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 英 技 資 培 育 中 心 105 年 度 幼 稚 園 資 類 教 育 程 招 簡 章 壹 據 輔 英 技 修 讀 教 育 程 幼 稚 園 資 類 教 育 程 甄 選 訂 定 甄 選 簡 章 貳 報 名 資 格 幼 稚 園 資 類 教 育 程 ( 下 簡 稱 程 ) 每 年 開 授 班 數 招 收 數 教 育 核 定 為 限 碩 士 班 ( 含 在 職 專 班 ) 申 請 修 讀 程 參 招 名 額 據 105 年 5 月 5 日 教 育 臺 教 ( 二 ) 字 1050053824A 號 函 理 招 收 名 額 為 班 共 14 名 ( 加 3 名 原 住 民 ) 肆 報 名 方 式 統 採 現 親 自 報 名 方 式 理 二 間 : 梯 次 : 105 年 05 月 16 日 ( 星 期 ) 起 至 105 年 06 月 30 日 ( 星 期 四 ) 止 每 週 至 週 五 08:30~17:00; 逾 期 受 理 二 梯 次 : 105 年 08 月 01 日 ( 星 期 ) 起 至 105 年 08 月 05 日 ( 星 期 五 ) 每 週 至 週 五 08:30 ~17:00 止 逾 期 受 理 三 地 點 : 資 培 育 中 心 幼 教 程 公 室 A 棟 樓 (A103) 四 報 名 繳 表 件 : ( ) 報 名 表 : 正 楷 填 寫 親 自 簽 名 並 貼 妥 最 近 三 個 月 內 二 吋 脫 帽 半 身 正 面 照 片 式 兩 張 ( 報 名 表 各 黏 貼 張 ) ( 二 ) 前 期 業 操 行 成 績 單 正 1
( 三 ) 正 反 面 影 ( 四 ) 報 名 費 新 台 幣 參 佰 元 整 ( 五 ) 原 住 民 籍 繳 記 載 有 原 住 民 身 份 戳 記 戶 口 名 簿 影 戶 口 名 簿 記 載 詳 繳 戶 政 事 務 所 出 具 全 戶 戶 籍 謄 明 伍 日 期 目 階 段 日 期 方 式 內 容 語 文 目 : 國 文 英 文 8 月 13 日 星 期 六 08:10~12:00 筆 預 備 鐘 8:05; 間 :08:10~09:50 教 育 基 礎 目 : 心 理 教 育 事 議 題 預 備 鐘 9:55; 間 :10:00~12:00 二 8 月 13 日 星 期 六 13:00~17:00 口 表 達 與 組 織 能 力 創 造 與 思 力 解 決 問 題 能 力 格 特 性 整 體 表 現 陸 筆 與 口 命 題 範 圍 與 題 型 筆 項 目 目 命 題 範 圍 題 型 語 文 目 國 文 國 文 選 擇 題 短 文 寫 英 文 入 門 級 選 擇 題 心 理 知 覺 習 記 憶 智 力 動 機 情 緒 壓 力 格 認 知 道 德 選 擇 題 問 題 教 育 基 礎 目 教 育 事 議 題 教 育 近 期 事 政 策 議 題 等 選 擇 題 問 題 口 項 目 配 評 參 2
表 達 與 組 織 能 力 30% 創 造 與 思 力 解 決 問 題 能 力 格 特 性 30% 口 語 清 晰 流 暢 用 字 用 句 間 掌 握 組 織 完 整 簡 潔 邏 輯 清 楚 有 理 等 30% 創 造 力 思 力 解 決 問 題 發 展 潛 力 等 團 體 合 尊 重 道 教 育 熱 忱 熱 心 服 務 習 態 度 具 有 涯 劃 能 力 懂 自 我 管 理 等 整 體 表 現 10% 儀 態 自 信 從 容 溝 通 就 讀 意 願 等 柒 地 點 地 點 前 另 行 公 佈 於 資 培 育 中 心 網 站 A 棟 培 中 心 公 佈 欄 : 筆 :105 年 08 月 13 日 ( 星 期 六 ) 口 :105 年 08 月 13 日 ( 星 期 六 ) 捌 成 績 算 公 佈 成 績 算 階 段 階 段 二 階 段 方 式 筆 口 成 績 100 ( 國 文 50 100 ( 心 理 60 200 英 文 50 ) 教 育 事 議 題 40 ) 總 佔 總 50% 佔 總 50 % 二 成 績 公 佈 : 公 佈 於 資 培 育 中 心 網 站 A 棟 培 中 心 公 佈 欄 http://web.fy.edu.tw/bin/home.php ( 輔 英 技 網 站 點 選 術 單 位 點 選 資 培 育 中 心 公 告 ) ( ) 筆 成 績 : 1. 語 文 目 成 績 國 英 兩 各 佔 50 合 100 ; 教 育 基 礎 目 成 績 心 理 60 教 育 事 議 題 40 合 100 2. 口 甄 順 序 名 單 於 105 年 08 月 12 日 ( 星 期 五 ) 公 佈 於 A 棟 培 中 心 公 佈 3
欄 中 心 網 站 另 行 書 面 通 知 ( 二 ) 口 成 績 : 口 成 績 滿 為 200 ( 三 ) 總 成 績 : 玖 成 績 複 查 1. 總 成 績 為 筆 成 績 乘 50% 口 成 績 乘 50% 加 總 錄 取 標 準 總 成 績 高 低 排 序 錄 取 14 名 備 取 若 干 名 ( 加 3 名 原 住 民 ) 2. 總 成 績 同 下 列 序 成 績 高 低 決 定 錄 取 順 位 : 筆 總 成 績 二 順 位 : 口 成 績 3. 口 順 序 名 單 於 105 年 08 月 12 日 ( 星 期 五 ) 公 告 4. 正 式 錄 取 名 單 於 105 年 08 月 25 日 ( 星 期 四 ) 公 告 對 成 績 有 疑 問 可 申 請 複 查 但 次 為 限 下 : 填 寫 成 績 複 查 申 請 書 連 同 親 至 資 培 育 中 心 申 請 複 查 表 單 請 至 資 培 育 中 心 網 站 下 載 : 網 址 :http://ecte.fy.edu.tw ( 輔 英 技 網 站 點 選 術 單 位 點 選 資 培 育 中 心 點 選 表 單 下 載 成 績 複 查 申 請 表 ) 二 複 查 項 目 僅 限 階 段 筆 成 績 為 限 申 請 調 閱 影 印 相 關 成 績 資 料 三 複 查 受 理 間 為 105 年 08 月 26 日 ( 星 期 五 )09:00~11:50;13:00~15:00 逾 期 未 理 概 受 理 四 二 階 段 口 律 接 受 複 查 備 註 : 家 長 委 託 口 頭 查 問 方 式 複 查 成 績 概 受 理 拾 申 訴 對 於 結 果 認 為 有 損 權 益 於 資 培 育 中 心 網 站 公 告 錄 取 名 單 當 日 起 七 日 內 書 面 向 幼 稚 園 資 類 教 育 程 甄 選 委 員 會 提 出 申 訴 二 填 寫 申 訴 申 請 書 連 同 親 至 資 培 育 中 心 提 出 申 訴 表 單 請 至 資 培 育 中 心 網 站 下 載 : 網 址 :http://ecte.fy.edu.tw ( 輔 英 技 網 站 點 選 術 單 位 點 選 資 培 育 中 心 點 選 表 單 下 載 申 訴 申 請 書 ) 三 申 訴 件 逾 越 申 訴 範 圍 明 顯 反 甄 選 相 關 定 受 理 4
四 受 理 申 訴 由 甄 選 委 員 會 理 必 要 通 知 申 訴 關 係 列 席 說 明 五 申 訴 次 為 限 申 訴 理 結 果 由 甄 選 委 員 會 於 個 月 內 函 覆 申 訴 拾 壹 錄 取 公 告 錄 取 方 式 由 幼 稚 園 資 類 教 育 程 甄 選 委 員 會 所 訂 定 成 績 核 算 方 式 決 定 名 次 候 補 並 公 佈 錄 取 名 單 原 住 民 籍 參 加 教 育 程 甄 按 般 錄 取 標 準 降 低 總 25% 名 額 採 加 方 式 每 班 最 多 三 成 績 未 降 低 錄 取 數 已 達 般 錄 取 標 準 佔 開 加 名 額 二 錄 取 榜 單 預 定 105 年 08 月 25 日 ( 星 期 四 ) 公 告 於 資 培 育 中 心 網 站 A 棟 培 中 心 公 佈 欄 ( 另 行 書 面 通 知 ) 拾 貳 報 到 105 年 08 月 29 日 ( 星 期 )09:00~17:00 攜 親 至 資 培 育 中 心 理 報 到 二 逾 未 報 到 視 同 放 棄 則 取 消 資 格 序 由 備 取 遞 補 拾 參 注 意 事 項 報 名 查 發 現 報 資 格 符 定 取 消 報 資 格 ; 錄 取 發 現 報 資 料 實 取 消 錄 取 資 格 由 備 取 遞 補 ; 備 取 遞 補 另 行 通 知 二 獲 修 習 程 於 公 告 期 間 內 繳 費 完 成 選 課 手 續 選 課 間 程 序 選 課 理 逾 期 未 繳 費 視 同 放 棄 名 額 由 備 取 名 單 序 遞 補 三 程 最 低 修 業 期 限 為 四 期 課 程 內 容 包 括 : 修 教 保 專 業 知 能 課 程 三 二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六 半 年 教 育 實 習 課 程 每 期 修 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6 為 限 且 在 主 修 輔 修 系 ( 所 ) 定 最 低 畢 業 加 修 教 育 實 習 另 訂 四 選 修 程 每 期 成 績 與 主 輔 系 成 績 合 併 算 選 修 程 格 目 達 八 註 銷 修 讀 程 資 格 五 中 途 放 棄 修 習 程 於 每 期 加 退 選 前 向 資 培 育 中 心 提 出 申 請 已 修 習 程 目 抵 免 理 核 可 採 為 畢 業 六 抵 免 定 5
1. 轉 入 取 甄 選 獲 修 習 程 原 就 讀 所 修 習 教 育 程 申 請 抵 免 抵 免 總 數 超 過 定 修 習 總 數 二 惟 教 實 習 課 程 抵 免 2. 申 請 抵 免 採 於 甄 選 名 單 公 佈 二 週 內 提 出 任 何 理 由 請 求 補 變 更 抵 免 方 式 抵 免 定 理 七 程 授 課 間 期 內 日 間 課 間 為 主 必 要 安 排 於 週 六 夜 間 段 八 程 同 修 課 期 間 ( 二 年 ) 內 並 參 加 中 心 安 排 教 育 志 工 服 務 30 小 九 未 盡 事 宜 幼 稚 園 資 類 教 育 程 甄 選 委 員 會 決 議 為 據 拾 肆 簡 章 報 名 表 下 載 簡 章 報 名 表 請 自 行 由 資 培 育 中 心 網 站 (http://ecte.fy.edu.tw) 下 載 網 站 路 徑 : 輔 英 技 網 站 點 選 術 單 位 點 選 資 培 育 中 心 公 告 點 選 105 年 度 甄 選 簡 章 二 洽 詢 電 話 (07)7811151 轉 6450 6
輔 英 技 資 培 育 中 心 105 年 度 幼 兒 園 資 類 教 育 程 招 報 名 表 般 原 住 民 籍 號 碼 ( 欄 由 甄 選 委 員 會 填 寫 ) 姓 名 身 字 號 性 別 男 女 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請 貼 最 近 三 個 月 內 二 吋 脫 帽 照 片 乙 張 聯 絡 方 式 電 話 : 手 機 : 原 就 讀 制 系 所 別 日 間 進 修 四 技 二 技 碩 士 班 系 ( 所 ) 年 級 班 檢 附 資 料 1. 前 期 業 成 績 操 行 成 績 2. 影 3. 報 名 費 新 台 幣 參 佰 元 整 4. 原 住 民 籍 繳 記 載 有 原 住 民 身 份 戳 記 戶 口 名 簿 影 簽 認 表 所 填 各 項 資 料 所 附 文 件 均 詳 實 核 對 無 誤 若 有 實 願 接 受 甄 選 委 員 會 置 絕 無 異 議 簽 章 : 註 :1. 各 欄 位 請 親 自 正 楷 填 寫 2. 請 將 報 名 有 關 件 列 次 序 排 列 並 將 左 角 對 齊 迴 紋 針 夾 好 ------------------------------------------------------------------------------------------------------------------------------------ 號 碼 ( 欄 由 甄 選 委 員 會 填 寫 ) 姓 名 身 字 號 聯 絡 方 式 電 話 : 手 機 : 件 影 黏 貼 正 面 影 黏 貼 背 面 影 黏 貼 7
8 輔 英 技 資 培 育 中 心 105 年 度 幼 兒 園 資 類 教 育 程 招 號 碼 ( 請 勿 填 寫 ) 請 貼 最 近 三 個 月 內 二 吋 脫 帽 照 片 乙 張 姓 名 身 字 號 性 別 男 女 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項 目 階 段 筆 : 語 文 目 ( 國 文 英 文 ) 午 8:05 預 備 鐘 教 育 基 礎 目 ( 心 理 教 育 事 議 題 ) 二 階 段 口 間 階 段 筆 :8 月 13 日 ( 星 期 六 ) 午 08:10~12:00 二 階 段 口 :8 月 13 日 ( 星 期 六 ) 下 午 13:00~17:00 地 點 前 日 公 佈 於 資 培 育 中 心 網 站 A 棟 中 心 公 佈 欄 注 意 事 項 : 1. 號 碼 即 座 位 號 碼 請 將 ( ) ( ) 置 於 桌 左 角 備 查 2. 律 使 用 藍 黑 簽 字 筆 原 子 筆 3. 內 禁 止 攜 行 動 電 話 電 子 呼 叫 器 等 通 訊 儀 器 取 消 資 格 4. 鐘 響 10 鐘 進 入 開 始 40 鐘 始 5. 遺 失 請 攜 照 片 張 於 當 天 午 08:00~08:10 至 務 中 心 公 室 理 補 發 般 原 住 民 籍 則 則 參 酌 實 際 情 形 訂 定 二 於 定 間 攜 入 未 遺 失 可 身 份 替 代 員 核 對 確 係 則 但 於 完 攜 照 片 張 至 資 培 育 中 心 理 補 發 手 續 ( 口 ) 三 定 按 座 次 入 座 號 碼 即 座 位 號 碼 請 將 ( ) ( ) 置 於 桌 左 角 備 查 四 鐘 響 鐘 進 入 開 始 四 鐘 始 出 未 達 四 鐘 強 行 出 成 績 算 五 律 使 用 藍 黑 簽 字 筆 原 子 筆 六 內 保 持 肅 靜 談 喧 嘩 若 糾 正 未 改 善 情 節 輕 重 七 借 用 文 具 先 舉 手 取 許 可 方 為 八 因 題 清 有 疑 問 先 舉 手 報 告 始 發 問 九 題 完 即 退 出 逗 留 內 附 近 並 高 聲 喧 嘩 除 必 用 文 具 橡 皮 擦 內 禁 止 攜 行 動 電 話 電 子 呼 叫 器 等 通 訊 儀 器 取 消 資 格 窺 視 便 利 窺 視 互 相 談 巡 視 員 口 頭 警 告 次 勸 告 聽 算 二 抄 襲 夾 小 抄 自 誦 暗 號 告 訴 方 指 示 內 巡 視 員 查 出 算 三 有 傳 遞 換 題 情 事 算 四 威 脅 共 同 查 獲 反 五 在 桌 文 具 肢 體 物 品 書 寫 與 有 關 目 文 字 符 號 等 六 於 每 節 間 終 了 鈴 聲 停 止 響 即 停 止 靜 候 收 取 紙 扣 五 繼 續 勸 止 理 除 收 回 紙 再 扣 至 為 限 七 離 座 即 將 再 行 修 改 八 有 則 未 列 軌 意 圖 行 為 發 特 殊 事 故 由 登 記 在 記 錄 欄 中 情 節 輕 重 適 當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