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 號 : 保 存 年 限 :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地 方 行 政 研 習 中 心 函 裝 訂 線 受 文 者 : 金 門 縣 政 府 地 址 : 南 投 縣 南 投 市 光 明 路 1 號 傳 真 :049-2371663 承 辦 人 : 李 生 福 電 話 :049-2332131 轉 419 E-Mail:shengfu@email.rad.gov.tw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5 月 19 日 發 文 字 號 : 研 數 字 第 1044050299 號 速 別 : 普 通 件 密 等 及 解 密 條 件 或 保 密 期 限 : 附 件 : 如 主 旨 (104D000576_1_191345594646.doc 104D000576_2_191345594646.xls) 主 旨 : 檢 送 104 年 度 數 位 媒 體 應 用 推 廣 人 員 培 訓 班 實 施 計 畫 說 明 : 及 參 訓 名 額 分 配 表, 請 依 分 配 名 額 遴 派 人 員 參 訓, 並 於 本 ( 104) 年 6 月 20 日 前 完 成 線 上 報 名, 請 查 照 一 線 上 報 名 請 至 e 學 中 心 ( 網 址 :http://elearning.r ad.gov.tw/), 點 選 中 文 版, 以 學 員 帳 號 密 碼 登 入 後, 點 選 實 體 課 程 報 名 作 業 / 報 名 作 業 報 名 ( 非 會 員 者 請 先 加 入 為 會 員 後 再 報 名 ); 報 名 代 碼 為 貴 府 之 機 關 代 碼 二 各 班 期 研 習 報 到 日 期 時 間 地 點, 將 另 以 E-mail 方 式 通 知 參 訓 者 本 人, 同 時 副 知 其 服 務 機 關 人 事 單 位, 爰 請 轉 知 所 屬 於 線 上 報 名 時, 務 必 確 實 填 寫 本 人 電 子 信 箱 及 服 務 機 關 人 事 單 位 信 箱, 以 利 本 中 心 通 知 到 訓 三 有 關 本 中 心 位 置 圖 報 到 須 知 學 員 服 務 等 相 關 事 項 訊 息, 請 自 行 至 本 中 心 全 球 資 訊 網 ( 網 址 :www. rad.gov.tw) 服 務 園 地 之 學 員 服 務 中 瀏 覽 正 本 : 桃 園 市 政 府 高 雄 市 政 府 新 北 市 政 府 臺 中 市 政 府 臺 南 市 政 府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104/05/19 14:40 7 第 1 頁, 共 2 頁 1040038789 有 附 件
福 建 省 連 江 縣 政 府 宜 蘭 縣 政 府 新 竹 縣 政 府 苗 栗 縣 政 府 彰 化 縣 政 府 南 投 縣 政 府 雲 林 縣 政 府 嘉 義 縣 政 府 屏 東 縣 政 府 臺 東 縣 政 府 花 蓮 縣 政 府 澎 湖 縣 政 府 基 隆 市 政 府 新 竹 市 政 府 嘉 義 市 政 府 副 本 : 2015-05-19 13:58:12 裝 57 訂 線 第 2 頁, 共 2 頁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地 方 行 政 研 習 中 心 104 年 度 數 位 媒 體 應 用 推 廣 人 員 培 訓 班 參 訓 名 額 分 配 表 研 習 期 間 第 1 階 段 課 程 培 訓 104/06/30~ 104/07/03 第 2 階 段 學 習 輔 導 ( 線 上 及 實 體 輔 導 ) 104/07/04~ 104/08/28 第 3 階 段 作 品 評 鑑 104/09/25 報 名 截 止 日 期 104/06/20 訓 練 對 象 注 意 事 項 1 曾 參 加 本 中 心 歷 年 辦 理 之 自 製 數 位 素 材 基 礎 班 自 製 數 位 教 材 進 階 班 數 位 影 像 剪 輯 製 作 研 習 班 新 媒 體 製 作 與 應 用 研 習 班 (APP) 或 公 務 行 銷 工 具 運 用 研 習 班 ( 微 電 影 懶 人 包 ) 等 相 關 班 別 二 種 以 上 之 人 員 2 參 與 本 中 心 104 年 度 推 動 數 位 學 習 熠 星 方 案 相 關 人 員 優 先, 並 不 受 參 加 上 開 二 種 以 上 班 別 之 限 制 1 為 增 進 培 訓 效 果, 本 培 訓 班 次, 採 混 成 學 習 方 式, 參 與 培 訓 人 員 於 第 一 階 段 實 體 課 程 結 束 後, 於 第 二 階 段 搭 配 線 上 帶 領 方 式, 進 行 作 品 實 作, 及 採 面 對 面 實 體 輔 導 2 第 三 階 段 為 作 品 評 鑑, 含 (1) 繳 交 政 策 行 銷 推 廣 計 畫 及 作 品 報 告 (2) 口 試 3 完 成 三 階 段 培 訓 程 序 且 評 鑑 及 格 者, 由 本 中 心 與 國 立 臺 北 教 育 大 學 數 位 科 技 設 計 學 系 共 同 授 予 數 位 媒 體 應 用 推 廣 人 員 結 業 證 書 各 縣 市 分 配 參 加 名 額 縣 市 名 額 縣 市 名 額 新 北 市 政 府 2 嘉 義 縣 政 府 2 桃 園 市 政 府 2 屏 東 縣 政 府 1 臺 中 市 政 府 2 花 蓮 縣 政 府 1 臺 南 市 政 府 2 臺 東 縣 政 府 2 高 雄 市 政 府 2 澎 湖 縣 政 府 1 宜 蘭 縣 政 府 1 基 隆 市 政 府 1 新 竹 縣 政 府 2 新 竹 市 政 府 1 苗 栗 縣 政 府 1 嘉 義 市 政 府 1 彰 化 縣 政 府 1 金 門 縣 政 府 1 南 投 縣 政 府 2 連 江 縣 政 府 1 雲 林 縣 政 府 1 合 計 30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地 方 行 政 研 習 中 心 104 年 度 數 位 媒 體 應 用 推 廣 人 員 培 訓 班 實 施 計 畫 壹 緣 起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地 方 行 政 研 習 中 心 ( 以 下 簡 稱 本 中 心 ) 為 推 廣 數 位 學 習, 提 供 多 元 學 習 管 道, 期 藉 建 立 認 證 機 制 培 訓 專 業 推 廣 人 才, 以 協 助 各 地 方 機 關 強 化 多 媒 體 素 材 應 用 及 活 化 政 策 行 銷, 爰 擬 訂 本 實 施 計 畫 貳 目 標 一 建 立 數 位 媒 體 推 廣 人 才 培 訓 制 度, 帶 動 知 識 分 享, 提 升 地 方 機 關 組 織 學 習 力 二 協 助 地 方 政 府 多 媒 體 素 材 應 用 及 政 策 行 銷 推 廣 能 力 參 辦 理 機 關 : 本 中 心 肆 評 鑑 機 關 : 本 中 心 國 立 臺 北 教 育 大 學 數 位 科 技 設 計 學 系 伍 參 加 對 象 : 一 地 方 機 關 業 務 相 關 人 員, 並 具 以 下 條 件 : 1. 曾 參 加 本 中 心 歷 年 辦 理 之 自 製 數 位 素 材 基 礎 班 自 製 數 位 教 材 進 階 班 數 位 影 像 剪 輯 製 作 研 習 班 新 媒 體 製 作 與 應 用 研 習 班 (APP) 或 公 務 行 銷 工 具 運 用 研 習 班 ( 微 電 影 懶 人 包 ) 等 相 關 班 別 二 種 以 上 之 人 員 2. 參 與 本 中 心 104 年 度 推 動 數 位 學 習 熠 星 方 案 相 關 人 員 優 先, 並 不 受 參 加 上 開 二 種 以 上 班 別 之 限 制 二 本 中 心 業 務 相 關 人 員 陸 辦 理 地 點 : 本 中 心 ( 南 投 市 中 興 新 村 光 明 路 1 號 ) 柒 培 訓 方 式 一 採 混 成 學 習 方 式, 以 實 體 課 程 訓 練 加 強 專 業 知 能, 再 以 線 上 及 實 體 輔 - 1 -
導 產 出 作 品, 最 後 實 施 作 品 評 鑑, 達 到 培 訓 目 的, 程 序 如 下 : 第 一 階 段 第 二 階 段 第 三 階 段 課 程 培 訓 學 習 輔 導 作 品 評 鑑 授 予 證 書 二 人 數 : 採 小 班 制, 辦 理 1 期, 共 36 人 三 時 間 : ( 一 ) 第 一 階 段 :104 年 6 月 30 日 至 7 月 3 日 ( 二 ) 第 二 階 段 :104 年 7 月 4 日 至 8 月 28 日 ( 三 ) 第 三 階 段 :104 年 9 月 25 日 四 各 階 段 實 施 內 容 ( 一 ) 第 一 階 段 : 課 程 培 訓 4 天 計 30 小 時 ( 如 下 表 ) 時 間 6/30 課 程 類 別 基 本 素 養 課 程 名 稱 時 數 課 程 大 綱 講 座 實 施 方 式 多 媒 體 技 術 應 用 政 策 行 銷 6-2 - 1. 多 媒 體 技 術 的 發 展 多 媒 體 技 術 的 原 理 與 應 用 2. 互 動 多 媒 體 技 術 的 原 理 與 應 巴 白 山 先 用 生 3. 互 動 多 媒 體 技 國 立 臺 北 術 的 案 例 介 紹 教 育 大 學 與 互 動 多 媒 體 數 位 科 技 技 術 的 效 益 設 計 學 系 4. 多 媒 體 政 策 行 教 授 銷 工 具 行 銷 平 台 與 行 銷 手 法 種 類 5. 多 媒 體 技 術 應 用 與 行 銷 之 整 合 設 計 7/1 輔 導 技 巧 如 何 推 廣 6 1. 當 前 多 媒 體 素 巴 白 山 先 組 討 論 及 經 驗 分 享 組 討 論 及
地 方 政 府 材 應 用 方 式 及 生 經 驗 分 享 多 媒 體 素 行 銷 方 式 國 立 臺 北 材 應 用 及 2. 如 何 協 助 地 方 教 育 大 學 政 策 行 銷 政 府 提 升 數 位 數 位 科 技 應 用 技 能 設 計 學 系 3. 如 何 協 助 地 方 教 授 政 府 推 廣 多 媒 體 素 材 應 用 4. 如 何 協 助 地 方 政 府 推 廣 多 媒 體 政 策 之 行 銷 5. 如 何 協 助 地 方 政 府 發 展 與 推 動 在 多 媒 體 素 材 產 官 學 研 合 作 機 制 6. 如 何 協 助 地 方 政 府 發 展 符 應 多 媒 體 素 材 的 易 用 性 與 使 用 者 心 智 模 式 7. 如 何 協 助 地 方 政 府 發 展 多 媒 體 素 材 於 雲 端 系 統 的 整 合 應 用 與 大 數 據 分 析 7/1 攝 錄 影 技 攝 影 及 照 巧 及 相 片 相 應 用 技 應 用 剖 析 巧 2 1. 攝 錄 影 技 巧 簡 慶 南 先 2. 分 鏡 的 概 念 講 授 示 生 3. 攝 錄 影 機 設 備 範 演 練 及 南 投 攝 影 介 紹 與 應 用 經 驗 分 享 協 會 會 長 4. 案 例 賞 析 - 3 -
7/2 如 何 自 製 圖 像 素 材 圖 像 素 材 (Inkscape 製 作 PhotoCap) 3 1. 向 量 圖 型 繪 製 2. 影 像 圖 型 編 修 3. 匯 出 各 類 格 式 4. 圖 像 素 材 應 用 技 巧 5. 案 例 賞 析 姐 君 邑 資 訊 組 討 論 有 限 公 司 1. 影 像 剪 輯 流 程 介 紹 自 製 影 片 2. 介 面 說 明 姐 (PowerDir 3 3. 處 理 素 材 君 邑 資 訊 組 討 論 及 ector) 4. 檔 案 的 操 作 有 限 公 司 分 享 7/2 影 片 軟 體 應 用 5. 影 片 剪 輯 6. 影 片 素 材 應 用 1. 設 定 麥 克 風 螢 幕 錄 製 2. 錄 製 電 腦 畫 面 姐 (HyperCam 1 為 影 片 君 邑 資 訊 組 討 論 及 ) 3. 轉 檔 為 其 他 影 有 限 公 司 分 享 片 格 式 7/2 錄 製 聲 音 聲 音 的 及 編 修 處 理 (Audacity ) 1 1. 錄 製 口 白 2. 編 修 聲 音 3. 匯 出 成 各 式 格 君 邑 資 訊 組 討 論 及 式 4. 音 效 應 用 姐 有 限 公 司 分 享 7/3 應 用 Word 軟 體 製 作 數 位 素 材 技 巧 與 應 辦 公 室 軟 用 體 應 用 Power Point 軟 體 製 作 數 位 素 材 技 巧 與 應 用 2 2 1. 樣 式 2. 長 篇 文 章 快 速 排 版 3. 目 錄 及 頁 碼 4. 匯 出 成 PDF 5. 軟 體 應 用 解 析 1. 基 本 編 輯 2. 母 片 的 概 念 3. 簡 報 的 處 理 4. 軟 體 應 用 解 析 姐 君 邑 資 訊 有 限 公 司 姐 君 邑 資 訊 有 限 公 司 組 討 論 及 經 驗 分 享 組 討 論 及 經 驗 分 享 - 4 -
透 過 懶 人 1. 認 識 懶 人 包 7/3 包 之 製 作 資 訊 集 合 將 各 類 媒 懶 人 包 材 合 併 呈 3 2. 懶 人 包 種 類 3. 製 作 懶 人 包 4. 懶 人 包 應 用 解 姐 示 範 演 練 君 邑 資 訊 及 講 師 講 有 限 公 司 評 現 析 1. 作 品 分 享 至 雲 端 空 間 7/3 網 路 政 策 傳 輸 形 式 行 銷 推 廣 與 技 巧 傳 輸 形 式 與 技 巧 1 2. 作 品 分 享 至 YOUTUBE 姐 示 範 演 練 3. 作 品 分 享 至 行 君 邑 資 訊 及 講 師 講 動 載 具 有 限 公 司 評 4. e 學 中 心 菁 英 社 群 網 線 上 社 團 討 論 區 介 紹 ( 二 ) 第 二 階 段 : 學 習 輔 導 ( 線 上 輔 導 及 實 體 輔 導 ) 1. 線 上 輔 導 : (1) 時 間 :104 年 7 月 4 日 至 8 月 27 日 (2) 方 式 : e 學 中 心 菁 英 社 群 網 設 置 本 培 訓 班 線 上 社 團, 以 5-6 人 為 小 組, 由 專 業 線 上 助 教 提 供 相 關 支 援 ( 如 :SKYPE LINE 同 步 平 台 等 工 具 的 應 用 ), 協 助 學 員 講 座 之 間 的 協 調 聯 繫 並 透 過 線 上 討 論 交 流, 分 享, 進 行 小 組 及 個 人 作 品 實 作, 任 務 如 下 : A. 分 組 製 作 : 以 紫 薇 花 為 主 題, 各 小 組 需 產 出 一 套 各 類 媒 材 合 併 呈 現 3-5 分 鐘 懶 人 包 作 品 B. 個 人 作 品 : 以 機 關 政 策 行 銷 為 主 題, 擬 訂 計 畫 及 產 出 作 品 2. 實 體 輔 導 : (1) 時 間 :104 年 8 月 28 日, 時 數 共 計 7 小 時 (2) 方 式 : 採 面 對 面 實 體 輔 導, 各 組 將 協 力 製 作 之 作 品 帶 至 教 室, - 5 -
再 進 行 分 組 討 論 及 實 作, 並 分 享 報 告 製 作 實 習 期 間 所 遭 遇 的 問 題 及 產 出 之 作 品, 如 下 : 時 段 課 程 進 行 方 式 時 數 小 組 作 品 針 對 各 組 作 品 再 小 組 討 論 及 修 正 ; 另 各 上 午 組 討 論 及 報 告 組 報 告 10-12 分 鐘, 講 師 個 案 輔 導 3-5 分 鐘 3 小 時 下 午 個 人 作 品 報 告 每 人 報 告 3-4 分 鐘, 老 師 及 學 員 互 動 討 論 2 分 鐘 4 小 時 ( 三 ) 第 三 階 段 : 作 品 評 鑑 1. 時 間 :104 年 9 月 25 日, 時 數 共 計 7 小 時 2. 資 格 : 完 成 第 一 二 階 段 者 3. 方 式 : 發 表 第 二 階 段 之 分 組 及 個 人 作 品 (1) 小 組 作 品 發 表 : 每 組 3 分 鐘, 佔 20% (2) 個 人 作 品 發 表 : A. 政 策 行 銷 推 廣 計 畫 及 作 品 報 告 : 每 人 4 分 鐘, 佔 60% B. 口 試 : 每 人 2 分 鐘, 佔 20% 4. 聘 請 專 家 學 者 2 至 3 人 擔 任 作 品 審 查 及 口 試 委 員, 總 分 75 以 上 及 格 5. 繳 交 作 品 : 政 策 行 銷 推 廣 計 畫 請 於 104 年 9 月 21 日 前 繳 交, 作 品 上 傳 至 網 站, 並 於 考 試 評 鑑 當 日 發 表 捌 證 書 授 予 完 成 三 階 段 培 訓 程 序 且 評 鑑 及 格 者, 由 本 中 心 與 國 立 臺 北 教 育 大 學 數 位 科 技 設 計 學 系 共 同 授 予 數 位 媒 體 應 用 推 廣 人 員 結 業 證 書 玖 成 效 運 用 通 過 評 鑑 者, 納 入 本 中 心 地 方 治 理 研 究 中 心 平 台 / 人 才 培 育 / 人 才 資 - 6 -
料, 供 各 界 洽 聘 推 廣 師 之 參 考 ; 並 配 合 本 中 心 推 動 數 位 學 習 及 地 方 政 府 需 求, 適 時 安 排 至 各 地 方 機 關 擔 任 數 位 媒 體 應 用 推 廣 人 員, 持 續 應 用 推 廣 拾 延 伸 學 習 成 立 數 位 媒 體 應 用 推 廣 讀 書 會, 作 為 多 元 學 習 平 臺, 提 供 問 題 解 決, 分 享 心 得, 以 及 師 生 互 動 交 流, 協 助 專 業 知 能 與 時 俱 進, 達 到 延 伸 學 習 的 效 益 拾 壹 培 訓 費 用 : 本 中 心 相 關 經 費 項 下 支 應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