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三 清 雲 科 大 99 年 度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招 生 甄 姓 身 分 字 號 出 生 日 期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別 般 生 低 收 入 戶 失 業 戶 子 女 特 殊 身 分 考 生 同 繳 交 相 關 明 文 ; 見 簡 章 9 頁 聯 絡 電 話 H 手 機 性 別 男 女 通 訊 地 址 遞 區 號 寫 寫 99 年 8 月 底 前 可 收 之 地 址 牢 貼 2 吋 彩 色 脫 帽 近 照 張 黏 貼 與 准 考 相 同 之 照 片 緊 急 聯 絡 人 緊 急 聯 絡 電 話 校 科 組 稱 稱 資 格 畢 業 結 業 肄 業 畢 結 業 年 月 年 月 日 間 部 夜 間 部 進 修 校 補 校 其 他 高 職 綜 合 高 中 普 通 高 中 附 設 職 業 類 科 普 通 高 中 五 科 其 他 同 等 力 年 月 校 身 分 正 浮 貼 處 身 分 反 浮 貼 處 生 正 浮 貼 處 非 屆 生 免 貼 生 反 浮 貼 處 需 加 蓋 98 年 期 註 冊 章 ; 非 屆 生 免 貼 畢 結 書 或 同 等 力 浮 貼 處 雜 減 免 補 助 資 格 身 分 明 文 註 冊 繳 交 以 利 辦 理 雜 減 免 作 業 般 生 原 住 民 身 心 障 礙 者 其 子 女 輕 度 中 度 重 度 極 重 度 低 收 入 戶 切 結 書 所 各 項 資 料 所 附 文 均 經 人 詳 細 核 對 後 無 誤 若 有 不 實 人 接 受 招 生 委 員 會 處 置 絕 無 異 議 三 依 簡 章 規 定 如 人 並 未 檢 附 力 相 關 資 料 正 先 准 予 若 獲 錄 取 將 到 繳 交 正 查 驗 屆 若 未 按 規 定 補 繳 或 經 發 現 力 相 關 資 料 與 考 資 格 不 符 人 意 取 消 錄 取 資 格 絕 無 異 議 考 生 親 筆 簽 民 國 年 月 日
附 五 清 雲 科 大 此 適 用 7/15 99 年 度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招 生 甄 考 考 生 姓 1 代 碼 公 司 稱 事 業 單 位 簽 2 代 碼 公 司 稱 事 業 單 位 簽 考 生 親 自 簽 民 國 年 月 日 詳 閱 簡 章 代 碼 依 個 人 順 序 寫 代 碼 後 並 親 自 簽 依 簡 章 規 定 參 加 遞 補 最 多 可 2 個 三 已 寫 卡 原 則 上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取 回 或 更 換 若 因 錯 誤 或 其 他 重 要 因 素 非 得 重 新 須 考 生 人 各 / 廠 商 截 止 7 月 12 日 中 午 1200 前 親 自 到 校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招 生 委 員 會 更 正 並 以 次 為 限 若 廠 商 同 錄 取 考 生 則 以 考 生 之 順 序 為 錄 取 依 據 五 考 生 自 行 列 印 並 妥 善 保 存 當 日 六 為 確 保 考 生 權 益 考 生 將 此 交 由 單 位 簽 共 家 結 束 後 繳 回 服 務 台 予 工 作 人 員 以 備 查 驗 七 依 數 目 另 行 準 備 相 同 數 的 並 當 日
附 六 三 清 雲 科 大 99 年 度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三 招 生 甄 此 適 用 7/27 三 採 現 場 5 個 考 考 生 姓 1 代 碼 公 司 稱 事 業 單 位 簽 2 代 碼 公 司 稱 事 業 單 位 簽 3 代 碼 公 司 稱 事 業 單 位 簽 4 代 碼 公 司 稱 事 業 單 位 簽 5 代 碼 公 司 稱 事 業 單 位 簽 考 生 親 自 簽 民 國 年 月 日 詳 閱 簡 章 代 碼 依 個 人 順 序 現 場 寫 代 碼 後 並 親 自 簽 依 簡 章 規 定 參 加 三 最 多 可 5 個 三 遞 補 當 日 已 繳 交 卡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取 回 或 更 換 若 廠 商 同 錄 取 考 生 則 以 考 生 之 順 序 為 錄 取 依 據 五 考 生 自 行 列 印 並 妥 善 保 存 當 日 六 為 確 保 考 生 權 益 考 生 將 此 交 由 單 位 簽 共 5 家 結 束 後 繳 回 服 務 台 予 工 作 人 員 以 備 查 驗 七 依 數 目 另 行 準 備 相 同 數 的 並 當 日
附 七 筆 准 考 99 年 度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暨 招 生 甄 筆 准 考 99 年 度 清 雲 科 大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暨 招 生 甄 筆 准 考 妥 善 保 管 妥 善 保 管 甄 准 考 號 碼 准 考 8/14 六 上 午 1000 起 至 8/17 下 午 1600 止 至 系 統 自 行 列 印 並 黏 上 照 片 筆 當 日 此 准 考 入 考 場 照 片 黏 貼 處 黏 貼 與 同 照 片 考 生 姓 身 分 字 號 筆 8 月 17 日 星 期 間 1100 1110-1200 項 目 預 備 鈴 綜 合 測 驗 考 當 天 1030 前 到 達 指 定 測 驗 地 點 查 看 場 分 配 後 至 指 定 場 等 候 入 場 准 考 國 民 身 分 正 黑 色 或 藍 色 原 子 筆 修 正 液 到 場 缺 准 考 或 國 民 身 分 正 任 何 種 均 不 得 入 場 國 民 身 分 可 以 用 有 效 期 內 之 中 華 民 國 護 照 或 駕 照 替 代 三 非 用 品 包 括 書 籍 紙 張 皮 包 鬧 鐘 翻 譯 機 收 錄 音 機 行 動 電 話 呼 叫 器 電 子 通 訊 設 備 其 他 非 用 品 均 不 得 入 場 貴 重 物 品 勿 承 辦 單 位 恕 不 負 保 管 之 責 有 記 憶 計 算 翻 譯 功 能 之 鐘 錶 禁 止 使 用 進 場 前 行 動 電 話 呼 叫 器 或 電 子 通 訊 設 備 務 必 取 消 鬧 鈴 設 定 並 關 掉 電 源 且 不 可 至 座 位 ; 如 有 鬧 鐘 錶 者 務 必 將 鬧 鈴 關 掉 ; 以 上 物 品 如 測 驗 中 發 出 響 鈴 振 動 或 發 現 電 源 開 啟 或 至 座 位 者 將 以 違 規 扣 5 分 處 理 五 綜 合 測 驗 須 知 準 入 場 1100 預 備 鈴 響 考 生 入 場 前 說 明 寫 資 料 ;1110 鈴 響 開 始 作 答 遲 到 15 分 鐘 者 不 得 入 場 入 場 出 示 准 考 與 身 分 正 入 場 後 須 依 准 考 號 碼 就 座 三 測 驗 將 准 考 國 民 身 分 置 監 人 員 指 定 之 位 置 以 便 查 驗 如 發 現 所 繳 國 民 身 分 與 正 不 符 或 所 繳 相 片 與 人 相 貌 不 同 而 有 識 別 困 難 者 測 驗 結 束 再 查 驗 ; 如 仍 有 識 別 困 難 者 則 作 答 不 予 計 分 亦 不 退 場 內 不 得 飲 食 五 測 驗 除 在 答 案 紙 作 答 外 不 得 在 題 冊 准 考 或 其 他 物 品 上 抄 寫 題 目 答 案 劃 線 或 作 任 何 記 號 不 得 有 傳 遞 夾 或 左 顧 右 盼 交 談 等 違 規 行 為 若 有 竊 取 卷 或 人 代 考 者 均 依 校 之 規 定 處 理 人 代 考 者 連 同 代 考 者 三 年 內 不 得 參 加 測 驗 意 圖 或 已 將 題 冊 答 案 紙 出 場 或 測 驗 中 意 圖 傳 送 題 者 五 年 內 不 得 參 加 測 驗 違 反 上 述 規 定 者 作 答 不 予 計 分 亦 不 退 六 測 驗 進 行 中 不 得 中 途 離 場 亦 不 得 提 早 交 卷 否 則 不 計 分 七 測 驗 為 擇 題 型 滿 分 為 100 分 限 50 分 鐘 作 答 八 測 驗 採 人 工 閱 卷 依 答 案 卷 說 明 作 答 九 測 驗 結 束 立 即 停 筆 在 原 位 靜 候 監 人 員 收 卷 清 點 全 部 題 冊 答 案 紙 後 宣 布 結 束 始 可 離 場 宣 布 離 場 前 不 得 再 提 筆 作 任 何 記 號 或 寫 下 題 目 否 則 以 違 規 論 十 者 入 場 出 場 測 驗 中 如 有 違 反 測 驗 規 定 或 不 服 監 人 員 之 指 示 者 監 人 員 得 取 消 其 資 格 並 其 離 場 其 作 答 不 予 計 分 亦 不 退 十 如 因 違 反 上 述 規 定 而 遭 受 處 分 者 不 得 有 任 何 異 議
附 八 用 信 封 電 話 手 機 地 址 寄 人 年 度 清 雲 科 大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暨 招 生 委 員 會 收 桃 園 縣 中 壢 市 健 行 九 號 資 料 新 台 幣 伍 佰 元 整 至 局 購 買 政 受 款 人 寫 清 雲 科 大 受 款 人 若 寫 錯 者 律 退 回 須 黏 貼 相 片 身 分 正 反 等 附 三 力 將 頁 妥 後 黏 貼 B4 信 封 袋 上 各 截 止 日 前 連 同 以 限 掛 號 寄 至 會 左 列 各 項 考 生 確 實 檢 查 資 料 內 容 後 再 劃 記 99 32097 貼 足 限 掛 號
附 九 成 績 複 查 申 清 雲 科 大 99 年 度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暨 招 生 甄 成 績 複 查 申 申 日 期 99 年 月 日 准 考 號 碼 考 生 姓 聯 絡 電 話 聯 絡 地 址 住 宅 手 機 身 分 字 號 傳 真 電 話 複 查 項 目 勾 原 始 分 數 複 查 結 果 考 生 勿 寫 筆 成 績 總 分 承 辦 人 員 簽 章 回 覆 日 期 99 年 月 日 注 意 事 項 考 生 對 成 績 如 有 疑 義 可 申 複 查 為 求 查 詢 答 覆 之 迅 捷 正 確 遵 照 以 下 規 定 辦 理 否 則 不 予 受 理 複 查 期 間 8 月 18 日 三 下 午 1600 止 逾 期 不 受 理 申 複 查 考 生 妥 格 並 附 複 查 用 新 台 幣 50 元 整 至 局 購 買 政 受 款 人 清 雲 科 大 先 傳 真 至 複 查 中 心 同 來 電 確 認 ; 隨 即 再 以 限 掛 號 併 寄 至 32097 桃 園 縣 中 壢 市 健 行 229 號 99 年 度 清 雲 科 大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暨 招 生 委 員 會 收 三 不 得 要 求 查 閱 印 或 退 還 答 案 卷 傳 真 號 碼 03-4595684 電 話 03-4581196 轉 311231133115 五 考 生 若 未 傳 真 電 話 複 查 結 果 則 以 電 話 方 通 知
附 十 政 範 例 至 局 購 買 $500 政 受 款 人 寫 清 雲 科 大 不 得 有 錯 字 別 字 或 漏 字 清 雲 科 大 500 伍 佰 元 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