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武帝詿孫子卷上



Similar documents
Microsoft Word - SUNZI《孫子兵法》.doc

6-1-1極限的概念

答 曰 : 為 米 二 斗 一 升 五 分 升 之 三 術 曰 : 以 粟 求 米, 十 二 之, 二 十 五 而 一 臣 淳 風 等 謹 按 : 粺 米 之 率 二 十 有 四, 以 為 率 大 繁, 故 因 而 半 之, 故 半 所 求 之 率, 以 乘 所 有 之 數 所 求 之 率 既 減

簽 呈

Microsoft Word doc

16?????[?????~???Q??


止 水 室 讀 書 擷 記 老 子 不 是 消 極 的 防 禦 與 不 抵 抗, 而 是 漸 進 地 轉 守 柔 客 退 為 攻 剛 主 進 上 善 若 水, 水 利 萬 物 而 不 爭 動 善 時 ( 八 章 ) 豫 兮 若 冬 涉 川 渙 兮 若 冰 之 將 釋 渾 兮 其 若 濁, 孰 能 濁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BOT_BS_audited_96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前 言 民 主 黨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Microsoft Word - ch07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T????????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Microsoft Word - _3_???????-Ch _???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printing.indd

Microsoft PowerPoint - 國票期貨研究部日簡報 New


心 五 四 運 動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生 活 主 張

16

xls

1公告[1].rtf

8,530 1,056 52% % % % %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 ,072 24,043 21,950 24,684 17,

一 業 務 內 容 本 公 司 依 郵 政 法 第 5 條 得 經 營 下 列 業 務 :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486,746, ,318,734, ,039,301,167

2 2.1 A H ir@abchina.com 2

BSP 烤箱 - 封面-2

章節

高 雄 市 政 府 頒 發 台 塑 公 司 儲 運 處 海 汙 防 治 優 良 感 謝 狀 #29 #30 李 永 得 副 市 長 ( 中 ) 與 海 洋 局 孫 志 鵬 局 長 ( 左 一 ) 在 6 月 12 日 於 市 政 會 議 上 頒 發 感 謝 狀 給 海 洋 團 隊 成 員, 本 公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4D F736F F 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 A14B>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Microsoft Word - Panal Paper_Overview _Chi_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查 詢 股

X A X B P 82 82X A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我 為 你 祝 福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Microsoft Word - 玫瑰經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參、社會 黎萬民 吳允明 華士傑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1

1

<4D F736F F D20B3B0AEFCAAC5AD78AA41A8EEB1F8A8D2AAFEB9CF2E646F63>

關 懷 照 顧 者 小 冊 子 2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ART_RAE16_ticket_cn_p.1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1年性別圖像1.doc

中 國 大 陸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之 初 探 專 題 研 究 壹 前 言 貳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理 論 與 文 獻 檢 閱 1 首 都 經 濟 貿 易 大 學 學 報 (

目    錄

<4D F736F F D20B773A55FA5ABAC46A9B2BDC3A5CDA7BD313034A67EA6DC313035A67E33A4EBBFECB27AA9CAA74FA5ADB5A5ABC5BEC9B1A1A7CE>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untitled

Microsoft Word - 104身障四等-會計學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Microsoft Word - 會計學、中級會計學、會計學概要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台中市29個行政區至中山醫學大學附設文心院區之交通路線規劃

【第35義】中

268 別 行 政 區 所 以,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根 據 憲 法 第 31 條 規 定 設 立 了 特 別 行 政 區 沒 有 憲 法 第 31 條 的 規 定, 就 沒 有 特 別 行 政 區 制 度 存 在 的 合 法 性 基 礎 62 正 如 上 述, 憲 法 為 特 別 行

1DEn

第 七 條 本 行 對 於 下 列 事 項 應 提 董 事 會 討 論 : 一 公 司 之 營 運 計 畫 二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及 半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三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十 四 條 之 一 規 定 訂 定 或 修 正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四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設 計 一 套 評 估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之 機 制 在 認 可 制 的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品 質 保 證 機 制 之 三 個 精 神 下, 第 二 週 期 系 所 評 鑑 之 評 鑑 目 的 包 括 :( 一 ) 了 解 各 大 學 之 系 所 在 確 保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之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目 錄 Contents 食 開 心 04 一 老 人 共 餐 活 動 二 失 能 老 人 營 養 餐 飲 服 務 醫 健 康 一 居 家 護 理 服 務 二 居 家 復 健 服 務 三 居 家 營 養 四 居 家 醫 生 五 居 家 藥 師 六 市 民 醫 療 補 助 七 老 人 健 保 自 付

智捷合併.2014合併第二季 FS.AllReport_for 上傳用.pdf

Transcription:

Chiński tekst traktatu Sunzi Wersja cesarza Wu T e k s t Sunzi z k o me n t a r z e m C a o C a o 曹 操 ( 1 55-220), z n an e go t ak ż e j a k o C esarz Wu d ynastii Wei 魏 武 帝 w e d łu g w ydania Sun, Wu, Sima fa 孫 吳 司 馬 法 [ K sięg i Sun Wu, Wu Q i i R e guły Si ma ] z 1800 r., w s e r i i P ingjing G u an Congshu 平 津 館 叢 書 za k s y lo g r af e m z e p oki Song 宋, z o k r e su p a nowan ia c e s a r z a Xiao zo nga 孝 宗 (1 163-1189). Wydanie t o p r z ygoto w a ł Sun Xingyan 孫 星 衍 ( 1 7 5 3-1818), za o dnalezio n y m p r z e z nieg o samego wydaniem z XVI w. T u kome n t a r z C a o C ao został po mi n i ę ty, a d odano n o wo c z esną punktu a c ję t e kstu, w p ro w ad zoną p r z e z L i L i n ga 李 零, z a j e go k r ytycznym w ydaniem t r a k t a tu: Sunzi guben y anjiu 孫 子 古 本 研 究 [ S t udia d a wn ych t ek stów t rak t a tu S u n zi], B e ijing D a xue C hubanshe, B e i j ing 1995, c h o ciaż w n i e których p r z ypad kach w p rowad zono d o t ej punktu a c j i p e w ne mo d yfikacje. 魏 武 帝 詿 孫 子 卷 上 始 計 第 一 孫 子 曰 : 1

兵 者 國 之 大 事 死 者 之 地, 存 亡 之 道, 不 可 不 察 也 故 經 之 以 五 事, 校 之 以 計, 而 索 其 情 : 一 曰 道, 二 曰 天, 三 曰 地, 四 曰 將, 五 曰 法 道 者, 令 民 與 上 同 意, 可 與 之 死, 可 與 之 生, 而 不 畏 危 也 天 者, 陰 陽, 寒 暑, 時 制 也 地 者, 遠 近, 險 易, 廣 狹, 死 生 也 將 者, 智 信 仁 勇 嚴 也 法 者, 曲 制 官 道 主 用 也 凡 此 五 者, 將 莫 不 聞, 知 之 者 勝, 不 知 者 不 勝 故 校 之 以 計, 而 索 其 情 曰 : 主 孰 有 道? 將 孰 有 能? 天 地 孰 得? 法 令 孰 行? 兵 眾 孰 強? 士 卒 孰 練? 賞 罰 孰 明? 吾 以 此 知 勝 負 矣 將 聽 吾 計, 用 之 必 勝, 留 之 將 不 聽 吾 計, 用 之 必 敗, 去 之 2

計 利 以 聽, 乃 為 之 勢, 以 佐 其 外 勢 者, 因 利 而 制 權 也 兵 者, 詭 道 也 故 能 而 示 之 不 能, 用 而 示 之 不 用, 近 而 示 之 遠, 遠 而 示 之 近 利 而 誘 之, 亂 而 取 之, 實 而 備 之, 強 而 避 之, 怒 而 撓 之, 卑 而 驕 之, 佚 而 勞 之, 親 而 離 之 攻 其 無 備, 出 其 無 意 此 兵 家 之 勝, 不 可 先 傳 也 夫 未 戰 而 廟 筭 勝 者, 得 筭 多 也 ; 未 戰 而 廟 筭 不 勝 者, 得 筭 少 也 多 筭 勝, 少 筭 不 勝, 而 況 於 無 筭 乎! 吾 以 此 觀 之, 勝 負 見 矣 作 戰 第 二 孫 子 曰 : 凡 用 兵 之 法, 馳 車 千 駟, 革 車 千 乘, 帶 甲 十 萬, 千 里 饋 糧, 內 外 之 費, 賔 客 之 用, 膠 漆 之 材, 車 甲 之 奉, 日 費 千 金, 然 後 十 萬 之 師 舉 矣 其 用 戰 也, 勝 久 則 鈍 兵 莋 挫 銳, 攻 城 則 力 屈, 久 暴 師 則 國 用 不 足 夫 鈍 兵 挫 銳, 屈 力 殫 貨, 則 諸 侯 乘 其 幣 而 起, 雖 有 智 者, 不 能 善 其 後 矣 故 兵 聞 拙 速, 未 覩 巧 之 久 也 3

夫 兵 久 而 國 利 者, 未 之 有 也 故 不 盡 知 用 兵 之 害 者, 則 不 能 盡 知 用 兵 之 利 也 善 用 兵 者, 役 不 再 籍, 糧 不 三 載 取 用 於 國, 因 糧 於 敵, 故 軍 食 可 足 也 國 之 貧 於 師 者 遠 輸, 遠 輸 則 百 姓 貧 ; 近 師 者 貴 賣, 貴 賣 則 百 姓 財 竭, 財 竭 則 急 與 於 丘 役, 力 屈 財 殫, 中 原 內 虛 於 家 百 姓 之 費, 十 去 其 七 公 家 之 費, 破 車 罷 馬, 甲 冑 矢 弓, 戟 楯 矛 櫓, 丘 牛 大 車, 十 去 其 六 故 智 將 務 食 於 敵 : 食 敵 一 鍾, 當 吾 二 十 鍾 ; 萁 秆 一 石, 當 吾 二 十 石 故 殺 敵 者, 怒 也 ; 取 敵 之 利 者, 貨 也 車 戰, 得 車 十 乘 以 上, 賞 其 先 得 者, 而 更 其 旌 旗 車 雜 而 乘 之, 卒 善 而 養 之, 是 謂 勝 敵 而 益 強 故 兵 貴 勝, 不 貴 久 故 知 兵 之 將, 民 之 司 命, 國 家 安 危 之 主 也 4

謀 攻 第 三 孫 子 曰 : 夫 用 兵 之 法, 全 國 為 上, 破 國 次 之 ; 全 軍 為 上, 破 軍 次 之 ; 全 旅 為 上, 破 旅 次 之 ; 全 卒 為 上, 破 卒 次 之 ; 全 伍 為 上, 破 伍 次 之 是 故 百 戰 百 勝, 非 善 之 善 者 也 ; 不 戰 而 屈 人 之 兵, 善 之 善 者 也 故 上 兵 伐 謀, 其 次 伐 交, 其 次 伐 兵, 其 下 攻 城 攻 城 之 法, 為 不 得 已 修 櫓 轒 轀, 具 器 械, 三 月 而 後 成 ; 距 堙, 又 三 月 而 後 已 將 不 勝 其 忿 而 蟻 附 之, 殺 士 卒 三 分 之 一, 而 城 不 拔 者, 此 攻 之 也 故 善 用 兵 者, 屈 人 之 兵 而 非 戰 也, 拔 人 之 城 而 非 攻 也, 毀 人 之 國 而 非 久 也 必 以 全 爭 於 天 下, 故 兵 不 頓 而 利 可 全, 此 謀 攻 之 法 也 故 用 兵 之 法, 十 則 圍 之, 五 則 攻 之, 倍 則 分 之, 敵 則 能 戰 之, 少 則 能 逃 之, 不 若 則 能 避 之 5

故 少 敵 之 堅, 大 敵 之 擒 也 大 將 者, 國 之 輔 也, 輔 周 則 國 必 強, 輔 隙 則 國 必 弱 故 君 之 所 以 患 於 軍 者 三 : 不 知 軍 之 不 可 以 進 而 謂 之 進, 不 知 軍 之 不 可 以 退 而 謂 之 退, 是 謂 縻 軍 不 知 三 軍 之 事, 而 同 三 軍 之 政, 則 軍 士 惑 矣 不 知 三 軍 之 權, 而 同 三 軍 任, 則 軍 士 疑 矣 三 軍 既 惑 且 疑, 則 諸 侯 之 難 至 矣, 是 謂 亂 軍 引 勝 故 知 勝 有 五 : 知 可 以 與 戰 不 可 以 與 戰 者 勝, 識 眾 寡 之 用 者 勝, 上 下 同 欲 者 勝, 以 虞 待 不 虞 者 勝, 將 能 而 君 不 御 者 勝 此 五 者, 知 勝 之 道 也 故 曰 : 知 彼 知 己, 百 戰 不 殆 不 知 彼 而 知 己, 一 生 一 負 不 知 彼 不 知 己, 每 戰 必 敗 軍 形 第 四 6

孫 子 曰 : 昔 之 善 戰 者, 先 為 不 可 勝, 以 待 敵 之 可 勝 不 可 勝 在 己, 可 勝 在 敵 故 善 戰 者, 能 為 不 可 勝, 不 能 使 敵 之 必 可 勝 故 曰 : 勝 可 知, 而 不 可 為 不 可 勝 者, 守 也 可 勝 者, 攻 也 守 則 不 足, 攻 則 有 餘 善 守 者, 藏 於 九 地 之 下 ; 善 攻 者, 動 於 九 天 之 上 故 能 自 保 而 全 勝 也 見 勝 不 過 眾 人 之 所 知, 非 善 之 善 者 也 故 舉 秋 毫 不 為 多 力, 見 日 月 不 為 明 白, 聞 雷 霆 不 為 聽 耳 古 之 所 謂 善 戰 者, 勝 於 易 勝 者 也 故 善 戰 者 之 勝 也, 無 知 名, 無 勇 功 故 其 戰 勝 不 忒 不 忒 者, 其 所 措 勝, 勝 已 敗 者 也 故 善 戰 者, 立 於 不 敗 之 地, 而 不 失 敵 之 敗 也 是 故 勝 兵 先 勝 而 後 求 戰, 敗 兵 先 戰 而 後 求 勝 善 用 兵 者, 修 道 而 保 法, 故 能 為 勝 敗 之 政 7

兵 法 : 一 曰 度, 二 曰 量, 三 曰 數, 四 曰 稱, 五 曰 勝 地 生 度, 度 生 量, 量 勝 數, 數 生 稱, 稱 生 勝 故 勝 兵 若 以 鎰 稱 銖, 敗 兵 若 以 銖 稱 鎰 勝 者 之 戰, 若 決 積 水 於 千 仞 谿 者, 形 也 兵 勢 第 五 孫 子 曰 : 凡 治 眾 如 治 寡, 分 數 是 也 鬭 眾 如 鬭 寡, 形 名 是 也 三 軍 之 眾, 可 使 必 受 敵 而 無 敗 者, 奇 正 是 也 兵 之 所 加, 如 以 碬 投 卵 者, 虛 實 是 也 凡 戰 者, 以 正 合, 以 奇 勝 故 善 出 奇 者, 無 窮 如 天 地, 不 竭 如 江 河, 終 而 復 始, 日 月 是 也 死 而 更 生, 四 時 是 也 聲 不 過 五, 五 聲 之 變, 不 可 勝 聽 也 色 不 過 五, 五 色 之 變, 不 可 勝 觀 也 味 不 過 五, 五 味 之 變, 不 可 勝 嘗 也 戰 勢 不 過 奇 正, 奇 正 之 變, 不 可 勝 窮 也 奇 正 相 生, 如 循 環 之 無 端, 孰 能 窮 之 哉? 激 水 之 疾, 至 於 漂 石 者, 勢 也 鷙 鳥 之 擊, 至 於 毀 折 者, 節 也 8

故 善 戰 者, 其 勢 險, 其 節 短 ; 勢 如 彍 弩, 節 如 發 機 紛 紛 紜 紜, 鬭 亂 而 不 可 亂 渾 渾 沌 沌, 形 圓 而 不 可 敗 亂 生 於 治, 怯 生 於 勇, 弱 生 於 強 治 亂, 數 也 勇 怯, 勢 也 強 弱, 形 也 故 善 動 敵 者, 形 之, 敵 必 從 之 ; 予 之, 敵 必 取 之 ; 以 利 動 之, 以 本 待 之 故 善 戰 者, 求 之 於 勢, 不 責 於 人, 故 能 擇 人 任 勢 任 勢 者, 其 戰 人 也, 如 轉 木 石 木 石 之 性, 安 則 靜, 危 則 動, 方 則 止, 圓 則 行 故 善 戰 人 之 勢, 如 轉 圓 石 於 千 仞 之 山 者, 勢 也 魏 武 帝 諸 孫 子 卷 中 虛 實 第 六 孫 子 曰 : 9

凡 先 處 戰 地 而 待 敵 者 佚, 後 處 戰 地 而 趨 戰 者 勞 故 善 戰 者, 致 人 而 不 致 於 人 能 使 敵 人 自 至 者, 利 之 也 能 使 敵 人 不 得 至 者, 害 之 也 故 敵 佚 能 勞 之, 飽 能 飢 之, 安 能 動 之 出 其 所 不 趨, 趨 其 所 不 意 行 千 里 而 不 勞 者, 行 於 無 人 之 地 也 攻 而 必 取 者, 攻 其 所 不 守 也 守 而 必 固 者, 守 其 所 不 攻 也 故 善 攻 者, 敵 不 知 其 所 守 ; 善 守 者, 敵 不 知 其 所 攻 微 乎 微 乎, 至 於 無 形 ; 神 乎 神 乎 ; 至 於 無 聲, 故 能 為 敵 之 司 命 進 而 不 可 禦 者, 衝 其 虛 也 ; 退 而 不 可 追 者, 速 而 不 可 及 也 故 我 欲 戰, 敵 雖 高 壘 深 溝, 不 得 不 與 我 戰 者, 攻 其 所 必 救 也 我 不 欲 戰, 雖 畫 地 而 守 之, 敵 不 得 與 我 戰 者, 乖 其 所 之 也 故 形 人 而 我 無 形, 則 我 專 而 敵 分 我 專 為 一, 敵 分 為 十, 是 以 十 攻 其 一 也, 則 我 眾 敵 寡 能 以 眾 擊 寡, 則 吾 之 所 與 戰 者 矣 吾 所 與 戰 之 地 不 可 知, 不 可 知 則 敵 所 備 者 多, 敵 所 備 者 多, 則 吾 所 與 戰 者 寡 矣 故 備 前 則 後 寡, 備 後 則 前 寡, 備 左 則 右 寡, 備 右 則 左 寡, 無 所 不 備 則 無 所 不 寡 寡 者, 備 人 者 也 眾 者, 使 人 備 己 者 也 10

故 知 戰 之 地, 知 戰 之 日, 則 可 千 里 而 會 戰 不 知 戰 地, 不 知 戰 日, 則 左 不 能 救 右, 右 不 能 救 左, 前 不 能 救 後, 後 不 能 救 前, 而 況 遠 者 數 十 里, 近 者 數 里 乎? 以 吾 度 之, 越 人 之 兵 雖 多, 亦 奚 益 於 勝 哉! 故 曰 : 勝 可 為 也, 敵 雖 眾, 可 使 無 鬭 故 策 之 而 知 得 失 之 計, 作 之 而 知 動 靜 之 理, 形 之 而 知 死 生 之 地, 角 之 而 知 有 餘 不 足 之 處 故 形 兵 之 極, 至 于 無 形 無 形, 則 深 閒 不 能 窺, 智 者 不 能 謀 因 形 而 措 勝 於 眾, 眾 不 能 知 人 皆 知 我 所 以 勝 之 形, 而 莫 知 吾 所 以 制 勝 之 形 ; 故 其 戰 勝 不 復, 而 應 形 於 無 窮 夫 兵 形 象 水, 水 之 形 避 高 而 趨 下 ; 兵 之 形, 避 實 而 擊 虛 水 因 地 而 制 流, 兵 因 敵 而 制 勝 故 兵 無 常 勢, 水 無 常 形, 能 因 敵 變 化 而 取 勝, 謂 之 神 故 五 行 無 常 勝, 四 時 無 常 位, 日 有 短 長, 月 有 死 生 軍 爭 第 七 孫 子 曰 : 11

凡 用 兵 之 法, 將 受 命 於 君, 合 軍 聚 眾, 交 和 而 舍, 莫 難 於 軍 爭 軍 爭 之 難 者, 以 迂 為 直, 以 患 為 利 故 迂 其 途, 而 誘 之 以 利, 後 人 發, 先 人 至, 此 知 迂 直 之 計 者 也 軍 爭 為 利, 眾 爭 為 危 舉 軍 而 爭 利 則 不 及 ; 委 軍 而 爭 利 則 輜 重 捐 是 故 卷 甲 而 趨, 日 夜 不 處, 倍 道 兼 行, 百 里 而 爭 利, 則 擒 三 將 軍, 勁 者 先, 疲 者 後, 其 法 十 一 而 至 五 十 里 而 爭 利, 則 蹶 上 將 軍, 其 法 半 至 三 十 里 而 爭 利, 則 三 分 之 二 至 是 故 軍 無 輜 重 則 亡, 無 糧 食 則 亡, 無 委 積 則 亡 故 不 知 諸 侯 之 謀 者, 不 能 豫 交 ; 不 知 山 林 險 阻 沮 澤 之 形 者, 不 能 行 軍 ; 不 能 鄉 導 者, 不 能 得 地 利 故 兵 以 詐 立, 以 利 動, 以 分 合 為 變 者 也 故 其 疾 如 風, 其 徐 如 林, 侵 掠 如 火, 不 動 如 山, 難 知 如 陰, 動 如 雷 震 掠 鄉 分 眾, 廓 地 分 利, 懸 權 而 動, 先 知 迂 直 之 計 者 勝, 此 軍 爭 之 法 也 << 軍 政 >> 曰 : " 言 不 相 聞, 故 為 金 鼓 視 不 相 見, 12

故 為 旌 旗 " 夫 金 鼓 旌 旗 者, 所 以 一 人 之 耳 目 也 人 既 專 一, 則 勇 者 不 得 獨 進, 怯 者 不 得 獨 退, 此 用 眾 之 法 也 故 夜 戰 多 火 鼓, 晝 戰 多 旌 旗, 所 以 變 人 之 耳 目 也 三 軍 可 奪 氣, 將 軍 可 奪 心 是 故 朝 氣 銳, 晝 氣 惰, 暮 氣 歸 善 用 兵 者, 避 其 銳 氣, 擊 其 惰 歸, 此 治 氣 者 也 以 治 待 亂, 以 靜 待 譁, 此 治 心 者 也 以 近 待 遠, 以 佚 待 勞, 以 飽 待 飢, 此 治 力 者 也 無 邀 正 正 之 旗, 勿 擊 堂 堂 之 陳, 此 治 變 者 也 故 用 兵 之 法, 高 陵 勿 向, 背 丘 勿 逆, 佯 北 勿 從, 銳 卒 勿 攻, 餌 兵 勿 食, 歸 師 勿 遏, 圍 師 必 闕, 窮 寇 勿 迫, 此 用 兵 之 法 也 九 變 第 八 孫 子 曰 : 凡 用 兵 之 法, 將 受 命 於 君, 合 軍 聚 眾 ; 圯 地 無 舍, 衢 地 合 交, 絕 地 無 留, 圍 地 則 謀, 死 地 則 戰, 途 有 所 不 由, 軍 有 所 不 擊, 城 有 所 不 攻, 地 有 所 不 爭, 君 命 有 所 不 受 故 將 通 於 九 變 之 利 者, 知 用 兵 矣 將 不 通 九 變 之 利, 雖 知 形, 不 能 得 地 之 利 矣 治 兵 不 知 九 變 之 術, 雖 知 五 利, 不 能 得 人 之 用 矣 13

是 故 智 者 之 慮, 必 雜 於 利 害 雜 於 利 而 務 可 信 也, 雜 於 害 而 患 可 解 也 是 故 屈 諸 侯 者 以 害, 役 諸 侯 者 以 業, 趨 諸 侯 者 以 利 故 用 兵 之 法, 無 恃 其 不 來, 恃 吾 有 以 待 之 ; 無 恃 其 不 攻, 恃 吾 有 所 不 可 攻 也 故 將 有 五 危 : 必 死 可 殺, 必 生 可 虜, 忿 速 可 侮, 廉 潔 可 辱, 愛 民 可 煩 凡 此 五 者, 將 之 過 也, 用 兵 之 災 也 覆 軍 殺 將, 必 以 五 危, 不 可 不 察 也 行 軍 第 九 孫 子 曰 : 凡 處 軍 相 敵, 絕 山 依 谷, 視 生 處 高, 戰 隆 無 登, 此 處 山 上 之 軍 也 絕 水 必 遠 水 ; 客 絕 水 而 來, 勿 迎 於 水 內, 令 半 渡 而 擊 之, 利 ; 欲 戰 者, 無 附 於 水 而 迎 客 ; 視 生 處 高, 無 迎 水 流, 此 處 水 上 之 軍 也 絕 斥 澤, 惟 亟 去 無 留 ; 若 交 軍 於 斥 澤 之 中, 必 依 水 草 而 背 眾 樹, 此 處 斥 澤 之 軍 也 14

平 陸 處 易, 右 背 高, 前 死 後 生, 此 處 平 陸 之 軍 也 凡 四 軍 之 利, 黃 帝 之 所 以 勝 四 帝 也 凡 軍 好 高 而 惡 下, 貴 陽 而 賤 陰, 養 生 處 實, 軍 無 百 疾, 是 謂 必 勝 丘 陵 隄 防, 必 處 其 陽, 而 右 背 之 此 兵 之 利, 地 之 助 也 上 雨 水 沫 至, 欲 涉 者, 待 其 定 也 凡 地 有 絕 澗 天 井 天 牢 天 羅 天 陷 天 隙, 必 亟 去 之, 勿 近 也 吾 遠 之, 敵 近 之 吾 迎 之, 敵 背 之 軍 旁 有 險 阻 潢 井 蒹 葭 林 木 翳 薈 者, 必 謹 覆 索 之, 此 伏 姦 之 所 也 近 而 靜 者, 恃 其 險 也 遠 而 挑 戰 者, 欲 人 之 進 也 其 所 居 易 者, 利 也 眾 樹 動 者, 來 也 眾 草 多 障 者, 疑 也 鳥 起 者, 伏 也 獸 駭 者, 覆 也 塵 高 而 銳 者, 車 來 也 卑 而 廣 者, 徒 來 也 散 而 條 達 者, 樵 採 也 少 而 往 來 者, 營 軍 也 15

辭 卑 而 益 備 者, 進 也 辭 強 進 驅 者, 退 也 輕 車 先 出 居 其 側 者, 陳 也 無 約 而 請 和 者, 謀 也 奔 走 而 陳 兵 者, 期 也 半 進 半 退 者, 誘 也 杖 而 立 者, 飢 也 汲 而 先 飲 者, 渴 也 見 利 而 不 知 進 者, 勞 也 鳥 集 者, 虛 也 夜 呼 者, 恐 也 軍 擾 者, 將 不 重 也 旌 旗 動 者, 亂 也 吏 怒 者, 倦 也 殺 馬 肉 食 者, 軍 無 糧 也 懸 甑 不 返 其 舍 者, 窮 寇 也 諄 諄 翕 翕, 徐 與 人 言 者, 失 眾 也 數 賞 者, 窘 也 數 罰 者, 困 也 先 暴 而 後 畏 其 眾 者, 不 精 之 至 也 來 委 謝 者, 欲 休 息 也 兵 怒 而 相 迎, 久 而 不 合, 又 不 相 去, 必 謹 察 之 兵 非 貴 益 多, 雖 無 武 進, 足 以 併 力 料 敵 取 人 而 已 夫 唯 無 慮 而 易 敵 者, 必 擒 於 人 卒 未 親 附 而 罰 之, 則 不 服, 不 服 則 難 用 卒 已 親 附 而 罰 不 行, 則 不 可 用 16

故 令 之 以 文, 齊 之 以 武, 是 謂 必 取 令 素 行 以 教 其 民, 則 民 服 令 素 不 行 以 教 其 民, 則 民 不 服 令 素 行 者, 與 眾 相 得 也 魏 武 帝 諸 孫 子 卷 上 地 形 第 十 孫 子 曰 : 地 形 有 通 者, 有 掛 者, 有 支 者, 有 隘 者, 有 險 者, 有 遠 者 我 可 以 往, 彼 可 以 來, 曰 通 通 形 者, 先 居 高 陽, 利 糧 道, 以 戰 則 利 可 以 往, 難 以 返, 曰 掛 掛 形 者, 敵 無 備, 出 而 勝 之, 敵 若 有 備, 出 而 不 勝, 難 以 返, 不 利 我 出 而 不 利, 彼 出 而 不 利, 曰 支 支 形 者, 敵 雖 利 我, 我 無 出 也, 引 而 去 之, 令 敵 半 出 而 擊 之, 利 隘 形 者, 我 先 居 之, 必 盈 以 待 ; 若 敵 先 居 之, 盈 而 勿 從, 不 盈 而 從 之 17

險 形 者, 我 先 居 之, 必 居 高 陽 以 待 敵 ; 若 敵 先 居 之, 引 而 去 之, 勿 從 也 遠 形 者, 勢 均 難 以 挑 戰, 戰 而 不 利 凡 此 六 者, 地 之 道 也, 將 之 至 任, 不 可 不 察 也 故 兵 有 走 者, 有 弛 者, 有 陷 者, 有 崩 者, 有 亂 者, 有 北 者 凡 此 六 者, 非 天 地 之 災, 將 之 過 也 夫 勢 均 以 一 擊 十, 曰 走 卒 強 吏 弱, 曰 弛 吏 強 卒 弱, 曰 陷 大 吏 怒 而 不 服, 遇 敵 懟 而 自 戰, 將 不 知 其 能, 曰 崩 將 弱 不 嚴, 教 道 不 明, 吏 卒 無 常, 陳 兵 縱 橫, 曰 亂 將 不 能 料 敵, 以 少 合 眾, 以 弱 擊 強, 兵 無 選 鋒, 曰 北 凡 此 六 者, 敗 之 道 也, 將 之 至 任, 不 可 不 察 也 夫 地 形 者, 兵 之 助 也 料 敵 制 勝, 計 險 阨 遠 近, 上 將 之 道 也 知 此 而 用 戰 者 必 勝, 不 知 此 而 用 戰 者 必 敗 故 戰 道 必 勝, 主 曰 無 戰, 必 戰 可 也 ; 戰 道 不 勝, 主 曰 必 戰, 無 戰 可 也 故 進 不 求 名, 退 不 避 罪, 唯 民 是 保, 而 利 於 主, 國 之 寶 也 18

視 卒 如 嬰 兒, 故 可 與 之 赴 深 谿 視 卒 如 愛 子, 故 可 與 之 俱 死 愛 而 不 能 令, 厚 而 不 能 使, 亂 而 不 能 治, 譬 如 驕 子, 不 可 用 也 知 吾 卒 之 可 以 擊, 而 不 知 敵 之 不 可 擊, 勝 之 半 也 知 敵 之 可 擊, 而 不 知 吾 卒 之 不 可 擊, 勝 之 半 也 知 敵 之 可 擊, 知 吾 卒 之 可 以 擊, 而 不 知 地 形 之 不 可 以 戰, 勝 之 半 也 故 知 兵 者, 動 而 不 迷, 舉 而 不 窮 故 曰 : 知 己 知 彼, 勝 乃 不 殆 知 天 知 地, 勝 乃 可 全 九 地 第 十 一 孫 子 曰 : 用 兵 之 法, 有 散 地, 有 輕 地, 有 爭 地, 有 交 地, 有 衢 地, 有 重 地, 有 圯 地, 有 圍 地, 有 死 地 諸 侯 自 戰 其 地 者, 為 散 地 入 人 之 地 而 不 深 者, 為 輕 地 我 得 亦 利, 彼 得 亦 利 者, 為 爭 地 我 可 以 往, 彼 可 以 來 者, 為 交 地 19

諸 侯 之 地 三 屬, 先 至 而 得 天 下 之 眾 者, 為 衢 地 入 人 之 地 深, 背 城 邑 多 者, 為 重 地 山 林 險 阻 沮 澤, 凡 難 行 之 道 者, 為 圯 地 所 由 入 者 隘, 所 從 歸 者 迂, 彼 寡 可 以 擊 吾 之 眾 者, 為 圍 地 疾 戰 則 存, 不 疾 戰 則 亡 者, 為 死 地 是 故 散 地 則 無 戰, 輕 地 則 無 止, 爭 地 則 無 攻, 交 地 則 無 絕 衢 地 則 合 交, 重 地 則 掠, 圯 地 則 行, 圍 地 則 謀, 死 地 則 戰 古 之 善 用 兵 者, 能 使 敵 人 前 後 不 相 及, 眾 寡 不 相 恃, 貴 賤 不 相 救, 上 下 不 相 收, 卒 離 而 不 集, 兵 合 而 不 齊 合 於 利 而 動, 不 合 於 利 而 止 敢 問 : 敵 眾 整 而 將 來, 待 之 若 何? 曰 : 先 奪 其 所 愛 則 聽 矣 兵 之 情 主 速, 乘 人 之 不 及, 由 不 虞 之 道, 攻 其 所 不 戒 也 20

凡 為 客 之 道, 深 入 則 專, 主 人 不 克, 掠 於 饒 野, 三 軍 足 食, 謹 養 而 無 勞, 并 氣 積 力, 運 兵 計 謀, 為 不 可 測 投 之 無 所 往, 死 且 不 北, 死 焉 不 得, 士 人 盡 力 兵 士 甚 陷 則 不 懼, 無 所 往 則 固, 入 深 則 拘, 不 得 已 則 鬭 是 故 其 兵 不 修 而 戒, 不 求 而 得, 不 約 而 親, 不 令 而 信, 禁 祥 去 疑, 至 死 無 所 之 吾 士 無 餘 財, 非 惡 貨 也 ; 無 餘 命, 非 惡 壽 也 令 發 之 日, 士 卒 坐 者 涕 霑 襟, 偃 臥 者 涕 交 頤, 投 之 無 所 往, 則 諸 劌 之 勇 也 故 善 用 兵 者, 譬 如 率 然 率 然 者, 常 山 之 蛇 也, 擊 其 首 則 尾 至, 擊 其 尾 則 首 至, 擊 其 中 則 首 尾 俱 至 敢 問 : 可 使 如 率 然 乎? 曰 : 可 夫 吳 人 與 越 人 相 惡 也, 當 其 同 舟 濟 而 遇 風, 其 相 救 也 如 左 右 手 是 故 方 馬 埋 輪, 未 足 恃 也 ; 齊 勇 若 一, 政 之 道 也 ; 剛 柔 皆 得, 地 之 理 也 故 善 用 兵 者, 雋 手 若 使 一 人, 不 得 已 也 將 軍 之 事, 靜 以 幽, 正 以 治 21

能 愚 士 卒 之 耳 目, 使 之 無 知 ; 易 其 事, 革 其 謀, 使 人 無 識 ; 易 其 居, 迂 其 途, 使 人 不 得 慮 帥 與 之 期, 如 登 高 而 去 其 梯 帥 與 之 深 入 諸 侯 之 地, 而 發 其 機 若 驅 群 羊, 驅 而 往, 驅 而 來, 莫 知 所 之 聚 三 軍 之 眾, 投 之 于 險, 此 將 軍 之 事 也 九 地 之 變, 屈 伸 之 利, 人 情 之 理, 不 可 不 察 也 凡 為 客 之 道, 深 則 專, 淺 則 散 去 國 越 境 而 師 者, 絕 地 也 四 通 者, 衢 地 也 入 深 者, 重 地 也 入 淺 者, 輕 地 也 背 固 前 隘 者, 圍 地 也 無 所 往 者, 死 地 也 是 故 散 地 吾 將 一 其 志, 輕 地 吾 將 使 之 屬, 爭 地 吾 將 趨 其 後, 交 地 吾 將 謹 其 守, 衢 地 吾 將 固 其 結, 重 地 吾 將 繼 其 食, 圯 地 吾 將 進 其 途, 圍 地 吾 將 塞 其 闕, 死 地 吾 將 示 之 以 不 活 故 兵 之 情, 圍 則 禦, 不 得 已 則 鬭, 過 則 從 是 故 不 知 諸 侯 之 謀 者, 不 能 豫 交 ; 不 知 山 林 險 阻, 沮 澤 之 形 者, 不 能 行 軍, 不 用 鄉 導 者, 不 能 得 地 利 四 五 者, 一 不 知, 非 霸 王 之 兵 也 22

夫 霸 王 之 兵, 伐 大 國, 則 其 眾 不 得 聚 ; 威 加 於 敵, 則 其 交 不 得 合 是 故 不 爭 天 下 之 交, 不 養 天 下 之 權, 信 己 之 私, 威 加 於 敵, 故 其 城 可 拔, 其 國 可 隳 施 無 法 之 賞, 懸 無 政 之 令, 犯 三 軍 之 眾, 若 使 一 人 犯 之 以 事, 勿 告 以 言 犯 之 以 利, 勿 告 以 害 投 之 亡 地 然 後 存, 陷 之 死 地 然 後 生 夫 眾 陷 於 害, 然 後 能 為 勝 敗 故 為 兵 之 事, 在 順 詳 敵 之 意, 并 敵 一 向, 千 里 殺 將, 是 謂 巧 能 成 事 是 故 政 舉 之 日, 夷 關 折 符, 無 通 其 使, 厲 於 廊 廟 之 上, 以 誅 其 事 敵 人 開 闔, 必 亟 入 之, 先 其 所 愛, 微 與 之 期, 賤 墨 隨 敵, 以 決 戰 事 是 故 始 如 處 女, 敵 人 開 戶, 後 如 脫 兔, 敵 不 及 拒 火 攻 第 十 二 23

孫 子 曰 : 凡 火 攻 有 五 : 一 曰 火 人, 二 曰 火 積, 三 曰 火 輜, 四 曰 火 庫, 五 曰 火 隊 行 火 必 有 因, 煙 火 必 素 具 發 火 有 時, 起 火 有 日 時 者, 天 之 燥 也 日 者, 月 在 箕 壁 翼 軫 也 凡 此 四 宿 者, 風 起 之 日 也 凡 火 攻, 必 因 五 火 之 變 而 應 之 : 火 發 於 內, 則 早 應 之 於 外 火 發 而 其 兵 靜 者, 待 而 勿 攻, 極 其 火 力, 可 從 而 從 之, 不 可 從 而 止 火 可 發 於 外, 無 待 於 內, 以 時 發 之 火 發 上 風, 無 攻 下 風 晝 風 久 ; 夜 風 止 凡 軍 必 知 有 五 火 之 變, 以 數 守 之 故 以 火 佐 攻 者 明, 以 水 佐 攻 者 強 水 可 以 絕, 不 可 以 奪 夫 戰 勝 攻 取 而 不 修 其 功 者 凶, 命 曰 費 留 故 曰 : 明 主 慮 之, 良 將 修 之 非 利 不 動, 非 得 不 用, 非 危 不 戰 24

主 不 可 以 怒 而 興 師, 將 不 可 以 愠 而 致 戰 合 於 利 而 動, 不 合 於 利 而 止 怒 可 以 復 喜, 愠 可 以 復 說, 亡 國 不 可 以 復 存, 死 者 不 可 以 復 生 故 明 君 慎 之, 良 將 警 之 此 安 國 全 軍 之 道 也 用 閒 第 十 三 孫 子 曰 : 凡 興 師 十 萬, 出 征 千 里, 百 姓 之 費, 公 家 之 奉, 日 費 千 金, 內 外 騷 動, 怠 於 道 路, 不 得 操 事 者, 七 十 萬 家 相 守 數 年, 以 爭 一 日 之 勝, 而 愛 爵 祿 百 金, 不 知 敵 之 情 者, 不 仁 之 至 也, 非 人 之 將 也, 非 主 之 佐 也, 非 勝 之 主 也 故 明 君 賢 將, 所 以 動 而 勝 人, 成 功 出 於 眾 者, 先 知 也 先 知 者, 不 可 取 於 鬼 神, 不 可 象 於 事 不 可 驗 於 度 必 取 於 人 知 敵 之 情 者 也 故 用 閒 有 五 : 有 因 閒, 有 內 閒, 有 反 閒, 有 死 閒, 有 生 閒 五 閒 俱 起, 莫 知 其 道, 是 謂 神 紀, 人 君 之 寶 也 因 閒 者, 因 其 鄉 人 而 用 之 內 閒 者, 因 其 官 人 而 用 之 反 閒 者, 因 其 敵 閒 而 用 之 死 閒 者, 為 誑 事 於 外, 令 吾 閒 知 之, 而 傳 於 敵 閒 也 生 閒 者, 反 報 也 25

故 三 軍 之 事, 莫 親 於 閒, 賞 莫 厚 於 閒, 事 莫 密 於 閒 非 聖 智 不 能 用 閒, 非 仁 義 不 能 使 閒, 非 微 妙 不 能 得 閒 之 實 微 哉 微 哉, 無 所 不 用 閒 也 閒 事 未 發, 而 先 聞 者, 閒 與 所 告 者 皆 死 凡 軍 之 所 欲 擊, 城 之 所 欲 攻, 人 之 所 欲 殺, 必 先 知 其 守 將 左 右 謁 者 門 者 舍 人 之 姓 名, 令 吾 閒 必 索 知 之 必 索 敵 人 之 閒 來 閒 我 者, 因 而 利 之, 導 而 舍 之, 故 反 閒 可 得 而 用 也 因 是 而 知 之, 故 鄉 閒 內 閒 可 得 而 使 也 因 是 而 知 之, 故 死 閒 為 誑 事, 可 使 告 敵 因 是 而 知 之, 故 生 閒 可 使 如 期 五 閒 之 事, 主 必 知 之, 知 之 必 在 於 反 閒, 故 反 閒 不 可 不 厚 也 昔 殷 之 興 也, 伊 摯 在 夏 ; 周 之 興 也, 吕 牙 在 殷 故 惟 明 君 賢 將, 能 以 上 智 為 吕 者, 必 成 大 功 此 兵 之 要, 三 軍 之 所 恃 而 動 也 26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