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小 一 年 級 不 同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書 寫 產 品 之 差 異 性 研 究 * 鄭 雅 丰 ** 梁 雲 霞 摘 要 本 研 究 旨 在 探 討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童 的 書 寫 語 文 表 現, 以 了 解 不 同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在 產 品 量 語 法 品 質 文 意 層 次 上 的 差 異 情 形 研 究 者 以 國 小 兒 童 書 寫 語 言 能 力 診 斷 測 驗 ( 第 二 版 ) 為 測 驗 工 具, 研 究 對 象 為 168 位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童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不 同 語 文 能 力 的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童, 在 語 法 品 質 文 意 層 次 上 具 有 差 異 性 高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在 句 法 錯 誤 中 錯 別 字 的 出 現 次 數 較 少 ; 在 文 意 層 次 上, 則 可 以 更 細 緻 的 描 述 出 局 部 情 節 陳 述 圖 片 中 人 物 的 行 為 與 感 受 根 據 研 究 結 果, 研 究 者 提 出 對 未 來 研 究 的 建 議 關 鍵 字 : 書 寫 發 展 書 寫 語 文 能 力 低 年 級 寫 作 * 第 一 作 者 : 鄭 雅 丰, 明 新 科 技 大 學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暨 幼 兒 保 育 系 助 理 教 授 ** 第 二 作 者 : 梁 雲 霞, 臺 北 市 立 教 育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副 教 授 1
國 小 一 年 級 不 同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書 寫 產 品 之 差 異 性 研 究 壹 緒 論 人 類 表 達 溝 通 的 方 式 有 許 多 種, 其 中, 書 寫 語 言 是 較 常 使 用 的 語 言 形 式 之 一 根 據 語 言 發 展 的 研 究 結 果,Perera 在 1986 年 指 出, 兒 童 的 書 寫 能 力 到 了 9 歲 或 10 歲, 才 能 夠 逐 漸 擺 脫 口 說 語 言 的 表 達 方 式 ( 林 寶 貴, 黃 瑞 珍 1999);Loban 在 1976 年 亦 指 出,12 歲 兒 童 的 書 寫 能 力, 才 能 夠 達 到 和 口 說 語 言 一 樣 的 熟 練 程 度 (Bereiter & Scardamalia 1987) 可 見, 書 寫 能 力 的 培 養, 在 國 小 語 文 教 育 中, 具 有 不 容 忽 視 的 重 要 性 ( 李 芊 慧 2009; 張 新 仁 1992; 楊 坤 堂 2002) 在 書 寫 語 言 的 長 期 發 展 中,Scardamalia 與 Bereiter(1986) 曾 以 書 寫 成 品 的 差 異 性 為 基 礎, 提 出 了 知 識 陳 述 模 式 (knowledge-telling model), 以 及 知 識 轉 換 模 式 (knowledge-transforming model) 兩 種 不 同 的 寫 作 模 式 其 中, 寫 作 生 手 的 表 現 屬 於 知 識 陳 述 模 式, 他 們 採 用 的 是 平 鋪 直 述 的 敘 寫 方 式, 隨 著 年 齡 的 增 長, 逐 漸 的 能 夠 監 控 和 反 映 經 驗, 可 以 推 理 計 畫 和 預 期 經 驗, 進 而 擴 展 書 寫 產 品 的 深 度 及 廣 度,(Ely 2005; Pence & Justice 2008) 這 種 類 似 於 專 家 的 寫 作 表 現, 則 稱 為 知 識 轉 換 模 式 (Bereiter & Scardamalia 1987) 根 據 黃 秀 文 與 沈 添 鉦 (2003) 的 中 文 寫 作 研 究 結 果, 國 小 學 童 在 寫 作 上 採 用 的 是 知 識 陳 述 方 式, 也 就 是 說, 國 小 學 生 的 寫 作 歷 程 大 多 仍 處 於 生 手 階 段 然 而, 這 並 不 是 代 表, 所 有 學 齡 兒 童 的 書 寫 作 品 在 質 與 量 上 都 是 相 同 的 黃 秀 文 與 沈 添 鉦 指 出, 兒 童 的 書 寫 作 品 品 質 會 隨 著 年 齡 的 增 加 而 進 步, 高 語 文 能 力 兒 童 的 書 寫 表 現, 也 會 明 顯 優 於 同 年 級 甚 至 是 較 高 年 級 的 低 語 文 能 力 兒 童 據 此 推 斷, 學 齡 兒 童 在 知 識 陳 述 模 式 的 寫 作 模 式 之 下, 他 們 的 書 寫 產 品 應 該 仍 會 隨 著 年 齡 與 語 文 能 力 的 差 異, 呈 現 出 不 同 的 寫 作 表 現 由 於 寫 作 被 視 為 是 一 種 較 高 難 度 的 語 文 活 動, 導 致 寫 作 活 動 在 學 校 的 正 式 課 程 中, 常 被 延 宕 至 小 學 中 年 級 階 段 才 實 施, 有 關 寫 作 能 力 的 研 究, 多 數 也 都 是 以 小 學 中 高 年 級 的 學 生 為 研 究 對 象 然 而, 誠 如 黃 秀 文 (1997) 表 示, 基 於 讀 寫 萌 發 的 觀 點, 小 學 一 年 級 學 童 實 際 上 就 已 經 是 具 備 閱 讀 與 書 寫 能 力 的 語 言 使 用 者, 且 透 過 研 究 的 進 行, 黃 秀 文 也 證 實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童 擁 有 相 當 數 量 的 書 寫 概 念 和 技 巧, 足 以 進 行 寫 作 活 動 顯 見, 針 對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童 的 書 寫 語 文 能 力 進 行 探 討, 有 助 於 增 進 對 中 文 兒 童 書 寫 發 展 的 認 識, 對 於 國 小 學 童 在 日 常 生 活 溝 通 和 學 校 學 業 的 書 寫 表 現 上, 也 可 以 提 供 更 精 確 的 協 助 因 此, 本 研 究 將 以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童 為 研 究 對 象, 並 參 酌 楊 坤 堂 (2004) 的 研 究, 採 用 圖 片 故 事 語 文 測 驗 (the Picture Story Language, PSLT) 的 方 式, 探 討 一 年 級 學 童 在 書 寫 產 品 的 產 品 量 語 法 文 意 等 層 面 的 表 現, 以 了 解 不 同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在 書 寫 產 品 上 的 差 異 2
基 於 前 述 的 研 究 動 機 與 背 景,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問 題 如 下 : 1. 國 小 一 年 級 不 同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的 書 寫 產 品, 在 產 品 量 上 是 否 達 到 顯 著 差 異? 2. 國 小 一 年 級 不 同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的 書 寫 產 品, 在 句 法 品 質 上 是 否 達 到 顯 著 差 異? 3. 國 小 一 年 級 不 同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的 書 寫 產 品, 在 文 意 測 驗 得 分 上 是 否 達 到 顯 著 差 異? 貳 文 獻 探 討 一 兒 童 的 書 寫 語 言 發 展 在 兒 童 書 寫 語 言 的 發 展 研 究 中, 從 認 知 觀 點 所 進 行 的 寫 作 歷 程 研 究, 以 Flower 與 Hayes 提 出 的 寫 作 歷 程 模 式 最 常 為 人 所 引 用 ( 張 新 仁 1992) 根 據 Flower 與 Hayes 的 看 法, 寫 作 歷 程 可 以 分 為 計 畫 (planning) 轉 譯 (translating) 和 回 顧 (reviewing) 三 個 主 要 過 程 其 中, 轉 譯 階 段 指 的 是 正 式 下 筆 的 過 程, 在 這 個 過 程 中, 寫 作 者 必 須 同 時 考 量 多 種 工 作, 例 如, 擬 定 目 標 與 計 畫 構 思 內 容 用 字 用 詞 文 法 規 則 寫 作 規 範 與 文 體 結 構 等, 因 此, 對 於 寫 作 的 初 學 者 而 言, 這 是 最 容 易 出 現 錯 誤 的 階 段 ( 王 萬 清 1994; 李 芊 慧 2009; 張 新 仁 1992) Bereiter 與 Scardamalia(1987) 則 提 出 了 專 家 和 生 手 可 能 採 行 的 二 種 不 同 寫 作 模 式, 這 兩 種 寫 作 模 式 的 主 要 特 徵 如 下 : ( 一 ) 知 識 陳 述 模 式 根 據 Bereiter 與 Scardamalia 的 說 法, 採 用 知 識 陳 述 模 式 的 寫 作 生 手, 在 轉 譯 的 過 程 中, 會 特 別 注 意 表 面 用 字 遣 詞 文 法 標 點 符 號 等 寫 作 基 礎, 鮮 少 出 現 回 顧 前 文 進 行 修 改 的 行 為 ( 張 新 仁 1992) 也 由 於 寫 作 生 手 通 常 無 法 察 覺 和 監 控 自 己 的 寫 作 認 知 歷 程, 導 致 在 他 們 的 書 寫 產 品 中, 即 使 每 個 句 子 都 和 寫 作 主 題 有 關, 但 是 在 句 子 和 句 子 之 間 卻 未 必 會 有 連 貫 性, 也 比 較 容 易 產 生 誤 用 語 詞 的 情 形 ; 再 者, 寫 作 生 手 是 以 模 仿 說 話 的 方 法 來 進 行 書 寫, 並 未 考 慮 到 閱 讀 者 的 需 求, 時 常 導 致 讀 者 難 以 理 解 他 們 想 要 表 達 的 意 義, 較 常 出 現 文 意 不 清 的 狀 況 ( 王 萬 清 1994; 李 芊 慧 2009) ( 二 ) 轉 換 知 識 模 式 轉 換 知 識 模 式 的 特 色 是, 寫 作 者 會 先 在 大 腦 中 形 成 想 法, 透 過 反 覆 斟 酌 不 斷 修 正 的 循 環 歷 程, 直 到 寫 出 足 以 表 達 作 者 最 後 想 法 的 文 章, 才 會 停 止 ( 張 新 仁 2004) 由 於 此 階 段 的 寫 作 者 已 經 精 熟 拼 字 文 法 標 點 符 號 等 寫 作 技 巧, 在 寫 作 中 有 較 多 的 時 間, 可 以 專 注 在 句 子 結 合 和 段 落 連 貫 上, 進 而 提 升 文 章 的 品 質 ( 張 新 仁 1992) 可 見, 寫 作 專 家 在 寫 作 過 程 中 會 使 用 較 高 層 次 的 後 設 認 知 能 力, 也 能 夠 選 取 與 執 行 較 佳 的 寫 作 策 略, 經 由 反 覆 循 環 的 修 改 步 驟, 發 展 出 較 為 精 緻 的 書 寫 產 品 ( 李 芊 慧 2009) 3
回 到 中 文 的 研 究 上, 李 坤 堂 (2004) 張 新 仁 (1992) 黃 秀 文 與 沈 添 鉦 (2003) 指 出, 學 齡 兒 童 正 處 於 知 識 陳 述 寫 作 模 式, 也 就 是 學 齡 兒 童 仍 是 寫 作 的 生 手 在 寫 作 歷 程 中, 學 齡 兒 童 針 對 寫 作 進 行 計 畫 及 回 顧 的 行 為 非 常 少 見, 在 轉 譯 的 過 程 中 所 進 行 的 監 控 及 調 整 行 為, 也 多 數 只 停 留 在 做 出 校 對 錯 字 標 點 符 號 或 者 是 字 詞 代 換 等 較 低 層 次 的 檢 視, 對 文 章 的 整 體 結 構 做 出 調 整 的 高 層 次 後 設 認 知 行 為, 並 不 多 見 ( 張 新 仁 1992) 也 因 為 國 小 學 童 尚 未 習 得 運 用 回 顧 歷 程, 加 以 檢 視 和 修 改 全 文 的 技 能, 導 致 他 們 在 文 字 運 用 和 遣 詞 造 句 上, 較 容 易 出 現 錯 誤 ( 李 芊 慧 2009) 從 上 述 學 者 們 的 說 法 中, 我 們 已 經 可 以 約 略 的 描 繪 出, 學 齡 兒 童 的 書 寫 產 品 和 認 知 歷 程 間 的 關 係 然 而, 在 小 學 階 段 長 達 六 年 的 時 間 裡, 不 同 年 齡 階 段 學 童 的 書 寫 作 品 之 間, 是 否 存 在 著 些 許 的 特 色, 可 以 更 細 緻 的 顯 現 出 認 知 發 展 上 的 差 異? 更 進 一 步 的, 即 使 是 同 一 年 齡 階 段 的 兒 童, 是 否 也 會 因 為 語 文 能 力 的 差 異, 導 致 在 特 定 的 書 寫 表 現 上 也 會 產 生 明 顯 的 不 同? 這 是 研 究 者 想 要 進 一 步 了 解 的 現 象 以 下, 我 們 將 針 對 中 文 兒 童 的 書 寫 語 文 研 究 做 進 一 步 的 探 討, 並 特 別 關 注 在 寫 作 認 知 歷 程 的 相 關 研 究 上, 以 做 為 本 研 究 結 果 解 釋 與 討 論 的 基 礎 二 兒 童 的 書 寫 語 言 研 究 在 學 齡 階 段 的 寫 作 認 知 研 究 中, 首 先, 孫 麗 翎 (1987) 採 用 了 錯 誤 分 析 法, 以 209 位 國 小 一 至 六 年 級 的 學 生 為 研 究 對 象, 分 析 小 學 生 作 文 內 容 中 常 犯 的 語 法 錯 誤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在 贅 加 省 略 替 代 倒 置 等 四 類 語 法 錯 誤 上, 國 小 學 生 較 容 易 出 現 的 是 贅 加 與 替 代 孫 麗 翎 認 為 贅 加 錯 誤 類 型 出 現 次 數 較 高 的 原 因, 可 能 是 因 為 國 小 學 童 詞 彙 量 不 足 或 者 是 用 口 語 表 達 方 式 來 進 行 書 寫 ; 至 於 導 致 替 代 錯 誤 的 原 因, 則 可 能 也 是 因 為 國 小 學 童 的 詞 彙 量 不 足, 必 須 借 用 已 經 習 得 的 字 詞 來 表 達, 或 者 是 即 使 已 經 學 得 新 的 字 詞, 但 是 尚 未 能 正 確 的 運 用 然 而, 在 孫 麗 翎 的 研 究 中, 低 年 級 的 受 試 者 比 例 明 顯 較 少, 一 年 級 受 試 者 只 有 8 人 二 年 級 則 是 14 人 因 此, 她 建 議 後 續 的 研 究 應 該 力 求 樣 本 分 配 的 平 均, 以 獲 得 更 真 實 的 低 年 級 兒 童 寫 作 發 展 樣 貌 近 期 中, 楊 坤 堂 (2004) 採 用 國 小 兒 童 書 寫 語 言 能 力 診 斷 測 驗 ( 第 二 版 ) 為 測 驗 工 具, 分 別 探 討 了 國 小 一 三 五 年 級 一 般 兒 童 和 國 語 學 習 障 礙 兒 童 的 書 寫 語 文 能 力 表 現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在 學 齡 階 段, 不 論 是 一 般 學 童 或 國 語 學 習 障 礙 兒 童, 在 作 文 產 品 的 總 字 數 上, 都 會 隨 著 年 齡 而 增 長 ; 在 語 法 商 數 上, 也 會 隨 著 年 齡 而 遞 增 ; 在 文 意 層 次 上, 同 樣 呈 現 出 隨 著 年 齡 而 提 高 的 現 象 楊 坤 堂 特 別 指 出, 在 文 意 層 次 上, 學 童 文 意 測 驗 的 得 分 全 距 都 相 當 大, 代 表 著 國 小 學 童 在 作 文 文 意 層 次 上 的 能 力 參 差 不 齊 張 新 仁 (1992) 則 是 以 五 年 級 學 童 為 研 究 對 象, 探 討 了 作 文 產 品 字 數 與 作 文 品 質 之 間 的 相 關 性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作 文 字 數 與 作 文 品 質 之 間 呈 現 中 度 正 相 關, 4
換 言 之, 寫 作 技 巧 較 為 純 熟 者 的 作 品 字 數 較 多, 這 代 表 著 他 們 具 有 較 好 的 寫 作 流 暢 度 林 寶 貴 與 黃 瑞 珍 (1999) 也 以 五 年 級 學 童 為 研 究 對 象 進 行 研 究, 建 立 了 國 小 兒 童 書 寫 語 言 評 量 的 指 標 研 究 發 現 : 第 一, 在 寫 作 產 品 的 總 字 數 上, 高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的 總 字 數 高 於 中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 中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也 呈 現 出 明 顯 高 於 低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的 情 形 第 二, 不 同 語 文 能 力 的 五 年 級 學 童 在 總 句 數 上, 並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存 在 第 三, 在 平 均 句 長 上, 高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的 平 均 句 長 高 於 中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 中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明 顯 高 於 低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根 據 研 究 結 果, 林 寶 貴 與 黃 瑞 珍 表 示, 總 字 數 和 平 均 句 長 可 以 做 為 書 寫 語 文 能 力 的 評 量 指 標 綜 上 所 述, 目 前 的 研 究 顯 示 出 下 列 幾 項 成 果 : 第 一, 兒 童 的 書 寫 語 文 能 力, 會 隨 著 年 齡 而 增 長 ; 第 二, 高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的 書 寫 表 現, 在 產 品 量 上 優 於 低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 第 三, 在 書 寫 產 品 量 和 作 文 品 質 之 間, 具 有 正 向 的 相 關 性, 但 是, 研 究 者 認 為 這 樣 的 訊 息 量, 尚 不 足 以 顯 現 出 在 不 同 年 齡 階 段 的 學 齡 兒 童 之 間, 以 及 在 同 一 年 齡 階 段 學 齡 兒 童 之 間, 可 能 存 在 的 更 細 緻 的 書 寫 語 文 發 展 差 異 因 此, 本 研 究 首 先 要 探 討 的 是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童 的 書 寫 表 現, 並 針 對 高 和 低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的 差 異 進 行 比 較, 以 提 升 對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童 書 寫 表 現 的 了 解 參 研 究 方 法 一 目 的 本 研 究 旨 在 探 討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童 的 書 寫 表 現, 特 別 是 高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和 低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在 自 發 性 書 寫 產 品 上 的 差 異 情 形 研 究 者 特 別 關 注 在 高 和 低 不 同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在 書 寫 產 品 的 產 品 量 句 法 品 質 文 意 表 現 上 的 差 異 情 形, 期 可 增 進 對 中 文 兒 童 書 寫 發 展 的 認 識, 並 提 供 寫 作 教 學 之 參 考 二 受 試 者 受 試 者 來 自 臺 灣 中 部 的 公 立 小 學, 共 有 168 名 一 年 級 學 童 參 與 書 寫 能 力 測 驗 根 據 楊 坤 堂 等 人 (2005) 的 研 究 結 果, 本 研 究 排 除 了 總 字 數 30 字 以 下 需 要 進 行 寫 作 輔 導 的 學 童, 以 及 無 意 願 進 行 書 寫 的 學 童 產 品, 共 取 得 有 效 資 料 155 份, 分 別 來 自 男 84 人 女 71 人 參 與 本 研 究 的 學 童 皆 未 有 提 早 入 學 或 延 後 入 學 的 情 形 研 究 者 將 受 試 者 的 一 年 級 第 二 學 期 段 考 平 均 成 績 轉 換 為 T 分 數, 再 據 以 分 為 高 語 文 能 力 (55.77 分 以 上,N=53) 和 低 語 文 能 力 (47.27 分 以 下,N=51) 二 組 三 實 驗 材 料 本 研 究 採 用 楊 坤 堂 張 世 彗 李 水 源 和 吳 純 純 (2005) 編 製 的 國 小 兒 童 書 寫 語 言 能 力 診 斷 測 驗 ( 第 二 版 ), 做 為 蒐 集 與 分 析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童 的 書 寫 產 品 的 5
測 驗 工 具 四 實 施 步 驟 實 驗 採 用 團 體 測 試 的 方 式, 實 驗 場 所 是 在 受 試 學 生 的 原 班 級 教 室 在 實 驗 施 測 前, 研 究 者 先 根 據 指 導 手 冊 中 的 施 測 指 導 語, 說 明 實 驗 進 行 方 式, 在 確 認 受 試 者 瞭 解 評 量 進 行 的 方 式 後 開 始 施 測 五 資 料 處 理 與 分 析 本 研 究 由 第 一 作 者 及 一 位 教 育 系 碩 士 生 擔 任 評 分 員, 根 據 國 小 兒 童 書 寫 語 言 能 力 診 斷 測 驗 ( 第 二 版 ) 的 計 分 方 法, 進 行 評 分 工 作 在 產 品 量 與 句 法 商 數 的 評 分 上, 兩 位 評 分 員 採 行 的 是 各 自 計 數 與 分 類 的 方 式, 之 後 再 透 過 討 論 取 得 一 致 性 的 答 案, 以 做 為 各 評 分 要 項 的 輸 入 結 果 至 於 文 意 測 驗 的 評 分, 則 是 採 行 兩 位 評 分 員 獨 立 評 分 的 方 式, 評 分 者 信 度 為.84 在 本 研 究 中, 研 究 者 使 用 的 統 計 軟 體 是 SPSS 18.0 中 文 版, 進 行 的 是 平 均 數 t 考 驗 的 統 計 檢 驗 方 式, 以 澄 清 國 小 一 年 級 高 和 低 不 同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在 產 品 量 句 法 品 質 和 文 意 層 次 上 的 差 異 情 形 肆 結 果 與 討 論 一 研 究 結 果 在 本 研 究 中, 國 小 一 年 級 高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與 低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在 自 發 性 書 寫 的 產 品 量 語 法 品 質 文 意 層 次 上 的 t 考 驗 統 計 結 果, 如 下 : 1. 產 品 量 (1) 總 字 數 高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在 自 發 性 書 寫 產 品 的 平 均 總 字 數 為 92.24 字, 低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的 平 均 總 字 數 為 94.15 字 t 考 驗 的 結 果 顯 示, 兩 者 之 間 並 未 達 到 顯 著 差 異 (t (102) =-.24,p=.812) (2) 總 句 數 在 總 句 數 上, 高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的 平 均 總 句 數 為 10.94 句, 低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的 平 均 總 句 數 為 10.73 句 經 以 平 均 數 考 驗 進 行 檢 定, 結 果 顯 示 : 高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和 低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之 間, 並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t (102) =-.25,p=.801) (3) 平 均 句 長 高 語 文 能 力 的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童 的 平 均 句 長 為 8.79 字, 低 語 文 能 力 的 學 童 為 8.72 字 t 考 驗 的 結 果 顯 示 : 高 低 不 同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在 平 均 句 長 上 並 無 明 顯 差 異 (t (102) =.18,p=.856) 6
2. 句 法 品 質 從 t 值 及 顯 著 性 檢 定 的 結 果 來 看, 國 小 一 年 級 高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和 低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在 句 法 品 質 上 達 到 顯 著 的 差 異 (t (102) =-4.61,p<.000) 高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的 句 法 品 質, 明 顯 優 於 低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 高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M=.94> 低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M=.91) 為 增 進 對 受 試 者 在 句 法 表 現 上 的 認 識, 研 究 者 檢 驗 了 受 試 者 在 總 添 加 總 省 略 總 替 代 字 序 等 四 個 錯 誤 類 型 的 表 現 情 形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只 有 在 替 代 一 項 上, 高 和 低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之 間 達 到 顯 著 差 異, 高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的 錯 誤 次 數 明 顯 少 於 低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t (102) =3.21,p=.002) 當 研 究 者 更 進 一 步 的 檢 驗, 在 用 字 替 代 錯 別 字 替 代 標 點 符 號 上, 不 同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的 差 異 情 形, 結 果 發 現 : 高 和 低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只 有 在 錯 別 字 替 代 一 項 上 達 到 顯 著 差 異, 高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的 錯 誤 次 數 明 顯 少 於 低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t (78) =5.61,p<.000) 3. 文 意 層 次 在 國 小 一 年 級 不 同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的 書 寫 產 品 文 意 層 次 上, 經 以 t 考 驗 進 行 平 均 數 的 差 異 檢 定 結 果 可 知, 在 自 發 性 書 寫 產 品 的 文 意 測 驗 得 分 上, 高 和 低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之 間 達 到 顯 著 差 異 (t (102) =-2.33,p=.022) 結 果 顯 示 : 高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的 平 均 得 分 (M=3.92), 在 文 意 層 次 上 顯 著 高 於 低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M=3.49) 二 討 論 根 據 t 考 驗 的 結 果, 以 下 我 們 將 分 為 產 品 量 句 法 品 質 文 意 層 次 三 個 部 分, 分 別 說 明 受 試 者 在 書 寫 產 品 上 的 表 現 情 形, 並 據 以 提 出 研 究 發 現 1. 產 品 量 首 先, 從 t 考 驗 的 結 果 來 看, 高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和 低 語 文 能 力 一 年 級 學 童, 在 自 發 性 書 寫 產 品 的 產 品 量 上, 不 論 是 在 總 字 數 總 句 數 平 均 句 長 等 三 項 指 標 上, 都 未 達 到 顯 著 的 差 異, 這 是 一 個 相 當 值 得 注 意 的 現 象 在 張 新 仁 (1992) 林 寶 貴 與 黃 瑞 珍 (1999) 的 研 究 中 指 出, 五 年 級 學 童 即 使 在 總 句 數 上 並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存 在, 不 過, 寫 作 技 巧 較 佳 或 者 是 語 文 能 力 較 好 的 學 童, 他 們 的 作 品 字 數 較 多, 代 表 著 他 們 具 有 較 佳 的 寫 作 流 暢 性 然 而, 在 本 研 究 中 並 未 呈 現 出 相 同 的 結 果 根 據 既 有 的 研 究 結 果, 兒 童 的 書 寫 語 言 能 力, 到 了 9 歲 或 10 歲 才 開 始 逐 漸 擺 脫 口 說 的 表 達 方 式, 直 到 12 歲 時 才 能 達 到 和 口 說 語 言 一 樣 的 熟 練 程 度 ( 林 寶 貴, 黃 瑞 珍 1999;Bereiter & Scardamalia 1987) 研 究 者 認 為, 由 於 本 研 究 的 受 試 者 年 齡 是 6 歲 或 7 歲, 仍 然 採 用 類 似 於 口 說 語 言 的 表 達 方 式, 可 能 是 造 成 高 低 不 同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在 產 品 量 上, 並 未 呈 現 顯 著 差 異 的 原 因 2. 句 法 品 質 本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國 小 一 年 級 高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在 句 法 品 質 上 明 顯 優 於 低 語 文 能 力 的 學 童 低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在 替 代 錯 誤 的 出 現 次 數 上, 明 顯 高 於 高 語 文 7
能 力 學 童, 其 中, 又 以 錯 別 字 的 替 代 的 出 現 次 數, 顯 著 多 於 高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顯 見, 造 成 句 法 品 質 上 出 現 差 異 的 主 要 的 原 因, 可 能 是 在 錯 別 字 的 使 用 量 上 黃 秀 文 (1997) 的 研 究 中 指 出,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童 擁 有 相 當 數 量 的 書 寫 概 念 和 技 巧, 足 以 進 行 寫 作 活 動 本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一 年 級 學 童 確 實 可 以 從 事 自 發 性 的 寫 作, 但 是 在 句 法 品 質 上 會 受 到 錯 別 字 的 影 響, 導 致 在 成 品 出 現 顯 著 的 差 異 情 形 根 據 張 新 仁 (1992) 的 說 法, 處 於 寫 作 生 手 階 段 的 學 齡 兒 童, 應 該 會 特 別 注 意 表 面 用 字 遣 詞 文 法 標 點 符 號 等 寫 作 基 礎 本 研 究 發 現, 寫 作 基 礎 能 力 在 一 年 級 時 仍 是 相 當 稀 薄, 特 別 是 錯 別 字 的 替 代 較 容 易 出 現 錯 誤, 與 孫 麗 翎 (1987) 的 研 究 有 相 類 似 的 結 果 3. 文 意 層 次 本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高 語 文 能 力 組 學 童 的 文 意 測 驗 分 數 趨 近 於 4 分 (3.92), 低 語 文 能 力 組 的 分 數 則 為 3.49 分 這 個 結 果 代 表 著 :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童 不 論 語 文 能 力 的 高 低, 皆 處 於 具 體 - 敘 述 的 文 意 層 次 不 過, 高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的 寫 作 產 品 具 有 局 部 的 情 節, 也 能 夠 陳 述 圖 片 中 人 物 的 行 為 與 感 受 ; 低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則 停 留 在 能 夠 使 用 名 詞 動 詞 形 容 詞, 並 能 夠 做 出 歸 類 對 照 於 楊 坤 堂 等 人 (2005) 的 常 模, 以 平 均 分 數 而 言, 本 研 究 的 受 試 者 在 文 意 層 次 上 屬 於 正 常 表 現 當 研 究 者 檢 視 受 試 者 文 意 測 驗 得 分 的 全 距 時, 可 以 發 現 分 數 的 差 異 相 當 大, 代 表 著 一 年 級 學 童 在 文 意 層 次 上 的 能 力 是 參 差 不 齊 的, 相 類 似 的 結 果 也 出 現 在 楊 坤 堂 (2004) 的 研 究 中 綜 合 上 述, 研 究 者 提 出 研 究 發 現 : 第 一, 由 於 受 試 者 在 產 品 量 上 的 差 異 並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可 見 對 於 國 小 一 年 級 的 學 童 而 言, 總 字 數 總 句 數 平 均 句 長 可 能 並 不 足 以 做 為 判 斷 語 文 能 力 高 低 的 指 標 第 二, 錯 別 字 的 使 用 量, 可 能 是 造 成 國 小 一 年 級 高 和 低 不 同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在 句 法 品 質 上 出 現 差 異 的 主 要 的 原 因 要 提 升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童 的 寫 作 品 質, 透 過 增 進 學 童 的 字 彙 與 詞 彙 知 識, 應 是 可 行 之 道 第 三, 就 整 體 而 言,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童 在 文 意 層 次 的 表 現 能 力 上 有 極 大 的 差 異, 但 高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在 文 意 測 驗 上, 還 是 可 以 獲 得 比 較 高 的 分 數 其 中 的 差 異 在 於, 高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的 產 品 中, 能 夠 表 現 出 具 有 關 係 性 的 情 節, 並 描 述 圖 片 中 人 物 的 感 受 伍 結 論 與 建 議 一 結 論 綜 合 本 研 究 的 結 果, 在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童 的 書 寫 表 現 上, 句 法 品 質 與 文 意 層 次 可 以 做 為 判 斷 語 文 能 力 高 低 的 參 考, 其 中, 錯 別 字 的 出 現 次 數, 特 別 具 有 指 標 性 的 作 用 可 見, 透 過 改 善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童 的 錯 別 字 現 象, 應 是 一 個 有 效 提 升 一 年 級 學 童 書 寫 能 力 的 方 式 在 文 意 層 次 的 提 升 上, 透 過 情 節 描 述 的 練 習, 8
或 者 是 提 供 學 生 體 會 他 人 感 受 的 機 會, 並 讓 學 生 嘗 試 以 他 人 的 角 度 來 抒 發 情 感 表 達 意 見, 也 應 該 是 有 效 提 升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生 寫 作 品 質 的 教 學 策 略 在 本 研 究 中 尚 有 一 值 得 注 意 的 現 象, 對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童 而 言, 字 數 或 句 數 的 多 寡, 在 高 和 低 語 文 能 力 學 童 之 間 的 差 異 並 不 明 顯, 但 是 卻 有 著 明 顯 的 個 別 差 異 性 存 在, 原 因 有 待 後 續 研 究 的 探 討 二 建 議 根 據 本 研 究 結 果, 研 究 者 提 出 下 列 二 項 建 議 : 第 一 從 書 寫 產 品 來 看,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童 的 寫 作 表 現 雖 然 會 隨 著 語 文 能 力 而 產 生 變 化, 但 是 仍 不 足 以 針 對 其 書 寫 發 展 的 個 別 差 異 情 形, 提 供 較 完 整 的 解 釋 顯 見, 針 對 影 響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童 寫 作 表 現 的 因 素, 進 行 更 深 入 的 探 討 深 具 必 要 性 再 者, 孫 麗 翎 (1987) 的 研 究 中 特 別 提 及, 低 年 級 學 童 的 書 寫 表 現, 有 許 多 的 現 象 並 未 顯 現 出 明 顯 的 差 異 情 形, 例 如, 句 法 錯 誤 類 型 中 的 倒 置 這 未 必 代 表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童 在 這 些 因 素 的 發 展 上, 優 於 其 他 年 齡 階 段 學 童, 而 是 以 他 們 的 發 展 而 言, 可 能 是 因 為 尚 未 獲 得 相 關 的 能 力 來 展 現 或 運 用 這 些 因 素, 才 導 致 難 以 覺 察 或 檢 驗 出 這 些 因 素 的 作 用 因 此, 持 續 進 行 不 同 年 齡 階 段 學 齡 兒 童 的 書 寫 研 究, 應 可 提 供 更 詳 盡 的 資 料, 以 增 進 對 書 寫 發 展 的 認 識 參 考 文 獻 王 萬 清 1994, 認 知 觀 點 之 寫 作 歷 程 與 寫 作 教 學, 初 等 教 育 學 報,7 期,8 月,171-212 頁 李 芊 慧 2009, 從 寫 作 理 論 談 國 小 學 生 常 見 的 寫 作 錯 誤 及 其 在 教 學 上 的 啟 示, 教 育 研 究,17 期,6 月,205-218 頁 林 寶 貴, 黃 瑞 珍 1999, 國 小 兒 童 書 寫 語 言 評 量 指 標 研 究, 特 殊 教 育 研 究 學 刊,17 期,6 月,163-188 頁 孫 麗 翎 1987, 國 小 兒 童 作 文 常 犯 錯 誤 分 析 研 究,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臺 北 黃 秀 文 1997, 小 學 一 年 級 學 童 書 寫 型 式 與 概 念 之 研 究,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學 報, 3 期,6 月,121-154 頁 黃 秀 文, 沈 添 鉦 2003, 不 同 年 齡 及 不 同 語 文 程 度 學 童 的 敘 事 表 現 之 研 究, 嘉 義 大 學 學 報,75 期,12 月,57-81 頁 張 新 仁 1992, 寫 作 教 學 研 究 認 知 心 理 學 取 向, 復 文 書 局, 高 雄 張 新 仁 2004, 寫 作 的 認 知 歷 程 研 究 : 跨 教 育 階 段 別 不 同 寫 作 能 力 的 學 生 在 不 9
同 寫 作 文 體 上 的 寫 作 歷 程 和 寫 作 表 現 (I) 行 政 院 國 家 科 學 委 員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NSC93-2413-H-017-013), 臺 北 楊 坤 堂 2002, 我 國 國 民 小 學 一 三 五 年 級 一 般 兒 童 與 國 語 學 習 障 礙 兒 童 書 寫 語 文 能 力 之 研 究, 台 北 市 立 師 範 學 院 學 報,33 期,12 月,71-93 頁 楊 坤 堂 2004, 書 寫 語 文 學 習 障 礙, 心 理 出 版 社, 臺 北 楊 坤 堂, 張 世 彗, 李 水 源, 吳 純 純 2005, 國 小 兒 童 書 寫 語 言 能 力 診 斷 測 驗 ( 第 二 版 ), 心 理 出 版 社, 臺 北 Bereiter, C. & Scardamalia, M.(1987). The psychology of written composition. Hillsdale. NJ: Erlbaum. Ely, R. (2005). Language and literacy in the school years. In Gleason, J. B.,The Development of Language(pp.395-443)(6 th ed). Boston : Pearson/Allyn and Bacon. Pence, K. L. & Justice, L.M. (2008). Language Development from Theory to Practice. Upper Saddle River, NJ: Pearson Merrill Prentice Hall. Scardamalia, M. & Bereiter, C.(1986). Research on written composition. In Wittrock, M. C., Handbook of Research on Teaching(pp. 778-803) (3 rd. ed). NY: Macmillan.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