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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輔 導 員 除 有 特 殊 情 形 外, 同 時 間 以 輔 導 一 人 為 原 則, 至 多 不 得 超 過 二 人 ( 三 )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於 實 務 訓 練 期 間 對 由 資 深 人 員 擔 任 之 輔 導 員 得 酌 減 業 務 五 輔 導 重 點 及 實 施 原 則 : ( 一 ) 充 實 工 作 所 需 知 能 : 輔 導 員 應 針 對 受 訓 人 員 之 工 作 內 容, 教 導 處 理 公 務 相 關 法 律 知 識 及 實 務 工 作 技 能, 為 工 作 要 領 與 作 業 方 法 之 提 示 與 指 導, 對 於 須 改 進 之 處, 應 予 指 導, 促 其 改 善 ( 二 ) 培 養 品 德 操 守 : 輔 導 員 應 注 意 受 訓 人 員 工 作 情 緒 思 維 方 式 及 對 個 人 相 關 操 守 問 題 之 判 斷, 予 以 輔 導, 以 協 助 建 立 正 確 之 工 作 觀 念 與 價 值 觀, 並 強 化 團 隊 觀 念 與 敬 業 精 神 ( 三 ) 教 導 服 務 態 度 : 輔 導 員 應 注 意 受 訓 人 員 處 理 公 務 時 與 民 眾 應 對 之 技 巧 與 態 度, 並 適 時 教 導 使 其 養 成 良 好 之 工 作 態 度 及 學 習 溝 通 與 協 調 能 力 ( 四 ) 輔 導 員 應 充 分 瞭 解 考 試 錄 取 人 員 訓 練 計 畫 與 成 績 評 量 規 定, 並 提 供 適 當 之 輔 導 及 給 予 必 要 之 協 助, 以 使 受 訓 人 員 順 利 完 成 訓 練 六 輔 導 方 式 : ( 一 ) 職 前 講 習 : 含 機 關 環 境 介 紹 單 位 簡 介 公 文 辦 理 流 程 電 腦 操 作 流 程 及 講 解 實 務 訓 練 相 關 規 定 ( 二 ) 工 作 觀 摩 : 依 實 際 需 要 進 行 實 務 工 作 觀 摩 ( 三 ) 專 業 課 程 訓 練 或 輔 導 : 辦 理 專 業 課 程 訓 練, 或 輔 導 員 於 受 訓 人 員 實 際 執 行 業 務 過 程 予 以 適 當 輔 導, 並 針 對 受 訓 人 員 分 配 職 務 之 專 業 需 求, 以 研 讀 討 論 方 式 提 升 受 訓 人 員 專 業 知 能 ( 四 ) 個 別 會 談 : 協 助 解 決 受 訓 人 員 工 作 適 應 問 題 及 生 涯 發 展 輔 導 方 式 之 實 施 順 序 及 時 點, 各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得 視 實 際 狀 況 彈 性 規 劃, 如 部 分 項 目 在 實 際 執 行 上 確 有 困 難, 並 應 於 實 務 訓 練 計 畫 表 註 明 原 因

七 輔 導 計 畫 及 紀 錄 : ( 一 )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應 由 人 事 單 位 會 同 受 分 配 訓 練 單 位, 填 寫 實 務 訓 練 計 畫 表 ( 如 附 表 一 ), 陳 報 機 關 ( 構 ) 學 校 首 長 核 定 據 以 辦 理 ( 二 ) 實 務 訓 練 計 畫 表 應 依 各 該 考 試 錄 取 人 員 訓 練 計 畫 規 定, 於 受 訓 人 員 報 到 七 日 內 以 電 子 郵 件 傳 送 至 相 關 機 關, 並 送 交 受 訓 人 員 ( 三 ) 輔 導 員 應 至 少 每 月 填 寫 受 訓 人 員 實 務 訓 練 輔 導 紀 錄 表 一 份 ( 如 附 表 二 ) 送 單 位 主 管 核 閱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得 依 需 要 另 定 紀 錄 表 ( 四 ) 實 務 訓 練 計 畫 表 及 輔 導 紀 錄 表, 由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留 存, 並 作 為 考 核 受 訓 人 員 實 務 訓 練 成 績 之 參 考 八 成 績 考 核 程 序 :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應 依 受 訓 人 員 訓 練 期 間 實 際 表 現 及 實 務 訓 練 計 畫 表 實 務 訓 練 輔 導 紀 錄 表 所 載 資 料, 本 客 觀 公 正 之 旨, 依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錄 取 人 員 訓 練 成 績 考 核 要 點 辦 理 九 輔 導 獎 勵 : 輔 導 員 對 受 訓 人 員 之 輔 導, 除 未 依 規 定 進 行 輔 導 或 輔 導 績 效 不 佳 者 外,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得 予 敘 獎 十 成 效 追 蹤 及 評 估 : ( 一 ) 保 訓 會 應 依 據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錄 取 人 員 訓 練 辦 法 及 各 訓 練 計 畫 相 關 規 定, 確 實 審 核 各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所 送 實 務 訓 練 計 畫 表, 如 所 載 內 容 不 符 規 定 或 有 疑 義, 得 洽 請 修 正 或 重 行 報 送 ( 二 ) 培 訓 所 應 就 各 機 關 ( 構 ) 學 校 傳 送 之 實 務 訓 練 計 畫 表 建 檔 列 管, 並 定 期 檢 視, 對 逾 期 未 報 送 實 務 訓 練 計 畫 表 之 機 關 ( 構 ) 學 校, 促 請 限 期 補 行 報 送, 並 將 列 管 情 形 函 知 保 訓 會 ( 三 ) 保 訓 會 與 培 訓 所 得 於 實 務 訓 練 期 間 派 員 至 各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實 地 瞭 解 實 務 訓 練 輔 導 情 形

十 一 性 質 特 殊 之 高 普 初 等 考 試 類 科 或 特 種 考 試 錄 取 人 員 訓 練,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如 有 必 要 得 就 實 務 訓 練 輔 導 事 項 另 作 規 定, 並 依 其 規 定 辦 理

附 表 一 ( 機 關 全 銜 ) 年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錄 取 人 員 實 務 訓 練 計 畫 表 姓 名 性 別 考 試 等 級 受 訓 人 員 基 本 資 料 國 民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出 生 年 月 日 考 試 職 系 類 科 分 配 機 關 職 稱 日 期 文 號 受 分 配 受 訓 訓 受 訓 人 員 分 配 訓 練 職 系 單 位 人 輔 導 員 職 稱 及 姓 名 員 職 務 列 等 是 否 須 參 加 基 礎 訓 練 應 參 加 基 礎 訓 練 應 免 除 基 礎 訓 練 得 免 除 基 礎 訓 練 並 已 申 請 受 訓 人 員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報 到 日 期 訓 練 期 滿 日 期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工 作 項 目 1 職 前 講 習 : 2 工 作 觀 摩 : 輔 導 方 式 3 專 業 課 程 訓 練 或 輔 導 : 4 個 別 會 談 : 受 訓 人 員 輔 導 員 單 位 主 管 人 事 主 管 機 關 首 長 簽 章 ( 以 上 各 欄 位 如 填 載 內 容 不 齊, 請 勿 簽 章 ) 機 關 核 定 日 期 承 辦 人 姓 名 :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電 話 : ( 請 務 必 填 寫 )

填 表 說 明 : 一 本 計 畫 表 由 人 事 單 位 會 同 受 分 配 單 位 填 寫 後, 再 請 受 訓 人 員 簽 名, 核 定 後 並 影 印 送 交 受 訓 人 員 參 考 二 是 否 須 參 加 基 礎 訓 練 欄, 請 依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錄 取 人 員 訓 練 辦 法 第 十 八 條 至 第 十 九 條 規 定, 並 查 核 受 訓 人 員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後 據 以 填 寫 三 工 作 項 目 欄 : 應 依 受 訓 人 員 實 際 分 配 之 工 作 項 目 詳 細 填 寫 四 輔 導 方 式 欄 : 應 填 寫 職 前 講 習 工 作 觀 摩 專 業 課 程 訓 練 或 輔 導 及 個 別 會 談 等 四 項, 有 關 實 施 順 序 及 時 點, 各 機 關 得 視 實 際 狀 況 彈 性 規 劃, 如 部 分 項 目 在 實 際 執 行 上 確 有 困 難, 並 請 註 明 原 因 1 職 前 講 習 : 含 機 關 環 境 介 紹 單 位 簡 介 公 文 辦 理 流 程 電 腦 操 作 流 程 及 講 解 實 務 訓 練 相 關 規 定 2 工 作 觀 摩 : 依 實 際 需 要 進 行 實 務 工 作 觀 摩 3 專 業 課 程 訓 練 或 輔 導 : 辦 理 專 業 課 程 訓 練, 或 輔 導 員 於 受 訓 人 員 實 際 執 行 業 務 過 程 予 以 適 當 輔 導, 並 針 對 受 訓 人 員 分 配 職 務 之 專 業 需 求, 以 研 讀 討 論 方 式 提 升 受 訓 人 員 專 業 知 能 4 個 別 會 談 : 協 助 解 決 受 訓 人 員 工 作 適 應 問 題 及 生 涯 發 展 五 本 會 除 適 時 至 各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查 核 進 行 瞭 解 外, 或 有 實 務 訓 練 成 績 不 及 格 情 事, 本 表 亦 為 審 查 之 重 要 文 件, 請 予 依 序 詳 填 並 核 章 後, 正 本 請 存 於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並 依 各 該 考 試 錄 取 人 員 訓 練 計 畫 規 定, 於 受 訓 人 員 報 到 七 日 內 以 電 子 郵 件 傳 送 至 相 關 機 關, 並 請 於 電 子 郵 件 中 設 定 讀 取 回 條, 以 資 確 認 如 發 生 電 子 郵 件 傳 輸 問 題, 請 逕 電 洽 相 關 機 關 改 以 傳 真 方 式 辦 理

附 表 二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分 配 受 訓 單 位 年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錄 取 人 員 實 務 訓 練 輔 導 紀 錄 表 ( 紀 錄 期 間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受 訓 人 員 姓 名 受 訓 人 員 工 作 項 目 專 業 課 程 訓 練 職 前 講 習 工 作 觀 摩 個 別 會 談 或 輔 導 輔 導 方 式 辦 理 完 成 辦 理 完 成 已 辦 理 辦 理 情 形 已 辦 理 辦 理 中 辦 理 中 未 辦 理 未 辦 理 未 辦 理 未 辦 理 無 須 辦 理 受 訓 人 員 等 級 內 容 表 現 情 形 A B C D 品 德 包 括 操 守 負 責 涵 養 榮 譽 及 團 隊 精 神 等 才 能 包 括 表 達 學 識 反 應 創 意 判 斷 思 維 見 解 等 生 活 包 括 規 律 精 神 整 潔 儀 表 談 吐 待 人 等 學 習 態 度 工 作 績 效 是 否 具 有 良 好 積 極 正 面 的 學 習 態 度, 確 實 完 成 輔 導 方 式 所 列 之 各 項 學 習 是 否 能 在 限 期 內 完 成 交 付 之 工 作, 並 能 任 勞 任 怨 勇 於 負 責 特 殊 輔 導 紀 錄 重 大 具 體 優 劣 事 蹟 輔 導 員 直 屬 主 管 單 位 主 管 簽 章

填 表 說 明 : 一 本 表 於 考 試 錄 取 人 員 實 務 訓 練 期 間, 每 月 應 至 少 填 寫 一 張, 亦 得 依 實 際 需 要 每 週 或 每 日 填 寫 二 輔 導 方 式 紀 錄 欄, 請 輔 導 員 就 職 前 講 習 工 作 觀 摩 專 業 課 程 訓 練 或 輔 導 個 別 會 談 之 辦 理 情 形 詳 實 勾 選 記 錄 ( 一 ) 職 前 講 習 : 含 機 關 環 境 介 紹 單 位 簡 介 公 文 辦 理 流 程 電 腦 操 作 流 程 及 講 解 實 務 訓 練 相 關 規 定 ( 二 ) 工 作 觀 摩 : 依 實 際 需 要 進 行 實 務 工 作 觀 摩 ( 三 ) 專 業 課 程 訓 練 或 輔 導 : 辦 理 專 業 課 程 訓 練, 或 輔 導 員 於 受 訓 人 員 實 際 執 行 業 務 過 程 予 以 適 當 輔 導, 並 針 對 受 訓 人 員 分 配 職 務 之 專 業 需 求, 以 研 讀 討 論 方 式 提 升 受 訓 人 員 專 業 知 能 ( 四 ) 個 別 會 談 : 協 助 解 決 受 訓 人 員 工 作 適 應 問 題 及 生 涯 發 展 三 受 訓 人 員 表 現 情 形 欄, 請 輔 導 員 就 受 訓 人 員 之 品 德 才 能 生 活 學 習 態 度 工 作 績 效 五 大 項, 詳 實 勾 選 記 錄 紀 錄 等 級 分 述 如 下 : A: 表 現 明 顯 地 超 出 該 職 責 的 要 求 水 準 B: 表 現 均 能 達 到 要 求 水 準 C: 表 現 未 盡 符 合 基 本 要 求 D: 表 現 多 未 達 基 本 要 求, 經 勸 導 仍 未 改 進 者 四 本 表 請 受 訓 人 員 之 輔 導 員 詳 實 紀 錄, 並 檢 陳 受 訓 人 員 直 屬 主 管 及 單 位 主 管 核 閱 後, 由 輔 導 員 暫 予 收 存, 嗣 受 訓 人 員 訓 練 期 滿, 作 為 考 評 實 務 訓 練 成 績 之 重 要 參 考, 併 同 受 訓 人 員 實 務 訓 練 成 績 考 核 表 彙 陳 五 各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得 依 實 際 需 要 另 定 輔 導 紀 錄 表 以 資 辦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