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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立 臺 灣 大 學 電 子 工 程 學 研 究 所 Graduate Institute of Electronics Engineering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No. 1, Sec. 4, Roosevelt Road, Taipei, Taiwan, 10617, R.O.C. TEL: 886-2-33663530 FAX: 886-2-23681679 99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電 子 所 博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資 料 袋 學 號 姓 名 指 導 教 授 教 授 一 請 詳 細 檢 查 資 料 袋, 內 含 : 1. 學 位 考 試 試 卷 ( 口 試 紀 錄 表 ) : 請 自 行 下 載, 各 項 基 本 資 料 請 自 行 填 寫 完 整 2. 口 試 評 分 表 : 請 自 行 下 載, 口 試 委 員 一 人 一 張, 各 項 基 本 資 料 請 自 行 填 寫, 亦 可 至 電 子 所 網 站 下 載 評 分 表 列 印 3. 口 試 委 員 邀 請 函 樣 本 : 僅 供 參 考, 可 自 行 修 改, 檔 案 可 至 電 子 所 網 站 下 載 4. 口 試 委 員 聘 函 : 應 於 寄 送 論 文 初 稿 時 轉 致, 聘 函 上 需 書 明 委 員 姓 名 請 於 確 認 口 試 委 員 名 單 後, 向 所 辦 領 取 5. 論 文 簽 名 頁 中 英 文 樣 本 : 請 自 行 製 作, 校 方 已 制 定 中 文 版 ( 口 試 委 員 審 定 書 ) 之 格 式, 一 定 要 有, 英 文 版 無 統 一 格 式, 亦 非 必 要, 如 有 需 要, 可 參 照 樣 本, 檔 案 可 至 電 子 所 網 站 下 載 6. 論 文 封 面 樣 本 及 論 文 格 式 說 明 : 封 面 亦 請 自 行 製 作, 此 為 校 方 制 定 之 格 式, 包 括 論 文 內 容 之 編 排, 請 依 規 定 處 理, 檔 案 可 至 電 子 所 網 站 下 載 7. 碩 博 士 生 辦 理 離 校 手 續 異 動 公 告 及 電 子 所 畢 業 生 離 校 手 續 單 8. 年 度 最 佳 博 碩 士 論 文 獎 推 薦 申 請 書 及 口 試 委 員 詳 細 聯 絡 資 料 : 如 有 意 申 請 年 度 最 佳 博 碩 士 論 文 獎, 請 填 推 薦 申 請 書, 交 由 指 導 教 授 簽 章 推 薦 ( 每 位 指 導 教 授 一 年 以 推 薦 博 碩 士 各 2 位 為 限 ), 並 請 詳 填 所 有 口 試 委 員 之 詳 細 聯 絡 資 料, 口 試 後 請 將 論 文 完 稿 交 由 所 辦 連 同 初 審 評 分 表 一 起 寄 送 口 試 委 員 推 薦 截 止 期 限 為 100 年 8 月 22 日 9. 博 士 生 資 料 袋 另 附 博 士 班 申 請 畢 業 規 定 及 附 件 註 : 第 1 2 5 項 請 記 得 於 口 試 當 天 帶 至 試 場 ( 需 口 試 委 員 簽 名 ), 所 有 表 單 文 件 均 可 自 電 子 所 網 頁 下 載 二 請 儘 早 將 口 試 委 員 名 單 告 知 所 辦 ( 最 遲 請 於 口 試 2 週 前 ), 以 便 報 校 核 備 並 準 備 口 試 委 員 審 查 費 及 收 據, 請 於 口 試 前 一 日 至 電 子 所 辦 公 室 領 取 口 試 委 員 審 查 費 轉 發 口 試 委 員, 並 請 於 口 試 結 束 後 儘 速 將 口 試 委 員 簽 妥 之 收 據 送 至 電 子 所 辦 公 室, 以 便 請 款 核 銷 三 應 屆 畢 業 博 士 生 除 依 學 校 規 定 需 於 4 月 底 前 提 出 學 位 論 文 考 試 申 請 之 外, 另 依 本 所 博 士 班 申 請 畢 業 規 定, 應 於 口 試 前 1 個 月 ( 最 遲 應 於 100 年 5 月 20 日 前 ) 備 妥 各 項 資 料 送 交 所 辦 提 出 論 文 點 數 審 查 申 請 四 博 士 生 及 自 行 安 排 口 試 之 碩 士 生 請 自 行 聯 絡 口 試 委 員, 安 排 口 試 時 間 及 場 地 另 外, 所 辦 公 室 亦 不 負 責 準 備 各 口 試 委 員 之 茶 水, 如 有 需 要, 請 自 行 準 備, 不 便 之 處 敬 請 見 諒 五 口 試 結 束 後, 請 先 將 論 文 試 卷 及 口 試 評 分 表 送 回 所 辦, 本 學 期 學 位 考 試 重 要 日 程 期 限 如 下, 敬 請 務 必 配 合 : 舉 行 論 文 口 試 繳 交 學 位 考 試 成 績 及 撤 銷 學 位 考 試 截 止 期 限 :100 年 8 月 1 日 前 繳 交 論 文 至 圖 書 館 截 止 期 限 :100 年 8 月 22 日 前 ( 不 得 再 延 期 ) 電 子 所 辦 公 室 敬 啟 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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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立 臺 灣 大 學 ( 碩 ) 博 士 學 位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會 審 定 書 論 文 中 文 題 目 論 文 英 文 題 目 本 論 文 係 君 ( 學 號 ) 在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學 系 所 完 成 之 碩 ( 博 ) 士 學 位 論 文, 於 民 國 年 月 日 承 下 列 考 試 委 員 審 查 通 過 及 口 試 及 格, 特 此 證 明 口 試 委 員 : ( 指 導 教 授 ) ( 多 餘 線 請 刪 除 ) ( 多 餘 線 請 刪 除 ) ( 多 餘 線 請 刪 除 ) ( 多 餘 線 請 刪 除 ) ( 多 餘 線 請 刪 除 ) ( 多 餘 線 請 刪 除 ) 系 主 任 所 長 1

English Thesis Title By Student s Name THESIS Submitted 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 for the degree of Master of Science in Electronics Engineering at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Taipei, Taiwan, R.O.C. Sept. 2006 Approved by: 多 餘 線 可 刪 勿 留 空 格 Advised by: Approved by Director: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電 子 工 程 學 研 究 所 碩 / 博 士 論 文 ( 請 擇 一 ) Graduate Institute of Electronics Engineering College of Electrical Engineering & Computer Science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Master Thesis/Doctoral Dissertation( 請 擇 一 ) ( 論 文 中 文 題 目 ) English Thesis Title( 論 文 英 文 題 目 ) 王 - Wang 指 導 教 授 : 吳 博 士 Advisor: - Wu, Ph.D. 中 華 民 國 96 年 6 月 June, 2007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碩 博 士 學 位 論 文 格 式 規 範 一 論 文 次 序 1. 封 面 ( 含 側 邊 ) 詳 附 件 1 2.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審 定 書 詳 附 件 2 3. 序 言 或 謝 辭 4. 中 文 摘 要 及 關 鍵 詞 5-7 個 5. 英 文 摘 要 及 關 鍵 詞 5-7 個 6. 目 錄 詳 附 件 3 7. 圖 目 錄 8. 表 目 錄 9. 論 文 正 文 10. 參 考 文 獻 11. 附 錄 12. 封 底 95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95.9.22 二 封 面 ( 含 側 邊 ): 詳 附 件 1 封 面 : 封 面 中 各 行 均 須 置 中, 包 括 中 英 文 校 名 院 別 系 所 別 學 位 論 文 題 目 撰 者 名 指 導 教 授 及 提 出 論 文 之 年 ( 民 國 西 元 ) 月 側 邊 : 包 括 校 名 系 所 別 學 位 論 文 中 文 題 目 撰 者 姓 名 及 提 出 論 文 之 年 ( 民 國 ) 月 三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審 定 書 詳 附 件 2 碩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學 位 論 文 考 試 經 考 試 委 員 評 定 成 績 及 格, 但 須 修 改 者, 應 依 考 試 委 員 之 意 見 修 改 論 文 並 經 指 導 教 授 及 系 主 任 所 長 ( 是 否 須 簽 章 依 各 院 系 所 規 定 ) 於 論 文 次 頁 之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審 定 書 簽 章 核 可 後, 方 得 繳 交 論 文 四 序 言 或 謝 辭 ( 依 個 人 意 願 自 行 決 定 是 否 撰 寫 ) 須 另 頁 書 寫, 舉 凡 學 生 撰 寫 論 文 後 的 感 想, 及 在 論 文 完 成 的 過 程 中, 獲 得 指 導 教 授 及 其 它 老 師 有 實 質 幫 助 之 研 討 及 啟 發, 或 行 政 技 術 人 員 同 學 及 親 友 等 幫 忙 者, 皆 可 在 此 項 次 誌 謝, 內 容 力 求 簡 單 扼 要, 以 不 超 過 一 頁 為 原 則 五 中 文 摘 要 : * 不 超 過 三 頁, 其 內 容 應 包 含 論 述 重 點 方 法 或 程 序 結 果 與 討 論 及 結 論 * 經 系 所 同 意 以 英 文 撰 寫 論 文 者, 仍 需 附 中 文 摘 要 六 英 文 摘 要 : 不 超 過 三 頁 1

七 目 錄 : 詳 附 件 3 包 括 各 章 節 之 標 題 參 考 文 獻 附 錄 及 其 所 在 之 頁 數 八 圖 目 錄 : 包 括 各 章 節 之 圖 及 其 所 在 之 頁 數 ( 若 圖 擷 取 自 參 考 文 獻, 則 須 標 註 來 源 ) 九 表 目 錄 : 包 括 各 章 節 之 表 及 其 所 在 之 頁 數 ( 若 表 擷 取 自 參 考 文 獻, 則 須 本 文 表 之 位 置 標 註 來 源 ) 十 論 文 正 文 * 論 文 以 中 文 或 英 文 撰 寫 為 原 則, 雙 面 印 刷, 但 頁 數 為 80 頁 以 下 得 以 單 面 印 刷 ( 彩 色 圖 片 亦 可 單 面 印 刷 ) * 紙 張 : 除 封 面 封 底 外, 均 採 用 白 色 A4 80 磅 之 白 色 模 造 紙 裝 訂 * 字 體 : 原 則 上 中 文 以 12 號 楷 書 ( 細 明 體 及 標 楷 體 為 主 ), 英 文 以 12 號 Times New Roman 打 字, 中 文 撰 寫 以 1.5 間 距, 英 文 則 以 雙 行 間 距, 本 文 留 白 上 3 公 分 下 2 公 分 左 右 各 3 公 分, 字 體 顏 色 為 黑 色, 文 內 要 加 標 點, 全 文 不 得 塗 汙 刪 節, 不 得 使 用 複 寫 紙, 各 頁 正 下 方 應 置 中 註 明 頁 碼 十 一 參 考 文 獻 列 出 引 用 之 中 英 文 期 刊 論 文 及 書 目, 須 包 含 作 者 姓 氏 出 版 年 次 書 目 技 術 資 料 或 期 刊 名 稱 版 序 頁 碼 等 內 容 十 二 封 面 ( 底 ): 碩 博 士 論 文 報 告 均 應 裝 訂 成 冊 * 平 裝 本 : 採 用 淺 色 200 磅 銅 西 卡 紙 或 雲 彩 紙 ( 上 亮 P) 裝 訂 之 (A4) * 精 裝 本 : 碩 士 班 紅 底 燙 金 字 ; 博 士 班 黑 底 燙 金 字 (A4) 十 三 各 系 所 得 依 其 學 術 領 域 之 特 殊 性 另 訂 各 系 所 統 一 格 式, 惟 主 體 架 構 仍 請 依 本 規 範 訂 定 十 四 論 文 繳 交 圖 書 館 收 平 裝 本 1 冊 及 精 裝 本 1 冊 ( 數 學 物 理 化 學 海 洋 2 冊 ; 大 氣 3 冊 ) 2

14 pt) 側 邊 系 ( 所 ) 碩 博 士 ( ) 論 文 ( 12 pt)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 附 件 1) ( 上 留 白 4 公 分 以 下 各 行 均 須 置 中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學 院 系 ( 所 ) 碩 ( 博 ) 士 論 文 ( 字 型 為 18 之 楷 書 1.5 倍 行 高 ) Department or Graduate Institute of ( 字 型 為 14 之 Times New Roman 1.5 倍 行 高 ) College of ( 字 型 為 14 之 Times New Roman 1.5 倍 行 高 )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字 型 為 16 之 Times New Roman 1.5 倍 行 高 ) Master Thesis/Doctoral Dissertation( 字 型 為 16 之 Times New Roman 1.5 倍 行 高 ) ( 論 文 中 文 題 目 ) ( 字 型 為 18 之 楷 書 1.5 倍 行 高 ) ( 論 文 英 文 題 目 ) ( 字 型 為 18 之 Times New Roman 1.5 倍 行 高 ) 論 文 中 文 題 目 ( ( 撰 者 中 文 姓 名 ) ( 字 型 為 18 之 楷 書 1.5 倍 行 高 ) ( 撰 者 英 文 姓 名 ) ( 字 型 為 18 之 Times New Roman 1.5 倍 行 高 ) 指 導 教 授 : ( 學 位 名 稱 ) 或 ( 職 銜 ) ( 字 型 為 18 之 楷 書 1.5 倍 行 高 ) (DEGREE) 或 (TITLE) ( 字 型 為 18 之 Times New Roman 1.5 倍 行 高 ) 撰 95 1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 字 型 為 18 之 楷 書 1.5 倍 行 高 ) ( 英 文 月 ) ( 西 元 年 ) ( 字 型 為 18 之 Times New Roman 1.5 倍 行 高 ) ( 下 留 白 3 公 分 ) 3

( 附 件 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 碩 ) 博 士 學 位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會 審 定 書 論 文 中 文 題 目 論 文 英 文 題 目 本 論 文 係 君 ( 學 號 ) 在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學 系 所 完 成 之 碩 ( 博 ) 士 學 位 論 文, 於 民 國 年 月 日 承 下 列 考 試 委 員 審 查 通 過 及 口 試 及 格, 特 此 證 明 口 試 委 員 : ( 指 導 教 授 ) ( 簽 名 ) 系 主 任 所 長 ( 簽 名 ) ( 是 否 須 簽 章 依 各 院 系 所 規 定 ) 4

( 附 件 3) 目 錄 口 試 委 員 會 審 定 書 i 誌 謝. ii 中 文 摘 要 i ii 英 文 摘 要. iv 第 一 章.. 1 第 一 節 或 1.1 1 第 二 節 或 1.2 # 第 二 章.. # 2. 1 # ( 以 下 類 推 ) 參 考 文 獻. # 附 錄. # 5

年 度 最 佳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獎 (Best Thesis Award) 推 薦 申 請 表 畢 業 年 度 年 度 學 期 學 生 姓 名 學 號 聯 絡 電 話 Email 組 別 論 文 題 目 推 薦 人 ( 指 導 教 授 ) ICS 組 奈 米 電 子 組 ( 原 固 態 電 子 組 ) EDA 組 中 文 : 英 文 : ( 簽 章 ) 說 明 : 1. 申 請 資 格 : 凡 當 學 年 度 畢 業 (7 月 31 日 前 畢 業 ) 之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得 申 請 此 獎 2. 辦 理 方 式 : 先 由 指 導 教 授 進 行 推 薦, 每 位 指 導 教 授 以 推 薦 2 篇 為 限, 獲 得 推 薦 之 學 位 論 文 於 口 試 後 由 所 辦 郵 寄 評 審 表 格 給 學 位 口 試 委 員, 以 學 位 口 試 委 員 之 審 查 意 見 為 初 審, 初 步 篩 選 後, 再 請 入 圍 者 補 充 書 面 資 料, 並 邀 請 評 審 委 員 就 學 位 論 文 及 補 充 資 料 進 行 複 審, 審 查 後 選 出 最 多 5 篇 獲 頒 此 獎 3. 以 上 獎 項 得 從 缺

臺 大 電 子 所 年 度 最 佳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獎 (Best Thesis Award) 申 請 資 料 表 申 請 人 姓 名 聯 絡 電 話 Email 身 份 證 字 號 ( 得 獎 申 報 獎 金 用 ) 郵 局 局 帳 號 ( 得 獎 申 報 獎 金 用 ) 聯 絡 地 址 ( 得 獎 申 報 獎 金 用 ) 簽 章 代 理 人 ( 若 因 服 役 出 國 等 不 便 親 自 處 理 申 請 事 宜 者, 請 留 代 理 人 聯 絡 資 訊 ) 姓 名 聯 絡 電 話 Email 申 請 繳 送 資 料 1. 指 導 教 授 推 薦 申 請 表 2.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一 式 份 ( 依 口 試 委 員 人 數 再 加 1 份, 寄 交 口 試 委 員 之 論 文 完 稿 由 所 辦 連 同 審 查 資 料 一 併 寄 送 ) 3. 個 人 簡 歷 資 料 (2 頁 A4, 含 榮 譽 事 蹟 等, 格 式 不 限 ) 4. 論 文 摘 要 及 研 究 說 明 (2 頁 A4) 5. 著 作 目 錄 審 查 結 果 ( 由 所 辦 註 記 ) 初 審 結 果 : 複 審 結 果 : 收 件 日 期 年 月 日 收 件 人

有 意 申 請 年 度 最 佳 博 碩 士 論 文 獎 者, 請 務 必 詳 填 口 試 委 員 聯 絡 資 訊, 以 便 最 佳 論 文 獎 審 查 聯 繫 作 業 序 號 委 員 姓 名 職 稱 服 務 單 位 聯 絡 電 話 ZIP 通 訊 地 址 Email 1 2 3 4 5 6 7 8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