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 遊 領 隊 證 照 考 試 介 紹 與 準 備 1
導 遊 領 隊 工 作 須 知 領 隊 須 知 領 隊 被 旅 行 社 派 遣 職 務 時, 是 代 表 公 司 為 出 國 觀 光 團 及 旅 客 服 務, 除 代 表 旅 行 社 履 行 與 旅 客 所 簽 訂 之 旅 遊 文 件 中 各 項 約 定 事 項 外, 並 需 注 意 旅 客 安 全 適 切 處 理 意 外 事 件 維 護 公 司 信 譽 和 形 象 從 事 領 隊 工 作 需 具 備 哪 些 要 件? 豐 富 的 旅 遊 專 業 知 識 良 好 外 語 表 達 能 力 服 務 時 扮 演 各 種 不 同 的 角 色 ( 照 顧 者 提 供 者 服 務 者 知 識 者..) 強 健 的 體 魄 端 莊 的 儀 容 與 穿 著 良 好 的 操 守 誠 懇 的 態 度 吸 收 新 知 掌 握 局 勢 隨 機 應 變 2
如 何 才 能 擔 任 領 隊 旅 行 業 領 隊 雖 然 是 旅 行 社 內 職 員 之 ㄧ 種, 但 是 擔 任 這 種 工 作 應 經 觀 光 局 甄 審 合 格, 以 及 參 加 觀 光 局 及 其 他 委 託 之 團 體 施 行 演 講 結 証 者, 始 得 充 任 領 隊 人 員 分 為 專 任 領 隊 及 特 約 領 隊 兩 類 專 任 領 隊 -- 指 受 雇 於 旅 行 業 之 職 員 執 行 領 隊 業 務 者, 其 執 業 証 之 請 領 係 由 任 職 旅 行 社 代 為 向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或 其 委 任 之 團 體 辦 理 特 約 領 隊 -- 指 臨 時 受 僱 於 旅 行 社 執 行 領 隊 業 務 者, 其 執 業 証 之 請 領 係 由 領 隊 向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或 其 委 任 之 團 體 辦 理 華 語 領 隊 : 可 出 團 大 陸 香 港 澳 門 外 語 領 隊 ( 英 語 日 語 : 出 團 歐 美 紐 澳 東 南 亞 日 本 ) 3
導 遊 須 知 導 遊 人 員 係 指 執 行 接 待 或 引 導 來 本 國 觀 光 旅 客 旅 遊 業 務 而 收 取 酬 勞 之 服 務 人 員 導 遊 工 作 內 容 接 送 旅 客 入 離 境 飲 食 住 宿 的 照 料 旅 遊 據 點 及 我 國 國 情 民 俗 的 介 紹 意 外 事 件 的 處 理 其 他 合 理 合 法 職 業 上 的 服 務 華 語 導 遊 : 帶 陸 客 本 地 遊 客 說 華 語 的 遊 客 外 語 導 遊 : 接 待 說 外 語 的 遊 客 ( 英 語 日 語 法 語 德 語 西 班 牙 語 ) 4
從 事 導 遊 工 作 需 具 備 哪 些 要 件? 導 遊 人 員 應 經 考 試 主 管 機 關 或 其 委 託 之 有 關 機 構 考 試 及 訓 練 合 格, 在 取 得 結 訓 證 書 後, 須 自 己 向 旅 行 社 應 徵, 當 受 旅 行 社 雇 用 時 ( 或 受 政 府 機 關 團 體 為 舉 辦 國 際 性 活 動 而 接 待 國 際 觀 光 旅 客 的 臨 時 招 請 ), 要 先 向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或 其 委 託 之 團 體 請 領 導 遊 人 員 執 業 証, 才 能 執 行 導 遊 工 作 5
導 遊 職 業 上 的 區 分 導 遊 人 員 分 為 專 任 導 遊 及 特 約 導 遊 專 任 導 遊 -- 指 長 期 受 雇 於 旅 行 業 執 行 導 遊 業 務 之 人 員, 其 執 業 証 之 請 領 係 由 任 職 旅 行 社 代 為 向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或 其 委 任 之 團 體 辦 理 特 約 導 遊 -- 指 臨 時 受 僱 於 旅 行 業 或 受 政 府 基 端 團 體 之 臨 時 招 請 而 執 行 導 遊 業 務 之 業 務 人 員, 其 執 業 証 之 請 領 係 由 導 遊 向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或 其 委 任 之 團 體 辦 理 6
考 試 介 紹 ( 考 選 部 官 網 ) 考 試 科 目 與 及 格 標 準 介 紹 ( 採 測 驗 題 型 選 擇 題 共 80 題 ) 一 及 格 標 準 1. 領 隊 人 員 考 試 : (1)60 分 及 格, 各 科 平 均 計 算 (2) 本 考 試 應 試 科 目 有 1 科 成 績 為 0 分, 或 外 國 語 科 目 成 績 未 滿 50 分, 均 不 予 及 格 缺 考 之 科 目, 以 0 分 計 算 2. 導 遊 人 員 考 試 : (1) 本 考 試 以 60 分 為 及 格 (2) 華 語 導 遊 人 員 類 科 應 試 科 目 有 一 科 成 績 為 0 分, 均 不 予 錄 取 缺 考 之 科 目, 以 0 分 計 算 (3) 華 語 導 遊 人 員 類 科 以 各 科 目 成 績 平 均 計 算 之 (4) 各 項 成 績 計 算 取 小 數 點 後 4 位 數, 第 5 位 數 以 後 捨 去 考 試 總 成 績 之 計 算 取 小 數 點 後 2 位 數, 第 3 位 數 採 四 捨 五 入 法 進 入 第 2 位 數 7
考 試 科 目 : 華 語 領 隊 人 員 1. 領 隊 實 務 ( 一 ) 考 科 包 括 : 領 隊 技 巧 航 空 票 務 急 救 常 識 旅 遊 安 全 與 緊 急 事 件 處 理 國 際 禮 儀 2. 領 隊 實 務 ( 二 ) 考 科 包 括 觀 光 法 規 入 出 境 相 關 法 規 外 匯 常 識 民 法 債 編 旅 遊 專 節 與 國 外 定 型 化 旅 遊 契 約 台 灣 地 區 與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關 係 條 例 香 港 澳 門 關 係 條 例 兩 岸 現 況 認 識 3. 觀 光 資 源 概 要 包 括 世 界 歷 史 世 界 地 理 觀 光 資 源 維 護 8
外 語 領 隊 人 員 1. 領 隊 實 務 ( 一 ) 考 科 包 括 領 隊 技 巧 航 空 票 務 急 救 常 識 旅 遊 安 全 與 緊 急 事 件 處 理 國 際 禮 儀 2. 領 隊 實 務 ( 二 ) 考 科 包 括 觀 光 法 規 入 出 境 相 關 法 規 外 匯 常 識 民 法 債 編 旅 遊 專 節 與 國 外 定 型 化 旅 遊 契 約 台 灣 地 區 與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關 係 條 例 兩 岸 現 況 認 識 3. 觀 光 資 源 概 要 包 括 世 界 歷 史 世 界 地 理 觀 光 資 源 維 護 4. 外 國 語 分 英 語 日 語 法 語 德 語 西 班 牙 語 等 五 種, 依 應 考 類 科 選 試 9
華 語 導 遊 人 員 1. 導 遊 實 務 ( 一 ) 考 科 包 括 導 覽 解 說 旅 遊 安 全 與 緊 急 事 件 處 理 觀 光 心 理 與 行 為 航 空 票 務 急 救 常 識 國 際 禮 儀 2. 導 遊 實 務 ( 二 ) 包 括 觀 光 行 政 與 法 規 台 灣 地 區 與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關 係 條 例 香 港 澳 門 關 係 條 例 兩 岸 現 況 認 識 3. 觀 光 資 源 概 要 包 括 台 灣 歷 史 台 灣 地 理 觀 光 資 源 維 護 10
外 語 導 遊 人 員 1. 導 遊 實 務 ( 一 ) 考 科 包 括 導 覽 解 說 旅 遊 安 全 與 緊 急 事 件 處 理 觀 光 心 理 與 行 為 航 空 票 務 急 救 常 識 國 際 禮 儀 2. 導 遊 實 務 ( 二 ) 考 科 包 括 觀 光 行 政 與 法 規 台 灣 地 區 與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關 係 條 例 兩 岸 現 況 認 識 3. 觀 光 資 源 概 要 包 括 台 灣 歷 史 台 灣 地 理 觀 光 資 源 維 護 ) 4. 外 國 語 分 英 語 日 語 法 語 德 語 西 班 牙 語 韓 語 泰 語 阿 拉 伯 語 等 八 種, 依 應 考 類 科 選 試 加 考 外 語 口 試 ( 通 過 筆 試 才 會 通 知 考 試 時 間 ) 約 六 月 初 11
考 試 時 間 與 應 考 資 格 一 考 試 時 間 考 試 別 102 年 專 技 普 考 ( 領 隊 人 員 導 遊 人 員 ) 報 名 日 期 101.11.27~12.06 考 試 日 期 102.03.16~03.17 報 名 方 式 採 網 路 報 名 單 軌 化 作 業 12
中 華 民 國 國 民 具 有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者, 得 應 本 考 試 : 1. 公 立 或 立 案 之 私 立 高 級 中 學 或 高 級 職 業 學 校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領 有 畢 業 證 書 者 2. 初 等 考 試 或 相 當 等 級 之 特 種 考 試 及 格, 並 曾 任 有 關 職 務 滿 4 年, 有 證 明 文 件 者 3. 高 等 或 普 通 檢 定 考 試 及 格 者 13
準 備 要 領 領 隊 導 遊 的 考 科 共 分 為 領 隊 ( 導 遊 ) 實 務 一 二 觀 光 資 源 概 要 語 文 等 三 大 項 領 隊 ( 導 遊 ) 實 務 的 準 備 要 領 : 實 務 一 : 領 隊 ( 導 遊 ) 技 巧 航 空 票 務 急 救 常 識 事 件 處 理 國 際 禮 儀 等 導 遊 加 考 ( 導 覽 解 說 ) 基 本 上 可 視 為 偏 向 背 誦 的 考 科, 法 規 雖 多 但 內 容 變 動 性 不 大, 只 要 確 實 有 讀 有 背, 加 上 勤 練 考 古 題, 約 可 拿 70-80 分 14
分 為 實 務 二, 包 含 觀 光 法 規 旅 行 業 的 相 關 法 規 政 策 條 例 管 理 規 則 發 展 觀 光 條 例 旅 行 業 管 理 規 則 導 遊 人 員 管 理 規 則 領 隊 人 員 管 理 規 則.. 等 基 本 法 規 實 務 二 取 得 高 分 沒 有 捷 徑, 為 有 詳 讀 各 項 法 規 因 應 兩 暗 直 航 的 開 放, 華 語 導 遊 應 試 者 必 須 對 台 灣 地 區 與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關 係 條 例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來 台 觀 光 緒 可 辦 法 ( 必 考 題 ) 等 法 規 進 行 詳 讀 與 了 解 約 可 拿 60 分 15
觀 光 資 源 概 要 準 備 要 領 : 觀 光 資 源 概 要, 包 含 地 理 歷 史 社 會 時 事 等 基 本 常 識 非 歷 史 系 背 景 或 是 原 本 就 對 歷 史 地 理 精 通 的 人, 在 準 備 上 是 相 對 較 有 難 度 的 雖 然 範 圍 很 廣, 但 多 練 習 幾 遍 考 古 題 後, 還 是 會 有 些 基 本 題 型 可 以 把 握 約 可 拿 50 分 16
另, 建 議 可 常 上 外 交 部 領 事 局 觀 光 局 網 站 中 華 民 國 觀 光 領 隊 協 會 與 世 界 遺 產 協 會 等 網 站, 查 看 最 新 的 免 簽 落 地 簽 旅 遊 警 示 等 相 關 資 訊, 以 及 裡 面 的 國 內 外 知 名 景 點 與 民 俗 節 慶 介 紹 17
語 文 準 備 要 領 : 語 文 部 分 由 於 沒 有 明 確 範 圍 可 供 準 備, 從 平 日 就 累 積 基 礎 是 最 好 的 ; 以 英 文 為 例, 考 題 大 多 是 一 般 旅 遊 會 話, 只 要 具 備 高 中 英 文 程 度 並 在 考 前 逐 步 加 強 旅 遊 單 字, 應 可 過 關 如 報 考 導 遊, 還 必 須 通 過 口 試 ; 建 議 挑 選 幾 個 國 內 知 名 旅 遊 景 點, 當 作 口 試 練 習 的 題 目, 從 這 些 景 點 最 知 名 的 特 色 到 當 地 的 風 景 美 食 都 要 能 流 暢 且 輕 鬆 的 介 紹 或 應 答 ( 諸 如 : 故 宮 博 物 院 的 翠 玉 白 菜 何 以 成 為 經 典? 九 份 的 芋 圓 為 何 有 名? 台 灣 目 前 的 觀 光 政 策 與 建 議?), 題 目 以 抽 籤 方 式, 回 答 4-5 題 18
歷 屆 試 題 比 重 分 析 ( 一 般 導 遊 領 隊 參 考 書 有 整 理 ) 華 語 領 隊 實 務 ( 一 ) 領 隊 技 巧 票 務 安 全 國 際 禮 儀 急 救 法 規 其 他 97 年 15 15 12 13 12 10 3 98 年 16 14 16 12 16 5 1 99 年 12 13 10 11 12 19 3 華 語 導 遊 實 務 ( 一 ) 導 覽 解 說 票 務 安 全 國 際 禮 儀 急 救 觀 光 心 理 其 他 97 年 24 10 6 14 9 13 4 98 年 24 9 8 16 9 11 3 99 年 24 7 8 16 8 12 5 19
華 語 領 隊 實 務 ( 二 ) 觀 光 法 規 出 入 境 外 匯 旅 遊 契 約 台 陸 關 係 港 澳 關 係 兩 岸 現 況 & 其 他 97 年 21 18 6 16 11 6 2 98 年 24 20 4 16 8 7 1 99 年 23 19 4 16 8 8 2 華 語 導 遊 實 務 ( 二 ) 觀 光 行 政 台 陸 關 係 條 例 港 澳 關 係 條 例 兩 岸 現 況 認 識 其 他 97 年 40 20 10 10 0 98 年 40 23 13 1 3 99 年 40 24 8 7 1 20
導 遊 領 隊 訓 練 說 明 帶 團 之 前 要 先 取 得 執 業 證 照 取 得 證 照 方 法 很 簡 單, 只 要 參 加 每 年 由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舉 辦 的 職 前 訓 練, 在 結 業 考 試 通 過 後 便 可 以 得 到 一 張 執 業 證 ( 一 ) 領 隊 人 員 導 遊 人 員 職 前 訓 練 開 班 時 間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採 全 年 常 態 性 開 班 及 分 日 夜 間 班 規 劃 訓 練 期 別 實 際 開 班 情 況 將 依 當 時 報 名 人 數 多 寡 增 加 或 減 少 ; 每 期 開 班 人 數 有 限 制 當 期 最 少 參 加 人 數 50 人 最 多 不 能 超 過 150 人 21
導 遊 領 隊 訓 練 ( 二 ) 訓 練 方 式 因 訓 練 課 程 包 含 專 業 知 識 外, 尚 有 實 務 課 程,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考 量 訓 練 品 質 及 學 習 效 果, 依 據 以 往 經 驗 及 學 員 需 求 及 建 議 等 因 素, 採 取 室 內 及 室 外 課 程 兼 施 方 式 辦 理, 期 使 新 進 導 遊 領 隊 人 員 經 密 集 訓 練 後, 即 能 具 備 基 本 之 執 業 技 能 22
導 遊 領 隊 訓 練 ( 三 ) 訓 練 時 數 1. 導 遊 人 員 :98 節 課 ( 每 節 課 50 分 鐘 ) 2. 領 隊 人 員 :56 節 課 ( 每 節 課 50 分 鐘 ) ( 連 續 三 年 沒 有 執 業, 需 重 行 職 前 訓 練, 始 得 進 行 執 業 )! 23
導 遊 領 隊 訓 練 ( 四 ) 導 遊 人 員 領 隊 人 員 職 前 訓 練 之 收 費 規 定 有 關 導 遊 人 員 領 隊 人 員 職 前 訓 練 之 訓 練 費 用 結 業 證 書 等 收 費,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係 依 據 發 展 觀 光 條 例 第 39 條 導 遊 人 員 管 理 規 則 第 7 條 第 5 項 領 隊 人 員 管 理 規 則 第 5 條 第 5 項 及 規 費 法 等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費 用 約 為 : 1. 領 隊 人 員 職 前 訓 練 費 用 新 台 幣 4 千 元 ( 複 訓 費 用 新 台 幣 2 千 元 ) 結 業 證 書 規 費 新 台 幣 500 元 2. 導 遊 人 員 職 前 訓 練 費 用 新 台 幣 5 千 元 ( 複 訓 費 用 新 台 幣 2,500 元 ) 結 業 證 書 規 費 新 台 幣 500 元 24
參 考 資 料 來 源 : 考 試 院 官 網 http://wwwc.moex.gov.tw/main/home/wfrmhome.aspx?menu_id=3 中 華 民 國 觀 光 領 隊 協 會 http://www.atmroc.net/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97singup1-5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