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 大 學 校 院 學 士 班 聯 合 招 收 大 陸 地 區 學 生 常 見 問 題 Q&A 報 名 資 格 Q1: 報 名 方 式 為 何? A: 一 律 網 路 報 名, 報 名 網 址 為 :http://rusen.stust.edu.tw/ http://www.rusen.org.tw/ 申 請 人 必 須 完 成 報 名 程 序, 才 能 選 填 志 願 報 名 時 間 為 2014 年 5 月 12 日 至 6 月 18 日 下 午 5 時 ; 選 填 志 願 時 間 為 2014 年 6 月 24 日 上 午 9 時 至 6 月 27 日 下 午 5 時 每 位 申 請 人 至 多 可 選 填 46 個 志 願 ( 學 校 + 專 業 ), 其 中 私 立 大 學 及 國 立 金 門 大 學 國 立 澎 湖 科 技 大 學 共 可 選 填 36 個 志 願, 每 校 至 多 選 填 5 個 志 願 ( 專 業 ); 其 他 公 立 大 學 共 可 選 填 10 個 志 願, 每 校 至 多 選 填 2 個 志 願 ( 專 業 ) Q2: 來 臺 就 讀 是 否 一 定 要 透 過 陸 生 聯 招 會? 如 果 有 心 儀 的 學 校 對 口 專 業 並 不 在 統 招 範 圍 內, 我 可 不 可 以 同 臺 灣 學 士 班 學 生 一 起 參 加 學 士 班 招 生 考 試, 而 不 走 此 通 道? A: 一 律 透 過 本 會 聯 招 管 道, 線 上 報 名 提 出 申 請, 經 錄 取 後 來 臺 就 學 所 取 得 的 學 位 才 會 為 大 陸 地 區 學 位 認 證 單 位 採 認 Q3: 簡 章 所 稱 大 陸 地 區 高 級 中 等 教 育 學 校, 有 包 含 職 業 高 中 嗎? A: 有, 但 是 修 業 年 限 至 少 三 年 才 可 以, 另 外 必 須 參 加 2014 年 北 京 上 海 江 蘇 浙 江 福 建 廣 東 湖 北 及 遼 寧 八 省 市 的 普 通 高 等 學 校 招 生 統 一 考 試 並 取 得 成 績 才 能 參 加 Q4: 復 讀 生 往 屆 生 可 以 申 請 來 臺 就 讀 學 士 班 嗎? A: 現 於 大 陸 北 京 上 海 江 蘇 浙 江 福 建 廣 東 湖 北 及 遼 寧 八 省 市 設 有 戶 籍, 且 參 加 2014 年 該 八 省 市 之 普 通 高 等 學 校 招 生 統 一 考 試 取 得 成 績, 始 具 備 報 考 學 士 班 ( 不 含 二 年 制 學 士 班 ) 資 格 Q5: 我 在 國 外 就 讀 高 中, 沒 有 參 加 大 陸 高 考, 有 A Level 成 績 可 以 申 請 嗎? A: 報 名 資 格 : 須 於 大 陸 北 京 上 海 江 蘇 浙 江 福 建 廣 東 湖 北 及 遼 寧 8 省 市 設 有 戶 籍 之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且 參 加 2014 年 該 8 省 市 之 普 通 高 等 學 校 招 生 統 一 考 試 ( 簡 稱 高 考 ) 取 得 成 績 ( 取 得 2013 年 或 之 前 的 高 考 成 績 也 不 符 合 報 名 資 格, 建 議 不 要 報 名, 以 免 浪 費 報 名 費 ) Q6: 我 是 來 自 香 港 或 澳 門 的 學 生 ( 持 有 香 港 或 澳 門 身 份 證 ), 請 問 一 下 香 港 或 澳 門 學 生 也 歸 納 到 大 陸 學 生 的 類 別 嗎? A: 本 管 道 是 針 對 陸 生 ( 持 大 陸 地 區 居 民 身 份 證 ) 港 澳 生 請 洽 海 外 聯 合 招 生 委 員 會 http://www.overseas.ncnu.edu.tw/ 外 籍 生 請 洽 各 校 招 收 外 籍 生 相 關 單 位 1
Q7: 臺 灣 高 校 招 收 大 陸 地 區 學 生 的 招 生 管 道 與 報 名 費 用? A: 只 有 透 過 本 會 的 網 路 報 名 系 統 報 名 才 可 以, 且 僅 收 取 簡 章 公 告 的 報 名 費 而 已, 並 無 其 他 費 用 如 有 任 何 其 他 單 位 或 個 人 要 求 繳 付 多 少 錢 就 可 以 保 證 被 臺 灣 的 學 校 錄 取, 請 勿 相 信 Q8: 我 已 經 繳 費 且 完 成 確 認 提 交 志 願, 現 在 想 放 棄 其 中 的 部 份 志 願, 或 調 整 志 願 順 序, 可 以 嗎? A: 申 請 人 必 須 完 成 報 名 程 序, 才 能 網 路 選 填 志 願, 時 間 為 2014 年 6 月 24 日 上 午 9 時 至 6 月 27 日 下 午 5 時 每 位 申 請 人 至 多 可 選 填 46 個 志 願, 其 中 私 立 大 學 及 國 立 金 門 大 學 國 立 澎 湖 科 技 大 學 共 可 選 填 36 個 志 願, 每 校 至 多 選 填 5 個 志 願 ; 其 他 公 立 大 學 共 可 選 填 10 個 志 願, 每 校 至 多 選 填 2 個 志 願 確 認 提 交 後 就 不 能 更 改 或 調 整 志 願, 請 謹 慎 考 慮 後 填 寫 並 確 認 提 交 Q9: 報 名 時 須 要 繳 體 檢 報 告 嗎? A: 確 定 要 來 臺 就 讀 再 由 錄 取 學 校 於 學 生 註 冊 後 安 排 體 檢 財 力 證 明 Q10: 報 名 前 要 準 備 哪 些 事 情 呢? A: 首 先 開 立 金 融 機 構 存 款 證 明, 至 少 有 人 民 幣 10 萬 元 ( 含 ) 1. 財 力 證 明 開 立 日 期 必 須 在 2014 年 02 月 12 日 到 2014 年 06 月 18 日 這 段 期 間 內 2. 請 注 意, 來 臺 灣 是 不 能 打 工 的, 因 此 必 須 有 足 夠 的 經 濟 基 礎, 才 能 來 讀 書 財 力 證 明 如 果 是 父 母 親 的 存 款 證 明, 不 需 附 親 屬 證 明, 但 請 於 報 名 系 統 設 定 與 陸 生 的 關 係 ( 親 屬 狀 況 欄 位 ) (1) 若 財 力 證 明 提 供 者 為 申 請 人 父 母 親, 請 將 父 母 親 填 寫 於 父 母 親 (2) 若 財 力 證 明 提 供 者 為 法 定 監 護 人 ( 含 祖 父 母 ), 請 將 法 定 監 護 ( 含 祖 父 母 ) 人 填 寫 於 聯 絡 人, 並 於 財 力 證 明 上 書 寫 與 聯 絡 人 的 親 屬 關 係 (3) 若 財 力 證 明 提 供 者 為 申 請 人 本 人, 則 父 親 母 親 或 聯 絡 人 親 屬 狀 況 至 少 填 寫 一 項 (4) 若 財 力 證 明 提 供 者 非 申 請 人 本 人 父 母 親 祖 父 母, 則 需 要 另 外 請 財 力 證 明 提 供 者 書 寫 一 份 聲 明 書, 表 明 願 意 提 供 申 請 人 在 臺 就 讀 期 間 的 所 有 支 出 3. 以 下 是 有 關 開 立 財 力 證 明 的 相 關 說 明 : (1) 不 要 求 凍 結 (2) 考 生 本 人 或 父 母 親 或 祖 父 母 的 戶 頭 於 報 名 時 有 10 萬 元 人 民 幣 ( 全 部 的 人 加 起 來 10 萬 人 民 幣 也 可 以 )( 等 值 的 外 幣 也 可 以 ) (3) 銀 行 信 用 合 作 社 中 國 郵 政 等 金 融 機 構, 開 立 的 定 存 活 存 存 款 證 明 都 可 以 (4) 帳 戶 歷 史 明 細 清 單 最 後 一 筆 餘 額 有 10 萬 元 人 民 幣 ( 需 列 有 銀 行 名 稱 戶 名 ) (5) 10 萬 元 人 民 幣 定 期 儲 蓄 存 單 也 可 以 2
(6) 大 專 校 院 民 間 機 構 等 提 供 全 額 獎 助 學 金 之 證 明 (10 萬 元 人 民 幣, 等 值 的 外 幣 也 可 以 ) (7) 房 屋 所 有 權 證 商 品 房 買 賣 合 同 不 可 以 代 替 財 力 證 明 (8) 有 價 證 券 證 明 ( 例 如 : 基 金 股 票 等 ) 不 建 議 代 替 財 力 證 明, 因 為 金 額 會 波 動 (9) 所 開 立 證 明 需 要 有 開 立 單 位 的 公 章 Q11: 2013 年 申 請 時 候 已 經 上 繳 過 財 力 證 明, 是 否 需 要 重 繳?( 是 之 前 年 度 繳 的 ) A: 若 申 請 2014 年, 需 要 重 新 開 立, 須 於 2014 年 2 月 12 日 至 6 月 18 日 間 所 開 立 Q12: 財 力 證 明 如 果 是 父 母 親 的 存 款 證 明, 還 要 附 親 屬 證 明 嗎? A: 不 用, 但 請 在 報 名 時 要 登 錄 父 母 親 的 資 料 我 們 採 信 任 原 則, 來 臺 灣 是 不 能 打 工 的, 因 此 必 須 有 足 夠 的 經 濟 基 礎, 才 能 來 讀 書 Q13: 親 屬 狀 況 那 裡, 若 財 力 證 明 提 供 者 為 申 請 人 父 母 親, 請 將 父 母 親 填 寫 於 父 母 親 親 屬 狀 況 聯 絡 人 是 不 是 可 以 不 填 了? A: 聯 絡 人 是 可 以 不 填 但 如 有 可 以 聯 絡 到 你 的 親 友 同 學, 建 議 可 以 填 報 名 系 統 Q14: 關 於 考 生 通 訊 方 式 電 話 及 移 動 電 話 都 要 填 寫 嗎? A: 電 話 及 移 動 電 話 請 擇 一 填 寫, 若 填 移 動 電 話, 區 碼 請 填 00 或 是 NA 姓 名 職 業 通 訊 地 址 聯 繫 電 話 ( 國 碼 區 碼 號 碼 ) 所 有 欄 位 都 須 填 寫 Q15: 我 在 上 傳 身 分 證 時 正 反 面 的 順 序 弄 反 了, 請 問 有 關 係 嗎? A: 沒 有 關 係 身 分 證 財 力 證 明 藝 術 生 證 明 文 件 : 彩 色 或 黑 白 掃 描 上 傳 皆 可 ( 須 清 晰 可 辨 識 ) 繳 費 Q16: 報 名 費 要 如 何 繳 交? A: 報 名 完 成 後, 可 以 透 過 以 下 方 式 繳 費 : (1) 銀 聯 卡 網 路 刷 卡 ( 使 用 前 請 先 開 通 銀 聯 卡 在 線 支 付 https://online.unionpay.com/portal/open/index.do) 方 式 繳 費, 不 需 本 人 的 銀 聯 卡, 父 母 親 或 親 戚 朋 友 的 銀 聯 卡 都 可 以 刷 卡 時 是 以 新 臺 幣 付 費, 請 注 意 螢 幕 上 出 現 的 幣 別 是 否 為 新 臺 幣, 金 額 是 否 正 確 (2) 網 路 刷 信 用 卡 ( 限 VISA MASTERCARD 和 JCB, 且 已 開 通 3D 密 碼 認 證 服 務 ) 方 式 繳 費, 不 需 本 人 的 信 用 卡, 父 母 親 或 親 戚 朋 友 的 信 用 卡 都 可 以 刷 卡 時 是 以 新 臺 幣 付 費, 請 注 意 螢 幕 上 出 現 的 幣 別 是 否 為 新 臺 幣, 金 額 是 否 正 確 (3) 由 在 臺 灣 的 親 友 匯 款 : 幣 值 為 新 臺 幣, 請 將 報 名 系 統 產 生 的 繳 費 說 明 轉 給 親 友, 由 其 代 為 匯 款 ( 可 用 ATM 轉 帳 或 到 銀 行 匯 款 ) 注 意 : 匯 款 金 額 必 須 與 繳 費 說 明 上 所 列 的 一 樣, 且 繳 款 帳 號 為 14 碼 ( 前 4 碼 為 3417), 這 樣 才 可 以 匯 進 去 本 會 帳 戶, 匯 款 成 功 後 約 30 分 鐘 即 可 上 網 檢 查 是 否 已 入 帳, 匯 款 證 明 不 須 寄 給 本 會, 請 妥 善 保 存 3
為 一 次 性 收 費 ( 填 志 願 無 須 額 外 繳 費 )( 繳 交 一 筆 費 用 就 可 以 選 填 46 個 志 願 ) 2014.04.17 若 您 是 線 上 刷 銀 聯 卡 / 信 用 卡, 畫 面 是 顯 示 新 台 幣, 但 實 際 發 卡 行 是 跟 您 收 人 民 幣 (RMB) ( 不 需 要 先 兌 換 好 新 臺 幣 ) 若 您 是 線 上 刷 銀 聯 卡, 請 盡 量 於 銀 聯 支 付 畫 面 15 分 之 內 完 成 支 付, 並 看 到 成 功 支 付 字 樣 後, 按 下 返 回 商 戶 以 完 成 繳 費 ( 簡 章 規 定 ) 申 請 人 依 據 報 名 系 統 產 生 之 繳 費 說 明 進 行 繳 費, 繳 費 後 一 律 不 予 退 費 Q17: 銀 聯 支 付 環 節 無 法 跳 轉, 怎 麼 辦? A: 請 使 用 別 的 瀏 覽 器, 例 如 :Chrome 或 Firefox 或 IE ( 建 議 IE 為 主 ) (IE 10 也 可 以 ) Q18: 我 已 完 成 繳 費, 但 報 名 系 統 一 直 顯 示 未 繳 費, 怎 麼 辦? A: 向 本 會 查 詢 後, 本 會 確 實 沒 收 到 費 用 的 情 況 下, 建 議 您 跟 銀 行 聯 繫, 查 詢 銀 聯 公 司 是 否 真 的 有 扣 款, 若 銀 聯 公 司 沒 扣 款, 建 議 跟 銀 行 退 費 並 在 找 其 他 卡 刷 刷 看 Q19: 高 考 成 績 未 達 本 科 二 批 分 數 線, 報 名 費 可 以 退 費 嗎? A: 申 請 人 依 據 報 名 系 統 產 生 之 繳 費 說 明 進 行 繳 費, 繳 費 後 一 律 不 予 退 費 審 查 錄 取 Q20: 志 願 次 序 是 否 會 影 響 錄 取 機 率? 是 不 是 越 早 將 志 願 確 認 送 出, 錄 取 機 率 越 大? A: 志 願 次 序 不 會 影 響 錄 取 機 率 報 名 截 止 後, 學 校 統 一 收 到 學 生 的 申 請 資 料 ( 高 考 成 績 ), 是 同 步 審 查 Q21: 請 問 臺 灣 學 校 志 願 投 檔 機 制 為 何 A: 1. 至 2014 年 6 月 27 日 下 午 5 時 若 您 無 選 擇 志 願 ( 未 提 交 ), 就 不 會 投 檔 臺 灣 校 審 查, 您 可 以 參 加 大 陸 地 區 的 高 校 分 發 2. 如 果 成 績 未 達 1 本, 填 了 只 招 1 本 的 專 業 / 志 願, 也 不 會 投 檔 給 學 校 審 查 3. 如 果 成 績 未 達 2 本, 填 了 志 願 也 不 會 投 檔 給 學 校 審 查 4. 江 蘇 只 以 語 文, 數 學, 英 語 3 門 的 成 績, 對 綜 合 科 的 等 級 沒 有 要 求 5. 由 招 生 學 校 根 據 申 請 學 生 的 普 通 高 考 成 績 以 及 各 省 市 的 分 數 線 去 決 定 名 次 ( 學 校 看 不 到 每 個 學 生 的 志 願 序 ), 最 後 再 由 本 會 依 據 學 生 報 名 時 所 選 的 志 願 順 序 及 各 個 志 願 的 名 次 和 招 生 名 額, 決 定 最 後 學 生 的 錄 取 志 願 Q22: 志 願 如 何 填 比 較 好? 有 往 年 各 校 各 系 組 錄 取 分 數 可 以 參 考 嗎? 有 臺 灣 學 校 排 名 可 以 參 考 嗎? A: 2011-2013 各 校 各 專 業 並 未 公 告 最 低 錄 取 分 數 線 (2011-2013 幾 分 可 上 某 校 某 專 業, 不 代 表 2014 也 要 幾 分 才 能 錄 取 ) 建 議 把 喜 歡 的 學 校 專 業 系 組 往 前 填, 志 願 順 序 越 前 面, 代 表 就 是 越 想 就 讀 的 學 校 及 系 組 ( 專 業 )( 學 校 是 同 步 審 查 且 看 不 到 學 生 志 願 序 ) 網 路 上 看 到 有 學 校 公 告 錄 取 分, 那 並 不 代 表 臺 灣 其 他 校 的 錄 取 標 準 4
傳 統 用 落 點 分 析 選 填 落 點 分 數 附 近 的 科 系 只 能 當 參 考, 考 生 還 是 要 以 興 趣 為 主, 畢 竟 這 關 係 考 生 未 來 可 能 會 就 業 的 領 域, 興 趣 最 重 要, 分 數 落 點 都 是 其 次 專 家 建 議 : 若 沒 達 到 本 一 的 省 控 線, 肯 定 和 本 一 院 校 無 緣 了 建 議 考 生, 在 本 二 院 校 中 進 行 選 擇, 結 合 自 己 的 興 趣 愛 好, 選 擇 高 校 和 專 業 Q23: 學 士 班 招 生 名 額 有 分 給 8 省 市 嗎? A: 因 各 校 總 招 生 名 額 不 多, 難 以 再 把 名 額 分 給 8 個 省 市 Q24: 八 省 市 的 高 考 滿 分 不 同, 題 目 也 不 同, 錄 取 標 準 為 何? A: 本 會 將 提 供 8 個 省 市 個 別 的 一 本 及 二 本 分 數 線 給 招 生 學 校, 另 外 招 生 學 校 也 知 道 各 省 市 的 滿 分 是 多 少, 由 招 生 學 校 根 據 申 請 學 生 的 普 通 高 考 成 績 以 及 各 省 市 的 分 數 線 去 決 定 名 次, 最 後 再 由 本 會 依 據 學 生 報 名 時 所 選 的 志 願 順 序 及 各 個 志 願 的 名 次 和 招 生 名 額, 決 定 最 後 學 生 的 錄 取 志 願 Q25: 可 以 進 行 調 劑 嗎? A: 本 會 招 生 並 不 進 行 調 劑 Q26: 特 殊 生 ( 主 要 指 藝 術 生 ) 是 否 比 照 普 通 生 的 本 科 二 批 分 數 線? A: 藝 術 生 類 別 證 明 : 選 擇 以 藝 術 生 身 分 報 名 之 申 請 人, 須 另 外 繳 交 由 八 省 市 教 育 考 試 院 核 發 的 術 科 專 業 考 試 准 考 證 成 績 單 及 合 格 證 書 ( 格 式 為 pdf 或 jpg, 檔 案 大 小 不 超 過 5Mb)( 若 該 省 市 若 無 寄 發 成 績 單, 請 上 傳 查 詢 成 績 的 畫 面 ) ( 若 該 省 市 無 發 合 格 證, 可 不 用 上 傳 ), 經 本 會 審 查 通 過 者 才 能 以 藝 術 生 身 分 參 加 本 招 生, 否 則 皆 列 為 普 通 生 藝 術 生 專 業 分 類 以 2014 年 八 省 市 教 育 考 試 院 統 一 辦 理 的 術 科 專 業 考 試 為 準, 八 省 市 的 藝 術 生 專 業 分 類 請 至 本 會 網 站 下 載 專 區 查 詢 通 過 審 查 之 藝 術 生 除 採 計 高 考 ( 文 化 考 ) 成 績, 術 科 專 業 考 試 成 績 是 否 採 計 由 校 系 自 定, 其 所 選 之 志 願 如 有 招 收 該 專 業 分 類, 則 以 申 請 人 之 高 考 成 績 及 該 藝 術 生 之 本 科 分 數 線 作 為 錄 取 參 考 ; 若 所 選 之 志 願 不 招 收 該 專 業 分 類, 則 以 申 請 人 之 高 考 成 績 及 普 通 生 之 本 科 分 數 線 作 為 錄 取 參 考 Q27: 於 報 名 系 統 查 到 您 已 通 過 資 格 審 查 是 代 表 我 正 取 了 嗎? A: 您 已 通 過 資 格 審 查 : 是 指 通 過 本 會 的 初 步 資 格 審 查 ( 戶 籍, 財 力 證 明, 身 份 : 一 般 生 藝 術 生 ) 接 下 來 須 於 2014 年 6 月 24 日 上 午 9 時 至 6 月 27 日 下 午 5 時 完 成 選 填 志 願, 之 後 就 耐 心 等 2014 年 7 月 4 日 中 午 12 時 起 的 預 分 發 結 果 Q28: 何 時 能 知 道 錄 取 結 果? A: 2014 年 錄 取 採 二 階 段 分 發 方 式 進 行, 於 2014 年 7 月 4 日 中 午 12 時 在 招 生 委 員 會 網 站 或 報 名 系 統 查 詢 預 分 發 結 果, 獲 得 正 取 或 備 取, 且 確 定 要 來 臺 就 學 者, 須 於 2014 年 7 月 4 日 中 午 12 時 起 至 7 月 6 日 中 午 12 時 前 至 報 名 系 統 登 記 參 加 正 式 分 發, 未 於 規 定 時 間 內 上 網 登 記 5
者, 無 法 取 得 來 臺 就 學 的 資 格 登 記 參 加 正 式 分 發 者, 於 2014 年 7 月 6 日 下 午 5 時 可 至 本 會 網 站 或 報 名 系 統 查 詢 結 果, 獲 得 錄 取 者, 取 得 來 臺 就 學 之 資 格, 錄 取 學 校 隨 即 會 寄 送 錄 取 通 知 書 特 別 注 意 : 登 記 參 加 正 式 分 發 者, 一 旦 獲 得 錄 取 ( 不 列 備 取 生 ), 則 無 法 再 參 加 大 陸 地 區 的 高 考 分 發, 所 以 已 經 決 定 要 在 大 陸 地 區 高 等 學 校 就 讀 的 正 備 取 生, 切 勿 上 網 登 記 參 加 正 式 分 發 Q29: 預 分 發 方 式 為 何? 何 謂 正 取 備 取? A: 每 位 陸 生 最 多 可 報 名 46 個 志 願, 其 中 私 立 大 學 及 國 立 金 門 大 學 國 立 澎 湖 科 技 大 學 共 可 選 填 36 個 志 願, 每 校 至 多 選 填 5 個 志 願 ( 專 業 ); 其 他 公 立 大 學 共 可 選 填 10 個 志 願, 每 校 至 多 選 填 2 個 志 願 ( 專 業 ) 在 各 校 審 查 高 考 成 績 後, 每 個 志 願 會 有 正 取 備 取 不 錄 取 3 種 結 果 正 取 表 示 該 校 系 組 已 錄 取, 備 取 表 示 排 名 在 該 校 系 組 之 招 生 名 額 外 有 人 可 能 會 同 時 在 46 個 校 系 組 正 取, 有 人 可 能 正 取 10 個 志 願 備 取 15 個 志 願, 也 有 可 能 全 部 都 是 備 取 等 所 有 招 生 系 組 的 結 果 評 定 出 來 後, 本 會 依 據 此 結 果, 以 及 陸 生 報 名 時 所 填 的 志 願 順 序 進 行 分 發, 分 發 後 每 人 至 多 有 1 個 正 取 志 願 ( 假 設 是 第 6 志 願, 在 第 6 志 願 之 後 的 志 願 已 無 意 義 ), 同 時 有 可 能 會 有 幾 個 備 取 志 願 ( 必 須 是 正 取 志 願 之 前 的 志 願, 假 設 有 3 個 備 取 志 願, 分 別 是 第 1 志 願 為 備 取 6 第 3 志 願 為 備 取 3 和 第 5 志 願 為 備 取 1), 此 即 為 預 分 發 的 結 果, 陸 生 在 報 名 系 統 查 詢 到 的 結 果 則 如 下 表 所 顯 示 : 志 願 順 序 學 校 系 組 招 生 名 額 預 分 發 結 果 第 1 志 願 甲 大 學 A 系 5 備 取 6 第 2 志 願 甲 大 學 B 系 2 不 錄 取 第 3 志 願 乙 大 學 D 系 3 備 取 3 第 4 志 願 丙 大 學 E 系 1 不 錄 取 第 5 志 願 乙 大 學 F 系 7 備 取 1 第 6 志 願 丁 大 學 G 系 6 正 取 Q30: 正 式 分 發 方 式 為 何? 還 會 有 備 取 生? A: 預 分 發 後 獲 得 正 取 和 備 取 者, 必 須 上 網 登 記 參 加 正 式 分 發, 登 記 時 必 須 決 定 預 分 發 時 的 正 取 和 備 取 志 願 是 否 要 參 加 正 式 分 發 本 會 依 據 預 錄 生 登 記 結 果 及 預 分 發 結 果, 再 次 進 行 分 發, 獲 得 錄 取 者 才 能 取 得 來 臺 就 學 資 格, 正 式 分 發 不 再 列 備 取 生 由 於 有 些 獲 得 正 取 的 預 錄 生 決 定 留 在 大 陸 地 區 或 到 外 國 就 學, 因 此 未 參 加 正 式 分 發 登 記, 其 原 先 的 正 取 就 會 由 備 取 生 依 序 遞 補 以 Q29 的 預 分 發 結 果 來 說 明, 假 設 該 陸 生 將 所 有 備 取 及 正 取 志 願 都 勾 選 要 參 加 正 式 分 發, 若 第 1 志 願 有 遞 補 上, 則 該 陸 生 就 錄 取 第 1 志 願 ; 若 第 1 志 願 未 遞 補 上, 但 第 3 志 願 遞 補 上, 該 陸 生 就 錄 取 第 3 志 願 ; 若 3 個 備 取 志 願 皆 未 獲 遞 補, 則 該 陸 生 至 少 還 錄 取 第 6 志 願 6
錄 取 來 台 Q31: 錄 取 後 要 做 哪 些 事? A: 本 會 依 據 預 分 發 及 預 錄 生 之 登 記 結 果 再 次 進 行 統 一 分 發, 正 式 分 發 結 果 可 於 2014 年 7 月 6 日 下 午 5 時 起 至 本 會 網 站 查 詢 本 次 分 發 不 再 列 備 取 生, 獲 錄 取 者, 稱 為 錄 取 生, 取 得 來 臺 就 學 資 格, 無 法 再 參 加 大 陸 地 區 的 分 發, 請 特 別 注 意 接 下 來 要 辦 理 的 事 項 會 由 錄 取 學 校 寄 發 的 錄 取 通 知 內 說 明, 也 可 以 參 考 本 會 網 站 學 士 班 入 學 內 的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或 下 載 專 區 之 錄 取 來 台 就 讀 準 備 事 項 指 南 Q32: 學 歷 文 件 要 去 哪 裡 辦 公 證? A: 至 大 陸 地 區 各 地 公 證 處 辦 理, 地 址 請 至 各 省 市 司 法 局 / 廳 網 站 查 詢 學 生 抵 臺 註 冊 時, 學 校 會 查 驗 學 生 最 高 學 歷 證 件 ( 高 級 中 等 教 育 學 校 ( 高 中 )/ 高 職 畢 業 證 書 ) 正 本 ( 查 驗 正 本 留 副 本 ) 及 公 證 書 ( 學 校 收 正 本 並 至 海 基 會 辦 理 驗 證 ) Q33: 健 康 檢 查 項 目 有 哪 些? 要 到 哪 裡 檢 查? A: 由 錄 取 學 校 於 學 生 註 冊 後 安 排 體 檢, 健 康 檢 查 項 目 包 括 : 愛 滋 病 毒 (HIV) 抗 體 檢 查 胸 部 X 光 檢 查 肺 結 核 腸 內 寄 生 蟲 糞 便 檢 查 梅 毒 血 清 檢 查 麻 疹 及 德 國 麻 疹 ( 風 疹 ) 之 抗 體 陽 性 檢 驗 報 告 或 預 防 接 種 證 明 及 漢 生 ( 麻 風 ) 病 視 診 檢 查 健 康 檢 查 到 臺 灣 後, 由 錄 取 學 校 安 排 檢 查, 屆 時 請 以 錄 取 通 知 單 上 面 所 規 定 的 為 準 Q34: 來 臺 灣 就 讀 可 以 參 加 臺 灣 的 醫 療 傷 害 保 險 嗎? A: 註 冊 後, 學 校 會 幫 忙 保 平 安 險 並 由 錄 取 學 校 協 助 辦 理 醫 療 傷 害 保 險, 屆 時 請 以 錄 取 通 知 單 上 面 所 規 定 的 為 準 Q35: 醫 療 保 險 投 保 額 度 要 多 少 呢? A: 每 個 學 生 來 臺 灣 註 冊, 學 校 都 會 幫 其 投 保 平 安 保 險, 因 意 外 去 看 門 診, 每 次 最 高 理 賠 新 臺 幣 1,000 元 ( 約 人 民 幣 223 元 ), 住 院 的 話 ( 因 為 意 外 或 生 病 都 可 以 ), 每 次 最 高 理 賠 新 臺 幣 5 萬 元 ( 約 人 民 幣 1 萬 1 千 1 百 元 ) 醫 療 保 險 至 少 要 先 投 保 1 學 期, 投 保 項 目 及 額 度 大 概 如 下 : 1. 門 診 : 每 日 以 一 次 為 限, 每 次 理 賠 上 限 為 新 臺 幣 1,000 元 ( 約 人 民 幣 223 元 ) 2. 住 院 : 每 日 住 院 病 床 依 醫 院 等 級 不 同 而 收 費 也 不 同, 您 可 以 保 每 日 理 賠 上 限 為 新 臺 幣 2,000 元 ( 約 人 民 幣 446 元 ) 或 更 高 理 賠 上 限 的 醫 療 保 險 注 意 : 目 前 臺 灣 已 有 保 險 公 司 推 出 此 種 保 單, 每 個 月 新 臺 幣 500 元, 就 可 以 享 有 近 似 上 述 的 理 賠 額 度 Q36: 學 費 大 概 是 多 少 呢? A: 依 專 業 而 不 同, 每 學 期 約 為 新 臺 幣 5 萬 元 到 5 萬 5 千 元 ( 約 人 民 幣 1 萬 1 千 元 到 1 萬 2 千 元 ) 以 下 資 訊 僅 供 參 考, 以 各 校 公 告 就 讀 學 校 所 在 區 域 及 個 人 消 費 而 有 不 同 : 學 雜 費 1 年 約 2 萬 5 千 RMB 左 右 7
生 活 費 1 個 月 約 2,000-3,000 RMB 左 右 住 宿 費 1 學 期 1,800-2,500 RMB 左 右 課 本 費 一 學 期 ( 半 年 ) 約 600-1,200 RMB 左 右 Q37: 請 問 今 年 臺 灣 大 學 有 部 分 專 業 提 供 獎 學 金 麼? A: 請 上 官 網 查 詢 ( 線 上 簡 章 / 優 秀 陸 生 獎 學 金 查 詢 系 統 ), 如 果 沒 有 出 現 這 個 學 校, 就 是 尚 未 提 供 獎 學 金, 若 有 申 請 問 題 須 諮 詢, 請 直 接 洽 學 校 承 辦 人 員 Q38: 來 臺 灣 就 讀 可 以 打 工 兼 差 嗎? A: 不 可 以 Q39: 在 臺 就 讀 畢 業 後, 可 以 繼 續 在 臺 升 學 嗎? A: 關 於 在 臺 就 讀 學 士 班 陸 生, 如 想 繼 續 升 讀 碩 士 班 或 就 讀 碩 士 班 想 繼 續 升 讀 博 士 班, 不 能 直 接 參 加 各 校 自 行 辦 理 的 研 究 所 推 甄 及 考 試 入 學 管 道 升 學 由 於 目 前 陸 生 在 臺 升 學 仍 採 聯 合 招 生 方 式 辦 理, 陸 生 畢 業 後 若 想 繼 續 升 學, 均 須 依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來 臺 就 讀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辦 法 規 定, 循 陸 生 聯 招 會 管 道, 繼 續 申 請 在 臺 就 讀 下 一 階 段 學 制 班 次 例 如, 取 得 學 士 學 位, 得 升 讀 碩 士 班, 但 不 得 再 次 申 請 同 一 階 段 就 讀 唯 一 的 例 外 是, 為 爭 取 優 秀 陸 生, 符 合 條 件 的 陸 生 可 比 照 一 般 學 生, 依 據 在 臺 就 讀 校 學 生 逕 讀 博 士 學 位 辦 法 規 定 申 請 逕 讀 博 士 班 若 想 回 大 陸 考 研, 則 依 大 陸 考 研 辦 法 辦 理 若 想 申 請 至 國 外 (EX: 英 美, 澳 ) 學 校 就 讀, 則 依 國 外 申 請 校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其 他 Q40: 普 通 大 學 及 科 技 校 院 差 別 在 哪? A: 招 生 的 科 技 大 學 和 技 術 學 院 都 具 有 本 科 以 上 的 學 制 ( 學 士 學 位 碩 士 學 位 ), 有 些 甚 至 有 博 士 學 位 學 制, 是 屬 於 應 用 型 高 校, 相 當 於 大 陸 的 二 本 學 校, 不 同 於 大 陸 的 職 業 院 校 臺 灣 的 大 學 分 為 普 通 大 學 及 科 技 校 院 ( 包 含 科 技 大 學 及 技 術 學 院 ) 兩 類, 普 通 大 學 屬 於 綜 合 大 學, 各 種 專 業 都 包 含, 比 如 說 哲 學 地 理 文 學 等, 當 然 也 包 含 電 子 電 機 機 械 等 科 技 方 面 的 專 業, 但 是 比 較 重 視 理 論 方 面 ; 而 科 技 校 院 就 是 屬 於 應 用 型 大 學, 所 設 立 的 專 業 比 較 偏 向 實 務 應 用 方 面 的, 所 以 像 哲 學 地 理 文 學 等 專 業 就 沒 有 設 立 一 般 大 學 重 理 論, 強 調 走 學 術 路 線, 繼 續 升 學 做 研 究 科 技 大 學 重 技 能 的 培 育, 強 調 畢 業 即 就 業 招 生 學 校 視 頻 簡 介 可 上 http://www.tudou.com/home/_120570927 選 校 參 考 招 生 指 南 可 上 官 網 http://rusen.stust.edu.tw/spf/school.html Q41: 學 士 班 需 要 就 讀 幾 年? A: 學 士 學 位 之 修 業 年 限 以 四 年 為 原 則 修 讀 學 士 學 位 應 屆 畢 業 生 或 修 讀 碩 士 學 位 學 生, 修 業 期 間 成 績 優 異, 並 具 有 研 究 潛 力, 得 依 學 校 規 定 申 請 徑 修 讀 博 士 學 位 8
Q42: 來 臺 就 讀 後, 可 以 轉 系 所 ( 專 業 ) 嗎? A: 可 以, 但 須 依 各 校 學 則 規 定 辦 理 陸 生 僅 能 申 請 學 校 經 教 育 部 核 准 得 招 收 陸 生 的 系 所 為 限 就 讀 離 島 校 區 系 所 之 陸 生, 不 得 申 請 轉 至 本 島 校 區 之 系 所 Q43: 來 臺 就 讀 後, 可 以 轉 學 嗎? A: 在 臺 就 讀 離 島 學 校 之 陸 生, 不 得 申 請 轉 學 至 本 島 學 校 目 前 尚 未 開 放 在 境 外 學 校 就 讀 之 陸 生, 經 轉 學 管 道 來 臺 就 讀 可 上 官 網 在 臺 陸 生 轉 學 資 訊 專 區 查 詢 有 招 在 臺 就 讀 陸 生 轉 學 資 訊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