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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家 文 官 學 院 105 年 度 三 階 五 段 團 隊 力 數 位 學 專 班 訓 練 計 畫 一 緣 起 : 國 家 文 官 學 院 為 因 應 數 位 學 趨 勢 並 提 升 訓 練 成 效, 自 92 年 4 月 起 正 式 建 置 文 官 e 學 苑 學 網 站, 與 開 發 數 位 線 上 課 程, 提 供 公 務 人 員 豐 富 多 元 的 數 位 學 內 容, 並 在 各 項 法 定 訓 練 開 辦 前, 設 置 訓 練 學 專 區, 俾 利 學 員 實 體 訓 練 前 能 藉 由 網 路 學 提 升 整 體 訓 練 成 效 文 官 e 學 苑 學 網 站 自 民 國 100 年 推 出 學 能 力 自 我 檢 測, 提 供 公 務 人 員 進 行 自 我 能 力 檢 測 與 學 規 劃 之 功 能, 經 逐 步 收 納 近 5 年 參 與 本 檢 測 之 公 務 人 員 施 測 數 據 資 料, 並 依 組 織 背 景 變 項 統 計 分 析, 各 機 關 及 個 人 所 亟 待 強 化 能 力 為 團 隊 合 作 ( 團 隊 力 ), 爰 此, 辦 理 三 階 五 段 團 隊 力 數 位 學 專 班 ( 以 下 簡 稱 三 階 五 段 團 隊 力 專 班 ) 訓 練, 期 藉 由 數 位 課 程 與 實 體 課 程 多 元 互 補 式 訓 練 模 式, 強 化 訓 練 移 轉 提 升 工 作 效 能 二 目 標 : 依 組 織 新 進 同 仁 資 深 人 員 及 中 階 主 管 等 三 類 訓 練 對 象, 透 過 數 位 課 程 預 個 案 實 務 演 練 複 追 蹤 回 流 共 五 段 式 之 學 機 制, 結 合 線 上 駐 版 講 座 ( 助 教 ) 線 上 同 儕 互 評 線 上 個 案 研 討 及 專 業 測 評, 引 領 學 員 感 受 全 新 學 模 式, 期 團 隊 合 作 力 團 隊 行 動 力 團 隊 領 導 力 能 獲 得 提 升 三 訓 練 架 構 : ( 一 ) 學 流 程 : 以 104 年 度 開 發 之 成 功 打 造 高 績 效 團 隊 系 列 數 位 課 程 為 主 軸, 採 三 階 學 對 象 ( 組 織 新 進 同 仁 資 深 及 中 階 主 管 ) 四 大 知 識 構 面 ( 團 隊 思 維 團 隊 溝 通 團 隊 管 理 團 隊 領 導 ) 五 大 學 流 程 學 機 制 ( 預 個 案 實 務 演 練 ( 實 體 / 數 位 ) 複 追 蹤 回 流 ), 結 合 線 上 同 儕 互 評 線 上 個 案 研 討 及 專 業 測 評 說 明 如 下 : 第 1 頁, 共 10 頁

線 上 實 體 / 線 上 線 上 線 上 實 體 / 數 位 線 上 線 上 預 建 立 理 論 架 構 演 練 個 案 實 務 演 練 ( 一 ) 複 線 上 案 例 延 伸 演 練 追 蹤 檢 視 學 運 用 演 練 個 案 實 務 演 練 ( 二 ) 180 度 評 鑑 機 制 回 流 溫 故 知 新 團 隊 知 能 分 級 線 上 駐 版 能 力 觀 察 線 上 駐 版 線 上 駐 版 能 力 觀 察 自 評 / 主 管 評 測 線 上 駐 版 知 識 評 測 * 虛 線 表 示 得 視 實 際 需 求 執 行 能 力 十 知 識 評 測 分 享 / 作 業 繳 交 個 課 案 程 演 滿 練 意 成 度 效 評 及 鑑 多 元 評 測 ( 二 ) 訓 練 內 容 : 訓 練 內 容 依 據 團 隊 思 維 團 隊 溝 通 團 隊 管 理 團 隊 領 導 四 大 知 識 構 面 設 計, 應 用 圖 像 動 畫 及 影 片 等 多 種 媒 體 內 容, 結 合 線 上 個 案 演 練 學 討 論 及 線 上 講 座 駐 版, 並 得 視 參 與 對 象 規 劃 混 成 學 模 式, 整 合 多 元 學 機 制 依 學 對 象 及 知 識 構 面 介 紹 如 下 : 1. 四 大 知 識 基 本 構 面 : 四 大 知 識 構 面 團 隊 思 維 團 隊 溝 通 團 隊 管 理 團 隊 領 導 領 導 者 義 務 跨 部 門 溝 通 與 協 調 工 作 分 配 與 交 辦 建 立 核 心 工 作 價 值 領 導 團 隊 的 基 本 概 念 同 理 心 解 決 衝 突 授 權 與 課 責 部 屬 培 育 塑 造 願 景 激 發 團 隊 凝 聚 力 部 屬 教 導 團 隊 決 策 績 效 評 估 第 2 頁, 共 10 頁

2. 組 織 新 進 同 仁 學 知 識 構 面 : 建 立 團 隊 合 作 力 團 隊 思 維 團 隊 溝 通 團 隊 管 理 團 隊 概 念 團 隊 認 同 自 我 認 知 同 理 心 與 團 隊 溝 通 與 管 理 者 溝 通 自 我 時 間 管 理 共 同 願 景 任 務 協 調 合 作 討 論 3. 資 深 人 員 學 知 識 構 面 : 建 立 團 隊 行 動 力 團 隊 思 維 團 隊 溝 通 團 隊 管 理 團 隊 帶 領 帶 領 者 的 定 位 向 上 傳 達 與 溝 通 工 作 接 受 與 控 管 同 儕 激 勵 經 營 團 隊 的 基 本 概 念 向 下 傳 達 與 溝 通 任 務 分 派 團 隊 帶 領 同 理 心 平 行 傳 達 與 溝 通 ( 跨 部 門 ) 時 間 控 管 提 升 團 隊 績 效 情 緒 管 理 第 3 頁, 共 10 頁

4. 中 階 主 管 學 知 識 構 面 : 建 立 團 隊 領 導 力 團 隊 思 維 團 隊 溝 通 團 隊 管 理 團 隊 領 導 領 導 者 的 義 務 跨 部 門 的 溝 通 與 協 調 工 作 分 配 與 交 辦 建 立 核 心 工 作 價 值 領 導 團 隊 的 基 本 概 念 解 決 衝 突 授 權 與 課 責 塑 造 願 景 同 理 心 部 屬 培 育 激 發 團 隊 凝 聚 力 部 屬 教 導 團 隊 決 策 績 效 評 估 5. 依 學 對 象 及 階 段, 數 位 課 程 訓 練 內 容 規 劃 如 下 : 學 流 程 人 員 層 級 組 織 新 進 同 仁 建 立 團 隊 合 作 力 資 深 人 員 建 立 團 隊 行 動 力 中 階 主 管 建 立 團 隊 領 導 力 預 複 追 縱 回 流 建 立 基 礎 團 隊 概 念 與 認 知 如 何 擔 任 經 營 與 管 理 團 隊 的 角 色 如 何 擔 任 團 隊 中 的 領 導 者 複 前 階 段 所 學 課 程 內 容 複 前 階 段 所 學 課 程 內 容 複 前 階 段 所 學 課 程 內 容 檢 視 自 我 團 隊 能 力 運 用 在 工 作 的 狀 況 檢 視 自 我 團 隊 能 力 運 用 在 工 作 的 狀 況 檢 視 自 我 團 隊 能 力 運 用 在 工 作 的 狀 況 經 營 團 隊 激 勵 跨 部 門 溝 通 團 隊 決 策 悖 論 領 導 ( 三 ) 學 成 效 評 估 : 學 成 效 評 估 的 核 心 即 在 評 估 學 員 的 知 識 層 次 因 知 識 而 產 生 的 外 顯 行 為, 以 及 學 過 程 中 的 參 與 情 形 因 此, 評 估 需 要 充 分 融 合 於 教 學 活 動 中, 而 分 數 是 第 4 頁, 共 10 頁

知 識 與 學 行 為 的 總 和 在 整 體 訓 練 中, 設 計 有 6 項 評 測 機 制, 配 合 訓 練 需 求 設 定, 說 明 如 下 : 1. 分 流 : 團 隊 知 能 分 級, 依 據 組 織 新 進 同 仁 資 深 及 中 階 主 管 人 員 分 析 學 員 屬 性, 建 議 學 的 學 程 2. 知 識 評 測 : 評 鑑 學 員 是 否 真 正 得 課 程 知 識 內 容 3. 課 程 滿 意 度 評 鑑 4. 能 力 + 知 識 評 測 : 透 過 量 表 檢 測 知 識 是 否 內 化 為 能 力, 同 時 再 次 進 行 知 識 評 測 ( 延 後 測 ), 評 鑑 學 保 留 成 效 5. 作 業 繳 交 或 行 動 方 案 撰 寫 6. 多 元 評 測 : 透 過 180 度 自 評 / 主 管 回 饋 評 鑑 機 制, 協 助 學 員 檢 視 自 己 行 為 改 變 四 訓 練 對 象 : 文 官 e 學 苑 ( 網 址 :ecollege.nacs.gov.tw/) 註 冊 學 員 五 招 生 方 式 : ( 一 ) 個 人 報 名 全 線 上 專 班 : 學 員 於 文 官 e 學 苑 依 公 告 指 定 各 期 三 階 五 段 團 隊 力 專 班 自 由 報 名 ( 二 ) 機 關 合 作 : 機 關 來 函 申 請 專 屬 學 專 班, 採 全 線 上 或 混 成 三 階 五 段 團 隊 力 專 班, 並 依 據 下 列 方 式 辦 理 : 1. 需 求 機 關 得 依 組 織 新 進 同 仁 資 深 人 員 及 中 階 主 管 等 三 類 人 員 選 擇 最 少 二 類 推 薦 報 名, 並 函 知 本 學 院, 本 學 院 得 依 機 關 之 需 求 開 設 專 屬 線 上 學 專 班 或 混 成 學 專 班, 每 類 最 少 30 名 ; 實 際 執 行 方 式 及 期 程 雙 方 另 行 洽 定 2. 需 求 機 關 請 提 供 各 參 與 學 員 直 屬 主 管 之 聯 絡 資 料, 以 便 進 行 多 元 評 測 ; 未 提 供 資 料 者, 將 無 法 提 供 機 關 專 屬 推 薦 學 專 班 開 設 3. 混 成 學 專 班 涉 及 實 體 課 程 開 設 配 合 事 項 : (1) 辦 理 相 關 費 用 ( 如 : 講 座 及 助 教 鐘 點 費 交 通 費 學 員 餐 費 ) 由 需 求 機 關 負 責 第 5 頁, 共 10 頁

(2) 得 依 需 求 加 入 學 能 力 觀 察 機 制 者, 以 4-5 人 分 派 1 位 觀 察 員, 每 名 觀 察 員 每 次 (2-3 小 時 ) 以 新 台 幣 3,200 元 計 (3) 辦 理 培 訓 場 地 於 大 台 北 以 外 地 區 覈 實 支 給 公 共 交 通 費 用, 其 費 用 由 需 求 機 關 另 行 支 給 (4) 開 設 地 點 及 時 間 得 由 機 關 依 實 際 安 排 及 負 擔 其 他 延 伸 費 用 六 訓 練 期 程 : ( 一 ) 個 人 報 名 全 線 上 三 階 五 段 團 隊 力 專 班 : 辦 理 期 程 : 共 計 辦 理 3 期 ( 分 別 於 105 年 5 月 15 日 6 月 1 日 及 7 月 1 日 開 設 ), 每 期 約 70 日 個 人 報 名 全 線 上 三 階 五 段 團 隊 力 專 班 參 考 學 流 程 及 學 項 目 : 學 項 次 1. 2. 3. 4. 5. 6. 7. 學 段 落 學 日 程 日 數 學 項 目 學 目 的 報 名 及 分 流 評 測 預 複 開 辦 日 期 起 至 15 日 開 辦 日 期 起 至 30 日 自 開 辦 日 期 15 日 後 至 30 日 15 自 開 辦 日 期 20 日 後 至 30 日 自 開 辦 日 期 20 日 後 至 50 日 自 開 辦 日 期 35 日 後 至 50 日 自 開 辦 日 期 40 日 後 至 50 日 15 報 名 及 分 流 評 測 進 行 知 能 分 級, 建 議 學 學 程 30 數 位 課 程 - 預 篇 建 立 基 本 理 論 架 構 的 觀 念 線 上 研 討 - 情 境 個 案 10 知 識 型 評 測 30 10 10 數 位 課 程 複 篇 繳 交 作 業 - 工 作 場 域 問 題 能 力 型 + 知 識 型 評 測 經 公 務 情 境 個 案 線 上 研 討, 落 實 理 論 與 實 務 學 每 人 最 少 參 與 線 上 研 討 2 次 及 回 應 其 他 學 員 1 次 對 於 課 程 知 識 的 理 解 性 與 熟 悉 性 做 評 量 數 位 課 程 內 容 包 含 測 驗 + 重 點 整 理 + 公 務 案 例 探 討, 透 過 公 務 案 例 解 析 延 伸 學 知 識 撰 寫 工 作 場 域 曾 發 生 的 團 隊 問 題, 先 敍 述 情 景, 再 說 明 問 題 1. 知 識 型 評 測 : 瞭 解 學 的 知 識 內 容 2. 能 力 型 評 測 : 學 者 自 我 評 估, 瞭 解 個 人 的 能 力 屬 性 第 6 頁, 共 10 頁

8. 9. 追 蹤 自 開 辦 日 期 40 日 後 至 70 日 自 開 辦 日 期 55 日 後 至 70 日 30 10 數 位 課 程 追 蹤 篇 繳 交 作 業 工 作 場 域 問 題 解 決 方 案 數 位 課 程 內 容 包 含 測 驗 + 案 例 探 討 依 據 學 者 個 人 所 提 工 作 場 域 的 團 隊 問 題, 經 由 線 上 學 後, 提 出 個 人 對 於 問 題 的 解 決 方 案 自 開 辦 日 期 55 日 回 顧 綜 合 所 學 課 程 內 容 及 10. 回 流 15 數 位 課 程 - 回 流 篇 後 至 70 日 延 伸 課 程 閱 讀 * 報 名 者 需 依 學 流 程 及 學 項 目 完 成 各 階 段 線 上 課 程 指 定 學 項 目, 詳 見 各 開 設 學 專 班 線 上 說 明 報 名 及 分 流 評 測 預 複 複 回 流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55 60 65 70 報 名 及 分 流 評 測 (15 日 ) 數 位 課 程 - 預 篇 (30 日 ) 線 上 研 討 - 情 境 個 案 (15 日 ) 知 識 型 評 測 (10 日 ) 數 位 課 程 - 複 篇 (30 日 ) 繳 交 作 業 - 工 作 場 域 問 題 (15 日 ) 能 力 型 + 知 識 型 評 測 (10 日 ) 數 位 課 程 - 追 蹤 篇 (30 日 ) 繳 交 作 業 - 工 作 場 域 問 題 解 決 方 案 (15 日 ) 數 位 課 程 - 回 流 篇 (10 日 ) * 自 由 報 名 全 線 上 三 階 五 段 團 隊 力 專 班 參 考 學 流 程 ( 二 ) 機 關 來 函 申 請 專 屬 學 專 班 1. 辦 理 期 程 : 依 申 請 機 關 需 求 辦 理 全 線 上 或 混 成 三 階 五 段 團 隊 力 專 班, 每 期 約 70 日, 自 即 日 起 至 7 月 31 日 止 開 放 機 關 申 請, 實 際 執 行 日 數 依 雙 方 另 行 洽 定 2. 全 線 上 三 階 五 段 團 隊 力 機 關 專 班, 可 參 考 個 人 報 名 全 線 上 三 階 五 段 團 隊 力 專 班 之 學 流 程 進 行 規 劃 3. 混 成 三 階 五 段 團 隊 力 專 班 之 學 項 目 及 流 程, 請 參 學 項 目 表 ( 表 1) 圖 1- 混 成 三 階 五 段 團 隊 力 專 班 學 流 程 一 圖 2- 混 成 三 階 五 段 團 隊 力 專 班 學 流 程 二 進 行 規 劃 第 7 頁, 共 10 頁

表 1: 混 成 三 階 五 段 團 隊 力 專 班 參 考 學 項 目 表 學 日 學 段 落 學 日 程 學 項 目 項 次 數 報 名 及 1. 分 流 評 測 2. 3. 預 4. 5. 實 體 6. 7. 複 8. 9. 10. 追 蹤 11. 開 辦 日 期 起 至 15 日 10 報 名 及 分 流 評 測 開 辦 日 期 起 至 30 日 30 數 位 課 程 - 預 篇 自 開 辦 日 期 15 日 後 至 25 日 15 線 上 研 討 - 情 境 個 案 自 開 辦 日 期 20 日 後 至 30 日 5 知 識 型 評 測 自 開 辦 日 期 25 日 後 至 35 日 1 實 體 課 程 ( 一 ) 自 開 辦 日 期 20 數 位 課 程 30 日 後 至 50 日 複 篇 自 開 辦 日 期 35 線 上 研 討 - 情 境 個 案 ( 或 文 日 後 至 50 日 15 獻 ) 自 開 辦 日 期 35 日 後 至 50 日 10 繳 交 作 業 - 工 作 場 域 問 題 自 開 辦 日 期 40 日 後 至 50 日 10 能 力 型 + 知 識 型 評 測 自 開 辦 日 期 40 數 位 課 程 30 日 後 至 70 日 追 蹤 篇 自 開 辦 日 期 45 繳 交 作 業 10 日 後 至 55 日 工 作 場 域 問 題 行 動 方 案 學 目 的 進 行 知 能 分 級, 建 議 學 學 程 建 立 基 本 理 論 架 構 的 觀 念 經 公 務 情 境 個 案 線 上 研 討, 落 實 理 論 與 實 務 學 每 人 最 少 參 與 線 上 研 討 2 次 及 回 應 其 他 學 員 1 次 對 於 課 程 知 識 的 理 解 性 與 熟 悉 性 做 評 量 團 隊 活 動 及 公 務 案 例 討 論 數 位 課 程 內 容 包 含 測 驗 + 重 點 整 理 + 公 務 案 例 探 討, 透 過 公 務 案 例 解 析 延 伸 學 知 識 經 公 務 情 境 個 案 ( 或 文 獻 ) 線 上 研 討, 落 實 理 論 與 實 務 學 每 人 最 少 參 與 線 上 研 討 2 次 及 回 應 其 他 學 員 1 次 撰 寫 工 作 場 域 曾 發 生 的 團 隊 問 題, 先 敍 述 情 景, 再 說 明 問 題 3. 知 識 型 評 測 : 瞭 解 學 的 知 識 內 容 4. 能 力 型 評 測 : 學 者 自 我 評 估, 瞭 解 個 人 的 能 力 屬 性 數 位 課 程 內 容 包 含 測 驗 + 案 例 探 討 依 據 學 者 個 人 所 提 工 作 場 域 的 團 隊 問 題, 經 由 線 上 學 後, 提 出 對 於 問 題 的 解 決 行 動 方 案 第 8 頁, 共 10 頁

12. 實 體 13. 回 流 14. 追 蹤 自 開 辦 日 期 55 日 後 至 65 日 自 開 辦 日 期 55 日 後 至 70 日 自 開 辦 日 期 60 日 後 至 70 日 1 實 體 課 程 ( 二 ) 15 數 位 課 程 - 回 流 篇 10 多 元 評 測 團 隊 活 動 及 行 動 方 案 討 論 回 顧 綜 合 所 學 課 程 內 容 及 延 伸 課 程 閱 讀 包 含 個 人 工 作 成 效 自 我 評 估 以 及 直 線 長 官 評 估 等, 評 估 在 培 訓 階 段 所 獲 得 的 知 識 能 力, 是 否 已 經 內 化 到 工 作 慣 內 * 報 名 者 需 依 學 流 程 及 學 項 目 完 成 各 階 段 線 上 課 程 指 定 學 項 目, 詳 見 各 開 設 學 專 班 線 上 說 明 報 名 及 分 流 評 測 預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55 60 65 70 報 名 及 分 流 評 測 (15 日 ) 數 位 課 程 - 預 篇 (30 日 ) 線 上 研 討 - 情 境 個 案 (15 日 ) 知 識 型 評 測 (10 日 ) 實 體 實 體 課 程 ( 一 )(1 日 ) 複 追 蹤 實 體 回 流 數 位 課 程 - 複 篇 (30 日 ) 線 上 研 討 - 情 境 個 案 (15 日 ) 繳 交 作 業 - 工 作 場 域 問 題 (15 日 ) 能 力 型 + 知 識 型 評 測 (10 日 ) 數 位 課 程 - 追 蹤 篇 (30 日 ) 繳 交 作 業 - 工 作 場 域 問 題 行 動 方 案 (15 日 ) 實 體 課 程 ( 二 )(1 日 ) 數 位 課 程 - 回 流 篇 (15 日 ) 追 蹤 多 元 評 測 (10 日 ) 圖 1- 混 成 三 階 五 段 團 隊 力 專 班 學 流 程 一 報 名 及 分 流 評 測 預 0 報 名 及 分 流 評 測 (5 日 )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55 60 65 70 數 位 課 程 - 預 篇 (15 日 ) 線 上 研 討 - 個 案 (10 日 ) 知 識 評 測 (5 日 ) 實 體 實 體 課 程 ( 一 )(1 日 ) 複 數 位 課 程 - 複 篇 (15 日 ) 線 上 研 討 - 個 案 (5 日 ) 繳 交 作 業 - 工 作 場 域 問 題 (10 日 能 ) 力 + 知 識 評 測 (5 日 ) 追 蹤 實 體 回 流 數 位 課 程 - 追 蹤 篇 (30 日 ) 繳 交 作 業 - 工 作 場 域 問 題 行 動 方 案 (10 日 ) 實 體 課 程 ( 二 )(1 日 ) 數 位 課 程 - 回 流 篇 (15 日 ) 追 蹤 多 元 評 測 (10 日 ) 圖 2- 混 成 三 階 五 段 團 隊 力 專 班 學 流 程 二 第 9 頁, 共 10 頁

七 學 獎 勵 : 1. 凡 全 程 參 與 各 期 專 班 ( 含 機 關 來 函 申 請 專 屬 學 專 班 ) 並 完 成 指 定 學 事 項 者, 除 具 參 加 三 階 五 段 團 隊 力 學 之 旅 抽 獎 活 動 資 格 外 ( 詳 細 活 動 辦 法, 以 文 官 e 學 苑 公 告 為 主 ), 參 與 個 人 自 由 報 名 全 線 上 專 班 學 員 發 給 認 證 時 數 10 小 時, 機 關 來 函 申 請 專 屬 學 專 班 混 成 學 專 班 發 給 認 證 時 數 25 小 時 ( 全 線 上 專 班 學 員 發 給 認 證 時 數 10 小 時 ) 2. 凡 參 與 各 期 專 班 積 極 參 與 線 上 活 動 者, 經 線 上 駐 版 講 座 ( 或 助 教 ) 推 薦 學 楷 模 者 得 適 當 發 給 獎 勵 3. 各 期 專 班 依 線 上 研 討 ( 個 案 演 練 或 文 獻 討 論 ) 學 參 與 及 貢 獻 度 表 現 優 異 者, 經 線 上 駐 版 講 座 ( 或 助 教 ) 推 薦, 各 期 專 班 擇 優 3-6 人 發 給 獎 品 乙 份 4. 各 期 專 班 每 位 學 員 繳 交 作 業, 經 線 上 駐 版 講 座 ( 或 助 教 ) 擇 優 推 薦 為 優 良 作 業 者 頒 發 獎 狀 乙 紙 及 獎 品 乙 份, 並 得 於 文 官 e 學 苑 公 告 分 享 第 10 頁, 共 10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