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頁 /5 頁 對 醫 師 之 提 示 : 若 食 入, 考 慮 洗 胃 五 滅 火 措 施 適 用 滅 火 劑 : 1. 化 學 乾 粉 二 氧 化 碳 水 霧 泡 沫 2. 大 火 時, 建 議 使 用 泡 沫 或 水 霧 噴 灑 進 行 滅 火 滅 火 時 可 能 遭 遇 之 特 殊 危



Similar documents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untitled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2937.doc

xls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4639.doc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5333.doc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3233.doc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P097.doc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第一章 緒論

<4D F736F F D D313032A7DEC075BAC2BC66B56EB04FB44EC5AAA7D3C440A7C7A874B2CEBEDEA740A4E2A5552E646F63>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3590.doc

題目:中醫師配發藥材及合成中成藥簡介會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P153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3546.doc

6-1-1極限的概念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Microsoft Word 網頁設計.doc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P073

<4D F736F F 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 A14B>

Microsoft Word doc

1DEn

Ethan Frome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2701.doc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5056.doc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3303.doc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2719.doc

貳、研究動機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P154

BSP 烤箱 - 封面-2

Microsoft Word - ch07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多氯聯苯

簽 呈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979.doc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P205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5337.doc

第 2 頁 /5 頁 最 重 要 症 狀 及 危 害 效 應 : 皮 膚 灼 傷 眼 睛 灼 傷 黏 膜 灼 傷 對 急 救 人 員 之 防 護 : 應 穿 著 C 級 防 護 裝 備 在 安 全 區 實 施 急 救 對 醫 師 之 提 示 : 患 者 食 入 時, 考 慮 洗 胃, 給 予 去 鐵

<BAF4AAA953572D303032AC7EAAA9BEAF E786C73>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Microsoft Word - \244B\356\307GHS_SDS_3113.unlocked.doc)

度 ph 度 降 量 量 phph 糖 ph 度 更 3 說 酪 不 不 什 參 度 識 不 度 1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查 詢 股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989.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262G\264\341_\244\244\305\326_)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P071.doc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廢液桶之標示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Microsoft Word - 環保去漬油 GHS.doc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2780.doc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4203.doc

物質安全資料表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物質安全資料表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4201.doc

(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4D F736F F D A7DEC075AB4FB065A44ABEC7BAF4B8F4ADD3A74FB3F8A657A740B77EB0D1A6D2A4E2A5552DA6D2A5CDBADD2E646F63>

物質安全資料表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物質安全資料表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AC72A9CAAEF0C5E9AABAA4B6B2D02E BB0DFC5AA5D>

CP70D0026D61ETW0R01-01-印刷

16

1、目的

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Microsoft Word doc

目    錄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Microsoft PowerPoint - 資料庫正規化(ccchen).ppt

Layout 1

Microsoft Word - Defom 6510_MSDS_C.DOC

Microsoft Word - 甲醛.doc

Microsoft Word - NEW-油漆溶劑 doc

立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Microsoft Word - NEW-乾洗油 doc

101年性別圖像1.doc

作一個跑的快的橡皮動力車

多氯聯苯

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

(Microsoft Word - 7.\246\270\264\342\273\304\266u\( \))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第 2 頁 / 6 頁 不 同 暴 露 途 徑 之 急 救 方 法 : 吸 入 :1. 施 救 前 先 做 好 自 身 的 防 護 措 施, 以 確 保 自 己 的 安 全 2. 移 除 污 染 源 或 將 患 者 移 到 空 氣 新 鮮 處 3. 若 呼 吸 困 難, 最 好 在 醫 生 指 示

99年版人口推計報告

Transcription:

一 物 品 與 廠 商 資 料 第 1 頁 /5 頁 物 品 名 稱 : 醋 酸 鎳 (Nickel(II) acetate) 其 他 名 稱 :- 建 議 用 途 及 限 制 使 用 : 用 於 陶 瓷 作 著 色 劑 電 鍍 用 於 鍍 鎳 等 在 化 學 工 業 用 作 催 化 劑 製 造 商 或 供 應 商 名 稱 地 址 及 電 話 :- 緊 急 聯 絡 電 話 / 傳 真 電 話 :- 二 危 害 辨 識 資 料 物 品 危 害 分 類 : 急 毒 性 物 質 第 4 級 ( 吞 食 ) 呼 吸 道 過 敏 物 質 第 1 級 皮 膚 過 敏 物 質 第 1 級 致 癌 物 質 第 1 級 標 示 內 容 : 圖 式 符 號 : 驚 嘆 號 健 康 危 害 警 示 語 : 危 險 危 害 警 告 訊 息 : 吞 食 有 害 吸 入 可 能 導 致 過 敏 或 哮 喘 病 症 狀 或 呼 吸 困 難 可 能 造 成 皮 膚 過 敏 可 能 致 癌 危 害 防 範 措 施 : 置 放 於 上 鎖 處 避 免 與 眼 睛 接 觸 穿 戴 適 當 的 防 護 衣 物 若 吞 食, 立 即 洽 詢 醫 療, 並 出 示 此 容 器 或 標 籤 使 用 前 取 得 說 明 在 瞭 解 所 有 安 全 防 範 措 施 之 前 切 勿 處 置 其 他 危 害 :- 三 成 分 辨 識 資 料 純 物 質 : 中 英 文 名 稱 : 醋 酸 鎳 (Nickel(II) acetate) 同 義 名 稱 :Acetic acid, nickel(2+) salt Nickel(2+) acetate Nickel diacetate Nickel acetate Nickelous acetate 化 學 文 摘 社 登 記 號 碼 (CAS No.):373-02-4 危 害 物 質 成 分 ( 成 分 百 分 比 ):100 四 急 救 措 施 不 同 暴 露 途 徑 之 急 救 方 法 : 吸 入 :1. 若 發 生 危 害 效 應 時, 應 將 患 者 移 到 新 鮮 空 氣 處 2. 若 無 呼 吸, 立 即 進 行 人 工 呼 吸 3. 立 即 送 醫 皮 膚 接 觸 :1. 將 受 污 染 的 衣 物 和 鞋 子 移 除, 用 水 和 肥 皂 清 洗 患 處 15 分 鐘 以 上 2. 若 有 需 要, 立 即 就 醫 3. 受 污 染 的 衣 物 和 鞋 子 於 再 次 使 用 前, 須 徹 底 清 洗 和 乾 燥 眼 睛 接 觸 :1. 立 即 以 大 量 清 水 沖 洗 眼 睛 15 分 鐘 以 上 2. 立 即 就 醫 食 入 :1. 若 吞 食, 給 予 大 量 的 水, 切 勿 催 吐 2. 立 即 就 醫 3. 只 有 在 合 格 醫 師 指 示 下, 才 可 進 行 催 吐 4. 若 患 者 已 失 去 意 識 或 痙 攣, 不 可 經 口 餵 食 任 何 東 西 最 重 要 症 狀 及 危 害 效 應 : 吞 食 有 害 呼 吸 道 刺 激 皮 膚 刺 激 眼 睛 刺 激 過 敏 反 應 癌 症 危 害 ( 人 類 ) 對 急 救 人 員 之 防 護 : 應 穿 著 C 級 防 護 裝 備 在 安 全 區 實 施 急 救

第 2 頁 /5 頁 對 醫 師 之 提 示 : 若 食 入, 考 慮 洗 胃 五 滅 火 措 施 適 用 滅 火 劑 : 1. 化 學 乾 粉 二 氧 化 碳 水 霧 泡 沫 2. 大 火 時, 建 議 使 用 泡 沫 或 水 霧 噴 灑 進 行 滅 火 滅 火 時 可 能 遭 遇 之 特 殊 危 害 : 1. 若 發 生 火 災, 則 屬 於 輕 微 火 災 危 害 2. 粉 塵 / 空 氣 混 合 物 可 能 引 燃 或 爆 炸 特 殊 滅 火 程 序 : 1. 安 全 情 況 下 將 容 器 搬 離 火 場 2. 勿 用 高 壓 水 柱 驅 散 洩 漏 物 3. 築 堤 圍 堵 後 廢 棄 處 置 4. 針 對 週 遭 火 災 選 擇 適 當 的 滅 火 劑 5. 避 免 吸 入 該 物 質 或 其 燃 燒 副 產 物 6. 人 員 需 停 留 在 上 風 處, 並 遠 離 低 窪 消 防 人 員 之 特 殊 防 護 裝 備 :- 六 洩 漏 處 理 方 法 個 人 應 注 意 事 項 :1. 隔 離 危 害 區 域, 並 禁 止 非 相 關 人 員 進 入 2. 人 員 需 待 在 上 風 處, 並 遠 離 低 窪 地 區 環 境 注 意 事 項 :1. 遠 離 水 源 和 下 水 道 清 理 方 法 :1. 收 集 外 洩 物 放 置 於 適 當 容 器 內 作 廢 棄 處 置 2. 釋 放 到 水 中 : 遠 離 水 源 和 下 水 道 七 安 全 處 置 與 儲 存 方 法 處 置 : 處 置 要 求 :1. 在 通 風 良 好 處 處 置 2. 操 作 時 禁 止 飲 食 或 吸 菸 3. 避 免 容 器 物 理 性 損 壞 注 意 事 項 :1. 禁 止 非 相 關 人 員 接 觸 2. 若 有 暴 露 風 險 時, 應 穿 戴 個 人 防 護 衣 3. 處 置 後 務 必 用 水 及 肥 皂 洗 手 4. 維 持 良 好 的 職 業 工 作 習 慣 儲 存 : 適 當 容 器 :1. 檢 查 容 器 是 否 有 清 楚 的 標 示 2. 實 驗 室 用 量 可 用 玻 璃 容 器 盛 裝 3. 使 用 塑 膠 圓 桶 塑 膠 袋 儲 存 4. 袋 子 應 堆 放 整 齊 密 封 連 鎖 及 限 制 其 堆 放 高 度, 才 能 確 保 安 全 牢 固, 不 會 滑 動 或 倒 塌 5. 使 用 聚 乙 烯 或 聚 丙 烯 容 器 6. 使 用 金 屬 容 器 金 屬 圓 桶 儲 存 儲 存 不 相 容 物 :1. 避 免 與 氧 化 劑 反 應 2. 避 免 與 強 酸 強 鹼 一 起 儲 存 儲 存 要 求 :1. 保 持 乾 燥 2. 貯 存 於 原 容 器 3. 保 持 容 器 緊 閉 4. 禁 止 吸 菸 暴 露 於 裸 光 或 引 火 源 5. 貯 存 於 陰 涼 乾 燥 及 通 風 良 好 的 地 方 6. 遠 離 不 相 容 物 質 7. 避 免 容 器 物 理 性 損 壞 8. 定 期 測 漏 八 暴 露 預 防 措 施 工 程 控 制 :1. 若 物 質 濃 度 超 過 爆 炸 下 限 時, 通 風 設 備 必 須 為 防 爆 型 2. 提 供 局 部 排 氣 或 製 程 密 閉 的 通 風 系 統 控 制 參 數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短 時 間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最 高 容 許 濃 度 生 物 指 標 BEIs TWA STEL CEILING 0.1 mg/m 3 ( 以 鎳 計 ) 0.3 mg/m 3 ( 以 鎳 計 ) - - 個 人 防 護 設 備 : 呼 吸 防 護 :1. 在 任 何 可 偵 測 到 鎳 濃 度 的 情 況 下 : 使 用 任 何 壓 力 需 求 式 或 其 他 正 壓 全 面 型 自 攜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或 是 任 何 壓 力 需 求 式 或 其 他 正 壓 全 面 型 供 氣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輔 以 壓 力 需 求 式 或 其 他 正 壓 自 攜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2. 逃 生 : 使 用 任 何 含 N100 R100 或 P100 濾 材 之 全 面 型 空 氣 清 淨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或 是 任 何 恰 當

第 3 頁 /5 頁 的 逃 生 型 自 攜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手 部 防 護 :1. 化 學 防 護 手 套 眼 睛 防 護 :1. 防 濺 安 全 護 目 鏡 2. 面 罩 3. 提 供 緊 急 眼 睛 清 洗 裝 置 或 是 快 速 淋 浴 裝 置 等 皮 膚 及 身 體 防 護 :1. 化 學 防 護 衣 衛 生 措 施 :1. 工 作 後 儘 速 脫 掉 污 染 之 衣 物, 洗 淨 後 才 可 再 穿 戴 或 丟 棄, 且 須 告 知 洗 衣 人 員 污 染 之 危 害 性 2. 工 作 場 所 嚴 禁 抽 煙 或 飲 食 3. 處 理 此 物 後, 須 徹 底 洗 手 4. 維 持 作 業 場 所 清 潔 九 物 理 及 化 學 性 質 外 觀 : 綠 色 晶 體 或 粉 末 氣 味 : 刺 鼻 味 嗅 覺 閾 值 :- 熔 點 :250 ( 分 解 ) ph 值 :/ 沸 點 / 沸 點 範 圍 :/ 易 燃 性 ( 固 體, 氣 體 ):- 閃 火 點 :- 分 解 溫 度 :- 測 試 方 法 :- 自 燃 溫 度 :- 爆 炸 界 限 :- 蒸 氣 壓 :/ 蒸 氣 密 度 :/ 密 度 :1.798( 水 =1) 溶 解 度 : 可 溶 於 水 醋 酸 不 溶 於 醇 辛 醇 / 水 分 配 係 數 (log Kow):- 揮 發 速 率 :/ 十 安 定 性 及 反 應 性 安 定 性 : 正 常 溫 度 與 壓 力 下 安 定 特 殊 狀 況 下 可 能 之 危 害 反 應 :1. 氧 化 劑 ( 強 ): 火 災 及 爆 炸 危 害 應 避 免 之 狀 況 :1. 避 免 熱 火 焰 火 星 和 其 他 引 火 源 2. 避 免 接 觸 不 相 容 物 質 應 避 免 之 物 質 : 氧 化 性 物 質 危 害 分 解 物 : 熱 分 解 會 產 生 碳 氧 化 物 鎳 氧 化 物 十 一 毒 性 資 料 暴 露 途 徑 : 吸 入 皮 膚 眼 睛 食 入 症 狀 : 刺 激 咳 嗽 呼 吸 困 難 肺 炎 發 燒 氣 喘 鎳 疥 瘡 發 疹 眼 睛 紅 腸 胃 刺 激 噁 心 嘔 吐 腹 瀉 急 毒 性 : 吸 入 :1. 吸 入 鎳 鹽 粉 塵 或 霧 滴 可 能 會 造 成 口 部 和 呼 吸 道 刺 激 咳 嗽 呼 吸 困 難 肺 炎 及 發 燒 ; 氣 喘 可 能 是 發 生 的 主 要 反 應, 過 敏 體 質 的 個 體 則 可 能 會 出 現 氣 喘 且 伴 隨 著 過 敏 性 反 應 2. 可 能 會 發 生 如 慢 性 暴 露 的 免 疫 系 統 反 應 3. 該 粉 塵 可 能 造 成 上 呼 吸 道 不 適, 且 吸 入 可 能 有 害 4. 若 吸 入 高 濃 度 微 粒 可 能 會 加 劇 原 有 的 呼 吸 道 病 症, 如 呼 吸 功 能 受 損 氣 管 疾 病 肺 氣 腫 或 慢 性 支 氣 管 炎 5. 常 態 性 暴 露 鎳 燻 煙 ( 如 同 氧 化 物 ) 可 能 會 導 致 金 屬 燻 煙 熱, 也 時 會 使 上 呼 吸 道 衰 弱, 類 似 感 冒 ; 症 狀 包 括 抑 鬱 發 燒 虛 弱 噁 心 若 是 在 密 閉 或 通 風 不 良 的 區 域 操 作, 上 述 症 狀 可 能 會 很 快 就 出 現 6. 有 報 導 指 出, 使 用 鎳 合 金 的 焊 工 出 現 肺 水 腫 肺 纖 維 化 及 氣 喘 7. 暴 露 程 度 通 常 不 清 楚, 且 案 例 報 告 常 常 都 是 與 其 他 試 劑 混 合 暴 露 的 資 料 8. 吸 入 剛 形 成 的 金 屬 氧 化 物 微 粒 ( 粒 徑 小 於 1.5 微 米, 通 常 介 於 0.02-0.05 微 米 之 間 ) 可 能 會 導 致 金 屬 燻 煙 熱 ; 症 狀 可 能 延 遲 4-12 小 時 才 發 生 一 開 始 是 突 然 覺 得 口 渴, 且 感 覺 嘴 裡 出 現 甜 味 金 屬 味 或 惡 臭 味 ; 其 他 症 狀 則 包 括 上 呼 吸 道 刺 激, 伴 隨 著 咳 嗽 及 黏 膜 乾 燥 肌 肉 疼 痛 輕 微 至 嚴 重 頭 痛 噁 心 偶 發 性 嘔 吐 過 度 精 神 活 動 多 汗 過 度 排 尿 腹 瀉 及 衰 弱 對 於 燻 煙 的 感 受 性 很 快, 但 感 覺 也 很 快 就 會 消 失, 所 有 的 症 狀 通 常 在 24-36 小 時 內 就 會 消 退 皮 膚 :1. 與 鎳 成 分 接 觸 可 能 會 造 成 刺 激 及 鎳 疥 瘡 皮 膚 炎, 接 觸 部 位 一 開 始 會 出 現 灼 熱 及 發 癢, 在 典 型 的 發 疹 前, 有 時 會 持 續 7 天 這 些 可 能 是 紅 斑 或 小 囊, 接 著 可 能 引 起 潰 瘍 ( 流 出 後 會 形 成 硬 皮 ); 也 可 能 會 發 生 蔓 延 性 濕 疹, 且 慢 性 發 作 期 間 可 能 會 形 成 無 光 或 失 色 的 斑 塊 通 常 會 在 發

第 4 頁 /5 頁 生 後 的 一 星 期 痊 癒, 但 也 有 可 能 會 持 續 數 月 之 久 2. 過 敏 體 質 的 個 體 會 出 現 相 似 反 應, 且 會 發 展 成 汗 皰 疹 陣 發 性 氣 喘 及 肺 嗜 伊 紅 血 球 增 多 3. 一 旦 對 鎳 過 敏, 就 會 永 遠 對 鎳 過 敏 4. 該 物 質 會 造 成 皮 膚 中 度 不 適, 且 可 能 引 起 皮 膚 反 應 而 導 致 皮 膚 炎 5. 皮 膚 表 面 有 水 分 殘 留 或 出 汗 可 能 會 增 加 該 物 質 溶 液 對 皮 膚 的 刺 激 效 應 6. 若 有 開 放 性 傷 口 擦 傷 或 敏 感 性 皮 膚 不 應 暴 露 於 該 物 質 7. 該 物 質 經 皮 膚 吸 收 後 可 能 導 致 毒 性 反 應 8. 鎳 粉 塵 燻 煙 及 鹽 類 是 強 效 接 觸 性 過 敏 原, 會 引 起 所 謂 的 鎳 疥 瘡 皮 膚 炎 9. 若 是 缺 乏 適 當 設 計 的 通 風 系 統, 或 是 沒 有 適 當 的 呼 吸 防 護 裝 置, 預 期 有 高 達 10% 的 暴 露 勞 工 會 出 現 症 狀 眼 睛 :1. 可 能 造 成 眼 睛 紅 及 刺 激 2. 該 物 質 會 造 成 眼 睛 中 度 不 適, 且 可 能 引 起 結 膜 暫 時 性 輕 微 的 發 紅 暫 時 性 視 力 損 傷 和 / 或 其 他 短 暫 性 的 眼 睛 損 傷 / 潰 瘍 3. 長 期 眼 睛 接 觸 可 能 會 損 害 眼 睛, 引 起 角 膜 不 透 明 虹 膜 炎 及 結 膜 炎 食 入 :1. 食 入 過 量 鎳 鹽 可 能 造 成 腸 胃 刺 激 噁 心 嘔 吐 及 腹 瀉 2. 全 身 性 效 應 可 能 包 括 暈 眩 血 糖 過 高 症 微 血 管 損 傷 ( 尤 其 是 大 腦 及 腎 上 腺 ) 腎 損 傷 心 肌 衰 弱 及 中 樞 神 經 系 統 抑 制 3. 若 個 體 之 前 曾 於 上 述 器 官 發 生 過 敏, 則 無 法 確 定 食 入 鎳 成 分 可 能 會 引 起 皮 膚 或 呼 吸 道 反 應 4. 吞 食 鎳 無 法 被 吸 收, 在 4-5 天 後 會 藉 由 尿 液 完 全 排 出 體 內 ; 若 是 以 注 射 方 式 進 入 體 內, 鎳 會 很 快 遍 佈 多 個 器 官 5. 該 物 質 會 造 成 腸 胃 道 中 度 不 適, 且 吞 食 可 能 有 害 6. 鎳 鹽 會 造 成 嘔 吐, 食 入 後 會 引 起 刺 激 反 應 7. 通 常 鎳 不 容 易 被 吸 收, 也 很 少 會 引 起 全 身 性 中 毒 ; 全 身 性 效 應 包 括 血 糖 增 加 微 血 管 損 傷 腎 損 傷 心 臟 損 傷 及 中 樞 神 經 系 統 抑 制 LD 50 ( 測 試 動 物, 吸 收 途 徑 ):350 mg/kg( 大 鼠, 吞 食 ) LC 50 ( 測 試 動 物, 吸 收 途 徑 ):- 慢 毒 性 或 長 期 毒 性 :1. 重 複 或 長 期 吸 入 鎳 鹽 可 能 會 造 成 肺 刺 激 及 過 敏, 也 可 能 會 發 展 成 慢 性 肥 厚 性 鼻 炎 鼻 竇 炎 息 肉 或 隔 膜 穿 孔 嗅 覺 喪 失 及 增 加 肺 部 感 染 的 易 感 性 2. 動 物 研 究 也 指 出, 慢 性 暴 露 於 鎳 成 分 會 發 生 帶 有 繼 發 性 感 染 的 免 疫 系 統 效 應 3. 有 報 導 指 出, 鎳 提 煉 工 廠 勞 工 的 肺 癌 及 鼻 癌 罹 患 率 會 增 加 4. 重 複 或 長 期 接 觸 鎳 成 分 可 能 導 致 皮 膚 過 敏 5. 重 複 或 長 期 接 觸 鎳 成 分 及 其 粉 塵 或 霧 滴 可 能 導 致 結 膜 炎 6. 動 物 實 驗 指 出, 長 期 食 入 部 份 可 溶 性 鎳 成 分 可 能 會 影 響 血 液 骨 髓 腎 臟 胸 腺 脾 臟 及 免 疫 系 統 ; 也 曾 有 體 重 減 輕 的 結 果 IARC 將 之 列 為 Group 1: 確 定 人 類 致 癌 十 二 生 態 資 料 生 態 毒 性 :LC 50 ( 魚 類 ):- EC 50 ( 水 生 無 脊 椎 動 物 ):- 生 物 濃 縮 係 數 (BCF):- 持 久 性 及 降 解 性 : 半 衰 期 ( 空 氣 ):- 半 衰 期 ( 水 表 面 ):- 半 衰 期 ( 地 下 水 ):- 半 衰 期 ( 土 壤 ):- 生 物 蓄 積 性 :- 土 壤 中 之 流 動 性 :- 其 他 不 良 效 應 :- 十 三 廢 棄 處 置 方 法 廢 棄 處 置 方 法 : 1. 參 考 相 關 法 規 處 理 2. 盡 可 能 回 收 或 洽 詢 製 造 商 進 行 回 收

第 5 頁 /5 頁 3. 在 合 格 場 所 掩 埋 殘 留 物 4. 可 能 的 話 回 收, 否 則 在 化 學 安 全 掩 埋 場 廢 棄 5. 對 於 小 量 廢 棄 : (1) 以 水 或 適 當 的 酸 性 溶 液 溶 解 該 物 質, 或 利 用 適 當 的 氧 化 劑 將 其 轉 換 成 水 溶 液 狀 態 (2) 將 ph 值 調 整 為 中 性, 使 沉 澱 物 ( 如 硫 化 物 ) 完 全 沉 澱 後, 將 過 濾 出 的 硫 化 物 固 體 回 收 或 是 於 合 格 掩 埋 場 廢 棄 (3) 破 壞 溶 液 中 硫 化 物 以 外 的 物 質 ( 如 次 氯 酸 鈉 ), 經 中 和 後 將 該 溶 液 排 放 至 污 水 管 ( 遵 守 當 地 法 規 規 定 ) 十 四 運 送 資 料 聯 合 國 編 號 :- 聯 合 國 運 輸 名 稱 :- 運 輸 危 害 分 類 :- 包 裝 類 別 :- 海 洋 污 染 物 ( 是 / 否 ):- 特 殊 運 送 方 法 及 注 意 事 項 :- 十 五 法 規 資 料 適 用 法 規 : 1.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設 施 規 則 2. 危 險 物 與 有 害 物 標 示 及 通 識 規 則 3. 勞 工 作 業 環 境 空 氣 中 有 害 物 容 許 濃 度 標 準 4. 事 業 廢 棄 物 貯 存 清 除 處 理 方 法 及 設 施 標 準 十 六 其 他 資 料 參 考 文 獻 1. RTECS 資 料 庫,2008 2. ChemWatch 資 料 庫,2008-1 3. OHS MSDS 資 料 庫,2008 4. HSDB 資 料 庫,2008 製 表 者 單 位 名 稱 :- 地 址 / 電 話 :- 製 表 人 職 稱 :- 姓 名 ( 簽 章 ):- 製 表 日 期 98.6.30 備 註 上 述 資 料 中 符 號 - 代 表 目 前 查 無 相 關 資 料, 而 符 號 / 代 表 此 欄 位 對 該 物 質 並 不 適 用 上 述 資 料 由 勞 委 會 委 託 製 作, 各 項 數 據 與 資 料 僅 供 參 考, 使 用 者 請 依 應 用 需 求 判 斷 其 可 用 性, 尤 其 需 注 意 混 合 時 可 能 產 生 不 同 之 危 害, 並 依 危 險 物 與 有 害 物 標 示 及 通 識 規 則 之 相 關 規 定, 提 供 勞 工 必 要 之 安 全 衛 生 注 意 事 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