國 立 成 功 大 學 管 理 學 院 交 通 管 理 科 學 系 105 學 年 度 碩 士 學 分 班 ( 第 六 期 ) 招 生 簡 章 目 的 : 今 日 運 輸 與 通 訊 事 業 所 面 臨 的 挑 戰 已 不 如 以 往 單 純, 為 使 從 業 者 能 夠 具 備 更 多 元 的 決 策 知 報 名 注 意 事 項 項 目 識 及 解 決 複 雜 問 題 之 專 業 能 力, 並 配 合 政 府 落 實 終 生 學 習 多 元 高 等 教 育 等 理 念, 因 此 成 立 碩 士 學 分 班, 期 望 能 讓 運 輸 通 訊 物 流 休 閒 觀 光 等 交 通 各 領 域 中 的 從 業 人 員 回 到 學 校 充 實 知 識, 並 透 過 各 領 域 的 成 員 互 相 討 論 經 驗 分 享, 解 決 實 務 問 題 報 名 日 期 105 年 8 月 31 日 星 期 三 截 止 備 註 放 榜 日 期 105 年 9 月 7 日 星 期 三 放 榜 ( 以 電 子 郵 件 E-mail 寄 發 放 榜 及 選 課 通 知 ) 入 學 方 式 採 書 面 審 查 方 式, 擇 優 錄 取 凡 經 教 育 部 立 案 之 大 學 畢 業 或 符 合 教 育 部 認 定 之 外 國 大 學 畢 業 得 有 學 士 學 位 或 報 名 資 格 具 報 考 研 究 所 同 等 學 力 者, 不 限 定 畢 業 科 系 招 收 人 數 三 十 五 人 一 班 報 名 費 壹 仟 元 正, 採 ATM 轉 帳 或 銀 行 匯 款, 報 名 後 概 不 退 費 報 名 費 ( 曾 參 加 本 系 學 分 班 之 舊 生, 免 繳 交 報 名 費 及 審 查 資 料 ) 1. 一 律 採 線 上 報 名, 系 統 8 月 份 後 開 放 ( 如 預 先 報 名,E-mail 至 tzuying@mail.ncku.edu.tw, 系 統 開 放 後 再 通 知 報 名 網 址 ) 詳 細 報 名 繳 費 說 明 如 後 2. 報 名 完 成 取 得 匯 款 帳 號 後, 再 自 行 到 各 銀 行 ATM 轉 帳 或 銀 行 臨 櫃 匯 款 繳 費 ( 跨 報 名 方 法 行 手 續 費 請 自 行 負 擔 ) 3. 繳 交 審 查 資 料 請 郵 寄 :701 台 南 市 東 區 大 學 路 一 號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交 通 管 理 科 學 系 吳 姿 瑛 小 姐 收 ( 註 明 報 名 碩 士 學 分 班 ) (1) 個 人 基 本 資 料 ( 個 人 簡 歷 自 傳 及 個 人 傑 出 事 項 如 曾 獲 得 之 榮 譽 證 照 考 試 資 格 重 要 工 作 經 歷 或 在 職 進 修 證 明 等 ) (2) 公 司 在 職 證 明 ( 人 事 派 令 或 其 他 足 以 證 明 之 文 件 等 ) (3) 填 寫 報 名 審 查 表, 請 以 500 字 之 內 用 電 腦 打 字 描 述 報 名 本 班 動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機 目 的 及 未 來 的 修 課 讀 書 計 劃 ( 報 名 時 繳 交, 證 件 經 本 所 錄 取 者, 須 於 報 到 時 攜 帶 畢 業 證 件 正 本 繳 驗, 驗 後 歸 還 請 以 A4 規 格 影 印 ) 如 有 資 料 與 事 實 不 符 者, 則 取 消 入 學 資 格 (4) 報 名 表 不 敷 使 用 可 自 行 影 印 (5) 報 名 表 填 寫 不 周 全 及 證 件 不 全 者, 恕 不 受 理 報 名, 亦 不 得 辦 理 退 費 經 錄 取 學 員, 除 重 病 外 ( 附 公 立 醫 院 證 明 ), 不 得 辦 理 延 期 進 修 甄 試 委 員 由 本 校 管 理 學 院 交 通 管 理 科 學 系 專 任 教 師 組 成 註 冊 繳 費 另 行 通 知 上 課 通 知 配 合 學 校 行 事 曆 及 任 課 老 師 規 定
注 意 事 項 報 名 表 填 寫 不 周 全 及 證 件 不 全 者, 恕 不 受 理 報 名 考 生 錄 取 報 到 時, 本 所 得 視 情 況 要 求 再 繳 驗 各 證 件 正 本, 如 有 證 件 資 料 與 事 實 不 符, 則 取 消 入 學 資 格, 由 備 取 生 遞 補 簡 章 下 載 :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交 通 管 理 科 學 系 網 站 下 載 http://www.tcm.ncku.edu.tw 錄 取 標 準 : 資 料 審 查 ( 審 查 佔 :100%) 開 班 日 期 : 民 國 105 年 9 月 起 至 民 國 106 年 6 月 止 上 課 時 間 : 週 一 至 週 五 18:30~21:30 週 六 日 9:00~17:00 ( 視 學 員 選 課 情 形 而 定 ) 上 課 地 點 : 台 南 市 大 學 路 1 號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光 復 校 區 交 通 管 理 科 學 系 教 室 師 資 : 由 交 通 管 理 科 學 系 所 及 電 信 管 理 研 究 所 專 任 教 師 擔 任 姓 名 等 級 職 稱 專 ( 兼 ) 任 原 任 教 系 所 任 教 科 目 廖 俊 雄 教 授 專 任 成 大 交 管 系 暨 電 管 所 電 信 產 業 分 析 經 濟 學 林 正 章 特 聘 教 授 專 任 成 大 交 管 系 暨 電 管 所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物 流 管 理 張 有 恆 特 聘 教 授 專 任 成 大 交 管 系 暨 電 管 所 交 通 政 策 飛 航 安 全 管 理 陳 勁 甫 特 聘 教 授 專 任 成 大 交 管 系 暨 電 管 所 觀 光 管 理 運 輸 經 濟 多 變 量 分 析 魏 健 宏 教 授 專 任 成 大 交 管 系 暨 電 管 所 公 路 客 運 業 經 營 與 管 理 交 通 管 理 實 務 蔡 東 峻 教 授 專 任 成 大 交 管 系 暨 電 管 所 服 務 業 行 銷 策 略 管 理 學 胡 大 瀛 教 授 專 任 成 大 交 管 系 暨 電 管 所 運 輸 規 劃 智 慧 型 運 輸 系 統 車 流 理 論 林 珮 珺 教 授 專 任 成 大 交 管 系 暨 電 管 所 供 應 鏈 最 佳 化 物 流 資 訊 管 理 陳 文 字 教 授 專 任 成 大 交 管 系 暨 電 管 所 電 信 科 技 原 理 無 線 通 訊 原 理 與 應 用 鄭 永 祥 教 授 專 任 成 大 交 管 系 暨 電 管 所 軌 道 運 輸 業 經 營 與 管 理 公 共 運 輸 營 收 管 理 張 瀞 之 教 授 專 任 成 大 交 管 系 暨 電 管 所 國 際 經 濟 與 財 務 國 際 匯 兌 黃 國 平 副 教 授 專 任 成 大 交 管 系 暨 電 管 所 運 輸 風 險 管 理 永 續 運 輸 戴 佐 敏 副 教 授 專 任 成 大 交 管 系 暨 電 管 所 航 空 運 輸 民 航 法 規 機 隊 規 劃 林 佐 鼎 副 教 授 專 任 成 大 交 管 系 暨 電 管 所 統 計 方 法 公 路 安 全 運 輸 工 程 胡 守 任 副 教 授 專 任 成 大 交 管 系 暨 電 管 所 運 輸 工 程 與 科 技 交 通 工 程 交 通 流 理 論 林 東 盈 副 教 授 專 任 成 大 交 管 系 暨 電 管 所 運 輸 網 路 均 衡 模 式 國 際 物 流 計 算 機 程 式 孫 雅 彥 副 教 授 專 任 成 大 交 管 所 暨 電 管 所 永 續 觀 光 休 閒 經 濟 服 務 品 質 管 理 研 究 方 法 李 威 勳 副 教 授 專 任 成 大 交 管 系 暨 電 管 所 系 統 模 擬 智 慧 型 運 輸 系 統 特 論 黃 光 渠 助 理 教 授 專 任 成 大 交 管 系 暨 電 管 所 電 信 經 營 與 管 理 通 訊 網 路 黃 郁 雯 助 理 教 授 專 任 成 大 交 管 所 暨 電 管 所 資 通 訊 科 技 法 規 電 信 政 策 與 法 規 交 通 政 策 沈 宗 緯 助 理 教 授 專 任 成 大 交 管 所 暨 電 管 所 統 計 學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國 際 物 流 在 職 專 班 學 分 抵 免 : 本 學 分 班 所 修 習 之 學 分 可 抵 免 本 系 在 職 專 班 相 關 修 業 學 分 最 多 共 12 學 分 ( 依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交 通 管 理 科 學 系 暨 電 信 管 理 研 究 所 之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抵 免 )
預 計 開 設 課 程 105 學 年 度 上 學 期 105 學 年 度 下 學 期 課 程 名 稱 授 課 教 師 課 程 名 稱 授 課 教 師 1. 電 信 產 業 分 析 * 廖 俊 雄 1. 運 輸 規 劃 實 務 與 應 用 * 胡 大 瀛 2. 全 球 運 籌 * 林 東 盈 2. 交 通 工 程 與 實 務 * 胡 守 任 3 航 空 業 經 營 與 管 理 * 張 有 恆 3. 運 輸 業 風 險 與 危 機 管 理 * 黃 國 平 4. 航 空 運 輸 專 論 * 林 志 明 4. 飛 航 安 全 管 理 * 張 有 恆 5. 飛 行 概 論 * 高 星 潢 5. 民 航 經 濟 與 財 務 管 理 * 韓 梁 中 註 明 * 之 課 程 為 與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合 班 隨 班 附 讀 上 課, 每 班 限 5 人, 依 選 課 先 後 順 序 決 定 收 費 標 準 : 報 名 及 繳 費 說 明 : 1. 報 名 費 :1,000 元 整, 報 名 後 概 不 退 費 ( 舊 生 免 交 ) 2. 學 分 費 ( 每 學 分 ) 4,500 元 整, 每 一 項 課 程 3 學 分 共 13,500 元 3. 學 雜 費 ( 每 學 期 ) 2,000 元 整 採 網 路 報 名 及 ATM 轉 帳 繳 費, 報 名 及 繳 費 流 程 說 明 如 下 : 1. 加 入 會 員 : 首 次 進 入 進 修 推 廣 線 上 報 名 網 頁 請 先 加 入 會 員 ( 報 名 網 址 :https://nckustory.ncku.edu.tw/resweb/index/login) 填 寫 會 員 基 本 資 料 2. 登 入 系 統 : 加 入 會 員 後 請 回 進 修 推 廣 線 上 報 名 首 頁 登 入 系 統 輸 入 帳 號 密 碼 首 次 登 入 本 系 統 者, 請 先 至 基 本 資 料 維 護 填 寫 聯 絡 資 料 與 學 歷 / 工 作 資 歷 3. 班 次 查 詢 與 報 名 : 點 選 班 次 查 詢 開 始 報 名 ( 或 輸 入 查 詢 條 件, 取 得 查 詢 結 果 ) 點 選 報 名 取 得 課 程 資 料 ( 詳 閱 開 課 資 訊 ) 確 定 報 名 按 報 名 詳 閱 個 人 資 料 確 認 無 誤 後 點 選 確 定 報 名 點 選 報 名 費 / 取 號 繳 費 4. 繳 費 : 報 名 完 成 取 得 繳 款 帳 號 後 再 自 行 到 各 銀 行 ATM 轉 帳 或 銀 行 臨 櫃 匯 款 繳 費 ( 手 續 費 自 付 ) 每 組 繳 費 代 碼 皆 為 個 人 專 屬 繳 款 代 碼 ( 共 14 碼 ), 繳 費 代 碼 請 勿 轉 讓 或 使 用 他 人 之 繳 費 代 碼, 繳 費 後 請 自 行 保 存 收 據 備 查 詳 細 之 繳 費 銀 行 代 碼 帳 號 等 資 訊, 將 於 系 統 中 完 整 告 知 證 明 書 及 學 分 抵 免 規 定 : 1. 修 滿 本 所 規 定 本 班 應 修 讀 課 程 之 學 分 數 達 十 二 學 分 且 各 門 課 程 皆 滿 足 及 格 標 準 者, 始 由 本 校 發 給 中 英 文 結 業 證 書 ; 如 達 及 格 標 準 之 課 程 低 於 十 二 學 分 者, 以 歷 年 成 績 單 作 為 學 分 之 證 明, 不 另 行 核 發 中 英 文 學 分 證 明 書 2. 學 分 抵 免 依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交 通 管 理 科 學 系 暨 電 信 管 理 研 究 所 之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如 考 入 其 他 相 關 學 系 研 究 所 則 依 各 系 所 之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之
修 業 重 要 規 定 : 1. 註 冊 手 續 須 於 規 定 日 期 辦 理 完 竣, 其 未 依 規 定 逾 註 冊 日 後 仍 不 註 冊 者, 舊 生 視 為 自 動 退 學, 新 生 視 為 放 棄 入 學 資 格 2. 學 員 加 選 或 改 選 科 目, 應 於 開 學 後 二 星 期 內 辦 理, 每 學 期 以 一 次 為 限, 逾 期 不 受 理 3. 本 班 每 門 課 程 以 三 學 分 計, 每 門 課 程 修 課 人 數 須 達 十 人 始 開 課 4. 本 班 以 一 年 修 畢 為 原 則, 最 多 可 延 長 一 年 ; 第 一 學 期 每 位 學 員 均 必 須 修 二 門 課 5. 請 假 視 同 缺 課, 每 學 期 該 科 未 到 校 上 課 次 數 不 得 超 過 4 次 ( 含 4 次 ), 超 過 4 次 該 科 以 零 分 計 算 6. 學 生 若 無 法 到 校 上 課, 不 可 請 人 代 為 上 課 ; 亦 不 可 擅 自 帶 領 校 外 人 士 旁 聽, 違 者 依 據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學 生 獎 懲 辦 法 辦 理 之 7. 每 門 課 均 需 舉 辦 考 試 或 繳 交 報 告, 由 任 課 教 師 評 定 學 期 成 績, 及 格 標 準 為 七 十 分 8. 領 取 結 業 證 書 後 即 不 可 再 回 該 班 繼 續 修 讀 學 分 9. 本 班 學 員 經 碩 士 班 入 學 考 試 進 入 本 校 交 通 管 理 研 究 所 在 職 專 班 進 修, 可 持 成 績 單 或 結 業 證 明 書 於 入 學 選 課 時 辦 理 抵 免, 學 分 抵 免 依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交 通 管 理 科 學 系 之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如 考 入 其 他 相 關 學 系 研 究 所 則 依 各 系 所 之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之 10. 修 業 期 間 不 得 辦 理 休 學, 否 則 視 同 放 棄 就 學 資 格 但 若 有 特 殊 情 況 ( 例 如 當 學 期 所 開 設 之 課 程 皆 已 修 畢 該 生 欠 修 科 目 本 學 期 未 開 課 或 因 不 可 抗 拒 之 因 素 ), 可 於 開 學 前 一 星 期 內 提 出 申 請 並 出 具 其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經 本 系 推 廣 教 育 委 員 會 議 決 議 核 准 後, 得 辦 理 保 留 就 學 資 格, 但 以 一 學 期 為 限, 辦 理 保 留 就 學 者 當 學 期 需 繳 交 學 雜 費 用 貳 仟 元 整 11. 考 生 如 獲 錄 取, 所 繳 證 件 或 所 填 各 項 資 料 與 事 實 不 符 者, 均 不 得 註 冊 入 學 入 學 後 始 被 發 現 者, 得 依 本 校 學 則 開 除 考 生 錄 取 報 到 時, 本 所 得 視 情 況 要 求 再 繳 驗 各 種 證 件 正 本 12. 本 班 除 正 課 外, 每 一 學 年 並 將 辦 理 研 習 活 動 若 干 項, 該 活 動 視 同 正 課, 在 校 學 員 均 需 參 加 13. 本 校 為 樹 立 優 良 校 風, 確 收 教 育 功 效, 修 業 期 間 學 員 平 時 所 表 現 之 優 劣 事 實 應 依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學 生 獎 懲 辦 法 辦 理 之 14. 退 費 辦 法 依 照 教 育 部 及 本 校 推 廣 教 育 實 施 細 則 第 八 條 辦 理 相 關 事 宜 請 洽 :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管 理 學 院 交 通 管 理 科 學 系 助 理 吳 姿 瑛 顏 瑜 TEL:06-275-7575 轉 53201 06-275-7575 轉 53271 轉 2040 Fax :886-6-275-3882 E-mail:tzuying@mail.ncku.edu.tw edy20831@gmail.com 交 通 管 理 科 學 系 網 站 http://www.tcm.ncku.edu.tw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交 通 管 理 科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學 分 班 ( 第 六 期 ) 報 名 表 中 文 姓 名 英 文 姓 名 ( 請 與 護 照 相 同 ) 性 別 籍 貫 電 話 身 份 證 字 號 出 生 年 月 日 公 :( ) 宅 :( ) 民 國 年 月 日 請 粘 貼 最 近 兩 個 月 內 二 吋 半 身 脫 帽 照 片 通 訊 地 址 行 動 電 話 傳 真 通 訊 住 址 E-mail 最 高 學 歷 民 國 年 月 大 學 ( 學 院 ) 系 ( 所 ) 畢 業 民 國 年 考 試 類 科 及 格 任 職 機 構 經 營 項 目 職 稱 工 作 經 歷 現 職 年 資 自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 止 備 註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交 通 管 理 科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學 分 班 ( 第 六 期 ) 考 生 資 料 審 核 表 自 傳 ( 請 針 對 個 人 資 料 予 以 簡 介, 必 要 時 可 自 行 延 長 頁 面 ) 專 業 特 殊 表 現 含 證 照 考 試 資 格 專 著 專 利 獲 獎 記 錄 參 與 之 社 團 等, 請 擇 優 至 多 填 寫 四 項
報 名 本 班 動 機 目 的 及 未 來 的 修 課 讀 書 計 劃 備 註 說 明 : 針 對 上 述 資 料, 若 表 格 不 敷 填 寫 者, 請 自 行 增 頁 本 人 保 證 上 述 各 項 資 料 均 屬 事 實, 如 將 來 查 證 不 實, 願 負 一 切 法 律 責 任, 概 無 異 議 考 生 簽 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