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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事 業 發 展 中 心 提 供 產 物 保 險 業 務 統 計 資 料 作 業 說 明 一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事 業 發 展 中 心 ( 以 下 簡 稱 本 中 心 ) 為 加 強 統 計 資 訊 服 務, 推 廣 統 計 分 析 應 用, 並 以 合 理 收 費, 建 立 使 用 者 付 費 成 本 觀 念, 特 訂 定 提 供 產 物 保 險 業 務 統 計 資 料 作 業 說 明 ( 以 下 簡 稱 本 說 明 ) 二 本 說 明 所 稱 統 計 資 料, 係 按 各 產 物 保 險 公 司 依 各 險 業 務 統 計 規 程 規 定, 定 期 彙 送 之 明 細 資 料, 儲 存 於 本 中 心 電 腦 媒 體 後, 經 程 式 編 撰 而 產 製, 並 且 基 於 保 護 各 產 險 公 司 之 營 業 機 密 及 不 牴 觸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之 規 定 所 提 供 之 資 料 三 各 機 關 團 體 或 個 人 為 業 務 應 用 或 研 究 需 要, 擬 向 本 中 心 要 求 製 作 或 轉 錄 統 計 資 料 者, 應 向 本 中 心 產 險 精 算 處 申 請, 經 審 核 同 意 後 提 供, 須 付 費 者 惠 請 事 先 繳 費 四 有 關 資 料 類 別 依 申 請 對 象 提 供 之 各 類 統 計 資 料 收 費 規 定 申 請 單, 審 核 表 申 請 程 序 詳 如 附 件 五 公 務 機 關 及 學 術 研 究 機 構 基 於 公 共 利 益 為 統 計 或 學 術 研 究 之 目 的 而 有 必 要 蒐 集 逐 筆 資 料 者, 申 請 人 應 檢 具 公 務 機 關 或 學 術 研 究 機 構 公 文 並 填 具 產 物 保 險 業 務 統 計 資 料 庫 逐 筆 資 料 申 請 單 產 物 保 險 業 務 統 計 資 料 庫 逐 筆 資 料 申 請 人 使 用 同 意 書 及 切 結 書 1

資 料 類 別 : 本 中 心 提 供 之 統 計 資 料 係 按 各 產 物 保 險 公 司 依 各 險 業 務 統 計 規 程 規 定, 定 期 彙 送 之 明 細 資 料, 儲 存 於 本 中 心 電 腦 媒 體 後, 經 程 式 編 撰 而 產 製, 並 且 基 於 保 護 各 產 險 公 司 之 營 業 機 密 及 不 牴 觸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之 規 定, 依 各 種 對 申 請 單 位 ( 人 ) 為 非 秘 密 性 資 料 提 供 之 統 計, 其 分 類 如 下 : ( 一 ) 公 開 統 計 : 1. 定 期 公 佈 之 公 開 年 報 統 計 本 中 心 依 各 險 統 計 規 程 規 定, 定 期 編 製 年 報 之 出 版 品 及 公 佈 於 本 中 心 網 站 屬 公 開 保 險 業 統 計 項 目 之 年 度 統 計 報 表 2. 統 計 資 料 庫 加 值 服 務 公 佈 於 本 中 心 網 站 屬 公 開 保 險 業 統 計 項 目, 須 輸 入 帳 號 及 密 碼 始 得 查 詢 之 動 態 式 統 計 資 料 庫 加 值 服 務 ( 詳 細 內 容 請 見 本 中 心 網 站 ) 3. 依 需 求 產 製 不 按 公 司 別 分 類 之 統 計 各 單 位 或 個 人 依 需 求 不 同, 指 定 某 個 或 數 個 分 類 項 目, 另 行 產 製 之 統 計, 但 指 定 之 分 類 項 目 不 得 包 含 按 公 司 別 之 分 類 ( 二 ) 業 內 統 計 : 1. 定 期 公 佈 之 業 內 年 月 報 統 計 本 中 心 依 各 險 統 計 規 程 規 定, 定 期 編 製 年 報 之 出 版 品 及 公 佈 於 本 中 心 網 站 屬 保 險 業 內 統 計 項 目, 須 輸 入 帳 號 及 密 碼 始 得 瀏 覽 或 下 載 之 年 月 報 統 計 報 表 2. 動 態 式 資 料 庫 ( 樞 紐 查 詢 ) 公 佈 於 本 中 心 網 站 屬 保 險 業 內 統 計 項 目, 須 輸 入 帳 號 及 密 碼 始 得 查 詢 之 動 態 式 統 計 3. 統 計 資 料 庫 加 值 服 務 公 佈 於 本 中 心 網 站 屬 保 險 業 內 統 計 項 目, 須 輸 入 帳 號 及 密 碼 始 得 查 詢 之 動 態 式 統 計 資 料 庫 加 值 服 務 ( 詳 細 內 容 請 見 本 中 心 網 站 ) 4. 依 需 求 產 製 之 統 計 各 單 位 或 個 人 依 需 求 不 同, 指 定 某 個 或 數 個 分 類 項 目, 另 行 產 製 之 統 計, 但 不 包 括 除 申 請 公 司 外 其 他 個 別 公 司 之 分 類 統 計, 但 政 府 機 關 國 會 代 表 及 產 物 保 險 公 會 等 單 位 為 監 理 及 公 務 所 需 則 不 在 此 限 ( 三 ) 逐 筆 明 細 資 料 各 產 物 保 險 公 司 依 各 險 業 務 統 計 規 程 規 定, 定 期 彙 送 之 明 細 資 料 2

依 申 請 對 象 提 供 之 各 類 產 險 統 計 資 料 : 申 請 對 象 公 開 或 業 內 提 供 資 料 類 別 申 請 文 件 金 管 會 業 內 定 期 公 佈 之 業 內 年 月 報 統 計 業 內 動 態 式 資 料 庫 ( 樞 紐 查 詢 ) 業 內 依 需 求 產 製 之 統 計 行 文 業 內 產 險 統 計 資 料 庫 加 值 服 務 ( 業 內 ) 申 請 單 司 法 軍 法 稅 務 監 察 審 計 及 法 務 部 調 查 局 等 機 關 其 他 業 務 相 關 政 府 機 關 及 國 會 代 表 -- 逐 筆 明 細 資 料 行 文 ( 公 會 須 經 委 員 會 同 意 ) 業 內 定 期 公 佈 之 業 內 年 月 報 統 計 行 文 業 內 依 需 求 產 製 之 統 計 行 文 業 內 產 險 統 計 資 料 庫 加 值 服 務 ( 業 內 ) 申 請 單 -- 逐 筆 明 細 資 料 業 內 定 期 公 佈 之 業 內 年 月 報 統 計 行 文 須 載 明 目 的 業 內 依 需 求 產 製 之 統 計 行 文 須 載 明 目 的 行 文, 須 因 辦 案 需 要 不 得 牴 觸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之 規 定 業 內 產 險 統 計 資 料 庫 加 值 服 務 ( 業 內 ) 申 請 單 -- 逐 筆 明 細 資 料 產 險 公 會 業 內 定 期 公 佈 之 業 內 年 月 報 統 計 業 內 動 態 式 資 料 庫 ( 樞 紐 查 詢 ) 業 內 依 需 求 產 製 之 統 計 行 文 行 文 不 得 牴 觸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之 規 定, 並 須 經 金 管 會 核 轉 後 辦 理 -- 逐 筆 明 細 資 料 行 文 ( 公 會 須 經 委 員 會 同 意 ) 產 險 公 會 會 員 公 司 業 內 定 期 公 佈 之 業 內 年 月 報 統 計 如 非 自 網 上 查 詢 或 下 載 則 需 填 具 申 請 單 業 內 動 態 式 資 料 庫 ( 樞 紐 查 詢 ) 業 內 依 需 求 產 製 之 統 計 申 請 單 業 內 產 險 統 計 資 料 庫 加 值 服 務 ( 業 內 ) 申 請 單 -- 逐 筆 明 細 資 料 行 文 ( 限 該 申 請 公 司 資 料 ) 特 別 補 償 基 金 業 內 定 期 公 佈 之 業 內 年 月 報 統 計 行 文 ( 限 申 請 強 制 汽 車 險 資 料 ) 公 開 產 險 統 計 資 料 庫 加 值 服 務 ( 公 開 ) 申 請 單 業 內 依 需 求 產 製 之 統 計 行 文 ( 限 申 請 強 制 汽 車 險 資 料 ) 壽 險 公 會 公 開 定 期 公 佈 之 公 開 年 報 統 計 行 文 公 開 產 險 統 計 資 料 庫 加 值 服 務 ( 公 開 ) 申 請 單 公 開 依 需 求 產 製 不 按 公 司 別 分 類 之 統 計 行 文 非 為 產 險 公 會 會 員 之 產 險 公 司 公 開 定 期 公 佈 之 公 開 年 報 統 計 如 非 自 網 上 查 詢 或 下 載 則 需 填 具 申 請 單 公 開 產 險 統 計 資 料 庫 加 值 服 務 ( 公 開 ) 申 請 單 再 保 險 公 司 保 險 經 紀 人 代 理 人 及 相 關 業 者 財 團 法 人 及 其 他 機 構 或 個 人 公 開 依 需 求 產 製 不 按 公 司 別 分 類 之 統 計 申 請 單 公 開 定 期 公 佈 之 公 開 年 報 統 計 如 非 自 網 上 查 詢 或 下 載 則 需 填 具 申 請 單 公 開 產 險 統 計 資 料 庫 加 值 服 務 ( 公 開 ) 申 請 單 公 開 依 需 求 產 製 不 按 公 司 別 分 類 之 統 計 申 請 單 如 非 自 網 上 查 詢 或 下 載 則 需 公 開 定 期 公 佈 之 公 開 年 報 統 計 填 具 申 請 單 公 開 產 險 統 計 資 料 庫 加 值 服 務 ( 公 開 ) 申 請 單 學 術 團 體 公 開 依 需 求 產 製 不 按 公 司 別 分 類 之 統 計 申 請 單 業 內 定 期 公 佈 之 業 內 年 月 報 統 計 申 請 單, 涉 及 個 別 公 司 之 資 訊, 須 經 提 供 資 料 公 司 同 意 外, 完 成 之 研 究 成 果 亦 須 提 供 予 本 中 心 及 業 界 參 考 使 用 業 內 動 態 式 資 料 庫 ( 樞 紐 查 詢 ) 同 上 業 內 依 需 求 產 製 之 統 計 同 上 -- 逐 筆 明 細 資 料 逐 筆 資 料 申 請 單 使 用 同 意 書 切 結 書, 涉 及 個 別 公 司 或 個 人 之 資 訊, 須 經 轉 碼 去 識 別 化, 完 成 之 研 究 成 果 亦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辨 識 或 揭 露 個 人 及 個 別 公 司 資 料 公 開 產 險 統 計 資 料 庫 加 值 服 務 ( 公 開 ) 申 請 單 3

收 費 規 定 : ( 一 ) 收 費 資 料 種 類 除 於 本 中 心 網 站 依 權 限 查 詢 或 下 載 之 統 計 資 料 不 予 收 費 外, 申 請 其 他 統 計 則 因 機 時 程 式 設 計 及 材 料 等 費 用 增 加, 酌 予 收 取 工 本 費 用 ( 二 ) 收 費 標 準 資 料 種 類 計 費 單 位 每 單 位 費 用 定 期 公 佈 之 年 月 報 統 計 需 經 每 一 險 別 每 一 年 度 每 一 轉 換 檔 案 類 型 或 截 取 欄 位 處 個 統 計 表 理 依 需 求 產 製 之 統 計 各 險 年 報 出 版 品 產 險 統 計 資 料 庫 加 值 服 務 ( 公 開 ) 產 險 統 計 資 料 庫 加 值 服 務 ( 業 內 ) 提 供 學 術 研 究 機 構 逐 筆 明 細 資 料 加 值 服 務 - 產 險 精 算 統 計 ( 供 精 算 用 途 )( 業 內 ) 加 值 服 務 - 產 險 業 會 計 險 別 50 與 75 百 分 位 綜 合 率 統 計 ( 業 內 ) 再 保 險 低 層 高 層 費 率 檢 測 功 能 ( 業 內 ) 政 府 機 關 天 災 風 險 查 詢 平 台 ( 業 內 ) 報 表 檔 TEXT 檔 :NT$ 2,000 EXCEL 檔 : NT$4,000 每 一 險 別 每 一 個 統 計 表 NT$ 20,000 起 每 一 本 ( 片 )( 自 100 年 年 報 起 改 錄 製 光 碟 ) 每 年 每 年 實 際 輸 出 資 料 量 1MB 為 單 位, 不 足 100MB 以 100MB 計 價 每 年 每 年 每 年 每 年 NT$250 NT$6,000/ 年 NT$50,000/ 年 NT$60/MB NT$30,000/ 年 NT$5,000/ 年 NT$10,000/ 年 NT$0/ 年 4

( )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事 業 發 展 中 心 提 供 產 險 統 計 資 料 申 請 單 本 單 位 ( 人 ) 為 需 要, 擬 請 貴 中 心 提 供 下 列 產 險 統 計 資 料, 保 證 資 料 之 使 用 以 原 申 請 事 由 為 限, 並 不 複 製 予 第 三 者, 亦 不 做 為 營 利 之 用 資 料 類 別 請 勾 選 險 別 產 險 統 計 資 料 庫 加 值 服 務 ( 業 內 ) 申 請 使 用 年 期 年 ($50,000/ 年 ) 產 險 統 計 資 料 庫 加 值 服 務 ( 公 開 ) 申 請 使 用 年 期 年 ($6,000/ 年 ) 加 值 服 務 - 產 險 精 算 統 計 ( 供 精 算 用 途 ) ( 業 內 ) 申 請 使 用 年 期 年 (30,000/ 年 ) 加 值 服 務 - 產 險 業 會 計 險 別 50 與 75 百 分 位 綜 合 率 統 計 ( 業 內 ) 申 請 使 用 年 期 年 ($5,000/ 年 ) 加 值 服 務 - 再 保 險 低 層 高 層 費 率 檢 測 功 能 ( 業 內 ) 申 請 使 用 年 期 年 ($10,000/ 年 ) 加 值 服 務 - 政 府 機 關 天 災 風 險 查 詢 平 台 ( 業 內 ) 申 請 使 用 年 期 年 ($0/ 年 ) 定 期 公 佈 之 產 險 年 月 報 統 計 ( 請 詳 填 下 列 申 請 項 目 ) 依 需 求 產 製 之 產 險 統 計 ( 請 詳 填 下 列 申 請 項 目 ) 期 間 報 表 別 ( 年 報 月 報 其 他 ) 分 類 敘 述 備 註 身 份 : 個 人 公 司 或 法 人 申 請 日 期 : 資 料 申 請 單 位 : 負 責 人 簽 章 : 統 一 編 號 : 1) 檔 案 輸 出 類 別 : 報 表 TEXT 檔 EXCEL 檔 出 版 品 加 值 服 務 2) 電 子 媒 體 種 類 : 光 碟 EMAIL 傳 送 網 際 網 路 3) 聯 絡 人 : 電 話 : 4) 地 址 : 5) EMAIL: 6) 計 費 方 式 : 1. 已 發 佈 於 本 中 心 網 站 或 年 報 等 出 版 品 之 各 類 產 險 統 計 資 料 : 檔 案 輸 出 類 別 為 報 表 或 TEXT 檔 : 每 險 每 年 度 每 種 統 計 表 酌 收 NT$2,000 檔 案 輸 出 類 別 為 EXCEL 檔 : 每 險 每 年 度 每 種 統 計 表 酌 收 NT$4,000 2. 其 他 需 經 另 行 撰 寫 程 式 編 製 之 產 險 統 計 報 表, 資 料 處 理 及 設 備 使 用 費 用 每 份 統 計 表 收 費 NT$20,000 起 3. 年 報 出 版 品 每 本 NT$250 4. 產 險 統 計 資 料 庫 加 值 服 務 ( 公 開 ) 每 年 NT$6,000 5. 產 險 統 計 資 料 庫 加 值 服 務 ( 業 內 )) 每 年 NT$50,000 6. 加 值 服 務 - 產 險 精 算 統 計 ( 供 精 算 用 途 )( 業 內 ) 每 年 NT$30,000 5

7. 加 值 服 務 - 產 險 業 會 計 險 別 50 與 75 百 分 位 綜 合 率 統 計 ( 業 內 ) 每 年 NT$5,000 8. 加 值 服 務 - 再 保 險 低 層 高 層 費 率 檢 測 功 能 ( 業 內 ) 每 年 NT$10,000 9. 加 值 服 務 - 政 府 機 關 天 災 風 險 查 詢 平 台 ( 業 內 ) 每 年 NT$0 7) 審 核 結 果 及 繳 費 方 式 另 行 通 知 8) 本 申 請 單 請 寄 或 傳 真 :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事 業 發 展 中 心 精 算 處 地 址 : 臺 北 市 南 海 路 3 號 6 樓 電 話 : (02)23972227 傳 真 : (02)23517508 網 址 :www.tii.org.tw 9) 郵 政 劃 撥 : 戶 名 :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事 業 發 展 中 心 帳 號 : 19247581 6

日 期 : 年 月 日 一 申 請 者 資 料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事 業 發 展 中 心 產 物 保 險 業 務 統 計 資 料 庫 逐 筆 資 料 申 請 單 姓 名 職 稱 服 務 機 構 服 務 單 位 電 子 郵 件 聯 絡 地 址 研 究 目 的 及 用 途 身 分 證 字 號 聯 絡 電 話 碩 博 士 論 文 ( 需 檢 附 在 學 證 明 論 文 摘 要 ) 研 究 計 畫 : 補 助 單 位 計 畫 編 號 計 畫 名 稱 : 計 畫 目 的 :( 請 詳 細 說 明 ) 資 料 範 圍 使 用 期 間 自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 止 單 位 類 別 政 府 單 位 學 術 單 位 其 他 共 同 參 與 研 究 人 員 清 冊 ( 不 足 請 另 紙 填 附 ) 姓 名 機 構 / 單 位 職 稱 聯 絡 電 話 / E-mail 實 際 處 理 資 料 人 員 清 冊 ( 不 足 請 另 紙 填 附 ) 姓 名 機 構 / 單 位 職 稱 聯 絡 電 話 / E-mail 7

資 料 灌 裝 機 台 數 : 以 壹 台 為 限, 並 請 填 寫 電 腦 管 理 人 及 電 腦 所 在 位 置 資 訊 如 下 表 需 灌 裝 超 過 壹 台 者 或 灌 裝 在 與 申 請 人 不 同 機 構 之 位 置 時, 請 說 明 原 因, 由 本 中 心 提 送 專 家 諮 詢 請 注 意 : 灌 裝 資 料 之 電 腦 需 加 以 管 制, 以 防 止 資 料 外 洩, 包 括 門 禁 管 制 專 人 管 理 及 權 限 控 管 制 等, 並 應 留 存 適 當 之 管 理 使 用 及 電 腦 稽 核 紀 錄 備 查 說 明 :( 請 說 明 需 要 灌 裝 不 只 一 台 或 需 要 灌 裝 在 不 同 機 構 的 原 因 ) 電 腦 管 理 人 姓 名 機 構 / 單 位 職 稱 聯 絡 電 話 / E-mail 電 腦 所 在 位 置 ( 地 址 樓 別 房 間 號 碼 ) 註 : 申 請 人 應 具 備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 政 府 立 案 之 國 內 公 私 立 大 專 院 校 政 府 所 屬 業 務 相 關 單 位 或 非 營 利 研 究 機 構 之 專 任 講 師 技 正 ( 或 相 當 職 等 ) 助 理 研 究 員 等 ( 含 ) 以 上 人 員 8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事 業 發 展 中 心 產 物 保 險 業 務 統 計 資 料 庫 逐 筆 資 料 申 請 人 使 用 同 意 書 本 人 任 職 於 ( 單 位 名 稱 ) 茲 向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事 業 發 展 中 心 申 請 產 物 保 險 業 務 統 計 資 料 庫 ( 以 下 簡 稱 本 資 料 庫 ) 逐 比 筆 資 料 檔 案 作 為 ( 研 究 主 題 ) 研 究 之 用, 並 同 意 恪 遵 下 列 事 項 : 1. 本 人 同 意 使 用 本 申 請 資 料 或 發 表 使 用 本 申 請 資 料 之 研 究 成 果 時 必 須 遵 守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及 相 關 法 令 之 規 定, 不 得 侵 犯 個 人 隱 私, 亦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辨 識 或 揭 露 個 人 及 個 別 公 司 資 料 如 因 而 致 生 損 害 於 本 中 心 或 任 何 第 三 人 ( 含 自 然 人 及 法 人 ) 利 益 者, 應 負 相 關 賠 償 責 任, 職 務 異 動 或 離 職 後 亦 同 2. 本 人 同 意 所 申 請 資 料 檔 案 僅 限 共 同 參 與 研 究 人 員 及 實 際 處 理 資 料 人 員 使 用, 且 負 責 監 督 使 用 人 員 遵 守 使 用 相 關 規 定, 本 人 同 意 對 共 同 參 與 研 究 人 員 及 實 際 處 理 資 料 人 員 使 用 資 料 之 行 為 負 連 帶 責 任 3. 本 人 同 意 遵 守 除 將 所 申 請 資 料 下 載 至 指 定 之 工 作 電 腦 主 機 外, 未 經 同 意,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複 製 資 料 檔 案, 亦 不 得 將 檔 案 提 供 給 研 究 以 外 之 他 人 使 用 4. 本 人 同 意 所 申 請 資 料 僅 限 用 於 申 請 單 所 載 之 研 究 目 的 及 用 途, 不 得 作 為 其 他 用 途 5. 如 違 反 任 何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所 致 一 切 後 果, 由 本 人 負 全 部 責 任 本 人 確 認 已 詳 細 閱 讀 相 關 規 定, 完 全 瞭 解 其 內 容, 並 同 意 遵 守 之 立 同 意 書 人 : ( 簽 章 ) 身 分 證 字 號 : 民 國 年 月 日 單 位 主 管 / 機 關 首 長 簽 章 : 日 期 : 民 國 年 月 日 9

切 結 書 本 人 切 結 保 證 所 申 請 之 資 料 於 使 用 期 限 屆 滿 ( 即 年 月 日 ), 應 立 即 自 行 銷 毀, 且 不 保 留 任 何 備 份 於 任 何 儲 存 媒 體, 相 關 資 料 如 有 外 洩, 由 本 人 負 全 部 責 任 立 同 意 書 人 : ( 簽 章 ) 身 分 證 字 號 : 戶 籍 地 址 : 日 期 : 10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事 業 發 展 中 心 提 供 產 險 統 計 資 料 審 核 表 申 請 案 件 承 辦 人 接 件 日 期 年 月 日 申 請 類 別 統 計 資 料 庫 加 值 服 務 公 開 業 內 申 請 使 用 年 期 年 年 報 月 報 其 他 核 定 費 用 元 整 預 計 時 程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止, 共 工 作 天 備 註 審 核 結 果 通 過 不 通 過 原 因 : 單 位 主 管 承 辦 人 簽 名 審 核 副 總 經 理 總 經 理 11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事 業 發 展 中 心 提 供 產 險 統 計 資 料 申 請 程 序 凡 依 申 請 對 象 提 供 之 各 類 產 險 統 計 資 料 表 所 列, 申 請 文 件 須 備 申 請 表 者, 均 可 向 本 中 心 提 出 申 請 其 申 請 程 序 為 : 一 申 請 手 續 申 請 查 詢 : 申 請 者 若 不 瞭 解 資 料 內 容 與 定 義, 可 先 以 電 話 聯 繫 或 上 網 查 詢 電 話 :(02)23972227 #211 吳 瑾 瑾 網 址 :http://www.iiroc.org.tw 填 報 申 請 資 料 : 郵 寄 或 傳 真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事 業 發 展 中 心 產 險 精 算 處 聯 絡 地 址 : 台 北 市 南 海 路 3 號 6 樓 傳 真 機 :(02)23517508 (02)23961076 A. 一 般 申 請 時 應 附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事 業 發 展 中 心 提 供 統 計 資 料 申 請 單, 或 於 作 業 需 求 中 詳 細 說 明 下 列 事 項 : 1. 申 請 目 的 : 須 說 明 申 請 統 計 資 料 之 使 用 目 的 如 為 撰 寫 論 文 或 研 究 報 告, 應 說 明 論 文 或 研 究 主 題 名 稱 如 為 接 受 其 他 單 位 委 託 研 究 者, 請 註 明 委 託 單 位 2. 申 請 項 目 : 資 料 類 別 : 指 本 作 業 辦 法 可 爰 申 請 程 序 申 請 之 資 料 類 別, 請 於 左 方 勾 選 1. 申 請 產 險 統 計 資 料 庫 加 值 服 務, 請 註 明 申 請 使 用 年 期 2. 申 請 定 期 公 佈 之 產 險 年 月 報 統 計 或 依 需 求 產 製 之 產 險 統 計, 請 詳 填 下 列 各 項 目 險 別 : 指 強 制 汽 車 保 險 任 意 汽 車 保 險 火 災 保 險 貨 物 運 輸 險 意 外 險 漁 船 險, 船 體 險 航 空 險 產 險 傷 害 險 產 險 健 康 險 等 產 險 險 別 期 間 : 統 計 表 指 所 申 請 資 料 之 期 間 報 表 別 : 為 年 度 報 表 月 份 報 表 或 為 另 行 訂 製 之 報 表 分 類 敘 述 : 要 依 何 種 分 類 編 製 報 表 3. 申 請 種 類 : 檔 案 輸 出 類 別 : 請 選 擇 資 料 以 出 版 品 列 印 報 表 TEXT 檔 EXCEL 檔 或 加 值 服 務 等 何 種 型 式 提 供 電 子 媒 體 種 類 : 應 註 明 使 用 媒 體 為 光 碟 以 EMAIL 傳 送 或 網 際 網 路 查 詢 4. 申 請 人 之 服 務 單 位 聯 絡 地 址 電 話 及 電 子 信 箱 B. 公 務 機 關 及 學 術 研 究 機 構 基 於 公 共 利 益 為 統 計 或 學 術 研 究 之 目 的 而 有 必 要 蒐 集 逐 筆 資 料 者, 申 請 人 應 檢 具 公 務 機 關 或 學 術 研 究 機 構 公 文 並 填 具 產 物 保 12

險 業 務 統 計 資 料 庫 逐 筆 資 料 申 請 單 產 物 保 險 業 務 統 計 資 料 庫 逐 筆 資 料 申 請 人 使 用 同 意 書 及 切 結 書, 並 請 詳 細 填 列 及 確 認 下 列 事 項 : 1. 申 請 人 應 具 備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 政 府 立 案 之 國 內 公 私 立 大 專 院 校 政 府 所 屬 業 務 相 關 單 位 或 非 營 利 研 究 機 構 之 專 任 講 師 技 正 ( 或 相 當 職 等 ) 助 理 研 究 員 等 ( 含 ) 以 上 人 員 2. 載 明 蒐 集 該 等 資 料 之 用 途 及 目 的 3. 資 料 範 圍 欄 請 詳 述 申 請 資 料 之 險 別 及 期 間 並 附 所 需 資 料 格 式 (LAYOUT) ( 自 訂 ) 4. 申 請 資 料 之 使 用 期 間 5. 參 與 研 究 實 際 處 理 資 料 人 員 及 資 料 灌 裝 至 電 腦 之 電 腦 管 理 人 員 清 冊 6. 申 請 人 之 服 務 機 構 及 單 位 職 稱 身 份 證 字 號 聯 絡 地 址 電 話 及 電 子 信 箱 7. 詳 讀 並 瞭 解 產 物 保 險 業 務 統 計 資 料 庫 逐 筆 資 料 申 請 人 使 用 同 意 書 相 關 規 定 並 同 意 遵 守 8. 保 證 申 請 資 料 到 期 後 自 行 銷 毀 及 不 保 留 備 份 9. 涉 及 個 別 公 司 或 個 人 之 資 訊, 須 經 轉 碼 去 識 別 化, 完 成 之 研 究 成 果 亦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辨 識 或 揭 露 個 人 及 個 別 公 司 資 料 10. 另 若 需 本 中 心 另 外 編 撰 程 式 製 作, 依 本 作 業 說 明 ( 二 ) 收 費 標 準 之 依 須 求 產 製 之 統 計 規 定 計 費 二 審 核 作 業 : 本 中 心 收 到 申 請 單 後, 將 儘 速 審 核 並 將 結 果 通 知 申 請 人 三 資 料 處 理 時 程 : 本 中 心 於 確 認 申 請 人 同 意 核 定 之 費 用 及 預 定 時 程 後, 開 始 進 行 資 料 處 理 作 業, 原 則 上 在 收 到 申 請 單 起 五 個 工 作 日 內, 處 理 完 成 所 申 請 資 料 或 加 值 服 務 之 帳 號 開 通 程 序 ; 惟 需 特 殊 處 理 者, 則 依 實 際 工 作 時 間 而 定 四 繳 費 方 式 : 1. 親 至 本 中 心 繳 費 2. 匯 款 至 本 中 心 郵 局 劃 撥 帳 戶 ( 戶 名 :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事 業 發 展 中 心 帳 號 : 19247581) 繳 費 收 據 請 傳 真 至 本 中 心 精 算 處 ((02)23517508 (02)23961076) 發 票 於 入 帳 後 依 申 請 單 地 址 寄 出, 供 申 請 者 核 銷 五 申 請 資 料 的 交 付 與 傳 遞 : 1. 親 至 本 中 心 領 取 資 料 2. EMAIL 傳 送 至 指 定 之 帳 號 3. 郵 寄 或 快 遞 至 指 定 之 地 址 4. 申 請 統 計 加 值 服 務 者, 帳 號 開 通 時 一 律 以 Email 通 知 13

五 其 他 規 定 應 用 本 中 心 取 得 之 資 料, 不 得 使 用 於 原 申 請 用 途 以 外 之 其 他 運 用 申 請 本 中 心 統 計 資 料 之 單 位, 應 負 責 妥 為 保 管, 並 不 得 洩 漏 個 別 資 料, 凡 未 經 本 中 心 同 意 者, 不 得 再 轉 錄 供 其 他 單 位 使 用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