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7A6F2B1D0BEC7A874BEC7A468BF57A9DBC2B2B3B9205F315F2E646F63>



Similar documents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Microsoft Word doc

Microsoft Word - ch07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查 詢 股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上網單附件_105指_報名常見問題-新0408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Apr (chi)_Traditional

6-1-1極限的概念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玄奘大學 應用心理學系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新北市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廚工甄選簡章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簽 呈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目 錄

<4D F736F F D20AAFEA5F3322D34BB4FA55FA5ABA5DFB1D0A87CA46ABEC7B1D0AE76B875A5F4BB50A4C9B5A5B5FBBC66BFECAA6BADD7A5BFB1F8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瑞興銀行

Microsoft Word - JOBapp-C.doc

教育實習問與答: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正修技術學院學生九十學年度修讀教育學程甄選辦法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苗栗縣XX國民小學九十二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範例】

(Microsoft Word - 99\263\370\246W\252\355\244\316\252\376\245\363.doc)

正修技術學院學生九十學年度修讀教育學程甄選辦法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1公告[1].rtf

年 度 中 四 級 A 班 期 終 考 試 時 間 表 中 國 語 文 試 卷 一 1 小 時 30 分 鐘 8:35 am 中 國 語 文 試 卷 三 約 1 小 時 30 分 鐘 10:40 am ; 此 節 不 設 遲 到 安 排 中 國 語 文 試 卷 二 1 小 時 3

貳 丁 組 招 生 程 序 流 程 圖 公 告 招 生 名 額 日 期 :8/11( 二 ) 各 科 招 生 名 額 達 35 人 以 上? 否 本 校 得 不 招 生 是 網 路 報 名 日 期 :8/11( 二 )18:00~8/14( 五 )12:00 止 1. 上 網 登 錄 填 寫 報 名

Microsoft Word - 中教簡章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105 年 4 月 11 日 105 年 4 月 12 日 105 年 4 月 28 日 105 年 5 月 3 日 105 年 5 月 6 日 輸 入 及 校 對 考 試 類 科 及 應 試 科 目 報 名 費 收 取 作 業 (1-40 天 ) 執 行 報 名 審 查 作 業 1. 開 始 進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u?{?v????

???T????????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102fgu-doctor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一、 資格條件: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4. 訓 練 費 用 新 台 幣 5,000 元 整 ( 複 訓 及 華 語 轉 外 語, 訓 練 費 用 新 台 幣 2,500 元 整 ) (1) 繳 費 方 式 : A. 請 購 買 郵 政 匯 票 - 受 款 人 :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 連 同 報 名 資 料 一 同 以 掛 號 方

五 報 名 地 點 : 中 華 民 國 移 民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會 所 地 址 :10556 臺 北 市 松 山 區 復 興 南 路 1 段 1 號 905 室 電 話 :(02) 傳 真 :(02) 聯 絡 人 : 陳 小 姐 或 劉 小 姐 六 費 用

6.5 轉 學 生 招 生 流 程 圖 6.6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招 生 流 程 圖 6.7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甄 試 入 學 流 程 圖 6.8 博 士 班 入 學 考 試 流 程 圖 6.9 學 生 逕 行 修 讀 博 士 流 程 圖 6.10 運 動 績 優 學 生 招 生 流 程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2) 或 具 從 事 申 請 檢 定 職 類 相 關 工 作 6 年 以 上 者 3. 具 有 碩 士 相 關 科 系 畢 業 或 以 上 或 同 等 學 力 證 明, (1) 並 接 受 本 職 類 職 業 訓 練 時 數 累 計 64 小 時 以 上 者, 且 具 從 事 申 請 檢 定 職

<4D F736F F D20A4BDA640BADEB27ABD64C3A5A44AC2BEB4B6B371B67DA6D25FB3F8A6D2B0DDC344B6B05F F636E>

高 其 應 修 學 分 數 者, 應 依 其 提 高 之 標 準 3. 通 過 博 士 學 位 候 選 人 資 格 考 核 者 4. 已 完 成 論 文 初 稿 者 四 研 究 生 申 請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應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每 年 五 月 底 或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修正對照表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附 件 103 年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反 試 場 則 處 理 方 式 覽 表 別 反 試 場 則 事 項 國 英 數 社 自 處 理 方 式 寫 作 測 驗 由 他 人 頂 替 代 考 或 偽 ( 變 ) 造 證 件 應 試 二 脅 迫 其 他 考 生 或 試 務 人 員 協 助 於 考 試

中 國 科 技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陸 生 轉 學 招 生 重 要 日 程 表 項 目 日 期 備 註 簡 章 上 網 下 載 105 年 4 月 25 日 ( 一 ) 起 通 訊 報 名 105 年 5 月 2( 一 )~105 年 7 月 13 日 ( 三 ) 寄 發 成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附設專科進修學校

章節

法 聽 與 說 的 教 學 歌 謠 戲 劇 與 合 作 學 習 等, 以 工 作 坊 形 式 進 行 二 授 課 方 式 : 採 全 英 語 方 式 進 行 三 師 資 : 由 英 國 文 化 協 會 資 深 之 英 語 教 學 專 家 擔 任 培 訓 講 師 壹 拾 報 名 時 間 與 方 式 一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投影片 1

1 0 5 學 年 度 進 修 學 院 二 技 甄 選 入 學 重 要 日 程 表 項 目 日 期 1. 簡 章 發 售 105 年 元 月 起 2. 網 路 登 錄 或 現 場 登 錄 報 名 日 期 105 年 5 月 29 日 ( 星 期 日 ) 至 6 月 12 日 ( 星 期 日 ) 共

投影片 1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博士班研究生修業規定

e-Submission System Quick Reference Guide for Publication Related Matters (Chinese version)

2 2.1 A H ir@abchina.com 2

Microsoft Word - 發行CB轉換辦法_ _.doc

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建置及除名作業要點部分條文修正案條文對照表

xls

Microsoft Word - _3_???????-Ch _???

B. 大 陸 地 區 居 民 身 分 證 正 反 面 : 格 式 為 jpg, 檔 案 大 小 不 超 過 5Mb C. 財 力 證 明 : 指 由 銀 行 於 2014 年 2 月 12 日 至 6 月 18 日 間 所 開 立 申 請 人 本 人 申 請 人 父 母 或 法 定 監 護 人 之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會 員 專 區 使 用 手 冊 目 錄 一 基 本 介 紹 會 員 專 區 登 入 位 置 主 畫 面 與 網 站 架 構 : 功 能 導 覽 列 說 明 :... 3 二 DOI 查 詢 與 維 護... 4 三 DOI 註 冊 期 刊 類 型...

101學年度

<4D F736F F 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 A14B>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一 獨 招 入 學 重 要 日 程 表 項 目 時 間 地 點 備 註 報 簡 章 公 告 名 ( 現 場 報 名 ) 3 月 21 日 ( 一 ) 至 6 月 20 日 ( 一 ) 1. 報 名 日 期 : 6 月 6 日 ( 一 ) 至 6 月 20 日 ( 一 ) 2. 報 名 時 間 : 1

BOT_BS_audited_96

Microsoft Word - R

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草案

Microsoft Word - 102入學-碩士班

駛 學 校 順 成 駕 駛 學 校 新 中 華 駕 駛 學 校 新 社 亮 汽 車 電 單 車 教 授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新 順 成 汽 車 駕 駛 學 校 及 新 福 利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其 中 除 新 福 利 只 提 供 輕 型 汽 車 ( 自 動 ) 教 學 課

Microsoft Word - 雲林區_免試平台_國中模擬選填_操作手冊.doc

Microsoft Word CTA Exam Reg Form

Transcription:

佛 光 大 學 97 學 年 度 佛 教 學 系 學 士 班 獨 立 招 生 簡 章 入 系 口 統 本 網 輸 校 入 首 報 頁 招 名 一 律 網 報 名 http://www.fgu.edu.tw/ 生 資 考 料 試 ) 網 路 報 名 系 統 新 鮮 進 入 人 26247 宜 蘭 縣 礁 溪 鄉 林 美 村 林 尾 路 160 號 電 話 :(03)9871000 轉 27201 網 址 :http://www.fgu.edu.tw 佛 光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印

- 1 -

佛 光 大 學 97 學 年 度 佛 教 學 系 學 士 班 獨 立 招 生 簡 章 目 錄 招 生 重 要 日 程...2 壹 修 業 年 限...2 貳 招 生 名 額...2 參 報 考 資 格...2 肆 報 名...2-3 伍 注 意 事 項...3-4 陸 成 績 計 算 及 錄 取 方 式...4 柒 筆 試 口 試 時 間 及 地 點...4 捌 考 試 時 間 表...4-5 玖 放 榜...5 拾 複 查 成 績...5 拾 壹 報 到...5 拾 貳 獎 學 金...5 拾 參 申 訴 處 理...5 拾 肆 其 他...5 附 錄 一 網 路 報 名 注 意 事 項 及 網 路 報 名 繳 費 方 式 說 明...6 附 錄 二 試 場 規 則...7 附 錄 三 報 考 大 學 同 等 學 力 認 定 標 準...8-9 附 表 報 名 表 申 請 複 查 成 績 存 查 表 推 薦 函 交 本 通 示 意 圖 報 及 簡 名 郵 章 寄 遞 免 件 區 費 號 提 供, 可 自 行 至 本 校 網 站 下 載, 函 購 者 請 附 封 乙 個 請 自 行 填 寫 收 件 人 姓 名 地 址 信, 封 每 封 份 簡 面 宜 蘭 縣 礁 溪 鄉 林 美 村 章 林 並 尾 貼 路 足 回 郵 號 ( 普 佛 通 光 大 元 學, 佛 限 教 時 學 系 元 收,; 掛 號 元, 限 時 掛 號 元 ) 寄 至 10 17 30 37 262 160 來 信 時 請 務 必 註 明 索 取 佛 教 學 系 學 士 班 獨 立 招 生 簡 章 上 信 B4-2 -

:35 :http://www.fgu.edu.tw 二 佛 光 大 學 97 學 年 度 佛 教 學 系 學 士 班 獨 立 招 生 簡 章 招 生 重 要 日 程 97 學 年 度 佛 教 學 系 學 士 班 獨 立 招 生 重 要 日 程 項 目 日 期 備 註 新 簡 系 統 鮮 本 人 校 入 首 章 公 進 口 頁 告 入 網 系 統 輸 招 入 生 報 考 名 試 資 網 料 路 ) 報 名 至 97 年 1 月 1 日 ( 星 期 二 ) 止 ( 年 郵 月 戳 月 為 日 憑 () 日 四 報 名 日 期 一 律 網 路 報 名 97 年 4 月 1 日 ( 星 期 二 ) http://www.fgu.edu.tw/ 97 4 1 ( 至 4 24 97 年 4 月 24 日 ( 星 期 四 ) 筆 試 及 口 試 97 年 5 月 3 日 ( 星 期 六 ) )AM9:00 )PM16:00 寄 發 成 績 單 97 年 5 月 15 日 ( 星 期 四 ) 放 榜 97 年 5 月 15 日 ( 星 期 四 ) 如 有 問 題 請 電 洽 : (03)9871000 轉 27201 壹 申 請 成 績 複 查 截 止 97 年 5 月 23 日 ( 星 期 五 ) 貳 修 業 年 限 四 年 報 到 97 年 5 月 23 日 ( 星 期 五 ) 參 招 生 考 名 資 額 格 : 名 歲 以 下 未 婚 青 年 ) 肆 凡 於 國 內 外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之 高 級 中 學 高 級 職 業 學 校 以 上 畢 業 或 符 合 報 考 大 學 同 等 學 力 認 定 標 準 (35 一 報 第 免 名 二 費 : 條 規 定 等 資 格, 未 滿 歲 之 未 婚 男 女, 得 報 考 本 項 招 生 考 試 可 親 索 以 取 自 行 佛 在 光 本 大 校 學 網 佛 站 教 免 學 費 下 載 年 網 度 址 學 士 班 獨 立 招 生 簡 章 35 並 至 書 本 明 校 收 教 件 務 人 處 姓 ( 名 雲 地 起 樓 址 郵 樓 遞 ) 區 索 號 取 之, 回 函 郵 購 信 者 封 請 ( 附 可 貼 容 足 納 限 時 郵 規 格 紙 張 (), 或 掛 信 號 封 郵 上 請 註 明 ), 索. 1. 2. 3 B4-3 - 系 學 97 資 元 17 資 元 30

取 學 年 度 宜 佛 蘭 教 縣 學 礁 系 溪 學 鄉 士 林 班 美 獨 村 立 林 招 尾 生 路 簡 章, 號 寄 佛 至 光 大 學 佛 教 學 系 收 97 2 6 2 4 7 160-4 -

職 :97 (ATM) 日 二 期 報 名 方 式 : 一 律 採 網 路 報 名 後 郵 寄 相 關 報 名 表 件 系 表 統 件 開 收 放 件 時 截 止 日 年 年 月 月 日 ( 二 日 ( 四 ), 以 郵 戳 年 為 憑 月 ( 四. 報 程 名 由 本 校 首 點 選 招 生 考 試 網 路 報 名 系 統 入 系 統 輸 入 報 名 序 務 資 必 料 自 由 資 考 料 生 輸 大 本 入 小 人 完 之 確 畢 報, 認 名 列 資 信 印 料 封 網 無, 路 誤 並 報 後 將 名 親 列 正 自 印 簽 副 之 名 表 網 以 路 及 信 網 封 路 封 報 面 名 貼 信 於 封 自 封 備 面 之 ( 信 請 封 以 上 白 紙 列 印 ), A4 應 資 繳 名 表 ( 貼 妥 照 片 身 分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繳 費 收 據 或 交 易 明 細 表 料 薦 函 二 以 封 上 畢 成 業 績 證 單 正 本 或 同 等 學 力 之 證 影 本 傳 繳 交 新 台 幣 壹 仟 元 整 報 名 費 行 網 費 匯 路 期 款 系 間 或 統 臨 賦 櫃 予 繳 年 銀 款 行 等 代 方 式 繳 起 交 報 及 名 銀 費 行 年 繳 款 月 帳 號 ( 日 止 碼 ), 至 自 動 櫃 員 機 跨 郵 寄 報 名 表 件 日 期 月 日 前 以 郵 戳 為 憑, 以 掛 號 郵 寄 至 宜 蘭 縣 礁 溪 鄉 林 美 村 林 尾 伍 號 佛 光 大 學 佛 教 學 系 收 一 注 提 本 意 出 考 事 學 試 項 歷 由 : 證 佛 光 件, 大 若 學 發 佛 現 教 學 符 系 報 獨 考 立 資 招 格 生 時 不, 需 本 經 校 學 得 科 逕 能 行 力 取 測 消 驗 錄 及 取 大 考 格 分 發 等 入 學 管 道 報 名 時 請 同 時 26247 二. 郵 寄 前 務 請 再 次 確 認 符 合 報 考 資 格 暨 報 名 表 件 均 已 完 備 如 有 資 料 不 全 考 生 報 不 名 得 表 異 填 議 寫 行 資 負 格 責 不 符 所 規 繳 定 證 者 件, 本 如 校 有 不 實 受 者 理, 其 未 報 入 名 學, 報 者 名 取 費 消 及 錄 資 取 料 資 不 格, 予 已 退 入 回 學 ; 因 者 而 開 除 無 學 法 籍 完, 成 本 報 校 名 並 者, 得 不 送 概 清 請 由 楚 司 考 或 生 法 報 機 自 考 三 關 考 追 生 究 填 其 列 報 法 名 律 表 責 上 任 之 聯 考 絡 生 電 如 話 經 號 錄 碼 取, 應 通 訊 於 地 報 到 址 時 ( 請 繳 填 交 學 列 歷 證 年 件 正 月 本, 否 則 取 消 錄 取 資 格 如 填 寫 錯 誤 致 影 響 試 或 錄 取 資 格 時, 概 由 考 生 自 行 負 責 日 前 掛 號 函 件 可 收 到 之 地 址 ) 四. 本 位 項 編 招 號, 生 不 將 寄 於 發 准 月 考 證 日, 於 本 校 ( 網 含 頁 口 ( 試 本 ) 校 時 請 佛 攜 教 帶 學 系 國 網 民 頁 身 份 或 證 新 正 鮮 本 人 ( 入 身 口 份 網 證 ) 得 以 公 有 告 效 試 期 場 限 及 內 座 護 照 或 駕 照 正 本 代 替 ) 為 應 試 之 證 明 文 件 之 三. 路 160 1. 報 2. 報 1. 請 2. 報 3. 請 1. 報 2. 高 3. 高 4. 推 5. 自 1. 依 2. 繳 備 中 B4 ( ) ( ) 於 4 30 頁 http://www.fgu.edu.tw 年 :97 間 97 4 4 至 4 97 書 ( 碼 006 01 24 1 4 至 97 24 4 至 )AM9:00 件 ) 24 列 97 97 共 13 9 4 30 日 24 進 止 )PM16:00-5 -

五 六 逾 考 期 生 仍 如 未 經 附 繳 錄 推 者 取 薦, 函 於 即 樣 報 以 張 到 自 時 願 供 尚 放 參 未 棄 考 取 入 或 得 使 學 符 用 資 合 格 報 論 考, 資 考 格 生 之 不 證 得 件 以 者 任, 何 應 理 填 由 具 要 切 求 結 補 書 救, 措 於 施 切 結 書 期 限 內 補 繳, 七. 本 簡 章 如 有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規 定 辦 理 - 6 -

:97 陸 成 績 招 計 生 算 名 及 額 錄 取 方 式 : ( 限 歲 以 下 未 婚 青 年 男 女 ) 資 料 審 查 資 料 審 查 成 內 績 中 容 歷 包 年 含 成 : 績 單 正 本 轉 學 生 須 另 繳 交 轉 入 畢 業 學 校 前 之 高 中 學 校 歷 年 35 考 試 項 目 同 薦 單 等 傳 函 學 二 力 封 報 考 者, 繳 交 最 高 學 歷 歷 年 成 績 單 筆 共 同 科 文 目 口 試 口 本 試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訂 定 最 低 錄 標 準, 考 生 成 績 在 最 低 錄 取 標 準 以 上 排 錄 取 方 式 列 備 名 成 取 次 績 生 於 分 招 數 生 相 名 同 額 時 以, 內 依 者 (1) 為 正 口 取 試 生 (2), 其 餘 筆 為 試 備 (3) 取 生 資 料 正 審 取 查 生 成 不 績 足 之 額 順 時 序,, 不 考 擇 決 優 試 錄 項 取 目 (, 筆 若 試 皆 相 資 同 料 時 審, 查 就 ) 考 如 生 有 之 一 綜 項 合 零 條 分 件 者 排 ( 定 含 名 缺 次 考,), 並 由 或 招 口 生 試 委 未 員 達 會 議 柒 筆 試 口 試 時 間 及 地 點 : 分 者, 不 予 錄 取 期 點 : 宜 蘭 年 縣 礁 月 溪 鄉 日 林 ( 美 星 村 期 林 六 尾 ) 捌 考 試 時 間 表 號 佛 光 大 學 時 間 一 系 所 佛 教 國 學 系 學 士 班 第 二 節 英 午 文 第 三 節 第 四 節 試 ( 依 報 名 收 件 的 休 先 後 順 序 ) ~ 一. 日 二. 地 5 3 08:30~10:00 10:30~12:00 12:30~13:30 13:30~17:00 口 35 名 1. 由 2. 總 3. 考 1. 高 2. 以 3. 推 4. 自 1. 國 2. 英 佔 30% 30% 佔 40% 路 160-7 - 達 60

- 8 -

(http://www.fgu.edu.tw) 玖 放 榜 : 拾 複 本 年 校 首 月 頁 新 日 鮮 除 人 寄 入 口 發 錄 網 取 通 公 知 告 單 錄 外 取 名 並 單 於 本 校 首 頁 最 新 訊 息 或 考 查 成 績 : 97 5 15 請 生 如 對 成 績 有 疑 問, 可 申 請 複 查 成 績, 複 查 應 於 年 月 日 ( 五 ) 前 ( 以 郵 戳 為 憑 ) 提 出 申 交, 逾 申 期 請 概 時 不 請 受 填 理 寫 本 複 簡 查 章 成 內 所 績 附 每 之 一 複 科 目 查 成 手 績 續 費 申 新 請 台 暨 幣 伍 覆 拾 表 元, 隨 同 繳 郵 政 交 匯 複 票 查 ( 成 受 績 手 款 續 人 : 費 佛 之 光 郵 大 政 匯 學 票 ) 繳 97 5 23 拾 壹 考 會 試 收 成 績 單 及 貼 足 郵 資 並 寫 明 收 件 人 姓 名 地 址 之 回 郵 信 封, 以 限 時 掛 號 逕 寄 佛 光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一 報 到 : 二 錄 報 格 到 論 取 時 生 尚 應 未 於 取 得 年 證 書 月 者, 應 日 填 ( 具 五 切 ) 結 辦 書 理, 報 於 到 期 限 逾 內 期 補 未 繳 報 到 逾, 期 即 仍 未 自 繳 願 交 放, 棄 即 入 以 學 自 資 願 格 放 論 棄 入 學 資 97 5 23 貳 三 四 本 校 逾 除 佛 期 重 教 未 病 學 者 報 系 到 外 學 或, 士 逾 其 班 入 越 每 學 切 名 資 結 學 日 格 生 期 限 每 該 未 學 繳 年 畢 可 度 業 申 證 有 請 效 書 獎 者 學, 金 視 新 為 台 棄 幣 權 伍, 萬 不 元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元 求 ), 補 救 四 措 個 施 學 年 為 教 限 育 為 落 實 創 系 目 的, 本 系 學 生 學 期 間 均 需 住 校 吃 素 並 參 與 五 堂 功 課, 以 便 接 受 佛 門 解 行 並 重 的 (NT$50,000 拾 參 考 光 生 大 對 學 於 招 考 生 試 委 結 員 果 會 認 為 提 有 出 損 申 害 訴 其 權 益 情 形 時, 得 於 本 校 成 績 單 寄 發 之 次 日 起 十 日 內, 以 書 面 向 佛 肆 佛 其 他 未 盡 事 宜 以 佛 光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之 決 議 為 準 行 傳 教 學 系 目 標 與 特 色 學 解 課 程 並 重 除 義 理 思 想 課 程 並 法 務 佈 教 實 習, 以 致 用 師 術 資 統 應 陣 現 用 容 代 結 兼 堅 合 具 強 重 聘 佛 請 視 學 基 台 叢 林 本 灣 課 生 活 程 歐 教 美 外, 育 尚 日 及 有 本 現 廣 代 俄 語 泛 佛 國 文 教 相 斯 電 關 里 腦 應 蘭 資 用 卡 訊 學 等 課 佛 之 程 教 學 知 習 名 學 者 授 課 佛 提 供 畢 業 出 路 參 與 光 山 全 球 佛 教 文 化 教 育 慈 善 等 事 業 基 國 教 礎 學 知 系 識 課 完 程 善 規 劃 除 了 專 業 科 目, 還 有 文 史 哲 藝 術 社 會 學 門 管 理 科 學 和 世 界 文 化 等 課 程 學 際 語 言 碩 士 班 課 程 多 以 英 語 授 課, 除 佛 學 研 究 必 備 的 梵 巴 日 藏 文, 另 著 重 西 班 牙 語 E 的 學 習 全 術 球 化 應 資 異 用 源 地 並 共 教 重 享 學 : 學 開 每 設 間 佛 教 室 教 倫 設 有 理 學 現 代 佛 科 技 教 心 教 理 學 學 工 具, 佛 提 教 藝 供 術 美 領 澳 導 學 巴 西 演 等 多 講 學 所 大 等 學 佛 網 教 路 應 用 互 課 惠 程 課 後 期 可 中 提 在 供 校 至 園 佛 內 光 學 山 習 海, 外 寒 道 暑 場 假 可 事 輪 業 流 單 至 位 佛 實 光 習 山, 台 表 灣 現 各 優 別 異 分 者 院 可 留 事 任 業 單 位 實 習 程 畢 業 - 9 -

:97 :http://www.fgu.edu.tw :97 ) 13 (ATM) 一 附 錄 一 一 網 路 網 報 路 名 報 注 名 意 日 事 期 項 : 年 網 路 報 名 注 意 事 項 及 網 路 報 名 繳 費 方 式 說 明 二 子 郵 名 件 網 信 址 箱 及 相 關 基 本 資 月 料 ( 日 輸 ( 入 二 點 完 ) 選 成 上 後 招 系 生 統 考 會 起 試 自, 網 動 至 路 寄 報 發 名 確 年 系 認 統 信 月 函 至 進 日 該 入 ( 電 系 四 子 統 ) 郵 輸 下 件 入 午 信 帳 箱 號 時 止 密 進 碼 入 電 考 4 1 97 4 24 4 三 列 試 類 印 畫 別 面 選, 擇 即 請 可 選 列 擇 印 佛 報 教 名 學 正 系 表 學 士 副 班 表 獨 立 以 招 及 生 考 報 試 名, 信 封 選 封 取 面 所 要 考 的 科 系 及 組 別 完 成 後 進 入 結 表 果 中 與 將 所 產 登 生 錄 網 資 路 料 報 無 名 誤 後 報, 名 請 序 務 號 必 列 及 印 網 銀 路 行 報 繳 名 款 正 帳 號 副 表 以 作 及 為 網 收 件 及 繳 費 之 依 據, 預 覽 報 表 輸 出 路 報 名 信 封 封 面 ( 請 以 ) 四 印 ) 白 紙 列 知 謹 書 慎 資 小 無 料 心 法 一, 寄 經 並 達 核 寄, 對 出 概 清 後 由, 楚 考 考 無 生 生 誤 自 不 後 行 得 再 負 以 繳 責 任 費 ) 何, 理 以 由 免 要 權 求 益 更 受 改 損 ( 報 考 例 系 : 所 地 ( 址 組 輸 ) 別 入, 錯 輸 誤 入, 報 以 名 致 表 成 各 績 項 單 資 與 料 錄 時 取 請 通 A4 五 六 若 費 於 方 程 報 式 名 序 說 完 期 明 成 限 後 內, 未 請 寄 逕 回 至 報 各 名 金 表 融 國 機 民 構 身 自 份 動 證 繳 影 款 本 機 (ATM) 學 歷 證 件 轉 影 帳 本 繳 以 費 及, 照 繳 片 費 二 程 張 序 者 請, 參 視 照 同 未 網 完 路 成 報 報 名 名 繳 七 手 報 續 名 資 二 網 路 報 名 料 繳 若 費 有 方 不 式 說 一 致 明 時, 概 以 寄 回 之 書 面 報 名 資 料 為 準 ( 一 二 ) 請 名 繳 持 費 金 期 內 融 ), 間 卡 至 或 各 跨 年 金 行 融 匯 月 機 款 構 日 自 臨 ( 動 櫃 二 提 繳 ) 款 上 機,(ATM) 逾 期 未 起 繳 起 轉 費 至 帳 者 繳, 費 視 年 ( 同 轉 未 月 帳 完 手 成 續 日 報 費 ( 名 由 四 手 轉 ) 續 下 出 帳 午 四 號 點 負 截 擔, 止 不 包 含 於 報 4 1 97 4 24 三 列 下 金 繳 印 方 融 費 交 之 卡 完 易 銀 插 扣 手 續 成 明 行 入 費 後 細 繳 四 ), 表 款 帳 後 號 選 使 用 自 動 櫃 欄 員 請 沒 提 檢 有 款 查 扣 機 交 將 擇 款 易 交 碼 紀 明 易 轉 錄 細 明 帳, 表 細 即 繳, 表 功 費 正 能 示 轉 本 帳 交 印 後 易 出 輸 未, 金 後 入 完 請 額 自 合 成 儘 行 作, 早 及 留 金 請 持 存 庫 輸 依 存 手 備 銀 入 繳 摺 續 查 行 轉 費 至 代 帳 碼 金 額 元 輸 入 完 網 成 路 繳 報 款 ( 名 請 表 1. ATM 2. 方 原 ( 式 行 再 庫 持 006 次 補 合 完 登 作 成 錄 金 繳 以 庫 費 確 金 3. 定 融 轉 卡 帳 轉 帳 成 繳 功, 費 或 者 上 免 (013205-XXXXXXX) 4. 1,500 5. 6. 本 自 校 行 招 負 生 責 考 試 網 路 報 名 系 統 查 詢 若 因 報 名 費 不 正 確 帳 號 寫 錯 轉 帳 未 成 功 而 延 誤 報 名, 由 考 生 ( 五 ) 繳 費 後 請 將 交 易 明 細 表 正 本 自 行 留 存 備 查 午 時 9 午 時 9-10 -

一 附 錄 二 佛 光 場 大 ; 須 學 已 於 試 進 規 場 入 定 試 時 間 攜 帶 有 效 證 明 文 件 入 場 未 到 考 試 時 間, 不 得 入 場 ; 遲 到 逾 二 十 分 鐘 者, 不 准 入 規 場 則 二 應 攜 帶 效 者 證, 明 文 三 十 件 分 入 鐘 場 內 應 不 試 得 違 出 場 者, 如 違 經 者 該 科 不 查 予 計 核 分 並 三 但 應 於 入 座 下 節 後 考 試 應 前 將 申 有 請 效 補 證 明 查 文 驗 件 證 放 明 在, 考 否 桌 則 左 上 該 科 角, 不 予 自 計 行 分 檢 查 座 位 確 標 定 係 籤 考 生 試 卷 本 上 人 之 無 准 誤 考 者, 證 先 號 准 碼 予 應 姓 試 名 或 指 試 定 科 目 場 等 所, 有 不 無 得 錯 置 誤 於, 抽 如 屜 發 中 現 不 桌 符 椅, 下 應 即 座 告 位 知 旁 監 或 試 隨 人 身 員 攜 處 帶 理, 違 應 反 考 上 人 述 之 規 書 定 籍 又 文 不 件 服 從 應 監 放 試 置 人 於 員 試 勸 場 導 前 方 四 該 科 不 應 按 予 計 編 定 分 試 場 及 座 位 號 碼 入 座 不 在 編 定 試 場 及 座 位 之 應 者, 凡 經 作 答 後, 自 行 發 現 錯 誤 者 五 視 情 除 節 扣 應 用 減 該 文 科 具 外 成, 績 五 不 至 得 二 攜 十 帶 分 其 ; 他 物 經 監 品 試 入 座 人 員 考 發 生 現 坐 攜 錯 帶 座 之 位 無 者 線, 電 該 通 科 訊 器 不 材 予 計 分 電 六 應 試 關 試 閉 卷 電 限 源 用 單 未 一 關 藍 閉 或 電 黑 源 色 者 筆, 書 發 寫 出 響 違 聲 者 時 該, 科 該 不 科 予 扣 計 減 分 五 ; 分 考 ; 生 考 應 試 在 中 試 接 卷 聽 規 通 定 訊 區 器 內 子 材 作 呼 者 答, 叫 該 器 違 或 科 者 行 不 視 動 予 情 電 計 節 分 話 扣, 七 八 減 該 不 科 在 五 得 至 交 談 二 十 偷 分 看 發 現 抄 試 襲 題 不 傳 清 遞 時, 夾 得 帶 舉 手 頂 請 替 監 或 試 其 人 他 員 舞 處 弊 理 情, 事 但, 不 違 得 者 要 勒 求 令 解 退 釋 出 題 試 意 場 九 考 格 生 於 考 試 進 行 中, 發 生 試 題 紙 答 案 卷 或 文 具 不 慎 掉 落, 應 舉 手 通 知 監 試 人 員 後 再, 行 並 撿 取 拾, 消 違 應 者 考 依 資 其 試 情 卷 節 作 輕 重 外 提 不 報 得 議 寫 處 任 一 予 各 計 科 分 答 案, 均 須 寫 在 何 符 號 內 及, 文 寫 字 在, 或 任 題 何 紙 方 上 式 者 註 不 記 予, 亦 計 不 分 得 試 擅 題 自 紙 拆 不 開 得 彌 書 封 寫 或 任 試 何 卷 題 封 目 面, 完 違 整 者 答 該 案 科, 不 者 該 科 扣 減 二 十 分 閱 卷 老 師 或 監 人 員 發 現 試 題 紙 書 寫 內 容 與 其 他 考 生 答 案 完 全 一 致 時, 依 第 違 二 點 議 不 處 得 攜 出 試 場, 試 題 必 須 附 於 試 卷 內 繳 回, 違 者 取 消 錄 取 資 格 八 三 四 試 成 卷 績 左 須 上 按 角 時 座 繳 位 卷 號, 結 碼 束 不 鈴 得 ( 自 鐘 行 ) 撕 聲 毀 響, 畢 違, 者 應 該 停 科 止 不 作 予 答 計, 分 繼 續 毀 作 損 答 試 者 卷, 者 該, 科 視 扣 情 減 節 輕 五 分 重,; 予 經 以 監 扣 試 減 人 該 員 科 十 五 考 告 生 後 交, 卷 繼 後 續, 作 應 答 遵 者 照, 主 再 扣 監 十 試 分 人 ; 員 情 指 節 示 重 離 大 開 時 試, 場 該, 科 不 得 予 逗 計 留 分 試 場 門 口 喧 嘩 宣 讀 答 案 或 返 回 試 場 警 內 經 勸 導 後, 不 服 從 規 定 者, 該 科 不 予 計 分 - 11 -

第 一 二 條 本 標 準 依 大 法 第 十 三 條 第 四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教 育 部 台 高 字 第 號 函 修 正 附 錄 三 報 考 大 學 同 等 學 力 認 定 標 準 具 一 下 高 列 級 資 中 格 等 之 學 一 校 者 及, 進 得 修 以 學 同 校 等 肄 業 力 學 報 生 考 有 大 下 學 列 學 情 士 形 班 之 一 者 級 : 新 生 入 學 考 試 : 二 下 三 下 二 95.12.29 0950199192 二 三 有 修 日 規 業 定 證 間 年 明 部 限 書 三 後 年, 轉 級 因 上 故 證 學 未 明 期 能 書 或 畢 或 夜 休 業 間, 學 部 持 證 四 有 明 年 修 書 級 業 附 上 證 歷 學 明 期 書 成 後 績, 單 因 者 故 失 學 離 校 或 休 學 一 年 以 上, 持 二 一 五 年 制 專 三 科 學 校 下 及 學 進 期 修 後 學, 校 因 肄 故 業 失 學 生 離 有 校 下 或 列 休 情 學 形 一 之 年 一 以 者 上 : ( 二 ) 休 滿 四 年 級 附 以 歷 上 年 成 級 績 後 單, 者 因 故 失 學 離 校 或 休 學, 或 修, 滿 持 規 有 定 修 年 業 限 證 因 明 故 書 未 轉 能 學 畢 證 業, 明 持 書 有 或 三 高 級 修 中 業 學 證 及 明 職 書 業 進 轉 修 學 ( 證 補 明 習 書 ) 學 或 校 休 或 學 實 證 用 明 技 書 能 附 班 歷 三 年 年 成 級 績 ( 單 延 者 教 四 五 自 知 學 識 青 進 年 修 士 學 兵 力 鑑 學 定 力 鑑 考 別 試 考 及 試 格, 及 持 格 有, 持 高 有 中 高 中 職 程 或 度 專 及 科 格 畢 證 業 明 程 書 度 者 班 及 ) 格 結 證 業 明, 書 持 者 有 結 業 證 明 書 者 六 七 八 國 軍 下 軍 中 列 退 隨 國 營 家 除 役 補 考 官 習 試 教 兵 學 育 格, 力 經 鑑 持 考 別 有 試 考 及 試 格 及 證 持 格 書, 有 者 持 : 高 有 中 高 學 中 力 程 證 度 明 及 書 格 者 證 明 書 者 九 一 二 持 大 公 專 陸 務 門 高 職 人 級 業 員 中 及 高 等 技 等 學 術 考 校 人 試 肄 員 業 普 高 文 通 等 憑 考, 試 經 或 主 普 一 管 通 教 二 考 育 試 行 三 或 政 相 機 當 四 關 等 檢 特 級 覈 種 之 通 考 特 過 種 試 或 考 及 採 試 格 認 及, 格 並 之 技 能 一 檢 者 定 合 格, 有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持 有 證 書 及 證 明 文 件 者 : 有 第 一 款 所 列 情 形 ( 二 丙 乙 丙 乙 後, 從 事 工 作 經 驗 五 二 年 以 上 三 一 ) 年 取 滿 得 二 甲 十 級 二 技 歲 術 且 士 證 習 或 教 相 育 當 部 於 認 甲 可 級 之 非 單 正 一 規 級 教 技 育 術 課 士 程 證 累 積 不 同 科 目 課 程 達 四 十 學 分 十 二 空 有 中 學 大 分 學 證 選 明 修 者 生 修 畢 四 十 學 分 以 上 ( 不 含 推 廣 教 育 課 程 ), 成 績 及 格, 持 有 學 分 證 以 明 上 書, 者 持 三 碩 第 四 條 略 具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者, 得 以 同 等 學 力 報 考 大 學 博 士 班 一 年 級 新 生 入 學 考 試 : - 12 -

第 五 條 修 款 業 及 年 高 限 二 級 少 款 中 於 規 等 國 定 內 辦 高 理 及 級 專 中 科 等 學 學 校 校 及 歷 專 符 科 合 學 大 校 之 辦 國 理 外 國 同 外 等 學 學 歷 校 採 畢 認 業 辦 生 法, 規 得 定 以 者 同, 得 等 準 學 用 力 第 報 二 考 條 大 第 學 一 班 國 外 但 專 大 科 以 得 上 增 學 加 校 其 學 畢 歷 業 符 應 合 修 大 學 分 或 國 延 外 長 學 其 歷 修 採 業 認 年 辦 限 法 規 定 者, 得 準 用 第 三 條 第 一 款 至 第 四 學 款 士 前 軍 條 警 第 校 一 院 項 學 第 歷, 一 依 款 教 至 育 第 部 三 核 款 准 規 比 定 敘 辦 之 理 規 定 辦 理 及 六 單 工 所 作 載 年 所 最 數 稱 後 之 離 修 計 校 滿 算, 或 學 以 休 期 專 學 之 業 年 截 訓 數 止 練 之 日 或 計 期 相, 算 起 關, 自 算 工 修 至 作 業 報 之 考 證 當 明 書 學 上 所 年 轉 載 度 學 開 註 證 始 冊 明 日 截 書 期 止 或, 日 起 休 為 算 學 止 至 證 ; 專 報 明 業 考 書 訓 當 所 練 學 附 及 年 具 從 度 歷 事 註 年 相 冊 成 關 截 績 第 七 條 本 止 標 日 準 為 自 止 發 布 日 施 行 - 13 -

報 名 序 號 : 報 應 系 所 佛 教 學 系 學 士 班 佛 姓 考 證 號 光 大 學 97 名 碼 學 年 度 佛 教 系 學 士 班 獨 立 招 生 報 名 表 出 生 日 期 民 國 年 月 日 性 別 貼 二 吋 身 分 證 號 照 片 戶 通 籍 訊 地 址 電 子 郵 件 入 年 月 底 前 可 收 件 地 址 ) 家 或 長 姓 地 名 址 97 9 聯 絡 學 ( 手 機 ) : ) 考 生 身 份 科 系 : 畢 業 年 月 : 民 國 年 月 選 入 考 帳 科 代 目 表 件 : 轉 帳 帳 號 : : 報 名 正 表 副 表 ( 網 路 列 印 貼 妥 照 片 身 證 影 本 ) 費 元 最 國 近 民 兩 身 個 分 月 證 之 正 同 反 式 脫 面 帽 影 正 印 面 本 半 乙 身 份, 照 片 請 黏 貼 張 於, 報 分 名 別 表 黏 副 貼 表 於 報 名 正 副 表 :1000 指 學 在 定 歷 一 ( 繳 起 力 ) 交 ) 之 證 審 明 查 文 資 件 料 ( 乙 請 份 影, 其 與 指 定 繳 交 之 審 查 資 料 裝 訂 在 一 起, 另 份 與 報 名 表 放 2 1 處 ( 請 填 人 歷 電 話 畢 業 ( 日 間 ) 學 校 ( 夜 間 碼 銀 行 名 稱 及 代 碼 印 份 中 份 2 1-14 -

:97 申 請 姓 日 期 名 複 : 查 科 年 目 月 日 原 始 分 數 複 收 查 件 後 編 分 號 數 處 理 結 果 考 生 簽 名 : 聯 絡 電 話 附 存 親 筆 表 簽 期 與 名 限 回 及 覆 填 表 寫 年 連 之 絡 考 月 電 生 話 資 料 日 前 複 ( 查 以 科 郵 目 戳 為 原 憑 始 ), 分 數 逾 等 期 請 恕 正 不 確 受 填 理 寫, 並 請 於 考 生 簽 名 處 註 複 人 表 查 填 成 妥 後 績 每 連 同 一 郵 科 目 政 匯 手 票 續 費 成 新 績 台 單 幣 影 伍 本 拾 及 元, 貼 以 郵 政 元 匯 郵 票 資 ( 之 受 回 款 郵 人 信 : 封 佛 一 光 個 大 ( 學 請 ) 寫 繳 明 交 收 本 四 姓 申 名 請 複 地 查 址 不 及 得 郵 要 遞 求 區 影 號 印 ) 或 以 重 限 閱 時 答 掛 案 號 卷 逕, 寄 亦 佛 不 光 得 大 要 學 求 招 提 生 供 委 其 員 他 會 考 生 之 成 績 ; 同 一 科 件 目 不 得 連 續 申 請 複 查 請 勿 撕 開 申 請 日 期 身 複 : 份 查 證 科 號 年 目 碼 月 日 複 查 後 分 數 台 端 申 請 複 查 成 佛 績 光, 大 經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一 二 三. 四... 佛 光 大 學 九 97 學 年 身 度 份 佛 證 教 號 碼 : 學 系 學 士 班 獨 立 招 生 申 請 複 查 成 績 存 查 表 5 23 :( ) 佛 光 大 學 97 學 年 度 佛 教 學 系 學 士 班 獨 立 招 生 足 12 申 請 複 查 成 績 回 覆 表 - 15 -

(A) (B) 推 申 姓 薦 請 人 名 填 : 寫 部 份 : 佛 光 大 學 97 學 年 度 佛 教 學 系 學 士 班 獨 立 招 生 推 薦 函 說 明 : 否 本 能 推 夠 薦 入 書 之 的 目 參 的 考 在 協 您 助 的 本 寶 校 貴 佛 意 教 見 學 及 系 充 了 分 解 合 申 作 請 甚 人 為 過 感 去 激 求 學 此 或 項 工 資 作 料 之 將 狀 列 況 為, 機 以 密 作, 為 請 申 予 請 人 以 是 一 封 您 後 與, 申 請 封 人 口 之 處 關 簽 係 章 :, 並 任 不 課 對 教 申 師 請 人 公 導 開 師 工 作 單 位 主 管 其 他 彌 二 三 申 請 人 擬 在 研 學 讀 期 學 間, 士 您 學 認 位, 為 他 您 ( 認 她 為 他 ) 的 ( 一 她 般 ) 學 對 此 業 研 成 讀 績 方 在 向 班 所 上 需 基 本 課 程 充 實 尚 可 無 從 觀 察 若 方 便 的 話, 請 舉 例 說 明 : 的 準 備 及 認 識 如 何? 四 您 認 自 為 動 申 自 請 發 人 的 學 嚴 習 謹 ( 小 心 工 作 ) 被 態 動 度 如 何 馬? 五 重 要 優 及 特 殊 表 現 值 得 您 一 馬 提 虎, 虎 請 說 明 惡 : 劣 若 方 便 的 話, 請 舉 例 說 明 : 六 七 申 若 請 有 其 人 具 他 有 說 嚴 明 重 請 缺 列 點 於 值 下 得 面 您 空 一 白 處 提,: 請 說 明 : 前 名 推 薦 人 服 簽 務 章 單 位 : 填 職 位 寫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地 址 : 電 話 : 日 - 16 -

礁 交 溪 站 校 車 搭 車 處 ( 時 刻 表 隨 座 位 編 號 表 寄 出 ) 佛 光 大 學 交 通 示 意 圖 温 泉 路 礁 溪 火 車 站 中 山 路 7-11 台 九 線 往 宜 蘭 校 車 搭 車 處 ( 永 和 豆 漿 店 ) 通 路 線 圖 - 17 -

- 18 -

:03-9871000 考 生 地 址 : 請 寄 掛 號 報 名 寄 件 信 封 封 面 考 生 姓 名 : 報 考 考 試 :97 學 年 度 佛 教 學 系 學 士 班 獨 立 招 生 考 試 聯 絡 電 話 : 報 考 系 所 : 考 生 身 分 : 26247 宜 蘭 縣 礁 溪 鄉 林 美 村 林 尾 路 一 六 號 佛 光 大 學 佛 教 學 系 收 各 系 所 指 定 繳 交 資 料, 請 依 序 由 上 而 下 整 理 齊 全 裝 袋 交 寄 繳 每 一 封 袋 以 裝 一 人 報 考 一 系 所 之 表 件 為 限, 請 於 年 月 日 前, 以 掛 號 郵 寄 ( 以 郵 戳 為 憑 ) 交 系 所 指 定 繳 交 資 料 是 否 備 齊, 請 於 交 寄 前 再 次 審 查 以 免 影 響 您 的 權 益 證 據 件 佛 光 大 學 佛 教 學 系 電 話 ) 可 正 報 名 表 ( 含 身 分 證 本 報 名 費 帳 收 複 本 ) 選 畢 應 運 其 學 屆 動 他 歷 畢 績 相 書 業 優 關 件 影 生 資 證 本 學 格 明 生 證 文 證 明 件 ( 附 成 績 單 ) 影 本 ( 修 自 高 轉 休 結 學 考 業 進 證 修 明 普 學 書 考 力 影 或 ( 鑑 本 等 附 定 同 成 及 之 績 格 其 單 證 他 ) 明 考 正 影 書 試 本 影 及 本 格 證 明 書 影 本 97 4 24 #27201 19 或 轉 A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