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JUL



Similar documents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Microsoft Word doc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ch07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查 詢 股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untitled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4D F736F F D20A4BDA640BADEB27ABD64C3A5A44AC2BEB4B6B371B67DA6D25FB3F8A6D2B0DDC344B6B05F F636E>

6-1-1極限的概念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f6_pday_ki

教育實習問與答: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Microsoft Word CTA Exam Reg Form

簽 呈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公告[1].rtf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T????????

<4D F736F F 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Chinese

2 2.1 A H ir@abchina.com 2

e-Submission System Quick Reference Guide for Publication Related Matters (Chinese version)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xls

ART_RAE16_ticket_cn_p.1

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保險中介人素質保證計劃

目 錄 頁 1. 歡 迎 使 用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系 統 新 用 戶 新 用 戶 登 入 帳 戶 程 序 啟 動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帳 戶 核 對 帳 戶 的 地 址 資 料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Microsoft Word - _3_???????-Ch _???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的 版 本 說 明 : 制 定 者 版 本 編 碼 日 期 日 期 主 要 秘 書 處 Version /12/ /12/03 第 一 版 秘 書 處 Version /12/ /12/31 第 一 版 第 一 次 秘

16

玄奘大學 應用心理學系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一、 資格條件: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03

新北市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廚工甄選簡章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PURPOSE

上網單附件_105指_報名常見問題-新0408

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修正對照表

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CHRISTIAN ALLIANCE CHENG WING GEE COLLEGE

設 計 一 套 評 估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之 機 制 在 認 可 制 的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品 質 保 證 機 制 之 三 個 精 神 下, 第 二 週 期 系 所 評 鑑 之 評 鑑 目 的 包 括 :( 一 ) 了 解 各 大 學 之 系 所 在 確 保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之


管理諮詢服務

Microsoft Word - 發行CB轉換辦法_ _.doc

Common Recruitment Examination (CRE) and Basic Law Test

附 件 一 2016 年 醫 生 註 冊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由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局 長 動 議 的 修 正 案 條 次 4 刪 去 該 條 而 建 議 修 正 案 4. 修 訂 第 3 條 ( 醫 務 委 員 會 的 設 立 及 組 成 ) (1)

<4D F736F F D D313032A7DEC075BAC2BC66B56EB04FB44EC5AAA7D3C440A7C7A874B2CEBEDEA740A4E2A5552E646F63>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Microsoft Word - LongCard_Promo_2013_FAQ_tc_pdf.doc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總目143-政府總部:公務員事務局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PowerPoint 簡報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Appendix2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聯 交 所 及 香 港 中 央 結 算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結 算 對 本 公 佈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表 明 概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4D F736F F 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 A14B>

8,530 1,056 52% % % % %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 ,072 24,043 21,950 24,684 17,

<4D F736F F D20AAFEA5F3322D34BB4FA55FA5ABA5DFB1D0A87CA46ABEC7B1D0AE76B875A5F4BB50A4C9B5A5B5FBBC66BFECAA6BADD7A5BFB1F8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作業備考 ADM-6

章節

<4D F736F F D20AA69AD59ABC2A4BDA571B6C5B56FA6E6A4CEB56FA6E6A4CEC2E0B4ABBFECAA6B >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Transcription:

財 務 會 計 員 考 試 學 生 手 冊 注 意 本 手 冊 所 載 資 料 乃 出 版 時 情 況, 日 後 如 有 更 改, 將 於 協 會 每 月 電 子 通 訊 A AT E x p r e s s 中 刊 登 學 生 應 小 心 閱 讀 本 手 冊 及 A AT E x p r e s s, 並 遵 守 各 項 規 例 和 守 則 二 零 零 八 年 十 月 修 訂 版 ( 本 學 生 手 冊 的 中 英 文 本 如 有 任 何 歧 義 之 處, 概 以 英 文 本 為 準 )

歡 迎 加 入 香 港 財 務 會 計 協 會 我 們 竭 誠 為 你 服 務 相 信 你 已 決 定 加 入 財 務 會 計 員 的 行 列, 這 無 疑 是 你 的 明 智 抉 擇, 因 為 你 不 僅 可 以 擁 有 理 想 的 職 業, 更 可 踏 上 專 業 之 路, 逐 步 邁 向 成 功 財 務 會 計 員 可 靠 能 幹 專 業, 在 全 球 各 行 各 業 及 大 小 機 構 的 財 政 事 務 上 均 擔 任 重 要 角 色 各 企 業 或 公 司 依 賴 他 們 保 持 良 好 的 財 務 紀 錄 進 行 財 務 分 析 及 整 理 管 理 資 料 等 由 此 可 見, 財 務 會 計 員 是 一 家 公 司 的 營 運 骨 幹 之 一, 絕 對 不 可 或 缺 香 港 財 務 會 計 協 會 能 助 你 成 為 專 業 的 會 計 精 英 本 會 會 員 被 業 界 視 為 頭 腦 靈 活 的 專 業 人 才, 具 備 財 務 會 計 稅 務 商 業 法 會 計 系 統 及 內 部 控 制 資 訊 科 技 和 商 業 傳 意 等 各 方 面 的 知 識 本 會 的 資 格 及 會 籍 均 獲 商 界 專 上 教 育 及 職 業 訓 練 機 構 廣 泛 認 可, 是 進 軍 國 內 及 海 外 商 界 的 橋 樑 此 外, 我 們 是 業 內 獨 一 無 二 受 香 港 唯 一 法 定 專 業 會 計 師 註 冊 組 織 ( 香 港 會 計 師 公 會 ) 承 認 的 會 計 團 體 擁 有 本 會 的 專 業 資 格, 是 建 立 終 身 事 業 的 重 要 一 步 本 會 的 畢 業 生 可 享 有 豁 免 多 個 大 專 院 校 會 計 及 財 務 課 程 的 要 求, 而 成 績 達 至 本 會 最 高 資 格 的, 更 可 選 擇 修 讀 香 港 會 計 師 公 會 專 業 資 格 課 程, 在 專 業 發 展 上 更 進 一 步 本 會 一 直 堅 守 發 展 宗 旨, 致 力 配 合 會 員 的 志 向 和 抱 負, 助 他 們 發 展 個 人 事 業, 逐 步 爭 取 最 高 成 就 成 為 本 會 會 員, 自 是 踏 上 青 雲 路 的 開 始 當 然, 你 必 須 先 裝 備 好 自 己 以 應 付 考 試, 取 得 良 好 成 績, 才 可 享 受 將 來 事 業 所 帶 來 的 美 滿 成 果 希 望 你 的 成 功 路 康 莊 豐 盛

目 錄 頁 數 協 會 簡 介 1 1. 學 生 資 格 3 2. 財 務 會 計 員 考 試 2.1 報 考 資 格 3 2.2 考 試 日 期 及 表 格 3 2.3 考 試 制 度 3 2.4 報 考 規 則 3 2.5 遞 交 報 考 表 格 3 2.6 考 試 成 績 4 2.7 豁 免 政 策 4 3. 認 可 財 務 會 計 員 資 格 的 認 可 3.1 僱 主 的 認 可 5 3.2 專 業 團 體 及 教 育 機 構 的 認 可 3.2.1 專 業 團 體 的 認 可 5 3.2.2 教 育 機 構 的 認 可 5 4. 行 事 曆 6 5. 費 用 及 付 款 手 續 5.1 費 用 ( 二 零 零 八 年 ) 7 5.2 年 費 7 5.3 付 款 手 續 7 5.4 退 票 手 續 費 7 6. 重 要 日 期 8 7. 協 會 服 務 7.1 圖 書 館 9 7.2 電 子 通 訊 AAT Express 及 會 刊 T/Dialogue 9 7.3 相 關 課 程 9 7.3.1 溫 習 課 程 9 7.3.2 財 務 會 計 員 課 程 9 7.4 學 生 活 動 9 7.5 歷 屆 考 試 之 試 題 及 答 案 協 會 書 籍 及 紀 念 品 9 7.6 香 港 會 計 師 公 會 的 持 續 專 業 進 修 課 程 9 7.7 更 改 個 人 資 料 9 8. 專 業 操 守 10

協 會 簡 介 香 港 財 務 會 計 協 會 有 限 公 司 在 香 港 會 計 師 公 會 全 力 推 動 及 協 助 下, 依 據 香 港 公 司 條 例, 於 一 九 八 八 年 八 月 二 十 三 日 成 立, 屬 保 證 有 限 公 司 協 會 之 服 務 宗 旨 乃 提 升 及 拓 展 協 會 會 員 及 學 生 的 專 業 技 能, 以 配 合 香 港 及 中 國 內 地 的 市 場 需 要 ; 頒 授 認 可 財 務 會 計 員 資 格 予 非 學 位 人 士 ; 以 及 提 供 優 質 的 會 員 及 學 生 服 務 ( 甲 ) 協 會 成 立 之 目 的 : (1) 為 專 責 會 計 工 作 或 職 責 涉 及 部 份 會 計 工 作, 但 未 具 資 格 符 合 專 業 會 計 師 條 例 ( 第 五 十 章 ) 而 註 冊 為 專 業 會 計 師 的 人 士, 提 供 認 可 財 務 會 計 員 資 格 (2) 鼓 勵 及 提 供 訓 練 和 專 業 教 育, 並 舉 辦 有 關 之 考 試 (3) 為 畢 業 生 提 供 日 後 在 會 計 行 業 有 進 一 步 發 展 的 機 會 ( 乙 ) 協 會 之 行 政 架 構 : 理 事 會 認 可 財 務 會 計 員 支 援 委 員 會 評 審 及 資 格 委 員 會 考 試 委 員 會 政 府 資 助 會 計 課 程 諮 詢 小 組 編 輯 小 組 委 員 會 ( 丙 ) 協 會 考 試 : 協 會 舉 辦 下 列 三 個 階 段 的 考 試 : (i) 基 礎 階 段 簿 記 與 會 計 考 試 及 會 計 軟 件 應 用 考 試, 完 成 兩 項 考 試 後 可 申 請 成 為 認 可 會 計 文 員 (ii) 中 級 考 試 財 務 會 計 員 考 試, 共 八 卷 具 備 該 資 格 的 人 士 可 擔 任 基 層 及 中 層 的 會 計 工 作 (iii) 高 級 階 段 專 業 晉 階 考 試, 共 四 卷 具 備 該 資 格 的 人 士 可 擔 任 高 層 的 會 計 工 作, 亦 可 報 讀 香 港 會 計 師 公 會 專 業 資 格 課 程 ((i) 及 (iii) 兩 項 考 試 的 詳 情, 請 瀏 覽 協 會 網 址 ) - 1 -

香 港 財 務 會 計 協 會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灣 仔 皇 后 大 道 東 213 號 胡 忠 大 廈 27 樓 電 話 :2823 0600 傳 真 :2823 0606 查 詢 熱 線 :2823 0660 電 郵 : hkiaat@hkiaat.org 網 址 :www.hkiaat.org 協 會 辦 公 時 間 : 星 期 一 至 五 上 午 九 時 至 下 午 六 時 星 期 六 上 午 九 時 至 中 午 十 二 時 公 眾 假 期 休 息 香 港 會 計 師 公 會 及 香 港 財 務 會 計 協 會 有 限 公 司 圖 書 館 香 港 灣 仔 皇 后 大 道 東 213 號 胡 忠 大 廈 27 樓 電 話 :2287 7018 圖 書 館 開 放 時 間 : 星 期 一 至 五 上 午 九 時 至 晚 上 七 時 星 期 六 上 午 九 時 至 中 午 十 二 時 公 眾 假 期 休 息 香 港 會 計 師 公 會 香 港 灣 仔 皇 后 大 道 東 213 號 胡 忠 大 廈 37 樓 電 話 :2287 7228-2 -

1. 學 生 資 格 凡 年 滿 十 六 歲 者, 均 可 註 冊 成 為 協 會 學 生, 報 考 財 務 會 計 員 考 試 成 為 協 會 註 冊 學 生 的 同 時, 須 申 請 印 有 其 註 冊 編 號 的 學 生 證 或 協 會 信 用 咭 唯 學 生 證 須 於 學 生 資 格 終 止 後 交 還 協 會 協 會 註 冊 學 生 若 拖 欠 年 費 超 過 三 個 月, 將 有 從 學 生 名 冊 除 名 之 虞 申 請 復 籍 者 將 按 當 時 規 則 予 以 考 慮, 並 須 再 繳 交 相 關 費 用 協 會 有 權 因 紀 律 問 題 取 消 學 生 資 格 2. 財 務 會 計 員 考 試 2.1 報 考 資 格 註 冊 學 生 交 妥 年 費 及 考 試 費 後, 均 可 參 加 考 試 2.2 考 試 日 期 及 表 格 考 試 在 每 年 六 月 及 十 二 月 之 首 兩 個 連 續 之 星 期 五 及 星 期 六 舉 行 通 常 卷 一 二 三 及 五 之 考 試 在 上 午 舉 行 而 卷 四 六 七 及 八 之 考 試 則 在 下 午 舉 行 詳 情 將 刊 登 於 T/Dialogue 內 考 試 報 名 表 會 在 每 次 試 期 前 寄 予 合 資 格 學 生 2.3 考 試 制 度 財 務 會 計 員 考 試 共 分 八 卷 : 卷 一 卷 二 卷 三 卷 四 卷 五 卷 六 卷 七 卷 八 財 務 會 計 商 業 傳 意 成 本 會 計 會 計 資 訊 科 技 應 用 香 港 稅 務 香 港 商 業 法 高 級 財 務 會 計 審 計 學 2.4 報 考 規 則 2.4.1 學 生 可 自 由 選 擇 每 次 報 考 的 科 目 數 量, 次 序 不 限, 唯 協 會 建 議 學 生 每 次 報 考 不 超 過 四 卷 及 順 序 報 考 各 卷 2.4.2 協 會 將 保 留 所 有 考 試 成 績 紀 錄, 並 無 時 間 限 制 2.4.3 協 會 並 沒 有 規 定 完 成 考 試 的 期 限 2.4.4 學 生 若 重 考 已 取 得 及 格 成 績 的 科 目, 須 注 意 該 重 考 的 成 績 將 會 取 代 現 有 成 績 2.5 遞 交 報 考 表 格 學 生 須 注 意 截 止 報 考 日 期, 並 在 限 期 前 將 報 考 表 格 連 同 考 試 費 遞 交 協 會 - 3 -

2.6 考 試 成 績 每 次 考 試 後, 各 考 生 會 獲 發 綜 合 考 試 成 績 報 告 表 而 獲 豁 免 財 務 會 計 員 考 試 所 有 科 目 的 學 生, 則 獲 協 會 簽 發 確 認 書 予 以 證 明 2.7 豁 免 政 策 學 生 可 以 協 會 認 可 的 學 歷 申 請 考 試 豁 免 欲 申 請 財 務 會 計 員 考 試 考 卷 豁 免 的 學 生, 須 填 寫 豁 免 考 試 申 請 表, 連 同 已 確 認 真 本 的 證 書 成 績 單 之 副 本 及 所 需 費 用, 一 併 繳 交 學 生 若 應 考 而 未 能 取 得 及 格 成 績, 縱 曾 擁 有 該 科 同 等 學 歷 也 不 能 用 以 申 請 豁 免 學 生 若 獲 豁 免 某 科 而 仍 然 應 考, 其 豁 免 資 格 將 被 其 考 試 成 績 取 代 一 般 情 況 下, 其 他 考 試 的 豁 免, 將 不 獲 接 受 為 豁 免 協 會 考 試 的 資 格 - 4 -

3. 認 可 財 務 會 計 員 資 格 的 認 可 完 成 財 務 會 計 員 考 試 的 學 生, 只 要 符 合 有 關 工 作 經 驗 要 求, 均 可 申 請 成 為 協 會 會 員 或 資 深 會 員 會 員 可 分 別 使 用 認 可 財 務 會 計 員 或 資 深 認 可 財 務 會 計 員 名 銜 此 外, 根 據 協 會 於 二 零 零 六 年 二 月 跟 英 國 財 務 會 計 協 會 所 簽 訂 的 會 員 互 認 協 議, 雙 方 會 員 均 有 資 格 申 請 成 為 另 一 方 會 員 3.1 僱 主 的 認 可 認 可 財 務 會 計 員 資 格 獲 各 僱 主, 特 別 是 專 業 會 計 師 的 普 遍 認 可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稅 務 局 亦 認 可 該 資 格, 作 為 符 合 助 理 稅 務 主 任 及 二 級 稅 務 督 察 有 關 會 計 知 識 的 要 求 3.2 專 業 團 體 及 教 育 機 構 的 認 可 3.2.1 專 業 團 體 的 認 可 認 可 財 務 會 計 員 資 格 獲 其 他 會 計 專 業 團 體 認 可, 其 中 包 括 : 1. 香 港 會 計 師 公 會 * 2. 英 國 國 際 會 計 師 公 會 3. 英 國 特 許 管 理 會 計 師 公 會 4. 香 港 銀 行 學 會 5. 英 國 財 務 會 計 師 公 會 6. 香 港 特 許 秘 書 公 會 7. 加 拿 大 英 屬 哥 倫 比 亞 省 公 認 管 理 會 計 師 公 會 * 認 可 財 務 會 計 員 資 格 乃 加 入 香 港 會 計 師 公 會 的 途 徑 之 一 認 可 財 務 會 計 員 在 完 成 香 港 會 計 師 公 會 認 可 的 專 業 晉 階 考 試 基 礎 課 程 或 會 計 學 位 後, 可 申 請 成 為 公 會 的 註 冊 學 生 及 報 讀 其 專 業 資 格 課 程 3.2.2 教 育 機 構 的 認 可 認 可 財 務 會 計 員 資 格 亦 獲 本 地 及 海 外 教 育 機 構 認 可, 其 中 包 括 : 1. 香 港 公 開 大 學 2. 香 港 城 市 大 學 / 英 國 愛 丁 堡 龍 比 亞 大 學 3. 香 港 管 理 專 業 協 會 / 皇 家 墨 爾 本 科 技 大 學 4. 英 國 格 林 威 治 大 學 /ABRS 5. 香 港 大 學 專 業 進 修 學 院 6. 香 港 專 業 教 育 學 院 ( 柴 灣 分 校 ) 協 會 秘 書 處 及 網 頁 內 均 備 有 此 等 團 體 和 機 構 的 名 單, 以 及 有 關 豁 免 考 試 的 詳 細 資 料, 以 供 查 閱 - 5 -

4. 行 事 曆 月 份 事 項 一 月 每 年 年 費 於 一 月 一 日 到 期 年 費 可 以 支 票 銀 行 本 票 或 協 會 信 用 咭 繳 交 請 將 學 生 姓 名 及 註 冊 編 號 清 楚 寫 在 支 票 或 本 票 背 面 二 月 三 月 寄 出 十 二 月 試 期 的 考 試 成 績 報 告 及 六 月 試 期 的 考 試 報 名 表 予 有 資 格 報 考 學 生 所 有 六 月 試 期 的 考 試 報 名 表 必 須 在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或 以 前, 連 同 應 繳 費 用 ( 以 支 票 銀 行 本 票 或 協 會 信 用 咭 支 付 ) 交 回 協 會 五 月 發 出 准 考 證 予 六 月 試 期 考 生 六 月 試 期 八 月 九 月 寄 出 六 月 試 期 的 考 試 成 績 報 告 及 十 二 月 試 期 的 考 試 報 名 表 予 有 資 格 報 考 學 生 所 有 十 二 月 試 期 的 考 試 報 名 表 必 須 在 九 月 三 十 日 或 以 前, 連 同 應 繳 費 用 ( 以 支 票 銀 行 本 票 或 協 會 信 用 咭 支 付 ) 交 回 協 會 十 一 月 發 出 准 考 證 予 十 二 月 試 期 考 生 十 二 月 試 期 - 6 -

5. 費 用 及 付 款 手 續 5.1 費 用 ( 二 零 零 八 年 ) 類 別 費 用 考 試 註 冊 費 * 港 幣 600 元 年 費 港 幣 600 元 ( 一 月 一 日 到 期 ) 考 試 費 港 幣 400 元 ( 每 科 計, 除 卻 卷 一 為 港 幣 800 元 ) 豁 免 考 試 費 港 幣 400 元 ( 每 科 計, 除 卻 卷 一 為 港 幣 800 元 ) 5.2 年 費 * 各 項 收 費 可 作 調 整 年 費 於 每 年 一 月 一 日 到 期, 繳 款 通 知 書 會 於 上 年 十 二 月 寄 出 5.3 付 款 手 續 所 有 費 用 應 以 支 票 銀 行 本 票 或 協 會 信 用 咭 繳 付, 支 票 抬 頭 請 寫 香 港 財 務 會 計 協 會 有 限 公 司, 期 票 恕 不 接 受 所 有 考 試 費 及 豁 免 考 試 費 應 連 同 有 關 申 請 表 格 一 併 交 回 協 會 已 繳 費 用, 概 不 發 還, 亦 不 得 用 作 轉 交 其 他 費 用 5.4 退 票 手 續 費 每 張 退 票 徵 收 港 幣 一 百 一 十 元 之 手 續 費 - 7 -

6. 重 要 日 期 請 留 意 下 列 申 請 註 冊 豁 免 考 試 及 參 加 考 試 的 截 止 日 期 有 關 申 請 表 格 必 須 於 該 日 或 之 前 交 到 協 會 : 事 項 成 為 註 冊 學 生 欲 在 六 月 首 次 應 考 者 欲 在 十 二 月 首 次 應 考 者 截 止 申 請 日 期 同 年 一 月 三 十 一 日 同 年 七 月 十 五 日 豁 免 考 試 六 月 試 期 生 效 十 二 月 試 期 生 效 同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同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參 加 考 試 六 月 試 期 十 二 月 試 期 同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同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 8 -

7. 學 生 服 務 7.1 圖 書 館 協 會 註 冊 學 生 可 使 用 香 港 會 計 師 公 會 的 圖 書 館, 於 開 放 時 間 內 閱 覽 館 內 藏 書 7.2 電 子 通 訊 AAT Express 及 會 刊 T/Dialogue 協 會 電 子 通 訊 AAT Express 每 月 出 版 一 次, 以 電 子 郵 遞 方 式 分 寄 所 有 註 冊 學 生, 讓 他 們 透 過 該 刊 物 知 道 協 會 的 最 新 動 態 和 發 展, 例 如 考 試 學 生 活 動 及 其 他 須 知 事 項 而 協 會 會 刊 T/Dialogue 則 每 季 出 版 一 次, 涵 蓋 有 關 會 計 業 的 資 訊 市 場 動 態 及 其 他 特 稿 如 軟 性 技 巧 等 7.3 相 關 課 程 7.3.1 溫 習 課 程 各 教 育 機 構 均 有 舉 辦 各 科 試 前 溫 習 課 程, 以 幫 助 學 生 應 考 六 月 及 十 二 月 的 考 試 課 程 的 目 的 是 幫 助 學 生 溫 習, 因 此 報 讀 者 應 對 該 科 有 所 認 識 7.3.2 財 務 會 計 員 課 程 7.4 學 生 活 動 各 教 育 機 構 亦 有 舉 辦 財 務 會 計 員 課 程, 為 有 需 要 的 學 生 提 供 有 系 統 之 會 計 訓 練 此 類 課 程 以 單 科 獨 立 舉 行, 或 作 為 整 個 培 訓 課 程 的 其 中 一 部 份 協 會 經 常 舉 辦 各 類 活 動, 包 括 研 討 會 考 試 技 巧 講 座 機 構 參 觀 及 團 體 探 訪 等 7.5 歷 屆 考 試 之 試 題 及 答 案 協 會 書 籍 及 紀 念 品 協 會 備 有 歷 屆 考 試 之 試 題 及 答 案 各 卷 之 參 考 書 及 紀 念 品 發 售, 有 關 消 息 會 於 T/Dialogue 內 刊 登 學 生 可 親 臨 協 會 購 買 或 以 郵 寄 方 式 訂 購, 郵 購 表 格 可 經 由 查 詢 熱 線 以 傳 真 形 式 索 取 或 從 協 會 網 頁 下 載 此 外 協 會 學 生 只 需 出 示 協 會 學 生 證, 亦 可 享 有 與 公 會 學 生 之 同 等 優 惠, 購 買 指 定 刊 物 及 紀 念 品 7.6 香 港 會 計 師 公 會 的 持 續 專 業 進 修 課 程 學 生 可 參 加 公 會 所 舉 辦 的 持 續 專 業 進 修 課 程, 亦 可 享 有 與 其 會 員 及 學 生 相 同 費 用 之 優 惠 該 等 課 程 包 括 研 討 會 研 習 班 會 議 及 網 上 課 程 有 關 詳 情, 請 瀏 覽 公 會 網 址 : http://www.hkicpa.org.hk 7.7 更 改 個 人 資 料 學 生 個 人 資 料 如 有 更 改, 應 即 以 書 面 通 知 協 會 - 9 -

8. 專 業 操 守 按 協 會 組 織 章 程 大 綱 第 七 十 一 條 規 定 : 理 事 會 可 不 時 按 條 例 規 定 成 為 或 繼 續 作 為 其 註 冊 學 生 的 條 件, 亦 可 規 定 協 會 註 冊 學 生 之 權 利 特 權 及 責 任 所 有 註 冊 學 生 在 其 專 業 工 作 或 考 試 中, 應 奉 行 嚴 格 的 行 為 標 準 協 會 採 納 香 港 會 計 師 公 會 所 擬 訂 之 守 則 而 取 其 適 用 者 於 註 冊 學 生 上 有 關 考 試 規 則, 將 與 准 考 證 一 併 寄 出, 考 生 應 仔 細 閱 讀 及 遵 守 註 冊 學 生 如 有 違 紀, 協 會 將 會 作 出 調 查 及 施 以 紀 律 處 分, 包 括 警 告 停 發 考 試 成 績 定 期 停 試 甚 至 暫 停 或 取 消 其 註 冊 學 生 資 格 學 生 如 在 專 業 操 守 上 遇 到 困 難, 或 有 專 業 行 為 上 的 疑 問 可 以 書 面 形 式 與 協 會 聯 絡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