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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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Transcription:

第 六 章 結 論 191 第 六 章 結 論 美 國 邊 界 的 控 管 能 力 受 到 九 一 一 事 件 的 發 生 而 備 受 重 視, 一 項 針 對 墨 西 哥 與 中 美 洲 持 美 國 簽 證 ( 如 觀 光 簽 證 等 ) 而 滯 留 美 國 的 人 口 比 例 統 計, 墨 西 哥 從 1982 年 的 14% 至 1996 年 升 高 到 18%, 而 中 美 洲 國 家 則 從 1982 年 的 24% 至 1996 年 已 大 幅 升 高 至 33% 1 這 項 數 據 不 僅 讓 人 了 解 到 美 國 國 內 非 法 居 留 的 現 象, 墨 西 哥 之 所 以 比 起 中 美 洲 國 家 擁 有 較 少 比 例 的 滯 留 人 口, 原 因 在 於 墨 西 哥 人 比 起 其 他 中 美 洲 國 家 擁 有 更 為 便 利 的 邊 界 偷 渡 管 道, 這 也 是 墨 西 哥 為 非 法 移 民 來 源 大 宗 的 原 因 本 章 將 透 過 研 究 成 果 與 建 議 為 本 文 發 現 提 供 注 解 第 一 節 研 究 成 果 與 發 現 隨 著 美 國 日 益 增 加 的 外 來 移 民 人 口, 數 量 不 僅 改 變 美 國 近 來 的 人 口 結 構, 更 對 美 國 國 家 利 益 與 國 家 認 同 帶 來 挑 戰 這 股 量 變 到 質 變 的 趨 勢 也 引 起 美 國 國 內 一 片 論 戰, 杭 廷 頓 認 為 拉 丁 裔 勢 力 不 斷 增 長 下, 追 求 雙 語 與 雙 文 化 的 訴 求 衝 擊 美 國 國 家 利 益 與 認 同, 更 將 為 美 國 帶 來 挑 戰 反 對 者 則 認 為 拉 丁 裔 對 美 國 的 貢 獻 不 容 忽 視, 舉 凡 經 濟 與 政 治 等, 均 可 見 拉 丁 裔 的 貢 獻, 甚 至 在 伊 拉 克 戰 場 上, 戰 死 的 拉 丁 裔 也 不 在 少 數 從 杭 廷 頓 的 觀 點 可 知 國 家 由 社 群 所 組 成, 一 旦 社 群 文 化 產 生 變 化, 將 危 急 國 家 的 認 同 與 生 存, 拉 丁 裔 所 帶 來 的 族 群 文 化 已 經 逐 漸 改 變 美 國 社 群 的 根 基, 未 來 將 進 一 步 衝 擊 與 影 響 美 國 國 家 利 益 然 而, 社 群 主 義 學 者 沈 岱 爾 認 為 公 民 對 國 家 的 認 同 是 不 可 能 建 立 在 國 家 的 1 Modes of Entry for the Unauthorized Migrant Population, Pew Hispanic Center, May 22, 2006, <http://pewhispanic.org/files/factsheets/19.pdf>, p.4.

192 小 布 希 政 府 對 拉 丁 裔 移 民 政 策 之 研 究 : 以 古 巴 裔 與 墨 西 哥 裔 為 例 制 度 上, 另 一 社 群 主 義 學 者 瓦 瑟 亦 認 為 政 治 認 同 與 文 化 認 同 均 為 國 家 認 同 之 重 要 層 面, 兩 者 不 可 偏 廢 泰 勒 甚 至 也 認 為 族 群 文 化 認 同 與 法 律 制 度 認 同 為 國 家 認 同 的 兩 個 重 要 層 面 綜 觀 社 群 主 義 學 者 對 國 家 認 同 的 觀 點, 均 肯 定 社 群 文 化 對 國 家 的 重 要 性, 杭 廷 頓 的 觀 點 雖 然 也 重 視 社 群 對 國 家 的 重 要, 但 卻 忽 視 族 群 的 文 化 認 同 區 塊, 僅 以 政 治 認 同 或 國 家 認 同 為 主 要 依 歸 事 實 上, 要 求 外 來 移 民 立 即 與 全 然 放 棄 祖 國 的 文 化 也 強 人 所 難, 若 能 同 時 重 視 族 群 認 同 部 分, 亦 有 助 國 家 認 同 的 形 塑 與 穩 固 隨 著 全 球 化 現 象 的 發 展, 個 人 與 國 際 社 會 的 連 結 不 斷 加 強, 移 民 與 國 家 安 全 的 關 係 也 受 到 重 視 個 人 安 全 不 僅 衝 擊 國 家 與 個 人 關 係, 個 人 安 全 甚 至 成 為 國 家 安 全 的 核 心 難 民 危 機 不 僅 引 起 人 權 團 體 的 關 注, 國 家 甚 至 會 為 難 民 對 區 域 與 國 家 帶 來 的 衝 擊 作 出 評 估 1999 年 底 伊 利 安 事 件 發 生, 不 僅 衝 擊 美 國 國 內 政 治, 亦 影 響 美 古 雙 邊 關 係, 伊 利 安 事 件 引 發 的 個 人 安 全 與 去 留, 不 僅 影 響 個 人 與 國 家 間 互 動 關 係, 更 進 一 步 衝 擊 國 家 與 國 家 間 關 係 再 者, 研 究 移 民 產 生 的 因 素 常 透 過 推 拉 理 論 與 社 會 網 絡 分 析 推 拉 理 論 部 份, 學 者 藉 由 了 解 移 民 接 受 國 與 移 民 移 出 國 兩 國 的 工 資 差 距, 以 及 跨 國 婚 姻 與 移 民 移 出 國 國 內 的 政 治 不 穩 等 因 素, 了 解 人 口 移 動 的 原 因 此 外, 依 親 的 網 絡 關 係 與 傳 播 媒 體 交 通 便 捷 等 因 素, 也 是 促 成 移 民 生 成 的 因 素 1900 年 代 以 後, 拉 丁 美 洲 成 為 美 國 新 移 民 的 主 要 來 源 地, 墨 西 哥 裔 為 主 的 勞 工 移 民 古 巴 裔 的 流 亡 人 士 與 波 多 黎 各 裔 的 美 國 公 民 身 分 為 拉 丁 裔 的 主 要 組 成 份 子 美 國 的 移 民 政 策 在 經 歷 過 自 由 放 任 時 期 後, 也 開 始 轉 而 尋 求 總 量 管 制 與 品 質 管 制 政 策 至 1965 年 國 家 來 源 配 額 法 廢 止 以 前, 國 家 來 源 配 額 法 的 訂 定 限 制 海 外 移 民 進 入 美 國 的 人 數, 法 案 不 僅 限 制 每 年 的 移 民 數 量, 更 針 對 移 民 的 來 源 地 做 出 許 多 限 制, 直 至 1965 年 該 法 廢 止 後 才 改 採 先 來 後 到 的 申 請 原 則 1986 年 移 民 改 革 與 控 制 法 案 通 過, 法 案 不 僅 針 對 非 法 移 民 的 問 題 提 出 許 多 解 決 方 案, 更 大 赦 當 時 在 美 國 數 百 萬 的 非 法 移 民, 然 而, 雖 然 更 為 嚴 苛 的

第 六 章 結 論 193 移 民 控 制 與 改 革 法 案 相 繼 出 現, 但 是 仍 無 法 解 決 日 益 嚴 重 的 非 法 移 民 問 題 由 於 非 法 移 民 進 入 美 國 後, 將 影 響 美 國 勞 動 市 場, 其 中 又 以 中 下 階 級 的 勞 力 密 集 性 產 業 為 主 因 此, 除 了 技 術 性 移 民 會 衝 擊 中 上 階 級 的 工 作 機 會 外, 多 數 外 來 移 民 進 入 美 國 後, 將 衝 擊 美 國 的 勞 工 需 求 雖 然 部 分 研 究 移 民 與 工 資 的 學 者 認 為 外 來 移 民 進 入 美 國 後, 將 帶 動 美 國 的 勞 動 供 給, 進 而 提 升 勞 工 需 求 的 數 量 與 帶 動 經 濟 成 長, 但 是 海 外 移 民 進 入 美 國 後 搶 食 美 國 勞 工 機 會 卻 是 不 爭 的 事 實 隨 著 美 國 國 內 越 來 越 多 的 拉 丁 裔 人 口, 以 及 拉 丁 裔 的 影 響 力 增 加, 拉 丁 裔 的 影 響 力 表 現 未 必 是 在 外 交 政 策 領 域, 而 是 在 國 內 教 育 等 議 題 上, 國 內 事 務 將 受 到 拉 丁 裔 人 口 的 增 加 而 改 變 雖 然 1999 年 底 發 生 的 伊 利 安 事 件 衝 擊 美 國 佛 州 總 統 選 舉, 拉 丁 裔 因 為 不 滿 高 爾 與 民 主 黨 政 府 對 伊 利 安 事 件 的 處 理 態 度, 使 得 不 少 拉 丁 裔 選 民 轉 向 支 持 布 希, 加 上 多 數 輿 論 也 認 為 在 伊 利 安 事 件 中 古 巴 裔 的 態 度 是 影 響 布 希 贏 得 佛 州 選 票 的 關 鍵 然 而, 古 巴 裔 在 政 治 上 未 必 擁 有 決 定 性 的 影 響 力, 若 說 古 巴 裔 影 響 美 國 對 古 巴 的 禁 運 措 施 未 免 言 過 其 實 雖 然 古 巴 裔 在 國 會 擁 有 強 而 有 力 的 遊 說 團 體, 布 希 政 府 對 古 巴 的 政 策 也 是 不 斷 強 化, 相 繼 成 立 援 助 自 由 古 巴 委 員 會 與 民 主 活 動 及 過 渡 辦 公 室, 古 巴 裔 的 影 響 力 不 容 忽 視 然 而, 調 查 發 現 邁 阿 密 的 古 巴 裔 開 始 重 視 自 身 的 生 活 品 質, 隨 著 古 巴 裔 後 代 在 美 國 的 發 展, 未 來 古 巴 裔 未 必 對 返 回 祖 國 充 滿 意 願 而 布 希 政 府 對 古 巴 的 政 策 也 與 外 交 政 策 的 反 恐 與 民 主 有 關, 因 此, 觀 察 布 希 政 府 對 古 巴 政 策, 未 必 能 全 然 反 映 出 古 巴 裔 的 政 治 影 響 力 觀 察 近 來 選 舉 的 選 民 登 記 比 例 與 投 票 比 例, 墨 西 哥 裔 在 政 治 參 與 度 上 雖 然 不 如 其 他 族 裔 高, 但 隨 著 墨 西 哥 裔 人 口 不 斷 上 升, 墨 西 哥 裔 選 民 與 投 票 人 口 亦 隨 之 升 高 未 來 無 論 是 否 會 有 更 多 墨 西 哥 裔 或 拉 丁 裔 參 與 政 治, 但 可 預 見 得 是 政 治 人 物 勢 必 會 提 出 更 多 有 利 拉 丁 裔 的 選 舉 政 見 以 獲 取 支 持 然 而, 由 於 墨 西

194 小 布 希 政 府 對 拉 丁 裔 移 民 政 策 之 研 究 : 以 古 巴 裔 與 墨 西 哥 裔 為 例 哥 裔 不 若 古 巴 裔 重 視 對 母 國 的 外 交 政 策, 墨 西 哥 裔 重 視 美 國 與 對 美 國 的 好 感 均 大 於 祖 國 的 觀 感 因 此, 墨 西 哥 裔 隨 著 人 數 成 長 影 響 力 將 逐 漸 上 升, 雖 未 必 表 現 在 美 國 外 交 政 策, 但 仍 以 國 內 議 題 如 教 育 等 為 主 要 訴 求 雖 然 古 巴 裔 在 政 治 參 與 的 表 現 比 起 墨 西 哥 裔 來 得 高, 但 是 古 巴 裔 無 論 是 在 人 口 數 目, 甚 或 是 在 美 國 居 住 的 地 區 均 不 若 墨 西 哥 裔 廣 泛 2004 年 墨 西 哥 裔 美 國 人 高 達 2,600 萬 人, 人 口 數 不 僅 佔 拉 丁 裔 美 國 人 六 成, 墨 西 哥 裔 的 人 口 成 長 幅 度 也 是 美 國 國 內 族 裔 成 長 幅 度 最 快 速 之 一 因 此, 墨 西 哥 裔 未 來 在 政 治 上 的 影 響 能 力 將 比 古 巴 裔 更 強, 這 也 是 值 得 注 意 的 地 方 古 巴 裔 之 所 以 比 起 墨 西 哥 裔 受 到 較 少 的 排 斥 主 要 原 因 有 : 第 一, 古 巴 裔 集 中 在 佛 州, 不 若 墨 西 哥 裔 集 中 於 西 南 各 州 甚 至 分 散 在 全 美 各 地, 使 得 美 國 人 對 墨 西 哥 裔 人 口 的 成 長 幅 度 感 到 恐 慌 ; 再 者, 古 巴 裔 認 同 美 國 的 比 例 高 於 墨 西 哥 裔, 這 也 使 得 古 巴 裔 威 脅 美 國 的 觀 感 降 低 許 多 ; 第 三, 由 於 古 巴 裔 擁 有 公 民 比 例 高 於 其 他 族 裔, 而 眾 多 墨 西 哥 裔 為 非 法 移 民, 在 九 一 一 事 件 後 美 國 政 府 重 視 國 土 安 全 下, 墨 西 哥 裔 因 此 受 到 更 多 的 排 擠 與 歧 視 而 針 對 古 巴 裔 與 墨 西 哥 裔 對 美 國 的 衝 擊 比 較, 也 可 發 現 古 巴 裔 主 要 關 注 外 交 議 題, 而 墨 西 哥 裔 則 重 內 政 議 題 古 巴 裔 政 治 團 體 也 透 過 國 會 遊 說 積 極 影 響 美 國 對 古 巴 政 策, 另 一 方 面 為 數 不 小 的 墨 西 哥 裔 海 外 匯 款, 使 得 美 國 政 府 逐 漸 重 視 匯 款 帶 來 的 影 響, 針 對 匯 款 帶 來 的 衝 擊 也 是 美 國 政 府 考 量 拉 美 移 民 的 態 度 因 素 之 一 未 來 當 國 會 的 移 民 改 革 法 案 協 商 時, 針 對 非 法 移 民 對 美 國 在 政 治 與 經 濟 層 面 的 影 響 評 估, 非 法 移 民 的 匯 款 也 會 列 入 法 案 的 商 議 小 布 希 政 府 對 古 巴 裔 與 墨 西 哥 裔 的 移 民 政 策 差 異, 對 古 巴 裔 是 做 得 多 說 得 少, 墨 西 哥 裔 則 是 說 得 多 做 得 少 布 希 總 統 對 古 巴 裔 的 政 策, 由 於 美 國 法 律 給 予 古 巴 人 民 居 住 美 國 的 權 利, 因 而 布 希 總 統 以 簽 署 新 法 案, 將 於 2007 年 給 予 在 古 巴 的 古 巴 裔 親 戚 更 快 速 進 入 美 國 的 管 道 布 希 對 古 巴 裔 的 移 民 政 策 未 必 是 重 視 古 巴 裔 的 選 票, 亦 可 視 之 為 布 希 政 府 打 擊 卡 斯 楚 政 權 的 一 項 政

第 六 章 結 論 195 策, 無 論 如 何 相 較 於 布 希 對 墨 西 哥 裔 的 政 策, 古 巴 裔 受 到 布 希 政 府 更 多 的 重 視 由 於 墨 西 哥 裔 包 括 非 法 移 民 與 合 法 移 民 兩 大 類, 非 法 移 民 重 視 國 會 移 民 改 革 法 案 的 進 行, 合 法 移 民 則 重 視 雙 語 教 育 政 策 雙 語 教 育 政 策 方 面, 由 於 墨 西 哥 裔 不 若 古 巴 裔 擁 有 較 高 的 英 語 認 同 度, 因 此 雙 語 教 育 對 墨 西 哥 裔 而 言 顯 得 格 外 重 要 其 中, 雙 語 教 育 不 受 布 希 總 統 支 持, 布 希 自 2000 年 競 選 時 即 表 態 不 支 持 雙 與 教 育 政 策 而 邊 界 安 全 與 移 民 政 策 部 分, 雖 然 布 希 任 內 多 次 表 示 要 修 正 移 民 改 革 法 案, 甚 至 提 供 墨 西 哥 裔 合 法 工 作 的 機 會 但 從 布 希 派 遣 國 民 兵 協 防 美 墨 邊 界 的 做 法 來 看, 可 了 解 在 反 恐 政 策 下 邊 界 安 全 才 為 布 希 重 視 的 層 面 此 外, 布 希 希 望 國 會 通 過 的 移 民 改 革 法 案 能 有 臨 時 工 計 畫, 此 與 共 和 黨 的 主 要 支 持 對 象 有 關 由 於 多 數 農 人 與 藥 商 人 士 為 共 和 黨 的 主 要 支 持 者, 一 旦 全 然 否 定 臨 時 供 不 僅 對 美 國 國 內 經 濟 造 成 重 創, 更 不 利 於 共 和 黨 的 支 持 度 近 來 布 希 總 統 不 斷 公 開 表 示 希 望 國 會 的 移 民 改 革 法 案 盡 速 通 過, 但 白 宮 方 面 也 提 到 布 希 總 統 對 於 眾 多 的 改 革 法 案 未 有 明 確 的 偏 愛 雖 然 布 希 總 統 任 內, 不 斷 提 出 有 利 於 非 法 移 民 歸 化 美 國 的 政 策, 但 是 隨 著 局 勢 的 發 展 布 希 表 現 在 移 民 改 革 法 案 上 卻 顯 得 不 積 極 相 較 之 下, 古 巴 裔 比 起 墨 西 哥 裔 則 受 到 布 希 政 府 的 格 外 重 視, 但 或 許 與 墨 西 哥 裔 的 人 口 規 模, 以 及 墨 西 哥 裔 要 求 的 雙 語 政 策 有 關, 使 得 布 希 政 府 在 處 理 墨 西 哥 裔 政 策 上 較 古 巴 裔 顯 得 保 守 與 小 心 第 二 節 研 究 反 思 與 建 議 本 節 將 透 過 研 究 生 對 美 國 社 會 目 前 的 問 題 提 出 反 思, 此 外, 亦 提 供 研 究 建 議 給 後 續 研 究 者, 期 許 拉 丁 裔 研 究 持 續 發 展

196 小 布 希 政 府 對 拉 丁 裔 移 民 政 策 之 研 究 : 以 古 巴 裔 與 墨 西 哥 裔 為 例 一 研 究 反 思 近 來 有 關 美 國 拉 丁 裔 的 研 究 因 2001 年 九 一 一 事 件 發 生, 使 拉 丁 裔 對 美 國 的 影 響 焦 點 置 於 經 濟 發 展 與 國 土 安 全 議 題 在 反 恐 戰 爭 下, 美 國 不 僅 將 反 恐 觸 角 延 伸 至 全 球 各 地, 對 於 本 土 安 全 也 格 外 重 視, 移 民 與 國 家 安 全 更 為 美 國 政 府 重 視 的 課 題 此 外, 針 對 不 同 海 外 移 民 進 入 美 國 本 土 的 同 化 與 認 同 歷 程, 學 者 杭 廷 頓 對 墨 西 哥 裔 排 斥 融 入 美 國 社 會 的 態 度 表 達 不 滿, 在 拉 丁 裔 人 口 大 幅 增 加 下, 美 國 人 口 結 構 逐 漸 轉 變, 未 來 美 國 國 家 認 同 受 到 衝 擊 後, 將 影 響 美 國 的 國 家 利 益, 更 危 及 美 國 國 家 安 全 杭 廷 頓 的 論 點 在 提 出 後 引 起 諸 多 批 判, 美 國 國 會 更 在 2005 年 與 2006 年 相 繼 通 過 移 民 改 革 法 案 與 定 英 語 為 國 語 的 法 案 法 案 通 過 後, 引 起 全 美 各 地 移 民 的 反 彈 聲 浪, 各 地 透 過 罷 工 與 參 與 遊 行 表 達 對 國 會 通 過 法 案 的 不 滿 移 民 改 革 法 案 甚 至 演 變 成 族 群 間 衝 突, 少 數 族 群 與 美 國 人 間 的 問 題 浮 出 檯 面 雖 然 美 國 國 內 對 於 經 濟 發 展 與 國 土 安 全 的 看 法 有 兩 極 見 解, 一 派 認 為 移 民 對 經 濟 發 展 的 貢 獻 良 多, 更 是 引 領 美 國 經 濟 發 展 的 重 要 力 量 ; 另 一 派 則 認 為 美 國 國 土 安 全 受 到 威 脅, 主 要 來 自 於 海 外 移 民 當 然 也 有 論 點 承 認 移 民 對 經 濟 的 貢 獻, 但 也 認 為 國 土 安 全 受 到 威 脅 時, 應 制 定 更 為 嚴 苛 的 移 民 法 案, 但 此 作 法 將 衝 擊 許 多 海 外 移 民 ( 主 要 為 非 法 移 民 ) 的 權 益 隨 著 越 來 越 多 拉 丁 裔 移 入 美 國, 加 上 拉 丁 裔 比 起 白 人 擁 有 較 高 的 出 生 率, 使 得 美 國 對 於 拉 丁 裔 人 口 大 幅 成 長 感 到 擔 憂 不 只 在 於 拉 丁 裔 的 教 育 問 題 醫 療 與 社 福 問 題 等, 更 多 擔 憂 來 自 對 美 國 政 治 的 影 響 事 實 上, 目 前 拉 丁 裔 參 與 政 治 的 比 例 仍 低 於 其 他 族 裔, 拉 丁 裔 關 注 的 議 題 也 多 集 中 在 教 育 議 題 上, 若 美 國 採 取 較 為 開 放 性 的 雙 語 教 育 政 策, 不 僅 有 助 提 升 拉 丁 裔 英 語 與 西 語 的 應 用 能 力, 更 能 有 助 消 弭 拉 丁 裔 與 美 國 社 會 的 隔 閡 然 而, 美 國 國 會 通 過 定 英 語 為 官 方 語 言 的 動 作, 不 僅 毫 無 意 義, 更 有 加 深 拉 丁 裔 對 美 國 不 信 任 的 可 能 性 美 國

第 六 章 結 論 197 國 會 近 來 的 作 法, 不 僅 有 違 多 元 文 化 價 值, 更 讓 更 多 移 民 充 滿 惶 恐 甚 至 走 上 街 頭, 實 為 不 智 二 研 究 建 議 由 於 研 究 生 不 諳 西 語, 多 數 資 料 以 英 語 為 主 要 來 源, 雖 然 多 數 拉 丁 裔 研 究 資 料 使 用 英 語, 但 未 來 若 有 研 究 者 能 以 西 語 或 其 他 語 言 輔 助 研 究, 將 有 助 彌 補 本 研 究 不 足 此 外, 由 於 墨 西 哥 總 統 選 舉 甫 於 2006 年 7 月 結 束, 本 論 文 研 究 的 美 墨 關 係 主 要 集 中 在 福 克 斯 總 統 任 內, 未 來 墨 西 哥 新 任 總 統 卡 德 隆 與 布 希 總 統 的 互 動 關 係 值 得 後 續 研 究 關 注 古 巴 方 面, 古 巴 強 人 卡 斯 楚 的 健 康 受 到 重 視, 一 旦 卡 斯 楚 卸 任, 後 卡 斯 楚 政 權 的 美 古 關 係 發 展 是 否 有 所 轉 變? 甚 至 在 拉 丁 美 洲 國 家 政 府 向 左 轉 的 問 題, 美 國 如 何 因 應, 也 是 可 供 後 續 研 究 者 發 展 的 方 向 再 者, 研 究 拉 丁 裔 匯 款 的 影 響 時, 由 於 古 巴 匯 款 受 到 美 國 政 策 影 響, 過 去 美 國 政 府 嚴 格 限 制 古 巴 裔 匯 款, 因 此 本 文 研 究 拉 丁 裔 匯 款 主 要 集 中 在 墨 西 哥 裔, 研 究 分 析 也 以 拉 丁 裔 在 政 治 上 的 影 響 為 主 因 為 拉 丁 裔 問 題 的 複 雜 與 多 樣 化, 不 同 領 域 專 長 的 人 均 可 嘗 試 從 拉 丁 裔 不 同 問 題 著 手 政 治 學 與 社 會 學 研 究 者 可 從 認 同 與 族 群 關 係 著 手 ; 經 濟 學 研 究 者 可 試 研 究 移 民 與 工 資 關 係, 甚 至 可 關 注 拉 丁 裔 匯 款 對 美 國 與 拉 丁 美 洲 國 家 帶 來 的 影 響 ; 法 律 學 研 究 者 可 重 視 歷 來 美 國 的 移 民 法, 了 解 美 國 少 數 族 裔 權 益 與 保 障, 進 而 提 供 國 內 法 案 與 政 策 的 參 考 透 過 不 同 領 域 研 究 者 投 入 拉 丁 裔 研 究, 將 能 呈 現 更 全 面 的 拉 丁 裔 風 貌, 也 有 助 提 升 拉 丁 裔 研 究 成 果 與 風 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