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 2016 年 教 育 施 政 方 針 之 意 見 澳 門 中 華 教 育 會 2015.6.24 本 會 積 極 支 持 特 區 政 府 依 法 施 政, 每 年 均 收 集 團 體 會 員 學 校 個 人 會 員 和 前 線 教 師 對 當 前 澳 門 教 育 的 意 見, 並 認 真 討 論, 加 以 整 理, 寫 成 報 告, 供 當 局 參 考 以 下 是 本 會 對 2016 年 施 政 方 針 ( 非 高 等 教 育 範 疇 ) 之 意 見 : 一 增 加 教 育 用 地, 擴 大 活 動 空 間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境 內 土 地 資 源 極 為 有 限, 如 何 有 效 地 開 發 分 配 批 給 和 運 用, 一 直 以 來 是 社 會 各 界 十 分 關 注 的 議 題 教 育 用 地 不 足 一 直 是 澳 門 教 育 的 癥 結 所 在 近 年 教 育 當 局 雖 已 向 部 分 裙 樓 學 校 作 出 批 地, 使 裙 樓 學 校 的 數 目 由 回 歸 前 的 21 所 減 少 至 今 天 的 17 所, 但 本 澳 仍 然 存 在 很 多 空 間 嚴 重 不 足 的 學 校, 學 生 無 法 得 到 足 夠 的 活 動 空 間, 從 而 影 響 身 心 發 展 教 育 當 局 對 不 同 教 學 階 段 的 學 校 用 地 有 明 確 指 引 1, 然 而, 至 今 依 然 有 很 多 學 校 無 法 達 到 標 準, 學 生 人 均 建 築 面 積 和 戶 外 活 動 面 積 在 教 2 育 公 平 環 境 中 存 在 明 顯 差 異 例 如, 北 區 人 口 密 度 最 高, 學 生 人 數 最 多, 但 學 校 土 地 與 空 間 最 為 不 足, 問 題 相 當 嚴 峻 如 當 中 的 某 所 中 學, 每 名 學 生 的 平 均 活 動 面 積 僅 3.7 平 方 米, 遠 低 於 教 育 當 局 的 標 準 3 在 此 環 境 下, 如 何 實 現 教 育 公 平? 近 年, 本 澳 的 出 生 率 一 直 維 持 在 高 位, 未 來 數 年 將 進 入 入 學 高 峰 期, 新 生 嬰 4 5 兒 的 數 目 及 澳 門 居 民 未 來 二 十 年 人 口 規 模 預 測 結 果 將 為 教 育 帶 來 空 間 和 環 境 使 用 的 壓 力 本 會 認 為 當 局 必 須 制 訂 長 遠 規 劃, 有 序 地 解 決 教 育 用 地 不 足 的 問 題 建 議 當 局 : 1. 分 析 各 校 的 空 間 情 況 6, 按 實 際 需 要, 將 現 存 各 區 的 閒 置 土 地 優 先 批 給 空 間 緊 絀 的 學 校 作 解 困 之 用 ; 2. 加 快 舊 區 重 整, 針 對 廢 置 的 工 廠 大 廈, 考 慮 將 其 拆 建 更 改 成 校 舍 或 可 供 學 校 使 用 的 活 動 設 施, 如 球 場 室 內 活 動 場 館 等 ; 3. 加 大 力 度 推 動 和 支 援 學 校 空 間 共 用 計 劃 近 年, 教 育 當 局 向 各 校 提 出 設 施 共 用 的 概 念, 此 舉 值 得 認 同 但 由 於 當 中 涉 及 眾 多 的 問 題, 如 時 間 安 排 和 維 修 保 養 等, 致 使 一 些 想 參 加 的 學 校 望 而 卻 步 因 此, 希 望 當 局 加 大 對 相 關 學 校 的 支 援, 務 求 令 提 供 場 地 的 學 校 及 受 協 助 的 學 校 互 補 長 短, 達 至 雙 贏 ; 4. 特 區 政 府 一 直 重 視 體 育 活 動 的 開 展, 澳 門 各 區 大 大 小 小 的 公 共 體 育 場 地 和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2014/2015 學 校 年 度 私 立 學 校 運 作 指 南 第 三 章 第 七 節 第 七 部 分 2 PISA 2009 國 際 測 試 報 告 顯 示 教 育 公 平 澳 門 全 球 稱 冠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2014/2015 學 校 年 度 私 立 學 校 運 作 指 南 第 三 章 第 七 節 第 七 部 分 4 根 據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的 人 口 統 計 :2010 年 5114 人 2011 年 5852 人 2012 年 7315 人 2013 年 6571 人 2014 年 7360 人 5 至 2036 年 澳 門 居 民 人 口 規 模 預 測 結 果 : 低 方 案 人 口 達 75.4 萬 人 中 方 案 達 80.2 萬 人, 高 方 案 則 高 達 85.2 萬 人 6 係 指 非 高 等 教 育 系 統 的 學 校, 但 未 計 算 回 歸 教 育 範 疇 的 數 字 在 內
設 施 在 假 日 使 用 率 非 常 高, 然 而 在 平 日 上 班 時 間 卻 閑 置, 非 常 可 惜, 建 議 當 局 於 上 班 日 時 間 將 一 些 大 眾 體 育 設 施 開 放 與 學 校 使 用 二 建 立 教 育 投 入 恆 常 機 制 為 了 使 本 澳 教 育 事 業 能 得 到 長 遠 發 展, 教 育 界 多 年 來 一 直 呼 籲 特 區 政 府 建 立 一 套 科 學 的 公 共 教 育 財 政 撥 款 機 制 雖 然 特 區 政 府 對 非 高 等 教 育 的 投 入, 從 1999/2000 學 年 的 3.7 億 元, 到 2013/2014 學 年 的 15.5 億 元, 投 入 增 加 了 3.2 倍, 但 是, 如 果 從 教 育 投 入 佔 GDP 的 比 例 佔 政 府 總 公 共 開 支 的 比 例 來 看, 與 國 際 指 標 比 較, 還 是 有 較 大 的 差 距 行 政 長 官 崔 世 安 先 生 在 競 選 第 四 任 特 首 的 參 選 政 綱 中 承 諾, 未 來 五 年 將 繼 續 加 大 對 教 育 的 資 源 投 放, 爭 取 五 年 內 提 升 教 育 佔 預 算 開 支 的 比 例 但 是, 本 澳 博 彩 收 入 從 2014 年 6 月 起, 至 今 已 連 跌 12 個 月, 當 局 公 開 表 示 即 使 本 澳 財 政 收 入 出 現 波 動, 特 區 政 府 仍 會 優 先 保 障 對 教 育 方 面 的 投 入 對 此, 教 育 界 翹 首 以 盼, 希 望 當 局 兌 現 承 諾, 作 出 科 學 的 規 劃 和 安 排 賭 收 下 跌, 從 另 一 角 度 看, 卻 是 推 動 經 濟 適 度 多 元 發 展 的 契 機 發 展 本 澳 的 非 博 彩 業 元 素, 培 養 各 行 各 業 優 秀 人 才, 關 鍵 在 於 教 育 因 此, 特 區 政 府 必 須 從 制 度 上 保 障 教 育 的 資 源 投 入 研 究 表 明, 澳 門 本 地 教 育 投 入 對 於 經 濟 增 長 有 較 強 的 正 向 作 用, 教 育 投 資 每 增 加 1%, 能 帶 動 經 濟 增 長 8.95%; 澳 門 教 育 投 入 對 非 教 育 部 門 的 外 溢 效 應 十 分 明 顯, 教 育 投 入 每 增 長 1%, 在 其 他 因 素 不 變 的 情 況 下, 非 教 育 部 門 增 長 1.3%; 教 育 投 入 與 經 濟 增 長 間 存 在 著 協 整 關 係 7 因 此, 如 果 要 推 動 澳 門 經 濟 適 度 多 元 發 展, 培 養 社 會 發 展 需 要 的 各 類 人 才, 首 要 建 立 穩 定 科 學 的 公 共 教 育 財 政 撥 款 機 制 三 檢 視 教 育 政 策, 完 善 法 律 法 規 本 會 在 2015 年 的 施 政 建 言 中, 提 出 檢 視 非 高 等 教 育 十 年 發 展 規 劃 階 段 工 作 目 標 的 建 議, 但 當 局 至 今 還 沒 有 公 佈 當 中 子 項 規 劃 的 執 行 時 間 表 和 階 段 性 目 標 今 年 是 頒 佈 非 高 等 教 育 十 年 發 展 規 劃 的 第 五 年, 按 照 計 劃, 須 進 行 中 期 檢 討, 就 當 中 每 個 子 項 目 執 行 的 情 況 和 已 完 成 的 部 分 進 行 評 估, 若 有 不 足, 務 必 加 以 修 訂 ; 若 有 落 後 進 度 的 地 方, 務 必 加 強 推 進, 以 完 成 各 項 目 標 私 立 學 校 教 學 人 員 制 度 框 架 立 法 已 經 三 年, 但 當 中 多 項 補 充 法 規 和 指 引 還 沒 有 完 成, 例 如 教 學 人 員 專 業 發 展 活 動 時 數 的 審 核 準 則 一 直 沒 有 落 實 首 先, 教 師 的 專 業 發 展 和 教 學 質 量 息 息 相 關, 教 學 人 員 必 須 不 斷 進 修, 與 時 並 進, 教 學 質 量 才 能 不 斷 提 升, 學 生 才 能 受 惠 再 者,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時 數 是 教 師 晉 級 的 三 大 要 件 之 一, 學 校 對 教 師 進 行 評 核 和 晉 級 考 量 時, 亦 需 相 關 標 準 作 為 依 據 因 此, 期 望 當 局 與 教 學 人 員 專 業 委 員 會 盡 快 訂 定 教 學 人 員 專 業 發 展 活 動 時 數 的 審 核 準 則, 以 使 教 師 的 進 修 培 訓 更 有 效 果 本 地 學 制 正 規 教 育 課 程 框 架 ( 以 下 簡 稱 課 框 ) 於 2014 年 頒 佈, 但 各 學 7 袁 雨 晨 澳 門 教 育 投 入 對 經 濟 增 長 的 效 應 分 析 基 於 Feder 模 型 的 實 證 研 究
習 階 段 的 基 本 學 力 要 求 仍 未 正 式 出 台 課 框 只 是 一 個 框 架, 沒 有 基 本 學 力 要 求 的 配 套, 學 校 在 制 訂 校 本 課 程 及 教 學 要 求 時 便 失 去 依 據 因 此, 建 議 當 局 盡 快 落 實 基 本 學 力 要 求 此 外, 非 高 等 教 育 制 度 綱 要 法 中 還 有 多 項 補 充 性 法 律 法 規 仍 未 訂 立, 它 們 和 現 有 的 法 律 法 規 是 相 輔 相 成 的, 沒 有 這 些 補 充 性 法 律 法 規, 將 窒 礙 澳 門 教 育 的 整 體 發 展 希 望 當 局 藉 教 育 十 年 規 劃 中 期 檢 討 之 機, 訂 立 明 確 的 立 法 時 間 表, 讓 澳 門 教 育 法 律 體 系 趨 向 完 善 四 推 動 教 育 改 革, 提 升 教 育 品 質 面 對 社 會 經 濟 新 常 態, 要 培 養 出 能 把 澳 門 建 設 成 為 世 界 旅 遊 休 閒 中 心 的 人 才, 教 育 質 量 的 持 續 提 高 是 關 鍵 因 素 現 時, 澳 門 教 育 正 朝 著 優 質 化 道 路 前 進, 但 是, 教 育 改 革 是 系 統 工 程, 教 育 質 量 要 得 到 提 高, 仍 有 大 量 的 工 作 要 靠 當 局 和 教 育 界 共 同 完 成 1. 加 快 推 動 學 校 實 施 多 元 評 該 社 會 進 步 其 中 的 一 個 標 誌, 就 是 關 注 弱 勢 群 體 在 教 育 上, 教 師 要 關 注 學 生 的 個 體 差 異, 促 使 每 一 個 學 生 都 能 得 到 不 同 的 發 展 當 局 除 了 要 提 升 教 師 的 教 育 水 平 外, 更 重 要 的 是 在 各 校 推 動 學 生 多 元 評 核 現 在 一 些 學 校 對 實 施 學 生 多 元 評 核 進 行 了 一 些 探 索, 教 育 當 局 也 舉 行 相 關 的 活 動 和 講 座, 但 是, 畢 竟 顯 得 零 碎, 不 夠 系 統 非 高 等 教 育 制 度 綱 要 法 明 確 規 定 以 專 有 法 規 訂 定 學 生 評 核 制 度, 非 高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因 此 成 立 了 學 生 評 核 制 度 專 責 小 組, 經 過 深 入 探 討, 於 2014 年 完 成 制 訂 學 生 評 核 制 度 的 初 步 報 告, 並 提 出 了 相 關 建 議 但 是, 該 法 規 及 措 施 何 時 能 夠 落 實, 至 今 還 是 未 知 之 數 為 了 促 進 學 生 學 習 成 功, 建 議 當 局 盡 快 制 訂 學 生 評 核 制 度, 完 成 相 關 的 政 策 指 引, 讓 師 生 和 家 長 充 分 認 識 多 元 評 核 的 重 要 性 同 時, 還 要 加 強 教 師 培 訓, 使 老 師 盡 快 掌 握 形 成 性 評 核 及 多 元 智 能 培 養 的 理 論 和 方 法 2. 繼 續 推 動 課 框 先 導 計 劃, 優 化 政 策 措 施 課 框 已 於 2014 學 年 正 式 生 效, 部 分 條 文 已 經 實 施, 六 年 內 將 全 面 落 實 為 使 課 框 有 效 推 行, 當 局 推 動 各 教 育 階 段 進 行 先 導 計 劃, 初 中 階 段 已 於 2014/2015 學 年 開 始,2015/2016 學 年 將 推 行 至 高 中 階 段 如 何 鼓 勵 更 多 學 校 參 與 計 劃, 如 何 做 好 對 教 師 的 宣 傳 推 廣 工 作, 值 得 當 局 深 入 思 考 建 議 當 局 做 好 先 導 計 劃 的 經 驗 總 結 和 分 享, 對 相 關 政 策 和 措 施 進 行 優 化 ; 加 大 宣 傳 推 廣, 做 好 教 師 培 訓, 提 升 教 師 對 課 程 改 革 的 認 識 與 專 業 能 力 3. 創 設 各 校 老 師 的 交 流 平 台, 促 進 互 相 合 作, 推 動 資 源 共 享 澳 門 以 私 校 為 主, 各 由 不 同 的 團 體 辦 學, 而 私 框 立 法 通 過 後, 社 會 很 關 注 教 師 的 專 業 發 展, 近 年 一 些 學 校 之 間 時 有 進 行 交 流 觀 摩, 老 師 互 相 分 享 教 學 經 驗, 力 求 共 同 進 步 但 是, 相 關 交 流 並 沒 有 形 成 制 度, 未 能 擴 大 影 響 長 久 以 來 本 澳 各 校 少 有 教 學 交 流 的 局 面 必 須 被 打 破, 政 府 在 此 可 發 揮 領 頭 作 用, 制 訂 各 校 觀 摩 交 流 計 劃, 幫 助 教 師 專 業 成 長 4. 開 展 補 救 教 育, 促 進 學 習 成 功 多 年 來 澳 門 留 級 率 高 企 的 問 題 困 擾 著 社
會, 在 教 育 當 局 和 教 育 界 的 共 同 努 力 下, 近 兩 年 留 級 率 已 有 所 下 降, 但 仍 然 處 於 較 高 水 平 據 本 會 教 育 科 學 研 究 組 對 留 級 問 題 的 研 究 顯 示, 留 級 對 改 善 學 生 的 學 習 並 沒 有 必 然 的 幫 助, 而 現 時 一 刀 切 取 消 留 級 制 也 不 可 取, 因 此, 為 了 提 升 學 生 的 學 習 質 量, 在 改 變 以 紙 筆 測 試 的 單 一 模 式 為 多 元 評 核 模 式 外, 為 後 進 生 開 展 補 救 教 育 也 是 十 分 重 要 的 環 節 當 前, 澳 門 各 校 雖 然 也 有 開 展 一 些 補 救 教 育 措 施, 但 仍 處 於 起 始 階 段, 台 灣 在 此 方 面 做 得 比 較 成 功, 有 很 多 經 驗 值 得 澳 門 借 鑒, 期 望 當 局 與 各 校 共 同 開 展 相 關 研 究, 以 制 訂 具 體 方 案 五 推 進 品 德 與 公 民 教 育, 深 化 愛 國 愛 澳 教 育 澳 門 自 賭 權 開 放 以 來, 國 際 化 程 度 日 益 加 快, 新 生 代 受 外 來 文 化 的 影 響, 對 本 國 的 歷 史 文 化 和 思 想 價 值 的 了 解 越 來 越 少 這 種 趨 勢, 對 澳 門 的 長 遠 發 展 造 成 一 定 衝 擊 特 區 政 府 必 須 高 度 重 視 對 新 生 代 的 培 養, 才 能 確 保 愛 國 愛 澳 優 良 傳 統 薪 火 相 傳, 才 能 使 一 國 兩 制 澳 人 治 澳 的 事 業 越 走 越 順 為 了 更 好 培 養 青 少 年 學 生 良 好 的 品 德 修 養 和 愛 國 愛 澳 精 神, 建 議 當 局 : 1. 在 學 校 加 強 中 國 歷 史 文 化 和 國 情 教 育 鼓 勵 學 校 在 學 科 教 學 中 滲 透 德 育 思 想, 強 調 愛 國 元 素, 客 觀 立 體 多 角 度 呈 現 中 國 在 政 治 經 濟 文 化 等 方 面 的 發 展 情 況, 讓 學 生 學 會 在 全 面 了 解 的 基 礎 上 進 行 分 析, 作 出 正 確 的 價 值 判 斷 鼓 勵 學 校 開 展 更 多 關 於 國 情 的 專 項 調 查 和 研 習 計 劃 澳 門 本 土 歷 史 教 育 發 展 相 對 緩 慢, 教 材 匱 乏, 教 育 質 量 得 不 到 保 障 建 議 當 局 將 本 土 歷 史 教 育 納 入 相 關 課 程 中, 加 強 本 土 歷 史 教 材 的 開 發 和 應 用 ; 2. 推 動 更 多 學 校 把 澳 門 基 本 法 列 為 必 修 課 程, 使 學 生 增 強 法 治 觀 念, 提 高 守 法 意 識, 深 入 理 解 一 國 兩 制 澳 人 治 澳 高 度 自 治 的 含 義 和 內 容 3. 搭 建 平 台 讓 更 多 學 生 到 內 地 進 行 研 習 參 觀 交 流, 讓 他 們 對 祖 國 各 方 面 情 況 有 比 較 深 刻 的 了 解, 增 強 國 民 身 份 認 同 感 4. 開 辦 各 層 次 的 基 本 法 學 習 課 程, 或 者 通 過 校 本 培 訓, 促 使 學 校 行 政 公 民 教 師 和 科 級 組 骨 幹 教 師 深 入 了 解 澳 門 基 本 法 和 區 情, 提 升 公 民 教 育 水 平 5. 澳 門 青 年 教 師 多, 對 內 地 的 發 展 不 熟 悉, 若 不 創 設 條 件 讓 他 們 親 赴 內 地 參 觀 學 習, 了 解 國 情 民 情, 則 如 何 做 好 愛 國 主 義 教 育 工 作? 因 此, 建 議 把 愛 國 之 旅 延 伸 至 教 師, 開 拓 他 們 的 視 野 六 發 展 職 業 教 育, 培 養 更 多 應 用 性 的 人 才 職 業 技 術 教 育 跟 傳 統 教 育 相 比, 更 需 要 多 方 面 的 配 合, 需 要 的 師 資 更 多 元 政 府 除 了 訂 立 適 切 的 制 度, 以 符 合 社 會 日 新 月 異 的 發 展 之 外, 更 應 加 強 培 訓 職 校 師 資, 提 升 學 生 在 專 業 上 的 操 作 能 力 創 意 以 及 可 持 續 發 展 從 2013 年 政 府 施 政 報 告 的 逐 步 構 思 職 業 技 術 教 育 制 度 的 發 展 方 向, 到 2014 年 的 鼓 勵 普 通 中 學 開 設 學 以 致 用 課 程, 並 探 討 符 合 澳 門 未 來 需 要 的 職 教 發 展 模 式, 可 見 當 局 對 發 展 職 業 教 育 已 作 出 認 真 思 考 但 是, 未 來 職 教 發 展 的 方 向 和 模 式 如 何, 似 乎 還 沒 有 具 體 方 案 澳 門 職 業 教 育 學 生 的 人 數 從 2010
年 到 2014 年, 呈 逐 年 下 降 趨 勢,2014 年 職 業 教 育 學 生 1600 多 人, 大 約 佔 澳 門 高 中 生 的 10%, 而 且 開 設 的 課 程 專 業 主 要 集 中 在 第 三 產 業, 專 業 偏 窄 在 2012/2013 學 年, 職 業 技 術 教 育 的 畢 業 生 選 擇 繼 續 升 學 的 比 例 為 72%, 沒 有 選 擇 升 學 的 比 例 則 佔 28% 8 當 前 本 澳 的 職 業 教 育 面 臨 不 少 挑 戰 : 學 生 少, 專 業 窄, 發 展 前 景 不 明 朗 ; 社 會 對 職 業 教 育 的 需 求 越 來 越 殷 切, 但 職 教 畢 業 生 就 業 率 相 對 偏 低 ; 政 府 積 極 推 動 職 業 教 育, 但 學 校 並 不 太 樂 意 開 設 職 技 課 程 澳 門 職 業 教 育 何 去 何 從, 當 局 要 有 政 策 引 導 建 議 當 局 : 1. 調 查 市 場 對 職 教 畢 業 生 的 實 際 需 要, 做 好 協 調 配 對, 提 升 對 職 教 的 認 同 和 重 視, 並 推 動 學 校 與 不 同 行 業 的 機 構 企 業 建 立 相 應 的 實 習 計 劃, 加 強 學 生 的 職 業 技 能 和 素 養 ; 2. 修 訂 職 業 技 術 教 育 法, 作 為 職 校 和 學 生 發 展 的 依 循 ; 3. 推 動 澳 門 的 職 業 認 證 制 度, 擴 大 認 證 範 圍 ; 4. 加 強 區 域 合 作, 特 別 是 與 鄰 近 地 區 的 職 教 聯 繫, 互 補 長 短 ; 5. 加 強 師 資 培 訓, 可 考 慮 為 在 職 教 師 及 教 育 學 院 在 讀 學 生 提 供 職 教 課 程 七 重 視 回 歸 教 育, 制 訂 發 展 規 劃 回 歸 教 育 在 某 種 程 度 上 彌 補 了 正 規 教 育 的 不 足, 對 推 動 人 才 向 上 流 動 有 不 可 替 代 的 作 用 但 是, 當 前 回 歸 教 育 還 面 臨 不 少 問 題, 例 如 政 府 對 回 歸 教 育 的 資 助 方 式 不 合 理 ; 資 源 不 足, 難 以 給 學 生 更 多 關 顧 ; 教 師 培 訓 不 足, 教 學 質 量 有 待 提 高 這 些 問 題 急 需 當 局 和 社 會 高 度 重 視, 設 法 解 決 本 會 建 議 : 1. 加 大 力 度 投 放 資 源 支 持 回 歸 教 育, 盡 快 檢 討 現 時 對 回 歸 教 育 的 資 助 模 式 ; 2. 在 回 歸 教 育 階 段 加 快 實 施 小 班 教 育, 優 化 班 師 比 ; 3. 制 訂 回 歸 教 育 課 程 框 架, 提 高 教 育 質 量 ; 4. 加 強 對 教 師 的 支 援 和 培 訓, 提 升 專 業 水 平 ; 5. 把 融 合 教 育 政 策 延 伸 至 回 歸 教 育, 使 學 校 有 足 夠 的 資 源 和 師 資 對 融 合 生 進 行 適 切 的 教 育 八 完 成 特 殊 教 育 法 修 訂, 增 加 人 力 資 源 投 放 現 時, 澳 門 的 特 殊 教 育 主 要 可 分 兩 種 形 式 : 一 是 特 殊 教 育 ( 包 括 特 殊 教 育 小 班 及 特 殊 教 育 班 ); 二 是 融 合 教 育, 以 融 入 普 通 教 學 班 的 形 式 進 行 從 2003/2004 至 2013/2014 學 年 的 十 年 內, 特 殊 教 育 ( 含 融 合 教 育 ) 的 學 生 人 數 從 724 人 上 升 到 1304 人 隨 著 出 生 率 上 升, 社 會 對 特 殊 教 育 的 需 求 也 會 增 加 因 此, 當 局 應 盡 早 規 劃 特 教 學 額, 讓 有 需 要 的 學 生 能 得 到 適 切 的 教 育 人 力 資 源 缺 乏 是 阻 礙 特 殊 教 育 發 展 的 最 大 原 因, 本 澳 現 時 仍 有 不 少 私 校 沒 有 提 供 融 合 教 育, 原 因 是 學 校 很 少 甚 至 沒 有 具 特 殊 教 育 資 格 的 教 師, 即 使 部 分 在 職 教 師 修 讀 了 資 源 教 師 培 訓 課 程, 亦 未 必 願 意 參 與 融 合 教 育 加 上 學 校 硬 件 未 必 符 合 招 收 各 類 融 合 生 的 要 求, 其 他 家 長 或 擔 心 融 合 生 影 響 課 堂 進 度 等, 都 是 影 響 學 8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職 業 技 術 教 育 資 料
校 加 入 融 合 教 育 的 因 素 因 此, 建 議 當 局 : 1. 加 大 資 源 投 入, 完 善 學 校 在 硬 件 及 輔 具 上 的 設 置 ; 2. 分 派 資 源 教 師 給 學 校, 因 應 融 合 生 情 況 提 供 伴 讀 人 員 ; 3. 通 過 在 職 培 訓, 加 強 教 師 對 特 殊 教 育 的 信 心 和 能 力 ; 4. 適 當 減 少 特 教 教 師 的 課 時, 以 保 證 他 們 有 足 夠 的 時 間 來 照 顧 有 特 殊 需 要 的 學 生 ; 5. 增 加 特 教 教 師 津 貼, 吸 引 普 通 教 師 進 入 特 教 行 列 ; 6. 鼓 勵 教 職 員 修 讀 融 合 教 育 證 書 課 程, 進 一 步 了 解 特 教 的 概 念 和 教 育 教 學 方 法 ; 7. 透 過 高 等 院 校 的 職 前 培 訓, 培 養 特 教 人 才 九 完 善 教 育 發 展 基 金 的 申 請 審 核, 促 進 資 源 合 理 利 用 教 育 發 展 基 金 ( 以 下 簡 稱 教 發 基 金 ) 自 2007 年 設 立 以 來, 八 年 共 投 入 37.8 億 元, 支 持 學 校 建 設 維 修 設 施 設 備 專 職 人 員 餘 暇 活 動 圖 書 購 置 及 推 行 教 育 計 劃 等 項 目, 對 推 動 本 澳 非 高 等 教 育 發 展 起 著 積 極 作 用 2015 年 度 教 發 基 金 預 算 更 增 加 至 8.18 億 元, 並 在 現 有 基 礎 上 發 展 新 的 資 助 計 劃 進 一 步 完 善 教 發 基 金 的 運 作 模 式, 充 分 發 揮 其 人 才 培 養 的 功 能, 是 當 局 未 來 的 工 作 重 點 之 一 教 發 基 金 近 年 主 要 透 過 學 校 發 展 計 劃 資 助 學 校 按 照 自 己 的 實 際 需 要 推 行 各 類 發 展 計 劃 及 活 動, 受 到 學 校 的 歡 迎, 取 得 了 成 果 但 同 時, 繁 複 的 行 政 程 序 和 手 續 卻 令 學 校 花 費 大 量 時 間 和 人 力 資 源 為 了 使 公 帑 得 到 適 切 的 運 用, 教 育 當 局 對 學 校 申 請 的 項 目 應 該 嚴 格 把 關, 但 應 盡 量 避 免 增 加 學 校 的 行 政 負 擔, 使 各 校 疲 於 奔 命 首 先, 從 申 請 的 時 間 上 看 : 每 年 要 提 早 六 個 月 的 時 間 進 行 申 請, 凡 是 涉 及 採 購 的, 均 要 找 三 間 公 司 報 價, 這 又 要 提 前 一 至 二 個 月 進 行 準 備, 試 想 新 學 年 才 剛 開 學 兩 三 個 月, 當 年 的 各 項 計 劃 才 在 初 步 實 施 中, 學 校 又 要 為 明 年 的 各 項 計 劃 提 出 申 請, 這 樣 能 引 導 學 校 科 學 辦 校 嗎? 再 從 批 核 的 情 況 看, 有 些 關 乎 學 校 長 遠 發 展 的 項 目, 未 能 獲 得 連 續 性 的 批 給, 造 成 學 校 持 續 性 的 教 改 被 迫 中 斷 教 發 基 金 已 經 常 態 化, 政 府 應 該 簡 化 行 政 手 續, 例 如, 常 規 項 目 不 必 年 年 申 請 希 望 當 局 作 出 階 段 性 檢 討, 進 一 步 完 善 監 管 機 制 和 批 給 程 序, 確 保 資 源 合 理 分 配 與 利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