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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智 慧 財 產 權 專 題 講 座 館 員 陳 忠 信 104.4.13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1

大 綱 認 識 智 慧 財 產 權 淺 談 著 專 利 權 商 標 權 作 權 法 校 園 智 慧 財 產 權 宣 導 常 見 錯 誤 著 作 權 概 念 智 慧 財 產 權 網 路 資 源 介 紹 看 影 片 學 智 慧 財 產 權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2

認 識 智 慧 財 產 權 智 慧 財 產 權 的 概 念 人 類 發 揮 自 我 的 創 意 想 法, 所 衍 生 出 來 的 產 物, 即 為 智 慧 財 產 ( 註 1) 為 了 保 障 個 人 權 益, 法 律 賦 予 原 創 者 擁 有 專 屬 特 權 ( 註 2), 任 何 人 皆 不 得 侵 害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3

認 識 智 慧 財 產 權 依 據 1967 年 成 立 世 界 智 慧 財 產 權 組 織 公 約 的 規 定, 智 慧 財 產 權 包 括 : 文 學 藝 術 及 科 學 之 創 作 演 藝 人 員 之 演 出 錄 音 物 以 及 廣 播 人 類 之 任 何 發 明 科 學 上 之 發 現 產 業 上 之 新 型 及 新 式 樣 製 造 標 章 商 業 標 章 及 服 務 標 章, 以 及 商 業 名 稱 與 營 業 標 記 不 公 平 競 爭 之 防 止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4

認 識 智 慧 財 產 權 文 學 藝 術 及 科 學 之 著 作 著 名 繪 本 畫 家 幾 米 的 作 品 圖 片 來 源 : 博 客 來 雕 刻 大 師 朱 銘 太 極 系 列 作 品 圖 片 來 源 : 朱 銘 美 術 館 官 方 網 頁 科 學 樂 高 積 木 作 品 圖 片 來 源 : 積 木 創 意 中 心 網 頁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5

認 識 智 慧 財 產 權 演 藝 人 員 之 演 出 錄 音 物 以 及 廣 播 哈 利 波 特 電 影 作 品 圖 片 來 源 : 奇 摩 電 影 周 杰 倫 音 樂 作 品 圖 片 來 源 :KKBOX Hit FM 廣 播 電 台 圖 片 來 源 : Hit FM 官 方 網 頁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6

科 學 上 之 發 現 認 識 智 慧 財 產 權 圖 片 來 源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農 業 陳 列 館 網 頁 7

認 識 智 慧 財 產 權 人 類 之 任 何 發 明 Google 眼 鏡 - 為 美 國 時 代 雜 誌 本 選 出 了 2012 年 最 佳 發 明 之 一 圖 片 來 源 : 美 聯 社 懸 浮 滑 板 - 為 美 國 時 代 雜 誌 本 選 出 了 2014 年 最 佳 發 明 圖 片 來 源 : 數 位 時 代 網 頁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8

認 識 智 慧 財 產 權 產 業 上 之 新 型 及 新 式 樣 蘋 果 公 司 發 表 Iphone 系 列 手 機 圖 片 來 源 :Apple 中 文 官 方 網 頁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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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 識 智 慧 財 產 權 不 公 平 競 爭 之 防 止 ( 營 業 秘 密 ) 案 例 一 : 若 A 公 司 與 B 公 司 都 是 血 糖 機 研 發 與 製 造 公 司, 若 K 先 生 竊 取 了 A 公 司 的 客 戶 名 單 轉 賣 給 B 公 司, 那 麼 A 公 司 是 否 可 以 對 B 公 司 以 及 K 先 生 提 告 侵 害 營 業 秘 密 呢? 由 於 A 公 司 的 客 戶 名 單 具 商 業 價 值, 若 在 A 公 司 內 有 保 護 措 施, 則 A 公 司 的 客 戶 名 單 已 符 合 營 業 秘 密 法 的 保 護 要 件, 而 K 先 生 以 竊 取 方 式 獲 得 客 戶 名 單, 則 反 了 營 業 秘 密 法 案 例 二 : 若 C 公 司 和 D 公 司 都 是 製 藥 公 司,X 小 姐 原 本 在 C 公 司 任 職, 從 C 公 司 離 職 後 將 任 職 期 間 內 研 發 的 新 藥 製 程 帶 到 D 公 司,X 小 姐 是 否 違 反 營 業 秘 密 法? K 小 姐 使 用 C 公 司 的 資 源 所 開 發 的 新 藥 製 程, 若 在 C 公 司 內 有 保 護 措 施, C 公 司 的 新 藥 製 程 已 符 合 營 業 秘 密 法 的 保 護 要 件, 而 X 小 姐 離 職 後 將 新 藥 製 程 帶 到 D 公 司, 則 反 了 營 業 秘 密 法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11

認 識 智 慧 財 產 權 依 據 1967 年 成 立 世 界 智 慧 財 產 權 組 織 公 約 的 規 定, 智 慧 財 產 權 包 括 : 文 學 藝 術 及 科 學 之 著 作 --- 著 作 權 法 演 藝 人 員 之 演 出 錄 音 物 以 及 廣 播 --- 著 作 權 法 人 類 之 任 何 發 明 --- 專 利 法 科 學 上 之 發 現 --- 專 利 法 產 業 上 之 新 型 及 新 式 樣 --- 專 利 法 製 造 標 章 商 業 標 章 及 服 務 標 章, 以 及 商 業 名 稱 與 營 業 標 記 --- 商 標 法 不 公 平 競 爭 之 防 止 --- 營 業 秘 密 法 公 平 交 易 法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12

認 識 智 慧 財 產 權 智 慧 財 產 權 立 法 之 目 的 是 為 了 讓 原 創 者 享 有 自 己 的 智 慧 結 晶 所 帶 來 的 成 果, 並 獲 得 經 濟 或 名 聲 上 的 回 報, 同 時 也 鼓 勵 更 多 有 能 力 的 人 願 意 付 出 造 服 人 群, 帶 來 更 為 美 好 進 步 便 利 的 生 活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13

淺 談 專 利 權 商 標 權 著 作 權 專 利 權 立 法 目 的 為 鼓 勵 保 護 利 用 發 明 與 創 作, 以 促 進 產 業 發 展 政 府 審 查 機 構 向 發 明 人 授 予 的 在 一 定 期 限 內 生 產 銷 售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使 用 發 明 的 排 他 權 利 專 利 分 為 發 明 實 用 新 型 和 外 觀 設 計 三 種 專 利 權 保 護 年 限 : 專 利 權 種 類 保 護 年 限 ( 申 請 日 起 ) 發 明 新 型 新 式 樣 20 年 10 年 12 年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14

淺 談 專 利 權 商 標 權 著 作 權 專 利 權 相 關 新 聞 報 導 新 店 校 區 吳 怡 萍 老 師 與 亞 東 技 術 學 院 陳 俊 宏 老 師 夫 妻 檔 共 同 研 發 保 護 學 童 視 力 的 護 眼 筆 套, 參 加 2010 首 爾 國 際 發 明 展 勇 奪 銀 牌, 為 台 灣 爭 光 聯 合 報 /2010.12.13/B2 北 縣 基 隆 綜 合 新 聞 15

淺 談 專 利 權 商 標 權 著 作 權 專 利 權 相 關 新 聞 報 導 台 中 榮 總 快 速 塵 蟎 試 劑 獲 首 爾 發 明 特 別 獎 大 仁 科 技 大 學 護 理 系 由 輪 椅 發 電 機 供 電 之 聲 控 裝 置 首 次 參 加 世 界 發 明 展 獲 銀 牌 烤 春 筍 肉 串 結 構 獲 專 利 權 創 意 設 計 國 際 發 明 展 台 灣 學 生 再 傳 佳 績 反 控! 宏 達 電 控 告 蘋 果 5 項 專 利 權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16

淺 談 專 利 權 商 標 權 著 作 權 商 標 權 立 法 目 的 為 保 障 商 標 權 及 消 費 者 利 益, 以 促 進 工 商 企 業 之 正 常 發 展 我 國 商 標 法 對 於 商 標 權 的 取 得 係 採 註 冊 保 護 制 度, 亦 即 廠 商 用 以 表 彰 商 品 或 服 務 來 源 的 商 標, 必 須 依 法 申 請 註 冊 始 能 獲 得 排 除 他 人 使 用 的 權 利 ( 包 括 所 謂 近 似 商 標 及 類 似 商 品 ) 在 國 內 所 註 冊 保 護 之 商 標 權 利, 原 則 上 不 得 在 其 他 國 家 主 張 權 利 權 利 期 間 為 自 商 標 註 冊 公 告 日 起 為 十 年, 得 申 請 延 展, 每 次 延 展 期 間 為 十 年 註 冊 後 迄 未 使 用 或 繼 續 停 止 使 用 已 滿 3 年 者, 依 法 即 可 廢 止 該 商 標 之 註 冊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17

淺 談 專 利 權 商 標 權 著 作 權 商 標 排 他 權 其 他 人 沒 有 經 過 商 標 權 人 之 同 意, 不 得 在 同 一 或 類 似 商 品 使 用 相 同 或 近 似 的 商 標, 否 則 即 構 成 商 標 的 侵 害 圖 片 來 源 :TVBS 新 聞 報 導 18

淺 談 專 利 權 商 標 權 著 作 權 商 標 排 他 權 其 他 人 沒 有 經 過 商 標 權 人 之 同 意, 不 得 在 同 一 或 類 似 商 品 使 用 相 同 或 近 似 的 商 標, 否 則 即 構 成 商 標 的 侵 害 嬌 蕉 包 商 標 圖 片 來 源 :UDN.COM Hermès( 愛 馬 仕 ) 商 標 圖 片 來 源 :wikipedia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19

淺 談 專 利 權 商 標 權 著 作 權 商 標 權 相 關 網 路 影 片 品 牌 廣 告 新 聞 報 導 網 路 影 片 - 商 標 的 世 界 品 牌 廣 告 - 這 不 是 肯 德 基 新 聞 報 導 - 顏 色 氣 味 聲 音 都 算 商 標 混 淆 就 侵 權 新 聞 報 導 - 愛 馬 仕 告 侵 權 嬌 蕉 包 停 售 賠 償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20

淺 談 專 利 權 商 標 權 著 作 權 著 作 權 立 法 目 的 : 希 望 藉 由 保 障 著 作 人 著 作 權 益, 以 調 合 社 會 公 共 利 益, 達 到 促 進 國 家 文 化 發 展 之 目 標 ( 註 1) 指 法 律 所 賦 予 著 作 人 對 於 其 所 創 作 的 著 作 的 所 有 權 利 保 護, 包 括 著 作 人 格 權 及 著 作 財 產 權 ( 註 2) 著 作 權 的 保 護, 著 作 人 於 著 作 完 成 時 即 享 有 著 作 權 著 作 權 是 有 期 限 的 權 利, 一 般 為 著 作 人 之 生 存 期 間 及 其 死 亡 後 五 十 年, 在 保 護 期 限 過 後, 著 作 財 產 權 即 歸 於 失 效, 而 屬 公 有 領 域, 任 何 人 皆 可 自 由 利 用 ( 註 3) 在 著 作 權 的 保 護 期 間 內, 即 使 未 獲 作 者 同 意, 只 要 符 合 合 理 使 用 的 規 定, 亦 可 利 用 凡 此 規 定 皆 在 平 衡 著 作 人 與 社 會 對 作 品 進 一 步 使 用 之 利 益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21

淺 談 專 利 權 商 標 權 著 作 權 著 作 權 所 謂 著 作 人 格 權, 就 是 作 者 就 其 創 作 的 著 作, 享 有 以 人 格 的 利 益 為 對 象 的 權 利 著 作 人 格 權 包 含 : 公 開 發 表 權 : 就 是 作 者 就 自 己 所 創 作 的 著 作, 享 有 自 由 決 定 是 否 公 開 發 表 及 如 何 公 開 發 表 的 權 利 註 1 姓 名 表 示 權 : 就 是 作 者 在 著 作 的 原 件 或 其 重 製 物 上, 或 於 著 作 公 開 發 表 時, 有 表 示 本 名 別 名 或 不 具 名 的 權 利 註 2 禁 止 不 當 修 改 權 ( 又 稱 禁 止 醜 化 權 同 一 性 保 持 權 ): 就 是 作 者 享 有 禁 止 他 人 以 歪 曲 割 裂 竄 改 或 其 他 方 法 改 變 其 著 作 的 內 容 形 式 或 標 題, 以 致 於 損 害 作 者 名 譽 的 權 利 註 3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22

淺 談 專 利 權 商 標 權 著 作 權 著 作 權 所 謂 著 作 財 產 權, 就 是 作 者 或 依 法 取 得 著 作 財 產 權 利 之 人, 對 於 著 作 享 有 著 作 權 法 上 所 規 定 的 專 屬 權 利 著 作 財 產 權 包 含 : 重 製 權 公 開 口 述 權 公 開 播 送 權 公 開 上 映 權 公 開 演 出 權 公 開 傳 輸 權 公 開 展 示 權 改 作 權 編 輯 權 散 布 權 出 租 權 等 11 種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23

淺 談 專 利 權 商 標 權 著 作 權 著 作 權 實 例 介 紹 違 反 著 作 權! 下 載 痞 子 英 雄 逾 200 人 挨 告 抄 襲 魔 獸? 暴 雪 怒 告 刀 塔 傳 奇 違 著 作 權 法 卡 通 雞 蛋 糕 侵 著 作 權 最 高 罰 500 萬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24

校 園 智 慧 財 產 權 宣 導 根 據 著 作 權 法 第 48 條 及 51 條 規 定, 供 個 人 或 家 庭 非 營 利 之 目 的, 在 合 理 的 範 圍 內, 得 利 用 圖 書 館 及 非 供 公 眾 使 用 之 機 器 重 製 已 公 開 發 表 之 著 作 至 於 合 理 的 範 圍 包 括 應 閱 覽 人 供 個 人 研 究 之 要 求, ( 得 ) 重 製 ( 影 印 ) 已 公 開 發 表 著 作 ( 例 如 教 科 書 ) 之 一 部 份 或 期 刊 中 之 單 篇 著 作, 每 人 以 1 份 為 限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25

校 園 智 慧 財 產 權 宣 導 依 著 作 權 法 第 65 條 規 定, 若 學 生 需 利 用 他 人 享 有 著 作 權 的 教 科 書, 而 所 用 的 部 分 若 占 教 科 書 整 體 的 比 例 不 大, 對 市 場 影 響 有 限, 若 客 觀 上 可 認 為 是 合 理 範 圍, 則 影 印 教 科 書 的 一 部 分 於 上 課 使 用, 不 會 有 侵 權 問 題 影 印 整 本 教 科 書, 視 為 超 過 合 理 使 用 範 圍, 構 成 侵 害 著 作 權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26

校 園 智 慧 財 產 權 宣 導 老 師 的 教 學 內 容 是 語 文 著 作, 受 到 著 作 權 法 保 護, 未 取 得 老 師 授 權 同 意 就 錄 音 或 攝 影, 已 侵 害 其 重 製 權, 一 定 要 經 過 老 師 的 授 權 同 意 才 可 以 錄 音 或 攝 影 同 學 為 求 方 便 抄 襲 別 人 的 報 告 與 心 得, 若 未 經 著 作 權 人 的 授 權 同 意, 而 抄 襲 別 人 的 報 告 與 心 得, 已 侵 害 其 重 製 權 與 編 輯 權! 但 即 使 著 作 權 人 同 意 此 行 為 亦 不 可 取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27

校 園 智 慧 財 產 權 宣 導 著 作 的 合 理 使 用 範 著 作 的 利 用 是 否 合 於 合 理 使 用, 其 判 斷 的 基 準 為 (1) 著 作 利 用 的 目 的 是 營 利 性, 還 是 非 營 利 性 (2) 著 作 是 否 已 公 開 發 表 (3) 著 作 利 用 的 量 佔 整 個 著 作 的 比 例 高 還 是 低 (4) 著 作 利 用 的 結 果 是 否 會 造 成 市 場 替 代 效 應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28

常 見 錯 誤 著 作 權 概 念 沒 有 營 利 行 為 就 不 會 侵 害 著 作 權? - 著 作 權 法 有 關 合 理 使 用 的 判 斷 基 準, 是 否 營 利 只 是 其 中 一 個 小 的 判 斷 基 準 而 已, 並 不 是 唯 一 基 準 有 許 多 不 是 以 營 利 為 目 的 之 行 為, 還 是 會 造 成 著 作 權 人 很 大 損 失 - 例 如 : 把 一 首 MP3 放 在 網 站 上 供 網 友 無 償 下 載, 和 把 MP3 提 供 收 費 下 載, 若 是 都 沒 有 經 過 著 作 權 人 的 同 意, 所 造 成 的 損 害 因 為 無 償 的 情 形 下 載 的 人 多, 恐 怕 損 害 還 比 較 大 - 著 作 權 法 在 判 斷 是 否 構 成 侵 權 時, 重 點 並 不 在 於 利 用 人 是 否 有 營 利 行 為, 而 是 在 於 著 作 權 人 是 否 受 有 損 害, 因 此, 千 萬 不 要 認 為 自 己 利 用 他 人 著 作 時 沒 有 營 利 行 為, 就 不 會 侵 害 著 作 權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29

常 見 錯 誤 著 作 權 概 念 只 要 註 明 出 處 作 者, 就 是 合 理 使 用? 很 多 人 都 知 道 使 用 他 人 的 著 作, 必 須 要 註 明 出 處 與 作 者, 但 並 不 是 說, 只 要 我 們 註 明 出 處 作 者 就 都 是 合 理 使 用 舉 例 來 說, 如 果 我 們 只 要 註 明 出 處 作 者, 就 可 以 任 意 重 製 金 庸 的 射 鵰 英 雄 傳, 那 麼 著 作 權 人 的 權 利 則 無 從 主 張 正 確 的 概 念 應 該 是 只 有 符 合 著 作 權 法 ( 第 44 條 - 第 63 條 ; 第 65 條 ) 有 關 合 理 使 用 規 定, 才 是 合 法 的 合 理 使 用 行 為 而 且, 還 有 一 個 義 務, 就 是 註 明 出 處 作 者 ( 第 64 條 規 定 ), 才 是 屬 於 合 理 使 用!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30

常 見 錯 誤 著 作 權 概 念 好 的 東 西 要 跟 好 朋 友 分 享, 所 以 可 以 在 臉 書 上 分 享 轉 貼 自 己 喜 歡 的 文 章 照 片 及 影 片? 作 者 將 文 章 照 片 及 影 片 等 張 貼 在 臉 書 上 時, 並 不 代 表 作 者 同 意 臉 書 使 用 者 可 以 任 意 轉 載 或 作 其 他 利 用, 就 很 像 作 者 透 過 出 版 社 發 行 書 籍, 並 不 代 表 同 意 購 書 人 可 以 任 意 影 印 書 籍 一 樣 著 作 權 法 對 於 網 路 內 容 的 轉 載 的 合 理 使 用, 採 取 二 個 嚴 格 的 標 準 : 一 有 關 政 治 經 濟 或 社 會 上 時 事 問 題 之 論 述 屬 於 合 理 使 用 範 圍, 如 果 是 一 般 性 的 學 術 論 述 散 文 食 記 笑 話 照 片 影 片 等, 並 不 適 用 二 著 作 權 人 聲 明 可 轉 載 公 開 傳 輸 等 權 利 如 著 作 權 人 未 聲 明 自 己 權 利, 網 路 使 用 者 並 不 可 因 此 主 張 合 理 使 用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31

常 見 錯 誤 著 作 權 概 念 電 視 節 目 本 來 就 是 免 費 提 供 給 大 家 看, 錄 下 來 放 上 Youtube 也 沒 什 麼 問 題? 收 看 電 視 節 目 本 來 就 是 免 費 的, 但 是, 電 視 台 必 須 向 節 目 製 作 公 司 取 得 公 開 播 送 的 授 權 才 能 播 放, 這 樣 的 授 權 並 沒 有 包 括 同 意 接 收 訊 號 的 觀 眾 可 以 重 製 公 開 傳 輸 觀 眾 只 能 夠 依 據 著 作 權 法 第 51 條 規 定 在 合 理 範 圍 內 錄 製 電 視 節 目 供 個 人 或 家 庭 內 使 用 將 錄 製 電 視 節 目 上 傳 到 Youtube( 公 開 場 合 供 公 眾 使 用 ) 屬 於 公 開 傳 輸, 公 開 傳 輸 不 是 第 51 條 所 可 以 含 括 的 範 圍, 不 太 可 能 依 第 51 條 主 張 合 理 使 用 依 據 現 行 的 著 作 權 法, 把 電 視 節 目 錄 下 來 放 到 Youtube 上 應 該 會 構 成 侵 權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32

常 見 錯 誤 著 作 權 概 念 只 要 收 到 著 作 權 人 通 知 後 把 侵 權 的 內 容 移 除, 就 不 會 構 成 侵 權 責 任? 許 多 人 為 了 避 免 將 他 人 著 作 放 置 在 部 落 格 上 可 能 構 成 著 作 權 的 侵 害, 經 常 會 在 上 面 加 註 若 分 享 內 容 有 侵 害 您 的 著 作 權, 請 來 信 或 留 言 告 知, 我 將 儘 速 移 除 相 關 內 容, 並 且 認 為 只 要 著 作 權 人 來 信 通 知 時 加 以 移 除, 即 不 會 有 侵 權 的 責 任 著 作 權 侵 害 的 責 任, 並 不 會 因 為 事 後 停 止 或 排 除 侵 害 就 免 責, 著 作 權 人 還 是 可 以 就 已 發 生 的 侵 權 行 為 追 究 責 任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33

智 慧 財 產 權 網 路 資 源 介 紹 教 育 部 創 用 CC 資 訊 網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34

智 慧 財 產 權 網 路 資 源 介 紹 經 濟 部 智 慧 財 產 局 / 便 民 服 務 / 出 版 品 及 研 究 報 告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35

智 慧 財 產 權 網 路 資 源 介 紹 經 濟 部 智 慧 財 產 局 / 便 民 服 務 / 中 文 電 子 報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36

智 慧 財 產 權 網 路 資 源 介 紹 經 濟 部 智 慧 財 產 局 / 便 民 服 務 / 多 媒 體 專 區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37

智 慧 財 產 權 網 路 資 源 介 紹 經 濟 部 智 慧 財 產 局 / 著 作 權 / 教 育 宣 導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38

智 慧 財 產 權 網 路 資 源 介 紹 經 濟 部 智 慧 財 產 局 / 著 作 權 / 著 作 權 FAQ 39

智 慧 財 產 權 網 路 資 源 介 紹 經 濟 部 智 慧 財 產 局 專 利 商 品 化 教 育 宣 導 網 站 / 智 慧 財 產 權 月 刊 電 子 書 櫃 40

智 慧 財 產 權 網 路 資 源 介 紹 經 濟 部 智 慧 財 產 局 FB 粉 絲 團 -- 原 po 是 我, 創 意 在 我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41

智 慧 財 產 權 網 路 資 源 介 紹 學 校 首 頁 - 智 慧 財 產 權 專 區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42

智 慧 財 產 權 網 路 資 源 介 紹 圖 書 館 首 頁 - 智 慧 財 產 權 宣 導 資 源 專 區 43

看 影 片 學 智 慧 財 產 權 智 慧 財 產 局 / 多 媒 體 專 區 102 年 度 網 路 著 作 權 微 電 影 ---i( 愛 ) 的 下 一 站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44

謝 謝 聆 聽!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圖 書 館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