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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華 經 的 心 靈 環 保.17 17. 法 華 經 的 心 靈 環 保 以 安 樂 行 品 為 中 心 釋 常 源 第 二 屆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佛 學 系 目 次 一 前 言 二 法 華 經 的 安 樂 行 品 ( 一 ) 四 安 樂 行 的 定 義 ( 二 ) 四 安 樂 行 的 大 意 三 三 無 漏 學 與 安 樂 行 之 關 係 ( 一 ) 以 戒 安 身 即 是 安 樂 行 ( 二 ) 以 定 攝 心 即 是 安 樂 行 ( 三 ) 修 觀 發 慧 即 是 安 樂 行 四 結 論

.18 18.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2006-2011) 一 前 言 本 文 是 筆 者 僧 大 畢 業 論 文 中 的 章 節 之 一 自 從 專 讀 法 華 經 之 後, 對 於 經 中 所 闡 述 的 一 佛 乘 思 想 及 佛 出 世 的 一 大 因 緣, 有 深 刻 體 悟 該 經 宗 旨 是 為 應 化 人 間 關 懷 社 會 闡 明 了 佛 法 非 消 極 遁 世, 修 行 亦 非 一 味 的 在 山 林 潛 修, 而 是 應 朝 向 菩 薩 道 上 努 力 ; 此 一 觀 點, 對 於 筆 者 在 修 行 方 向, 產 生 重 要 的 轉 變 和 啟 發 這 部 法 華 經 含 攝 了 小 乘 大 乘 的 思 想, 其 內 容 相 當 豐 富, 是 一 部 引 導 吾 人 邁 向 成 佛 之 路 的 最 佳 良 導, 故 有 成 佛 法 華 之 美 稱 佛 法 貴 於 實 踐, 法 華 經 所 揭 示 的 實 踐 方 法, 概 估 約 有 六 十 餘 項, 1 方 法 繁 多 且 次 第 不 明 顯, 唯 獨 安 樂 行 品 的 四 安 樂 行 講 述 得 最 清 楚 論 及 佛 法 的 實 踐 範 圍, 則 不 離 戒 定 慧 三 種 增 上 學 因 此, 筆 者 嘗 試 整 理 四 安 樂 行 與 三 增 上 學 之 間 的 關 聯 性, 做 為 未 來 修 持 佛 法 的 依 循 與 方 針 二 法 華 經 的 安 樂 行 品 安 樂 行 品 主 要 是 說 明 初 發 心 菩 薩 於 後 惡 世 流 通 弘 傳 法 華 經 時, 面 臨 種 種 恐 怖 危 險 苦 難 時, 應 以 何 種 態 度 與 方 法 應 對, 才 不 會 起 退 心? 因 此 釋 迦 牟 尼 佛 宣 說 了 四 種 安 樂 行 的 實 踐 方 法 ( 一 ) 四 安 樂 行 的 定 義 何 謂 安 樂 行? 從 字 義 上 解 釋 : 安, 是 身 不 陷 於 危 險 境 ; 樂 是 心 中 沒 有 憂 苦 煩 惱 ; 2 行 是 實 踐 是 行 動 力 ; 此 外, 在 法 華 玄 讚 也 提 及, 菩 薩 在 弘 法 過 程 中, 其 行 為 的 基 本 要 求 要 做 到 威 儀 可 軌, 語 言 有 則, 心 除 諂 慢, 3 如 此 才 是 真 正 的 安 樂 行 且, 菩 薩 行 者 除 了 觀 照 自 己 的 身 口 意 三 業 之 外, 尚 需 發 起 大 悲 誓 願 行, 廣 度 眾 生 四 安 樂 行 的 四 種 安 樂 法 門, 可 說 是 初 發 心 菩 薩 行 菩 薩 道, 應 要 依 止 的 行 為 準 則 ( 二 ) 四 安 樂 行 的 大 意 該 品 所 說 的 四 種 安 樂 行, 筆 者 粗 略 摘 要 其 重 點 如 下 : 1 聖 嚴 法 師, 學 術 論 考, 頁 181 2 參 見 妙 法 蓮 華 經 文 句 卷 8: 身 無 危 險 故 安 心 無 憂 惱 故 樂, 身 安 心 樂 故 能 進 行 (T34, no.1718, p.118, a24-26) 3 參 見 妙 法 蓮 華 經 玄 贊 卷 9(T34, no.1723, p.819, a22-28)

法 華 經 的 心 靈 環 保.19 19. 1. 身 安 樂 行 此 處 強 調 初 發 心 菩 薩 弘 化 時, 在 修 持 上 必 須 要 有 所 著 力 點, 主 要 有 兩 點 : 即 是 菩 薩 行 處 與 親 近 處 菩 薩 行 處 意 謂 菩 薩 之 大 行 ; 所 謂 大 行 是 實 踐 六 度 波 羅 蜜 普 賢 大 願 行 等, 做 為 菩 薩 的 修 行 著 力 點 親 近 處 是 指 菩 薩 行 者 尚 未 悟 得 真 理, 或 已 在 修 習 而 近 於 真 理 者, 皆 必 須 親 近 善 知 識 修 行, 凡 是 知 法 知 律 的 具 德 善 知 識, 如 親 教 師 依 止 師, 均 宜 親 近 4 2. 口 安 樂 行 這 是 指 初 發 心 菩 薩 口 業 的 修 持 在 法 華 文 句 將 修 口 業 的 方 法 分 為 二 種 : 即 是 止 行 與 觀 行 止 行 有 四 點 :(1) 不 樂 說 他 人 經 典 過 錯 ;(2) 不 輕 慢 人 或 法 師 ;(3) 不 褒 己 貶 彼, 說 人 長 短 ;(4) 不 生 怨 嫌 心 觀 行 是 指 善 修 大 乘 法, 觀 一 切 法 為 空 相, 無 有 所 執 取, 安 住 實 相 ; 心 不 苟 執, 不 逆 人 意, 不 違 法 相 5 假 如 聞 法 者 有 疑 難 發 問, 則 應 以 大 乘 觀 點 為 之 解 說, 使 得 一 切 種 智 3. 意 安 樂 行 菩 薩 為 了 上 求 佛 道, 下 化 眾 生, 所 以 在 行 菩 薩 道 時, 要 注 意 自 己 的 心 行, 以 質 直 心 柔 軟 心 教 化 眾 生, 達 到 止 惡 行 善 的 效 果, 才 不 會 令 眾 生 起 惱 而 斷 善 根 或 退 道 心 如 何 做 到 止 惡 行? 主 要 有 四 點 :(1) 不 嫉 諂 ;(2) 不 輕 罵 ;(3) 不 惱 亂 ;(4) 不 諍 競 至 於 菩 薩 行 善 行 則 要 注 意 四 點 :(1) 於 一 切 眾 生 起 大 悲 想 ; (2) 於 如 來 起 慈 父 心 想 ;(3) 於 菩 薩 起 大 師 想 ;(4) 於 一 切 眾 生 平 等 說 法 6 4 參 見 聖 嚴 法 師, 絕 妙 說 法 法 華 經 講 要 ( 頁 198): 此 中 有 兩 點, 一 是 安 住 於 菩 薩 行 處, 二 是 安 住 於 菩 薩 的 親 近 處, 這 樣 就 能 夠 演 說 這 一 部 法 華 經 了 菩 薩 行 處, 一 般 而 言, 是 菩 薩 之 大 行, 即 如 布 施 等 之 六 度, 詳 則 如 普 賢 菩 薩 所 修 之 諸 大 願 行 菩 薩 親 近 處, 是 菩 薩 之 善 知 識, 初 發 心 者 當 有 親 教 師, 出 家 菩 薩 有 依 止 師, 凡 是 知 法 知 律 的 具 德 善 知 識, 均 宜 親 近, 廣 則 如 華 嚴 經 的 善 財 童 子, 在 文 殊 師 利 菩 薩 指 引 之 下, 參 訪 了 五 十 三 位 大 善 知 識 依 據 坂 本 幸 男 的 法 華 經 注 所 舉, 行 處 的 梵 文 是 ā cā ra, 修 行 者 以 實 踐 而 悟 真 理 之 意 ; 親 近 處 的 梵 文 是 gacara, 尚 未 悟 得 真 理 但 已 在 修 習 而 近 於 真 理 之 意 5 參 見 妙 法 蓮 華 經 文 句 卷 9: 第 二 口 安 樂 行 亦 長 行 偈 頌 長 行 為 二 一 標 章 二 釋 行 法 標 章 如 文 若 口 宣 說 下 釋 行 法 又 二 謂 止 行 觀 行 止 為 四 一 不 說 過 二 不 輕 慢 ( 不 倚 圓 篾 偏, 重 實 輕 權 也 ) 三 不 歎 毀 四 不 怨 嫌 ( 若 謂 其 人 法, 妨 害 我 道, 即 是 怨 心 謂 其 鄙 劣, 即 是 嫌 心 心 機 一 動, 聲 說 即 發 ; 杜 說 過 之 源, 故 不 生 怨 嫌 也 ) 善 修 如 是 下 觀 行 門 也 觀 諸 法 空 無 所 取 著 心 不 苟 執 不 逆 人 意 不 違 法 相 則 不 說 小 乘 法 答 但 以 大 乘 答 者 若 見 無 大 機 而 說 小 得 方 便 益 若 不 見 無 大 而 說 小 妨 其 大 緣 等 是 不 見 但 說 大 無 咎 (T34, no.1718, p.122, a4-b2) 6 參 見 妙 法 蓮 華 經 文 句 卷 9: 第 三 意 安 樂 行 釋 中 亦 先 止 後 觀 止 中 有 四 一 不 嫉 諂 二 不 輕 罵 三 不 惱 亂 四 不 諍 競 菩 薩 先 除 瞋 見 嫉 是 瞋 垢 諂 是 見 垢 嫉 忌 違 慈 悲 之 心

.20 20.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2006-2011) 4. 誓 願 安 樂 行 由 於 眾 生 經 常 被 無 明 煩 惱 所 困 惑, 所 以 受 持 這 部 經 的 菩 薩 行 者, 一 定 要 發 起 大 慈 大 悲 大 誓 願, 以 幫 助 在 家 出 家 人 及 不 行 菩 薩 道 的 二 乘 人, 引 導 他 們 入 佛 道 三 三 無 漏 學 與 安 樂 行 之 關 係 佛 教 的 修 行 是 以 解 脫 煩 惱 為 目 的, 其 實 踐 方 法 應 建 立 在 戒 定 慧 等 三 種 增 上 學 ; 透 過 戒 定 慧 的 實 踐, 初 始 是 以 戒 安 身, 然 後 以 定 攝 心 修 觀 發 慧, 最 後 完 成 心 性 解 脫 法 華 經 的 修 行 方 法, 看 似 龐 雜, 實 際 上 亦 未 離 開 此 一 基 本 範 圍 以 下 是 筆 者 將 這 三 無 漏 學 與 四 安 樂 行 之 間 的 關 聯 性, 略 做 敘 述 ( 一 ) 以 戒 安 身 即 是 安 樂 行 1. 安 樂 行 品 是 法 華 經 的 戒 品 曾 有 日 本 學 者 認 為 安 樂 行 品 是 法 華 經 的 戒 品 7 有 關 這 個 論 點, 可 以 從 以 下 的 經 文 整 理 看 出 端 倪, 如 下 表 : 8 身 安 樂 行 防 非 止 惡 經 文 註 解 第 一 親 近 處 : 遠 離 十 惡 緣 不 親 近 國 王 王 子 大 臣 官 長 隨 順 : 沾 染 名 聞 利 養, 忘 失 正 道 遠 豪 勢 違 逆 : 易 受 惱 害 損 傷 不 親 近 諸 外 道 梵 志 尼 揵 子 等, 及 造 易 使 人 迷 失 正 見, 捨 本 逐 末 誤 入 歧 遠 邪 人 世 俗 文 筆 讚 詠 外 書, 及 路 伽 耶 陀 途 逆 路 伽 耶 陀 者 亦 不 親 近 諸 有 兇 戲 相 扠 相 撲, 及 那 凶 險 掉 戲, 能 令 人 放 逸, 敗 壞 正 業 遠 險 戲 羅 等 種 種 變 現 之 戲 非 化 他 之 法 諂 誑 乖 智 慧 之 道 非 自 行 之 法 智 慧 被 障 將 何 上 求 慈 悲 苟 妨 將 何 下 化? 安 樂 行 菩 薩 最 須 棄 之 亦 勿 輕 罵 下 容 有 退 善 根 義 前 疑 後 悔 大 小 俱 失, 去 道 紆 迴 名 甚 遠 此 惱 別 行 人, 沈 空 取 證 名 不 得 ; 此 惱 通 人, 厭 生 死 名 懈 怠 悲 花 明 小 乘 者 為 懈 怠 起 大 悲 心 去 明 觀 行 亦 為 四 約 前 四 惡 而 起 於 行 善 一 於 一 切 起 大 悲, 違 於 嫉 諂 二 於 如 來 起 慈 父 心, 違 於 輕 罵 凡 求 佛 道, 即 是 學 人, 敬 學 如 佛, 不 得 輕 罵! 諸 者 通 三 世, 此 即 未 來 如 來 也 三 於 菩 薩 起 大 師 想, 違 於 惱 亂, 理 論 三 乘, 皆 是 菩 薩, 有 化 訓 德, 皆 眾 生 師, 應 起 師 想, 勿 言 其 短 四 平 等 說 法, 違 於 諍 論 平 等 破 偏 執 諍 也 ; 不 多 不 少, 量 器 利 鈍 也 文 殊 下 結 行 成 又 二 一 由 止 惡 惡 不 能 加 故 云 無 能 惱 亂 二 由 觀 行 故 勝 人 來 集, 得 好 同 學 也 (T34, no.1718, p.122, c6- p.123, a3) 7 參 見 望 月 良 晃, 法 華 思 想 法 華 經 的 成 立 史, 頁 85 8 表 格 是 參 考 妙 法 蓮 華 經 安 樂 行 品 卷 5(T09, no.262); 及 釋 性 梵 著, 大 乘 妙 法 蓮 華 經 講 義 安 樂 行 品 所 整 理 出

法 華 經 的 心 靈 環 保.21 21. 身 安 樂 行 口 安 樂 行 意 安 樂 行 意 安 樂 行 防 非 止 惡 經 文 註 解 又 不 親 近 旃 陀 羅, 及 畜 猪 羊 鷄 狗, 畋 此 等 人 近 之 則 增 長 惡 緣, 失 慈 悲 心 遠 惡 人 獵 漁 捕 諸 惡 律 儀 如 是 人 等, 或 時 來 者, 則 為 說 法, 無 所 悕 望 第 一 親 近 處 : 遠 離 十 惡 緣 又 不 親 近 求 聲 聞 比 丘 比 丘 尼 優 婆 二 乘 人 但 求 涅 槃, 初 發 心 菩 薩 大 乘 知 遠 二 乘 塞 優 婆 夷, 亦 不 問 訊 不 共 住 止 見 未 立, 近 之 易 失 菩 提 心 或 時 來 者, 隨 宜 說 法, 無 所 悕 求 又 菩 薩 摩 訶 薩 不 應 於 女 人 身, 取 能 生 初 發 心 菩 薩 若 因 親 近 女 人 而 增 長 不 清 遠 欲 想 欲 想 相 而 為 說 法, 亦 不 樂 見 若 入 他 淨 想, 對 弘 法 不 利, 故 保 持 距 離 家, 不 與 小 女 處 女 寡 女 等 共 語 亦 復 不 近 五 種 不 男 之 人 以 為 親 厚 此 等 人 宿 造 惡 業, 非 是 法 器, 不 得 出 遠 不 男 家 ; 忌 妒 心 強, 近 之 易 損 菩 提 心 不 獨 入 他 家, 若 有 因 緣 須 獨 入 時, 但 獨 入 居 士 家, 恐 招 危 害 引 起 譏 嫌 須 遠 危 害 一 心 念 佛 獨 入 時, 一 心 念 佛 息 邪 念 或 將 一 比 丘 免 災 障 若 為 女 人 說 法, 不 露 齒 笑, 不 現 胸 為 女 人 說 法 須 有 男 子 在 旁, 不 得 過 五 遠 譏 嫌 臆, 乃 至 為 法 猶 不 親 厚, 況 復 餘 事 六 語 及 失 威 儀, 遠 避 譏 嫌, 勿 令 增 長 不 善 心 不 樂 畜 年 少 弟 子 沙 彌 小 兒, 亦 不 教 養 年 少 者, 因 習 性 未 定, 易 妨 礙 修 遠 畜 養 樂 與 同 師 正 業 不 樂 說 人 過 易 令 人 起 瞋 而 障 法 不 說 經 典 過 謗 法 罪 很 重, 會 墮 三 惡 道 不 輕 慢 諸 餘 法 師 輕 慢 說 法 之 師 即 是 對 法 不 敬 止 七 惡 行 不 說 他 人 好 惡 長 短 易 生 比 較 心 而 損 人 於 聲 聞 人 亦 不 稱 名 說 其 過 惡 恐 阻 止 其 向 大 乘 之 心 不 稱 名 讚 歎 其 美 恐 使 其 向 大 乘 之 心 志 不 堅 不 生 怨 嫌 之 心 此 意 業 升 起 不 善 心, 易 造 口 業 過 失, 而 結 不 善 緣 離 嫉 妒 心 此 由 貪 故 瞋, 瞋 重 易 嫉 妒 人, 菩 薩 度 眾 生 應 以 無 瞋 為 本, 故 應 遠 離 瞋 恚 嫉 止 六 惡 行 妒 心 離 諂 心 諂 是 陽 奉 陰 違 心 口 不 一, 菩 薩 應 言 行 一 致 離 誑 心 矯 現 有 德 貪 圖 名 利, 此 是 貪 癡 無 智, 易 招 苦 受 而 障 道 止 六 惡 行 離 求 人 長 短 心 存 我 慢 輕 視 人, 多 增 煩 惱 離 惱 亂 他 人 壞 人 善 根 障 人 修 行 離 戲 論 諸 法 無 益 之 語, 易 起 辯 諍 生 口 角

.22 22.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2006-2011) 從 上 表 中 得 知 :(1) 身 安 樂 行 遠 離 十 惡 行 ;(2) 口 安 樂 行 止 七 惡 行 ;(3) 意 安 樂 行 止 六 惡 行 (1) 與 (2) 是 屬 聲 聞 戒 的 範 疇 ;(3) 是 菩 薩 戒 的 心 戒 ; 由 此 明 顯 指 出 安 樂 行 品 非 常 重 視 戒 律 的 持 守, 因 為 初 發 心 菩 薩 於 弘 化 過 程, 道 業 未 成 信 心 未 堅, 故 應 以 戒 為 師 2. 安 樂 行 則 重 視 大 乘 菩 薩 戒 初 發 心 菩 薩 於 學 戒 持 戒 的 過 程, 又 該 如 何 拿 捏 呢? 從 上 表 而 知, 該 品 非 常 重 視 心 行 的 觀 照, 要 求 行 者 不 應 起 瞋 心, 擾 亂 眾 生 的 學 佛 因 緣, 這 主 要 是 為 了 護 念 眾 生 的 菩 提 種 子 但 在 身 安 樂 行 的 第 一 親 近 處, 曾 列 舉 十 種 初 發 心 菩 薩 不 應 親 近 的 對 象, 表 面 上 看 似 消 極 的 態 度, 事 實 上, 由 於 菩 薩 的 定 力 知 見 尚 未 建 立 之 前, 為 堅 固 菩 薩 的 道 業, 首 先 要 學 習 攝 律 儀 戒 做 為 基 礎, 以 遠 離 惡 緣, 亦 能 親 近 善 緣 學 習 正 法 及 威 儀 等 但 是, 初 發 心 菩 薩 的 持 戒, 則 是 要 進 一 步 學 習 饒 益 有 情 戒, 目 的 是 發 揮 菩 薩 的 慈 悲 行, 如 此 才 符 合 安 樂 行 所 重 視 的 持 戒 ( 二 ) 以 定 攝 心 即 是 安 樂 行 佛 教 修 行 雖 重 視 信 心 與 戒 行, 也 須 要 有 定 力 為 基 礎 信 心 若 只 是 停 留 在 觀 念 上 及 法 義 上 的 建 立, 很 容 易 受 到 境 界 的 考 驗 而 動 搖 ; 而 戒 行 的 持 守, 若 缺 乏 定 力 的 支 持, 也 難 以 堅 固 因 此 禪 定 的 練 習, 是 行 者 非 常 重 要 的 一 項 基 礎, 更 是 平 衡 三 學 的 支 柱 故 安 樂 行 品 也 鼓 勵 菩 薩 行 者 要 常 習 禪 定, 並 於 寂 靜 處 培 養 禪 定 工 夫, 如 安 樂 行 品 說 : 常 好 坐 禪, 在 於 閒 處, 修 攝 其 心 9 但 此 處 有 個 提 問 : 佛 說 安 樂 行, 是 為 後 惡 世 的 弘 經 菩 薩 所 施 設 的 法 門, 是 不 離 開 眾 生 的 ; 又 法 華 經 有 諸 多 法 身 大 士 菩 薩, 如 文 殊 師 利 菩 薩 觀 世 音 菩 薩 等, 都 是 不 急 於 入 涅 槃 而 留 惑 潤 生, 為 何 此 處 卻 強 調 初 發 心 菩 薩, 需 於 寂 靜 處 獨 自 修 行 呢? 這 是 因 為 法 身 大 士 菩 薩 已 證 得 無 生 法 忍, 隨 時 可 處 於 惡 世 而 出 淤 泥 不 染 ; 但 一 般 凡 夫 菩 薩 定 力 薄 弱, 心 容 易 隨 境 轉 故 該 品 中, 釋 迦 牟 尼 佛 教 誡 初 發 心 菩 薩, 要 於 寂 靜 處 修 習 禪 定, 以 培 養 定 力 所 謂 凡 夫 菩 薩 分 為 兩 種 : 一 是 初 發 心 菩 薩 要 先 調 練 自 心 完 成 道 業, 以 培 養 廣 度 眾 生 的 能 力 ; 二 是 久 學 的 菩 薩 常 處 鬧 處 度 化 眾 生, 心 要 保 持 平 靜, 故 需 修 攝 其 心, 增 加 定 力 10 因 此, 禪 定 是 菩 薩 教 化 眾 生 不 可 缺 少 的 功 德 11 9 妙 法 蓮 華 經 安 樂 行 品 卷 5(T09, no.262, p.37, b10-11) 10 妙 法 蓮 華 經 玄 贊 卷 9: 誡 初 學 者 應 自 靜 住 ; 誡 久 學 者 身 雖 處 鬧, 心 常 靜 故 (T34, no.1723, p.821, c16-17) 11 如 妙 音 菩 薩 得 諸 三 昧, 以 三 昧 力 示 現 化 眾

法 華 經 的 心 靈 環 保.23 23. 禪 定 有 世 間 禪 出 世 間 禪 世 出 世 間 禪 之 分 12 然 而, 修 習 禪 定, 要 到 什 麼 樣 程 度 才 算 是 修 證 圓 滿? 端 視 個 人 根 器 根 器 不 同, 所 修 的 禪 定 就 有 深 淺 粗 細 不 同 的 層 級, 即 使 在 同 一 層 級 的 禪 定, 每 個 人 所 體 驗 的 也 不 盡 相 同 然 而, 菩 薩 行 者 不 偏 重 深 定, 修 深 定 無 法 起 妙 用, 亦 無 益 於 眾 生 因 此 在 安 樂 行 品 即 強 調 定 慧 等 持 的 大 乘 禪 法, 藉 由 禪 定 啟 發 智 慧 以 成 熟 眾 生, 嚴 淨 佛 土 13 因 此, 初 發 心 菩 薩 於 寂 靜 處, 短 暫 的 自 修 充 實 之 後, 須 回 到 群 眾 中 繼 續 修 福 修 慧 如 經 云 : 菩 薩 有 時, 入 於 靜 室, 以 正 憶 念, 隨 義 觀 法 從 禪 定 起, 為 諸 國 王 王 子 臣 民 婆 羅 門 等, 開 化 演 暢, 說 斯 經 典, 其 心 安 隱, 無 有 怯 弱 14 六 祖 壇 經 說 : 佛 法 不 離 世 間 覺, 初 發 心 菩 薩 於 禪 定 中 修 心, 雖 無 較 深 定 的 體 驗, 只 要 熟 悉 方 法, 稍 具 攝 心 的 能 力, 加 上 具 有 大 乘 正 見 之 基 礎, 便 要 走 入 群 眾, 弘 揚 佛 法 入 於 塵 世 雖 外 緣 與 事 務 繁 多, 即 能 運 用 佛 法 的 觀 念 和 方 法, 心 繫 所 緣, 調 整 呼 吸, 讓 心 保 持 平 衡 安 定, 如 該 品 說 入 里 乞 食, 將 一 比 丘, 若 無 比 丘, 一 心 念 佛 15 時 時 提 起 正 念, 不 受 境 界 影 響, 也 不 擾 亂 他 人, 令 自 他 皆 能 心 安 穩 無 有 怯 弱 既 能 自 利, 亦 能 利 他, 是 一 位 懂 得 修 行 之 人 12 聖 嚴 法 師, 學 術 論 考 ( 頁 57-60): 禪 與 禪 定 有 層 次 上 的 不 同 我 個 人 主 張 三 種 分 類 : 世 間 禪 出 世 間 禪 世 出 世 間 禪 世 間 禪 凡 夫 禪 修 四 禪 八 定 ; 主 要 是 四 禪 天 中 色 界 的 禪 定, 生 得 外 道 禪 修 不 共 佛 法 的 禪 定 ; 是 指 欲 界 一 類 眾 生, 修 得 凡 夫 在 欲 界 天 也 能 修 次 第 禪 觀 而 解 脫 出 世 間 禪 ( 小 乘 禪 ) 生 到 色 界 五 種 天 中 的 五 淨 居 天, 自 然 住 於 定 中, 繼 續 修 滅 受 想 定, 證 了 阿 羅 漢 果 位 而 解 脫 生 死, 永 離 三 界 世 出 世 間 禪 大 乘 禪 ( 如 來 禪 ) 八 地 以 上 菩 薩, 到 十 地 圓 滿 佛 果, 才 能 夠 證 得 如 首 楞 嚴 大 定 的 妙 用, 和 華 嚴 海 印 三 昧 大 定, 唯 如 來 能 證 最 上 乘 禪 ( 祖 師 禪 ) 一 般 凡 夫 賢 人 聖 人 可 修 持, 尚 未 圓 滿 佛 果, 未 斷 盡 無 明 偏 重 於 定 定 慧 均 等 著 重 智 慧 13 妙 法 蓮 華 經 安 樂 行 品 卷 5 的 以 禪 定 智 慧, 力 得 法 國 土 (T09, no.262, p.39, a1-2), 這 意 涵 與 大 般 若 經 的 成 熟 有 情 ( 眾 生 ), 嚴 淨 佛 土, 是 相 同 意 思 14 妙 法 蓮 華 經 安 樂 行 品 卷 5(T09, no.262, p.37, c22-26) 15 妙 法 蓮 華 經 安 樂 行 品 卷 5(T09, no.262, p.37, c7-8)

.24 24.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2006-2011) ( 三 ) 修 觀 發 慧 即 是 安 樂 行 法 華 經 非 常 注 重 教 理 與 觀 行 並 重 所 謂 觀 行, 即 是 觀 心 的 行 法, 16 是 透 過 經 教 的 思 惟 理 觀, 從 中 實 踐 觀 行 來 修 身 調 心 攝 心 發 慧, 進 而 達 到 身 心 安 樂 安 樂 行 品 雖 亦 不 離 教 理 與 觀 行 的 修 持, 但 本 文 主 要 著 墨 於 安 樂 行 品 的 觀 行, 以 及 探 討 觀 行 與 三 學 之 間 的 關 係 1. 安 樂 行 品 觀 行 與 三 學 之 關 係 安 樂 行 品 的 四 安 樂 行 法 就 是 觀 行, 法 華 文 句 特 別 指 出 觀 行 的 三 個 步 驟 : 止 行 觀 行 慈 悲 行 三 行, 透 過 此 三 行 的 修 持, 引 導 身 口 意 三 業 及 誓 願 17 然 而 四 法 配 合 三 行 的 觀 照, 也 是 實 踐 三 學, 三 者 是 息 息 相 關 的 在 法 華 文 句 中, 針 對 三 者 關 係 作 了 表 述, 如 圖 表 : 18 身 安 樂 行 第 二 近 處 止 止 觀 同 時 即 遠 ( 離 ) 故 論 近 遠 十 惱 亂 亦 是 附 戒 門 助 觀 即 ( 親 ) 近 故 論 近 修 攝 其 心 亦 是 附 定 門 助 觀 即 非 遠 非 近 論 近 上 直 緣 理 住 忍 辱 地 也 觀 一 切 法 空 ( 止 觀 同 時 ) 亦 是 附 慧 門 助 觀 從 圖 表 顯 示, 初 發 心 菩 薩 在 身 安 樂 行 的 第 二 近 處 ( 親 近 善 知 識 ), 首 要 練 習 身 遠 離 過 患 ( 戒 ) 心 薰 修 善 法 ( 定 ), 乃 至 於 隨 緣 忍 辱 而 觀 一 切 法 空 ( 慧 ), 使 身 心 安 樂, 這 樣 的 練 習, 是 不 離 戒 定 慧 的 範 疇 然 而 法 華 文 句 安 樂 行 品 也 說 : 身 業 有 止 故 離 身 麁 業 ( 惡 業 ), 有 觀 故 不 得 身 ( 惡 業 ), 不 得 ( 沒 有 觀 ) 身 業 不 得 能 離, 無 所 得 故 不 墮 凡 夫, 有 慈 悲 故 勤 修 身 業 廣 利 一 切, 不 墮 二 乘 地 從 此 段 引 文 可 知, 修 身 安 樂 行 是 為 資 助 戒 定 慧 的 觀 行, 其 方 法 是 以 止 觀 雙 運 及 慈 悲 行 來 開 發 智 慧 其 餘, 口 意 誓 願 安 樂 行 亦 是 以 三 行 為 修 行 方 法 2. 安 樂 行 品 觀 行 與 實 踐 之 內 容 在 安 樂 行 品 觀 行 與 實 踐 的 內 容, 整 理 表 格 如 下 : 19 16 佛 光 大 辭 典, 頁 6957 17 妙 法 蓮 華 經 文 句 卷 8 釋 安 樂 行 品 : 天 臺 師 云 : 止 觀 慈 悲 ; 導 三 業 及 誓 願 (T34, no.1718, p.119, a19) 18 妙 法 蓮 華 經 文 句 卷 8 釋 安 樂 行 品 (T34, no.1718, p.120, a26-b2) 19 表 格 是 參 考 妙 法 蓮 華 經 安 樂 行 品 卷 5(T09, no.262) 所 整 理 出

法 華 經 的 心 靈 環 保.25 25. 身 安 樂 行 行 處 於 法 無 所 行, 而 觀 諸 法 如 實 相, 亦 不 行 不 分 別 近 處 觀 一 切 法 空 但 以 因 緣 有, 從 顛 倒 生 故 口 安 樂 行 觀 行 不 逆 人 意 不 違 法 相 當 於 一 切 眾 生 起 大 悲 想, 於 諸 如 來 起 慈 父 想, 於 諸 菩 薩 起 大 師 意 安 樂 行 觀 行 想, 於 十 方 諸 大 菩 薩, 常 應 深 心 恭 敬 禮 拜 於 一 切 眾 生, 平 等 說 法, 以 順 法 故, 不 多 不 少, 乃 至 深 愛 法 者, 亦 不 為 多 說 其 人 雖 不 問 不 信 不 解 是 經 我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時, 隨 在 何 誓 願 安 樂 行 觀 行 地, 以 神 通 力 智 慧 力, 引 之 令 得 住 是 法 中 意 業 清 淨 身 業 清 淨 口 業 清 淨 三 業 清 淨 從 上 得 知, 安 樂 行 能 使 身 口 意 三 業 清 淨 身 安 樂 行 與 口 安 樂 行, 是 以 身 儀 口 儀 的 踐 履 而 達 到 意 業 清 淨 ; 意 安 樂 行 則 以 意 業 做 為 引 導, 漸 次 開 發 身 業 與 口 業 的 清 淨 ; 但 身 口 意 安 樂 行 的 實 踐 運 用, 則 需 以 慈 悲 為 體 進 而 趣 發 誓 願 行, 20 使 自 他 獲 得 三 業 清 淨 行 者 於 觀 念 上, 先 以 空 觀, 觀 一 切 法 空 為 基 礎 : 對 一 切 事 物 皆 了 然 明 白, 諸 法 皆 是 因 緣 合 和 而 有, 但 本 質 是 空 觀 行 的 方 法, 則 是 嚴 守 口 業, 不 說 人 過 失 不 逆 人 意 之 外, 也 要 起 智 慧 觀 照 : 於 一 切 境 界 清 清 楚 楚, 心 中 不 起 分 別 心, 亦 不 執 著 任 何 相 貌 此 外, 意 業 要 常 起 觀 想 : 當 對 眾 生, 起 大 慈 悲 ; 對 於 如 來, 作 慈 父 想 ; 於 一 切 菩 薩, 恭 敬 禮 拜 ; 於 諸 眾 生 平 等 說 法, 不 多 不 少 21 然 而, 為 何 要 對 四 眾 佛 子 生 起 大 慈 心? 因 眾 生 多 以 方 便 為 實 得 少 為 足, 且 不 聞 不 知 不 問 不 信 不 解 此 法 華 經, 此 是 一 大 損 失 所 以 初 發 心 菩 薩 要 發 四 弘 誓 願, 應 常 護 念 眾 生 的 佛 性 ( 大 乘 菩 提 心 ), 對 於 尚 未 進 入 大 乘 菩 薩 道 的 二 乘 人, 要 生 起 大 悲 心, 並 引 導 他 們 進 入 佛 道 事 實 上, 安 樂 行 品 觀 行 與 實 踐 的 內 容, 是 要 引 導 眾 生 心 邁 向 諸 法 實 相 而 行 該 品 提 到 的 菩 薩 行 處 : 應 住 忍 辱 地, 柔 和 善 順, 而 不 卒 暴, 心 亦 不 驚 ; 又 復 於 法 無 所 行, 而 觀 諸 法 如 實 相, 亦 不 行 不 分 別 22 此 段 經 文 顯 示, 要 達 成 諸 法 實 相, 需 於 心 的 修 證 上 下 功 夫 其 中 住 忍 辱 地, 是 與 無 相 無 我 的 如 實 智 相 應 ; 23 於 法 無 所 行, 而 觀 諸 法 如 實 相 則 是 無 相 行, 24 其 目 的 是 開 啟 菩 薩 20 法 華 經 義 記 卷 8: 次 解 第 四 安 樂 行 此 行 明 以 慈 悲 為 體 (T33, no.1715, p.665, b11-12) 21 聖 嚴 法 師, 絕 妙 說 法 法 華 經 講 要, 頁 211 22 妙 法 蓮 華 經 卷 5 14 安 樂 行 品 (T09, no.262, p.37, a17-20) 23 聖 嚴 法 師, 絕 妙 說 法 法 華 經 講 要, 頁 199 24 妙 法 蓮 華 經 安 樂 行 品 卷 5(T09, no.262, p.37, c13-14); 又 法 華 經 安 樂 行 義 卷 1: 何 故 名 為 無 相 行? 無 相 行 者, 即 是 安 樂 行 一 切 諸 法 中, 心 相 寂 滅 畢 竟 不 生, 故 名 為 無 相 行 也 常 在 一 切 深 妙 禪 定, 行 住 坐 臥 飲 食 語 言, 一 切 威 儀 心 常 定 故 是 菩 薩 遍 行 畢 竟 無 心 想 故 名 無 相 行 (T46, no.1926, p.700, a18-29)

.26 26.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2006-2011) 的 智 慧 觀 照, 領 悟 諸 法 的 如 實 相, 這 樣 的 觀 行 才 是 有 智 慧, 才 符 合 法 華 經 的 本 懷 : 佛 自 住 大 乘, 如 其 所 得 法, 定 慧 力 莊 嚴, 以 此 度 眾 生 25 四 結 論 綜 合 以 上 整 理, 得 知 安 樂 行 品 的 修 行 方 法, 與 三 無 漏 學 彼 此 是 相 輔 相 資 的 ; 其 步 驟 是 以 戒 定 慧 三 學 相 資 為 解 脫 自 利 行, 再 以 菩 薩 行 發 大 悲 心 起 利 他 行 自 利 行 與 利 他 行 兩 者 之 間 的 實 踐 方 法, 即 是 止 觀 行 慈 悲 行 在 前 述 戒 學 定 學 方 面, 提 到 行 者 藉 由 止 行 而 遠 離 諸 惡, 到 了 慧 學 則 運 用 觀 行 來 調 伏 煩 惱 然 而, 安 樂 行 的 止 與 觀 的 行 持, 初 始 有 次 第, 但 是 大 乘 佛 法 的 修 持, 則 是 止 觀 同 時 初 發 心 菩 薩 勤 修 戒 定 慧 三 學, 不 僅 是 為 了 淨 化 內 心 息 諸 煩 惱, 還 要 以 不 求 回 饋 的 心, 行 利 益 眾 生 之 事, 此 即 與 無 相 行 相 應 因 此, 釋 尊 於 安 樂 行 品 中 不 斷 提 醒 行 者, 不 能 只 滯 留 於 自 利 行, 是 要 積 極 地 修 諸 善 法 利 益 眾 生, 所 以 要 發 大 誓 願 來 堅 固 菩 提 心 及 菩 薩 行 釋 尊 開 示 法 華 經 大 法, 為 使 一 切 眾 生 皆 能 悟 入 一 佛 乘, 因 為 一 切 眾 生 與 佛 本 來 是 無 二 無 別 的, 這 是 法 華 經 的 最 高 精 神 所 在 吾 人 既 身 為 菩 薩 行 者, 為 眾 生 身 心 安 樂 而 努 力 是 責 無 旁 貸 的, 不 獨 為 自 身 成 就 而 設 想, 故 菩 薩 應 不 畏 困 難 以 身 作 則 實 踐 與 奉 獻, 廣 學 一 切 善 法, 將 無 數 塵 沙 的 功 德, 皆 迴 向 成 佛 的 資 糧, 這 是 修 行 的 最 大 旨 趣 ( 本 文 初 稿 發 表 於 2006 年 7 月 5 日 94 年 度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呈 現 ) 25 妙 法 蓮 華 經 卷 1 2 方 便 品 (T09, no.262, p.8, a23-24)

法 華 經 的 心 靈 環 保.27 27. 參 考 文 獻 一 佛 典 的 引 用 主 要 是 用 中 華 電 子 佛 典 協 會 (Chinese Buddhist Electronic Text Association, 簡 稱 CBETA) 電 子 佛 典 系 列 ( 大 正 新 脩 大 藏 經 第 1 冊 至 第 55 冊 暨 第 85 冊 ; 卍 新 纂 續 藏 經 第 1 冊 至 第 88 冊 ; 嘉 興 藏 選 輯 ; 正 史 佛 教 資 料 類 編 ; 藏 外 佛 教 文 獻 1-3 輯 ) 光 碟 (2010), 引 用 出 處 的 紀 錄 ( 例 如 :T30, no. 1579, p. 517, b6~17) 是 表 示 冊 數 經 號 頁 數 欄 數 行 數 姚 秦 鳩 摩 羅 什 譯, 妙 法 蓮 華 經 (T09, no. 262) 天 臺 智 者 大 師 說, 妙 法 蓮 華 經 玄 義 (T33, no. 1716) 天 臺 智 者 大 師, 妙 法 蓮 華 經 文 句 (T34, no. 1718) 天 臺 智 者 大 師, 妙 法 蓮 華 經 玄 贊 (T34, no. 1723) 天 臺 智 者 大 師, 妙 法 蓮 華 經 義 記 (T33, no. 1715) 二 檢 索 本 文 所 用 的 聖 嚴 法 師 資 料 大 多 使 用 法 鼓 全 集 網 站 (http://ddc.shengyen.org) 2005 網 路 版 三 全 集 : 法 鼓 文 化 編 輯 小 組 (1997) 聖 嚴 法 師 法 鼓 全 集 ( 共 七 十 冊 ) 臺 北 : 法 鼓 文 化 (1997 年 12 月 初 版 一 刷 ;2005 年 12 月 二 版 一 刷 )( 註 : 等 同 2005 網 路 版 ) 法 鼓 文 化 編 輯 小 組 (2005) 聖 嚴 法 師 法 鼓 全 集 ( 共 三 十 二 冊 ) 臺 北 : 法 鼓 文 化 (2005 年 7 月 初 版 一 刷 )( 註 : 等 同 2005 網 路 版 ) 聖 嚴 法 師 法 鼓 全 集 (1997 年 12 月 初 版 一 刷 ;2005 年 12 月 二 版 一 刷 ) 中 單 冊 之 專 書 的 引 用 主 要 是 檢 索 法 鼓 全 集 網 站 (2005 網 路 版 ), 引 用 出 處 的 紀 錄, 文 中 的 註 解 表 示 如 : 聖 嚴 法 師, 菩 薩 戒 指 要, 頁 4-5 參 考 文 獻 則 列 舉 如 下 : 學 術 論 考 法 鼓 全 集 第 三 輯 第 一 冊 絕 妙 說 法 法 華 經 講 要 法 鼓 全 集 第 七 輯 第 十 一 冊

.28 28.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2006-2011) 四 期 刊 論 文 : 望 月 良 星 (1998) 法 華 經 的 成 立 史 法 華 思 想 高 雄 : 佛 光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 頁 66-109 五 工 具 書 星 雲 大 師 監 修 慈 怡 法 師 主 編 (1995) 佛 光 大 辭 典 高 雄 市 : 佛 光 出 版 社 ( 初 版 6 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