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 明 財 經 科 技 大 學 產 學 合 作 研 究 計 畫 財 務 金 融 系 學 生 參 與 會 計 相 關 職 場 實 習 成 效 之 研 究 成 果 報 告 計 畫 編 號 :TM100-C-049 委 託 單 位 : 瑞 智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委 託 單 位 : 鳴 振 聯 合 記 帳 士 事 務 所 執 行 單 位 : 德 明 財 經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計 畫 主 持 人 : 陳 美 菁 老 師 計 畫 執 行 期 間 :100 年 4 月 1 日 至 100 年 8 月 31 日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年 六 月 十 三 日 12
目 錄 壹 中 文 摘 要 ------------------------1 貳 研 究 緣 由 與 目 的 ------------------2 參 研 究 結 果 ------------------------4 肆 計 畫 成 果 自 評 --------------------14 伍 參 考 文 獻 ------------------------15 陸 附 錄 ----------------------------16
壹 中 文 摘 要 本 校 會 計 資 訊 系 執 行 已 進 入 第 七 年 的 會 計 職 場 實 習, 於 99 學 年 度 配 合 勞 委 會 所 補 助 的 財 金 專 業 人 員 e 化 能 力 培 訓 就 業 學 程, 首 次 將 實 習 學 生 範 圍 擴 大 至 財 金 學 院, 總 計 有 兩 名 財 務 金 融 系 及 兩 名 財 政 稅 務 系 同 學, 全 程 參 與 就 業 學 程, 獲 得 至 會 計 相 關 職 場 進 行 將 近 三 個 月 密 集 實 習 的 機 會 財 務 金 融 系 同 學 傳 統 上 多 是 以 金 融 機 構 為 就 業 方 向, 知 識 及 訓 練 也 多 是 為 此 而 準 備, 其 在 會 計 相 關 職 場 是 否 能 發 揮 所 學, 為 自 己 雇 主 及 客 戶 創 造 價 值, 乃 是 值 得 深 入 探 討 的 問 題 計 畫 主 持 人 以 觀 察 及 訪 談 的 方 式, 對 於 兩 位 財 務 金 融 系 同 學 的 會 計 職 場 實 習 經 驗 進 行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兩 位 同 學 在 實 習 過 後, 不 論 是 工 作 態 度 及 專 業 能 力 都 有 很 大 的 進 步 會 計 背 景 的 確 有 助 於 更 快 進 入 狀 況, 但 如 果 會 計 學 的 基 礎 良 好, 配 合 積 極 的 職 場 學 習 態 度, 則 非 會 計 本 科 並 不 會 構 成 會 計 職 場 實 習 的 障 礙 本 計 畫 也 對 於 本 校 實 習 制 度 及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規 劃 提 出 相 關 建 議 1
貳 研 究 緣 由 與 目 的 由 於 資 訊 科 技 快 速 進 展, 世 界 已 然 進 入 知 識 經 濟 時 代, 人 們 的 思 考 方 式 及 生 活 型 態 都 有 甚 大 變 動 在 劇 變 的 時 代 中, 實 務 界 對 會 計 專 業 人 員 的 要 求 也 與 過 去 大 為 不 同 有 異 於 傳 統 會 計 工 作, 這 個 時 代 的 會 計 專 業 人 員, 必 須 明 瞭 資 訊 科 技 進 步 對 企 業 經 營 模 式 和 會 計 功 能 的 影 響, 努 力 提 升 會 計 價 值, 並 更 新 思 維 模 式 除 了 充 實 最 新 會 計 專 業 外, 還 必 須 熟 練 職 場 所 須 具 備 各 種 的 技 能, 才 能 做 個 符 合 時 代 需 求 的 會 計 專 業 人 員 在 這 個 時 代, 對 於 優 質 會 計 專 業 人 員 的 需 求 與 期 待, 有 增 無 減, 身 為 會 計 領 域 之 教 育 機 構, 也 因 此 面 臨 空 前 之 挑 戰 技 職 教 育 特 色 在 於 培 養 理 論 與 實 務 能 力 兼 具 專 業 素 養 及 職 業 道 德 兩 全 之 人 才 會 計 領 域 對 其 從 業 人 員 的 要 求 大 體 包 括 : 需 熟 習 日 新 月 異 的 會 計 專 業 知 識 細 心 且 有 能 力 處 理 大 量 資 訊 並 有 一 顆 熱 忱 而 負 責 的 心 身 為 會 計 領 域 之 技 職 教 育 機 構, 理 當 為 培 養 這 樣 的 人 才 貢 獻 心 力 然 而 現 今 因 環 境 的 變 化 快 速, 使 得 會 計 教 育 界 提 供 的 人 才 與 實 務 界 的 需 求 有 所 差 距 此 差 距 來 源 為 何, 是 很 重 要 的 問 題 為 了 減 少 理 論 及 實 務 的 距 離, 使 學 生 畢 業 後 即 能 成 為 對 業 界 有 貢 獻 的 良 才 會 計 資 訊 系 持 續 推 動 職 場 體 驗 計 畫, 讓 日 四 技 三 四 年 級 學 生 在 大 三 及 大 四 下 學 期, 至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與 國 稅 局 實 習 此 計 畫 目 的 在 於 讓 學 生 能 在 畢 業 之 前, 對 職 場 現 況 有 更 直 接 的 了 解, 而 明 白 自 己 未 來 的 方 向 以 及 應 該 加 強 的 地 方 為 了 嘉 惠 更 多 本 校 學 生, 會 計 資 訊 系 執 行 已 進 入 第 七 年 的 會 計 職 場 實 習, 於 99 學 年 度 配 合 勞 委 會 所 補 助 的 財 金 專 業 人 員 e 化 能 力 培 訓 就 業 學 程, 首 次 將 實 習 學 生 範 圍 擴 大 至 財 金 學 院, 總 計 有 多 名 財 務 金 融 系 及 財 政 稅 務 系 同 學, 全 程 或 部 份 參 與 就 業 學 程, 更 有 四 位 同 學 獲 得 至 會 計 相 關 職 場 進 行 三 個 月 密 集 實 習 的 機 會 2
然 而 財 務 金 融 系 同 學 多 是 以 金 融 機 構 為 就 業 方 向, 因 此 財 務 金 融 系 的 會 計 相 關 課 程, 在 二 年 級 的 中 級 會 計 學 選 修 後, 就 不 再 有 進 一 步 的 要 求, 對 稅 法 相 關 的 訓 練 也 較 為 欠 缺, 雖 然 經 過 就 業 學 程 在 四 年 級 上 下 兩 個 學 期, 多 門 重 要 課 程 的 密 集 訓 練, 其 成 效 如 何 仍 有 待 觀 察 由 於 金 融 相 關 產 業, 會 隨 著 景 氣 而 大 幅 波 動, 而 且 目 前 國 內 財 務 金 融 領 域 大 學 程 度 的 基 層 人 力, 供 給 略 有 過 剩 現 象 相 反 的 會 計 相 關 工 作 則 較 不 易 受 景 氣 波 動 影 響, 如 果 會 計 領 域 能 成 為 財 務 金 融 系 同 學 另 一 個 職 業 選 項, 對 於 其 就 業 前 景 將 有 甚 大 幫 助 因 此 財 務 金 融 系 同 學, 其 所 受 之 訓 練 是 否 足 以 讓 其 在 會 計 相 關 職 場 能 發 揮 所 學, 為 自 己 雇 主 及 客 戶 創 造 價 值, 乃 是 值 得 深 入 探 討 的 問 題 計 畫 主 持 人 本 身 是 財 務 金 融 系 畢 業, 第 一 個 任 教 單 位 則 是 會 計 資 訊 系, 由 於 曾 任 會 計 資 訊 系 主 任, 因 此 曾 有 豐 富 的 會 計 職 場 實 習 參 與 經 驗 計 畫 主 持 人 將 以 觀 察 及 訪 談 的 方 式, 對 於 兩 位 財 務 金 融 系 同 學 的 會 計 職 場 實 習 經 驗 進 行 研 究 本 計 畫 的 主 要 目 的, 即 是 在 於 了 解 財 務 金 融 系 同 學 在 參 與 會 計 職 場 實 習 的 過 程 中, 是 否 有 發 現 還 待 補 強 之 處, 而 專 業 能 力 及 態 度 是 否 有 提 升 本 計 畫 研 究 結 果 預 計 能 提 供 財 金 學 院 未 來 發 展 方 向, 以 及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設 計 及 職 涯 輔 導, 可 資 參 考 的 豐 富 資 訊 最 終 目 的 是, 藉 由 提 供 學 生 能 夠 培 養 專 業 及 良 好 態 度 的 教 育 環 境, 發 揮 優 點 改 善 缺 點, 讓 財 務 金 融 系 畢 業 的 同 學, 也 可 以 在 會 計 相 關 職 場 上 發 揮 所 長, 而 不 只 是 侷 限 在 金 融 領 域, 這 將 成 為 本 校 財 務 金 融 系 的 重 要 特 色, 也 落 實 技 職 教 育 培 育 能 符 合 實 務 界 需 求 專 業 人 才 之 宗 旨 3
參 研 究 結 果 本 計 畫 參 與 實 習 同 學 期 有 兩 名, 分 別 至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以 及 記 帳 士 事 務 所 實 習, 實 習 期 間 由 三 月 上 旬 至 五 月 底, 恰 是 相 關 單 位 最 為 忙 碌 的 時 候, 因 此 同 學 也 最 有 機 會 學 到 實 務 專 業 實 習 時 薪 雖 然 不 高, 但 是 對 同 學 有 很 大 激 勵 效 果, 而 且 也 會 更 有 責 任 感 實 習 單 位 都 曾 有 接 觸 過 友 校 相 關 科 系 提 供 的 無 薪 實 習 或 時 薪 較 低 實 習 的 工 讀 學 生, 但 是 由 於 本 校 會 計 資 訊 系 多 年 來 藉 由 對 實 習 學 生 的 篩 選, 以 及 良 好 的 實 習 前 訓 練, 工 作 成 效 令 實 習 單 位 更 為 滿 意, 因 此 建 立 長 久 穩 定 的 合 作 關 係 本 次 兩 位 財 務 金 融 系 同 學 參 與 實 習, 是 相 當 大 的 突 破, 兩 位 同 學 實 習 的 成 效, 對 未 來 實 習 制 度 發 展 財 務 金 融 系 的 課 程 規 劃, 以 及 財 務 金 融 系 畢 業 同 學 的 職 涯 選 擇, 都 可 提 供 豐 富 的 啟 示 為 了 維 護 同 學 隱 私, 以 下 以 A 同 學 及 B 同 學 作 為 兩 為 同 學 的 代 號, 研 究 結 果 分 為 兩 大 部 份, 一 是 同 學 實 習 成 效 探 討, 二 是 對 於 財 務 金 融 系 實 習 制 度 以 及 課 程 規 劃 的 建 議 一 同 學 實 習 成 效 探 討 ( 一 )A 同 學 實 習 成 效 自 評 A 同 學 實 習 地 點 為 記 帳 士 事 務 所 工 作 內 容 包 括 : 處 理 傳 票 相 關 事 務 貼 傳 票 找 出 傳 票 錯 誤 及 檢 查 是 否 有 跳 號 到 銀 行 辦 事 送 資 料 給 客 戶 分 送 寄 來 的 郵 件 分 類 可 用 憑 證 協 助 民 眾 報 稅 以 及 組 長 交 代 的 事 項 在 人 際 關 係 方 面,A 同 學 和 同 事 的 關 係 很 融 洽, 直 屬 主 管 很 有 耐 心 的 帶 領 A 同 學 相 關 業 務, 但 由 於 還 是 會 因 不 懂 而 發 生 錯 誤, 在 大 家 很 忙 時 也 曾 因 此 讓 主 管 不 悅 ; 老 闆 夫 妻 待 員 工 有 如 家 人 和 客 戶 直 接 接 觸 較 4
少, 只 有 五 月 中 到 五 月 底 來 報 稅 的 民 眾, 跟 客 戶 相 處 還 算 融 洽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同 事 中 有 三 個 是 實 踐 大 學 的 實 習 生, 但 他 們 的 工 作 跟 正 職 差 不 多, 需 要 跟 客 戶 聯 絡, 催 收 文 件, 並 進 行 帳 務 處 理, 是 處 理 比 一 般 工 讀 生 更 高 階 的 事 務 根 據 其 他 管 道 了 解, 實 踐 大 學 在 執 行 實 務 實 習, 是 採 取 精 兵 制 ( 而 非 必 修 強 制 參 加 ), 以 成 績 及 操 行 篩 選 有 心 實 習 的 同 學 約 15 至 20 名, 提 早 在 大 三 暑 假 把 課 程 上 完, 四 年 級 大 部 份 時 間 就 可 以 在 外 實 習 由 於 不 是 強 制 性, 實 習 同 學 及 實 習 單 位 雙 方 都 經 過 學 校 篩 選, 所 以 參 加 實 習 的 同 學 不 論 是 工 作 態 度 或 專 業 能 力 上 都 相 當 良 好, 在 實 習 場 所 能 被 老 闆 委 以 重 任, 不 但 有 助 於 本 身 的 職 涯 發 展, 對 於 實 踐 大 學 的 校 譽 聲 望 也 很 有 幫 助, 可 以 作 為 本 校 設 計 實 習 制 度 之 參 考 在 工 作 效 果 評 量 方 面,A 同 學 以 前 高 職 念 會 計 科, 就 有 會 計 基 礎, 但 由 於 畢 業 後 就 直 接 進 入 本 校 財 務 金 融 系 就 讀, 所 以 一 直 沒 有 機 會 在 實 務 上 應 用 本 次 實 習 提 供 良 好 機 會, 讓 A 同 學 可 以 應 用 過 去 課 堂 上 學 到 的 理 論 經 由 此 次 實 習 A 同 學 也 發 現, 記 帳 士 事 務 所 並 不 只 像 他 過 去 印 象, 只 有 幫 公 司 作 帳 處 理 帳 務 及 查 帳, 必 需 多 懂 一 些 相 關 的 稅 務 及 法 規 知 識, 才 能 為 客 戶 作 更 全 面 之 服 務 在 工 作 效 率 評 量 方 面,A 同 學 剛 開 始 時 不 太 熟 悉, 除 了 動 作 較 慢, 即 使 完 成 的 工 作, 也 被 發 現 還 有 錯 誤 隨 著 經 驗 的 累 積, 同 學 漸 能 體 會, 必 需 要 小 心 謹 慎, 具 備 細 心 跟 耐 心, 才 能 把 主 管 交 辦 事 情 做 好 若 是 漏 了 任 何 一 個 環 節, 就 可 能 會 導 致 後 續 流 程 無 法 順 暢 運 作 由 於 需 要 加 班, 又 常 坐 著, 有 時 候 比 較 累 會 睡 著, 但 是 同 學 還 是 願 意 承 受 這 樣 的 挑 戰 這 是 A 同 學 第 一 次 實 習, 學 到 豐 富 的 實 務 經 驗, 從 最 基 本 的 看 憑 證 貼 傳 票, 到 幫 民 眾 報 稅, 深 感 參 加 事 務 所 的 實 習 是 正 確 的 選 擇 同 學 也 發 現, 每 間 公 司 的 狀 況 不 同, 實 習 單 位 的 客 戶 中, 有 進 出 口 零 件 業 5
者 有 補 習 班 業 者 有 汽 車 維 修 商 也 麵 包 店 以 及 餐 廳, 不 同 產 業, 成 本 利 潤 以 及 報 稅 時 的 稅 率 都 有 不 同 在 至 國 稅 局 辦 事 以 及 跟 公 司 交 涉 的 過 程 當 中, 有 機 會 接 觸 到 多 樣 化 的 會 計 及 稅 務 實 務, 而 能 比 在 單 一 公 司 擔 任 會 計 工 作, 更 迅 速 累 積 相 關 經 驗 在 畢 業 後 職 涯 規 劃 方 面, 原 本 A 同 學 並 不 是 很 確 定 自 己 未 來 要 從 事 何 種 行 業, 是 財 務 金 融 領 域 的 銀 行 業 或 證 券 業? 還 是 跟 會 計 有 關 的 公 司 財 會 部 門 或 事 務 所 經 過 這 次 實 習,A 同 學 更 堅 定 在 會 計 事 務 所 工 作 的 決 心 為 了 強 化 自 己 的 職 場 專 業 競 爭 力,A 同 學 已 經 決 定 在 年 底 報 考 記 帳 士, 並 在 後 續 工 作 的 過 程 中, 持 續 充 實 提 升 自 己 的 專 業 技 能 ( 二 )B 同 學 實 習 成 效 自 評 B 同 學 實 習 地 點 為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工 作 工 作 內 容 主 要 是 做 查 帳 的 基 本 工 作, 從 最 基 本 的 費 用 查 帳 開 始 做 起, 從 中 了 解 發 票 如 何 認 列, 看 傳 票 並 核 對 發 票 ; 了 解 每 一 家 公 司 是 如 何 做 帳 ; 架 工 作 底 稿, 並 寫 基 本 工 作 底 稿 ; 使 用 Excel 軟 體 整 理 明 細 帳, 並 做 出 查 核 明 細 表 此 外 也 有 影 印 打 字 及 裝 訂 等 工 作 實 習 過 程 中 洽 逄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遷 移, 需 負 責 把 資 料 室 的 資 料 進 行 下 架 包 裝 及 上 架 五 月 中 後, 就 開 始 加 班 打 申 報 書 及 稅 務 報 表 在 人 際 關 係 方 面, 和 同 事 相 處 融 洽, 有 問 題 或 碰 到 困 難 都 會 幫 忙, 工 作 上 都 會 先 教 B 同 學 要 如 何 做, 以 及 有 哪 些 事 情 要 注 意 如 果 有 問 題, 都 會 及 時 的 給 B 同 學 答 案 B 同 學 本 身 和 客 戶 之 間 的 接 觸 只 有 基 本 接 待, 但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和 客 戶 的 關 係 相 當 好, 會 教 導 客 戶 的 會 計 如 何 做 的 更 好 和 直 屬 上 司 的 關 係,B 同 學 自 己 坦 誠 職 場 倫 理 有 待 加 強, 幸 好 直 屬 上 司 很 寬 宏 大 量, 直 屬 上 司 會 在 前 一 個 工 作 告 一 段 落 後 再 交 辦 下 一 個 工 作, 也 會 帶 領 B 同 學 等 出 外 勤 老 闆 事 必 躬 親, 對 工 讀 生 都 很 好 6
在 工 作 效 果 方 面,B 同 學 自 評 為 漸 入 佳 境, 越 來 順 手 工 作 上 有 問 題 B 同 學 都 會 馬 上 問, 了 解 工 作 的 作 法 及 重 點, 以 免 幫 倒 忙 ; 如 果 對 方 剛 好 在 忙, 就 稍 後 再 問 在 做 與 學 的 過 程 中, 工 作 越 來 越 順 手, 而 且 從 中 學 習 到 很 多 實 務 在 工 作 效 率 方 面,B 同 學 自 評 為 偏 慢 這 是 因 為 之 前 有 曾 想 要 快 一 些, 但 就 很 容 易 出 錯 在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實 習 三 個 月 B 同 學 的 體 會 是, 工 作 除 了 求 快 以 外, 更 重 要 的 是 不 要 有 錯 誤, 因 為 一 個 數 字 錯 誤, 影 響 會 很 大, 再 回 來 重 做 反 而 會 花 更 多 時 間, 所 以 B 同 學 寧 願 動 作 慢 而 不 要 有 錯 誤 同 事 也 都 很 好, 可 以 體 諒, 只 會 提 出 還 有 錯 誤 的 地 方 請 同 學 改 正 在 工 作 學 習 方 面,B 同 學 也 自 評 為 漸 入 佳 境 剛 開 始 只 是 仿 照 別 人 的 做 法, 經 過 三 個 月 的 實 習, 會 計 的 觀 念 已 愈 來 愈 熟 B 同 學 覺 得 實 習 對 於 會 計 學 習 很 有 幫 助, 在 學 校 學 到 的 課 程 內 容, 有 很 多 就 是 實 務 上 大 家 常 用 的 做 法, 但 由 於 只 看 文 字, 所 以 不 知 如 何 實 際 應 用, 實 習 有 助 於 了 解 學 校 所 學 相 關 知 識 B 同 學 也 提 到, 在 工 作 上 一 定 要 學 的 很 快, 因 為 主 管 們 及 同 事 都 很 忙, 所 有 的 東 西 只 會 教 一 次, 不 太 會 有 第 二 次 的 機 會 在 工 作 性 質 以 及 工 作 適 合 度 方 面, 在 實 習 之 前 B 同 學 原 本 以 為 自 己 很 適 合 從 事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工 作, 但 是 到 正 式 實 習 時 才 發 現 工 作 內 容 與 自 已 想 像 不 同, 而 且 自 己 也 還 有 很 多 待 改 善 的 地 方 B 同 學 自 云 個 性 比 較 隨 性, 本 來 不 太 注 重 細 節, 但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卻 是 一 個 不 可 以 太 隨 性 的 工 作 場 所, 細 心 認 真 是 會 計 事 務 所 從 業 人 員 應 有 的 態 度, 要 盡 可 能 把 工 作 做 到 完 美 剛 開 始 B 同 學 不 太 能 適 應 這 樣 的 工 作 性 質, 但 知 道 這 樣 要 求 的 目 的 後,B 同 學 也 改 變 自 己, 要 求 自 己 的 工 作 是 完 整 而 沒 有 錯 誤 三 個 月 下 來 B 同 學 變 得 更 有 耐 心 更 細 心 也 更 講 求 完 美, 而 且 對 工 作 環 境 7
及 同 事 都 非 常 滿 意 雖 然 比 較 辛 苦, 需 要 要 工 作 到 晚 上 11 點, 而 且 六 日 還 要 加 班, 但 是 在 這 個 三 個 月 的 密 集 學 習 與 工 作 中,B 同 學 感 到 十 分 充 實, 而 且 更 加 能 肯 定 自 己 的 能 力, 也 變 得 更 有 自 信 在 未 來 職 涯 規 劃 方 面, 本 次 實 習 給 了 B 同 學 很 大 的 啟 發 原 本 B 同 學 覺 得 自 己 受 限 於 非 本 科 系 出 身, 並 不 適 合 走 會 計 這 一 行, 但 在 實 習 過 程 中,B 同 學 卻 發 現 自 己 的 個 性 頗 適 合 相 關 工 作 雖 然 B 同 學 之 前 只 修 過 會 計 學, 但 是 由 於 會 計 老 師 的 認 真 教 導, 有 打 下 良 好 基 礎, 再 加 上 實 習 過 程 中 認 真 學 習, 雖 然 有 些 技 巧 過 去 沒 學 過, 但 是 很 快 就 能 追 上 進 度, 而 能 得 心 應 手 B 同 學 的 體 會 是, 在 學 校 學 的 固 然 重 要, 但 不 論 在 哪 個 行 業, 在 工 作 中 一 定 要 持 續 學 習, 即 使 是 已 熟 悉 的 工 作, 也 要 不 斷 複 習 與 進 修, 才 能 提 升 工 作 所 需 的 專 業 B 同 學 也 提 到 這 次 實 習 經 驗, 讓 自 己 的 工 作 態 度 有 了 很 大 改 變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的 同 事 不 論 是 在 對 客 戶 講 解 如 何 使 用 會 計 科 目 來 幫 公 司 做 帳, 或 是 和 同 事 間 相 互 討 論 工 作 上 的 問 題, 說 話 的 語 法 跟 態 度, 就 能 帶 給 人 一 種 專 業 而 可 信 賴 的 感 覺,B 同 學 也 想 讓 自 己 變 成 是 這 樣 的 人 此 外 B 同 學 也 學 習 到, 在 職 場 中 做 事 要 小 心 謹 慎, 具 備 細 心 及 耐 心, 多 聽 多 做 少 說 話, 也 要 用 良 善 正 面 的 語 句 和 別 人 溝 通 ; 因 為 在 工 作 職 場 上 就 要 承 擔 責 任, 不 可 以 像 在 學 校 那 麼 隨 性 ( 三 ) 小 結 綜 上 A 同 學 及 B 同 學 的 自 評, 顯 示 兩 位 同 學 在 近 三 個 月 的 實 習 過 程 中, 不 論 是 專 業 能 力 以 及 工 作 態 度 上 都 有 很 大 的 進 步, 對 自 己 未 來 的 職 涯 發 展 方 向 也 更 加 清 晰 A 同 學 之 前 有 會 計 背 景, 相 對 而 言 更 快 入 手, 而 且 其 往 會 計 事 務 所 發 展 的 意 向 也 更 為 堅 定 B 同 學 並 無 會 計 背 景, 但 僅 學 過 的 會 計 學 也 為 其 奠 定 學 習 更 多 技 能 的 基 礎, 可 見 只 要 同 學 有 心 學 8
習, 非 會 計 本 科 背 景 並 不 必 然 就 是 前 往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實 習 的 障 礙 本 次 實 習 是 以 本 校 會 計 資 訊 系 為 中 心 的 職 場 體 驗 計 畫, 首 次 試 驗 性 質 將 兩 名 財 務 金 融 系 以 及 兩 名 財 政 稅 務 系 同 學 納 入 計 畫 之 後 財 務 金 融 系 同 學 是 否 能 再 獲 得 類 似 實 習 機 會, 必 需 回 到 財 務 金 融 系 本 體 來 進 行 思 考, 故 本 計 畫 後 半 將 對 實 習 制 度 以 及 課 程 規 劃, 提 出 相 關 建 議 二 對 實 習 制 度 及 課 程 規 劃 的 建 議 ( 一 ) 對 實 習 制 度 的 探 討 與 建 議 近 年 來 由 於 教 育 部 推 動 技 職 體 系 實 習 制 度 建 立, 本 校 也 在 思 考 要 如 何 將 實 務 實 習 納 入 課 程, 於 民 國 100 年 課 程 基 準 表 訂 定 時, 決 定 將 實 務 實 習 作 為 全 校 性 之 統 一 課 程, 且 作 為 四 下 9 學 分 必 修, 而 四 下 所 有 學 生 全 時 在 實 習 單 位, 不 回 校 上 課 此 一 制 度 影 響 本 校 各 系 日 後 發 展 甚 大, 在 此 提 出 相 關 意 見, 謹 供 參 考 實 務 實 習 對 於 技 職 體 系 學 生 而 言, 有 其 必 要 性, 也 應 是 技 職 體 系 可 致 力 經 營 有 別 於 一 般 大 學 的 特 色 但 以 會 計 資 訊 系 七 年 的 職 場 體 驗 計 畫 之 經 驗 累 積, 本 計 畫 認 為 實 務 實 習 作 為 選 修 似 較 具 可 行 性, 理 由 如 下 : 首 先, 採 選 修 而 非 必 修, 較 可 顧 及 同 學 學 習 程 度 的 差 異 性 學 習 成 效 佳 的 同 學, 及 早 步 入 職 場 實 習, 有 助 於 學 理 課 程 之 驗 證 吸 收, 但 是 對 於 學 習 成 效 尚 未 臻 理 想 的 同 學, 也 能 利 用 大 四 下 這 段 時 間 補 救, 使 其 在 畢 業 之 際, 能 夠 如 期 成 為 業 界 所 需 要 的 優 秀 人 才 由 於 少 子 化 影 響, 本 校 近 年 所 收 到 的 學 生 程 度 差 異 性 較 大, 因 材 施 教 很 重 要 其 次, 採 選 修 而 非 必 修, 因 為 集 中 心 力 經 營 較 能 有 效 媒 合 就 業 機 會 因 為 不 是 必 修, 故 能 篩 選 優 質 同 學 以 及 優 質 廠 商 進 行 媒 合, 參 與 實 習 的 同 學 有 良 好 的 學 習 能 力 及 態 度, 也 能 確 保 提 供 實 習 機 會 的 廠 商 能 教 9
導 同 學 真 正 有 用 的 實 務, 而 達 到 實 習 成 效 而 且 因 為 集 中 心 力 經 營, 可 提 高 同 學 因 廠 商 留 用 而 就 業 之 機 率 除 了 本 校 會 計 資 訊 系 的 職 場 體 驗 計 畫 外, 實 踐 大 學 的 實 習 精 英 制 度, 也 有 類 似 精 神, 才 能 造 就 良 好 的 實 習 成 效 第 三, 採 選 修 而 非 必 修, 對 對 學 校 聲 譽 及 長 期 發 展 更 為 有 利 因 為 致 力 經 營, 實 習 成 效 良 好, 實 習 學 生 能 給 合 作 廠 商 帶 來 正 面 幫 助, 彼 此 互 惠, 可 以 提 升 學 校 校 譽, 提 高 同 學 就 業 率, 有 助 於 招 收 優 秀 學 生 此 外, 以 財 務 金 融 系 ( 以 下 簡 稱 本 系 ) 而 言, 採 選 修 而 非 必 修 的 實 習 制 度, 也 較 為 合 宜, 理 由 如 下 : 首 先, 因 為 涉 及 大 量 金 錢 而 有 高 度 敏 感 性, 金 融 機 構 及 企 業 財 務 部 門, 均 對 從 業 人 員 的 專 業 能 力 與 操 守 設 立 甚 高 標 準 除 非 能 確 定 學 生 的 能 力 及 操 守, 否 則 不 會 輕 易 提 供 可 學 習 專 業 的 長 期 實 習 機 會 給 學 生 本 系 100 學 年 度 入 學 有 三 班 近 150 人, 如 果 將 實 務 實 習 設 定 為 必 修, 將 難 以 找 到 足 夠 的 優 質 可 供 學 習 專 業 的 實 習 機 會 如 果 只 以 基 本 與 專 業 無 關 的 工 作 為 滿 足, 又 會 失 去 全 學 期 實 習 的 意 義 其 次, 財 務 金 融 領 域 專 業 要 求 程 度 很 高, 競 爭 激 烈, 企 業 界 很 難 接 受 專 業 能 力 不 足, 到 職 後 才 需 從 頭 學 習 的 從 業 人 員 在 目 前 有 限 專 業 時 數 下, 要 在 四 年 內 提 升 學 生 專 業 能 力 到 應 有 水 準 已 甚 為 不 易, 若 再 有 半 年 全 時 在 外, 學 生 畢 業 時 的 專 業 能 力 將 更 為 不 足, 反 而 在 相 關 領 域 中 失 去 競 爭 力, 即 使 號 稱 有 實 習 經 驗 也 對 就 業 無 益 再 則, 本 校 目 前 所 收 學 生, 條 件 差 異 甚 大 學 生 可 能 因 學 習 能 力 不 一, 而 需 要 在 大 四 補 修 相 關 課 程 也 可 能 因 家 境 關 係, 需 要 在 課 餘 從 事 有 薪 之 打 工 若 強 制 所 有 學 生 都 要 作 全 時 無 薪 之 實 習, 很 可 能 會 引 起 學 生 及 家 長 反 彈, 而 上 告 教 育 部 教 育 部 已 於 99 年 明 文 通 知 ( 教 育 部 10
99.04.08 台 技 ( 三 ) 字 第 0990053253 號 函 ), 學 校 不 得 強 制 學 生 參 加 實 習, 若 本 校 逕 行 設 定 為 必 修 將 需 自 負 風 險, 對 於 本 校 校 譽 不 但 無 利 而 且 有 弊, 更 可 能 對 招 生 造 成 負 面 影 響 最 後, 實 習 之 優 點, 唯 有 在 慎 選 參 加 實 習 學 生 以 及 慎 選 實 習 單 位 的 前 提 下, 才 能 發 揮, 才 可 以 達 到 學 生 學 校 企 業 三 贏 的 良 性 循 環 本 系 也 認 同 這 種 良 性 實 習 之 功 用, 因 此 願 意 深 耕 業 界, 尋 覓 優 質 業 界 提 供 能 夠 學 習 專 業 的 實 習 機 會, 並 提 早 培 育 有 潛 力 之 優 秀 學 生, 提 早 修 習 完 畢 專 業 課 程, 以 能 夠 在 大 四 下 前 往 實 習, 並 以 被 企 業 留 用 為 目 標, 建 立 本 校 及 本 系 口 碑, 為 日 後 實 習 運 作 打 下 永 續 基 礎 這 樣 的 良 性 實 習 制 度, 唯 有 以 選 修 制 才 能 達 成, 為 了 本 校 及 本 系 的 長 期 發 展 考 量, 四 下 實 務 實 習 9 學 分 仍 以 選 修 為 宜 ( 二 ) 對 課 程 規 劃 的 探 討 與 建 議 財 務 金 融 系 是 本 校 財 金 學 院 四 系 中, 最 晚 成 立 者, 與 台 灣 在 民 國 七 十 年 代 下 半 才 開 始 有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的 趨 勢 相 符 三 十 年 來 國 內 財 務 金 融 系 蓬 勃 快 速 發 展, 目 前 幾 乎 是 所 有 大 專 院 校 都 設 有 財 務 金 融 系, 每 年 都 有 大 量 的 財 務 金 融 系 畢 業 生 進 入 職 場 我 國 金 融 產 業 領 域, 已 有 過 度 競 爭 之 態, 再 加 上 人 才 供 應 過 多, 本 系 畢 業 生 很 難 全 數 進 入 金 融 產 業 工 作 ; 即 使 找 到 金 融 產 業 工 作, 也 多 是 較 基 層 而 容 易 被 取 代 的 工 作 此 外, 財 務 金 融 領 域 所 涉 科 目 較 廣, 但 是 相 形 而 言 不 易 在 基 礎 能 力 紮 根, 若 要 進 入 一 般 公 司 財 務 部 門, 容 易 被 評 為 眼 高 手 低 專 業 不 足 多 方 面 的 因 素, 導 致 財 務 金 融 系 畢 業 生 在 進 入 職 場 前, 常 有 處 處 有 機 會, 卻 又 處 處 沒 把 握 之 嘆 經 過 本 次 實 習 發 現, 對 本 系 同 學 而 言, 會 計 領 域 應 是 可 行 職 涯 發 展 方 向 雖 然 本 系 同 學 所 受 會 計 訓 練 不 如 會 計 資 訊 系 同 學, 但 是 目 前 會 計 11
領 域 也 正 遭 遇 大 幅 變 動, 我 國 上 市 櫃 公 司 需 於 2013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IFRS), 更 著 重 於 原 則 基 礎 (principle-based), 而 非 規 則 基 礎 (rule-based); 純 技 術 性 的 部 份 減 少, 而 需 有 更 多 思 考 及 判 斷 除 此 之 外, 2008 金 融 風 暴 後 金 融 商 品 會 計 問 題 也 更 受 重 視 本 系 同 學 已 有 財 務 金 融 專 業, 若 能 補 足 會 計 相 關 課 程, 不 論 在 金 融 產 業 或 公 司 財 務 部 門, 都 將 更 有 競 爭 力 本 校 至 95 學 年 度 適 用 學 程 制 起, 曾 試 圖 打 破 各 系 修 課 的 樊 籬, 允 許 同 學 至 財 金 學 院 他 系 修 課, 可 承 認 的 畢 業 學 分 最 高 可 達 20 學 分 以 上 但 是 在 實 際 執 行 時, 由 於 各 系 自 己 的 專 業 必 選 修 已 非 常 多, 再 加 上 跨 系 配 合 排 課 困 難, 各 班 選 課 人 數 有 上 限, 因 此 同 學 很 難 依 自 己 的 意 願 選 修 外 系 課 程 原 本 同 學 能 藉 由 到 進 修 部 修 課 達 成 修 習 外 系 課 程 的 目 的, 但 由 於 本 校 進 修 部 日 漸 萎 縮, 之 後 本 系 同 學 要 修 習 外 系 課 程 的 限 制 會 更 大 本 系 96 學 年 度 入 學 的 會 計 課 程, 只 有 在 大 一 有 6 學 分 8 時 數 會 計 學 必 修, 大 二 有 6 學 分 8 時 數 會 計 學 選 修, 稅 務 課 程 只 有 在 四 下 時 有 租 稅 與 財 產 移 轉 規 劃 選 修 3 學 分 ( 屬 於 理 財 規 劃 學 程 ); 在 97 學 年 度 以 後, 會 計 學 降 為 6 學 分 6 時 數 必 修, 中 級 會 計 學 只 有 3 學 分 3 時 數 選 修, 稅 務 課 程 還 是 只 有 一 科 租 稅 規 劃 3 學 分 選 修, 情 況 較 之 前 更 加 惡 化 本 系 學 生 修 習 會 計 及 稅 務 專 業 課 程, 遠 低 於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要 求 水 準 因 為 沒 修 過 成 本 會 計 學 管 理 會 計 學 以 及 會 計 資 訊 系 統, 即 使 要 進 入 企 業 財 務 部 門 也 有 不 足 為 了 開 展 同 學 的 就 業 競 爭 力, 在 不 破 壞 本 系 課 程 基 準 表 完 整 性 的 前 提 下, 本 系 應 該 更 主 動 積 極, 協 助 同 學 有 系 統 地 修 習 會 計 及 稅 務 領 域 重 要 課 程 可 主 動 請 友 系 支 援 開 設 專 班, 每 學 期 在 晚 間 開 一 至 兩 門 課, 讓 所 有 興 趣 修 習 的 同 學 都 可 以 修 習 該 專 班 初 步 規 劃 如 下 : 二 年 級 : 上 學 期 中 級 會 計 學 3 學 分 ; 下 學 期 中 級 會 計 學 3 學 分 12
三 年 級 : 上 學 期 成 本 會 計 學 3 學 分 ; 下 學 期 管 理 會 計 學 3 學 分 四 年 級 : 上 學 期 稅 務 法 規 3 學 分 ; 下 學 期 會 計 資 訊 系 統 3 學 分 這 些 課 程 都 是 選 修 課, 最 後 會 視 同 學 實 際 需 求 而 開 設, 但 是 彰 顯 本 系 為 同 學 職 涯 發 展 著 想 的 用 心 營 造 出 本 系 善 用 學 院 整 體 資 源, 著 重 基 礎 訓 練 的 特 色, 此 特 色 能 區 分 出 本 系 和 他 校 財 務 金 融 相 關 科 系 的 不 同, 應 有 助 於 提 升 本 系 在 相 關 科 系 中 的 競 爭 力 13
肆 計 畫 成 果 自 評 本 計 畫 藉 由 兩 名 財 務 金 融 系 應 屆 畢 業 同 學, 在 會 計 相 關 職 場 實 習 的 良 好 成 效 顯 示, 若 能 善 為 設 計 實 習 制 度, 輔 導 修 習 會 計 及 稅 務 相 關 課 程, 提 供 學 生 能 夠 培 養 專 業 及 良 好 態 度 的 教 育 環 境, 引 導 學 生 發 揮 優 點 改 善 缺 點, 財 務 金 融 系 畢 業 的 同 學, 也 可 以 在 會 計 相 關 職 場 上 發 揮 所 長, 而 不 只 是 侷 限 在 金 融 領 域 這 將 成 為 本 校 財 務 金 融 系 的 特 色 之 一, 也 落 實 技 職 教 育 培 育 能 符 合 實 務 界 需 求 專 業 人 才 之 宗 旨 本 計 畫 研 究 結 果 提 供 財 金 學 院 未 來 發 展 方 向, 以 及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設 計 及 職 涯 輔 導, 可 資 參 考 的 豐 富 資 訊 14
伍 參 考 文 獻 陳 介 玉 (2004), 大 學 校 院 會 計 系 學 生 專 業 能 力 指 標 之 比 較 研 究, 中 原 大 學 會 計 學 研 究 所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三 年 陳 美 菁 (2007), 職 場 實 習 對 會 計 資 訊 系 學 生 學 習 動 機 影 響 之 研 究, 德 明 財 經 科 技 大 學 未 出 版 之 產 學 研 究 報 告,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六 年 八 月 陳 美 菁 (2008), 學 生 特 質 對 職 場 實 習 成 效 影 響 之 研 究, 德 明 財 經 科 技 大 學 未 出 版 之 產 學 研 究 報 告,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七 年 八 月 陳 美 菁 (2009), 學 生 特 質 與 實 習 屬 性 對 實 習 成 效 影 響 之 研 究, 德 明 財 經 科 技 大 學 未 出 版 之 產 學 研 究 報 告,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八 年 七 月 陳 美 菁 (2010), 學 生 學 習 歷 程 對 實 習 意 願 及 成 效 影 響 之 研 究, 德 明 財 經 科 技 大 學 未 出 版 之 產 學 研 究 報 告,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郭 文 宗 (2004), 激 勵 因 子 對 高 職 學 生 學 習 動 機 學 習 行 為 與 學 習 效 能 之 影 響, 大 葉 大 學 國 際 企 業 管 理 研 究 所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三 年 謝 淑 惠 (2003), 高 職 商 科 學 生 認 知 型 態 與 學 習 行 為 對 在 校 生 會 計 事 務 技 能 檢 定 成 效 之 影 響, 中 原 大 學 會 計 學 研 究 所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二 年 顏 春 蘭 (2003), 商 職 會 計 事 務 科 課 程 設 計 教 學 與 學 習 行 為 之 分 析 探 討, 私 立 中 原 大 學 會 計 學 研 究 所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二 年 15
陸 附 錄 ( 一 ) 九 十 六 學 年 度 入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基 準 表 16
( 二 ) 九 十 六 學 年 度 入 學 會 計 資 訊 系 課 程 基 準 表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