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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Table of Contents 105 學 年 度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秘 笈 一 105 學 年 度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重 要 叮 嚀 二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管 道 架 構 圖 三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方 案 簡 表 四 105 學 年 度 考 試 招 生 重 要 日 程 表 3 4 5 7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方 案 介 紹 一 你 要 面 對 的 統 一 考 試 二 你 可 以 選 擇 的 入 學 管 道 三 各 項 考 試 與 入 學 管 道 的 關 係 10 13 20 105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21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Q&A 46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諮 詢 管 道 52 出 版 機 關 : 教 育 部 地 址 : 臺 北 市 中 正 區 中 山 南 路 5 號 電 話 :02-7736-6666 網 址 :www.edu.tw 電 子 報 網 址 :www.epaper.edu.tw 出 版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9 月 編 印 份 數 :250,000 冊 版 權 所 有 翻 印 必 究 31
壹 105 學 年 度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秘 笈 壹 105 學 年 度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秘 笈 一 105 學 年 度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重 要 叮 嚀 2 105 學 年 度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秘 笈 1 報 名 大 學 繁 星 推 薦 者 不 得 重 複 報 名 科 技 校 院 繁 星 計 畫 ; 繁 星 推 薦 第 1 ~ 7 類 學 群 錄 取 生 不 得 報 名 大 學 個 人 申 請 入 學, 亦 不 得 參 加 科 技 校 院 日 間 部 四 年 制 申 請 入 學 第 一 階 段 篩 選 第 8 類 學 群 通 過 篩 選 學 生 不 得 報 名 個 人 申 請 同 一 校 系, 錄 取 生 不 得 參 加 大 學 個 人 申 請 入 學 統 一 分 發 經 105 學 年 度 大 學 辦 理 特 殊 選 才 招 生 試 辦 計 畫 ( 以 下 簡 稱 特 殊 選 才 ) 錄 取 且 未 依 限 放 棄 入 學 資 格 之 考 生, 一 律 不 得 參 加 繁 星 推 薦 個 人 申 請 報 名 2 考 生 通 過 個 人 申 請 第 一 階 段 篩 選 後, 務 必 記 得 參 閱 招 生 簡 章 各 大 學 第 二 階 段 指 定 項 目 甄 試 之 規 定, 或 上 網 參 閱 校 系 公 告 之 相 關 訊 息 第 二 階 段 指 定 項 目 甄 試, 各 大 學 校 系 規 定 繳 交 之 審 查 資 料, 除 另 有 規 定 外, 一 律 以 網 路 上 傳 方 式 繳 交 至 大 學 甄 選 入 學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甄 選 會 ) 3 個 人 申 請 正 備 取 生 105 學 年 度 離 島 地 區 及 原 住 民 籍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應 屆 畢 業 生 升 學 國 ( 市 ) 立 師 範 及 教 育 大 學 聯 合 保 送 甄 試 ( 以 下 簡 稱 師 資 保 送 ) 正 備 取 生 及 105 學 年 度 原 住 民 及 離 島 地 區 醫 事 人 員 養 成 計 畫 公 費 生 甄 試 ( 以 下 簡 稱 醫 事 保 送 ) 正 備 取 生, 應 同 時 於 105/5/3~5/4 上 大 學 甄 選 入 學 委 員 會 網 站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未 上 網 登 記 視 同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考 生 需 在 期 間 內 完 成 上 網 選 填 志 願 序, 且 務 必 將 志 願 表 存 檔 或 列 印, 作 為 完 成 登 記 之 憑 據 4 個 人 申 請 未 獲 分 發 錄 取 欲 參 加 考 試 入 學 的 考 生, 務 必 把 握 時 間 於 105/5/17 前 向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報 名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5 由 學 校 集 體 報 名 指 考 之 應 屆 畢 業 生 即 完 成 考 試 入 學 報 名, 不 需 再 向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分 發 會 ) 申 請 學 力 文 件 審 查 但 原 住 民 等 特 種 生 申 請 升 學 優 待 者, 須 於 105/5/31( 暫 定 ) 前 向 分 發 會 提 出 特 種 生 審 查 申 請, 經 審 查 通 過 後, 始 可 享 有 加 分 優 待 6 未 曾 通 過 93-104 學 年 度 學 力 證 明 文 件 審 查 之 非 應 屆 畢 業 生, 須 於 105/5/31 前 向 分 發 會 繳 交 證 明 文 件 及 審 查 申 請 表, 經 審 查 通 過 後, 始 可 參 與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7 考 試 入 學 採 網 路 登 記 志 願, 考 生 可 購 買 105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登 記 分 發 相 關 資 訊 參 考, 繳 款 帳 號 依 個 人 身 分 證 號 碼 設 定, 於 繳 交 登 記 費 (105/7/18 上 午 9:00~7/28 中 午 12:00) 後, 才 能 上 網 設 定 通 行 碼 並 選 填 志 願 考 生 務 必 妥 善 保 管 通 行 碼 及 相 關 個 人 資 料, 以 防 被 冒 用 8 考 試 入 學 選 填 志 願 時 間 為 五 天 (105/7/24 上 午 9:00~7/28 下 午 4:30), 一 定 要 在 期 間 內 上 網 選 填 並 送 出 志 願, 並 將 分 發 會 回 傳 之 志 願 表 存 檔 或 列 印, 作 為 完 成 登 記 之 憑 據 3
壹 105 學年度大學多元入學秘笈 壹 105 學年度大學多元入學秘笈 二 大學多元入學方案架構圖 三 大學多元入學方案簡表 項目 承辦 單位 報考 資格 報名 方式 報名 校系數 考試 篩選 4 繁星推薦入學 個人申請入學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 國立中正大學 ) 高中推薦 1. 高中全程均就讀國內同一學 校並修滿高一 高二各學期 之應屆畢業生 2. 高一 高二 各學期學業總 平均成績 之平均成績全校 排名百分比符合大學規定 3. 當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 術 科考試 當學年度或前兩學 年度內之英聽測驗成績通過 大學校系檢定標準 由推薦之高中團體報名 1. 符合報名資格之考生僅限被 推薦至一所大學之 1 個學群 2. 選填志願數依該學群之規定 1. 學科能力測驗 國文 英文 數學 社會 自然 5 科全考 2. 術科考試 部分校系採計 3.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 ( 部分校系 採計 ) 第 1 7 類學群 1. 通過各大學校系所訂之學科 能力測驗 術科考試 英聽 測驗成績檢定標準 2. 依高中推薦優先順序及分發 比序項目進行分發作業 3. 第一輪分發各大學錄取同一 高中學生以 1 名為限 4. 第一輪分發後校系仍有缺額 者 再進行第二輪分發作業 當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 術科考試 當學年度或前 兩學年度內之英聽測驗 成績通過大學校系檢定 標準 可申請符合志趣之 大學校系 1. 一律採網路報名 2. 分為 考生個別報名 及 學 校 集 體 報 名 兩種方式 參加個人申請之每一考 生 申 請 校 系 數 以 6 校 系 ( 含 ) 為限 1. 學科能力測驗 國文 英 文 數 學 社 會 自然 5 科全考 2. 術 科 考 試 部 分 校 系 採計 3.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 部分校系採計 )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成 績 術 科 考 試 英 聽 測 驗 成 績 之 檢 定 倍 率 篩 選 採 計及參酌方式由大學校 系自訂 考試入學 大學考試入學分發 委員會 ( 國立成功大學 ) 凡公 私立高中 ( 職 ) 畢業生 或具同等學力者 均可以其參 加該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或學 科能力測驗 術科考試 當學 年度或前兩學年度內之英聽測 驗等各項考試之成績 參加 考試入學 一律採網路登記 每位考生選填之志願不得超過 100 個 1. 學科能力測驗 ( 部分校系檢定用 ) 2. 指定科目考試 3. 術科考試 部分校系採計 4.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 ( 部分校系採計 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依 各大學校系所訂招生條件 按 先 檢 定 後 採 計 同 分 再參酌 之程序分發 5
壹 105 學 年 度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秘 笈 壹 105 學 年 度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秘 笈 三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方 案 簡 表 四 105 學 年 度 考 試 招 生 重 要 日 程 表 * 各 項 考 試 及 招 生 日 期 以 105 學 年 度 各 簡 章 為 準 項 目 繁 星 推 薦 入 學 個 人 申 請 入 學 考 試 入 學 日 期 考 試 及 招 生 繁 星 推 薦 入 學 個 人 申 請 入 學 考 試 入 學 篩 選 第 8 類 學 群 : 1. 面 試 人 數 由 各 校 系 自 訂, 至 多 為 招 生 名 額 之 3 倍 率 或 50 人 2. 由 甄 選 會 依 大 學 校 系 所 訂 學 測 成 績 英 聽 測 驗 檢 定 標 準 高 中 推 薦 優 先 順 序 及 比 序 項 目 進 行 第 1 輪 篩 選, 每 所 高 中 通 過 篩 選 學 生 至 多 1 名 ; 第 1 輪 篩 選 後 如 未 達 預 定 面 試 人 數, 再 依 前 述 比 序 原 則 進 行 第 2 輪 篩 選, 以 達 預 定 面 試 人 數 第 8 類 學 群 : 面 試 內 容 由 各 校 自 訂, 學 生 無 須 準 備 備 審 資 料 面 試 作 業 時 程, 併 同 個 人 申 請 第 2 階 段 指 定 項 目 甄 試 (105/3/25~4/24 週 五 六 日 ) 104/08 發 售 英 聽 測 驗 簡 章 (8/10 起 ) 英 聽 測 驗 (1) 報 名 (9/9 ~ 9/16) 104/09 發 售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術 科 考 試 簡 章 (9/29 起 ) 104/10 104/11 英 聽 測 驗 (1)(10/24)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報 名 (10/29 ~ 11/12) 術 科 考 試 報 名 (10/29 ~ 11/12) 寄 發 英 聽 測 驗 (1) 成 績 單 (11/5) 英 聽 測 驗 (2) 報 名 (11/6 ~ 11/12) 發 售 考 試 入 學 簡 章 ( 暫 定 11/9) 各 校 系 甄 試 公 布 錄 取 名 單 第 1 ~ 7 類 學 群 : 1. 由 大 學 甄 選 入 學 委 員 會 比 序 分 發 2. 由 各 大 學 寄 發 錄 取 通 知 單 第 8 類 學 群 : 1. 由 大 學 甄 選 入 學 委 員 會 公 告 通 過 第 8 類 學 群 第 1 階 段 篩 選 結 果 2. 第 8 學 群 錄 取 名 單 由 各 校 公 告 1. 大 學 校 系 得 自 辦 指 定 項 目 甄 試 2. 各 校 指 定 項 目 甄 試 辦 理 時 間 集 中 於 105/3/25~4/24, 週 五 六 日 1. 可 列 備 取 名 額 2. 正 備 取 生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後, 由 大 學 甄 選 入 學 委 員 會 統 一 分 發, 每 名 錄 取 生 至 多 分 發 至 1 校 系 3. 未 上 網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者, 視 同 自 動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1. 獲 分 發 之 錄 取 生 即 取 得 入 學 資 格 2. 獲 分 發 之 錄 取 生 如 參 加 其 他 入 學 管 道 而 獲 錄 取 者, 應 於 其 他 入 學 管 道 之 錄 取 大 學 報 到 前, 向 個 人 申 請 之 錄 取 大 學 聲 明 放 棄, 否 則 一 經 發 現, 即 取 消 其 個 人 申 請 之 錄 取 資 格 3. 未 於 規 定 期 限 內 放 棄 入 學 資 格 者, 不 得 參 加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招 生 及 四 技 二 專 各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招 生 無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委 員 會 統 一 放 榜 104/12 105/01 105/02 發 售 繁 星 推 薦 入 學 簡 章 (11/10) 發 售 個 人 申 請 入 學 簡 章 (11/10) 英 聽 測 驗 (2)(12/12) 寄 發 英 聽 測 驗 (2) 成 績 單 (12/31)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考 試 (1/22 ~ 1/23) 術 科 考 試 體 育 組 1/27 ~ 1/29 美 術 組 1/30 ~ 1/31 術 科 考 試 音 樂 組 2/12~2/16 寄 發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成 績 單 (2/18) 寄 發 術 科 成 績 單 (2/22) 限 制 條 件 1. 同 時 符 合 大 學 繁 星 推 薦 及 科 技 校 院 繁 星 計 畫 報 考 資 格 者, 僅 得 擇 一 報 名 2. 通 過 第 8 類 學 群 第 1 階 段 篩 選 學 生, 不 得 再 於 個 人 申 請 入 學 管 道 報 名 同 校 醫 學 系 3. 分 發 錄 取 生 不 得 報 名 當 學 年 度 大 學 個 人 申 請 及 參 加 科 技 校 院 日 間 部 四 年 制 申 請 入 學 第 一 階 段 篩 選 4. 未 於 規 定 期 限 內 向 錄 取 之 大 學 聲 明 放 棄 入 學 資 格 者, 不 得 參 加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招 生 及 四 技 二 專 各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招 生 5. 第 8 類 學 群 錄 取 生, 不 得 參 加 個 人 申 請 統 一 分 發 網 路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未 放 棄 大 學 特 殊 選 才 繁 星 推 薦 個 人 申 請 科 技 校 院 繁 星 甄 選 日 間 部 四 年 制 申 請 入 學 及 四 技 二 專 甄 選 及 技 優 入 學 身 心 障 礙 生 甄 試 運 動 績 優 甄 試 師 資 保 送 醫 事 保 送 軍 校 正 期 班 甄 選 入 學 等 錄 取 資 格 者, 不 得 報 名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招 生 105/03 申 請 學 測 考 試 成 績 複 查 (2/20 ~ 2/24) 申 請 術 科 考 試 成 績 複 查 (2/22 ~ 2/24) 1. 繁 星 推 薦 繳 費 報 名 (3/1 ~ 3/3) 2. 公 告 第 1 ~ 7 類 學 群 錄 取 名 單 及 第 8 類 學 群 通 過 第 1 階 段 篩 選 結 果 (3/8) 3. 錄 取 生 放 棄 入 學 資 格 截 止 (3/16) 4. 大 學 醫 學 系 辦 理 第 8 類 學 群 第 2 階 段 面 試 (3/25~4/24 之 週 五 六 日 ) 1. 個 人 申 請 繳 費 (3/8 ~ 3/11) 2. 個 人 申 請 報 名 (3/9 ~ 3/11) 3. 公 告 第 一 階 段 ( 學 測 術 科 成 績 ) 篩 選 結 果 (3/17) 4. 大 學 寄 發 指 定 項 目 甄 試 通 知 繳 交 甄 試 費 用 ( 大 學 自 訂 ) 5. 大 學 校 系 辦 理 指 定 項 目 甄 試 (3/25~4/24 之 週 五 六 日 ) 發 售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簡 章 (3/30 起 ) 6 * 未 放 棄 特 殊 選 才 錄 取 資 格 者, 不 得 參 加 當 學 年 度 大 學 繁 星 推 薦 個 人 申 請 科 技 校 院 日 間 部 四 年 制 申 請 入 學 第 一 階 段 篩 選, 以 及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招 生 與 四 技 二 專 各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招 生 7
壹 105 學 年 度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秘 笈 貳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方 案 介 紹 四 105 學 年 度 考 試 招 生 重 要 日 程 表 日 期 考 試 及 招 生 105/04 105/05 繁 星 推 薦 入 學 個 人 申 請 入 學 考 試 入 學 大 學 醫 學 系 公 告 第 8 類 學 群 第 2 階 段 面 試 錄 取 名 單 (4/28 前 ) 1. 甄 選 委 員 會 統 一 公 告 第 8 類 學 群 錄 取 名 單 (5/2) 2. 第 8 類 學 群 錄 取 生 放 棄 入 學 資 格 截 止 (5/13) 1. 寄 發 網 路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通 行 碼 (4/13) 2. 大 學 公 告 錄 取 名 單 並 寄 發 甄 選 總 成 績 單 (4/28 前 ) 1. 正 備 取 生 向 甄 選 委 員 會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5/3 ~ 5/4) 2. 公 告 統 一 分 發 結 果 (5/10) 3. 錄 取 生 放 棄 入 學 資 格 截 止 (5/13) 1.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報 名 ( 暫 定 5/2 ~ 5/17) 2.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確 認 報 名 資 料 ( 暫 定 5/23~5/24) 3. 發 售 105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登 記 分 發 相 關 資 訊 ( 暫 定 5/6) 4. 登 記 分 發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審 查 申 請 及 繳 件 ( 暫 定 5/2 ~ 5/31)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方 案 介 紹 1.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7/1~7/3) 2. 寄 發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成 績 單 ( 暫 定 7/18) 3. 公 布 考 科 組 合 成 績 人 數 累 計 表 及 最 低 登 記 標 準 ( 暫 105/07 定 7/18) 4. 繳 交 登 記 費 ( 暫 定 7/18~7/28) 5. 網 路 登 記 分 發 志 願 (7/24~7/28) 105/08 考 試 入 學 錄 取 公 告 (8/8) * 欲 報 名 術 科 考 試 美 術 音 樂 各 項 目 及 體 育 之 考 生, 可 於 104/11/4 前 上 大 學 甄 選 入 學 委 員 會 及 104/11/9 前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委 員 會 網 頁 查 詢 各 入 學 管 道 參 採 術 科 之 校 系 8 9
貳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方 案 介 紹 貳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方 案 介 紹 一 你 要 面 對 的 統 一 考 試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 一 )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由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於 105/1/22~1/23 辦 理 ( 二 )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包 括 國 文 英 文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等 五 科, 五 科 成 績 均 採 15 級 分 制 除 國 文 考 科 與 社 會 考 科 歷 史 部 分 以 外, 各 科 測 驗 範 圍 以 99 課 綱 為 依 據, 包 括 高 一 高 二 必 修 課 程, 請 參 考 表 一 ( 三 )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成 績 可 提 供 大 學 繁 星 推 薦 個 人 申 請 及 考 試 入 學, 科 技 校 院 日 間 部 四 年 制 申 請 入 學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單 獨 招 生 軍 校 甄 試 入 學 大 學 進 修 學 士 班 申 請 入 學 等 各 項 招 生 管 道 採 用 表 一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的 測 驗 範 圍 ( 一 )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由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於 每 年 7/1~7/3 辦 理 ( 二 )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包 括 國 文 英 文 數 學 甲 數 學 乙 物 理 化 學 生 物 地 理 歷 史 公 民 與 社 會 十 科, 由 考 生 依 大 學 校 系 指 定 之 考 科 自 行 選 考, 各 科 滿 分 為 100 分 除 國 文 考 科 與 歷 史 考 科 以 外, 各 考 科 測 驗 範 圍 以 99 課 綱 為 依 據, 包 括 高 一 高 二 高 三 必 修 與 選 修 課 程, 請 參 考 表 二 ( 三 )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成 績 提 供 考 試 入 學 或 大 學 進 修 學 士 班 採 用 表 二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的 測 驗 範 圍 考 科 範 圍 考 科 範 圍 國 文 高 一 必 修 科 目 國 文 高 二 必 修 科 目 國 文 英 文 高 一 必 修 科 目 英 文 高 二 必 修 科 目 英 文 數 學 高 一 必 修 科 目 數 學 高 二 必 修 科 目 數 學 A 版 國 文 英 文 數 學 甲 數 學 乙 歷 史 高 一 必 修 科 目 國 文 高 二 必 修 科 目 國 文 高 三 必 修 科 目 國 文 高 一 必 修 科 目 英 文 高 二 必 修 科 目 英 文 高 三 必 修 科 目 英 文 高 一 必 修 科 目 數 學 高 二 必 修 科 目 數 學 B 版 高 三 選 修 科 目 數 學 甲 ( Ⅰ ) 高 三 選 修 科 目 數 學 甲 ( Ⅱ ) 高 一 必 修 科 目 數 學 高 二 必 修 科 目 數 學 A 版 高 三 選 修 科 目 數 學 乙 ( Ⅰ ) 高 三 選 修 科 目 數 學 乙 ( Ⅱ ) 高 一 必 修 科 目 歷 史 高 二 必 修 科 目 歷 史 高 三 選 修 科 目 歷 史 社 會 自 然 高 一 必 修 科 目 歷 史 必 修 科 目 地 理 必 修 科 目 公 民 與 社 會 高 二 必 修 科 目 歷 史 必 修 科 目 地 理 必 修 科 目 公 民 與 社 會 必 修 科 目 基 礎 物 理 一 必 修 科 目 基 礎 化 學 ( 一 ) 必 修 科 目 基 礎 生 物 (1) 必 修 科 目 基 礎 地 球 科 學 必 修 科 目 基 礎 物 理 二 A 必 修 科 目 基 礎 化 學 ( 二 ) 註 : 國 文 考 科 和 社 會 考 科 歷 史 部 分 依 101 課 綱 命 題 地 理 公 民 與 社 會 物 理 化 學 生 物 高 一 必 修 科 目 地 理 高 二 必 修 科 目 地 理 高 三 選 修 科 目 地 理 高 一 必 修 科 目 公 民 與 社 會 高 二 必 修 科 目 公 民 與 社 會 高 三 選 修 科 目 公 民 與 社 會 必 修 科 目 基 礎 物 理 一 必 修 科 目 基 礎 物 理 二 B 選 修 科 目 物 理 必 修 科 目 基 礎 化 學 ( 一 ) 必 修 科 目 基 礎 化 學 ( 二 ) 必 修 科 目 基 礎 化 學 ( 三 ) 選 修 科 目 化 學 必 修 科 目 基 礎 生 物 (1) 必 修 科 目 基 礎 生 物 (2)( 應 用 生 物 ) 選 修 科 目 生 物 註 : 國 文 考 科 和 社 會 考 科 歷 史 部 分 依 101 課 綱 命 題 10 11
貳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方 案 介 紹 貳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方 案 介 紹 術 科 考 試 ( 一 ) 術 科 考 試 由 大 學 術 科 考 試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於 105/1/27 ~ 2/16 辦 理 ( 二 ) 術 科 考 試 包 括 音 樂 美 術 體 育 等 組 別, 其 中 音 樂 及 美 術 兩 組 各 分 五 項 個 別 計 分, 考 生 可 自 由 選 考, 體 育 術 科 只 給 一 個 總 分, 需 全 部 項 目 應 考, 請 參 考 表 三 ( 三 ) 術 科 考 試 成 績 可 提 供 繁 星 推 薦 個 人 申 請 考 試 入 學 及 單 招 使 用 表 三 術 科 考 試 科 目 及 考 試 項 目 科 目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 一 )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由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分 兩 次 於 104/10/24 及 104/12/12 辦 理 考 試 項 目 音 樂 分 為 主 修 副 修 樂 理 聽 寫 視 唱 等 五 項 美 術 體 育 分 為 素 描 彩 繪 技 法 創 意 表 現 水 墨 書 畫 美 術 鑑 賞 等 五 項 60 公 尺 立 姿 快 跑 20 秒 反 覆 側 步 1 分 鐘 屈 膝 仰 臥 起 坐 立 定 連 續 三 次 跳 1600 公 尺 跑 走 ( 二 ) 成 績 採 等 級 制, 自 104 學 年 度 開 始 將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成 績 納 入 大 學 繁 星 推 薦 入 學 個 人 申 請 入 學 與 考 試 入 學 之 檢 定 項 目 ; 各 招 生 管 道 使 用 本 測 驗 成 績 之 方 式, 悉 依 各 招 生 簡 章 之 規 定 辦 理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管 道 分 為 繁 星 推 薦 入 學 個 人 申 請 入 學 及 考 試 入 學 繁 星 推 薦 入 學 二 你 可 以 選 擇 的 入 學 管 道 為 平 衡 城 鄉 教 育 資 源 的 落 差, 體 現 教 育 機 會 均 等 的 公 平 正 義, 引 導 學 生 就 近 入 學 高 中 職, 達 成 高 中 均 質 區 域 均 衡 目 標, 辦 理 繁 星 推 薦 入 學 ( 一 ) 大 學 招 生 1. 所 有 大 學 均 可 參 加 2. 大 學 依 學 系 之 性 質 分 學 群 招 生 : 第 一 類 學 群 : 文 法 商 社 會 科 學 教 育 管 理 等 學 系 第 二 類 學 群 : 理 工 等 學 系 第 三 類 學 群 : 醫 生 命 科 學 農 等 學 系 ( 醫 學 系 除 外 ) 第 四 類 學 群 : 音 樂 相 關 學 系 第 五 類 學 群 : 美 術 相 關 學 系 第 六 類 學 群 : 舞 蹈 相 關 學 系 第 七 類 學 群 : 體 育 相 關 學 系 第 八 類 學 群 : 醫 學 系 第 四 類 至 第 七 類 學 群, 僅 限 招 收 高 中 之 音 樂 美 術 舞 蹈 ( 以 下 稱 藝 才 班 ) 及 體 育 班 學 生 3. 大 學 校 系 得 另 訂 原 住 民 外 加 名 額 12 13
貳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方 案 介 紹 貳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方 案 介 紹 ( 二 ) 高 中 推 薦 ( 三 ) 第 1 ~ 7 類 學 群 分 發 錄 取 1. 被 推 薦 學 生 須 參 加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術 科 考 試 英 聽 測 驗, 並 需 1. 以 學 生 高 一 高 二 各 學 期 學 業 成 績 總 平 均 之 全 校 排 名 百 分 比 作 符 合 下 列 資 格 : 為 第 一 個 比 序 項 目, 百 分 比 小 者 優 先 錄 取 1 2 全 程 就 讀 國 內 同 一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並 修 滿 高 一 高 二 各 學 期 之 應 屆 畢 業 生, 且 高 一 及 高 二 各 學 期 學 業 總 平 均 成 績 之 平 均 成 績 全 校 排 名 百 分 比 符 合 大 學 之 規 定 學 測 成 績 任 一 科 不 得 為 零 級 分, 校 系 要 求 之 術 科 項 目 不 得 為 零 分, 且 符 合 大 學 所 訂 之 檢 定 標 準 2. 高 中 對 每 大 學 各 學 群 至 多 推 薦 2 名, 且 同 一 名 學 生 僅 限 被 推 薦 至 一 所 大 學 之 一 個 學 群 藝 才 班 及 體 育 班 學 生 僅 限 被 推 薦 至 第 四 至 第 七 類 與 學 生 在 校 所 學 相 關 之 學 群 學 生 如 獲 推 薦 第 8 類 學 群 A 校 醫 學 系, 並 通 過 第 1 階 段 篩 選, 不 得 再 於 個 人 申 請 報 名 A 校 醫 學 系 3. 大 學 繁 星 推 薦 科 技 校 院 繁 星 計 畫 等 入 學 方 式, 高 中 對 同 一 學 生 僅 能 擇 一 推 薦 報 名 ; 凡 重 複 推 薦 報 名 者, 一 經 發 現 即 取 消 其 繁 星 推 薦 錄 取 資 格 4. 經 大 學 辦 理 特 殊 選 才 招 生 試 辦 計 畫 錄 取 且 未 依 限 放 棄 入 學 資 格 之 考 生, 一 律 不 得 參 加 繁 星 推 薦 報 名 5. 各 高 中 得 增 加 符 合 資 格 條 件 之 原 住 民 外 加 推 薦 名 額 但 具 原 住 民 身 分 之 學 生, 應 就 一 般 生 或 原 住 民 生 身 分 擇 一 參 加 6. 中 度 或 重 度 聽 覺 障 礙 生 欲 申 請 免 檢 定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須 於 規 定 時 間 內 (105/1/12~1/14) 向 甄 選 委 員 會 提 出 申 請 2. 經 第 一 項 比 序 結 果 相 同 者, 以 各 大 學 自 訂 之 條 件 比 序, 擇 優 錄 取 經 前 項 比 序 後 仍 相 同 者, 一 律 錄 取 3. 分 兩 輪 分 發 : 1 2 第 一 輪 分 發 : 依 各 大 學 校 系 所 訂 定 學 測 術 科 考 試 英 聽 測 驗 成 績 之 檢 定 標 準 高 中 推 薦 優 先 順 序 及 分 發 比 序 項 目 進 行 分 發 作 業, 各 大 學 錄 取 同 一 高 中 學 生 以 一 名 為 限 對 同 一 高 中 各 藝 才 班 及 體 育 班 之 學 生, 其 對 應 之 學 群 亦 各 以 錄 取 一 名 為 限 第 二 輪 分 發 : 第 一 輪 分 發 後 校 系 仍 有 缺 額 者, 依 校 系 所 訂 定 招 生 條 件 進 行 缺 額 校 系 分 發 作 業 各 大 學 對 同 一 高 中 再 錄 取 人 數 不 受 一 名 之 限 制 4. 原 住 民 外 加 名 額 分 發 原 則 與 一 般 生 相 同 ( 四 ) 第 八 類 學 群 甄 試 錄 取 *103 學 年 度 起 適 用 請 各 校 注 意 * 1. 第 一 階 段 篩 選 : 1 2 3 面 試 人 數 由 各 校 系 自 訂, 至 多 為 招 生 名 額 之 3 倍 率 或 50 人 由 甄 選 會 依 大 學 校 系 所 訂 學 測 英 聽 測 驗 成 績 檢 定 標 準 高 中 推 薦 優 先 順 序 及 比 序 項 目 進 行 篩 選 ( 第 1 輪 ), 通 過 篩 選 學 生 各 校 至 多 1 名 ; 第 1 輪 篩 選 後 如 仍 未 達 校 系 預 定 面 試 人 數, 甄 選 會 再 依 校 系 所 訂 之 學 測 成 績 檢 定 標 準 及 比 序 項 目 補 入 ( 第 2 輪 ) 以 達 預 定 面 試 人 數 第 1 ~ 7 類 學 群 放 榜 同 時, 公 告 第 8 類 學 群 ( 醫 學 系 ) 可 進 入 第 2 階 段 面 試 名 單 14 15
貳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方 案 介 紹 貳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方 案 介 紹 2. 第 二 階 段 面 試 : 面 試 內 容 由 各 校 自 訂, 惟 不 另 請 學 生 準 備 備 審 資 料 考 量 各 校 辦 理 作 業 時 程, 併 同 個 人 申 請 第 2 階 段 指 定 項 目 甄 試 辦 理 3. 報 名 費 用 : 除 報 名 費 200 元 外, 如 經 篩 選 獲 面 試 者, 需 另 繳 交 面 試 費 用 4. 錄 取 : 依 面 試 成 績 決 定 錄 取 結 果 校 系 不 列 備 取 學 生 如 經 錄 取, 不 得 參 加 個 人 申 請 統 一 分 發 登 記 錄 取 名 單 由 各 校 公 告, 並 由 大 學 甄 選 入 學 委 員 會 統 一 公 告 ( 五 ) 錄 取 生 之 限 制 1. 第 一 類 至 第 七 類 學 群 錄 取 生 無 論 放 棄 與 否, 均 不 得 報 名 當 學 年 度 大 學 個 人 申 請 入 學 ; 亦 不 得 參 加 當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日 間 部 四 年 制 申 請 入 學 第 一 階 段 篩 選 2. 第 八 類 學 群 錄 取 生 不 得 參 加 個 人 申 請 統 一 分 發 網 路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3. 繁 星 推 薦 錄 取 生 如 欲 參 加 當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招 生 或 四 技 二 專 各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招 生, 須 於 規 定 期 間 向 錄 取 之 大 學 聲 明 放 棄 入 學 資 格, 第 一 類 至 第 七 類 學 群 錄 取 生 放 棄 入 學 資 格 截 止 日 105/3/16 第 八 類 學 群 錄 取 生 放 棄 入 學 資 格 截 止 日 105/5/13 個 人 申 請 入 學 ( 一 ) 考 生 須 參 加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及 視 校 系 規 定 參 加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 二 ) 符 合 大 學 入 學 資 格 者 可 申 請 志 趣 相 符 之 大 學 校 系, 每 人 以 申 請 6 校 系 為 限 ( 三 ) 考 生 若 有 意 就 讀 採 計 術 科 之 校 系, 另 須 參 加 術 科 考 試 ( 四 ) 繁 星 推 薦 第 一 類 至 第 七 類 學 群 錄 取 生 經 大 學 辦 理 特 殊 選 才 招 生 試 辦 計 畫 錄 取 且 未 依 限 放 棄 入 學 資 格 之 考 生, 一 律 不 得 參 加 個 人 申 請 報 名 ( 五 ) 中 度 或 重 度 聽 覺 障 礙 生 欲 申 請 免 檢 定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須 於 規 定 時 間 內 (105/1/12~1/14) 向 甄 選 委 員 會 提 出 申 請 ( 六 ) 無 論 僅 錄 取 單 一 校 系 或 多 個 校 系, 所 有 正 備 取 錄 取 生 應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105/5/3~5/4) 上 網 向 甄 選 入 學 委 員 會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否 則 視 同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不 予 分 發 ( 七 ) 繁 星 推 薦 第 八 類 學 群 錄 取 生 不 得 參 加 網 路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接 受 統 一 分 發 ( 八 ) 統 一 分 發 : 個 人 申 請 師 資 保 送 及 醫 事 保 送 錄 取 生 ( 含 正 備 取 生 ) 上 網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後, 甄 選 入 學 委 員 會 依 錄 取 生 之 志 願 序 及 名 次 統 一 分 發, 每 名 錄 取 生 以 分 發 至 一 校 系 為 限, 分 發 即 取 得 入 學 資 格, 未 於 規 定 期 限 內 (105/5/13) 放 棄 入 學 資 格 者, 不 得 參 加 考 試 入 學 招 生 及 四 技 二 專 各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招 生 獲 分 發 之 錄 取 生 如 參 加 其 他 入 學 管 道 而 獲 錄 取 者, 應 於 其 他 入 學 管 道 之 錄 取 大 學 報 到 前, 向 個 人 申 請 之 錄 取 大 學 聲 明 放 棄, 否 則 一 經 發 現, 即 取 消 其 個 人 申 請 之 錄 取 資 格 16 17
貳 大學多元入學方案介紹 貳 大學多元入學方案介紹 六 考試入學採用網路選填志願 每位考生最多可選填 100 個志願 九 個人申請統一分發作業流程 七 大學特殊選才 繁星推薦入學 個人申請 科技校院繁星甄選 日間部 105/4/13 甄選會寄發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通行碼 申請入學 四技二專甄選 軍事校院正期班甄選入學及其他各項甄試之 錄取生 未於規定期限內放棄資格者 均不得參與考試入學分發招生 105/4/28 前 大學公告錄取名單並寄發甄選總成績單 105/5/3~5/4 錄取生向甄選會登記就讀志願序 105/5/10 甄選會公告統一分發結果並函告各大學 105/5/13 錄取生 放棄入學資格截止 105/5/17 前 報名指定科目考試 考試入學 一 考生須參加指定科目考試 二 學科能力測驗及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可列為校系選才之檢定 考生若有意 就讀採用學測 英聽檢定之校系 另須參加學科能力測驗或高中英語聽 力測驗 三 術科成績可列為校系選才之考科 考生若有意就讀採計術科之校系 另 須參加術科考試 四 未 曾 通 過 9 3 ~ 1 0 4 學 年 度 學 力 證 明 文 件 審 查 之 非 應 屆 畢 業 生 須於 105/5/31( 暫定 ) 前向分發會繳交證明文件及審查申請表 經審查通 過後 始可參與考試入學分發 五 原住民等特種生申請升學優待者 或聽覺障礙中重度學生申請英聽免檢 定者 須於 105/5/31( 暫定 ) 前向分發會繳交證明文件 經審查通過後 始取得加分優待或免檢定資格 18 19
貳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方 案 介 紹 參 105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三 各 項 考 試 與 入 學 管 道 的 關 係 考 生 參 加 各 項 考 試 與 可 選 擇 之 入 學 管 道 說 明 如 下 : ( 一 ) 僅 參 加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可 選 擇 繁 星 推 薦 及 個 人 申 請, 前 者 由 高 中 向 大 學 校 系 推 薦 符 合 條 件 之 應 屆 畢 業 生, 後 者 由 考 生 個 人 向 大 學 校 系 申 請 ( 二 ) 僅 參 加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1. 僅 可 選 擇 考 試 入 學 管 道 2. 僅 可 選 填 無 需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檢 定 之 大 學 校 系 為 志 願 ( 三 )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及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兩 種 考 試 均 參 加 可 選 擇 繁 星 推 薦 個 人 申 請 與 考 試 入 學 三 種 入 學 管 道 105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104 年 9 月 ~105 年 8 月 ) 考 試 及 入 學 管 道 關 係 表 只 參 加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只 能 選 擇 繁 星 推 薦 及 個 人 申 請 只 參 加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與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兩 種 考 試 都 參 加 只 能 選 擇 考 試 入 學 無 需 學 測 檢 定 之 校 系 繁 星 推 薦 個 人 申 請 與 考 試 入 學 都 可 以 選 擇 * 考 生 若 有 意 願 就 讀 檢 定 英 聽 之 大 學 校 系, 另 須 參 加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考 試 * 考 生 若 有 意 就 讀 採 計 術 科 之 大 學 校 系, 另 須 參 加 術 科 考 試 20 21
參 104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參 105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104 月 9September 英 聽 英 聽 測 驗 (1) 報 名 (9/9 ~ 9/16) 學 測 發 售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簡 章 (9/29 起 ) 術 科 考 試 發 售 術 科 考 試 簡 章 (9/29 起 ) SUN MON TUE WED THU FRI SAT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英 聽 測 驗 (1) 報 名 (9/9 ~ 9/16)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發 售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簡 章 (9/29 起 ) 發 售 術 科 考 試 簡 章 (9/29 起 ) 29 30 22 23
參 104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參 105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104 月 10October 英 聽 英 聽 測 驗 (1) (10/24) 學 測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報 名 (10/29 ~ 11/12) 術 科 考 試 術 科 考 試 報 名 (10/29 ~ 11/12) SUN MON TUE WED THU FRI SAT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英 聽 測 驗 (1)(10/24) 25 26 27 28 29 30 31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報 名 (10/29 ~ 11/12) 術 科 考 試 報 名 (10/29 ~ 11/12) 24 25
參 104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參 105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104 月 11November 英 聽 寄 發 英 聽 測 驗 (1) 成 績 單 (11/5) 英 聽 測 驗 (2) 報 名 (11/6 ~ 11/12) 考 試 入 學 發 售 考 試 入 學 簡 章 ( 暫 定 11/9) 繁 星 推 薦 發 售 繁 星 推 薦 入 學 簡 章 (11/10) 個 人 申 請 發 售 個 人 申 請 入 學 簡 章 (11/10) SUN MON TUE WED THU FRI SAT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發 售 考 試 入 學 簡 章 ( 暫 定 11/9) 發 售 繁 星 推 薦 入 學 簡 章 (11/10) 發 售 個 人 申 請 入 學 簡 章 (11/10) 寄 發 英 聽 測 驗 (1) 成 績 單 (11/5) 英 聽 測 驗 (2) 報 名 (11/6 ~ 11/12)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26 27
參 104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參 105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104 月 12December 英 聽 英 聽 測 驗 (2) (12/12) 寄 發 英 聽 測 驗 (2) 成 績 單 (12/31) SUN MON TUE WED THU FRI SAT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英 聽 測 驗 (2)(12/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寄 發 英 聽 測 驗 (2) 成 績 單 (12/31) 28 29
參 105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參 105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105 月 1January 學 測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考 試 (1/22 ~ 1/23) 術 科 考 試 術 科 考 試 - 體 育 組 1/27 ~ 1/29 術 科 考 試 - 美 術 組 1/30 ~ 1/31 SUN MON TUE WED THU FRI SAT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9 20 21 18 22 23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考 試 (1/22 ~ 1/23) 24 25 26 27 28 29 30 術 科 考 試 體 育 組 1/27 ~ 1/29 術 科 考 試 美 術 組 1/30 ~ 1/31 31 30 31
參 105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參 105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105 月 2February 術 科 考 試 術 科 考 試 音 樂 組 2/12~2/16 寄 發 術 科 成 績 單 (2/22) 申 請 術 科 考 試 成 績 複 查 (2/22 ~ 2/24) 學 測 寄 發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成 績 單 (2/18) 申 請 學 測 考 試 成 績 複 查 (2/20 ~ 2/24) SUN MON TUE WED THU FRI SAT 7 14 1 2 3 4 5 6 8 9 10 11 12 13 15 16 17 18 19 20 寄 發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成 績 單 (2/18) 術 科 考 試 音 樂 組 2/12~2/16 申 請 學 測 考 試 成 績 複 查 (2/20 ~ 2/24) 21 寄 發 術 科 成 績 單 (2/22) 申 請 術 科 考 試 成 績 複 查 (2/22 ~ 2/24)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2 33
參 105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參 105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105 3月 March 繁 星 推 薦 繁 星 推 薦 繳 費 報 名 (3/1 ~ 3/3) 繁 星 推 薦 公 告 第 1~7 類 學 群 錄 取 名 單 及 第 8 類 學 群 通 過 第 1 階 段 篩 選 結 果 (3/8) 繁 星 推 薦 錄 取 生 放 棄 入 學 資 格 截 止 (3/16) 繁 星 推 薦 大 學 醫 學 系 辦 理 第 8 類 學 群 第 2 階 段 面 試 (3/25~4/24 之 週 五 六 日 ) 個 人 申 請 個 人 申 請 繳 費 (3/8 ~ 3/11) 個 人 申 請 報 名 (3/9 ~ 3/11) 公 告 第 一 階 段 ( 學 測 術 科 成 績 ) 篩 選 結 果 (3/17) 大 學 校 系 辦 理 指 定 項 目 甄 試 (3/25~4/24 之 週 五 六 日 ) 指 考 發 售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簡 章 (3/30 起 ) SUN MON TUE WED THU FRI SAT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2 23 24 27 28 繁 星 推 薦 繳 費 報 名 (3/1~ 3/3) 繁 星 推 薦 公 告 第 1 ~ 7 類 學 群 錄 取 名 單 及 第 8 類 學 群 通 過 第 1 階 段 篩 選 結 果 (3/8) 個 人 申 請 繳 費 (3/8 ~ 3/11) 個 人 申 請 報 名 (3/9 ~ 3/11) 繁 星 推 薦 錄 取 生 放 棄 入 學 資 格 截 止 (3/16) 21 25 26 29 30 發 售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簡 章 (3/30 起 ) 個 人 申 請 公 告 第 一 階 段 ( 學 測 術 科 成 績 ) 篩 選 結 果 (3/17) 31 繁 星 推 薦 大 學 醫 學 系 辦 理 第 8 類 學 群 第 2 階 段 面 試 (3/25~4/24 之 週 五 六 日 ) 個 人 申 請 大 學 校 系 辦 理 指 定 項 目 甄 試 (3/25~4/24 之 週 五 六 日 ) 34 35
參 105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參 105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105 月 4April 繁 星 推 薦 大 學 醫 學 系 公 告 第 8 類 學 群 第 2 階 段 面 試 錄 取 名 單 (4/28 前 ) 個 人 申 請 寄 發 網 路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通 行 碼 (4/13) 大 學 公 告 錄 取 名 單 並 寄 發 甄 選 總 成 績 單 (4/28 前 ) SUN MON TUE WED THU FRI SAT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個 人 申 請 寄 發 網 路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通 行 碼 (4/13)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繁 星 推 薦 大 學 醫 學 系 公 告 第 8 類 學 群 第 2 階 段 面 試 錄 取 名 單 (4/28 前 ) 31 個 人 申 請 大 學 公 告 錄 取 名 單 並 寄 發 甄 選 總 成 績 單 (4/28 前 ) 36 37
參 105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參 105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105 月 5May 繁 星 推 薦 甄 選 委 員 會 統 一 公 告 第 8 類 學 群 錄 取 名 單 (5/2) 第 8 類 學 群 錄 取 生 放 棄 入 學 資 格 截 止 (5/13) 個 人 申 請 正 備 取 生 向 甄 選 委 員 會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5/3 ~ 5/4) 公 告 統 一 分 發 結 果 (5/10) 錄 取 生 放 棄 入 學 資 格 截 止 (5/13) 指 考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報 名 ( 暫 定 5/2 ~ 5/17) 登 記 分 發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審 查 申 請 及 繳 件 (5/2 ~ 5/31) 發 售 105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登 記 分 發 相 關 資 訊 ( 暫 定 5/6)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確 認 報 名 資 料 ( 暫 定 5/23~5/24) SUN MON TUE WED THU FRI SAT 1 2 3 4 5 6 7 繁 星 推 薦 甄 選 委 員 會 統 一 公 告 第 8 類 學 群 錄 取 名 單 (5/2)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報 名 ( 暫 定 5/2 ~ 5/17) 登 記 分 發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審 查 申 請 及 繳 件 (5/2 ~ 5/31)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確 認 報 名 資 料 ( 暫 定 5/23~5/24) 29 30 個 人 申 請 正 備 取 生 向 甄 選 委 員 會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5/3 ~ 5/4) 個 人 申 請 公 告 統 一 分 發 結 果 (5/10) 31 發 售 105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登 記 分 發 相 關 資 訊 ( 暫 定 5/6) 繁 星 推 薦 第 8 類 學 群 錄 取 生 放 棄 入 學 資 格 截 止 (5/13) 個 人 申 請 錄 取 生 放 棄 入 學 資 格 截 止 (5/13) 38 39
參 105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參 105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105 月 6June SUN MON TUE WED THU FRI SAT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40 41
參 105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參 105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105 月 7July 指 考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7/1~7/3) 寄 發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成 績 單 ( 暫 定 7/18) 考 試 入 學 公 布 考 科 組 合 成 績 人 數 累 計 表 及 最 低 登 記 標 準 ( 暫 定 7/18) 繳 交 登 記 費 ( 暫 定 7/18~7/28) 網 路 登 記 分 發 志 願 ( 暫 定 7/24~7/28) SUN MON TUE WED THU FRI SAT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7/1~7/3)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考 試 入 學 網 路 登 記 分 發 志 願 ( 暫 定 7/24~7/28) 17 18 19 20 21 22 23 寄 發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成 績 單 ( 暫 定 7/18) 考 試 入 學 公 布 考 科 組 合 成 績 人 數 累 計 表 及 最 低 登 記 標 準 ( 暫 定 7/18) 考 試 入 學 繳 交 登 記 費 ( 暫 定 7/18~7/28)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42 43
參 105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參 105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105 月 8August 考 試 入 學 考 試 入 學 錄 取 公 告 ( 暫 定 8/8) SUN MON TUE WED THU FRI SAT 1 2 3 4 5 6 7 考 試 入 學 錄 取 公 告 ( 暫 定 8/8)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44 45
肆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Q&A 肆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Q&A Q1 我 一 定 要 參 加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嗎? A: 視 您 選 擇 的 入 學 管 道 而 定 繁 星 推 薦 及 個 人 申 請 均 參 採 學 測 成 績 此 外, 考 試 入 學 亦 有 部 分 校 系 選 擇 學 測 成 績 作 為 檢 定 這 些 管 道 都 需 要 使 用 學 測 成 績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Q&A Q2 如 果 學 測 有 一 科 為 零 級 分, 可 以 參 加 繁 星 推 薦 及 個 人 申 請 入 學 嗎? A: 不 可 以, 只 要 有 任 何 一 科 為 零 級 分, 就 無 法 參 加 Q3 學 測 的 成 績 可 以 保 留 到 明 年 使 用 嗎? A: 不 可 以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成 績 只 能 在 當 學 年 度 的 入 學 管 道 中 使 用, 並 不 能 跨 年 度 使 用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成 績 保 留 五 年 的 意 思 是 指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為 考 生 的 學 測 成 績 保 留 五 年, 五 年 之 中 如 果 考 生 有 需 要, 可 向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申 請 成 績 證 明 Q4 沒 有 參 加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是 否 可 以 參 加 考 試 入 學? A: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成 績 在 考 試 入 學 管 道 僅 具 檢 定 作 用, 因 此 如 果 考 生 所 選 填 的 校 系 不 需 要 學 測 成 績 檢 定, 是 可 以 不 用 參 加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的 但 是 提 醒 同 學 : 如 果 沒 有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成 績, 就 不 能 選 填 訂 有 學 測 成 績 檢 定 的 校 系 為 志 願 Q5 我 一 定 要 參 加 術 科 考 試 嗎? A: 視 您 選 擇 的 入 學 管 道 而 定 考 生 可 查 閱 105 學 年 度 繁 星 推 薦 個 人 申 請 及 考 試 入 學 三 本 招 生 簡 章, 視 自 己 欲 報 考 的 校 系 採 計 的 術 科 ( 項 目 ) 決 定 是 否 參 加 術 科 考 試 46 47
肆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Q&A 肆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Q&A Q6 我 要 如 何 選 擇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的 考 科? Q10 我 通 過 繁 星 推 薦 第 8 類 學 群 第 1 階 段 篩 選, 可 以 參 加 個 人 申 請 管 道 嗎? Q7 Q8 Q9 A: 以 考 試 入 學 招 生 之 大 學 校 系 都 需 要 指 定 科 目 含 術 科 3-5 科 的 考 試 成 績 所 以 對 考 生 而 言, 面 對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最 重 要 的 是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要 選 考 幾 科? 在 此 建 議 考 生 一 方 面 要 詳 閱 該 學 年 度 考 試 入 學 招 生 簡 章 內 容, 認 識 自 己 嚮 往 的 校 系 及 其 所 指 定 的 考 科 ; 另 一 方 面 需 考 量 自 己 選 考 考 科 的 課 業 負 擔 因 為 考 生 選 考 的 科 目 多, 雖 然 可 以 考 慮 選 填 的 志 願 數 較 多, 但 不 見 得 有 利 於 錄 取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若 有 一 科 為 零 分, 是 否 可 參 加 考 試 入 學 登 記 分 發? A: 可 以 因 為 指 考 成 績 不 作 為 檢 定 之 用, 所 以 不 會 因 為 某 考 科 分 數 為 零 分 而 不 予 分 發 ; 但 是 會 因 為 考 科 總 分 太 低 而 影 響 錄 取 機 會, 甚 至 考 科 組 合 原 始 總 分 未 達 最 低 登 記 標 準, 以 致 無 法 選 填 採 計 該 組 合 的 校 系 大 學 校 系 所 採 計 之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及 術 科 考 試, 有 任 一 科 目 或 術 科 ( 音 樂 及 美 術 任 一 採 計 項 目 體 育 ) 未 報 考 者, 各 該 校 系 不 予 分 發, 報 考 但 缺 考 者, 該 科 以 0 分 計 部 分 採 計 術 科 之 校 系, 對 其 採 計 項 目, 設 定 0 分 不 予 分 發 的 限 制 詳 見 105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招 生 簡 章 參 校 系 分 則 之 選 系 說 明 繁 星 推 薦 及 個 人 申 請 入 學 管 道 中 某 些 校 系 規 定 不 得 轉 系, 可 以 考 轉 學 考 嗎? A: 繁 星 推 薦 及 個 人 申 請 之 錄 取 生 就 讀 大 學 期 間 得 否 轉 系 由 各 大 學 自 行 訂 定, 並 在 當 年 度 招 生 簡 章 中 敘 明, 考 生 因 學 習 需 要 得 自 行 參 加 轉 學 考 試 我 錄 取 特 殊 選 才, 可 以 參 加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各 招 生 管 道 嗎? A: 不 可 以, 經 105 學 年 度 大 學 辦 理 特 殊 選 才 招 生 試 辦 計 畫 錄 取 且 完 成 報 到 之 考 生, 一 律 不 得 參 加 繁 星 推 薦 個 人 申 請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報 名 Q11 Q12 Q13 Q14 A: 可 以, 不 得 再 於 個 人 申 請 入 學 管 道 重 複 報 名 已 通 過 篩 選 ( 繁 星 推 薦 第 8 類 學 群 ) 之 同 校 醫 學 系 我 錄 取 繁 星 推 薦 第 8 類 學 群, 可 以 參 加 個 人 申 請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嗎? A: 不 可 以, 第 8 類 學 群 錄 取 生, 不 得 上 網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參 加 個 人 申 請 統 一 分 發 我 家 中 沒 有 電 腦, 該 如 何 上 網 選 填 志 願? A: 學 校 均 開 放 部 分 電 腦 及 網 路 設 備 提 供 畢 業 考 生 上 網 選 填 志 願, 若 考 生 家 中 沒 有 電 腦 或 網 路, 可 至 畢 業 學 校 尋 求 協 助 此 外, 考 生 也 可 到 鄉 鎮 市 公 所 或 公 立 圖 書 館 的 網 路 設 備 上 網 選 填 志 願 我 遺 失 了 個 人 申 請 之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通 行 碼, 該 怎 麼 辦? A: 至 甄 選 會 網 站, 選 擇 個 人 申 請 進 入 下 載 專 區 下 載 補 發 申 請 表 格, 並 繳 交 補 發 作 業 費 100 元 申 請 表 填 妥 後 連 同 相 關 証 明 文 件 ( 限 國 民 身 分 證 或 居 留 證 影 本 及 繳 費 單 據 ), 於 簡 章 規 定 期 間, 傳 真 至 甄 選 會 (FAX:05-272-3771), 逾 期 恕 不 受 理 補 發, 補 發 以 一 次 為 限 落 點 分 析 可 靠 嗎? 學 生 需 要 去 做 落 點 分 析 嗎? A: 落 點 分 析 是 使 用 去 年 校 系 的 錄 取 分 數 推 估 今 年 校 系 的 錄 取 分 數 但 是 每 年 均 有 部 分 校 系 採 計 之 考 科 數 加 重 計 分 方 式 改 變 或 因 試 題 難 易 程 度 不 同 校 系 名 額 異 動 等 差 異, 落 點 分 析 一 定 會 有 誤 差, 不 可 全 信, 僅 可 作 為 參 考 48 49
肆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Q&A 肆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Q&A Q15 我 忘 記 了 考 試 入 學 登 記 分 發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時 自 設 的 通 行 碼, 該 怎 麼 辦? Q18 持 大 陸 地 區 高 中 學 力 的 學 生, 入 學 時 應 該 繳 交 什 麼 樣 的 文 件? Q16 A: 若 遺 失 網 路 選 填 志 願 的 通 行 碼, 有 兩 種 解 決 方 式 : (1) 請 考 生 於 輸 入 通 行 碼 頁 面 上, 點 選 忘 記 通 行 碼, 將 可 選 擇 發 送 通 行 碼 至 手 機 或 Email, 該 手 機 或 Email 已 於 首 次 登 入 時 設 定, 不 得 變 更 手 機 簡 訊 僅 能 傳 送 一 次,Email 無 限 制 (2) 如 一 直 無 法 順 利 接 收 通 行 碼 通 知, 請 考 生 先 電 話 洽 詢 分 發 會 (06-236-2755) 後, 將 身 分 證 或 指 考 准 考 證 傳 真 至 分 發 會 (06-236-9689) 進 行 身 份 驗 證, 由 分 發 會 協 助 查 詢 哪 些 人 需 要 參 加 考 試 入 學 文 件 審 查? A: (1) 未 通 過 93 至 104 學 年 度 學 力 證 明 文 件, 且 非 學 校 團 體 報 名 之 應 屆 生, 須 繳 交 學 力 證 明 文 件 進 行 審 查, 審 驗 未 通 過 者, 不 得 參 與 登 記 分 發 (2) 以 特 種 生 身 分 登 記 者, 須 提 出 特 種 生 身 分 審 查 申 請, 逾 期 未 提 出 申 請 或 經 審 查 為 資 格 不 符 者, 視 為 普 通 生 不 予 加 分 優 待 (3) 聽 覺 障 礙 中 重 度 學 生, 須 繳 交 身 心 障 礙 證 明 或 符 合 規 定 之 診 斷 書, 經 審 驗 通 過 者, 參 與 分 發 時 得 免 檢 定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成 績 A: 大 陸 地 區 的 高 中 學 力, 須 經 大 陸 公 證 處 公 證 及 財 團 法 人 海 峽 交 流 基 金 會 驗 證, 由 直 轄 市 縣 市 政 府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辦 理 採 認 或 由 就 讀 學 校 辦 理 查 驗 後 送 教 育 部 國 教 署 辦 理 查 證 及 認 定, 始 完 成 大 陸 地 區 學 歷 採 認 程 序 ( 一 ) 如 入 學 前 已 完 成 學 歷 採 認 程 序 者 ( 即 高 中 學 歷 證 明 已 送 經 直 轄 市 縣 市 政 府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採 認 者 ): 需 繳 交 高 中 學 力 證 明 ( 如 畢 業 證 書 ) 及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採 認 函 文 影 本 至 就 讀 學 校, 就 讀 學 校 得 直 接 受 理 即 可, 無 須 再 送 教 育 部 國 教 署 辦 理 查 證 及 認 定 ( 二 ) 如 入 學 前 尚 未 完 成 學 歷 採 認 者 : 請 於 入 學 前 先 完 成 大 陸 公 證 處 公 證 及 財 團 法 人 海 峽 交 流 基 金 會 驗 證 程 序 後, 需 繳 交 高 中 學 力 證 明 ( 如 畢 業 證 書 ) 至 就 讀 學 校, 由 就 讀 大 學 辦 理 查 驗 後, 送 教 育 部 國 教 署 辦 理 查 證 及 認 定 Q17 持 大 陸 地 區 高 中 學 力 的 學 生, 參 加 考 試 入 學 學 力 審 查 時 應 該 繳 交 什 麼 樣 的 文 件? A: 大 陸 地 區 的 高 中 學 力, 須 經 大 陸 公 證 處 公 證 及 財 團 法 人 海 峽 交 流 基 金 會 驗 證, 才 能 參 加 登 記 如 已 完 成 前 開 程 序, 審 查 時 僅 需 繳 交 高 中 學 力 證 明 ( 如 畢 業 證 書 ) 即 可, 如 為 應 屆 畢 業 生 尚 未 拿 到 畢 業 證 書, 則 可 先 繳 交 高 三 在 學 證 明, 並 附 上 切 結 書, 保 證 將 拿 到 畢 業 證 書 並 完 成 前 開 程 序 50 51
伍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諮 詢 管 道 你 會 用 到 的 考 試 及 招 生 單 位 不 同 的 問 題, 有 不 同 的 單 位 替 你 解 答! 考 試 試 務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諮 詢 管 道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及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報 名 / 成 績 查 詢 / 試 題 答 案 公 布 網 址 :www.ceec.edu.tw 諮 詢 專 線 :02-2366-1416 轉 608 術 科 考 試 大 學 術 科 考 試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 術 科 考 試 相 關 試 務 / 音 樂 美 術 及 體 育 統 一 聯 合 術 科 考 試 網 址 :www.cape.edu.tw 成 績 申 訴 複 查 :02-7734-1091 試 務 報 名 :02-2366-1416 轉 608 音 樂 術 科 委 員 會 :02-7734-3000 美 術 術 科 委 員 會 :07-717-2930 轉 3001 3002 體 育 術 科 委 員 會 :03-328-3201 轉 3118 繁 星 推 薦 入 學 & 個 人 申 請 入 學 大 學 甄 選 入 學 委 員 會 (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 統 一 彙 辦 繁 星 推 薦 及 個 人 申 請 簡 章 / 繁 星 推 薦 報 名 及 分 發 / 個 人 申 請 報 名 及 第 一 階 段 篩 選 / 個 人 申 請 統 一 分 發 網 址 :www.caac.ccu.edu.tw 諮 詢 專 線 :05-272-1799 52 53
伍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諮 詢 管 道 考 試 入 學 備 忘 錄 MEMO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委 員 會 (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簡 章 / 網 路 登 記 志 願 / 聯 合 分 發 網 址 :www.uac.edu.tw 諮 詢 專 線 :06-236-2755 如 果 你 有 任 何 問 題 每 個 單 位 會 為 你 解 答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諮 詢 管 道 諮 詢 管 道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升 學 網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大 學 術 科 考 試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 大 學 甄 選 入 學 委 員 會 (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委 員 會 (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 聯 絡 電 話 與 相 關 網 站 網 址 :nsdua.moe.edu.tw 網 址 :www.jbcrc.edu.tw 諮 詢 專 線 :02-3366-5246 網 址 :www.ceec.edu.tw 諮 詢 專 線 02-2366-1416 網 址 :www.cape.edu.tw 諮 詢 專 線 :02-7734-1091 網 址 :www.caac.ccu.edu.tw 諮 詢 專 線 :05-272-1799 網 址 :www.uac.edu.tw 諮 詢 專 線 :06-236-2755 你 可 以 把 表 格 剪 下 來, 隨 身 攜 帶 哦! 54 55
備 忘 錄 MEMO 56 57
教 育 部 關 心 您 58 政 策 廣 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