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五 時 期 粵 港 澳 深 度 合 作 的 新 機 遇 和 新 突 破 李 惠 武 廣 東 省 發 展 研 究 中 心 副 主 任 廣 東 經 濟 學 會 副 會 長 一 廣 東 的 基 本 省 情 廣 東 省 地 處 中 國 大 陸 的 最 南 端, 陸 地 面 積 17.98 萬 平 方 公 里, 佔 全 國 的 1.85%; 大 陸 海 岸 線 3368 公 里, 沿 海 島 嶼 759 個, 是 中 國 的 海 洋 大 省 2010 年 常 住 人 口 10430 萬 人, 佔 全 國 8.02% 廣 東 有 2300 多 萬 海 外 華 僑 和 華 人, 佔 全 國 的 三 分 之 二 新 中 國 成 立 之 後 前 30 年, 廣 東 是 較 落 後 的 省 區, 1978 年 經 濟 總 量 僅 佔 全 國 的 2.3% 1. 廣 東 改 革 開 放 以 來 發 展 迅 速 廣 東 GDP32 年 年 均 增 長 13.7% 2010 年 廣 經 濟 總 量 45472 億 元, 佔 全 國 八 分 之 一 ; 財 稅 總 收 入 11842 億 元, 佔 全 國 約 七 分 之 一 ; 進 出 口 貿 易 總 額 7846.63 億 美 元, 佔 全 國 約 三 分 之 一 廣 東 是 全 國 的 經 濟 大 省 之 一 1978-2010 年, 廣 東 GDP 增 長 58 倍, 人 均 GDP 增 長 39 倍, 地 方 財 政 收 入 增 長 108 倍, 進 出 口 貿 易 總 量 增 長 414 倍, 居 民 儲 蓄 存 款 增 長 2036 倍 本 文 內 容 根 據 李 惠 武 先 生 的 發 言 提 綱 整 理 編 者 7
2. 廣 東 借 助 傳 統 模 式 實 現 快 速 發 展 所 謂 傳 統 發 展 模 式.. 利 用 成 本 比 較 優 勢 大 量 引 進 外 資 發 展 加 工 貿 易 ; 完 成 資 本 原 始 積 累 建 立 工 業 產 業 體 系 實 現 勞 動 就 業 ; 出 口 帶 動 經 濟 快 速 發 展 改 善 人 民 生 活 中 央 出 政 策 廣 東 出 土 地 外 商 出 資 金 全 國 出 勞 動 力 3. 改 革 開 放 的 32 年 中 國 走 兩 步, 廣 東 走 三 步 ; 世 界 走 一 步, 廣 東 走 四 步 廣 東 改 革 開 放 3 2 年 的 實 踐 證 明, 原 來 的 發 展 模 式, 完 全 符 合 自 身 發 展 階 段 的 實 際 (1) 傳 統 發 展 方 式 面 臨 巨 大 挑 戰 隨 比 較 優 勢 的 逐 步 弱 化, 原 來 競 爭 靠 低 價 增 長 靠 出 口 技 術 靠 進 口 速 度 靠 投 入 規 模 靠 低 素 質 勞 動 力 發 展 靠 珠 三 角 的 傳 統 發 展 模 式 正 面 臨 新 的 挑 戰 中 央 出 政 策 (x ) 廣 東 出 土 地 (x ) 外 商 出 資 金 ( ) 全 國 出 勞 動 力 (x) 廣 東 進 入 經 濟 轉 軌 社 會 轉 型 的 關 鍵 階 段 8
4. 廣 東 十 二 五 時 期 的 發 展 策 略 必 須 調 整 科 學 發 展 是 主 題 轉 變 經 濟 發 展 方 式 是 主 線 加 快 轉 型 升 級 是 核 心 建 設 幸 福 廣 東 是 目 標 (1) 廣 東 提 出 十 二 五 時 期 的 主 要 任 務 力 提 高 自 主 創 新 能 力, 建 設 創 新 型 廣 東 ; 力 調 整 優 化 產 業 結 構, 建 設 現 代 產 業 體 系 ; 力 做 好 新 時 期 三 農 工 作, 提 高 社 會 主 義 新 農 村 建 設 水 準 ; 力 擴 大 內 需 拓 展 外 需, 增 強 經 濟 發 展 後 勁 ; 力 提 升 珠 三 角 帶 動 東 西 北, 促 進 區 域 協 調 發 展 ; 力 推 動 綠 色 低 碳 發 展, 提 高 生 態 文 明 建 設 水 平 ; 力 保 障 和 改 善 民 生, 加 快 建 設 幸 福 廣 東 ; 力 建 設 文 化 強 省, 全 面 提 高 發 展 軟 實 力 ; 力 深 化 改 革 開 放, 推 進 體 制 機 制 創 新 ; 力 保 持 經 濟 平 穩 較 快 增 長, 提 高 持 續 發 展 能 力 ; 力 深 化 粵 港 澳 合 作, 促 進 區 域 經 濟 合 作 二 十 二 五 時 期 的 粵 港 澳 合 作 推 進 粵 港 澳 三 地 深 度 合 作 和 高 度 融 合, 具 有 良 好 的 政 策 平 台 及 時 代 背 景! 9
1. 國 家 十 二 五 規 劃 以 深 化 合 作, 建 設 中 華 民 族 共 同 家 園 為 題, 全 面 闡 述 粵 港 澳 台 合 作 支 援 港 澳 地 區 充 分 發 揮 優 勢, 在 國 家 整 體 發 展 中 繼 續 發 揮 重 要 作 用 ; 繼 續 支 持 香 港 發 展 金 融 航 運 物 流 旅 遊 專 業 服 務 資 訊 以 及 其 他 高 增 值 服 務 業, 支 持 香 港 發 展 成 為 離 岸 人 民 幣 業 務 中 心 和 國 際 資 產 管 理 中 心, 支 持 香 港 發 展 高 增 值 貨 物 存 貨 管 理 及 區 域 分 銷 中 心, 鞏 固 和 提 升 香 港 國 際 金 融 貿 易 航 運 中 心 的 地 位, 增 強 金 融 中 心 的 全 球 影 響 力 支 援 港 澳 環 保 醫 療 服 務 教 育 服 務 檢 測 和 認 證 創 新 科 技 文 化 創 意 等 優 勢 產 業 發 展, 拓 展 合 作 領 域 和 服 務 範 圍 繼 續 實 施 更 加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安 排, 落 實 粵 港 澳 合 作 框 架 協 定, 促 進 區 域 經 濟 共 同 發 展, 打 造 更 具 綜 合 競 爭 力 的 世 界 級 城 市 群 支 持 建 設 以 香 港 金 融 體 系 為 龍 頭 珠 三 角 城 市 金 融 資 源 和 服 務 為 支 撐 的 金 融 合 作 區, 打 造 世 界 先 進 製 造 業 和 現 代 服 務 業 基 地, 構 建 現 代 流 通 圈, 支 援 廣 東 在 對 港 澳 服 務 業 開 放 中 先 行 先 試 加 快 共 建 優 質 生 活 圈 步 伐 加 強 規 劃 和 協 調, 完 善 地 區 交 通 運 輸 體 系 加 強 內 地 與 港 澳 文 化 教 育 等 領 域 的 交 流 與 合 作 2. 粵 港 澳 台 合 作 重 大 項 目 港 珠 澳 大 橋 ; 廣 深 港 客 運 專 線 ; 港 深 西 部 快 速 軌 道 線 ; 蓮 塘 \ 香 園 圍 口 岸 ; 深 圳 前 海 開 發 ( 到 2020 年 建 成 亞 太 地 區 重 要 的 生 產 性 服 務 中 心, 把 前 海 打 造 成 粵 港 現 代 服 務 業 創 新 合 作 區 ); 廣 州 南 沙 新 區 開 發 ( 打 造 服 務 內 地 連 接 港 澳 的 商 業 服 務 中 心 科 技 創 新 中 心 和 教 育 培 訓 基 地, 建 設 臨 港 產 業 配 套 服 務 合 作 區 ); 10
珠 海 橫 琴 新 區 開 發 ( 規 劃 面 積 106.46 平 方 公 里, 逐 步 建 設 成 為 探 索 粵 港 澳 合 作 新 模 式 的 示 範 區 深 化 改 革 開 放 和 科 技 創 新 的 先 行 區 促 進 珠 江 口 西 岸 地 區 產 業 升 級 的 新 平 台 ) 三 值 得 關 注 的 廣 東 十 二 五 主 要 任 務 1. 力 調 整 優 化 產 業 結 構, 建 設 現 代 產 業 體 系 優 先 發 展 現 代 服 務 業 ( 金 融 物 流 會 展 商 業 服 務 文 化 創 意 總 部 經 濟 服 務 外 包 教 育 旅 遊 ); 大 力 發 展 先 進 製 造 業 ( 汽 車 石 化 船 舶 鋼 鐵 機 車 飛 機 裝 備 生 物 醫 藥 新 材 料 海 洋 產 業 ); 加 快 發 展 戰 略 性 新 興 產 業 ( 高 端 電 子 信 息 LED 新 能 源 汽 車 ); 改 造 提 升 優 勢 傳 統 產 業 ( 家 用 電 器 食 品 建 材 服 裝 中 醫 藥 ); 提 升 現 代 產 業 支 撐 能 力 ( 不 斷 完 善 基 礎 實 施 網 絡 和 能 源 供 給, 提 高 資 訊 化 水 平 ) 推 進 珠 三 角 經 濟 一 體 化 ( 形 成 一 小 時 經 濟 圈 和 超 級 城 市 群 ); 促 進 粵 東 西 北 跨 越 發 展 ( 佈 點 重 點 項 目, 提 升 發 展 能 力 ); 發 展 壯 大 縣 域 經 濟 ( 下 放 縣 一 級 經 濟 管 理 權 項 ); 深 入 推 進 產 業 和 勞 動 力 雙 轉 移 ( 在 全 省 建 立 33 個 產 業 轉 移 園 區, 培 訓 轉 移 600 萬 農 村 富 餘 勞 動 力 ); 加 快 建 設 海 洋 經 濟 強 省 ( 建 設 十 項 海 洋 項 目 ) 2. 廣 東 十 二 五 規 劃 提 出 粵 港 澳 合 作 重 點 (2) 全 面 深 化 和 拓 展 合 作 內 容 制 定 深 化 合 作 促 進 區 域 經 濟 發 展 的 政 策 措 施, 編 制 深 化 合 作 發 展 的 專 項 規 劃, 實 現 互 補 性 發 展 11
加 強 統 籌 協 調, 共 同 推 進 交 通 信 息 水 電 及 能 源 等 跨 界 基 礎 設 施 建 設 創 新 口 岸 通 關 模 式, 建 立 更 加 自 由 的 貿 易 安 排 深 入 實 施 CEPA 對 港 澳 開 放 在 廣 東 先 行 先 試 的 政 策 措 施, 推 進 物 流 會 展 旅 遊 以 及 科 技 創 新 等 領 域 的 合 作 全 面 加 強 跨 境 生 態 建 設 和 環 境 保 護, 推 動 教 育 培 訓 醫 療 衛 生 文 化 體 育 治 安 管 理 等 資 源 開 放 共 享 和 合 作, 打 造 優 質 人 居 環 境 (2) 打 造 一 批 合 作 平 台 充 分 發 揮 經 濟 特 區 和 沿 海 開 放 城 市 在 深 化 粵 港 合 作 中 的 區 位 產 業 和 政 策 優 勢, 積 極 探 索 和 實 踐, 為 全 省 提 供 示 範 建 設 一 批 粵 港 澳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合 作 園 區 加 強 深 圳 前 海 珠 海 橫 琴 廣 州 南 沙 深 港 河 套 等 重 點 合 作 區 域 建 設, 紮 實 推 進 各 項 合 作 事 項 的 落 實, 以 點 帶 面 提 升 粵 港 澳 合 作 水 平 (3) 借 鑒 港 澳 先 進 經 驗 創 新 經 濟 社 會 管 理 機 制 加 強 與 港 澳 開 放 型 經 濟 體 系 對 接, 建 設 規 範 化 國 際 化 的 營 商 環 境 探 索 引 入 港 澳 專 業 化 社 會 服 務 參 與 廣 東 公 共 服 務 管 理 和 運 營 建 立 完 善 三 地 應 急 協 調 機 制, 提 高 應 急 管 理 合 作 水 平 加 強 社 會 組 織 合 作, 建 立 完 善 有 利 於 專 業 化 社 會 服 務 健 康 發 展 的 體 制 機 制 (4) 健 全 完 善 合 作 機 制 進 一 步 完 善 高 層 會 晤 聯 席 會 議 和 工 作 磋 商 機 制, 落 實 專 責 制 度, 優 化 工 作 流 程 建 立 健 全 諮 詢 機 制, 完 善 諮 詢 決 策 執 行 監 督 反 饋 機 制, 建 立 健 全 官 方 半 官 方 和 民 間 信 息 溝 通 平 台 建 立 商 貿 協 作 機 制, 聯 手 向 海 外 推 介 大 珠 三 角, 聯 合 參 與 區 域 和 國 際 競 爭 12
發 揮 市 場 機 制 作 用, 支 援 企 業 和 商 會 協 會 等 參 與 推 動 民 間 合 作 四 國 家 十 二 五 規 劃 和 珠 三 角 規 劃 綱 要 為 粵 港 澳 合 作 提 供 政 策 前 提 規 劃 綱 要 是 港 澳 主 權 回 歸 以 來, 粵 港 澳 合 作 上 升 為 國 家 戰 略 層 面 的 中 央 文 件 提 出 未 來 合 作 的 四 個 主 要 領 域 : 基 礎 設 施 對 接 ; 產 業 融 合 ; 共 建 優 質 生 活 圈 ; 創 新 合 作 方 式 並 提 出 一 系 列 的 具 體 項 目, 指 出 了 未 來 一 個 時 期 粵 港 澳 合 作 的 方 向 和 重 點 粵 港 澳 區 域 經 濟 一 體 化 的 進 程 將 大 大 加 快 1. 粵 港 粵 澳 合 作 框 架 協 議 細 化 粵 港 澳 合 作 內 容 主 要 目 標 : 到 本 世 紀 二 十 年 代, 基 本 形 成 先 進 製 造 業 與 現 代 服 務 業 融 合 的 現 代 產 業 體 系 要 素 便 捷 流 動 的 現 代 流 通 經 濟 圈 生 活 工 作 便 利 的 生 活 圈 國 家 對 外 開 放 的 重 要 國 際 門 戶, 香 港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得 到 進 一 步 鞏 固 和 提 升, 澳 門 區 域 性 服 務 中 心 的 作 用 進 一 步 加 強 建 成 世 界 級 城 市 群 和 經 濟 區 域 2. 大 珠 江 三 角 洲 城 鎮 群 協 調 發 展 規 劃 研 究 報 告 一 灣 三 區 珠 江 口 灣 區 和 廣 佛 港 深 澳 珠 三 大 都 市 區 ; 三 軸 四 層 穗 深 港 發 展 軸 穗 珠 澳 發 展 軸 沿 海 發 展 軸, 以 及 珠 江 口 灣 區 為 核 心 層 大 珠 三 角 外 圍 地 區 為 聚 集 擴 散 層 環 珠 三 角 地 區 為 直 接 13
腹 地 層 泛 珠 三 角 地 區 為 腹 地 層 的 四 層 次 發 展 空 間 ; 三 域 多 中 心 港 深 莞 惠 廣 佛 肇 和 澳 珠 中 江 三 個 次 區 域, 以 及 區 域 內 各 類 功 能 中 心 ( 三 地 政 府 聯 手 制 定 )2009.11. 3. 研 究 報 告 總 體 目 標 (2030 年 ): 粵 港 澳 三 地 合 力 建 設 充 滿 生 機 與 活 力 具 有 全 球 競 爭 力 的 協 調 可 持 續 發 展 的 世 界 級 城 市 群 : 具 有 全 球 競 爭 力 和 影 響 力 的 世 界 級 城 市 區 域 ; 具 有 創 新 能 力 和 世 界 級 先 進 製 造 業 基 地 ; 高 度 開 放 的 世 界 級 現 代 服 務 業 中 心 ; 輻 射 國 內 國 外 兩 個 扇 面 的 世 界 級 交 通 樞 紐 ; 具 有 世 界 影 響 力 的 文 化 中 心 ; 富 足 文 明 和 諧 宜 居 的 優 質 生 活 圈 4. 粵 港 澳 目 前 都 處 在 經 濟 轉 型 的 關 鍵 時 期 廣 東 凸 顯 產 業 層 次 資 源 環 境 自 主 創 新 區 域 失 衡 和 比 較 優 勢 逐 步 弱 化 等 方 面 的 問 題, 加 快 轉 型 升 級, 重 建 新 優 勢 的 壓 力 尤 為 突 出 香 港 凸 顯 發 展 空 間 不 足 經 濟 腹 地 較 小 運 作 成 本 過 高 等 方 面 的 制 約, 和 周 邊 地 區 的 競 爭 挑 戰, 拓 展 更 加 廣 闊 的 經 濟 腹 地, 重 建 持 續 發 展 能 力 的 壓 力 也 在 增 加 澳 門 也 凸 顯 發 展 空 間 狹 小 經 濟 結 構 單 一 增 長 後 勁 不 足 產 業 人 才 匱 乏 等 問 題 如 何 加 強 和 推 進 與 周 邊 地 區 的 全 方 位 合 作, 積 極 實 現 產 業 結 構 和 發 展 動 力 多 元 化, 尋 找 長 期 穩 定 繁 榮 的 新 路, 是 現 階 段 擺 在 澳 人 面 前 的 一 道 題 目 14
5. 粵 港 澳 現 階 段 面 臨 的 共 同 挑 戰 世 界 經 濟 將 進 入 低 速 增 長 期, 國 際 金 融 體 系 和 經 濟 結 構 調 整 仍 將 產 生 新 動 盪 我 們 必 須 聯 手 提 高 應 對 風 險 的 能 力 世 界 經 濟 格 局 將 發 生 重 大 而 深 刻 的 調 整, 後 危 機 時 代 全 球 通 脹 壓 力 大 增, 貿 易 保 護 主 義 抬 頭, 國 際 市 場 競 爭 更 加 激 烈 我 們 必 須 聯 手 推 進 轉 變 發 展 方 式 以 綠 色 智 慧 和 可 持 續 為 特 徵 的 新 能 源 革 命 及 科 技 創 新 成 為 全 球 未 來 發 展 的 新 引 擎 我 們 必 須 聯 手 提 高 核 心 競 爭 力 五 深 度 合 作 既 是 因 應 挑 戰 的 必 然 選 擇 也 是 兩 地 長 遠 發 展 的 必 然 需 要 轉 型 期 的 到 來 和 金 融 危 機 的 衝 擊 重 疊, 粵 港 澳 三 地 所 面 臨 的 困 難 和 挑 戰 會 更 大 應 對 挑 戰 的 路 徑 可 以 有 多 種 選 擇 但 是, 充 分 利 用 相 互 毗 鄰 的 條 件 長 期 合 作 的 基 礎 能 夠 互 補 的 優 勢 和 中 央 提 供 的 政 策 平 台, 推 進 三 地 深 度 合 作 和 高 度 融 合, 是 一 條 簡 便 而 有 效 的 捷 徑 香 港 繼 續 發 揮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創 新 中 心 物 流 中 心 資 訊 中 心 和 科 技 研 發 體 制 完 善 的 優 勢, 澳 門 繼 續 挖 掘 地 區 服 務 功 能 文 化 教 育 和 社 會 建 設 的 優 勢, 港 澳 業 界 積 極 主 動 進 入 廣 東, 連 袂 大 力 發 展 現 代 服 務 業, 延 伸 服 務 鏈, 開 拓 大 市 場, 降 低 運 作 成 本, 必 可 提 升 國 際 競 爭 力 廣 東 繼 續 發 揮 先 行 先 試 產 業 基 礎 創 新 人 才 和 連 接 內 地 的 優 勢, 積 極 引 入 港 澳 的 現 代 服 務 業, 尤 其 是 大 力 發 展 金 融 物 流 科 技 服 務 業 高 增 值 服 務 業 和 教 育 培 訓 事 業, 必 能 借 力 實 現 新 的 轉 型 1. 借 助 國 家 和 廣 東 省 有 十 二 五 規 劃 CEPA 和 框 架 協 議 實 施 的 機 遇, 積 極 合 作 推 進 現 代 服 務 業 的 發 展 : 15
開 展 人 民 幣 業 務 在 進 出 口 業 務 方 面 的 計 價 結 算 試 點, 及 人 民 幣 外 匯 衍 生 產 品 交 易 業 務 ; 協 助 內 地 企 業 到 香 港 上 市 融 資 ; 建 立 區 域 性 企 業 信 用 擔 保 基 金 和 再 擔 保 機 構, 發 展 小 額 貸 款 公 司 和 中 小 企 業 投 資 公 司 ; 建 立 區 域 性 金 融 風 險 防 範 聯 動 機 制 ; 共 同 發 展 物 流 會 展 文 化 教 育 創 意 和 旅 遊 業 ; 聯 手 拓 展 內 地 的 服 務 業 市 場 當 前, 在 推 進 深 度 合 作 中, 應 加 快 基 礎 設 施 建 設 以 創 造 高 度 融 合 的 必 要 條 件, 也 可 把 幫 助 珠 三 角 地 區 港 澳 投 資 企 業 轉 型 升 級, 並 平 穩 轉 移 到 東 西 北 地 方 作 為 一 項 重 要 的 合 作 內 容 2. 積 極 推 進 深 度 合 作 基 礎 上 的 高 度 融 合 : 建 立 更 加 緊 密 的 合 作 機 制, 增 進 政 府 層 面 的 有 效 協 調 ; 共 同 編 制 區 域 發 展 規 劃, 推 動 經 濟 一 體 化 穩 步 邁 進 ; 整 合 海 港 空 港 等 基 礎 設 施, 提 升 區 域 國 際 競 爭 力 ; 信 息 資 源 分 享, 充 分 分 享 區 域 合 作 的 紅 利 ; 共 建 優 質 生 活 圈, 為 三 地 人 民 謀 福 祉 共 識 和 行 動 是 三 地 高 度 融 合 的 關 鍵 所 在 六 一 系 列 的 重 要 規 劃 和 政 策 文 件 將 開 啟 粵 港 澳 合 作 的 新 階 段 廣 東 過 去 現 在 和 將 來 都 高 度 重 視 十 分 珍 惜 粵 港 澳 合 作, 並 期 盼 在 中 央 政 府 和 全 國 人 民 的 大 力 支 持 下, 在 綱 要 框 架 協 議 報 告 和 規 劃 等 一 系 列 政 策 文 件 的 引 領 下, 在 三 地 人 民 的 共 同 努 力 下, 用 好 一 國 優 勢 做 好 兩 制 銜 接 整 合 三 地 資 源, 不 斷 推 進 深 度 合 作 和 高 度 融 合, 實 現 框 架 協 議 提 出 的 宏 偉 目 標, 為 三 地 人 民 創 造 更 加 幸 福 美 好 的 新 生 活!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