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 口 換 症 及 包 紮 評 分 標 準 環 境 保 障 私 隱 圍 屏 風 正 確 時 間 圍 屏 風 ( 考 生 口 述 ) 減 少 塵 埃 半 小 時 前 已 停 止 舖 床 掃 地 或 抹 塵 關 窗, 暫 停 打 掃 舖 床 等 活 動 換 症 前 已 關 窗 及 風 扇 隊 員 帶 口 罩 除 去 上 層 敷 料 前 ( 考 生 口 述 ) 開 啟 外 層 無 菌 換 症 包 前 洗 手 除 去 上 層 敷 料 後 開 啟 內 層 無 菌 換 症 包 前 ( 洗 至 手 肘 位 置 ) 之 後 雙 手 沒 有 其 他 不 必 要 的 接 觸 儀 器 檢 查 無 菌 物 品 的 使 用 期 限 明 確 指 出 無 菌 換 症 包 及 消 毒 藥 水 沒 有 過 期 無 菌 技 術. 清 洗 過 的 雙 手 保 持 在 腰 部 以 上 以 整 體 來 計 算 ( 此 十 個 項 目. 不 背 向 無 菌 症 車 或 病 人 甲 中, 有 犯 錯 的. 身 體 與 無 菌 症 車 保 持 距 離 項 項 目 不 得 分,. 不 用 沾 污 了 的 物 品 無 犯 錯 的 項 目 5. 用 無 菌 症 巾 舖 成 無 菌 範 圍 傷 口 與 換 症 車 之 間 ( 平 舖 於 傷 口 旁 或 圍 繞 傷 口 均 可 ) 全 取 分 ) 6. 沾 濕 了 的 鉗 尖 保 持 向 下 7. 保 持 無 菌 物 品 不 受 污 染 8. 棉 球 每 粒 只 抹 傷 口 一 次 9. 拭 抹 時 由 上 至 下, 或 由 內 至 外 0. 傷 口 清 洗 後, 以 兩 層 敷 料 覆 蓋 病 人 的 準 備 解 釋 程 序 向 病 人 解 釋 過 程 中 要 留 意 的 事 項 : 減 少 說 話 保 持 姿 勢 不 要 向 換 症 車 咳 嗽 打 噴 嚏 接 觸 無 菌 範 圍 或 物 品 安 慰 病 人 向 病 人 解 釋 過 程 中 可 能 會 感 到 痛 楚 並 表 達 對 病 人 的 關 懷 乙 項 丙 項 安 排 病 人 體 位 過 程 中 須 顧 及 病 人 的 舒 適 及 工 作 上 的 方 便 正 確 舖 放 症 巾 膠 巾 或 防 水 紙 過 程 洗 傷 口 時 注 意 病 人 感 覺 過 程 中 經 常 留 意 病 人 的 面 部 以 觀 察 情 況 適 當 地 固 定 敷 料 能 把 敷 料 固 定 在 傷 口 上 而 沒 有 移 動 直 至 包 紮 完 成 (( 用 膠 布 與 否 均 可, 但 固 定 時 手 指 不 可 施 壓 在 傷 口 上, 如 有 移 動, 扣 除 無 菌 技 術 中 第 7 及 0 項 共 分 ) 觀 察 傷 口 狀 況 清 楚 詳 盡 報 告 傷 口 情 況, 有 無 發 炎 徵 狀 : 如 紅 腫 異 味 膿 液 病 人 的 情 況 換 症 後 詢 問 病 人 情 況, 並 詳 盡 報 告 傷 病 者 的 位 置 適 當 地 承 托 傷 肢, 面 向 傷 者 過 程 中 須 顧 及 病 人 的 舒 適 及 工 作 上 的 方 便 良 好 僅 可 接 受 不 可 接 受 包 紮 方 法 使 用 合 適 方 法 及 適 當 闊 度 繃 帶 包 紮 根 據 AMS 的 教 法 做 標 準 5 適 當 壓 力 鬆 緊 合 適 根 據 手 臂 粗 幼 使 用 5cm / 7.5cm 繃 帶 卷 做 包 紮 5 手 掛 使 用 合 適 的 手 掛 承 托 傷 肢 優 異 良 好 僅 可 接 受 不 可 接 受 5 檢 查 包 紮 後 有 注 意 傷 肢 的 血 液 循 環 良 好 僅 可 接 受 不 可 接 受 整 潔 完 成 包 紮 後, 整 齊 美 觀, 不 會 鬆 散 良 好 僅 可 接 受 不 可 接 受 純 熟 步 驟 正 確 信 心 過 程 沒 有 猶 疑 優 異 良 好 僅 可 接 受 不 可 接 受 時 間 限 時 十 分 鐘 內 完 成 6 考 官 須 知 - 現 場 會 有 隊 員 負 責 處 理 儀 器 考 官 須 要 預 備 模 擬 傷 口 作 考 試 時 使 用 無 菌 換 症 包 需 要 重 複 使 用 無 菌 換 症 包 外 層 不 須 完 全 開 啟, 考 生 需 要 將 內 包 倒 出 考 生 需 要 傾 倒 消 毒 藥 水 作 傷 口 換 症 每 位 考 試 完 畢 的 考 生 需 要 扮 演 一 次 傷 者 請 確 保 無 菌 換 症 包 的 標 準 : 膠 兜 / 無 菌 巾 / 膠 鉗 / 6 棉 花 球 / 5 方 形 紗 布 - 換 症 車 下 層 大 膠 托 盤 x -micropore ( 粗 幼 各 ) 細 腎 形 盤 x 消 毒 藥 水 x 敷 料 剪 x 三 角 巾 x 防 水 紙 x 膠 袋 x 繃 帶 卷 (5cm / 7.5cm / 0cm 各 )
甲 : 正 確 地 分 辨 及 說 出 安 桃 樂 鎮 痛 器 的 個 組 件 名 稱 乙 : 正 確 地 說 出 安 桃 樂 鎮 痛 器 應 在 那 三 種 情 況 下 使 用 丙 : 正 確 地 說 出 三 種 不 適 宜 使 用 安 桃 樂 鎮 痛 器 的 人 士 安 桃 樂 鎮 痛 器 周 年 複 試 評 分 指 引 組 件 包 括 : D 型 安 桃 樂 氧 氣 樽 ( 藍 色 樽 身, 藍 白 雙 間 樽 頭 ) 軛 螺 絲 釘 面 罩 氣 樽 製 匙 容 量 錶 波 形 管 呼 吸 裝 置 情 況 包 括 : 當 其 他 處 理 痛 楚 的 方 法 己 經 失 效 當 己 完 成 初 步 及 進 一 步 的 評 估 能 減 輕 傷 病 者 的 痛 楚, 避 免 劇 痛 而 引 致 休 克 不 適 宜 使 用 的 人 士 : 不 能 聽 從 指 示 ; 醒 程 度 下 降 懷 疑 有 氣 胸 症 患 有 解 壓 病 ; 處 於 密 封 場 所 上 面 頜 受 傷 腹 部 腫 脹 使 用 了 硝 酸 甘 油 任 何 有 慢 性 阻 塞 性 氣 道 痰 病 丁 : 正 確 地 示 範 安 桃 樂 鎮 痛 器 的 使 用 程 序 () 向 患 者 解 釋 安 桃 樂 的 使 用 步 驟 : a) 向 傷 病 者 解 釋 氣 體 須 吸 入 大 約 分 鐘 後 始 有 鎮 痛 效 果 b) 向 傷 病 者 解 釋 可 能 會 有 噁 心, 暈 眩 的 情 況 發 生 c ) 向 傷 病 者 解 釋 由 傷 病 者 自 行 使 用 d) 向 傷 病 者 解 釋 除 手 部 受 傷 外, 須 自 行 使 用 () 示 範 如 何 使 用 密 封 面 部 及 用 力 呼 吸, a) 示 範 密 封 面 部 令 傷 病 者 了 解 如 何 自 行 使 用 b) 示 範 用 力 呼 吸 c ) 問 傷 病 者 明 唔 明 白 d) 明 白 後, 叫 傷 病 者 自 行 使 用 () 示 範 使 用 前 將 安 桃 樂 氣 樽 反 覆 倒 轉 三 次, 確 保 樽 內 氣 體 適 當 混 合, 方 可 使 用 () 將 裝 有 呼 吸 器 的 面 罩 給 予 傷 病 者, 確 保 使 用 方 法 正 確 ( 可 口 述 ) 將 裝 有 呼 吸 器 的 面 罩 給 予 傷 病 者 後, 確 保 : a) 安 桃 樂 氣 樽 開 關 已 開 b) 傷 病 者 用 手 按 面 罩 密 封 面 部 c) 傷 病 者 用 力 呼 吸 d) 面 罩 充 氣 (5) 密 切 觀 察 傷 病 者 的 情 況. 密 切 觀 察 傷 病 者, 下 列 情 況 則 需 停 止 使 用 : 如 傷 病 楚 己 經 減 輕 或 清 醒 程 度 下 降, a ) 傷 病 者 痛 楚 己 經 減 輕 則 需 停 止 使 用 ( 可 口 述 ) b) 傷 病 者 清 醒 程 度 下 降 c ) 到 醫 院 前 兩 分 鐘 (6) 記 錄 及 告 知 有 關 人 員 曾 替 傷 病 者 使 用 安 桃 樂 a ) 用 紙 記 錄 曾 替 傷 病 者 使 用 安 桃 樂 b) 告 知 有 關 人 員 ( 考 官 ) 曾 替 傷 病 者 使 用 安 桃 樂 7) 次 序 及 熟 練 地 完 成 以 上 使 用 程 序 a) 有 次 序 地 完 成 以 上 使 用 程 序 ( 由 甲 至 丁 項 ) b) 熟 練 地 完 成 以 上 使 用 程 序 ( 由 甲 至 丁 項 ) 8) 能 於 限 時 8 分 鐘 內 完 成
氧 氣 供 氣 系 統 (ORS) 抽 液 器 膠 囊 及 面 罩 復 甦 器 甲 :ORS 氧 氣 供 氣 系 統 總 分 :7 分. 正 確 地 開 啟 氧 氣 樽 確 定 氧 氣 樽 現 存 氣 量 打 開 主 氣 閥 及 閱 讀 氣 存 量 表. 正 確 地 連 接 供 氣 喉 管 及 面 罩 供 氣 喉 管 接 到 氧 氣 樽 供 氣 咀. 正 確 地 給 傷 病 者 帶 上 面 罩 AMS 教 授 的 手 勢. 調 校 正 確 的 供 氣 流 量 0L 正 乙 : 抽 液 器 總 分 :8 分. 正 確 地 連 接 喉 管 及 抽 液 器 / 組 合 抽 液 器. 將 抽 吸 導 管 接 駁 上 抽 液 器. 將 導 管 放 入 傷 病 者 的 口 腔 內 (Cross Finger 法 張 開 口 腔, 從 口 角 放 入 導 管 ). 按 壓 手 動 制, 進 行 抽 吸, 唯 不 能 多 於 0 秒 丙 : 配 合 膠 囊 及 面 罩 復 甦 器 進 行 灌 氣 總 分 :5 分. 將 合 適 的 面 罩 正 確 連 接 膠 囊 之 出 氣 口 上 組 合 膠 囊 及 面 罩 復 甦 器 再 連 接 氧 氣 喉. 雙 膝 跪 於 傷 病 者 頭 頂 位 置. 正 確 地 量 度 人 工 氣 喉 的 長 度 口 角 至 顎 角 量 度 法 選 取. 正 確 地 導 入 人 工 氣 喉. Cross Finger 法 張 開 口 腔. 向 上 顎 導 入 人 工 氣 喉. 80 轉 再 導 入 剩 餘 部 份 5. 開 啟 氧 氣 樽 進 行 輸 氣. 打 開 主 氣 閥. 閱 讀 氣 存 量 表. 觀 察 氧 氣 貯 存 袋 已 充 氣 6. 正 確 使 用 EC 手 勢 將 面 罩 密 封 傷 病 者 的 口 鼻. 正 確 使 用 EC 手 勢 把 持 面 罩. 面 罩 先 閉 下 頷 再 閉 鼻 樑 6. 正 確 地 把 持 及 擠 壓 氣 袋 7. 正 確 地 去 進 行 灌 氣 一 分 鐘 擠 壓 氣 袋 二 秒 放 鬆 氣 袋 二 秒 暫 停 一 秒 一 分 鐘 內 灌 氣 十 二 次 6 8. 留 意 傷 病 者 胸 部 是 否 有 起 伏, 以 確 保 灌 氣 有 效 9. 有 次 序 及 熟 練 地 完 成 以 上 操 作 程 序 在 限 時 八 分 鐘 內 完 成 評 估 內 容
傷 者 初 步 評 估 及 量 度 血 壓 評 分 表 格 個 案 資 料 : 一 青 年 躺 臥 街 上 / 商 場 通 道 上, 人 事 不 省, 無 反 應, 有 呼 吸 有 脈 搏, 無 表 面 傷 口 環 境 安 全, 無 受 傷 機 制 甲. 初 步 評 估. 現 場 審 定 評 估 EHM ( 環 境 危 險 受 傷 過 程 ) 說 : 現 場 環 境 安 全, 無 受 傷 機 制 無 潛 在 危 險. 清 醒 程 度 使 用 AVPU 評 估 輕 搖 肩 膊, 邊 叫 喚 傷 者 ( 聲 音 刺 激 ), 手 捏 傷 者 手 背 ( 痛 楚 刺 激 ) 說 : " 傷 者 無 反 應 ". 脊 椎 D 脊 椎 評 估 受 傷 ( 需 否 作 臨 時 固 定 : 沙 包 / 人 手 ) 評 估 有 否 " 受 傷 機 制 ", 檢 查 頸 部 有 否 腫 脹 凹 凸 畸 形, 檢 查 時 有 否 痛 楚 表 情 或 動 作 說 :" 傷 者 無 須 固 定 頭 部 及 脊 椎 ". 氣 道 檢 查 是 否 暢 通 ( 需 否 人 工 暢 通 : 插 喉 / 人 手 ) 按 額 提 頦, 檢 視 口 部 有 否 異 物, 檢 查 有 否 呼 吸 聲 說 :" 傷 者 氣 道 暢 通 5. 呼 吸 檢 查 是 否 足 夠?( 需 否 給 氧 / 人 工 呼 吸 ) 注 視 胸 部 是 否 起 伏, 檢 查 呼 吸 0 秒, 檢 查 呼 吸 次 數 說 :" 傷 者 自 行 呼 吸, 無 須 給 氧 " 6. 血 液 循 環 檢 查 及 比 較 頸 及 撓 動 脈 檢 查 頸 動 脈, 檢 查 撓 動 脈, 比 較 頸 及 撓 動 脈 是 否 一 致 說 :" 傷 者 兩 邊 脈 搏 一 致, 強 而 有 力 7. 快 速 身 體 檢 查 快 速 全 面 身 體 檢 查, 找 出 傷 處 頭, 頸, 胸, 腹, 背, 下 肢, 上 肢 順 序 檢 查 如 有 需 要 時 除 去 衣 物, 檢 查 四 肢 遠 端 脈 搏 檢 查 四 肢 遠 端 脈 搏 作 出 臨 時 處 理 ( 止 血 冷 敷 固 定 骨 折 ) 說 :" 傷 者 無 表 面 受 傷, 現 時 不 須 止 血 冷 敷 固 定 骨 折 " 膚 色 體 溫 觸 感 檢 查 膚 色 是 否 紅 潤 皮 膚 是 否 溫 暖 是 否 乾 爽 其 他 ( 給 氧 抽 痰 人 工 氣 道 ) 說 傷 者 不 須 給 氧 不 須 抽 痰 不 須 人 工 氣 道 8. 判 定 / 診 斷 不 穩 定? 立 即 送 院! 沿 途 處 理, 現 場 處 理 說 :" 傷 者 人 事 不 省,Load &Go " 乙. 量 度 血 壓 (( 聽 診 法 ) 傷 病 者 的 位 置 傷 病 者 手 臂 須 與 心 臟 及 血 壓 計 同 一 水 平 上 三 者 同 一 水 平 高 度 ( 並 留 意 傷 病 者 的 位 置 是 否 舒 適 ) 血 壓 計 的 應 用 位 置 ( 放 置 聽 診 器 及 血 壓 袖 套 ) 把 聽 診 器 的 耳 塞 彎 向 前, 貼 入 自 己 耳 道 把 聽 診 器 的 隔 膜 穩 放 在 肱 動 脈 脈 搏 處 把 袖 套 中 部 放 在 肱 動 脈 脈 搏 處 程 序 將 已 驅 氣 袖 套 穩 固 在 肘 關 節 以 上 之 上 臂 觸 按 肱 動 脈 處, 並 同 時 把 袖 套 充 氣 至 感 覺 不 到 脈 搏 時, 再 加 充 氣 多 0mmHg 把 聽 診 器 的 隔 膜 穩 放 在 已 觸 知 肱 動 脈 脈 搏 處 方 法 慢 慢 把 袖 套 放 氣, 細 聽 第 一 聲 脈 搏 出 現 ( 此 為 " 收 縮 壓 ") 繼 續 把 袖 套 放 氣, 注 意 脈 搏 聲 改 變 或 消 失 時 之 讀 數 ( 此 為 " 舒 張 壓 ") 正 確 記 錄 讀 數 記 錄 讀 數 正 確 收 縮 及 舒 張 讀 數 讀 數 完 全 準 確 丙 : 整 體 效 率 純 熟 信 心 時 間 步 驟 正 確 過 程 沒 有 猶 疑 在 限 時 八 分 鐘 內 完 成
心 肺 復 甦 法 評 分 指 引 確 定 環 境 安 全 確 定 清 醒 程 度 輕 按 患 者 肩 膊 在 患 者 耳 邊 呼 叫 求 援 暢 通 氣 道 檢 查 口 腔, 並 說 無 阻 塞 物 正 確 施 行 按 額 提 頦 5 檢 查 呼 吸 正 確 施 行 視 聽 感 足 0 秒 6# 吹 氣 法 的 應 用 每 次 吹 氣 次 入 肺 有 注 意 胸 部 起 伏 及 每 口 氣 吹 秒 5 正 確 檢 查 頸 動 脈 耳 聽 呼 吸 和 咳 嗽 多 於 5 秒 及 用 -5 秒 視 察 肢 7# 檢 查 血 循 環 0 秒 體 和 面 部 移 動 a/. 正 確 找 尋 按 壓 位 置 8# 體 外 壓 心 法 的 應 用 b/. 貼 腕 翹 指, 肘 部 伸 直 每 5 次 按 壓 評 分, 細 則 如 右 : c/. 下 壓 深 度 -5 厘 米, 速 度 每 分 鐘 00 次 即 9 秒 按 5 次 d/. 注 意 傷 者 面 部 反 應 純 熟 施 行 ABC 程 序 9. 整 體 程 序 配 合 0. 操 作 比 率 每 次 壓 心 及 吹 氣 均 為 5 :. 覆 檢 呼 吸 及 血 循 環 0 秒 正 確 檢 查 頸 動 脈 耳 聽 呼 吸 和 咳 嗽 多 於 5 秒 及 用 -5 秒 視 察 肢 體 和 面 部 移 動 在 限 時 分 鐘 內 完 成
骨 折 處 理 評 分 準 則. 安 慰 傷 病 者 出 聲 安 撫 慰 問 傷 病 者 傷 勢. 檢 查 傷 肢 抽 咭 知 道 考 的 部 位 後, 一 定 要 診 斷 傷 肢 之 正 確 受 傷 位 置 左 右 對 比. 傷 病 者 位 置 知 道 傷 病 者 受 傷 位 置, 要 考 慮 應 放 置 傷 病 者 於 一 個 適 當 及 等 待 處 理 位 置. 承 托 傷 肢 在 未 包 紮 前, 請 求 傷 病 者 承 托 上 肢 或 輕 壓 著 受 傷 胸 部 位 置, 避 免 不 必 要 移 動 或 加 深 傷 勢 下 肢 應 減 少 移 動 及 避 免 傷 肢 用 力 解 釋 給 傷 病 者 知 5. 夾 板 的 使 用 適 當 地 使 用 夾 板, 如 : 夾 板 數 量, 厚 度 及 適 當 長 度 熟 練 地 運 用 夾 板 來 承 托 傷 肢 6. 軟 墊 的 使 用 適 當 地 運 用 軟 墊 來 保 護 受 傷 部 位, 減 輕 壓 著 受 傷 部 位 適 當 及 適 量 軟 墊 置 放 於 天 然 虛 位 及 打 結 位 置 7. 制 動 帶 的 使 用 正 確 地 使 用 制 動 帶 如 三 角 巾 (( 闊 帶 窄 帶 及 手 掛 )) 順 暢 地 擺 放 制 動 帶 順 暢 地 用 制 動 帶 結 紮, 無 不 必 要 移 動 傷 肢, 令 傷 病 者 感 覺 舒 服 8. 齊 整 舒 適 包 紮 後, 使 傷 病 者 感 覺 舒 服 齊 整 美 觀 及 貼 服 9. 平 結 的 使 用 所 有 打 結 方 法 及 位 置 正 確, 排 列 齊 整 0. 純 熟 快 速 及 妥 善 地 一 次 完 成.* 傷 肢 制 動 的 穩 固 程 度 注 意 結 紮 後 是 否 制 動 及 穩 固 太 緊 : 傷 病 者 感 覺 不 舒 服, 加 深 傷 肢 傷 勢, 血 液 循 環 受 阻 太 鬆 : 未 能 制 動, 傷 肢 未 能 紮 穩 可 能 加 深 傷 肢 傷 勢, 痛 楚 加 劇 結 紮 後, 應 加 手 掛 而 無 加 6 單 鎖 骨 折 : 無 擺 放 適 當 軟 墊 於 傷 側 腋 窩 下 膝 關 節 受 傷 : 未 有 用 軟 墊 包 裹 膝 關 節 周 圍 或 無 用 軟 墊 承 托 膝 關 節 令 傷 病 者 感 覺 無 承 托 力 痛 楚 加 深. 檢 查 血 液 循 環 包 紮 後, 上 肢 檢 查 遠 端 脈 搏 或 手 指 甲, 下 肢 檢 查 遠 端 脈 搏, 慰 問 傷 病 者 感 覺. 處 理 方 法 正 確 依 據 本 隊 現 行 之 包 紮 方 法, 正 確 處 理. 時 間 八 分 鐘 內 完 成
心 臟 去 纖 維 顫 動 器 000 甲 部 ; 臟 去 纖 維 顫 動 器 配 件 名 稱 說 出 四 種 心 臟 去 纖 維 顫 動 器 配 件 名 稱 及 位 置 配 件 名 稱 : 去 纖 電 擊 片 密 封 包 裝 / 電 導 片 /ECG 紙 / 電 池 / 後 備 電 池 / 記 憶 盒 / 模 擬 器 / 消 毒 抹 紙 乙 部 : 拆 除 及 安 裝 配 件 純 熟 完 成 拆 除 及 安 裝 三 種 配 件 配 件 : ECG 紙 卷 / 電 池 / 半 自 動 操 作 記 憶 盒 / 咭 丙 部 : 接 駁 模 擬 器 進 行 測 試 A) 接 駁 模 擬 器 及 開 動 心 臟 去 纖 維 顫 動 器 測 試 是 否 正 常 B) 從 顯 示 器 或 printer 紙 的 列 印, 說 出 self-test OK 及. 顯 示 的 日 期 時 間. 無 低 電 量 指 示. 無 需 修 理 指 示 丁 部 : 示 範 如 何 接 上 ( 除 去 患 者 (Annie) 上 衣 ) 8 心 臟 去 纖 維 顫 動 器 及 進 行 電 擊. 貼 上 二 片 電 擊 片 連 電 線 ( 注 意 : 將 電 線 除 下 交 給 考 官 接 駁 至 模 擬 器 ) 考 官 將 模 擬 器 調 至 VF/VT 模 式. 按 心 臟 去 纖 維 顫 動 器 開 關 制 接 上 電 源. 說 出 離 開 傷 病 者. 進 行 分 析. 視 察 患 者, 安 全 情 況 下 按 分 析 制 及 充 電 5. 說 出 離 開 傷 病 者, 進 行 電 擊 6. 視 察 患 者, 安 全 情 況 下 按 電 擊 制 戊 部 : 自 己 按 鈕 進 行 下 列 操 作 考 官 將 模 擬 器 調 至 正 常 竇 性 心 律 模 式 8. 按 凍 結 畫 面 (Freeze) 鈕 及 按 制 回 復 正 常 畫 面. 按 心 臟 博 動 聲 音 輸 出 鈕, 及 按 制 熄 掉 心 臟 博 動 聲 音. 按 記 錄 事 項 (Mark Event) 鈕, 及 按 制 取 消. 按 編 印 記 錄 紙 鈕 編 印 記 錄 紙 及 按 制 停 止 編 印 記 錄 限 時 八 分 鐘 內 完 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