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交通大學交通運輸研究所八十九學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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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開 班 日 期 : 民 國 105 年 9 月 及 106 年 2 月 八 上 課 時 間 : 1. 日 夜 間 及 週 六 皆 有 排 定 課 程 2. 修 課 時 數 方 面, 每 學 期 最 少 需 選 修 學 分 九 上 課 地 點 :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台 北 校 區 ( 台 北 市 忠 孝 西 路 段 118 號 4 樓 ( 台 北 北 門 郵 局 樓 上 )) 十 師 資 : 詳 表 十 報 名 : ( ) 報 名 地 點 :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學 系 ( 台 北 校 區 ), 台 北 市 忠 孝 西 路 段 118 號 4 樓, 電 話 :(02)249-4952, 傳 真 :(02)249-495 ( ) 報 名 手 續 : 報 名 方 法 : 請 連 結 http://ccet.nctu.edu.tw/programs.php 上 網 下 載 報 名 表 格 1. 服 務 單 位 推 薦 :105 年 9 月 1 日 ( 上 學 期 ) 及 106 年 2 月 1 日 ( 下 學 期 ) 前 由 服 務 單 位 函 寄 統 薦 送 2. 個 人 通 訊 報 名 : 自 即 日 起 至 9 月 1 日 ( 上 學 期 ) 及 106 年 2 月 1 日 ( 下 學 期 ) 前, 將 所 需 繳 交 文 件 以 掛 號 寄 至 本 系 推 廣 教 育 學 分 班 所 需 繳 交 文 件 : 報 名 表 份 ( 上 貼 照 片 ) 學 歷 證 件 影 本 身 分 證 影 本 大 學 成 績 單 影 本 及 在 職 證 明 書 另 交 吋 照 片 張, 並 將 姓 名 寫 在 照 片 背 面 ( ) 注 意 事 項 : 1. 現 役 軍 人 及 現 在 軍 事 機 關 服 務 人 員 報 名 時, 須 繳 驗 國 防 部 ( 或 各 軍 種 總 司 令 部 ) 核 准 之 正 式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2. 軍 事 院 校 畢 業 生 報 名 時, 須 繳 驗 退 伍 令 或 國 防 部 ( 或 各 軍 種 總 司 令 部 ) 同 意 之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畢 業 生, 須 繳 驗 服 務 期 滿 或 同 意 之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4. 師 範 校 院 或 教 育 院 系 之 公 費 畢 業 生, 應 繳 交 服 務 期 滿 或 償 還 公 費 或 展 緩 服 務 之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5. 前 述 1. 至 4. 項 之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亦 可 於 註 冊 報 到 時 再 行 繳 驗, 未 能 繳 驗 者 取 消 就 讀 資 格 6. 香 港 立 案 各 校 院 學 生, 應 繳 驗 教 育 部 驗 印 之 畢 業 證 書, 或 由 學 校 所 發 附 核 准 入 學 學 籍 文 號 之 四 下 肄 業 證 明 影 本 ( 此 證 明 須 經 教 育 部 駐 港 代 表 加 蓋 印 章 ) 7. 持 國 外 學 歷 證 件 者, 錄 取 後 須 繳 交 國 外 學 校 畢 業 或 學 位 證 書 影 本 及 譯 本 各 份 國 外 學 校 歷 年 成 績 證 明 影 本 及 譯 本 以 及 護 照 影 本, 並 簽 字 同 意 查 驗 所 繳 證 件 8. 所 繳 證 件 若 有 偽 造 假 借 塗 改 等 情 事, 如 錄 取 就 讀 後 經 查 明 除 開 除 其 學 員 資 格 外, 並 不 予 退 費, 亦 不 發 給 任 何 學 分 或 結 業 證 書 證 明 文 件 十 收 費 標 準 : 每 學 分 新 台 幣 陸 仟 元 整, 每 學 期 收 費 次 若 係 機 構 薦 送, 則 由 薦 送 機 構 統 支 付 ; 請 儘 量 使 用 ATM 繳 納 學 分 費 或 於 註 冊 當 日 以 現 金 或 即 期 支 票 ( 支 票 抬 頭 :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 繳 交 2

十 審 查 結 果 通 知 : 由 本 系 招 生 委 員 會 審 查 完 畢, 將 以 e-mail 或 郵 寄 通 知 十 四 結 業 : 所 修 科 目 及 格 者 發 給 學 分 證 明 學 分 班 學 員 經 考 試 錄 取 本 系 碩 士 班 或 運 輸 物 流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者, 可 申 請 抵 免 部 分 學 分, 其 程 序 另 依 有 關 規 定 辦 理 本 學 年 主 要 開 設 課 程 及 師 資, 請 參 見 表 及 表, 學 分 班 學 員 得 選 修 碩 士 班 或 專 班 之 課 程, 惟 收 費 依 學 分 班 之 規 定 辦 理 十 五 進 修 學 員 之 權 利 義 務 : ( ) 進 修 學 員 可 以 使 用 本 校 圖 書 館 及 計 算 機 設 備 ( ) 進 修 學 員 因 故 辦 理 休 退 學, 應 以 書 面 事 先 向 服 務 單 位 報 備, 並 將 服 務 單 位 核 准 證 明 影 本 繳 交 學 分 班 ( ) 退 費 方 式 : 已 繳 學 分 費 之 退 費 方 式 按 教 育 部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推 廣 教 育 實 施 辦 法 規 定, 學 員 完 成 報 名 繳 費 後, 因 故 申 請 退 費, 應 依 下 列 方 式 辦 理 : 1. 學 員 自 報 名 繳 費 後 至 開 班 上 課 日 前 申 請 退 費 者, 退 還 已 繳 學 分 費 雜 費 等 各 項 費 用 之 九 成 自 開 班 上 課 之 日 起 算 未 逾 全 期 分 之 申 請 退 費 者, 退 還 已 繳 學 分 費 雜 費 等 各 項 費 用 之 半 數 開 班 上 課 時 間 已 逾 全 期 分 之 始 申 請 退 費 者, 不 予 退 還 2. 已 繳 代 辦 費 應 全 額 退 還 但 已 購 置 成 品 者, 發 給 成 品. 學 校 因 故 未 能 開 班 上 課, 應 全 額 退 還 已 繳 費 用 ( 四 ) 遵 守 本 校 規 定 如 有 違 反, 除 依 本 校 規 定 處 理 外, 並 得 通 知 其 服 務 機 關 視 情 節 予 以 議 處 十 六 經 費 : 本 班 之 經 費 收 支 悉 依 教 育 部 所 屬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建 教 合 作 經 費 收 支 要 點 暨 有 關 規 定 辦 理 十 七 本 計 畫 未 列 舉 事 項, 得 依 本 校 有 關 規 定 辦 理 十 八 本 計 畫 呈 報 教 育 部 核 備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表 A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運 輸 物 流 組 修 課 規 定 105 學 年 度 管 理 學 院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運 輸 物 流 組 修 課 規 定 99..18 管 院 會 議 修 訂 101..28 系 所 聯 席 會 議 修 訂 102.04.10 101 學 年 度 八 次 系 所 務 聯 席 會 議 訂 定 102.11.06 102 學 年 度 四 次 系 務 會 議 訂 定 10.04.16 102 學 年 度 九 次 系 務 會 議 訂 定 104.0.04 10 學 年 度 六 次 系 務 會 議 訂 定 必 修 課 程 先 修 管 理 基 礎 課 會 計 統 計 經 濟 管 理 學 1.ITT 5108 運 輸 與 物 流 系 統 ( 學 分 ) 2.ITT 5110 數 量 分 析 方 法 ( 學 分 ).ITT 5107 運 輸 物 流 管 理 個 案 講 座 ( 學 分 ) 必 修 4.ITT 5114 費 率 定 價 與 財 務 分 析 ( 學 分 ) 5.ITT 7677 論 文 研 討 ( 學 分 ) 6.ITT 7678 論 文 研 討 ( 學 分 ) 7.IOM 510 企 業 經 營 與 倫 理 專 題 講 座 ( 學 分 ) 8.ITT 7676 供 應 鏈 規 劃 與 策 略 ( 學 分 ) 1. ITT 5109 陸 運 產 業 經 營 管 理 2. ITT 511 海 運 業 經 營 管 理 ( 學 分 ). ITT 512 航 空 產 業 經 營 管 理 ( 學 分 ) 必 選 4. ITT 5115 採 購 與 作 業 物 流 ( 學 分 ) 5. ITT 5111 先 進 運 輸 物 流 科 技 6. ITT 5106 運 輸 物 流 創 新 與 創 業 管 理 ( 學 分 ) 7. ITT 配 銷 管 理 ( 學 分 ) 註 : 論 文 研 討 為 論 文 研 討 之 先 修 課 程 至 少 必 選 門 至 少 必 選 四 門 選 修 課 程 ( 以 下 課 程 供 選 修 參 考, 每 課 程 皆 學 分 ) 1. IMS5516 財 務 管 理 2. IMS5600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IBM6157 策 略 管 理 4. IEM521 成 本 分 析 與 管 理 5. ITT5528 大 眾 運 輸 作 業 6. ITT5584 運 輸 計 量 分 析 7. IBM5011 全 球 經 濟 視 野 8. IBM6015 行 銷 管 理 9. IBM614 兩 岸 金 融 10. IBM6145 領 導 與 溝 通 11.IBM6065 習 慣 領 域 與 決 策 12. IBM609 管 理 資 料 分 析 註 :1. 修 過 先 修 管 理 基 礎 課 程 經 申 請 認 定 者 得 免 修 2. 必 選 及 必 修 課 程, 經 申 請 認 定 者 得 抵 免 至 多 12 學 分. 入 學 後 前 年, 每 學 期 修 課 不 得 少 於 學 分, 年 合 計 不 得 少 於 24 學 分 4. 修 滿 21 學 分 ( 含 專 題 及 講 座 ) 始 可 提 論 文 計 畫 書 4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學 系 推 廣 教 育 學 分 班 開 設 課 程 表 B 105-106 學 年 度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運 輸 物 流 組 課 程 規 劃 表 必 修 課 程 運 輸 物 流 管 理 個 案 講 座 論 文 研 討 論 文 研 討 配 銷 管 理 課 程 名 稱 運 輸 與 物 流 系 統 數 量 分 析 方 法 費 率 定 價 與 財 務 分 析 供 應 鏈 規 劃 與 策 略 企 業 經 營 與 倫 理 專 題 講 座 管 院 開 課 課 程 名 稱 必 選 修 課 程 運 輸 物 流 創 新 與 創 業 管 理 張 新 立 先 進 運 輸 物 流 科 技 採 購 與 作 業 物 流 陸 運 產 業 經 營 管 理 航 空 產 業 經 營 管 理 海 運 業 經 營 管 理 交 通 大 學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運 輸 物 流 組 105-106 學 年 開 授 課 程 規 劃 表 合 計 開 課 數 授 課 教 師 張 新 立 (4) 姚 銘 忠 (4) 馮 正 民 (2) 陳 穆 臻 (2) 黃 家 耀 (4) 馮 正 民 (4) 汪 進 財 (4) 邱 裕 鈞 (4) 卓 訓 榮 (4) 馮 正 民 (4) 任 維 廉 (4) 姚 銘 忠 () 黃 寬 丞 (2) 陳 文 智 (2) 邱 裕 鈞 黃 寬 丞 鍾 惠 民 林 雪 花 本 系 教 師 本 系 教 師 ( 個 別 指 導 ) 馮 正 民 (6) 陳 穆 臻 (6) 李 柏 峰 (6) 授 課 教 師 陳 穆 臻 (6) 王 晉 元 (6) 王 瑞 民 (6) 姚 銘 忠 (6) 黃 寬 丞 (6) 黃 鐘 鋒 (6) 任 維 廉 () 邱 裕 鈞 () 鄭 光 遠 (6) 蔡 輝 昇 (6) 汪 進 財 (16) 蕭 傑 諭 (2) 盧 峯 海 (6) 鍾 政 棋 (6) 演 講 張 宗 勝 蔡 明 志 業 師 或 演 講 ( 預 定 開 課 ) 學 分 數 學 分 數 105 上 學 期 105 下 學 期 106 上 學 期 106 下 學 期 105 上 學 期 105 下 學 期 106 上 學 期 106 下 學 期 備 註 : 必 選 修 課 每 兩 年 輪 開 次 學 期 開 課 數 5 6 5 7 上 課 時 數 上 課 時 數 開 授 狀 況 ( 打 ) 六 上 六 晚 四 晚 六 上 晚 開 授 狀 況 ( 打 ) 六 下 六 晚 六 下 開 授 狀 況 ( 打 ) 六 上 六 晚 四 晚 六 上 晚 開 授 狀 況 ( 打 ) 六 下 六 晚 六 下 5

時 間 教 室 9:00 9:50 高 等 運 輸 學 視 廳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學 系 105 學 年 度 1 學 期 課 程 時 間 表 105 年 6 月 0 日 10:10 11:00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四 五 11:10 12:00 馮 正 民 航 空 產 業 經 營 管 理 汪 進 財 運 輸 風 險 管 理 1:20 14:10 14:20 15:10 專 題 研 討 ( 乙 組 ) 15:0 16:20 陳 穆 臻 多 變 量 分 析 與 應 用 邱 裕 鈞 汪 進 財 16:0 17:20 17:0 18:20 永 續 運 輸 規 劃 鍾 易 詩 專 題 研 討 ( 乙 )A 組 博 士 班 專 題 研 討 英 文 授 課 運 輸 物 流 專 班 專 題 研 討 ( 乙 )B 組 18:0 19:20 19:0 20:20 20:0 21:20 運 輸 物 流 電 子 商 務 陳 穆 臻 時 間 教 室 9:00 9:50 10:10 11:00 11:10 12:00 1:20 14:10 14:20 15:10 15:0 16:20 16:0 17:20 17:0 18:20 18:0 19:20 19:0 20:20 20:0 21:20 五 視 廳 費 率 定 價 與 財 務 分 析 邱 裕 鈞 黃 寬 丞 林 雪 花 鍾 惠 民 五 六 視 廳 運 輸 與 物 流 系 統 馮 正 民 姚 銘 忠 張 新 立 陳 穆 臻 黃 家 耀 陸 運 產 業 經 營 管 理 邱 裕 鈞 任 維 廉 鄭 光 遠 蔡 輝 昇 論 文 研 討 航 空 產 業 經 營 管 理 汪 進 財 蕭 傑 諭 備 註 1: 博 士 班 專 題 研 討 台 北 實 體, 新 竹 同 步 遠 距 教 學, 運 輸 需 求 分 析 新 竹 實 體, 台 北 同 步 遠 距 教 學 備 註 2: 台 北 校 區 教 室 代 碼 說 明 本 系 教 師 教 室 代 碼 會 六 七 演 演 視 聽 教 室 教 室 名 稱 會 議 室 教 室 教 室 教 室 六 教 室 七 教 室 演 講 廳 演 講 廳 視 聽 教 室 教 室 分 佈 樓 層 四 樓 右 轉 四 樓 長 廊 四 樓 長 廊 四 樓 長 廊 五 樓 長 廊 五 樓 長 廊 五 樓 長 廊 樓 長 廊 樓 右 轉 佈 告 欄 後 方 直 行 右 方 直 行 右 方 直 行 右 方 中 間 左 方 中 間 右 方 直 走 到 底 直 行 右 方 直 行 到 底 6

表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學 系 五 學 年 度 推 廣 教 育 交 通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碩 士 學 分 班 師 資 名 冊 姓 名 等 級 職 稱 原 任 教 系 所 任 教 科 目 專 兼 任 馮 正 民 教 授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學 系 汪 進 財 教 授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學 系 陳 穆 臻 教 授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學 系 邱 裕 鈞 教 授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學 系 韓 復 華 教 授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學 系 姚 銘 忠 教 授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學 系 黃 寬 丞 教 授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學 系 王 晉 元 副 教 授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學 系 張 新 立 教 授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學 系 任 維 廉 教 授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學 系 7 物 流 管 理 都 市 及 區 域 規 劃 分 析 運 輸 政 策 分 析 交 通 運 輸 規 劃 與 管 理 計 畫 評 估 與 決 策 分 析 供 應 鏈 規 劃 與 策 略 數 量 分 析 方 法 運 輸 物 流 管 理 個 案 講 座 運 輸 與 物 流 系 統 交 通 工 程 與 管 理 航 空 運 輸 運 輸 安 全 航 空 產 業 經 營 管 理 數 量 分 析 方 法 供 應 鏈 與 物 流 管 理 資 料 探 勘 服 務 品 質 管 理 系 統 最 佳 化 供 應 鏈 策 略 與 規 劃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運 輸 與 物 流 系 統 先 進 運 輸 物 流 科 技 供 應 鏈 規 劃 與 策 略 運 輸 經 濟 與 政 策 多 變 量 分 析 與 應 用 數 學 規 劃 運 輸 規 劃 數 量 分 析 方 法 陸 運 產 業 經 營 管 理 費 率 定 價 與 財 務 分 析 物 流 供 應 鏈 管 理 網 路 模 式 分 析 電 子 商 務 決 策 支 援 系 統 運 輸 系 統 分 析 供 應 鏈 管 理 企 業 流 程 再 造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生 產 計 畫 與 排 程 醫 務 管 理 採 購 與 作 業 物 流 運 輸 物 流 管 理 個 案 講 座 運 輸 與 物 流 系 統 物 流 系 統 設 計 與 分 析 運 輸 通 信 技 術 航 空 運 輸 政 策 與 管 理 營 收 管 理 採 購 與 作 業 物 流 運 輸 物 流 管 理 個 案 講 座 運 輸 網 路 分 析 智 慧 型 運 輸 系 統 運 輸 管 理 運 輸 資 訊 大 眾 運 輸 營 運 管 理 先 進 運 輸 物 流 科 技 運 輸 安 全 交 通 工 程 與 控 制 運 輸 需 求 分 析 運 輸 物 流 創 新 與 創 業 管 理 運 輸 與 物 流 系 統 運 輸 管 理 服 務 行 銷 績 效 評 估 組 織 理 論 運 輸 物 流 管 理 個 案 講 座 陸 運 產 業 經 營 管 理 卓 訓 榮 教 授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學 系 智 慧 型 運 輸 系 統 網 路 分 析 與 模 擬 物 流 與 供 應 鏈 管 理 都 市 與 區 域 規 劃 數 量 分 析 方 法 黃 家 耀 副 教 授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學 系 運 輸 模 擬 運 輸 網 路 分 析 車 流 理 論 車 輛 路 線 規 劃 運 輸 與 物 流 系 統 蕭 傑 諭 助 理 教 授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學 系 運 輸 經 濟 運 輸 規 劃 運 輸 需 求 航 空 運 輸 公 共 運 輸 航 空 產 業 經 營 管 理 張 宗 勝 教 授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學 系 配 送 物 流 最 佳 化 網 路 模 式 分 析 作 業 研 究 在 海 空 運 的 應 用 配 銷 管 理 巫 木 誠 教 授 工 業 工 程 與 管 理 學 系 運 輸 物 流 管 理 個 案 講 座 陳 文 智 教 授 工 業 工 程 與 管 理 學 系 運 輸 物 流 管 理 個 案 講 座 鍾 惠 民 教 授 財 務 金 融 研 究 所 費 率 定 價 與 財 務 分 析 蔡 輝 昇 兼 任 教 授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學 系 陸 運 產 業 經 營 管 理 兼 任 鍾 政 棋 兼 任 教 授 運 輸 物 流 組 海 運 業 經 營 管 理 兼 任 盧 峯 海 兼 任 副 教 授 運 輸 物 流 組 海 運 業 經 營 管 理 兼 任 鄭 光 遠 兼 任 教 授 運 輸 物 流 組 陸 運 產 業 經 營 管 理 兼 任 黃 鐘 鋒 兼 任 副 教 授 運 輸 物 流 組 採 購 與 作 業 物 流 兼 任 林 雪 花 兼 任 助 理 教 授 運 輸 物 流 組 費 率 定 價 與 財 務 分 析 兼 任 王 瑞 民 兼 任 助 理 教 授 運 輸 物 流 組 先 進 運 輸 物 流 科 技 兼 任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學 系 推 廣 教 育 交 通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碩 士 學 分 班 報 名 表 編 號 申 請 日 期 : 年 月 日 姓 名 中 文 英 文 性 別 出 生 地 省 ( 市 ) 出 生 縣 ( 市 ) 日 期 身 份 證 字 號 年 月 日 血 型 戶 籍 地 ( 含 鄰 里 ) 住 永 久 電 話 址 現 在 電 話 學 學 院 系 年 月 於 大 學 畢 ( 肄 ) 業 歷 研 究 所 組 任 名 稱 職 稱 職 單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位 e-mail 大 哥 大 家 長 姓 名 年 齡 籍 貫 職 業 關 係 或 聯 絡 人 通 訊 處 電 話 專 長 備 註 貼 最 近 兩 個 月 內 之 正 面 脫 帽 吋 半 身 照 片 申 請 人 簽 章 : 注 意 事 項 : 1. 報 名 表 請 以 正 楷 填 寫 2. 通 訊 處 及 電 話 請 詳 細 填 寫, 以 利 通 知. 請 繳 學 歷 證 件 影 本 身 份 證 影 本 大 學 成 績 單 影 本 及 在 職 證 明 等 相 關 文 件 4. 報 名 時 不 需 要 繳 交 費 用 ; 經 錄 取 後, 每 學 期 註 冊 時 繳 費, 每 學 分 新 台 幣 陸 仟 元 整 5. 學 分 費 繳 交 後 恕 不 退 費, 但 開 課 名 額 不 足 致 無 法 開 課 時 全 額 退 費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