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1)501/13-14(01) 2013 年 12 月 16 日 討 論 文 件 立 法 會 經 濟 發 展 事 務 委 員 會 設 立 海 運 及 空 運 人 才 培 訓 基 金 目 的 本 文 件 就 建 議 設 立 海 運 及 空 運 人 才 培 訓 基 金 ( 基 金 ) 以 支 持 香 港 相 關 行 業 的 人 才 培 訓 和 發 展, 徵 求 委 員 意 見 背 景 香 港 的 航 運 及 航 空 業 2. 航 運 和 航 空 業 總 體 共 佔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約 3.7%( 710 億 港 元 ) 單 計 航 運 業 本 身 已 創 造 54 000 個 職 位 1, 佔 就 業 總 人 數 的 1.5% 至 於 航 空 業, 單 在 機 場 島 上 工 作 的 人 數 大 約 為 65 000 人, 而 在 機 場 島 以 外 由 航 空 業 間 接 及 連 帶 創 造 的 職 位 更 是 以 倍 計 兩 個 界 別 都 是 推 動 香 港 經 濟 的 重 要 動 力 3. 根 據 香 港 船 東 會 的 資 料, 其 屬 下 會 員 現 時 擁 有 及 管 理 超 過 2 100 艘 船 舶, 總 載 重 約 為 1 億 5 000 萬 噸, 佔 全 球 商 船 總 載 重 噸 位 10% 此 外, 香 港 的 航 運 業 群 組 共 有 超 過 700 多 家 與 船 務 相 關 公 司, 提 供 各 式 各 樣 的 優 質 航 運 服 務, 包 括 船 務 代 理 和 船 隻 管 理 船 舶 融 資 海 事 法 律 和 仲 裁 船 舶 經 紀 海 事 保 險, 及 港 口 和 相 關 營 運 等 2012 年, 香 港 港 口 是 全 球 第 三 最 繁 忙 的 貨 櫃 港 口, 共 處 理 達 2 310 萬 個 20 呎 標 準 貨 櫃 單 位 4. 香 港 國 際 機 場 是 全 球 最 繁 忙 的 貨 運 機 場, 亦 是 全 球 十 大 最 繁 忙 的 客 運 機 場 之 一 現 時, 超 過 100 家 航 空 公 司 每 周 提 供 約 7 000 航 班, 來 往 香 港 及 世 界 各 地 約 180 個 航 點 在 2012 年, 香 港 國 際 機 場 處 1 包 括 與 港 口 活 動 相 關 的 職 位, 例 如 貨 櫃 碼 頭 貨 櫃 運 輸 及 其 他 與 港 口 相 關 的 服 務
理 的 總 客 運 量 達 5 650 萬 人 次, 飛 機 起 降 量 為 352 000 架 次, 分 別 按 年 上 升 4.7% 和 5.3% 所 處 理 的 總 貨 運 量 在 2012 年 上 升 2.2% 至 400 萬 公 噸 香 港 作 為 國 際 航 運 中 心 5. 行 政 長 官 在 2013 年 施 政 報 告 中 宣 布, 我 們 會 繼 續 提 升 香 港 作 為 國 際 和 區 域 人 流 及 物 流 樞 紐 的 地 位, 並 會 致 力 強 化 香 港 航 運 服 務 業 的 群 組 作 用, 向 高 增 值 的 航 運 服 務 業 進 發 財 政 司 司 長 在 2013-14 年 度 政 府 財 政 預 算 案 中 宣 布, 為 支 持 本 港 航 運 業 的 培 訓 工 作, 當 局 會 撥 款 一 億 元 成 立 海 運 及 空 運 人 才 培 訓 基 金, 以 繼 續 和 擴 展 各 項 計 劃 及 獎 學 金, 並 推 行 其 他 新 措 施 基 金 的 目 的 是 吸 引 青 年 人 接 受 相 關 的 技 術 訓 練 及 修 讀 專 業 學 位 課 程, 投 身 航 運 業, 為 行 業 建 立 有 活 力 和 具 競 爭 力 的 人 才 庫, 以 及 透 過 其 他 措 施 提 升 行 業 的 培 訓 行 業 的 進 一 步 發 展 現 時 的 人 力 情 況 6. 航 運 及 航 空 業 提 供 大 量 各 式 各 樣 的 就 業 機 會, 包 括 : (a) 基 層 職 位, 例 如 在 船 隻 上 工 作 的 水 手 和 船 員, 以 及 在 機 場 從 事 停 機 坪 服 務 和 行 李 處 理 服 務 的 人 員 ; (b) 技 術 和 技 能 職 位, 例 如 在 船 隻 / 飛 機 上 工 作 的 船 長 / 機 師 及 工 程 師, 以 及 從 事 船 隻 / 飛 機 維 修 工 作 ; (c) 專 業 職 位, 提 供 專 門 服 務 例 如 船 隻 及 飛 機 融 資 海 事 保 險 船 舶 製 造 及 租 賃 海 事 法 律 及 仲 裁 服 務 ; 以 及 (d) 其 他 一 般 知 識 型 的 關 聯 職 位, 例 如 會 計 商 業 營 運 管 理 資 訊 科 技 市 場 推 廣 及 銷 售 等 7. 現 時 兩 個 行 業 雖 然 提 供 不 少 具 前 景 的 良 好 就 業 機 會, 但 仍 未 能 吸 引 足 夠 和 優 秀 的 新 血 加 入 8. 在 航 運 業 方 面, 據 悉 服 務 本 地 船 舶 的 船 長 和 船 員 漸 趨 老 化, 而 青 年 人 對 於 在 遠 洋 船 上 工 作 一 般 不 感 興 趣, 部 份 原 因 是 新 入 職 的 船 員 2
須 經 過 一 段 相 對 低 薪 的 實 習 訓 練 期, 才 可 參 加 最 初 階 的 相 關 專 業 考 試 2 至 於 專 業 航 運 服 務 方 面, 例 如 船 舶 管 理 和 融 資 等, 業 界 向 我 們 反 映, 青 年 人 普 遍 不 大 了 解 航 運 業 所 提 供 的 就 業 前 景 和 不 同 職 位, 故 此 不 大 願 意 投 身 這 行 業 另 一 方 面, 業 界 反 映 不 少 任 職 不 同 工 作 崗 位 的 在 職 從 業 員, 希 望 藉 持 續 進 修 或 獲 取 更 高 資 歷, 以 便 在 職 場 上 進 一 步 發 展 9. 航 空 業 方 面, 在 香 港 國 際 機 場 的 營 運 機 構 表 示 業 界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人 手 短 缺 問 題 業 界 持 份 者 指 出, 航 空 業 面 對 兩 個 最 主 要 的 人 力 問 題, 包 括 (i) 招 聘 困 難 ; 及 (ii) 挽 留 困 難, 其 中 以 技 術 性 工 作 ( 如 飛 機 維 修 ) 和 體 力 勞 動 工 作 ( 如 行 李 處 理 ) 的 人 手 短 缺 問 題 較 為 顯 著 青 年 人 一 般 不 甚 了 解 航 空 業 的 就 業 機 會, 而 很 多 業 內 從 業 員 亦 不 知 道 提 升 其 專 業 資 歷 的 途 徑 10. 根 據 職 業 訓 練 局 於 2012 年 進 行 的 調 查, 與 航 運 / 航 空 有 關 的 3 行 業 估 計 約 有 2 200 個 空 缺 雖 然 基 金 未 必 能 夠 即 時 解 決 人 手 短 缺 問 題, 長 遠 而 言, 基 金 將 有 助 拓 展 本 港 的 專 業 人 才 庫 現 行 政 府 資 助 的 獎 勵 及 獎 學 金 計 劃 11. 為 協 助 航 運 業 在 技 術 及 專 業 層 面 培 養 人 才, 政 府 與 香 港 航 運 發 4 展 局 一 直 與 本 地 大 專 院 校 合 辦 五 個 航 運 培 訓 及 獎 學 金 計 劃, 其 中 兩 項 計 劃 分 別 為 資 助 航 海 實 習 生 累 積 航 海 經 驗 和 培 訓 船 舶 維 修 技 術 人 員 ; 而 其 餘 三 項 計 劃 是 與 三 間 本 地 大 學 合 辦 的 獎 學 金 計 劃, 培 訓 在 法 律 和 航 運 領 域 的 專 業 人 才 這 些 計 劃 分 別 是 : 技 術 層 面 / 航 海 人 員 (a) 航 海 訓 練 獎 勵 計 劃 ( 自 2004 年 起 推 行 ); (b) 船 舶 維 修 訓 練 獎 勵 計 劃 ( 自 2006 年 起 推 行 ); 2 3 4 就 在 遠 洋 船 隻 工 作 而 言, 最 初 階 的 專 業 考 試 為 三 級 ( 甲 板 部 ) 和 三 級 ( 輪 機 部 ) 高 級 船 員 適 任 證 書 就 在 本 地 船 舶 工 作 而 言, 則 為 船 長 三 級 證 明 書 和 輪 機 操 作 員 三 級 證 明 書 調 查 涵 蓋 的 界 別 包 括 貨 倉 及 冷 藏 庫 貨 運 站 貨 車 及 貨 櫃 運 輸 空 運 貨 運 代 理 船 上 / 碼 頭 裝 卸 貨 物 國 際 速 遞 其 他 物 流 服 務 經 營 者 海 運 及 船 舶 管 理 及 租 賃 香 港 航 運 發 展 局 由 運 輸 及 房 屋 局 局 長 擔 任 主 席, 由 業 界 及 政 府 官 員 組 成, 負 責 就 進 一 步 發 展 香 港 的 航 運 業 向 政 府 提 出 意 見, 以 制 訂 措 施 和 擬 定 計 劃, 同 時 亦 協 助 政 府 推 廣 香 港 的 航 運 服 務, 宣 傳 在 港 經 營 航 運 業 務 的 優 勢 3
與 大 學 的 合 作 (c) 香 港 航 運 及 物 流 獎 學 金 計 劃 ( 自 2007 年 起 推 行 ); (d) 香 港 大 學 與 大 連 海 事 大 學 學 術 合 作 計 劃 ( 自 2008 年 起 推 行 ); 以 及 (e) 香 港 海 事 法 律 獎 學 金 計 劃 ( 自 2010 年 起 推 行 ) 至 目 前 為 止, 共 有 270 名 航 海 實 習 生 152 名 船 舶 維 修 人 員 和 約 580 名 大 學 生 和 在 職 從 業 員 受 惠 於 以 上 的 各 項 計 劃 各 項 計 劃 詳 情 見 附 件 A 展 望 將 來 - 擴 大 和 提 升 人 才 庫 12. 優 秀 人 才 是 航 運 和 航 空 業 持 續 發 展 的 先 決 條 件 為 達 致 提 升 香 港 作 為 國 際 航 運 中 心 的 策 略 目 標, 並 處 理 上 文 第 7 至 第 10 段 所 述 的 人 手 狀 況, 政 府 會 致 力 投 放 資 源, 以 期 : (a) 為 行 業 吸 引 更 多 新 血, 擴 大 人 才 庫 和 處 理 從 業 員 老 化 的 問 題 ; (b) 培 訓 不 同 專 業 領 域 的 人 員, 以 滿 足 行 業 的 人 才 需 求, 特 別 是 在 不 同 的 高 增 值 服 務 範 疇 ; 以 及 (c) 提 升 行 業 的 整 體 能 力 和 專 業 水 平, 以 增 強 香 港 作 為 國 際 航 運 中 心 的 競 爭 力 我 們 的 政 策 目 標 是 逐 漸 建 立 一 個 有 活 力 多 元 化 和 具 競 爭 力 的 專 業 及 技 術 人 才 庫, 支 持 香 港 航 運 和 航 空 業 的 長 遠 發 展 ; 加 上 在 制 度 上 的 各 方 面 優 勢, 例 如 獨 立 的 司 法 和 普 通 法 制 度 資 金 和 資 訊 自 由 流 通, 以 及 可 自 由 兌 換 的 貨 幣, 香 港 會 繼 續 成 為 具 競 爭 力 的 國 際 航 運 中 心 建 議 13. 為 達 致 上 文 第 12 段 的 政 策 目 標, 我 們 建 議 撥 款 一 億 元 成 立 基 金, 於 2014-15 至 2018-19 五 個 年 度 內 運 作, 繼 續 和 強 化 現 有 的 培 訓 工 作, 並 推 出 新 措 施, 以 : 4
(a) 鼓 勵 更 多 青 年 人 接 受 或 修 讀 相 關 的 技 術 培 訓 和 專 業 學 位 課 程, 畢 業 後 投 身 航 運 及 航 空 業 ; (b) 豐 富 修 讀 航 運 課 程 或 其 他 相 關 課 程 的 學 生 的 學 習 經 驗 ; 以 及 (c) 提 升 在 職 從 業 員 的 專 業 能 力 和 資 格 ( 一 ) 持 續 現 有 的 獎 勵 和 獎 學 金 計 劃 14. 上 文 第 11 段 所 述 的 現 行 計 劃 反 應 良 好, 在 參 加 航 海 訓 練 獎 勵 計 劃 的 270 名 實 習 生 中,141 名 已 成 功 獲 取 專 業 資 格 5 至 於 三 項 獎 學 金 計 劃, 共 150 名 學 生 獲 發 獎 學 金, 其 中 98 人 在 畢 業 後 投 身 本 地 航 運 業, 在 不 同 的 航 運 服 務 範 疇 擔 任 多 種 職 位, 例 如 行 政 人 員 律 政 人 員 分 析 員 及 助 理 經 紀 等 ( 二 ) 優 化 及 擴 展 現 行 計 劃 15. 我 們 建 議 繼 續 推 行 並 且 優 化 上 文 第 11 段 的 五 項 計 劃 建 基 在 現 行 計 劃 的 成 果 上, 當 局 進 行 了 檢 視, 藉 以 探 討 進 一 步 促 進 參 與 加 強 與 院 校 學 術 合 作 增 加 受 惠 人 士, 以 及 豐 富 培 訓 內 容 的 空 間, 務 求 為 航 運 及 航 空 業 此 兩 個 重 要 行 業 建 立 技 術 和 知 識 型 的 人 才 庫, 全 面 提 升 他 們 的 競 爭 力 為 此, 我 們 建 議 推 行 下 列 優 化 措 施 : (a) 把 航 海 訓 練 獎 勵 計 劃 的 每 月 津 貼 由 5,000 元 增 加 至 6,000 元 ; (b) 為 香 港 海 事 法 律 獎 學 金 計 劃 及 香 港 航 運 及 物 流 獎 學 金 計 劃 下 兩 個 碩 士 課 程 的 學 生 提 供 海 外 學 習 和 擴 闊 視 野 的 機 會 ; 以 及 (c) 與 上 海 海 事 大 學 進 行 學 術 合 作 估 計 在 未 來 五 年 繼 續 推 行 並 優 化 現 行 的 五 項 計 劃, 所 需 款 額 將 共 約 為 4,000 萬 元 以 上 優 化 措 施 的 詳 情 以 及 其 估 計 受 惠 人 數 和 所 需 款 額 見 附 件 B(1)- (2) 5 已 獲 取 專 業 資 格 的 141 名 實 習 生 包 括 :6 名 甲 板 實 習 生 及 3 名 輪 機 實 習 生 最 高 考 獲 一 級 遠 洋 輪 甲 板 部 和 輪 機 部 高 級 船 員 適 任 證 書 ;7 名 甲 板 實 習 生 及 8 名 輪 機 實 習 生 最 高 考 獲 二 級 遠 洋 輪 甲 板 部 和 輪 機 部 高 級 船 員 適 任 證 書 ; 另 有 68 名 甲 板 實 習 生 及 49 名 輪 機 實 習 生 最 高 考 獲 三 級 遠 洋 輪 甲 板 部 和 輪 機 部 高 級 船 員 適 任 證 書 5
( 三 ) 推 行 新 措 施 16. 為 進 一 步 擴 大 和 提 升 行 業 人 才, 我 們 會 推 行 新 措 施 以 重 點 吸 引 更 多 新 血 加 入 航 運 和 航 空 業, 以 及 支 持 在 職 人 員 進 修 或 考 試 以 提 升 技 術 資 歷 和 專 業 知 識 水 平, 應 付 行 業 的 需 要 此 外, 提 升 公 眾 對 業 界 的 認 知 對 它 們 的 發 展 亦 十 分 重 要, 故 此 基 金 亦 會 用 以 推 行 措 施, 加 強 向 年 輕 一 代 和 公 眾 宣 傳 航 運 和 航 空 業 的 職 業 及 前 景 本 地 船 舶 業 界 17. 自 去 年 10 月 1 日 南 丫 島 附 近 發 生 撞 船 事 故 後, 業 界 向 我 們 反 映 一 直 難 以 聘 請 船 長 輪 機 操 作 員 和 甲 板 / 機 房 船 員, 希 望 政 府 能 夠 擬 訂 措 施, 協 助 吸 引 新 血 和 加 強 現 有 從 業 員 的 訓 練, 以 應 付 將 推 行 的 海 上 安 全 改 善 措 施, 例 如 安 裝 有 助 提 升 航 行 安 全 的 設 備 等 我 們 理 解 業 界 的 關 注, 而 香 港 水 域 的 海 上 安 全 對 船 務 活 動 和 香 港 作 為 國 際 航 運 中 心 非 常 重 要, 故 有 必 要 提 升 本 地 船 舶 業 人 員 的 水 平, 我 們 因 此 建 議 運 用 部 分 基 金 支 持 這 方 面 的 工 作 政 府 業 界 和 院 校 的 三 方 合 作 18. 此 外, 新 擬 措 施 的 另 一 重 要 元 素 是 強 調 政 府 業 界 和 院 校 的 合 作 我 們 認 為 業 界 和 院 校 的 支 持 對 有 效 推 行 各 項 措 施, 以 擴 大 和 提 升 人 才 庫, 至 多 重 要, 特 別 是 一 些 涵 蓋 整 個 業 界 的 計 劃 我 們 已 就 基 金 建 議 措 施 諮 詢 香 港 航 運 發 展 局 海 事 處 制 度 改 革 督 導 委 員 會 航 空 發 展 諮 詢 委 員 會, 以 及 經 濟 發 展 委 員 會 屬 下 的 航 運 業 工 作 小 組 我 們 亦 有 與 本 地 的 海 員 工 會 香 港 船 東 會 大 學 職 業 訓 練 局 及 其 屬 下 的 海 事 訓 練 學 院 進 行 商 討 上 述 機 構 組 織 對 建 議 均 表 示 支 持 新 措 施 19. 新 擬 措 施 採 取 了 較 主 動 和 策 略 性 的 手 法, 以 下 為 各 項 新 措 施 : (a) 支 持 航 運 及 航 空 業 現 職 從 業 員 ( 包 括 本 地 船 舶 船 員 ) 的 專 業 訓 練 ; (b) 透 過 實 習 計 劃 及 早 加 深 大 學 生 對 航 運 及 航 空 業 相 關 職 業 的 認 知 ; (c) 為 航 運 相 關 學 科 的 學 生 提 供 海 外 學 習 機 會 ; 6
(d) 就 飛 機 維 修 專 門 課 程 推 行 部 分 學 費 退 還 計 劃 ; (e) 向 青 年 人 提 供 經 濟 誘 因, 鼓 勵 他 們 考 取 首 個 本 地 船 舶 船 長 或 輪 機 操 作 員 的 專 業 資 格 ; (f) 就 選 定 與 航 空 業 相 關 的 學 位 或 高 級 學 位 課 程 推 行 獎 學 金 計 劃 ; 以 及 (g) 推 行 嶄 新 推 廣 工 作 估 計 在 未 來 五 年 推 行 以 上 新 措 施, 所 需 款 額 將 共 約 為 6,000 萬 元 上 述 措 施 的 詳 情 以 及 其 估 計 受 惠 人 數 和 所 需 款 額 見 附 件 C(1)- (2) 20. 成 立 建 議 基 金 將 有 助 建 立 行 業 所 需 的 人 才 庫, 擴 闊 人 才 基 礎 以 及 提 升 其 專 業 水 平, 以 提 供 航 運 及 航 空 業 相 關 的 服 務 ; 同 時, 基 金 可 望 協 助 業 界 應 付 前 線 和 專 業 人 員 方 面 的 人 才 和 訓 練 需 要, 從 而 達 致 進 一 步 發 展 香 港 作 為 國 際 航 運 中 心 的 目 標 下 一 步 21. 視 乎 立 法 會 財 務 委 員 會 稍 後 就 成 立 基 金 的 撥 款 申 請 審 批, 政 府 業 界 及 院 校 會 合 作 落 實 各 項 措 施 的 執 行 細 節 ; 相 關 的 本 地 大 學 亦 會 聯 繫 確 定 其 海 外 伙 伴 院 校, 落 實 合 作 方 案 學 生 甄 選 準 則 和 課 程 要 求 ; 就 培 訓 本 地 船 舶 船 員 方 面, 我 們 會 繼 續 與 本 地 船 舶 協 會 和 業 界 組 織 合 作 ; 此 外, 亦 會 與 業 界 和 院 校 合 力 成 立 實 習 網 絡 ; 並 與 其 他 專 業 / 業 界 組 織 訂 定 基 金 將 會 支 持 的 培 訓 課 程 和 考 試 我 們 的 目 標 是 在 2014-15 年 財 政 度 開 始 推 行 各 項 措 施 6 22. 香 港 航 運 發 展 局 屬 下 的 人 力 培 訓 三 方 專 責 小 組 將 監 察 及 檢 討 與 航 運 界 相 關 措 施 的 運 作 同 樣 地, 我 們 會 成 立 一 個 由 政 府 業 界 持 份 者 和 院 校 組 成 的 專 責 委 員 會, 監 察 及 檢 討 與 航 空 業 相 關 措 施 的 運 作 當 局 會 不 時 檢 視 基 金 的 使 用 情 況, 並 按 實 際 運 作 情 況 和 反 饋 意 見 適 當 調 整 措 施 的 執 行 細 節 在 有 需 要 時, 我 們 會 按 基 金 的 資 助 範 圍, 在 實 施 期 內 改 進 現 行 及 新 擬 措 施, 以 及 推 行 其 他 必 要 的 新 計 劃 6 專 責 小 組 由 政 府 業 界 和 院 校 代 表 組 成, 並 包 括 部 分 經 濟 發 展 委 員 會 屬 下 的 海 運 業 分 組 的 成 員 7
對 財 政 的 影 響 23. 就 現 行 計 劃 的 撥 款 安 排, 上 文 第 11(a) 段 所 述 的 航 海 訓 練 獎 勵 計 劃 於 2004 年 推 行, 撥 款 額 為 900 萬 元 ;2010 年 5 月, 立 法 會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把 計 劃 的 承 擔 額 提 高 1,920 萬 元, 即 由 900 萬 元 增 至 2,820 萬 元, 以 便 計 劃 延 長 運 作 截 止 2013 年 9 月 底, 計 劃 所 餘 撥 款 約 為 1,430 萬 元, 預 計 可 以 支 持 計 劃 運 作 至 2016-17 年 度, 屆 時 計 劃 將 會 改 由 基 金 提 供 資 助, 以 繼 續 運 作 至 2018-19 年 度 由 於 建 議 涉 及 將 計 劃 的 核 准 承 擔 額, 在 2014-15 至 2016-17 年 度 期 間, 用 以 支 付 調 升 後 的 每 月 6,000 元 的 津 貼, 我 們 會 在 向 立 法 會 財 務 委 員 會 就 成 立 基 金 所 需 的 一 億 元 提 交 撥 款 申 請 時, 一 併 就 調 升 每 月 津 貼 的 建 議 申 請 批 准 24. 至 於 上 文 第 11(b) 和 (e) 段 所 述 的 船 舶 維 修 訓 練 獎 勵 計 劃 和 香 港 海 事 法 律 獎 學 金 計 劃, 在 計 劃 的 現 有 款 額 用 完 時, 會 改 由 基 金 分 別 於 2016-17 和 2015-16 年 度 開 始 提 供 資 助, 以 繼 續 運 作 至 2018-19 年 其 餘 兩 項 現 行 計 劃 ( 上 文 第 11(c) 和 (d) 段 ) 將 會 由 基 金 於 2014-15 至 2018-19 年 度 提 供 資 助 各 項 現 行 計 劃 的 財 政 狀 況 和 於 2014-15 至 2018-19 年 度 估 計 所 需 款 額 的 摘 要 見 附 件 D 25. 基 金 在 五 年 期 內 所 涉 及 的 財 政 承 擔 總 額 為 一 億 元 附 件 E 載 列 基 金 於 2014-15 至 2018-19 年 度 預 計 的 所 需 現 金 流 量 徵 詢 意 見 26. 請 委 員 支 持 設 立 培 訓 基 金 的 建 議 視 乎 委 員 的 意 見, 當 局 會 將 建 議 提 交 財 務 委 員 會 審 批 運 輸 及 房 屋 局 2013 年 12 月 8
附 件 A 現 行 與 航 運 相 關 的 培 訓 獎 勵 / 獎 學 金 計 劃 名 稱 計 劃 推 出 年 份 相 關 機 構 目 的 計 劃 內 容 及 現 時 獲 發 金 額 受 惠 總 人 數 已 注 入 撥 款 1 航 海 訓 練 獎 勵 計 劃 7 2004 不 適 用 吸 引 更 多 本 地 人 才 以 實 習 生 身 份 接 受 航 海 訓 練, 並 在 隨 後 成 為 合 資 格 人 員 擔 任 海 上 及 岸 上 各 類 高 級 職 位 甲 板 實 習 生 在 實 習 期 內 每 月 可 獲 資 助 5,000 元, 為 期 最 長 18 個 月, 另 加 考 試 費 資 助 4,820 元 輪 機 實 習 生 在 實 習 期 內 每 月 可 獲 資 助 5,000 元, 為 期 最 長 6 個 月, 另 加 考 試 費 資 助 1,930 元 270 2,820 萬 元 2 船 舶 維 修 訓 練 獎 勵 計 劃 3 香 港 航 運 及 物 流 獎 學 金 計 劃 2006 職 業 訓 練 局 吸 引 更 多 人 加 入 船 舶 維 修 業, 並 接 受 訓 練 成 為 技 術 人 員 2007 香 港 理 工 大 學 吸 引 本 地 內 地 及 海 外 人 才 在 香 港 修 讀 海 事 課 程, 以 服 務 香 港 航 運 界 在 擔 任 學 徒 期 間 每 月 可 獲 資 助 1,500 元, 為 期 最 長 36 個 月 ( 最 多 共 54,000 元 ) 獲 選 的 理 大 國 際 航 運 及 物 流 管 理 理 學 碩 士 學 生 每 人 獲 授 獎 學 金 177,130 元, 包 括 支 付 全 期 學 費 及 生 活 津 貼 8 152 720 萬 元 87 1,220 萬 元 7 8 計 劃 由 海 事 處 管 理 獲 發 獎 學 金 的 學 生 在 畢 業 後 須 在 香 港 航 運 界 工 作, 為 期 不 少 於 12 個 月
名 稱 計 劃 推 相 關 目 的 計 劃 內 容 及 受 惠 已 注 入 出 年 份 機 構 現 時 獲 發 金 額 總 人 數 撥 款 4 香 港 大 學 大 連 海 事 大 學 學 術 2008 香 港 大 學 大 連 海 事 大 學 培 養 精 通 香 港 及 內 地 法 律 制 度, 以 及 海 事 法 律 專 門 獲 選 的 大 連 海 事 大 學 學 生 每 人 獲 授 獎 學 金 169,000 元, 支 付 修 讀 香 港 大 學 普 通 471 940 萬 元 合 作 計 劃 範 疇 的 專 業 人 才, 以 服 務 法 碩 士 課 程 的 全 期 學 費 8 香 港 航 運 界 獲 選 的 香 港 大 學 學 生 每 人 獲 資 助 約 15,000 元, 以 修 讀 大 連 海 事 大 學 的 暑 期 課 程 獲 選 的 香 港 從 業 員 每 人 獲 資 助 約 5,000 元, 以 修 讀 大 連 海 事 大 學 的 行 政 研 習 課 程 大 連 海 事 大 學 的 客 座 教 授 在 香 港 大 學 講 授 內 地 海 事 法 的 選 修 課 程, 費 用 約 為 每 學 期 10 萬 元 5 香 港 海 事 法 律 獎 學 金 計 劃 2010 香 港 城 市 大 學 促 進 建 立 海 事 法 律 專 業 人 才 庫, 以 服 務 香 港 航 運 界 獲 選 的 城 大 海 事 法 與 運 輸 法 法 學 碩 士 學 生 每 人 可 獲 發 獎 學 金 108,960 元, 支 付 全 期 學 費 8 24 370 萬 元 總 計 1 004 6,070 萬 元 10
附 件 B(1) 優 化 現 行 計 劃 的 措 施 (a) 把 航 海 訓 練 獎 勵 計 劃 的 每 月 津 貼 由 5,000 元 增 加 至 6,000 元 航 海 實 習 生 現 時 須 累 積 一 定 的 航 海 時 間 ( 通 常 須 在 遠 洋 船 上 工 作 約 18 個 月 ), 才 有 資 格 參 加 首 個 甲 板 部 / 輪 機 部 高 級 船 員 的 專 業 資 格 考 試, 獲 得 晉 升 機 會 在 獲 得 以 上 專 業 資 格 後, 實 習 生 將 可 出 任 其 他 不 同 的 海 上 和 岸 上 高 級 職 位, 例 如 遠 洋 船 船 長 或 輪 機 長 領 港 員 船 隻 管 理 或 檢 驗 人 員, 以 及 更 重 要 的 是 可 出 任 海 事 處 專 業 職 系 職 位 不 過, 遠 洋 船 實 習 生 的 薪 金 一 般 都 參 照 國 際 水 平 ( 每 月 低 於 5,000 元 ), 難 以 吸 引 香 港 青 年 人 為 吸 引 年 輕 一 代 投 身 航 運 業, 並 累 積 航 海 經 驗, 航 海 訓 練 獎 勵 計 劃 於 2004 年 推 出, 為 每 名 實 習 生 提 供 每 月 4,000 元 的 津 貼 津 貼 額 於 2009 年 1 月 調 升 至 5,000 元, 並 沿 用 至 今 考 慮 到 生 活 費 用 不 斷 增 加, 以 及 有 需 要 繼 續 吸 引 年 輕 一 代 投 身 這 個 行 業, 我 們 建 議 把 計 劃 的 每 月 津 貼 由 現 時 的 5,000 元 增 至 6,000 元, 資 助 期 則 維 持 不 變 ( 甲 板 部 實 習 生 為 不 多 於 18 個 月 ; 輪 機 部 實 習 生 為 不 多 於 6 個 月 ) 我 們 估 計 五 年 期 內 約 有 265 名 實 習 生 受 惠 (b) 為 香 港 海 事 法 律 獎 學 金 計 劃 及 香 港 航 運 及 物 流 獎 學 金 計 劃 下 兩 個 碩 士 課 程 的 學 生 提 供 海 外 學 習 和 擴 闊 視 野 的 機 會 現 時, 每 年 約 有 80 名 學 生 修 讀 香 港 城 市 大 學 的 海 事 法 與 運 輸 法 法 學 碩 士 及 香 港 理 工 大 學 的 國 際 航 運 及 物 流 管 理 理 學 碩 士 課 程 課 程 培 養 學 生 在 海 事 法 ( 例 如 海 事 保 險 法 提 單 法 租 船 合 約 法 ) 及 一 系 列 海 事 相 關 範 疇 ( 例 如 經 濟 財 務 管 理 物 流 法 律 保 險 市 場 推 廣 及 資 訊 科 技 應 用 ) 的 知 識 由 於 航 運 是 非 常 國 際 化 的 行 業, 為 該 兩 個 碩 士 課 程 的 香 港 學 生 提 供 在 海 外 大 學 修 讀 與 航 運 相 關 課 程, 能 夠 擴 闊 他 們 的 視 野, 並 豐 富 香 港 的 航 運 人 才 庫 我 們 建 議 為 兩 個 碩 士 課 程 下 每 名 獲 選 學 生, 提 供 不 多 於 5 萬 元 的 資 助, 以 在 海 外 合 作 院 校 完 成 一 個 學 期 的 學 分 課 程 建 議 金 額 預 計 可 應 付 約 80%- 90% 的 額 外 開 支, 包 括 學 費 生 活 費 及 機 票 費 用 9, 餘 下 的 開 支 會 由 學 生 承 擔 相 關 大 學 會 與 合 作 院 校 落 實 詳 細 安 排 9 在 該 5 萬 元 中, 估 計 2 萬 元 會 用 作 支 付 額 外 的 學 費,2 萬 元 會 用 於 生 活 費, 而 1 萬 元 會 用 於 機 票 費 用
(c) 與 上 海 海 事 大 學 進 行 學 術 合 作 自 2008 年 起, 香 港 大 學 與 大 連 海 事 大 學 法 律 系 已 就 學 生 交 流 進 行 學 術 合 作 我 們 建 議 與 上 海 海 事 大 學 推 行 學 術 合 作 計 劃, 並 涵 蓋 更 多 的 學 科 例 如 船 舶 / 海 事 工 程 上 海 海 事 大 學 歡 迎 上 述 構 思, 待 基 金 成 立 後, 院 校 會 進 一 步 落 實 學 生 交 流 模 式 及 機 制 12
附 件 B(2) 優 化 現 行 計 劃 的 措 施 - 所 需 款 額 和 受 惠 人 士 內 容 合 作 機 構 目 標 人 士 估 計 五 年 期 內 將 受 惠 的 人 數 估 計 五 年 期 內 所 需 款 額 1 將 航 海 訓 練 獎 勵 計 劃 的 每 月 津 貼 由 5,000 元 增 至 6,000 元 不 適 用 航 海 甲 板 實 習 生 / 輪 機 實 習 生 265 430 萬 元 2 為 香 港 海 事 法 律 獎 學 金 計 劃 及 香 港 航 運 及 物 流 獎 學 金 計 劃 下 兩 個 碩 士 課 程 的 學 生 提 供 海 外 學 習 和 擴 闊 視 野 的 機 會 香 港 城 市 大 學 香 港 理 工 大 學 海 事 課 程 碩 士 學 生 40 200 萬 元 3 與 上 海 海 事 大 學 進 行 學 術 合 作 上 海 海 事 大 學 獲 選 與 航 運 相 關 課 程 ( 例 如 工 程 學 ) 的 學 士 學 生 80 240 萬 元 總 計 385 870 萬 元
附 件 C(1) 新 的 培 訓 及 宣 傳 措 施 (a) 支 持 航 運 及 航 空 業 現 職 從 業 員 ( 包 括 本 地 船 舶 船 員 ) 的 專 業 訓 練 新 措 施 旨 在 鼓 勵 於 航 運 和 航 空 業 工 作 的 現 職 人 士, 包 括 本 地 船 舶 船 員, 修 讀 由 各 院 校 專 業 或 業 界 團 體 提 供 的 課 程 和 參 加 專 業 考 試 10, 以 提 升 技 能 及 獲 得 專 業 資 格 計 劃 亦 將 有 助 未 有 接 受 任 何 與 航 運 / 航 空 相 關 職 前 教 育 或 培 訓 的 現 職 從 業 員 的 事 業 發 展 我 們 建 議 合 資 格 的 從 業 員 可 在 完 成 經 核 准 的 課 程 或 通 過 相 關 專 業 考 試 後, 獲 發 還 80% 的 費 用 每 名 人 士 可 就 多 於 一 項 課 程 / 考 試 申 請 發 還 費 用, 上 限 為 每 人 18,000 元 待 基 金 成 立 後, 我 們 會 諮 詢 相 關 業 界 專 業 和 學 術 團 體, 以 確 定 普 遍 為 業 界 認 受 切 合 業 界 需 要, 及 適 用 於 本 計 劃 的 各 項 課 程 和 考 試, 並 會 不 時 進 行 檢 討 及 更 新 我 們 估 計 在 五 年 期 內 將 會 有 約 2 460 人 受 惠 (b) 透 過 實 習 計 劃 及 早 提 升 大 學 生 對 航 運 及 航 空 業 相 關 職 業 的 認 知 據 我 們 了 解, 年 輕 一 代 不 大 認 識 航 運 及 航 空 業 所 提 供 的 多 元 化 就 業 機 會, 特 別 是 航 運 業, 實 習 經 驗 將 有 助 他 們 及 早 了 解 業 界 的 工 作 及 前 景, 從 而 積 極 考 慮 作 為 就 業 選 擇 我 們 建 議 邀 請 航 運 及 航 空 業 界 的 公 司 參 與 成 立 實 習 聯 網, 提 供 暑 期 實 習 職 位 計 劃 會 開 放 予 就 讀 於 大 學 教 育 資 助 委 員 會 的 七 所 資 助 院 校 11 任 何 學 士 學 位 課 程 及 職 業 訓 練 局 副 學 位 課 程 的 本 地 學 生 基 金 將 支 付 實 習 生 每 月 酬 金 的 75% 或 6,000 元 ( 以 較 低 者 為 準 ), 上 限 為 兩 個 月, 而 參 與 計 劃 的 公 司 則 須 支 付 其 餘 的 酬 金, 並 且 負 責 向 實 習 生 提 供 指 導 和 訓 練 實 習 生 和 參 與 計 劃 的 公 司 均 須 於 實 習 期 完 結 後 提 交 評 估 報 告 我 們 估 計 五 年 期 內 將 會 有 約 1 200 名 學 生 受 惠 10 11 舉 例 來 說, 在 海 事 服 務 方 面, 香 港 船 務 經 紀 專 業 學 會 舉 辦 各 項 適 用 於 不 同 界 別 的 課 程 及 專 業 考 試, 包 括 乾 貨 租 船 船 隻 運 作 及 管 理 船 舶 買 賣 班 輪 業 務 及 海 事 保 險 等 波 羅 的 海 國 際 航 運 工 會 舉 辦 的 亞 洲 航 運 學 校, 提 供 深 入 的 商 業 船 務 課 程 在 航 海 方 面, 職 業 訓 練 局 及 業 界 組 織 就 考 取 甲 板 部 / 輪 機 部 高 級 船 員 及 船 長 資 格 的 考 試 提 供 預 備 課 程 在 航 空 服 務 方 面, 國 際 航 空 運 輸 協 會 及 民 航 處 舉 辦 各 項 與 航 空 有 關 的 課 程, 包 括 飛 航 服 務 航 空 保 安 地 面 運 行 貨 物 及 危 險 品 規 例 等 非 政 府 組 織 或 培 訓 機 構 亦 提 供 專 業 語 文 深 造 課 程 即 香 港 城 市 大 學 香 港 浸 會 大 學 嶺 南 大 學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香 港 理 工 大 學 香 港 科 技 大 學 和 香 港 大 學
(c) 為 航 運 相 關 學 科 的 學 生 提 供 海 外 學 習 機 會 航 運 業 需 要 修 讀 不 同 學 科 的 人 才 ( 例 如 工 商 管 理 市 場 推 廣 會 計 金 融 資 訊 科 技 及 工 程 等 ), 他 們 如 能 具 備 國 際 視 野, 又 對 航 運 業 有 一 定 認 識, 則 更 為 理 想 我 們 建 議 向 特 定 與 航 運 相 關 的 學 士 學 位 課 程 的 學 生, 提 供 不 多 於 3 萬 元 的 資 助 12, 以 在 海 外 伙 伴 院 校 完 成 一 個 學 期 與 航 運 相 關 的 學 分 課 程 本 地 大 學 在 選 定 海 外 伙 伴 院 校 時, 會 與 香 港 航 運 發 展 局 屬 下 的 人 力 培 訓 三 方 專 責 小 組 商 討 我 們 估 計 五 年 期 內 將 會 有 約 100 名 學 生 受 惠 (d) 就 飛 機 維 修 專 門 課 程 推 行 部 分 學 費 退 還 計 劃 我 們 從 業 界 得 悉, 飛 機 維 修 業 目 前 人 手 嚴 重 短 缺 香 港 國 際 機 場 的 飛 機 維 修 機 構 表 示, 其 新 入 職 的 員 工 大 部 分 是 職 業 訓 練 局 兩 個 飛 機 維 修 專 門 課 程 ( 即 飛 機 維 修 工 程 高 級 文 憑 和 中 專 教 育 文 憑 ( 飛 機 維 修 ) ) 的 畢 業 生 為 鼓 勵 青 年 人 選 修 飛 機 維 修 專 門 課 程 及 於 畢 業 後 投 身 飛 機 維 修 工 作, 現 建 議 提 供 額 外 資 助, 一 次 過 發 還 飛 機 維 修 專 門 課 程 全 期 學 費 的 50% 完 成 有 關 課 程 並 投 身 飛 機 維 修 業 的 學 員, 可 根 據 此 計 劃 提 出 申 請 為 鼓 勵 獲 資 助 人 士 繼 續 從 事 飛 機 維 修 工 作, 合 資 格 申 請 人 須 簽 署 承 諾 書, 承 諾 在 本 地 飛 機 維 修 業 工 作 最 少 兩 年 我 們 估 計 五 年 期 內 將 會 有 約 600 名 學 生 受 惠 (e) 向 青 年 人 提 供 經 濟 誘 因, 鼓 勵 他 們 考 取 首 個 本 地 船 舶 船 長 或 輪 機 操 作 員 的 專 業 資 格 業 界 反 映 本 地 船 舶 業 難 以 聘 請 船 長 輪 機 操 作 員 和 甲 板 / 機 房 普 通 船 員 到 船 上 工 作 雖 然 在 本 地 船 舶 上 工 作 的 甲 板 / 機 房 普 通 船 員 職 位 不 設 入 職 要 求 13, 他 們 現 時 需 要 累 積 約 12 個 月 的 航 海 經 驗, 才 有 資 格 參 加 作 為 船 長 或 輪 機 操 作 員 的 首 個 專 業 資 格 考 試 為 吸 引 更 多 新 血 加 入 本 地 船 舶 業 界, 我 們 建 議 參 照 航 海 訓 練 獎 勵 計 劃, 為 本 地 船 舶 業 界 新 聘 用 的 甲 板 / 機 房 普 通 船 員, 在 薪 金 以 外 提 供 每 月 2,500 元 的 資 助, 為 期 12 個 月 ( 總 額 最 高 為 每 人 3 萬 元 ) 為 進 一 步 鼓 勵 他 們 考 取 專 業 資 格,3 萬 元 資 助 額 中 的 12,000 元 會 在 他 們 成 功 通 過 船 長 三 級 證 明 書 或 輪 機 操 作 員 三 級 證 明 14 12 13 14 建 議 金 額 預 計 可 應 付 約 80%-90% 的 額 外 開 支, 包 括 生 活 費 ( 約 2 萬 元 ) 及 機 票 費 用 ( 約 1 萬 元 ), 餘 下 的 開 支 會 由 學 生 承 擔 修 畢 職 業 訓 練 局 海 事 訓 練 學 院 的 23 週 初 級 全 能 海 員 課 程 的 學 員, 是 業 界 招 募 普 通 船 員 的 一 個 途 徑 船 長 三 級 證 明 書 ( 作 為 船 長 的 首 個 專 業 資 格 ) 或 輪 機 操 作 員 三 級 證 明 書 ( 作 為 輪 機 操 作 員 的 首 個 專 業 資 格 ) 的 考 試 15
書 的 考 試 後 發 放 我 們 估 計 五 年 期 內 將 會 有 約 250 名 人 士 受 惠 同 時, 該 250 名 人 士, 以 及 其 他 現 職 的 船 員, 可 按 本 附 件 第 (a) 項 下 的 退 費 計 劃, 申 請 發 還 修 讀 及 報 考 相 關 技 術 課 程 或 專 業 考 試 費 用 的 80% (f) 就 選 定 與 航 空 業 相 關 的 學 位 或 高 級 學 位 課 程 推 行 獎 學 金 計 劃 為 鼓 勵 航 空 業 界 的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現 建 議 向 選 定 的 學 生 提 供 獎 學 金, 每 項 獎 學 金 的 上 限 約 為 10 萬 元, 讓 他 們 完 成 與 航 空 相 關 的 學 位 或 高 級 學 位 課 程 我 們 參 考 了 本 地 院 校 提 供 與 航 空 相 關 的 學 位 課 程 和 碩 士 學 位 課 程 的 學 費 15, 來 訂 定 建 議 計 劃 的 獎 學 金 的 上 限 獎 學 金 的 確 實 金 額 會 視 乎 就 此 建 議 計 劃 而 選 定 的 課 程 的 學 費 而 定 在 培 訓 基 金 設 立 後, 我 們 會 組 成 由 政 府 業 界 持 份 者 及 教 育 機 構 代 表 組 成 的 專 責 委 員 會, 監 察 及 檢 討 與 航 空 業 相 關 措 施 的 運 作 ( 包 括 訂 定 符 合 此 奬 學 金 計 劃 的 課 程 名 單, 及 評 選 計 劃 的 申 請 人 ) 獲 獎 學 金 的 申 請 人 須 承 諾 畢 業 後 在 香 港 航 空 界 工 作 最 少 一 年 獲 我 們 估 計 在 五 年 期 內 將 會 有 約 25 名 學 生 受 惠 (g) 推 行 嶄 新 推 廣 工 作 現 時 業 界 及 非 牟 利 組 織 不 時 舉 辦 宣 傳 及 外 展 活 動, 例 如 在 學 校 舉 行 就 業 講 座 和 職 業 博 覽 會 等 我 們 建 議 運 用 部 分 基 金 ( 大 約 700 萬 元 ) 支 援 業 界 向 年 輕 一 代 和 公 眾 的 推 廣 工 作 有 關 工 作 將 聚 焦 於 初 中 學 生, 透 過 舉 辦 就 業 周, 以 及 內 容 與 航 運 和 航 空 業 有 關 的 暑 期 研 習 等 措 施, 重 點 進 行 推 廣 我 們 亦 計 劃 推 行 更 聚 焦 的 推 廣 策 略 ( 例 如 在 電 視 特 輯 / 電 台 節 目 加 入 相 關 信 息 滲 透 式 及 在 社 交 網 絡 進 行 推 廣 ), 以 期 有 效 地 推 廣 航 運 和 航 空 業 15 香 港 理 工 大 學 提 供 的 機 械 工 程 學 理 學 碩 士 學 位 和 機 械 工 程 學 ( 榮 譽 ) 工 學 士 學 位 課 程 的 學 費 分 別 為 $81,000 ( 一 年 全 日 制 / 兩 年 半 兼 讀 制 ) 及 $168,400 ( 四 年 全 日 制 ) 16
附 件 C(2) 新 的 培 訓 及 宣 傳 措 施 - 所 需 款 額 和 受 惠 人 士 措 施 目 的 合 作 機 構 內 容 估 計 五 年 期 內 將 受 惠 的 人 數 估 計 五 年 期 內 所 需 款 額 1 支 持 航 運 及 航 空 業 現 職 從 業 員 ( 包 括 本 地 船 舶 提 升 現 職 從 業 員 的 專 業 能 力 和 資 格 提 供 有 關 課 程 / 考 試 的 機 構 現 職 從 業 員 可 申 請 發 還 課 程 / 考 試 費 用 的 80%, 每 人 最 多 18,000 元 2 460 1,350 萬 元 船 員 ) 的 專 業 訓 練 可 申 請 發 還 費 用 的 課 程 / 考 試 由 業 界 提 出 2 透 過 實 習 計 劃 及 早 提 升 大 學 生 對 航 運 及 航 空 業 開 拓 學 生 眼 界, 及 早 提 升 他 們 對 業 界 香 港 大 學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對 象 為 七 所 大 學 教 育 資 助 委 員 會 資 助 院 校 的 學 士 學 位 課 程 及 職 業 訓 練 局 副 1 200 1,440 萬 元 相 關 職 業 的 認 知 的 認 知, 讓 他 們 在 香 港 科 技 大 學 位 課 程 的 本 地 學 生, 惟 該 等 學 生 須 畢 業 後 可 考 慮 投 身 學 香 港 城 市 獲 參 與 計 劃 的 公 司 聘 用 為 實 習 生 業 界 大 學 香 港 理 工 大 學 嶺 南 大 學 香 港 浸 會 大 學 職 業 訓 練 局 和 機 場 由 海 運 及 空 運 人 才 培 訓 基 金 承 擔 每 名 學 生 每 月 酬 金 的 75% 或 6,000 元 ( 以 金 額 較 少 者 為 準 ), 實 習 期 最 長 為 兩 個 月 管 理 局 17
措 施 目 的 合 作 機 構 內 容 估 計 五 年 期 內 將 受 惠 的 人 數 估 計 五 年 期 內 所 需 款 額 3 為 航 運 相 關 學 科 的 學 生 提 供 海 外 學 習 機 會 為 航 運 界 培 訓 具 備 國 際 視 野 及 國 際 人 香 港 科 技 大 學 香 港 中 文 對 象 為 與 航 運 相 關 學 科 的 學 士 課 程 ( 由 業 界 提 出 ) 學 生, 如 學 生 選 擇 按 相 關 院 100 300 萬 元 事 網 絡 的 各 方 面 人 大 學 校 安 排, 於 海 外 修 讀 與 航 運 相 關 的 學 才 分 課 程, 為 期 一 個 學 期, 可 獲 資 助 基 金 向 每 名 學 生 提 供 定 額 資 助 約 3 萬 元 4 就 飛 機 維 修 專 門 課 程 推 行 部 分 學 費 退 還 計 劃 給 予 青 年 人 額 外 資 助, 鼓 勵 他 們 選 讀 職 業 訓 練 局 為 飛 機 維 修 專 門 課 程 的 畢 業 生 並 投 身 飛 機 維 修 業 的 人 士 而 設 600 1,200 萬 元 飛 機 維 修 專 門 課 程, 並 在 畢 業 後 投 身 業 界 基 金 一 次 過 退 還 學 費 總 額 的 50%, 每 宗 金 額 上 限 為 3 萬 元 5 向 青 年 人 提 供 經 濟 誘 因, 鼓 勵 他 們 考 取 首 個 吸 引 更 多 青 年 人 在 本 地 領 牌 船 隻 上 工 職 業 訓 練 局 提 供 相 關 訓 練 對 象 為 獲 本 地 船 舶 業 界 新 聘 用 的 初 級 全 能 海 員 課 程 ( 或 同 等 培 訓 課 250 750 萬 元 本 地 船 舶 船 長 或 輪 機 操 作, 以 加 入 並 支 持 的 機 構 程 ) 的 畢 業 生 作 員 的 專 業 資 格 本 地 船 舶 業 界 基 金 向 每 名 獲 本 地 船 舶 業 界 聘 用 的 甲 板 / 機 房 普 通 船 員 提 供 3 萬 元 資 助, 以 便 他 們 累 積 所 需 的 海 上 工 作 經 驗 ( 約 一 年 ), 並 鼓 勵 考 取 船 長 三 級 證 明 書 或 輪 機 操 作 員 三 級 證 明 書 的 專 業 資 格 18
措 施 目 的 合 作 機 構 內 容 估 計 五 年 期 內 將 受 惠 的 人 數 估 計 五 年 期 內 所 需 款 額 6 就 認 可 本 地 ( 或 海 外 ) 教 育 機 構 開 辦 的 選 定 與 航 空 業 有 關 的 學 位 或 高 級 學 位 課 程 推 行 獎 學 金 計 劃 協 助 建 立 航 空 專 業 人 才 庫, 服 務 香 港 航 空 業 開 辦 相 關 課 程 的 機 構 為 在 認 可 教 育 機 構 攻 讀 選 定 與 航 空 相 關 的 學 位 或 高 級 學 位 課 程 的 選 定 學 生 而 設 政 府 就 每 宗 申 請 提 供 的 獎 學 金 最 高 達 約 10 萬 元 25 250 萬 元 7 新 的 推 廣 措 施 向 年 輕 一 代 和 公 眾 進 行 推 廣, 特 別 是 初 中 學 生, 推 廣 航 運 和 航 空 業 業 界 組 織 支 持 業 界 組 織 向 年 輕 一 代 和 公 眾, 特 別 是 初 中 學 生, 進 行 推 廣 及 外 展 活 動 採 用 非 傳 統 的 推 廣 策 略, 例 如 以 電 視 / 電 台 及 社 交 媒 體 ( 例 如 facebook ) 進 行 推 廣 活 動 不 適 用 720 萬 元 總 計 4 635 6,010 萬 元 19
附 件 D 在 未 來 五 年 繼 續 推 行 現 行 計 劃 的 所 需 款 額 相 關 機 構 / 海 事 處 就 計 劃 估 計 運 作 五 年 所 需 款 額 (a) 推 行 計 劃 的 所 餘 款 額 ( 截 至 2013 年 9 月 底 )(b) 基 金 需 向 計 劃 提 供 的 款 額 ((a) (b)) 估 計 五 年 期 內 的 受 惠 人 數 1 航 海 訓 練 獎 勵 計 劃 2,240 萬 元 1,430 萬 元 810 萬 元 265 2 船 舶 維 修 訓 練 獎 勵 計 劃 400 萬 元 180 萬 元 220 萬 元 75 3 香 港 航 運 及 物 流 獎 學 金 計 劃 970 萬 元 20 萬 元 950 萬 元 55 4 香 港 大 學 大 連 海 事 大 學 學 術 合 作 計 劃 930 萬 元 30 萬 元 900 萬 元 455 5 香 港 海 事 法 律 獎 學 金 計 劃 380 萬 元 140 萬 元 240 萬 元 35 總 計 4,920 萬 元 1,800 萬 元 3,120 萬 元 885 20
附 件 E 預 計 基 金 所 需 現 金 流 量 2014-15 2015-16 2016-17 2017-18 2018-19 總 計 1,706 萬 元 1,768 萬 元 1,892 萬 元 2,292 萬 元 2,342 萬 元 1 億 元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