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增 進 各 校 對 中 輟 生 復 學 輔 導 之 因 應 策 略 ( 二 ) 整 合 社 會 輔 導 資 源 網 絡, 協 助 中 輟 學 生 復 學 輔 導 ( 三 ) 相 關 單 位 工 作 分 享 與 支 援 協 助 聯 繫 配 合 十 報 名 程 序 : ( 一 ) 報 名 時



Similar documents
Microsoft Word - ch07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4D F736F F 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 A14B>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untitled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xls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再申訴評議書(草案)

<4D F736F F D20A4A4B0EAA4E5A4C6A46ABEC7C0B3A5CEBCC6BEC7A874BEC7B873C3D2AED1B1C2BB50BFECAA6B F F2E646F63>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Apr (chi)_Traditional

貳、研究動機

Microsoft Word doc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前 言 民 主 黨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Microsoft Word - 銓敘部退一字第 號函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Microsoft Word - 15-刪空白頁

Microsoft Word _C.doc

Microsoft Word - ATTCH4.docx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333 宜 蘭 縣 蘇 澳 針 具 回 收 桶 衛 生 局 / 所 蘇 澳 衛 生 所 薛 佳 鳳 宜 蘭 縣 蘇 澳 志 成 路 六 十 號 334 宜 蘭 縣 蘇 澳 針 具 回 收 桶 藥 局 宏 一 藥 局 賴 美 雲 宜 蘭 縣 蘇 澳 中 山

<4D F736F F D D313032A7DEC075BAC2BC66B56EB04FB44EC5AAA7D3C440A7C7A874B2CEBEDEA740A4E2A5552E646F63>

Annual General Meeting statements – Chinese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Microsoft Word - 15

簽 呈

1公告[1].rtf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度 ph 度 降 量 量 phph 糖 ph 度 更 3 說 酪 不 不 什 參 度 識 不 度 1

X 桃 園 市 立 建 國 國 民 中 學 X 桃 園 市 立 中 興 國 民 中 學 X 桃 園 市 立 慈 文 國 民 中 學 X 桃 園 市 立 福 豐 國 民 中 學 X 桃 園 市 立

03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10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第 條 通 過 ( ) 103 年 10 月 15 日 第 九 屆 第 四 次 董 事 會 議 修 訂 第 條 通 過 ( )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6 次

Microsoft Word doc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配套措施5 精進高級中等學校師資人力發展

1、目的

???T????????

四 出 列 席 人 員 : ( 一 ) 主 持 人 :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游 自 達 教 授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曾 榮 華 教 授 ( 二 )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教 育 局 ( 處 ) 代 表 ( 三 ) 國 教 輔 導 中 央 團 及 地 方 團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食 生 系 碩 士 生 學 位 考 試 申 請 說 明 ( 一 ) 申 請 步 驟 說 明 : 步 驟 一 : 準 備 紙 本 文 件 (1) 論 文 考 試 申 請 書 (2) 教 師 擔 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論 文 口 試 明 細 表 及 聘 函 (3) 歷 年 成 績 單 ( 系 上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Microsoft Word - counsel

立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 業 務 內 容 本 公 司 依 郵 政 法 第 5 條 得 經 營 下 列 業 務 :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486,746, ,318,734, ,039,301,167

2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4D F736F F D20B1D0A87CB3A1C5E9A87CB870B8C9A755B1C0B0CABEC7AED5C5E9A87CB942B0CAB56FAE69B867B64FADECAB685F E31322E32302E646F63>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作一個跑的快的橡皮動力車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Microsoft Word - B4.doc

2p. 1p. 來 省 1p. 1p. 1p. 1p. 1p. 錄 4p. 2p. 立 3p. 1p. 1p. 1p. 4p. 4p. 5p. 2p. 6p. 1p. 1p. 歷 1p. 1p. 樂 錄 1p. 殺 2p. 2p. 魯 2p. 陸 1p. 勒 1p. 柳 1p. 龍 1p. 1p.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高 雄 市 政 府 建 築 技 術 諮 詢 小 組 103 年 第 3 次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一 會 議 時 間 :103 年 6 月 18 日 19 日 下 午 2 時 00 分 二 會 議 地 點 : 工 務 局 建 築 管 理 處 會 議 室 三 主 持 人 : 黃 召 集 人 志 明

項次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

Microsoft Word - labour_comparison.doc

f o r u m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制 度 沿 革 之 回 顧 江 海 泉 臺 中 市 立 梧 棲 國 民 中 學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ART_RAE16_ticket_cn_p.1

C 標準文件

及 輔 導 ( 三 ) 科 學 資 賦 優 異 學 生 教 育 研 究 及 輔 導 ( 四 ) 鄉 土 性 科 學 教 材 之 研 發 及 推 廣 ( 五 ) 學 生 科 學 創 意 活 動 之 辦 理 及 題 材 研 發 3. 科 學 課 程 教 學 評 量 方 法 之 研 究 改 進 4. 數

參、計畫目標及內容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新北市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廚工甄選簡章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玄奘大學 應用心理學系

<4D F736F F D20A578C657A4D1A8CFA7EBB8EABFEFA871B77CB0D1BFEFB6B7AABE E646F63>

Microsoft Word 網頁設計.doc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台中市29個行政區至中山醫學大學附設文心院區之交通路線規劃

臺北縣政府辦理97年度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工作實施計畫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國立台灣大學

須 重 補 修 學 校 課 程 異 動 時, 新 舊 課 程 應 有 修 習 對 照 表, 供 休 復 學 生 或 重 補 修 學 生 使 用 學 生 所 修 全 學 年 之 選 修 課 程, 如 僅 單 一 學 期 成 績 及 格, 仍 承 認 該 學 期 選 修 學 分 學 生 每 學 期 修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台灣醫學教育學會九十四年度會員大會議程

國立新竹師院進修部八十七學年度國小師資及特教師資班

法 聽 與 說 的 教 學 歌 謠 戲 劇 與 合 作 學 習 等, 以 工 作 坊 形 式 進 行 二 授 課 方 式 : 採 全 英 語 方 式 進 行 三 師 資 : 由 英 國 文 化 協 會 資 深 之 英 語 教 學 專 家 擔 任 培 訓 講 師 壹 拾 報 名 時 間 與 方 式 一

Transcription:

高 雄 市 102 年 度 強 迫 入 學 委 員 會 暨 友 善 校 園 學 生 事 務 與 輔 導 工 作 - 國 民 中 小 學 中 輟 學 生 通 報 暨 復 學 第 1 次 輔 導 督 導 會 報 實 施 計 畫 一 依 據 : 教 育 部 102 年 度 友 善 校 園 學 生 事 務 與 輔 導 工 作 計 畫 二 目 的 : ( 一 ) 有 效 預 防 國 中 小 學 生 中 途 輟 學 ( 二 ) 有 效 掌 握 中 輟, 落 實 通 報 及 復 學 輔 導 工 作 ( 三 ) 降 低 青 少 年 犯 罪 率, 並 預 防 青 少 年 犯 罪 行 為 ( 四 ) 貫 徹 零 拒 絕 之 國 民 教 育 政 策 三 辦 理 單 位 : ( 一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 二 ) 主 辦 單 位 : 高 雄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 三 ) 承 辦 單 位 : 高 雄 市 立 光 華 國 民 中 學 四 辦 理 時 間 地 點 ( 一 ) 時 間 : 民 國 102 年 6 月 19 日 ( 星 期 三 )14:00~17:00 ( 二 ) 地 點 : 高 雄 市 政 府 四 維 行 政 中 心 第 3 會 議 室 (10 樓 東 側 ) ( 三 ) 地 址 : 高 雄 市 苓 雅 區 四 維 三 路 2 號 五 參 加 對 象 : ( 一 ) 強 迫 入 學 委 員 會 暨 國 中 小 中 輟 學 生 通 報 暨 復 學 督 導 會 報 委 員, 如 附 件 一 名 單 (51 位 ) ( 二 ) 政 府 機 關 : 高 雄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 含 學 生 輔 導 諮 商 中 心 家 庭 教 育 中 心 中 輟 個 管 中 心 ) 社 會 局 警 察 局 衛 生 局 民 政 局 原 住 民 事 務 委 員 會 各 區 強 迫 入 學 委 員 會 高 雄 少 年 及 家 事 法 院 及 少 年 輔 導 委 員 會 等 各 單 位 業 務 主 管 或 承 辦 人 員 代 表 1 名 ( 三 ) 民 間 團 體 : 財 團 法 人 勵 馨 社 會 福 利 事 業 基 金 會 ( 少 女 中 途 之 家 - 路 得 學 舍 ) 代 表 1 名 ( 四 ) 中 輟 資 源 中 心 學 校 : 光 華 國 中 大 寮 國 中 文 府 國 小 永 芳 國 小 六 實 施 方 式 : 各 單 位 工 作 報 告 提 案 討 論 綜 合 座 談 七 實 施 內 容 : 如 附 件 二 八 經 費 : 由 教 育 部 及 教 育 局 友 善 校 園 補 助 款 支 應 九 預 期 效 益 : 1

( 一 ) 增 進 各 校 對 中 輟 生 復 學 輔 導 之 因 應 策 略 ( 二 ) 整 合 社 會 輔 導 資 源 網 絡, 協 助 中 輟 學 生 復 學 輔 導 ( 三 ) 相 關 單 位 工 作 分 享 與 支 援 協 助 聯 繫 配 合 十 報 名 程 序 : ( 一 ) 報 名 時 間 :102 年 6 月 4 日 ( 二 ) 止, 報 名 表 如 附 件 三 ( 二 ) 報 名 方 式 : 公 文 交 換 或 傳 真 (Fax:721-7329) 至 光 華 國 中 輔 導 室 收 教 師 身 分 請 至 全 國 教 師 在 職 進 修 資 訊 網 ( 網 址 :http://inservice.edu.tw/), 進 入 後 點 選 高 雄 市 光 華 國 中 辦 理 之 高 雄 市 102 年 度 強 迫 入 學 委 員 會 暨 友 善 校 園 第 1 次 中 輟 督 導 會 報 完 成 線 上 登 錄 ( 三 ) 附 件 各 項 表 格 填 妥 後 ( 提 案 單 如 附 件 四, 分 工 業 務 報 告 如 附 件 五, 決 議 事 項 執 行 情 形 填 報 表 如 附 件 六 ) 於 6 月 4 日 ( 二 ) 前 公 文 交 換 至 光 華 國 中 輔 導 室 收 或 E-mail(low@mail.khjh.kh.edu.tw) ( 四 ) 學 校 地 址 : 高 雄 市 前 鎮 區 和 平 二 路 170 號 ; 傳 真 號 碼 :721-7329; 聯 絡 電 話 : 722-2622 轉 542 410 輔 導 室 徐 瑞 爐 主 任 或 林 秋 雲 組 長 十 一 注 意 事 項 : ( 一 ) 差 假 及 研 習 時 數 : 參 加 人 員 准 予 公 ( 差 ) 假 登 記 ( 課 務 自 理 ) 承 辦 學 校 工 作 人 員 准 予 公 ( 差 ) 假 登 記 ( 二 ) 為 響 應 環 保, 參 加 人 員 請 自 備 環 保 杯 ( 三 ) 交 通 資 訊 : 1. 搭 乘 公 車 : (1) 0 北 路 ( 鹽 埕 站 -> 歷 史 博 物 館 -> 市 政 大 樓 ) (2) 25 路 ( 瑞 豐 站 -> 世 貿 廣 場 -> 市 政 大 樓 ) (3) 0 南 路 ( 鹽 埕 站 -> 高 雄 女 中 -> 市 政 大 樓 ) (4) 36 路 ( 前 鎮 站 -> 獅 甲 國 小 -> 市 政 大 樓 ) (5) 11 路 ( 瑞 豐 站 -> 三 信 高 商 -> 四 維 路 口 -> 苓 雅 路 口 -> 民 權 路 口 ) 2. 搭 乘 高 雄 捷 運 : (1) 中 央 公 園 站 ( 由 北 往 南 ) -> 轉 乘 25 路 公 車 (2) 三 多 商 圈 站 ( 由 南 往 北 ) -> 轉 乘 紅 21 捷 運 接 駁 車 十 二 本 項 工 作 圓 滿 完 成 及 成 果 彙 集 後, 工 作 人 員 依 高 雄 市 立 各 級 學 校 及 幼 稚 園 教 職 員 工 獎 懲 標 準 補 充 規 定 及 高 雄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101 年 4 月 2 日 高 市 教 中 字 第 10132242300 號 函 敘 獎 額 度 辦 理 2

附 件 一 高 雄 市 102 年 度 強 迫 入 學 委 員 會 暨 國 民 中 小 學 中 輟 學 生 通 報 暨 復 學 第 1 次 輔 導 督 導 會 報 委 員 名 單 序 號 出 席 委 員 會 姓 名 任 職 機 關 及 職 稱 1 召 集 ( 主 任 ) 委 員 陳 菊 市 長 2 副 召 集 ( 副 主 任 ) 委 員 鄭 新 輝 教 育 局 局 長 3 委 員 曾 姿 雯 民 政 局 局 長 4 委 員 李 瑞 倉 財 政 局 局 長 5 委 員 黃 茂 穗 警 察 局 局 長 6 委 員 張 乃 千 社 會 局 局 長 7 委 員 何 啟 功 衛 生 局 局 長 8 委 員 張 素 惠 主 計 處 處 長 9 委 員 范 織 欽 原 住 民 事 務 委 員 會 主 任 委 員 10 委 員 許 金 津 鹽 埕 區 區 長 11 委 員 陳 淑 芳 鼓 山 區 區 長 12 委 員 胡 俊 雄 左 營 區 區 長 13 委 員 施 維 明 楠 梓 區 區 長 14 委 員 駱 邦 吉 三 民 區 區 長 15 委 員 林 清 益 新 興 區 區 長 16 委 員 陳 進 德 前 金 區 區 長 17 委 員 藍 美 珍 苓 雅 區 區 長 18 委 員 林 玉 魁 前 鎮 區 區 長 19 委 員 謝 水 福 旗 津 區 區 長 20 委 員 陳 盈 秀 小 港 區 區 長 21 委 員 王 嘉 東 鳳 山 區 區 長 22 委 員 袁 德 明 岡 山 區 區 長 23 委 員 黃 伯 雄 旗 山 區 區 長 24 委 員 謝 鶴 琳 美 濃 區 區 長 25 委 員 陳 興 發 林 園 區 區 長 3

序 號 出 席 委 員 會 姓 名 任 職 機 關 及 職 稱 26 委 員 王 宏 榮 大 寮 區 區 長 27 委 員 黃 傳 殷 大 樹 區 區 長 28 委 員 呂 世 榮 仁 武 區 區 長 29 委 員 許 錦 泰 大 社 區 區 長 30 委 員 吳 永 揮 鳥 松 區 區 長 31 委 員 許 重 明 橋 頭 區 區 長 32 委 員 吳 德 雄 燕 巢 區 區 長 33 委 員 施 文 宗 田 寮 區 區 長 34 委 員 鄭 美 華 阿 蓮 區 區 長 35 委 員 王 耀 弘 路 竹 區 區 長 36 委 員 高 士 賢 湖 內 區 區 長 37 委 員 曾 石 城 茄 萣 區 區 長 38 委 員 黃 順 益 永 安 區 區 長 39 委 員 張 文 山 彌 陀 區 區 長 40 委 員 蕭 添 財 梓 官 區 區 長 41 委 員 宋 貴 龍 六 龜 區 區 長 42 委 員 李 元 新 甲 仙 區 區 長 43 委 員 鍾 炳 光 杉 林 區 區 長 44 委 員 洪 輝 煌 內 門 區 區 長 45 委 員 盧 進 義 茂 林 區 區 長 46 委 員 顏 國 昌 桃 源 區 區 長 47 委 員 白 樣 伊 斯 理 鍛 那 瑪 夏 區 區 長 48 委 員 劉 靜 文 教 育 局 國 小 教 育 科 科 長 49 委 員 林 翠 玟 教 育 局 國 小 教 育 科 股 長 50 委 員 會 執 行 秘 書 黃 盟 惠 教 育 局 國 中 教 育 科 科 長 51 委 員 會 幹 事 曾 惠 蘭 教 育 局 國 中 教 育 科 股 長 4

附 件 二 高 雄 市 102 年 度 強 迫 入 學 委 員 會 暨 友 善 校 園 學 生 事 務 與 輔 導 工 作 國 民 中 小 學 中 輟 學 生 通 報 暨 復 學 輔 導 第 1 次 督 導 會 報 流 程 表 102 年 6 月 19 日 ( 第 1 次 ) 時 間 13:30~14:00 報 到 內 容 主 持 人 中 輟 資 源 中 心 學 校 校 長 及 團 隊 14:00~14:10 主 席 致 詞 14:10~14:20 14:20~14:30 意 見 交 流 14:30~16:10 ( 各 單 位 口 頭 報 告 時 間 以 3 分 鐘 為 原 則 ) 上 次 會 報 決 議 事 項 執 行 情 形 報 告 中 輟 資 源 中 心 學 校 各 單 位 中 輟 學 生 通 報 暨 復 學 輔 導 工 作 報 告 ( 一 ) 社 會 局 ( 二 ) 警 察 局 ( 三 ) 衛 生 局 ( 四 ) 民 政 局 ( 五 ) 原 住 民 事 務 委 員 會 ( 六 ) 各 區 強 迫 入 學 委 員 會 (38 區 ) ( 各 區 執 行 情 形 由 民 政 局 統 整 報 告 ) ( 七 ) 民 間 團 體 - 勵 馨 基 金 會 ( 少 女 中 途 之 家 - 路 得 學 舍 ) ( 八 ) 家 庭 教 育 中 心 ( 九 ) 教 育 局 16:10~17:10 提 案 討 論 暨 綜 合 座 談 陳 市 長 菊 陳 市 長 菊 中 輟 資 源 中 心 學 校 校 長 及 團 隊 陳 市 長 菊 陳 市 長 菊 17:10~ 賦 歸 中 心 學 校 團 隊 5

附 件 三 高 雄 市 102 年 度 強 迫 入 學 委 員 會 暨 友 善 校 園 學 生 事 務 與 輔 導 工 作 國 民 中 小 學 中 輟 學 生 通 報 暨 復 學 輔 導 第 1 次 督 導 會 報 報 名 表 102 年 月 日 填 單 位 名 稱 職 稱 姓 名 聯 絡 電 話 備 註 素 食 葷 食 素 食 葷 食 承 辦 人 : 單 位 主 管 : 備 註 : 1. 請 於 6 月 4 日 ( 二 ) 將 報 名 表 以 公 文 交 換 或 傳 真 至 光 華 國 中 輔 導 室 收 (Fax: 721-7329) 2. 光 華 國 中 聯 絡 電 話 :722-2622 轉 542 或 410 輔 導 室 徐 瑞 爐 主 任 或 林 秋 雲 組 長, 謝 謝 您! 6

附 件 四 高 雄 市 102 年 度 強 迫 入 學 委 員 會 暨 友 善 校 園 學 生 事 務 與 輔 導 工 作 國 民 中 小 學 中 輟 學 生 通 報 暨 復 學 輔 導 第 1 次 督 導 會 報 提 案 單 提 案 單 位 : 案 由 說 明 決 議 若 有 提 案 者 請 於 6 月 4 日 ( 二 ) 前 公 文 交 換 至 光 華 國 中 輔 導 室 收 或 E-mail (low@mail.khjh.kh.edu.tw) 光 華 國 中 聯 絡 電 話 :07-7222622 轉 542 或 410 輔 導 室 徐 瑞 爐 主 任 或 林 秋 雲 組 長, 謝 謝 您! 7

附 件 五 高 雄 市 102 年 度 辦 理 強 迫 入 學 友 善 校 園 學 生 事 務 與 輔 導 工 作 國 民 中 小 學 中 輟 學 生 通 報 暨 復 學 輔 導 第 1 次 督 導 會 報 分 工 業 務 工 作 報 告 報 告 單 位 : 壹 工 作 執 行 情 形 : (102 年 1 月 至 102 年 6 月 ) 貳 遭 遇 困 難 : 參 建 議 具 體 作 法 : 肆 其 他 : * 請 務 必 於 6 月 4 日 ( 二 ) 前 公 文 交 換 至 光 華 國 中 輔 導 室 收 或 E-mail (low@mail.khjh.kh.edu.tw) 光 華 國 中 聯 絡 電 話 :07-7222622 轉 542 或 410 輔 導 室 徐 瑞 爐 主 任 或 林 秋 雲 組 長, 謝 謝 您! 8

附 件 六 高 雄 市 102 年 度 強 迫 入 學 委 員 會 暨 友 善 校 園 學 生 事 務 與 輔 導 工 作 計 畫 國 民 中 小 學 中 輟 學 生 通 報 暨 復 學 輔 導 第 1 次 督 導 會 報 決 議 事 項 執 行 情 形 填 報 表 填 報 單 位 : ( 非 屬 本 單 位 填 報 部 分 可 自 行 刪 除, 本 表 不 足 部 分 請 自 行 延 伸 ) 編 號 案 由 決 議 事 項 主 辦 局 處 執 行 情 形 一 國 小 非 行 蹤 不 明 中 輟 學 生 輟 學 ( 一 ) 請 教 育 局 辦 理 執 行 強 迫 教 育 局 入 學 說 明 會 原 因 主 要 為 家 庭 因 素, 對 於 家 ( 二 ) 請 民 政 局 督 導 各 區 公 所 落 庭 功 能 不 彰 嚴 重 影 響 學 生 就 學 實 辦 理 民 政 局 權 家 庭, 需 研 擬 更 強 制 有 效 措 施 以 保 障 學 童 就 學 權 利 二 建 請 權 責 單 位 統 一 訂 定 以 下 事 請 教 育 局 建 立 中 輟 業 務 各 相 關 項, 以 利 輔 導 適 齡 國 民 順 利 就 單 位 聯 絡 窗 口, 並 提 供 各 單 位 學, 保 障 學 習 權 益 : 俾 利 其 聯 絡 ( 一 ) 訂 定 或 修 正 本 市 各 區 公 所 強 迫 入 學 委 員 會 執 行 國 中 小 學 生 強 迫 入 學 作 業 表 及 處 理 流 程 圖, 俾 利 各 區 區 公 所 強 迫 入 學 委 員 會 執 行 強 迫 入 學 復 學 作 業 有 所 依 循 ( 二 ) 建 請 教 育 部 中 輟 通 報 系 統 開 放 各 區 公 所 承 辦 人 得 以 線 上 即 時 查 閱 責 任 區 中 輟 生 或 長 期 缺 課 學 生 名 單 之 功 能, 俾 利 各 區 公 所 執 行 強 迫 入 學 復 學 作 業 與 學 校 橫 向 聯 繫 無 礙 並 可 即 時 獲 得 最 新 資 訊 三 針 對 各 單 位 所 提 執 行 之 困 難, ( 一 ) 請 民 政 局 轉 知 所 轄 鄰 里 主 席 綜 合 裁 示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予 以 協 助 學 校, 教 育 局 民 政 局 9

編 號 案 由 決 議 事 項 主 辦 局 處 執 行 情 形 進 行 區 域 性 聯 結 合 作 ( 二 ) 請 社 會 局 將 所 轄 相 關 社 社 會 局 福 資 料 行 文 本 市 各 級 學 校, 以 供 學 校 利 用 ( 三 ) 請 教 育 局 協 助 建 立 學 校 與 警 察 局 合 作 機 制 ( 含 對 口 單 教 育 局 位 ), 強 化 中 輟 業 務 負 責 人 之 聯 絡 網 ( 四 ) 中 輟 個 案 若 為 原 住 民 身 分 學 生, 學 校 通 報 後 應 行 文 知 會 原 住 民 事 務 委 員 會 ( 五 ) 由 大 寮 國 中 研 擬 慈 輝 班 學 生 轉 介 之 相 關 辦 法 大 寮 國 中 * 請 務 必 於 6 月 4 日 ( 二 ) 前 前 公 文 交 換 至 光 華 國 中 輔 導 室 收 或 E-mail (low@mail.khjh.kh.edu.tw) 光 華 國 中 聯 絡 電 話 :07-7222622 轉 542 或 410 輔 導 室 徐 瑞 爐 主 任 或 林 秋 雲 組 長, 謝 謝 您!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