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 動 創 傷 的 處 理 1 甲 一 般 急 救 須 知 1. 急 救 的 目 的 1. 保 存 生 命 2. 減 輕 傷 勢 惡 化 3. 加 速 復 原 的 機 會 2. 主 要 的 急 救 技 術 生 命 的 保 存, 有 賴 於 傷 病 者 是 否 得 到 充 足 的 氧 氣 和 那 些 氧 氣 能 否 經 血 液 帶 往 全 身 假 若 身 體 缺 乏 氧 氣 供 應 一 段 時 間, 身 體 有 些 器 官 便 會 迅 速 受 到 破 壞, 例 如 大 腦 神 經 細 胞 只 要 缺 氧 三 分 鐘 就 會 壞 死 所 以, 如 果 傷 病 者 的 呼 吸 或 心 跳 停 止 嚴 重 出 血 或 人 事 不 省 時, 便 會 有 上 述 危 機 出 現 而 可 能 導 致 死 亡 因 此, 保 存 傷 病 者 的 生 命 有 三 個 基 本 的 需 要 : 包 括 氣 道 暢 通 足 夠 的 呼 吸 和 充 份 的 血 液 循 環 (ABC) 氣 道 暢 通 (Airway) 目 的 是 使 新 鮮 空 氣 得 以 進 入 傷 病 者 的 肺 部 當 傷 病 者 不 省 人 事 時, 他 的 氣 道 可 能 因 舌 頭 後 滑, 阻 住 了 氣 道 ; 或 者 頭 部 往 前 傾 使 氣 道 狹 窄 ; 或 者 喉 部 後 面 有 嘔 吐 物 滯 留 而 阻 塞 氣 道 若 不 立 即 清 理, 可 能 因 而 致 命 A. 氣 道 暢 通 的 步 驟 : i) 跪 在 傷 病 者 身 旁 ii) 用 食 指 及 中 指 將 傷 病 者 的 下 頜 托 向 頭 頂 上 方, 用 另 一 手 將 額 頭 向 後 壓, 這 可 使 舌 頭 向 前, 氣 道 暢 通 B. 檢 查 呼 吸 為 了 確 知 不 省 人 事 的 傷 病 者 是 否 仍 有 呼 吸, 在 暢 通 道 後, 再 以 自 己 的 耳 朵 貼 近 其 口 和 鼻 來 聽 其 呼 吸, 眼 看 其 胸 部 有 沒 有 起 伏, 同 時 也 以 自 己 的 面 部 去 感 覺 其 有 否 呼 吸 徵 象 C. 清 理 氣 道 如 果 發 覺 張 開 了 氣 道 後, 傷 病 者 仍 不 能 呼 吸, 便 可 將 他 的 頭 部 轉 側 並 向 後, 然 後 以 食 指 與 中 指 深 入 他 口 中 挖 出 所 有 異 物 但 是 不 要 刻 意 尋 找 你 看 不 見 的 阻 塞 物, 而 且 切 勿 把 阻 塞 物 再 向 下 推 若 把 異 物 挖 出 後, 便 應 再 檢 查 其 呼 吸
足 夠 的 呼 吸 (Breathing) 若 用 以 上 方 法 暢 通 其 氣 道 及 挖 出 異 物 後, 傷 病 者 仍 不 能 呼 吸, 便 應 由 持 有 心 肺 復 甦 法 合 格 而 有 效 証 書 的 人 士 替 他 進 行 人 工 呼 吸 以 助 其 得 到 氧 氣 供 應 2 充 份 的 血 液 循 環 (Circulation) 若 以 上 兩 個 步 驟 進 行 後, 仍 發 覺 傷 病 者 的 心 臟 不 再 跳 動, 再 做 人 工 呼 吸 都 沒 有 作 用 了, 因 為 血 液 不 能 循 環 流 動, 便 不 能 把 吹 入 肺 部 的 氧 氣 帶 往 全 身 因 此, 為 著 幫 助 其 血 液 循 環, 便 應 替 他 進 行 體 外 心 臟 壓 法, 使 傷 病 者 的 血 液 可 以 把 氧 氣 運 送 到 全 身 但 如 果 傷 病 者 仍 有 微 弱 跳 動, 而 且 脈 摶 仍 可 以 摸 到, 千 萬 不 要 作 體 外 心 臟 壓 法 復 原 臥 式 若 不 省 人 事 的 傷 病 者 回 復 呼 吸 及 心 跳 後, 便 可 把 他 置 於 復 原 臥 式, 接 著 不 斷 監 察 其 呼 吸 與 脈 摶 至 醫 護 員 到 場 為 止 以 下 是 置 傷 病 者 於 復 原 臥 式 的 步 驟 : 1) 跪 在 傷 病 者 一 旁, 用 按 額 提 顎 手 法 暢 通 氣 道, 並 放 平 他 雙 腳, 將 他 靠 近 你 那 邊 的 手 臂 橫 放, 手 肘 彎 曲 成 直 角, 手 掌 向 上 2) 將 另 一 條 手 臂 橫 放 在 傷 病 者 胸 前, 手 掌 向 外, 手 背 貼 於 頰 側 3) 以 一 手 握 著 傷 病 者 貼 於 面 部 的 手 腕, 再 用 另 一 手 拉 著 他 外 側 大 腿 近 膝 部, 使 其 向 上 及 向 內 轉 側, 而 胸 部 靠 在 急 救 員 之 大 腿 上, 慢 慢 放 下 4) 先 小 心 將 傷 病 者 頭 部 向 後 以 確 保 氣 道 暢 通, 同 時 移 正 雙 手 位 置 使 能 支 持 上 身 側 臥 5) 傷 病 者 下 肢 亦 屈 成 直 角 而 小 腿 著 地, 大 腿 則 離 地 使 能 支 持 下 身 角 度 6) 完 成 復 原 臥 式 姿 勢 後, 立 刻 召 喚 救 護 車 及 密 切 注 意 其 呼 吸 及 脈 摶 之 情 況
乙 一 般 運 動 創 傷 處 理 須 知 1. 運 動 創 傷 的 類 別 根 據 受 傷 的 特 點 原 因 徵 狀 及 處 理 原 則, 運 動 創 傷 一 般 分 為 急 性 和 慢 性 兩 種 : 急 性 運 動 受 傷 慢 性 運 動 受 傷 特 點. 有 清 晰 的 受 傷 時 間 及 地 點. 沒 有 清 晰 的 受 傷 時 間 及 地 點. 在 很 短 速 的 時 間 內 受 傷. 傷 害 是 長 時 期 慢 慢 形 成 原 因. 外 在 環 境 的 意 外 成 因. 多 次 的 微 傷 累 積 而 成. 內 在 身 體 狀 態 過 份 疲 勞 而 產 生. 長 期 過 度 使 用 肌 肉 或 體 骼 所 引 起 受 傷 徵 狀. 受 傷 部 位 表 面 會 :. 受 傷 部 位 會 : 發 熱 變 紅 腫 脹 疼 痛 一 般 處 理 原 則. 休 息 (Rest) 僵 硬 有 雜 音 腫 脹 疼 痛. 有 些 受 傷 有 出 血 現 象 不 穩 固. 傾 聽 你 身 體 的 反 應. 冰 敷 (Ice). 減 輕 運 動 量 或 休 息. 壓 迫 (Compression). 適 度 的 取 代 運 動. 抬 高 患 處 (Elevation). 妥 善 處 理 發 炎 狀 況 例 子 燒 傷 太 陽 光 下 晒 傷 肌 腱 或 韌 帶 扭 傷, 如 膝 或 踝 關 節 肌 肉 拉 傷 膝 關 節 之 軟 骨 磨 損 小 腿 脛 骨 應 力 性 骨 折 3 2. 運 動 創 傷 程 度 的 分 類 第 一 程 度 ( 1st Degree ): 傷 勢 輕, 仍 可 運 動 第 二 程 度 ( 2nd Degree ): 受 傷 不 太 重, 可 略 作 有 限 制 性 的 運 動 第 三 程 度 (3rd Degree ): 受 傷 嚴 重, 避 免 激 烈 運 動, 並 要 減 低 運 動 量, 或 休 息 至 可 動 時 才 作 復 康 性 的 運 動 3. 急 性 運 動 受 傷 的 一 般 處 理 原 則 ( RICE 原 則 ) 休 息 (REST) 讓 傷 者 以 最 舒 適 的 姿 勢 休 息, 並 保 護 其 不 再 被 傷 冰 敷 (ICE) 通 常 在 急 性 受 傷 後 24 至 48 小 時, 要 使 用 冰 敷, 待 受 傷 徵 狀 ( 熱 紅 腫 痛 ) 消 失 後, 便 可 轉 為 熱 敷 而 受 傷 後 愈 早 冰 敷, 效 果 便 愈 佳
4 冰 敷 的 方 法 可 用 扭 乾 的 濕 毛 巾 包 住 冰 袋 或 冰 塊, 敷 在 患 處 即 可 通 常 冰 敷 的 時 間 每 次 為 10 分 鐘 左 右 ( 切 勿 太 久, 否 則 血 管 反 而 擴 張, 令 腫 脹 加 劇 ), 然 後 移 開 冰 袋 或 冰 塊,5 至 10 分 鐘 後 再 冰 敷 一 次, 如 此 重 覆 3-4 次 若 受 傷 較 嚴 重 者, 可 在 受 傷 當 日, 每 2 至 3 小 時, 重 覆 以 上 步 驟 至 受 傷 徵 狀 受 控 制 為 止 冰 敷 可 減 少 疼 痛 及 防 止 患 處 腫 脹 壓 迫 (COMPRESSION) 在 受 傷 部 位 休 息 及 冰 敷 後, 便 可 以 厚 厚 的 棉 花 圍 裹 患 處, 並 以 彈 性 繃 帶 綁 緊 以 固 定 及 預 防 或 消 解 腫 脹 但 要 留 意 繃 帶 也 不 可 以 綁 得 太 緊, 否 則 妨 礙 血 液 流 通 抬 高 患 處 (ELEVATION) 腫 脹 當 上 述 的 RIC 步 驟 都 完 成 後, 便 應 將 患 處 抬 高 至 高 於 心 臟 位 置, 這 有 助 於 防 止 4. 慢 性 動 運 受 傷 的 四 項 處 理 原 則 傾 聽 你 身 體 的 反 應 (i) 疼 痛 (a) 模 糊 疼 痛 : 即 運 動 後 肌 肉 覺 得 酸 痛, 這 是 不 要 緊 的, 因 為 可 能 是 乳 酸 堆 積 所 致, 只 要 稍 作 休 息 或 減 低 運 動 量 便 可 以 了 (b) 局 部 疼 痛 : 這 是 較 嚴 重 的 一 種, 它 直 接 與 局 部 之 韌 帶 肌 腱 肌 肉 骨 骼 或 關 節 之 受 傷 有 關 通 常 可 以 指 出 疼 痛 部 位 若 有 這 種 疼 痛, 便 要 休 息 改 為 輕 量 的 運 動, 使 它 盡 快 復 原 (c) 延 遲 疼 痛 : 這 是 在 劇 烈 運 動 後 24 小 時, 肌 肉 及 關 節 尚 未 出 現 疼 痛, 而 在 48 小 時 後 疼 痛 便 到 達 最 高 峰 的 現 象 這 是 大 部 份 的 人 都 經 歷 過 的 所 以 運 動 量 不 宜 每 天 都 這 樣 劇 烈, 宜 在 延 遲 疼 痛 消 失 後 再 做 但 在 延 遲 痛 出 期 間 仍 可 作 輕 量 運 動, 這 反 而 可 以 減 少 疼 痛 (ii) 腫 脹 腫 脹 是 受 傷 部 位 的 微 血 管 撕 裂 而 使 大 量 的 血 液 或 體 液 過 渡 積 聚 於 患 處 而 成 其 作 用 除 血 液 或 體 液 被 動 地 滲 出 外, 它 可 加 速 清 除 不 必 要 的 代 謝 物, 並 剎 菌 清 毒 所 以 少 許 腫 脹 是 正 常 的 復 原 過 程, 但 過 份 腫 脹 便 要 以 冰 敷 來 控 制 了 (iii) 僵 硬 ( 不 靈 活 ) 僵 硬 可 是 由 於 關 節 內 的 腫 脹 血 塊 軟 骨 受 損, 也 可 能 是 肌 肉 肌 腱 或 韌 帶 發 炎 等 原 因 所 致 若 僵 硬 而 又 有 局 部 疼 痛 的 話, 便 要 立 刻 減 低 運 動 量 或 休 息, 以 免 傷 勢 惡 化
5 (iv) 有 雜 音 若 關 節 活 動 時 有 雜 音 的 話, 便 要 看 是 否 有 疼 痛 伴 隨, 若 有 的 話, 可 能 是 關 節 粗 糙 表 面 的 摩 擦 所 引 起 或 是 關 節 軟 骨 受 發 炎 或 撕 裂 所 造 成, 這 較 為 嚴 重, 在 運 動 時 要 注 意 應 在 沒 有 疼 痛 和 雜 音 範 圍 內 輕 量 活 動, 不 可 太 劇 烈 但 在 臗 或 踝 關 節 中, 常 有 雜 音 而 不 疼 痛 的 情 況, 這 可 能 是 正 常 的 韌 帶 滑 過 關 節 突 出 部 位 碰 擊 而 成 在 這 情 況 下, 亦 要 多 觀 察 不 要 在 有 雜 音 的 動 作 範 圍 過 度 活 動, 不 要 明 顯 地 加 劇 這 些 動 作 (v) 不 穩 固 關 節 不 穩 固 是 很 嚴 重 的 問 題, 即 使 沒 有 疼 痛, 都 要 看 醫 生 找 出 原 因 及 作 出 適 當 的 處 理 關 節 不 穩 固 的 原 因 有 二 : 一 是 關 節 內 部 或 韌 帶 的 傷 害 ; 二 是 關 節 附 近 的 肌 群 的 功 能 退 化 或 肌 力 不 足 而 致 所 以 除 了 限 制 會 引 起 關 節 不 穩 固 的 動 作 外, 還 需 加 強 該 關 節 附 近 肌 肉 的 力 量 耐 力 及 柔 軟 度, 才 可 穩 固 該 關 節 減 輕 運 動 量 或 休 息 對 於 慢 性 運 動 受 傷 來 說, 其 原 因 多 是 過 量 練 習 而 累 積 微 傷, 因 此, 減 輕 運 動 量, 甚 至 休 息 一 段 時 間 是 慢 性 受 傷 的 唯 一 靈 丹 這 才 真 正 有 機 會 使 身 體 把 多 處 的 微 傷 修 理 妥 當, 然 後 還 要 慢 慢 地 增 加 運 動 量, 不 可 過 急, 否 則 再 傷 適 度 的 取 代 運 動 選 擇 適 當 的 取 代 運 動 是 處 理 慢 性 運 動 受 傷 的 有 效 而 重 要 的 措 施 因 為 慢 性 受 傷 通 常 只 是 身 體 的 某 一 部 位 而 非 全 身, 所 以 沒 有 必 要 完 全 停 止 任 何 活 動, 否 則, 其 餘 的 身 體 部 份 便 會 退 化 如 肌 肉 萎 縮 等 不 利 於 受 傷 部 位 的 康 復 而 受 傷 部 位 ( 如 關 節 ) 停 止 活 動 一 段 時 間 便 會 較 為 僵 硬, 康 復 後 的 活 動 範 圍 可 能 受 影 響 所 以 也 應 盡 早 活 動 康 復 中 的 關 節, 唯 在 沒 有 疼 痛 範 圍 內, 控 制 地 活 動, 這 有 助 於 傷 患 康 復 妥 善 處 理 發 炎 狀 況 除 了 急 性 創 傷 處 理 的 RICE 可 處 理 發 炎 外, 還 可 向 醫 生 請 教 以 適 當 及 適 量 的 藥 物 來 消 炎 和 減 輕 疼 痛, 並 看 自 己 的 身 體 反 應, 再 行 服 用, 以 免 過 量 但 亦 可 以 不 靠 藥 物, 單 靠 自 己 身 體 的 自 然 力 量 來 恢 復
丙 常 見 運 動 創 傷 的 急 救 程 序 及 方 法 6 創 傷 流 血 割 傷 裂 傷 刺 傷 擦 傷 急 救 程 序 及 方 法 以 直 接 壓 法 壓 住 傷 口 5 至 15 分 鐘 ( 最 好 以 消 毒 敷 料 蓋 著 傷 口, 再 直 接 壓 按 傷 口, 然 後 把 傷 口 抬 高 ) 若 傷 口 太 深 或 大 量 出 血 皆 要 送 往 醫 院 治 理 若 四 肢 流 血 不 止, 可 用 間 接 壓 法 來 壓 住 大 動 脈 瘀 腫 以 傷 者 感 覺 最 舒 服 的 姿 勢 抬 高 傷 肢, 並 加 以 支 持 以 冰 敷 法 止 血 及 消 腫 如 果 懷 疑 傷 勢 嚴 重 或 可 能 有 其 他 內 傷, 可 送 往 醫 院 治 理 拉 傷 及 扭 傷 RICE 的 程 序 及 方 法 抽 筋 拉 直 患 處, 輕 輕 按 摩 患 處, 伸 展 患 處 有 關 肌 肉 ( 靜 態 伸 展 約 30 秒, 重 覆 3-5 次 ) 遇 溺 迅 速 清 除 口 中 阻 塞 物 通 常 遇 溺 者 已 不 能 呼 吸, 所 以 立 刻 由 持 有 心 肺 復 甦 法 合 格 証 書 者 為 其 進 行 人 工 呼 吸 把 遇 溺 者 放 在 硬 的 平 面 上, 立 刻 檢 查 呼 吸 和 脈 膊, 必 要 時 繼 續 進 行 心 肺 復 甦 法 若 遇 溺 者 一 開 始 呼 吸, 就 讓 他 以 復 原 臥 式 躺 著 他 保 持 遇 溺 者 溫 暖, 盡 可 能 替 他 脫 下 濕 衣, 沬 乾 身 體, 以 乾 衣 及 毛 巾 蓋 住 一 定 要 安 排 送 往 醫 院 檢 查, 並 要 保 持 施 救 時 的 姿 勢 中 暑 將 患 者 移 至 陰 涼 處, 脫 除 衣 物 如 果 患 者 清 醒, 把 他 擺 成 半 坐 姿 勢, 頭 部 與 肩 部 皆 以 物 件 支 持, 可 給 他 飲 下 少 許 凍 水 ( 若 不 省 人 事, 可 以 用 ABC 三 個 步 驟 ) 用 濕 冷 的 床 單 加 以 包 裹, 並 保 持 潮 濕 用 雜 誌 或 風 扇 直 接 吹 向 患 者, 使 他 體 溫 降 至 攝 氏 38 度 ( 華 氏 101 度 ) 立 刻 尋 求 醫 療 援 助
創 傷 急 救 程 序 及 方 法 燒 傷 安 慰 傷 者 將 傷 處 放 於 緩 慢 流 動 的 冷 水 下 或 浸 於 冷 水 中 至 少 10 分 鐘, 直 至 痛 楚 減 退 為 止 在 傷 處 腫 起 之 前, 輕 輕 脫 除 傷 處 的 戒 指 手 錶 腰 帶 鞋 襪 或 其 他 衣 物 的 束 縛 使 用 已 消 毒 的 無 絨 毛 的 布 料 敷 裹 傷 處 不 可 弄 破 水 泡 或 剝 去 鬆 脫 皮 膚 或 任 何 方 式 亂 動 傷 處 不 可 在 傷 處 塗 敷 洗 劑 油 膏 或 油 脂 不 可 使 用 黏 性 敷 料 如 對 傷 勢 的 嚴 重 程 度 有 疑 慮, 應 尋 求 醫 療 援 助 休 克 不 可 無 故 移 動 傷 者 如 可 以 的 話, 立 即 急 救 引 起 休 克 的 原 因, 例 如 外 出 血 安 慰 傷 者, 讓 他 仰 臥, 使 頭 部 略 低 並 向 一 側, 以 減 輕 嘔 吐 帶 來 的 危 險 墊 高 雙 腿 解 除 身 體 衣 物 的 束 縛, 如 衫 領 胸 及 腰 部 的 衣 物 給 傷 者 保 溫, 但 不 可 過 熱 可 用 水 濕 其 口 唇, 但 不 可 給 他 喝 任 何 飲 料 急 救 其 創 傷 每 隔 10 分 鐘 檢 查 脈 膊 呼 吸 速 率 及 身 體 反 應 程 度 如 傷 者 呼 吸 困 難 或 需 嘔 吐, 把 他 擺 成 復 原 臥 式 如 傷 者 不 省 人 事, 暢 通 其 氣 道 並 檢 查 呼 吸 及 脈 膊 若 無 呼 吸 脈 膊, 便 進 行 心 肺 復 甦 法 的 ABC 三 個 步 驟 及 置 復 原 臥 式 安 排 緊 急 送 院 醫 治 理 不 可 讓 他 飲 食 及 吸 煙 7 骨 折 或 關 節 移 位 防 止 傷 處 移 動 用 夾 板 固 定 斷 骨, 以 防 止 骨 骼 及 軟 組 織 再 受 損 害 非 必 要 時, 都 不 可 嘗 試 還 原 移 位 或 脫 位 關 節 立 刻 尋 求 醫 療 援 助 或 送 往 醫 院 治 理 保 護 傷 者, 使 他 不 再 受 傷 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