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Panel paper _21.2.11_-chi-?final.doc



Similar documents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Apr (chi)_Traditional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6-1-1極限的概念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一、 資格條件: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前 言 民 主 黨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4D F736F F 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 A14B>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Appendix2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untitled

96 學 年 度 開 班 雙 主 修 學 系 一 覽 表 (※共三頁:三之一頁)

簽 呈

教育實習問與答: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4D F736F F D20AAFEA5F3322D34BB4FA55FA5ABA5DFB1D0A87CA46ABEC7B1D0AE76B875A5F4BB50A4C9B5A5B5FBBC66BFECAA6BADD7A5BFB1F8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者 ), 必 須 補 修 本 系 之 審 計 學, 以 60 分 通 過 標 準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入 學 時 如 尚 未 修 習 上 述 課 程, 應 在 修 業 期 限 內 補 修, 其 學 分 數 不 計 入 本 所 規 定 最 低 修 習 學 分 內 第 三 條 共 同 必 修 科 目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4. 根 據 教 資 會 資 助 院 校 的 資 料, 所 有 學 士 學 位 課 程 學 生 均 須 經 過 嚴 謹 全 面 的 評 核 才 獲 錄 取 院 校 會 從 多 方 面 評 核 申 請 人, 包 括 他 們 的 成 績 面 試 表 現 個 人 品 質 非 學 術 成 就 個 人 興 趣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Microsoft Word \260\352\266T\250t\245\273\246\354\275\322\265{\267\247\255z_new_.doc)

<4D F736F F 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T????????

10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第 條 通 過 ( ) 103 年 10 月 15 日 第 九 屆 第 四 次 董 事 會 議 修 訂 第 條 通 過 ( )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6 次

105輔系科目學分表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1234.pdf

Microsoft Word - Panal Paper_Overview _Chi_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概 況 1. 報 考 資 格 有 意 申 請 報 考 四 校 聯 考 的 考 生, 必 須 具 以 下 任 一 資 格 : 完 成 中 學 六 年 級 或 相 等 程 度, 並 取 得 畢 業 資 格 現 正 就 讀 中 學 六 年 級 或 相 等 程 度 年 齡 在 二 十 五 歲 以 上, 具

中 國 語 文 學 系 10 年 0 月 26 日 102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課 程 會 議 通 過 10 年 04 月 2 日 102 學 年 度 第 4 次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通 過 10 年 05 月 14 日 102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校

致理科技大學教師升等辦法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ART_RAE16_ticket_cn_p.1

保險中介人素質保證計劃

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九十三年度聯合分發委員會

PowerPoint 簡報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xls

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Microsoft Word - 中教簡章


Microsoft Word - FSH Local Master Admission Regulations Chinese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98年度職業學校、高中附設職業類科學校(含特殊學校、綜高專門學程)充實實習教學設備」之學校申請書格式及審查原則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

Microsoft Word - 104轉系組申請資格、考試科目、日期時間、地點一覽表

「第一批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公告場所(草案)」

行 業 其 他 商 業 企 業 ( 飲 食 建 築 醫 療 電 訊 業 運 輸 業 及 貿 易 等 ) 訪 問 企 業 總 員 工 (2013 年 ) 百 分 比 4,915 25%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合 計 19, % 調 查 對 象 為 本 澳 工 商 界 各

玄奘大學 應用心理學系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查 詢 股

國 立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土 木 工 程 系 招 生 目 標 甄 選 並 培 育 具 有 將 智 慧 工 程 訊 科 技 應 用 於 土 木 建 築 等 跨 領 域 整 合 知 識 與 科 技 之 專 業 人 才 學 程 代 碼 招 生 群 ( 類 ) 別 06 土 木

f6_pday_ki

Transcription:

二 零 一 一 年 二 月 二 十 一 日 會 議 資 料 文 件 立 法 會 CB(1)1280/10-11(03) 號 文 件 立 法 會 公 務 員 及 資 助 機 構 員 工 事 務 委 員 會 聘 任 公 務 員 時 接 納 新 高 中 學 制 下 學 歷 的 安 排 目 的 本 文 件 向 委 員 簡 介 在 聘 任 公 務 員 時 接 納 新 高 中 學 制 下 中 學 學 歷 及 成 績 的 擬 定 安 排 背 景 2. 在 二 零 零 九 / 一 零 學 年 起 推 行 的 新 學 制 下 ( 一 般 稱 為 334 學 制 ), 學 生 完 成 三 年 初 中 ( 中 一 至 中 三 ) 教 育 後 會 接 受 三 年 高 中 ( 中 四 至 中 六 ) 教 育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 中 學 文 憑 ) 考 試 將 成 為 單 一 考 試, 取 代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會 考 ) 及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高 考 ) 1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將 會 於 二 零 一 二 年 開 始 在 每 年 四 五 月 舉 行, 考 試 結 果 會 在 七 月 公 布 學 生 如 在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取 得 所 要 求 的 成 績, 可 報 讀 四 年 制 大 學 學 士 學 位 課 程 ( 大 多 數 學 科 ) 和 其 他 副 學 位 課 程 最 後 一 屆 全 面 會 考 已 在 二 零 一 零 年 舉 行, 而 最 後 一 屆 全 面 高 考 將 於 二 零 一 二 年 舉 行 2 3. 在 新 高 中 課 程 下, 學 生 須 修 讀 四 個 新 高 中 核 心 科 目 ( 即 中 國 語 文 英 國 語 文 數 學 及 通 識 教 育 ), 以 及 下 列 類 別 中 兩 至 三 個 選 修 科 目 (a) 甲 類 : 新 高 中 科 目 ( 除 了 四 個 核 心 科 目 外, 有 20 個 選 修 科 目 ); 1 2 在 現 時 二 零 一 零 / 一 一 學 年 就 讀 中 五 的 學 生 是 首 批 新 高 中 課 程 學 生, 他 們 將 在 二 零 一 二 年 參 加 首 屆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會 分 別 在 二 零 一 一 年 及 二 零 一 三 年 為 自 修 生 舉 辦 最 後 一 次 會 考 及 最 後 一 次 高 考, 可 報 考 的 科 目 約 有 20 科

(b) 乙 類 : 應 用 學 習 科 目 ( 二 零 一 零 至 一 二 學 年 共 設 有 30 個 科 目 ) 3 ; 或 (c) 丙 類 : 其 他 語 言 科 目 ( 共 設 有 六 個 語 言 科 目 ) 新 高 中 科 目 應 用 學 習 科 目 及 其 他 語 言 科 目 一 覽 表, 載 於 附 件 4. 中 學 文 憑 將 用 水 平 參 照 模 式 匯 報 成 績, 以 取 代 現 時 會 考 及 高 考 所 採 用 的 常 模 參 照 成 績 匯 報 制 度 在 常 模 參 照 成 績 匯 報 制 度 下, 學 生 的 表 現 會 按 預 定 百 分 比 進 行 分 析, 以 釐 定 不 同 等 級 ; 在 水 平 參 照 成 績 匯 報 制 度 下, 學 生 的 表 現 將 按 照 一 套 已 規 定 的 水 平 標 準 匯 報 5. 在 新 高 中 科 目 方 面, 有 關 的 成 績 會 按 五 個 等 級 ( 第 1 至 5 級 ) 發 布, 以 第 5 級 為 最 高 成 績 未 達 第 1 級 者 會 標 示 為 不 予 評 級, 但 不 會 記 錄 在 中 學 文 憑 證 書 上 在 考 獲 第 5 級 的 考 生 中, 成 績 最 優 異 者 以 5** 標 示, 次 優 者 以 5* 標 示, 藉 以 把 優 異 考 生 的 能 力 更 仔 細 劃 分 五 個 等 級 各 有 一 套 等 級 描 述, 說 明 有 關 等 級 的 學 生 所 掌 握 的 知 識 和 能 力 6. 在 應 用 學 習 科 目 方 面, 學 生 成 績 將 按 達 標 並 表 現 優 異 ( 與 新 高 中 科 目 第 3 級 或 以 上 成 績 相 對 照 ) 和 達 標 ( 與 新 高 中 科 目 第 2 級 成 績 相 對 照 ) 兩 個 等 級 發 布 學 生 成 績 如 未 及 達 標 水 平, 會 被 視 為 未 達 標, 但 不 會 記 錄 在 中 學 文 憑 證 書 上 7. 至 於 其 他 語 言 科 目, 學 生 成 績 將 按 五 個 級 別 (A 至 E 級 ) 發 布, 以 A 級 為 最 高 E 級 以 下 成 績 會 標 示 為 未 獲 級 別, 以 及 不 會 記 錄 在 中 學 文 憑 證 書 上 對 公 務 員 聘 任 的 影 響 8. 現 時, 大 部 分 非 學 位 公 務 員 職 系 的 入 職 要 求 ( 包 括 語 文 能 力 要 求 ), 都 以 特 定 的 中 學 教 育 程 度 或 會 考 及 / 或 高 考 成 績 ( 例 如 : 3 應 用 學 習 科 目 ( 由 二 零 零 三 至 零 五 學 年 到 二 零 零 五 至 零 七 學 年 期 間 稱 為 職 業 導 向 課 程 ) 在 二 零 零 三 / 零 四 學 年 試 辦, 以 便 在 二 零 一 零 / 一 一 學 年 的 新 高 中 課 程 中 開 辦 二 零 一 零 至 一 二 學 年 共 設 有 30 個 應 用 學 習 科 目 學 生 在 二 零 一 零 至 一 二 學 年 最 多 可 選 修 三 個 應 用 學 習 科 目, 但 至 今 並 無 學 生 選 修 多 於 兩 個 應 用 學 習 科 目 在 二 零 一 一 至 一 三 學 年, 學 生 最 多 可 選 修 的 應 用 學 習 科 目 會 減 至 兩 個 2

達 到 中 四 程 度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4 高 考 兩 科 及 格 和 會 考 三 科 良 5 等 ) 作 為 基 準 即 使 政 府 推 行 新 高 中 學 制, 以 及 會 考 和 高 考 在 來 年 逐 步 停 辦 ( 見 上 文 第 二 段 ), 當 局 仍 會 繼 續 接 納 在 舊 的 中 學 學 制 下 取 得 的 學 歷 以 及 會 考 和 高 考 成 績 ; 原 因 是 有 很 多 在 舊 學 制 下 接 受 教 育 及 / 或 接 受 會 考 和 高 考 評 核 的 人 士 仍 會 長 時 間 活 躍 在 勞 動 市 場, 而 他 們 至 今 取 得 的 學 歷 亦 應 在 公 務 員 聘 任 上 繼 續 獲 得 承 認 9. 在 維 持 現 狀 的 同 時, 就 公 務 員 聘 任 而 言, 當 局 須 制 訂 安 排, 把 新 高 中 學 制 下 的 學 歷 和 中 學 文 憑 成 績, 與 舊 學 制 學 歷 及 會 考 和 高 考 成 績 作 出 比 對, 讓 在 新 學 制 下 接 受 教 育 及 持 有 中 學 文 憑 成 績 的 人 士 有 機 會 加 入 公 務 員 隊 伍 為 此, 由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教 育 局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 考 評 局 ) 和 香 港 學 術 及 職 業 資 歷 評 審 局 代 表 組 成 的 工 作 小 組, 就 有 關 事 宜 進 行 研 究, 並 考 慮 以 下 主 要 因 素 (a) 不 能 把 中 學 文 憑 成 績 與 會 考 / 高 考 成 績 釐 定 等 值 關 係 ; 原 因 是 前 者 採 用 水 平 參 照 模 式 制 度, 而 後 者 則 採 用 常 模 參 照 模 式 制 度 ( 見 上 文 第 四 段 ); (b) 中 學 文 憑 每 個 等 級 設 定 的 水 平 ; 以 及 (c) 由 考 評 局 與 澳 洲 教 育 部 英 國 國 家 學 術 及 專 業 資 歷 認 可 資 訊 機 構 及 英 國 大 學 及 院 校 招 生 事 務 處 合 作 進 行 有 關 中 學 文 憑 的 國 際 基 準 研 究 10. 在 考 慮 過 工 作 小 組 的 意 見 後, 我 們 擬 就 公 務 員 聘 任 方 面, 實 施 以 下 安 排 (a) 完 成 新 學 制 下 中 一 至 中 五 各 級 學 業, 將 會 被 視 為 等 同 完 成 在 舊 學 制 下 中 一 至 中 五 各 級 學 業 ; (b) 中 學 文 憑 成 績, 將 會 按 下 列 安 排 被 視 為 可 與 會 考 及 高 考 成 績 比 對 4 5 會 考 及 格 指 中 國 語 文 科 及 英 國 語 文 科 成 績 達 到 第 2 級 或 以 上, 或 其 他 科 目 成 績 達 到 E 級 或 以 上 高 考 及 格 指 成 績 達 到 E 級 或 以 上 在 會 考 方 面, 良 指 中 國 語 文 科 及 英 國 語 文 科 成 績 達 到 第 3 級 或 以 上, 或 其 他 科 目 成 績 達 到 C 級 或 以 上 3

(I) 一 般 入 職 要 求 (i) 申 請 人 在 中 學 文 憑 取 得 以 下 任 何 五 個 科 目 成 績, 會 被 視 為 符 合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要 求 新 高 中 科 目 第 2 級 成 績, 應 用 學 習 科 目 ( 最 多 計 算 兩 科 ) 達 標 成 績, 以 及 其 他 語 言 科 目 E 級 成 績 (ii) 申 請 人 在 中 學 文 憑 取 得 以 下 任 何 五 個 科 目 成 績, 會 被 視 為 符 合 高 考 兩 科 及 格 和 會 考 三 科 良 的 要 求 新 高 中 科 目 第 3 級 成 績, 應 用 學 習 科 目 ( 最 多 計 算 兩 科 ) 達 標 並 表 現 優 異 成 績, 以 及 其 他 語 言 科 目 C 級 成 績 (II) 語 文 能 力 要 求 : 申 請 人 在 中 學 文 憑 中 國 / 英 國 語 文 科 取 得 第 3 級 及 第 2 級 成 績, 會 分 別 被 視 為 符 合 語 文 能 力 要 求 定 為 該 兩 個 會 考 語 文 科 目 6 考 獲 第 3 級 及 第 2 級 的 成 績 (III) 特 定 科 目 要 求 7 : 申 請 人 如 在 中 學 文 憑 新 高 中 科 目 或 應 用 學 習 科 目 分 別 取 得 第 3 級 或 達 標 並 表 現 優 異 成 績, 會 被 視 為 符 合 在 高 考 同 類 6 7 鑑 於 自 二 零 零 七 年 起 會 考 英 國 語 文 科 及 中 國 語 文 科 採 用 水 平 參 照 成 績 匯 報 制 度, 由 二 零 零 七 年 八 月 八 日 起, 就 公 務 員 聘 任 而 言, 會 考 英 國 語 文 科 及 中 國 語 文 科 的 第 3 級 及 第 2 級 成 績, 在 行 政 上 分 別 被 視 為 等 同 以 往 會 考 英 國 語 文 科 ( 課 程 乙 ) 及 中 國 語 文 科 的 C 級 及 E 級 成 績 若 干 職 系 要 求 申 請 人 在 特 定 會 考 科 目 ( 主 要 是 物 理 數 學 等 理 科 科 目 ) 考 獲 某 級 成 績 4

8 科 目 考 獲 E 級 或 在 會 考 同 類 科 目 考 獲 C 級 成 績 的 要 求 申 請 人 在 中 學 文 憑 新 高 中 科 目 或 應 用 學 習 科 目 分 別 取 得 第 2 級 或 達 標 成 績, 會 被 視 為 符 合 在 會 考 同 類 科 目 考 獲 E 級 成 績 的 要 求 9 11. 按 照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在 聘 任 事 宜 上 的 現 行 政 策, 申 請 人 的 學 歷 是 以 整 體 評 審, 因 此 會 考 高 考 或 中 學 文 憑 的 合 併 成 績 亦 會 獲 得 接 納 12. 由 於 訂 定 公 務 員 職 系 聘 任 的 最 低 學 歷 要 求 時 所 考 慮 的 工 作 性 質 和 需 要 不 會 改 變, 實 施 上 述 的 安 排 將 不 會 影 響 有 關 職 系 的 薪 酬 及 服 務 條 件 9 公 眾 諮 詢 及 宣 傳 13. 我 們 已 就 上 述 安 排 徵 詢 各 局 及 部 門 公 務 員 薪 俸 及 服 務 條 件 常 務 委 員 會 及 紀 律 人 員 薪 俸 及 服 務 條 件 常 務 委 員 會 的 意 見 他 們 均 認 同 有 關 安 排 的 需 要 性 及 其 技 術 性 的 性 質, 及 不 反 對 有 關 的 安 排 我 們 現 正 諮 詢 公 務 員 敍 用 委 員 會 及 職 方 ; 視 乎 他 們 的 意 見, 我 們 預 算 在 二 零 一 一 年 第 二 季 正 式 發 布 有 關 安 排 此 舉 可 讓 有 關 各 方 就 公 務 員 聘 任 方 面 有 充 足 時 間 作 好 準 備, 在 二 零 一 二 年 七 月 迎 接 首 批 取 得 中 學 文 憑 學 歷 的 中 學 畢 業 生 諮 詢 意 見 14. 請 委 員 察 悉 本 文 件 的 內 容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二 零 一 一 年 二 月 8 9 在 新 高 中 課 程 中, 數 學 科 包 括 必 修 部 分 及 延 伸 部 分 延 伸 部 分 設 有 單 元 一 ( 微 積 分 與 統 計 ) 及 單 元 二 ( 代 數 與 微 積 分 ) 申 請 人 如 在 必 修 部 分 考 獲 第 3 級 和 在 延 伸 部 分 考 獲 第 2 級 成 績, 又 或 沒 有 修 讀 延 伸 部 分 而 在 必 修 部 分 考 獲 第 5 級 成 績, 會 被 視 為 符 合 在 高 考 數 學 科 考 獲 E 級 成 績 的 要 求 在 新 高 中 課 程 數 學 科 必 修 部 分 考 獲 第 3 級 及 第 2 級 成 績, 會 分 別 被 視 為 符 合 在 會 考 數 學 科 考 獲 C 級 及 E 級 成 績 的 要 求 5

附 件 新 高 中 課 程 課 程 內 容 4 個 核 心 科 目 : 從 以 下 選 擇 2-3 個 選 修 科 目 : 中 國 語 文 (A) 新 高 中 選 修 科 目 英 國 語 文 (B) 應 用 學 習 科 目 數 學 + (C) 其 他 語 言 科 目 + 通 識 教 育 註 其 他 學 習 經 歷 德 育 及 公 民 教 育 社 會 服 務 與 工 作 有 關 的 經 驗 藝 術 發 展 及 體 育 發 展 註.. 其 他 學 習 經 歷 是 新 高 中 課 程 的 重 要 一 環 有 別 於 核 心 科 目 和 選 修 科 目, 其 他 學 習 經 歷 不 設 考 試 傳 統 科 目 有 助 確 保 修 讀 學 士 學 位 課 程 的 學 生 具 備 接 受 大 學 教 育 所 需 的 基 礎 知 識 學 習 技 巧 和 語 文 能 力, 而 其 他 學 習 經 歷 則 有 助 學 生 達 到 全 人 發 展 學 生 在 其 他 學 習 經 歷 的 參 與 情 況 和 成 績 對 本 身 學 習 經 歷 的 反 思, 以 及 在 本 港 和 國 際 比 賽 獲 得 的 其 他 獎 項, 均 會 記 錄 在 個 別 的 學 生 學 習 概 覽 內 學 生 學 習 概 覽 可 展 示 學 生 個 人 特 質 及 能 力, 供 未 來 僱 主 ( 包 括 政 府 ) 和 大 專 院 校 參 考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科 目 甲 類 : 新 高 中 科 目 學 習 領 域 科 目 中 國 語 文 教 育 1. 中 國 語 文 ( 核 心 科 目 ) 2. 中 國 文 學 英 國 語 文 教 育 3. 英 國 語 文 ( 核 心 科 目 ) 4. 英 語 文 學 數 學 教 育 5. 數 學 ( 核 心 科 目 ) - 必 修 部 分 - 延 伸 部 分 : 單 元 一 ( 微 積 分 與 統 計 ) 或 單 元 二 ( 代 數 與 微 積 分 ) 通 識 教 育 6. 通 識 教 育 ( 核 心 科 目 ) 個 人 社 會 及 人 文 7. 中 國 歷 史 教 育 8. 經 濟 9. 倫 理 與 宗 教 10. 地 理 11. 歷 史 12. 旅 遊 與 款 待 科 學 教 育 13. 生 物 14. 物 理 15. 化 學 16. (A) 科 學 : 組 合 科 學 (B) 科 學 : 綜 合 科 學 科 技 教 育 17. 企 業 會 計 與 財 務 概 論 18. 設 計 與 應 用 科 技 19. 健 康 管 理 與 社 會 關 懷 20. 資 訊 及 通 訊 科 技 21. 科 技 與 生 活 2

藝 術 教 育 體 育 學 習 領 域 22. 音 樂 23. 視 覺 藝 術 24. 體 育 科 目 乙 類 : 應 用 學 習 科 目 ( 在 二 零 一 零 至 一 二 學 年 提 供 的 科 目 ) 學 習 範 疇 創 意 學 習 媒 體 及 傳 意 科 目 課 程 組 別 : 設 計 學 1. 形 象 設 計 2. 創 新 產 品 設 計 3. 珠 寶 藝 術 與 設 計 課 程 組 別 : 媒 體 藝 術 4. 商 業 漫 畫 設 計 5. 多 媒 體 科 藝 課 程 組 別 : 表 演 藝 術 6. 戲 劇 藝 術 入 門 7. 舞 出 新 機 舞 蹈 藝 術 課 程 組 別 : 電 影 電 視 與 廣 播 學 8. 電 影 及 錄 像 9. 資 訊 娛 樂 節 目 製 作 課 程 組 別 : 媒 體 寫 作 及 製 作 10. 電 台 主 持 與 節 目 製 作 商 業 管 理 及 法 律 課 程 組 別 : 商 業 學 11. 國 際 商 貿 市 場 拓 展 12. 中 小 企 實 用 電 腦 會 計 13. 認 識 金 融 服 務 課 程 組 別 : 顧 客 服 務 管 理 14. 採 購 及 營 銷 15. 零 售 管 理 課 程 組 別 : 法 律 學 16. 認 識 香 港 法 律 3

學 習 範 疇 服 務 應 用 科 學 工 程 及 生 產 科 目 課 程 組 別 : 款 待 服 務 17. 酒 店 服 務 營 運 18. 酒 店 營 運 19. 西 式 食 品 製 作 課 程 組 別 : 項 目 管 理 20. 項 目 策 劃 及 運 作 課 程 組 別 : 個 人 及 社 區 服 務 21. 幼 兒 成 長 教 育 22. 美 容 學 基 礎 課 程 組 別 : 醫 療 科 學 及 健 康 護 理 23. 基 礎 健 康 護 理 24. 中 醫 保 健 與 美 容 25. 健 康 護 理 實 務 課 程 組 別 : 運 動 26. 運 動 科 學 及 體 適 能 27. 運 動 管 理 與 教 練 法 課 程 組 別 : 土 木 及 機 械 工 程 28. 汽 車 科 技 課 程 組 別 : 服 務 工 程 29. 航 空 學 30. 屋 宇 設 施 工 程 丙 類 : 其 他 語 言 科 目 1. 法 語 2. 德 語 3. 印 地 語 4. 日 語 5. 西 班 牙 語 6. 烏 爾 都 語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二 零 一 一 年 二 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