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第六誡-青.doc



Similar documents
6-1-1極限的概念

16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Microsoft Word doc

Microsoft Word - ch07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4D F736F F D20B3E6A4B830312D2D2DBCC6BD75BB50BEE3BCC6AABAA55BB4EEB942BAE22E646F6378>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sle cover 1

Microsoft Word - 玫瑰經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LSM Chinese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Apr (chi)_Traditional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BSP 烤箱 - 封面-2

簽 呈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查 詢 股

第一章 緒論


Layout 1

章節

xls

三 婚 姻 成 長 63 奉 子 不 離 婚 63 家 庭 主 夫 不 丟 臉 66 做 家 事 的 福 報 69 家 暴 是 前 世 報 應? 72 太 太 為 什 麼 不 再 是 知 己? 75 外 遇 毀 掉 一 家 人 78 娶 外 籍 配 偶 無 法 解 決 問 題 81 娶 外 籍 配

Microsoft PowerPoint - 資料庫正規化(ccchen).ppt

268 別 行 政 區 所 以,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根 據 憲 法 第 31 條 規 定 設 立 了 特 別 行 政 區 沒 有 憲 法 第 31 條 的 規 定, 就 沒 有 特 別 行 政 區 制 度 存 在 的 合 法 性 基 礎 62 正 如 上 述, 憲 法 為 特 別 行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4D F736F F D20B773A55FA5ABAC46A9B2BDC3A5CDA7BD313034A67EA6DC313035A67E33A4EBBFECB27AA9CAA74FA5ADB5A5ABC5BEC9B1A1A7CE>

如何正確使用自己所擁有的正版音樂光碟?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

我 為 你 祝 福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Microsoft Word - 小論文-變性狗問卷調查.doc

肆 研 究 方 法 進 行 本 研 究 前, 我 們 首 先 對 研 究 中 所 用 到 名 詞 作 定 義 定 義 : 牌 數 : 玩 牌 時 所 使 用 到 撲 克 牌 數 次 數 : 進 行 猜 心 術 遊 戲 時, 重 複 分 牌 次 數 數 : 進 行 猜 心 術 遊 戲 時, 每 次 分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心 五 四 運 動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生 活 主 張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T????????

( ) 1 5 ( ) ( ) ( )

目 錄 引 言 P 署 長 陳 鴻 祥 先 生 講 辭 P.6 10 副 署 長 營 運 服 務 吳 啟 明 先 生 講 辭 穩 步 求 進 P An Invisible Man Meets the Mummy 副 署 長 規 管 服 務 陳 帆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傳 真 : 網 址 : 報 告 主 筆 : 李 略 博 士 數 據 錄

前 言 民 主 黨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Chinese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Microsoft Word - MOODLE990201\266i\266\245\244\342\245U )

Appendix2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研究一:n人以『剪刀、石頭、布』猜拳法猜拳一次,決定一人勝

2 2.1 A H ir@abchina.com 2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目    錄

關 懷 照 顧 者 小 冊 子 2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55202-er-ch03.doc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Microsoft Word - dsejdoc_ _03.doc

1公告[1].rtf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人 們 在 為 生 活 空 間 中 的 物 品 選 擇 色 彩 時, 不 自 覺 地 會 反 應 出 大 腦 對 色 彩 的 解 釋, 設 計 師 若 能 掌 握 色 彩 所 隱 藏 的 訊 息, 便 可 以 充 分 利 用 並 創 造 出 極 具 魅 力 的 產 品 視 覺 對 知 覺 的 影 響

NCKU elearning Manual

第 二 章 基 本 法 是 協 調 內 地 與 香 港 地 區 法 律 衝 突 的 基 本 法 律 第 一 節 基 本 法 的 性 質 與 特 點 55 一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 法 是 全 國 性 法 律 55 二 基 本 法 是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憲 法 性 的 法 律

PowerPoint 簡報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

e-Submission System Quick Reference Guide for Publication Related Matters (Chinese version)

Microsoft Word - Panal Paper_Overview _Chi_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 三 ) 走 道 與 建 築 物 結 構 空 間 不 符 規 定 者, 得 降 低 走 道 設 置 位 置 或 空 間 不 足 處 之 部 分 走 道 高 度, 並 視 需 要 採 階 梯 式 設 計, 使 建 築 物 與 其 走 道 間 保 持 1.8 公 尺 以 上, 確 保 人 員 走 行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駛 學 校 順 成 駕 駛 學 校 新 中 華 駕 駛 學 校 新 社 亮 汽 車 電 單 車 教 授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新 順 成 汽 車 駕 駛 學 校 及 新 福 利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其 中 除 新 福 利 只 提 供 輕 型 汽 車 ( 自 動 ) 教 學 課

8,530 1,056 52% % % % %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 ,072 24,043 21,950 24,684 17,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親子天下》四月改月刊記者會

Transcription:

主 題 : 第 六 誡 : 不 可 姦 淫 ( 出 20:14; 申 5:18) 最 後, 教 理 講 授 人 指 出 : 剛 才 當 邀 請 大 家 以 家 長 身 分 分 享 你 要 給 你 正 值 青 春 期 兒 女 忠 告 時, 有 幾 位 同 學 用 了 不 要 和 不 可 兩 個 字 其 實 你 知 道 在 你 所 下 的 禁 令 中, 是 包 涵 了 那 麼 多 的 關 愛 與 期 許, 你 希 望 你 的 孩 子 不 要 因 誘 惑 的 絆 腳 石 而 延 誤 人 格 的 成 長 或 求 學 的 路 程 發 揮 主 題 (40 分 鐘 ) 對 象 : 青 少 年 主 旨 : 看 教 會 在 第 六 誡 上 的 教 導 人 要 過 貞 潔 的 生 活 時 間 :60-90 分 鐘 準 備 : 筆 記 型 電 腦 單 槍 投 影 機 簡 報 教 學 CD 字 卡 天 主 教 教 理 第 六 誡 摘 要 海 報 海 報 題 筆 聖 經 聖 卡 聖 歌 點 心 歡 迎 及 會 前 禱 引 起 興 趣 忠 告 青 少 年 (10 分 鐘 ) 同 學 們, 你 覺 得 你 們 這 年 齡 的 學 生 最 常 面 對 的 誘 惑 是 什 麼? ( 給 同 學 片 刻 思 考 的 時 間 ) 如 果 你 是 一 位 父 親 或 母 親, 你 會 給 你 青 少 年 的 兒 子 或 女 兒 什 麼 忠 告?( 鼓 勵 同 學 回 答 ) 教 理 講 授 人 做 好 聆 聽, 並 回 應 學 生 十 誡 建 立 關 係 與 愛 的 盟 約 天 主 不 也 一 樣? 天 主 頒 發 十 誡 給 人 類, 不 是 為 了 干 涉 世 人 的 自 主 權, 而 是 為 了 引 領 人 類 與 祂 自 己, 並 與 其 他 的 人 建 立 關 係 天 主 知 道, 這 樣 人 才 幸 福 而 第 六 誡 : 不 可 姦 淫, 更 是 人 與 天 主, 人 與 人 關 係 建 立 的 最 深 呼 籲 ; 因 為 第 六 誡 督 促 我 們 要 維 護 每 一 個 人 的 尊 嚴 ; 第 六 誡 也 呼 籲 我 們 要 重 視 一 個 在 愛 中 建 立 的 夫 妻 關 係, 以 及 這 愛 所 帶 來 的 養 育 子 女 的 責 任 這 夫 妻 的 關 係 正 是 天 主 愛 世 人, 天 主 與 世 人 建 立 盟 約 關 係 的 寫 照 所 以, 與 其 說 第 六 誡 是 有 關 姦 淫 的 誡 命, 更 正 確 的, 我 們 說 第 六 誡 是 有 關 忠 信 與 貞 潔 的 誡 命 因 此, 今 天 我 們 首 先 要 看 的 是 在 第 六 誡 中, 天 主 不 要 我 們 做 的 是 什 麼 1

我 們 要 探 討 其 原 因 之 後, 我 們 要 看 天 主 對 人 在 這 誡 命 裡 的 召 叫, 以 及 人 要 如 何 過 貞 潔 的 生 活 第 六 誡 天 主 禁 止 的 罪 行 藉 教 會 的 教 導, 在 遵 守 第 六 誡 上, 我 們 聽 見 天 主 不 要 我 們 陷 入 的 是 : 1. 邪 淫 2. 手 淫 3. 行 淫 (2353)4. 色 情 文 字 或 圖 片 的 散 播 (2354)5. 賣 淫 (2355)6. 強 姦 (2356)7. 同 性 戀 (2357-2359)8. 人 工 避 孕 (2366-2372), 和 9. 異 體 人 工 受 精 或 受 胎 同 體 人 工 受 精 或 受 胎 生 殖 的 抉 擇 (2376-2379), 以 及 10. 通 姦 (2380-2381)11. 離 婚 與 重 婚 (2382-2386) 12. 多 妻 制 (2387)13. 亂 倫 (2388)14. 姦 污 (2389) 或 15. 自 由 結 合 (2390-2391) 等 罪 行 請 小 組 將 討 論 結 果 製 成 海 報, 十 分 鐘 後, 派 代 表 上 台 報 告 討 論 結 果 教 理 講 授 人 可 按 需 要, 在 每 組 的 報 告 後, 作 補 充 與 澄 清 從 剛 才 各 組 的 報 告 中, 我 們 看 見 這 些 罪 行 為 個 人, 為 家 庭, 為 社 會 皆 帶 來 傷 害 我 們 能 了 解 天 主 禁 止 這 些 行 為 的 用 意 現 在, 讓 我 們 看 天 主 在 禁 止 這 些 行 為 的 同 時, 要 人 類 重 視 或 努 力 維 護 的 是 什 麼 第 六 誡 人 要 維 護 貞 潔 教 理 講 授 人 於 課 前 將 以 上 十 五 個 罪 行 做 成 字 卡, 並 於 此 刻 請 同 學 分 成 小 組 (2 4 人, 按 全 體 人 數 決 定 ) ; 每 組 可 派 代 表 上 台, 由 黑 板 上 所 貼 出 的 十 五 項 違 背 第 六 誡 的 罪 行 字 卡, 選 回 一 項, 作 小 組 討 論 : 天 主 不 要 我 們 犯 這 項 罪 行 的 原 因, 也 就 是 說, 這 個 罪 行 如 何 傷 害 個 人 尊 嚴 或 夫 妻 之 間 的 婚 姻 盟 約 教 理 講 授 人 並 將 摘 自 天 主 教 教 理 第 六 誡 的 相 關 資 料 發 給 各 組 以 利 討 論 ( 學 生 人 數 若 不 足 分 成 十 五 組, 老 師 可 保 留 未 被 選 的 罪 行, 於 學 生 報 告 後 作 講 解 ) 天 主 創 造 世 人 時, 祂 依 照 自 己 的 肖 像 造 了 他 們, 有 男 的, 有 女 的 在 如 此 的 安 排 中, 天 主 賦 予 了 人 類 相 當 的 能 力 和 責 任 每 一 個 人 都 有 同 一 的 聖 召, 那 就 是 如 同 三 位 一 體 的 天 主, 人 要 過 愛 與 共 融 的 生 活 (2331) 男 女 的 差 異 與 互 補 天 主 照 自 己 的 肖 像 造 了 人 造 了 男 的 女 的 ( 創 1:27); 天 2

主 對 人 說 : 你 們 要 生 育 繁 殖 ( 創 1:28) 天 主 給 了 人 不 單 一 個 身 體, 也 給 了 人 靈 魂 人 的 身 體 與 靈 魂 是 相 連 的, 是 息 息 相 關 且 不 可 分 的 (2332) 天 主 使 男 人 與 女 人 在 生 理 心 理 和 靈 性 上 有 差 別, 而 這 差 別 也 是 天 主 的 計 畫, 使 男 人 與 女 人 在 響 應 愛 與 共 融 的 聖 召 中, 活 出 兩 性 之 間 的 互 補, 兩 性 之 間 對 彼 此 的 需 要, 以 及 兩 性 之 間 的 互 助 (2333) 談 到 兩 性, 我 們 要 看 人 的 性 (sexuality) 人 有 具 體 的 生 理 上 的 性 構 造, 它 的 控 制 中 心 是 在 人 的 腦 部! 當 與 你 打 招 呼 時 當 看 著 你 時 當 唱 歌 時 當 燒 飯 時 當 修 理 家 電 時 當 坐 著 聽 講 時, 甚 至 於 當 我 靜 悄 悄 地 走 近 這 講 習 廳 時, 我 都 表 達 出 我 的 性 (sexuality) 人 的 性 (sexuality) 尤 其 流 露 在 人 的 情 感 中, 使 人 能 與 人 建 立 關 係, 使 人 能 相 愛 能 生 育 (2332) 什 麼 是 貞 潔? 天 主 召 叫 我 們 要 肖 似 祂, 要 過 貞 潔 聖 善 的 生 活 什 麼 是 貞 潔 呢? 天 主 教 教 理 向 我 們 解 釋 說, 當 人 能 成 功 地 整 合 (integrate) 他 內 在 的 性 (sexuality) 時, 他 會 有 完 整 的 人 格, 他 會 是 貞 潔 的 (2337-2338) 這 是 在 說 什 麼 呢? 如 何 培 養 貞 潔? 人 若 要 做 好 他 內 在 性 (sexuality) 的 整 合, 他 必 須 要 學 習 自 制 (2339), 而 且 是 在 行 使 人 的 自 由 權 中 的 一 種 自 制 這 種 自 制 的 學 習, 會 使 他 成 為 一 個 更 自 由 的 人 ; 他 不 會 受 情 慾 的 控 制 ; 他 能 自 制 受 情 慾 控 制 的 人, 或 受 外 在 的 脅 迫 而 行 事 的 人 是 不 自 由 的, 他 也 不 快 樂 相 反 地, 有 自 制 的 人, 會 以 理 性 處 理 在 感 情 和 感 官 上 所 遇 到 的 貪 求 (2341) ; 他 能 在 有 意 識 的 自 由 抉 擇 下 行 動 ; 他 會 以 悅 服 的 心 行 事 (2339); 他 能 在 貞 潔 中 處 理 自 己 的 感 情 生 活 貞 潔 生 活 的 不 同 形 式 天 主 教 教 理 也 向 我 們 指 出 貞 潔 有 不 同 的 形 式 所 有 受 洗 的 人 都 被 召 叫 來 過 貞 潔 的 生 活 ; 我 們 要 按 照 自 己 的 個 別 生 活 方 式, 度 貞 潔 的 生 活 (2348), 也 就 是 說, 每 一 位 基 督 徒 都 要 按 自 己 所 過 的 生 活 方 式, 無 論 是 婚 姻 單 身 或 修 道, 做 不 同 的 貞 潔 修 練 (2349) 夫 妻 要 守 夫 妻 間 的 貞 潔 ; 單 身 的 守 單 身 的 貞 潔 ; 修 道 的 守 修 道 的 貞 潔 持 守 貞 潔 身 分 的 方 式 什 麼 能 幫 助 我 們 持 守 自 身 貞 潔 的 身 分 呢? 天 主 教 教 理 向 我 們 指 出, 貞 潔 是 天 主 的 恩 賜 是 恩 寵 是 聖 3

神 在 我 們 身 上 工 作 的 結 果 (2345) 貞 潔 這 個 德 行 有 它 成 長 的 規 律, 是 在 人 的 不 同 成 長 過 程 中, 經 由 許 多 自 由 的 抉 擇, 日 復 一 日 地 建 立 起 來 的 (2343) 天 主 教 教 理 也 向 我 們 指 出 我 們 可 以 用 以 下 的 方 法 來 修 練 貞 潔 的 德 行 (2340): 信 仰 實 踐 (5 分 鐘 ) 你 願 意 做 過 貞 潔 生 活 的 決 定 嗎? 教 理 講 授 人 發 下 一 張 聖 卡, 請 同 學 將 自 己 的 決 定 以 及 可 行 的 方 法 寫 在 聖 卡 的 背 面, 帶 回 家, 放 在 明 顯 的 地 方, 提 醒 自 己 每 天 要 做 的 努 力 複 習 與 結 論 (5 分 鐘 ) 1. 認 識 自 己 ( 自 己 的 軟 弱 ) 2. 實 行 合 乎 所 處 情 況 的 靈 修 工 夫 ( 參 與 感 恩 聖 事, 祈 禱, 舉 行 和 好 聖 事, 看 聖 書, 朝 聖 ) 3. 遵 守 天 主 的 誡 命 4. 修 練 德 行 ( 友 愛 寬 恕 守 齋 刻 苦 施 捨 ) 5. 忠 於 祈 禱 點 心 時 間 唱 一 首 聖 歌, 結 束 今 天 的 分 享 天 主 教 教 理 又 指 出, 雖 然 貞 潔 是 個 人 須 修 練 的 工 夫, 但 是 人 所 接 受 的 資 訊 和 教 育 文 化 也 深 深 地 影 響 著 貞 潔 的 修 練 ( 教 理 講 授 人 可 舉 例 說 明 )(2344) 融 入 生 活 (1 分 鐘 ) 為 了 度 貞 潔 的 生 活, 為 了 能 與 天 主, 與 人 建 立 關 係, 你 認 為 你 須 努 力 的 是 什 麼? 更 加 認 識 自 己? 知 道 自 己 軟 弱 的 地 方, 而 更 加 提 防 不 犯 罪? 保 持 身 心 的 純 潔? 看 聖 書? 遵 守 十 誡? 做 克 苦? 祈 禱? 經 常 舉 行 和 好 聖 事? ( 給 同 學 片 刻 思 考 時 間 ) 4

1. 邪 淫 2351 邪 淫 是 錯 亂 的 慾 念, 或 性 快 感 不 規 則 的 取 樂 每 當 排 除 生 育 和 結 合 的 目 的, 而 只 尋 求 性 快 感, 在 道 德 上 是 錯 亂 的 行 為 2. 手 淫 2352 所 謂 手 淫 的 意 思 是 故 意 刺 激 生 殖 器 官, 從 而 得 到 性 的 快 感 在 一 脈 相 傳 恒 久 不 變 的 傳 統 中, 無 論 是 教 會 訓 導 當 局, 或 是 信 友 的 道 德 意 識, 都 毫 不 猶 豫 地 肯 定, 手 淫 是 一 個 本 質 上 嚴 重 的 錯 亂 行 為 無 論 其 動 機 為 何, 在 正 規 的 夫 妻 關 係 以 外, 故 意 使 用 性 功 能, 都 違 反 其 目 的 手 淫 是 在 性 的 關 係 以 外 尋 求 性 的 享 受, 而 性 的 關 係 為 了 道 德 的 要 求, 是 應 在 真 正 的 相 愛 的 情 況 下, 實 踐 彼 此 交 付 及 人 類 生 育 的 完 整 意 義 為 對 當 事 人 應 負 的 道 德 責 任 作 出 一 個 公 允 的 判 斷, 也 為 指 點 牧 民 的 行 動, 應 該 考 慮 到 感 情 上 的 不 成 熟 沾 染 惡 習 的 影 響 焦 慮 以 及 其 他 心 理 和 社 會 的 因 素, 把 道 德 責 任 減 少 甚 至 極 為 減 輕 3. 行 淫 2353 行 淫 (Fornication) 是 指 有 自 由 身 分 ( 未 結 婚 ) 的 男 女 之 性 交 行 為 它 嚴 重 地 違 反 人 的 尊 嚴, 並 違 反 人 的 性, 性 自 然 地 導 向 夫 妻 的 幸 福 及 兒 女 的 生 育 與 教 育 另 外, 如 果 是 造 成 少 年 敗 壞, 便 是 嚴 重 的 壞 榜 樣 5

4. 色 情 文 字 或 圖 片 的 散 播 2354 色 情 文 字 或 圖 片 是 把 伴 侶 表 達 親 密 之 性 行 為, 無 論 是 真 實 的 或 偽 裝 的, 故 意 展 示 在 第 三 者 眼 前 色 情 產 品 違 反 貞 潔, 因 為 它 使 夫 婦 行 為 變 質, 這 原 是 夫 妻 彼 此 親 密 的 交 付 色 情 產 品 嚴 重 地 傷 害 參 與 的 人 ( 表 演 者, 商 人 及 社 會 大 眾 ) 之 尊 嚴, 因 為 每 一 個 人 為 另 一 個 人, 變 成 低 級 快 樂, 及 不 法 營 利 的 對 象 色 情 產 品 使 大 家 沉 浸 在 幻 覺 的 世 界 中, 是 嚴 重 的 罪 過 政 府 應 阻 止 色 情 資 料 的 生 產 與 擴 散 5. 賣 淫 2355 賣 淫 傷 害 當 事 者 的 尊 嚴, 使 其 淪 為 肉 慾 快 樂 的 工 具 嫖 客 嚴 重 地 犯 罪 相 反 自 己 : 違 反 在 洗 禮 時 曾 經 承 諾 的 貞 潔, 玷 污 自 己 的 身 體, 聖 神 的 宮 殿 賣 淫 構 成 社 會 的 大 患 受 害 者 通 常 涉 及 婦 女, 但 也 有 男 人 兒 童 及 少 年 ( 在 最 後 二 者 情 況 中, 又 增 加 了 壞 榜 樣 的 罪 ) 賣 淫 固 然 常 是 嚴 重 的 罪 過, 但 是 窮 困 壓 榨 及 社 會 的 壓 力, 可 能 減 輕 罪 責 6. 強 姦 2356 強 姦 是 指 以 暴 力 強 行 與 一 個 人 有 性 關 係 它 破 壞 正 義 與 愛 德 強 姦 深 深 傷 害 每 一 個 人 對 尊 重 自 由 身 體 及 道 德 完 整 的 權 利, 造 成 嚴 重 傷 害, 能 終 生 烙 在 受 害 者 身 上 強 姦 常 是 一 項 本 質 上 邪 惡 的 行 為 如 果 是 由 父 母 所 犯 ( 亂 倫 ), 或 是 由 師 長 對 託 付 給 他 們 教 養 的 孩 子 所 犯, 則 強 姦 更 為 嚴 重 6

7. 同 性 戀 2357 同 性 戀 是 指 在 男 人 間, 或 女 人 間, 對 同 一 性 別 的 人, 體 驗 著 一 種 獨 佔 的 或 佔 優 勢 的 性 吸 引 力 歷 經 各 世 代 及 不 同 文 化, 它 具 有 不 同 的 形 式 其 心 理 方 面 的 起 因 大 部 分 仍 不 可 解 釋 根 據 聖 經, 同 性 戀 的 行 為 顯 示 嚴 重 的 腐 敗 1, 聖 傳 常 聲 明 同 性 戀 的 行 為 是 本 質 的 錯 亂 2, 是 違 反 自 然 律 的 行 為, 排 除 生 命 的 賜 與, 不 是 來 自 一 種 感 情 上 及 性 方 面 的 真 正 互 補 在 任 何 情 形 下 是 不 許 可 的 2358 為 數 不 可 忽 視 的 男 人 及 女 人, 呈 現 著 天 生 的 同 性 戀 的 傾 向 他 們 沒 有 選 擇 同 性 戀 的 情 況 ; 這 為 他 們 大 多 數 人 構 成 了 一 種 考 驗 對 他 們 應 該 以 尊 重 同 情 和 體 貼 相 待 應 該 避 免 對 他 們 有 任 何 不 公 平 的 歧 視 這 些 人 被 召 在 他 們 身 上 實 行 天 主 的 旨 意, 如 果 他 們 是 基 督 徒, 應 把 他 們 由 於 此 種 情 形 可 能 遭 遇 的 困 難, 與 基 督 十 字 架 上 的 犧 牲 結 合 在 一 起 2359 同 性 戀 者 被 召 守 貞 潔 藉 著 訓 練 人 內 心 自 由 的 自 制 諸 德 行, 有 時 藉 著 無 私 友 情 的 支 持, 藉 著 祈 禱 和 聖 事 的 恩 寵, 他 們 可 以, 也 應 該, 漸 次 地 並 決 心 地, 走 向 基 督 徒 的 完 美 生 活 10. 通 姦 2380 通 姦, 係 指 夫 妻 的 不 忠 當 二 人 發 生 性 關 係, 其 中 至 少 一 人 是 已 婚 者, 即 使 是 短 暫 的 關 係, 他 們 就 犯 了 通 姦 罪 基 督 譴 責 通 姦, 即 使 僅 是 慾 念 第 六 誡 及 新 約 絕 對 禁 止 通 姦 先 知 們 揭 發 其 嚴 重 性 他 們 視 通 姦 為 偶 像 崇 拜 之 罪 的 代 表 2381 通 姦 是 一 種 不 義 犯 這 罪 的 人 使 自 己 的 承 諾 落 空 通 姦 損 害 婚 姻 盟 約 的 記 號, 傷 害 另 一 方 配 偶 的 權 利, 侵 害 婚 姻 制 度, 違 犯 婚 姻 賴 以 建 立 的 合 約 通 姦 危 及 人 的 後 代 及 孩 子 的 幸 福, 他 們 需 要 父 母 的 穩 定 結 合 7

8. 人 工 避 孕 2366 生 育 是 一 個 恩 賜, 是 婚 姻 的 一 個 目 的, 因 為 夫 妻 的 愛 自 然 地 傾 向 於 生 育 孩 子 不 是 外 在 地 加 於 夫 婦 之 愛, 而 是 從 夫 婦 彼 此 交 付 的 核 心 而 來, 是 彼 此 交 付 的 果 實 與 實 現 因 此, 教 會 站 在 生 命 的 一 邊 教 會 教 導 任 何 婚 姻 行 為 都 應 該 對 生 命 的 傳 遞 保 持 開 放 教 會 訓 導 當 局 多 次 講 的 這 端 道 理, 是 基 於 天 主 所 要 而 人 不 可 擅 自 破 壞 的 關 係, 不 可 拆 散 的 關 係 把 夫 妻 行 為 的 兩 種 意 義 連 在 一 起 : 結 合 和 生 育 2367 蒙 召 授 與 生 命, 夫 婦 參 與 天 主 的 創 造 能 力 及 父 性 夫 妻 應 將 傳 生 和 教 育 子 女, 視 為 他 們 固 有 的 使 命 他 們 應 當 知 道, 在 履 行 這 使 命 時, 他 們 是 造 物 主 的 合 作 者, 又 是 解 釋 者 因 此, 他 們 應 以 適 合 人 性 及 基 督 徒 的 責 任 感, 滿 全 其 任 務 2368 此 責 任 的 一 個 特 點 關 係 到 調 節 生 育 為 了 正 當 的 理 由, 夫 妻 可 以 計 劃 子 女 出 生 的 相 隔 時 間 他 們 應 查 証 自 己 的 意 願, 不 是 出 於 自 私, 而 是 符 合 負 責 的 父 母 之 合 理 的 慷 慨 2370 週 期 的 節 制, 就 是 建 立 於 自 我 觀 察 和 借 助 於 不 孕 期, 而 調 節 生 育 的 方 法 是 符 合 道 德 的 客 觀 標 準 的 這 些 方 法, 尊 重 夫 婦 的 身 體, 鼓 勵 他 們 之 間 的 恩 愛, 並 有 助 於 他 們 學 習 真 正 的 自 由 相 反 地, 或 在 行 夫 妻 性 行 為 前, 或 在 行 為 同 時, 或 在 該 行 為 自 然 結 果 的 發 展 中, 作 任 何 阻 止 生 育 的 行 為, 無 論 以 此 行 為 作 為 目 的, 或 作 為 手 段, 本 質 上 都 是 一 件 壞 事 表 達 丈 夫 和 妻 子 完 全 彼 此 給 予 的 天 生 語 言, 由 於 人 工 避 孕 客 觀 地 被 相 互 矛 盾 的 語 言, 即 不 完 全 把 自 己 給 予 對 方 的 語 言 所 覆 蓋 這 樣 不 但 積 極 拒 絕 對 生 命 開 放, 而 且 曲 解 夫 妻 之 愛 的 內 在 真 理, 即 被 召 奉 獻 整 個 的 人 人 工 避 孕 和 應 用 安 全 期 節 育 方 法 在 人 學 和 倫 理 上 的 區 別, 涵 蓋 對 人 和 性 的 兩 種 看 法, 二 者 互 不 相 容 2372 國 家 應 為 國 民 的 福 祉 負 責 因 此, 政 府 干 預 人 口 政 策 的 方 向 是 合 理 的 它 可 藉 客 觀 的 和 尊 重 人 的 資 訊 來 干 預, 但 不 可 用 獨 裁 和 高 壓 的 手 段 政 府 總 不 能 合 理 地 代 替 夫 妻 的 主 動 他 們 是 生 育 和 教 育 自 己 子 女 的 首 要 負 責 人 政 府 沒 有 權 力 鼓 勵 違 反 道 德 的 節 育 方 法 8

9. 異 體 同 體 人 工 受 精 受 胎 2376 藉 配 偶 以 外 的 第 三 者 介 入,( 精 子 或 卵 子 的 贈 予, 子 宮 借 用 ), 而 引 發 的 父 母 與 所 生 子 女 的 關 係 瓦 解 是 嚴 重 的 不 道 德 這 些 技 術 ( 異 體 人 工 受 精 和 受 胎 ), 傷 害 了 嬰 兒 應 由 婚 姻 結 合 的, 他 所 認 識 的 一 父 一 母 所 出 生 的 權 利 也 違 背 了 唯 有 夫 妻, 經 過 他 們 二 人, 才 能 成 為 父 母 的 權 利 2377 這 種 技 術, 實 行 在 配 偶 身 上,( 同 體 人 工 受 精 或 受 胎 ), 可 能 傷 害 較 少, 但 在 道 德 上 仍 是 不 能 接 受 的 這 使 性 行 為 與 生 育 行 為 分 離 使 嬰 兒 存 在 的 行 為, 不 再 是 二 人 互 相 給 予 的 行 為, 而 是 把 生 命 及 胚 胎 的 本 身, 交 託 給 醫 生 和 生 物 學 者 權 下, 對 人 的 開 始 和 去 向, 建 立 起 技 術 的 操 控 這 樣 作 成 的 操 控, 本 身 就 違 反 父 母 和 子 女 共 有 的 尊 嚴 與 平 等 生 育 在 道 德 上 失 去 固 有 的 完 美, 如 果 生 育 不 是 當 作 夫 妻 行 為 的 果 實 而 要 的, 即 不 是 夫 妻 結 合 的 特 有 行 為 所 要 的 只 有 尊 重 夫 妻 行 為 的 意 義 以 及 尊 重 人 之 內 在 合 一 的 關 係, 才 有 符 合 人 的 尊 嚴 的 生 育 2378 嬰 兒 不 是 該 有 的, 而 是 恩 賜 的 婚 姻 至 高 無 上 的 禮 物 就 是 一 個 有 位 格 的 人 不 該 把 嬰 兒 視 為 被 佔 有 的 東 西, 如 果 這 樣, 將 成 立 所 謂 的 對 子 女 有 權 利 在 此 領 域 內, 唯 有 嬰 兒 才 有 真 正 的 權 利 : 就 是 應 該 是 父 母 夫 妻 之 愛 的 特 有 行 為 的 結 晶, 也 應 該 有 從 受 孕 的 一 刻 被 尊 為 人 的 權 利 2379 福 音 明 示, 生 理 的 不 孕 並 非 絕 對 的 壞 事 夫 妻 在 已 用 盡 醫 藥 的 合 法 手 段 之 後, 仍 然 不 孕, 需 要 與 基 督 的 十 字 架 結 合, 這 是 一 切 屬 靈 生 育 的 泉 源 他 們 可 以 顯 示 他 們 的 慷 慨, 去 認 養 被 遺 棄 的 兒 童, 或 者 去 完 成 對 別 人 的 一 些 很 費 精 神 的 服 務 14. 姦 污 2389 成 年 人 對 託 付 給 他 們 照 顧 的 兒 童 或 少 年, 所 犯 的 姦 污 罪 可 與 亂 倫 罪 相 比 在 此 情 況, 姦 污 罪 同 時 又 是 侵 犯 少 年 的 生 理 及 倫 理 完 整 的 壞 榜 樣, 使 他 們 終 生 留 下 創 傷, 並 且 有 違 教 育 的 責 任 9

11. 離 婚 / 重 婚 2382 主 耶 穌 曾 強 調 造 物 主 的 原 始 意 願, 祂 要 求 婚 姻 不 可 解 除 祂 廢 除 了 逐 漸 混 進 舊 約 中 的 容 忍 在 已 受 洗 的 天 主 教 徒 之 間, 完 成 而 既 遂 的 婚 姻, 除 死 亡 之 外, 任 何 人 間 權 力, 或 因 任 何 原 因, 皆 不 得 解 除 2383 在 教 會 法 所 規 定 的 某 些 情 形 下, 夫 妻 分 居, 但 仍 維 持 婚 姻 關 係,, 能 是 合 法 的 如 果 民 法 離 婚, 是 保 障 某 些 合 法 權 利 唯 一 可 行 的 方 法, 比 如 子 女 的 照 顧 或 繼 承 產 業 的 維 護, 則 可 以 容 忍, 而 不 構 成 倫 理 的 過 失 2384 離 婚 是 對 自 然 道 德 律 的 嚴 重 侵 害, 是 企 圖 摧 毀 夫 婦 自 由 同 意 一 起 生 活 至 死 的 合 約 離 婚 違 犯 救 恩 的 盟 約, 婚 姻 聖 事 就 是 這 盟 約 標 記 離 婚 而 重 新 結 婚, 雖 為 民 法 所 承 認, 但 使 婚 姻 關 係 的 破 裂 更 加 嚴 重 : 重 婚 的 配 偶 因 此 而 處 於 公 開 及 連 續 通 姦 的 狀 態 下 : 假 如 丈 夫 與 其 妻 分 離 後, 接 近 另 一 女 人, 他 本 人 是 姦 夫, 因 為 他 對 這 女 人 犯 下 通 姦 罪 ; 而 與 他 同 居 的 女 人 亦 是 通 姦, 因 為 她 引 誘 了 另 一 女 人 的 丈 夫, 傾 心 於 她 2385 離 婚 是 不 道 德 的, 也 是 因 為 它 把 錯 亂 引 進 家 庭 及 社 會 中 這 種 錯 亂 產 生 嚴 重 傷 害 : 配 偶 被 遺 棄, 孩 子 因 父 母 分 離 受 到 精 神 傷 害, 且 多 次 是 父 母 彼 此 爭 奪 的 對 象 ; 離 婚 的 效 果 有 傳 染 性, 成 了 社 會 真 正 的 災 禍 2386 可 能 配 偶 的 一 方, 是 民 法 宣 告 離 婚 的 無 辜 受 害 者 ; 因 此 他 沒 有 違 犯 道 德 誡 命 在 誠 實 地 努 力 忠 於 婚 姻 聖 事, 而 覺 得 自 己 無 辜 被 遺 棄 的 配 偶, 與 為 了 自 己 的 重 大 過 失, 摧 毀 一 個 按 教 會 法 有 效 婚 姻 的 配 偶 之 間, 存 在 著 巨 大 的 差 別 10

12. 多 妻 制 2387 我 們 瞭 解 那 渴 望 皈 依 福 音, 而 應 放 棄 共 享 多 年 夫 妻 生 活 的 一 位 或 多 位 女 人 的 困 境 然 而, 多 妻 制 是 不 符 合 道 德 律 的 它 根 本 與 夫 妻 共 融 相 背 馳 : 因 為 多 妻 制 直 接 否 認 天 主 從 創 世 之 初 所 啟 示 的 計 劃, 它 違 反 男 女 人 格 尊 嚴 的 平 等, 因 為 在 婚 姻 中, 男 女 以 愛 而 彼 此 給 予 是 全 部 的, 因 而 是 專 一 的 排 他 的 有 過 多 妻 的 基 督 徒, 按 正 義 有 重 大 的 責 任 尊 重 他 對 原 有 的 妻 子 們 和 子 女 所 有 的 義 務 13. 亂 倫 2388 亂 倫 係 指 血 親 或 姻 親 之 間, 在 禁 止 他 們 結 婚 的 等 級 內, 所 發 生 的 親 密 關 係 聖 保 祿 曾 痛 斥 這 種 特 別 嚴 重 的 罪 過 : 我 確 實 聽 說 在 你 們 中 間 有 淫 亂 的 事 以 至 有 人 竟 同 自 己 父 親 的 妻 子 姘 居! 以 我 們 的 主 耶 穌 的 大 能 我 們 將 這 樣 的 人 交 於 撒 殫, 摧 毀 他 的 身 體 亂 倫 使 家 庭 關 係 敗 壞, 表 示 退 回 到 獸 性 的 地 步 11

15. 自 由 結 合 姘 居 試 婚 2390 自 由 結 合 是 當 一 對 男 女 達 到 性 親 密 的 關 係, 卻 拒 絕 給 予 法 定 和 公 開 的 儀 式 這 種 結 合 方 法 是 騙 人 的 : 在 這 種 結 合 下, 雙 方 並 不 承 諾 任 何 事 情, 因 而 表 示 對 另 一 方 對 自 己 或 對 將 來 都 缺 乏 信 心, 這 種 結 合 有 什 麼 意 思 呢? 自 由 結 合 包 括 各 種 狀 況 : 姘 居 根 本 拒 絕 婚 姻 本 身 不 能 長 期 承 諾 受 約 束 這 些 情 況 都 侵 害 婚 姻 的 尊 嚴 ; 摧 毀 家 庭 的 觀 念 ; 削 弱 忠 信 的 意 識 它 相 反 道 德 律 : 性 行 為 應 該 只 在 婚 姻 內 發 生 ; 婚 外 性 行 為 常 構 成 一 個 重 罪, 並 被 排 除 於 聖 事 共 融 之 外 2391 現 在 有 些 人 有 結 婚 的 意 願, 卻 要 求 一 種 試 婚 的 權 利 不 管 這 些 從 事 過 早 的 性 關 係 者 的 意 圖 如 何 堅 定, 過 早 的 性 關 係, 不 可 能 保 証 在 一 男 一 女 的 人 際 關 係 中 的 誠 實 和 忠 信, 特 別 不 可 能 保 護 他 們 免 於 幻 想 和 任 性 肉 體 的 結 合, 唯 有 在 男 女 之 間 建 立 了 決 定 性 的 生 活 團 體 之 後, 道 德 上 才 是 合 法 的 人 類 的 愛 情 不 能 容 忍 試 婚 愛 情 要 求 在 人 與 人 之 間 全 部 的 決 定 性 的 給 予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