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14觀十二因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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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十 二 因 緣 品 第 十 四 章 節 大 意 初 看 這 品 的 偈 頌, 我 們 會 很 驚 訝 : 它 跟 歷 來 的 結 構 章 法 完 全 不 同 歷 來 的 結 構 章 法 乃 是 先 立 再 破, 甚 至 一 破 再 破 而 這 品 竟 只 有 立 而 沒 有 破, 甚 至 立 的 部 分, 也 只 是 平 鋪 直 敘 地 看 不 出 有 任 何 特 勝 之 處 我 們 學 佛 以 來, 大 都 很 快 就 接 觸 到 十 二 因 緣 的 說 法, 所 以 大 家 都 認 為 其 乃 法 爾 如 是 事 實 上, 十 二 因 緣 並 不 是 如 想 像 那 麼 單 純, 尤 其 有 很 多 人 更 把 十 二 因 緣 講 成 三 世 兩 重 因 果 我 覺 得 三 世 兩 重 因 果 的 說 法 不 只 膚 淺 而 且 對 修 行 沒 什 麼 幫 助 尤 其 若 把 這 一 品 的 偈 頌, 重 頭 到 尾 好 好 看 過, 便 會 發 覺 這 跟 中 論 原 來 的 處 理 方 式 完 全 不 一 樣 中 論 多 是 先 立 再 破, 甚 至 一 破 再 破 而 這 品 的 偈 頌, 既 無 外 人 的 立, 亦 無 論 主 的 破, 從 頭 到 尾 都 是 平 鋪 直 敘 甚 至 這 些 敘 述 的 內 容 也 都 非 常 傳 統, 而 無 特 殊 的 見 解 尤 其 從 無 明 到 生 死 的 前 後 相 續 中, 豈 非 又 犯 了 因 中 有 果 的 偏 見? 所 以 我 還 是 很 懷 疑 : 這 品 是 否 真 是 龍 樹 菩 薩 的 原 著? 尤 其, 從 無 明 行 識, 一 直 到 生 老 死, 這 樣 平 鋪 直 敘 下 來, 就 已 犯 了 直 線 式 思 考 的 錯 誤 而 直 線 式 思 考 即 寓 有 因 中 有 果 偏 見 因 無 明, 所 以 有 行 ; 因 行 有 識 ; 這 樣 一 直 到 生 老 死, 豈 非 都 是 陷 在 因 中 有 果 的 窠 臼 裡? 一 個 學 中 論 的 人 不 應 該 犯 這 種 錯 誤 所 以 我 很 懷 疑 : 這 一 品 到 底 是 不 是 龍 樹 菩 薩 的 原 著? 甚 至 我 對 佛 是 否 直 說 過 十 二 因 緣? 也 有 懷 疑 因 為 佛 的 說 法 是 應 時 應 機 的, 而 不 會 如 此 刻 板 故 有 的 簡 說 為 惑 業 苦 : 因 為 無 明 所 以 造 業, 因 為 造 業 所 以 受 苦 有 的 偏 論 於 無 明 行 識, 有 的 進 一 步 細 剖 成 從 愛 取 有 到 生 老 死, 有 的 則 申 論 於 因 六 入 而 有 觸 受 有 的 乃 單 提 識 與 名 色 的 相 因 相 待 如 果 你 看 過 阿 含 經, 裡 面 有 各 式 各 樣 的 說 法 因 此, 我 懷 疑 是 後 來 的 論 師 學 者, 才 將 上 述 的 說 法 連 結 成 十 二 因 緣 於 是 乎, 這 種 非 常 刻 板 機 械 191

的 論 調 便 被 固 定 下 來, 且 延 傳 到 今 日 因 為 是 後 人 整 理 的, 所 以 免 不 了 有 一 些 瑕 疵, 如 剛 才 所 講 因 中 有 果 的 偏 見 所 以 我 對 這 些 講 法 始 終 不 相 應, 尤 其 對 三 世 兩 重 因 果 的 說 法 更 覺 得 不 相 應 何 以 故? 1. 在 從 無 明 到 生 死 的 直 線 相 續 中, 已 犯 有 因 中 有 果 的 缺 失! 或 問 : 佛 也 會 犯 因 中 有 果 的 缺 失 嗎? 你 就 算 不 承 認 十 二 因 緣 是 佛 說 的, 至 少 從 愛 取 有 到 生 老 死 是 佛 說 的, 從 無 明 而 有 行 識 也 是 佛 說 的 佛 也 會 犯 因 中 有 果 的 錯 誤 嗎? 答 云 : 逆 觀 則 不 然 其 實 在 阿 含 經 中, 最 初 是 以 逆 觀 的 方 式 而 呈 現 的 如 果 我 們 回 到 阿 含 經, 在 阿 含 經 中 的 十 二 因 緣, 卻 是 以 逆 觀 方 式 而 呈 現 的 云 何 為 逆 觀? 比 如 : 為 什 麼 有 老 死? 因 為 有 生 為 什 麼 有 生? 因 為 有 業 或 有 有 為 什 麼 有 業? 因 為 愛 取 而 造 業 故 是 倒 推 上 去 的 老 死 必 由 於 生 ; 然 有 生, 未 必 有 老 死! 逆 觀 上 去 跟 順 說 下 來 其 實 是 不 一 樣 的, 因 為 有 老 死 者, 一 定 有 生 但 有 生, 卻 不 一 定 有 老 死 因 為 在 人 道 中, 有 的 人 來 不 及 老, 就 死 了 至 於 天 道 的 眾 生, 雖 不 會 夭 折, 必 等 到 天 福 享 盡 才 壽 終 然 在 壽 終 前, 卻 不 需 要 經 過 老 的 階 段 到 最 後 突 然 五 衰, 就 命 終 了, 所 以 不 經 過 老 的 階 段 還 有 如 果 你 相 信 西 方 極 樂 淨 土 的 說 法, 往 生 之 後 因 為 無 量 壽, 便 沒 有 老 死 還 有 大 修 行 人 到 最 後 走 了, 我 們 不 說 他 死 了, 而 說 他 是 入 滅 或 圓 寂 所 以, 有 老 死 者 一 定 有 生, 有 生 卻 不 一 定 有 老 死 愛 取 必 由 於 觸 受 ; 然 有 觸 受, 未 必 有 愛 取! 愛 取 一 定 因 為 有 觸 受 當 然 包 括 內 觸 內 受 然 有 觸 受, 未 必 會 有 愛 取 何 以 故? 因 為 有 些 境 界 乃 平 淡 無 奇, 觸 了 都 沒 有 什 麼 感 覺, 因 此 也 不 會 產 生 貪 瞋 觸 受 必 由 於 六 入 ; 然 有 六 入 未 必 有 觸 受 也! 192

我 們 再 說 六 入 觸 受 觸 受 一 定 因 為 六 入, 因 六 根 的 作 用, 才 有 觸 受 ; 但 是 有 六 根 者, 不 一 定 有 觸 受 如 有 的 人 昏 睡 了, 睡 到 完 全 無 夢 的 狀 態 ; 這 時 他 的 六 根 還 在, 但 已 不 起 作 用 入 定 了 雖 有 六 根, 但 也 沒 有 觸 受 甚 至 有 些 人 失 憶, 心 不 在 焉 視 而 不 見 聽 而 不 聞, 在 無 記 的 狀 態 中, 六 根 也 是 不 起 作 用 的 所 以, 有 六 根 不 一 定 起 觸 受, 但 觸 受 一 定 要 有 六 根 故 逆 觀 者 為 是, 順 說 則 不 然 譬 如 從 子 覓 父, 則 是 唯 一 的 從 父 覓 子, 則 非 唯 一 也 這 也 就 說, 十 二 因 緣 在 原 始 佛 教 裡 卻 是 逆 觀 而 不 是 順 說 的 逆 觀 就 不 會 有 因 中 有 果 的 缺 失 就 像 問 人 : 你 父 親 是 誰? 父 親 當 然 是 唯 一 的 再 問 : 你 祖 父 是 誰? 祖 父 也 是 唯 一 的 這 樣 逆 溯 上 去, 都 是 唯 一 的 但 是 順 推 則 不 然 比 如 問 : 你 的 兒 子 是 誰? 兒 子 有 好 幾 個, 而 非 只 有 一 個 從 果 裡 去 覓 因, 因 中 只 有 一 個 較 有 力 的 ; 但 因, 卻 不 會 只 生 唯 一 的 果 以 在 阿 含 經 裡 講 的 十 二 因 緣 都 是 逆 觀 的, 而 不 犯 因 中 有 果 的 缺 失 而 現 在 人 都 偷 懶 而 用 順 推 的 方 式, 因 此 便 犯 了 因 中 有 果 的 錯 誤 以 上 是 第 一, 我 對 十 二 因 緣 順 推 的 不 滿 2. 雖 追 溯 到 無 明, 仍 不 能 解 脫 生 死 因 為 眾 生 還 是 無 明 哩! 第 二 個 問 題 是, 當 我 們 追 溯 到 無 明 時, 仍 不 得 解 決 問 題 因 眾 生 還 是 無 明 哩! 或 曰 : 十 二 因 緣 既 有 流 轉 門, 也 有 還 滅 門 以 還 滅 故, 能 解 脫 生 死 答 云 : 但 在 十 二 因 緣 中, 看 不 出 能 還 滅 之 處 尤 其 既 落 於 因 中 有 果 的 偏 見 中, 更 不 可 能 還 滅 也 因 此 偈 頌 的 以 是 事 滅 故, 是 事 則 不 生 就 不 知 它 是 從 何 滅 的? 觀 十 二 因 緣 品 的 偈 頌, 雖 也 講 到 流 轉 門, 但 只 有 這 句 : 以 是 事 滅 故, 是 事 則 不 生 為 什 麼 是 事 會 突 然 滅 呢? 卻 未 講 清 楚 似 無 因 就 可 以 滅 所 以, 就 算 講 了 十 二 因 緣, 還 不 能 處 理 掉 生 死 的 問 題 一 定 要 破 無 明, 才 能 處 理 掉 生 死 的 問 題 但 云 何 破 無 明? 卻 不 是 於 十 二 因 緣 中 即 已 講 193

清 楚 的 3. 在 十 二 因 緣 中 無 明 位 在 最 前, 故 好 似 第 一 因 其 實 佛 法 是 不 承 認 有 第 一 因 的 何 以 故? 諸 法 本 是 無 始 無 終 的, 何 能 有 第 一 因 呢? 一 般 人 講 十 二 因 緣 時, 都 從 無 明 行 識, 往 下 講, 而 把 無 明 擺 在 第 一 位 擺 在 第 一 位, 就 很 容 易 變 成 第 一 因 ; 因 為 無 明, 所 以 有 行 識 等 可 是 佛 法 是 不 承 認 有 第 一 因 的 因 為, 諸 法 都 是 無 始 無 終 的, 何 能 有 第 一 因 呢? 4. 無 明 本 是 對 某 種 狀 況 的 描 述 對 理 事 的 不 正 知, 故 謂 為 無 明 而 非 先 有 無 明, 才 有 對 理 事 的 不 正 知 所 以 我 常 說 無 明 是 形 容 詞, 而 非 名 詞 後 人 講 的 無 明 跟 原 始 佛 教 裡 講 的 無 明, 定 義 其 實 是 不 一 樣 的 在 原 始 佛 教 所 謂 的 無 明, 乃 是 對 某 種 狀 況 的 描 述, 亦 即 對 理 事 的 不 正 知 因 對 某 種 事 情 某 種 道 理 不 了 解, 所 以 稱 它 為 無 明 而 不 是 先 有 無 明, 才 有 對 理 事 的 不 正 知 而 現 在 有 很 多 人 卻 把 它 講 成 : 因 為 有 無 明, 才 對 某 些 事 情 不 正 知 變 成 先 有 無 明, 又 把 無 明 當 作 名 詞 但 我 認 為 無 明, 當 是 形 容 詞, 而 非 名 詞 比 如 說 : 這 個 人 很 笨 笨 是 因 為 他 對 很 多 事 情 搞 不 清 楚, 所 以 說 他 笨 而 不 是 有 個 東 西 叫 做 笨, 因 為 腦 袋 被 笨 灌 滿 了, 所 以 才 對 很 多 事 情 搞 不 清 楚 於 是 再 問 : 云 何 腦 袋 會 被 笨 灌 滿? 就 更 茫 然 矣! 所 以 對 理 事 不 正 知, 才 稱 為 無 明 且 無 明 是 無 始 的, 故 不 能 再 追 問 : 為 什 麼 會 有 無 明? 在 偈 頌 的 眾 生 癡 所 覆 中, 即 有 將 癡 當 作 名 詞 的 嫌 疑 在 本 品 的 第 一 個 偈 頌 : 眾 生 癡 所 覆, 即 已 把 癡 當 作 名 詞 了 被 愚 癡 所 覆, 好 像 愚 癡 是 外 來 的 若 再 追 問 : 這 癡, 又 是 從 哪 裡 來? 為 何 本 來 清 淨, 卻 被 癡 所 覆? 就 永 遠 講 不 清 楚 了 5. 眾 生 雖 都 是 無 明 的, 甚 至 眾 生 的 無 明 猶 不 出 以 自 性 見 和 我 見 為 軸 心 的 然 而 在 我 見 的 相 用 中, 還 是 有 很 大 差 別 的 故 無 明 194

者, 還 不 出 非 一 亦 非 異 不 常 亦 不 斷 的 本 質 如 以 一 或 常 來 立 無 明, 無 明 便 不 可 破 除 矣! 再 說 無 明, 眾 生 當 都 是 無 明 的, 而 眾 生 的 無 明 乃 不 出 我 見 自 性 見 也 但 每 個 人 的 我 見, 其 實 還 是 有 差 別 的 有 些 人 雖 有 我 見, 猶 能 布 施 持 戒 有 些 人 的 我 見 卻 是 自 暴 自 棄 而 有 些 人 的 我 見, 竟 是 為 非 作 歹 故 雖 都 是 我 見, 但 於 相 用 中, 還 是 有 很 大 差 別 的, 因 此 不 能 說 眾 生 都 是 同 一 種 無 明 其 次, 於 學 佛 前 學 佛 中 到 現 在, 雖 不 能 說 已 滅 除 無 明 了, 但 每 個 階 段 的 無 明 也 非 完 全 一 樣, 如 跟 以 前 一 樣 就 白 學 了 所 以 無 明 還 是 不 出 非 一 亦 非 異 不 常 亦 不 斷 的 本 質 而 不 能 把 無 明 單 一 化, 如 單 一 化 就 無 解 了 6. 雖 將 無 明 立 於 最 前 位, 然 而 後 的 行 識 愛 取 有 等, 又 怎 能 不 是 無 明 呢? 既 把 無 明 排 在 最 前 面, 依 次 有 行 識 愛 取 有 生 老 死 等 那 現 在 就 已 非 無 明 了 嗎? 尤 其 於 三 世 兩 重 因 果 的 說 法 中, 更 說 無 明 行 識 是 過 去 世, 這 一 世 是 名 色 六 入 愛 取 有, 下 一 輩 子 是 生 老 死 則 現 在 的 我, 更 已 遠 離 無 明 的 階 段 嗎? 其 實, 在 我 們 每 個 念 頭 起 落 的 當 下, 都 不 離 無 明 的 把 無 明 講 成 皆 由 過 去 世 而 來, 好 像 我 這 輩 子 是 完 全 無 辜 的 這 也 就 是 為 何 我 認 為 : 三 世 兩 重 因 果 的 講 法, 對 修 行 是 沒 有 任 何 意 義 的 我 們 現 在 都 五 六 十 歲 了 五 六 十 歲 在 三 世 兩 重 因 果 裡 是 屬 於 哪 個 段 階 段 呢? 已 愛 取 有, 故 接 下 去 就 是 等 生 老 死 嗎? 所 以 三 世 兩 重 因 果 的 講 法, 其 實 夠 胡 鬧 的 十 二 因 緣 是 拿 來 修 行 用 的, 而 不 是 拿 來 做 生 理 學 成 長 學, 那 是 世 間 的 學 問, 跟 修 行 沒 有 任 何 關 係 我 們 努 力 學 佛 就 是 為 要 改 變 十 二 因 緣 如 把 每 個 階 段 都 定 義 得 很 死, 投 胎 的 時 候 是 名 色, 胎 兒 的 時 候 是 六 入 這 對 修 行 有 何 意 義 呢? 195

其 實 每 個 剎 那, 我 們 的 六 根 都 在 攀 緣 造 作, 所 以 既 都 是 在 無 明 行 識 的 狀 態 中, 也 都 在 六 入 觸 受 與 愛 取 有 的 狀 態 中 要 能 經 常 返 觀 自 心, 去 改 變 我 們 的 心 態 跟 行 為, 這 才 與 修 行 相 應 也 7. 所 以 既 可 將 十 二 因 緣 當 作 時 間 的 順 序, 也 可 將 十 二 因 緣 當 作 空 間 的 相 待, 如 此 才 更 相 應 於 眾 因 緣 和 合 的 中 觀 思 想 既 每 一 時 刻 都 是 無 明 行 識, 也 每 一 時 刻 都 是 六 入 觸 受 與 愛 取 有 於 是, 即 將 十 二 因 緣 從 時 間 的 順 序 轉 成 空 間 的 相 待 因 為, 每 一 個 人 心 中 都 是 同 時 具 足 十 二 因 緣, 而 不 是 哪 個 階 段 才 屬 於 無 明 行 識? 哪 個 階 段 才 屬 於 觸 受? 把 它 當 作 橫 的 更 有 意 義, 為 什 麼 呢? 因 為 眾 因 緣 和 合, 才 有 一 切 流 轉 與 還 滅 以 眾 因 緣 和 合 故 一 切 法 空 以 無 明 等 本 空 故, 才 能 破 除 無 明 等, 而 得 解 脫 也 因 為 眾 因 緣 和 合 所 以 一 切 法 空 因 為 一 切 法 空, 才 有 可 能 去 轉 無 明 轉 行 識, 轉 生 老 死 等 從 這 個 角 度 去 看 十 二 因 緣, 視 野 才 會 比 較 寬 廣 ; 不 然 純 粹 從 三 世 兩 重 因 果 講 十 二 因 緣, 我 認 為 對 修 行 沒 有 什 麼 意 義 以 上 是 前 言, 以 下 看 偈 頌 偈 頌 解 說 丙 五 觀 十 二 因 緣 丁 一 流 轉 門 戊 一 無 明 行 眾 生 癡 所 覆 為 後 起 三 行 眾 生 為 癡 所 覆 者, 是 否 意 味 : 眾 生 本 來 明 智 清 淨, 後 為 癡 所 覆 呢? 若 後 為 癡 所 覆 者, 此 癡 即 是 無 因 生 也! 眾 生 為 癡 所 覆, 很 容 易 讓 人 聯 想 到 : 眾 生 是 否 本 來 明 智 清 淨, 後 才 為 癡 所 覆 呢? 若 本 來 是 清 淨 明 智 的, 後 來 才 被 癡 所 覆, 這 為 癡 所 覆 就 變 成 無 196

因 生 了 所 以 不 可 把 癡 當 作 外 來 的 眾 生 為 癡 所 覆 者, 是 否 意 味 : 離 癡 有 眾 生, 離 眾 生 有 癡 呢? 非 也, 既 非 離 癡 有 眾 生, 也 非 離 眾 生 有 癡 何 以 故? 眾 生 從 無 始 以 來, 即 是 癡 也 其 次, 若 眾 生 為 癡 所 覆, 是 否 意 味 著 : 離 癡 有 眾 生, 離 眾 生 有 癡 呢? 這 兩 個 本 來 是 分 開 的, 後 來 眾 生 才 被 癡 覆 蓋 上 去 這 種 講 法 是 不 符 合 中 觀 的 見 地 如 前 曰 : 離 苦 無 人, 離 人 無 苦 故 離 眾 生 無 癡, 離 癡 也 沒 有 眾 生 所 以, 不 能 說 眾 生 為 癡 所 覆 比 如 罵 人 笨 非 人 外 有 笨, 笨 外 有 人 不 是 把 笨 強 加 在 某 人 身 上, 所 以 才 變 笨, 而 是 他 本 來 就 不 怎 麼 高 明, 所 以 形 容 他 很 笨 哩! 我 們 當 知 道 笨 不 是 外 來 的, 故 無 明 也 不 是 外 來 的 如 果 本 來 是 明, 後 才 變 成 無 明 的, 這 就 變 成 有 始 無 明, 而 非 無 始 無 明 還 有, 云 何 從 本 來 非 無 明 而 變 成 無 明? 這 怎 麼 解 釋 都 講 不 清 楚, 所 以 只 能 承 認 無 明 跟 眾 生 本 來 就 是 一 體 的 且 這 一 體 還 不 是 固 定 的, 碰 到 惡 知 識 時, 無 明 就 更 重 ; 碰 到 善 知 識 時, 無 明 就 淡 薄 一 些 所 以, 不 能 說 眾 生 為 癡 所 覆 這 種 講 法 是 不 符 合 中 觀 的 見 地 行, 或 說 有 三 行 身 行 口 行 意 行 然 而 就 無 明 生 三 細 的 說 法 而 言, 將 行, 定 義 為 身 口 意 三 行, 還 是 太 粗 了 三 細, 即 包 括 能 所, 又 稱 為 見 分 與 相 分 下 面 再 說 明 為 後 起 三 行 : 三 行, 一 般 人 都 解 釋 為 身 口 意 三 行 但 我 的 看 法, 卻 不 是 這 樣 子 為 什 麼 呢? 因 為 若 逆 觀 十 二 因 緣, 可 說 是 越 溯 越 細 生 死 是 最 粗 重 的, 故 每 個 人 都 知 道 有 生 死 從 生 死 溯 到 業, 從 業 溯 到 愛 取, 已 是 越 來 越 細 矣! 然 後 再 溯 到 識, 即 阿 賴 耶 識 一 般 人 根 本 不 知 道 有 阿 賴 耶 識, 而 只 知 道 第 六 識 而 已 阿 賴 耶 識 已 經 很 細 了, 由 此 再 往 上 溯, 豈 會 是 比 阿 賴 耶 識 粗 重 很 多 的 身 口 意 三 行 呢? 197

故 行, 當 說 是 : 以 自 我 意 志 為 中 心 而 作 之 抉 擇 也 即 五 蘊 中 之 行 蘊, 亦 即 是 八 識 中 之 末 那 識 也 所 以 無 明 行 識 的 行, 應 是 自 我 中 心 的 意 思 眾 生 有 五 蘊 : 色 受 想 行 識, 其 中 的 行, 就 是 我 們 常 說 的 自 我 意 志 我 有 一 種 說 法, 各 位 可 參 考 受 想 行 識 可 配 對 於 唯 識 裡 的 前 五 識 第 六 識 第 七 識 和 第 八 識 受 乃 配 於 前 五 識 ; 想 則 配 於 第 六 識 因 為 第 六 識 就 是 想 來 想 去 行 當 配 於 第 七 的 末 那 識 : 因 末 那 識 乃 是 以 我 見 我 慢 為 中 心 而 產 生 的 染 著 以 此 染 著 而 作 抉 擇, 故 眾 生 的 抉 擇 都 是 以 自 我 為 中 心 第 八 識 有 人 說 是 認 識 的 識 如 果 是 認 識 的 識, 便 跟 第 六 識 的 想 沒 有 差 別 故 它 是 指 受 熏 習 而 成 為 第 八 識 的 種 子 故 識, 唯 配 於 第 八 識 也 因 此, 受 想 行 識 的 行, 乃 跟 第 七 識 相 關 同 理 無 明 行 識 的 行 也 是 當 指 第 七 識 故 行 是 以 自 我 意 志 為 中 心 的 抉 擇, 而 呈 現 有 身 口 意 三 行 因 此 無 明 與 行, 很 難 說 : 哪 個 先? 哪 個 後? 何 以 故? 既 為 有 我 見 故, 而 稱 為 無 明 ; 也 為 有 無 明 故, 而 起 我 見 也 就 像 世 間 相, 究 竟 是 為 : 本 是 壞 人, 故 作 了 很 多 壞 事? 還 是 為 已 作 了 很 多 壞 事, 所 以 認 定 他 是 壞 人 呢? 以 中 觀 的 思 想 而 言, 不 能 說 哪 個 先 哪 個 後, 只 能 說 是 相 待 而 成 故 無 明 跟 行 也 是 相 待 而 成 因 為 無 明, 所 以 起 我 執, 也 是 因 為 起 我 執, 才 說 他 無 明 戊 二 識 名 色 以 起 是 行 故 隨 行 入 六 趣 以 諸 行 因 緣 識 受 六 道 身 以 有 識 著 故 增 長 於 名 色 若 以 行 為 末 那 識, 則 識 者 當 是 第 八 識 的 藏 識 也 何 以 故? 意 識 : 一 有 間 斷, 二 不 能 同 時 現 行 ; 故 不 能 執 持 名 色 也 198

若 行 是 指 末 那 識, 則 這 識 很 明 確 是 指 第 八 識, 而 非 第 六 識 因 有 識 故, 受 六 道 身 就 是 輪 迴 去 投 胎 因 為 有 行, 所 以 熏 習 成 第 八 識 的 種 子 這 第 八 識 在 生 死 交 替 時, 又 去 投 胎, 所 以 受 六 道 身 為 什 麼 識 不 是 第 六 識, 而 是 第 八 識 呢? 第 一 : 因 為 第 六 識 是 有 間 斷 的 睡 著 了 無 記 時, 第 六 識 就 不 起 作 用 了 第 二 : 第 六 識 也 沒 辦 法 同 時 起 很 多 念 頭, 頂 多 起 一 兩 個 念 頭 ; 而 第 八 識 的 種 子 則 可 無 量 無 邊 同 時 存 在 所 以 第 六 識 不 能 執 持 名 色, 第 八 識 才 能 執 持 名 色 尤 其 第 八 識, 才 有 能 力 把 過 去 所 造 的 業, 承 續 到 下 世 何 謂 行 緣 識? 一 以 思 心 所 造 業 故, 熏 習 成 第 八 識 的 種 子 二 末 那 識 常 執 藏 識 為 我 所 也 三 於 生 死 交 替 時, 其 實 是 末 那 識 帶 著 藏 識 去 投 胎 的 因 此, 云 何 謂 行 緣 識 呢? 第 一 : 以 思 心 所 造 業 故, 熏 習 成 第 八 識 的 種 子 思 心 所 就 是 末 那 識 的 意 思 末 那 識 就 是 以 自 我 意 志 為 中 心 而 作 的 抉 擇, 故 稱 為 思 心 所 所 以 從 行, 而 有 識 第 二 : 末 那 識 常 把 第 八 識, 或 者 說 藏 識 當 作 我 第 八 識 裡, 包 括 所 執 持 的 根 身 種 子 等 第 三 : 於 生 死 交 替 時, 其 實 是 末 那 識 帶 著 藏 識 去 投 胎 的 一 般 人 都 說 : 是 阿 賴 耶 識 去 投 胎 的 如 八 識 規 矩 頌 云 : 去 後 來 先 作 主 公, 意 思 是 在 生 死 交 替 時, 第 八 識 是 最 後 離 開 身 體 的, 也 是 最 先 去 投 胎 的 但 是, 我 不 認 為 第 八 識 有 能 力 去 投 胎, 因 為 第 八 識 是 被 動 的 如 用 電 腦 作 比 喻 第 八 識 相 當 於 電 腦 中 硬 碟 裡 的 資 料 大 家 都 知 道, 硬 碟 裡 的 資 料 是 被 動 的, 它 是 受 控 於 作 業 系 統 而 作 業 系 統 即 相 當 於 末 那 識 因 不 管 我 們 造 什 麼 業, 都 是 第 七 識 去 造 作 的 各 位 是 否 驚 訝 這 些 名 詞 竟 如 此 相 似, 造 業 心 所 跟 作 業 系 統 不 是 很 類 似 嗎? 因 為 所 有 的 檔 案, 都 是 由 作 業 系 統 去 管 理 的 所 以 是 末 那 識 帶 著 藏 識 去 投 胎 的 如 以 管 理 而 言, 作 業 系 統 實 居 主 控 地 位 但 若 就 檔 案 資 料 而 言, 作 業 系 統 卻 也 只 是 硬 碟 中 的 一 部 分 資 料 而 已 故 以 檔 案 論, 反 而 是 阿 賴 耶 識 比 199

較 大 傳 統 上 都 是 用 倉 庫 來 比 喻 第 八 識, 以 管 理 人 來 比 喻 第 七 識 但 我 們 很 難 想 像 倉 庫 的 管 理 人, 又 是 哪 邊 找 出 來 的? 既 一 切 唯 識 所 現, 豈 在 倉 庫 外 別 有 管 理 人? 但 如 用 電 腦 為 喻, 反 能 夠 把 第 七 識 跟 第 八 識 的 關 係 講 得 更 清 楚 如 唯 識 學 云 : 末 那 識 既 恆 又 審 ; 藏 識 恆 而 不 審 藏 識 以 不 審 故, 居 於 被 動 的 形 勢 唯 識 學 裡 又 講 到 : 第 七 識 是 既 恆 又 審 恆 者, 乃 因 為 無 始 以 來 都 是 相 續 的 ; 審 的 話, 代 表 它 有 思 惟 抉 擇 的 作 用 第 八 識 是 恆 而 不 審, 第 八 識 雖 無 始 以 來 也 都 是 相 續 的, 但 是 它 不 能 審, 故 居 於 被 動 的 地 位 末 那 識 以 能 審 故, 居 於 主 控 地 位 所 以, 第 七 識 跟 第 八 識 乃 是 互 為 因 果 一 方 面 : 第 七 識 是 第 八 識 的 一 部 分 ; 另 方 面 : 由 第 七 識 來 操 控 第 八 識 裡 的 資 料 所 以 行 跟 識, 也 是 互 為 因 果 的 在 唯 識 學 裡 又 有 謂 : 於 藏 識 中, 又 有 見 分 跟 相 分 末 那 識 則 近 於 藏 識 中 的 見 分, 見 分 是 作 業 系 統 ; 而 相 分 則 是 那 些 資 料 檔 案 所 以 既 是 行 緣 識, 也 是 識 緣 行 ; 而 不 能 說 哪 個 先 哪 個 後 行 緣 識 是 以 末 那 識 來 操 控 第 八 識 的 檔 案 識 緣 行, 因 為 前 七 識 包 括 末 那 識, 皆 是 從 藏 識 現 行 而 有 作 用 的 對 很 多 人 來 講, 作 業 系 統 其 實 是 比 較 細 的 很 多 人 電 腦 用 很 久 了, 猶 不 知 道 作 業 系 統 在 哪 因 為 電 腦 買 來 時, 作 業 系 統 都 已 安 裝 好 了, 所 以 不 必 再 處 理, 即 可 用 矣! 同 理, 我 們 生 下 來 時, 也 將 作 業 系 統 帶 過 來 了, 故 雖 天 天 在 用, 卻 還 不 知 道 用 的 是 哪 一 套 作 業 系 統 這 是 講 到 行 與 識, 我 不 講 一 前 一 後, 而 是 講 彼 此 都 是 相 關 互 動 的 譬 如 三 蘆 立 於 空 地, 展 轉 相 依, 而 得 豎 立 若 去 其 一, 二 亦 不 立 ; 若 去 其 二, 一 亦 不 立 展 轉 相 依, 而 得 豎 立 識 緣 名 色 亦 復 如 是 : 展 轉 相 依 而 得 生 長 以 上 經 文 既 以 三 蘆 立 於 空 地 而 作 比 喻, 即 謂 名 色 識 是 同 時 存 在 的, 200

而 非 哪 個 先 哪 個 後 識 跟 名 色 的 關 係, 譬 如 三 蘆 三 蘆 現 代 人 很 少 看 得 到, 但 我 們 知 道 架 槍, 必 三 支 槍 同 時 架 才 架 得 起 來, 故 曰 展 轉 相 依, 而 得 豎 立 識 跟 名 色 也 是 這 樣, 輾 轉 相 依 而 得 共 存 云 何 名 與 色, 相 待 相 依? 色 者, 即 色 身 ; 名 者, 即 前 六 識, 就 是 我 們 的 精 神 作 用 身 與 心 乃 相 待 相 依, 身 既 影 響 心 心 也 影 響 身, 這 是 不 必 懷 疑 的 其 次, 云 何 識 與 名, 乃 相 待 相 依? 藏 識 起 現 行, 則 為 第 六 識 ; 六 識 熏 習 成 種 子, 又 入 藏 識 中 各 位 如 果 對 唯 識 稍 加 了 解, 就 知 道 這 是 指 現 行 跟 熏 習 種 子 起 現 行, 現 行 再 熏 習 成 種 子 所 以 識 跟 名 的 相 依 相 待, 也 是 非 常 明 確 的 最 後, 云 何 識 與 色, 也 必 相 待 相 依? 識 去 投 胎 故, 胎 兒 才 得 以 存 活 增 長 ; 不 然 這 個 胎 兒 很 快 就 會 流 產 出 娘 胎 之 後, 識 又 不 斷 地 執 持 色 身 為 我 所, 而 使 這 個 身 體 慢 慢 成 長 茁 壯 直 到 衰 老 死 亡 待 色 身 亡 後, 識 就 沒 辦 法 安 身, 而 不 得 不 離 開 再 去 投 胎 也 因 此, 識 與 色 之 相 待 相 依, 也 是 很 明 確 的 這 也 就 說, 識 與 名 色 的 相 待 相 依 是 無 始 來 皆 如 此, 包 括 於 中 陰 身 時 亦 然 ; 而 非 僅 止 於 識 入 胎 之 時 爾! 眾 生 的 識 是 無 始 以 來 都 存 在 的 包 括 生 前 死 後 在 中 陰 身 時 都 如 此 識 跟 名 色 也 是 無 始 來 都 相 待 相 依 的 再 用 電 腦 作 比 喻, 識 是 代 表 軟 體, 名 色 是 代 表 硬 體 與 操 作 不 會 只 有 軟 體 而 無 硬 體, 不 會 只 有 資 料 而 無 儲 存 的 硬 碟 所 以, 識 跟 名 色 必 一 向 都 是 相 依 相 待 的 很 多 人 把 識 緣 名 色 解 釋 成, 只 有 去 投 胎 時 才 稱 為 識 緣 名 色 事 實 上, 我 們 無 始 以 來 都 是 識 緣 名 色 的, 包 括 於 中 陰 身 時 亦 然 戊 三 六 入 觸 受 名 色 增 長 故 因 而 生 六 入 情 塵 識 和 合 以 生 於 六 觸 因 於 六 觸 故 即 生 於 三 受 201

甚 至 名 色, 又 可 分 內 名 色 與 外 名 色 內 名 色 者, 即 眾 生 的 五 蘊 身 心 ; 外 名 色 者, 名 即 是 名 言, 包 括 一 切 名 相 觀 念 等, 色 即 是 器 世 間 也 名 色 增 長 故, 因 而 生 六 入 這 裡 我 跟 傳 統 的 解 釋 不 太 一 樣 所 謂 名 色, 又 可 分 做 內 名 色 跟 外 名 色 內 名 色 很 明 確 是 指 眾 生 的 五 蘊 : 色 受 想 行 識 色 蘊, 當 然 就 是 色 ; 受 想 行 識 即 是 名 乃 指 精 神 作 用 外 名 色 呢? 色 是 指 山 河 大 地 的 器 世 間, 包 括 色 聲 香 味 觸 之 五 塵 名 指 一 切 名 言, 包 括 一 切 的 名 相 跟 觀 念 外 名 色 是 共 業 世 間 所 示 現 的 於 是 內 名 色 與 外 名 色 間, 乃 通 過 六 根 的 連 結, 而 能 互 動 關 連 也 因 此 六 入 者, 也 是 無 始 以 來 就 如 此, 而 非 限 止 於 哪 個 階 段! 當 然 你 可 以 說 : 然 六 根 並 不 是 同 時 起 作 用 的, 甚 至 有 些 時 候 還 都 不 起 作 用 哩! 但 至 少 不 是 限 止 於 哪 個 階 段 才 有 作 用 的! 六 根 的 作 用, 即 是 所 謂 的 根 塵 和 合, 以 生 識 前 於 觀 合 品 已 謂 : 諸 法 非 合 非 不 合 故 雖 假 名 為 合, 當 非 有 自 體 非 有 自 性 的 合 所 謂 根 塵 和 合, 以 生 識, 嚴 格 講, 應 是 以 根 塵 和 合 的 因 緣, 而 使 八 識 中 對 應 的 種 子 起 現 行 故 亦 可 說 是 根 塵 識 之 和 合 也 此 中 的 識, 是 指 第 八 識 根 塵 識 和 合 因 為 是 過 去 的 識 即 第 八 識 的 種 子, 加 上 現 在 的 根 塵, 而 起 現 行 所 以, 也 可 以 說 是 根 塵 識 的 和 合, 其 中 的 識 是 指 第 八 識 和 合 後 起 現 行, 即 為 第 六 識 也 八 識 起 現 行 後, 即 成 觸 受 愛 取 也 故 曰 從 六 入, 而 有 六 觸 所 以 八 識 起 現 行 後, 才 有 觸 受 愛 取 觸 受 愛 取 是 屬 於 第 六 識 的 作 用 當 然 也 可 說 觸 受 偏 向 前 五 識, 愛 取 偏 向 第 六 識 以 前 五 識 還 是 包 括 在 第 六 識 裡, 故 說 第 六 識 就 可 以 了 關 於 六 入, 前 於 觀 六 情 品 中 已 謂 : 非 根 能 取, 根 只 是 眾 緣 之 一 爾! 關 於 六 入, 各 位 應 該 還 記 得 我 說 的 比 喻 : 按 開 關, 燈 就 能 夠 亮, 是 因 為 其 它 條 件 都 具 足 了, 所 以 開 關 一 按 燈 就 亮 了 而 不 是 按 開 關 就 能 使 燈 亮 同 理, 202

也 因 為 其 它 的 緣 都 具 足 了, 所 以 眼 睛 一 睜 開 就 能 看 到 色 塵 如 果 其 它 條 件 不 具 足, 眼 睛 睜 開 還 是 看 不 到 所 以, 不 是 根 就 能 見, 而 是 眾 緣 和 合 才 能 見 因 於 六 觸 故, 即 生 於 三 受 : 關 於 受, 或 說 有 三 受, 或 說 有 五 受 三 受 者, 可 意 不 可 意 俱 非 五 受 者, 即 苦 樂 憂 喜 捨 六 觸 乃 因 為 有 六 根, 以 六 根 而 成 為 六 觸 關 於 受 有 不 同 的 說 法 : 或 說 有 三 受, 或 說 有 五 受 三 受 者 : 可 意 不 可 意 俱 非 可 意, 即 順 心 者, 順 我 喜 好 的, 就 稱 為 可 意 不 順 我 喜 好 者, 就 是 不 可 意 俱 非, 即 平 淡 而 無 所 謂 者 也 有 人 說 是 五 受 即 苦 樂 憂 喜 捨 其 實, 苦 樂 偏 重 生 理 的 感 覺, 而 憂 喜 才 是 心 裡 的 感 受 有 人 將 觸 亦 分 為 三 觸 : 即 可 意 不 可 意 俱 非 若 已 將 觸 分 為 三 觸, 則 受 便 只 能 有 三 受 : 憂 喜 捨 何 以 故? 觸 是 生 理 的 反 應, 受 是 心 理 的 感 受 以 生 理 的 反 應 故, 有 三 觸 : 苦 樂 捨 以 心 理 的 感 受 故, 有 三 受 : 憂 喜 捨 以 上 從 六 入 而 有 觸 受, 其 實 就 是 從 業 種 子 起 現 行, 故 受 果 報 的 意 思 云 何 業 種 子 會 起 現 行 呢? 因 六 根 觸 及 到 強 有 力 的 外 緣 也 而 這 強 有 力 的 外 緣 者, 多 是 指 外 名 色 而 言 前 已 再 三 說 到 這 個 觀 念, 為 什 麼 業 種 子 會 起 現 行 呢? 因 六 根 觸 擊 到 強 而 有 力 的 外 緣, 則 會 引 起 較 大 的 貪 或 瞋 如 果 是 平 平 淡 淡 的 捨 受, 就 談 不 上 受 報 這 強 而 有 力 的 外 緣 大 部 分 是 指 外 名 色, 而 非 內 名 色 因 為 內 名 色 本 來 就 經 常 跟 我 們 在 一 起, 故 不 會 形 成 強 有 力 的 衝 擊 戊 四 愛 取 有 以 因 三 受 故 而 生 於 渴 愛 因 愛 有 四 取 因 取 故 有 有 若 取 者 不 取 則 解 脫 無 有 203

以 因 三 受 故, 而 生 於 渴 愛 : 三 受 中 既 有 可 意 與 不 可 意, 云 何 從 受 而 只 生 渴 愛 呢? 或 謂 : 貪 與 瞋 為 一 體 的 兩 面, 故 渴 愛 者 即 包 括 瞋 恚 也 所 以, 有 人 說 這 渇 愛 乃 包 括 貪 跟 瞋 在 佛 法 裡 有 時 是 講 貪 瞋 癡, 有 時 卻 只 謂 無 明 跟 愛 欲 故 瞋, 其 實 包 括 在 愛 裡, 因 愛 不 到 才 會 瞋, 故 愛 為 瞋 之 根 故 講 愛, 就 已 包 括 瞋 也 然 而 三 受 中 的 捨 受 俱 非, 又 如 何 說 呢? 於 是 有 人 便 以 : 可 意 受 者, 起 渴 愛 念 ; 不 可 意 受 者, 起 瞋 恚 念 ; 俱 非 受 者, 起 愚 癡 念 把 三 受 配 對 於 貪 瞋 癡 好 像 很 穩 當, 然 而 於 渴 愛 瞋 恚 當 下, 難 道 就 不 是 癡 嗎? 其 實 我 們 時 時 刻 刻 都 在 無 明 當 中, 哪 有 不 癡 的? 只 是 癡 的 程 度 不 一 樣 爾! 諸 法 本 來 就 是 相 關 互 動 的, 故 一 定 要 割 切 成 一 個 蘿 蔔 對 一 個 坑, 就 免 不 了 有 種 種 的 瑕 疵! 學 中 觀 的 人 要 聰 明 一 點, 諸 法 都 是 假 名, 而 假 名 是 隨 人 去 定 義 的 因 此, 都 有 很 大 的 彈 性, 不 要 被 它 坑 死 了 因 愛 有 四 取, 因 取 故 有 有 : 四 取, 眾 謂 是 : 欲 取, 戒 禁 取, 見 取, 我 語 取 欲 取, 是 對 五 欲 境 界 的 執 取 戒 禁 取, 是 妄 以 邪 行 為 清 淨, 故 持 以 為 戒 印 度 外 道 常 持 些 很 奇 怪 的 戒, 以 為 這 才 清 淨 能 夠 升 天 事 實 上, 那 跟 清 淨 升 天 根 本 沒 有 關 係 見 取, 是 執 取 不 正 確 的 見 解 我 語 取, 是 妄 取 五 蘊 為 自 我 這 把 取 講 得 比 較 細 了 從 愛 到 取 : 似 乎 只 是 從 內 心 的 雜 染, 到 表 現 於 外 在 的 行 為 中 故 於 三 業 中, 似 偏 指 身 口 二 業 但 於 四 取 中, 其 實 是 更 著 重 於 意 業 的 執 取 如 見 取 戒 禁 取 和 我 語 取 者, 皆 屬 意 業 也 因 取 故 有 有 甚 至 意 業 者, 還 包 括 末 那 識 的 思 量 也 因 為 第 六 識 的 意 業, 背 後 都 是 由 末 那 識 在 掌 控 的 於 是 乎, 終 以 末 那 識 的 染 著, 而 能 造 業 熏 種 是 以 有 有, 第 二 個 有, 即 指 總 相 的 業, 或 別 相 的 種 子 也 以 上 從 愛 取 而 有 有, 其 實 就 是 從 現 行, 再 熏 習 成 種 子 的 意 思 204

這 也 就 說, 六 入 觸 受 是 業 種 子 起 現 行, 愛 取 有 是 現 行 之 後 再 熏 習 成 種 子 熏 習 一 定 要 經 過 末 那 識 的 思 量, 才 能 熏 習 成 種 子 故 用 唯 識 的 講 法, 世 間 就 只 有 兩 個 程 序 : 現 行 受 報, 再 熏 習 成 種 子 這 是 每 個 剎 那 都 在 進 行 的, 而 不 會 只 限 在 哪 個 階 段 是 六 入, 哪 個 階 段 是 觸 受, 哪 個 階 段 是 愛 取 有 或 問 : 何 以 都 偏 從 唯 識 的 角 度, 來 解 說 十 二 因 緣? 答 云 : 十 二 因 緣 是 用 來 修 行 的, 唯 識 也 是 修 道 用 的 故 偏 從 唯 識 的 角 度, 來 解 說 十 二 因 緣 這 也 就 說, 眾 生 的 起 心 動 念, 其 實 都 包 括 著 十 二 因 緣, 只 是 不 同 時 會 有 不 同 的 比 重 吧! 修 行 要 經 常 返 照 我 們 心 念 的 起 落, 看 現 在 的 念 頭 是 偏 向 愛 取 有, 還 是 偏 向 六 入 觸 受, 還 是 偏 向 無 明 行 識, 既 有 偏 重, 就 當 迴 向 從 行 到 不 行, 從 六 入 觸 受 到 內 攝 內 消 ; 從 愛 取 到 施 捨 等 既 從 返 觀 中 察 覺 到 當 下 所 偏 重 者, 就 應 該 即 時 迴 向 迴 到 正 法 的 方 向 大 致 說, 如 果 現 在 是 愛 取, 因 看 到 境 界 而 起 貪 心 或 瞋 心, 就 得 趕 快 放 下, 或 作 施 捨 如 果 當 下 是 六 入 觸 受, 對 外 界 產 生 攀 緣 心, 就 應 該 內 攝 內 消 甚 至, 如 察 覺 到 自 我 中 心 的 思 想 很 重 就 應 該 放 下, 而 從 行 到 不 行 各 位 仔 細 看, 這 跟 戒 定 慧 剛 好 是 對 應 的 從 愛 取 到 施 捨 偏 重 於 戒 戒 者, 就 是 在 六 根 對 境 當 下, 能 使 心 不 起 貪 瞋 故 不 隨 貪 瞋 而 造 業 從 六 入 觸 受 到 內 攝 內 消, 則 屬 於 定 如 果 心 很 定, 六 根 是 不 會 去 觸 及 六 塵 而 產 生 受 的 至 於, 從 行 到 不 行 很 明 確 是 屬 於 慧 的 部 分 從 正 知 見 認 定 : 諸 法 本 來 無 我, 我 見 是 虛 妄 的, 我 愛 我 慢 則 為 造 業 生 死 的 根 本 從 正 知 見 去 降 服 末 那 識, 而 能 從 行 到 不 行 因 此, 當 把 十 二 因 緣 拿 來 對 境 作 返 觀 對 境 作 修 行 而 不 是 拿 來 作 生 理 學 成 長 論 那 種 講 法 我 認 為 對 修 行 沒 什 麼 意 義 若 取 者 不 取, 則 解 脫 無 有 : 於 是 乎, 取 者 不 取, 不 是 已 生 渴 愛 瞋 205

恚 念 了, 才 不 取 若 以 為 此 為 不 取 者, 乃 只 是 壓 抑 爾, 而 非 真 不 取 也! 故 不 取 者, 乃 不 生 末 那 識 的 染 著 ; 是 以 才 能 不 造 業 熏 種, 而 解 脫 生 死 也 戊 五 生 老 死 從 有 而 有 生 從 生 有 老 死 從 老 死 故 有 憂 悲 諸 苦 惱 如 是 等 諸 事 皆 從 生 而 有 從 業 而 有 生 老 死, 然 而 生 死, 猶 有 兩 種 : 一 分 段 生 死, 二 變 易 生 死 分 段 生 死 者, 大 家 都 很 熟 悉 : 一 期 生 命 的 從 始 到 終 也 變 易 生 死 者 : 從 種 子 起 現 行, 於 現 行 中 再 熏 習 成 新 種 子, 即 是 一 番 的 變 易 生 死 生 死 有 兩 種 : 一 種 是 分 段 生 死, 一 種 是 變 異 生 死 分 段 生 死, 是 從 生 下 來 長 大, 最 後 再 慢 慢 老 死 變 異 生 死 不 是 指 身 體, 而 是 念 頭 的 變 異 用 唯 識 的 講 法 : 從 種 子 起 現 行, 於 現 行 中 再 熏 習 成 種 子, 即 是 一 番 生 死 也 故 剎 那 剎 那 我 們 都 在 生 死 如 果 是 觀 念 或 心 態, 有 較 重 大 的 改 變, 更 是 一 番 生 死 也 戊 六 小 結 但 以 是 因 緣 而 集 大 苦 陰 是 謂 為 生 死 諸 行 之 根 本 從 以 上 的 十 二 因 緣, 而 集 成 五 蘊 的 生 死 相 續 輪 迴 不 已 這 個 集 字, 似 乎 是 指 空 間 的 對 待 和 合, 而 非 指 時 間 的 連 綿 相 續 其 實, 我 前 所 釋 之 : 從 無 明 行 識 到 名 色 六 入 等, 也 都 偏 指 空 間 的 對 待, 而 非 時 間 的 相 續 為 何 不 用 時 間 的 相 續 呢? 因 為 這 寓 有 因 中 有 果 的 缺 失 其 實, 既 說 生 死, 當 是 指 時 間 的 相 續 ; 然 而 若 唯 以 前 後 的 相 續 來 看 因 果, 便 難 免 變 成 直 線 式 的 思 考, 而 落 入 因 中 有 果 的 窠 臼 矣! 反 之, 若 屬 於 空 間 的 對 待 和 合, 在 同 時 間 裡 具 足 十 二 因 緣 這 既 不 會 落 入 直 線 式 思 考, 又 跟 眾 因 緣 和 合 的 思 想 是 比 較 相 應 的 206

以 上 是 十 二 因 緣 的 流 轉 門 丁 二 還 滅 門 無 明 者 所 造 智 者 所 不 為 以 是 事 滅 故 是 事 則 不 生 但 是 苦 陰 聚 如 是 而 正 滅 上 述 從 無 明 到 生 老 死 的 流 轉 鎖 鍊, 乃 是 從 無 明 而 造 作 的 ; 至 於 智 者 則 不 然 云 何 不 然? 智 者 所 不 為 : 智 者 不 取, 故 能 從 行 到 不 行 以 是 事 滅 故, 是 事 則 不 生 : 前 之 是 事, 乃 指 無 明 與 行 的 交 互 連 結 因 無 明 故 有 行, 也 因 行 故 增 長 無 明 後 之 是 事, 乃 指 生 與 老 死 無 明 滅 了, 行 就 滅 ; 行 滅, 識 當 然 就 跟 著 滅 到 最 後, 生 死 則 不 復 有 可 是 這 樣, 未 明 確 講 : 云 何 能 滅 無 明? 但 是 苦 陰 聚, 如 是 而 正 滅 : 然 而 說 到 滅, 非 指 一 切 都 斷 滅 了 既 諸 法 是 不 常 亦 不 斷 的, 云 何 能 說 滅 呢? 故 滅 是 把 無 明 滅, 最 後 生 老 死 的 苦 也 滅 了 唯 苦 陰 聚 的 別 相 滅 爾, 也 就 是 俗 謂 的 斷 煩 惱 了 生 死 至 於 福 德 智 慧 真 如 法 身, 則 不 會 滅 也 ; 這 部 分 原 始 佛 教 比 較 少 講, 至 於 大 乘 佛 教 就 講 得 很 明 確 以 上 雖 謂 無 明 行 能 滅, 但 怎 麼 滅 的? 卻 隻 字 未 提 ; 這 不 是 很 奇 怪 嗎? 似 乎 無 因 即 可 滅 矣! 當 非 無 因 即 可 滅 矣! 而 是 得 從 觀 諸 法 因 緣 生, 故 無 自 性 ; 以 無 自 性 故, 兼 破 除 我 見 我 所 見 以 此 而 能 滅 無 明 與 行 ; 無 明 與 行 滅, 下 面 的 一 切 也 就 跟 著 滅 了, 故 曰 如 是 而 正 滅 以 上 還 滅 門 的 講 法, 我 覺 得 還 是 偏 一 邊, 所 以 在 附 論 中 再 補 充 說 明 附 論 雖 於 十 二 因 緣 中 皆 謂 : 眾 生 都 是 無 始 無 明 的 但 以 中 觀 的 角 度 來 看 仍 是 偏 一 邊, 為 什 麼? 以 眾 生 若 只 是 無 始 無 明 爾! 無 明 便 不 可 能 破 除 矣! 包 括 聽 經 聞 法 等 亦 然 207

因 此 眾 生 於 無 始 無 明 當 下, 應 還 有 佛 性 覺 性 的 存 在 後 來 的 大 乘 佛 法 才 強 調 眾 生 都 有 佛 性 眾 生 都 有 覺 性 且 無 明 與 覺 性 的 關 係, 經 我 思 考 之 後 應 如 下 之 漸 近 線 所 示 : 覺 性 無 明 未 學 佛 前 的 無 明 位 置, 乃 偏 向 右 端 ; 尤 其 是 我 執 很 重, 自 私 自 利 者, 會 更 偏 於 右 端 學 佛 後, 或 有 些 善 心 人 士, 雖 還 是 無 明, 但 已 非 那 麼 偏 端 矣! 學 佛 修 行 後, 應 該 是 向 中 間 趨 近, 而 往 覺 性 的 方 向 去 提 升 於 是 乎, 以 趨 近 覺 性 趨 近 中 道 故 : 第 一 能 夠 轉 無 明 為 覺 明 第 二 能 轉 行 的 末 那 識, 成 平 等 性 智 這 是 唯 識 學 的 名 相 因 為 行 是 自 我 中 心, 行 轉 之 後, 因 證 得 我 跟 諸 法 沒 有 界 限, 即 成 平 等 性 智 第 三 轉 識 即 阿 賴 耶 識 成 大 圓 鏡 智 第 四 轉 名 的 第 六 識 成 妙 觀 察 智 轉 色 身, 成 法 身 第 五 轉 六 入 成 六 神 通, 眼 有 天 眼 通 耳 有 天 耳 通 足 有 神 足 通 等 第 六 不 只 能 觸 受, 更 且 能 化 現 大 菩 薩 有 神 通, 度 眾 生 需 用 什 麼 境 界, 就 能 示 現 什 麼 境 界 所 以, 觸 受 較 消 極, 而 化 現 則 更 積 極 也 第 七 將 愛 昇 華 為 慈 悲, 將 取 逆 向 成 施 捨 施 捨 不 只 是 施 捨 財 物, 還 包 括 對 我 見 我 愛 我 慢 的 放 下 於 是 乎, 本 來 的 有 漏 業, 即 成 無 漏 的 福 慧 矣! 208

最 後 雖 隨 願 入 生 死, 但 不 是 苦 陰 聚 雖 仍 有 生 死 的 相, 但 不 受 生 死 的 苦 ; 而 且 還 能 弘 法 度 生, 增 長 福 慧, 故 稱 為 功 德 會 也 十 二 因 緣 很 多 人 都 是 這 麼 講 : 此 有 故 彼 有, 此 生 故 彼 生 這 是 流 轉 門 ; 此 無 故 彼 無, 此 滅 故 彼 滅 此 是 還 滅 門 如 果, 以 有 無 跟 生 滅 來 講 十 二 因 緣, 以 中 觀 來 看 都 還 是 偏, 不 是 偏 有 就 是 偏 無 因 為 諸 法 不 常 亦 不 斷, 所 以 只 能 去 轉 化 昇 華 因 此, 唯 識 學 再 三 強 調 : 轉 末 那 識 成 平 等 性 智 ; 轉 阿 賴 耶 識 成 大 圓 鏡 智 都 是 講 轉 化, 而 非 斷 滅 這 轉 化 對 很 多 人 來 講, 還 會 覺 得 踏 實 一 點 尤 其 是 從 有 漏 轉 成 無 漏 轉 化 之 後, 不 只 沒 有 苦, 而 且 福 德 跟 智 慧 更 能 趨 向 於 圓 滿 故 這 種 講 法, 才 跟 中 觀 是 相 應 的 否 則, 我 還 懷 疑 : 這 品 非 論 主 的 原 著 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