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 統 府 公 報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3 月 13 日 ( 星 期 三 ) 目 次 壹 總 統 令 一 任 免 官 員 2 二 授 予 勳 章 14 三 明 令 褒 揚 15 貳 專 載 一 新 任 行 政 院 政 務 首 長 副 首 長 及 人 員 宣 誓 典 禮 15 二 總 統 頒 授 辜 嚴 倬 雲 資 政 勳 章 典 禮 17 參 總 統 及 副 總 統 活 動 紀 要 一 總 統 活 動 紀 要 17 二 副 總 統 活 動 紀 要 18 1
總 統 令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2 月 27 日 任 命 楊 金 龍 為 中 央 銀 行 副 總 裁 任 期 自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3 月 5 日 至 107 年 3 月 4 日 止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江 宜 樺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2 月 27 日 特 派 高 永 光 為 102 年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驗 船 師 引 水 人 第 一 次 食 品 技 師 考 試 高 等 暨 普 通 考 試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考 試 普 通 考 試 地 政 士 專 責 報 關 人 員 保 險 代 理 人 保 險 經 紀 人 及 保 險 公 證 人 考 試 典 試 委 員 長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江 宜 樺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2 月 27 日 任 命 紀 素 菁 為 臺 北 市 政 府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專 門 委 員, 劉 得 堅 為 臺 北 市 政 府 文 化 局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專 門 委 員 任 命 陳 素 秋 為 臺 中 市 政 府 新 聞 局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權 理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副 局 長 任 命 劉 賢 國 為 基 隆 市 議 會 人 事 室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主 任 2
任 命 李 嘉 慧 為 桃 園 縣 政 府 衛 生 局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專 門 委 員 任 命 王 源 鍾 為 南 投 縣 政 府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處 長 任 命 黃 崇 傑 為 嘉 義 市 政 府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消 費 者 保 護 官, 張 元 厚 為 嘉 義 市 政 府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處 長, 林 建 宏 為 嘉 義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局 長 任 命 游 國 鑌 為 宜 蘭 縣 政 府 政 風 處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處 長, 王 建 源 為 宜 蘭 縣 政 府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秘 書 任 命 劉 佩 芬 康 珮 雲 黃 信 華 王 文 立 蘇 冠 銘 黃 柏 潤 陶 宇 晨 石 蔚 雯 鄭 立 渝 陳 瑤 霙 羅 文 偉 江 盈 諭 詹 惠 雯 李 秉 謙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劉 家 彣 劉 佩 洵 沈 佩 靜 沈 幼 君 林 詩 瑋 詹 國 慧 陳 旻 君 林 羿 均 卓 佳 興 林 靜 宜 吳 仰 琦 陳 嬿 婷 張 仕 獻 陳 美 芳 田 憶 梅 王 建 立 陳 淑 娟 紀 玲 姿 藍 明 斌 黃 秋 香 吳 雪 兒 詹 兆 文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蔡 葦 龍 江 妍 儀 莊 秀 玉 梁 淑 貞 侯 雅 雯 黃 毓 茹 商 維 庭 林 智 偉 高 盟 智 李 春 燕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邱 盈 豪 高 採 芷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黃 耀 伶 古 雅 惠 溫 善 淳 呂 淑 華 陳 亞 璇 吳 立 宣 林 詠 霈 周 欣 穎 謝 毅 安 高 振 豪 柯 秀 蓉 詹 德 章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鄭 筱 雅 賴 錦 治 劉 玉 雯 蔡 淑 娟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蔡 曜 聰 唐 湘 君 賴 昭 君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蘇 宣 諭 許 凱 汝 王 琬 瑜 王 韻 涵 王 妤 甄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鄭 雋 一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黃 彥 強 潘 月 媚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黃 媖 琦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3
任 命 洪 銀 和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陳 冠 群 黃 姵 翎 巴 干 美 吉 羅 雅 仙 王 堅 彥 潘 德 茂 林 梅 玲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余 信 萱 林 宸 佑 林 羿 伶 林 亭 妘 黃 鳳 美 潘 伶 傑 莊 智 偉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林 琬 婷 温 晉 誠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張 雅 貴 陳 玉 潔 白 煜 華 劉 建 麟 曾 偉 凡 劉 正 雄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梁 春 嬌 徐 圭 琴 黃 淑 棻 羅 亞 惠 劉 怡 君 洪 宜 錚 郭 文 芝 賴 美 靜 王 慧 芬 朱 慧 珍 楊 承 叡 林 宗 輝 周 采 潔 林 妤 真 吳 昱 萱 曾 渝 楓 吳 怡 蕙 劉 芝 怡 邱 謦 甫 潘 文 玉 陳 永 孝 龔 偉 鵬 葉 麗 娟 萬 桂 竹 戴 麗 華 陳 皆 忠 李 立 茹 陳 金 卿 沈 欽 裕 楊 先 斌 黃 馨 儀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派 葉 智 偉 蘇 家 淇 陳 志 堅 蔣 曉 珍 為 薦 派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曾 惠 卿 呂 麗 秋 柯 淑 芳 林 姿 秀 尤 鵬 國 李 建 興 蔡 茂 洲 林 怡 伶 涂 秀 美 徐 明 華 陳 又 淳 林 敏 揚 黎 華 巒 周 慧 敏 紀 秀 旻 蘇 鴻 鈴 唐 韡 哲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派 李 漢 傑 為 薦 派 公 務 人 員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江 宜 樺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3 月 1 日 任 命 曾 國 光 為 國 史 館 政 風 室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主 任, 葉 惠 芬 為 國 史 館 簡 任 第 十 二 職 等 纂 修 任 命 蕭 秀 琴 為 行 政 院 簡 任 第 十 二 職 等 參 事 4
任 命 謝 松 熏 為 內 政 部 人 事 處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副 處 長, 張 玉 銘 為 內 政 部 消 防 署 政 風 室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主 任, 董 劍 城 為 內 政 部 空 中 勤 務 總 隊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大 隊 長 任 命 林 子 平 為 財 政 部 關 稅 總 局 政 風 室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關 務 監 專 門 委 員 任 命 許 麗 娟 為 教 育 部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專 門 委 員, 黃 莉 婷 為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人 事 室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主 任, 胡 振 揚 為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專 門 委 員, 吳 寂 絹 王 秀 娟 為 國 立 宜 蘭 大 學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專 門 委 員, 王 玲 玲 為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專 門 委 員 任 命 何 景 東 為 法 務 部 行 政 執 行 署 屏 東 分 署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分 署 長, 賴 政 榮 為 法 務 部 矯 正 署 彰 化 監 獄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副 典 獄 長, 魏 政 雄 為 臺 灣 高 等 法 院 臺 中 分 院 檢 察 署 政 風 室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主 任, 王 作 勇 為 臺 灣 高 等 法 院 臺 南 分 院 檢 察 署 政 風 室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主 任 任 命 陳 日 益 為 經 濟 部 水 利 署 人 事 室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主 任, 林 美 香 為 經 濟 部 水 利 署 南 區 水 資 源 局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正 工 程 司 兼 課 長 任 命 曹 仁 毅 為 交 通 部 民 用 航 空 局 高 雄 國 際 航 空 站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組 長 任 命 鍾 青 柏 為 文 化 部 文 化 資 產 局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中 心 副 主 任 任 命 董 心 行 為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政 風 室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主 任, 李 美 惠 為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專 門 委 員 任 命 陳 康 生 為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政 風 室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主 任 任 命 商 東 福 為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副 處 長, 龐 一 鳴 為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副 組 長, 蔡 魯 為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權 理 簡 任 第 十 二 職 等 副 局 長 任 命 顏 己 喨 為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專 門 委 員 5
任 命 漆 衛 民 為 國 立 故 宮 博 物 院 人 事 室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主 任 任 命 陳 畊 麗 徐 如 賓 為 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專 門 委 員 任 命 林 志 吉 為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保 險 局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組 長, 張 玉 煇 為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保 險 局 簡 任 第 十 二 職 等 副 局 長, 施 瓊 華 為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保 險 局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主 任 秘 書 任 命 廖 學 謙 為 行 政 院 國 軍 退 除 役 官 兵 輔 導 委 員 會 政 風 處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專 門 委 員 兼 副 處 長, 楊 樹 湘 為 行 政 院 國 軍 退 除 役 官 兵 輔 導 委 員 會 彰 化 縣 榮 民 服 務 處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處 長, 程 台 英 為 行 政 院 國 軍 退 除 役 官 兵 輔 導 委 員 會 南 投 縣 榮 民 服 務 處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副 處 長 任 命 賴 尚 煜 為 行 政 院 原 子 能 委 員 會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技 正 任 命 陳 康 生 為 行 政 院 國 家 科 學 委 員 會 政 風 室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主 任 任 命 蔡 昇 甫 為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技 正 兼 科 長, 林 家 榮 為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技 正, 李 淑 美 為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農 糧 署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副 組 長, 陳 彥 雄 為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農 糧 署 南 區 分 署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副 分 署 長, 王 瀛 生 為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林 業 試 驗 所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研 究 員, 吳 俊 賢 為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林 業 試 驗 所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研 究 員 兼 主 任 秘 書 任 命 游 逸 駿 為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南 區 勞 動 檢 查 所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所 長 任 命 呂 姿 玲 為 客 家 委 員 會 客 家 文 化 發 展 中 心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組 長 任 命 何 君 豪 為 司 法 院 簡 任 第 十 三 職 等 處 長, 蔡 永 豐 為 臺 灣 高 等 法 院 政 風 室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主 任 任 命 楊 肇 煌 為 審 計 部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審 計, 劉 玉 珠 為 審 計 部 臺 北 市 審 計 處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審 計 兼 科 長 6
任 命 謝 佳 君 楊 爵 安 陳 益 惠 蔡 忠 達 郭 建 華 周 利 銘 張 宏 學 陳 筱 青 朱 胤 慈 韋 祿 恩 邱 耀 漢 尤 敬 恆 林 宇 薇 邱 瑋 亭 謝 雅 玲 賴 巧 文 謝 旻 樺 黃 庭 貞 詹 涵 茹 王 曉 晴 林 螢 鎂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黃 美 樺 陳 詩 絨 郭 儀 君 羅 佩 雲 吳 怡 蓉 劉 孝 先 孫 美 紗 陳 方 婕 林 禕 倩 王 惠 貞 蔡 宜 樺 戴 瑞 瓊 賴 錦 棠 高 玲 芳 劉 金 和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吳 政 虔 蔡 銘 皓 張 志 遠 王 鉉 驊 林 威 廷 王 世 景 楊 景 翔 沈 坦 毅 游 婉 如 黃 于 甄 王 茂 晃 利 冠 蔚 汪 夢 怡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黃 守 儀 林 奎 后 詹 莉 荺 葉 育 大 黃 筱 君 吳 金 澄 蔡 梨 君 蔡 承 緯 周 怡 君 李 舜 傑 吳 耿 榮 李 宗 衞 黃 琇 鈴 何 昀 修 黃 夢 涵 蘇 齊 賢 吳 昆 諺 沈 慧 佶 張 任 宏 陳 柏 儒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邵 厚 宸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何 欣 穎 黃 瑜 盈 林 信 宏 黃 莉 婷 高 毓 言 吳 大 任 林 宛 禛 蔡 文 偉 連 逸 韻 李 依 珊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宋 俊 陽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張 自 豪 黃 茹 絹 黃 議 輝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林 順 泉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游 智 偉 陳 虹 汝 黃 宣 文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蕭 冠 中 馮 倉 寶 羅 敏 文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洪 沂 珊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李 敏 彰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游 冠 倫 吳 佩 瑜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林 委 正 張 寧 軒 呂 欣 潔 吳 宜 潔 許 瀞 方 曾 鈺 淳 賴 琳 7
絜 沈 建 宏 李 佳 璟 蔡 宜 君 謝 宗 閔 王 愉 惠 蔡 曜 任 尤 惠 靜 施 姵 如 温 勝 裕 余 浚 銘 林 芳 如 葉 書 綸 林 慧 菁 詹 雅 年 張 簡 芳 儀 陳 秀 婷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戴 季 平 李 厚 禛 林 瑋 宸 陳 怡 伶 許 致 宜 彭 素 鈴 楊 宛 臻 陳 泰 晏 林 靜 玟 吳 雅 秋 蘇 鈺 琁 廖 浩 丞 為 薦 任 關 務 人 員 任 命 蔡 安 璨 黃 律 維 雷 政 祥 楊 子 瑩 鄭 志 瑋 施 雅 亭 黃 俊 欽 陳 盈 曄 呂 芷 宜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派 陳 立 人 王 敏 浩 為 薦 派 公 務 人 員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江 宜 樺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3 月 1 日 任 命 陳 國 鐘 柯 宏 憲 張 嘉 訓 周 坤 寳 吳 振 宏 吳 岱 豈 林 建 銘 謝 思 梅 為 警 正 警 察 官 任 命 廖 俊 傑 蔡 孟 坤 趙 偉 壯 為 警 正 警 察 官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江 宜 樺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3 月 6 日 任 命 黃 治 峯 以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為 臺 北 市 政 府 工 務 局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主 任 秘 書, 林 信 耀 以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為 臺 北 市 立 社 會 教 育 館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館 長, 李 菊 妹 為 臺 北 市 政 府 原 住 民 族 事 務 委 員 會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專 門 委 員 任 命 曾 榮 英 為 新 北 市 政 府 高 灘 地 工 程 管 理 處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副 處 長 8
任 命 林 煜 焙 為 臺 中 市 政 府 人 事 處 簡 任 第 十 三 職 等 處 長, 郭 志 明 為 臺 中 市 政 府 政 風 處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專 門 委 員 任 命 許 瑛 峰 為 臺 南 市 政 府 人 事 處 簡 任 第 十 三 職 等 處 長 任 命 黃 恭 喜 為 臺 南 市 議 會 簡 任 第 十 四 職 等 秘 書 長, 曾 蘭 芬 為 臺 南 市 議 會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組 主 任, 呂 國 竣 為 臺 南 市 議 會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室 主 任, 梁 素 娟 為 臺 南 市 議 會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專 門 委 員, 陳 榮 勝 為 臺 南 市 議 會 簡 任 第 十 二 職 等 副 秘 書 長 任 命 林 愛 倫 為 高 雄 市 議 會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專 門 委 員 任 命 郭 修 發 為 桃 園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簡 任 第 十 三 職 等 處 長 任 命 陳 永 豐 以 簡 任 第 十 二 職 等 為 嘉 義 市 政 府 稅 務 局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局 長 任 命 王 榮 愷 為 屏 東 縣 政 府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秘 書 任 命 黃 道 東 為 屏 東 縣 議 會 簡 任 第 十 二 職 等 秘 書 長 任 命 胡 流 宗 為 澎 湖 縣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局 長 任 命 莊 明 穎 顏 嘉 良 張 如 瑩 周 希 津 鄭 瑞 華 董 玉 川 蕭 丞 舜 許 伯 麗 陳 志 恒 莊 浚 騰 李 昭 逸 莊 勝 豪 歐 儀 鴻 黃 美 諭 葉 進 文 梁 立 慧 洪 汝 豪 蕭 憶 珊 謝 毓 台 曾 琇 茹 蘇 育 雙 陳 景 文 王 漢 鈞 邱 玉 美 黃 靜 文 戴 寶 琳 薛 一 敏 洪 淑 瑛 余 文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呂 秋 香 魏 欣 儀 邱 于 秦 何 偉 慈 林 麗 琇 蕭 淳 仁 吳 淑 芳 梁 凱 復 蘇 亮 睿 孫 世 興 陳 貲 翔 王 書 薰 林 群 珊 尤 千 儀 葉 虹 君 劉 亦 軒 沈 郁 舒 邱 馨 慧 薛 稚 蓁 李 淑 娟 廖 涵 羽 許 儷 馨 林 孟 君 鍾 翔 宜 蘇 建 誌 周 怡 忻 周 欣 融 劉 黎 涵 張 宏 偉 戴 佳 靜 葉 雅 婷 李 育 修 楊 宗 勳 戴 偉 倫 黃 品 蓉 林 琪 清 鍾 國 勳 史 哲 鳴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9
任 命 蕭 毅 凱 楊 雅 婷 賴 怡 儒 葉 珀 如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陳 斐 琴 吳 明 德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蔡 昭 蓉 黃 郁 芸 陳 瑜 蓮 劉 文 滿 陳 竹 士 柯 翠 柔 李 湘 貽 邱 培 瑄 張 家 福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盧 名 瑩 蔡 福 恩 林 艶 妃 李 牧 廸 許 傑 勝 蘇 勇 助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吳 國 華 楊 昇 穎 方 素 照 章 志 純 王 麗 玲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李 政 諺 胡 百 淞 張 明 照 郭 時 烜 黃 清 奇 彭 柏 深 張 瑞 濱 戴 志 賢 張 晉 愷 鄭 邦 寧 曾 健 瑋 黃 文 台 彭 一 哲 許 志 銘 林 碧 沄 韓 詩 玫 彭 思 穎 張 喬 博 余 姵 如 黃 名 雅 游 舒 涵 陳 有 勝 郭 婉 盈 陳 資 穎 游 進 富 莊 幼 芬 鄭 琦 縈 張 淑 鈴 劉 國 揆 李 岱 穎 陳 婉 衿 童 芳 婷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何 美 姈 王 姿 惠 倪 鈺 婷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邱 璽 瑄 吳 靜 怡 邱 淳 宜 楊 雅 雯 宋 承 恩 黃 豊 茜 黃 淑 娟 蔡 旻 真 陳 慧 雯 沈 慧 毅 陳 瓊 智 陳 盈 嘉 周 虹 君 陳 佑 哲 蕭 宗 民 李 郁 霆 黃 珮 瑜 賴 明 倫 陳 銘 男 曾 博 洋 蔡 至 禹 王 淑 君 陳 宜 蓮 葉 秀 春 曹 以 欣 洪 文 滿 張 宗 平 陳 憶 佳 黃 敦 約 鄭 翔 宇 黃 秀 蘭 陳 雅 婷 鄭 曉 芬 韓 佩 妤 朱 昶 昱 黃 美 玉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梁 名 樟 廖 宜 政 謝 宗 謀 陳 昱 典 蔡 其 德 許 程 凱 張 義 明 廖 偉 榕 陳 秀 玲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沈 雅 鈴 楊 侑 璇 李 佳 玲 葉 亭 君 陳 怡 燕 王 采 琳 林 融 聖 黃 品 翔 陳 柏 任 丁 奕 瑋 陳 德 峯 謝 俊 森 陳 春 玉 蘇 衣 含 石 明 鑫 陳 淑 華 葉 國 崇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李 佳 曄 陳 伯 宏 黃 立 至 陳 嘉 興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10
任 命 趙 曼 妏 葉 千 綺 曾 培 倫 鄭 欣 怡 林 啓 銘 蘇 偉 萍 凃 雅 珍 王 純 玲 曾 英 豪 陳 家 豪 陳 沁 芬 劉 芳 妙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康 嘉 芬 郭 文 娟 甄 淑 貞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林 青 蘭 孫 琪 瑛 陳 淑 雲 曾 秀 雯 沈 秀 珠 劉 秀 琪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顏 惠 雯 林 靜 雯 黃 琪 茹 朱 育 民 高 群 峰 華 玉 珍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曾 奕 玲 陳 致 維 劉 宇 軒 邱 宗 儀 吳 定 謙 鄭 家 宏 魏 旭 敏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楊 守 信 陳 榮 欽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郭 承 鈞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江 宜 樺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3 月 6 日 任 命 許 景 盛 為 警 監 三 階 警 察 官 任 命 徐 至 誠 廖 政 豐 王 裁 白 許 安 全 王 詩 強 為 警 正 警 察 官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江 宜 樺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3 月 7 日 任 命 保 經 榮 為 總 統 府 簡 任 第 十 三 職 等 副 局 長, 鞠 維 國 為 總 統 府 簡 任 第 十 三 職 等 主 任, 蕭 長 瑞 為 總 統 府 簡 任 第 十 四 職 等 秘 書 任 命 陳 星 宏 為 行 政 院 簡 任 第 十 二 職 等 秘 書, 陳 榮 宗 為 行 政 院 人 事 11
處 簡 任 第 十 三 職 等 處 長, 陳 麗 華 為 行 政 院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參 議 任 命 尹 維 治 為 行 政 院 主 計 總 處 政 風 室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主 任 任 命 陳 素 枝 為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專 門 委 員 任 命 蔡 維 誼 為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國 民 健 康 局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專 門 委 員, 蔡 淑 鈴 為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主 任 秘 書 任 命 林 秀 美 為 行 政 院 海 岸 巡 防 署 人 事 處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專 門 委 員, 李 皓 為 行 政 院 海 岸 巡 防 署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專 門 委 員 任 命 陳 冠 廷 以 簡 任 第 十 二 職 等 為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專 門 委 員 任 命 徐 旭 誠 為 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技 正, 曾 希 若 為 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秘 書 任 命 賴 銘 賢 李 滿 治 為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簡 任 第 十 二 職 等 處 長 任 命 劉 清 翔 為 行 政 院 國 軍 退 除 役 官 兵 輔 導 委 員 會 雲 林 榮 譽 國 民 之 家 簡 任 第 十 二 職 等 主 任, 楊 駕 人 為 行 政 院 國 軍 退 除 役 官 兵 輔 導 委 員 會 雲 林 縣 榮 民 服 務 處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處 長 派 吳 啟 文 為 行 政 院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簡 派 第 十 職 等 高 級 分 析 師 任 命 周 淑 宜 為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專 門 委 員, 李 宜 謙 林 柏 璋 韓 寶 珠 為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技 正, 陳 衍 源 王 玉 真 王 忠 恕 為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技 正 兼 科 長, 林 志 鴻 為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動 植 物 防 疫 檢 疫 局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組 長, 吳 滄 俯 為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林 務 局 政 風 室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主 任, 張 彬 為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林 務 局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主 任 秘 書, 林 澔 貞 為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林 務 局 羅 東 林 區 管 理 處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處 長, 黃 妙 修 為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林 務 局 屏 東 林 區 管 理 處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處 長, 吳 坤 銘 為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林 務 局 花 蓮 林 區 管 理 處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處 長, 12
陳 淑 媛 為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花 蓮 分 局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分 局 長, 楊 德 庸 為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農 業 金 融 局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組 長, 莊 老 達 王 安 石 為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農 糧 署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組 長, 陳 駿 季 為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農 業 試 驗 所 簡 任 第 十 二 職 等 權 理 簡 任 第 十 三 職 等 所 長, 楊 佐 琦 為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種 苗 改 良 繁 殖 場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場 長 任 命 李 榮 哲 為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簡 任 第 十 二 職 等 處 長, 蔡 妙 凌 為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室 主 任, 雅 柏 甦 詠. 博 伊 哲 努 (Yapasuyongu.Poiconu) 為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專 門 委 員, 巫 瑞 菊 為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專 門 委 員, 王 慧 玲 (Iling.DawaPanay) 為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副 處 長 任 命 黃 綠 琬 為 客 家 委 員 會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專 門 委 員, 何 育 興 為 客 家 委 員 會 客 家 文 化 發 展 中 心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副 主 任 任 命 林 裕 泰 為 中 央 選 舉 委 員 會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專 門 委 員, 范 姜 坤 火 為 新 北 市 選 舉 委 員 會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副 總 幹 事, 扶 克 華 為 臺 中 市 選 舉 委 員 會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副 總 幹 事, 姜 榮 慶 為 臺 南 市 選 舉 委 員 會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副 總 幹 事 任 命 張 智 為 為 立 法 院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編 審, 黃 怡 娟 石 桂 鳳 施 岑 佩 楊 慧 敏 為 立 法 院 預 算 中 心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副 研 究 員, 許 錫 賓 為 立 法 院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高 級 分 析 師, 劉 厚 連 吳 明 亮 為 立 法 院 法 制 局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副 研 究 員, 金 淑 媛 為 立 法 院 國 會 圖 書 館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編 審, 黃 碧 玉 為 立 法 院 交 通 委 員 會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編 審 任 命 易 莉 莉 為 公 務 員 懲 戒 委 員 會 人 事 室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主 任 任 命 黃 文 鳳 為 考 選 部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專 門 委 員 任 命 陸 冠 聖 為 審 計 部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稽 察, 陳 韻 華 為 審 計 部 簡 任 13
第 十 一 職 等 秘 書, 林 珈 安 為 審 計 部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專 門 委 員, 張 錫 朧 朱 曼 如 為 審 計 部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審 計, 曾 石 明 為 審 計 部 簡 任 第 十 二 職 等 審 計 官 兼 廳 長, 賴 政 國 為 審 計 部 臺 灣 省 嘉 義 市 審 計 室 簡 任 第 十 二 職 等 審 計 官 兼 主 任, 蔡 文 晉 為 審 計 部 臺 灣 省 嘉 義 市 審 計 室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審 計 兼 課 長, 張 明 鍟 為 審 計 部 臺 灣 省 嘉 義 市 審 計 室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審 計 兼 副 主 任, 任 天 遠 為 審 計 部 臺 灣 省 嘉 義 縣 審 計 室 簡 任 第 十 二 職 等 審 計 官 兼 主 任, 陳 福 成 為 審 計 部 交 通 建 設 審 計 處 簡 任 第 十 二 職 等 審 計 官 兼 處 長, 李 金 焜 為 審 計 部 臺 灣 省 澎 湖 縣 審 計 室 簡 任 第 十 一 職 等 審 計 兼 副 主 任, 簡 鈴 昌 為 審 計 部 臺 灣 省 澎 湖 縣 審 計 室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稽 察 兼 課 長 任 命 李 念 勳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張 煥 杰 王 姵 鈞 陳 詩 薇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洪 維 屏 孔 鏡 峯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邱 廣 文 方 蟾 苓 林 碧 華 夏 進 通 郭 麗 娟 魏 愛 玲 施 玉 卿 謝 明 倫 楊 慶 全 蔡 永 光 劉 易 柔 王 英 傑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陳 再 賜 為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任 命 林 亨 信 為 薦 任 關 務 人 員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江 宜 樺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3 月 7 日 華 總 二 榮 字 第 10210004370 號 茲 授 予 總 統 府 資 政 中 華 民 國 婦 女 聯 合 會 主 任 委 員 辜 嚴 倬 雲 二 等 景 星 勳 章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江 宜 樺 14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3 月 6 日 華 總 二 榮 字 第 10200040120 號 新 北 市 政 府 消 防 局 第 一 救 災 救 護 大 隊 海 山 分 隊 小 隊 長 黃 育 隆, 醇 和 誠 篤, 志 行 貞 毅 少 歲 卒 業 大 同 大 學, 嗣 獲 基 層 消 防 人 員 特 考 及 格, 開 展 消 防 救 災 志 業, 平 素 踐 履 公 益 服 務, 落 實 社 會 人 道 關 懷, 掬 誠 輸 暖, 時 長 意 執 歷 任 消 防 大 隊 一 般 分 隊 隊 員 特 種 搜 救 隊 隊 員 等 職, 竭 力 火 場 救 災 任 務, 宣 勤 山 難 搜 尋 支 援, 扶 危 解 困, 克 盡 職 責 尤 以 蘇 花 公 路 坍 方 搶 救 旅 客, 亞 東 醫 院 大 火 疏 散 患 者, 忘 身 救 援, 夙 著 英 聲 詎 料 民 國 一 二 年 二 月 十 二 日 五 股 冷 凍 工 廠 氨 氣 爆 炸 火 警, 心 繫 民 眾 安 全 維 護 使 命, 勇 往 執 行 關 鍵 止 漏 作 業, 冒 險 犯 難, 慷 慨 捐 軀, 赴 義 弘 仁, 大 愛 厚 德 ; 公 忠 楷 範, 允 足 矜 式 應 予 明 令 褒 揚, 用 彰 勤 藎, 而 表 遺 徽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江 宜 樺 專 載 新 任 行 政 院 政 務 首 長 副 首 長 及 人 員 宣 誓 典 禮 新 任 文 化 部 部 長 龍 應 台 中 央 銀 行 總 裁 彭 淮 南 行 政 院 政 務 副 秘 書 長 簡 太 郎 內 政 部 政 務 次 長 蕭 家 淇 外 交 部 政 務 次 長 柯 森 耀 外 交 部 政 務 次 長 石 定 國 防 部 副 部 長 楊 念 祖 國 防 部 副 部 長 高 廣 圻 財 政 部 政 務 次 長 曾 銘 宗 財 政 部 政 務 次 長 張 佩 智 教 育 15
部 政 務 次 長 黃 碧 端 教 育 部 政 務 次 長 陳 益 興 法 務 部 政 務 次 長 吳 陳 鐶 經 濟 部 政 務 次 長 梁 國 新 交 通 部 政 務 次 長 陳 純 敬 文 化 部 政 務 次 長 張 雲 程 文 化 部 政 務 次 長 林 金 田 僑 務 委 員 會 副 委 員 長 任 弘 行 政 院 主 計 總 處 副 主 計 長 鹿 篤 瑾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副 人 事 長 顏 秋 來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副 署 長 林 奏 延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副 署 長 戴 桂 英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副 署 長 葉 欣 誠 行 政 院 海 岸 巡 防 署 副 署 長 王 崇 儀 國 立 故 宮 博 物 院 副 院 長 周 筑 昆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委 員 張 顯 耀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委 員 林 祖 嘉 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委 員 黃 萬 翔 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委 員 吳 明 機 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委 員 陳 小 紅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委 員 王 儷 玲 行 政 院 原 子 能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委 員 周 源 卿 行 政 院 國 家 科 學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委 員 牟 中 原 行 政 院 國 家 科 學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委 員 孫 以 瀚 行 政 院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委 員 戴 豪 君 行 政 院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委 員 范 姜 泰 基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委 員 胡 興 華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委 員 王 政 騰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委 員 郝 鳳 鳴 行 政 院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委 員 孫 立 群 行 政 院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委 員 顏 久 榮 行 政 院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委 員 鄧 民 治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委 員 洪 良 全 客 家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委 員 李 朝 明 行 政 院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委 員 蔡 蕙 安 行 政 院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委 員 王 素 彎 行 政 院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委 員 謝 杞 森 行 政 院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委 員 吳 成 物 行 政 院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委 員 劉 華 美 國 家 通 訊 傳 播 委 員 會 委 員 江 幽 芬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管 理 局 局 長 顏 宗 明 等 51 員 宣 誓 典 禮, 於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3 月 4 日 ( 星 期 一 ) 上 午 9 時 在 總 統 府 三 樓 大 禮 堂 舉 行, 總 統 監 誓, 副 總 統 吳 敦 義 16
行 政 院 院 長 江 宜 樺 總 統 府 秘 書 長 楊 進 添 國 家 安 全 會 議 秘 書 長 袁 健 生 及 總 統 府 第 三 局 局 長 張 國 葆 等 5 員 在 場 觀 禮 總 統 頒 授 辜 嚴 倬 雲 資 政 勳 章 典 禮 總 統 於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3 月 7 日 上 午 10 時 在 總 統 府 3 樓 臺 灣 晴 廳, 頒 授 總 統 府 資 政 中 華 民 國 婦 女 聯 合 會 主 任 委 員 辜 嚴 倬 雲 二 等 景 星 勳 章, 以 表 彰 渠 悉 心 地 方 公 益 服 務 踐 履 人 文 關 懷 理 念 之 卓 越 貢 獻 授 勳 時, 總 統 府 秘 書 長 楊 進 添 教 育 部 部 長 蔣 偉 寧 內 政 部 次 長 蕭 家 淇 衛 生 署 副 署 長 戴 桂 英 總 統 府 第 三 局 局 長 張 國 葆 暨 受 勳 者 親 屬 及 婦 聯 會 代 表 等 在 場 觀 禮 總 統 活 動 紀 要 記 事 期 間 : 102 年 3 月 1 日 至 102 年 3 月 7 日 3 月 1 日 ( 星 期 五 ) 接 見 2012 年 第 9 屆 國 際 國 中 科 學 奧 林 匹 亞 競 賽 我 國 代 表 團 一 行 接 見 歐 洲 復 興 開 發 銀 行 總 裁 查 卡 巴 提 (Suma Chakrabarti) 爵 士 等 一 行 3 月 2 日 ( 星 期 六 ) 視 察 國 立 海 洋 科 技 博 物 館 籌 建 計 畫 ( 基 隆 市 中 正 區 ) 3 月 3 日 ( 星 期 日 ) 17
無 公 開 行 程 3 月 4 日 ( 星 期 一 ) 主 持 新 任 行 政 院 政 務 首 長 副 首 長 及 人 員 宣 誓 典 禮 ( 總 統 府 ) 3 月 5 日 ( 星 期 二 ) 蒞 臨 2013 臺 北 國 際 工 具 機 展 覽 會 開 幕 典 禮 致 詞 並 參 觀 車 床 與 磨 床 等 工 具 機 設 備 及 雲 端 數 位 工 廠 ( 臺 北 市 南 港 展 覽 館 ) 接 見 創 意 經 濟 之 父 約 翰 霍 金 斯 (John Howkins) 博 士 等 一 行 3 月 6 日 ( 星 期 三 ) 蒞 臨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工 商 團 體 春 節 聯 誼 會 致 詞 ( 臺 北 市 福 華 飯 店 ) 3 月 7 日 ( 星 期 四 ) 授 勳 中 華 民 國 婦 女 聯 合 會 主 任 委 員 辜 嚴 倬 雲 女 士 ( 總 統 府 ) 蒞 臨 傅 爾 布 萊 特 年 度 研 討 會 致 詞 ( 臺 北 市 市 長 官 邸 藝 文 沙 龍 ) 記 事 期 間 : 副 總 統 活 動 紀 要 102 年 3 月 1 日 至 102 年 3 月 7 日 3 月 1 日 ( 星 期 五 ) 接 見 財 團 法 人 海 峽 兩 岸 商 務 發 展 基 金 會 董 事 長 張 平 沼 等 18
一 行 3 月 2 日 ( 星 期 六 ) 蒞 臨 2013 世 界 棒 球 經 典 賽 臺 中 首 輪 賽 開 幕 典 禮 致 詞 並 開 球 ( 臺 中 洲 際 棒 球 場 ) 蒞 臨 第 3 屆 靈 鷲 山 全 國 普 仁 獎 頒 獎 典 禮 頒 獎 並 致 詞 ( 臺 北 國 際 會 議 中 心 ) 3 月 3 日 ( 星 期 日 ) 視 察 太 魯 閣 國 家 公 園 管 理 處 落 石 防 護 及 蘇 拉 風 災 和 中 部 落 復 建 等 工 程 ( 花 蓮 縣 秀 林 鄉 ) 視 察 蘇 花 公 路 改 善 計 畫 工 程 ( 台 9 線 153.2K 轉 蘇 花 改 B4 標 P4 旁 鋼 便 橋 及 觀 音 隧 道 8K+225 橫 坑 ) 3 月 4 日 ( 星 期 一 ) 出 席 新 任 行 政 院 政 務 首 長 副 首 長 及 人 員 宣 誓 典 禮 ( 總 統 府 ) 3 月 5 日 ( 星 期 二 ) 蒞 臨 中 鋼 集 團 六 號 高 爐 點 火 典 禮 致 詞 並 與 經 濟 部 次 長 杜 紫 軍 等 人 共 同 為 六 號 高 爐 點 火 啟 用 ( 臺 中 市 龍 井 區 ) 3 月 6 日 ( 星 期 三 ) 無 公 開 行 程 3 月 7 日 ( 星 期 四 ) 無 公 開 行 程 19
編 輯 發 行 : 總 統 府 第 二 局 地 址 : 台 北 市 重 慶 南 路 1 段 122 號 電 話 :(02)23206254 (02)23113731 轉 6252 傳 真 :(02)23140748 印 刷 : 九 茹 印 刷 有 限 公 司 本 報 每 週 三 發 行 ( 另 於 非 公 報 發 行 日 公 布 法 律 時 增 刊 ) 定 價 : 每 份 新 臺 幣 35 元 半 年 新 臺 幣 936 元 全 年 新 臺 幣 1872 元 國 內 郵 寄 資 費 內 含 ( 零 購 掛 號 及 國 外 郵 資 外 加 ) 郵 政 劃 撥 儲 金 帳 號 :18796835 戶 名 : 總 統 府 第 二 局 零 購 請 洽 總 統 府 第 二 局 或 政 府 出 版 品 展 售 門 市 國 家 書 店 松 江 門 市 /104 台 北 市 松 江 路 209 號 1 樓 /(02)25180207 五 南 文 化 廣 場 台 中 總 店 /400 台 中 市 中 山 路 6 號 /(04)22260330 轉 27 五 南 文 化 廣 場 台 大 法 學 店 /100 台 北 市 銅 山 街 1 號 /( 五 南 文 化 廣 場 逢 甲 店 /407 台 中 市 河 南 路 2 段 240 號 /( 五 南 文 化 廣 場 高 雄 店 /800 高 雄 市 新 興 區 中 山 一 路 290 號 /( 五 南 文 化 廣 場 屏 東 店 /900 屏 東 市 民 族 路 104 號 2 樓 /( 04) 02) 08) 07) 33224985 27055800 2351960 7324020 GPN: 2000100002 中 華 郵 政 台 北 誌 字 第 861 號 執 照 登 記 為 雜 誌 交 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