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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人 事 室 簡 報 呂 炳 寬 主 任 人 事 業 務 與 新 進 教 師

人 事 業 務 與 新 進 教 師 人 事 室 呂 炳 寬 主 任 一 前 言 大 學 競 爭 的 時 代 來 臨 1. 全 球 化 2. 少 子 化 3. 中 國 大 陸 崛 起 教 師 是 教 學 與 研 究 的 中 樞 權 利 義 務 的 規 範 與 保 障 1

二 人 事 室 的 工 作 內 容 規 劃 具 遠 見 的 人 力 政 策, 推 動 學 校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措 施 促 使 校 園 能 夠 招 攬 適 合 適 量 的 人 才, 並 且 讓 校 園 人 力 資 源 能 夠 適 時 適 所 的 發 揮 二 人 事 室 的 工 作 內 容 人 力 資 源 規 劃 人 事 作 業 系 統 人 員 甄 聘 與 任 用 績 效 管 理 升 遷 發 展 教 育 訓 練 與 發 展 薪 資 福 利 管 理 教 職 員 關 係 退 休 輔 導 制 度 2

二 人 事 室 的 工 作 內 容 因 應 大 學 競 爭 激 烈, 人 事 室 開 始 變 得 熱 門 人 力 資 源 調 整 1. 留 住 優 良 人 才 : 避 免 優 良 教 職 員 流 失 與 增 進 教 師 福 利 2. 職 員 人 力 的 調 整 : 職 員 的 人 數 工 作 的 勞 逸 考 核 制 度 調 整 三 新 進 教 師 不 可 不 知 事 項 本 校 治 辦 學 目 標 教 學 與 研 究 雙 向 並 重 為 使 新 進 教 師 全 心 投 入 教 學 研 究 工 作 1. 提 供 優 良 之 教 學 及 研 究 環 境 2. 制 定 一 套 關 於 教 師 權 利 義 務 之 規 章 辦 法 3

一 聘 任 教 師 聘 任 經 三 級 教 評 會 審 議 通 過 後 由 人 事 室 發 聘 教 師 初 聘 之 聘 期 為 一 年, 第 一 次 續 聘 仍 為 一 年, 以 後 續 聘 每 次 為 二 年 二 教 師 資 格 審 查 開 學 後 人 事 室 會 發 文 給 尚 未 取 得 教 育 部 證 書 之 新 進 教 師 辦 理 送 審 事 宜 屆 時 請 先 至 教 育 部 網 站 下 載 表 格 填 寫 資 料, 再 由 人 事 室 彙 整 報 部 請 頒 證 書 4

三 新 聘 教 師 評 估 新 進 講 師 助 理 教 授 須 於 到 職 後 六 年 內 升 等, 否 則 應 接 受 評 估 至 升 等 通 過 為 止 新 進 副 教 授 須 於 到 職 後 八 年 內 升 等, 否 則 應 接 受 評 估 至 升 等 通 過 為 止 四 教 師 評 鑑 新 進 教 師 於 服 務 滿 三 年 後 開 始 接 受 評 鑑 通 過 升 等 者, 視 為 通 過 一 次 評 鑑 年 滿 60 歲 者 免 接 受 評 鑑 5

五 教 師 升 等 任 現 職 滿 三 年 以 上 即 可 提 請 升 等 雖 可 合 併 計 算 他 校 年 資 但 講 師 助 理 教 授 必 須 在 本 校 任 滿 一 年 以 上 ; 副 教 授 則 須 任 滿 二 年 以 上 始 可 合 併 他 校 年 資, 提 請 升 等 擬 升 等 教 師 應 檢 附 最 近 五 年 內 已 公 開 出 版 之 著 作 ( 作 品 ) 暨 教 學 服 務 輔 導 之 成 果 表 現, 於 開 學 後 向 系 教 評 會 提 出 升 等 申 請 六 授 課 基 本 授 課 時 數 : 均 為 9 小 時, 校 內 外 日 夜 間 部 授 課 合 計 最 高 上 限 為 17 小 時, 逾 上 限 者 不 予 核 發 鐘 點 費 兼 任 行 政 職 務 之 教 師 : 超 授 鐘 點 之 上 限 為 6 小 時 校 外 兼 課 : 須 請 對 方 學 校 來 函 徵 求 本 校 同 意 後 始 得 前 往 兼 課, 以 4 小 時 為 限 6

七 待 遇 薪 資 : 比 照 公 立 學 校 標 準 核 敘 新 進 教 師 職 前 年 資 申 請 採 計 : 教 師 職 前 專 職 工 作 年 資, 提 敘 申 請 表 請 至 人 事 室 網 站 下 載 使 用 鐘 點 費 : 專 任 教 師 超 支 鐘 點 費 ( 基 本 授 課 時 數 為 9 小 時 ) 為 上 下 學 期 各 發 放 4.5 個 月 八 福 利 1. 教 職 員 工 福 利 儲 金 退 撫 制 : 教 師 每 月 提 撥 定 額 薪 資 及 學 校 編 列 預 算 相 對 提 撥 本 俸 3~6% 之 儲 金, 存 入 個 人 專 帳, 作 為 退 撫 之 福 利 基 金 2. 子 女 教 育 : 本 校 教 職 員 工 子 女 除 享 有 附 幼 附 小 附 中 國 中 部 之 優 先 入 學 權 外, 亦 得 申 請 教 育 補 助 費 7

八 福 利 3. 團 體 保 險 : 含 定 期 壽 險 團 體 傷 害 險 傷 害 醫 療 險 防 癌 險 等, 保 險 費 用 由 學 校 每 年 編 列 預 算 支 付 4. 健 康 檢 查 補 助 : 50 歲 以 下 同 仁 補 助 金 額 以 每 兩 年 1,500 元 為 上 限 ;50; 歲 以 上 同 仁 補 助 金 額 以 每 年 1,500 元 為 上 限 九 退 休 制 度 私 校 教 師 之 退 休 撫 卹, 由 私 校 退 撫 儲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統 籌 作 業, 由 教 育 部 及 學 校 每 月 各 提 撥 本 俸 7.8% 教 師 個 人 提 撥 8.4%,, 共 計 本 俸 24% 存 入 個 人 專 帳 作 為 退 休 儲 金 教 師 如 曾 任 其 他 公 私 立 學 校 之 年 資 得 併 計 退 休 年 資, 退 休 時 私 校 年 資 部 份 由 該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支 付, 公 立 部 份 由 政 府 支 付 8

十 教 師 權 益 之 維 護 教 師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專 任 教 師 對 於 學 校 有 關 其 個 人 之 措 施, 認 為 損 害 其 權 益 者, 可 向 該 會 提 出 申 訴 四 結 語 新 進 教 師 是 東 海 的 新 血 優 秀 教 師 讓 東 海 於 大 學 競 爭 中, 脫 穎 而 出 關 於 教 師 權 利 義 務 事 項, 本 室 將 盡 竭 盡 全 力, 熱 誠 服 務 9

人 事 業 務 與 新 進 教 師 感 謝 聆 聽 敬 請 指 教 10

參 新 進 教 師 座 談 主 持 人 : 程 海 東 校 長 主 講 人 : 葉 芳 栢 副 校 長 兼 教 務 長 羅 文 聰 學 務 長 何 肇 寶 總 務 長 林 良 恭 研 發 長 蔡 清 欉 計 算 機 中 心 主 任 朱 延 平 圖 書 館 館 長 呂 炳 寬 人 事 室 主 任 行 政 大 樓

肆 心 靈 的 饗 宴 主 持 人 : 呂 炳 寬 主 任 主 講 人 : 李 春 旺 校 牧

心 靈 饗 宴 - 東 海 大 學 立 校 精 神 簡 介 李 春 旺 校 牧 2010/09/07 從 歷 史 看, 自 11 世 紀 第 一 所 大 學 在 歐 洲 設 立 以 來, 教 會 與 教 育 一 直 有 密 不 可 分 的 關 係 許 多 科 學 先 驅 是 為 了 更 加 了 解 上 帝 的 創 造 而 做 實 驗, 做 研 究 從 大 自 然 的 美 麗 規 律 和 設 計 去 思 索 如 何 作 一 個 更 好 的 大 地 的 管 理 者 東 海 大 學 立 校 精 神 簡 述 1

百 年 來, 台 灣 基 督 新 教 會 對 我 國 的 教 育 發 展 曾 有 極 大 的 貢 獻, 以 高 等 教 育 而 言, 過 去 曾 在 我 國 先 後 創 辦 了 13 所 頗 負 盛 名 的 基 督 教 大 學 東 海 大 學 立 校 精 神 簡 述 十 三 所 教 會 大 學 - 華 北 : 燕 京 大 學 ( 北 京 ) 齊 魯 大 學 ( 山 東 ) 華 東 : 金 陵 大 學 ( 南 京 ) 金 陵 女 子 文 理 學 院 ( 南 京 師 範 大 學 金 陵 女 子 學 院 ) 聖 約 翰 大 學 ( 上 海 ) 滬 江 大 學 ( 上 海 ) 東 吳 大 學 ( 蘇 州 ) 之 江 大 學 ( 杭 州 ) 華 中 : 華 中 大 學 ( 武 昌, 華 中 師 範 ) 華 西 : 華 西 協 合 大 學 ( 成 都, 四 川 大 學 ) 華 南 : 福 建 協 和 大 學 ( 福 州 ) 華 南 女 子 文 理 學 院 ( 福 州 ) 嶺 南 大 學 ( 廣 州, 中 山 大 學 ) 東 海 大 學 立 校 精 神 簡 述 2

其 中 特 別 一 提 的 是 對 創 建 齊 魯 大 學 燕 京 大 學 卓 有 貢 獻 的 亨 利 路 思 義 宣 教 士 Henry Winters Luce 本 校 路 思 義 教 堂 Luce Chapel 就 是 為 了 紀 念 他, 由 路 思 義 家 族 捐 資 興 建 的 路 思 義 ( 前 排 左 一 ), 與 長 老 會 山 東 東 區 宣 教 主 任 及 其 他 同 工 合 影 東 海 大 學 立 校 精 神 簡 述 民 國 38 年 大 陸 變 色, 教 會 大 學 被 迫 停 辦, 教 會 的 教 育 事 業 陷 於 停 頓 大 陸 淪 陷 東 海 大 學 立 校 精 神 簡 述 3

國 民 政 府 遷 台 後, 在 教 育 界 以 及 熱 心 教 育 的 教 會 人 士, 基 於 事 實 需 要, 向 負 責 襄 助 過 去 13 所 基 督 教 大 學 的 美 國 紐 約 中 國 基 督 教 大 學 聯 合 董 事 會 The United Board for Christian Colleges in China( 後 來 改 名 亞 洲 基 督 教 高 等 教 育 聯 合 董 事 會 ) 建 議, 希 望 在 台 設 立 一 所 獨 特 的 大 學, 藉 以 延 續 13 所 教 會 的 優 良 傳 統 東 海 大 學 立 校 精 神 簡 述 在 台 灣 -- 東 海 大 學 在 香 港 -- 崇 基 學 院 東 海 大 學 立 校 精 神 簡 述 4

民 國 四 十 一 年 二 月 聯 合 董 事 會 執 行 長 芳 衛 廉 博 士 (William Fenn) 專 程 來 台, 與 我 國 教 育 及 宗 教 界 領 袖 討 論 設 校 條 件, 四 月 芳 衛 廉 博 士 向 聯 董 會 報 告 我 所 欲 見 設 於 台 灣 之 基 督 教 大 學 的 型 態 備 忘 錄, 提 出 14 點 辦 學 方 針 芳 衛 廉 博 士 致 詞 東 海 大 學 立 校 精 神 簡 述 十 四 點 辦 學 方 針 - 1. 培 育 僕 人 領 袖 2. 這 所 大 學 應 為 在 台 灣 的 人 民 服 務 3. 注 重 通 才 教 育 ( 應 嘗 試 以 基 督 教 宇 宙 觀, 建 立 統 整 的 知 識 ) 4. 不 是 製 造 白 領 階 級 5. 實 踐 民 主 : 從 觀 念 到 落 實 6. 避 免 孤 獨 學 術 人 走 向 7. 小 型 大 學 東 海 大 學 立 校 精 神 簡 述 5

十 四 點 辦 學 方 針 - 8. 選 擇 性 設 置 科 系, 有 特 色 而 非 應 有 盡 有 9. 校 舍 樸 實 10. 教 師 必 須 專 任 11. 所 有 教 職 員 應 是 基 督 徒 12. 具 有 國 際 性 13. 與 教 會 保 持 聯 繫 14. 教 學 型 大 學 ( 東 海 大 學 校 史 民 國 44 年 至 69 年 pp.6-8, 東 海 風 p.8) 東 海 大 學 立 校 精 神 簡 述 計 畫 中 的 基 督 教 大 學 之 方 針 與 目 的 說 明 (A Statement on the Aims and Purpose of the Proposed Christian College) 因 為 選 擇 基 督 作 為 信 仰, 所 以 我 們 對 於 教 育 性 質 的 看 法, 就 有 了 極 大 的 不 同 在 我 們 看 來, 宇 宙 及 其 一 切, 都 屬 於 上 帝 沒 有 祂, 我 們 的 生 命 及 我 們 所 生 活 的 世 界, 都 不 能 得 到 正 確 的 了 解 不 接 受 祂, 對 真 理 的 追 求 也 將 受 到 阻 礙 6

二 大 信 念 基 督 教 的 信 仰 能 夠 產 生 一 種 道 德 力 量, 不 但 足 以 支 持 最 正 的 教 育 理 想, 而 且 會 時 時 啟 發 吾 人 試 在 自 由 和 不 斷 的 尋 求 中 來 實 現 它 透 過 了 耶 穌, 人 生 是 有 其 固 定 的 價 值 和 尊 嚴 個 人 思 想, 受 了 他 的 靈 感 以 後, 一 定 能 自 由 地 誠 懇 地 去 尋 求 真 理, 以 達 到 真 善 美 的 境 地 東 海 校 訓 1 求 真 (Truth) 耶 穌 說 : 你 們 必 曉 得 真 理, 真 理 必 叫 你 們 得 以 自 由 ( 約 翰 福 音 8:32) 耶 穌 說 : 我 就 是 道 路 真 理 生 命 ; 若 不 藉 著 我, 沒 有 人 能 到 父 那 裏 去 ( 約 翰 福 音 14:6) 7

校 訓 2- 篤 信 (Faith) 認 識 你 獨 一 的 真 神, 並 且 認 識 你 所 差 來 的 耶 穌 基 督, 這 就 是 永 生 ( 約 翰 福 音 17:3) 可 見 信 道 是 從 聽 道 來 的, 聽 道 是 從 基 督 的 話 來 的 ( 羅 10:17) 校 訓 3- 立 行 (Deeds) 小 子 們 哪, 我 們 相 愛, 不 要 只 在 言 語 和 舌 頭 上, 總 要 在 行 為 和 誠 實 上 ( 約 翰 壹 書 3:18) 身 體 沒 有 靈 魂 是 死 的, 信 心 沒 有 行 為 也 是 死 的 ( 雅 2:26) 8

開 創 時 期 民 國 44 年 11 月 2 日 200 學 生 在 臨 時 大 禮 堂 舉 行 創 校 始 業 典 禮 升 旗 典 禮 曾 約 農 校 長 致 詞 東 海 大 學 立 校 精 神 簡 述 開 創 時 期 校 史 記 載 10 月 28 日 還 沒 水 沒 電, 因 為 本 校 自 鑿 的 井 水 抽 送 機 運 作 不 良, 只 聞 馬 達 響, 不 見 水 上 山,10/31 學 生 就 要 入 住, 那 種 困 窘 急 迫 的 緊 張 情 況, 可 想 而 知 特 別 值 得 一 提 的 是, 有 七 名 新 生 於 開 學 前 志 願 到 校 服 務, 他 們 每 天 由 台 中 來 校, 和 來 自 奧 柏 林 大 學 的 三 位 美 國 教 員, 合 力 清 掃 房 間 搬 運 家 具 男 女 生 宿 舍 就 在 這 種 情 形 下, 安 排 就 緒 東 海 大 學 立 校 精 神 簡 述 9

來 自 美 國 奧 柏 林 學 院 的 外 文 系 英 文 教 員 練 馬 可 (Dr.Thelin) 老 師 柯 蘭 妮 (Mrs. Lenice Krull Hirschberger) 老 師 提 前 於 1955 年 10 月 底, 協 助 搬 運 鋁 製 床 架 開 學 前 志 願 到 校 服 務 的 七 名 新 生 東 海 大 學 立 校 精 神 簡 述 11 月 4 日 美 國 時 代 週 刊 ( 由 路 思 義 的 兒 子 創 立 ) 以 拓 荒 者 為 題, 專 題 報 導 本 校 的 開 學, 引 述 曾 約 農 校 長 所 說 的 : 開 創 將 是 我 們 的 格 言 (Pioneering will be our watch word) 曾 約 農 校 長 東 海 大 學 立 校 精 神 簡 述 10

12 月 24 日 本 校 舉 辦 首 次 聖 誕 節 餐 會 活 動 東 海 大 學 立 校 精 神 簡 述 由 以 上 所 述 我 們 可 以 歸 納 出 東 海 的 立 校 精 神 是 什 麼 呢 東 海 大 學 立 校 精 神 簡 述 11

開 創 精 神 : 拓 荒, 從 無 到 有, 宣 教 士 精 神 勞 作 精 神 : 謙 卑, 勞 動, 服 務 博 雅 精 神 : 人 格, 統 整, 一 致 博 愛 精 神 : 無 私, 行 動, 捨 己 東 海 大 學 立 校 精 神 簡 述 東 海 的 立 校 精 神 (4-1) 開 創 精 神 : 拓 荒 從 無 到 有 宣 教 士 精 神 12

13

東 海 的 立 校 精 神 (4-2) 勞 作 精 神 : 謙 卑, 勞 動, 服 務 耶 穌 說 : 人 子 來, 不 是 要 受 人 服 事, 乃 是 要 服 事 人, 並 且 要 捨 命 作 多 人 的 贖 價 ( 馬 可 福 音 10:45) 東 海 的 立 校 精 神 (4-3) 博 雅 精 神 : 人 格, 統 整, 一 致 培 育 大 學 生 成 為 : NOT Specialists 不 是 專 家 NOT Professionals 不 是 專 業 人 士 NOT Technicians 不 是 技 術 人 員 BUT People, Whole Persons 而 是 人, 全 人 ( 圖 書 館 開 架 式 榮 譽 制 度, 對 人 尊 貴 性, 自 由 選 擇 之 強 調 ) 14

東 海 的 立 校 精 神 (4-4) 博 愛 精 神 : 無 私, 行 動, 捨 己 不 為 自 己, 不 求 回 報 小 子 們 哪, 我 們 相 愛, 不 要 只 在 言 語 和 舌 頭 上, 總 要 在 行 為 和 誠 實 上 ( 約 翰 一 書 3:18) ( 溫 馨 校 園 文 化 教 職 員 開 放 家 庭 community spirit) Luce Memorial Chapel(I) 15

Luce Memorial Chapel(II) 校 園 一 景 - 文 理 大 道 16

東 海 大 學 立 校 精 神 簡 述 17

伍 教 師 傳 習 制 度 及 傳 承 者 學 習 者 初 次 見 面 會 主 講 人 : 葉 芳 栢 副 校 長 兼 教 務 長

東 海 大 學 教 師 傳 習 制 度 及 傳 承 者 (mentor) 學 習 者 (mentee) 初 次 見 面 會 介 紹 人 : 葉 芳 栢 副 校 長 暨 教 務 長 傳 習 制 度 介 紹 2

一 簡 介 傳 習 制 度 最 主 要 的 目 的 是 幫 助 新 進 教 師 適 應 大 學 環 境, 並 在 教 學 研 究 上 提 供 對 新 進 教 師 的 支 援 在 傳 習 制 度 中, 主 要 有 三 個 角 色, 單 位 主 管 傳 承 者 (mentor) 以 及 學 習 者 (mentee) 這 三 個 角 色 各 自 職 司 不 同 的 任 務 與 功 能 單 位 主 管 負 責 將 傳 承 者 與 學 習 者 進 行 媒 合 傳 承 者 將 自 己 的 經 驗, 無 論 是 在 教 學 研 究 服 務 上 的 經 驗 提 供 給 學 習 者 學 習 者 則 是 透 過 從 傑 出 教 師 所 汲 取 的 經 驗, 使 自 己 在 教 師 專 業 上 獲 得 成 長, 並 有 機 會 將 此 經 驗 傳 承 3 傳 習 制 度 在 新 進 教 師 及 資 深 優 良 教 師 之 間 建 立 了 一 個 連 結, 透 過 這 樣 的 一 個 機 制, 傳 習 制 度 將 可 以 使 新 進 教 師 在 教 學 及 研 究 上 獲 得 成 長, 並 快 速 融 入 大 學 校 園 傳 習 制 度 的 具 體 目 標 包 含 : 1. 縮 短 新 進 教 師 適 應 大 學 校 園 2. 提 高 新 進 教 師 在 教 學 及 研 究 上 的 生 產 力 3. 增 加 新 進 教 師 對 大 學 的 向 心 力 4. 幫 助 新 進 教 師 升 遷 5. 透 過 改 善 教 學 品 質 來 幫 助 學 生 學 習 4

二 傳 承 者 的 任 務 對 於 一 位 傳 承 者 來 說, 最 大 的 任 務 是 要 幫 助 新 進 教 師 成 為 一 個 傑 出 教 師 並 適 應 大 學 對 於 一 位 傳 承 者 來 說, 其 短 期 與 長 期 的 目 標 如 下 : ( 一 ) 短 期 目 標 協 助 新 進 教 師 熟 悉 校 園 和 環 境, 包 含 學 校 的 行 政 相 關 資 源 ; 協 助 新 進 教 師 發 展 人 際 網 路 - 包 含 認 識 同 事 以 及 其 他 可 以 提 供 幫 助 的 資 深 教 師 提 供 一 些 需 要 的 資 訊 - 幫 助 新 進 教 師 了 解 和 其 工 作 相 關 的 法 規 政 策 以 及 工 作 的 方 式 ; 對 新 進 教 師 在 教 學 研 究 及 服 務 上 提 供 一 些 建 議 和 鼓 勵 5 ( 二 ) 長 期 目 標 幫 助 新 進 教 師 在 教 職 專 業 上 有 傑 出 的 表 現 和 發 展, 協 助 新 進 教 師 教 職 的 發 展 與 晉 升 6

此 外, 對 於 一 位 優 秀 的 傳 承 者 而 言, 一 個 優 秀 的 傳 承 者 要 能 做 到 三 個 部 份 : ( 一 ) 可 及 性 (Accessibility) 傳 承 者 要 從 自 己 的 時 間 中 特 別 空 出 一 部 份 給 新 進 教 師, 傳 承 者 和 新 進 教 師 之 間 可 以 透 過 電 話 傳 送 e-mail 或 是 一 個 午 餐 的 聚 會 來 聯 絡 對 新 進 教 師 來 說, 由 傳 承 者 為 他 們 的 研 究 計 劃 或 是 文 章 進 行 閱 讀 並 提 出 一 些 意 見 將 會 對 他 們 很 有 幫 助 ( 二 ) 人 際 網 絡 傳 承 者 應 該 幫 助 新 進 教 師 建 立 個 人 的 人 際 網 絡 ( 三 ) 獨 立 傳 承 者 應 該 讓 新 進 教 師 保 有 自 己 在 教 學 及 研 究 上 的 獨 立 性, 新 進 教 師 和 傳 承 者 之 間 不 管 在 教 學 或 研 究 上 應 該 是 一 種 合 作 而 非 競 爭 的 關 係 7 三 新 進 教 師 的 任 務 當 新 進 教 師 有 任 何 問 題 時 必 需 主 動 告 知 傳 承 者, 當 詢 問 的 事 情 是 比 較 重 要 時, 新 進 教 師 最 好 用 文 字 詳 細 說 明 並 給 傳 承 者 有 比 較 多 的 時 間 仔 細 考 慮 且 提 供 一 些 建 議 8

四 東 海 大 學 傳 習 制 度 的 特 點 ( 一 ) 以 教 學 優 良 及 研 究 優 良 教 師 為 傳 承 者 在 傳 承 者 的 遴 選 上, 東 海 大 學 以 教 學 及 研 究 優 良 教 師 做 為 傳 承 者, 一 方 面 讓 這 些 優 良 教 師 的 經 驗 得 以 透 過 傳 習 制 度 不 斷 傳 承, 另 一 方 面, 新 進 教 師 能 以 這 些 優 良 教 師 為 楷 模, 不 斷 累 積 及 加 強 自 己 的 教 師 專 業 9 ( 二 ) 實 施 教 學 及 研 究 雙 導 師 制 不 同 於 他 校 只 提 供 單 一 導 師 輔 導, 本 校 提 供 教 學 及 研 究 雙 導 師 制, 讓 新 進 教 師 在 有 關 教 學 及 研 究 上 的 問 題, 都 能 得 到 本 校 最 優 秀 的 教 師 提 供 指 導 10

新 進 教 師 與 教 學 研 究 傳 承 教 師 11 98 年 9~10 月

企 管 系 黃 櫻 美 助 理 教 授 * 周 瑛 琪 ( 教 學 ) * 黃 開 義 ( 研 究 ) 政 治 系 沈 有 忠 助 理 教 授 * 任 冀 平 ( 教 學 ) * 傅 恆 德 ( 研 究 )

法 律 系 胡 心 蘭 助 理 教 授 * 林 更 盛 ( 教 學 ) * 林 更 盛 ( 研 究 ) 99 年 2 月

哲 學 系 史 偉 民 副 教 授 * 俞 懿 嫻 ( 教 學 ) * 俞 懿 嫻 ( 研 究 ) 化 材 系 林 其 昌 助 理 教 授 * 朱 正 忠 ( 教 學 ) * 朱 正 忠 ( 研 究 )

工 設 系 黃 英 修 助 理 教 授 * 郭 炳 宏 ( 教 學 ) * 王 中 行 ( 研 究 ) 法 律 系 許 曉 芬 助 理 教 授 * 李 成 ( 教 學 ) * 李 成 ( 研 究 )

99 年 8 月 哲 學 系 張 子 立 客 座 助 理 教 授 * 鄺 錦 倫 ( 教 學 ) * 鄺 錦 倫 ( 研 究 )

環 科 系 陳 鶴 文 副 教 授 * 郭 茂 松 ( 教 學 ) * 鄧 宗 禹 ( 研 究 ) 環 科 系 郭 獻 文 助 理 教 授 * 郭 茂 松 ( 教 學 ) * 鄧 宗 禹 ( 研 究 )

餐 旅 系 張 志 騰 副 教 授 級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 郭 振 峰 ( 教 學 ) * 郭 振 峰 ( 研 究 ) 餐 旅 系 張 亦 騏 助 理 教 授 * 丁 冰 和 ( 教 學 ) * 丁 冰 和 ( 研 究 )

美 術 系 陳 蕉 助 理 教 授 * 林 文 海 ( 教 學 ) * 林 文 海 ( 研 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