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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 奘 大 學 學 年 第 學 期 學 生 姓 名 應 用 心 理 學 系 ( 所 ) 研 究 生 論 文 計 畫 審 查 表 學 號 指 導 教 授 論 文 題 目 審 查 結 果 通 過 修 正 通 過 未 予 通 過 審 查 意 見 簽 名 :

玄 奘 大 學 研 究 生 學 位 論 文 考 詴 申 請 表 應 用 心 理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年 級 研 究 生 學 號 茲 擬 於 ( 年 / 月 / 日 / 時 ) 申 請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考 詴, 敬 請 所 長 簽 聘 考 詴 委 員 所 長 謹 上 指 導 教 授 : ( 簽 章 ) ( 系 ) 所 簽 聘 碩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學 位 論 文 考 詴 委 員 名 單 論 文 題 目 中 文 英 文 指 導 教 授 考 詴 委 員 學 經 歷 教 師 證 書 字 號 通 訊 處 電 話 備 註 以 上 所 聘 各 考 詴 委 員 業 已 洽 妥 請 轉 報 核 聘 此 致 教 務 處 所 長 ( 簽 章 ) 年 月 日 * 註 : 本 學 位 論 文 考 詴 係 依 照 學 位 授 予 法 其 施 行 細 則 本 校 學 則 暨 研 究 生 學 位 考 詴 辦 法 等 有 關 規 定 辦 理

玄 奘 大 學 應 用 心 理 學 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畢 業 論 文 格 式 條 例 壹 字 體 : 一 字 體 宜 端 正 清 晰, 以 楷 書 或 細 明 體 十 二 號 字 為 原 則, 雙 面 印 刷 論 文 ( 含 提 要 ) 需 以 中 文 撰 寫 二 全 文 不 得 塗 污 刪 節 三 各 頁 正 下 方 應 註 明 頁 碼 貳 論 文 次 序 : 次 序 1. 封 面 說 明 本 所 博 ( 碩 ) 士 論 文 的 封 面, 請 採 橫 式 ( 封 面 及 書 脊 格 式 如 附 錄 一 ), 平 裝 本 及 精 裝 本 封 面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色 調 不 拘, 精 裝 本 字 需 燙 金 封 面 的 內 容, 應 包 括 下 列 各 項 : (1) 大 學 院 校 研 究 所 名 稱 ; (2) 論 文 類 別 ; (3) 論 文 標 題 ; (4) 指 導 教 授 ; (5) 著 者 姓 名 ; (6) 論 文 完 成 時 間 2. 空 白 頁 通 常 封 面 後 宜 設 置 一 空 白 頁, 以 做 為 題 贈 之 用 3. 標 題 頁 4. 口 詴 委 員 審 定 書 5. 博 碩 士 論 文 電 子 檔 案 上 網 授 權 書 內 容 與 封 面 同, 包 括 大 學 院 校 研 究 所 名 稱 論 文 類 別 論 文 標 題 指 導 教 授 著 者 姓 名 論 文 完 成 時 間 於 論 文 口 詴 通 過, 並 經 口 詴 委 員 指 導 教 授 所 長 簽 章, 證 明 考 詴 合 格 後, 由 本 所 發 給, 正 本 置 於 精 裝 本 請 依 本 系 助 理 所 提 供 之 論 文 建 檔 之 帳 號 及 密 碼, 自 行 至 全 國 碩 博 士 論 文 資 訊 網 網 址 : http://etds.ncl.edu.tw/theabs/index.jsp 登 入 並 全 文 上 網, 同 時 列 印 授 權 書 授 權 書 正 本 置 於 精 裝 本 6. 謝 辭 著 者 對 師 長 及 親 友 表 達 感 謝 之 意 ( 可 免 )

7. 摘 要 8. 目 次 9. 表 圖 目 錄 10. 論 文 正 文 11. 參 考 文 獻 及 附 錄 12. 封 底 13. 書 脊 宜 力 求 簡 明 扼 要, 內 容 應 說 明 研 究 動 機 研 究 方 法 與 設 計 資 料 收 集 與 分 析 研 究 結 果 及 討 論 建 議 等 包 括 各 章 節 之 標 題 文 獻 附 錄 及 其 所 在 頁 數, 依 次 編 列 文 內 所 應 用 表 圖, 各 依 出 現 順 序, 不 分 章 節 分 別 連 續 編 號, 並 分 別 表 列 一 頁 目 次, 表 在 前, 圖 在 後 文 獻 名 稱 作 者 姓 名 卷 數 頁 數 出 版 年 月 及 出 版 處 所 參 論 文 規 格 : 一 封 面 參 考 附 錄 一, 口 詴 委 員 審 定 書 等 由 系 辦 製 發 二 內 頁 : 用 A4 規 格 八 十 磅 白 色 模 造 紙 三 標 題 頁 : 用 A4 規 格 八 十 磅 白 色 模 造 紙 或 白 色 影 印 紙 四 面 積 : 裝 訂 後 之 面 積 為 29 X 21 公 分 內 頁 每 頁 上 方 空 白 三 公 分, 下 方 空 白 二 公 分, 左 邊 空 白 二 公 分, 右 邊 空 白 一 公 分 半 五 裝 訂 規 格 ( 封 面 皮 ):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顏 色 不 拘, 精 裝 本 需 燙 金 肆 備 註 : 依 玄 奘 大 學 研 究 生 學 位 考 詴 辦 法 第 十 六 條 規 定 博 士 碩 士 頇 修 改 論 文 者 得 簽 請 再 延 期 一 個 月, 未 依 規 定 辦 理 者, 撤 銷 其 及 格 成 績, 以 不 及 格 論 各 系 另 有 規 定 依 其 規 定 辦 理 論 文 展 延 申 請 書 如 附 錄 三

封 面 與 書 背 之 參 考 應 用 心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玄 奘 大 學 玄 奘 大 學 應 用 心 理 學 研 究 所 博 ( 碩 ) 士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 先 生 ( 題 ( 論 文 題 目 ) 研 究 生 : 撰 目 )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撰

學 位 論 文 考 詴 撤 銷 申 請 書 學 生 於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提 出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考 詴, 因 之 故 無 法 於 本 學 期 學 期 結 束 前 完 成 論 文, 請 准 予 撤 銷 本 學 期 學 位 論 文 此 致 應 用 心 理 學 系 申 請 人 : 系 級 : 學 號 : 申 請 日 期 :

論 文 展 延 申 請 書 學 生 於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參 加 博 ( 碩 ) 士 學 位 論 文 考 詴 通 過, 因 之 故 無 法 於 一 個 月 內 繳 交 論 文, 請 准 予 展 延 至 年 月 日 前 繳 交 此 致 應 用 心 理 學 系 申 請 人 : 系 級 : 學 號 : 申 請 日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