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 濟 部 投 資 業 務 處 編 印 Department of Investment Services,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Investment Guide to Argentina 經 濟 部 投 資 業 務 處 編 印 感 謝 駐 阿 根 廷 代 表 處 經 濟 組 協 助 本 書 編 撰
目 錄 第 壹 章 自 然 人 文 環 境...1 第 貳 章 經 濟 環 境...3 第 參 章 外 商 在 當 地 經 營 現 況 及 投 資 機 會...31 第 肆 章 投 資 法 規 及 程 序...37 第 伍 章 租 稅 及 金 融 制 度...45 第 陸 章 基 礎 建 設 及 成 本...49 第 柒 章 勞 工...57 第 捌 章 簽 證 居 留 及 移 民...63 第 玖 章 結 論...73 附 錄 一 我 國 在 當 地 駐 外 單 位 及 台 ( 華 ) 商 團 體...75 附 錄 二 當 地 重 要 投 資 相 關 機 構...76 附 錄 三 當 地 外 人 投 資 統 計...77 附 錄 四 我 國 廠 商 對 當 地 投 資 統 計...80
阿 根 廷 基 本 資 料 表 自 然 人 文 地 理 環 境 位 於 南 美 洲 南 部, 北 接 玻 利 維 亞 及 巴 拉 圭, 東 鄰 巴 西 烏 拉 圭 及 南 大 西 洋, 西 鄰 智 利, 南 望 南 極 國 土 面 積 3,761,274 平 方 公 里 氣 候 自 亞 熱 帶 延 伸 至 寒 帶 地 區 種 族 西 班 牙 及 義 大 利 後 裔, 或 與 印 第 安 人 混 血 種 人 口 結 構 4,011 萬 人, 女 性 占 51.17%, 男 性 占 48.83% 教 育 普 及 程 度 為 小 學 肄 業 (9.8%), 小 學 畢 業 (23.8% 教 育 普 及 程 度 ), 中 學 肄 業 (21.6%), 中 學 畢 業 (18.3%), 大 學 肄 語 言 西 班 牙 語 業 (13.8%), 大 學 或 以 上 畢 業 (12.6%) 宗 教 天 主 教 (76.5%) 新 教 (9%) 猶 太 教 (1.2%) 其 他 (13.3%) 首 都 及 重 要 城 市 Buenos Aires( 首 都 ) Cordoba Rosario Santa Fe Mendoza Tucuman 及 La Plata 政 治 體 制 總 統 制 三 權 分 立 阿 根 廷 外 交 部 投 資 發 展 司 : 投 資 主 管 機 關 Subsecretaría de Desarrollo de Inversiones y Promoción Comercial del Ministerio de Relaciones Exteriores y Culto Esmeralda 1212 Piso 6, C.A.B.A. (C1005AAG)
República Argentina Tel: (54-11) 4819-7000 E-mail: info@inversiones.gob.ar http://www.inversiones.gov.ar 經 濟 概 況 幣 制 披 索 (PESO) 國 內 生 產 毛 額 US$ 4,914 億 9,500 萬 (2014) 經 濟 成 長 率 0.5 %(2014) 平 均 國 民 所 得 US$ 11,519 (2014) 官 方 : US$1=$8.947 披 索 匯 率 黑 市 : US$1=$12.65 披 索 (2015/05/15) 利 率 存 款 :20-25%; 放 款 :40% ( 披 索 ) 通 貨 膨 脹 率 官 方 :23.9%; 國 會 反 對 派 :38.5%(2014) 產 值 最 高 前 五 種 產 業 汽 車 鋼 鐵 食 品 農 牧 石 化 出 口 總 金 額 US$ 719 億 3,510 萬 (2014) 提 煉 黃 豆 油 所 產 之 其 他 固 體 殘 渣 載 貨 用 機 動 車 輛 主 要 出 口 產 品 大 豆 玉 蜀 黍 黃 豆 油 小 客 車 及 其 他 供 載 客 之 機 動 車 輛 黃 金 石 油 原 油 及 自 瀝 青 質 礦 物 提 出 之 原 油 生 質 柴 油 及 其 混 合 物 機 動 車 輛 之 零 件 及 附 件 主 要 出 口 國 家 巴 西 中 國 大 陸 美 國 智 利 委 內 瑞 拉 印 度 西
班 牙 加 拿 大 阿 爾 及 利 亞 荷 蘭 進 口 總 金 額 US$ 652 億 4,900 萬 (2014) 石 油 氣 及 其 他 氣 態 碳 化 氫 石 油 及 提 自 瀝 青 礦 物 之 油 類 小 客 車 及 其 他 供 載 客 之 機 動 車 輛 機 動 車 輛 之 零 主 要 進 口 產 品 件 及 附 件 電 話 機 包 括 蜂 巢 式 網 路 或 其 他 無 線 網 路 電 話 醫 藥 製 劑 飛 機 及 其 他 航 空 器 載 貨 用 機 動 車 輛 血 液, 疫 苗 等 類 似 品 殺 蟲 劑, 除 草 劑, 消 毒 劑 及 類 似 產 品 主 要 進 口 國 重 要 產 業 介 紹 巴 西 美 國 中 國 大 陸 德 國 玻 利 維 亞 千 里 達 及 托 巴 哥 比 利 時 荷 蘭 西 班 牙 義 大 利 汽 車 家 電 紡 織 石 化 及 塑 膠 農 牧 業 畜 牧 業
自 然 人 文 環 境 第 壹 章 自 然 人 文 環 境 一 自 然 環 境 阿 根 廷 位 於 南 美 洲 南 部, 北 接 玻 利 維 亞 及 巴 拉 圭, 東 臨 巴 西 烏 拉 圭 及 南 大 西 洋, 西 鄰 智 利, 南 望 南 極 面 積 3,761,274 平 方 公 里, 包 括 陸 地 部 分 ( 含 火 地 島 ) 及 南 極 部 份, 其 中 陸 地 部 分 面 積 為 2,791,810 平 方 公 里 人 口 4,011 萬 人, 人 口 密 度 14.4 人 / 平 方 公 里, 約 89.3% 人 口 居 住 於 各 大 城 市 男 性 占 總 人 口 48.83%, 女 性 占 總 人 口 51.17%, 年 齡 層 則 0 19 歲 占 34.3%,20 39 歲 占 30.5%,40 59 歲 占 20.9%,60 歲 以 上 占 14.3% 由 於 領 土 狹 長, 氣 候 北 自 亞 熱 帶 延 伸 至 南 部 寒 帶 地 區 因 處 南 半 球, 氣 候 與 北 半 球 相 反 二 人 文 及 社 會 環 境 阿 國 人 口 集 中 於 首 都 及 工 商 中 心, 首 都 布 宜 諾 斯 艾 利 斯 (Buenos Aires) 市 及 布 宜 諾 斯 艾 利 斯 省 人 口 共 占 1,562 萬, 稱 為 大 布 宜 諾 斯 艾 利 斯 地 區 (Gran Buenos Aires), 其 次 為 Cordoba 省 332 萬 人,Santa Fe 省 321 萬 人,Mendoza 省 175 萬 人 阿 國 國 民 受 教 育 人 口 比 例 為 小 學 肄 業 (9.8%), 小 學 畢 業 (23.8%), 中 學 肄 業 (21.6%), 中 學 畢 業 (18.3%), 大 學 肄 業 (13.8%) 及 大 學 以 上 程 度 (12.6%) 阿 國 以 西 班 牙 語 為 官 方 語 言, 人 民 多 屬 西 班 牙 及 義 大 利 後 裔, 或 與 印 第 安 人 混 血 種, 德 國 東 歐 及 中 東 移 民 者 占 不 到 5% 近 年 來, 中 國 大 陸 移 民 人 數 逐 年 在 增 加 中 1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三 政 治 環 境 阿 根 廷 聯 邦 共 和 國 政 體 依 1853 年 訂 定 之 憲 法 為 主,1995 年 修 憲, 民 選 總 統 任 期 改 為 4 年, 可 連 任 1 次 政 權 採 三 權 分 立, 立 法 權 屬 國 會, 司 法 權 屬 各 級 法 院, 行 政 權 屬 內 閣 各 部 會, 內 閣 分 13 部 會, 部 長 由 總 統 任 命 1995 年 起 設 置 內 閣 總 理, 負 責 各 部 會 首 長 及 有 關 事 務 之 總 協 調 地 方 政 府 含 直 轄 市 首 都 及 其 他 23 省 縣 市, 首 長 均 民 選 現 任 總 統 為 費 南 迪 絲 (Cristina Fernandez de Kirchner) 女 士, 主 要 政 黨 包 括 凱 旋 連 線 (Frente para la Victoria, FPV) 執 政 黨 傳 統 正 義 黨 (Partido Justicialista, PJ) 激 進 黨 (Unión Cívica Radical, UCR ) 共 和 提 案 黨 (Propuesta Republicana, PRO) 改 革 陣 線 ( Frente Renovador, FR) 等 10 餘 黨 派 2
經 濟 環 境 第 貳 章 經 濟 環 境 一 經 濟 概 況 (2014 年 ) ( 一 ) 國 內 生 產 毛 額 :US$ 4,914 億 9,500 萬 ( 二 ) 平 均 每 人 國 民 所 得 :US$ 11,519 ( 三 ) 躉 售 物 價 指 數 上 漲 率 :24% ( 四 ) 消 費 者 物 價 指 數 上 漲 率 :23.9% ( 五 ) 經 濟 成 長 率 :0.5% ( 六 ) 工 業 成 長 率 :-2.5% ( 七 ) 失 業 率 :6.9% ( 八 ) 幣 制 : 單 位 為 披 索 (PESO); 官 方 : US$1=$8.947 披 索 ; 黑 市 : US$1= $12.65 披 索 (2015/05/15) ( 九 ) 外 匯 準 備 :US$314 億 4,900 萬 (2015 年 03 月 04 日 ) ( 十 ) 進 口 值 :US$ 652 億 4,900 萬 ( 十 一 ) 出 口 值 :US$719 億 3,510 萬 ( 十 二 ) 自 我 國 進 口 值 :US$ 3 億 4,882 萬 ( 十 三 ) 對 我 國 出 口 值 :US$ 1 億 8,754 萬 二 天 然 資 源 阿 國 天 然 資 源 豐 富, 其 類 別 如 下 : - 礦 產 : 石 油 天 然 氣 鐵 煤 金 錫 硫 磺 銅 錳 鈾 及 石 材 - 農 產 : 小 麥 玉 米 高 梁 大 麥 燕 麥 葵 花 子 大 豆 棉 花 水 果 及 蔬 菜 3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 林 產 : 松 尤 加 利 及 白 楊 等 木 材 - 漁 產 : 魷 魚 鱈 魚 鮭 魚 等, 種 類 繁 多 - 牧 產 : 牛 羊 及 其 毛 皮, 數 量 可 觀 - 能 源 : 生 產 石 油 天 然 氣 ; 近 年 乃 積 極 開 採 頁 岩 能 源 三 產 業 概 況 ( 一 ) 汽 車 產 業 阿 根 廷 汽 車 製 造 業 同 業 協 會 (ADEFA) 指 出, 由 於 阿 國 政 府 為 防 止 民 眾 利 用 官 價 與 黑 市 匯 差 投 機 購 買 高 檔 車, 於 2014 年 1 月 起 大 幅 提 高 汽 車 奢 侈 稅, 對 17 萬 至 21 萬 披 索 ( 約 2 萬 3,000 美 元 以 下 ) 之 車 輛 課 徵 30% 奢 侈 稅,21 萬 披 索 以 上 之 車 輛 課 徵 50% 奢 侈 稅, 導 致 汽 車 價 格 大 幅 上 升, 另 巴 西 汽 車 需 求 量 下 降 阿 根 廷 進 口 管 制 及 外 匯 管 制 等 多 項 因 素, 導 致 2014 年 阿 國 汽 車 產 業 嚴 重 衰 退 2014 年 阿 根 廷 汽 車 生 產 及 銷 售 情 形 如 下 : 1 2014 年 阿 國 生 產 61 萬 7,329 輛 汽 車 (-22%), 其 中 轎 車 產 量 為 36 萬 3,711 輛 (-28.2%), 輕 型 貨 車 23 萬 3,131 輛 (-9.5%), 重 型 卡 車 為 2 萬 487 輛 (-23.7%) 2 2014 年 新 車 銷 售 61 萬 3,848 輛 (-36.3%), 其 中 國 產 車 銷 售 27 萬 2,605 輛 (-24%), 進 口 車 銷 售 34 萬 1,243 輛 (-43.6%); 所 有 車 型 亦 均 呈 現 衰 退 : 轎 車 (-43%) 輕 型 貨 車 (-46.8%) 及 重 型 卡 車 (-36.8% ); 二 手 車 市 場 185 萬 輛 (-11.2%) 2014 年 阿 國 汽 車 貿 易 方 面, 由 於 巴 西 汽 車 需 求 下 降, 車 輛 出 口 僅 有 35 萬 7,847 輛 (-17.4%), 汽 車 貿 易 赤 字 達 10 億 美 元, 汽 車 零 配 件 貿 易 赤 字 則 高 達 82 億 美 元 另 阿 國 政 府 由 於 缺 少 外 匯, 加 強 管 制 汽 車 及 汽 車 零 配 件 進 口,2013 年 汽 車 及 汽 車 零 配 件 進 口 已 衰 退 63%,2014 年 則 進 一 步 衰 退 4
經 濟 環 境 55%, 另 該 國 為 保 存 外 匯 不 願 釋 放 美 元, 導 致 外 國 品 牌 代 理 商 積 欠 外 國 汽 車 出 口 業 者 約 20 億 美 元 債 務 阿 根 廷 政 府 為 活 絡 萎 靡 的 汽 車 市 場, 該 國 總 統 費 南 迪 絲 於 2014 年 6 月 24 日 宣 布 購 車 貸 款 優 惠 計 劃 (ProCreAuto), 提 供 優 惠 貸 款 購 買 阿 根 廷 國 內 生 產 之 26 款 車 型, 其 中 全 新 車 種 可 從 阿 根 廷 國 家 銀 行 (Banco de la Nacion) 取 得 5 年 貸 款, 貸 款 金 額 至 多 12 萬 披 索 ( 約 13,700 美 元 ), 國 家 銀 行 的 會 員 貸 款 年 利 率 為 17%, 非 會 員 貸 款 年 利 率 為 19% 阿 國 汽 車 產 業 每 年 產 量 可 達 88 萬 輛, 汽 車 銷 售 據 點 共 有 500 個, 其 中 40% 位 於 首 都 布 宜 諾 市 及 大 布 宜 諾 省, 汽 車 零 配 件 廠 商 共 400 間, 供 應 80% 的 市 場 ; 為 促 進 阿 根 廷 汽 車 零 配 件 產 業 發 展, 阿 根 廷 冶 金 行 業 協 會 汽 車 零 配 件 業 者 及 鍛 造 協 會 已 向 工 業 部 貿 易 總 署 等 政 府 單 位 提 出 國 內 汽 車 製 造 自 製 率 達 33% 之 計 畫, 藉 此 保 障 國 產 零 配 件 生 產 及 銷 售, 另 亦 要 求 修 改 進 口 政 策 以 確 保 汽 車 零 配 件 行 業 的 發 展 阿 根 廷 現 有 11 家 汽 車 製 造 商, 其 中 8 家 生 產 轎 車 及 輕 型 貨 車, 包 括 雷 諾 福 特 福 斯 ( 該 三 家 公 司 亦 銷 售 重 型 貨 車 ) 飛 雅 特 通 用 汽 車 標 緻 雪 鐵 龍 豐 田 等 汽 車 廠, 其 餘 製 造 商 為 生 產 卡 車 及 客 運 車 之 IVECO 克 萊 斯 勒 Scania 及 Agrale 2014 年 阿 國 車 輛 市 場 占 有 率 及 銷 售 排 行 前 三 名 分 別 為 : 福 斯 16.2% 福 特 15.2% 雪 鐵 龍 13.7% 阿 根 廷 與 墨 西 哥 及 巴 西 兩 國 均 有 簽 署 汽 車 協 定, 其 中 與 墨 西 哥 簽 訂 汽 車 互 補 協 定 (ACE) 訂 定 進 口 配 額 以 降 低 阿 國 貿 易 赤 字,2014 年 由 於 阿 根 廷 汽 車 銷 售 不 佳,2014 年 向 墨 西 哥 進 口 約 4.6 億 美 元 之 汽 車 產 品, 出 口 約 2.5 億 美 元, 雙 邊 汽 車 貿 易 赤 字 約 2.1 億 美 元 ; 與 巴 西 則 續 簽 署 一 年 一 期 之 一 般 性 汽 車 協 定 (PAC), 主 旨 為 巴 西 每 進 口 阿 根 廷 1 美 元 之 汽 車 產 品, 巴 西 可 出 口 1.6 至 1.7 美 元 之 汽 車 產 品 至 阿 根 廷, 另 查 本 次 協 議 內 容 較 先 前 協 議 對 阿 根 廷 更 有 利, 先 前 巴 西 每 進 口 阿 根 廷 1 美 元 之 汽 車 產 5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品, 巴 西 可 出 口 1.95 美 元 至 阿 根 廷 阿 根 廷 汽 車 產 量 及 國 產 與 進 口 車 銷 售 量 一 覽 表 年 份 產 量 ( 輛 ) 國 產 車 銷 售 量 ( 輛 ) 進 口 車 銷 售 量 ( 輛 ) 總 銷 售 量 ( 輛 ) 出 口 車 銷 售 量 ( 輛 ) 2002 159,401 46,294 36,051 82,345 123,062 2003 169,640 64,869 90,774 155,643 108,060 2004 260,420 108,572 203,389 311,961 146,236 2005 319,755 143,077 259,031 402,313 181,581 2006 432,101 188,479 271,999 460,478 236,119 2007 544,647 234,354 330,572 564,926 316,413 2008 597,086 238,434 373,336 611,770 351,092 2009 512,924 198,734 288,410 487,142 322,495 2010 716,540 262,532 435,872 698,404 447,953 2011 828,771 324,795 558,555 883,350 506,715 2012 764,495 347,997 482,061 830,058 413,472 2013 791,007 358,582 605,335 963,917 433,295 2014 617,329 272,605 341,243 613,848 357,847 資 料 來 源 : 阿 國 汽 車 製 造 工 業 同 業 協 會 (ADEFA) 統 計 資 料 ( 二 ) 家 電 業 阿 根 廷 政 府 為 保 護 本 國 家 電 產 業, 自 2012 年 起 持 續 對 家 電 產 品 實 施 進 口 替 代 措 施, 由 於 進 口 管 制 措 施 不 當, 導 致 家 電 產 品 零 組 件 嚴 重 不 足, 在 火 地 島 進 行 電 腦 電 視 機 手 機 冷 氣 機 等 家 電 組 裝 業 者 面 臨 生 產 困 境, 另 2014 年 阿 根 廷 家 電 產 品 平 均 價 格 上 漲 15% 至 30%, 銷 售 6
經 濟 環 境 量 亦 平 均 下 滑 15% 至 20%, 銷 售 總 額 僅 達 299 億 7,597 萬 披 索 ( 約 34 億 2,270 萬 美 元 ) 另 該 國 由 於 外 匯 不 足, 政 府 加 強 外 匯 管 制 避 免 外 匯 流 失, 導 致 家 電 製 造 廠 商 無 法 支 付 外 國 供 應 商, 而 積 欠 國 外 供 應 商 高 達 10 億 美 元 貨 款 基 於 上 述 外 匯 不 足 銷 售 及 生 產 衰 退 等 因 素, 火 地 島 從 事 製 造 業 者 指 出 至 2014 年 底 已 有 2,000 份 到 期 合 約 將 不 再 續 約 ( 產 量 及 銷 售 情 形 請 參 閱 附 表 1 及 附 表 2) 阿 根 廷 政 府 為 刺 激 國 內 消 費 及 國 產 品 銷 售 推 出 刺 激 買 氣 計 畫 ( Ahora 12), 消 費 者 得 於 每 週 四 至 週 日 期 間 以 刷 卡 享 有 12 期 0 利 率 方 式 購 買 本 國 製 之 白 色 家 電 ( 如 烘 乾 機 洗 衣 機 冰 箱 冷 凍 庫 瓦 斯 爐 熱 水 器 及 暖 氣 爐 等 ) 摩 托 車 腳 踏 車 傢 俱 服 裝 鞋 類 暨 皮 革 製 品 建 築 材 料 及 國 內 觀 光 服 務 等, 藉 此 吸 引 消 費 者 選 擇 購 買 本 國 製 貨 品 及 服 務, 該 計 畫 成 功 地 達 成 刺 激 居 家 消 費 的 作 用, 同 時 推 動 國 家 工 業 成 長 另 該 國 政 府 持 續 推 動 降 低 數 位 落 差 計 畫 (Conectar Igualdad), 並 增 加 17 億 披 索 免 費 贈 送 貧 寒 學 生 筆 記 型 電 腦 之 預 算, 該 計 畫 之 預 算 於 2014 年 共 增 加 52% 家 電 產 業 大 致 可 區 分 為 3 大 項 目 : 白 色 家 電 產 品 系 列 ( 如 洗 衣 機 冰 箱 冷 凍 箱 廚 房 與 瓦 斯 相 關 電 器 及 冷 氣 機 ) 咖 啡 色 家 電 產 品 系 列 ( 如 電 視 機 音 響 影 像 機 及 微 波 爐 ) 及 小 型 家 電 產 品 ( 如 電 動 地 板 拋 光 機 蔬 果 處 理 機 烘 乾 機 電 扇 電 暖 器 及 抽 油 煙 機 等 ) 目 前 家 電 產 業 直 接 聘 僱 約 1 萬 5,000 名 員 工, 全 國 約 有 3,000 家 零 售 店, 間 接 就 業 人 口 約 6 萬 人, 行 銷 遍 布 全 國 阿 國 主 要 國 際 家 電 公 司 包 括 :Whirlpool( 美 國 ) Electrolux( 瑞 典 ) MABE( 墨 西 哥 ) Samsung( 韓 國 ) LG( 韓 國 ) Philips( 荷 蘭 ) SEB( 法 國 ) Ariston( 義 大 利 ) Candy( 義 大 利 ) 和 Sony( 日 本 ); 國 內 家 電 公 司 大 部 分 利 用 南 部 火 地 島 (Tierra del Fuego) 免 稅 優 惠 大 量 進 口 零 件 在 該 區 進 行 組 裝, 包 括 :J.M. Alladio Longvie 7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BGH New San Radio Victoria Audivic Orbis Mertig Domec Calorex Eskabe Emege Cabosch Autosal Briket Liliana; 外 商 與 阿 國 合 資 之 家 電 公 司 包 括 :Frimetal( 智 利 ) McLean Kronen-Mabe( 墨 西 哥 ) Philips( 荷 蘭 ) 等 附 表 1 家 電 產 品 生 產 情 形 表 美 元 ( 以 千 為 單 位 ) 產 品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洗 衣 機 1,103 1,242 1,445 1,321 1,210 脫 水 機 555 561 535 541 523 微 波 爐 547 689 665 647 371 瓦 斯 爐 ( 家 用 ) 726 842 855 769 671 瓦 斯 暖 爐 暖 器 372 394 400 320 272 熱 水 器 69 72 55 61 49 電 熱 爐 397 467 474 504 495 冰 箱 ( 家 用 ) 750 822 897 840 696 冷 凍 櫃 ( 家 用 ) 209 243 334 321 316 冷 氣 機 ( 家 用 ) 1,138 1,685 1,529 1,653 1,101 彩 色 電 視 機 2,609 2,718 2,957 3,369 2,896 LCD 電 視 機 1,223 1,923 721 - - DVD 播 放 機 334 251 747 558 238 汽 車 音 響 409 430 409 293 234 汽 車 空 調 系 統 489 491 408 367 260 照 相 機 108 280 224 272 131 8
經 濟 環 境 計 算 機 及 電 子 記 事 本 - - - - - 攝 錄 機 14 56 86 63 44 音 響 設 備 9 93 368 295 82 LCD 液 晶 螢 幕 440 768 624 618 374 電 話 機 - - - - - 行 動 電 話 4,923,000 11,487,000 13,906,000 13,596,000 12,668,000 MP4 23 49 38,136 - - 防 盜 器 及 報 警 器 0.1 - - - - 汽 車 控 制 模 組 1,085 964 669 459 339 白 熾 燈 泡 78,200 - - - - CD 39,000 18,000 32,000 31,000 35,000 (*) 預 估 值 -- 數 值 過 小 資 料 來 源 : 阿 根 廷 國 家 統 計 局 附 表 2 家 電 產 品 銷 售 情 形 表 ( 單 位 : 千 披 索 ) (2014 年 12 月 30 日 US$1 = $8.758) 產 品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電 視 機 錄 影 機 DVD 攝 影 機 等 音 響 隨 身 聽 收 音 機 等 $3,859,069 $4,086,292 $4,983,567 $6,103,419 $7,804,480 $617,170 $682,537 $788,167 $944,784 $843,366 冰 箱 冷 凍 箱 $1,216,808 $1,511,554 $1,998,902 $2,214,445 $1,908,625 冷 氣 機 $1,156,807 $1,440,400 $2,215,486 $3,229,893 $2,372,693 9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洗 衣 機 烘 乾 機 洗 碗 機 $1,016,834 $1,273,681 $1,490,850 $1,856,857 $1,820,487 瓦 斯 爐 及 電 爐 微 波 爐 電 熱 水 器 電 熱 $1,230,926 $1,382,326 $1,647,586 $2,290,980 $3,066,752 爐 電 腦 及 桌 邊 $2,970,934 $3,469,111 $4,096,469 $5,324,782 $5,041,670 其 他 $2,686,670 $4,114,696 $5,022,945 $7,249,099 $7,117,898 總 計 $14,755,218 $17,960,597 $22,243,972 $29,214,259 $29,975,971 (*) 預 估 值 資 料 來 源 : 阿 根 廷 國 家 統 計 局 ( 三 ) 紡 織 業 阿 根 廷 紡 織 業 有 大 起 大 落 之 成 長 趨 勢, 該 產 業 曾 於 1999 至 2002 年 期 間 受 到 經 濟 危 機 影 響, 失 去 10 萬 個 就 業 機 會, 另 走 私 及 仿 冒 等 不 當 行 為 仍 持 續 衝 擊 紡 織 業, 造 成 政 府 每 年 減 少 約 7 億 披 索 ( 約 8,000 萬 美 元 ) 稅 收, 雖 然 過 去 6 年 情 況 已 逐 漸 好 轉, 生 產 投 資 及 僱 用 員 工 數 皆 恢 復 成 長, 惟 該 國 每 年 平 均 25% 之 高 通 貨 膨 脹 影 響 民 間 消 費 能 力, 導 致 近 幾 年 阿 國 紡 織 業 尤 其 成 衣 業 銷 售 不 佳 茲 將 阿 根 廷 2014 年 紡 織 業 重 要 部 門 發 展 情 形 分 綜 如 下 : 1 棉 花 : 自 2002 年 起 由 於 原 物 料 價 格 上 漲 及 阿 根 廷 政 府 鼓 勵 政 策, 各 省 棉 花 種 植 面 積 逐 步 擴 增, 目 前 該 國 有 超 過 15,000 家 棉 花 生 產 業 者, 140 餘 家 棉 花 加 工 廠,47 家 棉 線 製 造 商 ( 其 中 25 家 含 編 織 廠 等 ), 生 產 業 者 納 入 新 的 耕 作 方 式, 如 直 接 播 種 基 因 改 良 及 採 用 耐 用 性 高 之 收 割 機 械, 均 使 阿 國 棉 花 產 量 擴 大 10
經 濟 環 境 2013-2014 年 期 間 阿 根 廷 棉 花 耕 種 面 積 約 為 54 萬 3,000 公 頃, 主 要 種 植 棉 花 地 區 為 Chaco 省 Santa Fe 省 Santiago del Estero 省 等, 2014 年 總 生 產 達 102 萬 公 噸 棉 花, 睽 別 過 去 幾 年 逐 年 衰 退 35% 之 趨 勢 另 2014 年 阿 根 廷 棉 纖 維 生 產 量 為 32 萬 公 噸, 較 2013 年 大 幅 成 長 88.2%, 其 中 國 內 需 求 量 為 12 萬 公 噸, 出 口 量 為 8 萬 5,000 公 噸, 成 長 196.2%, 主 要 出 口 市 場 為 台 灣 印 尼 中 國 大 陸 泰 國 越 南 及 哥 倫 比 亞, 另 進 口 量 為 1,700 公 噸, 下 降 61.4%, 主 要 進 口 來 自 巴 西 2 羊 毛 : 阿 根 廷 係 全 球 羊 毛 生 產 大 國, 羊 毛 出 口 全 球 排 名 第 三, 該 國 目 前 共 有 7 萬 家 羊 毛 生 產 業 者,51% 在 南 部 Patagonia 區, 全 國 養 殖 約 1,500 萬 頭 羊, 羊 毛 平 均 年 產 量 約 5,800 萬 公 噸, 總 價 值 約 2 億 8,000 萬 美 元,2014-2015 年 期 間 羊 毛 產 量 約 為 4 萬 5,000 公 噸, 較 2013-2014 年 期 成 長 2.3%, 該 期 間 國 內 消 費 2,000 公 噸 ; 羊 毛 出 口 額 1 億 8,430 萬 美 元, 其 中 未 梳 洗 羊 毛 出 口 4 萬 1,873 公 噸, 梳 洗 羊 毛 出 口 2 萬 4,621 公 噸, 主 要 出 口 市 場 為 中 國 大 陸 (28.9%) 德 國 (15.7%) 義 大 利 (15.7%) 墨 西 哥 (6.4%) 及 印 度 (5.3%) 3 成 衣 : 阿 根 廷 成 衣 業 以 中 小 企 業 為 主, 進 入 門 檻 極 低, 易 適 應 市 場 變 化, 該 國 成 衣 業 者 聘 僱 超 過 16 萬 名 員 工, 其 中 非 法 僱 用 數 達 25,000 名 員 工 過 去 幾 年, 走 私 及 仿 冒 業 者 每 年 營 收 預 計 超 過 15 億 披 索 ( 約 1 億 8,000 萬 美 元 ), 為 年 銷 售 額 之 50%, 成 衣 產 業 漏 繳 罰 金 約 7,500 萬 披 索 ( 約 850 萬 美 元 ), 估 計 逃 漏 稅 5 億 披 索 ( 約 5,700 萬 美 元 ) 由 於 阿 根 廷 物 價 膨 脹 率 持 續 攀 高, 薪 資 調 幅 不 足 造 成 購 買 力 衰 11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退 等 影 響,2014 年 成 衣 銷 售 明 顯 衰 退 另 近 年 阿 根 廷 政 府 對 進 口 成 衣 加 重 進 口 關 稅 及 進 口 管 制 等 多 項 措 施, 成 功 降 低 成 衣 進 口 及 增 加 本 土 製 品 儘 管 業 者 頻 頻 推 出 多 種 折 扣 及 優 惠, 惟 銷 售 不 佳 仍 大 力 打 擊 成 衣 業, 直 到 政 府 推 出 刺 激 買 氣 計 畫 (Ahora 12) 才 稍 有 增 加 買 氣 阿 根 廷 棉 花 纖 維 與 羊 毛 產 品 生 產 進 出 口 及 需 求 量 統 計 表 單 位 : 千 公 噸 棉 花 纖 維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 ) 產 量 126.9 230.0 330.0 220.0 170.0 320.0 進 口 15.9 13.6 5.9 7.6 4.4 1.7 國 內 需 求 量 137.3 175.0 140.0 140.0 140.0 120.0 出 口 14.8 63.1 90.6 76.9 28.7 85.0 存 貨 146.1 156.1 257.0 267.7 273.4 390.1 羊 毛 ( 未 梳 洗 ) 2009-10 年 期 2010-11 年 期 2011-12 年 期 2012-13 年 期 2013-14 年 期 2014-15 年 期 (*) 前 期 存 貨 42.5 32.9 28.3 29.0 25.1 25.3 產 量 54.0 55.0 44.0 42.0 44.0 45.0 國 內 需 求 量 2.0 2.0 3.0 3.0 2.0 2.0 出 口 61.5 57.7 40.3 40.2 41.9 41.0 資 料 來 源 : 阿 根 廷 羊 毛 聯 合 會 和 棉 花 商 會 (*) 預 估 值 ( 四 ) 石 化 及 塑 膠 產 業 阿 根 廷 2014 年 化 學 產 品 之 生 產 及 需 求 均 呈 現 衰 退, 其 中 因 汽 車 冰 箱 12
經 濟 環 境 建 築 業 及 製 鞋 業 等 需 求 下 降 聚 氨 酯 需 求 衰 退 ; 因 蓄 電 池 冷 凍 牛 肉 業 化 學 及 治 金 業 等 表 現 不 佳 硫 酸 需 求 衰 退 ; 因 紙 業 肥 皂 洗 滌 精 化 學 紡 織 及 石 油 業 表 現 下 降 氫 氧 化 鈉 需 求 衰 退 ; 另 其 他 化 學 產 品 因 加 工 產 業 衰 退 染 料 色 素 及 化 學 助 劑 等 需 求 亦 衰 退 阿 根 廷 塑 膠 產 業 以 中 小 企 業 為 主, 占 4.3% 之 從 業 人 口, 目 前 塑 膠 業 擁 有 近 1,700 家 工 廠, 主 要 集 中 於 Buenos Aires 省 (63.5%) 及 首 都 (16.8% ), 聘 僱 約 3 萬 名 員 工, 平 均 每 年 需 求 量 為 130 萬 公 噸 阿 根 廷 化 工 原 料 石 油 副 產 品 橡 塑 膠 產 品 之 化 學 產 業 產 值 約 占 阿 國 GDP 之 4%, 占 整 體 工 業 生 產 附 加 價 值 之 27%, 該 產 業 生 產 之 產 品 主 要 為 無 機 化 學 產 品 石 化 產 品 顏 染 料 工 業 用 氣 體 塑 膠 產 品 農 業 用 化 學 品 ( 肥 料 及 除 蟲 劑 ) 油 漆 洗 滌 精 化 妝 品 及 藥 物 等 阿 根 廷 化 學 產 品 石 化 產 品 及 塑 膠 產 品 生 產 量 單 位 : 千 公 噸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基 本 化 學 品 硫 酸 181.9 187.7 178.9 262.7 232.1 219.6 215.0 207.9 氯 189.0 153.6 150.1 135.4 150.6 148.3 150.5 161.4 氫 氧 化 鈉 213.2 192.3 183.2 162.7 180.0 175.7 177.0 190.3 基 本 石 化 產 品 乙 烯 738.7 733.2 782.3 703.3 728.5 635.8 681.0 723.2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602.8 592.5 452.2 415.8 352.4 358.1 303.3 280.8 SBR 合 成 橡 膠 51.4 43.9 46.5 44.4 43.5 44.4 46.7 38.1 NBR 丁 晴 膠 2.5 2.1 2.3 2.1 2.3 2.1 1.9 1.9 13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磷 苯 二 甲 酸 酐 15.6 12.4 13.1 17.1 13.3 10.9 12.8 15.1 塑 膠 PE (Polyethylene 491.0 523.0 549.6 574.8 593.4 581.2 583.7 614.4 ) -HD ( High 212.0 240.0 263.1 227.1 248.7 238.9 256.8 241.9 density) -LD ( Low 279.0 283.0 286.5 347.7 344.8 342.3 326.9 372.6 density) PS ( Polystyrene 62.0 59.0 60.8 65.1 56.7 63.7 43.5 58.3 ) P.V.C. 189.0 176.0 178.8 171.5 189.7 195.3 206.0 204.9 PP(Polypropylene 270.0 238.0 237.9 261.3 296.6 273.5 246.9 225.3 ) 資 料 來 源 :B.T. Research 2014 年 阿 根 廷 塑 膠 產 業 整 體 產 量 提 升, 惟 銷 售 衰 退, 該 國 國 內 塑 膠 消 費 結 構 如 下 : 1 PVC: 管 子 及 相 關 配 件 44% 瓶 罐 占 6% 電 線 12% 鞋 類 9% 薄 膜 級 薄 片 12% 建 築 材 料 9% 水 管 4% 及 其 他 4% 2 High impact PS: 包 裝 品 61% 冷 藏 設 備 9% 覆 膜 7% 電 子 產 品 電 視 機 及 CD 盒 子 4% 其 他 19% 3 Expandable PS: 建 築 58% 包 裝 容 器 及 打 包 材 料 40% 及 其 他 2% 4 LD PE (conventional): 薄 膜 90% 擠 壓 6% 及 其 他 4% 5 LDPE (lineal): 薄 膜 86% 射 出 10% 及 其 他 4% 6 HD PE: 薄 膜 30% 吹 拉 36% 射 出 13% 管 子 18% 及 其 他 3% 14
經 濟 環 境 7 PP: 編 織 19% 射 出 28% 薄 片 29% 擠 壓 12% 酒 椰 纖 維 8% 熱 壓 3% 及 吹 出 成 型 1% 8 PET: 瓶 罐 100% 阿 根 廷 塑 膠 產 品 需 求 量 單 位 : 千 公 噸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 P.V.C.& Copolymers PS (Polystyrene ) 144.2 144.3 131.0 137.6 163.2 149.5 160.6 140.8 75.2 58.5 62.9 66.5 68.9 69.8 67.0 62.0 PE LD(Low Density 322.7 306.9 302.8 412.5 450.5 422.7 413.5 406.0 Polyethylene) PE HD (High Density 254.0 231.7 238.0 255.5 252.4 265.1 284.3 281.0 Polyethylene) PP ( Polypropylene) 279.2 255.0 278.0 308.8 338.5 344.1 336.2 287.5 15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PET 225.4 213.2 211.9 224.2 237.5 225.5 223.2 217.0 資 料 來 源 :B.T. Research (*) 初 步 統 計 值 ( 五 ) 農 業 阿 根 廷 係 農 業 生 產 大 國, 其 農 產 品 供 應 量 占 全 球 農 業 產 品 貿 易 重 要 比 重, 如 小 麥 占 7% 玉 米 10% 黃 豆 11% 高 梁 8% 及 大 麥 1%, 另 水 果 類, 檸 檬 20%, 水 梨 20%, 蘋 果 2%, 柳 丁 2%, 橘 子 3%, 葡 萄 柚 5% 農 業 係 阿 根 廷 政 府 主 要 稅 收 來 源, 該 國 政 府 為 避 免 國 內 食 品 短 缺 及 物 價 飆 漲 情 形 發 生, 對 農 產 品 出 口 徵 收 出 口 稅 (derecho de exportacion), 稅 率 分 別 為 : 小 麥 23% 玉 米 20% 黃 豆 35% 黃 豆 油 32% 葵 花 油 30% 黃 豆 混 合 油 32% 葵 花 子 32% 黃 豆 團 粒 32% 黃 豆 粉 32% 葵 花 團 粒 30% 葵 花 粉 30%, 除 此 之 外 該 國 政 府 亦 不 發 放 出 口 退 稅 金 (retension), 多 年 來 之 多 重 高 額 稅 收 造 成 農 業 團 體 與 政 府 對 立 抗 爭, 盼 取 消 徵 收 出 口 稅 及 發 放 出 口 退 稅 金 以 擴 大 出 口 效 益, 惟 政 府 因 歲 入 考 量 堅 不 讓 步 阿 根 廷 2013-2014 年 期 穀 物 豐 收 且 耕 種 效 益 提 高, 總 產 量 成 長 3.6% 高 達 1 億 99 萬 公 噸, 耕 種 總 面 積 較 2012-2013 年 期 減 少 1.5%, 共 3,574 萬 公 頃, 穀 物 產 品 之 國 內 需 求 每 年 約 計 1,600 至 1,700 萬 公 噸 ; 期 間 阿 國 黃 豆 產 量 5,340 萬 公 噸, 成 長 8.3%, 占 阿 國 農 作 物 產 量 之 52.9%; 小 麥 920 萬 公 噸, 成 長 12.2%; 玉 米 2,500 萬 公 噸, 成 長 0.8%; 葵 花 籽 200 萬 公 噸, 衰 退 35.5% 2013-2014 年 期 間 阿 根 廷 雖 出 現 穀 物 豐 收 現 象, 惟 國 際 價 格 下 跌, 且 阿 根 廷 幣 值 匯 率 過 高 不 利 於 出 口, 爰 農 民 大 量 囤 積 穀 物, 等 待 未 來 時 機 較 佳 再 出 口, 導 致 2014 年 出 口 總 額 大 幅 衰 退 20.4% 僅 出 口 3,135 萬 公 噸, 其 中 黃 豆 出 口 719 萬 公 噸 (-5.7%) 玉 米 1,547 萬 公 噸 (-20.6%) 小 麥 186 萬 16
經 濟 環 境 公 噸 (-24.2%) 高 梁 111 萬 公 噸 (-49.6%) 等, 此 亦 為 農 民 團 體 抗 議 政 府 不 願 調 降 出 口 稅 之 手 段, 該 國 總 統 費 南 迪 絲 為 避 免 雙 方 對 立 情 形 越 演 越 烈 及 為 改 善 與 農 民 關 係, 於 2015 年 3 月 18 日 宣 布 一 項 優 惠 小 農 之 激 勵 方 案, 提 供 全 國 產 量 低 於 700 噸 穀 物 及 油 籽 之 小 農 出 口 退 稅 補 助, 盼 藉 此 擴 大 農 業 產 品 出 口 17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附 表 1-- 2013/2014 及 2014/2015 年 期 阿 根 廷 農 業 穀 物 生 產 量 及 種 植 面 積 表 2013/2014 年 期 2014/2015 年 期 產 品 項 目 種 植 面 積 產 量 預 估 種 植 面 積 預 估 產 量 ( 千 公 頃 ) ( 千 公 噸 ) ( 千 公 頃 ) ( 千 公 噸 ) 小 麥 3,650 9,200 5,260 13,900 細 穀 類 燕 麥 1,464 445 1,310 502 啤 酒 大 麥 1,260 4,700 1,000 2,900 黑 麥 310 52 320 87 飼 料 大 麥 79 25 76 23 虉 草 種 子 28 53 27 31 合 計 6,791 14,475 7,993 17,443 粗 穀 類 玉 米 6,100 25,000 5,400 22,000 高 梁 1,000 3,400 970 2,500 米 243 1,580 239 1,500 小 米 16 3 20 3 合 計 7,359 29,983 6,629 26,003 黃 豆 19,780 53,400 20,000 58,000 油 籽 葵 花 籽 1,300 2,000 1,450 1,500 花 生 412 1,000 433 1,000 亞 麻 18 20 15 18 油 菜 籽 72 112 56 100 紅 花 子 9 3 44 29 合 計 21,591 56,535 21,998 60,647 總 計 35,741 100,993 36,620 104,093 18
經 濟 環 境 附 表 2-- 阿 根 廷 穀 物 出 口 統 計 表 產 品 項 目 年 度 ( 千 公 噸 )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 玉 米 16,521 19,500 15,474 小 麥 10,844 2,449 1,855 高 梁 2,560 2,208 1,112 黃 豆 4,909 7,630 7,194 燕 麥 0 0 0 大 麥 2,987 3,215 2,634 小 米 0 0 0 花 生 208 178 153 虉 草 種 子 0 0 0 亞 麻 0 0 0 葵 花 籽 0 0 0 芥 花 籽 19 0 0 油 菜 籽 57 131 75 紅 花 子 14 0 0 其 他 2,747 4,094 2,851 總 計 40,866 39,405 31,348 資 料 來 源 : 阿 根 廷 農 牧 漁 業 部 (*) 預 估 值 ( 六 ) 畜 牧 業 阿 根 廷 雖 為 畜 牧 業 生 產 大 國, 尤 其 以 牛 肉 養 殖 著 名 全 球, 惟 該 國 政 府 為 避 免 國 內 食 品 短 缺 及 物 價 飆 漲 情 形 發 生, 近 年 對 畜 牧 業 課 徵 出 口 稅, 19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導 致 該 國 畜 牧 業 失 去 國 際 市 場 占 有 率, 在 國 際 市 場 占 有 率 方 面, 牛 肉 僅 占 8% 豬 肉 0.1% 羊 肉 1.5% 牛 肉 製 品 7% 2014 年 阿 國 牛 肉 僅 約 出 口 19.6 萬 公 噸, 僅 佔 該 國 總 產 量 之 7.3%, 較 2005 年 之 高 峰 77.1 萬 噸 衰 退 285%, 該 國 在 全 球 牛 肉 出 口 國 之 排 名 亦 從 第 5 名 下 降 至 第 13 名 2014 年 阿 根 廷 牛 隻 養 殖 量 約 5,160 萬 頭 (+1.2%), 當 年 屠 宰 1,210 萬 頭 (-4%), 產 量 267 萬 公 噸, 國 內 消 費 量 247 萬 公 噸 (-5.6%), 平 均 每 人 消 費 59.4 公 斤 (-5.7%), 國 內 消 費 占 總 產 量 92.7% 另 2014 年 阿 根 廷 豬 肉 產 量 為 44 萬 2,025 公 噸 (+6.2%), 國 內 消 費 量 44 萬 3,400 公 噸, 平 均 每 人 消 費 10.4 公 斤, 大 幅 成 長 45% 阿 國 牛 肉 羊 肉 及 豬 肉 產 品 相 關 業 者 分 別 達 30 萬 家 13 萬 家 及 7 萬 家 阿 根 廷 口 蹄 疫 疫 情 簡 介 : 自 2006 年 2 月 阿 根 廷 北 部 Corrientes 省 曾 發 生 口 蹄 疫 疫 情, 經 過 一 年 期 之 疫 情 控 制, 世 界 動 物 衛 生 組 織 (OIE) 於 2007 年 3 月 同 意 重 新 恢 復 阿 根 廷 為 須 注 射 預 防 疫 苗 之 口 蹄 疫 非 疫 區 國 家 之 資 格 2010 年 9 月 阿 根 廷 農 牧 產 品 品 質 暨 衛 生 檢 驗 局 (SENASA) 正 式 向 世 界 動 物 衛 生 組 織 提 出 恢 復 阿 國 北 部 邊 境 為 須 注 射 疫 苗 之 口 蹄 疫 非 疫 區 資 格, 經 過 4 年 對 外 隔 絕 狀 態, 阿 根 廷 北 部 與 巴 拉 圭 巴 西 及 玻 利 維 亞 長 達 15 公 里 內 之 邊 境 地 帶, 被 視 為 高 監 控 感 染 地 區, 於 2011 年 2 月 4 日 經 世 界 動 物 衛 生 組 織 認 可 為 須 注 射 疫 苗 之 口 蹄 疫 非 疫 區 世 界 動 物 衛 生 組 織 認 定 阿 根 廷 Patagonia 南 部 及 Patagonia 北 部 B 區 (Rio Negro 省 及 Neuquen 省, 惟 Neuquen 省 Confluencia 縣 除 外 ) 為 無 須 注 射 預 防 疫 苗 之 口 蹄 疫 非 疫 區, 阿 根 廷 農 業 部 亦 於 2013 年 1 月 28 日 公 布 擴 大 無 須 注 射 預 防 疫 苗 之 口 蹄 疫 非 疫 區 範 圍 自 Rio Negro 省 至 布 宜 諾 省 南 部 的 Patagones 區 鑑 於 阿 國 牛 肉 品 質 良 好, 價 格 具 競 爭 力, 以 及 阿 國 為 須 注 射 預 防 疫 苗 20
經 濟 環 境 之 口 蹄 疫 非 疫 區 國 家 之 評 級, 此 等 消 息 不 僅 提 升 阿 根 廷 其 國 際 衛 生 地 位, 亦 改 善 在 國 際 間 之 形 象, 許 多 國 家 逐 漸 開 放 阿 國 牛 肉 之 進 口 阿 根 廷 牛 隻 生 產 狀 況 牛 隻 養 殖 屠 宰 牛 隻 國 內 消 費 出 口 年 ( 萬 頭 ) ( 萬 頭 ) 平 均 重 量 ( 公 斤 ) ( 萬 公 噸 ) 平 均 消 費 量 ( 公 斤 ) ( 萬 公 噸 ) 平 均 價 錢 ( 含 骨 頭 ) ( 美 元 / 噸 ) 2012 4,990 1,140 227 241.5 59 18.1 US$5,318 2013 5,100 1,260 223 261.9 64 20.2 US$4,952 2014 5,160 1,210 221 247.2 59 19.6 US$4,942 資 料 來 源 : 阿 根 廷 農 牧 漁 業 部 ( 七 ) 服 務 業 阿 根 廷 的 服 務 業 種 類 齊 全, 主 要 服 務 業 包 括 貿 易 交 通 運 輸 通 訊 金 融 觀 光 醫 療 等, 皆 有 大 型 外 商 公 司 直 接 投 資 相 關 數 據 如 次 ( 2014 年 數 據 尚 未 公 布 ): 項 次 類 別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1 貿 易 253,164 292,343 346,380 2 旅 宿 及 餐 飲 39,136 44,615 50,776 3 交 通 運 輸 136,373 156,143 184,975 4 金 融 60,754 81,684 101,539 5 房 地 產 258,037 299,957 366,292 6 行 政 及 國 防 137,441 178,566 227,322 21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項 次 類 別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7 教 育 123,588 153,501 191,271 8 醫 療 101,665 133,753 174,296 9 其 他 114,481 152,055 199,101 資 料 來 源 : 阿 根 廷 國 家 統 計 局 單 位 : 百 萬 披 索 四 經 濟 展 望 ( 一 ) 重 要 經 濟 措 施 1 利 用 貿 易 救 濟 措 施 與 非 關 稅 貿 易 障 礙, 嚴 格 管 制 進 口, 保 護 國 內 市 場 : (1) 貿 易 救 濟 措 施 ( 反 傾 銷 稅 及 平 衡 稅 ): 為 加 強 保 護 國 內 市 場, 阿 根 廷 實 施 許 多 反 傾 銷 措 施, 根 據 WTO 之 官 方 統 計,2014 年 全 球 各 國 共 展 開 265 件 反 傾 銷 案 件, 阿 根 廷 在 WTO 會 員 間 排 名 第 6, 共 提 出 11 件 (2) 非 關 稅 貿 易 障 礙 : 近 年 來 阿 根 廷 非 關 稅 貿 易 障 礙 大 幅 增 加, 聯 邦 稅 務 管 理 局 (AFIP) 於 2012 年 2 月 1 日 公 布 第 3252/12 號 決 議 實 施 進 口 前 申 報 制 度, 規 定 所 有 進 口 產 品 均 需 預 先 填 報 進 口 前 申 報 單, 進 口 商 在 進 口 前 須 獲 得 進 口 許 可, 雖 然 規 定 作 業 時 間 為 3 至 15 天, 惟 實 務 上 該 國 進 口 商 極 難 取 得 DJAI 進 口 許 可, 該 國 貿 易 總 署 核 發 DJAI 進 口 許 可 亦 缺 乏 透 明 性, 倘 進 口 商 無 法 取 得 DJAI, 該 國 央 行 將 不 出 售 外 匯 給 進 口 商 2 外 匯 管 制 措 施 : 為 維 持 外 匯 存 底 以 償 還 外 債, 阿 根 廷 聯 邦 稅 務 管 理 局 (AFIP) 自 2011 年 10 月 31 日 公 布 匯 兌 交 易 諮 詢 計 劃 展 開 22
經 濟 環 境 外 匯 管 制 措 施, 抑 制 資 金 外 流, 並 實 施 多 項 管 制 措 施, 如 外 商 從 國 外 以 美 元 匯 款 至 阿 根 廷 將 自 動 以 官 價 換 成 披 索 廠 商 不 得 將 利 潤 匯 出 國 外 限 制 企 業 及 人 民 由 金 融 機 構 自 由 兌 換 外 幣 等, 影 響 企 業 營 運 由 於 諸 多 管 制 措 施 仍 無 法 阻 止 外 匯 流 失, 該 國 政 府 於 2014 年 1 月 24 日 宣 布 開 放 部 分 外 匯 管 制 措 施 同 意 民 眾 持 有 和 儲 蓄 美 元, 稍 微 緩 和 外 匯 存 底 持 續 流 失 之 問 題 3 積 極 開 拓 出 口 市 場, 加 強 出 口 拓 銷 活 動 :2014 年 1 月 阿 根 廷 政 府 推 動 出 口 貿 易 計 畫 (PADEX), 原 設 定 2014 年 出 口 額 目 標 為 940 億 美 元,2015 年 為 1,010 億 美 元, 惟 2014 年 出 口 僅 達 719.35 億 美 元 PADEX 計 畫 將 中 國 大 陸 巴 西 墨 西 哥 印 度 越 南 俄 羅 斯 及 印 尼 等 15 國 列 為 首 要 出 口 目 標 國 ; 拉 美 地 區 則 將 玻 利 維 亞 智 利 秘 魯 及 薩 爾 瓦 多 等 8 國 列 為 區 域 內 出 口 目 標 國 另 該 國 政 府 亦 將 透 過 本 計 畫 積 極 輔 導 中 小 型 企 業 前 往 該 等 國 家 發 展, 以 利 阿 國 產 業 轉 型 4 物 價 管 制 措 施 : 為 有 效 管 控 物 價, 阿 根 廷 政 府 推 出 物 價 監 管 措 施 (Precios Cuidados), 管 控 大 部 分 民 生 物 資 的 價 格, 並 規 定 廠 商 維 持 政 府 公 告 之 價 格, 政 府 亦 對 不 遵 守 價 格 協 議 的 企 業 採 取 勒 令 停 業 罰 款 禁 止 進 口 等 措 施 5 阿 根 廷 政 府 近 年 來 積 極 進 行 反 傾 銷 調 查 以 保 護 國 內 產 業, 目 前 對 我 國 及 中 國 大 陸 執 行 反 傾 銷 措 施 產 品 如 下 : 產 品 項 目 對 我 國 執 行 反 傾 銷 措 施 自 行 車 自 行 車 輪 幅 及 帶 帽 輪 幅 聚 酯 加 工 絲 紗 聚 對 苯 二 甲 酸 乙 二 酯 (PET) 手 操 作 扳 手 及 扳 鉗 ( 調 查 中 ) 23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產 品 項 目 對 中 國 大 陸 執 行 反 傾 銷 措 施 自 行 車 ; 自 行 車 與 機 車 用 輪 幅 及 帶 帽 輪 幅 ; 螺 旋 鑽 頭 ; 玻 璃 瓶 膽 保 溫 瓶 ; 撲 克 牌 ; 固 體 殺 蟲 劑 ; 微 波 爐 ; 自 行 車 用 新 橡 膠 輪 胎 ; 空 氣 調 節 器 ; 不 銹 鋼 瓶 膽 保 溫 瓶 ; 捲 尺 ; 有 縫 銲 接 不 銹 鋼 管 ; 電 熨 斗 ; 玻 璃 杯 高 腳 杯 及 玻 璃 水 罐 ; 電 線 連 接 端 子 ; 十 字 及 三 叉 式 接 頭 ; 低 碳 鋼 製 電 焊 接 環 鏈 ; 鞋 類 ; 火 花 點 火 或 壓 縮 點 火 引 擎 用 之 液 態 冷 媒 或 水 泵 ; 著 色 料 ; 滾 子 鏈 條 ; 不 銹 鋼 製 餐 具 ; 對 焊 管 配 件 ; 拉 鍊 ; 陶 瓷 餐 具 廚 具 茶 具 組 咖 啡 組 及 其 他 家 庭 器 皿 及 盥 洗 用 具 ; 新 橡 膠 氣 胎 ; 平 紋 梭 織 物 ; 自 行 車 輪 幅 及 帶 帽 輪 幅 ; 冷 或 熱 軋 鐵 或 鋼 扁 軋 製 品 ; 開 採 石 油 用 幫 浦 設 備 傳 輸 組 件 ; 升 降 機 及 吊 斗 式 起 重 機 用 電 動 裝 置 ; 展 性 鑄 鐵 製 管 配 件 ; 牛 仔 布 ; 多 功 能 食 物 處 理 機 ; 注 射 筒 ; 手 鋸 用 高 速 鋼 製 直 鋸 片 ; 男 用 或 男 童 用 西 裝 套 裝 夾 克 及 西 裝 式 外 套 ; 鋼 鐵 製 鑽 採 油 或 氣 所 用 之 有 縫 及 無 縫 套 管 及 導 管 ; 點 火 及 或 電 壓 調 整 設 備 ; 家 用 電 熱 器 ; 二 氟 一 氯 甲 烷 ; 餐 刀 及 切 肉 刀 ; 鋼 製 車 輪 ; 鞋 類 ; 太 陽 眼 鏡 鏡 框 及 供 矯 正 視 力 用 或 有 度 數 之 眼 鏡 ; 電 動 機 ; 供 書 寫 印 刷 或 其 他 製 圖 用 紙 及 紙 板 ( 二 ) 經 濟 展 望 阿 國 將 於 2015 年 10 月 舉 行 總 統 大 選, 屆 時 費 南 迪 絲 總 統 囿 於 憲 法 規 定 將 無 法 競 選 連 任, 其 領 導 之 行 政 團 隊 亦 將 遭 到 解 散, 故 目 前 費 南 迪 絲 總 統 暨 行 政 團 隊 對 於 該 國 各 項 問 題 均 採 取 拖 字 訣 暫 時 維 持 現 況, 留 待 24
經 濟 環 境 下 任 總 統 解 決, 預 期 阿 國 下 任 總 統 上 任 後 將 面 臨 之 重 要 考 驗 如 下 : 1 經 濟 成 長 : 國 際 貨 幣 基 金 組 織 預 測 阿 根 廷 2015 年 經 濟 成 長 僅 為 1.5%, 較 阿 國 政 府 預 估 成 長 2% 為 低, 其 主 要 原 因 係 該 國 財 政 不 佳 高 度 通 膨 無 法 解 決 美 元 匯 率 之 官 價 及 黑 市 仍 有 極 大 差 距 持 續 擴 大, 外 債 龐 大 無 法 依 約 償 還 及 民 間 部 門 投 資 不 振 等 2 高 度 通 貨 膨 脹 問 題 : 阿 根 廷 產 業 競 爭 力 差, 許 多 原 物 料 及 半 成 品 均 仰 賴 進 口, 預 計 2015 年 10 月 阿 根 廷 需 支 付 60 億 美 元 外 債, 導 致 外 匯 持 續 流 失, 披 索 持 續 貶 值, 造 成 進 口 商 品 及 企 業 生 產 成 本 不 斷 上 升, 通 貨 膨 脹 居 高 不 下 之 情 形 將 持 續 存 在, 至 於 阿 根 廷 政 府 實 施 之 物 價 監 管 措 施 (Precios Cuidados) 等 價 格 管 控 措 施, 專 家 普 遍 認 為 均 僅 能 短 暫 維 持 特 定 商 品 物 價, 長 期 成 效 有 待 考 驗, 預 估 阿 國 2015 年 全 年 物 價 上 漲 恐 超 過 25% 3 外 匯 存 底 流 失 及 貨 幣 貶 值 問 題 : 阿 根 廷 外 匯 存 底 持 續 流 失 之 主 因 包 括 : 阿 根 廷 國 民 普 遍 不 信 任 本 國 貨 幣, 將 阿 幣 換 為 美 元 保 值 已 成 為 習 慣 ; 該 國 能 源 自 主 能 力 尚 無 法 有 效 提 升, 能 源 進 口 不 斷 增 加 ; 本 國 產 業 過 於 仰 賴 進 口 零 組 件 及 原 物 料 ; 現 任 財 經 內 閣 官 員 雖 推 出 多 項 財 經 措 施, 擬 改 善 該 國 物 價 膨 脹 外 債 龐 大 外 匯 存 底 及 貨 幣 貶 值 之 沈 痾, 惟 成 效 有 限 4 進 口 管 制 影 響 產 業 發 展 問 題 : 阿 國 為 推 動 進 口 替 代 政 策 及 保 有 外 匯 支 付 外 債, 嚴 格 管 制 進 口 活 動, 此 舉 造 成 廠 商 進 口 原 材 料 及 機 械 設 備 受 阻, 企 業 生 產 成 本 大 增,2015 年 1 月 15 日 WTO 上 訴 機 構 雖 裁 決 判 定 阿 根 廷 敗 訴, 要 求 阿 根 廷 相 關 進 口 限 制 措 施 應 符 合 WTO 規 範, 惟 因 外 匯 存 底 不 足, 開 放 進 口 管 制 措 施 之 政 策 空 間 有 限 5 外 債 問 題 : (1) 迄 至 2014 年 第 4 季 阿 國 外 匯 存 底 為 1,475 億 美 元,2015 年 10 月 尚 須 25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支 付 60 億 美 元 外 債 (Bonar 2015), 該 國 政 府 為 控 制 外 債, 正 亟 思 對 策, 擬 發 行 新 公 債 取 代 舊 公 債, 惟 效 果 尚 待 觀 察 (2) 阿 根 廷 政 府 因 為 拒 絕 與 NML 基 金 公 司 為 首 之 禿 鷹 集 團 債 權 人 達 成 協 議, 逾 期 未 清 償 欠 款, 已 於 7 月 30 日 遭 美 國 法 庭 宣 布 選 擇 性 違 約, 為 阿 根 廷 13 年 來 發 生 的 第 2 次 違 約, 惟 與 前 次 相 比, 阿 根 廷 外 匯 存 底 尚 可 清 償 禿 鷹 集 團 13.3 億 美 元 債 務 ( 不 含 利 息 ), 只 是 該 國 政 府 囿 於 未 來 權 益 聲 索 條 款 (Right Upon Future Offers; RUFO) 條 款 及 不 願 禿 鷹 集 團 乘 人 之 危, 故 不 願 意 與 禿 鷹 集 團 達 成 和 解, 惟 RUFO 條 款 已 於 2015 年 1 月 1 日 到 期, 現 任 政 府 仍 遲 不 出 面 與 禿 鷹 集 團 進 行 協 商, 勢 必 成 為 下 屆 政 府 重 大 負 擔 (3) 財 政 赤 字 問 題 : 因 能 源 等 各 項 補 貼 不 斷 增 加,2014 年 已 擴 大 占 至 GDP 之 3.5%, 另 阿 國 十 餘 個 省 政 府 出 現 嚴 重 赤 字, 紛 紛 向 中 央 政 府 要 求 支 援, 然 中 央 政 府 因 為 與 地 方 政 府 之 私 人 恩 怨 或 財 政 情 況 亦 不 佳 等 因 素, 不 肯 或 無 法 給 予 地 方 協 助, 恐 影 響 阿 國 經 濟 發 展 五 市 場 及 投 資 環 境 分 析 及 概 況 ( 一 ) 進 口 管 制 導 致 低 性 價 比 之 國 產 品 盛 行 : 1 阿 根 廷 現 由 左 派 政 府 執 政, 為 維 持 外 匯 存 底 支 付 外 債, 嚴 格 管 制 進 口 及 外 匯 活 動, 嚴 重 影 響 企 業 營 運 就 進 口 管 制 方 面, 為 求 貿 易 盈 餘, 阿 根 廷 於 2012 年 起 實 施 進 口 前 申 報 制 度 (DJAI) 加 強 管 制 進 口, 該 國 進 口 商 極 難 取 得 DJAI 進 口 許 可, 該 國 貿 易 總 署 核 發 DJAI 進 口 許 可 亦 完 全 缺 乏 透 明 性, 經 常 僅 有 政 商 關 係 良 好 之 廠 商 可 順 利 取 得, 嚴 重 影 響 外 國 產 品 銷 往 阿 根 廷, 國 際 精 品 如 26
經 濟 環 境 LV CARTIER FERRAGAMO 等 皆 陸 續 撤 資 2 阿 國 人 民 所 得 分 配 不 均, 貧 富 懸 殊, 消 費 市 場 區 隔 十 分 明 顯, 高 級 品 市 場 之 消 費 者 為 全 國 收 入 最 高 之 10%, 半 數 以 上 人 口 屬 下 層 收 入 階 級, 無 能 力 購 買 高 級 品, 而 偏 好 品 質 穩 定 樣 式 新 穎 及 與 流 行 趨 勢 配 合 之 國 外 實 用 產 品, 原 以 中 國 大 陸 巴 西 印 度 等 國 產 品 為 主, 惟 近 年 阿 國 政 府 採 取 進 口 替 代 措 施, 外 國 產 品 進 入 受 限, 消 費 者 大 部 分 僅 能 選 擇 國 產 品 或 在 當 地 加 工 組 裝 之 商 品, 包 括 紡 織 成 衣 電 器 家 電 文 具 與 機 械 等, 導 致 低 性 價 比 之 國 產 品 逐 漸 占 有 一 席 之 地 ( 二 ) 通 貨 膨 脹 過 高, 民 眾 消 費 能 力 下 降 : 阿 國 人 口 4,011 萬, 超 過 40% 人 口 集 中 在 首 都 及 大 布 宜 諾 省,2014 年 國 民 平 均 所 得 為 1 萬 1,519 美 元, 較 2013 年 成 長 0.5%, 惟 阿 國 通 貨 膨 脹 居 高 不 下 ( 根 據 官 方 統 計 2014 年 全 年 物 價 膨 脹 率 為 23.9%, 民 間 統 計 數 據 則 為 38.5%), 由 於 薪 資 成 長 有 限, 民 眾 購 買 力 及 消 費 水 準 均 大 幅 下 降 ( 三 ) 進 口 多 採 託 收 付 款 : 阿 國 金 融 服 務 業 收 費 昂 貴, 造 成 進 口 廠 商 取 得 信 用 狀 十 分 不 易, 大 部 分 阿 商 仍 習 用 D/A 或 D/P 託 收 付 款 方 式, 部 分 具 實 力 之 進 口 商 都 在 邁 阿 密 或 巴 拿 馬 銀 行 設 立 美 元 帳 戶, 直 接 開 狀, 降 低 手 續 費 成 本 ; 中 小 型 業 者 則 習 以 錢 莊 電 匯 部 分 貨 款, 減 少 銀 行 手 續 費, 消 費 品 或 民 生 用 品 大 都 採 取 高 價 低 報 而 減 輕 進 口 稅 賦 由 於 阿 商 信 用 情 形 普 遍 欠 佳, 我 商 如 接 受 D/A D/P 付 款 條 件, 所 需 承 擔 風 險 較 高 ( 四 ) 消 費 者 習 慣 分 期 付 款 : 由 於 受 到 經 濟 長 期 不 穩 定 影 響, 消 費 者 習 慣 分 期 付 款, 期 限 短 至 3 期 長 至 24 期 不 等, 儘 管 利 率 不 低, 但 消 費 者 仍 偏 好 以 此 方 式 付 款, 小 至 電 風 扇 小 家 電 等, 大 至 汽 車 電 腦 音 響 等 高 單 價 貨 品, 顯 示 阿 根 廷 民 眾 偏 好 先 享 受 後 付 費 之 消 費 習 性 ; 近 年 來 數 家 大 型 連 鎖 店 及 超 市 為 刺 激 消 費, 常 與 特 定 銀 行 合 作, 推 出 以 該 行 信 用 卡 付 款, 有 27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的 不 僅 可 享 免 利 息 分 期 付 款, 甚 至 還 有 10% 至 15% 之 折 扣, 對 於 一 般 消 費 者 甚 具 吸 引 力 ( 五 ) 貿 易 糾 紛 層 出 不 窮 : 阿 國 廠 商 有 時 對 於 國 貿 常 識 往 來 文 件 及 規 格 說 明 等 未 能 充 分 認 識, 有 時 因 週 轉 困 難 而 拒 付 貨 款 拒 提 領 貨 物 或 臨 時 取 消 訂 單, 加 上 阿 商 普 遍 有 貪 小 便 宜 及 投 機 取 巧 心 理, 致 使 貿 易 糾 紛 十 分 普 遍 由 於 阿 國 法 令 繁 瑣, 國 外 業 者 普 遍 缺 乏 瞭 解, 如 遇 爭 端 而 未 能 妥 善 處 理, 極 易 招 致 損 失, 建 議 國 人 開 拓 阿 國 市 場 時, 應 加 強 對 阿 商 之 溝 通 及 徵 信 工 作, 慎 選 可 靠 之 往 來 對 象, 並 注 意 交 貨 品 質 規 格 及 文 書 作 業, 避 免 貿 易 糾 紛 之 發 生, 以 建 立 穩 固 長 期 之 商 務 關 係 ( 六 ) 社 會 型 態 轉 變 造 成 消 費 型 態 轉 變 : 阿 根 廷 消 費 市 場 國 際 化 趨 勢 明 顯, 歐 美 大 型 超 市 如 Carrefour Makro Walmart 智 利 Jumbo 及 五 金 超 市 Easy 等 陸 續 進 駐 該 國 市 場, 該 等 企 業 挾 其 雄 厚 資 本 壓 低 進 貨 價 之 優 勢, 常 推 出 超 低 價 格 之 行 銷 策 略, 對 一 般 中 小 型 商 店 及 超 市 造 成 強 大 考 驗, 惟 近 年 來 阿 根 廷 家 庭 結 構 亦 有 轉 變, 小 家 庭 成 為 主 流 趨 勢, 消 費 者 逐 漸 偏 好 向 90 年 代 後 期, 由 大 批 中 國 大 陸 移 民 開 設 之 家 庭 式 超 市 採 購 民 生 物 資, 因 距 離 近 價 格 合 理 採 購 迅 速, 受 到 消 費 者 喜 愛, 故 在 多 元 競 爭 下, 大 型 超 市 如 Carrefour 已 逐 步 開 設 Carrefour Express 小 型 超 市 以 因 應 消 費 型 態 之 轉 變 六 投 資 環 境 風 險 ( 一 ) 總 體 投 資 環 境 1 天 然 資 源 豐 富 : 阿 根 廷 係 拉 美 第 二 大 國, 全 球 第 八 大 國, 總 面 積 達 278 萬 平 方 公 里, 該 國 右 半 邊 地 區 擁 有 適 合 農 耕 之 彭 巴 草 原, 提 供 種 植 大 宗 物 資 如 黃 豆 及 小 麥 之 優 良 環 境, 左 半 邊 安 第 斯 山 區 域 蘊 藏 豐 富 之 天 然 資 源 如 鋅 錫 銅 鐵 錳 鈾 石 油 及 天 然 氣 28
經 濟 環 境 等, 天 然 資 源 極 為 豐 富, 為 全 球 最 重 要 之 糧 食 及 能 源 供 應 國 之 一 2 工 業 發 展 程 度 落 後 : 阿 根 廷 工 業 發 展 大 幅 落 後 歐 美 等 先 進 國 家, 該 國 政 府 為 推 動 工 業 發 展 近 年 實 施 進 口 替 代 政 策, 嚴 格 管 制 進 口, 舉 凡 電 子 資 訊 家 電 紡 織 機 車 等 廠 商 僅 能 進 口 零 組 件 進 行 組 裝 生 產, 另 搭 配 逐 年 提 高 自 製 率 等 要 求, 盼 能 逐 步 提 升 工 業 水 準 3 區 域 整 合 速 度 緩 慢 : 外 界 往 往 認 為 南 方 共 同 市 場 ( MERCOSUR) 擁 有 超 過 2 億 6,600 萬 以 上 之 消 費 人 口, 投 資 南 方 共 同 市 場 任 一 國 即 可 利 用 關 稅 優 勢 開 拓 週 邊 市 場, 惟 該 區 域 組 織 雖 名 為 自 由 貿 易 組 織, 國 與 國 間 實 互 相 設 有 多 項 貿 易 障 礙, 尤 其 阿 根 廷 及 委 內 瑞 拉 為 較 左 傾 國 家, 區 域 整 合 速 度 緩 慢 4 基 礎 建 設 尚 稱 完 善 : 阿 根 廷 水 電 公 路 及 海 空 運 輸 等 基 本 建 設 尚 稱 完 善, 惟 缺 乏 經 營 及 維 護 較 不 具 效 率, 全 國 擁 有 65 萬 5,000 公 里 之 公 路 網, 為 主 要 之 內 陸 運 輸 系 統, 鐵 路 系 統 年 久 失 修, 僅 供 布 宜 諾 省 地 區 通 勤 使 用, 其 他 地 區 已 大 半 無 法 使 用, 火 車 列 車 係 日 本 淘 汰 後 賣 給 阿 根 廷, 年 代 已 久 已 不 敷 使 用, 由 於 近 年 多 次 發 生 大 型 意 外 事 故,2013 年 起 阿 根 廷 積 極 向 中 國 大 陸 採 購 鐵 路 車 廂 大 幅 更 新 設 備, 目 前 外 省 及 首 度 連 結 之 鐵 路 均 已 更 新, 另 阿 根 廷 國 內 大 小 機 場 及 國 際 機 場 約 400 座 ( 二 ) 外 人 投 資 原 則 無 限 制 且 享 有 國 民 待 遇 1 阿 根 廷 訂 定 之 第 21.382 號 外 人 投 資 法 (FOREIGN INVESTMENT LAW) 主 旨 為 歡 迎 外 人 投 資 且 基 本 上 無 約 束, 外 資 享 有 國 民 待 遇, 投 資 不 需 核 准 或 任 何 登 記 手 續, 另 外 人 投 資 有 權 匯 出 投 資 資 本 及 利 潤, 無 時 間 限 制 規 定, 外 匯 轉 進 或 轉 出 阿 國 無 29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任 何 限 制, 在 該 法 架 構 下, 對 外 國 投 資 人 無 歧 視, 外 國 及 本 地 公 司 一 視 同 仁, 投 入 本 地 市 場 之 內 外 資 均 適 合 於 經 濟 發 展 鼓 勵 計 畫, 且 外 銷 工 業, 礦 業 產 品 皆 免 除 外 銷 稅 2 第 21.382 號 外 人 投 資 法 為 多 年 未 修 訂 之 法 令, 根 據 該 法 似 乎 阿 根 廷 政 府 提 供 極 優 良 之 投 資 環 境, 惟 事 實 上 阿 根 廷 投 資 相 關 法 令 相 當 繁 雜, 外 人 投 資 經 常 遇 到 無 明 文 規 定 之 投 資 障 礙, 如 外 匯 轉 進 直 接 以 披 索 兌 現 該 國 央 行 管 制 外 匯 禁 止 將 營 利 匯 出 無 法 由 貿 易 總 署 取 得 機 械 設 備 及 原 物 料 DJAI 進 口 許 可 或 國 有 化 等 問 題, 投 資 風 險 極 高 ( 三 ) 主 要 投 資 風 險 1 阿 根 廷 仍 待 改 善 之 行 政 效 率 政 府 法 令 繁 瑣 及 政 策 缺 乏 穩 定 性 難 以 解 決 之 貪 污 行 賄 問 題 不 利 產 業 經 營 之 高 稅 賦 過 度 保 護 勞 工 之 法 令 造 成 工 會 勢 力 強 大 及 社 會 治 安 敗 壞 問 題 等 不 利 因 素, 均 造 成 企 業 營 運 極 大 之 負 擔 就 行 政 效 率 而 言, 一 般 公 司 申 請 登 記, 往 往 需 要 花 費 半 年 以 上 甚 至 達 兩 年 的 作 業 時 間, 對 我 商 而 言, 還 需 面 對 入 境 簽 證 申 辦 居 留 適 應 環 境 及 語 言 溝 通 等 須 克 服 之 現 實 問 題 2 目 前 阿 根 廷 係 由 費 南 迪 絲 總 統 領 導 之 左 派 政 黨 執 政, 為 維 持 貿 易 順 差 支 付 外 債 及 推 動 進 口 替 代 政 策, 嚴 格 管 制 進 口 及 匯 出 外 匯, 期 能 保 護 國 內 產 業, 維 持 阿 根 廷 就 業 機 會, 部 分 製 造 所 需 之 機 械 設 備 及 零 組 件 進 口 皆 相 當 困 難, 造 成 廠 商 莫 大 困 擾, 另 由 於 阿 根 廷 政 府 欠 缺 外 匯, 需 償 還 大 量 外 債, 中 央 銀 行 透 過 不 同 方 式 限 制 外 國 企 業 匯 出 盈 利, 並 要 求 外 國 企 業 擴 大 在 阿 國 投 資 30
外 商 在 當 地 經 營 現 況 及 投 資 機 會 第 參 章 外 商 在 當 地 經 營 現 況 及 投 資 機 會 一 外 商 在 當 地 經 營 現 況 根 據 阿 根 廷 中 央 銀 行 2015 年 3 月 公 布 之 外 人 投 資 數 據 顯 示, 迄 今 外 人 在 阿 根 廷 投 資 總 額 達 927 億 7,900 萬 美 元, 主 要 投 資 產 業 為 石 油 (183 億 500 萬 美 元 ) 及 化 學 及 橡 塑 膠 產 業 (95 億 7,500 萬 美 元 ) 等, 主 要 投 資 來 源 國 為 美 國 (191 億 4,700 萬 美 元 ) 西 班 牙 (169 億 6,500 萬 美 元 ) 及 荷 蘭 (83 億 2,900 萬 美 元 ) ( 請 參 閱 附 錄 三 ) 我 國 競 爭 對 手 在 當 地 投 資 概 況 : ( 一 ) 日 本 : 日 本 各 大 商 社 在 阿 國 均 設 有 分 公 司 或 代 理 商, 再 輔 以 本 國 金 融 機 構, 如 東 京 銀 行 等 之 支 持 及 融 資 便 利, 使 日 貨 在 阿 國 市 場 維 持 極 高 之 佔 有 率, 尤 以 車 輛 機 械 電 子 及 電 器 產 品 為 主 多 年 來 日 商 配 合 阿 國 經 濟 發 展, 引 進 日 本 中 大 型 商 社, 設 立 組 織 健 全 完 善 之 日 本 商 會, 長 期 配 合 大 使 館 進 行 商 情 蒐 集 業 界 聯 誼 傾 銷 案 處 理 僑 商 輔 導 與 阿 國 政 府 及 民 間 單 位 協 商 等 工 作, 有 效 掌 握 當 地 資 源 及 行 銷 管 道 日 本 大 型 家 電 廠 商 10 餘 年 前 即 已 進 駐 阿 國 南 部 火 地 島 自 由 貿 易 區 生 產 或 裝 配, 亦 與 阿 國 家 電 廠 商 技 術 合 作 或 技 術 移 轉, 如 Sony 及 Sharp 等 汽 車 業 者 如 TOYOTA HONDA NISSAN 等 亦 陸 續 進 駐 阿 國 設 廠, 主 要 銷 售 於 中 南 美 洲 20 餘 國 家 在 觀 光 旅 遊 海 運 金 融 投 資 貿 易 等 服 務 業 方 面, 亦 有 財 團 成 功 地 在 阿 設 立 據 點 ( 二 ) 南 韓 : 韓 國 在 阿 根 廷 約 2 萬 5,000 名 僑 民, 多 居 住 於 首 都 Carabobo 及 Rivadavia 區, 從 事 餐 飲 服 飾 超 市 貿 易 等 事 業, 另 南 韓 在 阿 根 廷 之 商 業 經 營 方 式 與 日 本 類 似,KOTRA 長 期 配 合 大 使 館 進 行 商 情 蒐 集 舉 辦 31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貿 易 洽 談 與 阿 國 政 府 及 民 間 單 位 協 商 等 工 作, 另 韓 國 企 業 積 極 配 合 阿 根 廷 政 府 進 口 替 代 政 策, 包 括 電 器 產 品 如 樂 金 (LG) 三 星 (Samsung ), 汽 車 如 現 代 起 亞 等, 皆 已 在 阿 國 投 資 設 廠 或 設 立 大 型 汽 車 及 零 配 件 經 銷 點, 以 加 強 服 務, 手 機 業 者 也 大 多 與 當 地 電 信 廠 商 合 作 推 出 手 機 搭 配 門 號 優 惠 方 案 拓 銷 通 路, 增 加 顧 客 之 信 賴 感 韓 國 家 電 電 腦 或 汽 車 業 者 經 常 在 阿 國 首 都 重 要 商 業 據 點 租 用 大 型 場 地, 成 立 長 期 展 示 銷 售 中 心, 且 市 中 心 韓 國 產 品 大 型 廣 告 看 板 亦 到 處 可 見, 不 僅 有 助 產 品 行 銷, 更 可 建 立 品 牌 形 象, 其 成 本 較 個 別 拓 銷 為 低, 收 效 極 高 ( 三 ) 中 國 大 陸 : 目 前 中 國 大 陸 在 阿 根 廷 約 有 10 萬 僑 民, 其 中 半 數 以 上 並 未 取 得 阿 根 廷 合 法 居 留 身 分, 主 要 從 事 超 市 餐 飲 服 飾 貿 易 等 事 業, 近 年 來 中 國 大 陸 與 阿 國 之 政 治 及 經 濟 合 作 關 係 日 益 密 切, 中 國 大 陸 主 要 領 導 階 層 或 地 方 省 市 政 府 級 財 經 官 員 經 常 訪 問 阿 根 廷, 藉 投 資 技 術 合 作 捐 贈 等 名 目 來 促 銷 產 品, 除 在 首 都 活 動 外, 並 深 入 內 地 各 省 會 城 鎮 廣 大 宣 傳, 吸 引 傳 播 媒 體 重 視, 另 根 據 中 國 大 陸 駐 阿 根 廷 大 使 館 發 佈 之 消 息 指 出, 截 至 2014 年 6 月, 中 資 企 業 在 阿 投 資 額 約 達 83 億 美 元, 兩 國 在 能 源 農 業 基 礎 設 施 建 設 金 融 電 信 等 領 域 有 諸 多 合 作 項 目 根 據 媒 體 報 導, 中 資 為 阿 國 創 造 1.1 萬 個 直 接 就 業 機 會 和 3 萬 個 間 接 就 業 機 會, 以 中 國 工 商 銀 行 阿 根 廷 分 行 為 例, 該 行 在 阿 國 23 個 省 份 擁 有 103 家 分 行, 聘 僱 約 3,300 名 員 工, 已 成 為 阿 國 重 要 金 融 機 構, 另 華 為 及 中 興 通 訊 等 陸 資 大 型 IT 企 業 亦 成 為 阿 國 主 流 電 信 營 運 商 最 主 要 的 設 備 供 應 商 二 台 商 在 當 地 經 營 產 業 類 別 及 其 概 況 ( 一 ) 投 資 件 數 及 金 額 : 我 國 廠 商 在 阿 國 之 實 際 投 資 件 數 與 金 額 難 以 核 計, 惟 根 據 阿 根 廷 台 灣 商 會 指 出, 目 前 該 會 約 有 近 50 位 會 員, 我 國 旅 居 阿 根 廷 之 國 人 約 12,000 人, 依 阿 根 廷 台 灣 商 會 估 計, 我 商 在 阿 根 廷 投 資 案 件 共 350 32
外 商 在 當 地 經 營 現 況 及 投 資 機 會 件, 金 額 為 1 億 5,000 萬 美 元 另 依 據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資 料 顯 示, 截 至 2014 年 底 我 商 在 阿 根 廷 投 資 案 件 共 2 件, 金 額 為 1,859.6 萬 美 元 ( 二 ) 主 要 投 資 產 業 : 從 事 自 助 超 市 餐 飲 進 出 口 貿 易 旅 遊 服 務 醫 療 汽 車 保 養 汽 車 零 配 件 進 口 電 腦 零 配 件 進 口 及 電 腦 組 裝 沖 洗 相 館 及 鐘 錶 零 售 漁 業 捕 撈 海 運 通 訊 房 地 產 旅 館 停 車 場 網 咖 及 電 話 服 務 店 食 品 加 工 清 潔 用 紙 製 造 業 手 套 製 造 業 塑 膠 品 製 造 業 及 農 牧 業, 另 部 分 移 民 第 二 代 從 事 律 師 會 計 師 醫 生 等 專 業 領 域 行 業 三 投 資 機 會 ( 一 ) 適 合 台 商 投 資 產 業 分 析 及 布 局 方 式 : 1 天 然 資 源 開 發 ( 頁 岩 能 源 ): 阿 根 廷 境 內 蘊 藏 極 為 豐 富 之 頁 岩 氣 及 頁 岩 油 等 非 傳 統 資 源, 其 中 頁 岩 氣 蘊 藏 量 達 802 兆 立 方 英 呎, 僅 次 於 中 國 大 陸 為 全 球 第 二 大, 頁 岩 油 蘊 藏 量 達 270 億 桶 為 全 球 第 四 大, 儼 然 成 為 全 球 能 源 霸 主, 該 國 Vaca Muerta 地 區 被 專 家 認 為 是 具 備 全 球 最 優 質 之 頁 岩 氣 蘊 藏 區, 目 前 已 成 為 國 際 跨 國 石 油 公 司 之 關 注 焦 點, 雖 有 YPF 國 有 化 之 投 資 糾 紛, 國 際 大 型 能 源 公 司 仍 紛 紛 前 來 探 尋 Vaca Muerta 地 區 之 能 源 商 機, 並 與 國 營 YPF 公 司 簽 訂 多 項 能 源 開 發 協 議 2 製 造 業 方 面 : 阿 根 廷 為 發 展 產 業, 正 積 極 推 動 產 業 升 級 及 進 口 替 代 政 策, 例 如 該 國 火 地 島 已 成 為 重 要 電 子 資 訊 產 品 生 產 基 地, 而 阿 根 廷 倘 擬 推 動 產 業 升 級 及 進 口 替 代 政 策, 台 灣 經 濟 發 展 經 驗 當 可 為 該 國 借 鏡, 另 阿 根 廷 為 進 行 產 業 升 級 及 進 口 替 代, 應 對 我 國 電 機 電 子 資 通 訊 機 械 機 車 自 行 車 生 技 及 光 電 ( 如 LED ) 等 產 業 相 關 技 術 及 產 品 ( 尤 其 零 組 件 ) 有 相 當 需 求, 雙 方 在 相 關 產 業 應 具 投 資 合 作 空 間, 分 述 如 下 : 33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1) 機 械 業 : 目 前 阿 根 廷 政 府 正 在 發 展 工 業, 需 要 現 代 化 之 設 備, 台 灣 機 器 設 備 享 有 盛 名, 品 質 比 擬 德 國 日 本, 價 錢 合 宜, 深 受 各 國 業 界 歡 迎, 故 台 灣 機 器 產 業 與 阿 國 合 作 頗 具 潛 力 (2) 資 訊 電 子 : 台 灣 電 子 資 訊 產 業 世 界 知 名, 應 儘 速 透 過 與 阿 國 進 行 產 業 合 作 在 阿 根 廷 設 立 據 點, 以 免 日 韓 等 國 搶 占 先 機 (3) 綠 能 產 能 : 節 能 減 碳 乃 世 界 趨 勢, 台 灣 在 LED 與 太 陽 能 設 備 極 為 先 進, 可 與 阿 國 廠 商 合 作 生 產 ; 阿 國 在 乾 淨 能 源 發 展 快 速 如 生 質 能 源, 亦 係 良 好 合 作 目 標 (4) 生 技 業 : 阿 國 生 技 產 業 發 達, 而 生 技 業 已 是 我 正 發 展 中 之 新 興 產 業, 兩 國 應 有 合 作 空 間 (5) 資 訊 服 務 業 : 阿 國 資 訊 軟 體 服 務 業 在 拉 丁 美 洲 首 屈 一 指, 軟 體 服 務 業 可 與 台 灣 合 作 開 拓 亞 洲 市 場 (6) 機 車 及 自 行 車 : 阿 國 機 車 及 自 行 車 市 場 潛 力 頗 大, 我 商 可 透 過 與 阿 商 合 作 共 享 商 機 ( 二 ) 適 合 國 內 廠 商 投 資 之 當 地 服 務 業 投 資 機 會 及 分 析 : 1 加 盟 服 務 業 : 目 前 阿 根 廷 國 內 可 供 加 盟 品 牌 高 達 612 種, 其 中 132 種 已 經 開 發 至 國 外, 主 要 為 烏 拉 圭 巴 西 巴 拉 圭 秘 魯 玻 利 維 亞 等 鄰 近 國 家, 目 前 加 盟 連 鎖 業 營 業 額 每 年 可 達 80 億 美 元, 加 盟 業 別 主 要 以 餐 飲 業 ( 如 Martinez 咖 啡 及 Havanna 咖 啡 等 ) 及 服 飾 業 ( 如 Cardon 及 Montagne) 為 主, 根 據 阿 根 廷 市 調 公 司 Estudio Canudas 之 報 告 指 出, 在 阿 根 廷 35% 加 盟 店 係 餐 飲 業,25% 係 服 飾 業 2 房 地 產 業 : 由 於 阿 根 廷 政 府 採 行 外 匯 管 制 措 施, 美 元 缺 乏 且 賣 方 不 願 以 阿 幣 交 易, 造 成 房 市 交 易 低 迷, 根 據 阿 根 廷 過 去 歷 史 經 驗, 房 市 暴 跌 時 通 常 將 出 現 極 佳 買 點, 因 此 現 階 段 手 握 現 金 之 投 資 34
外 商 在 當 地 經 營 現 況 及 投 資 機 會 者, 均 在 密 切 注 意 房 地 產 走 向, 等 待 進 場 時 機 3 電 子 商 務 : 根 據 該 國 網 路 商 店 協 會 (CACE) 調 查 2014 年 阿 根 廷 網 路 商 店 成 長 率 高 達 61%, 年 度 銷 售 額 超 過 400 億 披 索, 約 超 過 1,400 萬 阿 根 廷 人 習 慣 於 網 路 購 物, 並 預 期 2015 年 阿 根 廷 網 路 商 店 成 長 率 將 持 續 維 持 高 成 長, 而 目 前 整 體 網 路 銷 售 僅 占 零 售 市 場 1.6%, 未 來 仍 有 極 大 之 發 展 空 間 續 稱, 阿 根 廷 網 路 消 費 者 主 要 支 付 方 式 包 括 : 信 用 卡 或 簽 帳 金 融 卡 支 付 (52%) 貨 到 付 款 (19%) 網 路 付 費 系 統 ( 如 Paypal)(13%), 主 要 網 購 支 出 為 觀 光 ( 約 99 億 披 索 ) 電 子 暨 家 電 產 品 (44 億 披 索 ) 服 飾 及 運 動 用 品 (15 億 ) 等 4 其 他 : 阿 國 觀 光 業 交 通 業 ( 如 海 運 空 運 ) 及 有 系 統 之 商 品 貿 易 及 行 銷 為 主 要 產 業, 應 有 商 機 ( 三 ) 廠 商 在 當 地 投 資 應 注 意 事 項 : 1 左 派 政 府 執 政, 投 資 風 險 提 高 : 目 前 阿 根 廷 係 由 費 南 迪 絲 總 統 領 導 之 左 派 政 黨 執 政, 該 國 政 府 國 有 化 YPF 石 油 公 司 後, 摩 根 大 通 銀 行 將 阿 根 廷 評 為 世 界 第 四 大 風 險 投 資 國, 另 為 維 持 貿 易 順 差 支 付 外 債 及 推 動 進 口 替 代 政 策, 阿 根 廷 嚴 格 管 制 進 口 及 外 匯 匯 出, 期 能 保 護 國 內 產 業, 維 持 阿 根 廷 就 業 機 會, 舉 凡 阿 根 廷 具 自 製 能 力 之 產 品, 該 國 均 積 極 利 用 關 稅 及 非 關 稅 貿 易 障 礙 ( 如 進 口 前 申 報 制 度 及 反 傾 銷 稅 及 平 衡 稅 ), 嚴 防 外 國 產 品 進 口, 造 成 部 分 重 要 機 器 設 備 及 零 組 件 進 口 困 難, 另 阿 根 廷 財 經 政 策 經 常 因 應 政 治 需 要 改 變, 導 致 台 商 在 阿 根 廷 經 營 極 為 困 難 2 勞 工 問 題 : 阿 國 政 府 對 於 勞 工 權 益 保 護 十 分 重 視, 對 業 者 而 言, 偏 高 之 社 會 福 利 給 付 及 保 護 過 分 周 密 之 勞 工 法, 仍 為 企 業 營 運 之 一 大 負 擔 勞 工 意 識 高 張, 常 透 過 工 會 組 織 對 公 司 提 出 許 多 不 合 35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理 要 求, 此 乃 台 商 所 遭 遇 最 大 及 最 常 見 之 問 題 3 信 用 不 足 資 金 成 本 昂 貴 : 阿 國 金 融 服 務 業 一 向 收 費 昂 貴 欠 缺 效 率 經 營 成 本 高 銀 行 作 風 保 守, 台 商 取 得 資 金 投 入 生 產 及 提 升 技 術 設 備 不 易 4 西 語 溝 通 不 易, 人 身 安 全 顧 慮 : 阿 國 使 用 西 班 牙 文, 英 文 不 甚 流 通, 交 涉 洽 談 時 需 使 用 西 文 此 問 題 對 於 台 商 第 二 代 已 較 無 困 難 另 近 年 由 於 經 濟 景 氣 欠 佳, 失 業 嚴 重, 偷 搶 案 件 頻 傳, 治 安 問 題 嚴 重, 故 台 商 多 低 調 出 入 避 免 大 肆 鋪 張 炫 耀 36
投 資 法 規 及 程 序 第 肆 章 投 資 法 規 及 程 序 一 主 要 投 資 法 令 阿 根 廷 於 1976 年 訂 定 第 21382 號 外 人 投 資 法 (FOREIGN INVESTMENT LAW),1993 年 重 新 修 訂, 同 時 頒 布 第 1853 號 行 政 命 令, 其 法 義 如 下 : 歡 迎 外 人 投 資, 基 本 上 無 約 束, 投 資 不 需 核 准 或 任 何 登 記 手 續, 無 官 式 拘 束 投 資 之 外 人 有 權 匯 出 投 資 資 本 及 利 潤, 無 時 間 限 制 規 定, 外 匯 轉 移 進 出 阿 國 無 限 制 對 外 國 投 資 人 無 歧 視, 在 法 律 之 下 外 國 人 及 本 地 人 之 公 司 一 視 同 仁, 投 入 本 地 市 場 之 內 外 資 均 適 合 於 經 濟 發 展 鼓 勵 計 畫, 外 銷 工 業, 礦 業 產 品 免 除 外 銷 稅 阿 根 廷 外 國 人 投 資 法 (1993 年 第 1853 號 行 政 命 令 ) 第 一 條 : 外 國 投 資 人 依 第 三 條 出 資 種 類 於 阿 根 廷 從 事 各 項 經 濟 活 動, 或 擴 充 原 有 事 業, 依 本 法 及 特 定 法 規 或 獎 勵 辦 法 之 規 定, 得 具 有 與 阿 根 廷 投 資 人 同 等 權 利 與 義 務 第 二 條 : 本 法 所 稱 : 第 一 款 : 外 國 投 資 A 目 : 外 國 投 資 人 從 事 阿 根 廷 各 項 經 濟 活 動 之 資 本 B 目 : 外 國 投 資 人 購 買 全 部 或 部 份 本 地 原 有 事 業 之 資 本 第 二 款 : 外 國 投 資 人 舉 凡 從 事 於 阿 根 廷 國 內 企 業 投 資 之 外 國 自 然 人 或 法 人 地 址 設 於 阿 根 廷 國 境 外, 運 用 外 資 於 阿 根 廷 從 事 投 資, 以 及 本 條 第 三 款 所 稱 外 資 本 地 事 業 第 三 款 : 外 資 本 地 事 業 37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公 司 地 址 設 於 阿 根 廷 境 內, 外 國 自 然 人 或 法 人 地 址 設 於 阿 根 廷 境 外, 直 接 或 間 接 擁 有 該 事 業 資 本 總 額 49% 以 上, 或 直 接 或 間 接 擁 有 股 東 或 合 夥 人 會 議 可 決 定 優 勢 之 股 份 第 四 款 : 阿 根 廷 資 金 本 地 事 業 居 住 於 阿 根 廷 境 內 之 自 然 人 或 法 人, 直 接 或 間 接 擁 有 資 產 不 低 於 51% 資 本 總 額 之 本 地 事 業 資 產, 或 擁 有 股 東 或 合 夥 人 會 議 可 決 定 優 勢 之 股 份 第 五 款 : 本 法 令 住 所 之 定 義 依 據 阿 根 廷 民 法 第 89 條 及 第 90 條 設 定 第 三 條 : 外 國 資 金 種 類 如 下 : 第 一 款 : 可 自 由 匯 兌 之 外 幣 第 二 款 : 合 於 核 准 投 資 規 定 之 自 用 資 本 財 及 其 零 附 件 第 三 款 : 經 核 准 匯 往 國 外 之 阿 幣 投 資 資 金 淨 利 孳 息 或 其 他 收 益 第 四 款 : 取 自 國 外 貸 款 可 自 由 匯 兌 之 投 資 資 金 第 五 款 : 專 門 技 術 或 專 利 權 第 六 款 :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或 特 定 法 規, 或 獎 勵 辦 法 認 可 之 其 他 外 資 種 類 第 四 條 : 本 法 令 相 關 法 規 之 制 定, 必 須 由 阿 國 經 濟 公 共 工 程 及 服 務 部 ( 現 稱 工 業 部 ) 所 屬 之 總 司 以 上 行 政 單 位 負 責 擬 訂, 並 擔 任 執 行 機 構, 建 立 其 結 構 功 能 及 相 關 事 項 第 五 條 : 外 國 投 資 人 得 自 由 將 其 投 資 所 得 或 資 本 匯 回 其 本 國 第 六 條 : 外 國 投 資 人 得 依 據 阿 根 廷 本 國 法 律 規 定, 設 立 任 何 型 態 之 公 司 第 七 條 : 外 資 本 地 事 業 得 與 本 國 資 金 之 本 地 事 業, 在 國 內 資 本 及 金 融 市 場 中 享 有 相 等 之 權 利 及 條 件 第 八 條 : 舉 凡 外 資 暫 時 性 引 進 之 商 品 勞 務 服 務 及 其 他 活 動, 均 不 屬 本 法 令 適 用 範 圍, 必 須 另 行 訂 立 商 務 契 約 規 範 之 ; 即 使 外 資 所 有 人 自 願 接 受 本 法 令 規 範, 亦 不 具 法 律 效 力 38
投 資 法 規 及 程 序 第 九 條 : 舉 凡 一 切 符 合 正 常 市 場 交 易 規 範 慣 例 之 商 務 契 約, 無 論 其 由 外 資 本 地 事 業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股 公 司, 或 其 相 關 子 公 司 相 互 獨 立 訂 立 之 契 約, 均 視 為 個 別 獨 立 之 契 約 第 十 條 : 依 據 本 法 令, 阿 根 廷 以 往 相 關 外 人 投 資 之 法 令 效 期 均 宣 告 終 止, 其 內 容 及 執 行 法 律 效 力 均 由 本 法 案 取 代 二 投 資 申 請 之 規 定 程 序 應 準 備 文 件 及 審 查 流 程 ( 一 ) 公 司 設 立 型 態 外 國 人 投 資 被 視 為 本 地 人 投 資, 其 公 司 設 立 型 態 亦 自 無 限 制 阿 根 廷 公 司 型 態 如 同 其 他 南 美 國 家, 略 分 三 類 : 1 Sociedad Anónima (S.A.): 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Sociedad de Responsabilidad Limitada (SRL): 即 合 資 公 司 3 Sucursales de Compañías Extranjeras: 即 外 國 人 在 阿 設 立 之 分 公 司 4 其 他 : 如 JOINT VENTURE 為 阿 國 法 律 認 可, 但 非 法 律 上 之 實 體 ( 二 ) 按 阿 國 現 行 公 司 法 規 定, 公 司 設 立 分 為 發 起 設 立 及 募 集 設 立 1 分 公 司 : 發 起 設 立 : 公 司 設 立 時 以 契 約 書 記 載 股 東 名 稱 住 所 公 司 名 稱 資 本 額 存 續 期 間 股 東 會 及 解 散 等 事 由, 另 記 載 下 列 事 項 : 資 本 ; 股 份 之 性 質 種 類 及 發 行 方 式 ; 股 金 之 繳 納 方 法 ;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之 推 選 方 法 及 任 期 設 立 契 約 應 送 主 管 機 關 審 核 後 轉 送 商 業 登 記 機 關 列 案 登 記 2 子 公 司 : 募 集 設 立 : 應 具 備 招 募 章 程, 其 章 程 應 由 發 起 人 設 立 發 起 外, 另 應 具 備 特 種 章 程 文 書 之 證 件, 說 明 公 司 成 立 目 的, 送 主 管 機 關 審 核, 如 能 符 合 法 律 及 稅 務 規 定, 便 可 向 登 記 機 關 登 記, 招 募 章 程 主 要 內 容 如 下 : 發 起 人 姓 名 年 齡 婚 姻 狀 況 國 籍 39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職 業 身 份 證 字 號 ; 章 程 綱 要 ; 股 份 之 性 質 預 定 發 行 數 認 購 條 件 ; 發 行 人 所 保 留 之 特 殊 權 益 ; 分 公 司 設 立 比 照 發 起 設 立, 採 報 備 制 ; 子 公 司 設 立 以 併 購 股 權 方 式, 由 母 公 司 直 接 控 制 3 合 資 公 司 : 合 資 公 司 設 立 由 兩 種 責 任 不 同 之 股 東 共 同 組 成, 無 限 連 帶 責 任 股 東 負 全 責, 有 限 連 帶 責 任 股 東 僅 在 其 股 份 金 額 範 圍 內 負 責 ( 三 ) 投 資 申 請 程 序 及 審 核 流 程 如 依 前 項 投 資 法 令 所 述 投 資 不 需 任 何 手 續 及 官 方 核 准, 但 投 資 後 設 廠 購 置 土 地 辦 理 登 記 等 程 序 規 定 上 應 由 律 師 會 計 師 出 面 辦 理 其 流 程 及 核 准 時 間 視 案 情 及 辦 理 者 能 力 如 何 而 定 三 投 資 相 關 機 關 阿 根 廷 投 資 主 管 機 關 為 外 交 部 下 之 投 資 發 展 司, 外 國 投 資 人 可 隨 時 接 洽 有 關 投 資 相 關 事 宜, 其 名 址 資 料 如 下 : Subsecretaría de Desarrollo de Inversiones y Promoción Comercial del Ministerio de Relaciones Exteriores y Culto ( 阿 根 廷 外 交 部 投 資 發 展 司 ): Esmeralda 1212 Piso 6, C.A.B.A. (C1005AAG), República Argentina Tel: (54-11) 4819-7000 E-mail: info@inversiones.gob.ar http://www.inversiones.gov.ar 若 須 專 案 核 准 之 投 資 案, 應 具 備 有 關 行 政 機 關 核 准 之 文 件, 而 無 特 別 法 規 定 者 可 逕 向 該 單 位 申 請, 將 來 有 關 資 金 轉 換 淨 利 資 本 匯 出 登 記 均 須 向 該 單 位 申 請 40
投 資 法 規 及 程 序 四 投 資 獎 勵 措 施 1988 年 9 月 27 日 阿 根 廷 參 議 院 通 過 新 的 工 業 促 進 法, 將 原 工 業 促 進 法 修 改 為 單 一 法 規 ( 按 原 工 業 促 進 法 依 法 各 省 條 件 之 不 同, 互 有 差 別 ), 適 用 全 國 各 省 ( 火 地 島 自 由 區 除 外 ), 其 目 的 為 方 便 新 工 業 之 設 立, 推 廣 現 有 工 業 及 均 衡 各 省 工 業 發 展 其 他 修 正 重 點 尚 有 : ( 一 ) 優 先 考 慮 對 全 國 經 濟 結 構 具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重 要 投 資 案 件 ( 二 ) 規 定 每 一 投 資 案 件 需 經 由 指 定 之 有 關 機 構 審 查, 該 等 機 構 將 負 責 推 動 全 國 工 業 生 產 活 動 ( 三 ) 為 獎 勵 投 資 者 參 加 區 域 性 推 廣, 准 予 投 資 者 提 供 具 名 之 公 債 券 40% 之 金 額, 免 除 計 算 其 營 業 稅 資 本 稅 或 其 他 稅 捐 ( 四 ) 專 業 性 工 業, 依 當 地 人 力 就 業 狀 況 天 然 資 源 及 原 料 之 取 得, 在 現 有 工 業 上 加 以 擴 充, 將 列 為 優 先 考 慮 對 象 阿 根 廷 投 資 獎 勵 措 施 重 點 如 下 : ( 一 ) 簡 化 投 資 所 課 之 加 值 稅 退 稅 手 續 (2000 年 第 25.360 條 法 律 ): 新 投 資 計 畫 產 生 之 加 值 稅, 如 在 第 一 年 內 並 無 完 全 退 稅, 餘 數 可 用 於 繳 付 其 他 稅 務, 或 者 直 接 向 阿 根 廷 聯 邦 公 共 稅 收 管 理 局 (AFIP) 申 請 退 還 ( 二 ) 降 低 各 項 社 會 保 險 費 (2000 年 第 25250 條 法 律 ): 對 於 雇 主 對 每 個 正 式 雇 員 所 繳 付 之 社 會 福 利 金 減 收 33% 在 阿 國 境 內 新 設 立 之 公 司, 如 屬 於 資 訊 服 務 及 其 他 新 興 經 濟 之 行 業, 其 員 工 社 會 保 險 費 可 降 低 至 最 低 之 9.2% ( 三 ) 阿 國 政 府 為 促 進 火 地 島 自 由 區 工 業 發 展, 自 1972 年 以 來 持 續 給 予 火 地 島 工 業 促 進 發 展 相 關 優 惠 措 施, 且 阿 國 鑑 於 巴 西 瑪 瑙 斯 (Manaus) 自 由 貿 易 區 發 展 電 子 業 十 分 成 功, 決 定 加 碼 租 稅 優 惠 措 施, 俾 促 使 火 地 島 發 展 成 為 電 子 業 製 造 中 心, 爰 於 2009 年 11 月 間 經 國 會 通 過 法 令, 規 定 在 該 省 投 資 生 產 電 子 產 品 包 括 筆 記 型 電 腦 手 機 LCD 電 視 機 及 數 位 相 機 41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等 享 有 免 稅 待 遇, 並 將 其 他 地 區 之 產 品 恢 復 課 徵 境 內 稅 26%, 並 提 高 課 徵 加 值 稅 (VAT) 由 10.5% 至 21% 此 一 措 施 促 使 阿 國 製 造 商, 以 及 國 際 知 名 電 子 品 牌 大 廠 紛 與 阿 國 廠 商 合 作, 將 電 子 產 品 生 產 線 移 至 火 地 島 生 產, 目 前 阿 國 電 子 業 集 團 如 BGH Newsan Brightstar 及 Radio Victoria 等, 已 與 國 際 知 名 品 牌 合 作 在 該 島 擴 大 生 產 阿 國 產 業 獎 勵 政 策 包 括 : ( 一 )2020 年 工 業 策 略 計 畫 : 阿 根 廷 為 推 動 工 業 發 展 擬 訂 2020 工 業 策 略 計 畫, 根 據 本 計 畫 將 於 2020 年 工 業 生 產 總 值 增 加 至 1,400 億 美 元, 平 均 年 成 長 5% 降 低 失 業 率 至 5% 投 資 總 額 達 到 國 內 生 產 總 值 28% 降 低 45% 之 進 口 額 帶 動 十 大 主 要 阿 根 廷 工 業 發 展 及 創 造 150 萬 個 就 業 機 會 本 計 畫 所 推 動 之 十 大 主 要 工 業 為 :1) 食 品 業 ;2) 鞋 業 紡 織 及 成 衣 業 ;3) 木 材 紙 及 傢 俱 業 ;4) 建 築 材 料 業 ;5) 資 本 財 ;6) 農 用 機 械 ;7) 汽 車 及 零 配 件 ;8) 醫 療 業 ;9) 軟 體 業 ;10) 化 學 品 及 石 化 業 等, 該 十 大 產 業 占 國 內 工 業 生 產 總 值 80%, 將 聘 用 60% 之 就 業 人 口 ( 二 )2020 年 農 業 食 品 及 農 業 加 工 戰 略 計 劃 : 阿 根 廷 是 世 界 主 要 的 農 業 生 產 和 出 口 國, 其 中 玉 米 大 豆 小 麥 等 農 作 物 產 量 在 世 界 農 產 品 市 場 占 有 重 要 比 重, 為 推 動 農 業 發 展 該 國 推 出 2020 年 農 業 食 品 及 農 業 加 工 戰 略 計 劃, 預 計 至 2020 年 糧 食 生 產 量 擴 增 至 1.6 億 噸,10 年 內 農 牧 產 品 出 口 額 達 到 1,000 億 美 元 根 據 本 計 畫, 阿 根 廷 的 玉 米 和 大 豆 產 量 將 分 別 從 目 前 的 2,300 萬 噸 及 5,200 萬 噸 提 高 至 5,000 萬 噸 及 7,100 萬 噸 ; 小 麥 產 量 增 至 2,300 萬 噸 ; 米 向 日 葵 產 量 提 高 130%; 棉 花 產 量 提 高 235% 等 另 阿 根 廷 政 府 亦 將 積 極 發 展 畜 牧 業, 計 畫 於 2020 年 增 加 46% 牛 肉 產 量, 每 年 出 口 額 達 70 億 美 元 ; 雞 肉 和 豬 肉 產 量 分 別 擴 增 300 萬 噸 和 80 萬 噸, 相 等 於 提 高 產 量 88% 及 300% ( 三 ) 汽 車 業 發 展 政 策 (Régimen Automotriz MERCOSUR, www.industria.gob.ar 42
投 資 法 規 及 程 序 ) ( 四 ) 促 進 軟 體 產 業 發 展 政 策 (Régimen de Promoción de la Industria del Software y Servicios Informaticos, www.industria.gob.ar) ( 五 ) 現 代 化 生 物 技 術 發 展 及 生 產 促 進 方 案 (Promoción del Desarrollo y Producción de la Biotecnología Moderna, www.infoleg.gob.ar) ( 六 ) 促 進 生 質 燃 料 發 展 政 策 (Régimen de Promoción de Biocombustibles, www.minplan.gob.ar) ( 七 ) 促 進 礦 業 發 展 政 策 (Régimen de Promoción Minera, www.mineria.gob.ar) ( 八 ) 林 業 開 發 政 策 (Régimen Forestal, www.minagri.gob.ar) ( 九 ) 碳 氫 化 合 物 勘 探 及 開 採 獎 勵 方 案 (Programa de Incentivos a la Exploración y Explotación de Hidrocarburos, www.inversiones.gob.ar) ( 十 ) 公 共 建 設 工 程 發 展 政 策 (Régimen de Promoción de Obras de Infraestructura, www.infoleg.gov.ar) 五 其 他 投 資 相 關 法 令 阿 國 政 府 多 項 資 本 財 及 工 程 建 設 投 資 獎 勵 相 關 法 令, 重 點 如 下 : ( 一 ) 促 進 資 本 財 及 工 程 建 設 投 資 制 度 (2008 年 第 26360 號 法 ): 可 獲 加 速 攤 提 盈 利 稅 及 / 或 加 值 稅 之 退 稅 ( 二 ) 大 型 工 業 投 資 資 本 財 之 進 口 制 度 (2000 年 第 256/2000 號 決 議 ): 對 新 生 產 線 用 之 資 本 財 或 用 於 環 境 處 理 之 資 本 財 制 訂 進 口 稅 0% 為 獲 得 此 項 獎 勵, 申 請 公 司 之 本 國 資 本 財 需 達 20%, 並 提 供 品 質 證 明 及 供 應 商 發 展 計 畫 如 因 國 內 缺 乏 產 品 供 應 而 無 法 達 到 20% 規 定 時, 申 請 公 司 則 可 提 出 研 究 發 展 及 人 員 訓 練 資 產 分 配 計 畫 此 外, 此 措 施 亦 可 應 用 於 金 融 機 構 ( 三 ) 新 資 本 財 進 口 稅 調 降 制 度 (2001 年 第 8/2001 號 決 議 ): 對 部 分 稅 則 號 列 產 品 之 新 資 本 財 訂 定 0% 之 進 口 關 稅 43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 四 ) 二 手 生 產 機 具 進 口 制 度 (2000 年 第 511/2000 號 決 議 ): 如 進 口 二 手 資 本 財 為 投 資 計 畫 中 之 主 要 項 目, 可 獲 得 自 28% 調 低 為 6% 之 進 口 稅 惟 享 有 此 優 惠 之 公 司 需 提 出 供 應 商 發 展 計 畫, 並 購 買 國 產 新 資 本 財, 其 比 率 需 為 二 手 資 本 財 進 口 額 之 40% 及 以 上 ( 五 ) 調 降 盈 利 稅 機 制 (2001 年 第 493/2001 號 法 令 ): 進 口 商 銷 售 及 進 口 之 完 整 資 本 財 及 資 通 訊 產 品 ( 包 括 完 成 產 品 及 其 零 件 ) 可 獲 享 加 值 稅 減 半, 自 21% 調 低 為 10.5% 另 部 分 動 產 之 附 加 值 稅 (10.5%) 亦 可 調 降 為 2.5% 或 5.8% ( 六 ) 資 本 財 暫 時 性 進 口 機 制 (1981 年 第 22415 號 法 ): 暫 時 進 口 資 本 財 可 豁 免 繳 付 進 口 稅 3 年, 並 可 延 長 至 最 多 6 年 ( 七 ) 退 稅 制 度 : 進 口 出 口 用 原 物 料 產 品 將 可 獲 退 進 口 稅 統 計 稅 及 加 值 稅 44
租 稅 及 金 融 制 度 第 伍 章 租 稅 及 金 融 制 度 一 租 稅 阿 國 稅 制 顯 示 聯 邦 特 色, 憲 法 把 課 稅 權 限 及 稅 金 種 類 決 定 權 賦 予 聯 邦 政 府 省 政 府 及 布 市 首 都 政 府, 屬 於 國 稅 部 分 包 括 所 得 稅 緊 急 稅 純 資 產 稅 汽 車 交 易 稅 移 轉 稅 等 直 接 稅, 以 及 農 牧 生 產 稅 國 內 稅 印 花 稅 有 價 證 券 交 易 稅 進 出 口 稅 燃 料 稅 加 值 營 業 稅 等 間 接 稅 地 方 稅 方 面, 各 省 有 不 動 產 稅 不 動 產 移 轉 稅 營 業 稅 交 易 稅 主 要 營 業 稅 項 如 下 : ( 一 ) 所 得 稅 : 公 司 及 分 公 司 稅 率 :35% ( 二 ) 加 值 稅 : 一 般 為 21%, 資 本 財 運 輸 雜 誌 定 期 刊 物 及 醫 療 保 險 等 產 品 銷 售 之 特 別 加 值 稅 水 準 則 為 10.5% ( 三 ) 收 益 稅 :1.5% 至 4% ( 四 ) 個 人 稅 : 所 得 稅 級 距 為 9% 至 35% 所 得 稅 率 0~1 萬 披 索 9% 1 萬 ~2 萬 披 索 14% 2 萬 ~3 萬 披 索 19% 3 萬 ~6 萬 披 索 23% 6 萬 ~9 萬 披 索 27% 9 萬 ~12 萬 披 索 31% 12 萬 披 索 以 上 35% 45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 五 ) 財 產 稅 : 財 產 總 得 稅 率 30.5 萬 ~75 萬 披 索 0.5% 75 萬 ~200 萬 披 索 0.75% 200 萬 ~500 萬 披 索 1% 500 萬 披 索 以 上 1.25% 二 金 融 ( 一 ) 金 融 制 度 及 概 況 : 阿 根 廷 由 中 央 銀 行 負 責 管 理 金 融 機 構, 該 國 金 融 機 構 主 要 分 為 銀 行 財 務 管 理 公 司 及 信 用 貸 款 公 司 等 三 大 類, 近 三 年 來 各 種 金 融 機 構 增 長 情 形 如 下 表 : 單 位 : 間 金 融 機 構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銀 行 Banco 民 營 銀 行 公 營 銀 行 12 12 12 12 12 本 國 民 營 銀 行 32 31 33 34 33 外 商 銀 行 11 12 11 11 11 外 商 融 資 分 行 9 9 9 9 9 財 務 管 理 公 司 Compañía Financiera 國 內 財 務 管 理 公 司 5 5 5 6 6 國 外 財 務 管 理 公 司 9 9 9 9 9 信 用 貸 款 公 司 Cajas de Credito 2 2 2 1 1 總 計 80 80 81 82 81 46
租 稅 及 金 融 制 度 ( 二 ) 外 商 貸 款 之 管 道 : 外 商 可 透 過 阿 根 廷 投 資 暨 外 貿 銀 行 (Banco de Inversion y Comercio Exterior,BICE) 取 得 投 資 貸 款 : 貸 款 人 貸 款 目 的 投 資 業 者 投 資 或 購 買 資 產 可 貸 款 金 額 最 高 可 至 投 資 總 金 額 之 80% ( 不 含 加 值 稅 ) 最 低 貸 款 金 額 最 高 貸 款 金 額 借 款 單 位 償 還 期 限 寬 限 期 25 萬 披 索 8,000 萬 披 索 阿 根 廷 披 索 最 高 達 180 月 24 月 ( 三 ) 利 率 水 準 : 美 金 貸 款 披 索 貸 款 利 息 Libor + 1.50 / 5 % BADLAR + 0.00 /6% 還 款 期 限 至 5 年 至 5 年 三 匯 兌 ( 一 ) 國 際 收 支 情 形 : 阿 根 廷 2014 年 貿 易 總 額 為 1,371.84 億 美 元, 較 上 (2013) 年 1,553.15 億 美 元, 衰 退 11.7%, 貿 易 順 差 66.86 億 美 元, 較 上 年 下 降 16.5% 其 中, 出 口 總 額 為 719.35 億 美 元, 較 上 年 衰 退 11.9%; 進 口 總 額 為 652.49 億 美 元, 較 上 年 衰 退 11.4% 茲 查 阿 根 廷 現 由 左 派 政 府 執 政, 並 透 過 進 口 前 申 報 制 度 (DJAI) 嚴 格 管 制 所 有 外 國 產 品 之 進 口 活 動, 另 由 於 該 國 經 貿 政 策 失 當, 國 際 信 47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評 機 構 已 於 2014 年 7 月 30 日 宣 布 該 國 外 債 選 擇 性 違 約, 該 國 政 府 為 爭 取 外 匯, 近 來 更 加 強 管 制 進 口, 導 致 該 國 進 口 商 極 難 取 得 DJAI 進 口 許 可, 由 於 該 國 政 府 核 發 DJAI 進 口 許 可 違 反 WTO 規 範, 美 國 歐 盟 及 日 本 等 3 個 WTO 會 員 國 已 向 WTO 爭 端 解 決 機 構 提 出 控 訴, 並 有 43 個 會 員 國 ( 包 含 我 國 ) 以 第 三 國 身 分 參 加 本 案 審 查, 2015 年 1 月 15 日 WTO 上 訴 機 構 裁 決 判 定 阿 根 廷 敗 訴, 要 求 阿 根 廷 相 關 進 口 限 制 措 施 應 符 合 WTO 規 範, 倘 阿 根 廷 仍 不 予 修 正, 美 國 歐 盟 及 日 本 等 3 個 會 員 國 得 對 阿 根 廷 實 施 報 復 措 施 ( 二 ) 外 匯 管 制 制 度 阿 根 廷 政 府 為 避 免 外 匯 存 底 持 續 惡 化, 該 國 政 府 於 2011 年 10 月 31 日 提 出 匯 兌 交 易 諮 詢 計 劃 ( 第 3210/11 號 決 議 ) 正 式 展 開 外 匯 管 制 措 施, 導 致 民 眾 及 企 業 皆 無 法 從 合 法 管 道 取 得 外 匯, 有 外 匯 需 求 者 只 得 轉 向 黑 市 取 得 外 幣, 造 成 官 價 與 黑 市 價 差 距 逐 漸 拉 大 形 成 雙 重 匯 率,2015 年 3 月 20 日 官 價 匯 率 為 8.85, 黑 市 匯 率 為 12.98, 差 距 約 50% 阿 國 政 府 雖 實 施 多 項 外 匯 管 制 措 施, 惟 效 果 均 不 佳,2011 年 11 月 1 日 開 始 實 施 外 匯 管 制, 當 時 外 匯 存 底 有 474 億 2,900 萬 美 元, 迄 至 2015 年 3 月 4 日 外 匯 存 底 僅 剩 314 億 4,900 萬 美 元 另 外 匯 存 底 銳 減 亦 造 成 披 索 大 幅 度 貶 值,2011 年 11 月 1 日 開 始 外 匯 管 制 時 官 方 匯 率 為 1 美 元 兌 4.24 披 索, 惟 2015 年 3 月 20 日 為 1 美 元 兌 8.85 披 索, 期 間 貶 值 108.7% 48
基 礎 建 設 及 成 本 第 陸 章 基 礎 建 設 及 成 本 一 土 地 阿 根 廷 土 地 廣 大, 工 業 用 地 取 得 容 易, 部 分 首 都 地 區 工 商 業 與 住 宅 參 雜 興 建 地 區 有 好 壞 之 分, 例 如 目 前 阿 國 首 都 地 區 每 平 方 公 尺 地 價 由 461 至 7,000 美 元 不 等, 平 均 約 1,311 美 元, 內 境 省 份 地 價 相 較 比 首 都 地 區 低 廉, 如 布 宜 諾 省 Pilar 區 及 San Luis 省 之 工 業 區 土 地 每 平 方 公 尺 分 別 約 為 20 及 13 美 元 取 得 土 地 方 法 為 直 接 與 地 方 政 府 達 成 協 議, 並 至 省 市 政 府 辦 理 過 戶, 或 由 房 地 產 業 者 仲 介 及 與 地 主 議 價 達 成 買 賣, 但 均 需 經 由 律 師 或 代 書 辦 理 方 能 為 政 府 認 可 工 業 區 : 在 阿 國 首 都 地 區 之 廠 房 每 平 方 公 尺 租 金 約 為 7.2 美 元, 隨 地 區 不 同 而 有 所 改 變, 一 般 大 公 司 大 多 選 擇 首 都 地 區 設 立 據 點 對 於 中 小 企 業 來 說, 此 價 格 尚 稱 經 濟, 惟 需 要 龐 大 之 投 資 金 額 購 置 不 動 產 隨 著 工 業 區 之 成 長, 租 金 價 格 不 斷 攀 升 與 建 築 業 相 較, 廠 房 租 金 過 高, 現 今 投 資 人 均 選 擇 自 行 建 廠 加 工 區 : 阿 國 共 有 10 個 加 工 區 在 運 作 中, 包 括 Buenos Aires, Cordoba, Tucuman, Chubut, Pampas, Mendoza, Misiones, Salta, San Luis 及 Tierra de Fuego 等 省 份 加 工 區, 各 省 份 加 工 區 之 獎 勵 措 施 不 盡 相 同, 惟 皆 提 供 多 項 賦 稅 減 免 措 施, 諸 如 加 值 稅 或 營 利 稅 之 賦 稅 減 免 49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二 能 源 ( 一 ) 水 費 阿 國 大 布 宜 諾 省 水 費 目 前 使 用 兩 種 收 費 方 式, 一 為 固 定 雙 月 費 方 式, 依 據 水 表 用 量 收 費 ; 二 為 單 月 費 方 式, 依 據 土 地 面 積 建 築 物 分 類 等 要 素 計 算 收 費 ( 無 水 表 ) 目 前 固 定 雙 月 費 ( 水 表 ) 費 用 價 格 如 下 : 單 位 : 披 索 1 度 水 =1 立 方 公 尺 水 量 (m 3 ) 消 費 量 ( 立 方 公 尺 水 量 (m 3 ) ) 價 格 至 150m 至 30m 3 $2.39/ m 3 至 35m 3 ( 前 30 m 3 x $2.39) + ( 其 餘 m 3 x $1.60) 至 40m 3 ( 前 35 m 3 x $1.60) + ( 其 餘 m 3 x $1.70) 至 45m 3 ( 前 40 m 3 x $1.70) + ( 其 餘 m 3 x $1.80) 至 50m 3 ( 前 45 m 3 x $1.80) + ( 其 餘 m 3 x $1.90) 至 60m 3 ( 前 50 m 3 x $1.90) + ( 其 餘 m 3 x $2.00) 至 70m 3 ( 前 60 m 3 x $2.00) + ( 其 餘 m 3 x $2.10) 至 80m 3 ( 前 70 m 3 x $2.10) + ( 其 餘 m 3 x $2.20) 至 90m 3 ( 前 80 m 3 x $2.20) + ( 其 餘 m 3 x $2.30) 至 100m 3 ( 前 90 m 3 x $2.30) + ( 其 餘 m 3 x $2.40) 至 125m 3 ( 前 100 m 3 x $2.40) + ( 其 餘 m 3 x $2.50 ) 3 ( 前 125 m 3 x $2.50) + ( 其 餘 m 3 x $3.50 ) 50
基 礎 建 設 及 成 本 150m 3 以 上 ( 前 150m 3 x $3.50) + ( 其 餘 m 3 x $4.50 ) 51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 二 ) 電 費 1 家 用 用 電 計 算 方 式 如 下 : 小 耗 電 量 單 位 : 披 索, 不 含 稅 (21%) 耗 電 量 ( 雙 月 ) 固 定 費 ( 披 索 / 雙 月 ) 電 費 ( 每 KW) 1600 KW 以 下 13.81 $0.211 1601 KW ~ 4000 KW 103.83 $0.155 4000 KW 以 上 288.07 $0.123 2 非 家 用 用 電 計 算 方 式 如 下 : 中 耗 電 量 固 定 費 ( 月 ) $15.00 x KW( 與 電 力 公 司 合 約 所 訂 定 耗 電 量 ) 電 費 ( 每 KW) $0.130 高 耗 電 量 300 KW( 含 ) 以 上 固 定 費 ( 月 ) 電 壓 尖 峰 時 間 18hr~23hr 離 峰 時 間 23hr~18hr 低 電 壓 50-315KW $15.92 x KW $11.17 x KW 中 電 壓 315KW-20MW $9.34 x KW $6.74 x KW 高 電 壓 20MW 以 上 $4.31 x KW $0.91 x KW 電 費 ( 每 KWh) 電 壓 尖 峰 時 間 18hr~23hr 晚 間 23hr~5hr 其 他 時 間 5hr~18hr 低 電 壓 50-315KW $0.096 $0.073 $0.083 中 電 壓 315KW-20MW $0.091 $0.069 $0.079 高 電 壓 20MW 以 上 $0.087 $0.065 $0.076 52
基 礎 建 設 及 成 本 ( 三 ) 天 然 瓦 斯 阿 國 天 然 氣 不 論 是 非 家 用 或 家 用, 與 國 際 價 格 相 較 均 屬 便 宜 1 天 然 瓦 斯 首 都 家 用 價 格 如 下 : 等 級 立 方 公 尺 (m 3 ) 固 定 外 加 稅 消 費 量 ( 立 方 公 尺 (m 3 )) 最 低 消 費 額 R1 0 至 500m 3 10.649 披 索 0.293 披 索 /m 3 20.267 披 索 R2 1* 501 至 650m 3 10.649 披 索 0.293 披 索 /m 3 20.267 披 索 R2 2* 651 至 800 m 3 11.230 披 索 0.327 披 索 /m 3 20.267 披 索 R2 3* 801 至 1,000 m 3 11.617 披 索 0.394 披 索 /m 3 20.267 披 索 R3 1* 1,001 至 1,250 m 3 12.004 披 索 0.572 披 索 /m 3 20.267 披 索 R3 2* 1,251 至 1,500 m 3 12.004 披 索 0.638 披 索 /m 3 20.267 披 索 R3 3* 1,501 至 1,800 m 3 13.166 披 索 0.876 披 索 /m 3 20.267 披 索 R3 4* 1,801m 3 以 上 13.166 披 索 1.084 披 索 /m 3 20.267 披 索 2 天 然 瓦 斯 非 家 用 價 格 如 下 : 等 級 立 方 公 尺 (m 3 ) 固 定 外 加 稅 消 費 量 ( 立 方 公 尺 (m 3 )) 最 低 消 費 額 0 至 1,000 m 3 13.851 披 索 0.178 披 索 /m 3 20.074 披 索 P1 P2 1,001 至 9,000 m 3 13.851 披 索 0.169 披 索 /m 3 20.074 披 索 9,000m 3 以 上 13.851 披 索 0.160 披 索 /m 3 20.074 披 索 上 述 天 然 氣 價 格 為 布 宜 諾 市 價 格, 不 含 稅 如 廠 商 一 天 消 耗 1,000 立 方 公 尺 以 上 可 與 供 應 商 自 行 簽 訂 合 約 ( 四 ) 石 油 在 石 油 方 面, 因 阿 國 屬 產 油 國, 價 格 相 對 其 他 南 美 國 家 較 穩 定, 不 受 國 際 原 油 價 格 之 影 響 且 阿 國 政 府 為 抑 制 通 貨 膨 脹, 與 各 石 油 公 司 皆 簽 53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有 價 格 凍 結 協 議, 穩 定 國 內 供 應 惟 在 石 油 價 格 上 漲 情 況 下, 阿 國 石 油 價 格 持 續 微 升,2015 年 5 月 每 公 升 至 約 11.75 披 索, 折 合 美 元 約 為 US$1.31 三 通 訊 阿 國 電 訊 服 務 費 用 尚 屬 合 理, 每 分 鐘 電 話 費 ( 含 稅, 單 位 披 索 ), 撥 至 美 國 為 $1.11, 台 灣 中 國 大 陸 韓 國 日 本 等 東 南 亞 地 區 及 澳 洲 等 地 為 $3.32, 歐 洲 地 區 則 為 $2.07 為 避 免 電 訊 成 本 過 高, 有 許 多 公 司 使 用 在 美 國 加 拿 大 間 接 轉 撥 之 電 話 回 撥 "CALL BACK" 系 統 惟 目 前 透 過 VoIP 系 統 網 路 撥 打 電 話, 價 格 較 傳 統 電 話 直 撥 便 宜 許 多, 音 質 良 好, 已 逐 漸 代 替 普 通 電 話 近 年 來, 因 手 機 電 話 普 及 加 上 優 惠 方 案 較 多, 已 逐 漸 代 替 普 通 電 話 之 使 用 國 內 電 話 服 務 計 價 方 式 如 下 : 市 內 電 話 (30 公 里 內 ) 時 段 普 通 減 價 每 分 鐘 費 用 0.04 披 索 0.02 披 索 長 途 市 內 電 話 (30 公 里 外 ) 時 段 普 通 減 價 每 分 鐘 費 用 0.16 0.56 披 索 0.12 0.46 披 索 阿 國 國 際 網 際 網 路 (INTERNET) 使 用 亦 頗 為 普 及, 網 路 服 務 業 為 阿 國 經 濟 危 機 中 唯 一 未 出 現 衰 退 之 行 業 別 之 一, 且 近 年 來 一 直 持 續 成 長 各 種 網 路 服 務 用 戶 ( 寬 頻 電 話 撥 接 及 免 費 連 線 等 ) 不 斷 增 加, 主 要 係 因 寬 頻 網 路 逐 漸 普 及 化 網 路 服 務 市 場 競 爭 劇 烈 及 網 咖 數 量 不 斷 增 加 阿 國 主 要 寬 頻 網 路 服 務 公 司 包 括 Arnet 54
基 礎 建 設 及 成 本 Ciudad Internet Advance UOL Sinectis Speedy Telecentro 及 Fibertel 在 阿 國 網 路 的 撥 接 方 式 有 兩 種 : ( 一 ) 電 話 撥 接 : 1 不 透 過 任 何 的 供 應 商, 撥 接 費 用 以 電 話 費 計 算 2 透 過 供 應 商, 每 分 鐘 0.07 披 索 ( 二 ) 寬 頻 : 寬 頻 網 路 連 線 速 度 月 費 ( 披 索 ) 3Mb 6Mb 12Mb 50Mb 368 披 索 419 披 索 465 披 索 630 披 索 四 運 輸 ( 一 ) 港 口 : 阿 根 廷 在 太 西 洋 岸 擁 有 38 個 海 港 及 25 個 河 港, 對 外 貨 運 暢 通, 主 要 港 口 包 括 Buenos Aires La Plata Bahia Blanca Quequen Rosario 及 Parana ( 二 ) 海 運 建 設 : Parana 河 水 道 全 長 3,750 公 里, 為 世 界 第 4 長 之 水 上 通 路 阿 根 廷 位 居 La Plata( 銀 河 ) 河 流 域 出 口 ( 流 經 阿 根 廷 玻 利 維 亞 巴 西 巴 拉 圭 及 烏 拉 圭 等 5 國 ), 為 南 方 共 同 市 場 貨 物 對 外 出 口 之 重 要 樞 紐 地 ( 三 ) 空 運 建 設 : 國 內 大 小 機 場 及 國 際 機 場 共 有 68 座, 其 中 23 座 為 國 際 運 輸 用 目 前 共 55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有 25 個 不 同 航 空 公 司 班 機 自 阿 國 起 飛, 直 飛 40 多 個 國 家 位 於 首 都 旁 Ezeiza 區 之 Ministro Pistarini 機 場 為 最 大 之 國 際 機 場, 首 都 之 Jorge Newbery 機 場 為 國 內 機 場, 主 要 負 擔 國 內 航 空 運 輸, 目 前 亦 開 始 部 分 負 擔 鄰 近 國 家 之 國 外 航 空 運 輸 ( 四 ) 陸 運 建 設 : 阿 國 鐵 路 長 3 萬 5,753 公 里, 惟 由 於 缺 乏 維 修 及 投 資, 現 今 多 數 已 停 止 使 用 或 毀 損 不 堪 使 用, 阿 國 政 府 正 積 極 研 議 整 修 重 建 工 程, 冀 盼 國 內 外 投 資 人 加 入 此 一 浩 大 工 程 公 路 方 面, 阿 國 擁 有 3 萬 8,744 公 里 公 路 網, 倘 加 上 省 道 及 市 道 公 路, 則 有 50 萬 公 里 遍 佈 阿 根 廷, 基 本 道 路 建 設 尚 稱 進 步 與 完 善 阿 國 政 府 曾 於 2008 年 1 月 16 日 批 准 法 國 廠 商 Alstom 公 司 投 資 興 建 中 南 美 洲 第 一 條 高 速 鐵 路, 從 首 都 Buenos Aires 連 接 內 地 兩 大 城 市 Rosario 與 Cordoba, 惟 因 國 際 金 融 危 機 導 致 該 項 計 畫 目 前 無 限 延 期 56
勞 工 第 柒 章 勞 工 一 勞 工 素 質 及 結 構 阿 國 勞 工 供 應 不 缺 乏, 勞 工 素 質 尚 佳, 勞 工 教 育 普 及 程 度 為 小 學 肄 業 (9.8%), 小 學 畢 業 (23.8%), 中 學 肄 業 (21.6%), 中 學 畢 業 (18.3%), 大 學 肄 業 (13.8% ), 大 學 或 以 上 畢 業 (12.6%),2014 年 失 業 為 6.9% 此 外, 鄰 國 非 法 勞 工 入 境 者 達 10 餘 萬 人, 工 資 較 廉 阿 根 廷 基 本 薪 資 調 漲 31%, 分 2 期 調 漲, 即 2014 年 9 月 起 每 月 最 低 薪 資 調 整 為 4,400 披 索, 第 二 期 則 於 2015 年 1 月 調 整 為 4,716 披 索 2014 年 平 均 每 人 國 民 所 得 約 為 11,519 美 元 二 勞 工 法 令 阿 根 廷 勞 工 問 題 向 為 經 濟 發 展 之 一 大 障 礙, 國 會 議 員 倍 受 勞 工 及 工 會 之 壓 力, 經 過 多 次 修 訂 之 勞 工 法 均 有 利 於 勞 方, 該 國 重 要 勞 動 法 規 如 下 表 : 阿 根 廷 重 要 勞 動 法 規 摘 要 表 項 目 摘 要 ( 一 ) 外 籍 人 士 受 僱 須 否 當 地 居 留 證 是 及 工 作 證? ( 二 ) 最 低 工 資 : 阿 根 廷 基 本 薪 資 調 漲 31%, 分 2 期 調 漲, 即 2014 年 9 月 起 每 月 最 低 薪 資 調 整 為 4,400 披 索, 第 二 期 則 於 2015 年 1 月 調 整 為 4,716 披 索 57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 三 ) 工 作 時 間 : 每 週 不 得 超 過 48 小 時, 每 日 不 得 超 過 9 小 時 ( 四 ) 契 約 僱 用 期 限 : 長 期 僱 用 員 工 每 月 薪 資 單 即 視 同 僱 用 契 約 ( 五 ) 試 用 期 間 : 3 個 月, 試 用 期 滿 倘 不 予 僱 用, 雇 主 只 要 於 15 天 前 告 知 則 不 須 支 付 資 遣 費 或 離 職 金 惟 試 用 期 間 仍 須 支 付 社 保 費 休 假 酬 金 及 工 作 獎 金 ( 六 ) 待 遇 調 整 : 依 照 阿 國 政 府 規 定 及 當 地 物 價 波 動 情 形 調 整 ( 七 ) 休 假 : 1 休 假 ( 支 薪 ):( 依 規 定 不 得 以 金 錢 補 償 使 雇 員 放 棄 休 假 ) (1) 服 務 滿 6 個 月 而 未 滿 五 年 者, 每 年 予 14 日 ; (2) 服 務 滿 5 年, 未 滿 10 年 者, 每 年 予 21 日 ; (3) 服 務 滿 10 年, 未 滿 20 年 者, 每 年 予 28 日 ; (4) 服 務 滿 20 年 以 上 者, 每 年 予 35 日 ; * 上 述 年 資 計 至 當 年 12 月 31 日 止 且 1 年 中 至 少 工 作 滿 半 年 以 上 始 有 休 假 權, 未 滿 半 年 者, 每 年 工 作 20 日, 予 1 日 休 假 * 員 工 休 假 期 間, 雇 主 除 支 付 薪 資 外, 尚 須 支 付 休 假 酬 金 (Retribución) 2 婚 假 ( 支 薪 ): 連 休 10 日 3 喪 假 ( 支 薪 ): 配 偶 法 定 同 居 人 子 女 父 母 死 亡 喪 假 3 日 ; 兄 弟 姊 妹 死 亡 喪 假 1 日 4 考 試 假 ( 支 薪 ): 就 讀 之 大 中 學 考 試, 每 次 得 休 假 2 日, 全 年 至 多 10 日 5 娩 假 ( 支 薪 ): 共 90 日 ( 當 事 人 可 選 擇 產 前 產 後 各 休 45 58
勞 工 日 或 產 前 30 日 產 後 60 日 ), 配 偶 得 連 續 請 陪 產 假 2 日 雇 員 於 產 後 得 選 擇 (1) 繼 續 工 作 (2) 解 約 ( 3) 留 職 停 薪 3 至 6 個 月, 惟 期 滿 前 2 日 須 通 知 雇 主 是 否 繼 續 工 作, 否 則 以 辭 職 論, 只 能 申 請 25% 賠 償 * 雇 員 須 至 少 服 務 滿 1 年, 始 得 享 受 前 述 2 3 款 之 權 利 女 性 雇 員 之 未 成 年 子 女 生 病, 須 其 撫 養 者, 得 比 照 前 述 2 3 之 方 式 處 理 * 病 假 : 雇 員 因 傷 或 因 病 請 假, 倘 有 合 格 醫 師 證 明 ( 雇 主 可 指 定 醫 師 檢 核 ), 年 資 未 滿 5 年 者 可 請 3 個 月 病 假 ; 年 資 超 過 5 年 者 可 請 6 個 月 病 假 ; 惟 倘 雇 員 有 家 庭 負 擔, 則 分 別 可 請 6 或 12 個 月 病 假 病 假 結 束, 雇 員 仍 無 法 正 常 上 班 者, 雇 員 可 申 請 留 職 停 薪 一 年 ( 八 ) 加 班 費 之 計 算 方 式 : 星 期 日 國 定 假 日 週 六 下 午 1 時 後 加 班, 按 正 常 薪 資 之 2 倍 計 平 日 加 班 按 正 常 薪 資 之 1.5 倍 計 ( 九 ) 社 會 保 險 項 目 : 項 目 佔 雇 員 薪 資 雇 主 負 擔 % 雇 員 負 擔 % 退 休 保 險 金 ( JUBILACION) 17% 14% 社 會 醫 療 保 險 (OBRA SOCIAL) 6% 3% 工 作 安 全 保 險 ( Aseguradora riesgos de 2.047%+0.6 披 索 0 trabajo) 強 制 性 生 命 險 2.46 披 索 0 59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Seguro Colectivo de Vida ) 勞 工 保 險 (SEGURO DE RETIRO 3.5% 0 ) 聯 邦 勞 工 會 費 ( Federacion Argentina de empleados de comercio y 0 0.5% servicios) 商 業 雇 員 工 會 費 ( Sindicato empleados de 0 2% comecio) 商 業 工 會 技 職 金 ( INACAP) 23.87 披 索 0 * 各 項 補 助 金 ( 無 工 作 配 偶 子 女 ; 小 學 教 育 補 助 ; 中 學 以 上 教 育 補 助 ; 產 前 補 助 ; 結 婚 補 助 ; 生 育 補 助 ; 收 養 子 女 補 助 ) 由 保 險 局 按 各 員 情 況 直 接 發 給 * 阿 國 憲 法 明 文 規 定, 勞 工 得 自 由 加 入 相 關 屬 性 之 工 會, 且 一 旦 加 入 工 會, 其 會 員 費 及 保 險 費 均 需 由 雇 主 及 勞 工 共 同 分 擔, 且 相 關 費 用 各 工 會 不 同 ( 十 ) 退 職 年 齡 阿 根 廷 勞 工 法 規 定, 勞 方 必 須 具 備 下 列 二 項 條 件 :( 一 ) 男 年 滿 65 歲, 女 年 滿 60 歲 ;( 二 ) 繳 交 退 休 保 險 金 滿 30 年, 雇 主 始 可 勒 令 勞 方 辦 理 退 休 手 續 及 不 須 支 付 勞 方 資 遣 費 或 離 職 金 惟 需 耗 時 約 1 年 始 能 辦 妥 手 續, 倘 辦 妥 退 休 手 續 後, 雇 60
勞 工 主 始 能 請 勞 方 離 職 ( 十 一 ) 薪 水 加 發 : 每 年 加 發 一 個 月 薪, 分 於 6 月 (6 月 30 日 ) 及 12 月 (12 月 30 日 ) 加 發 半 月 薪, 加 發 薪 額 以 該 半 年 內 最 高 給 付 月 薪 額 之 50% 發 給 ( 十 二 ) 所 得 稅 : 雇 員 應 繳 之 所 得 稅 均 由 雇 主 自 其 薪 資 中 代 為 扣 繳 ( 十 三 ) 終 止 契 約 : 1 終 止 契 約 : 雇 主 須 於 1( 年 資 未 滿 5 年 者 ) 至 2 個 月 ( 年 資 滿 5 年 者 ) 前 預 告, 或 支 付 預 告 費 (preaviso): 年 資 未 滿 5 年 者 相 當 1 個 月 薪 ; 年 資 滿 5 年 者 相 當 2 個 月 薪 ( 此 段 時 間 係 讓 雇 工 尋 找 工 作 之 緩 衝 時 間 ) 須 支 付 雇 員 資 遣 費, 資 遣 費 計 算 標 準 為 月 薪 年 資 ( 工 作 1 年 支 付 1 個 月 薪 資 之 資 遣 費, 工 作 2 年 則 支 付 2 個 月 ; 超 過 3 個 月, 以 1 年 計, 依 此 類 推 ) 2 雇 員 自 動 離 職 或 退 休, 雇 主 原 則 上 不 須 支 付 資 遣 費 或 離 職 金 ( 十 四 ) 其 他 : 參 考 網 址 : 勞 工 部 http://www.trabajo.gov.ar/faqs/ 資 料 來 源 : 阿 根 廷 勞 工 法 61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62
簽 證 居 留 及 移 民 第 捌 章 簽 證 居 留 及 移 民 一 取 得 當 地 簽 證 申 請 規 定 及 手 續 專 業 類 別 簽 證 與 商 務 簽 證 之 相 關 規 定 簽 證 類 別 適 用 情 形 送 件 必 備 文 件 專 業 類 別 簽 受 邀 前 往 阿 從 台 灣 送 審 或 從 阿 根 廷 送 審 (a 或 A. 阿 根 廷 旅 遊 許 證 根 廷 執 行 科 b 任 選 一 ) 可 證 申 請 書 ( (Art. 24 學 專 業 a- 申 請 人 憑 阿 根 廷 邀 請 單 位 之 邀 請 請 自 行 下 載 或 Inc. H - 技 術 宗 教 函 ( 其 內 容 必 須 完 全 符 合 附 件 至 阿 根 廷 駐 華 Dis. DNM 或 藝 術 之 特 規 定 ), 另 備 妥 右 欄 之 必 備 文 辦 事 處 索 取 表 1170/2010) 定 任 務, 例 件 直 接 至 阿 根 廷 駐 華 辦 事 處 格 ) 一 份 請 停 留 天 數 : 如 : 送 件 以 英 文 或 西 班 1~30 天 國 際 會 議 b- 由 阿 根 廷 當 地 的 邀 請 單 位 直 接 牙 文 大 寫 繕 打 * 填 寫 阿 國 際 比 賽 向 阿 根 廷 移 民 局 (Dirección 或 以 大 寫 正 楷 根 廷 旅 遊 技 術 轉 移 Nacional de Migraciones, DNM) 工 整 填 寫 申 請 許 可 證 申 機 械 維 修 提 出 申 請 申 請 簽 證 所 需 之 準 備 書 字 跡 潦 草 請 書 時 裝 置 機 器 資 料 程 序 和 工 作 天 數, 須 由 邀 小 寫 或 塗 改, 請 注 意 宗 教 活 動 請 單 位 主 動 向 阿 根 廷 移 民 局 洽 詢 概 不 受 理 欄 位 6 需 藝 術 交 流, 電 話 :( 11 ) 4317-0291 和 B. 效 期 六 個 月 以 勾 選 其 4317-0303, 或 參 考 其 網 頁 說 明 上 之 台 灣 護 照 它, 並 ) http://www.argentina.gob. 及 其 影 本 ( 護 63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簽 證 類 別 適 用 情 形 送 件 必 備 文 件 寫 出 執 行 ar/tramites/ 俟 申 請 人 收 到 阿 根 照 當 場 驗 退 ) 任 務 或 活 廷 移 民 局 的 入 境 許 可 ( C. 最 近 六 個 月 內 動 名 稱 Permiso de Ingreso o disposición 拍 攝, 白 色 背 emitida por la DNM) 後, 即 可 攜 景 之 兩 吋 正 面 帶 該 入 境 許 可 和 必 備 文 件 彩 色 相 片 兩 張 至 阿 根 廷 駐 華 辦 事 處 辦 理 繳 費 ( 拍 攝 規 格 與 台 灣 晶 片 護 照 要 求 相 同 ), 一 張 黏 貼 於 申 請 書 上, 另 一 張 以 迴 紋 針 別 在 護 照 影 本 左 上 角 商 務 簽 證 受 邀 前 往 阿 送 件 方 式 與 專 業 類 別 簽 證 相 D. 英 文 或 西 班 牙 (Art. 24 根 廷 參 展 同, 另 需 附 公 司 保 證 信 : 最 近 一 文 的 飯 店 訂 房 Inc. H - 拜 訪 客 戶 或 個 月 內 開 具, 英 文 或 西 班 牙 文, 紀 錄 Dis. DNM 商 務 會 談 均 蓋 公 司 大 小 章 及 負 責 人 簽 名 ( 另 E. 英 文 或 西 班 牙 1171/2010) 適 用 註 明 職 稱 和 全 名 ), 並 經 過 商 會 文 的 阿 根 廷 來 工 會 或 地 方 法 院 認 證 回 機 票 影 本 或 訂 位 紀 錄 停 留 天 數 : 無 邀 請 人 但 1. 說 明 書 : 由 公 司 出 具, 英 文 或 未 滿 14 歲, 且 1~60 天 因 下 列 情 形 西 班 牙 文, 註 明 公 司 型 態 和 產 父 母 親 任 一 方 * 填 寫 阿 而 欲 前 往 阿 品 申 請 人 的 全 名 護 照 號 碼 或 雙 方 均 未 與 申 64
簽 證 居 留 及 移 民 簽 證 類 別 適 用 情 形 送 件 必 備 文 件 根 廷 旅 遊 根 廷 出 生 年 月 日 任 職 年 資 部 請 人 同 行 時, 需 許 可 證 申 市 場 考 察 門 和 職 稱, 並 詳 細 說 明 前 往 阿 附 上 已 辦 妥 第 三 請 書 時 投 資 考 察 根 廷 的 目 的 欲 進 行 哪 些 活 動 國 公 證 的 西 班 牙, 請 注 意 參 觀 商 展 以 及 停 留 天 數, 蓋 公 司 大 小 章 文 旅 行 同 意 書 影 欄 位 6 需 參 加 多 國 及 負 責 人 簽 名 ( 另 註 明 職 稱 和 本 勾 選 商 企 業 的 國 全 名 ), 並 經 過 商 會 工 會 或 地 未 滿 21 歲 或 出 務 際 商 務 會 方 法 院 認 證 生 地 不 是 台 灣 者 議 2. 參 觀 商 展 者 可 出 具 參 觀 登 錄, 需 附 英 文 戶 籍 已 經 挹 注 證 明 代 替 說 明 書 謄 本 投 資 在 阿 3. 另 備 妥 右 欄 之 必 備 文 件 5 人 以 上 之 團 體 根 廷 的 投 送 件 時, 請 致 電 資 者 (02)2757-6556 在 阿 根 廷 預 約 送 件 時 間, 已 經 有 洽 且 組 團 單 位 應 附 談 對 象 的 上 英 文 或 西 班 牙 潛 在 投 資 文 的 團 體 大 表 者 資 料 來 源 : 駐 台 北 阿 根 廷 商 務 文 化 辦 事 處 65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二 永 久 居 留 權 之 取 得 及 移 民 手 續 永 久 居 留 權 證 件 外 文 名 稱 永 久 居 留 證 件 效 期 1. 核 准 證 明 (Disposicion) 2. 身 分 證 (Documento Nacional de Identidad) 1. 核 准 證 明 係 永 久 有 效, 除 非 被 取 消 永 久 居 留 權 或 離 阿 逾 兩 年 而 未 獲 核 准 同 意 者 2. 身 分 證 應 於 滿 8 歲 7 個 月 內 更 新 登 錄 ( 即 加 貼 照 片 並 簽 名 ), 滿 16 歲 7 個 月 內 則 須 更 換 新 證, 未 依 規 定 者, 證 件 本 身 無 效 發 證 單 位 1. 內 政 部 移 民 局 ( 核 准 證 明 ) 2. 內 政 部 人 口 局 ( 身 分 證 ) 取 得 永 久 居 留 權 資 格 要 件 1. 在 阿 根 廷 出 生 者 歸 化 阿 根 廷 國 籍 者 具 阿 根 廷 國 籍 者 之 父 母 配 偶 或 子 女 2. 具 永 久 居 留 權 者 之 父 母 配 偶 未 滿 18 歲 或 殘 障 子 女 3. 已 投 資 10 萬 披 索 以 上 之 投 資 移 民 者 4. 獲 准 臨 時 居 留 並 於 阿 根 廷 連 續 居 住 滿 3 年 以 上 者 喪 失 永 久 居 留 權 情 形 1. 倘 於 入 境 阿 國 或 獲 准 永 久 居 留 2 年 內, 因 下 列 2 項 因 素, 即 可 能 被 取 消 永 久 居 留 權 :a 直 接 或 間 接 獲 阿 國 政 府 全 額 或 部 分 補 助, 而 未 履 行 或 違 反 前 述 補 助 規 範 者 b 倘 入 境 或 獲 准 永 久 居 留 應 依 規 定 住 於 阿 國 特 定 區 域 而 未 遵 守 者 2. 倘 需 滯 留 阿 國 境 外 超 過 2 年 者, 須 於 2 年 期 限 屆 滿, 向 阿 國 移 民 局 或 所 在 地 阿 國 領 事 館 提 出 申 請, 獲 前 述 單 位 核 准 同 意 後, 方 可 為 之, 其 滯 留 國 外 期 限 亦 不 得 連 續 超 過 6 66
簽 證 居 留 及 移 民 年, 可 分 3 次 申 請, 每 次 期 限 為 2 年, 惟 第 3 次 須 向 阿 國 內 政 部 提 出 申 請 倘 係 為 執 行 阿 國 公 務 或 進 行 有 利 於 阿 國 之 活 動 進 修 或 研 究 而 滯 留 國 外 超 過 2 年 者, 不 致 喪 失 阿 國 永 久 居 留 權 ( 一 ) 外 國 人 入 境 阿 國 相 關 規 定 及 例 外 1 外 國 人 可 以 永 久 居 民 短 期 居 民 或 過 境 人 士 名 義 入 境 和 停 留 阿 國, 在 尚 未 取 得 永 久 居 留 批 淮 書 前, 阿 國 主 管 機 關 先 出 具 1 份 臨 時 居 留 許 可, 倘 其 申 請 理 由 不 符 核 准 條 件 時, 主 管 機 關 可 註 銷 之 前 述 許 可 最 長 效 期 為 180 天, 得 無 限 次 數 延 期 直 至 永 久 居 留 申 請 被 批 准 為 止 同 時, 阿 國 允 許 持 有 人 於 有 效 期 間 內, 停 留 出 入 境 本 國 工 作 及 求 學 2 倘 外 國 人 有 意 永 久 性 定 居 於 阿 國, 且 自 移 民 局 取 得 前 述 資 格 者, 視 同 為 持 有 永 久 居 留 權 人 士 阿 根 廷 出 生 或 選 擇 血 統 主 義 公 民 之 配 偶 子 女 及 父 母, 皆 視 同 持 有 永 久 居 留 權 人 士 阿 政 府 將 允 許 其 自 由 入 出 境 及 停 留 本 國 3 基 於 互 惠 原 則 前 提 下, 移 民 法 規 定 不 適 用 下 列 外 國 人 士 : (1) 派 駐 阿 國 之 外 交 人 員 領 事 官 員 及 其 構 成 同 一 戶 口 之 家 屬 和 相 關 成 員 ; (2) 派 駐 阿 國 政 府 單 位, 長 期 委 任 或 為 國 際 會 議 之 代 表 代 理 及 其 成 員 與 家 屬 ; (3) 派 駐 阿 國 政 府 單 位 或 國 際 組 織 之 官 員 及 其 家 屬 ; (4) 因 與 本 國 無 協 議 或 無 締 約 而 持 外 交 官 方 或 禮 遇 簽 証 之 人 士, 其 出 入 境 及 停 留 之 的 規 定, 將 由 行 政 機 關 訂 定 之 4 凡 與 阿 國 簽 署 之 移 民 條 約 所 列 入 之 外 國 人 士, 以 該 條 約 規 定 適 用 之 倘 本 移 民 法 更 優 惠 於 移 民 個 人, 應 以 本 移 民 法 規 定 適 用 之 67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 二 ) 短 期 居 留 的 種 類 及 期 限 所 有 外 國 人 士 合 乎 施 行 細 則 訂 定 之 條 件 而 以 下 列 種 類 名 義 入 境 阿 國 者, 視 為 持 短 期 居 留 者 1 工 作 人 員 : 指 凡 經 許 可 進 入 本 國 從 事 某 種 合 法 和 具 薪 資 之 從 屬 關 係 工 作 者 允 許 當 事 人 在 阿 停 留 以 三 年 為 限, 可 申 請 延 期 及 多 次 出 入 境 2 經 濟 自 主 人 士 : 意 指 凡 自 海 外 引 入 個 人 資 金 或 任 何 其 他 合 法 收 入 所 衍 生 之 收 益, 而 足 以 維 持 當 事 人 在 阿 國 生 活 者 准 予 簽 發 三 年 為 限 之 居 留, 可 申 請 延 期 及 多 次 出 入 境 ( 備 註 : 此 應 指 僅 憑 個 人 財 富, 不 須 工 作 而 以 利 息 過 活 之 食 利 者 ") 3 退 休 人 士 : 凡 領 取 曾 在 國 外 服 務 過 之 政 府 國 際 組 織 或 私 人 企 業 所 給 付 的 養 老 金, 同 時 該 金 額 允 許 當 事 人 在 阿 國 享 有 規 律 性 及 持 久 性 之 現 金 收 入 者 准 予 簽 發 三 年 為 限 之 居 留, 可 申 請 延 期 及 多 次 出 入 境 4 投 資 人 士 : 凡 以 個 人 財 產, 從 事 對 阿 國 具 有 利 益 之 事 業 者 准 予 簽 發 3 年 為 限 之 工 作 居 留, 可 申 請 延 期 和 多 次 出 入 境 ( 備 註 : 此 條 款 並 無 明 確 規 定 投 資 金 額 之 多 寡 此 外, 按 條 文 字 眼 之 說 法, 投 資 者 獲 取 永 久 居 留 權 似 遙 遙 無 期 ) 5 科 學 家 和 專 業 人 員 : 凡 由 政 府 單 位 或 私 人 機 構 應 聘, 來 阿 從 事 其 專 業 領 域 之 科 學 研 究 技 術 或 諮 詢 工 作 者 本 條 款 同 樣 適 用 於 外 國 政 府 單 位 或 私 人 工 商 業 機 構, 調 派 其 經 理 人 員 技 工 與 行 政 人 員, 來 阿 國 負 責 其 企 業 相 關 業 務 且 享 有 報 酬 或 工 資 者 准 予 簽 發 3 年 為 限 之 工 作 居 留, 可 申 請 延 期 及 多 次 出 入 境 68
簽 證 居 留 及 移 民 三 聘 用 外 籍 員 工 之 規 定 承 辦 機 關 及 申 辦 程 序 倘 要 聘 用 外 籍 員 工 須 簽 訂 兩 份 契 約, 且 須 經 公 證 人 認 證 此 外, 須 提 送 聘 請 外 籍 人 員 原 因 之 文 件 及 受 聘 人 在 他 國 所 從 事 之 相 關 證 明 此 等 文 件 須 在 受 聘 人 入 境 阿 國 前 辦 理 承 辦 機 關 : 阿 根 廷 內 政 部 移 民 局 申 辦 程 序 : 須 先 由 雇 主 或 雇 主 授 權 人 到 移 民 處 申 辦, 核 准 後 移 民 局 將 案 件 送 至 聘 請 外 籍 人 士 之 阿 根 廷 駐 外 使 領 事 核 發 簽 證 領 取 該 臨 時 簽 證 30 天 內, 受 聘 雇 員 須 至 移 民 局 辦 理 延 長 居 留 證 一 年 所 有 非 西 班 牙 文 文 件 須 經 由 阿 國 認 可 之 公 設 翻 譯 員 翻 譯 及 認 證 入 境 後 應 遵 守 阿 國 勞 工 法 規 定 四 外 商 子 女 可 就 讀 之 教 育 機 關 及 經 營 情 形 阿 根 廷 義 務 教 育 為 12 年, 首 都 為 小 學 7 年 及 中 學 5 年, 其 他 地 區 則 分 為 9 年 基 本 教 育 及 3 年 中 學, 公 立 學 校 由 政 府 全 額 補 助, 私 立 學 校 收 費 標 準 則 不 一 ( 一 ) 學 校 名 稱 :BELGRANO DAY SCHOOL( 幼 稚 園 至 高 中 ) 地 址 :Juramento 3035, Capital Federal, Argentina 網 址 :http://www.bds.esc.edu.ar/ 學 生 人 數 :900 名 校 長 及 師 資 基 本 資 料 : 專 業 師 資 教 授 內 容 : 全 天 西 英 語 雙 語 學 校, 完 整 教 育 制 度, 包 含 幼 稚 園 至 中 學 ( 劍 橋 認 證 ) ( 二 ) 學 校 名 稱 :BUENOS AIRES INTERNATIONAL CHRISTIAN ACADEMY ( 幼 稚 園 至 高 中 ) 地 址 :Chile 343, Capital Federal, Argentina 網 址 :http://www.baica.com 69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校 長 及 師 資 基 本 資 料 : 師 資 優 良, 英 語 教 學, 全 職 老 師, 領 有 美 國 大 學 學 位 學 生 人 數 : 約 130 名 教 授 內 容 : 基 督 教 學 校 按 北 半 球 學 制 開 課, 英 文 教 學 小 班 制 班 級, 平 均 班 級 為 8 至 10 位 學 生 ( 三 ) 學 校 名 稱 :UNIVERSIDAD ARGENTINA DE LA EMPRESA ( 大 學 ) 地 址 :Lima 717, Capital Federal, Argentina 網 址 :http://www.uade.edu.ar 校 長 及 師 資 基 本 資 料 : 教 師 都 擁 有 大 學 學 歷 以 上 及 豐 富 的 工 作 經 驗 學 生 人 數 :1 萬 多 名 教 授 內 容 :4 個 學 院 ( 商 法 理 及 傳 播 ),33 學 系 阿 根 廷 私 立 企 業 大 學, 以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馳 名, 擁 有 完 好 的 硬 體 設 備, 離 市 中 心 近, 交 通 方 便 分 早 中 晚 班 ( 四 ) 學 校 名 稱 :UNIVERSIDAD DE BUENOS AIRES ( 大 學 ) 地 址 :Reconquista 694 P.B, Capital Federal, Argentina 網 址 :http://www.uba.ar 學 生 人 數 :30 萬 多 名 大 學 生 及 1 萬 多 名 博 士 班 學 生 校 長 及 師 資 基 本 資 料 : 南 美 洲 著 名 大 學, 擁 有 185 年 歷 史, 教 學 嚴 格, 免 入 學 考, 但 除 經 濟 學 系 外, 都 須 上 一 年 先 修 班 公 立 大 學, 不 收 學 費 教 授 內 容 :13 個 學 院 ( 農 理 工 商 法 文 建 築 科 學 與 自 然 社 會 醫 獸 醫 牙 醫 心 理 藥 物 及 生 物 化 學 ), 共 有 107 學 系 ( 五 ) 學 校 名 稱 :UNIVERSIDAD TORCUATO DI TELLA( 大 學 碩 博 士 班 ) 地 址 :Minones 2177, Capital Federal, Argentina 網 址 :http://www.utdt.edu/ 70
簽 證 居 留 及 移 民 校 長 及 師 資 基 本 資 料 : 教 師 大 多 擁 有 美 洲 及 歐 洲 大 學 碩 博 士 學 位 授 課 內 容 : 建 築 法 律 經 濟 及 歷 史 學 院, 以 經 濟 學 系 聞 名 碩 士 班 及 博 士 班 亦 以 商 學 為 重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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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 論 第 玖 章 結 論 阿 根 廷 現 任 費 南 迪 絲 總 統 領 導 之 左 派 政 府, 與 我 經 貿 互 動 較 為 保 守, 雙 邊 甚 少 有 較 重 要 之 經 貿 高 層 官 員 互 訪 交 流 另 為 維 持 貿 易 順 差 支 付 外 債 及 推 動 進 口 替 代 政 策, 該 國 嚴 格 管 制 進 口 及 外 匯 輸 出, 期 能 保 護 國 內 產 業, 維 持 阿 根 廷 就 業 機 會, 我 商 來 阿 根 廷 投 資 宜 注 意 投 資 風 險 阿 根 廷 係 南 美 重 要 國 家, 市 場 龐 大, 我 國 僑 民 約 1 萬 2,000 餘 名, 阿 根 廷 倘 擬 推 動 產 業 升 級 及 進 口 替 代 政 策, 台 灣 經 濟 發 展 經 驗 當 可 為 該 國 借 鏡, 另 阿 根 廷 為 進 行 產 業 升 級 及 進 口 替 代, 應 對 我 國 機 械 及 半 成 品 有 相 當 需 求, 另 台 灣 電 子 資 訊 機 械 機 車 自 行 車 光 電 ( 如 LED) 產 業 發 展 良 好, 雙 方 在 相 關 產 業 推 動 合 作 應 具 相 當 空 間 我 商 現 階 段 恐 需 配 合 阿 根 廷 產 業 發 展 政 策, 透 過 與 阿 商 技 術 合 作 之 方 式, 由 我 國 輸 入 機 械 及 半 成 品, 在 阿 根 廷 組 裝 生 產, 方 可 有 效 布 局 阿 根 廷 市 場, 目 前 日 本 及 韓 國 家 用 電 器 電 子 資 訊 及 汽 車 等 多 種 產 業, 均 已 配 合 阿 國 進 口 替 代 政 策, 布 局 阿 國 市 場, 值 得 我 商 留 意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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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錄 附 錄 一 我 國 在 當 地 駐 外 單 位 及 台 ( 華 ) 商 團 體 ( 一 ) 我 國 駐 阿 根 廷 商 務 單 位 駐 阿 根 廷 代 表 處 經 濟 組 División Económica, Oficina Comercial y Cultural de Taipei Av. de Mayo 654, Piso 4, C.A.B.A. (C1084AAO), República Argentina Tel:(54-11)5218-2619/20/21 Fax:(54-11)4343-3681 E-mail: tteco@speedy.com.ar ( 二 ) 台 商 團 體 1 阿 根 廷 台 灣 商 會 會 長 : 葛 道 爭 女 士 Arribenos 2275, C.A.B.A., República Argentina Tel: (54-11) 4787-5369 E-mail: wtccargentina@gmail.com Website: http://www.wtccargentina.org 2 阿 根 廷 台 灣 僑 民 聯 合 會 理 事 長 : 羅 勝 雄 先 生 Arribenos 2275, C.A.B.A., República Argentina Tel: (54-11) 4787-5369 75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附 錄 二 當 地 重 要 投 資 相 關 機 構 阿 根 廷 投 資 主 管 機 關 為 外 交 部 投 資 發 展 司, 外 國 投 資 人 可 隨 時 接 洽 有 關 投 資 相 關 事 宜, 其 名 址 資 料 如 下 : Subsecretaría de Desarrollo de Inversiones y Promoción Comercial del Ministerio de Relaciones Exteriores y Culto ( 阿 根 廷 外 交 部 投 資 發 展 司 ) Esmeralda 1212 Piso 6, C.A.B.A. (C1005AAG), República Argentina Tel: (54-11) 4819-7000 E-mail: info@inversiones.gob.ar http://www.inversiones.gov.ar 76
附 錄 附 錄 三 當 地 外 人 投 資 統 計 根 據 阿 根 廷 中 央 銀 行 2015 年 3 月 公 布 之 外 人 投 資 數 據 顯 示, 迄 今 外 人 在 阿 根 廷 投 資 總 額 達 927 億 7,900 萬 美 元, 主 要 投 資 產 業 為 石 油 (183 億 500 萬 美 元 ) 及 化 學 及 橡 塑 膠 產 業 (95 億 7,500 萬 美 元 ) 等, 主 要 投 資 來 源 國 為 美 國 (191 億 4,700 萬 美 元 ) 西 班 牙 (169 億 6,500 萬 美 元 ) 及 荷 蘭 (83 億 2,900 萬 美 元 ) 阿 根 廷 外 人 投 資 主 要 產 業 一 覽 表 ( 百 萬 美 元 ) 產 業 累 積 至 2009/12/31 累 積 至 2010/12/31 累 積 至 2011/12/31 累 積 至 2012/12/31 累 積 至 2013/12/31 增 減 ( %) 石 油 17,765 18,191 18,366 16,974 18,305 7.8% 礦 業 3,704 5,260 5,923 10,301 8,460-17.9% 化 學 及 橡 塑 膠 產 業 7,805 8,483 9,642 9,894 9,575-3.2% 通 訊 產 業 5,094 5,521 6,000 6,441 5,262-18.3% 汽 車 產 業 4,760 5,709 6,909 6,266 5,596-10.7% 食 品 飲 料 及 香 菸 4,553 4,922 5,415 6,281 5,383-14.3% 貿 易 3,589 3,965 4,806 4,804 4,068-15.3% 一 般 及 金 屬 加 工 4,523 4,847 4,734 4,594 4,266-7.1% 機 械 及 設 備 2,009 2,778 3,598 3,754 4,154 10.7% 農 業 2,704 3,103 3,010 2,503 2,067-17.4% 其 他 產 業 20,396 21,409 22,794 22,662 19,972-11.9% 金 融 業 3,967 4,206 4,798 5,608 5,669 1.1% TOTAL 79,761 86,780 94,176 100,081 92,778-7.3% 77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資 料 來 源 : 阿 根 廷 中 央 銀 行 阿 根 廷 主 要 外 人 投 資 來 源 國 一 覽 表 ( 百 萬 美 元 ) 國 家 累 積 至 2012/12/31 累 積 2013/12/31 增 減 (%) 美 國 18,646 19,147 2.7% 西 班 牙 19,716 16,965-14.0% 荷 蘭 9,880 8,329-15.7% 智 利 6,962 6,103-12.3% 巴 西 6,667 5,842-12.4% 加 拿 大 3,881 4,241 9.3% 德 國 3,147 3,640 15.7% 瑞 士 3,927 3,560-9.3% 烏 拉 圭 2,816 3,190 13.3% 盧 森 堡 3,416 3,162-7.4% 法 國 3,260 3,039-6.8% 英 國 1,713 1,934 12.9% 百 慕 達 1,950 1,787-8.4% 墨 西 哥 2,179 1,623-25.5% 義 大 利 1,719 1,587-7.7% 開 曼 群 島 1,555 1,361-12.5% 丹 麥 1,061 816-23.1% 日 本 543 676 24.5% 中 國 大 陸 581 594 2.1% 瑞 典 551 552 0.2% 其 他 國 家 5,912 4,633-21.6% 總 計 100,084 92,779-7.3 78
附 錄 資 料 來 源 : 阿 根 廷 中 央 銀 行 79
阿 根 廷 投 資 環 境 簡 介 附 錄 四 我 國 廠 商 對 當 地 投 資 統 計 國 家 件 數 投 資 類 別 投 資 額 阿 根 廷 350( 估 計 數 ) 進 出 口 製 造 業 旅 遊 業 服 務 業 約 1 億 5,000 萬 美 元 阿 根 廷 台 灣 商 會 粗 估 (2014 年 ) 年 度 別 統 計 年 度 件 數 金 額 ( 千 美 元 ) 1995 1 18,132 2008 1 100 2011-364 2012 - - 2013 - - 2014 - - 合 計 2 18,596 資 料 來 源 ;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80
附 錄 81
經 濟 部 廣 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