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的 色 彩 人 生 在 元 朗 社 區 建 設 計 劃 ( 第 一 次 修 訂 ) 財 委 會 文 件 2016/ 第 59 號 ( 於 19.7.2016 會 議 討 論 ) 本 文 件 旨 在 介 紹 擬 議 的 二 零 一 六 至 一 七 年 度 色 彩 人 生 在 元 朗 社 區 建 設 計 劃 請 委 員 考 慮 通 過 由 元 朗 民 政 事 務 處 社 會 福 利 署 與 色 彩 人 生 在 元 朗 計 劃 工 作 小 組 聯 合 主 辦 此 計 劃 ; 由 勞 工 處 元 朗 商 會 地 區 社 會 服 務 機 構 及 地 區 團 體 協 辦 個 別 活 動 ; 並 由 元 朗 區 議 會 撥 款 贊 助 此 計 劃 請 委 員 考 慮 通 過 相 關 的 財 政 預 算 及 撥 款 安 排 背 景 2. 自 二 零 零 四 年 起, 元 朗 民 政 事 務 處 及 社 會 福 利 署 每 年 均 會 聯 同 其 他 有 關 政 府 部 門 區 內 非 政 府 機 構 及 商 界 組 織 舉 辦 一 系 列 跨 部 門 跨 界 別, 以 推 廣 和 諧 家 庭 親 子 天 倫 社 區 共 融 鄰 里 關 懷 就 業 支 援 積 極 人 生 等 為 活 動 主 題 的 社 區 建 設 計 劃 在 二 零 零 七 至 二 零 零 八 年 度 起, 各 方 攜 手 推 行 了 色 彩 人 生 在 元 朗 計 劃, 內 容 包 括 嘉 年 華 會 和 諧 家 庭 攤 位 遊 戲 家 庭 探 訪 家 長 工 作 坊 新 來 港 人 士 交 流 會 暨 認 識 社 區 之 旅 義 工 分 享 會 就 業 資 訊 展 覽 及 職 位 空 缺 招 聘 親 子 兒 童 遊 戲 日 以 及 和 諧 家 庭 郊 外 遊 等 一 系 列 的 活 動, 計 劃 在 元 朗 區 得 到 廣 泛 支 持 建 議 3. 活 動 為 元 朗 區 帶 來 了 正 面 和 積 極 的 影 響, 為 了 延 續 此 社 區 建 設 計 劃, 並 繼 續 深 化 其 成 效, 現 建 議 由 元 朗 民 政 事 務 處 社 會 福 利 署 及 色 彩 人 生 在 元 朗 計 劃 工 作 小 組 於 二 零 一 六 至 二 零 一 七 年 度 繼 續 合 辦 色 彩 人 生 在 元 朗 計 劃, 並 邀 請 勞 工 處 和 區 內 多 個 非 政 府 機 構 及 商 界 組 織, 包 括 元 朗 商 會 等 協 辦 當 中 的 部 份 活 動 4. 計 劃 的 目 標 包 括 : (i) 推 廣 家 庭 核 心 價 值 及 關 愛 家 庭 文 化, 宣 揚 和 諧 家 庭 觀 念 並 培 養 親 子 關 係, 通 過 深 化 家 庭 生 活 教 育, 提 升 個 人 及 家 庭 的 抗 逆 能 力 ; (ii) 為 居 民 提 供 就 業 擇 業 支 援, 及 有 關 工 作 培 訓 信 息 ; (iii) 向 區 內 居 民 提 供 社 福 機 構 的 服 務 資 訊, 方 便 有 需 要 人 士 ; (v) 向 區 內 的 弱 勢 社 群 及 有 需 要 人 士 推 廣 社 區 關 愛 的 信 息 ; 及 (iv) 鼓 勵 居 民 參 與 義 工 服 務, 提 升 關 愛 強 化 鄰 里 互 助 和 團 結 精 神 5. 活 動 擬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七 月 至 二 零 一 七 年 一 月 期 間 以 不 同 形 式 進 行, 包 括 和 諧 家 庭 攤 位 遊 戲 家 庭 探 訪 家 長 工 作 坊 新 來 港 人 士 交 流 會 暨 認 識 社 區 之 旅 義 工 分 享 會 就 業 資 訊 展 覽 及 職 位 空 缺 招 聘 親 子 兒 童 遊 戲 日 以 及 和 諧 家 庭 郊 外 遊 等 另 外, 主 辦 1
單 位 將 會 印 製 社 會 福 利 支 援 及 服 務 等 資 料 刊 物, 免 費 派 發 給 區 內 居 民 活 動 內 容 6. 色 彩 人 生 在 元 朗 計 劃 的 詳 細 活 動 建 議 如 下 : ( 一 ) 整 體 宣 傳 透 過 寄 發 海 報 宣 傳 及 推 廣 整 個 計 劃 的 內 容 是 項 活 動 由 元 朗 民 政 事 務 處 負 責 推 行 ( 二 ) 家 庭 探 訪 由 義 工 擔 任 愛 心 大 使 探 訪 區 內 約 2,300 個 單 親 獨 居 長 者 低 收 入 或 有 需 要 的 家 庭, 向 他 們 送 贈 禮 物 包, 藉 此 表 達 社 區 人 士 對 弱 勢 社 群 的 關 懷 和 支 持, 展 現 社 區 共 融 是 項 活 動 由 元 朗 民 政 事 務 處 負 責 推 行, 社 會 福 利 署 協 辦, 並 由 社 會 福 利 署 邀 請 多 個 地 區 社 會 服 務 機 構 協 助 ( 有 關 名 單 將 於 總 結 報 告 內 展 示 ) ( 三 ) 新 來 港 人 士 交 流 會 暨 認 識 社 區 之 旅 為 協 助 新 來 港 人 士 及 早 掌 握 社 區 服 務 資 訊, 並 增 添 他 們 對 本 區 的 歸 屬 感, 計 劃 邀 請 新 來 港 人 士 出 席 交 流 會, 協 助 他 們 強 化 個 人 的 社 區 網 絡, 以 及 分 享 他 們 對 適 應 香 港 生 活 的 疑 難, 鼓 勵 他 們 互 相 支 持, 盡 早 融 入 社 區 為 了 讓 新 來 港 人 士 進 一 步 認 識 社 區 面 貌, 將 安 排 旅 遊 車 接 載 新 來 港 人 士 遊 歷 本 區 交 流 會 及 認 識 社 區 之 旅 兩 項 活 動 擬 於 同 一 天 或 分 開 兩 天 舉 行, 視 乎 各 地 區 社 會 服 務 機 構 的 安 排 活 動 將 邀 請 約 250 位 新 來 港 人 士 參 與 是 項 活 動 由 元 朗 民 政 事 務 處 負 責 推 行, 社 會 福 利 署 及 地 區 社 會 服 務 機 構 協 助 ( 四 ) 印 製 元 朗 區 社 會 服 務 概 覽 元 朗 區 社 會 服 務 概 覽 以 地 圖 的 方 式 載 列 本 區 社 會 服 務 單 位 的 地 址 聯 絡 電 話 及 所 提 供 的 服 務, 方 便 居 民 在 有 需 要 時 尋 求 協 助 概 覽 將 於 計 劃 中 的 活 動 場 地 元 朗 民 政 事 務 處 諮 詢 中 心 社 會 福 利 署 及 地 區 團 體 辦 事 處 免 費 派 發 予 元 朗 地 區 人 士 及 居 民 等 (40,000 人 ) ( 五 ) 義 工 分 享 會 義 工 分 享 會 將 邀 請 具 經 驗 的 義 工 與 有 志 服 務 社 區 的 人 士 作 經 驗 分 享, 交 流 擔 任 義 工 的 技 巧 及 心 得 分 享 會 完 成 後, 參 加 者 有 可 能 獲 邀 加 入 義 工 隊 協 助 推 廣 色 彩 人 生 2
在 元 朗 的 各 項 活 動, 服 務 區 內 有 需 要 人 士, 以 促 進 鄰 里 互 助 和 團 結 精 神 預 計 參 加 義 工 人 數 約 100 人 是 項 活 動 由 社 會 福 利 署 負 責 推 行, 地 區 社 會 服 務 機 構 協 助 ( 六 ) 就 業 資 訊 展 覽 及 職 位 空 缺 招 聘 活 動 作 為 以 年 輕 人 為 主 及 平 均 收 入 較 低 的 社 區, 元 朗 區 青 年 及 低 技 術 人 士 對 就 業 有 很 大 需 求 因 此, 為 了 協 助 他 們 就 業, 計 劃 亦 包 括 為 區 內 居 民 舉 辦 兩 次 就 業 和 擇 業 資 訊 展 覽, 向 待 業 人 士 提 供 勞 工 市 場 的 實 用 資 訊 ; 同 時 並 會 邀 請 元 朗 商 會 現 場 進 行 職 位 空 缺 招 聘, 勞 工 處 亦 將 提 供 職 位 空 缺 資 料, 給 予 求 職 人 士 就 業 機 會 兩 次 就 業 資 訊 展 覽 及 職 業 招 聘 站 將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中 旬 在 元 朗 市 及 天 水 圍 區 舉 行, 預 計 兩 次 展 覽 及 招 聘 會 合 共 約 800 人 參 加 是 項 活 動 由 元 朗 民 政 事 務 處 負 責 推 行, 並 邀 請 勞 工 處 及 元 朗 商 會 協 辦 ( 七 ) 親 子 兒 童 遊 戲 日 過 去 數 年, 親 子 兒 童 遊 戲 日 設 置 的 互 動 遊 戲 吸 引 了 元 朗 區 居 民 踴 躍 參 與 因 此, 本 年 度 擬 繼 續 在 元 朗 及 天 水 圍 不 同 地 點 舉 辦 親 子 兒 童 遊 戲 日, 設 立 遊 戲 組 件 讓 家 長 和 兒 童 一 同 參 與, 藉 親 子 遊 戲 推 廣 家 庭 生 活 教 育, 建 立 和 諧 快 樂 家 庭 預 計 將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七 月 至 二 零 一 七 年 一 月 期 間 舉 行 五 次, 預 計 每 次 活 動 可 吸 引 500 人 次 是 項 活 動 由 元 朗 民 政 事 務 處 負 責 推 行, 社 會 福 利 署 及 地 區 社 會 服 務 機 構 提 供 協 助 ( 八 ) 家 長 工 作 坊 為 強 化 家 庭 生 活 教 育, 計 劃 包 括 舉 辦 一 系 列 有 關 建 立 親 子 關 係 和 諧 家 庭 之 道 策 劃 家 庭 財 政 及 提 升 家 庭 成 員 抗 逆 力 等 不 同 議 題 的 工 作 坊 / 分 享 會, 預 計 參 加 人 數 約 250 人 是 項 活 動 其 中 四 次 由 元 朗 民 政 事 務 處 負 責 推 行, 並 由 地 區 社 會 服 務 機 構 協 助 ; 而 其 餘 一 次 則 由 社 會 福 利 署 負 責 推 行 ( 九 ) 和 諧 家 庭 攤 位 遊 戲 透 過 地 區 團 體 籌 辦 的 攤 位 遊 戲, 向 市 民 推 廣 和 諧 家 庭 及 社 區 共 融 的 信 息, 為 家 庭 注 入 正 能 量 預 計 將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九 月 至 二 零 一 七 年 一 月 期 間 舉 行 兩 次, 每 次 活 動 預 計 可 吸 引 1,500 人 3
是 項 活 動 由 元 朗 民 政 事 務 處 負 責 推 行, 並 邀 請 社 會 福 利 署 及 地 區 社 會 服 務 機 構 提 供 協 助 ( 十 ) 和 諧 家 庭 郊 外 遊 計 劃 透 過 舉 辦 郊 遊 活 動, 為 區 內 有 需 要 的 弱 勢 社 群 家 庭 如 單 親 家 庭 基 層 家 庭 新 來 港 人 士 家 庭 或 少 數 族 裔 家 庭 等, 舉 辦 生 態 導 賞 及 環 境 保 護 課 程 導 師 將 帶 領 參 加 者 參 觀 香 港 的 獨 特 生 態 環 境, 從 而 讓 參 加 者 學 習 和 認 識 本 地 生 態, 推 廣 綠 色 生 活 透 過 與 家 人 一 起 郊 遊 體 驗, 藉 此 宣 揚 和 諧 家 庭 親 子 共 融 的 信 息, 為 家 庭 注 入 正 能 量 本 活 動 預 計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一 月 至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月 期 間 舉 行, 活 動 將 會 分 兩 次 舉 辦, 預 計 總 參 加 人 數 為 400 人 是 項 活 動 由 元 朗 民 政 事 務 處 負 責 推 行, 社 會 福 利 署 及 地 區 社 會 服 務 機 構 提 供 協 助 財 政 預 算 7. 色 彩 人 生 在 元 朗 社 區 建 設 計 劃 總 預 算 開 支 為 350,000 元, 有 關 財 政 預 算 請 參 閱 附 件 徵 詢 意 見 8. 請 各 位 委 員 考 慮 通 過 上 述 計 劃, 並 由 元 朗 區 議 會 撥 款 350,000 元 資 助, 以 及 通 過 相 關 的 財 政 預 算 撥 款 安 排 及 協 辦 安 排 色 彩 人 生 在 元 朗 計 劃 工 作 小 組 二 零 一 六 年 四 月 4
色 彩 人 生 在 元 朗 社 區 建 設 計 劃 財 政 預 算 (2016-17) ( 一 ) 整 體 宣 傳 (A3 海 報 2,000 張 連 郵 費 ) $ 6,4006,900 ( 二 ) 家 庭 探 訪 (2,300 份 禮 物 包 ) $ 92,000 ( 三 ) 新 來 港 人 士 交 流 會 (5 次 X 50 人 )* $ 15,000 ( 四 ) 印 製 元 朗 區 社 會 服 務 概 覽 (40,000 份 ) $ 20,000 ( 五 ) 義 工 分 享 會 (1 次 ) $ 6,000 ( 六 ) 就 業 資 訊 展 覽 及 職 位 空 缺 招 聘 (2 次 ) $ 25,90033,000 ( 七 ) 親 子 兒 童 遊 戲 日 (5 次 ) $ 51,000 ( 八 ) 家 長 工 作 坊 (5 次 X 50 人 )( 其 中 一 次 不 用 撥 款 資 助 ) $ 4,000 ( 九 ) 和 諧 家 庭 攤 位 遊 戲 (2 次 X 10 個 攤 位 遊 戲 ) $ 32,45031,000 ( 十 ) 和 諧 家 庭 郊 外 遊 (2 次 合 共 400 人 ) $ 97,25091,100 總 額 $ 350,000 # 預 算 根 據 上 年 度 活 動 的 實 際 支 出 而 釐 訂 1
色 彩 人 生 在 元 朗 社 區 建 設 計 劃 財 政 預 算 (2016-17)(as at 29.6.2016) ( 一 ) 整 體 宣 傳 1. 海 報 2,000 張 (A3) 2. 郵 費 $ 4,6003,000 $ 2,3003,400 小 計 : $ 6,9006,400 ( 二 ) 家 庭 探 訪 ( 將 探 訪 區 內 單 親 獨 居 長 者 低 收 入 人 士 或 有 需 要 的 家 庭, 預 計 人 數 為 2,300 人 ) 1. 探 訪 小 禮 物 包 @ $40 2,300 份 $ 92,000 小 計 : $ 92,000 ( 三 ) 新 來 港 人 士 交 流 會 暨 認 識 社 區 之 旅 ( 擬 舉 辦 交 流 會 5 次, 每 次 約 3 小 時, 每 次 預 計 參 加 者 約 50 人, 預 計 活 動 總 人 數 為 250 人 5 次 交 流 會 擬 共 邀 請 5 個 地 區 社 會 服 務 機 構 負 責 提 供 所 需 服 務 ) 1. 新 來 港 人 士 交 流 會 暨 認 識 社 區 之 旅 服 務 的 預 算 開 支 如 下 ( 每 次 ): a. 參 加 者 資 料 套 @ $ 5 50 人 $ 250 b. 宣 傳 單 張 (A5) @ $ 1 175 份 $ 175 c. 郵 費 ( 郵 寄 單 張 )@ $ 1.7 100 份 $ 170 d. 茶 點 ( 供 參 加 者 用 ) @ $8 50 人 $ 400 e. 攝 影 及 沖 曬 @ $ 50 $ 50 f. 租 用 旅 遊 車 ( 來 回 )@ $ 1,800 1 部 $ 1,800 g. 雜 項 ( 不 包 括 飲 品 及 食 物 ) @ $ 155 $ 155 $ 3,000 活 動 開 支 (@ $3,000 5 次 ) 小 計 : $ 15,000 ( 四 ) 印 製 元 朗 區 社 會 服 務 概 覽 ( 由 社 會 福 利 署 元 朗 區 福 利 辦 事 處 負 責 推 行 ) 1. 印 製 社 會 服 務 概 覽 40,000 份, 每 本 製 作 費 用 相 同 $ 20,000 ( 連 設 計 打 稿 及 送 貨 ) @ $0.5 小 計 : $ 20,000 ( 五 ) 義 工 分 享 會 ( 由 社 會 福 利 署 元 朗 區 福 利 辦 事 處 負 責 推 行, 預 計 參 加 人 數 約 100 人 ) 1. 背 幕 橫 額 1 條 (3 8 ) $ 600 2. 茶 點 ( 供 參 加 者 用 )@ $ 20 100 人 $ 2,000 3. 文 具 $ 200 4. 講 義 $ 350 5. 攝 影 ( 沖 曬 ) $ 50 1
6. 雜 項 ( 不 包 括 飲 品 及 食 物 ) $ 100 7. 導 師 費 用 (1 @ $2,700 ( 共 3 小 時 )) $ 2,700 小 計 : $ 6,000 ( 六 ) 就 業 資 訊 展 覽 及 職 位 空 缺 招 聘 ( 將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中 旬 在 元 朗 市 及 天 水 圍 區 舉 行, 預 計 兩 次 展 覽 及 招 聘 會 參 加 人 數 共 約 800 人 ) 1. 易 拉 架 @ $350 450 2 個 $ 700900 2. 橫 額 ( 於 展 覽 場 地 懸 掛 ) 4 12 呎 @ $ 900 2200 1 幅 $ 9002,200 3. 橫 額 ( 於 元 朗 及 天 水 圍 區 懸 掛 ) 3 8 呎 @ $ 250 8 幅 $ 2,000 4. 印 製 彩 色 宣 傳 單 張 (A5) @ $1.50.9 500 張 2 次 $ 1,500900 5. 印 製 彩 色 宣 傳 海 報 (A3)@ $3.32.2 600 張 2 次 $ 3,9602,640 6. 活 動 紀 念 品 @ $8 3 500 份 2 次 $ 8,0003,000 7. 租 用 招 聘 攤 位 架 (2 米 2 米 ) 連 水 牌 @ $250 6 套 2 次 $ 3,000 8. 租 用 長 檯 連 檯 布 @ $50 70 8 張 2 次 $ 8001,120 9. 郵 寄 海 報 費 用 @ $2.71.7 600 張 2 次 $ 3,2402,040 10. 支 裝 水 ( 供 場 地 工 作 人 員 及 嘉 賓 飲 用 )@ $3 5 60 支 2 次 $ 360600 11. 雜 項 ( 不 包 括 飲 品 及 食 物 ) ( 包 括 鉛 筆 白 紙 ) @ $220 2 次 $ 380440 12. 租 用 職 位 空 缺 展 板 (1 米 2 米 )@ $312.5450 4 塊 2 次 13. 義 工 膳 食 開 支 : 元 朗 區 職 位 空 缺 資 料 搜 集 (7 月 上 旬 :3 天 )@ $76 20 人 3 天 ( 每 天 5 小 時 ) ( 安 排 學 生 / 義 工 協 助 於 7 月 上 旬 到 元 朗 商 會 屬 下 各 會 員 搜 集 有 關 職 位 空 缺 資 料, 包 括 薪 金 福 利 等, 作 為 就 業 資 訊 展 覽 及 職 位 空 缺 招 聘 活 動 之 用 ) $ 3,6002,500 $ 4,560 小 計 : $ 25,90033,000 ( 七 ) 親 子 兒 童 遊 戲 日 ( 將 在 天 水 圍 及 元 朗 舉 行 五 次, 地 點 待 定, 每 次 活 動 時 間 為 3 小 時, 預 計 每 次 活 動 參 加 人 數 為 500 人 次 ) 1. 租 用 創 意 兒 童 遊 戲 設 施 ( 約 8 小 時 )@$8,800 5 次 ( 註 一 ) $ 44,000 2. 租 用 攤 位 架 連 枱 椅 及 運 輸 ( 包 括 救 傷 站 )@$650 5 次 $ 3,250 3. 設 計 及 印 製 宣 傳 單 張 (A5)@$1.2 1,500 張 $ 1,800 4. 設 計 及 印 製 宣 傳 橫 額 (3 8 )@$400 4 幅 $ 1,600 5. 雜 項 ( 不 包 括 飲 品 及 食 物 ) $ 350 註 一 : 每 次 最 少 租 用 時 間 為 8 小 時, 其 中 包 括 運 輸 及 裝 拆 時 間 小 計 : $ 51,000 2
( 八 ) 家 長 工 作 坊 ( 擬 舉 辦 工 作 坊 5 次, 每 次 活 動 時 間 為 3 至 4 小 時, 每 次 預 計 參 加 者 約 50 人, 預 計 活 動 總 人 數 為 250 人 其 中 4 次 擬 由 元 朗 民 政 事 務 處 邀 請 4 個 地 區 社 會 服 務 機 構 負 責 提 供 所 需 服 務, 而 這 4 次 活 動 的 服 務 開 支 會 向 區 議 會 申 請 撥 款, 另 外 1 次 的 活 動 服 務 開 支 則 由 負 責 該 活 動 的 社 會 福 利 署 承 擔, 無 須 向 區 議 會 申 請 撥 款 ) 1. 家 長 工 作 坊 服 務 的 預 算 開 支 如 下 ( 每 次 ): a. 專 業 講 者 費 用 @ $ 700 1 人 $ 700 b. 宣 傳 單 張 (A5) @ $1 50 份 $ 50 c. 茶 點 ( 供 參 加 者 用 ) @ $5 50 人 $ 250 $ 1,000 活 動 開 支 (@ $1,000 4 次 ) 小 計 : $ 4,000 ( 九 ) 和 諧 家 庭 攤 位 遊 戲 ( 在 天 水 圍 及 元 朗 區 舉 行, 合 共 兩 次, 每 次 活 動 時 間 為 下 午 2 時 至 5 時, 地 點 待 定, 預 計 每 次 活 動 參 加 人 數 為 1,500 人 ) 1. 攤 位 佈 置 津 貼 ($ 400 10 2 次 ) $ 8,000 2. 租 賃 攤 位 架 (11 個,2 米 2 米, 連 1 枱 桌 布 及 3 椅 2 $ 6,600 次 ) 3. 攤 位 遊 戲 獎 品 ( 約 5,000 份 2 次 ) ( 每 份 上 限 不 多 於 2 元 ) $ 12,000 13,250 4. 攤 位 義 工 膳 食 開 支 ($ 40 40 人 2 次 ) $ 3,200 5. 支 裝 水 ( 供 協 助 維 持 攤 位 秩 序 及 籌 辦 攤 位 團 體 的 工 作 人 員 飲 $ 800 用 )(100 支 2 次 $4) 6. 活 動 物 資 運 輸 租 賃 費 ( 租 賃 貨 車 $250150 2 次 ) $ 300500 7. 雜 項 ( 不 包 括 飲 品 及 食 物 ) $ 100 小 計 : $ 31,000 32,450 ( 十 ) 和 諧 家 庭 郊 外 遊 ( 本 活 動 預 計 參 加 人 數 為 400 人, 活 動 將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一 月 至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月 期 間 舉 行 ) 1. 生 態 及 環 境 導 賞 課 程 服 務 : 最 少 由 7 名 導 師 分 別 提 供 2 次, $ 29,45028,300 每 次 最 少 4 小 時 的 生 態 及 環 境 導 賞 課 程 費 用 包 括 講 義 教 材 所 有 相 關 用 品 費 用 及 租 用 場 地 費 用 2. 參 加 者 便 餐 ($60 400 人 ) $ 24,000 3. 保 險 ($5 400 人 ) $ 3,0002,000 4. 交 通 費 用 ($10090 400 人 ) 包 括 車 及 船 $ 40,00036,000 5. 橫 額 (3 12 ) 一 幅 $ 450 3
6. 攝 影 ( 購 買 光 碟 錄 製 相 片 及 沖 印 相 片 ) $ 150 7. 雜 項 ( 不 包 括 飲 品 及 食 物 ) $ 200 小 計 : $ 97,25091,100 總 額 :$350,000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