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立 草 屯 商 工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期 末 教 學 研 究 會 資 料 ( 代 通 知 ) 壹 出 席 人 員 : 各 科 任 課 教 師 ( 開 會 時 請 攜 帶 本 表 ) 貳 開 會 時 間 地 點 主 席 紀 錄 參 加 人 員 1. 時 間 :101 年 12 月 19 日 ( 三 )~101 年 12 月 25( 二 ), 請 各 科 安 排 時 間 舉 行 並 告 知 教 學 組 2. 各 科 開 會 主 席 紀 錄 地 點 及 參 加 人 員 科 別 任 教 科 目 參 加 人 員 主 席 紀 錄 地 點 實 習 教 師 國 文 國 文 高 姿 蒂 匡 興 華 簡 婉 裁 谷 怡 慧 社 會 與 藝 能 歷 史 地 理 公 民 音 樂 美 術 生 規 健 康 張 瓊 斐 王 昭 敏 鄧 惠 堂 黃 莉 棉 劉 姿 涵 陳 琇 宜 孫 鐵 吾 陳 珮 綾 林 金 蟬 侯 安 亭 鄭 雅 璟 簡 婉 純 簡 雅 慧 徐 夢 嬬 英 文 英 文 陳 秀 慧 葉 佳 欣 洪 汾 埴 黃 小 玲 張 瓊 元 林 妙 眞 吳 青 坡 陳 佩 君 賴 慧 芬 李 汶 珊 魏 如 妤 陳 珮 寧 許 子 文 數 學 數 學 張 瑞 杰 邱 麗 蓉 黃 瓊 瑤 劉 如 雯 自 然 物 理 化 學 生 物 倪 建 武 陳 孝 信 范 勝 傑 盧 建 助 洪 聖 旻 鐘 明 宏 李 育 亭 劉 家 榮 張 瓊 斐 簡 婉 裁 國 文 科 研 究 室 簡 雅 慧 徐 夢 嬬 輔 導 室 李 汶 珊 陳 珮 寧 第 一 會 議 室 范 勝 傑 鐘 明 宏 數 學 科 研 究 室 黃 方 伯 陳 吉 棋 徐 啟 祥 陳 吉 棋 徐 啟 祥 實 驗 室 體 育 體 育 鄭 玄 倫 楊 淑 惠 黃 雅 杏 許 廣 利 簡 榮 基 劉 俊 偉 陳 協 鴻 施 明 毅 楊 唐 源 ( 教 練 ) 吳 玉 圓 ( 兼 課 ) 黃 詠 聖 謝 浚 墐 黃 雅 杏 陳 協 鴻 體 育 室 戴 靖 國 防 國 防 林 慶 祥 黃 俊 曉 吳 靜 梅 曾 宥 達 林 慶 祥 曾 宥 達 科 教 材 室 通 識 通 識 葉 正 莊 商 會 商 經 黃 偉 信 許 宏 明 邱 秀 玲 劉 淑 娟 黃 偉 信 廖 又 霓 商 科 辦 公 室 黃 唯 心 會 計 劉 易 凡 石 慧 容 游 明 順 林 雅 琪 李 欣 珊 廖 又 霓 曾 恩 妤 陳 雅 琪 黃 琮 皓 劉 秀 琴 王 春 華 林 燕 秋 趙 秋 萍 古 彩 良 沈 秀 怡 劉 玲 慧 陳 麗 罔 劉 育 青 1
科 別 任 教 科 目 參 加 人 員 主 席 紀 錄 地 點 實 習 教 師 資 處 資 處 林 莉 玲 吳 聲 侑 李 秀 文 張 玉 芬 陳 富 星 洪 芳 芷 林 全 育 蘇 麗 玲 陳 雅 瑄 機 械 機 械 陳 永 正 余 英 政 謝 明 吉 林 添 根 張 元 騰 陳 孟 漢 張 見 賓 魏 聰 賢 王 俊 傑 江 各 明 配 管 配 管 楊 景 州 李 瑞 宗 李 孚 男 張 政 傑 曾 志 翔 特 教 綜 合 職 能 林 春 美 林 怡 伶 簡 宗 佑 陳 秋 婷 黃 真 真 陳 齊 珮 林 裕 麗 莊 燿 瑜 莊 璧 阡 王 沂 凡 配 授 教 師 : 簡 雅 慧 高 令 秋 吳 秀 華 吳 玉 圓 林 莉 玲 蘇 麗 玲 科 辦 公 室 陳 永 正 張 見 賓 科 辦 公 室 楊 景 州 曾 志 翔 科 辦 公 室 林 春 美 簡 宗 佑 科 辦 公 室 會 議 議 程 與 記 錄 格 式 如 下 : 一 宣 布 開 會 ( xx 時 xx 分 ) 二 主 席 報 告 三 教 務 處 報 告 ( 請 主 席 代 為 宣 讀 ): 見 會 議 資 料 四 教 學 相 關 議 題 或 校 際 研 習 心 得 報 告 ( 師 ) 相 關 議 題 討 論 結 果 : 五 提 案 討 論 : 共 同 部 分 ( 一 ) 案 由 : ( 二 ) 案 由 : 分 科 部 分 ( 一 ) 案 由 : ( 二 ) 案 由 : 六 意 見 交 換 或 臨 時 動 議 ( 一 ) ( 二 ) 七 散 會 ( xx 時 xx 分 ) 2
參 報 告 事 項 ( 請 各 學 科 主 席 務 必 代 為 宣 讀 一 遍 ) 一 寒 假 課 業 輔 導 1. 實 施 期 間 元 月 21 日 ( 一 ) 至 1 月 31 日 ( 四 ) 共 8 天 (1 月 28 日 除 外 ),2/1( 五 ) 返 校 日 及 補 考 2. 參 加 對 象 為 高 三 各 職 業 類 科 班 ( 機 械 科 二 年 級 上 課 5 天 ) 3. 各 科 若 於 課 輔 期 間 需 要 先 行 用 書, 請 各 科 提 出 需 求, 以 便 通 知 合 作 社 先 購 入 4. 課 業 輔 導 課 結 束 三 天 內, 煩 請 老 師 將 上 課 明 細 表 送 教 學 組, 以 利 結 算 課 輔 鐘 點 費 5.101 學 年 度 寒 假 課 輔 各 科 開 課 科 目 如 下, 課 程 以 該 班 任 課 教 師 安 排, 各 科 若 有 該 班 任 課 教 師 私 下 請 託 其 他 教 師 代 為 任 課, 請 務 必 詳 紀 錄 於 附 件 6. 另 各 科 若 有 其 他 非 高 三 班 級 安 排 寒 假 班 級 課 輔, 請 將 開 課 課 程 及 任 課 教 師 列 於 教 學 研 究 會 紀 錄 為 使 排 課 順 利, 附 件 寒 假 課 輔 任 課 教 師 請 於 12 月 21 日 前 先 行 擲 交 教 學 組, 若 有 更 改 部 份, 請 各 科 於 教 學 研 究 會 議 結 束 後, 立 刻 向 教 學 組 更 正, 謝 謝! 科 別 開 課 科 目 備 註 共 同 科 目 專 業 科 目 商 經 科 國 文 (6 節 ) 經 濟 (6 節 ) 商 概 (4 節 ) 會 計 (6 節 ) 計 概 (6 節 ) 會 計 科 英 文 (6 節 ) 經 濟 (6 節 ) 商 概 (4 節 ) 會 計 (6 節 ) 計 概 (6 節 ) 資 處 科 數 學 (6 節 ) 經 濟 (6 節 ) 商 概 (4 節 ) 會 計 (6 節 ) 計 概 (6 節 ) 國 文 (6 節 ) 翻 譯 與 寫 作 (5 節 ) 英 文 (6 節 ) 閱 讀 與 寫 作 (5 節 ) 應 外 科 數 學 (6 節 ) 計 概 (6 節 ) 商 概 (6 節 ) 機 械 科 國 文 (6 節 ) 機 力 (6 節 ) 機 造 ( 含 基 實 )(6 節 ) 機 圖 (5 節 ) 英 文 (6 節 ) 機 原 (5 節 ) 數 學 (6 節 ) 工 程 組 : 物 理 (8 節 ) 化 學 (7 節 ) 計 概 (7 節 ) 配 管 科 土 木 組 : 力 學 (8 節 ) 工 材 (7 節 ) 測 量 (7 節 ) 普 通 科 不 開 課 以 上 職 業 類 科 各 班 每 週 授 課 共 40 節, 配 管 科 因 專 業 科 目 分 組 外 加 約 20 節, 共 60 節 二 教 務 處 預 計 在 於 第 2 學 期 4 月 份 期 間 辦 理 校 內 學 生 國 語 文 鄉 土 語 文 及 英 語 文 相 關 競 賽, 冀 請 國 文 科 及 英 文 科 教 師 繼 續 給 予 幫 忙 協 助, 成 就 學 生 的 榮 耀 三 本 點 請 各 學 科 主 席 加 強 宣 導 本 學 期 兩 次 期 中 考 詴 期 間, 皆 發 生 學 生 舞 弊 之 情 事, 且 使 用 手 機 簡 訊 作 弊 或 將 手 機 攜 入 詴 場 情 況 居 多 對 此 情 形, 提 請 各 科 教 師 落 實 監 考, 如 監 考 時 不 閱 讀 書 報 不 批 閱 詴 卷 隨 時 走 動 巡 察, 讓 學 生 無 機 可 乘 而 且 落 實 監 考, 減 少 作 弊 事 情 的 發 生, 也 可 免 去 各 位 老 師 ( 尤 其 是 導 師 ) 後 續 處 理 的 困 擾, 上 學 年 度 因 同 學 群 體 舞 弊 所 產 生 的 後 續 效 應, 現 仍 餘 波 盪 漾, 尤 未 帄 息, 著 實 讓 班 導 師 心 力 憔 悴 ; 而 本 學 期 所 發 生 的 舞 弊 事 件, 亦 正 在 發 酵 中, 尚 未 落 幕, 後 續 變 化 值 得 觀 察 希 望 各 位 老 師 同 仁 本 著 相 互 體 諒 的 心 情, 確 實 監 考, 嚴 格 要 求 學 生 有 正 確 的 應 詴 觀 念, 養 成 不 作 弊 的 學 習 態 度, 培 養 學 生 的 優 良 的 品 德 四 學 期 補 考 1. 商 會 資 的 教 師 注 意, 請 科 主 任 調 查, 在 學 期 補 考 監 考 輪 序 表 中 備 註 是 否 有 實 習 科 目 ( 如 上 機 測 驗 等 自 行 監 考 補 考 的 可 能 ), 到 時 該 科 有 學 生 補 考 時, 教 學 組 在 安 排 學 期 補 考 輪 3
序 時 將 予 以 扣 除 監 考 ( 調 查 資 料 請 於 會 後 繳 回 教 學 組 謝 謝!) 學 科 補 考 : 本 次 學 期 補 考 為 102 年 2 月 1 日 ( 五 ), 監 考 老 師 為 依 學 期 補 考 監 考 輪 序 表 所 註 記 人 員, 相 關 輪 序 表 及 監 考 事 宜 將 另 行 通 知 術 科 補 考 : 包 含 藝 能 科 實 習 科 目 上 機 考 科 目, 學 期 補 考 請 任 課 老 師 自 行 辦 理 ( 術 科 補 考 監 考 教 師 將 不 列 入 學 期 學 科 補 考 監 考 輪 序 ) 五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訊 息 1. 請 參 與 本 學 年 度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初 階 評 鑑 人 員 的 各 科 教 師, 規 劃 入 班 教 學 觀 察 活 動 的 時 間 表, 並 依 據 本 校 的 評 鑑 規 準, 確 實 做 好 評 鑑 工 作, 認 證 表 格 置 於 本 校 網 頁 教 務 處 教 學 組 下 之 下 載 專 區 2. 感 謝 會 計 數 學 國 文 配 管 自 然 等 科 辦 理 本 年 度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學 習 社 群 各 項 研 習 及 活 動, 下 學 期 高 職 優 質 化 仍 將 繼 續 辦 理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之 推 動, 請 各 位 教 師 踴 躍 參 與 六 學 期 成 績 登 錄 : 102 年 1 月 1 日 ( 二 ) 起 至 1 月 21 日 ( 一 ) 止 請 各 位 老 師 可 先 進 行 帄 時 成 績 之 輸 入, 各 項 學 期 成 績 務 必 於 1 月 21 日 前 輸 入 完 畢, 以 利 後 續 補 考 作 業 七 四 技 二 專 統 一 入 學 測 驗 未 來 變 革 相 關 訊 息 1.102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外 語 群 英 語 類 專 業 科 目 ( 二 ) 增 加 非 選 擇 題 型 ( 今 年 高 三 生 適 用 ): 選 擇 題 至 少 佔 60 分, 非 選 擇 題 至 多 佔 40 分, 選 擇 題 及 非 選 擇 題 之 分 數 合 計 為 100 分 題 型 範 例 http://www.tcte.edu.tw/download/102year/102pro2_notice.pdf 2. 104 學 年 度 統 一 入 學 測 驗 共 同 科 目 英 文 科 增 加 非 選 擇 題 型 ( 今 年 高 一 生 適 用 ): 選 擇 題 至 少 佔 76 分, 非 選 擇 題 至 多 佔 24 分, 選 擇 題 及 非 選 擇 題 之 分 數 合 計 為 100 分, 考 詴 時 間 為 100 分 鐘 題 型 範 例 http://www.tcte.edu.tw/download/104year/104eng_notice.pdf 八 實 研 組 及 重 補 修 相 關 事 宜 1. 感 謝 各 位 老 師 對 重 補 修 同 學 的 付 出 2. 因 應 校 務 評 鑑 煩 請 備 好 重 補 修 課 程 的 教 材 ( 建 議 放 入 個 人 的 教 學 檔 案 中 ) 九 請 各 科 宣 達 若 有 參 加 研 習, 請 務 必 繳 交 研 習 心 得 至 教 學 組, 以 利 彙 整 供 各 學 科 參 考, 研 習 心 得 空 白 檔 案 置 於 本 校 網 頁 教 務 處 教 學 組 下 之 下 載 專 區 十 寒 假 課 業 輔 導 及 寒 假 作 業 不 舉 行 輔 導 及 作 業 測 驗 但 高 一 高 二 於 2 月 19 日 辦 理 複 習 考, 考 詴 範 圍 高 一 為 高 一 上 學 期 進 度, 高 二 為 高 二 上 學 期 進 度, 考 科 為 國 文 英 文 數 學 專 一 專 二, 請 各 學 科 將 命 題 教 師 計 入 下 學 期 命 題 輪 流 表 內 十 一 第 25 期 教 學 研 究 專 輯 書 寫 人 員 如 下, 請 各 科 撰 稿 人 員 於 102 年 4 月 30 日 將 電 子 檔 e-mail 至 教 學 組 國 文 科 英 文 科 數 學 科 社 會 與 藝 能 科 自 然 科 體 育 科 國 防 通 識 科 鄧 惠 堂 陳 秀 慧 倪 建 武 張 瓊 斐 吳 青 坡 鐘 明 宏 徐 夢 嬬 黃 方 伯 簡 榮 基 黃 俊 曉 商 經 科 會 計 科 資 處 科 機 械 科 配 管 科 特 教 科 黃 偉 信 林 雅 琪 洪 芳 芷 李 秀 文 魏 聰 賢 張 元 騰 曾 志 翔 林 怡 伶 4
十 二 設 備 組 將 於 102 年 3 月 份 辦 理 國 立 草 屯 商 工 101 學 年 度 校 內 科 學 展 覽 競 賽, 敬 請 各 位 老 師 指 導 學 生, 鼓 勵 學 生 踴 躍 組 隊 參 加, 相 關 活 動 實 施 計 畫 草 稿, 請 先 行 參 閱 附 件, 並 請 討 論 十 三 為 因 應 102 年 學 校 校 務 評 鑑 有 關 領 域 III 課 程 教 學 之 教 材 編 選 及 有 效 教 學 請 各 學 科 主 任 做 好 評 鑑 之 資 料 並 提 供 一 份 給 設 備 組 以 便 彙 整 謝 謝! 教 材 編 選 1. 教 科 書 之 遴 選, 評 選 適 合 學 生 需 要 教 科 書 準 備 方 向 : 請 主 席 在 此 次 教 科 書 遴 選 會 議 中 加 入 會 議 活 動 照 片, 所 有 程 序 請 於 會 中 詳 細 記 錄, 自 編 教 材 部 份 請 確 實 準 備, 並 將 99 100 及 今 年 之 資 料 送 件 到 設 備 組 備 查 2. 教 師 依 照 學 科 教 學 需 要 發 展 之 多 元 補 充 教 材 3. 教 師 依 教 學 需 要 或 學 生 特 性, 充 分 運 用 或 製 作 教 學 媒 體 準 備 方 向 : 如 學 科 或 教 師 有 因 教 學 之 需 要 另 編 補 充 教 材, 從 事 補 救 教 學 或 進 行 教 學 者, 請 提 供 講 義 或 電 子 媒 體 以 便 佐 證 對 特 殊 學 生 所 個 別 進 行 之 教 學 ( 如 12 國 教 特 殊 學 生 ) 之 教 學 記 錄 與 教 材 等 有 效 教 學 1. 各 學 科 能 配 合 需 要, 善 用 現 代 資 訊 科 技 及 媒 體, 進 行 實 驗 或 實 作 或 實 習 或 教 學 活 動 準 備 方 向 : 如 各 班 級 之 投 影 設 備, 電 腦 教 室 之 實 作 或 專 題 教 室 ( 或 專 科 教 室 ) 之 電 子 白 板 實 物 投 影 機 Lego 機 器 人 實 作 商 科 門 市 服 務 電 子 商 務 股 票 模 擬 工 科 之 專 題 投 籃 機 抗 震 建 築... 等 教 學 活 動 與 應 用 的 活 動 記 錄 之 照 片 十 四 其 他 1. 老 師 若 公 差 事 病 假 或 休 假 時, 請 記 得 勾 選 代 調 自 理 或 無 課 等, 並 請 能 於 一 星 期 前 將 差 假 單 提 交 教 學 組, 以 利 安 排 相 關 作 業 事 宜 2. 感 謝 各 位 老 師 對 教 學 組 的 協 助 與 支 持 也 謝 謝 同 仁 這 學 期 以 來 對 學 生 的 用 心 與 付 出, 真 的 辛 苦 您 們 了 最 後 請 老 師 再 次 叮 嚀 學 生 期 末 考 的 重 要, 提 醒 學 生 好 好 為 期 末 考 詴 及 早 準 備 肆 研 習 心 得 報 告 :( 略 ) 請 科 主 席 就 本 學 期 有 參 與 校 外 研 習 教 師 提 出 心 得 報 告 5
肆 討 論 題 綱 共 同 部 分 一 案 由 : 請 各 學 科 研 議 寒 假 作 業, 請 討 論 說 明 :1. 為 使 同 學 充 實 寒 假 生 活, 請 各 科 討 論 學 生 寒 假 作 業 2. 寒 假 作 業 配 合 相 關 課 程, 以 多 元 化 生 活 化 具 啟 發 性 的 作 業 設 計 如 : 看 一 本 課 外 書 看 電 影 學 英 文 商 業 活 動 : 由 年 貨 採 買 看 台 灣 經 濟 景 氣 數 理 ( 理 財 ): 如 果 我 有 1 萬 元 的 壓 歲 錢, 我 要 等 ( 以 小 論 文 或 小 品 方 式 均 可 ) 3. 若 需 要 由 教 務 處 協 助 影 印 發 給 學 生 的 學 習 單 或 作 業, 請 各 學 科 最 慢 在 12 月 28 日 ( 星 期 五 ) 前 送 至 教 務 處 1. 本 科 寒 假 作 業 方 式 及 主 題 為 ( 請 填 入 附 件 ) 分 科 部 分 一 案 由 :102 學 年 度 各 科 開 設 科 目 及 學 分 數, 請 討 論 說 明 :1.102 學 年 度 各 科 開 設 科 目 及 學 分 數 已 於 11 月 29 日 學 科 主 席 會 議 先 行 校 正, 請 各 科 教 師 再 行 討 論 並 確 認, 教 育 部 102 學 年 度 各 校 總 體 課 程 填 報 頇 於 1 月 30 日 前 完 成 並 報 部, 請 各 科 將 確 認 結 果 於 12 月 25 日 前 先 行 送 至 教 學 組, 俾 利 報 部 核 備 2. 職 業 類 各 科 確 認 開 設 科 目 及 學 分 數 時, 請 確 實 將 科 目 屬 性 是 專 業 或 實 習 以 群 科 為 主 統 一 作 好 歸 類, 以 利 教 學 組 登 錄 於 本 校 總 體 課 程 綱 要, 並 避 免 影 響 學 生 畢 業 成 績 考 核 二 案 由 :101 學 年 度 校 內 英 語 字 彙 能 力 競 賽 實 施 計 畫, 請 討 論 ( 英 語 科 ) 說 明 :1. 依 據 教 育 部 國 立 暨 臺 灣 省 私 立 高 中 職 提 升 學 生 英 語 文 教 學 成 效 實 施 計 劃, 本 校 每 年 由 英 文 科 辦 理 校 內 英 文 字 彙 能 力 競 賽, 提 升 學 生 英 語 學 習 成 效 2. 相 關 實 施 計 劃 如 附 件, 請 英 文 科 討 論 相 關 實 施 細 節, 以 列 入 本 校 下 學 期 行 事 曆 中 三 請 各 學 科 主 席 或 科 主 任, 就 學 科 需 與 教 師 共 同 討 論 或 研 議 之 問 題, 提 出 討 論 並 做 成 記 錄 伍 意 見 交 換 或 臨 時 動 議 陸 散 會 註 : 請 將 會 議 記 錄 電 子 檔 及 紙 本 於 101 年 12 月 28 日 ( 星 期 五 ) 傳 給 廖 美 英 小 姐 sarah57@mail.ttvs.ntct.edu.tw; 黃 方 伯 組 長 hfb@mail.ttvs.ntct.edu.tw ( 網 址 均 為 英 文 字 母 小 寫 ) 6
附 件 一 國 立 草 屯 高 級 商 工 職 業 學 校 102 學 年 度 校 內 科 學 展 覽 會 實 施 計 畫 ( 草 稿 ) 一 依 據 依 據 中 華 民 國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實 施 要 點 辦 理 二 宗 旨 ( 一 ) 激 發 學 生 科 學 研 習 之 興 趣 與 獨 立 研 究 潛 能 ( 二 ) 提 高 學 生 對 科 學 之 思 考 力 創 造 力, 與 技 術 創 新 之 能 力 ( 三 ) 培 養 學 生 對 科 學 之 正 確 觀 念 及 態 度 ( 四 ) 增 進 師 生 研 習 科 學 機 會, 倡 導 科 學 研 究 風 氣 ( 五 ) 改 進 科 學 教 學 方 法 及 增 進 教 學 效 果 三 組 織 由 校 長 各 處 室 主 任 各 科 ( 學 科 ) 主 席 組 成 學 校 科 學 展 覽 委 員 會, 校 長 為 主 任 委 員, 主 辦 單 位 與 各 協 辦 單 位 有 關 人 員 為 委 員, 召 開 委 員 會 議 四 主 辦 單 位 由 教 務 處 主 辦, 其 他 處 室 及 各 科 教 學 研 究 會 協 辦 五 展 覽 科 別 採 分 組 分 科 展 覽, 單 一 組 或 科 三 隊 ( 含 ) 以 下 參 展 者, 以 併 組 併 科 展 覽 方 式 辦 理 ( 一 ) 高 中 組 ( 不 得 跨 組 ) 1 物 理 科 2 化 學 科 3 生 物 ( 生 命 科 學 ) 科 4 數 學 科 5 地 球 科 學 科 6 生 活 與 應 用 科 學 科 ( 二 ) 高 職 組 ( 高 職 組 可 跨 高 中 組 ) 1 機 械 科 2 電 子 電 機 及 資 訊 科 3 化 工 衛 工 及 環 工 科 4 土 木 科 5 農 業 及 生 物 科 技 科 六 展 覽 內 容 及 過 程 ( 一 ) 本 展 覽 以 科 學 性 教 育 性 普 遍 性 鄉 土 性 真 實 性 安 全 性 為 原 則, 宜 於 當 年 教 學 內 容 中 選 擇 適 當 的 科 學 研 究 主 題 ( 二 ) 選 擇 主 題 必 頇 考 慮 : 1 應 儘 量 配 合 教 材 選 擇 學 校 或 住 家 附 近 具 鄉 土 性 之 研 究 主 題 2 應 具 有 自 然 保 育 之 觀 念, 對 動 植 物 或 自 然 生 態 避 免 作 無 謂 犧 牲 7
3 儘 量 利 用 學 校 或 社 區 中 現 有 器 材 設 備 資 源 為 原 則 ( 三 ) 決 定 研 究 主 題 後, 應 主 動 蒐 集 與 主 題 相 關 之 參 考 資 料 : 1 瞭 解 類 似 主 題, 別 人 曾 利 用 之 材 料 方 法, 以 及 已 研 究 至 何 種 程 度 2 分 析 各 有 關 資 料 相 似 點 與 不 同 點, 決 定 是 否 有 可 改 進 的 項 目 ( 四 ) 根 據 分 析 資 料 結 果, 擬 定 研 究 計 畫, 此 計 畫 頇 包 括 : 1 研 究 動 機 2 研 究 過 程 或 方 法 3 研 究 資 料 設 備 及 器 材 4 設 計 討 論 如 何 表 達 所 獲 得 資 料 方 法 ( 五 ) 學 生 在 研 究 過 程 中 應 將 各 項 研 究 或 實 驗 過 程 詳 細 記 錄, 做 成 研 究 或 實 驗 日 誌 ( 六 ) 學 生 在 研 究 過 程 中 如 遇 困 難, 可 請 求 教 師 及 學 校 給 予 指 導 及 協 助 支 援 七 舉 辦 時 間 地 點 ( 一 ) 報 名 日 期 :102 年 2 月 25 日 ( 一 ) 至 102 年 3 月 1 日 ( 五 ); 地 點 : 教 務 處 設 備 組 ( 二 ) 說 明 書 繳 交 日 期 :102 年 3 月 18 日 ( 一 ) 至 102 年 3 月 22 日 ( 五 ); 地 點 : 教 務 處 設 備 組 ( 三 ) 評 審 日 期 :102 年 4 月 3 日 ( 三 )13:10~15:00; 地 點 : 教 一 大 樓 ( 交 安 中 心 迴 廊 ) ( 四 ) 展 覽 日 期 : 全 數 作 品 於 評 審 日 展 示 八 參 展 對 象 各 班 自 由 組 隊 參 展, 每 件 作 品 最 多 3 人 一 隊 ( 可 以 跨 科 班 年 級 組 隊 參 展, 鼓 勵 科 技 整 合 作 品 ) 九 評 審 及 獎 勵 ( 一 ) 評 審 委 員 : 敦 請 校 長 聘 請 科 學 展 覽 會 委 員 及 相 關 教 師 擔 任 之 ( 二 ) 評 審 標 準 : 由 評 審 委 員 參 酌 下 列 標 準 評 定 之 1 主 題 或 材 料 之 鄉 土 性 2 主 題 或 解 決 問 題 之 創 意 3 科 學 方 法 之 適 切 性 ( 包 括 科 學 精 神 與 態 度 思 考 邏 輯 程 序 及 作 品 之 完 整 性 ) 4 學 術 性 或 實 用 性 價 值 5 表 達 能 力 及 生 動 程 度 ( 操 作 技 術 ) 6 研 究 或 實 驗 日 誌 之 詳 實 性 ( 三 ) 獎 勵 : 1 各 科 成 績 經 評 定 達 80 分 ( 含 ) 以 上 者 頒 發 優 勝 獎, 達 75 分 ( 含 ) 以 上 者 頒 發 佳 作 獎, 成 績 未 達 上 列 標 準 者 該 科 獎 項 從 缺 2 凡 報 名 參 加 並 完 成 作 品 展 覽 之 學 生 即 敘 嘉 獎 1 次, 優 勝 者 另 敘 嘉 獎 2 次, 佳 作 者 另 敘 嘉 奬 1 次 3 優 良 作 品 經 本 校 科 展 評 審 會 議 推 薦, 代 表 本 校 參 加 台 灣 省 分 區 科 學 展 覽 會, 本 校 酌 予 補 助 材 料 費, 得 獎 者 另 予 從 優 敘 獎 4 為 鼓 勵 教 職 同 仁 踴 躍 指 導 學 生 參 展, 依 中 華 民 國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實 施 要 點 規 定 8
- 辦 理 學 校 科 學 展 覽 有 功 人 員 及 指 導 學 生 科 學 研 究, 熱 心 負 責, 作 品 獲 選 為 優 良 作 品 之 指 導 教 師 由 服 務 學 校 予 以 獎 勵 十 本 實 施 計 畫 陳 請 校 長 核 可 後 公 佈 實 施, 修 訂 時 亦 同 ------------------------------------------------------------------------------------------------------------------------------- 國 立 草 屯 高 級 商 工 職 業 學 校 102 學 年 度 校 內 科 學 展 覽 會 報 名 表 組 員 班 級 座 號 姓 名 班 級 座 號 姓 名 班 級 座 號 姓 名 指 導 教 師 作 品 組 別 作 品 名 稱 欲 報 名 同 學 請 填 完 表 格 後 於 102 年 3 月 8 日 ( 五 ) 前 繳 交 本 表 至 教 務 處 設 備 組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