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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 義 縣 財 政 稅 務 局 Finance and Taxation Bureau,Chiayi County 100 年 度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滿 意 度 調 查 報 告 嘉 義 縣 財 政 稅 務 局 編 印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目 錄 第 一 章 概 述 ㄧ 指 導 機 關 及 主 辦 機 關......03 二 調 查 主 旨.. 03 三 問 卷 設 計.. 03 四 調 查 對 象.. 04 五 問 卷 調 查 時 間.. 04 六 樣 本 抽 樣 份 數.. 04 第 二 章 樣 本 特 徵 ㄧ 特 性 分 析.. 06 二 特 性 分 配 表.. 07 第 三 章 資 料 處 理 與 統 計 分 析 ㄧ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項 目 之 分 析..09 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時 間 之 分 析..10 三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人 員 態 度 之 統 計 分 析. 11 四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便 民 服 務 措 施 之 統 計 分 析......12 五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效 率 之 統 計 分 析..13 六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人 員 專 業 知 識 之 統 計 分 析..14 七 民 眾 解 決 稅 務 疑 難 問 題 方 式 之 統 計 分 析..15 八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需 加 強 項 目 之 統 計 分 析.. 16 九 民 眾 獲 得 活 動 及 相 關 稅 務 訊 息 來 源 管 道 之 統 計 分 析 17 第 四 章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反 應 事 項 彙 總 表...19 第 五 章 結 論.....23 附 錄 一 問 卷 調 查 表...26 1

第 一 章 概 述 ㄧ 指 導 機 關 及 主 辦 機 關 03 二 調 查 主 旨 03 三 問 卷 設 計 03 四 調 查 對 象 04 五 問 卷 調 查 時 間 04 六 樣 本 抽 樣 份 數 04 2

第 一 章 概 述 ㄧ 指 導 機 關 及 主 辦 機 關 ( 一 ) 指 導 機 關 : 嘉 義 縣 政 府 ( 二 ) 主 辦 機 關 : 嘉 義 縣 財 政 稅 務 局 二 調 查 主 旨 在 服 務 創 新 理 念 與 目 標 下, 政 府 機 關 的 創 新 能 力 儼 然 是 行 政 績 效 的 關 鍵 能 力, 為 了 民 眾 的 需 求, 創 新 的 方 向 則 以 民 眾 的 問 題 為 基 礎 導 向, 藉 此 提 高 民 眾 的 信 賴 與 滿 意 財 政 稅 務 局 是 管 理 各 項 課 稅 的 相 關 業 務, 由 於 工 作 性 質 特 殊, 稅 務 法 令 也 複 雜 難 懂 因 此, 服 務 創 新 的 執 行 工 作 必 須 貼 近 民 意 為 了 能 夠 符 合 服 務 創 新 的 理 念 與 目 標, 本 局 特 製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滿 意 度 問 卷 調 查, 希 冀 藉 由 問 卷 調 查 方 式, 獲 得 更 多 民 意 的 意 見, 有 效 掌 握 正 確 的 資 訊, 藉 此 採 取 適 合 之 行 政 管 理 措 施, 使 行 政 效 率 大 幅 提 升, 以 符 合 時 代 潮 流 與 民 眾 之 需 要 本 文 結 論 獲 得 便 民 服 務 措 施 專 業 知 識 的 重 視 服 務 效 率 之 改 善 強 化 稅 務 問 題 的 解 決 效 益 資 訊 來 源 管 道 等 五 項 結 論 期 望 在 知 識 密 集 的 財 政 稅 務 局, 能 確 實 提 供 專 業 知 識 與 實 務 經 驗 做 為 服 務 創 新 的 產 品, 打 造 新 型 態 的 管 理 創 新 制 度, 以 迎 接 雲 端 運 算 新 世 代 三 問 卷 設 計 本 次 問 卷 共 十 題, 主 要 是 顛 覆 過 去 的 組 織 習 慣, 將 辦 公 室 變 小, 員 工 變 多, 藉 此 加 強 為 民 服 務, 降 低 民 眾 奔 波 之 苦, 透 過 縮 短 服 務 流 程, 提 高 行 政 效 率 與 服 務 績 效, 因 此, 嘉 義 縣 財 政 稅 務 局 為 了 瞭 解 民 眾 對 各 項 服 務 措 施 的 看 法 與 滿 意 度, 故 實 施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滿 意 度 問 卷 調 查 報 告, 其 問 卷 內 容 歸 類 如 下 : 1. 個 人 基 本 資 料 : 包 含 性 別 年 齡 職 業 類 別 教 育 程 度 等 項 2. 第 一 項 主 要 調 查 民 眾 對 財 政 稅 務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項 目 是 否 滿 意 之 統 計 分 析 3. 第 二 項 係 調 查 民 眾 對 本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時 間 看 法 之 統 計 分 析 4. 第 三 項 係 調 查 民 眾 對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人 員 態 度 看 法 之 統 計 分 析 5. 第 四 項 係 調 查 民 眾 對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便 民 服 務 措 施 看 法 之 統 計 分 析 3

6. 第 五 項 係 調 查 民 眾 對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效 率 看 法 之 統 計 分 析 7. 第 六 項 係 調 查 民 眾 對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人 員 專 業 知 識 看 法 之 統 計 分 析 8. 第 七 項 係 調 查 民 眾 解 決 稅 務 疑 難 問 題 方 式 之 統 計 分 析 9. 第 八 項 係 調 查 民 眾 對 辦 好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需 要 加 強 項 目 之 統 計 分 析 10. 第 九 項 係 調 查 民 眾 對 活 動 及 相 關 稅 務 訊 息 來 源 管 道 看 法 之 統 計 分 析 11. 第 十 項 係 調 查 民 眾 對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其 所 提 供 的 寶 貴 建 議 之 統 計 分 析 12. 本 問 卷 調 查 表 詳 如 附 錄 一 四 調 查 對 象 以 本 縣 十 八 鄉 鎮 之 民 眾 為 母 體, 並 藉 由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到 各 鄉 鎮 或 村 里 時, 民 眾 至 行 動 辦 公 室 辦 理 各 項 稅 務 業 務 時, 所 進 行 的 隨 機 抽 樣 問 卷 調 查 五 問 卷 調 查 時 間 為 100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10 月 31 日 止, 共 304 日 六 樣 本 抽 樣 份 數 嘉 義 縣 財 政 稅 務 局 對 於 民 眾 親 自 到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辦 理 各 項 稅 務 業 務 時, 實 際 進 行 隨 機 取 樣, 尤 其 本 局 為 了 服 務 偏 遠 鄉 鎮 的 民 眾, 特 將 布 袋 鎮 義 竹 鄉 番 路 鄉 中 埔 鄉 大 埔 鄉 與 阿 里 山 鄉 鎖 定 為 目 標 服 務 區 域, 因 此, 樣 本 的 選 取 以 此 六 鄉 鎮 為 主, 其 它 各 鄉 鎮 為 輔, 並 經 由 親 自 訪 問 方 式 共 取 得 有 效 樣 本 250 個 在 95% 信 賴 度 下, 抽 樣 誤 差 為 5%, 4

第 二 章 樣 本 特 徵 ㄧ 特 性 分 析... 06 二 特 性 分 配 表... 07 5

第 二 章 樣 本 特 徵 ㄧ 特 性 分 析 為 暸 解 本 調 查 報 告 之 樣 本 特 徵, 利 用 次 數 分 配 之 統 計 方 法, 計 算 各 組 次 數 佔 總 次 數 的 比 例 分 配, 其 特 性 分 配 ( 性 別 年 齡 職 業 教 育 程 度 ) 所 得 結 果 如 下 ( 參 表 1): 1. 在 性 別 部 分, 以 女 性 居 多, 共 計 155 人, 佔 62.0% 2. 在 年 齡 層 部 分, 以 31-50 歲 年 齡 層 為 多 數, 共 計 136 人, 佔 54.4%; 其 次 為 50 歲 以 上 者, 共 計 63 人, 佔 25.2%; 而 30 歲 以 下 共 計 51 人, 佔 20.4% 為 最 較 少 數 3. 職 業 別 部 分, 以 工 商 居 多, 共 計 104 人, 佔 41.6%; 其 次 為 軍 公 教, 共 計 69 人, 佔 27.6%; 其 他 共 計 64 人, 佔 25.6% 4. 教 育 程 度 部 分, 以 大 專 ( 學 ) 居 多, 共 計 148 人, 佔 59.2%; 其 次 為 高 中 ( 職 ) 以 下, 共 計 91 人, 佔 36.4% 因 此, 本 年 度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滿 意 度 問 卷 調 查 報 告 之 樣 本 特 徵 主 要 是 以 女 性 為 主, 年 齡 平 均 分 佈 為 31 歲 以 上 之 民 眾, 而 職 業 類 別 則 以 從 事 工 商 業 人 士 居 多, 在 教 育 程 度 部 分 則 以 大 專 ( 學 ) 高 中 ( 職 ) 以 下 較 多 6

二 特 性 分 配 表 ( 性 別 年 齡 職 業 教 育 程 度 ) 表 1 特 性 分 配 表 項 目 別 樣 本 人 數 百 分 比 (%) 男 95 38.0 性 女 155 62.0 別 總 和 250 100.0 30 歲 以 下 51 20.4 年 31-50 歲 136 54.4 齡 50 歲 以 上 63 25.2 總 和 250 100.0 軍 公 教 69 27.6 工 商 104 41.6 職 專 業 人 士 13 5.2 業 其 他 64 25.6 總 和 250 100.0 教 高 中 ( 職 ) 以 下 91 36.4 育 大 專 ( 學 ) 148 59.2 程 研 究 所 以 上 11 4.4 度 總 和 250 100.0 7

第 三 章 資 料 處 理 與 統 計 分 析 ㄧ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項 目 之 分 析..09 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時 間 之 分 析..10 三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人 員 態 度 之 統 計 分 析. 11 四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便 民 服 務 措 施 之 統 計 分 析...12 五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效 率 之 統 計 分 析..13 六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人 員 專 業 知 識 之 統 計 分 析..14 七 民 眾 解 決 稅 務 疑 難 問 題 方 式 之 統 計 分 析..15 八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需 加 強 項 目 之 統 計 分 析.. 16 九 民 眾 獲 得 活 動 及 相 關 稅 務 訊 息 來 源 管 道 之 統 計 分 析.. 17 8

第 三 章 資 料 處 理 與 統 計 分 析 ㄧ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項 目 之 分 析 問 題 一 : 您 對 本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項 目 是 否 滿 意? ( 一 ) 人 ( 次 ) 數 統 計 表 : 表 2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項 目 之 統 計 表 項 目 100 年 人 數 % 非 常 滿 意 42 16.8 滿 意 172 68.8 普 通 36 14.4 不 滿 意 0 0 非 常 不 滿 意 0 0 總 和 250 100.0 ( 二 ) 人 ( 次 ) 數 分 配 圖 非 常 滿 意 (16.8%) 滿 意 (68.8%) 普 通 (14.4%) 不 滿 意 (0%) 非 常 不 滿 意 (0%) ( 三 ) 分 析 結 果 : 民 眾 對 於 本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項 目 是 否 滿 意? 看 法 之 統 計 檢 定 為, 民 眾 對 於 本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項 目 之 滿 意 度 ( 很 滿 意 / 滿 意 ) 比 例 達 85.6%, 其 次 認 為 普 通 者 為 14.4%, 而 不 滿 意 ( 不 滿 意 / 非 常 不 滿 意 ) 之 民 眾 佔 0% 顯 示 民 眾 對 嘉 義 縣 財 政 稅 務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項 目 呈 現 相 當 高 的 滿 意 度, 非 常 認 同 行 動 辦 公 室 可 延 伸 服 務 據 點, 加 強 為 民 服 務, 減 少 民 眾 奔 波 之 苦 的 理 念 9

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時 間 之 分 析 問 題 二 : 您 對 本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時 間 是 否 滿 意? ( 一 ) 人 ( 次 ) 數 統 計 表 : 表 3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時 間 之 次 數 統 計 表 項 目 100 年 人 數 % 非 常 滿 意 35 14.0 滿 意 165 66.0 普 通 50 20.0 不 滿 意 0 0 非 常 不 滿 意 0 0 總 和 250 100.0 ( 二 ) 人 ( 次 ) 數 分 配 圖 : 非 常 滿 意 (14.0%) 滿 意 (66.0%) 普 通 (20.0%) 不 滿 意 (0%) 非 常 不 滿 意 (0%) ( 三 ) 分 析 結 果 : 民 眾 對 於 本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時 間 是 否 滿 意? 的 看 法 之 統 計 檢 定 為, 民 眾 對 於 本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時 間 之 滿 意 度 ( 很 滿 意 / 滿 意 ) 比 例 達 80.0%, 為 八 成 以 上 之 認 同 度, 其 次 認 為 普 通 者 為 20.0%, 而 不 滿 意 ( 不 滿 意 / 非 常 不 滿 意 ) 之 民 眾 佔 0% 顯 示 民 眾 對 嘉 義 縣 財 政 稅 務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時 間 之 滿 意 度 呈 現 正 面 認 同 而 且 在 莫 拉 克 颱 風 造 成 嘉 義 縣 縣 民 財 物 嚴 重 受 損 之 時, 本 局 與 財 政 部 南 區 國 稅 局 嘉 義 縣 分 局 成 立 緊 急 行 動 辦 公 室, 協 助 受 災 民 眾 早 日 完 成 申 請 永 久 屋 之 手 續, 顯 見 民 眾 之 滿 意 度 相 當 高 10

三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人 員 態 度 之 統 計 分 析 問 題 三 : 您 對 本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人 員 態 度 是 否 滿 意? ( 一 ) 人 ( 次 ) 數 統 計 表 : 表 4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人 員 態 度 之 次 數 統 計 表 項 目 100 年 人 數 % 非 常 滿 意 52 20.8 滿 意 172 68.8 普 通 26 10.4 不 滿 意 0 0 非 常 不 滿 意 0 0 總 和 250 100.0 ( 二 ) 人 ( 次 ) 數 分 配 圖 : 非 常 滿 意 (20.8%) 滿 意 (68.8%) 普 通 (10.4%) 不 滿 意 (0%) 非 常 不 滿 意 (0%) ( 三 ) 分 析 結 果 : 民 眾 對 於 本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人 員 態 度 是 否 滿 意? 看 法 之 統 計 檢 定 為, 民 眾 對 於 本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人 員 態 度 之 滿 意 度 ( 很 滿 意 / 滿 意 ) 比 例 高 達 89.6%, 近 乎 九 成, 其 次 認 為 普 通 者 為 10.4%, 而 不 滿 意 ( 不 滿 意 / 非 常 不 滿 意 ) 之 民 眾 佔 0% 顯 示 民 眾 對 嘉 義 縣 財 政 稅 務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人 員 態 度 是 呈 現 高 度 滿 意 的 尤 其,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人 員 的 辦 公 場 所 不 受 時 空 限 制, 除 了 稅 務 專 業 外, 也 必 須 能 善 用 資 訊 技 術 支 援 各 項 行 政 業 務, 協 助 民 眾 辦 理 相 關 業 務, 藉 此 提 升 業 務 績 效 及 服 務 品 質 11

四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便 民 服 務 措 施 之 統 計 分 析 問 題 四 : 您 對 本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便 民 服 務 之 措 施 是 否 滿 意? ( 一 ) 人 ( 次 ) 數 統 計 表 : 表 5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便 民 服 務 措 施 之 次 數 統 計 表 項 目 100 年 人 數 % 非 常 滿 意 45 18.0 滿 意 163 65.2 普 通 42 16.8 不 滿 意 0 0 非 常 不 滿 意 0 0 總 和 250 100.0 ( 二 ) 人 ( 次 ) 數 分 配 圖 : 非 常 滿 意 (18.0%) 滿 意 (65.2%) 普 通 (16.8%) 不 滿 意 (0%) 非 常 不 滿 意 (0%) ( 三 ) 分 析 結 果 : 民 眾 對 於 本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便 民 服 務 之 措 施 是 否 滿 意? 看 法 之 統 計 檢 定 為, 民 眾 對 於 本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便 民 服 務 之 措 施 之 滿 意 度 ( 很 滿 意 / 滿 意 ) 比 例 高 達 83.2%, 有 八 成 以 上 之 認 同 度 其 次 認 為 普 通 者 為 16.8%, 而 不 滿 意 ( 不 滿 意 / 非 常 不 滿 意 ) 之 民 眾 佔 0% 顯 示 民 眾 對 嘉 義 縣 財 政 稅 務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便 民 服 務 之 措 施 感 到 滿 意 尤 其 協 助 銀 髮 族 及 行 動 不 便 之 納 稅 義 務 人 申 辦 核 發 地 方 稅 相 關 證 明, 以 及 查 調 財 產 所 得 清 單 申 請 書 表 及 索 取 宣 導 文 宣 手 冊 等 項 目, 確 實 帶 給 民 眾 相 當 大 的 便 利 性 12

五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效 率 之 統 計 分 析 問 題 五 : 您 對 本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效 率 是 否 滿 意? ( 一 ) 人 ( 次 ) 數 統 計 表 : 表 6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效 率 之 次 數 統 計 表 項 目 100 年 人 數 % 非 常 滿 意 33 13.2 滿 意 176 70.4 普 通 40 16.0 不 滿 意 1 0.4 非 常 不 滿 意 0 0 總 和 250 100.0 ( 二 ) 人 ( 次 ) 數 分 配 圖 : 非 常 滿 意 (13.2%) 滿 意 (70.4%) 普 通 (16.0%) 不 滿 意 (0.4%) 非 常 不 滿 意 (0%) ( 三 ) 分 析 結 果 : 民 眾 對 於 您 對 本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效 率 是 否 滿 意? 看 法 之 統 計 檢 定 為, 民 眾 對 於 本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效 率 之 滿 意 度 ( 很 滿 意 / 滿 意 ) 比 例 高 達 83.6%, 為 八 成 以 上 其 次 認 為 普 通 者 為 16.0%, 而 不 滿 意 ( 不 滿 意 / 非 常 不 滿 意 ) 之 民 眾 僅 佔 0.4% 顯 示 民 眾 對 嘉 義 縣 財 政 稅 務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效 率 是 呈 現 高 度 滿 意 這 種 移 動 式 辦 公 環 境, 可 提 昇 承 辦 人 員 應 變 能 力, 增 加 工 作 效 率, 再 加 上 有 效 善 用 技 術 創 新 和 服 務 整 合 系 統, 將 可 全 面 性 促 進 財 政 稅 務 局 之 整 體 效 率 13

六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人 員 專 業 知 識 之 統 計 分 析 問 題 六 : 您 對 本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人 員 專 業 知 識 是 否 滿 意? ( 一 ) 人 ( 次 ) 數 統 計 表 : 表 7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人 員 專 業 知 識 之 次 數 統 計 表 項 目 100 年 人 數 % 非 常 滿 意 38 15.2 滿 意 173 69.2 普 通 37 14.8 不 滿 意 2 0.8 非 常 不 滿 意 0 0 總 和 250 100.0 ( 二 ) 人 ( 次 ) 數 分 配 圖 非 常 滿 意 (15.2%) 滿 意 (69.2%) 普 通 (14.8%) 不 滿 意 (0.8%) 非 常 不 滿 意 (0%) ( 三 ) 分 析 結 果 : 民 眾 對 於 您 對 本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人 員 專 業 知 識 是 否 滿 意? 之 統 計 檢 定 為, 民 眾 對 本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人 員 專 業 知 識 之 滿 意 度 ( 很 滿 意 / 滿 意 ) 比 例 為 84.4%, 其 次 認 為 普 通 者 為 14.8%, 而 不 滿 意 ( 不 滿 意 / 非 常 不 滿 意 ) 之 民 眾 僅 佔 0.8% 顯 示 民 眾 對 嘉 義 縣 財 政 稅 務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人 員 專 業 知 識 呈 現 高 的 滿 意 度 ㄧ 般 來 說 稅 務 人 員 必 須 具 備 品 德 操 守 與 服 務 態 度, 但 為 了 增 進 與 民 眾 的 溝 通 協 調, 其 必 須 更 精 進 稅 務 法 規 及 應 用, 並 有 效 宣 導 各 項 地 方 稅 稅 務 政 策, 以 提 升 稅 務 人 員 專 業 知 識 能 力, 藉 此 提 昇 民 眾 之 正 面 認 同 14

七 民 眾 解 決 稅 務 疑 難 問 題 方 式 之 統 計 分 析 問 題 七 : 您 認 為 何 種 方 式 最 能 幫 助 您 解 決 稅 務 疑 難 問 題? ( 一 ) 人 ( 次 ) 數 統 計 表 : 表 8 民 眾 解 決 稅 務 疑 難 問 題 方 式 之 次 數 統 計 表 項 目 100 年 人 數 % 服 務 電 話 66 26.4 現 場 洽 辦 118 47.2 網 際 網 路 服 務 40 16.0 稅 務 講 習 會 19 7.6 文 宣 資 料 7 2.8 其 他 0 0 總 和 250 100.0 ( 二 ) 人 ( 次 ) 數 分 配 圖 服 務 電 話 (26.4%) 現 場 洽 辦 (47.2%) 網 際 網 路 服 務 (16.0%) 稅 務 講 習 會 (7.6%) 文 宣 資 料 (2.8%) 其 他 (0%) ( 三 ) 分 析 結 果 : 民 眾 對 於 您 認 為 何 種 方 式 最 能 幫 助 您 解 決 稅 務 疑 難 問 題? 之 統 計 檢 定 為, 民 眾 認 為 現 場 洽 辦 方 式 最 能 解 決 稅 務 疑 難 問 題 的 認 同 度 比 例 最 高 佔 47.2%, 其 次 認 為 服 務 電 話 佔 26.4%, 以 及 網 際 網 路 服 務 為 16.0%, 其 它 則 為 稅 務 講 習 會 與 文 宣 資 料 顯 示 民 眾 認 為 最 能 解 決 稅 務 疑 難 問 題 的 方 式 仍 以 現 場 洽 辦 或 電 話 直 接 諮 詢, 主 要 是 因 為 稅 務 法 規 相 當 繁 雜, 若 能 透 過 專 業 的 稅 務 承 辦 人 員 答 覆, 將 可 獲 得 正 確 的 資 訊, 亦 可 縮 短 處 理 稅 務 疑 難 問 題 的 時 間 成 本 15

八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需 加 強 項 目 之 統 計 分 析 問 題 八 : 您 對 本 局 為 辦 好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最 需 要 加 強 的 是 : ( 一 ) 人 ( 次 ) 數 統 計 表 : 表 9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需 加 強 項 目 之 次 數 統 計 表 項 目 100 年 人 數 % 服 務 態 度 36 14.4 辦 事 效 率 30 12.0 專 業 知 識 37 14.8 稅 務 風 紀 4 1.6 簡 化 作 業 流 程 70 28.0 辦 公 環 境 20 8.0 稅 務 宣 導 48 19.2 其 他 5 2.0 總 和 250 100.0 ( 二 ) 人 ( 次 ) 數 分 配 圖 服 務 態 度 (14.4%) 辦 事 效 率 (12.0%) 專 業 知 識 (14.8%) 稅 務 風 紀 (1.6%) 簡 化 作 業 流 程 (28.0%) 辦 公 環 境 (8.0%) 稅 務 宣 導 (19.2%) 其 他 (2.0%) ( 三 ) 分 析 結 果 : 民 眾 對 於 您 對 本 局 為 辦 好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最 需 要 加 強 的 是 : 看 法 之 統 計 檢 定 為, 民 眾 對 於 本 局 為 辦 好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最 需 要 加 強 的 項 目 以 簡 化 作 業 流 程 比 例 最 高 為 28.0%, 其 次 為 稅 務 宣 導 佔 19.2%, 以 及 依 序 為 專 業 知 識 服 務 態 度 辦 事 效 率 辦 公 環 境 與 稅 務 風 紀 等 顯 示 民 眾 對 嘉 義 縣 財 政 稅 務 局 辦 好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所 期 盼 的 項 目, 最 在 意 的 仍 然 是 效 率 與 專 業 因 此, 提 供 民 眾 所 需 的 稅 務 資 訊 與 協 助 儘 速 辦 理 是 很 重 要 的 16

九 民 眾 獲 得 活 動 及 相 關 稅 務 訊 息 來 源 管 道 之 統 計 分 析 問 題 九 : 您 最 常 從 何 種 管 道 得 知 本 局 活 動 及 相 關 稅 務 訊 息? ( 一 ) 人 ( 次 ) 數 統 計 表 : 表 10 獲 得 活 動 及 相 關 稅 務 訊 息 來 源 管 道 之 次 數 統 計 表 項 目 100 年 人 數 % 服 務 人 員 告 知 91 36.4 網 站 消 息 76 30.4 電 子 報 14 5.6 電 視 走 馬 燈 17 6.8 電 台 廣 播 7 2.8 村 里 廣 播 19 7.6 報 紙 20 8.0 其 他 6 2.4 總 和 250 100.0 ( 二 ) 人 ( 次 ) 數 分 配 圖 服 務 人 員 告 知 (36.4%) 網 站 消 息 (30.4%) 電 子 報 (5.6%) 電 視 走 馬 燈 (6.8%) 電 台 廣 播 (2.8%) 村 里 廣 播 (7.6%) 報 紙 (8.0%) 其 他 (2.4%) ( 三 ) 分 析 結 果 : 民 眾 對 於 您 最 常 從 何 種 管 道 得 知 本 局 活 動 及 相 關 稅 務 訊 息? 的 統 計 檢 定 為, 民 眾 最 常 從 服 務 人 員 告 知 得 知 本 局 活 動 及 相 關 稅 務 訊 息 比 例 最 高 佔 36.4%, 其 次 網 站 消 息 佔 30.4%, 以 及 報 紙 佔 8.0%, 其 它 依 序 為 村 里 廣 播 電 視 走 馬 燈 電 子 報 與 電 台 廣 播 等 管 道 顯 示 民 眾 獲 得 稅 務 資 訊 管 道 主 要 來 自 服 務 人 員 告 知 與 網 路, 因 此, 財 政 稅 務 局 可 持 續 強 化 人 員 宣 導, 並 建 置 完 整 網 路 訊 息, 提 供 正 確 之 稅 務 知 識, 協 助 民 眾 妥 善 辦 理 相 關 業 務 再 者, 報 紙 與 村 里 廣 播 亦 可 輔 助 使 用, 以 提 高 民 眾 獲 取 稅 務 資 訊 效 益 17

第 四 章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反 應 事 項 彙 總 表 18

第 四 章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反 應 事 項 彙 總 表 一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反 應 事 項 之 分 析 問 題 十 : 本 局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還 有 哪 些 尚 待 改 進, 請 提 供 您 的 寶 貴 建 議 : ( 一 ) 人 ( 次 ) 數 統 計 表 : 表 11 反 應 事 項 彙 整 之 次 數 統 計 表 項 目 100 年 人 數 % 無 意 見 237 94.8 簡 化 作 業 流 程 2 0.8 強 化 專 業 知 識 1 0.4 提 供 稅 務 資 訊 3 1.2 加 強 宣 傳 效 果 2 0.8 餐 點 的 準 備 3 1.2 其 他 2 0.8 總 和 250 100.0 ( 二 ) 人 ( 次 ) 數 分 配 圖 無 意 見 (94.8%) 簡 化 作 業 流 程 (0.8%) 強 化 專 業 知 識 (0.4%) 提 供 稅 務 資 訊 (1.2%) 加 強 宣 傳 效 果 (0.8%) 餐 點 的 準 備 (1.2%) 其 他 (0.8%) 19

( 三 ) 分 析 結 果 : 民 眾 對 於 本 局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還 有 哪 些 尚 待 改 進, 請 提 供 您 的 寶 貴 建 議 之 統 計 檢 定 為, 民 眾 認 為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尚 待 改 進 的 地 方 主 要 以 無 意 見 的 比 例 最 高 佔 94.8%, 其 它 則 包 括 有 簡 化 作 業 流 程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時 間, 還 有 增 加 的 空 間 或 多 充 實 專 業 人 員 知 識 等 意 見 不 過, 由 於 意 見 種 類 紛 雜, 本 調 查 將 其 歸 類 為 六 項 : 1. 簡 化 作 業 流 程 : 建 議 內 容 主 要 提 及 簡 化 作 業 流 程 與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時 間 還 可 以 有 增 加 的 空 間 為 了 協 助 偏 遠 鄉 鎮 民 眾 與 降 低 返 舟 車 勞 頓 之 苦, 故 成 立 行 動 辦 公 室 目 前 在 時 間 的 規 劃 以 早 上 9:30 至 11:30 區 間, 亦 可 事 先 預 訂, 但 整 體 時 間 以 早 上 時 段 居 多, 對 於 其 它 時 段 有 空 的 民 眾 則 無 法 享 受 此 福 利 所 以, 未 來 可 考 量 增 加 下 午 或 夜 間 時 段, 以 符 合 不 同 民 眾 之 需 求 2. 強 化 專 業 知 識 : 建 議 內 容 主 要 提 及 多 充 實 專 業 人 員 知 識, 主 要 是 民 眾 認 為 稅 務 法 令 相 當 繁 雜, 若 透 過 專 業 的 承 辦 人 員 引 導 將 可 迅 速 妥 善 洽 辦 相 關 業 務 因 此, 本 局 必 須 經 常 辦 理 研 討 會 或 講 座, 藉 此 強 化 承 辦 人 員 之 稅 務 專 業 知 識, 讓 稅 務 人 員 對 法 規 有 所 瞭 解 與 應 用, 才 能 有 助 宣 導 各 項 地 方 稅 稅 務 政 策, 強 化 稅 務 人 員 與 民 眾 之 間 的 交 流 3. 提 供 稅 務 資 訊 : 建 議 內 容 主 要 提 及 一 般 民 眾 只 知 國 稅 申 報 薪 資 所 得 稅, 其 他 稅 務 完 全 沒 有 概 念, 並 建 議 洽 辦 贈 與 土 地 等 業 務, 以 做 更 專 業 宣 導 等 意 見 不 過, 由 於 業 務 種 類 繁 多, 甚 至 涵 蓋 多 元 繳 納 方 式 與 災 害 減 免 業 務, 承 辦 人 員 其 實 很 難 立 即 完 整 解 釋 或 宣 導, 所 以 在 網 路 上 也 不 斷 更 新 民 眾 所 需 的 稅 務 資 訊, 包 括 內 部 人 力 配 置 及 工 作 分 項 的 調 整, 以 及 相 關 房 屋 稅 地 價 稅 土 地 增 值 稅 欠 稅 退 稅 與 轉 帳 納 稅 等 資 訊, 民 眾 可 善 加 利 用 4. 加 強 宣 傳 效 果 : 民 眾 的 意 見 主 要 認 為 行 動 辦 公 室 的 推 行, 由 於 時 間 短 宣 傳 不 夠, 導 致 很 少 人 知 道 因 此, 未 來 除 了 在 稅 務 推 廣 講 座 或 活 動 可 廣 為 宣 傳 外, 並 可 透 過 村 里 廣 播 或 電 視 媒 體 雙 管 齊 下, 讓 在 地 民 眾 可 瞭 解 嘉 義 縣 財 政 稅 務 局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理 念 與 目 標 5. 餐 點 的 準 備 : 民 眾 的 意 見 主 要 認 為 開 會 過 久, 嘉 義 縣 財 政 稅 務 局 可 提 供 午 餐 ㄧ 般 來 說, 此 類 意 見 通 常 來 自 研 討 會 交 流 或 冗 長 會 議, 民 眾 洽 辦 稅 務 業 務 的 時 間 較 短, 較 無 此 類 的 困 擾 6. 其 它 : 民 眾 的 意 見 提 及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需 要 靠 自 行 領 悟 雖 然 意 見 不 多, 但 本 局 仍 秉 持 貼 心 服 務, 務 實 的 態 度 協 助 民 眾 洽 辦 相 關 業 務, 藉 此 展 現 服 務 品 質 績 效 因 此, 更 進 一 步 分 析 可 知 : 主 要 以 無 意 見 居 多, 佔 94.8%, 而 20

在 提 供 稅 務 資 訊 與 餐 點 的 準 備 部 分, 分 別 佔 1.2%, 其 次 為 簡 化 作 業 流 程 與 加 強 宣 傳 效 果, 分 別 佔 0.8%, 以 及 強 化 專 業 知 識, 佔 0.4%, 顯 示 民 眾 對 嘉 義 縣 財 政 稅 務 局 推 行 的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並 無 太 多 的 意 見, 但 仍 值 得 本 局 持 續 關 注 不 過, 在 100 年 度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滿 意 度 問 卷 調 查 報 告 可 發 現, 本 年 度 發 放 問 卷 數 為 250 份, 其 中 無 意 見 的 民 眾 高 達 九 成, 此 亦 會 影 響 整 體 的 結 果, 但 本 局 認 為 每 一 位 民 眾 的 意 見 與 建 議 都 非 常 重 要, 務 必 會 改 善 與 精 進, 透 過 行 動 辦 公 室 的 理 念 與 執 行, 讓 稅 務 人 員 能 夠 隨 時 隨 地 上 班, 隨 時 隨 地 服 務 民 眾, 解 決 民 眾 的 稅 務 問 題, 以 提 升 本 局 為 民 服 務 之 績 效 21

第 五 章 結 論 22

第 五 章 結 論 為 加 強 為 民 服 務, 減 少 民 眾 奔 波 之 苦, 配 合 縣 府 田 園 城 市 施 政 願 景, 將 服 務 據 點 延 伸 至 各 鄉 鎮 公 所, 本 文 透 過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滿 意 度 問 卷 調 查 獲 得 便 民 服 務 措 施 專 業 知 識 的 重 視 服 務 效 率 之 改 善 強 化 稅 務 問 題 的 解 決 效 益 資 訊 來 源 管 道 等 五 項 結 論 是 故, 本 局 藉 此 創 新 服 務 協 助 銀 髮 族 或 行 動 不 便 之 納 稅 義 務 人 洽 辦 各 項 稅 務, 以 民 眾 的 需 求 為 基 礎, 在 服 務 品 質 方 面 不 斷 的 創 新, 藉 此 打 造 現 代 化 田 園 城 市 一 便 民 服 務 措 施 此 次 調 查 可 發 現 嘉 義 縣 民 眾 對 於 本 局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項 目 之 滿 意 度 比 例 高 達 85.6%, 且 對 於 便 民 服 務 措 施 的 滿 意 度 比 例 亦 達 83.2%, 有 八 成 以 上 之 認 同 度 顯 示 民 眾 對 嘉 義 縣 財 政 稅 務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具 有 高 的 正 面 認 同 度, 尤 其 認 為 協 助 民 眾 或 銀 髮 族 及 行 動 不 便 之 納 稅 義 務 人 申 辦 核 發 地 方 稅 相 關 證 明, 以 及 查 調 財 產 所 得 清 單 申 請 書 表 及 索 取 宣 導 文 宣 手 冊 等 項 目, 確 實 帶 來 很 大 的 便 利 性 不 過, 民 眾 對 於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仍 有 相 當 的 期 盼, 認 為 最 需 要 加 強 的 項 目 以 簡 化 作 業 流 程 比 例 最 高 佔 28.0%, 其 它 依 序 為 稅 務 宣 導 專 業 知 識 服 務 態 度 辦 事 效 率 辦 公 環 境 與 稅 務 風 紀 等 因 此, 未 來 本 局 在 作 業 流 程 方 面 將 以 本 局 模 式, 透 過 單 一 窗 口 解 決 民 眾 的 洽 辦 業 務, 並 加 派 人 員 在 現 場 協 調 引 導, 或 直 接 將 申 辦 業 務 延 伸 至 民 眾 的 家 中, 降 低 民 眾 奔 波 之 苦 二 專 業 知 識 的 重 視 此 次 調 查 可 發 現 嘉 義 縣 民 眾 對 於 本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人 員 專 業 知 識 的 滿 意 度 比 例 高 達 84.4%, 而 不 滿 意 的 民 眾 僅 佔 0.8% 而 民 眾 對 於 本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人 員 態 度 之 滿 意 度 比 例 高 達 89.6%, 近 乎 九 成, 不 滿 意 之 民 眾 佔 0% 顯 示 民 眾 對 嘉 義 縣 財 政 稅 務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人 員 專 業 知 識 與 服 務 態 度 皆 呈 現 高 的 滿 意 度 因 此, 雖 然 民 眾 持 正 面 的 認 同, 但 為 了 因 應 未 來 知 識 經 濟 的 快 速 發 展, 稅 務 人 員 的 專 業 知 識 與 服 務 態 度 是 行 政 績 效 非 常 仰 賴 的 重 要 的 關 鍵, 是 故, 可 透 過 教 育 訓 練 培 養 稅 務 人 員 主 動 熱 情 的 服 務 精 神, 尤 其 行 動 辦 公 室 是 主 動 面 對 人 群, 瞭 解 民 眾 的 需 求 的 工 作 方 式 ; 再 者, 可 規 劃 數 位 課 程, 利 用 數 位 化 資 訊 提 升 服 務 品 質 及 行 政 效 率 三 服 務 效 率 之 改 善 此 次 調 查 可 發 現 嘉 義 縣 民 眾 對 於 本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效 率 之 滿 意 度 比 例 高 達 83.6%, 為 八 成 以 上, 其 次 認 為 普 通 者 為 16.0%, 而 不 滿 意 的 民 眾 僅 佔 0.4% 顯 示 民 眾 對 嘉 義 縣 財 政 稅 務 局 推 行 23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效 率 是 呈 現 高 度 滿 意 不 過, 為 了 全 面 性 促 進 財 政 稅 務 局 的 整 體 效 率, 在 基 礎 上 的 設 施 方 面, 應 以 高 科 技 強 調 完 善 的 服 務 流 程, 藉 此 建 立 高 效 率 的 環 境 尤 其 稅 務 人 員 若 能 主 動 告 知, 即 時 的 解 決 民 眾 稅 務 問 題, 避 免 洽 公 民 眾 徒 勞 往 返, 將 可 大 為 提 升 行 政 效 率, 甚 至 在 公 所 或 社 區 或 村 里 辦 公 室 提 供 服 務 據 點, 主 動 輔 導 申 報 及 收 件 服 務, 利 用 社 區 資 源 協 助 民 眾 解 決 相 關 稅 務 問 題, 才 能 有 效 強 化 服 務 品 質 四 強 化 稅 務 問 題 的 解 決 效 益 此 次 調 查 可 發 現 嘉 義 縣 民 眾 認 為 現 場 洽 辦 方 式 最 能 解 決 稅 務 疑 難 問 題 的 認 同 度 比 例 最 高 佔 47.2%, 其 它 依 序 為 服 務 電 話 網 際 網 路 服 務 稅 務 講 習 會 與 文 宣 資 料 顯 示 民 眾 認 為 最 能 解 決 稅 務 疑 難 問 題 的 方 式 仍 以 現 場 洽 辦 或 電 話 直 接 諮 詢 我 國 稅 務 法 令 相 當 複 雜, 有 時 因 應 環 境 之 變 化 又 不 斷 修 正 或 更 新, 民 眾 與 稅 務 機 關 對 稅 務 議 題 的 看 法 常 存 有 歧 異, 而 產 生 各 種 稅 務 爭 議 因 此, 稅 務 人 員 應 具 備 豐 富 稅 務 專 業 與 處 理 經 驗, 才 能 協 助 民 眾 解 決 稅 務 問 題 雖 然, 民 眾 最 想 透 過 現 場 承 辦 人 員 瞭 解, 但 未 來 若 能 在 嘉 義 縣 財 政 稅 務 局 網 頁 或 相 關 稅 務 講 習 會 說 明 宣 導, 亦 可 解 決 民 眾 知 稅 務 疑 難 問 題, 以 維 護 民 眾 的 權 利 五 資 訊 來 源 管 道 此 次 調 查 可 發 現 嘉 義 縣 民 眾 的 資 訊 來 管 道, 其 最 常 從 服 務 人 員 告 知 得 知 本 局 活 動 及 相 關 稅 務 訊 息 比 例 最 高 佔 36.4%, 其 它 依 序 為 網 站 消 息 報 紙 佔 村 里 廣 播 電 視 走 馬 燈 電 子 報 與 電 台 廣 播 等 管 道 顯 示 民 眾 獲 得 稅 務 資 訊 管 道 主 要 來 自 服 務 人 員 告 知 與 網 路 ㄧ 般 來 說 民 眾 獲 資 訊 管 道 通 常 以 電 視 報 紙 或 廣 播 電 視 最 常 見, 不 過, 隨 著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的 推 廣, 以 及 稅 務 的 繁 雜 性 問 題, 使 得 民 眾 非 常 信 賴 承 辦 稅 務 人 員 的 專 業 因 此, 除 了 持 續 強 化 人 員 宣 導 外, 可 多 利 用 網 站 張 貼 訊 息 吸 引 網 路 族 群 接 收 稅 務 訊 息, 並 不 定 期 的 使 用 報 紙 電 視 走 馬 燈 與 電 台 廣 播 宣 導 稅 務 政 策, 有 效 規 劃 行 動 辦 公 室 定 期 到 各 鄉 鎮 村 里 服 務, 透 過 村 里 廣 播 或 座 談 會 讓 民 眾 更 貼 近 財 政 稅 務 局, 以 利 稅 務 工 作 之 推 行 24

附 錄 一 問 卷 調 查 表 25

附 錄 一 : 問 卷 調 查 表 嘉 義 縣 財 政 稅 務 局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滿 意 度 問 卷 調 查 表 親 愛 的 鄉 親 您 好 : 為 瞭 解 您 對 本 局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的 需 求, 特 設 計 本 調 查 表, 祈 盼 你 不 吝 撥 冗 提 供 寶 貴 意 見, 作 為 嗣 後 改 進 參 考, 敬 請 勾 答 惠 賜 卓 見, 感 謝 您 的 協 助 與 合 作 請 填 寫 您 的 基 本 資 料 性 別 :1. 男 2. 女 年 齡 :1. 30 歲 以 下 2. 31~50 歲 3. 50 歲 以 上 職 業 :1. 軍 公 教 2. 工 商 3. 專 業 人 士 4. 其 他 教 育 程 度 :1. 高 中 ( 職 ) 以 下 2. 大 專 ( 學 ) 3. 研 究 所 以 上 請 填 寫 以 下 的 問 題 1. 您 對 本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項 目 是 否 滿 意?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普 通 不 滿 意 非 常 不 滿 意 2. 您 對 本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時 間 是 否 滿 意?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普 通 不 滿 意 非 常 不 滿 意 3. 您 對 本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人 員 態 度 是 否 滿 意?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普 通 不 滿 意 非 常 不 滿 意 4. 您 對 本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便 民 服 務 之 措 施 是 否 滿 意?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普 通 不 滿 意 非 常 不 滿 意 5. 您 對 本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效 率 是 否 滿 意?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普 通 不 滿 意 非 常 不 滿 意 6. 您 對 本 局 推 行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人 員 專 業 知 識 是 否 滿 意?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普 通 不 滿 意 非 常 不 滿 意 7. 您 認 為 何 種 方 式 最 能 幫 助 您 解 決 稅 務 疑 難 問 題?( 請 擇 下 列 方 式 一 項, 請 勿 複 選 ) 服 務 電 話 現 場 洽 辦 網 際 網 路 服 務 稅 務 講 習 會 文 宣 資 料 其 他 8. 您 對 本 局 為 辦 好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最 需 要 加 強 的 是 :( 請 擇 下 列 方 式 一 項, 請 勿 複 選 ) 服 務 態 度 辦 事 效 率 專 業 知 識 稅 務 風 紀 簡 化 作 業 流 程 辦 公 環 境 稅 務 宣 導 其 他 9. 您 最 常 從 何 種 管 道 得 知 本 局 活 動 及 相 關 稅 務 訊 息?( 請 擇 下 列 方 式 一 項, 請 勿 複 選 ) 服 務 人 員 告 知 網 站 消 息 電 子 報 電 視 走 馬 燈 電 台 廣 播 村 里 廣 播 報 紙 其 他 10. 本 局 田 園 城 市 - 行 動 辦 公 室 服 務, 還 有 哪 些 尚 待 改 進, 請 提 供 您 的 寶 貴 建 議 :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