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遵行神的道



Similar documents
16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6-1-1極限的概念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LSM Chinese

Microsoft Word doc

心 五 四 運 動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生 活 主 張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4D F736F F D20B3E6A4B830312D2D2DBCC6BD75BB50BEE3BCC6AABAA55BB4EEB942BAE22E646F6378>

我 為 你 祝 福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Microsoft Word - 玫瑰經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Microsoft Word - ch07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三 婚 姻 成 長 63 奉 子 不 離 婚 63 家 庭 主 夫 不 丟 臉 66 做 家 事 的 福 報 69 家 暴 是 前 世 報 應? 72 太 太 為 什 麼 不 再 是 知 己? 75 外 遇 毀 掉 一 家 人 78 娶 外 籍 配 偶 無 法 解 決 問 題 81 娶 外 籍 配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sle cover 1

第四課

簽 呈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Microsoft PowerPoint - 9 Abraham 2.ppt

xls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life930106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268 別 行 政 區 所 以,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根 據 憲 法 第 31 條 規 定 設 立 了 特 別 行 政 區 沒 有 憲 法 第 31 條 的 規 定, 就 沒 有 特 別 行 政 區 制 度 存 在 的 合 法 性 基 礎 62 正 如 上 述, 憲 法 為 特 別 行

2016年中國語文科試卷三聆聽及綜合能力考核樣本試卷示例及說明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查 詢 股

<4D F736F F D20B773A55FA5ABAC46A9B2BDC3A5CDA7BD313034A67EA6DC313035A67E33A4EBBFECB27AA9CAA74FA5ADB5A5ABC5BEC9B1A1A7CE>

關 懷 照 顧 者 小 冊 子 2

章節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BSP 烤箱 - 封面-2


肆 研 究 方 法 進 行 本 研 究 前, 我 們 首 先 對 研 究 中 所 用 到 名 詞 作 定 義 定 義 : 牌 數 : 玩 牌 時 所 使 用 到 撲 克 牌 數 次 數 : 進 行 猜 心 術 遊 戲 時, 重 複 分 牌 次 數 數 : 進 行 猜 心 術 遊 戲 時, 每 次 分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Microsoft Word - 稱謂表-v4.doc

Microsoft Word - 小論文-變性狗問卷調查.doc

Layout 1

禮 儀 環 保 手 冊 緣 起

2 飲 料 調 製 丙 級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必 勝 寶 典 Beverage Modulation Preparation 應 考 綜 合 注 意 事 項 A1 A2 A3 A4 A5 A6 B7 B8 B9 B10 B11 B12 C13

前 言 民 主 黨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09

檔號:L/M(9) to HP 174(C) Pt IV

提到就是那個什麼教會懲戒紀律的目的,啊特別是新約啊所給我們的這個教導,我們談到這個啊它的目的是不讓這個罪擴散到他人,那麼我們這邊引用的希伯來書第十二章第十五節那邊的教導,跟哥林多前書第五章第二節到第六章啊第六節跟第七節那邊保羅的教導

檔號:L/M(9) to HP 174(C) Pt IV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Microsoft Word - dsejdoc_ _03.doc

研究一:n人以『剪刀、石頭、布』猜拳法猜拳一次,決定一人勝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Microsoft PowerPoint - 資料庫正規化(ccchen).ppt

如何正確使用自己所擁有的正版音樂光碟?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e-Submission System Quick Reference Guide for Publication Related Matters (Chinese version)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2 2.1 A H ir@abchina.com 2

Microsoft Word - Panal Paper_Overview _Chi_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BOT_BS_audited_96

55202-er-ch03.doc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Microsoft PowerPoint - x29

1

ART_RAE16_ticket_cn_p.1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推 薦 序 山 與 海 對 話

目    錄

德育及公民教育生活事件教材〔中學〕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人 們 在 為 生 活 空 間 中 的 物 品 選 擇 色 彩 時, 不 自 覺 地 會 反 應 出 大 腦 對 色 彩 的 解 釋, 設 計 師 若 能 掌 握 色 彩 所 隱 藏 的 訊 息, 便 可 以 充 分 利 用 並 創 造 出 極 具 魅 力 的 產 品 視 覺 對 知 覺 的 影 響

16?????[?????~???Q??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傳 真 : 網 址 : 報 告 主 筆 : 李 略 博 士 數 據 錄

駛 學 校 順 成 駕 駛 學 校 新 中 華 駕 駛 學 校 新 社 亮 汽 車 電 單 車 教 授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新 順 成 汽 車 駕 駛 學 校 及 新 福 利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其 中 除 新 福 利 只 提 供 輕 型 汽 車 ( 自 動 ) 教 學 課

《數學奠基活動模組示例》

( 三 ) 走 道 與 建 築 物 結 構 空 間 不 符 規 定 者, 得 降 低 走 道 設 置 位 置 或 空 間 不 足 處 之 部 分 走 道 高 度, 並 視 需 要 採 階 梯 式 設 計, 使 建 築 物 與 其 走 道 間 保 持 1.8 公 尺 以 上, 確 保 人 員 走 行

歸 回 安 息. 平 靜 安 穩 重 新 得 力. 展 翅 上 騰 Sing 2016 fermata 13 vs Sing 本 刊 經 文 引 自 和 合 本 修 訂 版, 版 權 屬

目 錄 壹 前 言 1 貳 人 口 分 布 2 一 人 口 成 長 趨 勢 2 ( 一 ) 人 口 數 2 ( 二 ) 人 口 數 增 加 率 2 二 性 比 例 3 三 戶 量 4 參 人 口 結 構 5 一 人 口 結 構 年 齡 三 段 組 5 二 人 口 結 構 年 齡 三 段 組 性 別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第 二 章 基 本 法 是 協 調 內 地 與 香 港 地 區 法 律 衝 突 的 基 本 法 律 第 一 節 基 本 法 的 性 質 與 特 點 55 一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 法 是 全 國 性 法 律 55 二 基 本 法 是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憲 法 性 的 法 律

(Microsoft Word \245\277\244\361\273P\244\317\244\361.doc)

Transcription:

怎 樣 遵 行 神 的 道 1. 聖 經 的 教 導 2. 聖 經 是 神 的 道 3. 遵 行 聖 經 難 不 難? 4. 遵 行 神 的 道 的 方 法 5. 十 項 實 際 操 練 的 例 子 6. 屬 靈 追 求 的 操 練 過 程 1. 聖 經 的 教 導 以 斯 拉 定 志 考 究 遵 行 耶 和 華 的 律 法 又 將 律 例 典 章 教 訓 以 色 列 人 以 斯 拉 記 7:10 惟 有 詳 細 察 看 那 全 備 使 人 自 由 之 律 法 的 並 且 時 常 如 此 這 人 既 不 是 聽 了 就 忘 乃 是 實 在 行 出 來 就 在 他 所 行 的 事 上 必 然 得 福 雅 各 書 1:25 有 了 我 的 命 令 又 遵 守 的 這 人 就 是 愛 我 的. 愛 我 的 必 蒙 我 父 愛 他 我 也 要 愛 他 並 且 要 向 他 顯 現 約 翰 福 音 14:21 2. 聖 經 是 神 的 道 聖 經 都 是 神 所 默 示 的 於 教 訓 督 責 使 人 歸 正 教 導 人 學 義 都 是 有 益 的. 提 摩 太 後 書 3:16 耶 和 華 的 律 法 全 備 能 甦 醒 人 心. 耶 和 華 的 法 度 確 定 能 使 愚 人 有 智 慧 耶 和 華 的 訓 詞 正 直 能 快 活 人 的 心. 耶 和 華 的 命 令 清 潔 能 明 亮 人 的 眼 目 耶 和 華 的 道 理 潔 淨 存 到 永 遠. 耶 和 華 的 典 章 真 實 全 然 公 義 詩 篇 19:7-9 這 樣 看 來 律 法 是 聖 潔 的 誡 命 也 是 聖 潔 公 義 良 善 的 我 們 原 曉 得 律 法 是 屬 乎 靈 的 但 我 是 屬 乎 肉 體 的 是 已 經 賣 給 罪 了 羅 馬 書 7:12,14 1

你 當 竭 力 在 神 面 前 得 蒙 喜 悅 作 無 愧 的 工 人 按 著 正 意 分 解 真 理 的 道 提 摩 太 後 書 2:15 3. 遵 行 神 的 道 難 不 難? 1) 因 為 凡 遵 守 全 律 法 的 只 在 一 條 上 跌 倒 他 就 是 犯 了 眾 條 雅 各 書 2:10 2) 只 是 我 告 訴 你 們 要 愛 你 們 的 仇 敵. 為 那 逼 迫 你 們 的 禱 告 馬 太 福 音 5:44 3) 只 是 我 告 訴 你 們 凡 看 見 婦 女 就 動 淫 念 的 這 人 心 裏 已 經 與 他 犯 姦 淫 了 馬 太 福 音 5:28 4) 赦 免 我 們 的 罪 因 為 我 們 也 赦 免 凡 虧 欠 我 們 的 人 不 叫 我 們 遇 見 試 探. 救 我 們 脫 離 凶 惡 路 加 福 音 11:4 4. 遵 行 神 的 道 的 方 法 : 我 們 若 愛 神 又 遵 守 他 的 誡 命 從 此 就 知 道 我 們 愛 神 的 兒 女 我 們 遵 守 神 的 誡 命 這 就 是 愛 他 了. 並 且 他 的 誡 命 不 是 難 守 的 約 翰 壹 書 5:2,3 : 1) 靠 聖 靈 的 能 力 我 說 你 們 當 順 著 聖 靈 而 行 就 不 放 縱 肉 體 的 情 慾 了 但 你 們 若 被 聖 靈 引 導 就 不 在 律 法 以 下 我 們 若 是 靠 聖 靈 得 生 就 當 靠 聖 靈 行 事 加 拉 太 書 5:16,18,25 2) 從 眼 前 作 起 然 而 我 們 到 了 甚 麼 地 步 就 當 照 著 甚 麼 地 步 行 腓 立 比 書 3:16 3) 認 識 行 道 的 步 驟 又 願 主 叫 你 們 彼 此 相 愛 的 心 並 愛 眾 人 的 心 都 能 增 長 充 足 如 同 我 們 愛 你 們 一 樣. 帖 撒 羅 尼 迦 前 書 3:12 4) 行 道 要 謙 卑 我 告 訴 你 們 這 人 回 家 去 比 那 人 倒 算 為 義 了. 因 為 凡 自 高 的 必 降 為 卑. 2

自 卑 的 必 升 為 高 路 加 福 音 18:14 5. 十 項 實 際 操 練 的 例 子 : 1) 保 守 口 舌 6) 孝 順 父 母 2) 順 服 權 柄 7) 勝 過 脾 氣 3) 徹 底 認 罪 8) 尊 重 婚 姻 4) 十 一 奉 獻 9) 追 求 聖 潔 5) 忠 心 服 事 10) 務 要 饒 恕 1) 保 守 口 舌 ( 箴 15:1, 太 12:36, 太 :5:37, 弗 4:15,29) 1. 要 常 親 近 主 保 持 心 中 有 神 的 愛, 因 為 心 裏 所 充 滿 的 口 裏 就 會 說 出 來 2. " 在 人 前 說 神, 在 神 前 說 人 ", 是 很 好 的 原 則 就 是 在 人 前 為 主 作 見 證, 在 神 前 為 人 代 禱 3. 說 造 就 的 話, 鼓 勵 安 慰 的 話, 不 能 造 就 別 人 的 話 或 挑 撥 的 話 到 我 這 裏 全 都 停 住 了 4. 不 可 說 話 惡 意 攻 擊 別 人, 若 被 冒 犯 時 不 可 一 味 反 擊 5. 若 口 舌 犯 罪, 事 後 聖 靈 責 備 心 中 不 平 安, 要 立 刻 向 神 認 罪, 也 要 向 人 道 歉 和 好 6. 有 爭 執 時, 要 記 住 神 的 話, 回 答 柔 和 能 使 怒 消 退, 若 發 現 火 氣 上 升 時, 就 要 停 住 不 說 了 7. 若 知 道 許 多 教 會 的 內 幕 或 兄 姊 的 隱 密 事, 只 可 放 放 在 心 中 代 禱, 不 要 外 傳 8. 人 所 說 的 閒 話 在 主 審 判 的 日 子 句 句 都 要 供 出 來, 故 不 可 說 閒 話, 不 要 愛 聽 閒 話, 更 不 傳 閒 話 9. 用 愛 心 說 誠 實 話 是 有 講 究 的, 要 以 愛 為 前 提, 說 實 話 要 婉 轉 2) 順 服 權 柄 ( 羅 13:1, 西 3:22, 弗 5:21,22, 彼 前 5:5,6) 1. 聖 經 教 導 要 順 服 權 柄 順 服 神, 順 服 聖 經 的 話, 順 服 在 上 掌 權 的, 順 服 父 母, 上 司, 牧 長, 年 長 的, 又 要 彼 此 順 服 2. 我 們 必 須 服 在 神 的 手 下 3. 若 不 服 權 柄 心 中 就 沒 有 平 安, 直 到 對 付 了 罪 4. 神 的 管 教 叫 人 學 習 服 權 柄 5. 真 正 順 服 神 的 人, 是 會 順 服 人 的, 就 是 順 服 神 所 設 立 的 權 柄, 包 括 順 服 教 會 的 決 定, 順 服 國 家 的 法 律, 順 服 公 司 的 規 定 等 6. 不 可 看 不 起 掌 權 的 人, 不 要 堅 持 自 己 的 看 法 3

7. 在 公 開 場 合 不 可 反 對 教 會 領 導 人 的 看 法 8. 在 會 議 中 學 習 接 受 大 家 的 決 定, 眾 人 的 決 定 若 不 合 我 的 意 見 時, 不 可 消 極 抵 制 不 合 作 9. 順 服 即 蒙 福 ( 不 要 說 我 佩 服 誰, 才 順 服 誰 ) 3) 徹 底 認 罪 ( 約 壹 1:9, 詩 32:5, 尼 1:6, 約 16:8, 拿 2:6-8) 1. 相 信 聖 經 是 善 惡 是 非 的 標 準, 聖 經 認 為 是 罪 的 就 必 定 是 罪 2. 聖 靈 感 動 你 有 罪 時, 都 要 立 刻 認 罪 求 主 赦 免 3. 徹 底 認 罪, 離 開 罪, 厭 惡 罪, 主 必 定 赦 免, 主 寶 血 必 能 洗 淨 諸 般 的 罪, 要 相 信 罪 已 得 赦, 並 享 受 赦 罪 的 平 安 4. 要 遠 離 罪 逃 避 容 易 使 人 犯 罪 的 人 事 物 和 場 地 5. 有 的 罪 向 神 認 罪 即 可, 有 的 還 需 向 人 認 錯, 並 補 償 對 方 的 損 失 6. 主 赦 罪 之 後, 人 要 接 受 管 教, 並 承 擔 罪 的 後 遺 症, 要 靠 主 的 恩 典 來 承 擔 7. 蒙 神 赦 罪 之 後, 要 享 受 赦 罪 的 平 安, 相 信 寶 血 的 洗 罪 功 效 8. 有 的 罪 老 是 勝 不 過, 不 要 老 定 睛 在 罪 上, 要 操 練 親 近 神 作 聖 工, 神 的 大 能 和 恩 典 往 往 在 不 自 覺 中 幫 助 我 們 勝 過 罪 了 4) 十 一 奉 獻 ( 太 23:23, 瑪 3:10, 利 27:30) 1. 十 ㄧ 奉 獻 是 舊 約 聖 經 和 新 約 聖 經 都 有 的 教 導, 遵 行 十 ㄧ 奉 獻 是 很 蒙 福 的 2. 十 ㄧ 奉 獻 不 是 義 務, 不 是 律 法, 乃 是 回 報 給 神, 並 用 感 恩 的 心 奉 獻 3. 十 一 奉 獻 的 錢 不 是 我 的, 是 神 的 錢, 每 月 奉 獻 不 是 給 神, 乃 是 還 神, 遵 守 十 ㄧ 奉 獻 應 當 從 小 就 開 始,ㄧ 生 都 奉 行 4. 為 教 會 奉 獻 外 加 為 宣 教 事 工 的 奉 獻, 往 往 超 過 十 一 奉 獻 5. 信 徒 十 ㄧ 奉 獻 是 美 好 的 見 證 並 且 蒙 神 祝 福, 例 如 身 體 健 康, 有 主 同 在, 工 作 穩 定, 生 活 沒 有 缺 乏 6. 夫 妻 同 心 作 十 一 奉 獻, 兒 女 也 學 會 十 一 奉 獻 而 蒙 福 5) 忠 心 服 事 ( 可 10:45, 約 13:14, 太 25:40, 羅 11:36, 西 3:23) 1. 耶 穌 說 :" 人 子 來 不 是 要 受 人 的 服 事, 乃 是 要 服 事 人 ", 耶 穌 甚 至 為 門 徒 洗 腳, 又 說 你 們 作 在 我 這 小 子 中 最 小 的 一 個 身 上, 就 是 作 在 我 身 上 2. 服 事 人 必 須 出 於 愛 心, 這 愛 是 從 神 而 來 3. 服 事 要 照 著 " 出 於 神, 依 靠 神, 歸 於 神 " 的 原 則 4. 服 事 的 工 作 要 量 力 而 為, 工 作 太 多 太 累 時 必 須 求 主 加 添 同 工 一 起 作 5. 服 事 工 作 不 分 粗 細 都 是 重 要 的 6. 服 事 不 是 出 風 頭, 不 必 別 人 知 道, 不 需 人 的 稱 讚, 要 從 心 裏 作 是 為 主 而 作, 天 父 在 暗 中 察 看 必 然 報 答 你 4

7. 服 事 中 靠 主 的 能 力 才 能 持 之 以 恆 8. 服 事 中 必 須 有 享 受, 有 喜 樂, 有 神 的 祝 福, 恩 典 和 滿 足, 那 麼 事 奉 後 就 不 會 求 名, 利, 權 或 稱 讚 6) 孝 順 父 母 ( 出 20:12, 弗 6:2,3, 提 前 5:4, 約 19:26, 撒 上 22:4, 得 1:16, 出 18:7) 1. 孝 順 父 母 是 新 舊 約 聖 經 一 貫 的 教 導, 聖 經 中 至 少 提 到 10 次, 聖 經 十 分 重 視 孝 道 2. 聖 經 對 信 徒 生 活 的 教 導 總 是 和 神 連 在 一 起, 是 靠 神 的 能 力 去 作 的 3. 孝 順 的 本 源 : 人 是 神 造 的, 故 人 要 孝 順 神 4. 孝 順 的 內 容 至 少 包 括 聽 從, 敬 重, 奉 養 5. 孝 順 的 範 圍 包 括, 父 母, 祖 父 母, 岳 父 母, 長 輩 等 6. 忙 碌 生 活 中 也 要 抽 出 時 間 陪 父 母 說 話, 老 人 家 是 需 要 精 神 生 活 的 7. 我 們 要 認 識 兩 代 之 間, 東 西 文 化 的 不 同, 以 及 父 母 老 邁 之 後 體 能 退 化 的 現 象 ( 看 不 清 楚, 聽 不 明 白, 想 不 通, 吃 東 西 沒 有 胃 口 ) 要 多 包 容, 接 納, 忍 耐 8. 安 排 父 母 參 加 教 會 活 動, 如 長 青 團 契 或 查 經 班 或 主 日 崇 拜 等, 使 他 們 心 靈 有 慰 藉 7) 勝 過 脾 氣 ( 箴 15:1, 創 4:3-8, 撒 上 18:7-9, 路 9:53,54, 加 5:19-21) 1. 信 主 受 洗 時 若 因 過 去 脾 氣 暴 躁 必 須 痛 切 悔 改, 向 神 認 罪, 求 主 赦 免 2. 信 主 後 又 發 脾 氣, 心 中 必 定 很 難 受, 必 須 來 到 神 前 徹 底 悔 改, 神 必 定 赦 免, 有 時 也 管 教 使 人 敬 畏 神 3. 若 每 天 靈 修 讀 經 親 近 神, 心 中 就 平 和 較 易 控 制 脾 氣 4. 固 定 參 加 主 日 崇 拜, 參 加 教 會 小 組, 參 加 培 靈 會 退 修 會 等, 會 使 靈 命 逐 漸 成 長, 在 不 知 不 覺 中 性 情 就 改 進 了 5. 不 要 一 直 注 視 在 老 我 的 弱 點, 我 們 應 當 參 加 教 會 的 事 奉, 事 奉 主 會 帶 給 我 們 屬 靈 的 力 量 6. 神 使 我 們 有 智 慧, 有 寬 廣 的 心, 能 洞 察 不 順 的 事 並 沒 有 那 麼 嚴 重, 是 可 以 解 決 的, 禱 告 是 最 基 本 的 方 法 7. 遇 到 不 愉 快 的 事, 神 會 使 我 們 看 到 自 己 的 責 任, 就 不 會 一 味 責 怪 別 人 了 8. 神 使 我 們 有 不 忍 傷 害 別 人 的 心, 若 使 別 人 受 傷 會 令 我 們 難 過 9. 即 便 與 人 有 衝 突 也 要 學 習 有 節 制, 有 所 約 束, 要 有 見 證 榮 神 益 人 8) 尊 重 婚 姻 ( 弗 5:25,33, 多 2:4, 彼 前 3:7, 創 2:24, 可 10:8,9, 來 13:4, 歌 6:3, 創 24:67, 撒 下 12:24) 1. 聖 經 的 婚 姻 觀 是 神 聖 的, 是 一 夫 一 妻, 一 男 一 女, 一 生 一 世, 故 不 可 以 離 婚 5

2. 聖 經 的 教 導, 夫 愛 妻 順 : 彼 此 相 愛, 彼 此 敬 重, 彼 此 安 慰, 彼 此 歸 屬, 彼 此 幫 助 這 些 都 要 靠 神 的 幫 助 來 實 踐 3. 夫 妻 一 同 謝 飯, 一 同 靈 修, 一 同 禱 告,ㄧ 同 聚 會 是 十 分 重 要 的 4. 夫 妻 必 須 培 養 雙 方 的 感 情, 然 後 才 會 經 歷 完 全 接 納, 肯 定 對 方 5. 在 金 錢, 時 間, 姻 親, 子 女 教 養 等 各 項 問 題 上 要 有 共 識, 事 先 要 計 劃 和 安 排, 才 能 減 少 爭 執 6. 解 決 不 同 意 見 和 作 法, 必 須 定 出 共 同 能 接 受 作 決 定 的 方 法 (Decision Making Method ) 7. 遇 有 衝 突 時 要 緩 一 緩, 心 中 默 禱 求 主 動 工 化 解 問 題 8. 要 保 持 溝 通 的 管 道, 要 有 適 度 的 禮 貌, 說 話 不 要 刺 傷 對 方 9. 丈 夫 要 給 妻 子 有 安 全 感, 妻 子 要 敬 重 丈 夫, 要 學 習 彼 此 饒 恕 10. 要 給 配 偶 有 自 己 的 空 間, 人 是 需 要 有 Privacy, 要 鼓 勵 配 偶 發 揮 自 己 的 才 幹 11. 不 可 要 求 對 方 十 全 十 美, 凡 事 過 得 去 就 可 以 了 12. 常 常 感 謝 神 給 你 伴 侶, 給 你 溫 暖 的 家, 要 珍 惜 對 方 給 你 的 愛 情, 恩 情, 幫 助, 好 處, 於 是 對 眼 前 的 爭 執 就 看 淡 了 13. 夫 妻 要 享 受 性 生 活, 切 不 可 作 為 武 器 要 脅 對 方, 夫 妻 盡 量 不 要 因 工 作 或 其 他 原 因 分 居 兩 地 14. 不 正 常 的 感 情 是 不 討 神 喜 悅 的, 若 有 不 合 神 心 意 的 思 想 進 入 腦 子 裏, 必 須 立 刻 警 覺 靠 主 除 去 15. 千 萬 不 可 在 配 偶 之 外 和 異 性 友 人 有 深 入 的 交 往, 欲 避 免 婚 外 情, 夫 妻 必 須 有 美 好 的 感 情 9) 追 求 聖 潔 ( 創 39:7-18, 箴 4:23, 太 5:27,28, 帖 前 4:3, 弗 5:3,4) 1. 保 守 你 心 勝 過 保 守 一 切 當 魔 鬼 試 探 你 時, 必 須 立 刻 堅 決 抵 擋 2. 心 思 不 聖 潔 就 已 經 是 犯 淫 亂 了 3. 言 語 不 可 汙 穢 4. 要 遠 避 淫 行, 除 了 配 偶 外, 不 可 與 異 性 有 男 女 感 情 5. 舊 約 約 瑟 的 見 證 5-1 遇 到 試 探 時, 警 覺 到 主 人 妻 子 在 引 誘 他 5-2 躲 開 : 不 和 她 說 話, 不 和 她 在 一 個 房 間 裏 5-3 明 朗 表 態 : 我 怎 能 做 這 大 惡, 得 罪 耶 和 華 呢? 5-4 約 瑟 必 定 心 中 十 分 敬 畏 神, 親 近 神, 才 能 擋 住 主 人 妻 子 天 天 的 引 誘 5-5 主 人 妻 子 抓 住 他 時, 約 瑟 將 衣 服 丟 了 逃 了 開 去 不 怕 權 勢, 不 計 後 果, 堅 持 聖 潔 的 操 守 10) 務 要 饒 恕 ( 太 6:14,15, 西 3:13, 路 23:34, 徒 7:60) 1. 主 在 十 字 架 上 有 饒 恕 的 榜 樣, 司 提 反 殉 道 前 也 有 饒 恕 的 榜 樣 2. 若 想 到 我 們 曾 得 罪 神 太 多 太 多, 就 比 較 容 易 饒 恕 得 罪 我 們 的 人 6

3. 我 們 必 須 有 決 心 聽 主 的 話 饒 恕 人 4. 饒 恕 要 有 行 動, 和 睦, 主 動 來 往, 將 好 東 西 給 對 方, 幫 助 對 方 5. 求 主 給 機 會 促 成 彼 此 和 睦, 神 會 聽 禱 告, 賜 機 會 來 證 明 我 們 真 心 饒 恕 對 方 6. 神 會 使 我 們 看 出 對 方 的 優 點, 長 處, 可 愛 的 地 方 7. 饒 恕 之 後 又 想 起 不 愉 快 的 事, 要 立 刻 靠 主 勝 過 8. 饒 恕 之 後 需 要 一 段 時 間 才 能 恢 復 原 先 的 友 誼 6. 屬 靈 追 求 的 操 練 過 程 : 1) 靈 修 習 慣 6) 事 奉 過 程 2) 生 命 讀 經 7) 帶 領 家 人 3) 聖 靈 追 求 8) 宣 教 之 路 4) 與 主 交 通 9) 進 深 研 經 5) 愛 心 增 長 10) 事 奉 步 驟 1) 靈 修 習 慣 沒 有 靈 修 固 定 靈 修 享 受 靈 修 全 天 候 靈 修 2) 生 命 讀 經 恭 讀 聖 經 明 白 聖 經 領 受 聖 經 持 守 聖 經 遵 行 聖 經 3) 聖 靈 追 求 聖 靈 內 住 聖 靈 感 動 聖 靈 充 滿 滿 有 聖 靈 4) 與 主 交 通 聖 靈 光 照 看 見 有 罪 認 罪 悔 改 赦 罪 平 安 與 主 交 通 5) 愛 心 增 長 愛 護 家 人 愛 護 親 友 愛 護 兄 姊 愛 護 眾 人 愛 護 仇 敵 6) 事 奉 過 程 7

事 奉 裝 備 參 加 事 奉 負 責 事 工 帶 職 傳 道 全 職 傳 道 7) 帶 領 家 人 全 家 信 主 全 家 敬 拜 全 家 事 奉 全 家 蒙 福 8) 宣 教 之 路 耶 路 撒 冷 猶 太 全 地 撒 瑪 利 亞 直 到 地 極 ( 家 人 親 友 鄰 舍 同 胞 外 國 人 遠 方 的 人 ) 9) 進 深 研 經 讀 經 研 經 神 學 ( 釋 經 學, 系 統 神 學, 聖 經 神 學, 歷 史 神 學, 實 踐 神 學 ) 10) 事 奉 步 驟 異 象 傳 遞 行 動 準 備 印 證 信 心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