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目 錄 一 重 要 事 項 說 明... 1 二 系 統 入 口... 2 三 操 作 步 驟... 2 ( 一 ) 進 入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2 ( 二 ) 閱 讀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注 意 事 項... 3 ( 三 )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4 ( 四 ) 加 入 就 讀 志 願 序 範 例... 5 ( 五 ) 排 序 就 讀 志 願 範 例... 6 ( 六 ) 刪 除 志 願 範 例... 8 ( 七 ) 暫 存 志 願 範 例... 9 ( 八 ) 確 定 送 出 作 業 範 例... 10
102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本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之 資 格 審 查 登 錄 網 路 報 名 及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均 採 網 路 作 業 方 式 辦 理 ; 考 生 須 依 簡 章 規 定 時 間 登 入 本 委 員 會 技 優 甄 審 作 業 系 統, 在 線 上 完 成 資 料 登 錄 及 確 定 送 出, 並 從 系 統 列 印 相 關 表 件 及 單 據, 以 辦 理 本 招 生 資 格 審 查 網 路 報 名 及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作 業 參 加 本 招 生 之 考 生 應 使 用 瀏 覽 器 ( 限 用 Microsoft IE6.0 以 上 版 本 ) 登 入 系 統 本 手 冊 僅 供 本 招 生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操 作 參 考, 其 他 系 統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另 訂 之 各 項 作 業 悉 依 本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簡 章 本 委 員 會 發 佈 最 新 消 息 及 公 告 為 準 一 重 要 事 項 說 明 1.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開 放 時 間 :102 年 6 月 25 日 ( 星 期 二 )10:00 起 至 102 年 6 月 27 日 ( 星 期 四 ) 17:00 止 ( 網 路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期 間 內 系 統 24 小 時 開 放, 最 後 1 天 僅 至 17:00 止 ) 系 統 關 閉 後 不 提 供 列 印 功 能 2.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開 放 對 象 : 各 校 甄 選 結 果 之 所 有 錄 取 生 ( 含 正 取 生 與 備 取 生 ) 各 科 技 校 院 系 科 ( 組 ) 學 程 錄 取 之 正 取 生 備 取 生, 均 須 至 本 委 員 會 系 統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3. 各 校 甄 選 結 果 正 備 取 生 名 單 公 告 後, 考 生 無 論 正 取 或 備 取 1 個 或 多 個 校 系 科 ( 組 ) 學 程, 均 須 輸 入 身 分 證 號 出 生 年 月 日 簡 章 所 附 通 行 碼 及 驗 證 碼 登 入 本 系 統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經 本 委 員 會 統 一 分 發 錄 取, 始 取 得 入 學 資 格 通 行 碼 不 得 轉 知 他 人 ; 若 由 他 人 代 為 報 名, 造 成 個 人 權 益 受 損, 後 果 概 由 考 生 自 行 負 責 4. 完 成 系 統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後, 務 必 確 定 送 出, 方 取 得 統 一 分 發 資 格 凡 於 規 定 時 間 內 未 上 網 登 記 志 願 或 雖 有 上 網 登 記 志 願 但 僅 暫 存 未 確 定 送 出 者, 以 未 登 記 論, 即 喪 失 網 路 登 記 資 格 與 分 發 機 會 一 旦 確 定 送 出 後 即 完 成 志 願 登 記,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修 改 或 重 新 登 記, 請 務 必 審 慎 考 慮 後 再 行 送 出 資 料 避 免 網 路 壅 塞, 請 儘 早 上 網 登 記, 逾 期 概 不 受 理 確 定 送 出 後, 考 生 務 必 列 印 或 下 載 就 讀 志 願 表 留 存 考 生 於 申 請 複 查 時, 應 檢 附 就 讀 志 願 表, 未 檢 附 者 一 律 不 予 受 理, 請 考 生 特 別 留 意 5.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期 間 若 遇 任 何 問 題, 請 於 上 班 時 間 ( 上 午 8:30~ 下 午 5:30) 電 洽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 電 話 :02-2772-5333#214; 傳 真 :02-2773-5633) 102 學 年 度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序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1
二 系 統 入 口 請 先 確 認 電 腦 己 連 接 至 網 際 網 路 開 啟 IE 瀏 覽 器, 進 入 102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聯 合 甄 選 委 員 會 ( 網 址 :http://enter42.jctv.ntut.edu.tw/) 由 本 委 員 會 網 站 左 方 考 生 作 業 系 統 項 下 點 選 技 優 甄 審 作 業 系 統 ; 閱 讀 相 關 說 明 後, 點 選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超 連 結 進 入 該 系 統 首 頁 三 操 作 步 驟 ( 一 ) 進 入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1. 請 詳 閱 注 意 事 項 2. 輸 入 個 人 身 分 證 號 出 生 年 月 日 簡 章 所 附 通 行 碼 及 驗 證 碼 後, 點 按 進 入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系 統 登 入 系 統, 如 圖 3-1 所 示 圖 3-1 102 學 年 度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序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2
( 二 ) 閱 讀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系 統 注 意 事 項 1. 請 詳 細 閱 讀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系 統 - 注 意 事 項, 以 免 權 益 受 損 2. 若 已 詳 細 閱 讀 並 同 意 遵 守 各 項 規 定, 請 勾 選 圖 3-2 中 核 取 方 塊, 並 點 按 同 意, 開 始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進 入 下 一 頁 作 業 圖 3-2 102 學 年 度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序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3
( 三 )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1. 請 考 生 先 核 對 基 本 資 料 是 否 正 確, 無 誤 後 開 始 登 記 志 願 順 序 2. 本 頁 畫 面 如 圖 3-3, 各 項 功 能 說 明 如 下 : 1 2 3 4 5 7 8 圖 示 編 號 圖 示 說 明 圖 3-3 1 考 生 基 本 資 料 姓 名 及 身 分 證 號 ( 即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 2 登 出 : 離 開 系 統, 下 次 再 行 作 業 3 點 按 暫 存 志 願 後, 系 統 會 暫 存 目 前 已 選 取 之 志 願 順 序 若 未 完 成 確 定 送 出, 在 下 次 登 入 時, 會 出 現 最 後 儲 存 之 志 願 順 序 4 點 按 我 要 進 行 下 一 頁 確 定 送 出 作 業 後, 系 統 將 進 入 下 一 頁 確 定 送 出 作 業 5 6 7 8 6 加 入 志 願 : 在 可 選 填 之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清 單 中 選 擇 一 校 系 科 ( 組 ) 學 程, 點 按 此 按 鈕, 則 該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將 移 至 已 選 填 之 就 讀 志 願 序 清 單 中, 表 示 對 該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有 就 讀 意 願, 將 被 分 發 刪 除 志 願 Ⅹ: 在 已 選 填 之 就 讀 志 願 序 清 單 中 選 擇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後, 點 按 此 按 鈕, 則 該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在 已 選 填 之 就 讀 志 願 序 清 單 中 將 被 刪 除, 表 示 放 棄 就 讀 該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不 予 分 發 上 移 志 願 : 統 一 分 發 時, 依 志 願 順 序 由 上 而 下 依 序 分 發 在 已 選 填 之 就 讀 志 願 序 清 單 中 選 擇 一 校 系 科 ( 組 ) 學 程, 點 按 此 按 鈕, 則 該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志 願 會 往 上 調 整 順 序, 順 序 在 上 者 表 示 該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先 被 分 發 下 移 志 願 : 統 一 分 發 時, 依 志 願 順 序 由 上 而 下 依 序 分 發 在 已 選 填 之 就 讀 志 願 序 清 單 中 選 擇 一 校 系 科 ( 組 ) 學 程, 點 按 此 按 鈕, 則 該 校 系 科 ( 組 ) 學 程 志 願 會 往 下 調 整 順 序, 表 示 該 校 系 科 ( 組 ) 學 程 後 被 分 發 102 學 年 度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序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4
( 四 ) 加 入 就 讀 志 願 序 範 例 1. 在 可 選 填 之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清 單 中, 點 選 欲 就 讀 的 志 願, 點 按 加 入 志 願 ( 如 圖 3-4-1) 即 會 將 選 取 之 志 願 移 至 己 選 填 之 就 讀 志 願 序 清 單 中 2. 依 序 加 入 志 願 時, 系 統 會 將 新 加 入 的 志 願 置 於 己 選 填 之 就 讀 志 願 序 清 單 中 最 後 一 個 順 位 例 如 考 生 最 後 加 入 的 志 願 為 機 械 -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 機 電 科 技 學 系 - 備 1, 則 該 志 願 在 已 選 填 之 就 讀 志 願 序 中 則 排 序 在 最 後 一 位 ( 如 圖 3-4-2) 點 選 加 入 志 願 圖 3-4-1 原 在 於 可 選 填 之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中 的 志 願 項 目 會 移 動 至 已 選 填 之 就 讀 志 願 序 中 圖 3-4-2 102 學 年 度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序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5
( 五 ) 排 序 就 讀 志 願 範 例 1. 考 生 可 經 由 點 按 上 移 志 願 ( 如 圖 3-5-1 及 圖 3-5-2 所 示 ), 將 選 取 之 志 願 向 上 調 整, 並 重 新 排 序, 志 願 在 上 者 先 分 發 圖 3-5-1 原 本 排 序 在 第 2 志 願 的 志 願 序, 將 會 調 整 到 第 1 志 願 序 圖 3-5-2 102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系 統 序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6
2. 考 生 可 經 由 點 按 下 移 志 願 按 鈕 ( 如 圖 3-5-3 及 圖 3-5-4 所 示 ), 將 選 取 之 志 願 向 下 調 整, 並 重 新 排 序, 志 願 在 下 者 後 分 發 圖 3-5-3 原 本 排 序 在 第 1 志 願 的 志 願 序, 將 會 調 整 到 第 2 志 願 圖 3-5-4 102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系 統 序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7
( 六 ) 刪 除 志 願 範 例 1. 在 已 選 填 之 就 讀 志 願 序 清 單 中, 選 擇 想 刪 除 的 志 願 後, 點 按 刪 除 志 願 X( 如 圖 3-6-1), 則 可 移 除 志 願 ; 被 移 除 或 未 加 入 之 志 願 視 同 放 棄, 不 予 分 發 例 如 移 除 志 願 1- 冷 凍 -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 工 業 教 育 學 系 能 源 應 用 組 - 備 5, 則 選 取 志 願 1- 冷 凍 -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 工 業 教 育 學 系 能 源 應 用 組 - 備 5 後, 再 按 下 刪 除 志 願 X 即 可 3. 被 刪 除 的 志 願 會 回 到 可 選 填 之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清 單 中 ( 如 圖 3-6-2) 點 選 刪 除 志 願 圖 3-6-1 被 刪 除 的 志 願 會 移 動 至 可 選 填 之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清 單 中 圖 3-6-2 102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系 統 序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8
( 七 ) 暫 存 志 願 範 例 1. 經 加 入 志 願 刪 除 志 願 X 下 移 志 願 及 上 移 志 願 等 動 作, 完 成 志 願 排 序 後, 點 按 暫 存 志 願, 系 統 將 儲 存 目 前 選 填 之 就 讀 志 願 序 結 果 注 意 : 此 時 並 未 完 成 確 定 送 出 ( 如 圖 3-7) 2. 暫 存 志 願 成 功 後, 其 所 選 填 及 排 序 之 就 讀 志 願 尚 可 修 改, 但 尚 未 確 定 送 出, 故 僅 志 願 暫 存 將 不 予 分 發 圖 3-7 102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系 統 序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9
( 八 ) 確 定 送 出 作 業 範 例 1. 如 果 選 填 完 成 後, 志 願 順 序 不 再 修 改, 請 點 按 我 要 進 行 下 一 頁 確 定 送 出 作 業 ( 如 圖 3-8-1) 圖 3-8-1 2. 按 下 我 要 進 行 下 一 頁 確 定 送 出 作 業 後, 系 統 將 進 入 圖 3-8-2 頁 面 3. 未 在 已 選 填 之 就 讀 志 願 清 單 中 之 志 願, 系 統 將 直 接 視 此 志 願 為 考 生 放 棄 之 志 願, 不 予 分 發 在 錄 取 校 系 科 組 名 稱 及 正 備 取 名 次 欄 中 沒 選 取 的 志 願, 系 統 會 判 定 為 放 棄 圖 3-8-2 102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系 統 序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10
4. 本 頁 畫 面 如 圖 3-8-3, 各 項 功 能 說 明 如 下 : 1 2 3 4 5 圖 示 編 號 圖 3-8-3 圖 示 說 明 1 考 生 個 人 資 訊 系 統 顯 示 姓 名 及 身 分 證 號 2 就 讀 志 願 序 確 定 送 出 作 業 注 意 事 項, 請 考 生 詳 加 閱 讀, 以 免 權 益 受 損 3 4 5 請 考 生 務 必 詳 加 核 對 已 選 填 之 就 讀 志 願 序 及 放 棄 選 填 之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清 單 輸 入 個 人 身 分 證 號 出 生 年 月 日 及 簡 章 所 附 之 通 行 碼 和 圖 片 之 數 字 驗 證 碼 後, 點 按 確 定 送 出 ( 確 定 送 出 後, 不 得 修 改 ) 即 可 進 入 下 一 頁 列 印 就 讀 志 願 表, 完 成 確 定 送 出 作 業 若 考 生 想 放 棄 此 次 確 定 送 出 作 業, 想 重 新 調 整 或 修 改 就 讀 志 願 順 序, 請 點 按 取 消 ( 回 上 一 頁 修 改 ), 則 可 重 新 登 記 志 願 並 排 序 102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系 統 序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11
5. 若 考 生 已 確 定 不 再 變 更 志 願 序, 輸 入 個 人 身 分 證 號 出 生 年 月 日 及 簡 章 所 附 之 通 行 碼 和 圖 片 之 數 字 驗 證 碼 後, 點 按 確 定 送 出 ( 確 定 送 出 後, 不 得 修 改 ), 系 統 將 再 提 示 是 否 確 定 送 出 訊 息 ( 如 圖 3-8-4) 圖 3-8-4 6. 點 選 確 定 後 ( 如 圖 3-8-4), 出 現 鳳 梨 寶 寶 圖 示 或 看 到 您 已 完 成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文 字 訊 息,( 如 圖 3-8-5), 表 示 已 完 成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網 路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進 入 儲 存 及 列 印 就 讀 志 願 表 頁 面 如 圖 3-8-6 本 委 員 會 將 依 據 此 就 讀 志 願 序 進 行 統 一 分 發 在 就 讀 志 願 表 完 成 儲 存 或 列 印 後, 請 點 按 登 出 離 開 本 系 統 圖 3-8-5 102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系 統 序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12
圖 3-8-6 102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系 統 序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13
6. 考 生 完 成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後, 務 必 儲 存 或 列 印 就 讀 志 願 表 留 存, 以 備 就 讀 志 願 序 分 發 結 果 複 查 申 請 使 用, 未 出 具 本 表 者, 不 予 受 理 相 關 複 查 作 業 請 先 安 裝 PDF 閱 讀 軟 體 在 圖 3-8-6 中 點 按 儲 存 及 列 印 就 讀 志 願 表 後, 會 出 現 志 願 序 清 單 書 面 文 件 檔 案 ( 如 圖 3-8-7), 考 生 可 列 印 文 件 或 儲 存 文 件 檔 案 圖 3-8-7 102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系 統 序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