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 用 藥 水 應 該 怎 麼 用! 眼 耳 鼻 的 藥 水 正 確 使 用 方 式 台 中 醫 院 藥 劑 科 李 欣 蓉 藥 師 2010 年 5 月 17 日
大 綱 簡 介 眼 耳 鼻 的 藥 水 正 確 使 用 方 式 認 識 眼 藥 ( 水 ) 膏 近 視 青 光 眼 白 內 障 結 膜 炎 正 確 使 用 眼 藥 水 ( 膏 ) 眼 藥 水 ( 膏 ) 的 注 意 事 項 眼 藥 水 ( 膏 ) 的 儲 存 方 式 認 識 鼻 炎 鼻 噴 劑 的 使 用 方 法 認 識 中 耳 炎 耳 藥 水 的 使 用 方 法
認 識 眼 藥 水 ( 膏 ) 近 視 確 定 近 視 後, 不 是 配 戴 眼 鏡 就 是 點 藥 治 療 目 的 是 讓 眼 睛 睫 狀 肌 放 鬆, 卻 無 法 讓 原 來 近 視 眼 完 全 治 好, 只 能 保 持 近 視 度 數 不 繼 續 加 深 一 般 常 見 藥 品 有 : 適 妥 品 : 作 用 時 間 約 3 到 5 天 麻 睫 散 瞳 : 作 用 時 間 約 4 到 6 小 時
近 視 藥 水 副 作 用 可 能 看 近 距 離 物 體 可 能 會 模 糊 畏 光, 可 考 慮 配 1. 可 能 看 近 距 離 物 體 可 能 會 可 考 慮 配 戴 可 考 慮 戴 太 陽 眼 鏡 2. 若 畏 光 或 看 近 物 模 糊 太 厲 害, 可 與 醫 師 商 量 改 用 其 他 藥 水 3. 在 大 太 陽 下 從 事 戶 外 活 動, 應 配 戴 能 隔 絕 紫 外 線 的 鏡 片 以 保 護 眼 睛 4. 極 少 數 會 有 眼 壓 升 高 現 象, 故 應 定 期 接 受 眼 壓 測 量 5. 極 少 數 會 有 過 敏 反 應, 眼 睛 或 全 身 紅 腫 等, 如 : 精 神 及 行 為 障 礙, 皮 膚 紅 疹 心 跳 加 速 腹 脹 排 尿 困 難 等 停 藥 後, 病 人 通 常 會 自 動 恢 復 正 常 若 嚴 重 趕 快 找 醫 生
認 識 眼 藥 水 ( 膏 ) 青 光 眼 我 怕 熱 ~ 眼 球 內 的 壓 力 增 加, 結 果 使 眼 睛 視 神 經 受 害, 致 視 力 減 退 以 至 失 明 要 把 我 放 冰 箱 喔! 青 光 眼 不 會 傳 染, 也 不 是 腫 瘤, 更 不 致 於 危 害 到 生 命 但 如 任 其 發 展, 會 逐 漸 惡 化, 導 致 失 明, 且 此 種 失 明 是 無 法 挽 回 的 艾 弗 目 青 眼 露
青 光 眼 藥 水 副 作 用 可 能 之 副 作 用 及 禁 忌 : 1. 可 能 會 有 短 時 間 之 視 力 模 糊 眼 睛 緊 迫 感, 這 是 一 種 最 常 見 點 青 光 眼 藥 水 之 副 作 用, 一 般 年 紀 大 的 患 者 均 能 忍 受 若 因 此 種 暫 時 性 模 糊 會 影 響 工 作 而 無 法 忍 受, 可 與 醫 師 商 量 改 用 其 他 藥 水 2. 另 一 類 眼 藥 水 會 降 低 血 壓, 減 慢 心 跳 及 誘 發 氣 喘 3. 心 律 不 整 心 跳 過 慢 心 肌 梗 塞 及 氣 喘 病 患 皆 應 避 免 使 用 此 類 藥 物
認 識 眼 藥 水 ( 膏 ) 白 內 障 因 水 晶 體 混 濁, 導 致 視 力 障 礙 的 一 種 疾 病, 通 常 可 分 為 先 天 性 與 後 天 性 兩 種, 其 中 又 以 後 天 的 老 年 性 白 內 障 為 最 常 見 藥 物 治 療 目 前 尚 未 研 發 出 有 效 的 治 療 藥 物, 僅 能 針 對 新 陳 代 謝 疾 病 及 續 發 性 白 內 障 的 原 因 做 治 療, 以 防 白 內 障 生 成 或 惡 化 克 泰 寧 - 凱 紅 色 藥 液 快 納 史 將 鋁 箔 包 內 粉 狀 物 倒 入 眼 藥 瓶 內, 搖 勻 溶 解 後 使 用
認 識 眼 藥 水 ( 膏 ) 結 膜 炎 細 菌 性 結 膜 炎 病 毒 性 結 膜 炎 過 敏 性 結 膜 炎
結 膜 炎 治 療 細 菌 性 結 膜 炎 : 抗 生 素 的 眼 藥 水 或 藥 膏 病 毒 性 結 膜 炎 : 大 部 份 的 病 毒 性 結 膜 炎 會 於 兩 星 期 內 痊 癒 過 敏 性 結 膜 炎 : 抗 敏 感 藥 物 的 大 部 份 的 病 毒 性 結 膜 炎 會 於 兩 星 期 內 痊 癒, 小 部 份 病 毒 性 結 膜 炎 會 速 帶 令 到 眼 角 膜 發 炎, 在 這 些 情 況 下 醫 生 會 使 用 有 類 固 醇 的 眼 藥 水, 以 治 病 情 抗 敏 感 藥 物 的 ( 抗 組 織 胺 Antihistamine), 及 收 縮 血 管 藥 的 眼 藥 水 較 嚴 重 的 會 併 用 類 固 醇 的 眼 藥 水 來 控 制 病 情 類 固 醇 抗 過 敏
正 確 使 用 眼 藥 水 ( 膏 ) 1. 點 眼 藥 水 ( 膏 ) 前 要 先 洗 手, 以 免 經 手 指 接 觸 而 傳 染 2. 頭 部 儘 量 後 仰 或 平 躺 3. 將 下 眼 瞼 下 拉 與 眼 球 分 開 4. 將 眼 藥 水 ( 膏 ) 點 在 結 膜 穹 窿 內 眼 藥 水 點 一 至 二 滴 即 可, 眼 藥 膏 約 擠 出 一 公 分 長
正 確 使 用 眼 藥 水 ( 膏 ) 5. 閉 上 眼 睛 至 少 五 分 鐘, 或 以 手 只 輕 按 壓 內 眼 角 處 的 上 下 淚 小 管 至 少 兩 分 鐘 6. 以 紙 巾 或 毛 巾 將 流 至 眼 睛 周 圍 之 眼 藥 水 ( 膏 ) 或 淚 水 擦 拭 乾 淨 7. 點 完 眼 藥 水 ( 膏 ) 有 可 能 手 指 會 沾 上 藥 水 或 淚 水, 最 好 能 再 洗 手
眼 藥 水 ( 膏 ) 的 注 意 事 項 a) 若 需 點 兩 種 以 上 眼 藥 水 時, 間 隔 需 5~10 分 鐘 再 點 第 二 種 眼 藥 水 ; 如 須 點 眼 藥 水 及 眼 藥 膏 時, 先 點 眼 藥 水, 間 隔 5~10 分 鐘 再 點 眼 藥 膏 ; 使 用 兩 種 眼 藥 膏 時, 兩 者 至 少 相 隔 10 分 鐘 b) 眼 藥 若 是 懸 浮 劑 型, 使 用 前 須 先 搖 勻 c) 使 用 前, 須 先 取 出 隱 形 眼 鏡 點 過 藥 後, 至 少 要 過 15 分 鐘, 才 能 戴 上 隱 形 眼 鏡 d) 眼 藥 水 中 若 有 結 晶 或 變 色, 勿 再 使 用 e) 眼 藥 瓶 口, 勿 觸 及 眼 手 或 其 他 汙 染 源 f) 不 可 與 他 人 共 用 眼 科 製 劑, 以 免 互 相 感 染 g) 眼 藥 請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勿 放 在 孩 童 易 取 得 處
眼 藥 水 ( 膏 ) 的 儲 存 方 式 放 置 在 陰 涼 避 光 處 避 免 日 光 直 射 高 溫 潮 濕 的 環 境 因 為 眼 藥 多 由 化 學 物 質 製 成, 若 長 時 間 放 置 在 上 述 不 良 環 境 中, 可 能 會 造 成 成 份 變 質, 降 低 藥 效, 甚 至 變 質 成 有 害 物 質 有 特 別 標 示 需 存 放 於 冰 箱, 請 勿 放 在 冷 凍 庫 眼 藥 水 ( 膏 ) 開 啟 後, 儘 可 能 在 一 個 月 內 使 用 完 畢, 若 用 不 完, 也 應 在 開 封 一 個 月 後 丟 棄 有 些 不 含 防 腐 劑 或 是 特 殊 成 份 的 眼 藥, 最 好 在 一 星 期 內 能 儘 速 使 用 完 畢 沒 有 開 啟 過 的 眼 藥 水 ( 膏 ), 應 注 意 其 保 存 期 限, 若 超 過 期 限 仍 未 開 啟 使 用, 仍 應 丟 棄 不 用
鼻 炎 與 鼻 噴 劑
認 識 鼻 炎 鼻 子 內 的 任 何 發 炎, 統 稱 為 鼻 炎 一 般 而 言, 如 果 鼻 炎 症 狀 超 過 三 個 月, 我 們 稱 其 為 慢 性 鼻 炎 A. 過 敏 性 鼻 炎 B. 非 過 敏 性 鼻 炎 鼻 舒 鼻 用 懸 液 劑 輔 舒 良 能 舒 鼻
鼻 噴 劑 之 使 用 方 法
鼻 噴 劑 之 使 用 方 法 1. 先 輕 輕 清 一 下 鼻 子, 頭 部 保 持 直 立 2. 搖 動 瓶 身, 並 移 除 保 護 蓋 3. 第 一 次 使 用 時, 請 對 空 壓 放 約 5 次,24 小 時 未 使 用 時, 則 對 空 壓 放 一 次 4. 用 左 手 拇 指 遮 住 左 鼻 孔, 將 瓶 嘴 插 入 鼻 孔 後, 輕 壓 鼻 噴 劑 兩 側, 將 藥 水 噴 入 右 邊 鼻 孔 4. 在 藥 水 噴 出 之 同 時 由 鼻 子 輕 快 吸 一 下 氣, 並 由 嘴 巴 緩 緩 吐 氣 5. 每 次 使 用 時, 讓 藥 水 停 留 在 鼻 腔 3-5 分 鐘, 不 要 擤 鼻 涕, 以 使 確 實 發 揮 藥 效
鼻 噴 劑 之 注 意 事 項 噴 鼻 劑 的 藥 瓶 設 計 係 供 直 立 使 用, 且 瓶 內 留 有 部 分 空 氣, 才 能 使 藥 水 噴 出, 所 以 使 用 時 要 將 瓶 口 朝 上, 對 準 鼻 孔, 用 手 輕 輕 地 壓 擠 瓶 子 一 下 立 即 鬆 手, 藥 水 即 隨 之 噴 出 一 次 每 次 使 用 後, 用 已 消 毒 棉 花 或 衛 生 紙 將 瓶 口 擦 拭 乾 淨, 栓 好, 並 保 持 瓶 口 清 潔 同 一 瓶 噴 劑, 不 可 供 他 人 使 用, 以 免 相 互 感 染
中 耳 炎 與 耳 滴 劑
認 識 中 耳 炎 症 狀 : 耳 朵 疼 痛, 其 他 如 聽 力 變 差 耳 鳴 發 燒 頭 暈 耳 朵 流 膿 等 ; 在 年 紀 較 小 的 嬰 幼 兒 ( 還 不 會 說 耳 朵 痛 ) 則 是 用 手 抓 耳 朵, 同 時 煩 躁 不 安 不 好 入 睡 美 康 速 復 滴 劑 泰 利 必 妥
耳 滴 劑 的 使 用 方 法
耳 滴 劑 之 使 用 方 法 1. 用 乾 淨 的 濕 毛 巾 輕 輕 地 將 耳 朵 清 乾 淨 再 擦 乾 2. 用 肥 皂 及 清 水 將 雙 手 清 洗 乾 淨 3. 若 要 讓 滴 劑 接 近 體 溫 再 施 用, 可 先 將 藥 瓶 放 在 手 中 數 分 鐘 4. 若 滴 劑 為 雲 霧 狀 的 懸 浮 液, 請 先 振 搖 藥 瓶 10 秒 鐘 讓 藥 物 均 勻 分 布 後 再 打 開 5. 將 需 治 療 的 耳 朵 傾 斜 朝 上 或 是 將 身 體 側 身 躺 下 使 患 者 耳 朵 朝 上
耳 藥 水 之 使 用 方 法 6. 將 耳 朵 往 後 上 方 拉, 可 促 使 藥 液 往 內 流, 保 持 相 同 姿 勢 約 5 分 鐘 幫 嬰 兒 點 耳 液 時, 應 將 耳 朵 往 後 下 方 拉 ( 因 為 嬰 兒 耳 朵 軟 骨 尚 未 發 育 完 全 ) 7. 藥 物 施 用 後, 儘 快 將 點 耳 滴 劑 瓶 蓋 蓋 緊 9. 將 手 上 可 能 沾 到 的 任 何 藥 物 洗 掉
有 獎 徵 答 問 題 一 : 須 要 點 眼 藥 水 和 眼 藥 膏 時, 兩 種 眼 藥 我 應 該 要 如 何 使 用? 答 案 : 先 點 眼 藥 水, 間 隔 5~10 分 鐘 後 再 點 眼 藥 膏
有 獎 徵 答 問 題 二 : 眼 藥 水 ( 膏 ) 開 啟 後, 應 在 開 封 後 多 久 丟 棄? 答 案 : 眼 藥 水 ( 膏 ) 開 啟 後, 儘 可 能 在 一 個 月 內 使 用 完 畢, 若 用 不 完, 也 應 在 開 封 一 個 月 後 丟 棄
有 獎 徵 答 問 題 三 : 成 人 與 嬰 幼 兒 在 使 用 耳 滴 劑 時, 有 什 麼 不 同? 答 案 : 成 人 成 人 : 往 後 上 方 拉 嬰 幼 兒 : 往 後 下 方 拉 From : www.safemedication.com/safemed/medicationt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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