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科大未來-證照考試解析 梁志弘
內 容 食 品 技 師 保 健 食 品 工 程 師 技 能 檢 定 ( 乙 級 檢 驗 分 析 ) 公 職 考 試 其 他 2
食 品 技 師 為 什 麼 要 考 食 品 技 師? 考 試 資 訊 應 考 資 格 應 考 科 目 錄 取 標 準
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 2014.3.11
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國 內 實 施 HACCP 食 品 工 廠 家 數 584 家 101.08.29
食 品 技 師 歷 年 錄 取 人 數 食 品 技 師 歷 年 錄 取 人 數 人 數 180 160 140 120 100 80 162 140 132 138136 126 101 60 40 20 0 16 43 35 30 41 33 31 33 32 22 26 27 21 33 4 29 28 21 34 46 年 度 585 人
食 品 技 師 供 應 與 需 求 1600 1400 1520 人 數 1200 1000 800 600 400 200? 584 0 技 師 需 求 食 品 技 師 人 數 79~102/12 錄 取 人 數
食 品 技 師 執 業 現 況 待 調 查 64%(378 人 ) 公 務 部 門 12%(69 人 ) 教 職 9%(50 人 ) 79~98 錄 取 人 數 共 585 人 學 生 3%(15 人 ) 業 界 12%(73 人 )
食品技師預估需求
食品技師預估需求
考 試 資 訊 ( 一 ) 考 選 部 全 球 資 訊 網 報 名 及 查 詢 食 品 技 師 相 關 資 料 : 考 試 資 訊 命 題 大 綱 考 古 題 考 試 統 計 資 料 12
考 試 資 訊 ( 二 ) 食 品 技 師 資 訊 網 考 試 資 訊 經 驗 分 享 法 規 訊 息 人 才 媒 合 13
食品技師-應考資格 102年1月1日起之應考資格 14
102 年 後 之 應 考 資 格 大 專 以 上 學 歷 七 領 域 : 食 品 化 學 食 品 分 析 食 品 微 生 物 食 品 加 工 食 品 衛 生 食 品 工 程 和 食 品 營 養, 至 少 都 修 一 科 相 關 學 科 總 學 分 > 20, 且 每 學 科 最 多 採 計 3 學 分 一 定 要 修 的 課 : 食 品 化 學 食 品 加 工 學 ( 含 實 驗 或 實 習 ) 食 品 分 析 ( 含 實 驗 或 實 習 ) 食 品 微 生 物 學 ( 含 實 驗 或 實 習 ) 報 名 時 要 附 成 績 單 15
食 品 技 師 - 應 考 科 目 食 品 化 學 食 品 分 析 與 檢 驗 食 品 加 工 學 食 品 衛 生 安 全 與 法 規 食 品 微 生 物 學 食 品 工 廠 管 理 16
食 品 技 師 - 及 格 條 件 一 本 考 試 各 該 類 科 應 試 科 目 總 成 績 之 計 算, 以 各 科 目 成 績 平 均 計 算 之 二 本 考 試 各 該 類 科 考 試 應 試 科 目 有 一 科 成 績 為 零 分 或 總 成 績 未 滿 五 十 分 者, 均 不 予 及 格 缺 考 之 科 目, 以 零 分 計 算 三 以 全 程 ( 六 科 ) 到 考 人 數 16% 之 最 後 一 名 之 總 平 均 成 績 為 及 格 標 準 17
食 品 技 師 - 錄 取 分 數 成 績 總 平 均 > 50 分 沒 有 零 分 的 科 目 錄 取 <16.5% ( 全 部 到 考 人 數 ) 18
食 品 技 師 報 考 及 錄 取 人 數 統 計 年 別 報 名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分 數 錄 取 人 數 錄 取 率 (%) 103-2 1317 848 64.39 52.83 138 16.27 103-1 1569 1072 68.32 52.00 172 16.04 102-2 1376 836 60.76 56.67 136 16.27 102-1 1305 860 65.90 57.33 138 16.05 101-2 2595 1452 55.95 50.00 126 8.68 101-1 1444 932 64.54 50.00 132 14.15 100-2 2051 1143 55.73 50.00 162 14.17 100-1 1494 918 61.45 50.00 140 15.25 99 1020 614 60.20 51.50 101 16.45 98 828 474 57.25 50.00 46 9.70 97 526 300 67.65 50.00 34 11.33 96 223 128 57.40 52.00 21 16.41 95 323 172 52.25 54.33 28 16.28 94 344 179 52.03 54.67 29 16.20 93 368 190 51.63 50.00 4 2.09 92 390 200 51.28 51.17 33 16.42
準 備 食 品 技 師 好 處 提 升 職 場 的 競 爭 力 ( 增 加 就 業 錄 取 機 會 ) 提 高 薪 資 待 遇 ( 擁 有 證 照 約 可 加 薪 2,000~5,000 元 ) 為 專 業 知 識 加 分 可 同 時 報 考 研 究 所 及 公 職 考 試 一 魚 三 吃 技 師 研 究 所 公 職 20
食 品 技 師 需 求
食 品 技 師 考 試 時 間 104 年 第 一 次 食 品 技 師 考 試 報 名 時 間 :104.03.03( 二 )-03.12( 四 ) 考 試 日 期 :104.06.06( 六 )-06.08( 一 ) 104 年 第 二 次 食 品 技 師 考 試 報 名 時 間 :104.08.04( 二 )-08.13( 四 ) 考 試 日 期 :104.11.21( 六 )-11.23( 一 ) 22
保 健 食 品 工 程 師 考 試 資 訊 目 的 特 色 與 優 勢 應 考 資 格 考 試 科 目 評 鑑 主 題 及 內 容 通 過 標 準 考 試 日 期
考 試 資 訊 保 健 食 品 專 業 人 才 能 力 鑑 定 考 試 資 訊 能 力 鑑 定 簡 介 命 題 大 綱 ( 評 鑑 主 題 及 內 容 ) 考 古 題 及 參 考 書 目 考 試 統 計 資 料 ( 考 試 成 果 ) 24
保 健 食 品 專 業 人 才 能 力 鑑 定 目 的 因 應 國 內 未 來 產 業 發 展 趨 勢 與 配 合 政 府 對 於 產 業 人 才 之 需 要,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委 託 工 研 院 結 合 食 品 工 業 發 展 研 究 所 與 台 灣 保 健 食 品 學 會, 共 同 策 劃 保 健 食 品 產 業 專 業 人 才 之 能 力 鑑 定 制 度, 有 效 引 導 學 校 或 培 訓 機 構 因 應 產 業 需 求 規 劃 課 程, 以 輔 導 學 生 就 業 縮 短 學 用 落 差, 並 提 供 企 業 選 用 優 秀 關 鍵 人 才 之 客 觀 參 考 依 據, 以 提 升 保 健 食 品 專 業 人 才 之 素 質 與 競 爭 力 25
保 健 食 品 專 業 人 才 能 力 鑑 定 特 色 與 優 勢 以 保 健 食 品 產 業 專 業 職 務 之 職 能 基 準 為 基 礎, 以 專 業 系 統 化 發 展 保 健 食 品 專 業 人 才 之 能 力 鑑 定 制 度 可 獲 得 認 同 企 業 優 先 面 談 聘 用 之 機 會, 並 作 為 個 人 能 力 之 評 估, 以 全 方 位 提 升 個 人 之 學 習 力 就 業 力 與 競 爭 力 由 產 業 界 學 術 界 研 發 單 位 與 公 協 會 共 同 策 劃 首 推 國 內 第 一 張 具 高 度 專 業 與 公 信 力 之 保 健 食 品 專 業 人 才 能 力 鑑 定 證 書 26
保健食品專業人才能力鑑定 能力鑑定架構 27
保健食品專業人才能力鑑定 應考資格 28
保健食品專業人才能力鑑定 考試科目(保健食品初級工程師) 29
保健食品專業人才能力鑑定 評鑑主題及內容(保健食品初級工程師)
保健食品專業人才能力鑑定 考試科目(保健食品研發工程師) 31
保健食品專業人才能力鑑定 通過標準 32
104 年 度 保 健 食 品 初 級 工 程 師 考 試 日 期 第 一 次 考 試 報 名 時 間 :103.11.21( 日 )~104.02.28( 五 ) 考 試 日 期 :104.04.25( 六 ) 33
102初級工程師報考及錄取人數 8.9% 13.9%
102研發工程師報考及錄取人數
103初級工程師報考及錄取人數 19.4% 19.6%
103 研 發 工 程 師 報 考 及 錄 取 人 數
技 能 檢 定 乙 級 食 品 檢 驗 分 析 丙 級 烘 焙
全 國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全 國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 是 一 種 職 場 技 能 的 檢 定 主 辦 單 位 : 由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技 能 檢 定 中 心 與 縣 市 政 府 勞 工 局 主 辦 承 辦 單 位 : 財 團 法 人 技 專 校 院 入 學 測 驗 中 心 基 金 會 承 辦 應 考 人 必 須 通 過 學 科 與 術 科 測 試 才 能 取 得 證 照 技 術 士 證 照 可 分 為 三 類 : 甲 乙 及 丙 級 乙 丙 級 可 直 接 報 考, 甲 級 必 須 有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才 能 報 考
乙 級 食 品 檢 驗 分 析 檢 定 方 式 : 分 為 學 科 測 試 與 術 科 測 試 學 科 測 試 : 學 科 測 試 採 筆 試 測 驗 題 方 式 為 原 則 ( 選 擇 題 80 題, 每 題 1.25 分, 答 錯 不 倒 扣 ), 測 試 時 間 100 分 鐘, 採 電 腦 閱 卷, 成 績 為 60 分 ( 含 ) 以 上 及 格 術 科 測 試 : 共 有 A B C 三 大 類 14 題, 各 抽 1 題 A 類 題 組 為 微 生 物 試 題 B 類 題 組 為 食 品 分 析 試 題 C 類 題 組 為 食 品 添 加 物 分 析 檢 驗 試 題
乙級食品檢驗分析
乙 級 食 品 檢 驗 分 析 第 一 梯 次 第 二 梯 次 第 三 梯 次 報 名 日 期 104.01.06~15 104.05.05~14 104.09.01~10 學 科 測 試 日 期 104.03.22 104.07.19 104.11.08 學 科 成 績 網 路 公 告 日 期 術 科 測 試 日 期 104.04.17 104.08.14 104.12.04
公 職 考 試 高 普 考 - 食 品 衛 生 檢 驗 其 他 高 考 類 科 地 方 特 考 - 食 品 衛 生 檢 驗 調 查 局 特 考 - 鑑 識 組
高 普 考 - 食 品 衛 生 檢 驗 等 別 共 同 科 目 專 業 科 目 任 用 職 等 / 薪 資 高 考 三 級 ( 高 考 ) 普 通 考 試 ( 普 考 ) 1. 國 文 ( 作 文 60% 公 文 20% 測 驗 20%) 2. 法 學 知 識 與 英 文 ( 憲 法 30% 法 學 緒 論 30% 英 文 40%) 1. 國 文 ( 作 文 60% 公 文 20% 測 驗 20%) 2. 法 學 知 識 與 英 文 ( 憲 法 30% 法 學 緒 論 30% 英 文 40%) 1. 食 品 安 全 與 衛 生 法 規 2. 食 品 分 析 與 檢 驗 3. 食 品 化 學 4. 食 品 微 生 物 學 5. 食 品 加 工 學 6. 生 物 統 計 學 1. 食 品 安 全 與 衛 生 法 規 概 要 2. 食 品 分 析 與 檢 驗 概 要 3. 食 品 化 學 概 要 4. 食 品 微 生 物 學 概 要 敘 委 任 五 等 五 或 薦 任 六 等 一 ; 薪 資 約 43,350 元 或 46,225 元 敘 委 任 三 等 一 ; 薪 資 約 36,275 元 備 註 1. 採 測 驗 試 題 採 申 論 式 及 測 驗 之 混 合 式 試 題, 其 餘 採 申 論 題 型 2. 食 品 衛 生 檢 驗 工 作, 包 括 檢 驗 方 法 開 發 法 規 檢 驗 例 行 監 測 及 突 發 事 件 處 理 等, 而 錄 取 後 主 要 分 發 到 衛 福 部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署 疾 病 管 制 署 或 各 縣 市 的 衛 生 局 等 單 位 3. 報 名 日 期 :104 年 3 月 31 日 至 4 月 9 日 ; 考 試 日 期 :104 年 7 月 10 日 至 14 日
高 普 考 - 食 品 衛 生 檢 驗 錄 取 率 年 度 等 別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人 數 錄 取 分 數 錄 取 率 104 高 考 三 級 14 普 通 考 試 6 103 高 考 三 級 460 311 6 8 72.40 2.57% 普 通 考 試 457 333 2 5 75.50 1.50% 102 高 考 三 級 458 292 24 28 64.17 9.59% 普 通 考 試 - - - - 101 高 考 三 級 460 281 2 4 73.47 1.42% 普 通 考 試 576 390 4 8 69.50 2.05% 100 高 考 三 級 591 384 6 9 65.77 2.34% 普 通 考 試 278 212 1 1 75.83 0.47% 99 高 考 三 級 630 362 12 13 67.60 3.59% 普 通 考 試
其 他 高 考 類 科 類 科 共 同 科 目 專 業 科 目 任 用 職 等 / 薪 資 農 產 加 工 1. 國 文 ( 作 文 60% 公 文 20% 測 驗 20%) 2. 法 學 知 識 與 英 文 ( 憲 法 30% 法 學 緒 論 30% 英 文 40%) 1. 食 品 安 全 與 衛 生 法 規 2. 食 品 分 析 與 檢 驗 3. 食 品 化 學 4. 食 品 微 生 物 學 5. 食 品 加 工 學 6. 生 物 化 學 敘 委 任 五 等 五 或 薦 任 六 等 一 ; 薪 資 約 43,350 元 或 46,225 元 備 註 1. 採 測 驗 試 題 採 申 論 式 及 測 驗 之 混 合 式 試 題, 其 餘 採 申 論 題 型 2. 分 發 單 位 :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農 業 改 良 場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農 業 藥 物 毒 物 試 驗 所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茶 業 改 良 場 等 3. 報 名 日 期 :104 年 3 月 31 日 至 4 月 9 日 ; 考 試 日 期 :104 年 7 月 10 日 至 14 日 公 職 食 品 技 師 1. 需 具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考 試 及 格 資 格 及 相 關 工 作 經 歷 始 得 應 考 2. 採 筆 試 與 口 試 方 式, 筆 試 科 目 為 食 品 風 險 分 析 與 管 理 行 政 法 食 品 衛 生 安 全 管 理 及 其 相 關 法 規, 第 二 試 為 口 試 3. 分 發 單 位 : 直 接 隸 屬 衛 生 福 利 部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署 或 各 地 衛 生 局, 在 第 一 線 監 督 食 品 安 全
其 他 高 考 類 科 錄 取 率 年 度 等 別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人 數 錄 取 分 數 錄 取 率 104 農 產 加 工 2 102 農 產 加 工 61 32 2 2 65.20 6.25% 100 農 產 加 工 75 39 2 2 57.30 5.13% 99 農 產 加 工 95 51 4 4 58.40 7.84% 年 度 等 別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人 數 錄 取 分 數 錄 取 率 104 公 職 食 品 技 師 103 公 職 食 品 技 師 15 72 62 7 15 54.0 24.19%
地 方 特 考 - 食 品 衛 生 檢 驗 等 別 共 同 科 目 專 業 科 目 任 用 職 等 / 薪 資 三 等 考 試 四 等 考 試 1. 國 文 ( 作 文 60% 公 文 20% 測 驗 20%) 2. 法 學 知 識 與 英 文 ( 憲 法 30% 法 學 緒 論 30% 英 文 40%) 1. 國 文 ( 作 文 60% 公 文 20% 測 驗 20%) 2. 法 學 知 識 與 英 文 ( 憲 法 30% 法 學 緒 論 30% 英 文 40%) 1. 食 品 安 全 與 衛 生 法 規 2. 食 品 分 析 與 檢 驗 3. 食 品 化 學 4. 食 品 微 生 物 學 5. 食 品 加 工 學 6. 生 物 統 計 學 1. 食 品 安 全 與 衛 生 法 規 概 要 2. 食 品 分 析 與 檢 驗 概 要 3. 食 品 化 學 概 要 4. 食 品 微 生 物 學 概 要 敘 委 任 五 等 五 或 薦 任 六 等 一 ; 薪 資 約 43,350 元 或 46,225 元 敘 委 任 三 等 一 ; 薪 資 約 36,275 元 備 註 1. 採 測 驗 試 題 採 申 論 式 及 測 驗 之 混 合 式 試 題, 其 餘 採 申 論 題 型 2. 分 發 單 位 : 通 過 考 試 者 取 得 任 用 資 格 後, 將 分 發 至 地 方 政 府 及 其 所 屬 機 關 各 級 民 意 機 關 公 營 事 業 機 構 等 機 關 服 務 3. 報 名 日 期 :104 年 9 月 15 日 至 24 日 ; 考 試 日 期 :104 年 12 月 12 日 至 14 日
地 方 特 考 - 食 品 衛 生 檢 驗 錄 取 率 年 度 等 別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人 數 錄 取 分 數 錄 取 率 102 三 等 15 9 1 1 73.10 11.1% 四 等 184 145 1 1 71.17 0.69% 100 三 等 125 63 1 1 74.57 2.34% 四 等 - - - - 96 三 等 93 49 1 1 66.57 2.04% 四 等 - - - -
調 查 局 特 考 ( 三 等 考 試 )- 鑑 識 組 組 別 共 同 科 目 專 業 科 目 任 用 職 等 / 薪 資 化 學 鑑 識 組 醫 學 鑑 識 組 1. 國 文 ( 作 文 60% 公 文 20 % 測 驗 20%) 2. 綜 合 法 政 知 識 與 英 文 ( 憲 法 法 學 緒 論 及 兩 岸 關 係 各 20% 英 文 40%) 1. 國 文 ( 作 文 60% 公 文 20 % 測 驗 20%) 2. 綜 合 法 政 知 識 與 英 文 ( 憲 法 法 學 緒 論 及 兩 岸 關 係 各 20% 英 文 40%) 1. 生 物 化 學 2. 有 機 化 學 3. 分 析 化 學 4. 儀 器 分 析 1. 生 物 化 學 2. 有 機 化 學 3. 分 子 生 物 學 4. 遺 傳 學 以 薦 任 第 六 職 等 本 俸 一 級 任 用 敘 薪, 薪 資 約 70,000 元 備 註 1. 採 測 驗 試 題 採 申 論 式 及 測 驗 之 混 合 式 試 題, 其 餘 採 申 論 題 型 2. 本 考 試 三 等 考 試 四 等 考 試 分 三 試 舉 行, 第 一 試 為 筆 試, 第 二 試 為 體 能 測 驗 ( 心 肺 耐 力 測 驗 1200 公 尺 ), 及 格 標 準 男 性 應 考 人 為 5 分 50 秒 以 內, 女 性 應 考 人 為 6 分 20 秒 以 內 第 三 試 為 個 別 口 試 ( 視 應 考 人 之 儀 表 言 辭 才 識 及 專 業 知 識 評 定 之 ) 3. 年 齡 在 18 歲 以 上,30 歲 以 下 4. 報 名 日 期 :104 年 5 月 12 日 至 21 日 ; 考 試 日 期 :104 年 8 月 15 日 至 17 日
調 查 局 特 考 ( 四 等 考 試 )- 鑑 識 組 組 別 共 同 科 目 專 業 科 目 任 用 職 等 / 薪 資 化 學 鑑 識 組 醫 學 鑑 識 組 1. 國 文 ( 作 文 60% 公 文 20 % 測 驗 20%) 2. 綜 合 法 政 知 識 與 英 文 ( 憲 法 法 學 緒 論 及 兩 岸 關 係 各 20% 英 文 40%) 1. 國 文 ( 作 文 60% 公 文 20 % 測 驗 20%) 2. 綜 合 法 政 知 識 與 英 文 ( 憲 法 法 學 緒 論 及 兩 岸 關 係 各 20% 英 文 40%) 1. 生 物 化 學 概 要 2. 分 析 化 學 概 要 3. 儀 器 分 析 概 要 1. 生 物 化 學 概 要 2. 分 子 生 物 學 概 要 3. 遺 傳 學 概 要 101 新 增 備 註 1. 採 測 驗 試 題 採 申 論 式 及 測 驗 之 混 合 式 試 題, 其 餘 採 申 論 題 型 2. 本 考 試 三 等 考 試 四 等 考 試 分 三 試 舉 行, 第 一 試 為 筆 試, 第 二 試 為 體 能 測 驗 ( 心 肺 耐 力 測 驗 1200 公 尺 ), 及 格 標 準 男 性 應 考 人 為 5 分 50 秒 以 內, 女 性 應 考 人 為 6 分 20 秒 以 內 第 三 試 為 個 別 口 試 ( 視 應 考 人 之 儀 表 言 辭 才 識 及 專 業 知 識 評 定 之 ) 3. 年 齡 在 18 歲 以 上,30 歲 以 下 4. 報 名 日 期 :104 年 5 月 12 日 至 21 日 ; 考 試 日 期 :104 年 8 月 15 日 至 17 日
調 查 局 特 考 ( 三 等 )- 鑑 識 組 錄 取 率 年 度 等 別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人 數 錄 取 分 數 錄 取 率 103 化 學 鑑 識 109 69 1 1 63.30 1.45% 醫 學 鑑 識 125 92 1 2 73.60 2.17% 102 化 學 鑑 識 140 88 2 3 59.60 3.41% 醫 學 鑑 識 136 94 1 2 78.30 2.13% 101 化 學 鑑 識 169 81 2 3 62.50 3.70% 醫 學 鑑 識 188 119 1 2 79.80 1.68% 100 化 學 鑑 識 163 83 1 2 65.80 2.41% 醫 學 鑑 識 174 108 1 2 67.00 1.85%
其 他 電 腦 軟 體 應 用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英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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