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號 : 15 一 化 學 品 與 廠 商 資 料 化 學 品 名 稱 : 氨 (Ammonia) 其 他 名 稱 :- 安 全 資 料 表 第 1 頁 /6 頁 建 議 用 途 及 限 制 使 用 : 主 要 用 於 半 導 體 面 板 發 光 二 極 體 及 太 陽 能 電 池 等 產 業, 作 為 薄 膜 製 程 原 料 製 造 者 輸 入 者 或 供 應 者 名 稱 地 址 及 電 話 : 台 灣 塑 膠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仁 武 氟 氯 烴 廠 高 雄 市 仁 武 區 水 管 路 100 號 (07)3711411 轉 5270/5263 緊 急 聯 絡 電 話 / 傳 真 電 話 : (07)3711411 轉 5262 / (07)3722354 二 危 害 辨 識 資 料 化 學 品 品 危 害 分 類 : 易 燃 氣 體 第 2 級 急 毒 性 物 質 第 3 級 ( 吸 入 ) 金 屬 腐 蝕 物 第 1 級 腐 蝕 / 刺 激 皮 膚 物 質 第 1 級 嚴 重 損 傷 / 刺 激 眼 睛 物 質 第 1 級 水 環 境 之 危 害 物 質 ( 急 毒 性 ) 第 1 級 標 示 內 容 : 象 徵 符 號 : 腐 蝕 骷 髏 與 兩 根 交 叉 骨 環 境 警 示 語 : 危 險 危 害 警 告 訊 息 : 易 燃 氣 體 吸 入 有 毒 可 能 腐 蝕 金 屬 造 成 嚴 重 皮 膚 灼 傷 和 眼 睛 傷 造 成 嚴 重 眼 睛 損 傷 對 水 生 生 物 毒 性 非 常 大 危 害 防 範 措 施 : 置 容 器 於 通 風 良 好 的 地 方 遠 離 引 燃 品 - 禁 止 抽 煙 若 與 眼 睛 接 觸, 立 刻 以 大 量 的 水 洗 滌 後 洽 詢 醫 療 勿 倒 入 排 水 溝 戴 眼 罩 / 護 面 罩 其 他 危 害 :- 三 成 分 辨 識 資 料 純 物 質 : 中 英 文 名 稱 : 氨 (Ammonia) 同 義 名 稱 : 液 氨 Ammonia Anhydrous 化 學 文 摘 社 登 記 號 碼 (CAS No.):7664-41-7 危 害 成 分 ( 成 分 百 分 比 ):100 四 急 救 措 施 不 同 暴 露 途 徑 之 急 救 方 法 : 吸 入 :1. 施 救 前 先 做 好 自 身 的 防 護 措 施, 以 確 保 自 己 的 安 全 2. 移 走 污 染 源 或 將 患 者 移 到 空 氣 新 鮮 處 3.
序 號 : 15 安 全 資 料 表 第 2 頁 /6 頁 若 呼 吸 困 難, 於 醫 師 指 示 下 由 受 過 訓 的 人 員 供 給 氧 氣 4. 避 免 不 必 要 的 移 動 5. 肺 水 腫 的 症 狀 可 能 延 遲 48 小 時 6. 立 即 就 醫 皮 膚 接 觸 :1. 移 除 污 染 源 並 且 以 溫 水 緩 和 沖 洗 受 污 染 的 部 位 直 到 污 染 物 除 去 2. 不 要 嘗 試 將 患 部 弄 熱, 不 要 摩 擦 患 部 或 施 以 乾 熱 3. 小 心 撕 開 黏 於 患 部 之 衣 服 並 脫 去 其 餘 的 衣 服 4. 以 紗 布 輕 蓋 在 患 部 5. 禁 止 患 者 抽 煙 或 喝 酒 6. 立 即 就 醫 眼 睛 接 觸 :1. 移 除 污 染 源 2. 儘 速 以 溫 水 緩 和 沖 洗 患 部 直 到 污 染 物 除 去 3. 不 要 嘗 試 將 患 部 弄 熱 4. 以 紗 布 蓋 雙 眼 5. 禁 止 患 者 喝 酒 或 抽 煙 6. 立 即 就 醫 最 重 要 症 狀 及 危 害 效 應 : 呼 吸 困 難 灼 傷 皮 膚 及 眼 睛 對 急 救 人 員 之 防 護 : 應 穿 著 C 級 防 護 裝 備 在 安 全 區 實 施 急 救 對 醫 師 之 提 示 :1. 患 者 吸 入 時, 考 慮 氧 氣 2. 誤 食 時, 考 慮 食 道 鏡 檢 法, 避 免 洗 胃 五 滅 火 措 施 適 用 滅 火 劑 : 小 火 : 化 學 乾 粉 二 氧 化 碳 大 火 : 噴 水 水 霧 泡 沫 滅 火 時 可 能 遭 遇 之 特 殊 危 害 :1. 火 場 中 的 壓 力 容 器 可 能 會 破 裂 爆 炸 並 放 出 有 毒 及 刺 激 性 氣 體 2. 氨 不 易 著 火, 是 在 密 閉 空 間, 氨 與 空 氣 的 混 合 物 會 爆 炸 特 殊 滅 火 程 序 : 1. 撤 退 並 自 安 全 距 離 或 受 保 護 的 地 點 滅 火 2. 位 於 上 風 處 以 避 免 危 險 的 蒸 氣 和 有 毒 的 分 解 物 3. 滅 火 前 先 阻 止 溢 漏, 如 果 不 能 阻 止 溢 漏 且 周 圍 無 任 何 危 險, 讓 火 燒 完, 若 沒 有 阻 止 溢 漏 而 先 行 滅 火, 蒸 氣 會 與 空 氣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而 再 引 燃 4. 隔 離 未 著 火 物 質 且 保 護 人 員 5. 安 全 情 況 下 將 容 器 火 場 6. 在 某 些 情 況 下 可 以 二 氧 化 碳 或 化 學 乾 粉 滅 火 再 立 刻 靠 近 閥 且 關 掉 氣 流, 此 操 作 必 須 常 小 心 7. 噴 水 以 保 護 嘗 試 停 止 溢 漏 的 人 員 8. 容 器 受 熱 可 能 破 裂 或 爆 炸, 暴 露 火 場 的 容 器 管 線 和 貯 槽 應 盡 快 噴 水 以 冷 卻 9. 不 可 直 接 以 水 施 予 液 體 洩 漏 或 溢 漏 源, 可 能 會 加 速 揮 發 和 增 加 溢 漏 10. 大 區 域 之 大 型 火 災, 使 用 無 人 操 作 之 水 霧 控 制 架 或 自 動 搖 擺 消 防 水 瞄 11. 鋼 瓶 溫 度 不 可 超 過 40, 否 則 立 刻 撤 離 或 使 用 自 動 搖 擺 消 防 水 瞄 滅 火 12. 遠 離 貯 槽 13. 貯 槽 安 全 閥 已 響 起 或 因 著 火 而 變 色 時 立 即 撤 離 14. 未 著 特 殊 防 護 設 備 的 人 員 不 可 進 入 15. 滅 火 後 可 能 仍 有 爆 炸 性 氣 體 存 在, 要 進 入 封 閉 區 域 前 應 先 以 適 當 儀 器 檢 測 大 氣 消 防 人 員 之 特 殊 防 護 裝 備 : 消 防 人 員 必 須 配 戴 A 級 氣 密 式 化 學 防 護 衣 空 氣 呼 吸 器 ( 必 要 時 外 加 抗 閃 火 鋁 質 披 覆 外 套 ) 六 洩 漏 處 理 方 法 個 人 應 注 意 事 項 :1. 限 制 人 員 進 入, 直 至 外 溢 區 完 全 清 乾 淨 為 止 2. 確 保 僅 由 受 過 訓 之 人 員 負 責 清 理 工 作 3. 穿 戴 合 適 的 個 人 防 護 裝 備 環 境 注 意 事 項 :1. 撲 滅 及 移 走 所 有 發 火 源 2. 保 持 洩 漏 區 通 風 良 好 3. 若 有 大 量 物 質 外 洩 至 周 遭 環 境, 應 報 告 有 關 之 環 保 單 位 清 理 方 法 :1. 將 鋼 瓶 移 至 排 風 罩 或 通 風 良 好 之 室 外 安 全 處 所 通 風 排 氣, 空 桶 須 做 記 號 2. 利 用 水 霧 或 噴 水 來 減 少 嚴 重 洩 漏 時 的 氣 雲 量 3. 不 要 直 接 加 水 於 外 洩 物 或 洩 漏 源 4. 若 可 能, 翻 轉 外 洩 容 器 使 氣 體 逸 出, 而 非 液 體 流 出, 隔 離 洩 漏 區 直 至 氣 體 完 全 消 散 七 安 全 處 置 與 儲 存 方 法
安 全 資 料 表 序 號 : 15 處 置 : 第 3 頁 /6 頁 1. 此 物 質 是 腐 蝕 性 壓 縮 性 氣 體, 於 封 閉 區 域 有 爆 炸 危 險 性, 需 要 工 程 控 制 及 防 護 設 備, 工 作 人 員 應 適 當 受 訓 並 告 知 此 物 質 之 危 險 性 及 安 全 使 用 法 2. 不 可 單 獨 操 作 此 物 質 3. 撲 滅 所 有 引 燃 源 ( 如 火 花 火 焰 熱 表 面 ) 並 遠 離 熱 和 焊 接 操 作 4. 禁 止 抽 煙 5. 工 作 區 和 貯 存 區 清 除 其 他 會 燃 燒 的 物 質 6. 大 量 操 作 和 貯 存 區 使 用 不 會 產 生 火 花 的 通 風 系 統, 合 格 的 防 爆 設 備 和 安 全 的 電 器 系 統 7. 保 持 走 道 和 出 口 通 暢 無 阻 8. 不 要 與 不 相 容 物 如 氧 化 劑 鹵 素 和 重 金 屬 一 起 使 用 9. 若 有 此 物 質 釋 放 出 應 立 即 戴 上 呼 吸 防 護 具 離 開, 直 到 確 定 釋 放 的 嚴 重 性 10. 若 有 溢 漏 或 通 風 不 良 應 立 即 呈 報 11. 儘 可 能 使 用 密 閉 性 操 作 系 統 12. 若 非 使 用 密 閉 操 作 系 統, 儘 可 能 小 量 於 通 風 良 好 的 特 定 區 域 操 作, 避 免 釋 放 氣 體 進 入 工 作 區 的 空 氣 中 13. 穿 戴 個 人 防 護 具 設 備, 操 作 前 檢 查 鋼 瓶 是 否 受 損 或 溢 漏 14. 鋼 瓶 直 放 於 地 板 且 固 定 於 牆 壁 或 柱 子 15. 使 用 適 合 的 壓 力 調 節 閥 16. 以 鋼 瓶 使 用 時 應 裝 逆 止 閥, 避 免 氣 體 倒 流 進 入 鋼 瓶 17. 保 持 鋼 瓶 閥 清 潔, 不 受 污 染 ( 水 或 油 ), 開 啟 時 小 心 緩 慢 釋 壓, 並 避 免 閥 作 受 損 18. 使 用 時 應 保 持 閥 全 開, 每 天 至 少 開 關 一 次 並 避 免 結 冰 19. 鋼 瓶 應 標 示 清 楚 並 免 受 損, 用 時 才 開 閥 蓋 20. 以 專 用 推 車 或 手 推 車 搬 運 避 免 以 油 污 的 首 操 作 及 鋼 瓶 碰 撞 在 一 起, 避 免 抓 蓋 舉 起 鋼 瓶 21. 使 用 畢, 關 閉 鋼 瓶 閥, 不 要 只 調 整 壓 力 調 節 閥 22. 鋼 瓶 不 與 設 備 連 接 時, 儘 快 關 閉 出 口 閥 或 塞 住 出 口 套 23. 空 瓶 保 持 輕 微 正 壓 24. 使 用 抗 腐 蝕 的 鋼 瓶 及 轉 運 設 備, 定 期 檢 查 是 否 明 顯 的 腐 蝕 和 破 裂 25. 需 備 隨 時 可 用 於 火 災 及 洩 漏 的 緊 急 處 理 裝 備 26. 安 裝 洩 漏 偵 測 與 警 報 裝 置 及 適 當 的 自 動 消 防 系 統 27. 空 的 桶 槽 容 器 和 管 線 可 能 都 有 具 危 害 性 的 殘 留 物, 未 清 理 前 不 得 從 事 任 何 焊 接 切 割 鑽 孔 或 其 他 熱 的 工 作 進 行 儲 存 : 1. 貯 存 於 陰 涼 乾 燥 通 風 良 好 的 地 區, 遠 離 熱 源 引 火 源, 避 免 陽 光 直 接 照 射, 遠 離 不 相 容 物 2. 貯 存 區 應 標 示 清 楚, 無 障 礙 物 並 只 允 許 指 定 或 受 過 訓 的 人 員 進 入 3. 使 用 耐 燃 材 質 的 貯 存 設 備, 儘 可 能 貯 存 於 隔 離 的 防 火 建 築 4. 貯 存 區 與 工 作 區 分 開, 遠 離 升 降 機 建 築 物 房 間 出 口 或 主 要 通 道 貯 存 5. 檢 查 所 有 新 進 鋼 瓶 清 潔 標 示 並 無 受 損 6. 儘 可 能 貯 存 於 原 來 貼 有 標 示 之 鋼 瓶 或 製 造 商 所 建 議 之 鋼 瓶 7. 不 使 用 保 持 鋼 瓶 閥 關 閉 並 放 置 閥 帽 8. 貯 存 不 超 過 6 個 月 9. 張 貼 警 告 標 誌 10. 儘 可 能 小 量 貯 存, 大 量 貯 存 區 應 考 慮 安 裝 溢 漏 偵 測 及 警 報 系 統 11. 貯 存 於 室 外 的 鋼 瓶 應 有 防 氣 候 變 化 的 設 施 ( 避 免 溫 度 太 高 ) 和 適 當 的 排 放 處 12. 檢 查 鋼 瓶 閥 有 無 明 顯 的 受 損, 生 鏽 或 不 清 潔, 可 能 影 響 爆 炸 13. 壓 縮 氣 體 鋼 瓶 應 依 據 化 學 危 害 性 分 開 貯 存 14. 空 鋼 瓶 應 與 實 瓶 分 開 貯 存, 閥 應 關 閉, 蓋 上 閥 蓋 並 標 示 空 瓶 或 MT 15. 溢 漏 氣 體 會 累 積 餘 地 窪 地 區, 必 須 高 於 地 面 貯 存 16. 貯 存 區 的 牆 壁 地 板 棚 架 配 件 照 明 和 通 風 系 統 應 使 用 不 會 與 氨 起 反 應 之 碳 鋼 不 鏽 鋼 或 鋁 製 成 17. 須 備 隨 時 可 用 於 火 災 及 洩 漏 的 緊 急 處 理 裝 備 八 暴 露 預 防 措 施 工 程 控 制 :1. 整 體 換 氣 或 局 部 排 氣 裝 置 2. 供 給 充 分 新 鮮 空 氣 以 補 充 排 氣 系 統 抽 出 的 空 氣 控 制 參 數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TWA 短 時 間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STEL 最 高 容 許 濃 度 CEILING 50ppm 75ppm - 生 物 指 標 BEIs - 個 人 防 護 設 備 : 呼 吸 防 護 :1.250ppm 以 下 : 含 防 氨 氣 濾 罐 的 化 學 濾 罐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 供 氣 式 或 自 攜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2.300ppm 以 下 : 含 防 氨 氣 濾 罐 的 防 毒 面 罩 或 動 力 型 空 氣 淨 化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或 全 面 型 化 學 濾 罐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全 面 型 自 攜 式 或 供 氣 式 或 一 定 流 量 型 供 氣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3. 未 知 濃 度 : 正 壓 自 攜 式 呼 吸 防 護
序 號 : 15 安 全 資 料 表 第 4 頁 /6 頁 具 正 壓 全 面 型 供 氣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輔 以 正 壓 自 攜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4. 逃 生 : 含 有 機 蒸 氣 濾 罐 之 氣 體 面 罩 逃 生 型 自 攜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手 部 防 護 :1. 防 滲 手 套, 材 質 以 丁 基 橡 膠 Teflon Viton Responder Trellchem HPS Tychem 10000 為 佳 眼 睛 防 護 :1. 化 學 安 全 護 目 鏡, 護 面 罩, 洗 眼 設 備 皮 膚 及 身 體 防 護 :1. 連 身 式 防 護 衣 工 作 靴 衛 生 措 施 :1. 工 作 後 儘 速 脫 掉 污 染 之 衣 物, 洗 淨 後 才 可 再 穿 戴 或 丟 棄, 且 須 告 知 洗 衣 人 員 污 染 之 危 害 性 2. 工 作 場 所 嚴 禁 抽 煙 或 飲 食 3. 處 理 此 物 後, 須 徹 底 洗 手 4. 維 持 作 業 場 所 清 潔 九 物 理 及 化 學 性 質 外 觀 : 無 色 壓 縮 或 液 化 氣 體 氣 味 : 強 刺 激 味 嗅 覺 閾 值 :0.6-53 ppm 熔 點 :-77.7 ph 值 :11.6 ( 溶 於 水, 在 25 ) 沸 點 / 沸 點 範 圍 :-33.4 易 燃 性 ( 固 體, 氣 體 ):- 閃 火 點 :/ 分 解 溫 度 :- 測 試 方 法 : 自 燃 溫 度 :850 爆 炸 界 限 :15.5 % ~ 25 % 蒸 氣 壓 :7.76 atm @21.1 蒸 氣 密 度 :0.6 密 度 :0.682 @ -33 溶 解 度 : 易 溶 辛 醇 / 水 分 配 係 數 (log Kow):- 揮 發 速 率 :/ 十 安 定 性 及 反 應 性 安 定 性 : 正 常 狀 況 下 安 定 特 殊 狀 況 下 可 能 之 危 害 反 應 :1. 氧 化 劑 ( 如 過 氯 酸 鹽 氯 酸 鹽 過 氧 化 氫 三 氧 化 鉻 氫 氧 化 物 硝 酸 氯 化 硝 應 避 免 之 狀 況 : 高 溫 靜 電 火 花 焊 接 操 作 鹽 ) 或 鹵 化 硼 酸 酸 酐 氯 酸 氯 化 三 硫 醯 四 甲 基 胺 : 會 起 激 烈 反 應 或 爆 炸 2. 重 金 屬 及 其 鹽 類 ( 如 金 銀 汞 ): 乾 燥 會 形 成 對 撞 擊 敏 感 的 物 質 以 致 爆 炸 3. 鹵 素 ( 如 氟 氯 溴 ) 鹵 化 物 鹵 素 化 合 物 ( 如 三 氟 化 氯 五 氟 化 溴 ): 劇 烈 反 應 或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4. 疊 氮 化 物 五 硼 烷 二 苯 乙 烯 二 氯 化 硫 四 溴 化 碲 : 形 成 硝 化 物, 受 熱 會 爆 炸 5. 鈣 : 產 生 放 熱 反 應, 高 溫 會 引 燃 6. 硝 基 氯 苯 (2- 硝 基 氯 苯 4- 硝 基 氯 苯 2,4-2 硝 基 氯 苯 ): 激 烈 反 應 產 生 高 壓 和 爆 炸 7. 乙 醛 : 激 烈 反 應 8. 環 氧 乙 烷 : 起 聚 合 反 應 9. 次 氯 酸 : 起 爆 炸 性 反 應, 放 出 氯 氣 應 避 免 之 物 質 : 酸 氧 化 劑 金 屬 鹵 化 物 銀 化 合 物 汞 鹵 素 鹵 化 物 鹵 素 化 合 物 環 氧 乙 烷 疊 氮 化 物 鈣 硝 基 氯 苯 乙 醛 次 氯 酸 危 害 分 解 物 :- 十 一 毒 性 資 料 暴 露 途 徑 : 吸 入 皮 膚 接 觸 眼 睛 接 觸 症 狀 : 皮 膚 灼 傷 及 凍 瘡 眼 睛 出 血 眼 皮 腫 脹 刺 激 感 急 毒 性 :
安 全 資 料 表 序 號 : 15 第 5 頁 /6 頁 皮 膚 :1. 接 觸 其 液 體 可 能 造 成 化 學 灼 傷 及 凍 瘡 2. 高 濃 度 蒸 氣 (10,000~30,000ppm) 可 能 造 成 刺 激 或 腐 蝕 吸 入 :1. 嚴 重 的 刺 激 呼 吸 道 2. 於 20~25ppm 開 始 覺 得 刺 激 與 不 適 3. 於 133ppm 曝 露 5 分 鐘 會 刺 激 鼻 及 咽 4. 於 500ppm 立 即 嚴 重 的 刺 激 鼻 咽 及 眼 睛 5. 短 時 間 暴 露 於 1500ppm 以 上, 會 引 起 致 命 的 肺 水 腫 ( 胸 部 緊 急 呼 吸 困 難 ) 眼 睛 :1. 於 134ppm 下 暴 露 5 分 鐘 會 造 成 角 膜 刺 激 及 流 淚 2. 於 700ppm 下, 其 蒸 氣 會 立 即 造 成 中 度 至 嚴 重 刺 激 3. 直 接 接 觸 及 液 體 會 引 起 凍 傷 和 腐 蝕 性 傷 害, 可 能 導 致 永 久 性 傷 害 或 失 明 LD50( 測 試 動 物 吸 收 途 徑 ):- LC50( 測 試 動 物 吸 收 途 徑 ):4,837 ppm/1h( 大 鼠, 吸 入 ) 慢 毒 性 或 長 期 毒 性 :1. 重 覆 暴 露 於 其 蒸 氣 可 能 刺 激 上 呼 吸 道 眼 睛 及 鼻 2. 反 覆 暴 露 數 週 後 可 能 對 氨 的 刺 激 產 生 耐 受 性 3. 連 續 暴 露 於 70ppm 可 能 產 生 耐 受 性 但 無 不 良 副 作 用 4. 每 天 暴 露 於 97~ 122ppm 會 刺 激 眼 睛 及 上 呼 吸 道 十 二 生 態 資 料 生 態 毒 性 :LC50( 魚 類 ):0.068mg/l/24hr EC50( 水 生 無 脊 椎 動 物 ):- 生 物 濃 縮 係 數 (BCF):- 持 久 性 及 降 解 性 : 1. 細 菌 將 氨 轉 變 成 硝 酸 鹽, 經 氨 介 入 後 數 天, 會 有 耗 氧 作 用 產 生 2. 在 大 氣 中 會 與 硫 離 子 結 合, 或 經 雨 水 沖 刷 而 快 速 地 進 入 土 中 半 衰 期 ( 空 氣 ):- 半 衰 期 ( 水 表 面 ):- 半 衰 期 ( 地 下 水 ):- 半 衰 期 ( 土 壤 ):- 生 物 蓄 積 性 :1. 不 會 蓄 積, 正 常 由 尿 中 以 銨 鹽 或 尿 素 排 出 土 壤 中 之 流 動 性 :- 其 他 不 良 效 應 :- 十 三 廢 棄 處 置 方 法 廢 棄 處 置 方 法 : 1. 參 考 相 關 法 規 規 定 處 理 2. 排 至 水 中 ( 水 為 氨 的 10 倍 量 ), 然 後 再 中 和 此 氨 水 十 四 運 送 資 料 聯 合 國 編 號 :1005 聯 合 國 運 輸 名 稱 : 無 水 氨 運 輸 危 害 分 類 : 第 2.3 類 毒 性 氣 體, 次 要 危 害 為 第 8 類 腐 蝕 性 物 質 包 裝 類 別 :- 海 洋 污 染 物 ( 是 / 否 ): 否
安 全 資 料 表 序 號 : 15 第 6 頁 /6 頁 特 殊 運 送 方 法 及 注 意 事 項 : 雖 然 這 種 物 質 有 易 燃 危 險, 但 這 種 危 險 只 是 在 密 閉 區 內 有 猛 烈 火 焰 條 件 下 才 會 顯 示 出 來 十 五 法 規 資 料 適 用 法 規 : 1.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設 施 規 則 2. 危 險 性 化 學 品 標 示 及 通 識 規 則 3. 特 定 化 學 物 質 危 害 預 防 標 準 4. 勞 工 作 業 場 所 容 許 暴 露 標 準 5.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規 則 6. 事 業 廢 棄 物 貯 存 清 除 處 理 方 法 及 設 施 標 準 7. 高 壓 氣 體 勞 工 安 全 規 則 十 六 其 他 資 料 參 考 文 獻 1.CHEMINFO 資 料 庫,CCINFO 光 碟,2005-2 製 表 者 單 位 2.RTECS 資 料 庫,TOMES PLUS 光 碟,Vol.63,2005 3.HSDB 資 料 庫,TOMES PLUS 光 碟,Vol.63,2005 4.OHS MSDS ON DISC,MDL 出 版 公 司,2005 5. ChemWatch 資 料 庫,2004-4 名 稱 : 台 灣 塑 膠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仁 武 氟 氯 烴 廠 地 址 / 電 話 : 高 雄 市 仁 武 區 水 管 路 100 號 (07)3711411 轉 5271 製 表 人 職 稱 : 工 程 師 姓 名 簽 章 : 張 君 各 製 表 日 期 103.09.23 備 註 上 述 資 料 中 符 號 "-" 代 表 目 前 查 無 相 關 資 料, 而 符 號 "/" 代 表 此 欄 位 對 該 物 質 並 不 適 用 上 述 資 料 由 勞 委 會 委 託 製 作, 各 項 數 據 與 資 料 僅 供 參 考, 使 用 者 請 依 應 用 需 求 判 斷 其 可 用 性, 尤 其 需 注 意 混 合 時 可 能 產 生 不 同 之 危 害, 並 依 危 險 物 及 有 害 物 通 識 規 則 之 相 關 規 定, 提 供 勞 工 必 要 之 安 全 衛 生 注 意 事 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