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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藥 方 洞 到 惠 民 局 僧 人 國 家 和 醫 療 的 關 係 一 前 言 二 中 古 的 佛 教 與 醫 療 劉 淑 芬 ( 一 ) 佛 教 的 教 義 與 醫 療 ( 二 ) 僧 人 所 掌 握 的 醫 藥 資 源 1 醫 療 知 識 2 寺 院 醫 療 3 藥 方 的 傳 承 與 流 佈 從 藥 方 洞 談 起 4 多 元 的 治 療 咒 術 與 懺 儀 三 唐 代 的 官 醫 與 僧 人 醫 療 ( 一 ) 地 方 官 醫 ( 二 ) 庶 民 的 醫 療 救 助 ( 三 ) 藥 方 的 頒 布 ( 四 ) 僧 人 醫 療 四 宋 代 的 官 醫 與 僧 人 醫 療 ( 一 ) 地 方 官 醫 ( 二 ) 醫 書 的 頒 布 ( 三 ) 惠 民 藥 局 的 普 及 性 及 其 意 義 ( 四 ) 僧 人 與 寺 院 的 醫 療 五 結 語 僧 人 與 唐 宋 官 方 的 醫 療 救 濟 一 前 言 佛 教 傳 來 之 後, 中 國 的 醫 療 中 就 多 了 僧 人 醫 療 這 一 個 類 別, 它 與 傳 統 的 醫 療 ( 包 括 官 醫 和 民 間 的 醫 人 ) 巫 醫 道 醫 並 列 為 四 個 醫 事 系 統, 他 們 各 擁 有 程 度 不 等 的 醫 療 資 源 關 於 僧 醫 在 中 古 以 迄 於 宋 代 的 活 動, 學 者 已 做 過 一 些 研 究, 主 1

要 著 重 在 僧 人 的 醫 療 行 為, 1 以 及 醫 方 的 撰 集 方 面, 而 較 少 從 僧 人 所 掌 握 的 醫 藥 資 源 寺 院 做 為 一 個 醫 療 的 場 所, 以 及 醫 藥 知 識 的 傳 播 這 些 角 度 來 考 慮 又, 一 般 討 論 僧 人 的 醫 療 多 著 眼 於 藥 物 的 治 療, 實 際 上, 僧 人 的 療 病 方 法 包 含 三 種 ; 一 是 醫 藥, 二 是 咒 術, 三 是 懺 悔 儀 式 本 文 主 要 從 社 會 史 的 角 度 探 討 探 討 唐 宋 時 期 僧 人 的 醫 療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黃 敏 枝 教 授 對 宋 代 僧 人 的 醫 療 有 很 詳 細 的 論 述, 她 認 為 在 宋 代 官 醫 制 度 逐 漸 上 軌 道 之 後, 僧 人 在 民 間 醫 療 中 應 是 逐 步 失 去 它 的 地 位 和 功 能, 因 此 他 們 的 作 用 是 補 官 醫 的 不 足 ; 同 時, 由 於 宋 代 不 許 官 醫 在 醫 事 之 外 和 官 員 往 來, 在 此 情 況 下, 有 一 部 分 的 士 大 夫 就 轉 而 尋 求 醫 術 高 超 的 僧 醫 2 僧 醫 作 為 彌 補 官 醫 之 不 足 這 個 看 法 是 正 確 的, 然 而, 官 醫 是 如 何 地 不 足, 則 未 有 具 體 的 討 論 事 實 上, 這 個 情 形 在 宋 代 以 前 尤 其 明 顯 唐 朝 官 醫 所 及 僅 到 州 的 階 層, 在 縣 級 的 單 位 中 並 無 官 醫 的 設 置, 由 於 某 些 寺 院 的 僧 人 熟 習 醫 療, 該 寺 院 就 成 為 人 們 求 診 的 場 所, 有 人 甚 至 為 了 求 醫, 而 遷 居 到 寺 院 附 近 同 時, 巡 遊 各 地 深 入 偏 遠 地 區 傳 教 的 僧 人 更 可 給 予 官 醫 所 不 及 處 的 醫 療 救 助 僧 人 也 致 力 於 藥 方 的 傳 播, 不 僅 編 集 方 書, 在 僧 團 之 內 流 傳, 也 透 過 不 同 方 式 散 佈 藥 方, 如 洛 陽 龍 門 石 窟 藥 方 洞 鐫 刻 的 藥 方 即 是 一 例 另 外, 僧 人 以 咒 術 和 以 宗 教 儀 式 治 病, 也 使 得 他 們 具 有 和 巫 醫 道 醫 競 爭 的 能 力 到 了 宋 代, 醫 學 教 育 下 及 縣 的 層 級, 3 但 而 最 引 人 注 意 的 一 項 措 施 是 官 方 的 成 藥 販 賣 所 惠 民 藥 局 的 成 立 但 無 論 如 何, 官 醫 和 官 方 藥 局 都 是 集 中 在 城 市 前 此 研 究 可 能 高 估 了 宋 代 官 方 醫 療, 果 仔 細 檢 視 各 種 文 獻, 便 可 發 現 雖 然 政 府 命 令 各 地 設 置 惠 民 藥 局, 但 是 有 些 地 方 卻 晚 到 南 宋 末 年 才 設 置 此 一 政 策 一 則 和 地 方 官 是 否 重 視 此 一 醫 療 救 助 有 關, 二 則 也 必 須 正 視 帝 國 各 地 的 岐 異 性, 在 嶺 南 四 川 雲 貴 以 及 部 分 的 江 南 地 區 巫 醫 的 盛 行, 這 也 給 予 僧 人 提 供 在 巫 醫 之 外 醫 療 的 機 緣 然 而, 僧 人 所 掌 握 的 醫 療 資 源 和 透 過 醫 療 行 為 所 展 現 的 影 響 力, 給 予 統 治 者 不 少 的 壓 力, 唐 代 皇 帝 敕 令 禁 止 僧 道 的 醫 療 行 為 ; 另 一 方 面, 皇 帝 也 開 始 編 集 藥 方, 頒 布 州 縣, 板 榜 於 大 路, 顯 示 出 和 僧 人 競 爭 的 意 圖 宋 代 的 頒 布 方 書 以 及 惠 民 藥 局 的 成 立, 也 都 有 同 樣 的 意 涵 國 家 和 僧 人 的 爭 奪 醫 療 資 源, 也 可 以 從 官 方 的 社 會 救 濟 項 目 中 悲 田 養 病 坊 中 僧 人 角 色 的 變 化 來 檢 視 唐 朝 的 悲 田 養 病 坊 雖 然 是 由 政 府 出 資, 但 其 場 所 是 設 置 在 寺 院 之 中, 由 僧 人 主 持 不 過, 到 了 宋 朝, 由 病 坊 延 伸 而 來 的 居 養 院 養 濟 院, 則 派 有 醫 工 診 視 病 人, 僅 由 僧 人 支 援 煮 藥 和 1 黃 敏 枝, 宋 代 僧 人 與 醫 療, 發 表 於 : 歷 史 上 的 慈 善 活 動 與 社 會 動 力 學 術 研 討 會 ( 香 港 2 3 中 文 大 學 歷 史 系. 新 亞 書 院 聯 合 舉 辦,1999 年 12 月 5-8 日 ) 中 國 僧 史 上 的 沙 門 社 會 活 動 資 料, 大 陸 雜 誌 第 六 十 七 卷 二 期 ; 兩 晉 南 北 朝 時 沙 門 的 醫 藥 知 識, 食 貨 第 5 卷 第 8 期 (1975) 黃 敏 枝, 宋 代 僧 人 與 醫 療 陳 元 朋, 兩 宋 的 醫 事 制 度 及 其 社 會 功 能, 史 原, 第 二 十 期, 頁 290-292 2

照 顧 病 人, 從 唐 到 宋 代 僧 人 在 國 家 醫 療 救 濟 中 主 從 角 色 的 變 化, 也 可 顯 示 出 國 家 和 僧 人 在 醫 療 主 導 性 的 微 妙 變 化 二 中 古 的 佛 教 與 醫 療 佛 傳 來 以 後, 隨 著 僧 人 的 東 來, 不 僅 帶 來 了 佛 教 經 典, 也 帶 來 了 印 度 的 醫 學 其 中 包 括 佛 教 醫 學 以 及 佛 教 中 的 咒 術, 它 們 對 中 國 的 社 會 產 生 了 相 當 大 的 的 影 響, 顯 現 在 兩 個 層 面, 一 是 僧 人 在 傳 教 過 程 中 的 醫 療 行 為, 一 是 佛 教 醫 療 的 某 些 成 分 滲 入 了 官 方 的 醫 療 體 系 4 在 南 北 朝 以 降 的 醫 書 中 就 有 來 自 異 域 他 方 的 藥 方, 而 從 隋 朝 以 迄 於 宋 朝 太 醫 署 之 下, 設 有 四 科 醫 師 鍼 師 按 摩 師 呪 禁 師 ; 其 中 咒 禁 的 來 源 有 二, 一 是 道 教, 一 是 佛 教 5 僧 人 在 傳 教 過 程 中, 也 以 醫 術 濟 人, 由 於 僧 人 掌 握 的 醫 藥 知 識 和 醫 藥 資 源 如 藥 材 等, 使 得 寺 院 成 為 人 們 生 病 求 醫 的 場 所 之 一 ( 一 ) 佛 教 的 教 義 與 醫 療 自 利 利 人 是 僧 人 的 學 習 醫 療 知 識 最 主 要 的 動 機, 6 為 他 人 治 療 疾 病 不 只 是 個 人 的 修 習 行 為, 也 有 利 於 佛 教 的 傳 佈 僧 人 掌 握 了 重 要 的 醫 療 資 源 包 括 醫 藥 知 識 和 醫 療 資 源, 這 和 佛 教 本 身 所 具 有 的 一 些 特 質 有 關 佛 教 的 教 義 認 為 人 心 執 著 於 貪 瞋 痴, 就 是 一 種 病, 佛 教 的 教 示 就 是 醫 治 這 些 病, 使 人 能 夠 覺 悟, 恢 復 自 性, 因 此 佛 是 大 醫 王 7 又, 在 佛 教 的 修 習 中, 給 施 醫 藥 可 以 獲 致 福 德, 在 佛 經 中 有 藥 王 菩 薩 和 藥 上 菩 薩, 他 們 原 來 是 兩 兄 弟 因 為 各 以 持 呵 梨 勒 及 諸 雜 藥 和 醍 醐 上 妙 之 藥 供 養 僧 人 和 大 眾, 而 得 以 成 佛 8 這 種 故 事 給 人 們 很 深 刻 的 印 象, 唐 玄 宗 開 元 八 年 五 月, 長 安 發 生 疾 疫, 有 一 位 稱 為 醫 王 僧 人 韋 老 師 施 藥 救 活 了 很 多 人, 玄 宗 召 見 他, 稱 他 為 藥 王 菩 薩 9 有 些 4 朱 瑛 石, 咒 禁 博 士 源 流 考 兼 論 宗 教 對 隋 唐 行 政 法 的 影 響, 唐 研 究 第 五 卷 ; ( 范 家 偉, 六 朝 隋 唐 醫 學 之 傳 承 與 整 合 (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出 版 社,2004) 第 四 章 禁 咒 法 從 巫 覡 到 獨 立 成 科 5 唐 六 典, 卷 十 四 : 呪 禁 博 士, 掌 教 呪 禁 生, 以 呪 禁 拔 除 邪 魅 之 為 厲 者 有 道 禁 出 於 山 居 方 術 之 士, 有 禁 呪 出 於 釋 氏 以 五 法 神 之, 一 曰 存 思, 二 曰 禹 步, 三 曰 營 目, 四 曰 掌 決, 五 曰 手 印 皆 先 禁 食 葷 血, 齋 戒 於 壇 塲 以 受 焉 6 高 僧 傳, 卷 四, 義 解 一, 于 法 開 : 謝 安 王 文 度 悉 皆 友 善, 或 問 法 師 高 明 剛 簡, 何 以 醫 術 經 懷? 答 曰 : 明 六 度 以 除 四 魔 之 病, 調 九 候 以 療 風 寒 之 疾, 自 利 利 人, 不 亦 可 乎? 頁 350 下 7 方 廣 大 莊 嚴 經 ( 大.187, 收 入 ; 大 正 新 修 大 藏 經 第 三 冊 ), 卷 十, 頁 597 上 : 眾 生 在 長 夜, 煩 惱 病 纏 縛 佛 為 大 醫 王, 療 之 令 得 愈 8 翻 譯 名 義 集 ( 大.2131, 收 入 ; 大 正 新 修 大 藏 經 第 五 十 四 冊 ), 卷 一, 頁 1062 上 中 9 佛 祖 統 紀 ( 大.2035, 收 入 ; 大 正 新 修 大 藏 經 第 四 十 九 冊 ), 頁 373 下 3

佛 教 的 醫 方 中, 就 註 明 服 藥 時 要 唸 藥 王 菩 薩 的 名 號 ( 見 下 文 ) 在 所 有 的 福 德 中, 以 醫 療 照 顧 居 首, 即 所 謂 的 看 病 福 田 是 第 一 福 田 ; 10 因 此, 僧 人 修 習 的 知 識 五 明 中 就 包 括 了 醫 方 明, 在 僧 人 的 修 行 中, 濟 助 病 人 給 施 醫 藥 就 是 一 個 重 要 的 項 目 佛 經 中 有 很 多 關 於 醫 藥 的 記 載, 特 別 是 律 部 的 經 典, 如 四 分 律 五 分 律 十 誦 律 摩 訶 僧 祇 律 等, 對 於 疾 病 的 緣 因 治 病 的 方 法, 都 有 詳 細 的 記 載 加 上 僧 人 在 僻 靜 的 山 野 中 修 禪, 或 有 可 能 招 致 風 寒, 或 者 坐 禪 方 法 不 對, 也 容 易 致 病, 因 此 在 禪 修 的 經 典 中, 也 有 不 少 有 關 醫 藥 的 記 載, 如 治 禪 病 秘 要 經 11 此 外, 其 他 的 佛 經 中 也 有 一 些 相 關 的 記 載, 如 金 光 明 經 中 的 除 病 品, 道 端 良 秀 就 說 它 完 全 是 醫 學 書 12 ( 二 ) 僧 人 的 醫 療 資 源 中 古 僧 人 所 掌 握 的 醫 療 資 源 包 含 他 們 修 習 的 醫 方 其 中 包 括 佛 教 醫 學, 不 過 由 於 僧 人 是 在 中 國 社 會 成 長 的, 因 此 他 們 的 醫 療 知 識 有 很 大 一 部 分 是 中 國 傳 統 的 醫 療 知 識 另 外, 宗 教 性 的 的 咒 術 和 懺 悔 儀 式, 是 學 界 較 少 關 注 課 題, 不 過, 它 們 有 時 候 也 是 僧 人 用 來 治 病 的 方 法 1 醫 藥 知 識 五 世 紀 中, 就 有 人 批 評 僧 人 從 事 醫 療 行 為 的 正 當 性 ; 13 從 六 世 紀 中 一 部 中 國 撰 述 的 經 典 像 法 決 疑 經, 也 描 述 僧 人 以 咒 術 針 炙 和 傳 統 的 醫 藥 為 人 治 病 : 何 故 未 來 世 中 一 切 俗 人 輕 賤 了 三 寶, 正 以 比 丘 比 丘 尼 不 如 法 故, 或 誦 咒 術, 以 治 他 病, 或 行 針 灸, 種 種 湯 藥, 以 求 衣 食, 針 炙 當 係 傳 統 醫 學, 東 晉 僧 人 于 法 開 就 是 同 時 精 通 印 度 醫 學 和 傳 統 醫 術 的 祖 述 耆 婆, 妙 通 醫 法, 他 曾 為 人 針 炙 治 病 14 唐 京 師 定 水 寺 釋 智 凱 存 念 寒 微, 多 行 針 療 15 此 外, 僧 人 並 且 撰 集 醫 書, 累 積 這 方 面 的 知 識, 在 僧 團 中 傳 授 和 流 傳 10 梵 網 經 ( 大.1484, 收 入 ; 大 正 新 修 大 藏 經 第 二 十 四 冊 ), 盧 舍 那 佛 說 菩 薩 心 地 戒 品 第 十 卷 下 : 佛 子, 見 一 切 疾 病 人, 常 應 供 養 如 佛 無 異 八 福 田 中, 看 病 福 田 第 一 福 田 頁 1005 下 11 12 13 拙 文, 中 古 僧 人 的 伐 魔 文 書, 收 入 : 蒲 慕 州 編, 鬼 魅 神 魔 中 國 通 俗 文 化 側 寫 ( 臺 北, 麥 田 出 版 社,2005) 道 端 良 秀, 頁 87 五 世 紀 中 在 陝 西 活 動 的 僧 人 道 恆, 在 他 所 寫 的 釋 駁 論 中, 引 述 當 時 人 對 僧 人 的 批 評, 其 中 有 一 條 是 : 或 矜 恃 醫 道, 輕 作 寒 暑 見 : 弘 明 集 ( 大.2102, 收 入 ; 大 正 新 修 大 藏 經 第 五 十 二 冊 ), 卷 六, 道 恒 法 師 釋 駁 論, 頁 35 中 14 高 僧 傳, 卷 四, 義 解 一, 于 法 開, 頁 350 上 15 續 高 僧 傳 ( 大.2060), 卷 三 十, 雜 科 聲 德 篇, 頁 705 上 4

僧 人 精 於 醫 方 者, 還 有 俗 人 向 他 學 習, 如 北 魏 太 武 帝 始 光 三 年 (426), 宋 魏 交 戰, 魏 南 安 太 守 李 亮 降 宋, 李 亮 在 北 方 時 本 來 就 對 醫 方 稍 有 涉 獵 少 學 醫 術, 未 能 精 究, 投 宋 以 後 在 彭 城 向 沙 門 僧 坦 學 習 醫 方 略 盡 其 術, 針 灸 授 藥, 莫 不 有 效, 後 來 竟 成 為 聲 譽 遠 播 的 名 醫 : 徐 兗 之 間, 多 所 救 恤, 四 方 疾 苦, 不 遠 千 里, 竟 往 從 之 16 李 亮 的 長 子 李 脩 傳 其 業, 後 來 回 到 北 魏, 以 醫 術 而 顯 貴, 常 入 宮 為 孝 文 帝 和 太 后 治 病, 當 時 他 在 東 宮 召 集 諸 學 士 及 工 書 者 百 餘 人, 撰 諸 藥 方 百 餘 卷, 流 傳 當 時, 後 來 還 擔 任 太 醫 令 17 宋 齊 之 間, 僧 深 善 於 醫 治 腳 弱 氣 之 疾, 並 且 撰 集 藥 方, 千 金 序 敘 述 他 撰 錄 法 存 等 諸 家 醫 方 三 十 餘 卷, 經 用 多 效, 時 人 號 曰 深 師 方 焉 18 按 : 支 法 存 是 東 晉 時 生 長 在 廣 州 的 胡 僧, 長 於 醫 術, 19 隋 書. 經 籍 志 錄 有 支 法 存 申 蘇 方 五 卷, 又, 舊 唐 書. 經 籍 志 錄 有 僧 深 集 方 三 十 卷, 20 可 見 僧 深 當 是 集 錄 當 時 僧 團 中 流 傳 的 醫 方, 合 為 一 書 支 法 存 申 蘇 方 今 已 不 存, 但 從 僧 深 所 集 的 藥 方 和 後 人 的 著 述 中, 可 知 支 法 存 長 於 切 脈 針 炙 和 各 種 藥 方, 其 方 書 的 內 容 可 能 也 包 含 這 三 種 療 方 宋 高 僧 傳 中, 形 容 中 唐 江 州 廬 山 五 老 峯 僧 人 法 藏 長 於 醫 術 同 支 法 存 之 妙 用, 他 曾 為 人 切 脈 處 方 21 外 臺 秘 要 中 有 支 法 存 療 脚 氣 湯 方, 普 濟 方 針 炙 門 中 則 提 及 支 法 存 舊 法 22 由 此 可 知, 支 法 存 醫 方 的 內 容 甚 廣, 涉 及 湯 16 魏 書, 卷 九 十 一, 術 藝, 李 脩 傳 附 父 李 亮 傳, 頁 1966 李 亮 歸 宋 的 時 間, 見 : 資 治 通 鑑, 卷 一 百 二 十, 宋 紀 二, 太 祖 文 皇 帝 上, 元 嘉 三 年, 頁 3787 17 魏 書, 卷 九 十 一, 術 藝, 李 脩 傳, 頁 1966 18 全 唐 文, 卷 一, 闕 名, 序, 千 金 序, 頁 4244 上 19 唐. 王 燾, 外 臺 秘 要 ( 臺 北, 中 國 醫 藥 研 究 所,1985), 卷 十 八, 脚 氣 論 二 十 三 首 : 千 金 論 曰 : 考 諸 經 方, 往 往 有 脚 弱 之 論, 而 古 人 少 有 此 疾 自 永 嘉 南 度, 衣 纓 土 人 多 有 遭 者, 嶺 表 江 東 有 支 法 存 仰 道 人 等, 並 留 意 經 方, 偏 善 斯 術 晉 朝 仕 望, 多 獲 全 濟 莫 不 由 此 二 公 頁 488 上 法 苑 珠 林 大.2122, 五 十 三, 卷 七 十 七, 感 應 緣, 魏 胡 人 支 法 存 : 魏 支 法 存 者, 本 是 胡 人, 生 長 廣 州, 妙 善 醫 術, 遂 成 巨 富 頁 866 中 20 隋 書, 卷 三 十 四, 經 籍 三, 醫 方, 頁 1042; 舊 唐 書, 卷 四 十 七, 經 籍 志 下, 醫 術 類, 頁 2050 21 續 高 僧 傳, 卷 二 十, 感 通 篇, 唐 江 州 廬 山 五 老 峯 法 藏 傳, 頁 840 中 22 外 臺 秘 要, 卷 十 九, 雜 療 脚 氣 方 一 十 四 首, 千 金 防 風 湯, 頁 534 上 ; 普 濟 方, 針 灸, 卷 四 百 二 十 三, 針 灸 門, 脚 氣 附 論 / 法, 頁 434 5

方 診 脈 針 炙 另 外 還 有 僧 人 搜 集 醫 方, 如 北 朝 末 年 四 川 僧 人 寶 彖 又 鈔 集 醫 方, 療 諸 疾 苦 23 僧 人 的 醫 方 不 止 流 行 當 世, 也 流 傳 在 僧 團 之 中 2 藥 材 由 於 有 些 僧 人 以 醫 療 救 濟 作 福 田, 經 常 在 寺 院 中 貯 備 一 些 藥 材 ; 有 的 寺 院 甚 至 儲 藏 著 大 量 的 藥 材, 稱 之 為 藥 藏, 以 便 隨 時 施 濟 前 來 求 醫 者 藥 藏 的 淵 源 久 遠, 印 度 的 阿 育 王 在 王 城 的 四 個 城 門 邊 作 藥 藏, 其 中 滿 藏 著 藥 草, 每 天 用 錢 一 萬 購 買 藥 材, 以 濟 施 病 人 24 中 國 的 僧 人 行 化 各 地 時, 也 不 忘 隨 時 給 施 醫 藥, 甚 至 在 駐 錫 的 寺 院 中 也 設 有 藥 藏, 貯 存 藥 材, 做 定 點 的 施 濟 宋 末 齊 初, 住 在 建 康 鐘 山 靈 根 寺 的 僧 人 法 穎 (? 482), 備 受 宋 孝 武 帝 和 齊 武 高 帝 的 尊 敬 禮 遇, 賞 賜 他 生 活 物 品 和 費 用, 他 另 外 也 得 到 許 多 信 徒 的 供 養, 這 些 收 入 他 都 用 來 在 長 干 寺 建 造 經 像 和 設 置 大 藥 藏 25 陳 朝 時 曾 發 生 疾 疫 大 流 行, 百 姓 病 死 的 很 多, 當 時 天 台 山 僧 人 慧 達 (? 610) 在 都 城 建 康 的 大 市 設 大 藥 藏, 施 醫 給 藥 救 活 了 不 少 人 26 寺 院 藥 藏 濟 助 的 對 象 不 僅 是 僧 人, 也 包 括 俗 人 寺 院 施 藥 的 傳 統 一 直 不 曾 斷 絕, 至 唐 末 五 代 時 智 暉 禪 師 在 洛 陽 中 灘 創 溫 室 院, 施 濟 醫 藥 27 有 的 寺 院 雖 然 不 像 建 康 長 干 寺 大 藥 藏, 貯 存 著 大 量 的 藥 材, 但 是 由 於 某 些 僧 人 熟 習 醫 方, 可 能 或 多 或 少 都 收 存 一 些 藥 材 ; 有 的 寺 院 甚 至 開 闢 藥 圃 或 藥 園, 自 行 栽 植 藥 草 如 唐 代 開 元 二 十 四 年 (736) 所 立 的 齊 州 神 實 寺 碣 中, 就 提 此 寺 有 藥 園 : 竒 卉 恠 木, 如 窺 須 逹 之 園 ; 瑞 藥 僊 苗, 似 入 提 伽 之 院 28 因 此 寺 院 就 成 為 人 們 生 病 時 求 醫 的 場 所 之 一, 有 人 甚 至 遠 行 百 里, 將 病 患 送 到 寺 院 來 醫 治 29 由 於 對 於 僧 人 或 旅 行 者 提 供 一 個 住 宿 的 場 所, 也 是 一 種 福 田, 30 因 此, 23 續 高 僧 傳, 卷 八, 義 解 篇 四, 周 潼 州 光 興 寺 釋 寶 彖 傳, 頁 486 下 善 見 律 毘 婆 沙 ( 大.1462, 收 入 ; 大 正 新 修 大 藏 經 第 二 十 四 冊 ), 卷 二, 頁 682 上 高 僧 傳 ( 大.2059, 收 入 ; 大 正 新 修 大 藏 經 第 五 十 冊 ), 卷 十 一, 頁 402 上 ; 出 三 藏 記 集 ( 大.2145, 收 入 ; 大 正 新 修 大 藏 經 第 五 十 五 冊 ), 卷 十 二, 雜 錄, 靈 根 寺 類 ( 穎 ) 律 師 始 造 藥 藏 記 第 九, 頁 93 上 續 高 僧 傳, 卷 二 十 九, 頁 694 上 景 德 傳 燈 錄 ( 大.2076, 收 入 ; 大 正 新 修 大 藏 經 第 五 十 一 冊 ), 卷 二 十, 頁 366 下 八 瓊 室 金 石 補 正 ( 收 入 : 石 刻 史 料 新 編 第 一 輯 第 七 冊,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 卷 五 十 五, 頁 三 十 四, 齊 州 神 實 寺 碣 24 25 26 27 28 29 高 僧 傳, 卷 九, 神 異 上, 竺 佛 調 傳 : 竺 佛 調 者. 未 詳 氏 族. 或 云 天 竺 人. 事 佛 圖 澄 為 師. 住 常 山 寺 積 年. 業 尚 純 樸 不 表 飾 言. 時 咸 以 此 高 之. 常 山 有 奉 法 者 兄 弟 二 人. 居 去 寺 百 里. 兄 婦 疾 篤. 載 至 寺 側, 以 近 醫 藥 頁 387 下 30 佛 說 諸 德 福 田 經 ( 大.683, 收 入 ; 大 正 新 修 大 藏 經 第 十 六 冊 ), 卷 一, 記 載 比 丘 聽 聰 先 世 生 波 羅 奈 國, 為 長 者 子, 於 大 道 邊, 作 小 精 舍, 床 臥 漿 糧, 供 給 眾 僧 ; 行 路 頓 乏, 亦 得 止 息 緣 此 功 德, 命 終 生 天 為 天 帝 釋, 下 生 世 間 為 轉 輪 聖 王, 各 三 十 六 反 頁 777 中 6

唐 宋 時 期 寺 院 對 於 外 出 旅 行 者 巡 禮 聖 地 的 信 徒 乃 至 於 準 備 科 舉 考 試 的 士 人, 多 有 提 供 住 宿 者 31 寺 院 平 日 已 經 對 俗 人 開 放 住 宿, 對 於 遠 道 而 來 的 病 人 更 不 會 拒 絕, 有 的 寺 院 甚 至 專 闢 一 個 空 間 來 安 置 他 們, 如 陝 州 ( 今 河 南 陝 縣 ) 有 一 位 洪 昉 禪 師, 就 在 陝 縣 城 裡 建 了 一 所 龍 光 寺, 就 設 有 病 坊, 收 容 的 病 人 經 常 有 數 百 人 之 多, 主 持 病 坊 事 務 的 就 是 寺 院 中 的 僧 尼 經 費 是 他 去 化 緣 得 來 的 故 事 32 前 面 提 及 唐 末 智 暉 禪 師 在 洛 陽 郊 外 建 溫 室 院, 日 以 施 水 給 藥 為 事, 33 提 供 人 們 澡 浴 和 醫 藥 沐 浴 也 福 田 的 一 種, 同 時 它 也 是 寺 院 所 提 供 另 一 項 和 醫 療 有 關 的 服 務 34 寺 院 中 貯 藏 的 藥 材 有 一 部 分 是 來 自 信 徒 的 捐 施, 基 於 給 施 醫 藥 是 福 田 之 一, 因 此 俗 家 信 徒 也 捐 施 藥 材 給 寺 院, 從 敦 煌 文 書 中 的 施 捨 文 中, 可 知 信 徒 除 了 給 寺 院 施 捨 財 物 之 外, 也 捐 給 寺 院 各 種 藥 材, 35 如 p 2837 施 捨 文 云 : 把 豆 三 顆, 龍 骨 多 少, 並 諸 雜 藥, 施 入 修 造 p.3541 施 捨 文 : 升 麻 杓 藥 共 二 兩, 槐 子 七 棵, 入 修 造 p.2583 施 捨 疏 : 囗 匹 二 丈 五 尺 蒲 桃 一 斗, 解 毒 藥 五 兩, 已 上 物 充 36 3 藥 方 的 傳 承 與 流 佈 從 藥 方 洞 談 起 東 晉 南 北 朝 時 期, 除 了 前 述 支 法 存 和 僧 深 的 著 作 之 外, 僧 人 撰 述 的 方 書 還 有 : 釋 道 洪 方 一 卷 曇 鸞 論 氣 治 療 方 一 卷 釋 僧 匡 鍼 灸 經 一 卷 37 這 些 醫 方 都 見 於 著 錄, 想 必 流 行 當 世, 但 也 有 些 藥 方 似 乎 僅 流 傳 在 僧 團 之 中, 如 宋 太 宗 徵 求 醫 方, 醫 術 聞 名 的 廣 利 大 師 蘊 獻 上 數 十 個 古 醫 方 38 劉 宋 時 人 劉 宰 在 給 李 侍 郎 的 一 封 書 信 中, 提 及 丹 陽 寺 僧 人 有 一 個 黑 錫 丹 的 秘 方 : 遠 世 傳 黒 錫 丹, 有 異 功, 其 方 實 出 於 丹 陽 寺 僧, 其 徒 自 以 為 修 合, 有 秘 法, 人 莫 能 知, 售 此 以 致 富 39 流 傳 在 僧 團 中 最 有 名 的 藥 方, 首 數 鐫 刻 在 洛 陽 龍 門 石 窟 藥 方 洞 中 的 藥 方 藥 方 洞 在 龍 門 西 山 石 窟 群 南 段 的 山 崖 上, 北 臨 奉 先 寺 18.5 米, 南 距 古 陽 洞 12.45 31 那 波 利 貞, 簡 易 宿 泊 所 としての 唐 代 寺 院 の 対 俗 開 放, 龍 谷 史 壇, 第 33 號 ; 嚴 耕 望 唐 人 習 業 山 林 寺 院 之 風 尚, 收 入 : 唐 史 研 究 叢 稿 ( 香 港, 新 亞 研 究 所,1969) 32 神 僧 傳 ( 大.2064, 收 入 ; 大 正 新 修 大 藏 經 第 五 十 冊 ), 卷 六, 洪 昉, 頁 990 中 下 33 神 僧 傳, 京 兆 府 重 雲 智 暉 禪 師, 頁 1013 上 34 黃 敏 枝, 宋 代 佛 教 的 浴 室 院, 收 入 : 史 學 : 傳 承 與 變 遷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 台 北, 台 灣 大 學 歷 史 系, 1998) 35 鄭 炳 林, 唐 五 代 敦 煌 的 醫 事 研 究, 收 入 : 蘭 州 大 學 敦 煌 學 研 究 所 編, 敦 煌 歸 義 軍 史 專 題 研 究, 頁 518 36 轉 引 自 : 鄭 炳 林, 唐 五 代 敦 煌 的 醫 事 研 究, 頁 518 37 隋 書, 經 籍 志 三, 醫 方, 頁 1046-1047 38 宋 史, 卷 四 百 六 十 一, 方 技 上, 沙 門 洪 蘊, 頁 13510 39 劉 宰, 漫 塘 集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1170 冊 ), 卷 十, 囘 知 遂 寧 李 侍 郎, 頁 五 7

米 因 為 此 一 洞 窟 兩 側 門 上 刻 有 古 代 藥 方, 故 稱 為 藥 方 洞 這 個 石 窟 是 在 北 魏 時 開 鑿 的, 其 中 最 早 的 造 像 題 記 是 永 安 三 年 (530) 陳 暈 造 像 記 ; 北 齊 是 此 洞 重 要 的 經 營 時 期, 有 北 齊 武 平 六 年 (575) 都 邑 師 道 興 造 像 記 至 於 洞 中 藥 方 鐫 刻 的 時 代, 40 據 晚 近 出 版 張 瑞 賢 主 編 龍 門 藥 方 釋 疑 一 書, 從 藥 方 的 書 法 風 格 異 體 字 的 特 徵 藥 方 與 周 圍 造 像 的 關 係 和 藥 方 避 諱 字, 認 為 它 係 在 唐 高 宗 永 徽 元 年 至 四 年 之 間 (650-653) 所 刻 的, 41 其 論 述 舉 証 都 十 分 有 說 服 力 藥 方 洞 內 的 藥 方 曾 被 十 世 紀 中 成 書 的 日 本 醫 書 所 徵 引, 但 在 中 國 並 沒 有 稱 為 龍 門 方 的 醫 書 及 相 關 記 載, 學 者 對 此 提 出 不 同 的 解 釋, 本 文 認 為 此 係 因 它 是 一 種 流 行 在 僧 團 中 方 書 的 緣 故 日 本 精 通 醫 術 的 丹 波 康 順 (912 995) 在 公 元 984 年 ( 後 梁 末 帝 貞 明 四 年 ) 撰 成 醫 心 方 三 十 卷, 其 中 有 九 十 六 個 註 明 引 龍 門 方 42 日 本 學 者 赤 堀 昭 從 以 下 兩 點 :( 一 ) 無 論 在 中 國 或 日 本 國 見 在 書 目 錄 都 沒 有 龍 門 方 的 記 載,( 二 ) 外 臺 秘 要 一 書 不 曾 引 用, 推 斷 此 書 最 晚 到 了 唐 代 此 書 就 遺 佚 了, 或 者 它 在 中 國 沒 有 受 到 重 視 43 本 文 認 為 此 書 之 所 以 不 見 於 中 國 的 著 錄, 係 因 它 是 一 種 流 行 在 僧 團 中 的 方 書 之 故, 有 以 下 幾 個 原 因 : 第 一, 雖 然 學 者 將 醫 心 方 中 所 收 錄 的 龍 門 方 和 現 存 龍 門 藥 方 比 對, 多 數 是 不 相 符 的, 44 但 龍 門 藥 方 釋 疑 課 題 研 究 組 將 龍 門 藥 方 和 敦 煌 卷 子 兩 個 不 知 名 的 醫 籍 卷 子 P. 3596 S. 3347 相 比, 卻 發 現 它 們 具 有 相 當 高 的 相 似 性, 可 以 推 知 龍 門 方 和 這 兩 種 藥 方 可 能 有 相 同 的 來 源 45 馬 繼 興 考 証 後 二 者 係 唐 代 初 年 的 文 書, 恰 好 和 龍 門 藥 方 鐫 刻 的 時 代 相 近 46 1991 年 王 冀 青 發 現 S. 9987 號 敦 煌 唐 人 寫 本 備 急 單 驗 藥 方 卷 兩 殘 片, 並 且 確 定 它 和 S. 3347 S. 3395 號 殘 片 原 屬 同 一 件 寫 本 47 該 研 究 組 另 外 從 五 個 佐 証 中, 認 為 龍 門 藥 方 和 備 急 單 驗 藥 方 卷 係 屬 同 一 來 源 筆 者 進 一 步 認 為 此 類 同 源 藥 方 應 是 流 行 於 僧 團 之 中 的 方 書, 此 藥 方 序 稱 因 人 有 一 百 八 煩 惱, 而 取 有 立 即 效 驗 的 一 百 八 藥 方, S.9987 Back2 背 面 有 備 急 單 驗 藥 方 卷 並 序, 其 序 云 : 40 關 於 藥 方 洞 鐫 刻 的 年 代, 歷 來 學 者 有 北 齊 北 齊 至 唐, 以 唐 代 三 種 看 法, 見 : 宮 大 中, 龍 門 石 刻 藝 術 ( 上 海 人 民 出 版 社,1981); 李 文 生, 龍 門 石 窟 藥 方 洞 考, 中 原 文 物,1981: 3; 李 文 生, 我 國 現 存 最 早 的 石 刻 藥 方 龍 門 藥 方 洞 藥 方 年 代 考, 中 華 醫 史 雜 誌, 第 11 卷 4 期 ; 丁 明 德,, 洛 陽 龍 門 藥 方 洞 的 石 刻 藥 方, 河 南 文 博 通 訊,1979 年 第 12 期 41 張 瑞 賢 主 編, 龍 門 藥 方 釋 疑 ( 河 南 醫 科 大 學 出 版 社,1999) 一 書, 對 藥 方 洞 研 究 史 有 詳 細 的 敘 述, 並 且 提 出 永 徽 元 年 至 四 年 的 新 說 ( 頁 69-73) 42 龍 門 藥 方 釋 疑, 頁 85 43 龍 門 藥 方 釋 疑, 頁 60 44 張 瑞 李 國 坤 先 靜, 醫 心 方 所 引 龍 門 藥 方 研 究, 中 國 中 藥 雜 志,1995 年 第 4 期, 頁 250 45 龍 門 藥 方 釋 疑 課 題 研 究 組 所 做 的 比 對, 見 : 龍 門 藥 方 釋 疑 敦 煌 卷 子 的 線 索, 頁 77-79 46 馬 繼 興, 敦 煌 古 醫 籍 考 釋 ( 47 王 冀 青, 敦 煌 唐 人 寫 本 備 急 單 驗 藥 方 卷 在 英 國 首 次 發 現, 中 華 醫 史 雜 志,1991 年 2 期 8

救 急 易 得, 服 之 立 效 者 一 百 八 方, 以 人 有 一 百 八 煩 惱, 合 成 此 囗 囗 勞 市, 求 刊 之 岩 石, 傳 以 救 病, 庶 往 來 君 子 錄 之 備 用 48 由 此 看 來, 此 一 藥 方 的 編 者 很 有 可 能 是 僧 人 又,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日 本 深 江 輔 仁 撰 本 草 和 名 ( 成 書 於 延 喜 十 八 年, 即 公 元 918 年, 相 當 於 後 梁 貞 明 四 年 ) 一 書 中, 提 及 龍 門 百 八 的 書 名 49 龍 門 藥 方 和 佛 教 有 密 切 的 關 連, 是 毋 庸 置 疑 的, 它 有 可 能 是 僅 在 僧 團 之 內 流 傳 唐 代 龍 門 一 帶 有 很 多 寺 院, 今 人 有 八 寺 或 十 寺 之 說, 實 際 上 的 數 目 可 能 還 要 多 一 些 50 邵 殿 文 認 為 ; 從 龍 門 石 刻 藥 方 看 來, 應 充 分 考 慮 到 當 時 在 龍 門 各 寺 裡, 有 收 藏 並 且 編 著 各 類 醫 方 集 的 可 能 性, 而 其 中 之 一 就 是 龍 門 方 51 僧 人 在 醫 藥 方 面 似 乎 自 有 其 傳 承, 或 者 是 有 一 些 醫 方 是 比 較 流 行 於 僧 團 之 中 的, 從 醫 心 方 中 所 引 的 一 些 醫 書, 似 可 見 其 端 倪 唐 代 來 華 的 日 本 僧 人 以 及 東 渡 日 本 的 中 國 僧 人 將 中 國 醫 學 傳 到 日 本, 他 們 所 帶 去 主 要 是 僧 團 中 流 行 的 藥 方, 如 龍 門 方 僧 深 方 等 醫 心 方 中 除 了 記 載 龍 門 方 之 外, 也 有 註 明 其 他 僧 人 的 藥 方 書, 如 隋 書. 經 籍 志 中 有 僧 深 方 三 十 卷, 此 書 又 稱 為 深 師 方, 52 在 唐 代 甚 為 流 行, 王 燾 撰 外 臺 秘 要 ( 約 成 書 於 天 寶 十 一 年, 公 元 752 年 ), 在 自 序 中 稱 : 近 代 釋 僧 深 崔 尚 書 孫 處 士 張 文 仲 孟 同 州 許 仁 則 吳 升 等 十 數 家, 皆 有 編 錄, 并 行 於 代 53 雖 然 如 此, 但 在 其 書 中 引 僧 深 方 僅 30 條, 而 成 書 於 十 世 紀 的 醫 心 方 引 僧 深 方 則 有 146 條 54 以 此 二 者 相 較, 可 知 醫 心 方 的 編 者 受 到 僧 團 醫 籍 的 影 響 較 為 濃 厚 又, 醫 心 方 也 有 三 種 鑒 真 (688-763) 所 傳 的 藥 方, 鑒 真 於 公 元 763 年 渡 海 抵 達 日 本, 他 將 中 國 文 化 很 多 成 分 傳 播 至 東 瀛, 其 中 最 大 的 影 響 之 一 是 醫 藥, 因 而 被 尊 為 日 本 醫 學 之 祖, 著 有 鑒 上 人 秘 方 55 鑒 真 在 中 國 並 沒 有 醫 籍 著 述 存 留, 他 48 49 50 51 王 冀 青, 敦 煌 唐 人 寫 本 備 急 單 驗 藥 方 卷 在 英 國 首 次 發 現, 中 華 醫 史 雜 誌 1991 年 第 2 期 龍 門 藥 方 釋 疑, 頁 58 王 振 國, 龍 門 古 寺 史 跡 拾 零 一 文 提 出 : 自 北 魏 到 清, 龍 門 至 少 有 18 所 寺 院 耕 耘 論 叢 第 一 輯, 頁 132-133 邵 殿 文, 藥 方 洞 石 刻 藥 方 考, 頁 113-114 52 太 平 御 覽, 卷 七 百 二 十 四, 方 術 部 五, 醫 四 : 千 金 序 曰 又 曰 : 僧 深, 齊 宋 閒 道 人, 善 療 腳 弱 氣 之 疾, 撰 錄 法 在 存 等 諸 家 醫 方 三 十 餘 卷, 經 用 多 効, 時 人 號 曰 深 師 方 焉 頁 3339 下 53 外 臺 秘 要, 原 序 54 岡 西 為 人, 宋 以 前 醫 籍 考 ( 台 北, 南 天 書 局,1977), 二 經 方, 第 九 類, 諸 家 方 論 ( 漢 - 隋 ), 三 六 僧 深 藥 方 注, 頁 547 55 宋 以 前 醫 籍 考, 服 雲 母 訣 / 附 鑒 上 人 秘 方 : 日 本 國 見 在 書 目 錄 醫 方 家, 鑒 上 人 秘 方, 9

傳 去 的 也 應 是 流 行 在 僧 團 中 的 一 部 分 藥 方 從 普 濟 方 中 收 錄 有 數 個 出 自 醫 僧 的 藥 方, 亦 可 窺 知 僧 團 中 確 實 有 醫 方 流 傳, 如 治 風 疾 的 南 劒 州 醫 僧 白 龍 丸, 治 老 人 氣 冷 虛 疾 的 鎮 江 醫 僧 桂 聳 方, 以 及 不 知 名 的 醫 僧 以 蘭 香 子 治 眼 疾 方 56 從 北 朝 以 來, 佛 教 徒 就 開 始 用 石 刻 特 別 是 是 在 石 碑 上 造 像 刻 經, 用 以 宣 揚 佛 教 ; 57 因 此, 僧 人 以 石 刻 的 方 式 流 傳 藥 方, 也 是 很 自 然 的 事, 亦 即 前 述 備 急 單 驗 藥 方 卷 並 序 所 稱 求 刊 之 岩 石, 傳 以 救 病, 庶 往 來 君 子 錄 之 備 用 如 在 唐 代 經 幢 上 所 刻 的 絕 大 多 數 是 佛 頂 尊 勝 陀 羅 尼 經, 唐 憲 宗 元 和 八 年 (813) 所 建 的 那 羅 延 經 幢 上 說 明 其 目 的 是 打 本 散 施, 供 人 氈 拓 流 傳 之 用 ; 而 懿 宗 咸 通 七 年 (866) 黃 順 儀 為 其 女 所 造 的 經 幢 上, 更 註 明 其 所 依 據 的 經 本 是 東 都 福 先 寺 西 律 院 玉 石 幢 本 58 以 石 刻 方 式 流 傳 藥 方, 以 濟 世 活 人, 龍 門 藥 方 洞 也 不 是 一 個 孤 例 ; 太 平 廣 記 上 記 載 的 一 則 故 事 敘 述 唐 宣 宗 大 中 年 間 (847 860), 成 都 府 李 琚 在 當 地 的 淨 土 寺 造 一 石 壁, 正 面 刻 西 方 淨 土 圖 像, 而 在 背 面 則 鐫 刻 了 唐 德 宗 所 撰 集 的 方 書 廣 利 方 59 由 此 可 知, 將 藥 方 刻 石 流 傳, 也 成 為 佛 教 僧 俗 信 徒 修 福 德 的 方 法 之 一 五 代 以 迄 於 宋 代, 仍 然 可 以 見 到 僧 人 以 刻 石 的 方 式 流 傳 藥 方 五 代 後 唐 明 宗 太 原 少 尹 陳 立 閑 習 醫 方, 遂 集 平 生 驗 方 七 十 五 首, 并 修 合 藥 法 百 件, 號 曰 要 術, 刋 石 置 於 太 原 府 衙 之 左, 以 示 於 衆, 病 者 賴 焉 60 宋 代 洛 陽 縣 興 國 寺 中 有 一 方 碑 石, 上 面 鐫 刻 著 洛 陽 縣 興 國 寺 無 際 禪 師 傳 流 藥 方 換 骨 丹, 內 附 詳 細 的 藥 方 及 服 用 的 方 法, 61 換 骨 丹 是 治 療 中 風 癱 瘓 久 不 愈 四 肢 嚲 曳 不 遂 之 方 宋 英 宗 時 羅 適 擔 任 舒 州 城 縣 尉, 因 見 到 當 地 人 都 找 巫 醫 治 病, 就 自 費 買 藥 濟 施 百 姓, 又 石 刻 方 書, 以 便 後 人 取 用 62 4 宗 教 的 治 療 方 法 56 57 58 頁 710 明. 朱 橚 等 編, 普 濟 方 ( 北 京, 人 民 衛 生 出 版 社,1959), 卷 一 百 十 六, 諸 風 門, 諸 風 雜 治, 頁 668; 卷 一 百 八 十 四, 諸 氣 門, 冷 氣 附 論, 頁 2382 醫 方 類 聚, 第 四 冊, 卷 六 十 七, 眼 門 四 /, 齋 醫 方, 目 疾, 如 神 餅 子, 頁 99 拙 文, 中 國 撰 述 經 典 與 北 朝 佛 教 的 傳 佈 從 北 朝 刻 經 造 像 碑 談 起, 鄭 欽 仁 先 生 七 十 華 誕 祝 壽 論 文 集 ( 台 北, 稻 鄉 出 版 社, 排 版 中 ) 劉 淑 芬, 佛 頂 尊 勝 陀 羅 尼 經 和 唐 代 尊 勝 經 幢 的 建 立 經 幢 研 究 之 一, 歷 史 語 言 研 究 所 集 刊, 第 67 本 第 一 分, 頁 187-188 59 太 平 廣 記, 卷 第 一 百 八, 報 應 七, 金 剛 經, 李 琚 : 唐 李 琚, 成 都 人 大 中 九 年 四 月 十 六 日 忽 患 疫 疾, 恍 惚 之 際, 見 一 人 自 稱 行 病 鬼 王 又 問 作 何 善 事, 琚 云 : 在 成 都 府, 曾 率 百 餘 家 於 淨 寺 造 西 方 功 德 一 堵 ; 為 大 聖 慈 寺 寫 大 藏 經, 已 得 五 百 餘 卷, 兼 慶 讚 了 王 云 : 急 送 去 便 見 所 作 功 德 在 殿 上, 碑 記 分 明, 石 壁 造 廣 利 方 在 後 頁 734 60 冊 府 元 龜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902-919 冊, 臺 北,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卷 八 百 五 十 九, 總 錄 部, 醫 術 二, 頁 二 十 三 61 今 上 海 中 醫 藥 大 學 醫 史 博 物 館, 收 藏 有 此 拓 本, 見 中 國 醫 學 通 史 文 物 圖 譜 卷, 頁 119 62 台 州 金 石 錄 ( 收 入 : 石 刻 史 料 新 編 第 一 輯 第 十 五 冊, 臺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1977), 卷 四, 頁 二, 宋 朝 散 大 夫 羅 適 墓 誌 銘 10

佛 教 的 宗 教 治 療 法 中 包 括 : 純 粹 的 咒 術 治 療 懺 悔 儀 式 以 及 以 藥 物 為 主 並 輔 以 佛 菩 薩 名 號 三 種, 關 於 呪 術 治 療 方 面, 學 者 已 經 做 過 一 些 研 究, 63 此 處 就 略 去, 以 下 僅 討 論 後 二 者 (1) 以 藥 物 為 主, 並 輔 以 佛 菩 薩 名 號 者 在 至 今 存 留 的 藥 方 中, 有 些 藥 方 係 以 藥 物 為 主, 但 在 服 用 時 須 唸 誦 佛 菩 薩 名 號 ; 最 常 見 者 是 唸 藥 王 菩 薩 名 號, 這 些 藥 方 顯 然 和 僧 人 有 關 明 代 朱 橚 (? 1425) 撰 集 的 普 濟 方 和 李 時 珍 (1518-1593) 所 著 的 本 草 綱 目 都 錄 有 這 類 的 藥 方, 如 本 草 綱 目 中 記 載 一 個 傳 係 出 自 東 坡 良 方 治 蟲 蛇 獸 毒 及 蠱 毒 的 藥 方, 就 是 在 服 用 藥 丸 時, 須 唸 藥 王 菩 薩 七 遍 : 生 明 礬 明 雄 黃 等 分, 于 端 午 日 研 末, 黃 蠟 和 丸 梧 子 大 每 服 七 丸, 念 藥 王 菩 薩 七 遍, 熟 水 送 下 在 普 濟 方 中 并 錄 有 此 方 64 又, 治 五 種 瘧 疾 時 服 用 家 寶 通 神 丸 : 用 神 桃 ( 即 桃 奴 ) 十 四 枚, 巴 豆 七 粒, 黑 豆 一 兩, 研 勻, 以 冷 水 和, 丸 梧 子 大, 朱 砂 為 衣 發 日, 五 更 念 藥 王 菩 薩 七 遍, 井 華 水 下 一 丸, 立 瘥 不 過 二 次, 妙 不 可 言 65 在 普 濟 方 中 也 有 錄 有 此 方 66 另 外, 如 治 婦 女 乳 癰 方 的 菩 薩 散, 在 服 用 之 前 須 將 藥 在 佛 前 焚 香 祝 願, 並 唸 藥 王 菩 薩 藥 上 菩 薩 的 名 號 : 霜 杜 荊 子 今 作 杖 子 者 是 十 二 月 正 月 二 月 採 之 酵 頭 用 作 炊 餅 者 欲 炒 勿 令 焦 右 二 件, 各 擣 為 細 末, 以 凈 盤 子 擎 之, 於 佛 前 焚 香, 誦 南 無 藥 王 菩 薩 南 無 藥 上 菩 薩 聖 號, 各 一 百 八 遍, 等 分 拌 勻 至 心 禱 告 畢, 抄 三 錢 匕, 以 葱 酒 調 下, 食 後 稍 空 進 之 67 從 此 方 的 名 稱 和 服 藥 前 的 祝 禱 執 持 菩 薩 名 號, 可 知 此 方 如 果 不 是 流 傳 於 僧 團 的 藥 方, 就 是 經 過 僧 人 加 工 過 的 藥 方 那 波 利 貞 發 現 敦 煌 文 書 中 有 一 種 唐 代 流 行 的 勸 善 經, 或 作 新 菩 薩 勸 善 經 新 菩 薩 經, 它 是 對 當 時 流 行 疾 病 的 的 厭 呪 文 68 不 過, 我 們 也 可 將 它 63 64 范 家 偉, 古 代 佛 教 疾 疫 觀 ; 薛 克 翹, 印 度 佛 教 與 中 國 古 代 漢 地 醫 藥 學 明. 李 時 珍, 本 草 綱 目 ( 北 京, 人 民 衛 生 出 版 社,1975), 第 十 一 卷, 金 石 部 四, 金 石 之 五, 礬 石, 附 方, 頁 677 普 濟 方, 諸 疾, 卷 二 百 五 十 二, 諸 毒 門, 蠱 毒 附 論, 頁 4187 65 本 草 綱 目, 第 二 十 九 卷, 果 部 六 類, 果 部 一, 桃, 桃 梟 附 方, 頁 1745 1746 66 普 濟 方, 諸 疾, 卷 一 百 九 十 七, 諸 瘧 門 : 神 桃 二 七 個 桃 木 上 自 乾 不 落 者 黑 豆 一 兩 巴 豆 七 粒 去 殼 並 心 膜 研 細 右 為 末 以 冷 水 和 丸 梧 桐 子 大 以 硃 砂 為 衣 侵 晨 面 東 念 藥 王 菩 薩 七 遍 以 井 花 水 吞 下 立 瘥 頁 2758 67 普 濟 方, 婦 人, 卷 三 百 二 十 五, 婦 人 諸 疾 門, 乳 癰 附 論, 頁 248 68 那 波 利 貞 唐 朝 政 府 醫 療 機 構 民 庶 疾 病 對 救 濟 方 法 就 小 攷, 史 窗 第 十 七 十 八 號 11

視 為 一 種 宗 教 的 醫 療 書, 因 為 此 經 的 內 容 提 到 的 疾 病 有 七 到 十 種 之 多, 包 括 : 虐 病 行 病 卒 死 腫 病 產 死 患 腹 死 血 癰 病 風 黃 病 水 痢 患 眼, 此 經 假 託 唐 德 宗 丞 相 賈 躭 將 此 經 頒 下 諸 州, 如 S.3036 勸 善 經 一 卷 : 勅 左 丞 相 賈 躭, 頒 下 諸 州, 勸 請 眾 生, 每 日 念 阿 彌 陀 佛 一 千 口, 斷 惡 行 善, 69 又 如 S.0407 新 菩 薩 經 一 卷 云 : 勅 賈 躭, 頒 下 諸 州, 眾 生 每 夕 念 阿 彌 陀 佛 一 千 口, 斷 惡 行 善 70 賈 耽 (729~805) 是 唐 代 著 名 的 地 理 學 家, 他 同 時 也 留 心 醫 方, 著 有 備 急 單 方 一 卷 71 從 此 經 在 撰 述 的 過 程 中 也 考 慮 到 假 託 著 有 方 書 的 丞 相 賈 躭, 亦 可 知 它 和 時 疫 疾 病 的 關 連 敦 煌 文 書 中 此 經 的 寫 本 達 數 十 種 之 多, 有 的 附 註 有 年 代, 或 作 貞 元 九 年 正 月 廿 三 日, 或 作 貞 元 十 九 年 正 月 廿 三 日, 而 以 後 者 的 件 數 較 多 賈 躭 被 任 命 為 丞 相 是 在 貞 元 九 年 (793) 五 月, 72 故 本 文 認 為 它 可 能 是 造 於 貞 元 十 九 年 (803), 貞 元 九 年 當 係 傳 抄 之 誤 73 其 中 勸 眾 生 每 天 唸 阿 陀 佛 一 千 次, 斷 惡 修 善 以 及 寫 此 經 流 傳 寫 此 經 本, 免 一 門 難 ; 寫 兩 本, 免 六 親 見 此 不 寫 者 滅 門 門 上 榜 之, 得 過 此 難 如 勸 善 經 或 新 菩 薩 經 這 樣 的 中 國 撰 述 的 經 典, 最 足 以 顯 示 庶 民 的 佛 教 信 仰 和 實 踐, 74 而 其 中 也 透 露 出 當 時 人 們 為 疾 疫 所 苦 和 尋 求 宗 教 的 醫 療 救 助 (2) 懺 儀 佛 教 的 病 因 論 認 為 有 一 類 的 疾 病 是 由 個 人 先 前 業 障 所 致, 稱 做 業 障 病, 75 這 類 的 疾 病 只 有 透 過 本 人 的 誠 心 懺 悔 業 障, 才 可 以 痊 癒 因 此, 僧 人 也 以 懺 悔 為 人 治 病, 南 北 朝 時 期 懺 悔 儀 式 漸 次 發 展, 至 宋 代 而 大 盛, 其 中 有 些 懺 悔 儀 式 如 水 懺 就 是 和 治 病 最 有 直 接 的 關 連 佛 教 傳 來 以 後, 就 有 僧 人 以 懺 除 罪 業 的 方 式 為 人 治 病 南 朝 初 年, 吳 郡 人 路 69 黃 永 武 編, 敦 煌 寶 藏 (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1981-1986) 第 126 冊, 頁 109,S.3036 勸 善 經 一 卷 敦 煌 寶 藏 第 126 冊, 頁 109,S.3036 勸 善 經 一 卷 在 敦 煌 文 書 中 有 數 十 本 此 經 寫 本 70 敦 煌 寶 藏 第 3 冊, 頁 368 71 新 唐 書, 卷 五 十 九, 藝 文 志 三, 丙 部 子 錄, 醫 術 類, 頁 1572 72 舊 唐 書, 卷 十 三, 德 宗 下, 貞 元 九 年 : 五 月 甲 辰, 以 義 成 軍 節 度 使 檢 校 右 僕 射 賈 耽 為 左 僕 射 同 中 書 門 下 平 章 事 頁 376 73 劉 滌 凡, 敦 煌 寫 卷 中 土 造 經 的 救 贖 思 想 以 大 正 藏 第 85 冊 為 例 一 文 中, 認 為 有 的 係 造 於 貞 元 九 年, 有 的 造 於 貞 元 十 九 年, 見 中 華 佛 學 學 報 第 十 四 期, 頁 250 牧 田 諦 亮, 疑 經 研 究 ( 京 都 人 文 科 學 研 究 所,1976),, 頁 104 天 台 智 者 大 師 禪 門 口 訣 ( 大.1919, 第 四 十 六 冊 ) 卷 一 : 夫 病 有 多 種 : 一 身 作 病 二 鬼 作 病 三 魔 作 病 四 不 調 息 成 病 五 業 障 病 頁 582 上 ) 74 75 12

安 苟 的 女 兒 從 十 幾 歲 時 染 病, 試 過 各 種 藥 物 都 無 效, 玄 臺 寺 僧 人 法 濟 對 他 說 : 恐 此 疾 由 業 非 藥 所 消. 貧 道 按 佛 經 云 若 履 危 苦, 能 歸 依 三 寶 懺 悔 求 願 者, 皆 獲 甄 濟 君 能 與 女 並 捐 棄 邪 俗, 洗 滌 塵 穢, 專 心 一 向, 當 得 痊 愈 安 苟 就 在 他 的 家 中 設 觀 世 音 齋, 他 女 兒 的 病 就 消 除 了 76 陳 朝 末 年 來 華 的 新 羅 僧 人 圓 光, 隋 代 初 年 時 因 為 新 羅 國 王 罹 病, 醫 生 束 手, 便 請 他 回 國 治 病, 圓 光 的 治 療 方 法 是 夜 別 二 時, 為 說 深 法, 受 戒 懺 悔. 王 大 信 奉, 不 久 就 病 癒 了 77 隋 代 晉 王 楊 廣 的 妃 子 蕭 妃 為 疾 所 苦, 晉 王 便 寫 信 給 他 奉 以 為 師 的 天 台 僧 人 智 顗, 智 顗 率 領 眾 僧 建 金 光 明 懺 七 日, 蕭 妃 就 痊 癒 了 78 唐 代 澤 州 一 度 疾 疫 流 行, 病 死 者 甚 多, 當 地 清 化 寺 僧 人 玄 鑒 為 之 懺 悔, 令 斷 酒 肉, 病 者 痊 復 79 薛 昌 序 在 重 修 法 門 寺 塔 墖 廟 記 中 也 說 禮 懺 者 沉 痼 自 痊, 瞻 虔 者 宿 殃 皆 滅 80 另 外, 有 些 俗 家 信 徒 患 病 時, 也 以 禮 懺 來 治 病, 如 宋 汴 州 刺 史 田 神 功 如 遇 疾 病 公 輒 累 月 不 茹 薰, 家 中 禮 懺 不 絕, 81 在 唐 末 五 代 時 出 現 的 水 懺, 82 強 調 治 療 業 障 病 只 有 懺 悔 一 途 它 的 來 源 遠 涉 到 漢 代 的 恩 怨, 唐 代 的 悟 達 國 師 的 前 世 是 漢 朝 的 袁 盎, 因 譖 殺 晁 錯, 後 來 晁 錯 化 為 悟 達 身 上 一 個 人 面 瘡, 怎 麼 也 治 不 好, 使 他 痛 苦 萬 分, 藉 以 報 怨 後 來 悟 達 國 師 經 由 一 位 異 僧 指 點, 行 水 懺 而 得 以 病 癒 從 五 代 以 來, 消 除 業 障 的 水 懺 十 分 流 行 83 迄 今 台 灣 重 病 者 的 家 屬, 為 之 作 水 懺 的 情 況 也 很 普 遍 在 作 懺 治 病 之 時, 同 時 也 可 以 使 用 呪 術 誦 經 的 方 法 祈 求 病 癒 如 宋 天 台 山 般 若 寺 師 蘊 法 師 傳 記 載 他 行 持 高 深 莫 測, 後 因 有 疾 求 僧 作 懺 悔 文 誦 經 及 密 呪, 各 論 幾 百 藏 為 度, 方 知 其 密 持 之 不 懈 84 由 上 可 知, 僧 人 的 醫 療 方 法 是 多 元 的, 在 僧 團 之 內 有 方 書 流 傳 ; 另 外, 在 醫 藥 之 外, 有 時 還 輔 以 佛 菩 薩 名 號 誦 經 除 此 之 外, 還 有 純 宗 教 性 的 治 療 咒 術 和 懺 悔 儀 式 76 比 丘 尼 傳 ( 大.2063, 第 五 十 冊 ), 卷 二, 頁 938 上 中 77 續 高 僧 傳, 卷 十 三, 義 解 篇 九, 唐 新 羅 國 皇 隆 寺 釋 圓 光 傳, 頁 524 上 78 續 高 僧 傳, 卷 十 七, 習 禪 二, 隋 國 師 智 者 天 台 山 國 清 寺 釋 智 顗 傳, 頁 567 上 79 續 高 僧 傳, 卷 十 五, 義 解 十 一, 唐 澤 州 清 化 寺 釋 玄 鑒 傳, 頁 542 上 中, 80 全 唐 文, 卷 八 百 二 十 九, 薛 昌 序 重 修 法 門 寺 墖 廟 記, 頁 8737 上 81 全 唐 文, 卷 三 百 三 十 八, 顏 真 卿 有 唐 宋 州 官 吏 八 關 齋 會 報 德 記, 頁 3425 上 82 聖 凱, 知 玄 與 三 昧 水 懺, 法 音,2001 年 第 11 期 83 宋 高 僧 傳 ( 大.2061, 收 入 : 大 正 新 修 大 藏 經 第 五 十 冊 ), 卷 二 十 八, 與 福 篇 論 曰 : 其 有 江 表 行 水 懺 法 者, 悔 其 濫 費 過 度 之 愆 頁 888 中 84 宋 高 僧 傳, 卷 二 十 三, 遺 身 篇 七, 宋 天 台 山 般 若 寺 師 蘊 傳, 頁 860 上 13

三 唐 代 的 官 醫 與 僧 人 醫 療 前 此 研 究 醫 學 史 的 學 者 多 從 國 家 設 置 醫 事 制 度 和 醫 學 教 育 兩 方 面 著 眼, 85 而 很 少 就 它 們 實 際 上 的 運 作, 以 及 將 它 置 於 帝 國 版 圖 的 大 背 景 來 衡 量 那 波 利 貞 先 生 唐 朝 政 府 醫 療 機 構 民 庶 疾 病 對 救 濟 方 法 就 小 攷 一 文, 從 醫 學 教 育 醫 方 的 頒 布 悲 田 養 病 坊 的 設 置 國 家 對 藥 價 的 控 制 等 方 面 討 論, 對 於 唐 代 政 府 之 於 庶 民 醫 療 的 照 顧 有 很 高 的 評 價 86 筆 者 受 益 於 此 文 的 啟 發 甚 多, 然 而, 其 論 述 多 少 具 有 將 唐 代 文 化 理 想 化 的 成 分, 而 較 少 從 實 際 的 層 面 而 論 談 中 國 醫 療 史 的 學 者 對 唐 代 醫 療 最 稱 道 有 兩 項, 一 是 醫 學 教 育 的 設 置, 一 是 藥 方 的 頒 布 事 實 上, 唐 代 醫 事 制 度 中 和 庶 民 較 有 關 的 是 太 醫 署 和 各 都 督 府 州 的 醫 學 博 士 87 唐 代 官 醫 僅 到 達 州 的 層 級, 有 些 僻 遠 的 州 可 能 並 未 設 置 醫 學 教 育, 太 醫 署 掌 療 民 疾, 但 它 的 總 部 是 在 京 師, 因 此, 唐 朝 的 醫 療 資 源 以 兩 京 最 多, 至 於 偏 遠 的 州 縣 醫 療 資 源 非 常 缺 乏, 百 姓 不 是 求 助 於 巫 醫, 就 是 轉 向 僧 人 寺 院 的 醫 療 如 前 所 述, 從 南 北 朝 以 降, 僧 團 掌 握 了 實 質 的 醫 藥 和 宗 教 醫 療 資 源, 即 使 唐 朝 政 府 政 府 對 於 貧 民 的 醫 療 救 濟, 也 還 需 仰 頼 佛 教 寺 院 和 僧 人 的 醫 藥 協 助, 悲 田 養 病 坊 就 是 設 在 寺 院 裡 的 另 外, 唐 代 雖 然 有 兩 度 頒 布 醫 方, 但 它 的 效 果 也 十 分 有 限, ( 一 ) 地 方 官 醫 唐 代 官 醫 和 庶 民 醫 療 較 有 關 係 的 是 三 府 都 督 府 和 各 州 的 醫 學 博 士 唐 代 的 醫 事 制 度 有 三 個 系 統 : 為 皇 帝 服 務 的 尚 藥 局 為 太 子 服 務 的 藥 藏 局 作 為 國 家 的 醫 療 教 育 和 醫 療 機 構 的 太 醫 署 88 太 醫 署 的 編 制 下 從 事 醫 療 的 人 員 近 二 百 人, 不, 他 們 醫 治 的 對 象 當 不 是 平 民, 而 是 某 些 特 定 的 人 員 和 官 員 根 據 唐 六 典 的 記 載, 在 京 城 太 醫 署 有 太 醫 令 二 人 太 醫 丞 二 人, 醫 正 八 人, 醫 師 二 十 人, 醫 工 一 百 人, 醫 生 四 十 人 典 學 二 人 其 中 醫 師 醫 正 醫 工 的 職 務 是 為 人 療 疾 : 凡 醫 師 醫 正 醫 工 療 人 疾 病, 以 其 全 多 少 而 書 之, 以 為 考 課 89 這 三 種 職 官 人 數 加 起 來 有 一 百 六 十 人, 他 們 治 病 的 對 象 當 不 是 一 般 的 百 姓, 而 是 宿 衛 軍 士 生 病 官 員 等 他 們 的 另 一 項 工 作 是 修 合 一 些 常 見 疾 病 的 藥 品 : 毎 嵗 常 合 傷 寒 時 85 李 經 緯, 林 昭 庚 主 編, 中 國 醫 學 通 史. 古 代 卷 ( 北 京, 人 民 衛 生 出 版 社, 2000) 86 那 波 利 貞 唐 朝 政 府 醫 療 機 構 民 庶 疾 病 對 救 濟 方 法 就 小 攷, 史 窗 第 十 七 十 八 號 87 唐 代 的 醫 事 制 度 中, 尚 藥 局 是 為 皇 帝 服 務 的 ; 東 宮 下 的 藥 藏 局 是 皇 太 子 的 醫 療 機 構 見 : 中 國 醫 學 通 史. 古 代 卷, 頁 229-230 88 中 國 醫 學 通 史. 古 代 卷, 頁 230-231 89 唐 李 林 甫 等 撰 陳 仲 夫 點 校, 唐 六 典 ( 北 京, 中 華 書 局,1992 一 刷,2005 年 二 刷 ), 卷 十 四, 頁 409 14

氣 瘧 痢 傷 中 金 瘡 之 藥, 以 備 人 之 疾 病 者 90 以 供 其 診 療 病 時 處 方 或 者 是 地 方 發 生 疾 疫 時 之 用 實 際 上 和 庶 民 醫 療 較 有 關 連 的 是 各 級 行 政 單 位, 包 括 京 師 各 都 督 府 和 各 州 的 的 醫 學 博 士, 他 們 負 責 以 百 藥 救 民 疾 病 91 在 醫 學 博 士 之 下 設 有 十 到 二 十 個 學 生, 醫 學 博 士 的 另 一 個 任 務 是 教 授 醫 學 生, 唐 六 典 記 載 : 京 兆 河 南 太 原 三 府 : 醫 學 博 士 一 人, 助 教 一 人 開 元 初 置, 醫 學 生 二 十 人 貞 觀 初 置 都 督 府 : 大 中 都 督 府 各 置 醫 學 博 士 一 人, 助 教 一 人, 學 生 十 五 人 ; 下 都 督 府 則 置 醫 學 博 士 一 人, 助 教 一 人, 學 生 十 二 人 州 : 上 州 置 醫 學 博 士 一 人, 助 教 一 人, 學 生 十 五 人 中 州 置 醫 學 博 士 一 人, 助 教 一 人, 學 生 十 二 人 下 州 置 醫 學 博 士 一 人, 助 教 一 人, 學 生 十 人 92 不 過, 醫 學 生 的 養 成 需 要 時 日, 習 業 時 間 從 二 年 到 七 年 不 等, 當 時 的 醫 業 分 為 五 種 : 體 療 瘡 腫 少 小 耳 目 口 齒 角 法, 學 體 療 者 需 要 修 業 七 年, 少 小 及 瘡 腫 五 年, 耳 目 口 齒 之 疾 和 角 法 修 二 年 93 醫 學 生 在 未 學 成 之 前, 應 不 能 為 百 姓 診 療, 最 多 也 只 能 隨 醫 學 博 士 實 習 而 已 至 於 醫 學 生 修 業 期 滿 之 後, 本 州 並 沒 有 提 供 相 關 的 職 位, 他 們 可 能 散 落 在 民 間, 為 人 治 病, 也 就 是 所 謂 的 閭 閻 醫 人 94 因 此, 由 官 方 所 提 供 的 醫 療 可 以 說 十 分 有 限, 以 一 個 醫 學 博 士 要 掌 療 全 州 之 人 的 疾 病, 是 不 可 能 的 事, 因 此, 他 實 際 上 的 功 能 是 係 指 當 州 發 生 疾 疫 流 行 時, 修 合 藥 物, 散 發 給 人 民 唐 六 典 敘 述 京 兆 河 南 太 原 三 府 和 各 都 督 府 各 州 刺 史 的 職 責 云 : 凡 諸 州 每 年 任 土 所 出 藥 物 可 用 者, 隨 時 收 採, 以 給 人 之 疾 患 在 此 條 下 註 明 : 皆 預 合 傷 寒 時 氣 瘧 痢 等 藥, 部 內 有 疾 患 者, 隨 時 給 之 95 由 此 可 知, 醫 學 博 士 的 掌 療 民 疾 主 要 是 對 付 傳 染 病 的 流 行, 而 不 是 百 姓 平 日 身 體 失 調 致 病 的 診 療 90 唐 六 典 ( 北 京, 中 華 書 局,1992 一 刷,2005 年 二 刷 ), 卷 十 四, 頁 409 91 舊 唐 書, 卷 四 十 四, 職 官 志 三, 州 縣 官 員 大 都 督 府 等 : 醫 藥 博 士 以 百 藥 救 民 疾 病 頁 1919 新 唐 書, 卷 四 十 九 下, 百 官 志 四 下, 外 官 : 醫 學 博 士 一 人, 從 九 品 上. 掌 療 民 疾 頁 1314 92 唐 六 典 ( 北 京, 中 華 書 局,1992 一 刷,2005 年 二 刷 ), 卷 三 十, 頁 741-747 93 唐 六 典, 卷 十 四, 頁 410: 醫 博 士 一 人, 醫 博 士 掌 以 醫 術 教 授 諸 生 習 本 草 甲 乙 脉 經, 分 而 為 業 : 一 曰 體 療, 二 曰 瘡 腫, 三 曰 少 小, 四 曰 耳 目 口 齒, 五 曰 角 法 諸 醫 生 既 讀 諸 經, 乃 分 業 教 習, 率 二 十 人, 以 十 一 人 學 體 療, 三 人 學 瘡 腫, 三 人 學 少 小, 二 人 學 耳 目 口 齒, 一 人 學 角 法 體 療 者 七 年 成, 少 小 及 瘡 腫 五 年, 耳 目 口 齒 之 疾 并 角 法 二 年 成 94 資 治 通 鑑, 卷 二 四 九, 宣 宗 下, 大 中 九 年, 胡 三 省 註 : 醫 工 無 職 於 尚 藥 局, 不 待 詔 於 翰 林 院, 但 以 醫 術 自 售 於 閭 閻 之 間, 故 謂 之 閭 閻 醫 工 頁 8057-8058 95 唐 六 典, 卷 三 十, 頁 748 15

再 則, 唐 代 醫 學 博 士 的 設 置 的 連 續 性 和 它 在 地 理 上 的 分 布, 也 是 值 得 仔 細 檢 視 的 醫 學 博 士 和 醫 學 生 的 設 置 時 置 時 省, 有 些 偏 遠 的 州 境 甚 至 是 醫 學 全 無 唐 太 宗 貞 觀 三 年 (629), 開 始 在 各 州 置 醫 藥 博 士 學 生, 但 此 政 令 似 乎 並 未 普 及 於 全 國 各 地 至 玄 宗 開 元 元 年 (713), 改 醫 藥 博 土 為 醫 學 博 士, 並 且 在 各 州 增 置 助 教 一 人 但 不 久 之 後, 玄 宗 卻 將 醫 學 博 士 學 生 一 併 廢 省 了, 只 有 偏 遠 的 州 境 不 廢 開 元 二 十 七 年 (739), 也 僅 僅 恢 復 設 置 醫 學 生, 以 掌 州 境 巡 療 迄 代 宗 永 泰 元 年 (765), 才 又 復 置 醫 學 博 士 96 也 就 是 說, 從 開 元 初 年 廢 醫 學 博 士 到 代 宗 復 置, 其 間 約 有 五 十 的 時 間, 各 州 是 沒 有 醫 學 博 士, 也 就 是 沒 有 醫 學 教 育 的 在 制 度 的 推 行 上, 似 乎 在 一 些 偏 遠 的 州 是 沒 有 醫 學 博 士 的 設 置, 在 今 貴 州 廣 西 一 帶 任 官 的 人 每 遇 疾 疫 病, 都 因 當 地 絕 無 醫 人, 而 備 極 艱 辛 貞 元 九 年 (793) 黔 中 任 職 的 張 侍 郎, 兩 度 因 病 乞 請 求 調 回 京 師, 在 其 上 表 中 敘 述 當 地 絕 無 醫 人, 素 乏 藥 物, 深 山 窮 谷, 無 處 市 求 97 並 且 提 及 在 貞 元 五 年 (789) 和 他 同 時 到 廣 西 貴 州 擔 任 黔 州 刺 史 黔 州 觀 察 史 李 速 桂 管 觀 察 使 裴 腆 等 四 人, 98 都 已 經 因 病 去 世 了 ; 如 果 再 不 允 許 他 入 京, 自 己 恐 怕 也 無 法 活 命 了 99 元 稹 被 任 為 通 州 刺 史 時, 寫 信 給 好 友 白 居 易 形 容 當 地 夏 多 陰 霪, 秋 為 痢 瘧 地 無 醫 巫, 藥 石 萬 里, 病 者 有 百 死 一 生 之 慮 100 李 德 裕 被 貶 為 崖 州 刺 史, 遠 任 海 隅, 也 說 當 地 無 醫 人 101 三 則 唐 代 醫 學 的 設 置 僅 到 州 的 層 級, 並 不 及 縣 的 層 級 ; 而 且 各 都 督 府 州 也 都 只 有 一 名 醫 學 博 士 的 編 制, 駐 在 州 城 中, 使 得 唐 帝 國 境 內 大 小 城 市 和 鄉 村 的 醫 療 資 源 有 很 大 差 距 都 城 長 安 與 洛 陽 名 醫 薈 萃, 因 此 在 京 城 以 外 官 員 或 其 家 人 有 疾, 多 奏 請 入 都 就 醫, 有 時 皇 帝 會 派 遣 醫 工 至 外 郡 藩 鎮 治 病, 做 為 一 種 對 96 新 唐 書, 卷 四 十 九 下, 百 官 志 四 下, 外 官 : 貞 觀 三 年, 置 醫 學, 有 醫 藥 博 士 及 學 生. 開 元 元 年, 改 醫 藥 博 士 為 醫 學 博 士, 諸 州 置 助 教, 寫 本 草 百 一 集 驗 方 藏 之. 未 幾, 醫 學 博 士 學 生 皆 省, 僻 州 少 醫 藥 者 如 故. 二 十 七 年, 復 置 醫 學 生, 掌 州 境 巡 療. 永 泰 元 年, 復 置 醫 學 博 士. 三 都 都 督 府 上 州 中 州 各 有 助 教 一 人. 三 都 學 生 二 十 人, 都 督 府 上 州 二 十 人, 中 州 下 州 十 人 頁 1314 97 全 唐 文, 卷 四 百 八 十, 呂 頌 為 張 侍 郎 乞 入 覲 表, 頁 4909 上 98 舊 唐 書, 卷 十 三, 德 宗 紀 下, 貞 元 五 年 : ( 三 月 ) 乙 卯, 以 大 理 卿 李 速 為 黔 州 刺 史 黔 州 觀 察 使 六 月 乙 未, 以 光 祿 卿 裴 腆 為 桂 管 觀 察 使 頁 367-368 99 全 唐 文, 卷 四 百 八 十, 呂 頌 再 請 入 覲 表, 頁 4909 下 100 全 唐 文, 卷 六 百 五 十 三, 元 稹 敘 詩 寄 樂 天 書, 頁 6635 上 下 101 全 唐 文, 卷 七 百 七, 李 德 裕 與 姚 諫 議 郃 書 三 首, 頁 7260 下 16

某 一 位 臣 子 的 慰 問 和 恩 典 獨 孤 將 軍 因 病 請 求 入 都 醫 療, 102 唐 憲 宗 元 和 十 年 (815) 靈 武 軍 節 度 使 李 光 進 在 治 所 重 病, 皇 帝 遣 太 醫 前 往 醫 治, 103 唐 代 宗 時 給 事 中 劉 迴 因 病, 因 病 請 告 老 就 醫 於 洛 陽 104 ( 二 ) 庶 民 的 醫 療 救 助 唐 代 的 法 律 中 有 醫 疾 令, 105 但 其 內 容 已 經 散 佚, 仁 井 田 陛 參 酌 中 日 文 獻, 復 原 了 其 中 的 十 一 條 106 從 這 些 條 文 看 來, 唐 代 對 於 庶 民 的 醫 療 協 助 主 要 特 三 方 面 : 大 規 模 疾 疫 的 救 助 貧 人 的 救 濟 和 戌 卒 工 役 的 救 治 唐 代 的 官 醫 主 要 是 在 有 疾 疫 發 生 時, 由 朝 廷 派 遣 醫 人 帶 著 藥 物 前 往 治 療, 醫 疾 令 : 開 元 七 年 諸 太 醫 署, 每 歲 常 合 傷 寒 時 氣 瘧 痢 傷 中 金 瘡 之 藥, 以 備 人 之 疾 病 者 107 此 藥 主 要 是 預 備 國 內 有 疾 疫 時 之 用, 如 唐 初 多 處 發 生 疾 疫, 太 宗 屢 次 遣 醫 生 前 往 治 療, 貞 觀 十 年 (636) 闗 内 河 東 疾 病, 醫 齎 藥 療 之 十 五 年 (641) 三 月 戊 辰 澤 州 疾 疫, 遣 醫 就 療 十 六 年 (642) 夏 穀 涇 徐 虢 戴 五 州 疾 疫, 遣 賜 醫 藥 焉 十 七 年 (643) 六 月 潭 濠 廬 三 州 疾 疫, 遣 醫 療 焉 十 八 年 (644) 自 春 及 夏, 廬 濠 巴 普 彬 疾 疫, 遣 醫 往 療, 二 十 二 年 (648) 九 月 邠 州 大 疫, 詔 醫 療 之 108 唐 代 對 於 軍 隊 和 築 工 役 之 人 有 比 較 妥 善 的 醫 療 照 顧, 醫 疾 令 : 行 軍 及 作 役 之 處, 五 百 人 以 上, 太 常 給 醫 師 一 人 109 另 外, 亦 宗 天 寶 三 年 (744) 八 月 三 衛 彍 騎 疾 病 給 食 料 勅, 是 對 於 上 番 宿 衛 於 皇 城 内 外 廊 三 衛 彍 騎 和 都 城 的 兵 士 患 疾 者 的 救 助, 在 其 番 滿 之 後, 無 法 立 即 上 路 回 家, 令 其 在 留 在 三 衛 內 調 養, 給 其 物 和 醫 藥 110 開 元 二 十 四 年 (736) 十 月, 玄 宗 從 東 都 洛 陽, 行 至 陝 州, 下 詔 近 畿 之 內 州 縣 長 官 存 問 年 長 者 鰥 寡 孤 獨 及 家 裡 有 人 出 征 或 行 役 的 人 家, 如 102 全 唐 文, 卷 三 百 八 十 五, 獨 孤 及 代 獨 孤 將 軍 讓 魏 州 刺 史 表, 頁 3921 下 103 全 唐 文, 卷 五 四 三, 大 唐 故 朔 方 靈 鹽 等 軍 州 節 左 僕 射 李 公 神 道 碑 銘 并 序, 頁 5510 上 104 全 唐 文, 卷 五 百 二 十, 梁 肅 給 事 中 劉 公 墓 誌 銘, 頁 5290 下 105 舊 唐 書, 卷 四 十 三, 職 官 志 二, 尚 書 都 省, 刑 部 尚 書 : 凡 文 法 之 名 有 四 : 一 曰 律, 二 曰 令, 三 曰 格, 四 曰 式. 凡 律, 十 有 二 章 令 二 十 有 七 篇, 分 為 三 十 卷. 第 一 至 第 七 曰 官 品 職 員, 八 祠,, 二 十 三 醫 疾, 頁 1837 106 仁 井 田 陞 原 著, 粟 勁 等 編 譯, 唐 令 拾 遺 ( 長 春 市, 長 春 出 版 社,1989), 醫 疾 令 第 二 十 七 復 原 凡 十 一 條, 頁 650 656 107 唐 令 拾 遺 ( 長 春 市, 長 春 出 版 社,1989), 醫 疾 令 第 二 十 七, 四, 頁 652 108 冊 府 元 龜, 卷 一 百 四 十 七, 帝 王 部, 恤 下 第 二, 頁 六 唐 令 拾 遺, 醫 疾 令 第 二 十 七, 十 一, 頁 656 唐 大 詔 令 集, 卷 一 百 十 四, 109 110 17

有 疾 患, 量 加 醫 藥 111 從 武 則 天 時 期 開 始, 以 迄 於 唐 末, 在 京 城 和 各 州 縣 城 內 都 有 收 容 貧 病 乞 丐 的 悲 田 養 病 坊 112 另 外, 醫 疾 令 : 開 元 二 十 五 年 百 姓 亦 准 醫 疾 令 合 和 藥 物, 拯 救 貧 民 113 這 可 能 是 針 對 州 縣 的 貧 病 救 濟 而 言, 開 元 十 三 年 (725), 玄 宗 命 善 大 夫 張 景 幽 往 河 西 道 右 諭 德 李 林 甫 往 山 南 道 主 客 郎 中 張 烈 往 江 南 東 道, 分 別 宣 慰 百 姓, 其 有 窮 乏 交 不 存 濟, 及 侍 老 行 人 之 家 有 疾 苦 者, 各 令 州 縣 量 加 醫 療 及 賑 恤 114 五 代 後 唐 末 帝 清 泰 二 年 (935), 翰 林 學 士 和 凝 上 書 請 依 唐 朝 故 事, 在 諸 州 置 醫 學 博 士, 並 且 令 太 醫 署 製 藥 傷 寒 時 氣 瘧 痢 等 藥 分 發 給 屯 戊 各 地 的 兵 士, 以 及 修 合 藥 物 救 濟 貧 人 此 一 奏 書 可 以 說 是 對 唐 代 庶 民 醫 療 照 顧 最 簡 約 的 描 述 了 : 當 貞 觀 之 朝, 則 廣 開 醫 學 及 開 元 之 代, 則 親 制 方 書 爰 在 明 朝, 宜 遵 故 事 方 今 暄 熇 在 近, 疫 癘 是 虞, 言 念 軍 民, 宜 加 軫 閔 其 邊 遠 戍 卒 及 貧 下 農 人, 既 難 息 於 苦 辛, 宜 偶 縈 於 疾 患, 地 僻 既 無 藥 物, 家 貧 難 召 醫 師, 遂 致 疾 深, 多 罹 物 故 荷 戈 執 耒, 皆 展 力 於 當 年, 問 疾 賜 醫, 宜 覃 恩 於 此 日 其 諸 處 屯 戍 兵 士, 令 太 醫 署 修 合 傷 寒 時 氣 瘧 痢 等 藥, 量 事 給 付, 大 軍 主 掌 以 給 有 病 士 卒 之 家 百 姓 亦 准 醫 疾 令, 合 和 藥 物, 救 其 貧 戶, 兼 請 依 本 朝 州 置 醫 博 士 令, 考 尋 醫 方, 合 和 藥 物, 以 濟 部 人 其 御 制 廣 濟 廣 利 等 方 書, 亦 請 翰 林 醫 官 重 校 定, 頒 行 天 下 115 唐 代 對 貧 人 的 醫 療 救 助 實 際 上 可 能 僅 及 於 城 市, 至 於 偏 遠 的 農 村 郊 野 的 情 形, 則 如 奏 書 提 到 地 僻 既 無 藥 物, 家 貧 難 召 醫 師, 遂 致 疾 深, 多 罹 物 故 ( 三 ) 醫 方 的 頒 布 111 冊 府 元 龜, 卷 八 十 五, 帝 王 部, 赦 宥 第 四 : ( 開 元 二 十 四 年 ) 十 月 發 東 都 還 京 甲 子 至 陜 州 勅 曰 畿 内 侍 老 九 十 已 上 量 賜 酒 麫, 鰥 寡 惸 獨, 及 征 行 之 家, 宜 令 州 縣 長 官 親 自 存 問, 如 有 疾 患, 量 加 醫 藥, 使 近 甸 之 內, 咸 有 賴 焉 112 有 關 悲 田 養 病 坊 的 研 究 很 多, 如 道 端 良 秀, 中 国 佛 教 社 會 事 業 の 一 問 題 養 病 坊 について 印 度 學 佛 教 學 研 究, 第 18 輯 第 2 號 ; 善 峰 憲 雄, 唐 朝 時 代 の 悲 田 養 病, 龍 谷 大 学 論 集, 第 389 390 號 高 瀬 奈 津 子, 唐 代 悲 田 養 病 坊 の 変 遷 とその 成 立 背 景, 佛 教 史 學 研 究 第 45 號 唐 令 拾 遺, 醫 疾 令 第 二 十 七, 十, 頁 655 冊 府 元 龜, 卷 八 十 五, 帝 王 部, 赦 宥 第 四, 頁 十 三 冊 府 元 龜, 卷 五 百 五 十 三, 詞 臣 部, 頁 十 七 113 114 115 18

唐 代 兩 度 頒 布 皇 帝 撰 集 的 醫 方, 顯 示 出 唐 帝 國 對 醫 療 資 源 分 布 不 均 勻 的 一 種 補 救 在 玄 宗 頒 廣 濟 方 勅 中 就 明 言 今 遠 路 僻 州, 醫 術 全 少, 下 人 疾 苦, 將 何 恃 賴? 116 德 宗 頒 廣 利 方 勅 中 云 或 僻 遠 之 俗, 難 備 於 醫 方 ; 或 貧 匱 之 家, 有 虧 於 藥 石, 失 於 救 療, 遂 至 傷 生, 故 撰 集 頒 方 書 的 目 的 在 於 取 單 方, 務 於 速 効, 當 使 疾 無 不 差 藥 必 易 求, 不 假 逺 召 醫 工, 可 以 立 救 人 命 117 由 皇 帝 頒 布 醫 書, 並 不 始 於 唐 代, 唐 玄 宗 德 宗 朝 曾 經 兩 度 頒 布 醫 方 於 天 下, 這 是 師 法 北 魏 的 舊 制 北 魏 宣 武 帝 永 平 三 年 (510) 令 官 員 召 集 醫 工, 推 敲 方 書 中 精 要 可 用 者, 編 為 三 十 卷, 頒 行 天 下 : 郡 縣 備 寫, 布 下 鄉 邑, 使 知 救 患 之 術 耳 118 如 何 布 下 鄉 邑 呢? 從 漢 代 以 來, 官 府 或 將 政 令 直 接 書 寫 在 官 府 鄉 亭 的 墻 壁 上, 或 寫 在 木 板 上 懸 掛 在 牆 壁 上 119 宣 武 帝 所 頒 的 藥 方 應 是 一 方 面 寫 在 郡 縣 府 衙 的 牆 壁 上, 同 時 也 公 布 在 鄉 邑 的 公 共 場 所 或 交 通 要 道 上 開 元 十 一 年 (723) 九 月 七 日, 玄 宗 將 自 己 撰 集 的 廣 劑 方 五 卷 頒 於 天 下 120 所 謂 的 頒 行 天 下 可 能 是 如 同 先 前 開 元 元 年 (713) 之 例, 下 令 各 州 寫 本 草 百 一 集 驗 方, 和 經 史 書 一 起 收 藏 在 各 州 的 官 府 之 中, 121 並 未 如 北 魏 宣 武 帝 時 公 佈 在 郡 縣 鄉 邑 的 公 共 場 所, 以 曉 示 百 姓 因 此, 對 百 姓 並 無 實 質 上 的 幫 助, 誠 如 宋. 蘇 頌 (1020-1101) 在 本 草 後 序 中 敘 述 宋 仁 宗 頒 方 書 委 諸 郡 收 掌, 以 備 軍 民 醫 疾 訪 聞 但 實 際 上 貧 下 之 家, 難 于 檢 用, 亦 不 能 修 合, 未 副 矜 存 之 意 122 因 此, 至 天 寶 五 年 (746) 八 月, 才 下 令 郡 縣 長 官 將 廣 濟 方 中 較 重 要 的 藥 方 牓 示 在 村 坊 要 路, 牓 示 廣 濟 方 勅 : 朕 頃 者 所 撰 廣 濟 方, 救 人 疾 患, 愛 民 育 物, 惠 彼 黎 元 特 念 僻 逺 之 家, 未 能 繕 冩, 閭 閻 之 内, 或 有 不 知 儻 醫 療 失 時, 因 至 天 横, 性 命 之 際, 寧 忘 惻 隠? 宜 命 郡 縣 長 官, 就 廣 濟 方 中, 逐 要 者 於 大 板 上 件 録, 當 村 坊 要 路 116 117 唐 大 詔 令 集, 卷 一 百 十 四, 頁 四, 諸 州 置 醫 學 博 士 勅 唐 大 詔 令 集, 卷 一 百 十 四, 頁 四, 頒 廣 利 方 勅, 頁 五 118 魏 書, 卷 八, 世 宗 紀, 頁 210 119 汪 桂 海, 漢 代 官 文 書 制 度 ( 南 寧 市, 廣 西 教 育 出 版 社,1999), 頁 153-159 120 舊 唐 書, 卷 八, 玄 宗 紀, 開 元 十 一 年, 頁 186 唐 會 要, 卷 八 十 二, 醫 術 : 開 元 十 一 年 九 月 七 日. 親 製 廣 濟 方. 頒 示 天 下. 頁 1524 新 唐 書, 卷 五 十 九, 藝 文 三, 丙 部 子 錄, 醫 術 類 : 玄 宗 開 元 廣 濟 方 五 卷 頁 1572 121 唐 大 詔 令 集, 諸 州 置 醫 學 博 士 勅 : 每 州 冩 本 草 及 百 一 集 驗 方, 經 史 同 貯 122 宋. 蘇 頌 撰, 王 同 策 管 成 學 顏 中 其 點 校, 蘇 魏 公 文 集 ( 北 京, 中 華 書 局,1988), 卷 六 十 五, 頁 995 19

牓 示 仍 委 採 訪 使 勾 當, 無 令 脱 錯 123 高 柯 立 引 唐 大 詔 令 集 卷 十 咸 通 八 年 痊 復 救 恤 百 姓 僧 尼 敕 : 此 敕 到, 仰 所 在 州 縣 寫 錄 敕, 牓 于 州 縣 并 坊 市 村 閭 要 路 認 為 此 敕 中 的 牓 示 當 是 在 大 塊 的 木 板 上 錄 寫, 再 將 它 懸 掛 在 州 縣 門 和 坊 市 村 閭 的 要 路 124 玄 宗 下 將 廣 濟 方 中 重 要 的 藥 方 榜 示 在 村 坊 要 路, 也 就 是 公 告 在 城 市 和 鄉 村 的 公 共 場 所, 目 的 在 讓 百 姓 通 能 知 曉 此 一 訊 息 貞 元 十 二 年 (796) 二 月 十 三 日. 德 宗 將 他 親 撰 的 廣 利 方 五 卷. 頒 于 州 府, 125 新 唐 書. 藝 文 志 中 錄 有 德 宗 貞 元 集 要 廣 利 方 五 卷 不 過, 德 宗 僅 是 將 它 頒 下 州 府 收 藏, 至 唐 憲 宗 (806 821) 時 才 將 此 藥 方 的 一 分 牓 示 於 各 地 的 交 通 要 道 : 憲 宗 親 為 之 制 序, 散 題 於 天 下 通 衢, 其 方 總 六 千 三 種 五 百 八 十 六 首 126 此 處 云 散 題 於 天 下 通 衢, 指 的 是 散 牓 鄉 村 要 路, 曉 示 百 姓 之 意, 127 也 就 是 在 重 要 的 交 通 路 口 豎 立 小 型 木 板 的 告 示 牌, 有 的 交 通 要 道 處 還 設 有 榜 亭, 128 作 為 公 告 政 令 的 場 所 如 咸 通 七 年 大 赦 云 : 一 一 竪 項, 作 小 牓 於 要 路, 曉 諭 令 百 姓 知 悉 129 而 在 木 製 的 小 榜 上 面 書 寫 著 藥 方 至 此, 我 們 不 禁 要 問 : 半 個 多 世 紀 以 前, 玄 宗 將 部 分 廣 濟 方 中 重 要 藥 方 牓 示 在 州 縣 門 和 村 坊 要 路, 為 何 此 時 仍 需 再 書 寫 藥 方 公 布 在 相 同 的 地 點? 這 就 牽 涉 到 板 榜 這 種 公 告 方 式 的 持 久 性 問 題 天 寶 五 年 將 廣 濟 方 逐 要 者 於 大 板 上 件 録, 當 村 坊 要 路 牓 示, 就 是 用 板 榜 的 形 式, 這 是 用 大 型 的 木 板, 漆 上 黑 漆, 130 以 防 其 腐 朽, 以 白 字 在 上 面 書 寫 著 藥 方 榜 示 的 文 字 經 過 長 久 的 日 曬 雨 淋, 如 果 沒 有 經 常 修 補 維 護, 很 容 易 就 脫 落 漶 散 經 過 了 123 唐 大 詔 令 集, 卷 一 百 十 四, 牓 示 廣 劑 方 勅, 頁 四 五 124 高 柯 立, 宋 代 粉 壁 考 述 以 官 府 詔 令 的 傳 布 為 中 心, 文 史 2004 年 第 1 期 125 唐 會 要, 卷 八 十 二, 醫 術, 頁 1525 126 太 平 御 覽, 卷 七 百 二 十 四, 方 術 部 五, 醫 四, 頁 3338 上 唐 會 要, 卷 八 十 二, 醫 術, 頁 1525 127 唐 大 詔 令 集, 卷 一 百 三 十, 大 厯 五 年 二 月 平 党 項 德 音 : 仍 令 京 兆 府 各 下 諸 縣 散 牓 鄉 128 129 村 要 路 曉 示 百 姓 務 令 知 悉 夢 粱 錄, 卷 十 三 : 灞 橋 榜 亭 側, 朱 家 饅 頭 鋪 唐 大 詔 令 集, 卷 八 十 六, 咸 通 七 年 大 赦, 頁 十 二 130 景 定 建 康 志, 卷 四 十 一, 田 賦 志 二, 蠲 賦 雜 錄, 江 寧 縣 轉 運 副 使 真 公 德 秀 板 榜 : 今 歲 以 為 常 案 造 板 榜 一 面, 黑 漆 白 字, 陷 置 本 司 廳 壁, 庶 幾 後 政 永 遠 遵 守, 牒 本 府 僉 廳 照 會 2000 下 2001 上 20

半 個 世 紀 以 上, 玄 宗 在 各 地 牓 示 的 藥 方 可 能 就 是 這 樣 而 逐 漸 不 可 讀 了 至 憲 宗 時, 才 又 下 令 將 德 宗 所 撰 的 廣 濟 方 再 度 公 告 在 村 坊 要 路 至 五 代 後 梁 太 祖 乾 化 二 年 (912) 時, 也 再 度 下 令 在 發 生 疾 疫 之 地, 地 方 官 要 將 治 療 之 方, 公 佈 在 交 通 要 道 上 從 牓 示 藥 方 的 不 持 久 性, 也 可 以 了 解 為 何 有 石 刻 藥 方 的 必 要 了 從 南 宋 初 年 常 熟 縣 題 名 記 一 文, 可 以 更 清 楚 明 白 板 榜 不 久 存 的 事 實, 宋 神 宗 元 豐 初 年, 常 熟 縣 知 縣 劉 極 將 宋 初 以 來 歷 任 縣 令 的 姓 名 四 十 二 人 列 之 板 榜, 置 於 縣 署 廳 壁 角 繼 任 者 也 都 添 寫 姓 名 續 其 後, 至 南 宋 紹 興 二 十 一 年 (1151) 縣 令 慮 板 榜 不 足 以 久 傳, 於 是 命 工 鐫 之 於 石, 立 於 廳 之 左, 闕 者 補 之, 庶 為 不 朽 之 傳 131 從 唐 代 以 降, 已 經 有 人 將 藥 方 刻 在 石 碑 上, 以 期 傳 之 久 遠 那 波 利 貞 注 意 到 : 在 一 本 公 元 九 至 十 世 紀 中 成 書 的 阿 拉 伯 著 作 回 教 徒 支 那 印 度 旅 行 記 上 卷, 記 載 當 時 阿 拉 伯 人 到 中 國 的 見 聞, 其 中 敘 述 在 廣 場 上 豎 立 著 一 個 高 約 五 公 尺 的 石 碑, 上 面 鐫 刻 著 刻 著 疾 病 名 和 藥 方 藥 價, 並 且 說 明 貧 人 可 以 從 國 庫 中 領 到 所 需 藥 物 等 值 的 錢, 以 供 他 們 買 藥 之 用 132 他 引 西 域 文 書 中 有 官 方 藥 價 的 記 錄, 認 為 這 是 受 唐 玄 宗 德 宗 頒 布 藥 方, 並 且 命 令 地 方 列 之 版 榜 公 告 在 交 通 大 道 的 影 響 又, 他 也 以 為 雖 然 唐 玄 宗 的 勅 令 中 沒 有 提 及 在 版 榜 中 要 記 入 藥 價, 但 可 能 當 時 已 經 連 帶 公 定 藥 價, 貞 元 十 二 年 德 宗 頒 布 廣 利 方 敕 令 中 稱 或 貧 匱 之 家, 有 虧 於 藥 石, 失 於 救 療, 遂 至 傷 生, 可 能 一 併 標 出 公 定 藥 價 由 此 二 勅 文, 可 以 証 明 從 唐 玄 宗 以 來, 國 家 很 重 視 庶 民 的 疾 病, 公 告 公 定 藥 價, 而 貧 困 者 由 國 家 發 給 藥 費 133 此 一 論 述 實 在 推 衍 太 過, 而 且 缺 乏 直 接 而 有 力 的 的 証 據 九 世 紀 阿 拉 伯 商 人 所 見 的 情 形, 幾 乎 是 五 代 後 梁 太 祖 乾 化 二 年 (912) 夏 日 下 詔 救 助 發 生 疾 疫 的 州 縣 命 令 的 寫 照 : 凡 有 疫 之 處, 委 長 吏 檢 尋 醫 方, 於 要 路 曉 示 如 有 家 無 骨 肉 兼 困 窮 不 濟 者, 即 仰 長 吏 差 醫 給 藥 救 療 之 134 即 要 州 縣 長 史 尋 檢 治 療 的 藥 方, 公 告 在 交 通 要 道 處 所, 如 有 貧 窮 不 堪 的 人, 就 由 131 吳 都 文 粹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1358 冊 ), 卷 九, 頁 四 十 二, 常 熟 縣 題 名 記 132 133 那 波 利 貞 文, 頁 21 24 這 本 書 的 英 譯 本 書 名 為 Ancient accounts of India and China : by two Mohammedan travellers, who went to those parts in the 9th century, London : Sam. Harding, 1733. (translated by the late learned Eusebius 21 Renaudot ; with notes, illustrations and inquiries by the same hand) 這 本 書 的 封 面 上 有 中 文 書 名 回 教 徒 支 那 印 度 旅 行 記 此 書 至 1980 年 代 方 有 中 譯 本 : 穆 根 來 汶 江 黃 倬 漢 譯, 中 國 印 度 見 聞 錄 ( 北 京, 中 華 書 局,1983) 此 則 記 載 見 本 書 頁 19, 第 四 十 六 條 此 書 上 卷 成 書 於 西 元 851 年, 下 卷 成 書 在 917 年 那 波 利 貞 文, 頁 23-24 冊 府 元 龜, 卷 一 百 九 十 五, 惠 民, 頁 十 六 134

官 派 醫 生 給 藥 救 助 唐 代 以 來 醫 療 救 助 主 要 是 針 對 疾 疫 發 生 之 時 或 特 定 的 州 縣 而 設 的, 此 令 亦 不 例 外 ( 四 ) 僧 人 醫 療 如 前 所 述, 在 官 方 的 醫 療 無 法 提 供 城 市 居 民 和 郊 野 農 民 醫 療 協 助 的 情 況 下, 人 民 能 夠 求 醫 的 對 象 有 三 : 閭 閻 醫 人 巫 醫 和 僧 道 醫 在 此 三 者 之 中, 僧 醫 經 常 成 為 人 們 求 助 的 對 象, 究 其 原 由, 則 和 閭 閻 醫 工 的 水 準 不 齊, 難 以 判 定 其 好 壞 ; 加 上 診 療 費 和 藥 價 的 昂 貴 有 關 至 於 巫 醫 也 是 普 遍 存 在 著, 而 且 在 某 些 地 區 巫 風 很 盛, 巫 醫 盛 行, 135 不 過 巫 醫 和 醫 藥 治 病 的 方 法 不 同, 因 此, 在 一 個 巫 風 盛 行 的 地 區, 僧 醫 以 其 醫 療 知 識 和 資 源, 也 有 足 以 巫 醫 競 爭 之 處 除 了 閭 閻 醫 工 之 外, 藥 肆 也 是 唐 人 尋 求 醫 療 的 處 所 柳 宗 元 曾 為 長 安 西 部 賣 藥 材 的 人 宋 清 寫 了 一 篇 小 傳, 敘 述 他 熟 習 醫 藥, 採 藥 的 人 樂 於 將 藥 材 提 供 給 他, 他 通 常 也 付 人 好 價 錢 ; 長 安 醫 工 也 喜 歡 向 他 購 買 藥 材 宋 清 不 僅 賣 藥 材, 也 給 人 幫 人 開 藥 方 配 藥 : 宋 清, 長 安 西 部 藥 市 人 也 居 善 藥, 有 自 山 澤 來 者, 必 歸 宋 清 氏, 清 優 主 之 長 安 醫 工 得 清 藥 輔 其 方, 輒 易 讎, 咸 譽 清 疾 病 疕 瘍 者, 亦 皆 樂 就 清 求 藥, 冀 速 已, 清 皆 樂 然 響 應 雖 不 持 錢 者, 皆 與 善 藥, 積 券 如 山, 未 嘗 詣 取 直, 136 宋 清 還 做 善 行, 讓 貧 病 的 人 賒 藥 唐 人 經 常 為 藥 費 和 醫 療 費 用 的 昂 貴 所 苦, 唐 高 宗 時 盧 照 鄰 (635?-689?) 臥 病 隱 居 洛 陽 東 郊 龍 門 的 寺 院 中, 有 好 幾 位 朝 官 都 寫 信 慰 問, 並 且 致 贈 金 錢, 助 他 醫 藥 之 費, 他 自 述 家 人 為 了 治 他 的 病 破 產 以 供 醫 藥 137 後 來 他 得 到 一 個 藥 方 金 花 子 丹 方, 要 用 丹 砂 兩 斤, 上 好 的 丹 砂 一 兩 二 千 文, 故 總 價 六 十 四 千 錢, 因 此 他 遂 對 洛 陽 名 流 朝 士 發 出 一 封 求 救 函, 請 求 135 關 於 六 朝 的 巫 醫, 請 見 林 富 士, 中 國 六 朝 時 期 的 巫 覡 與 醫 療, 歷 史 語 言 研 究 所 集 刊, 第 七 十 期 第 一 分, 頁 1-48 136 全 唐 文, 卷 五 百 九 十 二, 柳 宗 元 宋 清 傳, 頁 5982 下 137 全 唐 文, 卷 一 百 六 十 六, 盧 照 鄰 寄 裴 舍 人 遺 衣 藥 直 書 : 山 僕 至 自 都 太 子 舍 人 裴 瑾 之 太 子 舍 人 韋 方 賢 左 史 范 履 冰 水 部 員 外 郎 獨 孤 思 莊 少 府 丞 舍 人 內 供 奉 閻 知 微 符 璽 郎 喬 偘 並 有 書 問 余 疾 兼 致 束 帛 之 禮 以 供 東 山 衣 藥 之 費 余 家 咸 亨 中 良 賤 百 口 自 丁 家 難 私 門 弟 妹 凋 喪 七 八 年 間 貨 用 都 盡 余 不 幸 遇 斯 疾 母 兄 哀 憐 破 產 以 供 醫 藥 頁 1690 下 22

他 們 或 贈 丹 砂, 或 各 送 他 一 二 兩 丹 砂 等 值 的 錢 138 不 僅 是 藥 費 貴, 民 間 醫 人 的 診 療 費 也 不 便 宜, 陸 龜 蒙 (? 881) 形 容 自 己 生 病 時, 縱 然 不 是 良 醫 也 索 價 很 高, 使 得 他 不 得 不 節 衣 縮 食 才 付 得 起 醫 藥 費 : 余 抱 病 三 年 於 衡 泌 之 下, 醫 甚 庸 而 氣 益 盛, 藥 非 良 而 價 倍 高 每 一 把 臂 一 下 杵, 未 嘗 不 解 衣 輟 食 而 後 致 也 139 在 唐 帝 國 的 某 些 地 區 由 於 巫 風 盛 行, 民 俗 上 的 巫 重 於 醫, 如 江 西 地 區 巫 俗 很 盛, 百 姓 罹 病 多 求 助 於 巫 醫 廬 江 之 俗, 不 好 學 而 酷 信 淫 祀 有 札 瘥 夭 傷, 則 損 敗 生 業, 捨 藥 物 而 乞 靈 於 鬼 神, 140 被 病 者 捨 醫 事 求 淫 祀 141 至 中 唐 羅 珦 (? 808) 為 廬 州 刺 史 時, 下 令 禁 止 巫 醫, 而 以 官 方 修 合 的 醫 藥 治 療 民 疾 也 就 是 前 述 的 時 藥, 致 使 當 地 人 令 春 無 瘧 寒, 夏 無 痟 首 之 疾 142 曾 任 袁 州 台 州 刺 史 的 李 嘉 祐 夜 聞 江 南 人 家 賽 神 因 題 即 事 詩, 有 南 方 淫 祀 古 風 俗, 楚 嫗 唱 迎 神 曲 韓 康 靈 藥 不 復 求, 扁 鵲 醫 方 曾 莫 睹 之 句, 143 正 是 對 當 地 巫 醫 很 生 動 的 形 容 144 陸 龜 蒙 詩 云 江 南 多 事 鬼, 巫 覡 連 甌 粤, 可 口 是 妖 訛, 恣 情 專 賞 罰, 良 醫 只 備 位, 藥 肆 成 虚 設 145 福 建 地 區 也 是 巫 醫 盛 行, 一 直 到 宋 仁 宗 慶 曆 六 年, 當 地 仍 是 以 巫 醫 多 於 醫 生 閩 俗 左 醫 右 巫, 疾 家 依 巫 索 崇, 而 過 醫 之 門 十 纔 二 三, 故 醫 之 傳 益 少 這 也 就 是 為 什 麼 在 士 人 的 著 作 中 多 留 下 了 僧 醫 記 載 的 緣 故 當 他 們 出 為 外 州 外 郡, 遠 離 了 京 城 豐 富 的 醫 療 資 源, 如 果 不 找 當 地 的 巫 覡 治 病, 就 只 能 求 助 於 僧 醫 不 過, 在 此 要 特 別 說 明 的 是 : 即 使 在 醫 療 資 源 充 足 的 環 境 下, 巫 醫 也 有 它 的 生 存 空 間, 由 於 兩 者 醫 療 的 方 法 不 同, 即 所 謂 的 巫 以 鬼 神 占, 醫 以 筋 脈 體, 138 全 唐 文, 卷 一 百 六 十 六, 盧 照 鄰 與 洛 陽 名 流 朝 士 乞 藥 直 書, 頁 1689 下 139 全 唐 文, 卷 八 百, 陸 龜 蒙 自 憐 賦 并 序, 頁 8393 上 140 全 唐 文, 卷 四 百 七 十 八, 楊 憑 唐 廬 州 刺 史 本 州 團 練 使 羅 珦 德 政 碑, 頁 4884 下 另, 新 唐 書, 卷 一 百 九 十 七, 循 吏. 羅 珦 傳, 頁 5615 中 也 敘 及 此 事 141 全 唐 文, 卷 五 百 六, 唐 故 太 中 大 夫 守 太 子 賓 客 上 柱 國 襄 陽 縣 開 國 男 賜 紫 金 魚 袋 羅 公 墓 誌 銘 并 序, 頁 5148 下 142 全 唐 文, 卷 四 百 七 十 八, 楊 憑 唐 廬 州 刺 史 本 州 團 練 使 羅 珦 德 政 碑, 頁 4884 下 另, 新 唐 書, 卷 一 百 九 十 七, 循 吏. 羅 珦 傳, 頁 5615 中 也 敘 及 此 事 143 全 唐 詩, 第 六 冊, 卷 二 0 六, 頁 2145 144 全 唐 文, 卷 六 百 四, 劉 禹 錫 答 道 州 薛 侍 郎 論 方 書 書, 頁 6099 下 145 陸 龜 蒙, 甫 里 集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 第 1083 冊 ), 卷 一, 奉 詶 襲 美 先 輩 吳 中 苦 雨 一 百 韻 23

146 不 同 社 會 階 層 的 人 也 有 不 同 的 選 撢 如 劉 禹 錫 (772 842) 是 洛 陽 人, 他 在 答 道 州 薛 侍 郎 論 方 書 書 一 文 中, 自 述 他 幼 年 有 病 時 保 姆 帶 他 去 看 巫 嫗, 及 他 成 長 之 後, 自 覺 身 體 不 如 同 年 人 之 的 壯 碩, 才 勤 讀 醫 書 147 官 醫 照 顧 不 足 的 層 面, 使 得 人 們 轉 往 求 助 僧 醫 或 閭 閻 醫 人, 而 寺 院 是 人 們 樂 於 求 醫 的 場 所 就 醫 療 費 用 而 言, 僧 人 或 是 免 費 以 醫 療 濟 人, 或 是 隨 病 者 的 能 力 給 錢 ; 加 以 寺 院 中 或 是 有 藥 園, 或 是 有 救 濟 性 質 的 藥 藏, 藥 品 不 虞 缺 乏, 而 且 它 的 品 質 上 是 可 以 信 賴 的 由 於 有 人 向 寺 院 求 醫, 所 以 也 有 重 症 者 在 寺 院 中 過 世, 這 就 是 為 什 麼 在 唐 代 墓 誌 銘 中 常 見 到 卒 於 寺 院 的 緣 故 了 文 宗 大 和 二 年 (828) 杜 牧 之 弟 杜 顗 因 患 嚴 重 眼 疾, 住 在 揚 州 禪 智 寺 148 柳 宗 元 貶 永 州, 帶 著 母 親 盧 氏 同 行, 因 其 地 醫 巫 藥 膳 之 不 具, 因 此 求 助 於 寺 院 僧 人, 元 和 元 年 (806) 盧 氏 病 逝 於 永 州 零 陵 佛 寺 149 由 於 僧 人 行 醫 濟 人 十 分 普 遍, 唐 代 的 詩 文 中 也 出 現 醫 僧 這 個 名 詞 元 稹 之 女 病 重 時, 也 曾 求 醫 於 僧 人, 故 哭 女 樊 四 十 韻 云 : 乳 媼 閒 於 社, 醫 僧 婗 似 酲 憫 渠 身 覺 瘠, 訝 佛 力 難 爭 150 韓 偓 騰 騰 詩 云 : 烏 帽 素 餐 兼 施 藥, 前 生 多 恐 是 醫 僧 151 僧 醫 中 還 包 括 了 外 來 的 僧 人, 如 李 德 裕 出 鎮 西 蜀 時, 當 地 先 前 被 蠻 人 擄 去 的 居 民 中 有 醫 眼 大 秦 僧 一 人 152 唐 代 僧 人 醫 療 的 情 形 相 當 普 遍, 即 使 皇 室 王 公 貴 人 有 時 也 請 醫 僧 診 視 開 元 年 間, 僧 人 曉 微 因 醫 術 而 被 賜 紫 衣 師 號, 唐 德 宗 時 皇 宮 裡 有 供 奉 僧 智 昌 善 醫 療, 153 唐 玄 宗 時 長 安 勝 業 寺 僧 人 通 曉 醫 術, 好 交 遊 貴 人 154 至 於 一 般 僧 人 則 常 行 化 民 間, 為 人 醫 療, 如 唐 初 并 州 義 興 寺 僧 人 智 滿 慈 接 貧 苦, 備 諸 藥 療 155 唐 末 梓 州 東 山 觀 音 院 僧 洪 照 (? 872) 常 以 真 言 祛 邪 逐 崇, 呪 水 治 病, 救 人 不 可 勝 數 156 唐 代 由 於 僧 人 掌 握 豐 富 的 醫 療 資 源, 以 及 僧 人 行 醫 的 情 形 十 分 普 遍, 使 得 唐 朝 皇 室 一 方 面 試 圖 禁 止 僧 道 的 醫 療 行 為, 但 另 一 方 面 唐 朝 政 府 在 貧 民 的 醫 療 救 濟 146 全 唐 文, 卷 五 百 九 十 八, 歐 陽 詹 懷 州 應 宏 詞 試 片 言 折 獄 論, 頁 6041 上 147 全 唐 文, 卷 六 百 四, 劉 禹 錫 答 道 州 薛 侍 郎 論 方 書 書, 頁 6099 下 148 全 唐 文, 卷 七 百 五 十 三, 杜 牧 上 宰 相 求 湖 州 第 二 啟, 頁 7803 下 149 150 151 全 唐 文, 卷 五 百 九 十, 柳 宗 元 先 太 夫 人 河 東 縣 太 君 歸 祔 誌 全 唐 詩, 第 十 二 冊, 卷 四 0 四, 頁 4514 全 唐 詩, 第 二 十 冊, 卷 六 百 八 十 一, 頁 7804 152 全 唐 文, 卷 七 百 三, 李 德 裕 第 二 狀 奉 宣 令 更 商 量 奏 來 者, 頁 7220 下 153 文 苑 英 華, 卷 五 百 八 十 一, 頁 六, 權 德 輿 代 盧 相 公 謝 賜 方 藥 并 陳 乞 表 ( 德 宗 貞 元 十 二 年 十 月 一 日 ) 154 太 平 廣 記, 卷 第 一 百, 釋 證 二, 僧 齊 之, 頁 672 155 續 高 僧 傳, 卷 十 九, 習 禪 四, 唐 并 州 義 興 寺 釋 智 滿 傳, 頁 583 下 156 全 唐 文, 卷 八 百 六, 侯 圭 東 山 觀 音 院 記, 頁 8473 下 24

上 卻 不 得 不 仰 頼 寺 院 的 運 作 唐 太 宗 貞 觀 九 年 (635) 下 詔 諸 州 度 僧 尼 總 數 以 三 千 為 限, 並 且 精 核 僧 尼 戒 行, 令 有 醫 療 行 為 取 財 者, 付 六 律 處 置 : 其 天 下 諸 州 有 寺 之 處 宜 令 度 人 為 僧 尼 總 數 以 三 千 為 限 但 戒 行 之 本, 惟 尚 無 為, 多 有 僧 徒, 溺 於 流 俗, 或 假 託 神 通, 妄 傳 妖 怪, 或 謬 稱 醫 筮, 左 道 求 財 有 一 於 此, 大 虧 聖 教, 朕 情 在 護 持, 必 無 寬 貸 自 今 宜 令 所 司, 依 附 六 律 157 假 託 神 通, 妄 傳 妖 怪, 或 謬 稱 醫 筮 都 可 以 歸 到 僧 人 醫 療 之 中 唐 敬 宗 寶 曆 二 年 十 二 月 (826), 敬 宗 遇 害, 文 宗 入 京 靖 難, 事 平, 文 宗 帝 位, 誅 殺 及 處 罰 邪 佞, 以 靖 京 師, 其 中 就 有 僧 惟 真 齊 賢 正 簡, 道 士 趙 歸 真, 並 配 流 嶺 南, 惟 真 被 流 放 到 羅 州, 齊 賢 被 流 放 到 雷 州, 正 簡 被 流 放 到 辨 州 在 詔 書 中 提 到 惟 真 被 流 放 的 原 因 是 妖 妄 僧 惟 眞 道 士 趙 歸 眞 等, 或 假 於 卜 筮, 或 託 以 醫 方, 疑 衆 挾 姦, 矯 誣 干 禁, 並 從 流 竄, 以 靖 京 師 158 僧 人 惟 真 當 時 擔 任 翰 林 醫 官, 159 至 於 齊 賢 和 正 簡 也 有 可 能 是 以 醫 術 待 詔 翰 林 政 府 雖 然 意 圖 禁 止 僧 人 的 醫 療 行 為, 但 由 於 佛 教 僧 人 的 醫 學 知 識 和 僧 團 的 醫 藥 資 源, 政 府 的 貧 病 救 濟 收 容 所 悲 田 養 病 坊 就 是 由 官 方 供 給 資 金, 而 利 用 寺 院 的 醫 療 資 源 和 人 力 資 源, 以 達 到 救 濟 貧 病 的 目 的 四 宋 代 的 官 醫 與 僧 人 醫 療 關 於 宋 代 的 醫 事 制 度, 學 者 已 有 很 多 的 研 究, 160 其 中 陳 元 朋 梁 其 姿 比 較 從 庶 民 角 度 和 制 度 落 實 的 層 面 考 察 161 本 節 追 循 著 他 們 的 方 向, 從 宋 代 官 醫 不 足 和 惠 民 藥 局 落 實 的 情 況, 以 討 論 僧 人 醫 療 的 流 行 宋 代 的 醫 事 制 度 中 和 庶 民 醫 療 比 較 有 直 接 關 連 的 是 各 州 縣 的 醫 生 駐 泊 醫 官, 各 地 的 官 設 平 價 藥 局 惠 民 藥 局 然 而, 有 些 偏 僻 遠 地 的 州 縣 醫 生 制 度 無 法 完 全 落 實, 使 得 醫 療 資 源 分 布 不 均 勻 的 情 況 和 唐 代 並 沒 有 很 大 的 差 別, 梁 其 姿 認 為 宋 代 政 府 注 重 地 方 的 醫 療, 設 置 地 方 醫 官 提 高 地 方 醫 療 的 品 質, 但 由 於 制 度 上 的 不 穩 定 性, 以 及 制 度 未 完 全 落 實, 地 方 的 百 姓 並 不 因 此 而 得 到 更 好 的 醫 療 照 顧 162 又, 宋 代 官 方 醫 療 最 為 人 所 稱 道 是 平 價 藥 局 的 成 立, 不 過, 也 不 是 各 州 都 有 惠 民 藥 局, 有 些 地 方 甚 至 晚 至 南 宋 正 年 才 成 立 ; 此 外, 它 在 實 施 中 的 一 些 弊 病, 也 使 得 此 制 的 美 意 大 打 折 扣 ( 一 ) 地 方 官 醫 157 佛 祖 歷 代 通 載 ( 大.2036, 收 入 : 大 正 新 修 大 藏 經 第 四 十 九 冊 ), 卷 十 一, 頁 569 下 158 冊 府 元 龜, 卷 一 百 五 十 三, 帝 王 部, 明 賞 罰 第 二, 頁 二 十 三 159 冊 府 元 龜, 卷 一 百 八 十 : ( 寳 曆 ) 二 年 十 一 月 己 卯, 賜 翰 林 僧 惟 真 絹 五 十 疋 惟 真 以 異 術 出 入 禁 署, 故 横 及 焉 160 如 郭 聲 波, 宋 朝 官 方 醫 藥 衛 生 機 構 考 述, 宋 代 文 化 研 究 第 五 輯 161 梁 其 姿, 宋 元 明 的 地 方 醫 療 資 源 初 探, 中 國 社 會 歷 史 評 論 第 三 卷 陳 元 朋, 兩 宋 的 醫 事 制 度 及 其 社 會 功 能, 史 原, 第 二 十 期 162 梁 其 姿, 宋 元 明 的 地 方 醫 療 資 源 初 探, 頁 219-222 25

宋 代 中 央 有 太 醫 局, 翰 林 醫 官 院, 宋 代 地 方 的 郡 縣 也 有 官 醫, 宋 仁 宗 嘉 祐 年 間, 在 各 郡 置 醫 生, 從 宋 神 宗 熙 寧 中, 開 始 在 各 縣 置 醫 生 163 它 的 名 額 是 京 府 節 鎮 十 人, 各 州 七 人, 縣 是 人 口 每 一 萬 戶 置 一 人, 最 多 不 超 過 五 人 這 些 醫 生 學 習 醫 書, 若 考 試 合 格, 可 比 照 舉 人 免 丁 稅 164 不 過, 由 於 州 的 階 層 才 有 醫 學 博 士 教 學, 165 因 此 多 數 地 方 上 醫 生 的 醫 學 知 識 並 不 充 足, 講 授 無 所, 傳 習 未 聞 166 加 上, 此 一 制 度 並 未 完 全 貫 徹 施 行, 有 些 大 郡 也 沒 有 良 醫, 在 巫 風 盛 行 的 地 區 就 更 不 用 說 了 宋 哲 宗 元 祐 二 年 (1092) 四 月 右 正 言 虞 策 的 奏 書 中, 就 指 出 了 這 種 缺 失 : 策 又 言 : 然 郡 縣 奉 行 未 稱 詔 旨, 有 醫 生 之 名, 無 醫 生 之 實, 講 授 無 所, 傳 習 未 聞. 今 要 藩 大 郡 或 罕 良 醫, 偏 州 下 邑, 遐 方 遠 俗, 死 生 之 命 委 之 巫 祝. 縱 有 醫 者, 莫 非 強 名, 一 切 穿 鑿, 無 所 師 法, 夭 枉 之 苦, 何 可 勝 言? 167 誠 如 虞 策 所 言, 郡 縣 奉 行 未 稱 詔 旨 在 偏 遠 的 州 縣 甚 至 沒 有 醫 事 人 員, 主 要 的 原 因 可 能 是 被 派 任 到 僻 遠 州 縣 的 醫 官 都 是 醫 官 往 往 兼 遙 郡 之 職, 168 並 不 親 身 到 任 到 各 地 任 官 的 官 員 常 在 詩 文 書 信 中, 敘 述 他 們 任 職 之 地 醫 療 資 源 的 貧 乏, 王 禹 偁 (954-1001) 為 王 姓 的 商 州 刺 史 致 書 李 宗 諤, 敘 述 王 刺 史 父 親 年 老, 居 在 商 州 ( 今 陝 西 商 縣 ), 他 很 擔 心 萬 一 老 父 不 幸 疾 恙, 則 地 無 醫 藥, 何 以 慰 人 子 之 心 乎? 169 仁 宗 皇 祐 元 年 (1049) 時, 歐 陽 修 (1007-1072) 在 潁 州, 他 敘 述 自 秋 以 來, 老 母 卧 病, 郡 既 僻 小, 絶 無 醫 藥 迨 冬 至 之 後, 方 得 漸 安 170 宋 徽 宗 政 和 三 年 (1113), 太 醫 令 裴 宗 元 上 奏 稱 外 方 難 得 醫 藥, 在 京 醫 學 等 員 數 甚 多 163 續 資 治 通 鑑 長 編, 卷 四 百 七 十 二, 起 哲 宗 元 祐 七 年 四 月 盡 其 月, 頁 11272 164 續 資 治 通 鑑 長 編, 卷 三 百 三 十 五, 起 神 宗 元 豐 六 年 五 月 盡 是 年 六 月, 頁 8084 165 續 資 治 通 鑑 長 編, 卷 一 百 四 十 七, 仁 宗 慶 曆 四 年 三 月 參 知 政 事 范 仲 淹 言 : 其 諸 道 州 府, 已 有 醫 學 博 士, 亦 令 所 在 教 習, 選 官 專 管, 委 監 司 提 點. 其 生 徒 精 通 兩 部 醫 書, 與 免 戶 下 諸 色 差 配 ; 累 有 功 效, 保 明 以 聞, 與 助 教 安 排. 所 貴 天 下 醫 道, 各 有 源 流. 詔 宣 徽 院 並 依 奏 施 行, 頁 3570 166 續 資 治 通 鑑 長 編, 卷 四 百 七 十 二, 起 哲 宗 元 祐 七 年 四 月 盡 其 月, 頁 11272 167 續 資 治 通 鑑 長 編, 卷 四 百 七 十 二, 起 哲 宗 元 祐 七 年 四 月 盡 其 月, 頁 11272 168 央 研 究 院 歷 史 語 言 研 究 所 四 川 大 學 古 籍 整 理 研 究 所 哈 佛 大 學 東 方 文 明 系 合 作 點 校, 王 德 169 170 毅 校 勘, 宋 會 要 輯 稿, 職 官, 職 官 一 八, 鐘 鼓 院, 十 月 十 四 日 : 上 因 宣 諭 執 政 曰 : 太 史 局 官 名 秩 太 卑 微, 今 醫 官 往 往 兼 遙 郡 之 職, 又 似 過 於 優 厚 宋 王 禹 偁, 小 畜 集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1086 冊 ) 卷 十 八, 頁 八, 與 李 宗 諤 書 歐 陽 修, 文 忠 集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1102-1103 冊 ), 卷 一 百 四 十 五, 頁 四, 與 杜 正 獻 公 書 26

山 州 僻 郡 不 知 藥 脉, 坐 以 致 斃 171 曾 任 大 中 大 夫 充 集 英 殿 脩 撰 張 景 憲 (? 1180) 之 死 就 印 証 了 這 個 說 法, 他 因 舉 人 失 當 而 被 貶 至 房 陵, 後 來 就 死 在 當 地 沒 有 醫 藥 的 環 境 下 : 及 坐 失 舉, 謫 守 房 陵 雖 僻 陋 無 醫 藥, 怡 然 順 適, 家 人 不 見 有 憂 愠 之 色 疾 革, 召 諸 子 屬 以 後 事, 神 色 不 亂 172 一 直 要 到 宋 孝 宗 淳 熙 七 年 ( 1180), 在 廣 州 南 部 諸 州 才 設 有 醫 官 173 又, 如 虁 州 ( 治 所 在 四 川 奉 節 ) 完 全 沒 有 藥 肆 醫 人, 當 地 的 人 完 全 仰 頼 巫 醫 和 土 俗 療 法 174 蘇 軾 被 貶 海 南 島, 也 形 容 當 地 是 海 隅 風 土 甚 惡, 亦 有 佳 山 水, 而 無 佳 寺 院, 無 士 人, 無 醫 無 藥 175 他 在 惠 州 時, 給 參 寥 的 信 中 還 開 玩 笑 地 說 得 其 餘 瘴 癘 病 人, 北 方 何 嘗 不 病? 是 病 皆 死 得 人, 何 必 瘴 氣? 但 苦 無 醫 藥, 京 師 國 醫 手 裏 死 漢 尤 多, 參 寥 聞 此 一 笑, 當 不 復 憂 我 也 176 歐 陽 修 為 尹 師 魯 所 撰 的 墓 誌 銘 中, 敘 述 尹 師 魯 監 均 州 ( 今 湖 北 ) 酒 稅 得 疾 無 醫 藥, 舁 至 南 陽 求 醫 177 南 宋 郭 應 祥 李 氏 集 騐 方 序 中, 敘 述 他 攜 帶 一 家 老 小 到 泉 江 任 官, 詢 問 當 地 的 醫 藥 狀 況, 讓 他 十 分 擔 心 : 始 予 奉 親 携 幼 来 官 泉 江, 未 入 境, 首 問 邑 有 良 醫 師 乎, 又 問 市 有 佳 藥 肆 乎, 或 對 以 醫 固 不 乏 人, 而 庸 庸 者 實 多 ; 藥 肆 僅 一 二 數, 然 稍 貴 細 者 則 缺 焉 予 謂 二 者 老 幼 所 依, 以 為 命 也, 今 顧 若 此, 其 奈 之 何 哉! 178 陳 元 朋 認 為 各 地 的 駐 泊 醫 官 是 宋 代 醫 療 中 較 具 有 社 會 功 能 的 兩 個 項 目 之 一, 179 不 過,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各 州 駐 泊 醫 官 的 人 數 也 很 有 限 在 宋 徽 宗 政 和 三 年 以 前, 諸 路 駐 泊 員 額 止 百 餘, 宋 徽 宗 政 和 三 年 (1113), 尚 書 令 轉 達 太 醫 令 裴 宗 元 上 奏, 將 在 京 城 裡 的 醫 官 七 百 餘 人 分 派 到 各 州 和 軍 府 駐 泊, 上 州 四 人 中 下 州 三 人, 偏 遠 之 州 二 人 政 和 三 年 閏 四 月 辛 亥, 尚 書 省 言 : 檢 會 太 醫 令 裴 宗 元 劄 子, 乞 就 太 醫 局 復 置 醫 學, 詔 依 所 乞 外 方 難 得 醫 藥, 在 京 醫 學 等 員 數 甚 多, 並 令 尚 書 省 措 置 契 勘 翰 林 院 見 今 醫 官 至 祗 候 七 百 餘 員, 端 閑 並 無 職 事, 諸 路 駐 泊 員 額 止 百 餘, 山 州 171 172 宋. 章 如 愚, 群 書 考 索 ( 後 集 卷 三 十, 士 門, 醫 學, 范 純 仁, 范 忠 宣 集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1104 冊 ), 卷 十 六, 頁 十 七, 大 中 大 夫 充 集 英 殿 脩 撰 張 公 行 狀 173 宋 史, 卷 三 十 五, 孝 宗 紀, 淳 熙 七 年 二 月 癸 未 朔, 初 置 廣 南 煙 瘴 諸 州 醫 官. 頁 672 174 宋. 李 復, 潏 水 集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1121 冊 ), 卷 六, 䕫 州 藥 記 : 䕫 居 重 山 之 間, 壅 蔽 多 熱, 又 地 氣 噫 泄 而 常 雨, 土 人 多 病 瘴 瘧, 頭 痛 脾 泄, 略 與 嶺 南 相 類, 他 處 藥 材 皆 不 至, 市 無 藥 肆, 亦 無 學 醫 者, 其 俗 信 巫 而 不 求 醫, 175 蘇 軾, 東 坡 全 集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1107 1108 冊 ), 卷 七 十 五, 頁 二 十, 與 王 庠 書 三 首 之 三 176 東 坡 全 集, 卷 八 十 四, 頁 一, 答 參 寥 三 首 恵 州 177 文 忠 集, 卷 二 十 八, 頁 十 一, 尹 師 魯 墓 銘 178 宋. 李 迅 集 驗 背 疽 方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743 冊 ), 郭 應 祥 李 氏 集 騐 方 序, 頁 一 179 陳 元 朋, 兩 宋 的 醫 事 制 度 及 其 社 會 功 能, 史 原, 第 二 十 期, 頁 304-306 27

僻 郡 不 知 藥 脉, 坐 以 致 斃 今 立 較 試 之 法, 隨 所 試 中 高 下, 分 遣 諸 路 : 三 京 七 人, 帥 府 六 人, 大 藩 五 人, 上 州 四 人, 中 州 下 州 三 人, 次 逺 二 人, 從 之 180 徽 宗 接 納 了 他 的 意 見, 但 經 過 這 樣 調 度 四 個 月 之 後, 京 師 裡 還 是 有 四 百 餘 位 閒 置 無 職 的 醫 官 181 似 乎 有 很 多 的 醫 官 不 願 意 被 派 往 都 城 以 外 地 方 擔 任 駐 泊 醫 官 者, 因 此, 宋 徽 宗 宣 和 四 年 (1122) 十 二 月, 下 令 如 不 願 擔 任 外 任 駐 泊 醫 官 者, 就 必 須 去 職, 放 歸 田 里 : ( 宣 和 四 年 ) 十 二 月 十 一 日, 詔 : 諸 州 駐 泊 醫 官 並 依 元 豐 法 差 注, 內 無 人 願 就 去 處 許 奏 辟, 又 無 人 奏 辟 聽 闕 其 不 願 就 人 令 致 仕, 或 放 歸 田 里 在 外 醫 人 不 願 赴 醫 官 局 公 參 者 依 此 赴 局 公 參 人, 方 許 理 磨 勘 差 使 182 駐 泊 醫 官 是 兩 年 一 任, 也 有 不 等 繼 任 醫 官 來 到 就 離 職 的, 孝 宗 乾 道 元 年 (1165) 也 下 令 此 等 人 不 得 奏 請 免 再 出 任 駐 泊 醫 官 183 因 此, 各 州 實 際 上 駐 泊 醫 官 人 數 並 不 完 全 符 合 前 述 上 州 四 人 中 下 州 三 人 之 制, 如 南 宋 末 年 咸 淳 毗 陵 志 記 載 州 兵 官 下 有 駐 泊 醫 官 一 員 184 又, 有 的 偏 遠 之 州 甚 至 從 未 有 過 駐 泊 醫 官, 宋 光 宗 紹 熙 三 年 (1192) 二 月, 權 知 沅 州 劉 珪 上 奏 竊 見 沅 州 煙 瘴 之 氣, 人 多 疾 病, 緣 無 良 醫 診 治, 拱 手 待 斃, 深 可 憐 憫 乞 依 靖 州 例, 差 明 脈 醫 官 一 員 充 駐 泊 185 另 如, 在 宋 寧 宗 嘉 定 二 年 (1209) 以 前, 楚 州 也 僅 有 一 名 駐 泊 醫 官, 至 此 因 經 戰 火, 裁 省 冗 員, 就 連 僅 有 的 一 名 醫 官 都 省 去 了 186 京 師 是 醫 療 資 源 最 豐 富 的 地 方, 不 過, 醫 官 各 有 職 務, 難 以 求 醫 ; 而 民 間 醫 生 水 準 不 齊, 加 上 收 費 也 多 不 便 宜 宋 仁 宗 慶 曆 初 年, 周 必 大 (1126-1204) 在 寫 給 朋 友 的 一 封 信 充 滿 著 上 述 的 無 奈 : 蓋 京 師 近 上 醫 官 皆 有 職 局, 不 可 請 他 ; 兼 亦 傲 然, 請 他 不 得 近 下 者 又 不 知 誰 可 用? 187 似 乎 是 連 住 在 京 師 中, 要 覓 得 良 醫 也 非 易 事 宋 高 宗 紹 興 二 十 五 年 (1155) 十 月 所 下 的 一 道 詔 令 書 裡, 指 出 當 時 杭 州 民 間 有 些 醫 術 不 好 的 醫 生, 或 是 根 本 就 沒 有 學 過 醫 的 人 妄 開 藥 方, 這 一 年 的 疾 疫 流 行 時, 有 許 多 人 因 此 而 枉 送 了 性 命, 所 以 特 命 臨 安 府 將 正 確 的 藥 方 出 牓 告 知 百 姓, 戒 飭 民 閒 醫 藥 詔 云 : 180 宋. 章 如 愚, 群 書 考 索, 後 集 卷 三 十, 士 門, 醫 學, 頁 十 三 至 十 四 ; 宋 會 要 輯 稿, 職 官, 職 官 二 二, 太 醫 院, 頁 38-39 181 宋. 章 如 愚, 群 書 考 索, 後 集 卷 三 十, 士 門, 醫 學, 頁 十 三 至 十 四 182 宋 會 要 輯 稿, 職 官, 職 官 三 六, 技 術 官, 頁 116 183 宋 會 要 輯 稿, 職 官, 職 官 三 六, 技 術 官 : ( 乾 道 元 年 ) 四 月 四 日, 詔 : 應 諸 路 州 軍 駐 泊 醫 官, 並 以 二 年 一 替 其 已 過 滿 人 不 候 替 人 罷 任, 今 後 不 許 陳 乞 奏 辟 再 任 184 咸 淳 毗 陵 志, 卷 九, 秩 官 三, 州 兵 官, 頁 3032 上 185 宋 會 要 輯 稿, 職 官, 職 官 三 六, 技 術 官, 頁 124-125 宋 會 要 輯 稿, 職 官, 職 官 三 六, 技 術 官, 頁 125 文 忠 集, 卷 一 四 九, 書 簡 六, 頁 十 四, 又 與 梅 聖 俞 書 ( 慶 曆 初 ) 186 187 28

訪 聞 今 歲 患 時 氣, 人 皆 緣 謬 醫, 例 用 發 汗 性 熱 等 藥, 及 有 素 不 習 醫 不 識 脈 證, 但 圖 目 前 之 利, 妄 施 湯 藥 致 死 者 甚 眾, 深 可 憫 憐 據 醫 書 所 論, 凡 初 得 病, 患 頭 痛 身 熱 惡 風 肢 節 痛 者, 皆 須 發 汗 緣 即 今 地 土 氣 令 不 同, 宜 服 疎 邪 毒, 如 小 柴 胡 湯 等 藥, 得 大 便 快 利, 其 病 立 愈, 臨 安 府 可 出 牓 曉 示 百 姓 通 知 188 在 首 善 之 區 的 都 城 有 一 部 分 醫 人 的 水 準 都 有 問 題, 偏 遠 的 外 地 州 郡 的 情 況 就 更 不 用 說 了 外 臺 秘 要 方 劄 子 中 敘 述 在 宋 仁 宗 皇 祐 三 年 (1051) 南 方 各 地 連 年 發 生 疾 疫, 有 的 州 就 死 了 十 餘 萬 人, 疫 情 如 此 慘 重 的 原 因 之 一 是 各 地 的 醫 工 醫 術 不 精, 而 其 根 本 原 因 是 醫 書 的 缺 乏 : 宋 皇 祐 三 年 五 月 二 十 六 日 内 降 劄 子, 臣 寮 上 言 : 臣 昨 南 方 州 軍 連 年 疾 疫 瘴 癘, 其 尤 甚 處, 一 州 有 死 十 餘 萬 人 此 雖 天 令 差 舛, 致 此 扎 瘥, 亦 緣 醫 工 謬 妄, 就 增 其 疾 臣 細 曾 詢 問, 諸 州 皆 闕 醫 書, 習 讀 除 素 問 病 源 外, 餘 皆 傳 習 偽 書 舛 本, 故 所 學 淺 俚, 詿 誤 病 者 189 因 此 罹 疫 的 地 方 官 奏 請 朝 廷, 從 太 平 聖 惠 方 中 選 錄 合 用 的 藥 方, 牓 示 在 有 疾 疫 瘴 癘 的 州 縣, 供 人 傳 抄, 宜 令 逐 路 轉 運 司 指 揮 轄 下 州 府 軍 監, 如 有 疾 疫 瘴 癘 之 處, 於 聖 惠 方 内, 寫 錄 合 用 藥 方, 出 牓 曉 示, 及 遍 下 諸 縣 許 人 抄 190 ( 二 ) 醫 書 的 頒 布 唐 代 在 玄 宗 德 宗 朝 兩 度 頒 布 醫 方, 宋 代 則 太 宗 仁 宗 朝 四 度 頒 布 醫 書 太 宗 兩 次 頒 發 醫 書, 第 一 次 是 在 太 平 興 國 初, 下 詔 翰 林 學 士 賈 黃 中 等 人 撰 集 醫 方, 至 雍 熙 四 年 (987), 完 成 神 醫 普 救 方 一 千 卷 頒 行 天 下 191 此 書 卷 帙 浩 大, 應 是 頒 給 各 州 官 府 收 藏 之 用 在 此 之 後, 太 宗 又 命 王 懷 隱 與 副 使 王 祐 鄭 奇 醫 官 陳 昭 遇 編 輯 醫 方, 以 太 平 聖 惠 方 為 名, 共 一 百 卷, 太 宗 親 自 為 此 書 寫 序, 雕 版 印 行, 在 淳 化 三 年 (992) 頒 行 天 下 192 事 實 上, 所 謂 的 頒 行 天 下 是 指 賜 給 諸 道 州 府 各 兩 本, 每 州 選 一 醫 術 精 良 的 醫 者 為 醫 博 士, 專 門 負 責 收 掌 此 一 188 咸 淳 臨 安 志, 卷 四 十, 詔 令 一, 戒 飭 民 閒 醫 藥, 紹 興 二 十 五 年 十 月, 頁 3723 上 189 190 外 臺 祕 要 方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 第 736 冊 ), 劄 子, 外 臺 秘 要 方 劄 子 外 臺 祕 要 方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 第 736 冊 ), 劄 子, 外 臺 秘 要 方 劄 子 191 宋 史, 卷 二 百 六 十 五, 李 昉 子 宗 訥 傳, 頁 9140; 續 資 治 通 鑑 長 編, 卷 二 十 八, 起 太 宗 雍 熙 四 年 正 月 盡 是 年 十 二 月, 頁 640 192 宋 史, 卷 四 百 六 十 一, 方 技 上, 王 懷 隱 傳, 頁 13507 續 資 治 通 鑑 長 編, 卷 三 十 三, 起 太 宗 淳 化 三 年 正 月 盡 是 年 十 二 月, 頁 736: 上 復 命 醫 官 集 太 平 聖 惠 方 一 百 卷, 己 亥, 以 印 本 頒 天 下, 每 州 擇 明 醫 術 者 一 人 補 醫 博 士, 令 掌 之, 聽 吏 民 傳 寫. 29

醫 書, 准 許 吏 民 抄 寫 流 傳, 行 聖 惠 方 詔 云 : 醫 藥 之 書, 人 命 攸 繫, 爰 下 明 詔, 購 求 名 方, 悉 令 討 論, 因 而 綴 緝, 已 成 編 卷, 申 命 彫 鐫 宜 推 流 布 之 恩, 用 彰 亭 毒 之 意 其 聖 惠 方 目 錄 共 一 百 一 卷, 應 諸 道 州 府 各 賜 二 本 仍 本 州 選 醫 術 優 長 治 疾 有 效 者 一 人, 給 牒 補 充 醫 博 士, 令 專 掌 之 吏 民 願 傳 寫 者 並 聽 先 已 有 醫 博 士, 即 掌 之, 勿 更 收 補 193 由 上 可 知, 太 平 聖 惠 方 頒 行 僅 止 於 州 的 層 級, 因 此, 雖 然 准 許 吏 民 傳 寫, 不 過, 都 必 需 到 州 城 來 才 看 得 到 此 方 書, 因 此, 它 的 流 通 性 應 是 有 限 的 除 了 收 貯 在 州 城 之 外, 皇 帝 有 時 也 頒 賜 方 書 給 偏 遠 的 鎮 戌 之 所, 如 仁 宗 慶 曆 四 年 (1044) 韓 琦 上 書 稱 德 順 軍 城 初 建 極 邊 之 地, 人 不 知 醫 術, 故 賜 給 此 書 和 諸 醫 書 各 一 部 ; 194 太 宗 時, 吳 越 國 王 入 朝, 僧 人 希 辯 隨 行 ; 端 拱 二 年 (989), 希 辯 請 求 回 到 吳 郡, 太 宗 賜 給 他 御 製 詩 及 御 書 急 就 章 逍 遥 詠, 以 及 太 平 聖 惠 方, 以 示 榮 寵 他 回 到 常 熟 之 後, 建 了 一 所 寺 院 延 福 禪 院, 在 此 寺 院 中 就 收 藏 了 這 部 醫 書 195 宋 仁 宗 兩 度 頒 行 醫 書, 一 是 善 救 方, 一 是 簡 要 濟 眾 方 慶 曆 八 年 (1048) 二 月 頒 行 慶 曆 善 救 方, 196 此 醫 方 的 內 容 主 要 以 治 蠱 毒 為 主, 因 福 建 地 方 多 蠱 毒, 仁 宗 詔 太 醫 收 集 各 種 能 治 蠱 毒 之 方, 集 為 此 書, 曾 鞏 (1019-1083) 隆 平 集 記 載 : 仁 宗 以 福 建 奏, 獄 多 蠱 毒 害 人 者, 福 建 醫 工 林 士 元 能 以 藥 下 之, 詔 録 其 方, 又 命 太 醫 集 諸 方 之 善 治 蠱 毒 者, 為 慶 厯 善 救 方, 命 參 知 政 事 丁 度 序 之, 以 頒 天 下 言 者 云 197 在 此 方 書 頒 布 之 後, 知 雲 安 軍 王 端 奏 請 由 官 給 錢, 和 此 醫 書 中 的 藥, 賜 給 百 姓 198 193 宋 大 詔 令 集, 卷 二 百 十 九, 政 事 七 十 二, 醫 方, 頁 842 194 續 資 治 通 鑑 長 編, 卷 一 百 四 十 六, 起 仁 宗 慶 曆 四 年 正 月 盡 是 年 二 月, 頁 3532 195 十 國 春 秋, 卷 八 十 九, 吳 越 十 三, 僧 希 辨 傳 196 宋 史, 卷 十 一, 仁 宗 紀, 慶 曆 八 年 : 二 月 癸 酉, 頒 慶 曆 善 救 方 頁 225 197 曾 鞏, 隆 平 集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371 冊 ), 卷 三, 198 宋 史, 卷 一 百 七 十 八, 食 貨 志 上, 振 恤 : 先 是, 仁 宗 在 位, 哀 病 者 乏 方 藥, 為 頒 慶 曆 善 救 方. 知 雲 安 軍 王 端 請 官 為 給 錢, 和 藥 予 民, 遂 行 於 天 下. 頁 4338 隆 平 集 卷 三 : 雖 有 方 書, 逺 方 或 闕 藥 材, 不 能 自 致, 詔 許 以 官 錢, 治 善 救 方 諸 藥 以 濟 民 由 此 可 知, 官 給 錢 治 藥 僅 限 於 這 種 治 蠱 毒 的 善 救 方 30

慶 曆 善 救 方 主 要 是 治 蠱 毒 屬 於 比 較 特 殊 的 醫 方, 適 用 的 地 區 也 較 為 有 限 四 年 之 後, 仁 宗 則 頒 布 了 比 較 一 般 性 的 藥 方 簡 要 濟 眾 方 文 獻 通 考 記 載 仁 宗 認 為 外 無 善 醫, 民 有 疾 疫, 或 不 能 救 療, 因 此 命 太 醫 使 周 應 從 太 平 聖 惠 方 中 選 取 較 為 重 要 的 醫 方 編 成 一 書, 即 簡 要 濟 眾 方 計 五 卷, 在 皇 祐 三 年 (1051) 頒 行 199 曾 鞏 對 於 此 書 的 內 容 和 印 行 有 更 清 楚 的 敘 述, 除 了 收 錄 簡 單 而 有 效 的 藥 方 之 外, 並 且 敘 述 某 一 疾 病 的 來 源 和 診 斷 此 書 分 上 中 下 三 冊, 雕 印 頒 行 天 下 : 皇 祐 四 年, 上 以 方 書 雖 多, 或 藥 品 之 衆 昧 者, 用 之 寡 要, 貧 者 困 於 無 資 命 太 醫 集 諸 家 已 試 之 方, 删 去 浮 冗, 而 標 脈 證, 兼 叙 病 源, 名 之 曰 簡 要 濟 衆 方, 且 令 崇 文 院 分 作 上 中 下 三 冊, 印 頒 諸 色 200 上 文 云 印 頒 諸 色, 可 能 如 同 以 前 頒 下 方 書 僅 及 於 諸 道 府 州 ; 因 此, 至 仁 宗 嘉 祐 二 年 (1057) 時, 再 度 下 詔 及 於 郡 的 層 級 委 諸 郡 收 掌, 以 備 軍 民 醫 疾 訪 聞 201 也 就 是 說, 特 別 是 在 疾 疫 發 生 時, 地 方 長 吏 可 以 有 簡 要 藥 方 作 為 依 據 實 施 醫 療 救 濟 202 北 宋 四 次 頒 布 方 書 於 天 下, 它 對 百 姓 醫 療 到 底 發 揮 了 何 等 的 效 用? 是 值 得 討 論 的 問 題 首 先, 在 仁 宗 嘉 祐 二 年 以 前, 醫 書 的 頒 布 僅 及 於 州 的 層 級, 至 此 時 才 令 各 郡 都 藏 有 方 書 雖 然 准 許 吏 民 傳 寫, 不 過, 都 必 需 到 州 城 郡 城 來 才 看 得 到 方 書, 因 此, 它 的 流 通 性 應 是 有 限 的 再 則, 醫 書 收 藏 在 官 府 之 中, 對 百 姓 並 沒 有 實 際 上 的 幫 助, 地 方 官 對 此 也 做 了 率 直 的 敘 述 慶 曆 六 年 (1046) 福 州 知 州 蔡 襄 撰 太 平 聖 惠 方 後 序 碑 中, 敘 述 太 宗 頒 布 太 平 聖 惠 方 的 效 果 並 不 佳 詔 頒 州 郡, 傳 於 吏 民 然 州 郡 承 之, 大 率 嚴 管 鑰, 謹 曝 涼 而 己, 吏 民 莫 得 與 其 利 焉 203 蘇 頌 (1020-1101) 本 草 後 序 一 文 中 也 說 貧 苦 百 姓 不 能 由 此 得 到 利 益 : 嘉 祐 二 年 八 月 三 日 詔 旨 朝 廷 頒 方 書, 委 諸 郡 收 掌, 以 備 軍 民 醫 疾 訪 聞 貧 下 之 家, 難 于 檢 用, 亦 不 能 修 合 204 就 是 因 為 頒 下 的 方 書 對 於 平 民 無 法 有 實 質 上 的 助 益, 所 以 蔡 襄 才 請 當 地 善 醫 的 人 199 文 獻 通 考, 卷 第 二 百 二 十 三, 經 籍 五 十, 子 醫 家, 皇 祐 簡 要 濟 眾 方 五 卷, 頁 1797 上 200 隆 平 集 卷 三 : 按 續 資 治 通 鑑 長 編 卷 一 百 七 十, 仁 宗 皇 祐 三 年 正 月 盡 是 年 七 月, 頁 4092, 201 以 及 宋 史, 卷 十 二, 仁 宗 紀, 皇 祐 三 年, 頁 231, 都 將 此 事 繫 在 皇 祐 三 年 宋. 蘇 頌 著, 王 同 策 管 成 學 顏 中 其 點 校, 蘇 魏 公 文 集 ( 北 京, 中 華 書 局,1988), 卷 六 十 五, 本 草 後 序 202 宋 史, 卷 十 二, 仁 宗, 皇 祐 三 年 : ( 五 月 ) 乙 亥, 頒 簡 要 濟 眾 方, 命 州 縣 長 吏 按 203 204 方 劑 以 救 民 疾 頁 231 宋. 蔡 襄 端 明 集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1090 冊 ), 卷 二 十 九, 頁 十 五, 聖 惠 方 後 序 宋. 蘇 頌, 蘇 魏 文 公 文 集, 卷 六 十 五, 本 草 後 序, 頁 997 31

士 何 希 彭 選 取 太 平 聖 惠 方 中 部 分 實 用 的 藥 方, 抄 錄 在 牙 門 左 右 的 板 榜 上 : 酌 其 便 於 民 用 者, 得 方 六 千 九 十 六,( 何 ) 希 彭 謹 愿 自 守, 爲 鄕 閭 所 信, 因 取 其 本, 謄 載 於 版, 列 牙 門 之 左 右, 所 以 導 聖 主 無 窮 之 澤, 淪 究 于 下 205 趙 尚 寬 知 忠 州 ( 今 四 川 忠 縣 ) 揭 方 書 市 中, 教 人 服 藥 206 另 外, 在 較 為 偏 遠 地 區 的 一 些 官 員 還 將 部 分 的 藥 方 刻 在 碑 板 上, 如 太 宗 時 邕 州 知 州 ( 治 所 在 今 廣 西 南 寧 ) 范 旻 以 方 書 刻 石 置 廳 壁, 同 州 知 州 王 嗣 宗 選 名 方, 刻 石 州 門, 仁 宗 時 戎 州 ( 今 四 川 南 溪 ) 通 判 周 湛 取 古 方 書 刻 石 207 廣 西 轉 運 使 陳 堯 叟 將 集 驗 方 刻 石, 置 於 桂 州 驛 舎 舍 人 頗 賴 之 208 宋 仁 宗 除 了 頒 醫 書 之 外, 同 時 在 京 師 散 施 醫 藥 給 付 不 起 藥 費 的 貧 窮 人 家, 至 於 其 它 地 方 則 各 賜 錢, 令 地 方 官 責 成 官 醫 修 合 藥 方, 以 備 軍 民 來 申 請 領 取 : 嘉 祐 二 年 八 月 三 日 詔 旨, 朝 廷 頒 方 書, 委 諸 郡 收 掌, 以 備 軍 民 醫 疾 訪 聞, 貧 下 之 家 難 于 檢 用, 亦 不 能 修 合, 未 副 矜 存 之 意, 今 除 在 京 巳 係 逐 年 散 藥 外, 其 三 京 并 諸 路, 自 今 每 年 京 府 節 鎮 及 益 并 慶 渭 四 州, 各 賜 錢 二 百 貫, 餘 州 軍 監 賜 錢 一 百 貫, 委 長 吏 選 差 官 屬 監, 勒 醫 人 體 度 時 令, 案 方 合 藥, 候 有 軍 民 請 領, 晝 時 給 付 209 不 過, 這 種 施 藥 主 要 是 季 節 性 的 施 藥, 特 別 是 夏 藥, 即 上 文 所 謂 體 度 時 令, 案 方 合 藥 另 如 韓 琦 奏 稱 頒 給 方 書, 對 於 貧 民 沒 有 幫 助, 請 賜 錢 給 各 節 鎮 州, 令 選 官 合 藥, 以 時 散 給 : 樞 密 院 韓 琦 言 : 朝 廷 雖 頒 方 書 以 救 民 疾, 而 貧 民 力 或 不 能 及, 請 令 諸 節 鎮 及 益 幷 慶 渭 四 州, 歳 賜 錢 二 十 萬 ; 餘 州 軍 監 十 萬, 委 長 吏 選 官 合 藥, 以 時 給 散 上 如 琦 奏, 至 今 行 之 210 除 了 施 藥 濟 季 節 性 疾 病 之 外, 對 於 平 日 的 疾 病 則 只 有 由 百 姓 自 力 救 濟 了 ( 三 ) 惠 民 藥 局 的 普 及 性 及 其 意 義 宋 代 官 方 醫 療 最 為 人 所 稱 道 的 是 官 方 價 藥 局 的 設 置, 但 是 前 此 對 於 官 方 藥 局 的 運 作 普 遍 性 並 未 做 過 討 論, 如 果 仔 細 搜 檢 惠 民 局 的 情 況, 就 會 發 現 過 去 可 能 205 宋. 蔡 襄 端 明 集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1090 冊 ), 卷 二 十 九, 頁 十 五, 聖 惠 方 後 序 206 宋 史, 卷 四 百 二 十 六, 循 吏, 趙 尚 寬 傳, 頁 12702-207 宋 史, 卷 二 百 四 十 九, 范 質 附 子 范 旻 傳, 頁 8796; 卷 二 百 八 十 七, 王 嗣 宗 傳, 頁 9648; 208 209 210 卷 三 百, 周 湛 傳, 頁 9966 仕 學 規 範, 卷 二 十 九, 陰 德, 宋. 蘇 頌 著, 王 同 策 管 成 學 顏 中 其 點 校, 蘇 魏 公 文 集 ( 北 京, 中 華 書 局,1988), 草 後 序, 頁 995 卷 六 十 五, 本 宋. 曾 鞏, 隆 平 集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371 冊 ), 卷 三, 頁 十 一 32

高 估 了 惠 民 藥 局 所 發 揮 的 效 果 第 一, 宋 代 官 方 藥 局 集 中 在 都 城 汴 梁 和 開 封, 以 及 州 軍 治 所 的 城 市, 並 不 及 於 縣 城 第 二, 除 了 前 述 朝 廷 下 令 開 辦 的 藥 局 之 外, 有 些 地 方 官 員 自 己 籌 錢 在 地 方 上 開 辦 藥 局 ; 另 外, 有 些 地 方 的 藥 局 晚 到 南 宋 或 南 宋 末 年 才 出 現 第 三, 這 種 官 方 提 供 的 醫 療 資 源 在 空 間 的 分 布 上 極 不 平 均, 以 下 分 別 敘 述 1 惠 民 藥 局 設 置 的 時 間 和 普 及 問 題 在 開 始 討 論 之 前, 有 必 要 對 惠 民 藥 局 的 名 稱 作 一 敘 述 首 先, 宋 代 官 方 對 百 姓 提 供 的 成 藥, 稱 為 熟 藥 ( 相 對 於 生 藥 材 而 言 ), 它 的 名 稱 先 後 有 一 些 變 化, 宋 神 宗 最 初 設 置 熟 藥 所 賣 藥 所, 至 宋 高 宗 紹 興 十 八 年 (1148), 改 熟 藥 所 為 太 平 惠 民 局, 211 它 是 一 個 官 方 成 藥 ( 熟 藥 ) 的 發 售 單 位, 有 時 簡 稱 惠 民 局 至 於 製 造 熟 藥 的 單 位 稱 為 和 劑 局, 也 稱 為 惠 民 和 劑 局 如 咸 淳 臨 安 志 記 惠 民 和 劑 局 在 太 府 寺 内 之 右, 製 藥 以 給 惠 民 局 與 暑 臘 藥 之 偹 宣 賜 者 另 外, 有 太 平 惠 民 局, 局 凡 五 這 才 是 發 售 熟 藥 的 處 所 212 神 宗 下 令 搜 集 天 下 名 醫 有 效 驗 的 醫 方, 由 太 醫 局 試 驗, 再 製 作 成 藥, 在 熙 寧 九 年 (1076) 設 置, 出 售 太 醫 局 所 製 的 成 藥 213 太 醫 局 的 這 些 藥 方 並 且 有 印 本 流 傳, 稱 之 為 太 醫 局 方 214 這 是 最 早 的 官 方 成 藥 清 波 雜 志 記 神 宗 朝 剏 置 賣 藥 所, 初 止 一 所 215 至 徽 宗 崇 寧 二 年 (1103), 由 於 吏 部 尚 書 何 執 中 奏 稱 請, 將 熟 藥 所 推 廣 至 天 下 凡 有 市 易 務 置 處, 216 其 結 果 可 能 是 僅 將 在 汴 京 的 賣 藥 所 增 加 到 五 局, 在 都 城 開 封 的 東 西 南 北 城 牆 附 近 各 增 一 所, 稱 惠 民 東 局 惠 民 西 局 惠 民 南 局 惠 民 北 局, 217 以 及 在 商 稅 院 東 也 有 出 211 建 炎 以 來 繫 年 要 錄, 卷 一 百 五 十 八, 紹 興 十 八 年 閏 八 月 : 戊 辰, 改 行 在 熟 藥 所 為 太 平 惠 民 局 頁 212 上 212 咸 淳 臨 安 志, 卷 九, 行 在 所 錄 九, 監 當 諸 局, 太 平 惠 民 局, 頁 3436 上 213 宋 會 要 輯 稿, 職 官, 職 官 二 七, 太 府 寺 : 元 豐 元 年 四 月 二 十 四 日, 三 司 言 : ( 大 ) [ 太 ] 醫 局 熟 藥 所 熙 寧 九 年 六 月 開 局, 至 十 年 六 月 收 息 錢 二 萬 五 千 餘 緡, 計 倍 息 頁 12 214 宋 會 要 輯 稿, 職 官, 職 官 二 七, 太 府 寺 : ( 大 觀 ) 三 年 三 月 十 九 日, 詔 : 諸 路 會 府 依 舊 復 置 熟 藥 所, 仍 差 抵 當 庫 監 官 兼 管 藥 材 有 闕, 即 ( 開 )[ 關 ] 和 劑 局 修 合 應 副 頁 19-20 215 宋. 周 輝 撰, 劉 永 翔 校 注, 清 波 雜 志 ( 北 京, 中 華 書 局,1994), 卷 十 二, 惠 民 局, 頁 525 216 宋 會 要 輯 稿, 職 官, 職 官 二 七, 太 府 寺 : ( 崇 寧 二 年 ) 五 月 九 日, 吏 部 尚 書 何 執 中 言 : 太 醫 熟 藥 所, 其 惠 甚 大, 當 ( 摧 )[ 推 ] 之 天 下 凡 有 市 易 務 置 處 外 局 以 監 官 兼 領 從 之 217 東 京 夢 華 錄 注, 卷 二, 朱 雀 門 外 街 巷 : 太 學 又 有 橫 街 乃 太 學 南 門 街 南 熟 藥 惠 民 南 局 頁 60; 卷 三, 大 內 西 右 掖 門 外 街 巷, 近 北 巷 口 熟 藥 惠 民 西 局, 頁 84 33

售 熟 藥 處, 218 合 計 五 局 由 於 賣 藥 所 增 加 了, 因 此 製 造 成 藥 的 和 劑 局 也 增 為 二 所, 稱 醫 藥 和 劑 局, 因 此 合 起 來 共 有 七 局 219 第 二, 在 宋 徽 宗 以 前, 僅 在 都 城 汴 京 有 熟 藥 局 所, 對 百 姓 發 售 成 藥 ; 三 十 餘 年 之 後, 在 都 城 以 外 一 些 重 要 軍 事 鎮 所 才 有 熟 藥 所 ; 至 南 宋 時, 在 各 州 才 有 官 方 藥 局 徽 宗 大 觀 三 年 (1109) 才 下 令 在 諸 路 會 府 設 置 熟 藥 所, 其 所 販 售 的 熟 藥 基 本 上 來 自 都 城 的 和 劑 局 : ( 大 觀 ) 三 年 三 月 十 九 日, 詔 : 諸 路 會 府 依 舊 復 置 熟 藥 所, 仍 差 抵 當 庫 監 官 兼 管 藥 材 有 闕, 即 ( 開 )[ 關 ] 和 劑 局 修 合 應 副 220 所 謂 的 諸 路 會 府 當 指 諸 路 的 節 鎮, 221 這 從 高 宗 紹 興 二 十 一 年 (1151) 閏 四 月 二 日 的 一 道 詔 書 : 諸 路 常 平 司 行 下 會 府 州 軍, 將 熟 藥 所 並 改 作 太 平 惠 民 局 也 可 知 此 處 指 的 當 是 節 鎮, 景 定 建 康 志 中 就 記 載 著 : 建 康 府 就 有 安 撫 司 惠 民 局 總 領 所 惠 民 局 和 都 統 司 惠 民 局 222 另 外, 如 會 稽 有 提 舉 司 惠 民 局 223 四 明 有 制 置 司 所 設 的 制 置 司 和 劑 藥 局 製 造 熟 藥 出 售 224 宋 室 南 渡 以 後, 紹 興 六 年 (1136) 因 戶 部 侍 郎 王 俁 奏, 設 置 和 劑 局 和 熟 藥 所 ; 225 紹 興 十 八 年 改 稱 太 平 惠 民 局, 至 高 宗 紹 興 二 十 一 年 二 月, 才 下 令 在 諸 州 設 惠 民 局 226 各 州 設 惠 民 局 所 出 售 的 熟 藥, 有 些 是 由 都 城 杭 州 的 和 劑 局 所 供 應 的, 嘉 泰 吳 興 志 今 郡 之 惠 民 者 有 四 : 太 平 惠 民 局, 則 轉 取 行 都 本 局 之 藥 以 貨 218 宋 會 要 輯 稿, 職 官 二 七 之 六 九 : 宋 政 和 四 年, 尚 書 省 言 : 修 合 賣 藥 所 本 周 官 醫 師 救 民 之 意, 今 只 以 都 城 四 壁 並 商 稅 院 東 出 賣 熟 藥, 非 創 置 惠 民 之 意. 219 宋, 陳 師 文 等 編, 太 平 惠 民 和 劑 局 方, 陳 師 文 太 平 惠 民 和 劑 局 方 序 跋 : 又 設 太 醫 局 熟 藥 所 於 京 師, 其 恤 民 瘼, 可 謂 勤 矣 主 上 天 縱 深 仁, 孝 述 前 列, 爰 自 崇 寧, 增 置 柒 局, 揭 以 和 劑 惠 民 之 名 俾 夫 修 製 給 賣, 各 有 攸 司 220 宋 會 要 輯 稿, 職 官, 職 官 二 七, 太 府 寺, 頁 19-20 221 資 治 通 鑑, 卷 二 百 七 十 三, 後 唐 紀 二, 莊 宗 光 聖 神 閔 孝 皇 帝, 同 光 二 年, 冬 十 月 辛 未 條, 胡 三 省 注 : 節 鎮 為 會 府 頁 8925 222 景 定 建 康 志, 卷 二 十 三, 城 闕 志 四, 藥 局, 頁 1698 下 223 嘉 泰 會 稽 志, 卷 四, 庫 務 局 等, 頁 6778 上 224 寶 慶 四 明 志, 卷 三, 郡 志 卷 第 三, 敘 郡 下, 制 府 兩 司 倉 場 庫 務 并 局 院 坊 園 等, 頁 5023 上 225 建 炎 以 來 繫 年 要 錄, 卷 九 十 七, 紹 興 六 年 正 月, 頁 353 上 226 宋 史, 卷 三 十, 高 宗 紀, 紹 興 二 十 一 年, 頁 572 34

焉 227 有 些 地 方 的 惠 民 藥 局 則 是 在 各 州 城 自 行 設 局 製 造, 如 上 述 四 明 設 置 和 劑 局, 因 此, 紹 興 二 十 一 年 十 二 月, 因 戶 部 員 外 郎 李 濤 上 言 近 置 諸 州 惠 民 局, 慮 四 遠 藥 方 差 誤, 望 以 監 本 方 書 印 給 高 宗 遂 將 太 平 惠 民 局 監 本 藥 方 印 頒 諸 路 228 惠 民 藥 局 的 設 置 的 分 布 極 不 平 均, 有 的 城 市 晚 至 南 宋 末 年 才 設 置, 有 的 城 市 則 是 有 數 所 甚 至 十 數 個 出 售 熟 藥 的 處 所 如 前 述 北 宋 都 城 有 五 個 發 售 的 惠 民 藥 局, 南 宋 建 康 府 城 內 就 有 安 撫 司 惠 民 局 總 領 所 惠 民 局 和 都 統 司 惠 民 局 三 個 惠 民 藥 局, 其 下 各 置 數 個 藥 舖 出 售 熟 藥, 總 計 這 個 城 市 共 有 十 一 舖 發 售 官 方 成 藥, 包 括 : 安 撫 司 惠 民 局 有 四 舖 總 領 所 惠 民 局 有 五 舖 都 統 司 惠 民 局 有 二 舖, 在 此 一 城 市 的 某 一 地 區 同 時 就 有 二 個 官 方 藥 舖, 如 天 津 橋 南 就 有 二 舖 ( 安 撫 司 惠 民 局 一 舖 都 統 司 惠 民 局 一 舖 ), 在 太 平 橋 南 也 有 兩 舖 ( 總 領 所 惠 民 局 一 舖 都 統 司 惠 民 局 一 舖 ), 銀 行 街 也 有 兩 舖 ( 安 撫 司 惠 民 局 一 舖 總 領 所 惠 民 局 一 舖 ), 229 由 此 可 見, 建 康 府 的 醫 藥 資 源 是 相 當 豐 富 的 又, 如 四 明 一 地 除 了 本 州 的 惠 民 局 之 外, 加 上 軍 的 惠 民 藥 局, 發 售 官 製 熟 藥 的 地 方 也 有 十 四 舖 230 從 宋 會 要 中, 可 知 南 宋 都 城 杭 州 惠 民 藥 局 的 服 務 是 日 夜 不 休 的, 紹 興 六 年 十 月 八 日 詔 : 熟 藥 所 和 劑 局 監 專 公 吏 輪 留 宿 直, 遇 夜 民 間 緩 急 贖 藥, 不 即 出 賣, 從 杖 一 百 科 罪 231 雖 然 惠 民 藥 局 設 置 立 意 可 嘉, 不 過, 並 不 是 每 一 個 州 縣 城 市 都 有 國 家 設 置 的 惠 民 藥 局, 同 時, 有 些 城 市 的 惠 民 局 也 晚 至 南 宋 末 年 才 設 立 另 外, 有 些 地 方 的 惠 民 局 是 地 方 官 自 己 出 錢, 或 者 利 用 官 羨 以 創 立 藥 局 的 宋 建 康 府 安 撫 司 惠 民 局 是 宋 理 宗 淳 祐 十 一 年 (1251) 才 由 安 撫 使 馬 光 祖 創 撥 藥 本, 責 令 提 督 監 修, 分 置 四 舖 發 售 藥 品, 只 收 藥 材 的 本 錢 232 又 如 在 今 日 江 西 省 南 城 的 建 昌 軍 ( 轄 有 南 城 南 豐 新 城 廣 昌 四 縣 ) 藥 局, 係 豐 有 俊 領 建 昌 軍 時 捐 錢 三 百 萬 創 立 藥 局 : 捐 錢 三 百 萬, 創 兩 區, 萃 良 藥, 惟 真 是 求, 不 計 其 直, 善 士 尸 之 一 遵 方 書, 不 參 己 意, 具 而 後 為 闕 一 則 止 愈 疾 之 效 立 見, 人 競 趨 之, 而 不 取 贏 焉 233 此 外, 227 嘉 泰 吳 興 志, 卷 八, 公 廨, 州 治, 頁 4723 下 228 宋 會 要 輯 稿, 職 官, 職 官 二 七, 太 府 寺, 惠 民 和 劑 局, 頁 67 229 景 定 建 康 志, 卷 二 十 三, 城 闕 志 四, 藥 局 : 安 撫 司 惠 民 局 在 府 治 西, 淳 祐 十 一 年 十 月, 馬 公 光 祖 創 撥 藥 本, 收 藥 材, 委 官 提 督 監 視 修 製 置 四 鋪 發 藥, 應 濟 軍 民 收 本 錢, 不 取 息 一 在 天 津 橋 南, 一 在 銀 行 街, 一 在 鎮 淮 橋 側, 一 在 靖 安 鎮 總 領 所 惠 民 局 在 正 廳 東 廊, 置 五 鋪 發 賣 一 在 本 所 衛 門 東 南, 一 在 太 平 橋 南, 一 在 銀 行 街, 一 在 鳯 臺 坊 口, 一 在 御 衛 長 樂 坊 都 統 司 惠 民 局 在 都 統 衙 內 橋 亭 東, 置 二 鋪 發 賣 一 在 天 津 橋 南, 一 在 太 平 橋 南 頁 1698 下 230 開 慶 四 明 續 志, 卷 二, 惠 民 藥 局, 頁 5950 上 231 宋 會 要 輯 稿, 職 官, 職 官 二 七, 太 府 寺, 惠 民 和 劑 局, 頁 67 232 景 定 建 康 志, 卷 二 十 三, 城 闕 志 四, 藥 局, 安 撫 司 惠 民 局, 頁 1698 下 233 宋. 袁 燮, 絜 齋 集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 第 1157 冊 ), 卷 十, 頁 十 四, 建 昌 軍 藥 局 35

江 東 提 刑 司 王 元 敬 在 任 時, 當 地 發 生 水 災, 繼 之 以 疾 疫, 他 遂 以 官 羨 百 萬 創 藥 局, 並 且 自 訂 規 約, 以 其 幕 友 主 持, 高 斯 得 江 東 提 刑 司 新 創 藥 局 義 阡 記 : 吾 友 王 元 敬 按 刑 江 東, 寔 政 悉 舉, 水 毁 之 際, 閭 里 大 疫 病, 無 藥 以 療 死, 無 地 以 塟 元 敬 蹙 然 曰 : 是 非 吾 職 乎! 三 代 之 民, 疾 病 相 扶 持, 死 喪 相 埋, 力 足 相 及 者, 有 常 産 也, 今 吾 民 貧 到 骨, 病 則 斂 手 待 亡, 死 則 蓬 顆 無 託, 吾 不 受 以 為 責 不 負 天 乎 不 負 君 乎 乃 捐 司 存 羡 錢 百 萬, 創 業 藥 局, 製 急 于 民 用 者, 凡 五 十 品 民 有 疾 咸 得 赴 局 就 醫, 切 脉 給 藥 以 歸 復 益 以 沒 官 田, 歳 收 其 入, 増 市 藥 物, 定 其 規 約, 令 幕 友 三 人 更 主 之 234 在 宋 孝 宗 以 前, 嶺 南 諸 州 大 都 沒 有 惠 民 局 民 病 皆 飲 水 而 無 藥 餌, 淳 熙 二 年 (1175), 廣 州 充 廣 南 東 路 經 略 安 撫 使 周 自 強 才 請 設 惠 民 局 : 公 始 乞 置 惠 民 局 于 諸 州, 而 州 以 常 平 錢 五 百 緡 給 之 市 藥, 俾 同 判 或 幕 職 專 領, 人 賴 以 濟, 235 可 知 前 此 沒 嶺 南 諸 州 沒 有 惠 民 局, 福 建 地 區 也 大 致 相 同, 至 宋 寧 宗 慶 元 年 間 (1195~1200) 傅 伯 成 出 知 漳 州 時, 才 始 創 惠 民 局, 以 革 機 鬼 之 俗 236 2 惠 民 藥 局 的 意 義 雖 然 惠 民 藥 局 的 設 置 很 不 均 衡, 無 法 提 供 帝 國 各 地 人 民 同 等 的 福 利, 但 它 的 出 現 仍 然 具 有 多 重 的 意 義 首 先, 帝 王 注 意 到 平 民 醫 療 的 具 體 困 境, 因 此 提 供 官 方 藥 方 由 官 方 製 成 藥, 以 低 於 市 值 的 價 格 出 售 給 需 要 的 人, 誠 然 是 良 法 美 意 第 二, 就 出 售 的 成 藥 而 言, 可 以 保 証 藥 方 的 精 確 和 藥 材 的 品 質 劑 料 必 真, 修 合 必 精 一 直 都 是 官 方 對 於 惠 民 藥 局 的 要 求, 一 直 到 南 宋 末 年, 理 宗 寶 祐 五 年 (1257) 年 底 還 下 達 諸 州, 要 求 惠 民 局 藥 必 精 良 237 第 三, 由 於 官 方 不 求 贏 餘, 因 此 它 的 藥 價 市 售 的 藥 品 便 宜 由 以 下 的 對 宋 代 坊 間 市 肆 的 醫 藥 情 形 的 描 述, 更 能 了 解 民 藥 局 的 意 義 當 時 的 城 市 或 者 草 市 中 有 許 多 藥 肆, 不 過, 部 分 藥 肆 所 出 售 的 藥 材 和 熟 藥 的 品 質 是 記 234 宋. 高 斯 得, 恥 堂 存 稿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1182 冊 ), 卷 四, 頁 十 九, 江 東 提 刑 司 新 創 藥 局 義 阡 記 235 韓 元 吉, 南 澗 甲 乙 稿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1165 冊 ), 卷 二 十 二, 頁 三, 龍 圖 閣 待 制 知 建 寧 府 周 公 墓 誌 銘 236 宋. 劉 克 莊, 後 村 集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1180 冊 ), 卷 四 十 九, 頁 四, 有 宋 龍 圗 學 士 光 禄 大 夫 致 仕 贈 開 府 儀 同 三 司 傅 公 行 狀, 宋 史, 卷 四 百 一 十 五, 傅 伯 成 傳, 頁 12441 237 開 慶 四 明 續 志, 卷 二, 惠 民 藥 局 : 聖 天 子 以 天 地 日 生 之 德, 訪 民 疾 苦, 寶 祐 五 年 冬 十 一 月, 御 批 申 飭 軍 民 五 事, 官 藥 局 其 一 也 令 臺 閫 嚴 督 所 部, 恪 共 奉 行, 劑 料 必 真, 修 合 必 精, 使 民 被 實 惠 仍 揭 黃 榜 于 諸 州 頁 5950 上 36

值 得 存 疑 的 黃 庭 堅 (1045-1105) 在 給 族 弟 的 一 封 信 裡, 敘 述 當 時 藥 肆 中 對 藥 材 的 選 用 不 精, 多 欺 騙 顧 客, 常 用 廉 價 的 藥 材 替 換 必 需 的 藥 材, 因 此 藥 多 無 效 : 然 市 中 人 治 藥, 以 丁 代 丙, 以 乙 當 甲, 甚 貴 則 闕 不 用, 其 治 病 十 不 能 愈 三 四 238 文 彥 博 (1006-1097) 在 節 要 本 草 圖 序 中, 更 敘 及 當 世 醫 人 甚 至 對 於 藥 材 的 辨 識 多 不 精 確, 多 仰 賴 採 藥 人 和 賣 藥 材 的 人, 因 此, 即 使 藥 方 精 良, 用 藥 不 精, 療 效 也 大 打 折 扣 : 余 甞 以 近 世 醫 工 雖 處 方 有 據, 而 用 藥 不 精, 以 至 療 疾 寡 效 葢 古 醫 用 藥, 率 多 自 採, 今 則 不 然, 藥 肆 不 能 盡 識, 惟 慿 采 送 之 人, 醫 工 鮮 通 本 草, 莫 辨 良 楛 之 雜, 加 之 贋 偽, 遂 以 合 和, 以 之 療 疾 宜 其 寡 效 239 寶 慶 四 明 志 敘 述 制 置 司 和 劑 藥 局 創 設 的 原 因, 就 是 因 為 當 地 百 姓 在 市 肆 中 經 常 買 到 偽 藥 假 偽 售 真, 其 害 滋 甚, 故 胡 榘 於 宋 理 宗 寶 慶 三 年 (1227) 創 辨 的 和 劑 藥 局, 務 求 劑 量 精 深 240 由 於 市 肆 中 多 不 良 的 藥 品, 所 以 宋 人 對 於 不 賣 劣 藥 假 藥 的 藥 商 每 每 譽 有 加 北 宋 李 之 儀 記 載 他 的 朋 友 成 德 餘 在 金 陵 經 營 所 藥 肆 善 應 軒, 以 其 出 售 的 良 藥 聞 名 241 當 時 不 賣 假 藥 也 可 以 是 一 種 美 德, 宋 末 元 初 時 人 吳 澄 (1249-1333) 稱 揚 一 個 叫 做 張 貴 可 的 人, 開 了 藥 肆 三 十 餘 年 自 前 至 今 如 一 日, 其 生 藥 精, 而 不 倦 於 治 擇 ; 其 熟 藥 真, 而 不 雜 以 偽 贋 242 又, 他 為 人 撰 述 墓 誌 銘, 也 特 別 褒 揚 墓 主 太 醫 助 教 之 子 家 世 設 藥 肆 售 不 以 贋 243 關 於 惠 民 藥 局 成 藥 的 品 質, 嘉 泰 吳 興 志 敘 述 最 為 中 肯 : 太 平 惠 民 局, 則 轉 取 行 都 本 局 之 藥 以 貨 焉 雖 以 錢 得 之, 而 藥 材 分 劑 則 可 倚 仗, 今 故 表 而 出 之 238 239 宋. 黃 庭 堅, 山 谷 集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1113 冊 ), 卷 二 十 五, 頁 十 一, 書 藥 説 遺 族 弟 友 諒 宋. 文 彥 博 撰, 潞 公 文 集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1100 冊 ), 卷 十 一, 頁 六 240 寶 慶 四 明 志, 卷 三, 郡 志, 卷 三, 敘 郡 下, 制 府 兩 司 倉 場 庫 務 并 局 院 坊 園 等, 制 置 司 和 劑 241 藥 局, 頁 5023 上 宋. 李 之 儀 撰, 吳 黻 編, 姑 溪 居 士 前 集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1120 冊 ), 前 集 卷 三 十 六, 頁 五, 善 應 軒 記 : 善 應 軒, 金 陵 成 君 徳 餘 之 藥 肆 也 凡 新 陳 枯 良, 對 病 而 予, 而 户 外 之 屨 常 滿, 無 戚 踈 無 髙 下, 來 者 皆 以 善 藥 予 之, 以 此 名 傾 東 南 242 吳 澄, 吳 文 正 集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1197 冊 ), 卷 六, 頁 一, 藥 説 贈 張 貴 可 243 吳 文 正 集, 卷 七 十 三, 頁 六 七, 故 太 醫 助 教 程 妻 駱 氏 墓 誌 銘 37

244 至 於 惠 民 局 藥 價 較 為 便 宜, 據 周 密 (1232-1298) 記, 它 的 藥 價 大 約 僅 是 市 價 的 三 分 之 二 事 實 上, 政 府 還 必 需 補 貼 藥 價, 才 可 以 用 如 此 低 廉 的 價 格 出 售 : 其 藥 價 比 之 時 直 損 三 之 一, 每 歲 糜 戶 部 緡 錢 數 十 萬, 朝 廷 舉 以 償 之 245 3 惠 民 藥 局 的 弊 病 惠 民 藥 局 雖 然 是 美 意 良 法, 但 在 執 行 之 際 卻 產 生 不 少 弊 病 惠 民 局 的 官 員 常 被 視 為 是 個 閒 差 事, 因 此 若 盡 心 任 職 藥 局, 則 獲 時 人 好 評 陸 游 撰 朝 奉 大 夫 張 琯 墓 誌 稱 其 藥 局 舊 隸 太 府, 積 奸 弊 至 衆 公 日 夜 窮 極 弊 原, 髮 櫛 而 縷 析 之, 都 人 無 貴 賤 皆 得 善 藥 246 由 此 可 見, 一 則 被 任 為 監 惠 民 局 的 官 員 的 人, 多 不 盡 心 視 事, 惠 民 局 在 運 作 的 過 程 中 也 產 生 不 少 的 弊 病 周 密 (1232-1298) 癸 辛 雜 識 中 對 惠 民 藥 局 的 積 弊, 有 很 具 體 的 敘 述 : 然 弊 出 百 端, 往 往 為 諸 吏 藥 生 盜 竊, 至 以 樟 腦 易 片 腦, 台 附 易 川 附, 囊 橐 為 姦, 朝 廷 莫 之 知, 亦 不 能 革 也 凡 一 劑 成, 則 又 皆 為 朝 士 及 有 力 者 所 得, 所 謂 惠 民 者, 元 未 嘗 分 毫 及 民 也 若 夫 和 劑 局 方, 乃 當 時 精 集 諸 家 名 方, 凡 經 幾 名 醫 之 手, 至 提 領 以 從 官 內 臣 參 校, 可 謂 精 矣 然 其 間 差 訛 者 亦 自 不 少, 且 以 牛 黃 清 心 丸 一 方 言 之, 凡 用 藥 二 十 九 味, 其 間 藥 味 寒 熱 訛 雜, 殊 不 可 曉 247 歸 納 其 諸 弊 病, 根 本 的 問 題 在 於 監 督 不 周, 產 生 以 下 的 問 題 : 第 一, 藥 局 諸 吏 盗 竊 藥 材, 或 者 以 劣 質 藥 材 取 代 正 當 的 藥 材, 以 取 其 利 第 二, 販 售 的 問 題, 惠 民 局 熟 藥 往 往 為 京 官 和 有 力 人 士 取 得, 平 民 百 姓 不 易 購 得 第 三, 是 製 藥 的 差 訛 問 題 南 宋 俞 文 豹 對 於 惠 民 局 有 很 強 烈 的 批 評, 和 宋 密 所 指 出 的 問 題 大 同 小 異, 包 括 惠 民 局 藥 材 不 佳 有 的 成 藥 短 缺, 管 理 不 良, 權 貴 高 官 易 得 好 藥, 而 一 般 平 民 所 得 僅 是 粗 劣 的 藥 品 因 此, 南 宋 都 城 杭 州 人 都 將 惠 民 局 稱 做 惠 官 局, 將 和 劑 局 叫 做 和 吏 局 : 朝 廷 置 惠 民 局 大 醫 局, 所 以 逹 濟 利 之 心, 贊 仁 夀 之 治 也 今 惠 民 局 以 藥 材 貴 而 藥 價 廉, 名 雖 存 而 實 則 泯 職 其 事 者, 太 府 丞 也, 非 惟 藥 材 不 能 通 曉, 而 驟 遷 倐 易, 亦 不 暇 究 心 職 業, 所 謂 四 局 官 止 於 受 成 坐 肆 而 已 惟 吏 輩 寢 處 其 間, 出 入 變 化 皆 在 其 手, 藥 材 既 苦 惡, 藥 料 又 减 虧, 稍 貴 細 藥, 則 留 應 權 貴 之 需 四 局 所 賣 者, 惟 泛 常 麄 藥, 缺 者 多 而 贖 者 亦 罕 一 局 輸 費, 為 數 不 貲, 民 拜 其 名, 吏 享 其 實, 故 都 人 謂 惠 民 局 為 惠 官 局, 和 劑 局 244 嘉 泰 吳 興 志, 卷 八, 公 廨, 州 治, 轉 取 行 都 本 局 熟 藥 貨 賣 條 下 小 註, 頁 4723 下 245 癸 辛 雜 識, 癸 辛 雜 識 別 集 上, 和 劑 藥 局, 頁 225 246 陸 游, 渭 南 文 集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1163 冊 ), 卷 三 十 八, 頁 六, 朝 奉 大 夫 直 祕 閣 張 公 墓 誌 銘 247 癸 辛 雜 識, 癸 辛 雜 識 別 集 上, 和 劑 藥 局, 頁 225 226 38

為 和 吏 局 248 惠 民 局 遭 到 時 人 很 多 的 批 評, 甚 至 有 人 主 張 廢 去 惠 民 局 宋 理 宗 嘉 熙 年 間 (1237-1241) 太 府 丞 請 罷 惠 民 局, 而 俞 文 豹 也 贊 成 此 說 249 ( 四 ) 僧 人 與 寺 院 的 醫 療 相 對 於 以 上 對 官 方 醫 療 的 分 布 及 其 利 弊 的 敘 述, 以 下 四 個 因 素 使 得 宋 代 僧 人 和 寺 院 的 醫 療 十 分 普 遍 首 先, 由 於 官 醫 和 官 方 藥 局 在 地 區 城 市 和 鄉 村 分 佈 的 不 均 衡, 而 僧 人 行 腳 遍 及 各 地, 他 們 以 醫 術 濟 世 的 普 及 性 是 較 官 方 為 廣 為 大 再 則, 僧 人 以 醫 術 濟 世, 或 是 免 費, 或 是 由 病 人 自 行 捐 獻, 不 致 於 讓 病 家 負 擔 不 起 第 三, 施 藥 是 僧 人 的 修 習 之 一, 所 以 用 藥 不 致 於 欺 偽 第 四, 由 於 僧 人 的 醫 療 傳 統, 有 些 僧 人 的 醫 術 精 湛, 即 使 是 王 公 貴 人 有 疾, 有 時 候 也 特 別 求 診 於 僧 醫 僧 團 中 是 有 自 己 醫 療 傳 統, 這 可 能 是 人 們 求 助 於 僧 人 醫 療 的 重 要 原 因 之 一 如 北 宋 長 沙 醫 僧 洪 蘊 (936 1004) 出 家, 投 當 郡 開 福 寺 沙 門 智 岊 門 下, 習 方 伎 之 書, 後 遊 京 師, 以 醫 術 知 名 可 見 智 岊 當 也 是 長 於 醫 術 的, 在 其 門 下 學 習 者 亦 以 此 見 長, 而 寺 院 中 仍 保 有 一 些 醫 方, 因 此 宋 太 宗 在 太 平 興 國 年 間, 下 詔 購 求 醫 方, 洪 蘊 錄 古 方 數 十 以 獻 真 宗 尚 在 藩 邸 時, 他 也 曾 以 方 藥 謁 見 ; 他 最 擅 長 的 是 湯 劑, 貴 戚 大 臣 有 病 也 多 請 他 診 視 250 由 此 可 知, 僧 團 中 有 其 醫 方 的 傳 習 如 張 九 成 (1092-1159) 在 監 官 鄉 村 中 教 書, 建 炎 三 年 (1129) 十 月 得 病, 醫 人 束 手 無 策, 友 人 陳 彥 柔 知 道 僧 正 慈 懿 方 公 有 奇 藥, 寫 信 請 這 位 醫 僧 到 家 裡 為 他 治 病 : 乃 令 作 艾, 炷 狀 如 芡 實, 置 五 十 粒, 然 灼 臍 下 ; 又 開 篋 取 丹 四 粒, 雜 以 它 藥 竟 然 就 醫 癒 了 張 氏 的 疑 難 之 症 251 蘇 軾 聖 散 子 後 敘 一 文 中, 敘 述 吳 郡 秀 才 陸 廣 從 一 位 鄉 僧 禪 月 大 師 寶 澤 處, 得 到 一 個 藥 方 聖 散 子, 252 他 就 在 汴 京 召 募 楞 嚴 院 的 信 徒, 在 此 寺 院 中 修 製 這 服 藥 劑 散 施 這 個 藥 方 在 杭 州 發 生 大 疫 時, 救 了 不 少 人 : 聖 散 子 主 疾, 功 效 非 一, 去 年 春, 杭 之 民 病, 得 此 藥 全 活 者, 不 可 勝 數, 所 用 皆 中 下 品 藥, 畧 計 每 千 錢, 即 得 千 服, 所 濟 已 及 千 人 今 募 信 士 就 楞 嚴 院 修 製, 自 立 春 後 起 施, 直 至 來 年 春 夏 之 交, 有 入 名 者, 徑 以 施 送 施 無 多 寡, 隨 力 助 縁, 疾 病 必 相 扶 持, 功 德 豈 有 限 量? 仁 者 惻 隱, 248 249 宋. 俞 文 豹 撰, 吹 劍 錄 外 集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865 冊 ), 頁 三 十 七 吹 劍 錄 外 集, 頁 三 十 八 : 愚 謂 惠 民 局, 莫 若 依 嘉 熈 間 太 府 丞 陳 請, 罷 去 此 局 250 宋 史, 卷 四 百 六 十 一, 方 技 上, 沙 門 洪 蘊, 頁 13510 251 252 宋. 張 九 成, 橫 浦 集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1138 冊 ), 卷 十 六, 頁 二, 寄 醫 僧 序 此 一 聖 散 子 方 和 蘇 軾 另 文 聖 散 子 敘 中 所 敘 述 的 藥 方, 同 名 而 是 兩 個 不 同 的 處 方, 因 在 後 文 中, 他 自 己 是 從 眉 山 人 巢 君 穀 處 得 到 這 個 方 子, 後 來 他 出 守 黃 州 時, 因 其 地 發 生 瘟 疫, 他 以 此 方 救 活 了 不 少 人, 後 來 更 將 此 方 傳 給 一 位 善 醫 的 人 蘄 水 龐 君 安 39

當 崇 善 因 吳 郡 陸 廣 秀 才 施 此 方 并 藥, 得 之 於 智 藏 主 禪 月 大 師 寳 澤, 乃 鄉 僧 也 其 陸 廣 見 在 京 施 方 并 藥, 在 麥 麴 巷 居 住 253 宋 代 文 人 求 助 於 僧 人 醫 療 的 情 形 很 多, 使 得 宋 人 文 獻 中 出 現 不 少 醫 僧 的 記 載 蘇 轍 和 兩 位 醫 僧 鑒 清 善 正 來 往, 254 方 岳 (1199-1262) 和 醫 僧 道 森 交 好, 255 張 元 幹 (1091-1160) 有 醫 僧 真 應 贊 云 以 疾 苦 度 諸 衆 生, 以 藥 石 作 大 佛 事 是 為 僧 中 之 扁 鵲, 故 能 療 人 之 埀 死 256 廖 剛 清 涼 院 醫 僧 懃 師 詩 云 道 懃 三 昧 起 膏 肓, 甘 露 醍 醐 散 滿 堂 257 李 洪 曾 訪 醫 僧 慧 昌 的 住 處, 囊 中 時 曬 君 臣 藥, 肘 後 新 抄 和 扁 書 258 周 紫 芝 記 載 他 曾 為 病 所 苦 病 寒 熱 凡 終 歲, 後 來 醫 僧 善 應 用 四 物 湯 加 柴 胡, 僅 服 了 三 次 就 痊 癒 了 259 醫 僧 的 可 貴 在 於 他 們 的 宗 教 實 踐, 醫 病 不 論 富 貴 貧 賤, 用 藥 不 以 廉 價 藥 材 取 代 貴 重 藥 材, 因 此 易 致 效 用 南 宋 劉 宰 為 一 位 醫 僧 所 撰 寫 的 塔 銘 中 形 容 僧 人 宗 可 人 以 醫 招 必 往, 用 藥 謹 審, 不 以 貧 富 二 其 心 招 醫 必 往 吾 不 忍, 治 藥 必 精 吾 不 欺, 260 正 是 醫 僧 最 好 的 寫 照 了 從 南 北 朝 以 來, 某 些 寺 院 中 有 藥 藏, 用 以 施 濟, 至 宋 朝 禪 寺 中 多 有 藥 局 禪 寺 中 設 立 藥 局 是 從 一 辨 禪 師 開 始 的 青 州 一 辨 禪 師 (1081~1149) 初 到 今 江 西 仰 山 太 平 興 國 寺, 聽 說 當 地 有 位 善 於 醫 術 的 人 士 新 公, 就 去 度 他 為 僧, 目 的 就 是 要 他 來 主 持 寺 院 的 藥 局 ; 而 在 新 公 之 後, 又 以 新 公 之 子 能 接 掌 藥 局, 大 概 其 子 也 繼 承 父 志 出 家 : 少 林 英 禪 師 為 余 言 : 昔 青 州 辨 公, 初 開 堂 仰 山, 自 山 下 十 五 里 負 米 以 給 大 眾 其 後, 得 知 醫 者 新 公, 度 為 僧, 俾 主 藥 局 仍 不 許 出 子 錢 致 贏 餘, 恐 以 利 心 而 妨 道 業 新 歿, 繼 以 其 子 能 二 十 年 閒, 齋 廚 仰 給 而 病 者 亦 安 之 故 百 年 以 來, 諸 禪 剎 之 有 藥 局, 自 青 州 始 261 由 上 可 知, 藥 局 的 經 費 來 自 檀 施, 即 齋 廚 仰 給, 而 病 者 亦 安 之, 而 不 是 由 寺 院 出 資 經 營 取 利, 故 稱 仍 不 許 出 子 錢 致 贏 餘, 恐 以 利 心 而 妨 道 業, 此 253 東 坡 全 集, 卷 三 十 四, 頁 二 十 二 254 全 宋 詩, 卷 八 六 一, 蘇 轍 贈 醫 僧 鑒 清 二 絕 贈 醫 僧 善 正, 頁 9996-9997 255 方 岳, 秋 崖 集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1182 冊 ), 卷 十 四, 頁 十 六, 用 王 256 257 258 259 260 侍 郎 韻 寄 題 醫 僧 道 森 藥 山 閣 宋. 張 元 幹, 蘆 川 歸 來 集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1136 冊 ), 卷 十, 頁 四 廖 剛, 高 峯 文 集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1142 冊 ), 卷 十, 頁 十 四 李 洪, 芸 庵 類 藁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1159 冊 ), 卷 四, 頁 十 四, 醫 僧 慧 昌 小 軒 周 紫 芝, 太 倉 稊 米 集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1141 冊 ), 卷 四 十 九, 頁 七, 病 中 雜 記 劉 宰, 漫 塘 集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1170 冊 ), 卷 三 十 一, 頁 三 十 三, 醫 僧 宗 可 塔 銘 261 元 好 問 全 集, 卷 三 十 五, 記 四, 少 林 藥 局 記, 頁 3 按 此 文 撰 於 金 章 宗 明 昌 元 年 (1190), 見 卷 五 十 五, 附 錄 六, 李 輯 年 譜 上, 金 章 宗 明 昌 元 年 庚 戌, 頁 531 40

藥 局 不 僅 是 醫 治 本 寺 禪 僧, 也 為 寺 外 俗 人 服 務 至 於 此 藥 局 如 何 對 外 服 務, 可 從 元 好 問 少 林 藥 局 記 一 文 中 得 知 梗 概 金 宣 宗 興 定 (1217 1222, 宋 寧 宗 嘉 定 十 年 至 十 五 年 )) 末 年 時 東 林 隆 禪 師 在 少 林 寺 時, 得 到 信 徒 一 大 筆 的 檀 施, 就 倣 效 青 州 一 辨 禪 師 在 寺 院 中 設 置 藥 局, 繼 其 任 的 住 持 性 英 禪 師 請 元 好 問 (1190 1257) 為 文 記 此 事 此 文 敘 述 此 寺 藥 局 的 做 法 是 : 取 世 所 必 用 療 疾 之 功 博 者 百 餘 方, 以 為 藥, 使 病 者 自 擇 焉 262 也 就 是 在 寺 院 中 修 製 約 百 餘 種 常 用 的 藥 方, 使 病 患 對 症 選 取 藥 物 一 個 寺 院 醫 藥 的 傳 統 往 往 綿 延 數 代, 如 丹 陽 的 普 寧 寺 歷 經 百 餘 年 一 直 都 有 藥 院, 它 後 來 得 以 在 兵 火 之 後 重 建, 也 得 力 於 此 寺 僧 人 的 醫 藥 收 入 作 為 營 建 經 費 高 宗 建 炎 四 年 庚 戌 (1130) 此 寺 毀 於 兵 災, 經 歷 百 年, 始 終 不 恢 復, 僅 存 原 來 寺 院 十 之 一 二 的 建 築, 此 一 廢 址 大 部 分 為 宋 室 南 渡 時 北 來 的 人 士 所 佔 住 藥 院 原 來 有 兩 位 主 事 的 僧 人 慈 濟 師 和 神 濟 師, 慈 濟 師 的 藥 院 不 知 是 無 傳 人 或 者 為 官 所 侵 占, 後 來 成 為 主 簿 廳 ; 而 神 濟 一 系 的 藥 院 則 一 直 沒 有 斷 絕 神 濟 傳 普 清, 普 清 又 傳 福 山, 而 從 其 醫 療 行 為 中 藥 院 也 有 可 觀 的 收 入 宋 理 宗 寶 祐 四 年 (1256), 寺 院 收 回 一 些 先 前 被 侵 占 的 寺 地, 神 濟 系 藥 院 的 傳 人 福 山, 以 十 年 醫 藥 收 益, 用 以 修 葺 舊 寺, 從 寶 祐 五 年 ( 丁 巳,1257) 到 景 定 五 年 ( 甲 子,1264), 從 殿 堂 門 廡 佛 像 轉 輪 藏, 都 粲 然 一 新 普 寧 寺 修 造 記 云 : 我 高 宗 再 造 之 明 年, 翠 華 南 渡, 道 由 丹 陽, 嘗 幸 普 寧 寺 之 醫 藥 院 宿 焉 邑 之 寺 葢 莫 大 於 普 寧, 而 寺 又 倚 藥 院 爲 重 久 矣 居 無 何, 當 建 炎 庚 戌 嵗, 寺 俄 燬 於 兵, 存 者 十 不 能 一 二 遺 基 敗 屋, 往 往 紛 而 爲 西 北 流 寓 子 孫 之 居, 踰 百 年 莫 之 復, 亦 正 以 其 規 模 之 大, 故 興 復 之 難 也 初, 寺 之 藥 院 有 工 主 之 者, 曰 慈 濟 師, 曰 神 濟 師 嵗 月 推 遷, 慈 濟 者 久 絶, 院 今 暫 爲 主 簿 廳 ; 惟 神 濟 之 院 在 寳 祐 四 年, 釐 經 界 寺 之 侵 疆, 稍 歸 神 濟 之 法 嗣, 曰 普 清 又 其 傳 曰 福 山, 起 丁 巳 訖 甲 子, 經 營 再 世, 首 尾 十 年, 悉 醫 藥 之 贏 之 藏, 盡 以 葺 寺 之 舊 殿 堂 門 廡 佛 像 輪 藏, 乃 皆 粲 然 復 新 263 262 元 好 問 全 集, 卷 三 十 五, 記 四, 少 林 藥 局 記, 頁 3 263 宋. 黃 震, 黃 氏 日 抄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707-708 冊 ), 卷 八 十 六, 記, 頁 十 五 十 六, 普 寧 寺 修 造 記 41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 普 寧 寺 是 丹 陽 最 大 的 寺 院, 而 此 寺 素 來 以 它 的 藥 院 為 重 如 普 寧 寺 這 般 有 醫 藥 傳 統 的 寺 院 都 是 師 徒 世 代 傳 授 另 外 一 個 僧 人 醫 療 傳 統 的 例 子 是 黃 震 龍 山 壽 聖 寺 記, 法 海 大 師 保 和 得 寧 慧 觀 正 果 師 徒 三 代 以 醫 藥 濟 人, 再 傳 至 明 溥 大 成 以 其 醫 藥 之 贏 建 龍 山 壽 聖 寺 264 相 對 於 世 俗 醫 人 的 收 費, 僧 人 或 是 不 收 費, 或 是 不 利 為 目 的, 因 此 即 使 收 費, 也 不 致 於 太 昂 貴 還 有 一 種 是 僧 人 不 收 費, 而 病 家 痊 癒 之 後 以 檀 施 供 養 表 達 其 謝 意 僧 人 行 醫 濟 世, 雖 然 不 求 利, 而 贏 餘 反 而 更 多, 應 該 就 是 後 面 這 種 情 形, 如 師 徒 四 代 相 傳 以 醫 藥 濟 世 的 明 溥 大 成 云 今 三 世 皆 益 以 藥 醫 濟 人, 而 人 信 之 故, 雖 不 求 贏, 而 贏 反 多 265 宋 代 很 多 寺 院 的 重 建 都 是 僧 人 以 其 醫 藥 收 入 作 為 經 費, 如 吳 郡 長 洲 縣 廣 化 寺 因 毀 於 兵 火, 夷 為 平 地, 都 僧 正 清 正 以 他 行 醫 濟 世 所 得, 重 建 此 寺 266 湖 於 飛 英 寺 浴 院 是 宋 仁 宗 至 和 二 年 乙 未 (1055) 此 寺 的 僧 判 官 表 師 以 他 行 醫 所 得 錢 二 百 萬, 再 勸 募 眾 信 眾 捐 二 百 萬, 共 同 營 造, 而 在 仁 宗 嘉 祐 三 年 (1058) 落 成 另 外, 有 的 僧 人 則 是 行 腳 各 地 醫 療 濟 世, 後 來 以 其 醫 藥 收 入 建 造 寺 院, 並 且 以 此 作 為 醫 療 的 定 點, 如 明 溥 大 成 前 三 代 皆 巡 遊 各 地 醫 療 濟 人, 至 明 溥 大 成 才 找 一 個 人 群 往 來 衝 要 之 地, 建 龍 山 壽 聖 寺, 並 以 此 為 基 地 繼 續 行 醫 濟 世 明 溥 自 稱 我 固 以 藥 昌, 黃 震 為 文 也 稱 師 之 得 以 成 此 者 醫 也 267 由 於 寺 院 的 醫 藥 資 源 豐 富, 民 間 人 士 如 欲 以 醫 藥 濟 人 也 有 借 助 寺 院 的 空 間 和 僧 人 的 醫 療 知 識, 如 北 宋 宰 相 文 彥 博 (1006 1097) 擬 以 醫 藥 濟 人, 熙 寧 六 年 (1073) 他 先 是 在 洛 陽 龍 門 勝 善 寺 下 方 建 立 一 所 藥 寮, 後 來 又 請 朝 廷 以 此 寺 做 為 他 家 的 功 德 寺 擇 僧 之 知 醫 者 為 寮 主 以 長 之 268 五 結 語 僧 人 與 唐 宋 官 方 的 醫 療 救 濟 如 上 所 述, 唐 宋 時 期 官 方 醫 療 之 中, 唐 代 官 醫 僅 到 達 州 的 層 級, 有 些 僻 遠 的 州 可 能 並 未 設 置 醫 學 教 育 宋 代 的 醫 事 制 度 中 和 庶 民 醫 療 比 較 有 直 接 關 連 的 是 各 州 縣 的 醫 生 駐 泊 醫 官, 各 地 的 官 設 平 價 藥 局 惠 民 藥 局 然 而, 這 些 制 度 或 者 無 法 完 全 落 實, 某 些 偏 遠 的 州 縣 甚 至 沒 有 醫 事 人 員, 使 得 醫 療 資 源 分 布 不 均 勻 的 情 況 和 唐 代 並 沒 有 很 大 的 差 別 另 外, 宋 代 各 地 的 駐 泊 醫 官 人 數 也 很 有 限, 大 州 四 人, 小 州 才 二 人, 又 由 於 醫 人 畏 懼 到 偏 遠 的 地 方 上 任, 有 的 地 方 駐 泊 醫 官 264 宋. 黃 震, 黃 氏 日 抄, 卷 八 十 六, 頁 二 十 五 二 十 六, 龍 山 壽 聖 寺 記 265 黃 氏 日 抄, 卷 八 十 六, 記, 頁 二 十 五, 龍 山 壽 聖 寺 記 266 267 268 宋. 范 成 大 纂 修, 汪 泰 亨 等 增 訂, 吳 郡 志 ( 北 京, 中 華 書 局,1990), 卷 三 十 一, 府 郭 寺, 頁 930 下 黃 氏 日 抄, 卷 八 十 六, 頁 二 十 六, 龍 山 壽 聖 寺 記 范 祖 禹, 范 太 史 集, 卷 三 十 六, 頁 一, 龍 門 山 勝 善 寺 藥 寮 記 42

不 足 其 數, 有 些 地 方 甚 至 沒 有 駐 泊 醫 官 宋 代 官 方 醫 療 最 為 人 所 稱 道 的 是 惠 民 藥 局 的 設 置, 不 過, 必 須 注 意 的 是 : 宋 代 官 方 藥 局 集 中 在 都 城 汴 梁 和 開 封, 以 及 州 軍 治 所 的 城 市, 並 不 及 於 縣 城 再 則, 有 些 地 方 的 藥 局 晚 到 南 宋 或 南 宋 末 年 才 出 現, 使 得 這 項 官 方 提 供 的 醫 療 資 源 在 空 間 的 分 布 上 也 是 不 均 衡 的 因 此, 當 後 人 在 讚 嘆 惠 民 藥 局 設 置 之 時, 應 同 時 考 慮 到 政 策 的 貫 徹 惠 民 藥 局 的 普 及 性, 出 現 的 時 間, 及 其 分 布 的 地 點, 才 可 能 對 宋 代 此 一 政 策 所 發 揮 的 效 能 有 完 整 的 評 估 過 去 的 研 究 可 能 高 估 了 惠 民 藥 局 所 發 揮 的 效 果 在 官 醫 不 能 充 分 提 供 庶 民 醫 療 救 助 的 情 況 下, 百 姓 只 好 轉 而 找 民 間 醫 人 道 醫 巫 醫 或 僧 人 由 於 閭 閻 醫 人 收 費 並 不 便 宜, 有 時 也 不 能 保 証 藥 材 品 質 或 是 藥 價 太 貴, 使 得 人 們 比 較 樂 於 尋 求 寺 院 和 僧 人 的 醫 療 從 南 北 朝 以 降, 僧 團 掌 握 了 實 質 的 醫 藥 和 宗 教 醫 療 資 源, 即 使 唐 朝 政 府 政 府 對 於 貧 民 的 醫 療 救 濟, 也 還 需 仰 頼 佛 教 寺 院 和 僧 人 的 協 助 唐 代 悲 田 養 病 坊 是 設 在 各 州 縣 的 寺 院 之 中, 由 僧 人 主 持, 269 官 方 給 予 一 筆 本 錢 茲 息, 主 要 是 用 來 支 付 藥 費 的 在 敦 煌 文 書 中 有 一 件 唐 玄 宗 天 寶 年 間 郭 煌 郡 會 計 牒, 其 中 就 提 到 病 坊 合 同 前 月 日 見 在 本 利 錢, 總 臺 佰 參 拾 貫 柒 拾 貳 文, 壹 佰 貫 文 本, 參 拾 貫 柒 拾 貳 文 利 ; 合 同 前 月 日 見 在 雜 藥, 總 玖 佰 伍 拾 斤 貳 拾 枚 270 唐 宋 時 期 都 有 和 醫 療 有 關 的 貧 病 救 懠 機 構 的 設 置, 它 的 性 質 是 社 會 救 濟, 而 不 是 一 般 庶 民 的 醫 療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唐 宋 國 家 所 設 置 的 貧 病 醫 療 救 濟 機 構, 它 的 來 源 是 佛 教, 從 名 稱 上 即 可 辨 識, 唐 代 的 悲 田 養 病 坊 271 宋 代 的 福 田 院 安 濟 坊 都 是 佛 教 的 名 詞 在 這 些 貧 病 救 濟 機 構 的 運 作 上, 也 都 和 僧 人 有 關 入 宋 以 後, 僧 人 在 官 方 的 醫 療 救 濟 機 構 ( 其 名 稱 或 作 居 養 院 養 濟 院 等 ) 272 中 的 角 色 產 生 很 大 的 變 化 宋 代 的 貧 病 救 濟 機 構 係 由 官 員 主 持, 而 由 僧 人 輔 助, 官 方 派 有 官 醫 看 病, 僧 人 只 能 做 煎 煮 湯 藥 照 管 粥 食 這 類 照 顧 病 269 武 宗 毀 滅 佛 法 時, 拆 除 寺 院, 敕 令 僧 人 還 俗, 但 因 考 慮 到 僧 人 還 俗 無 人 主 持 病 坊, 因 此 下 令 270 各 地 由 耆 老 主 持, 見 舊 唐 書, 卷 十 八 上, 武 宗 紀, 會 昌 五 年 : 十 一 月 甲 辰, 敕 : 悲 田 養 病 坊, 緣 僧 尼 還 俗, 無 人 主 持, 恐 殘 疾 無 以 取 給, 兩 京 量 給 寺 田 賑 濟. 諸 州 府 七 頃 至 十 頃, 各 於 本 管 選 耆 壽 一 人 勾 當, 以 充 粥 料. 頁 607 轉 引 自 : 譚 真, 敦 煌 隋 唐 時 期 醫 事 狀 況, 收 入 : 段 文 杰 等 編, 敦 煌 學 國 際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石 窟 考 古 篇 ( 瀋 陽, 遼 寧 美 術 出 版 社,1995), 頁 406 271 唐 會 要, 卷 四 十 九, 病 坊 : 會 昌 五 年 十 一 月, 李 德 裕 奏 云 : 恤 貧 寬 疾, 著 于 周 典, 無 告 常 餒, 存 于 王 制 國 朝 立 悲 田 養 病, 置 使 專 知 開 元 五 年, 宋 璟 奏 : 悲 田 乃 關 釋 教, 此 是 僧 尼 職 掌, 不 合 定 使 專 知 玄 宗 不 許 頁 863 272 張 文, 宋 朝 社 會 救 濟 研 究 ( 重 慶, 西 南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2001), 頁 162-179 43

人 飲 食 給 藥 的 工 作 273 另 外, 由 地 方 官 員 所 開 辦 的 貧 病 救 濟, 也 還 是 仰 頼 僧 人 做 為 看 守 僧 以 照 顧 病 患 如 建 康 有 兩 所 救 助 旅 行 中 病 患 的 處 所, 稱 為 安 樂 廬 這 兩 所 都 是 由 沿 江 制 置 使 江 東 安 撫 知 建 康 府 行 宮 留 守 馬 光 祖 分 別 在 宋 理 宗 寶 祐 四 年 (1256) 和 理 宗 開 慶 元 年 (1259) 所 創 設 的 274 此 一 醫 療 救 濟 機 構 由 官 方 出 資, 請 官 醫 診 療, 但 是 在 病 人 的 照 顀 方 面, 則 由 僧 人 負 責, 包 括 煎 煮 藥 物, 給 病 人 按 時 服 藥, 在 創 廬 規 式 中, 稱 這 類 僧 人 為 看 守 僧, 其 職 責 是 一 病 人 在 廬, 仰 看 守 僧 加 意 監 督, 火 頭 煎 藥 煮 粥, 粥 不 許 冷, 藥 不 許 生 275 僧 人 成 為 為 官 府 服 務 使 役 的 人 從 僧 醫 和 官 醫 閭 閻 醫 人 道 醫 巫 醫 並 列 為 人 們 尋 求 醫 療 的 對 象 之 一, 乃 至 於 國 家 和 醫 療 有 關 的 救 濟 機 構 養 病 坊 福 田 院 等 都 借 助 於 僧 人 的 資 源, 可 知 佛 教 僧 人 在 此 一 時 期 的 醫 療 中 扮 演 著 重 要 的 角 色 然 而, 由 唐 入 宋, 僧 人 在 國 家 醫 療 救 濟 機 構 中 從 主 導 的 地 位, 轉 為 輔 佐 的 角 色, 也 可 顯 示 出 國 家 對 僧 團 的 宣 示 主 權, 道 端 良 秀 認 為 : 悲 田 養 病 坊 這 種 貧 民 孤 老 病 人 的 救 濟 設 施, 到 了 宋 代 以 後, 就 有 變 化, 改 由 政 府 自 體 經 營, 全 部 從 佛 教 的 手 中 移 到 國 家 之 手 來 276 除 了 醫 療 權 的 爭 奪 之 外, 也 應 配 合 宋 代 的 佛 教 政 策 來 看, 宋 代 對 於 寺 院 僧 團 的 控 制 遠 較 唐 代 為 甚, 如 宋 代 寺 院 的 分 為 律 寺 禪 寺 教 寺 三 種 類 型, 寺 院 如 欲 更 改 其 形 式, 都 必 須 得 到 朝 廷 的 許 可 277 此 和 唐 宋 政 權 的 性 格 國 家 與 佛 家 的 關 係 的 轉 變 都 有 關 連, 也 可 作 為 檢 視 唐 宋 變 遷 的 一 個 課 題 273 274 黃 敏 枝, 宋 代 佛 教 寺 院 與 地 方 公 益 事 業, 收 入 : 釋 聖 嚴 編, 佛 教 的 思 想 與 文 化 : 印 順 導 師 八 秩 晉 六 壽 慶 論 文 集 ( 台 北, 法 光 出 版 社,1991), 頁 283-284 景 定 建 康 志, 卷 十 四, 建 康 表 十, 頁 1512 上 - 下 275 景 定 建 康 志, 卷 二 十 三, 城 闕 志 四, 廬 院, 安 樂 廬, 創 廬 規 式, 頁 1704 上 276 277 道 端 良 秀 中 國 佛 教 社 會 事 業 一 問 題 養 病 坊, 頁 82-83 黃 敏 枝, 宋 代 政 府 對 於 寺 院 的 管 理 政 策, 東 方 宗 教 研 究, 第 一 期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