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6 月 8 日 致 IAA 2016 Hannover 參 展 廠 商 親 愛 的 廠 商 您 們 好 : 我 們 是 香 港 商 信 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灣 分 公 司 有 關 2016 年 9 月 22 至 9 月 29 日 在 德 國 漢 諾 威 舉 辦 的 國 際 商 用 車 及 零 組 件 展 (IAA 2016), SCHENKER HANNOVER 是 大 會 指 定 的 運 輸 承 攬 公 司 針 對 這 個 展 覽, 跟 往 常 一 樣 我 們 在 會 場 備 有 充 足 的 機 器 設 備 與 人 力 ( 事 實 上 也 是 漢 諾 威 展 場 最 大 最 多 ), 以 便 提 供 各 位 參 展 廠 商 最 優 質 的 服 務 信 可 公 司 對 展 品 的 運 送 已 累 積 了 10 餘 年 之 經 驗, 我 們 有 信 心 可 以 提 供 給 各 位 廠 商 最 完 善 之 服 務 謹 附 上 敝 公 司 承 攬 展 品 運 送 之 收 貨 時 間 及 相 關 資 料 供 貴 廠 商 參 閱 在 您 審 閱 我 們 的 資 料 時, 若 有 任 何 不 明 瞭 之 處, 請 隨 時 與 我 們 聯 絡, 我 們 將 會 立 即 為 您 解 答 謝 謝! 敬 祝 商 祺 信 可 公 司 展 覽 組 尤 聰 政 敬 上 香 港 商 信 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灣 分 公 司 展 覽 組 Ext. xt.190 尤 聰 政 先 生 Ext.191 鄭 鈺 玲 小 姐 Ext.192 尤 亮 軒 先 生 Ext.193 王 興 杰 先 生 peter.yiu@db dbschenker.com rosy.cheng@db dbschenker.com kevein.yu.tw@dbschenker.com steven.wang.tw@dbschenker.com TEL:(02) 2503 2 0101 / FAX:(02) 2515 8125, 25032 8620 公 司 地 址 : 台 北 市 民 生 東 路 3 段 49 號 3 樓
壹 參 展 品 運 送 之 一 般 概 況 說 明 一 海 運 出 口 : IAA HANNOVER 2016 (22 22 nd 目 前 訂 定 之 船 期 為 : 2016 年 8 月 02 日 ( 星 期 二 ), 至 遲 須 在 8 月 03 日 中 午 前 清 關 放 行 台 灣 之 出 口 報 關 及 送 貨 至 貨 櫃 場, 可 由 展 商 自 行 安 排 或 者 可 由 信 可 公 司 指 定 之 報 關 行 代 辦, 但 展 商 需 於 結 關 日 前 5 天 知 會 提 醒 您, 須 檢 驗 或 其 他 需 申 請 出 口 許 可 之 展 品, 務 必 提 前 報 關, 以 免 錯 過 船 期 歐 盟 法 令 規 定, 2011 年 1 月 1 日 起 進 口 歐 盟 貨 物 將 施 行 預 先 申 報 制 度 (ENS). 請 務 必 於 結 關 當 天 提 供 ENS 所 需 資 料. 展 品 若 由 木 製 材 料 包 裝, 請 事 先 作 燻 蒸 處 理, 並 取 得 証 明 凡 MP3-PLAYER, DVB, 及 DVB-T DEVICES 等 展 品 出 口, 必 先 取 得 國 外 相 關 機 構 既 SISVEL 授 權 許 可, 以 避 免 德 國 海 關 扣 押 相 關 展 品 近 年 來 德 國 海 關 對 於 食 品 ( 如 肉 類 製 品, 泡 麵 及 乳 製 品 ) 嚴 格 查 緝 請 勿 裝 運, 以 免 遭 查 扣 而 影 響 展 品 之 準 時 運 送 若 食 品 遭 查 扣 將 產 生 鉅 額 之 額 外 費 用 ( 運 費, 銷 毀 費 用 及 海 關 加 班 費 等 等 ) 須 由 參 展 廠 商 自 行 負 擔 二 空 運 出 口 ( 單 件 重 量 低 於 10 噸 ) 目 前 暫 定 之 班 機 為 : 2016 年 9 月 07 日 12:00 為 最 後 收 文 件 / 收 貨 日 ( 請 最 遲 在 9 月 05 日 下 班 前 訂 艙 ) 由 信 可 公 司 安 排 提 貨 大 台 北 地 區 及 辦 理 出 口 報 關 加 工 區 科 學 園 區 及 展 品 自 送 機 場 者, 進 倉 日 期 將 另 行 通 知 貨 物 中 若 有 軟 體, 文 件 請 務 必 儘 早 傳 真 至 本 公 司, 以 便 安 排 通 關 展 品 若 由 木 製 材 料 包 裝, 請 事 先 作 燻 蒸 處 理, 並 取 得 証 明 凡 MP3-PLAYER, DVB, 及 DVB-T DEVICES 等 展 品 出 口, 必 先 取 得 國 外 相 關 機 構 暨 SISVEL 授 權 許 可, 以 避 免 德 國 海 關 扣 押 相 關 展 品 29 th, Sept. 2016) 參 展 品 運 輸 說 明
貳 參 展 品 之 出 售 稅 務 一 暫 時 保 稅 進 口 用 暫 時 保 稅 進 口 方 式 的 展 品, 信 可 漢 諾 威 公 司 亦 即 IAA 大 會 指 定 的 報 關 行 已 經 在 參 展 品 進 入 德 國 時 向 海 關 辦 理 了 暫 時 保 稅 進 口 報 關 手 續 因 此, 各 廠 商 暫 時 不 必 繳 納 德 國 的 進 口 關 稅 及 營 業 稅, 廠 商 有 義 務 將 所 有 的 參 展 品 於 展 覽 結 束 後 運 離 德 國 以 及 歐 洲 共 同 市 場 以 外, 並 完 成 各 種 出 口 清 關 手 續, 才 可 免 被 課 徵 德 國 之 進 口 稅 及 營 業 稅 二 出 售 展 品 不 論 您 在 展 覽 期 間 將 展 品 賣 掉 或 贈 與 甚 至 於 展 覽 品 失 竊, 亦 即 未 完 成 德 國 再 出 口 或 轉 關 清 關 手 續, 如 此 展 品 等 於 永 久 進 口, 您 便 有 義 務 繳 納 德 國 的 進 口 稅 營 業 稅 及 報 關 費 等 等 德 國 進 口 稅 因 產 品 分 類 而 不 同, 營 業 稅 現 為 19%, 建 議 您 在 與 買 主 議 價 時 考 慮 加 上 至 少 20% - 25% 之 稅 額, 以 免 吃 虧 總 而 言 之, 辦 理 了 暫 時 保 稅 進 口 報 關 手 續 之 參 展 品, 如 無 任 何 認 可 正 確 之 再 出 口 清 關 證 明, 德 國 海 關 則 一 律 以 該 展 品 已 經 出 售 而 打 稅 展 品 若 以 暫 時 保 稅 方 式 進 入 德 國, 於 展 覽 結 束 後, 部 份 或 全 部 展 品 不 再 退 運 時, 需 向 德 國 海 關 申 報 永 久 進 口 ( 完 稅 ) 之 終 結 清 關 費 (EUR166.60 per shipment) 此 費 用 於 展 後 與 德 國 稅 金 同 時 收 取 三 永 久 完 稅 進 口 貴 公 司 經 由 信 可 運 送 之 展 覽 品 若 確 定 全 部 不 再 退 運, 請 貴 公 司 於 展 覽 品 出 口 時 通 知 信 可 公 司, 如 此 信 可 公 司 於 展 覽 品 進 入 德 國 時 就 直 接 辦 理 完 稅 進 口 報 關, 廠 商 於 展 覽 期 間 可 自 行 出 售 贈 與 展 品, 不 必 再 辦 理 任 何 清 關 手 續 請 注 意 已 經 辦 理 完 稅 之 展 品, 即 使 於 展 覽 結 束 後 再 退 運 出 德 國, 但 因 已 報 關 完 稅, 仍 會 被 課 徵 德 國 進 口 稅 及 營 業 稅 ( 無 法 申 請 關 稅 與 營 業 稅 之 退 款 ), 故 請 事 先 考 慮 清 楚 再 決 定 是 否 完 稅 進 口 參 參 展 品 展 後 退 運 一 退 運 展 品 運 送 清 單 在 展 覽 結 束 以 前, 信 可 公 司 人 員 將 在 漢 諾 威 展 覽 會 場 現 場 發 送 Return Cargo Shippping Instruction / SPEDITIONSAUFTRAG 即 : 退 運 展 品 運 送 清 單 給 各 廠 商 填 寫, 各 廠 商 須 將 此 清 單 交 還 給 信 可 公 司, 以 便 我 們 在 展 覽 結 束 後, 依 照 指 示 處 理 退 運 事 項 ( 如 附 件 一 )
二 退 運 展 品 之 Commercial Invoice + Packing List 此 兩 份 文 件 務 必 於 展 覽 結 束 裝 箱 完 畢 後 完 成, 並 帶 回 台 灣 交 給 貴 公 司 負 責 進 口 船 務 小 姐 或 先 生, 以 備 展 覽 品 退 運 回 台 清 關 時 使 用 三 退 運 物 品 之 收 取 在 展 覽 結 束 當 天, 請 各 廠 商 務 必 辦 理 填 寫 退 運 委 託 單 以 及 信 可 公 司 人 員 簽 收 後 才 可 離 場, 以 確 保 展 品 之 安 全 四 特 別 參 考 提 醒 各 位, 如 當 時 由 台 灣 以 空 運 方 式 出 口, 而 欲 以 海 運 復 運 進 口 者 ( 反 之 亦 然 ), 由 於 所 轄 海 關 不 同 將 來 調 單 通 關 頗 為 費 時, 倉 租 頗 高, 僅 供 您 決 定 退 運 方 式 時 之 參 考 五 參 展 品 以 手 提 或 以 快 遞 方 式 送 出 德 國 手 提 展 品 請 於 搭 機 前 向 中 正 機 場 海 關 辦 理 登 記, 以 便 將 來 若 該 手 提 展 品 以 海 運 空 運 或 手 提 回 國 作 為 國 貨 復 運 進 口 之 根 據, 以 免 被 以 洋 貨 進 口 處 理 而 課 進 口 稅 請 準 備 多 份 Commercial Invoice, 以 備 抵 德 國 機 場 時, 德 國 海 關 要 求 繳 稅, 作 完 稅 進 口 或 暫 時 保 稅 手 續 使 用 信 可 公 司 德 國 現 場 聯 絡 人 :Mr. Roelof Kreeft Telefon +49 511 87005-56 關 稅 所 有 經 海 運 空 運 來 展 覽 之 貨 品, 信 可 公 司 都 先 做 暫 時 保 稅 進 口 報 關 手 續, 如 沒 退 運 則 補 收 德 國 進 口 關 稅 原 則 上 大 會 規 定 展 品 需 全 數 再 退 運 出 歐 盟 但 如 廠 商 於 展 覽 期 間 將 展 品 賣 掉 送 人 丟 棄 遭 竊 或 留 給 分 公 司 時 ( 亦 即 展 品 留 在 歐 盟 之 任 一 國 家 ), 廠 商 便 有 責 任 繳 納 德 國 的 進 口 稅 + 營 業 稅, 並 由 信 可 公 司 向 海 關 辦 妥 完 稅 清 關 手 續, 請 於 展 畢 前 提 前 告 知 以 便 安 排 請 預 估 大 約 25%~30% 之 稅 款, 以 及 歐 元 166.6 元 之 完 稅 清 關 手 續 費 如 展 品 將 由 參 展 廠 商 或 他 人 手 提 出 境 或 由 快 遞 公 司 直 接 提 走, 而 未 通 知 信 可 人 員 辦 理 手 提 出 境 結 案 報 關 手 續, 該 產 品 將 視 為 已 出 售 而 被 德 國 海 關 課 稅, 其 關 稅 後 面 補 收 手 提 展 品 出 境 之 報 關 程 序 較 為 複 雜, 廠 商 如 有 需 要, 請 於 展 覽 期 間 洽 詢 DBSchenker 漢 諾 威 分 公 司 若 展 品 以 快 遞 送 出 境 德 國, 須 事 先 告 知 信 可 漢 諾 威 分 公 司, 完 成 出 口 報 關 後 再 交 由 快 遞 公 司 處 理
請 注 意 由 手 提 或 快 遞 出 境 若 無 正 確 清 關 證 明, 德 國 海 關 將 以 該 產 品 賣 掉 論, 而 予 以 課 稅 肆 展 品 保 險 一. 如 廠 商 經 信 可 公 司 代 為 投 保, 請 在 發 現 展 品 有 破 損 摔 壞 等 情 形 時 照 像 存 證, 並 立 刻 通 知 信 可 公 司 人 員 前 往 處 理 二. 如 展 品 遭 偷 竊 : 1. 立 刻 通 知 慶 凡 人 員 2. 至 警 察 局 ( 西 4 入 口 ) 報 警 並 取 得 警 察 證 明 文 件 3. 廠 商 準 備 失 竊 物 品 之 Invoice 4. 通 知 信 可 公 司 人 員 5. 通 知 保 險 公 司 保 險 內 容 三 信 可 公 司 依 照 往 例 推 薦 德 國 保 險 公 司 為 您 的 參 展 品 設 計 了 下 列 兩 種 型 態 的 保 險 : 1. 從 台 灣 裝 運 出 口 至 展 覽 結 束 的 單 程 保 險 ( 包 括 展 覽 前 後 各 14 天 的 儲 存 時 間 ) 2. 從 台 灣 裝 運 出 口 至 展 覽 結 束 展 品 運 回 臺 灣 雙 程 保 險 ( 二 種 保 險 皆 包 括 展 覽 期 間 ) 上 述 保 險 有 幾 項 便 利 : 一 沒 有 自 付 額 二 投 保 方 法 簡 單, 僅 需 在 展 品 裝 船 上 機 前 將 運 輸 文 件 及 保 險 委 託 單 交 予 本 公 司 代 為 辦 理 即 可 三 遭 竊 遺 失 之 展 品 只 要 附 有 會 場 警 察 證 明, 因 此 所 產 生 之 德 國 進 口 關 稅 亦 可 一 併 理 賠 請 注 意! 保 險 公 司 理 賠 金 額 以 廠 商 出 具 之 Commercial Invoice 金 額 為 依 據! 伍 會 場 服 務 信 可 公 司 DBSchenker 為 漢 諾 威 展 覽 會 場 指 定 之 報 關 運 輸 公 司, 在 會 場 有 固 定 辦 公 室 專 業 報 關 人 員 設 備 完 善 之 保 稅 倉 庫 及 充 足 之 運 輸 器 具 人 力 隨 時 接 聽 電 話, 有 狀 況 立 即 處 理 發 揮 最 高 工 作 效 率 送 貨 及 空 箱 處 理 - 進 場 送 貨 時 間 :2016 年 9 月 21 日 早 上 9:00 起, 如 需 提 前 送 貨 請 告 知 信 可 公 司 DBSchenker 以 便 安 排 信 可 公 司 DBSchenker 送 貨 到 攤 位 時, 請 廠 商 務 必 親 自 簽 收, 並 自 行 放 置 在 儲 藏 室 看 管 以 免 遺 失
要 保 留 之 空 箱 ~ 請 先 確 定 空 箱 儲 存 相 關 費 用 EUR45.-/CBM (M/M) 2 CBM 計 價, 再 交 信 可 公 司 DBSchenker 拖 運 至 倉 庫 保 管, 展 覽 結 束 後 再 送 回 攤 位 建 議 您 : 1. 木 箱 以 外 之 一 般 紙 箱 或 是 棧 板 可 以 自 行 存 放 於 貴 公 司 攤 位 之 儲 藏 室 或 展 示 台 內, 以 便 結 束 當 天 快 速 打 包, 節 省 空 儲 費 用 並 縮 短 退 場 日 等 待 空 箱 的 時 間 2. 不 要 的 空 箱 (A) 少 量 : 請 自 行 扔 棄 (B) 大 量 : 向 大 會 清 潔 公 司 申 請 處 理 ( 費 用 由 廠 商 自 行 負 擔 ) 陸 退 運 及 空 箱 處 理 一 展 覽 期 間 信 可 公 司 將 派 專 人 至 廠 商 攤 位 調 查 回 運 件 數 並 調 查 回 運 件 數 文 件 退 運 回 台 灣 之 運 費 海 空 運 內 陸 退 場 費 ( 同 攤 位 至 漢 諾 威 機 場 或 漢 堡 港 ) 與 進 場 費 相 同, 海 運 以 材 積 或 公 斤 取 大 者 計 價, 空 運 以 公 斤 為 計 算 單 位 海 空 運 費 報 價 項 目 與 出 口 計 價 項 目 相 同 臨 時 決 定 不 要 的 小 量 紙 箱 : 請 自 行 扔 棄 臨 時 決 定 不 要 的 大 量 紙 箱 或 木 箱 : 請 大 會 指 定 之 清 運 公 司 前 來 處 理, 費 用 由 展 商 支 付 基 於 環 保, 漢 諾 威 展 覽 當 局 規 定 : 參 展 廠 商 必 須 將 攤 位 上 除 了 裝 潢 材 料 外 所 有 廢 棄 物 清 除 乾 淨 若 有 殘 餘 物, 主 辦 單 位 專 職 清 潔 公 司 將 代 為 清 除, 費 用 由 參 展 廠 商 自 行 負 擔 柒 問 題 討 論 與 解 答
附 件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