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年 度 LED 照 明 工 程 師 能 力 鑑 定 考 試 簡 章 考 試 日 期 9/5( 六 ) LED 照 明 產 品 工 程 師 LED 照 明 規 劃 工 程 師 考 試 規 劃 設 計 單 位 : 考 試 舉 辦 及 發 證 單 位 : I
104 年 度 LED 照 明 工 程 師 能 力 鑑 定 項 目 時 程 說 明 考 試 簡 章 公 告 04/01 受 理 報 名 04/01~08/10 准 考 證 考 場 地 點 考 場 座 位 考 生 應 攜 帶 物 品 及 試 場 規 則 公 告 08/30~09/05 考 試 日 期 09/05( 六 ) 重 要 日 程 表 104 年 度 LED 照 明 工 程 師 能 力 鑑 定 簡 章 台 灣 區 照 明 燈 具 輸 出 業 同 業 公 會 LED 照 明 工 程 師 能 力 鑑 定 網 站 公 告 / 下 載 http://www.lighting.org.tw/college/index.html 1. 個 別 報 名 : 網 路 報 名 2. 團 體 報 名 : 請 洽 各 系 系 辦 窗 口 統 一 填 寫 團 報 名 冊 電 子 檔 ( 團 報 窗 口 請 於 能 力 鑑 定 網 站 團 報 專 區 下 載 ) 3. 個 人 資 料 修 改 請 於 報 名 截 止 日 前, 自 行 至 網 站 考 生 查 詢 處 修 改 4. 考 科 / 考 場 異 動 / 身 分 證 字 號 誤 填 修 改, 請 於 報 名 截 止 日 前 來 信 至 college@lighting.org.tw, 將 由 主 辦 單 位 修 改, 逾 期 恕 不 再 受 理 任 何 修 改 申 請 1. 准 考 證 : 請 於 指 定 時 間 內 自 行 上 網 登 入 列 印, 不 另 行 郵 寄 紙 本 資 料 2. 考 場 地 點 考 場 座 位 考 生 應 攜 帶 物 品 及 試 場 規 則 : 皆 標 示 於 准 考 證 上 3. 考 試 當 天 於 各 試 場 門 口 公 告 教 室 座 位 圖, 請 按 照 個 人 座 位 入 座 1. 考 科 1: 照 明 基 礎 2. 考 科 2:LED 照 明 產 品 開 發 3. 考 科 3:LED 照 明 規 劃 與 應 用 考 古 題 公 告 09/07~ 考 古 題 公 告 ( 含 參 考 答 案 ) 疑 義 題 申 請 09/07~09/14 1. 於 期 限 內 填 寫 疑 義 考 題 紀 錄 單 申 請 ( 請 於 能 力 鑑 定 網 站 相 關 表 單 下 載 ) 2. 若 疑 義 成 立, 將 於 能 力 鑑 定 網 站 公 告 成 績 公 告 / 查 詢 10/10~ 1. 成 績 採 網 路 查 詢 : 請 自 行 於 網 站 登 入 查 詢 個 人 成 績 2. 專 屬 考 場 成 績 分 析 報 告 : 成 績 公 告 後 陸 續 以 email 方 式 寄 出 成 績 複 查 申 請 寄 成 績 公 告 後 起 7 日 填 寫 成 績 複 查 申 請 單 ( 請 於 能 力 鑑 定 網 站 相 關 發 複 查 成 績 單 止 表 單 下 載 ) 證 書 申 請 成 績 公 告 後 起 20 採 網 路 證 書 申 請 : 至 能 力 鑑 定 網 站, 登 入 填 寫 並 列 日 止 印 個 人 專 屬 申 請 表 證 書 寄 發 11/20~ 陸 續 寄 出 給 各 考 生 主 辦 單 位 得 視 需 要 保 留 調 整 重 要 日 程 表 之 權 利 II
104 年 度 LED 照 明 工 程 師 能 力 鑑 定 考 試 簡 章 目 錄 1. 簡 介... 1 2. 能 力 鑑 定 報 考 資 訊... 2 3. 報 名 辦 法... 5 4. 授 證 及 換 證 辦 法... 6 5. 考 古 題 公 告... 7 6. 疑 義 題 申 請 及 釋 覆... 7 7. 成 績 公 告 及 複 查... 7 8. 繳 費 方 式... 7 9. 聯 絡 方 式... 8 附 表 一... 9 附 表 二... 9 III
104 年 度 LED 照 明 工 程 師 能 力 鑑 定 考 試 1. 簡 介 1.1 目 的 : 配 合 政 府 對 於 產 業 人 才 之 需 要,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委 託 工 研 院 建 立 LED 產 業 認 同 的 專 業 能 力 標 準 與 能 力 鑑 定 體 系, 有 效 導 引 相 關 人 才 的 教 育 訓 練, 以 縮 短 學 用 落 差, 並 可 提 供 企 業 界 優 良 人 才, 提 升 LED 專 業 人 才 素 質 及 產 業 競 爭 力 工 研 院 自 101 年 起 著 手 建 置 並 辦 理 LED 照 明 工 程 師 能 力 鑑 定 至 今 已 3 年, 相 關 能 力 鑑 定 制 度 已 臻 成 熟 秉 持 著 政 府 前 期 投 入 後 期 移 轉 民 間 之 策 略, 自 104 年 起 LED 照 明 工 程 師 能 力 鑑 定 考 試 業 務 移 轉 由 台 灣 區 照 明 燈 具 輸 出 業 同 業 公 會 持 續 辦 理, 將 與 工 研 院 共 同 支 持 能 力 鑑 定, 帶 給 照 明 產 業 更 多 的 專 業 人 才 1.2 特 色 與 優 勢 : 1. 依 據 LED 光 電 產 業 之 照 明 應 用 領 域 所 需 職 能, 發 展 照 明 產 品 照 明 規 劃 專 業 人 才 之 相 對 能 力 指 標 及 評 鑑 內 容 2. 由 產 業 界 學 術 界 研 究 中 心 公 協 會 產 學 界 共 同 規 劃 推 動 的 國 內 第 一 張 LED 專 業 人 才 能 力 鑑 定 證 書 3. 就 個 人 而 言, 取 得 此 能 力 鑑 定 除 了 可 提 升 個 人 之 就 業 能 力, 還 可 獲 得 認 同 企 業 優 先 面 談 聘 用 之 機 會 就 企 業 而 言, 是 篩 選 人 才 客 觀 標 準 與 有 效 的 工 具 1.3 規 劃 及 辦 理 單 位 : 考 試 規 劃 設 計 單 位 : 工 業 技 術 研 究 院 考 試 舉 辦 及 發 證 單 位 : 台 灣 區 照 明 燈 具 輸 出 業 同 業 公 會 1.4 能 力 鑑 定 能 力 表 現 : 專 業 級 等 能 力 鑑 定 名 稱 合 格 之 能 力 表 現 LED 照 明 工 程 師 LED 照 明 產 品 工 程 師 LED 照 明 規 劃 工 程 師 通 過 考 試 者 具 備 理 解 及 應 用 LED 及 照 明 相 關 知 識 與 技 能 的 能 力, 應 可 擔 任 LED 照 明 產 品 開 發 工 作 通 過 考 試 者 具 備 應 用 及 分 析 LED 及 照 明 相 關 知 識 與 技 能 的 能 力, 應 可 擔 任 LED 照 明 規 劃 專 案 工 作 1
2. 能 力 鑑 定 報 考 資 訊 2.1 報 考 資 格 : 有 志 於 從 事 LED 或 照 明 領 域 工 作 者, 需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項 者 : 1. 碩 士 在 學 生 或 以 上 學 歷 2. 大 學 與 技 職 校 院 畢 業 3. 二 專 或 五 專 畢 業 且 具 備 LED 或 照 明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至 少 達 1 年 4. 具 LED 或 照 明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3 年 以 上 者 5. 持 有 LED 工 程 師 基 礎 能 力 鑑 定 之 有 效 證 書 者 2.2 名 額 及 報 名 審 核 : 本 次 能 力 鑑 定 考 試 報 名 限 額 為 500 人, 額 滿 為 止 報 名 程 序 :S1. 考 生 網 路 報 名 S2. * 匯 款 繳 費 * S3. 繳 費 後 7~10 個 工 作 天 內 經 主 辦 單 位 確 認 繳 費 後 進 行 書 審 S4. 網 路 報 名 結 果 查 詢 顯 示 已 通 過 並 寄 發 報 名 審 核 通 知 e-mail S5. 完 成 報 名 程 序 匯 款 帳 號 : 永 豐 商 業 銀 行 銀 行 代 號 :807, 竹 圍 分 行 分 行 代 號 :1963, 戶 名 : 台 灣 區 照 明 燈 具 輸 出 業 同 業 公 會, 帳 號 :196-001-0000790-2, 匯 款 後, 請 將 匯 款 收 據 回 傳 本 會, 以 利 會 計 作 業 報 名 審 核 判 定 : 是 否 完 成 報 名 / 繳 費 確 認 繳 費 者 即 寄 發 審 核 通 過 email, 並 於 報 名 結 果 查 詢 處 顯 示 繳 費 確 認 若 繳 費 後 10 日, 於 線 上 報 名 結 果 查 詢 處 仍 未 標 示 繳 費 確 認, 請 來 電 洽 詢 2.3 考 試 日 期 時 間 科 目 題 型 與 考 區 : 日 期 時 間 科 目 題 型 考 區 09:00~10:15 (75 分 鐘 ) 照 明 基 礎 09/05 選 擇 題 10:45~12:00 (75 分 鐘 ) LED 照 明 產 品 開 發 星 期 六 簡 答 題 13:30~15:00 (90 分 鐘 ) LED 照 明 規 劃 與 應 用 備 註 : 1 皆 為 紙 筆 測 驗 2 團 體 報 考 達 40 人, 可 申 請 設 置 專 屬 考 場, 詳 見 3.2 報 名 方 式 3 主 辦 單 位 將 視 報 考 人 數 保 留 合 併 考 場 或 變 更 考 場 的 權 利 台 北 台 中 2
2.4 專 業 級 等 / 考 試 科 目 / 評 鑑 主 題 一 LED 照 明 產 品 工 程 師 ( 紙 筆 測 驗 ) 考 試 科 目 能 力 指 標 評 鑑 主 題 評 鑑 內 容 測 驗 時 間 必 考 科 目 1. 照 明 基 礎 2.LED 照 明 產 品 開 發 充 分 瞭 解 基 礎 光 學 及 照 明 相 熟 悉 LED 照 明 的 基 本 特 性 關 知 識 具 備 LED 照 明 產 品 開 發 的 基 本 能 力 認 識 LED 照 明 燈 具 檢 測 與 應 用 之 相 關 法 規 1. 光 與 照 明 1.LED 元 件 特 性 2. 視 覺 與 照 明 2.LED 照 明 產 品 3. 色 彩 與 照 明 3.LED 照 明 標 準 與 檢 驗 4. 基 礎 光 環 境 設 計 4. 產 品 性 能 設 計 1.1 光 源 特 性 與 種 類 1.1 LED 元 件 特 性 與 種 類 ( 通 識 ) 1.2 光 的 基 本 性 質 ( 例 : 幾 何 光 學 1.2 物 理 特 性 ( 光 電 熱 ) 基 本 理 論 光 的 直 線 運 動 2.1 基 本 光 電 規 格 折 射 反 射 全 反 射 吸 收 ) 2.2 配 光 曲 線 1.3 光 度 量 的 基 本 名 詞 與 定 義 2.3 LED 照 明 產 品 的 應 用 範 疇 1.4 照 明 的 需 求 與 品 質 2.4 LED 照 明 產 品 的 工 業 設 計 基 礎 2.1 視 覺 系 統 3.1 LED 照 明 產 品 標 準 與 檢 驗 ( 安 2.2 光 視 效 率 全 性 能 EMI 壽 命 可 靠 度 ) 2.3 眩 光 3.2 照 明 法 規 與 量 測 3.1 光 譜 分 佈 3.3 節 能 標 章 相 關 規 定 3.2 色 彩 的 特 性 4.1 光 學 設 計 3.3 表 色 系 統 4.2 熱 管 理 3.4 CIE 標 準 光 與 光 源 4.3 材 料 與 加 工 運 用 3.5 色 溫 度 與 演 色 性 4.4 驅 動 電 控 4.1 照 明 設 計 指 標 4.2 照 明 設 計 手 法 4.3 晝 光 利 用 4.4 照 明 計 算 ( 光 通 量 法 平 方 反 比 定 律 燈 具 配 置 ) 75 分 鐘 75 分 鐘 題 型 選 擇 題 簡 答 題 選 擇 題 簡 答 題 3
二 LED 照 明 規 劃 工 程 師 ( 紙 筆 測 驗 ) 考 試 科 目 能 力 指 標 評 鑑 主 題 評 鑑 內 容 測 驗 時 間 必 考 科 目 1. 照 明 基 礎 2.LED 照 明 規 劃 與 應 用 充 分 瞭 解 基 礎 光 學 及 照 明 相 瞭 解 LED 照 明 節 能 的 手 法 與 應 關 知 識 用 認 識 照 明 的 相 關 法 規 能 整 合 LED 照 明 技 術 應 用 於 室 內 外 空 間 1. 光 與 照 明 1. 照 明 維 護 與 管 理 2. 視 覺 與 照 明 2. 基 本 照 明 應 用 法 規 與 準 則 3. 色 彩 與 照 明 3. 照 明 應 用 實 務 ( 案 例 ) 4. 基 礎 光 環 境 設 計 4. 綠 色 照 明 1.1 光 源 特 性 與 種 類 1.1 電 氣 設 備 與 配 電 系 統 概 論 1.2 光 的 基 本 性 質 ( 例 : 幾 何 光 學 1.2 基 本 照 明 控 制 系 統 基 本 理 論 光 的 直 線 運 動 1.3 照 明 維 護 計 畫 折 射 反 射 全 反 射 吸 收 ) 2.1 CNS 照 明 相 關 標 準 1.3 光 度 量 的 基 本 名 詞 與 定 義 2.2 國 際 照 明 標 準 與 規 範 1.4 照 明 的 需 求 與 品 質 2.3 照 明 配 置 圖 符 號 及 設 計 圖 閱 讀 2.1 視 覺 系 統 3.1 室 內 照 明 ( 住 宅 廠 辦 商 空 2.2 光 視 效 率 展 示 空 間 ) 2.3 眩 光 3.2 室 外 照 明 ( 建 築 景 觀 ) 3.1 光 譜 分 佈 3.3 道 路 照 明 3.2 色 彩 的 特 性 4.1 照 明 節 能 手 法 3.3 表 色 系 統 4.2 光 污 染 3.4 CIE 標 準 光 與 光 源 4.3 智 慧 照 明 3.5 色 溫 度 與 演 色 性 4.1 照 明 設 計 指 標 4.2 照 明 設 計 手 法 4.3 晝 光 利 用 4.4 照 明 計 算 ( 光 通 量 法 平 方 反 比 定 律 燈 具 配 置 ) 75 分 鐘 90 分 鐘 題 型 選 擇 題 簡 答 題 選 擇 題 簡 答 題 4
3. 報 名 辦 法 3.1 報 名 期 間 : 04/01~08/10 止 3.2 報 名 方 式 : 1. 個 人 : 網 路 報 名 網 址 http://www.lighting.org.tw/college/index.html 2. 10 人 以 上 團 體 報 名 : 團 體 報 名 申 請 表 ( 含 專 屬 考 場 申 請 單 ) 下 載 : http://www.lighting.org.tw/college/index.html 團 報 考 生 不 需 個 別 填 寫 報 名 表 ( 團 報 聯 絡 人 請 下 載 並 填 寫 團 體 報 名 申 請 表 後,Email 至 college@lighting.org.tw, 標 題 註 明 : 照 明 團 報 名 冊 -xx 單 位 主 辦 單 位 將 於 10 日 內 將 團 報 資 料 上 傳 至 網 路 報 名 系 統, 供 考 生 查 詢 3.3 報 名 費 用 及 優 惠 辦 法 : 每 科 原 價 1,500 元, 優 惠 方 式 如 下 : 104 年 度 推 廣 期 優 惠 折 扣 適 用 對 象 : 凡 未 使 用 下 列 優 惠 價 者 1,000 元 / 科 新 考 生 早 鳥 優 惠 : 新 考 生 在 7/10 前 完 成 報 名 及 繳 費 舊 考 生 : 凡 曾 報 考 過 任 一 LED 專 業 人 才 能 力 鑑 定 者 750 元 / 科 750 元 / 科 團 體 報 名 方 案 ( 詳 細 說 明 請 參 考 能 力 鑑 定 網 站 公 告 ): 甲.10 人 以 上 團 體 單 張 發 票 方 案 : 團 報 滿 10 人 + 單 一 發 票, 每 600 元 / 科 科 600 元 乙.40 人 以 上 專 屬 考 場 方 案 : 團 報 滿 40 人 + 單 一 發 票 (450 元 / 450 元 / 科 科 )+ 專 屬 考 場 申 請 單 說 明 : 1. 單 一 發 票 定 義 : 報 名 費 總 額 以 單 位 抬 頭 開 立 1 張 發 票, 發 票 開 立 後 恕 不 再 接 受 發 票 修 改 等 相 關 異 動 2. 專 屬 考 場 為 便 利 該 單 位 考 生 就 近 應 試 而 開 放 各 單 位 申 請, 申 請 單 位 請 自 行 提 供 試 場 5
3.4 報 名 注 意 事 項 : 1. 為 確 保 資 料 的 正 確 性 及 後 續 准 考 證 成 績 單 及 相 關 考 試 資 訊 之 即 時 通 知, 請 務 必 完 整 填 寫 個 人 e-mail 電 話 地 址 等 通 訊 資 料, 以 免 漏 失 重 要 考 試 訊 息 2. 個 人 資 料 如 欲 修 改, 請 於 報 名 截 止 日 前 (08/10), 登 入 線 上 報 名 系 統, 自 行 修 正 網 址 : http://www.lighting.org.tw/college/index.html 3. 如 欲 修 改 考 科 考 場 身 份 證 字 號, 請 於 報 名 截 止 日 前 來 信 至 college@lighting.org.tw, 將 由 主 辦 單 位 協 助 修 改 報 名 截 止 後, 僅 可 瀏 覽 個 人 資 料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更 換 報 考 科 目 及 考 場 4. 報 名 後 因 故 不 能 應 試 者, 恕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退 費 3.5 准 考 證 及 其 他 相 關 注 意 事 項 : 1. 准 考 證 需 於 指 定 時 間 內 (08/30~09/05) 自 行 上 網 列 印 請 考 生 屆 時 留 意 查 閱 e-mail 通 知 考 試 當 天 請 攜 帶 准 考 證 及 身 份 證 明 文 件 應 試 2. 報 名 確 認 通 知 考 試 通 知 等 考 試 相 關 資 訊, 將 使 用 網 站 公 告 與 e-mail 方 式 通 知 考 生, 不 另 行 郵 寄 紙 本 資 料 3. 其 他 各 項 考 試 相 關 資 訊 將 隨 時 在 台 灣 區 照 明 燈 具 輸 出 業 同 業 公 會 LED 照 明 工 程 師 能 力 鑑 定 網 站 公 告, 請 考 生 自 行 上 網 參 閱 網 址 : http://www.lighting.org.tw/college/index.html 4. 授 證 及 換 證 辦 法 4.1 發 證 單 位 : 由 台 灣 區 照 明 燈 具 輸 出 業 同 業 公 會 及 財 團 法 人 工 業 技 術 研 究 院 雙 方 共 同 具 名 發 證 考 試 舉 辦 及 發 證 單 位 : 台 灣 區 照 明 燈 具 輸 出 業 同 業 公 會 考 試 規 劃 設 計 單 位 : 財 團 法 人 工 業 技 術 研 究 院 4.2 授 證 資 格 及 授 證 辦 法 : 1. 授 證 資 格 : 每 科 100 分, 必 考 科 目 成 績 每 科 皆 達 70 分 為 及 格, 可 取 得 申 請 授 證 資 格 LED 照 明 產 品 工 程 師 授 證 資 格 : 照 明 基 礎 與 LED 照 明 產 品 開 發 2 考 科, 皆 需 及 格 LED 照 明 規 劃 工 程 師 授 證 資 格 : 照 明 基 礎 與 LED 照 明 規 劃 與 應 用 2 考 科, 皆 需 及 格 成 績 保 留 : 達 70 分 之 單 科 成 績, 可 保 留 2 年 2. 授 證 辦 法 : A. 取 得 申 請 授 證 資 格 者, 可 於 能 力 鑑 定 網 頁 登 入 填 寫 個 人 證 書 申 請 表, 填 寫 後 列 印 出 並 檢 附 二 吋 照 片 1 張 符 合 報 考 資 格 之 學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1 份 ( 學 生 證 或 畢 業 證 書 或 在 職 證 明 擇 一 ) 及 身 分 證 影 本 繳 費 收 據, 申 請 核 發 能 力 鑑 定 證 書 B. 請 於 申 請 期 限 內 ( 成 績 公 告 後 起 20 日 止 ), 將 申 請 表 與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備 妥, 以 掛 號 方 式 郵 寄 至 新 北 市 三 重 區 重 新 路 五 段 609 巷 14 號 9 樓 之 3 台 灣 區 照 明 燈 具 輸 出 業 同 業 公 會, 信 封 上 請 註 明 證 書 申 請 6
4.3 授 證 費 用 : 證 書 申 請 補 發 各 500 元 4.4 證 書 效 期 : 證 書 有 效 期 限 5 年 5. 考 古 題 公 告 5.1 考 古 題 公 告 : 考 古 題 ( 含 參 考 答 案 ) 於 考 試 結 束 結 次 日 公 告 於 能 力 鑑 定 網 站 6. 疑 義 題 申 請 及 釋 覆 6.1 疑 義 題 申 請 : 1. 如 對 公 告 之 參 考 答 案 如 有 疑 義, 應 於 請 於 考 古 題 公 告 起 7 日 內, 至 能 力 鑑 定 網 站 相 關 表 單 下 載 疑 義 考 題 記 錄 單 填 寫 後 mail 至 能 力 鑑 定 信 箱 college@lighting.org.tw 2. 填 具 申 請 試 題 疑 義 相 關 資 料, 必 須 載 明 試 題 或 答 案 不 當 或 錯 誤 之 處, 並 敘 明 理 由 及 提 供 佐 證 資 料, 同 一 道 試 題 以 提 出 一 次 為 限 疑 義 申 請 如 逾 越 受 理 期 限 或 未 敘 明 理 由 及 提 供 佐 證 資 料 或 載 明 事 項 不 齊 備 者, 不 予 受 理 6.2 疑 義 題 釋 覆 及 公 告 : 1. 疑 義 考 題 釋 覆 程 序 : 召 集 該 領 域 專 業 委 員 釋 覆 後 判 定 是 否 疑 義 成 立 2. 疑 義 結 果 公 告 : 疑 義 成 立 之 考 題, 於 能 力 鑑 定 網 頁 公 告 疑 義 判 定 結 果 ( 此 指 答 案 選 項 ), 公 告 後 將 不 再 受 理 疑 義 考 題 之 申 請 7. 成 績 公 告 及 複 查 7.1 成 績 公 告 及 複 查 : 1. 各 科 考 試 成 績 單 將 依 簡 章 所 列 日 程 表 公 佈 及 開 放 查 詢 2. 考 生 於 考 試 成 績 公 佈 後 若 有 疑 問, 請 於 期 限 內 ( 成 績 公 布 後 7 日 內 ) 向 主 辦 單 位 申 請 複 查 成 績 3. 成 績 複 查 一 科 酌 收 工 本 費 新 台 幣 200 元, 每 次 考 試 複 查 以 一 次 為 限 4. 成 績 複 查 申 請 方 式, 請 考 生 填 妥 成 績 複 查 申 請 表 並 黏 貼 繳 費 收 據, 以 郵 寄 或 傳 真 方 式 辦 理 8. 繳 費 方 式 8.1 繳 費 帳 號 : 匯 款 帳 號 : 永 豐 商 業 銀 行 銀 行 代 號 :807, 竹 圍 分 行 分 行 代 號 :1963, 戶 名 : 台 灣 區 照 明 燈 具 輸 出 業 同 業 公 會, 帳 號 :196-001-0000790-2, 匯 款 後, 請 將 匯 款 收 據 回 傳 本 會, 以 利 會 計 作 業 7
9. 聯 絡 方 式 9.1 聯 絡 方 式 : 若 對 本 能 力 鑑 定 各 項 業 務 有 任 何 疑 義, 可 採 下 列 各 方 式 與 本 小 組 聯 絡 : 網 址 : http://www.lighting.org.tw/college/index.html 聯 絡 電 話 :02-29997739*13~14 傳 真 號 碼 :02-29996489 電 子 郵 件 :college@lighting.org.tw 通 訊 地 址 : 新 北 市 三 重 區 重 新 路 五 段 609 巷 14 號 9 樓 之 3 8
附 表 一 104 年 度 LED 照 明 工 程 師 能 力 鑑 定 - 報 名 表 ( 格 式 供 參 考, 請 使 用 網 路 報 名 ) 姓 名 性 別 男 女 身 分 證 字 號 手 機 電 話 E-m ail 相 關 後 續 考 試 聯 絡 資 訊 將 透 過 此 mail 聯 絡 郵 寄 地 址 學 校 名 稱 系 所 / 年 級 在 學 畢 業 肄 業 公 司 名 稱 服 務 部 門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年 資 : 年 相 關 資 歷 : 碩 士 在 學 生 或 以 上 學 歷 大 學 與 技 職 校 院 畢 業 二 專 或 五 專 畢 業 且 具 備 LED 及 照 明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至 少 達 1 年 具 LED 及 照 明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3 年 以 上 者 持 有 LED 工 程 師 基 礎 能 力 鑑 定 之 有 效 證 書 者 報 考 考 科 考 區 考 科 1: 照 明 基 礎 考 科 2:LED 照 明 產 品 開 發 考 科 3:LED 照 明 規 劃 與 應 用 台 北 台 中 欲 取 得 LED 照 明 產 品 工 程 師 能 力 鑑 定 鑑 書 : 需 報 考 ( 考 科 1)+( 考 科 2) 欲 取 得 LED 照 明 規 劃 工 程 師 能 力 鑑 定 鑑 書 : 需 報 考 ( 考 科 1)+( 考 科 3) 報 考 費 用 選 擇 : 原 價 每 科 1,500 元 104 年 度 推 廣 期 優 惠 價 :1,000 元 / 科 新 生 早 鳥 優 惠 價 (7/10 前 完 成 報 名 及 繳 費 ):750 元 / 科 舊 考 生 優 惠 價 :750 元 / 科 合 計 報 考 : 科 應 繳 報 名 費 用 共 : 元 發 票 開 立 方 式 : 二 聯 三 聯 抬 頭 : 統 編 : 個 人 網 路 報 名 / 繳 費 匯 款 帳 號 : 匯 款 帳 號 : 永 豐 商 業 銀 行 銀 行 代 號 :807, 竹 圍 分 行 分 行 代 號 :1963, 戶 名 : 台 灣 區 照 明 燈 具 輸 出 業 同 業 公 會, 帳 號 :196-001-0000790-2, 匯 款 後, 請 將 匯 款 收 據 回 傳 本 會, 以 利 會 計 作 業 1. 本 人 所 填 學 經 歷 均 係 事 實, 如 有 偽 造 情 事 願 負 法 律 責 任 ( 請 簽 名 )/ 日 期 2. 本 人 同 意 個 人 資 料 作 為 後 續 LED 能 力 鑑 定 相 關 使 用 9
附 表 二 104 年 度 LED 照 明 工 程 師 能 力 鑑 定 團 體 報 名 申 請 表 - 範 本 一 團 報 聯 絡 人 資 料 填 寫 : 此 表 單 Excel 電 子 檔 請 點 此 ( 含 超 連 結 ) 單 位 名 稱 系 所 名 稱 郵 寄 地 址 團 報 負 責 人 姓 名 職 稱 電 話 E - m a i l 地 址 報 名 資 料 檢 核 單 確 認 請 打 勾 報 名 資 料 : 報 名 資 料 : 本 次 共 位 考 生 報 考, 報 考 明 細 如 下 : 達 40 人 需 申 請 專 屬 考 場, 請 加 填 專 屬 考 場 申 請 單 考 生 座 位 圖 考 科 1: 照 明 基 礎, 共 人 報 名 考 科 2:LED 照 明 產 品 開 發, 共 人 報 名 考 科 3:LED 照 明 規 劃 與 應 用, 共 人 報 名 報 名 金 額 共 : 元 ; 預 計 繳 費 日 期 : 發 票 開 立 方 式 : 三 聯 ( 抬 頭 : ; 統 編 : ) 團 報 窗 口 已 告 知 考 生 同 意 所 填 之 團 報 名 冊 上 " 個 人 資 料 " 作 為 後 續 能 力 鑑 定 相 關 使 用 二 團 體 報 名 資 料 填 寫 方 式 : 1. 團 報 單 位 統 一 於 團 體 報 名 申 請 表 (group-b.xls) 建 檔 不 需 另 外 繳 交 個 別 報 名 表 表 單 下 載 :http://www.lighting.org.tw/college/index.html 1. 2. 團 體 報 名 申 請 表 檔 案 內 有 6 分 頁 : 團 報 報 名 申 請 表 表 1. 考 生 基 本 資 料 表 2. 考 生 報 考 資 料 表 3. 專 屬 考 場 申 請 單 ( 若 達 40 人 請 加 填 此 表 ) 表 4. 考 生 座 位 圖 ( 若 達 40 人 請 加 填 此 表 ) 考 生 及 報 考 資 料 填 寫 格 式 說 明 填 寫 方 式 請 依 分 頁 中 考 生 及 報 考 資 料 填 寫 格 式 說 明 填 寫 3. 填 寫 完 後 請 連 同 此 申 請 表 e-mail 至 LED 照 明 工 程 師 能 力 鑑 定 信 箱 : college@lighting.org.tw, 若 有 任 何 問 題, 請 撥 打 02-29997739*13 黃 小 姐 洽 詢, 謝 謝!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