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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 論 觀 察 隨 筆 社 會 民 主 化 潛 流 中 的 改 革 論 爭 張 翔 當 代 中 國 的 矛 盾 正 以 改 革 開 放 以 來 從 未 有 過 的 廣 度 和 強 度 表 現 出 來 從 國 企 改 革 房 產 泡 沫 股 市 改 革 到 金 融 改 革 教 育 改 革 醫 療 改 革, 社 會 公 共 意 見 愈 來 愈 不 一 致, 意 見 衝 突 愈 來 愈 頻 繁 這 些 討 論 涉 及 面 廣 參 與 者 眾, 而 且 往 往 分 歧 嚴 重, 乃 是 改 革 開 放 以 來 大 眾 社 會 討 論 從 未 出 現 過 的 狀 況 正 是 基 於 這 種 局 面, 清 華 大 學 社 會 學 系 孫 立 平 教 授 2005 年 中 接 受 經 濟 觀 察 報 採 訪 時 指 出, 改 革 共 識 已 基 本 破 裂 1 這 種 社 會 內 部 非 程 序 性 的 民 主 化 討 論 呈 現 出 的 分 歧 局 面, 的 確 顯 示 社 會 共 識 有 待 重 建 不 過, 我 們 有 必 要 更 仔 細 地 觀 察 這 些 社 會 內 部 的 民 主 化 討 論 究 竟 意 味 甚 麼 改 革 論 爭 與 公 共 輿 論 經 濟 領 域 改 革 共 識 的 破 裂 首 先 發 端 於 專 業 內 部 之 間 的 分 歧 2 2004 年, 出 身 台 灣 任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財 務 學 系 講 座 教 授 職 的 郎 咸 平 發 表 演 講, 質 疑 國 企 改 革 的 公 正 性 等 問 題, 掀 起 一 波 辯 論 熱 潮 接 下 來 延 續 到 2005 年, 醫 療 改 革 教 育 改 革 金 融 改 革 的 辯 論 接 踵 而 來, 批 評 和 反 思 改 革 一 時 成 為 網 絡 輿 論 和 傳 統 媒 體 的 熱 門 話 題 有 媒 體 因 此 認 為, 本 來 期 望 2005 年 是 改 革 年, 不 曾 想 這 一 年 變 成 了 質 疑 改 革 年 或 者 反 思 改 革 年 3 由 於 改 革 的 批 評 者 和 反 思 者 認 為, 主 流 經 濟 學 家 是 按 西 方 主 流 模 式 進 行 自 由 市 場 改 革 的 主 要 主 張 者, 因 此, 對 改 革 的 反 思, 同 時 也 是 對 中 國 經 濟 學 研 究 現 狀 的 反 思 和 批 評 在 郎 咸 平 之 後, 中 國 社 科 院 前 院 長 80 90 年 代 市 場 改 革 的 重 要 理 論 家 劉 國 光, 以 及 香 港 科 技 大 學 社 會 學 教 授 丁 學 良 從 不 同 角 度 批 評 了 主 流 經 濟 學 界 4 如 果 這 些 爭 論 只 局 限 於 經 濟 學 界 內 部, 或 許 批 評 者 和 反 思 者 對 主 流 經 濟 學 研 究 的 挑 戰 是 並 不 會 引 人 注 目 * 本 文 寫 作 過 程 中 得 到 諸 多 師 長 和 同 事 指 點, 在 此 不 一 一 致 謝 二 十 一 世 紀 雙 月 刊 2006 年 2 月 號 總 第 九 十 三 期

124 短 論. 觀 察. 隨 筆 好 些 反 駁 批 評 者 的 經 濟 學 者, 並 不 認 為 郎 咸 平 或 者 丁 學 良 在 經 濟 學 領 域 有 多 大 的 專 業 權 威 可 言 但 問 題 就 在 於, 這 並 不 只 是 經 濟 學 界 內 部 的 討 論, 而 是 社 會 公 眾 的 公 共 政 策 辯 論 的 一 個 組 成 部 分 最 重 要 的 因 素 是 大 眾 的 加 入, 他 們 積 極 支 持 反 思 改 革 和 批 評 主 流 經 濟 學, 從 而 出 現 了 一 邊 倒 地 批 評 主 流 經 濟 學 家 的 狀 況 在 這 一 系 列 爭 論 中, 無 論 是 郎 咸 平 對 國 企 改 革 的 質 疑, 還 是 國 務 院 發 展 研 究 中 心 報 告 對 醫 療 改 革 基 本 失 敗 的 判 斷, 還 是 原 教 育 部 分 管 財 務 和 助 學 貸 款 的 副 部 長 張 保 慶 對 教 育 市 場 化 改 革 的 批 評, 都 在 網 絡 輿 論 中 獲 得 了 多 數 正 面 的 回 應 這 場 辯 論 也 可 以 大 致 看 做 主 流 經 濟 學 家 群 體 與 大 眾 之 間 的 意 見 分 歧 大 眾 在 辯 論 中 登 場 是 通 過 網 絡 實 現 的 以 往, 國 家 體 制 內 由 傳 媒 精 英 主 導 的 傳 統 媒 體 ( 包 括 報 刊 廣 播 電 視 等 ) 是 公 共 言 論 的 主 要 載 體, 也 是 略 具 雛 形 的 公 共 領 域 的 主 要 構 成 者 網 絡 得 以 迅 速 發 展 之 後, 大 眾 隨 即 成 為 網 絡 輿 論 的 主 角, 根 本 地 改 變 了 傳 媒 精 英 獨 領 公 共 言 論 權 力 的 格 局 5 由 於 網 絡 辯 論 具 有 非 常 大 的 隨 意 性, 這 種 非 程 序 化 的 民 主 辯 論 也 帶 有 大 鳴 大 放 的 特 徵 儘 管 如 此, 如 果 要 說 當 前 中 國 公 共 領 域 的 發 展 其 實 反 映 了 市 場 民 主 化 的 潛 在 潮 流, 卻 並 不 為 過 熟 知 西 方 理 論 的 經 濟 學 家 在 其 改 革 藍 圖 中 自 然 也 預 見 到 了 市 場 改 革 必 然 帶 來 社 會 公 共 領 域 的 變 化, 但 是 這 種 變 化 對 他 們 主 張 的 改 革 究 竟 意 味 甚 麼, 卻 難 以 預 見 按 照 一 種 主 流 的 現 代 化 規 劃, 在 市 場 經 濟 發 展 市 民 階 層 成 長 的 階 段, 會 產 生 體 現 市 民 階 層 利 益 要 求 的 公 共 輿 論 空 間, 制 衡 政 府 權 力, 支 持 市 場 體 制 的 形 成 和 民 間 資 本 的 發 展 這 種 規 劃 希 望 能 夠 形 成 一 個 團 結 的 公 共 空 間 來 伸 張 市 民 階 層 的 利 益 要 求 但 是, 網 絡 輿 論 成 形 之 後 的 中 國 公 共 領 域, 其 實 質 特 徵 在 於, 按 人 數 比 例 來 說, 有 自 由 表 達 能 力 的 一 般 市 民 的 數 量 要 遠 大 於 資 本 所 有 者 ( 還 沒 有 算 上 尚 未 接 觸 網 絡 的 多 數 農 民 ); 中 國 的 市 民 公 共 空 間 也 體 現 自 己 的 利 益 要 求, 但 這 些 要 求 卻 未 必 是 資 本 家 的 利 益 要 求 市 場 民 主 潛 流 中 的 經 濟 精 英 現 實 的 發 展 多 少 有 些 令 主 流 經 濟 學 家 感 到 失 落 對 經 濟 學 家 群 體 而 言, 最 關 鍵 的 問 題 既 不 在 於 部 分 經 濟 學 家 的 道 德 操 守 被 質 疑, 因 為 畢 竟 仍 然 有 一 些 經 濟 學 家 用 心 於 學 術 ; 也 不 在 於 在 學 術 思 想 上 遭 遇 了 多 大 的 挑 戰, 因 為 真 正 的 思 想 者 並 不 怕 理 論 挑 戰 ; 真 正 關 鍵 的 問 題 在 於 他 們 希 望 完 成 對 社 會 經 濟 人 的 理 性 啟 蒙, 但 現 在 不 僅 他 們 的 啟 蒙 可 能 將 成 為 無 法 完 成 的 計 劃, 而 且 愈 來 愈 多 的 民 意 在 流 向 他 們 的 辯 論 對 手 單 純 的 理 論 分 歧 在 主 流 經 濟 學 家 看 來 並 不 難 應 付 簡 略 而 言, 有 關 各 項 經 濟 改 革 的 系 列 爭 論 歸 結 到 一 點, 就 是 改 革 本 身 會 帶 來 問 題 還 是 問 題 出 在 政 府 主 流 經 濟 學 家 認 為, 官 商 勾 結 權 貴 資 本 之 類 壞 的 資 本 主 義 現 象 固 然 存 在, 但 問 題 在 於 政 府 管 得 太 多, 該 管 的 事 沒 管, 而 改 革 本 身 沒 有 太 多 問 題, 市 場 體 制 也 沒 有 甚 麼 問 題, 必 須 要 保 護 私 人 資 本 的 發 展 ; 而 少 數 學 者 和 多 數 網 絡 大 眾 則 認 為, 經

濟 改 革 本 身 就 會 帶 來 腐 敗 貪 瀆 官 商 勾 結 社 會 不 公 等 等 弊 病, 市 場 機 制 發 展 本 身 就 會 帶 出 無 良 商 人, 必 須 對 改 革 路 徑 進 行 反 思 和 重 估 前 者 認 為 不 良 份 子 利 用 了 舊 體 制, 後 者 認 為 不 良 份 子 利 用 了 改 革 對 爭 論 的 各 個 環 節 做 粗 略 的 梳 理, 一 是 此 前 的 改 革 是 否 帶 來 了 一 些 問 題 各 方 歸 納 不 同, 但 一 般 不 否 定 公 正 問 題 和 社 會 差 距 拉 大 的 問 題 二 是 這 些 問 題 由 甚 麼 原 因 造 成 主 流 經 濟 學 家 的 意 見 是 問 題 主 要 在 政 府, 在 改 革 得 還 不 夠, 政 府 管 了 很 多 不 該 管 的 事 情, 原 有 體 制 的 既 得 利 益 者 在 阻 礙 改 革 ; 少 數 學 者 和 多 數 網 絡 大 眾 的 意 見 是 問 題 在 改 革, 改 革 造 就 的 既 得 利 益 階 層 製 造 了 種 種 社 會 不 公, 不 僅 制 定 改 革 政 策 的 政 府 要 反 思, 市 場 機 制 和 商 人 階 層 也 要 檢 討 三 是 怎 樣 化 解 改 革 過 程 中 出 現 的 問 題 前 者 意 見 是 堅 持 既 有 改 革 方 向, 加 大 政 府 自 我 改 革 建 立 有 限 政 府 的 力 度, 管 好 該 管 的 事 情, 同 時 堅 持 不 要 干 擾 私 人 資 本 的 自 由 發 展 ; 後 者 意 見 是 靠 政 府 退 出 經 濟 領 域 並 不 能 解 決 改 革 過 程 中 已 經 出 現 的 問 題, 應 加 強 法 治 以 應 對 改 革 過 程 中 的 貪 瀆 問 題, 以 及 重 新 思 考 產 權 改 革 的 理 論, 重 新 認 識 國 有 制 與 私 有 制 四 是 怎 樣 看 待 原 有 體 制 前 者 意 見 是, 決 不 能 走 回 頭 路, 必 須 堅 持 改 革 舊 有 體 制 ; 後 者 意 見 是, 相 對 於 目 前 改 革 造 就 的 體 制, 傳 統 體 制 有 以 往 被 忽 略 的 一 些 優 勢 五 是 怎 樣 定 義 這 些 爭 論 前 者 意 見 是, 這 是 支 持 改 革 還 是 反 對 改 革 的 爭 論 ; 後 者 意 見 是, 這 是 關 於 走 甚 麼 樣 的 發 展 路 徑 的 爭 論 六 是 如 何 看 待 爭 論 對 手 與 政 府 政 策 的 關 係 雙 方 互 相 批 評 對 方 已 經 或 者 希 望 與 政 府 建 立 關 係, 也 都 在 批 評 對 方 的 同 時, 從 不 同 角 度 批 評 政 府 及 其 政 策 制 定 七 是 如 何 看 待 爭 論 對 手 前 者 意 見 是, 反 對 改 革 者 或 者 別 有 所 圖, 或 者 是 既 得 利 益 者, 而 且 認 為 他 們 利 用 群 眾 的 盲 從 掀 動 民 粹 情 緒 反 對 改 革 ; 後 者 意 見 是, 中 國 的 經 濟 學 家 群 體 已 經 成 為 既 得 利 益 階 層, 面 臨 嚴 重 的 道 德 危 機, 典 型 之 一 是 顧 雛 軍 事 件 中 的 經 濟 學 家 形 象 面 對 市 場 民 主 潛 流 中 的 社 會 公 共 空 間 ] 群 情 湧 動 的 輿 論, 經 濟 學 家 非 常 矛 盾 一 方 面, 他 們 的 改 革 意 見 曾 經 從 民 眾 那 ] 得 到 有 力 的 支 持, 他 們 深 知 要 推 動 政 府 堅 定 地 在 他 們 主 張 的 改 革 道 路 上 走 下 去, 就 必 須 繼 續 得 到 民 眾 的 支 持 用 中 國 經 濟 學 家 的 代 表 人 物 被 譽 為 社 會 良 心 的 吳 敬 璉 在 財 經 雜 誌 2006 年 論 壇 上 的 話 說, 就 是, 促 進 政 府 改 革 也 要 靠 所 有 的 公 民, 行 使 公 民 的 權 利 他 們 也 深 信, 自 己 的 思 路 才 真 正 代 表 了 市 場 經 濟 發 展 的 根 本 利 益, 才 真 正 能 夠 惠 及 所 有 民 眾, 才 真 正 是 民 族 和 國 家 根 本 的 強 盛 之 道 他 們 對 社 會 持 續 而 有 成 效 的 經 濟 理 性 啟 蒙 至 關 重 要 另 一 方 面, 他 們 卻 發 現, 要 一 般 民 眾 相 信 他 們 的 根 本 利 益 在 於 資 本 的 自 由 發 展 以 及 政 府 退 出 經 濟 領 域, 非 常 困 難 一 般 工 人 農 民 的 利 益 要 求 和 他 們 對 改 革 的 感 受, 跟 資 本 所 有 者 大 不 一 樣 對 於 一 般 工 人 農 民 而 言, 他 們 在 改 革 過 程 中 感 受 到 社 會 距 離 的 擴 大, 以 及 不 平 等 帶 來 的 各 種 問 題, 但 是 他 們 最 根 本 的 利 益 要 求 是 政 府 的 改 革 措 施 要 更 公 正, 政 府 要 更 能 堅 持 正 義, 不 願 看 到 政 府 決 策 只 從 經 濟 上 佔 優 勢 的 社 會 階 層 的 利 益 出 發 而 經 濟 民 主 化 潛 流 中 125 的 改 革 論 爭

126 短 論. 觀 察. 隨 筆 學 家 往 往 執 改 革 要 有 代 價 要 求 人 們 犧 牲 這 樣 的 看 法, 而 且 將 對 改 革 的 批 評 視 為 堅 持 改 革 與 反 對 改 革 之 爭 因 此, 他 們 必 然 認 為 經 濟 學 家 的 診 斷 並 沒 有 把 握 住 問 題 的 關 鍵, 並 且 在 改 革 和 反 改 革 的 定 性 基 礎 上 進 一 步 將 爭 論 激 化 而 且, 對 於 一 般 民 眾 而 言, 最 根 本 的 要 害 並 不 是 經 濟 利 益 被 剝 奪 等 等 層 次 的 問 題 相 當 多 的 老 百 姓 懷 念 舊 體 制, 其 實 又 並 不 想 節 衣 縮 食 過 緊 日 子, 老 百 姓 也 知 道 那 時 候 窮, 現 在 再 怎 麼 不 好, 起 碼 生 活 還 是 有 提 高 但 是, 目 前 改 革 對 民 眾 最 大 的 衝 擊, 並 非 經 濟 層 次 的 利 益 層 次 的 問 題 ; 而 是 改 革 不 斷 在 衝 擊 人 們 的 生 活 安 全 感, 不 斷 瓦 解 各 種 有 序 有 效 的 社 會 秩 序, 在 破 壞 一 般 的 社 會 風 俗 和 道 德 意 識 現 在 改 革 所 造 成 的 問 題 是 社 會 問 題 法 律 問 題 政 治 問 題 這 些 問 題 已 經 大 大 超 出 了 多 數 經 濟 學 家 習 慣 的 視 野 這 種 狀 況 對 經 濟 學 家 既 有 的 權 威 造 成 了 根 本 的 衝 擊, 質 疑 改 革 的 言 論 在 短 時 間 內 超 越 了 他 們 他 們 在 非 程 序 性 民 主 化 的 社 會 公 共 空 間 ] 遭 遇 了 空 前 的 危 機 這 種 危 機 的 根 源 不 在 於 和 他 們 意 見 相 左 的 學 者, 而 在 於 社 會 的 民 主 化 潛 流, 在 於 中 國 的 經 濟 階 層 還 沒 有 能 力 成 為 國 家 和 社 會 發 展 的 擔 綱 者, 在 於 經 濟 學 家 的 啟 蒙 事 業 無 法 有 效 應 對 社 會 民 主 化 的 潮 流 吳 敬 璉 在 財 經 論 壇 發 言 的 最 後 邀 請 台 下 的 經 濟 精 英 一 起 領 會 從 資 本 家 手 中 拯 救 資 本 主 義 (Saving Capitalism from the Capitalists) 中 的 一 段 話, 非 常 典 型 地 表 達 了 經 濟 學 家 面 對 社 會 民 主 化 潛 流 的 憂 心 忡 忡 這 段 話 說 : 自 由 市 場 經 濟 尤 其 是 金 融 市 場 是 人 類 創 造 的 最 有 效 的 組 織 生 產 和 安 排 分 配 的 方 式 但 是 它 的 發 展 面 臨 [ 來 自 既 得 利 益 集 團 和 來 自 龐 大 的 貧 困 人 群 兩 方 面 的 威 脅, 這 兩 個 集 團 看 起 來 地 位 極 其 懸 殊, 可 是 他 們 可 能 在 反 市 場 體 制 上 結 成 聯 盟, 使 政 府 對 市 場 採 取 干 預 行 動, 這 種 行 動 打 [ 彌 補 市 場 缺 陷 的 招 牌, 卻 妨 礙 市 場 的 有 效 運 作 而 大 眾 不 但 不 會 抗 議, 甚 至 還 要 喝 采, 全 然 沒 有 意 識 到 自 己 的 未 來 會 因 此 受 到 損 害 吳 敬 璉 的 引 文 非 常 明 確 地 提 出 了 經 濟 精 英 能 否 爭 取 大 眾, 以 及 如 果 不 能 該 怎 麼 辦 的 關 鍵 問 題 經 濟 精 英 對 一 般 民 眾 的 訴 求 執 何 種 態 度 有 其 自 由, 但 是 毫 無 疑 問, 排 斥 大 眾 得 不 到 大 眾 支 持 的 精 英 群 體 很 難 成 為 真 正 的 精 英, 在 爭 取 成 為 社 會 擔 綱 者 的 道 路 上 也 不 會 走 得 太 遠 現 在 經 濟 精 英 階 層 最 大 的 難 題 就 是 面 對 民 眾 缺 乏 積 極 溝 通 建 立 共 識 的 自 覺 和 能 力 吳 敬 璉 的 憂 慮 顯 示, 自 信 洞 見 了 市 場 經 濟 發 展 的 歷 史 規 律 的 經 濟 學 家 群 體, 處 身 於 工 農 佔 大 多 數 的 中 國 社 會 的 特 殊 結 構 ], 已 經 面 臨 非 常 艱 難 的 歷 史 選 擇 一 種 選 擇 是 順 應 社 會 民 主 化 的 潮 流, 尋 找 有 效 的 途 徑, 重 新 贏 得 社 會 民 意 的 支 持, 從 而 在 改 革 開 放 和 國 家 發 展 的 事 業 中 發 揮 更 大 的 作 用 要 做 到 這 一 點, 不 僅 要 從 資 本 家 手 中 拯 救 資 本 主 義, 而 且 經 濟 學 家 必 須 面 對 民 眾 的 質 疑 調 整 自 己 最 關 鍵 的 一 點 自 然 是 如 何 使 自 己 的 學 說 抓 住 一 般 民 眾 的 切 身 利 益 感 受, 重 新 贏 得 民 心 另 外, 他 們 還 必 須 看 到 自 己 面 臨 的 另 一 個 問 題, 即 如 何 讓 民 眾 相 信 他

們 不 是 有 錢 人 的 僱 傭 打 手, 只 有 這 樣 才 能 重 新 建 立 自 己 職 業 和 道 德 的 公 信 力 這 樣, 經 濟 學 家 群 體 的 當 務 之 急 是 重 新 建 立 自 己 職 業 和 道 德 自 律, 必 須 明 確 自 己 與 商 界 的 金 錢 關 係, 必 須 定 出 規 則 在 甚 麼 情 況 下 可 以 拿 資 本 家 的 錢, 拿 了 錢 以 後 必 須 公 開, 不 能 以 經 濟 學 家 身 份 為 自 己 的 僱 主 說 話 現 在 的 問 題 是, 經 濟 學 家 群 體 對 社 會 輿 論 形 勢 的 轉 變 存 在 一 定 的 抵 觸 情 緒, 不 願 意 檢 討 自 己, 也 不 願 意 作 這 種 調 整 另 一 種 選 擇 是, 經 濟 學 家 群 體 繼 續 堅 信 以 所 謂 經 濟 理 性 為 基 礎 的 改 革 思 路 並 不 需 要 太 多 的 檢 討, 繼 續 認 為 普 通 民 眾 不 了 解 自 己 的 根 本 利 益 所 在, 也 不 了 解 社 會 與 國 家 的 根 本 利 益 所 在, 這 樣 經 濟 學 家 有 可 能 進 一 步 蔑 視 民 眾, 甚 至 希 望 借 政 治 權 威 來 壓 制 民 意, 扭 轉 社 會 民 主 化 的 潮 流 這 當 然 不 是 熱 愛 民 主 自 由 的 人 們 願 意 看 到 的 走 向 市 場 社 會 的 共 識 問 題 在 社 會 領 域, 以 往 的 改 革 共 識 的 確 如 孫 立 平 所 言 已 經 基 本 破 裂, 但 是 在 國 家 層 面, 卻 未 必 如 此 國 家 權 力 內 部 的 共 識, 以 及 國 家 權 力 與 社 會 互 動 產 生 的 共 識, 與 社 會 領 域 的 共 識 並 不 是 一 回 事 目 前 經 濟 精 英 階 層 尚 未 顯 示 出 超 越 自 身 利 益 與 一 般 民 眾 達 成 共 識 的 主 動 意 願 和 能 力, 只 是 意 味 國 家 權 力 的 改 革 與 建 設 遇 到 了 社 會 共 識 難 以 達 成 的 挑 戰, 而 並 不 意 味 國 家 的 政 治 精 英 階 層 同 樣 無 法 以 超 越 性 和 全 局 性 的 眼 光, 從 民 族 和 國 家 發 展 的 總 體 性 要 求 出 發 設 計 新 的 議 題, 引 導 新 的 社 會 共 識 的 形 成 此 前 的 改 革 進 程 中 所 建 構 的 關 於 改 革 的 共 識, 從 根 本 上 說 其 實 是 依 靠 國 家 權 威 達 成 的 一 是 因 為 改 革 一 旦 啟 動, 原 有 的 利 益 格 局 便 逐 漸 被 打 破, 新 的 利 益 格 局 得 以 重 組, 在 此 過 程 中, 很 自 然 會 有 或 大 或 小 的 利 益 衝 突 ; 在 這 個 基 礎 上 要 產 生 改 革 共 識, 很 難 從 帶 來 衝 突 的 改 革 措 施 本 身 獲 得 ( 否 則 現 在 也 就 比 較 容 易 繼 續 保 持 改 革 共 識 ), 而 是 有 賴 於 改 革 意 識 的 權 威 的 形 成 當 時 的 改 革 權 威 最 重 要 的 根 據 在 於 國 家 權 力 本 身 的 權 威, 以 及 它 進 行 自 我 革 命 ( 也 即 後 來 鄧 小 平 所 說 第 二 次 革 命 ) 的 正 當 性 資 源 二 是 因 為 改 革 本 來 就 是 國 家 權 力 主 動 的 自 我 變 革, 它 可 以 通 過 改 革 的 成 效 來 證 明 改 革 的 合 法 性, 使 得 社 會 能 夠 在 矛 盾 逐 漸 增 加 的 時 候 保 持 一 定 的 改 革 共 識 三 是 與 政 府 決 策 相 溝 通 並 擁 有 專 業 權 威 形 象 的 專 家, 主 導 社 會 的 市 場 經 濟 啟 蒙, 也 為 塑 造 社 會 的 改 革 共 識 起 到 了 相 當 重 要 的 作 用 然 而, 隨 社 會 公 共 領 域 民 主 化 格 局 基 本 成 形 並 且 出 現 分 化, 原 有 的 社 會 共 識 破 裂, 以 往 那 種 通 過 經 濟 增 長 的 成 效 來 證 明 改 革 的 合 法 性 的 辦 法, 已 經 難 以 為 繼, 而 必 須 進 行 調 整 執 政 黨 整 合 社 會 建 構 有 關 改 革 與 發 展 的 社 會 共 識 之 時, 最 大 的 難 題 恐 怕 還 在 於 如 何 處 理 佔 少 數 然 而 擁 有 多 數 社 會 資 源 的 經 濟 精 英 階 層 與 數 量 龐 大 的 工 人 農 民 之 間 的 關 係 這 兩 個 階 層 都 是 中 國 未 來 發 展 的 主 力 軍, 執 政 黨 必 須 有 效 地 凝 聚 他 們 的 力 量 但 是 他 們 不 僅 利 益 偏 好 有 根 本 的 不 同, 而 且 對 事 關 改 革 發 展 的 諸 種 問 題 也 往 往 會 有 截 然 不 同 的 意 見 粗 略 勾 勒 目 前 國 家 權 力 在 這 個 方 向 上 的 努 力, 大 致 可 以 分 為 兩 大 部 民 主 化 潛 流 中 127 的 改 革 論 爭

128 短 論. 觀 察. 隨 筆 分 一 是 繼 續 進 行 各 項 經 濟 改 革 的 試 驗 和 推 進 不 過 相 較 以 前, 由 於 近 年 來 爭 議 漸 多, 而 且 這 些 爭 議 必 然 會 反 映 到 決 策 過 程 中, 很 自 然 目 前 階 段 改 革 的 推 進 會 多 一 些 迴 旋, 改 革 進 程 會 多 一 些 自 我 調 整 聽 證 會 在 決 策 過 程 中 迅 速 推 廣, 是 表 現 之 一 二 是 重 新 確 認 自 己 的 執 政 基 礎 在 於 佔 公 民 多 數 的 工 人 和 農 民, 深 知 執 政 黨 必 須 得 到 工 人 和 農 民 的 支 持, 才 能 確 保 各 項 改 革 政 策 的 實 施, 因 此 充 分 吸 納 了 一 般 民 眾 的 利 益 要 求, 從 國 家 發 展 的 總 體 性 角 度 出 發, 確 定 了 系 列 政 治 戰 略 最 集 中 的 表 述 是 所 謂 五 個 均 衡 發 展, 這 是 建 設 和 諧 社 會 的 核 心 綱 領 在 這 一 綱 領 下, 出 台 了 許 多 具 體 的 政 策, 比 如 減 免 農 業 稅 重 新 設 計 醫 療 改 革 方 案 等 等 從 國 家 發 展 的 總 體 性 角 度 出 發 的 五 個 均 衡 發 展 和 和 諧 社 會, 是 否 已 經 建 構 或 者 正 在 建 構 新 的 改 革 共 識? 經 濟 精 英 階 層 是 否 願 意 在 這 一 層 面 建 構 新 的 社 會 共 識? 或 者 說, 國 家 的 政 治 領 導 階 層 能 否 有 效 地 同 時 整 合 經 濟 精 英 和 一 般 民 眾? 這 要 看 改 革 論 爭 的 走 向 及 社 會 矛 盾 變 動 的 具 體 狀 況 如 果 這 一 新 的 共 識 能 夠 形 成, 也 會 成 為 中 國 改 革 發 展 再 出 發 的 新 起 點 而 如 果 政 治 精 英 階 層 也 喪 失 了 社 會 整 合 能 力, 中 國 的 改 革 開 放 恐 怕 便 面 臨 了 歷 史 性 的 危 機 中 國 能 否 再 一 次 抓 住 歷 史 的 機 遇, 通 過 整 合 不 同 利 益 群 體, 建 立 關 於 改 革 與 發 展 的 共 識, 避 免 讓 這 種 社 會 領 域 ] 的 意 見 分 裂 演 化 成 政 治 領 域 的 現 實 分 裂, 真 正 讓 中 國 再 平 穩 發 展 二 十 年, 還 讓 我 們 看 未 來 中 國 的 發 展 註 釋 1 見 經 濟 觀 察 報 2005 年 10 月 12 日 記 者 殷 練 的 採 訪 孫 立 平 : 改 革 到 了 哪 一 步?, 該 訪 問 在 2005 年 9 月 20 日 下 午 進 行 2 如 就 整 個 中 國 大 陸 思 想 界 而 言, 這 種 分 化 要 來 得 早 得 多 標 誌 性 的 分 化 即 是 90 年 代 中 期 所 謂 自 由 主 義 與 新 左 派 的 分 化 1999 年 甘 陽 在 香 港 大 學 亞 洲 研 究 中 心 的 演 講 即 題 為 改 革 共 識 的 破 裂 3 如 2005 年 12 月 12 日 贏 周 刊 發 表 記 者 趙 瀚 之 文 章 改 革 年 演 變 成 為 質 疑 改 革 年 2005 進 進 退 退 話 改 革 又 如 經 濟 觀 察 報 2005 年 12 月 20 日 發 表 孫 立 平 文 章 論 新 改 革 觀, 稱 2005 年 年 初 時, 這 年 被 稱 之 為 改 革 攻 堅 年, 但 實 際 上 這 一 年 卻 幾 乎 演 變 成 一 個 改 革 反 思 年 4 2005 年 7 月 15 日, 劉 國 光 就 當 前 經 濟 學 教 學 和 研 究 中 的 一 些 問 題 談 了 一 系 列 看 法, 提 出 了 關 於 中 國 的 經 濟 改 革 與 發 展 究 竟 是 以 馬 克 思 主 義 經 濟 學 為 指 導 還 是 以 西 方 經 濟 學 為 指 導 的 問 題, 這 些 內 容 經 網 絡 公 開 後, 在 理 論 界 引 起 軒 然 大 波 2005 年 10 月 26 日, 丁 學 良 在 中 華 工 商 時 報 上 指 中 國 合 格 的 經 濟 學 家 不 超 過 五 個, 他 的! 眼 點 一 在 於 中 國 經 濟 學 家 不 用 心 學 術 而 熱 心 為 稻 梁 謀, 二 在 於 中 國 經 濟 學 家 還 不 夠 西 方 化 5 參 見 胡 泳 : 博 客 在 中 國, 二 十 一 世 紀 (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中 國 文 化 研 究 所 ),2005 年 12 月 號, 頁 87-94 他 在 文 中 指 出 : 博 客 現 象 的 興 起 代 表! 平 民 的 崛 起 過 去 的 主 導 話 語 是 國 家 主 義 的 和 精 英 主 義 的, 而 博 客 話 語 則 是 市 民 主 義 的, 話 語 權 力 發 生 由 集 中 走 向 泛 化 和 分 散 不 止 博 客, 其 他 網 絡 發 言 形 式 如 論 壇 新 聞 跟 貼 等 等 同 樣 如 此 張 翔 供 職 於 21 世 紀 報 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