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國防政策與戰略指導 Quadrennial Defense Review 2013 依 據 中華民國憲法 第137條 我國國防係以保衛國家 安全 維護世界和平為目的 為善盡國際社會責任 我 國一向奉行不生產 不發展 不取得 不儲存 不使用核子武 器 並遵循 飛彈科技管制協定 盱衡當前安全環境發展 趨勢及其所帶來之國防挑戰 國防部秉持總統以兩岸和解實 現臺海和平 以活路外交拓展國際空間 以國防武力嚇阻外 來威脅的國家安全 鐵三角 理念 以及 上兵伐謀 指導 建構 固若磐石 之國防武力 貫徹 防衛固守 有效嚇阻 的軍事戰略構想 捍衛中華民國主權 保障領土完整及國家 利益 維護區域和平與穩定 21
第 一 節 國 防 政 策 我 國 防 政 策 主 要 目 的 在 建 構 固 若 磐 石 之 國 防 武 力 未 來 國 軍 將 賡 續 推 動 國 防 轉 型 與 持 恆 建 軍 備 戰 工 作, 使 敵 不 敢 輕 啟 戰 端, 達 成 嚇 阻 威 脅 預 防 戰 爭 之 目 標, 使 人 民 安 居 樂 業, 國 家 永 續 生 存 發 展 據 此, 現 階 段 推 動 下 列 七 項 實 施 策 略 : 壹 建 構 可 恃 戰 力 國 軍 依 安 全 環 境 趨 勢 科 技 革 新 及 戰 略 需 求, 持 續 推 動 組 織 型 態 與 兵 力 結 構 現 代 化, 採 創 新 / 不 對 稱 思 維, 提 升 聯 合 作 戰 效 能, 完 善 軍 備 發 展 機 制, 結 合 全 民 力 量, 以 嚇 阻 任 何 犯 我 企 圖, 使 國 軍 成 為 確 保 臺 海 和 平 領 土 完 整 及 區 域 穩 定 之 堅 實 後 盾 貳 展 現 防 衛 決 心 透 過 編 列 合 理 國 防 預 算 縝 密 規 劃 軍 事 投 資 建 案 有 效 分 配 運 用 資 源 促 進 國 防 自 主 發 展 強 化 平 戰 時 動 員 能 量, 以 及 堅 定 全 民 抗 敵 意 志 等 具 體 措 施, 展 現 全 體 軍 民 捍 衛 國 家 安 全 之 堅 定 信 念 參 維 護 區 域 穩 定 配 合 國 家 整 體 外 交 政 策, 持 續 拓 展 友 盟 實 質 關 係, 增 進 區 域 安 全 對 話 與 交 流, 積 極 參 與 國 際 安 全 事 務, 秉 主 權 在 我 擱 置 爭 議 和 平 互 惠 共 同 開 發 原 則, 協 助 維 護 我 島 嶼 主 權 及 海 洋 權 益, 與 亞 太 各 國 共 同 促 進 區 域 安 全 穩 定 22
中 華 民 國 中 華 民 國 一 二 年 四 年 期 國 防 總 檢 討 Quadrennial Defense Review 肆 鞏 固 精 神 戰 力 以 堅 定 國 家 認 同, 塑 造 精 實 軍 風, 整 飭 部 隊 風 紀, 推 動 行 政 革 新 培 養 軍 人 氣 節 建 立 官 兵 榮 譽 為 目 標, 塑 建 國 軍 成 為 一 支 具 備 中 心 思 想 軍 人 武 德 的 戰 鬥 體 伍 強 化 災 害 防 救 依 救 災 就 是 作 戰 精 神 及 超 前 部 署 預 置 兵 力 隨 時 防 救 指 導, 強 化 國 軍 救 災 能 力 整 備, 依 法 協 助 執 行 災 害 防 救 任 務 陸 推 動 募 兵 制 度 基 於 國 家 長 遠 發 展 需 要, 順 應 民 意 高 度 期 盼, 在 有 效 確 保 國 防 安 全 及 維 持 憲 法 國 民 兵 役 義 務 前 提 下, 推 動 兵 役 制 度 朝 募 兵 制 轉 型, 規 劃 國 軍 常 備 部 隊 全 數 以 志 願 役 人 力 補 充, 將 國 軍 蛻 變 為 小 而 精 小 而 強 小 而 巧 之 精 銳 武 力 柒 優 化 官 兵 照 顧 軍 人 是 以 生 命 捍 衛 國 家 的 生 存 人 民 的 權 益, 並 在 眷 屬 的 支 持 鼓 勵 下 完 成 國 家 交 付 的 使 命, 因 此 必 須 捍 衛 軍 人 的 榮 譽 國 軍 將 持 續 照 顧 官 兵 福 利, 改 善 工 作 環 境, 強 化 權 益 保 障 ; 提 升 眷 屬 生 活 品 質, 完 善 軍 眷 服 務 與 眷 戶 安 置 ; 優 化 屆 退 官 兵 輔 導 工 作, 照 撫 退 員 及 營 區 周 邊 退 役 袍 澤 眷 屬, 俾 凝 聚 官 兵 及 眷 屬 向 心, 鼓 勵 官 兵 以 軍 旅 為 個 人 志 業 第 二 章 國 防 政 策 與 戰 略 指 導 23
第 二 節 國 防 戰 略 在 國 防 政 策 指 導 下, 現 階 段 國 防 戰 略 目 標 為 : 預 防 戰 爭 國 土 防 衛 應 變 制 變 防 範 衝 突 區 域 穩 定 壹 預 防 戰 爭 一 堅 實 防 衛 作 戰 整 備 積 極 推 動 國 防 轉 型, 發 展 國 防 科 技, 持 續 籌 獲 防 衛 性 武 器, 建 立 創 新 / 不 對 稱 戰 力, 強 化 戰 力 保 存 與 基 礎 設 施 防 護 能 力 另 提 升 後 備 動 員 戰 力, 落 實 全 民 總 體 防 衛, 以 有 效 防 衛 國 土 安 全, 展 現 我 國 面 對 威 脅 與 挑 戰 之 堅 定 決 心 二 推 動 區 域 軍 事 安 全 交 流 合 作 臺 灣 位 處 西 太 平 洋 第 一 島 鏈 中 心 節 點 樞 紐 位 置, 軍 事 地 緣 戰 略 地 位 重 要, 因 此 國 軍 透 過 高 層 互 訪 安 全 對 話 二 軌 交 流 教 育 訓 練 軍 事 採 購 及 軍 事 協 助 等 方 式, 與 各 國 保 持 良 好 關 係, 爭 取 雙 邊 或 多 邊 軍 事 交 流 合 作, 俾 協 力 建 構 安 全 合 作 機 制 與 區 域 和 平 穩 定 環 境 三 厚 植 國 防 實 力 加 強 涉 外 軍 事 人 才 培 育, 持 續 參 與 國 際 事 務, 推 廣 軍 事 外 交, 並 力 行 軍 事 事 務 革 新 研 發 國 防 科 技 落 實 文 人 領 軍 深 化 軍 文 協 調 機 制 與 軍 民 關 係 發 揚 國 軍 光 榮 傳 統 及 軍 人 武 德 提 升 人 員 素 質 及 士 氣, 以 厚 植 國 防 整 體 實 力 四 兩 岸 互 信 議 題 因 應 中 共 提 出 建 立 兩 岸 軍 事 安 全 互 信 機 制 議 題, 當 前 我 政 府 兩 岸 24
中 華 民 國 中 華 民 國 一 二 年 四 年 期 國 防 總 檢 討 Quadrennial Defense Review 政 策 係 依 先 急 後 緩 先 易 後 難 先 經 後 政 原 則, 以 經 貿 文 化 及 民 生 議 題 為 主 軸, 逐 次 推 動 兩 岸 交 流, 累 積 互 信 就 此 議 題 目 前 主 客 觀 條 件 尚 未 成 熟, 未 來 將 配 合 政 府 政 策, 審 慎 研 議 推 動 貳 國 土 防 衛 一 打 造 精 銳 國 軍 因 應 現 代 科 技 戰 爭 型 態 對 高 素 質 人 力 之 需 求, 結 合 經 濟 及 社 會 條 件 變 化, 在 可 獲 國 防 資 源 下, 推 動 募 兵 制, 強 化 國 防 組 織 及 轉 型, 精 進 兵 力 結 構, 達 成 小 而 精 小 而 強 小 而 巧 目 標 二 整 建 高 效 聯 合 戰 力 依 聯 合 作 戰 構 想, 持 續 精 進 聯 合 作 戰 指 揮 機 制, 並 以 遠 距 精 準 接 戰 與 同 步 聯 合 作 戰 能 力 為 重 點, 發 展 各 項 聯 戰 能 力, 以 遏 止 敵 進 犯 行 動 三 籌 獲 現 代 化 武 器 秉 維 持 基 本 戰 力 重 點 發 展 不 對 稱 戰 力 方 針, 優 先 自 力 發 展 關 鍵 技 術 及 研 製 各 式 武 器 系 統 ; 另 依 防 禦 性 國 內 無 法 自 行 生 產 及 汰 舊 換 新 原 則, 持 續 向 外 籌 購 各 式 先 進 武 器 系 統, 俾 建 構 符 合 我 國 防 衛 需 求 之 現 代 化 武 力 四 強 化 戰 力 保 存 面 對 敵 高 強 度 猝 然 突 襲 之 威 脅, 賡 續 強 化 戰 力 保 存 作 為, 力 求 系 統 功 能 的 備 援, 俾 於 承 受 初 期 戰 損 後, 迅 速 恢 復 與 發 揮 作 戰 能 力 ; 另 支 援 維 持 電 信 交 通 能 源 水 庫 及 電 力 等 關 鍵 基 礎 設 施 之 運 作, 以 確 保 戰 力 持 久 與 發 揚 第 二 章 國 防 政 策 與 戰 略 指 導 25
五 蓄 積 全 民 國 防 實 力 持 續 推 動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培 養 民 眾 愛 國 情 操 及 支 持 國 防 之 意 識 ; 協 調 各 相 關 部 會, 共 同 完 備 全 民 防 衛 體 系 ; 另 賡 續 透 過 教 育 召 集 訓 練, 維 持 後 備 部 隊 戰 力, 確 保 平 戰 時 迅 速 動 員 能 量 參 應 變 制 變 一 精 進 監 偵 及 預 警 能 力 賡 續 整 合 情 監 偵 能 量, 提 升 各 類 情 報 蒐 研 情 資 整 合 與 早 期 預 警 能 力, 嚴 密 監 控 周 邊 海 空 域 安 全 狀 況, 並 強 化 與 友 我 國 家 情 報 交 換, 以 有 效 防 處 各 類 危 機 二 完 善 危 機 應 變 機 制 透 過 國 軍 聯 合 作 戰 指 揮 機 制, 在 國 家 面 臨 恐 怖 攻 擊 威 脅 或 潛 伏 敵 人 猝 然 突 襲 時, 由 專 責 快 速 應 變 部 隊, 採 穩 定 局 面 掌 握 危 機 重 心 統 合 應 對 作 為 原 則, 支 援 主 管 機 關 及 地 方 政 府, 迅 速 消 弭 危 機, 達 到 內 防 突 變 外 防 突 襲 之 目 的 三 提 升 應 急 作 戰 能 力 針 對 敵 可 能 突 襲 行 動, 預 擬 突 發 狀 況 處 置 方 案, 實 施 模 擬 演 練, 熟 稔 處 置 程 序, 強 化 整 體 應 變 與 危 機 防 處 能 力, 俾 迅 速 控 制 並 解 除 危 機, 降 低 損 害 四 完 備 災 害 防 救 能 力 在 既 有 災 防 機 制 與 戰 力 基 礎 上, 持 續 汲 取 國 外 經 驗, 結 合 政 府 災 防 演 練, 落 實 整 備 工 作, 以 有 效 協 助 地 方 政 府 迅 速 投 入 救 援 行 動 ; 另 持 續 籌 購 兼 具 戰 備 與 救 災 之 裝 備 並 儲 備 動 員 能 量, 提 升 國 軍 整 體 災 防 能 力 26
中 華 民 國 一 二 年 四 年 期 國 防 總 檢 討 Quadrennial Defense Review 中 華 民 國 五 持 恆 資 安 防 護 結 合 國 家 資 通 安 全 防 護 體 系, 強 化 網 路 安 全 整 備, 並 透 過 資 安 講 習 資 安 通 報 資 安 突 檢 及 緊 急 應 變 演 練 等 各 項 強 化 作 為, 提 高 人 員 資 安 警 覺, 避 免 資 安 罅 隙, 以 防 範 敵 利 用 各 式 攻 擊 手 法, 影 響 國 軍 資 訊 系 統 正 常, 俾 提 升 整 體 資 安 強 度 ; 另 持 恆 強 固 指 管 通 資 平 臺 防 護, 以 有 效 支 援 各 項 平 戰 任 務 肆 防 範 衝 突 一 落 實 軍 事 衝 突 防 範 作 為 藉 定 期 公 布 演 習 活 動 國 防 報 告 書 等 資 訊 透 明 化 措 施, 增 進 周 邊 國 家 瞭 解 我 國 防 政 策 意 旨 建 軍 備 戰 目 標 及 軍 事 活 動 內 容, 俾 減 少 猜 疑 誤 判 與 誤 解, 促 進 相 互 瞭 解 二 恪 遵 防 範 衝 突 各 項 規 定 國 軍 秉 持 預 防 危 機 掌 握 狀 況 緊 急 應 變 快 速 處 理 避 免 擴 大, 以 及 不 引 發 事 端 不 升 高 衝 突 降 低 敵 對 行 為 之 原 則 與 戰 備 規 定, 確 保 於 任 務 執 行 過 程 中, 避 免 因 誤 判 或 意 外, 引 發 衝 突 伍 區 域 穩 定 一 建 立 亞 太 和 平 與 安 全 循 建 立 關 係 鞏 固 邦 誼 達 成 共 識 形 塑 氛 圍 及 締 結 實 質 同 盟 關 係 順 序, 增 進 與 亞 太 各 國 安 全 對 話 與 交 流, 並 充 分 發 揮 我 在 西 太 平 洋 第 一 島 鏈 之 戰 略 預 警 功 能, 就 傳 統 與 非 傳 統 安 全 等 議 題 之 處 理, 承 擔 更 多 國 際 責 任, 尋 求 與 亞 太 區 域 國 家 建 立 更 緊 密 之 安 全 鏈 結 二 共 同 維 護 區 域 海 空 安 全 第 二 章 國 防 政 策 與 戰 略 指 導 27
加 強 與 亞 太 國 家 就 東 南 海 及 臺 灣 周 邊 海 空 交 通 線 安 全 之 維 護, 建 立 制 度 化 的 戰 略 對 話 合 作 管 道, 共 同 確 保 區 域 重 要 交 通 線 暢 通 及 維 護 海 空 航 行 自 由, 扮 演 促 進 區 域 穩 定 的 關 鍵 角 色 三 致 力 參 與 國 際 反 恐 與 人 道 救 援 行 動 秉 持 維 護 和 平 之 理 念, 遏 制 恐 怖 活 動 海 盜 行 為, 與 周 邊 國 家 進 行 人 員 訓 練 交 流 與 情 資 交 換, 並 尋 求 參 與 多 邊 軍 事 演 訓 機 會 ; 另 配 合 國 家 整 體 外 交 政 策, 提 供 人 道 救 援, 以 善 盡 國 際 公 民 責 任 四 遵 守 不 擴 散 規 範 我 國 遵 循 國 際 規 範, 致 力 提 升 亞 太 地 區 和 平 穩 定, 奉 行 不 生 產 不 發 展 不 取 得 不 儲 存 不 使 用 核 子 武 器, 僅 發 展 防 衛 性 武 器 系 統 此 外, 我 將 持 續 支 持 區 域 與 國 際 在 不 擴 散 方 面 之 努 力, 並 嚴 格 恪 遵 武 器 出 口 管 制 規 範 為 信 守 前 述 原 則, 我 國 已 於 1998 年 將 飛 彈 科 技 管 制 協 定 內 涵 納 入 貿 易 法, 做 為 管 制 戰 略 性 高 科 技 貨 品 ( SHTC,Strategic Hi-Tech Commodity) 移 轉 之 依 據, 持 續 管 制 敏 感 科 技 及 飛 彈 系 統 相 關 品 項 之 輸 出 第 三 節 軍 事 戰 略 國 軍 考 量 周 邊 安 全 環 境 及 敵 我 戰 略 態 勢 發 展, 依 國 防 戰 略 指 導, 以 防 衛 固 守 有 效 嚇 阻 為 軍 事 戰 略 構 想 國 軍 採 守 勢 防 衛, 絕 不 輕 啟 戰 端, 惟 當 敵 人 執 意 進 犯, 戰 爭 不 可 避 免 時, 將 統 合 三 軍 聯 合 戰 力, 結 合 全 民 總 體 防 衛 戰 力, 遂 行 國 土 防 衛 作 戰, 以 維 護 我 領 土 主 權, 確 保 國 家 安 全 壹 軍 事 戰 略 任 務 為 貫 徹 防 衛 固 守 有 效 嚇 阻 戰 略 構 想, 國 軍 須 有 效 執 行 以 下 任 務 : 28
中 華 民 國 中 華 民 國 一 二 年 四 年 期 國 防 總 檢 討 Quadrennial Defense Review 一 防 衛 固 守 以 確 保 國 家 領 土 安 全 國 土 防 衛 作 戰 須 具 備 承 受 第 一 擊 防 範 斬 首 機 動 反 擊 及 持 久 作 戰 的 能 力, 採 固 守 應 援 規 復 等 軍 事 作 為, 依 戰 略 持 久 戰 術 速 決 的 指 導, 在 戰 略 上 採 取 守 勢, 爭 取 時 空 轉 圜, 創 造 有 利 態 勢 ; 在 戰 術 上 充 分 運 用 力 空 時 有 利 條 件, 有 效 反 制, 發 揮 全 民 防 衛 總 體 力 量, 以 阻 殲 進 犯 敵 軍, 保 衛 國 土 安 全 二 有 效 嚇 阻 以 消 弭 敵 人 進 犯 意 圖 持 衡 部 隊 訓 練 與 戰 備 整 備, 整 合 三 軍 武 器 系 統 作 戰 能 力, 提 升 聯 合 作 戰 效 能, 發 揮 整 體 戰 力, 使 敵 考 量 戰 爭 成 本 與 風 險, 不 致 貿 然 採 取 侵 略 行 動, 以 嚇 阻 敵 進 犯 意 圖 三 反 制 封 鎖 以 維 護 海 空 交 通 命 脈 我 國 重 大 民 生 與 戰 略 物 資 多 仰 賴 進 口, 海 空 運 輸 為 我 生 存 命 脈 所 繫, 須 於 平 時 維 持 臺 灣 周 邊 海 空 域 安 全, 戰 時 統 合 三 軍 聯 合 戰 力, 反 制 敵 對 臺 灣 海 空 域 封 鎖, 開 闢 海 空 安 全 航 道, 確 保 聯 外 交 通 暢 通, 以 維 持 續 戰 力 四 聯 合 截 擊 以 阻 滯 敵 人 接 近 本 土 依 防 衛 作 戰 指 導, 掌 握 敵 進 襲 路 線, 運 用 時 空 因 素, 佔 取 戰 術 有 利 位 置, 聯 合 三 軍 戰 力, 集 中 優 勢 兵 火 力, 實 施 重 層 攔 截, 擊 敵 於 半 渡 五 地 面 防 衛 以 不 讓 敵 人 登 陸 立 足 若 敵 挾 其 優 勢 海 空 戰 力, 掩 護 登 陸 部 隊 強 行 上 岸, 國 軍 須 以 全 民 防 衛 的 總 體 力 量, 建 構 全 縱 深 的 防 禦 體 系, 趁 敵 立 足 未 穩 之 際, 拘 打 配 合 連 續 反 擊, 殲 敵 於 灘 頭 第 二 章 國 防 政 策 與 戰 略 指 導 29
貳 未來防衛作戰需求 為達成各項軍事戰略任務 綜合考量臺海與遠海戰場形態 現代作戰特 質 軍事科技與武器系統發展等因素 國軍未來防衛作戰整備須依下列原則 發展 一 兵力規劃 籌建與部署應防範敵之封鎖作戰 以及可能的奇襲 斬首或其 他不對稱戰法 另置重點於強化遠海快速反應與應援能力 以逐步建立 符合我防衛作戰需求之現代化國防武力 二 各軍 兵 種之戰力 部隊組織 指揮機制 準則教範 戰術戰法及教育 訓練等 持續朝聯合作戰形態整合 以求戰力倍增 創造局部戰場優勢 三 各主要武器系統與載臺之間應獲得更高程度的系統構連 縮短 偵測 處理 決策 行動 之決策循環 使整體戰力達到指揮管制有效便捷 通訊聯絡即時無礙 打擊火力精準高效之目的 四 面對敵高強度猝然突襲之威脅 國軍在防禦上應力求作戰功能之備援與 存續 並加強關鍵基礎設施防護 避免於作戰初期遭受突襲而癱瘓 無 法遂行戰略持久 五 鑑於國軍在防衛作戰中處於數量相對弱勢的現實 各項戰力發展應講求 作戰效率與兵 火力機動轉用 力求反應更迅速 運動更靈活 俾於戰術 上制敵機先 扭轉不利態勢 六 針對敵作戰重心與關鍵要害 國軍發展 創新/不對稱 戰力 俾於遂行 防衛作戰時 運用有利時間與空間 阻滯或癱瘓敵攻勢 七 依軍事戰略構想 本 常備打擊 後備守土 之理念 落實人 裝 訓合一 之軍隊動員整備工作 並精進與行政動員體系相結合之規劃作法 以迅 速動員後備人 物總力 充實三軍部隊戰力 達成防衛作戰任務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