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年 度 加 油 站 管 理 人 員 教 育 訓 練 講 習 會 報 名 簡 章 主 辦 單 位 : 經 濟 部 能 源 局 執 行 單 位 : 永 灃 環 境 管 理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一 目 的 : 經 濟 部 能 源 局 為 避 免 加 油 站 公 安 意 外 及 減 少 污 染 事 件 之 發 生, 期 藉 由 提 供 加 油 站 管 理 人 員 安 全 預 防 與 污 染 防 治 教 育 訓 練, 以 提 高 管 理 人 員 對 於 公 共 安 全 與 環 境 保 護 之 風 險 意 識 課 程 以 加 油 站 及 其 他 石 油 設 施 安 全 維 護 及 管 理 作 法 及 責 任, 同 時 對 加 油 站 及 其 他 石 油 設 施 自 行 安 全 檢 查 污 染 防 治 及 整 治 加 油 站 電 氣 設 備 與 節 能 勞 工 安 全 相 關 經 驗 管 理 事 項 為 範 圍 等 課 程, 透 過 課 程 討 論 與 案 例 分 享, 強 化 加 油 站 管 理 人 員 本 職 學 能 及 改 善 經 營 成 效 二 對 象 : 國 內 加 油 站 ( 含 漁 船 加 油 站 ) 管 理 人 員 為 主 三 日 期 與 : ( 一 ) 臺 北 場 : 時 間 :104 年 7 月 22 日 上 午 8:30 至 16:30 :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 圖 書 館 校 區 ) 綜 210 展 覽 廳 (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和 平 東 路 一 段 129-1 號 ) ( 二 ) 桃 園 場 : 時 間 :104 年 7 月 29 日 上 午 8:30 至 16:30 : 桃 園 市 政 府 藝 文 設 施 管 理 中 心 中 壢 藝 術 館 演 講 廳 ( 桃 園 市 中 壢 區 中 美 路 16 號 ) ( 三 ) 新 竹 場 : 時 間 :104 年 8 月 5 日 上 午 8:30 至 16:30 : 經 濟 部 專 業 人 員 研 究 中 心 ( 行 政 教 學 大 樓 ) 2 樓 簡 報 室 (A201)( 新 竹 市 光 復 路 二 段 3 號 ) ( 四 ) 苗 栗 場 : 時 間 :104 年 8 月 12 日 上 午 8:30 至 16:30 : 苗 栗 縣 政 府 國 際 文 化 觀 光 局 旅 遊 服 務 中 心 簡 報 室 ( 苗 栗 市 玉 清 路 382-1 號 ) ( 五 ) 臺 中 場 : 時 間 :104 年 8 月 19 日 上 午 8:30 至 16:30 : 臺 中 市 政 府 公 務 人 力 訓 練 中 心 8 樓 大 禮 堂 ( 臺 中 市 西 區 東 興 路 三 段 246 號 8 樓 ) ( 六 ) 彰 化 場 : 時 間 :104 年 8 月 26 日 上 午 8:30 至 16:30 : 彰 化 縣 立 體 育 館 106 教 室 ( 彰 化 縣 彰 化 市 健 興 路 1 號 ) ( 七 ) 南 投 場 : 時 間 :104 年 9 月 2 日 上 午 8:30 至 16:30 : 南 投 縣 政 府 社 會 處 - 南 投 縣 立 婦 幼 館 (A 棟 2 樓 階 梯 教 室 )( 南 投 縣 南 投 市 南 崗 二 路 85 號 ) ( 八 ) 雲 林 場 : 時 間 :104 年 9 月 9 日 上 午 8:30 至 16:30 : 雲 林 縣 政 府 社 會 處 ( 婦 女 褔 利 服 務 中 心 )6 樓 禮 堂 ( 雲 林 縣 斗 六 市 府 文 路 22 號 ) ( 九 ) 臺 南 場 : 時 間 :104 年 9 月 16 日 上 午 8:30 至 16:30 :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 光 復 校 區 之 學 生 活 動 中 心 ) 國 際 會 議 廳 第 二 演 講 室 ( 臺 南 市 東 區 大 學 路 1 號 ) ( 十 ) 嘉 義 場 : 時 間 :104 年 9 月 23 日 上 午 8:30 至 16:30 : 嘉 義 市 勞 工 育 樂 中 心 B1 第 3 教 室 ( 嘉 義 市 彌 陀 路 101 號 ) 1
( 十 一 ) 高 雄 場 : 時 間 :104 年 9 月 30 日 上 午 8:30 至 16:30 :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 建 工 校 區 ) 資 訊 大 樓 701 階 梯 教 室 ( 高 雄 市 三 民 區 建 工 路 415 號 ) ( 十 三 ) 屏 東 場 : 時 間 :104 年 10 月 7 日 上 午 8:30 至 16:30 : 屏 東 縣 政 府 勞 工 育 樂 中 心 305 教 室 ( 屏 東 縣 屏 東 市 自 由 路 17 號 ) ( 十 三 ) 宜 蘭 場 : 時 間 :104 年 10 月 14 日 上 午 8:30 至 16:30 : 宜 蘭 縣 政 府 文 化 局 2 樓 演 講 室 (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復 興 路 二 段 101 號 ) ( 十 四 ) 花 蓮 場 : 時 間 :104 年 10 月 21 日 上 午 8:30 至 16:30 : 台 灣 中 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油 品 行 銷 事 業 部 東 區 營 業 處 6 樓 會 議 室 ( 花 蓮 縣 花 蓮 市 東 興 路 285 號 ) ( 十 五 ) 臺 東 場 : 時 間 :104 年 10 月 28 日 上 午 8:30 至 16:30 : 國 立 台 灣 史 前 文 化 博 物 館 2058 學 習 中 心 ( 臺 東 縣 臺 東 市 博 物 館 路 1 號 ) 四 講 習 會 議 程 : 時 間 課 程 主 講 人 / 單 位 08:30-08:50 報 到 08:50-09:00 開 場 致 詞 經 濟 部 能 源 局 09:00-10:00 加 油 站 及 其 他 石 油 設 施 相 關 法 永 灃 環 境 管 理 顧 問 ( 股 ) 公 司 令 與 營 運 設 備 查 核 注 意 事 項 說 陳 呈 芳 部 門 經 理 / 陸 運 姵 專 案 經 理 明 10:00-10:10 休 息 10:10-11:10 加 油 站 環 保 法 令 與 查 核 輔 導 方 環 保 署 土 基 會 何 建 仁 組 長 / 式 及 成 果 說 明 張 富 傑 技 術 師 11:00-12:00 石 油 設 施 污 染 防 治 與 處 理 措 施 台 灣 中 油 公 司 侯 善 麟 副 處 長 / 案 例 說 明 吳 龍 泉 組 長 / 高 于 昌 工 程 師 12:10-13:00 午 餐 13:00-14:00 加 油 站 電 氣 設 備 安 全 規 範 管 理 及 維 護 與 節 能 方 式 說 明 14:00-14:10 休 息 台 灣 中 油 公 司 翁 朝 章 組 長 / 台 亞 石 油 公 司 陳 培 源 保 養 管 理 師 14:10-15:10 加 油 站 常 見 消 費 糾 紛 處 理 案 例 台 灣 中 油 公 司 張 志 銘 總 管 理 師 15:10-15:30 休 息 及 茶 點 15:30-16:30 職 安 法 修 正 重 點 暨 勞 檢 單 位 查 前 勞 委 會 勞 安 衛 研 究 所 林 進 基 前 所 長 核 加 油 站 重 點 及 其 意 外 事 件 預 勞 動 部 職 安 署 中 區 職 安 衛 中 心 防 朱 金 龍 主 任 / 吳 春 林 科 長 前 勞 委 會 安 衛 處 傅 達 勳 前 科 長 2
五 報 名 方 式 :1. 網 路 報 名 : 可 利 用 網 址 進 行 線 上 報 名 或 下 載 報 名 表 : http://www.eti.tw/flexible/flexiblep.aspx?flexible_id=7 2. 傳 真 報 名 : 請 填 妥 報 名 表, 傳 真 至 (02)2738-0566 吳 孋 君 小 姐 收 六 連 絡 方 式 :1. 報 名 : 吳 孋 君 小 姐 (02)2738-5068( 分 機 238) 2. 活 動 當 日 : 胡 逸 鑫 / 吳 筠 堉 (0988-862637) 七 報 名 截 止 日 期 : 每 一 場 次 前 1 天 ( 本 課 程 完 全 免 費, 並 提 供 講 義 及 便 當 ) 八 注 意 事 項 :1. 因 講 習 會 場 地 座 位 有 限, 請 及 早 報 名 2. 請 確 實 填 寫 報 名 表 所 需 資 料 並 勾 選 餐 食 為 葷 食 或 素 食 3
經 濟 部 能 源 局 104 年 度 加 油 站 管 理 人 員 教 育 訓 練 講 習 會 報 名 表 加 油 站 資 料 營 業 主 體 縣 市 加 油 站 名 稱 電 傳 話 真 參 加 學 員 基 本 資 料 項 次 姓 名 職 稱 Email 餐 食 1 葷 / 素 2 葷 / 素 3 葷 / 素 * 如 遇 停 班 停 課 而 順 延 辦 理 為 使 聯 繫 方 便, 請 務 必 填 寫 聯 絡 資 訊, 以 利 通 知 參 加 場 次 ( 請 勾 選 ) 臺 北 場 104 年 7 月 22 日 桃 園 場 104 年 7 月 29 日 新 竹 場 104 年 8 月 5 日 苗 栗 場 104 年 8 月 12 日 臺 中 場 104 年 8 月 19 日 彰 化 場 104 年 8 月 26 日 南 投 場 104 年 9 月 2 日 雲 林 場 104 年 9 月 9 日 臺 南 場 104 年 9 月 16 日 嘉 義 場 104 年 9 月 23 日 高 雄 場 104 年 9 月 30 日 屏 東 場 104 年 10 月 7 日 宜 蘭 場 104 年 10 月 14 日 花 蓮 場 104 年 10 月 21 日 臺 東 場 104 年 10 月 28 日 * 請 填 妥 報 名 表 傳 真 至 (02)2738-0566 吳 孋 君 小 姐 收, 謝 謝
個 人 資 料 之 蒐 集 處 理 與 利 用 告 知 事 項 通 知 書 永 灃 公 司 管 理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下 稱 永 灃 公 司 ) 為 舉 辦 講 習 會 及 相 關 活 動 等 所 需 而 蒐 集 處 理 或 利 用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時, 皆 以 尊 重 您 的 權 益 為 基 礎, 並 以 誠 實 信 用 之 方 式 及 以 下 原 則 為 之 一 個 人 資 料 利 用 之 目 的 期 間 地 區 對 象 類 別 及 方 式 永 灃 公 司 將 遵 循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施 行 細 則 等 一 切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並 依 您 與 永 灃 公 司 之 契 約 或 其 他 書 面 約 定 蒐 集 處 理 及 利 用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永 灃 公 司 將 以 自 動 化 機 器 或 其 他 非 自 動 化 之 方 式 蒐 集 處 理 與 利 用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 1. 永 灃 公 司 蒐 集 處 理 及 利 用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之 目 的, 係 為 舉 辦 講 習 會 及 相 關 活 動 等 資 訊 之 順 利 執 行, 凡 依 法 令 規 定 辦 理 事 項 或 推 廣 相 關 活 動 等 均 屬 之 ( 下 稱 特 定 目 的 ) 我 們 將 依 此 特 定 目 的 處 理 或 利 用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除 非 取 得 您 的 書 面 同 意 依 法 律 規 定 或 為 契 約 履 行 之 緣 故, 永 灃 公 司 絕 不 會 將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作 其 他 用 途 使 用 2. 永 灃 公 司 蒐 集 處 理 及 利 用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類 別, 屬 識 別 個 人 者, 例 如 : 姓 名 住 址 電 話 號 碼 手 機 號 碼 電 子 郵 件 等 ; 政 府 資 料 中 之 辨 識 者, 例 如 : 統 一 編 號 等 ; 現 行 之 受 僱 情 形, 例 如 : 僱 主 工 作 職 稱 工 作 等 ; 商 業 資 訊 者, 例 如 : 市 場 別 股 票 代 號 簽 證 會 計 所 等 類 別 3. 永 灃 公 司 將 依 照 前 開 特 定 目 的 之 存 續 期 間 本 契 約 及 類 似 契 約 關 係 之 存 續 期 間 經 您 同 意 之 期 間 或 永 灃 公 司 因 執 行 業 務 所 必 須 之 保 存 期 間 處 理 及 利 用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4. 永 灃 公 司 將 依 前 開 特 定 目 的 範 圍 內 之 地 區 及 對 象, 處 理 及 利 用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中 華 民 國 領 域 內 處 理 及 利 用, 如 因 業 務 需 要, 在 符 合 永 灃 公 司 所 定 之 資 訊 安 全 標 準 的 情 況 下, 永 灃 公 司 得 將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傳 輸 至 其 他 國 家 國 際 傳 輸 之 作 業, 將 會 依 照 我 國 及 接 受 國 之 法 規 規 範 辦 理 除 法 令 規 定 委 任 第 三 人 處 理 營 業 相 關 事 務, 或 契 約 及 其 他 書 面 約 定 另 訂 定 永 灃 公 司 得 揭 露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予 第 三 人 者 外, 永 灃 公 司 將 不 會 向 任 何 第 三 人 提 供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5. 公 務 機 關 因 公 共 利 益 或 法 律 規 定, 要 求 永 灃 公 司 提 供 個 人 資 料 時, 永 灃 公 司 將 配 合 公 務 機 關 合 法 正 式 程 序 提 供 必 要 之 個 人 資 料 三 永 灃 公 司 蒐 集 處 理 及 利 用 個 人 資 料, 皆 遵 循 永 灃 公 司 之 個 人 資 料 管 理 目 標 與 政 策 為 指 導 原 則, 並 訂 有 完 善 之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安 全 維 護 計 畫, 任 何 流 程 皆 有 嚴 格 之 控 管 程 序 及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您 可 以 安 心 的 將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提 供 予 永 灃 公 司 三 永 灃 公 司 保 有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時, 基 於 我 國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之 規 定, 您 可 以 行 使 下 述 權 利 : 1. 查 詢 或 請 求 閱 覽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2. 請 求 製 給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複 製 本 3. 請 求 補 充 或 更 正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4. 請 求 停 止 蒐 集 處 理 或 利 用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5. 請 求 刪 除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四 您 欲 行 使 上 述 權 利 時, 可 隨 時 向 永 灃 公 司 受 理 窗 口 提 出 申 請 五 永 灃 公 司 基 於 上 述 原 因 而 需 蒐 集 處 理 或 利 用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時, 您 可 以 自 由 選 擇 是 否 提 供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若 您 選 擇 不 提 供 個 人 資 料 或 是 提 供 不 完 全 時, 為 確 保 業 務 順 利 執 行, 永 灃 公 司 將 可 能 無 法 提 供 您 完 善 的 服 務 或 即 時 的 回 覆 若 您 需 要 更 進 一 步 了 解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之 處 理 或 利 用 的 詳 細 情 形, 歡 迎 您 與 我 們 聯 繫 中 華 民 國 1 0 4 年 6 月 2 5 日
( 一 ) 臺 北 場 時 間 104 年 7 月 22 日 上 午 8:30-16:30 公 車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 圖 書 館 校 區 ) 綜 210 展 覽 廳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和 平 東 路 一 段 129-1 號 3 15 18 74 235 237 672( 原 254) 278 和 平 幹 線 在 師 大 站 或 師 大 一 站 下 車 捷 運 淡 水 線 紅 線 中 和 線 橘 線 新 店 線 綠 線 於 古 亭 站 下 車, 五 號 出 口 直 行 約 八 分 鐘 即 可 到 達 綜 合 大 樓 於 台 電 大 樓 站 下 車, 三 號 出 口 直 行 約 八 分 鐘 即 可 到 達 綜 合 大 樓 會 議 場 地 自 行 開 車 可 停 收 費 之 停 車 場, 靠 近 和 平 東 路 綜 合 大 樓 旁 ( 參 考 停 車 費 用 50 元 / 小 時 )
( 二 ) 桃 園 場 時 間 104 年 7 月 29 日 上 午 8:30-16:30 大 眾 運 輸 桃 園 市 政 府 藝 文 設 施 管 理 中 心 中 壢 藝 術 館 演 講 廳 桃 園 市 中 壢 區 中 美 路 16 號 1. 市 區 公 車 1 路 車 監 理 站 下 車 後 沿 中 美 路 步 行, 約 5 分 鐘 即 可 抵 達 2. 台 鐵 中 壢 站 前 站 出 口, 沿 元 化 路 步 行, 約 10 分 鐘 即 可 抵 達 3. 高 鐵 桃 園 站, 搭 乘 高 鐵 快 捷 公 車 (170) 約 20 分 鐘 抵 達 中 壢 總 站, 再 沿 元 化 路 步 行, 約 10 分 鐘 即 可 抵 達 自 行 開 車 由 國 道 1 內 壢 交 流 道 下, 沿 中 園 路 直 行 右 轉 中 華 路 接 延 平 路, 左 轉 元 化 路 直 行 至 中 美 路 交 岔 口 即 達
( 三 ) 新 竹 場 時 間 104 年 8 月 5 日 上 午 8:30-16:30 經 濟 部 專 業 人 員 研 究 中 心 ( 行 政 教 學 大 樓 )2 樓 簡 報 室 (A201) 新 竹 市 光 復 路 二 段 3 號 高 鐵 火 車 客 運 自 行 開 車 請 於 高 鐵 新 竹 站 下 車 後, 由 4 號 出 口 前 往 接 駁 車 站, 於 2 號 停 車 站 牌 ( 往 東 門 市 場 ) 搭 車 至 本 中 心, 可 使 用 悠 遊 卡 或 自 備 零 錢 23 元, 於 交 通 大 學 站 下 車, 對 面 即 本 中 心 大 門 ( 詳 如 右 表 ) 新 竹 站 發 車 時 間 自 07:18 至 20:18( 每 間 隔 60 分 鐘 一 班 車 ) 西 部 幹 線 請 於 新 竹 站 下 車, 下 車 後 可 轉 搭 新 竹 客 運 1 路 ( 約 每 10-15 分 鐘 一 班 ) 2 路 ( 約 1 小 時 一 班 ) 往 竹 東 ( 中 山 高 速 公 路 方 向 ), 在 過 溝 站 下 車 1. 自 台 北 搭 乘 國 光 號 新 竹 客 運 飛 狗 豪 泰 等 巴 士 者, 可 在 中 山 高 速 公 路 下 交 流 道 第 一 站 下 車, 對 面 即 本 中 心 大 門 2. 自 高 雄 搭 乘 阿 囉 哈 飛 狗 和 欣 等 巴 士 者, 可 在 中 山 高 速 公 路 下 交 流 道 第 一 站 下 車 ( 本 中 心 在 中 油 公 司 光 明 加 油 站 隔 壁 ) 1. 自 北 部 南 下 者 請 在 國 道 1 號 93 公 里 處 下 交 流 道 出 口 為 光 復 路, 請 參 考 標 號 之 路 線 到 達 本 中 心 2. 自 南 部 北 上 者 請 在 國 道 1 號 95 公 里 處 下 交 流 道 出 口 為 光 復 路, 請 參 考 標 號 之 路 線 到 達 本 中 心 經 濟 部 專 業 人 員 研 究 中 心 內 附 設 停 車 位 ( 免 收 費, 車 位 有 限 )
( 四 ) 苗 栗 場 時 間 104 年 8 月 12 日 上 午 8:30-16:30 火 車 苗 栗 縣 政 府 國 際 文 化 觀 光 局 旅 遊 服 務 中 心 簡 報 室 苗 栗 市 玉 清 路 382-1 號 可 搭 乘 火 車 ( 山 線 ) 至 苗 栗 火 車 站 下 車, 改 搭 計 程 車 至 苗 栗 縣 旅 遊 服 務 中 心 ( 車 程 約 10 分 鐘 ) 自 行 開 車 中 山 高 至 苗 栗 縣 旅 遊 服 務 中 心 建 議 路 徑 : 中 山 高 速 公 路 下 苗 栗 交 流 道 往 苗 栗 方 向 右 轉 東 西 向 快 速 道 路 (72 縣 道 ) 下 頭 屋 三 交 流 道 往 苗 栗 方 向 過 玉 清 大 橋 左 轉 經 國 路 苗 栗 縣 旅 遊 服 務 中 心 門 口 前 廣 場 ( 免 收 費, 車 位 有 限 )
( 五 ) 臺 中 場 時 間 104 年 8 月 19 日 上 午 8:30-16:30 臺 中 市 政 府 公 務 人 力 訓 練 中 心 8 樓 大 禮 堂 臺 中 市 西 區 東 興 路 三 段 246 號 8 樓 火 車 台 中 客 運 88 106 號 仁 友 客 運 48 號 統 聯 客 運 83 號 自 行 開 車 巨 業 客 運 6352 6353 6354 號 於 臺 中 港 路 - 頂 何 厝 站 下 車 步 行 10-15 分 鐘 1. 請 於 高 鐵 臺 中 站 下 車, 下 車 後 前 往 6 號 出 口 客 運 轉 運 層, 轉 搭 臺 中 市 公 車 85 路, 於 文 心 市 政 路 口 下 車, 再 歩 行 約 15 分 鐘 到 達 會 場 ( 乘 車 時 間 約 半 小 時, 每 間 隔 1 小 時 1 班 車 ) 2. 請 於 高 鐵 臺 中 站 下 車, 下 車 後 前 往 3 號 出 口 搭 乘 臺 鐵, 於 臺 中 火 車 站 下 車 ( 火 車 搭 乘 時 間 約 9 分 鐘 ), 前 往 臺 中 客 運 站 搭 乘 以 下 客 運 ( 搭 乘 時 間 約 半 小 時 ) (1) 27 號 : 於 公 益 東 興 路 口 下 車 後, 步 行 約 5 分 鐘 (2) 106 86 168 號 : 於 頂 何 厝 下 車 後, 步 行 約 10 分 鐘 停 車 場 自 行 開 車 可 停 東 興 路 上 之 東 興 立 體 停 車 場 ( 參 考 停 車 費 用 40 元 / 小 時 )
( 六 ) 彰 化 場 時 間 103 年 8 月 26 日 上 午 8:30-16:30 彰 化 縣 立 體 育 館 106 教 室 彰 化 縣 彰 化 市 健 興 路 1 號 大 眾 運 輸 自 行 開 車 可 搭 乘 彰 化 客 運 ( 彰 化 - 保 警 - 彰 化 火 車 站 線 ) 於 東 南 門 站 下 車 1. 中 山 高 彰 化 交 流 道 往 彰 化 右 轉 中 央 路 左 轉 中 山 路 右 轉 中 興 路 右 轉 介 壽 橋 右 轉 健 興 路 彰 化 縣 立 體 育 場 2. 中 山 高 王 田 交 流 道 往 彰 化 大 度 橋 直 行 中 山 路 左 轉 中 興 路 右 轉 介 壽 橋 右 轉 健 興 路 彰 化 縣 立 體 育 場 3. 中 彰 快 速 道 路 台 74 甲 線 ( 東 外 環 ) 右 轉 139 線 環 山 路 寶 山 路 左 轉 師 大 路 右 轉 健 興 路 彰 化 縣 立 體 育 場 自 行 開 車 可 至 彰 化 縣 體 育 場 下 方 停 車 位 ( 免 收 費, 車 位 有 限 )
( 七 ) 南 投 場 時 間 103 年 9 月 2 日 上 午 8:30-16:30 南 投 縣 政 府 社 會 處 - 南 投 縣 立 婦 幼 館 (A 棟 2 樓 階 梯 教 室 ) 南 投 縣 南 投 市 南 崗 二 路 85 號 大 眾 運 輸 1. 埔 里 車 站 出 發 : 南 投 客 運 6672 及 6875 2. 台 中 高 鐵 站 出 發 : 統 聯 客 運 1657 3. 員 林 火 車 站 出 發 : 彰 化 客 運 6924 及 6925 4. 彰 化 火 車 站 出 發 : 彰 化 客 運 6916 6917 及 6918 5. 臺 中 火 車 站 出 發 : 台 中 客 運 6871; 總 達 客 運 6333 及 6322 自 行 開 車 1. 南 下 行 經 路 線 : 自 國 道 3 號 下 中 興 交 流 道, 請 由 南 投 出 口, 左 轉 南 崗 工 業 區, 沿 南 崗 3 路 至 南 崗 2 路, 即 抵 達 本 館 2. 北 上 行 經 路 線 : 自 國 道 3 號 名 間 交 流 道 下, 北 上 沿 台 3 線, 即 抵 達 本 館 南 投 縣 立 婦 幼 館 自 行 開 車 可 出 發 週 邊 停 車 ( 參 考 停 車 費 用 40 元 / 小 時 )
( 八 ) 雲 林 場 時 間 103 年 9 月 9 日 上 午 8:30-16:30 雲 林 縣 政 府 社 會 處 ( 婦 女 褔 利 服 務 中 心 )6 樓 禮 堂 雲 林 縣 斗 六 市 府 文 路 22 號 火 車 至 斗 六 火 車 站 下 車 搭 乘 台 西 客 運 7124 號 自 行 開 車 1. 國 道 1 號 斗 南 交 流 道 斗 南 大 業 路 延 平 路 一 段 光 華 路 府 文 路 至 本 服 務 中 心 2. 國 道 3 號 台 78 線 朝 古 坑 / 斗 六 前 進 古 坑 出 口 內 山 公 路 龍 潭 南 路 府 文 路 至 本 服 務 中 心 自 行 開 車 可 至 光 復 校 區 周 圍 皆 有 附 設 停 車 場 ( 參 考 停 車 費 用 20 元 / 小 時 )
( 九 ) 臺 南 場 時 間 104 年 9 月 16 日 上 午 8:30-16:30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 光 復 校 區 之 學 生 活 動 中 心 ) 國 際 會 議 廳 第 二 演 講 室 臺 南 市 東 區 大 學 路 1 號 長 途 客 運 1. 國 光 客 運 臺 南 站 北 門 路 二 段 73 號, 電 話 :06-2225641 2. 統 聯 客 運 北 門 站 北 門 路 二 段 71 號, 電 話 :06-2281552 3. 和 欣 客 運 北 門 總 站 北 門 路 二 段 499 號, 電 話 :06-2113333 4. 興 南 客 運 總 公 司 臺 南 市 新 樂 路 72 號, 電 話 :06-2653121-5 5. 臺 南 站 臺 南 市 永 華 路 27 號, 電 話 :06-2206382 6. 臺 南 東 站 臺 南 市 中 山 路 182 號, 電 話 :06-2223142 火 車 臺 南 火 車 站 後 站 出 口 出 來 左 前 方 就 是 成 功 大 學 光 復 校 區 高 鐵 到 達 高 鐵 臺 南 站 出 口 處 有 免 費 接 駁 公 車 可 以 到 成 功 大 學 自 行 開 車 可 至 光 復 校 區 周 圍 皆 有 附 設 停 車 場 ( 參 考 停 車 費 用 20 元 / 小 時 )
( 十 ) 嘉 義 場 時 間 104 年 9 月 23 日 上 午 8:30-16:30 嘉 義 市 勞 工 育 樂 中 心 B1 第 3 教 室 嘉 義 市 彌 陀 路 101 號 火 車 自 行 開 車 嘉 義 火 車 者 請 搭 乘 公 車 1 號 2 號 至 本 中 心 1. 中 山 交 流 道 下 請 走 北 港 路 四 賢 路 吳 鳳 路 立 仁 路 立 仁 與 彌 陀 路 交 叉 口 即 是 本 中 心 2. 南 二 高 下 請 走 中 山 路 大 義 路 忠 義 橋 彌 陀 路 彌 陀 路 與 立 仁 路 交 叉 口 即 是 本 中 心 自 行 開 車 可 至 本 中 心 周 圍 停 車 ( 參 考 停 車 費 用 20 元 / 小 時 )
( 十 一 ) 高 雄 場 時 間 104 年 9 月 30 日 上 午 8:30-16:30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 建 工 校 區 ) 資 訊 大 樓 701 階 梯 教 室 高 雄 市 三 民 區 建 工 路 415 號 公 車 1. 搭 乘 16 33 37 53 81 217 紅 30 8009 8021 8041 在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 建 工 路 ) 下 車 2. 搭 乘 77 在 大 昌 二 路 ( 大 昌 二 路 ) 下 車 3. 搭 乘 0 南 0 北 168 環 狀 幹 線 在 建 工 路 口 ( 高 雄 高 工 ) 下 車 4. 搭 乘 8008 在 高 雄 高 工 下 車 自 行 開 車 1. 下 九 如 交 流 道 往 高 雄 市 區 方 向 九 如 路 至 大 昌 路 ( 右 轉 ) 至 建 工 路 ( 左 轉 ) 2. 下 中 正 交 流 道 往 高 雄 市 區 方 向 中 正 路 至 大 順 路 ( 右 轉 ) 至 建 工 路 ( 右 轉 ) 3. 小 港 機 場 往 高 雄 市 區 方 向 中 山 路 接 博 愛 路 至 同 盟 路 ( 右 轉 ) 接 建 工 路 4. 高 鐵 左 營 站 下 九 如 交 流 道 往 高 雄 市 區 方 向 九 如 路 至 大 昌 路 ( 右 轉 ) 至 建 工 路 ( 左 轉 ) 自 行 開 車 可 至 校 外 ( 後 門 ) 周 圍 私 人 停 車 場 停 車 ( 參 考 停 車 費 用 30 元 / 小 時 )
( 十 二 ) 屏 東 場 時 間 104 年 10 月 7 日 上 午 8:30-16:30 屏 東 縣 政 府 勞 工 育 樂 中 心 305 教 室 屏 東 縣 屏 東 市 自 由 路 17 號 火 車 屏 東 火 車 站 搭 乘 8202 號 公 車 至 本 中 心 自 行 開 車 1. 國 道 1 號 高 雄 交 流 道 延 九 如 路 覺 民 路 288 巷 九 如 一 路 縱 貫 公 路 鳳 屏 一 路 內 山 公 路 建 國 路 自 由 路 至 本 中 心 2. 國 道 3 號 九 如 交 流 道 內 山 公 路 瑞 光 路 三 段 中 正 路 自 由 路 至 本 中 心 屏 東 火 車 站 本 中 心 路 旁 可 供 停 車 ( 參 考 停 車 費 用 20 元 / 小 時 )
( 十 三 ) 宜 蘭 場 時 間 104 年 10 月 14 日 上 午 8:30-16:30 宜 蘭 縣 政 府 文 化 局 2 樓 演 講 室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復 興 路 二 段 101 號 火 車 北 迴 線 火 車, 至 宜 蘭 站 下 車 步 行 宜 興 路 右 轉 復 興 路 1 段 接 2 段, 約 20 分 鐘 路 程, 即 達 本 館 或 至 宜 蘭 轉 運 站, 搭 乘 噶 瑪 蘭 市 區 公 車 771 線 至 文 化 中 心 站 下 公 車 北 迴 線 火 車, 至 宜 蘭 站 下 車 步 行 宜 興 路 右 轉 復 興 路 1 段 接 2 段, 約 20 分 鐘 路 程, 即 達 本 館 或 至 宜 蘭 轉 運 站, 搭 乘 噶 瑪 蘭 市 區 公 車 771 線 至 文 化 中 心 站 下 自 行 開 車 1. 台 九 省 道 轉 進 復 興 路 1 段 接 2 段, 即 可 達 本 館 2. 蔣 渭 水 高 速 公 路 38k 宜 蘭 壯 圍 交 流 道 下 接 縣 民 大 道 右 轉 中 山 路 2 段 左 轉 復 興 路 1 段 接 2 段, 即 可 達 本 館 會 議 場 地 需 自 行 尋 找 路 旁 停 車 位 ( 參 考 停 車 費 用 20 元 / 小 時 )
( 十 四 ) 花 蓮 場 時 間 104 年 10 月 21 日 上 午 8:30-16:30 台 灣 中 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油 品 行 銷 事 業 部 東 區 營 業 處 6 樓 會 議 室 花 蓮 縣 花 蓮 市 東 興 路 285 號 火 車 / 公 車 於 花 蓮 火 車 站 下 車 後, 搭 乘 105 港 口 ( 往 七 星 潭 ) 公 車, 至 林 園 二 街 站 下 車, 步 行 約 10~15 分 鐘 即 可 到 達 自 行 開 車 南 下 於 蘇 花 公 路 沿 台 九 線 接 北 興 路 續 行 接 東 興 路 即 可 抵 達 花 蓮 火 車 站 台 灣 中 油 東 區 營 業 處 路 旁 停 車 位 ( 免 收 費 )
( 十 五 ) 臺 東 場 時 間 104 年 10 月 28 日 上 午 8:30-16:30 國 立 台 灣 史 前 文 化 博 物 館 2058 學 習 中 心 臺 東 縣 臺 東 市 博 物 館 路 1 號 自 行 開 車 1. 花 蓮 ( 台 9 線 ) 南 下 山 線 方 向 來 車 : 池 上 關 山 初 鹿 ( 檳 榔 ) 加 油 站 右 轉 東 37 縣 道 方 向 直 走 和 平 路 左 轉 太 平 路 左 轉 中 興 路 右 轉 永 豐 餘 紙 廠 國 立 臺 灣 史 前 文 化 博 物 館 2. 花 蓮 ( 台 11 線 ) 南 下 海 線 方 向 來 車 : 壽 豐 豐 濱 長 濱 東 河 臺 東 市 中 華 大 橋 右 轉 馬 亨 亨 大 道 左 轉 志 航 路 直 走 聯 航 路 日 光 大 橋 右 轉 中 興 路 左 轉 永 豐 餘 紙 廠 國 立 臺 灣 史 前 文 化 博 物 館 3. 高 雄 ( 台 11 線 ) 北 上 方 向 來 車 : 大 武 太 麻 里 新 知 本 橋 ( 台 11 線 ) 中 華 路 左 轉 漢 陽 路 左 轉 正 氣 北 路 右 轉 民 航 路 左 轉 中 興 路 直 走 左 轉 永 豐 餘 紙 廠 國 立 臺 灣 史 前 文 化 博 物 館 4. 高 雄 ( 台 9 線 ) 北 上 方 向 來 車 : 大 武 太 麻 里 知 本 ( 台 9 線 ) 荒 野 加 油 站 直 走 青 海 路 直 走 中 興 路 右 轉 永 豐 餘 紙 廠 國 立 臺 灣 史 前 文 化 博 物 館 公 車 鼎 東 客 運 電 話 :089-328629 089-333023 國 光 客 運 電 話 :089-322027 火 車 於 台 東 火 車 站 下 車, 約 5.1 公 里 即 可 抵 達 本 館 本 國 立 臺 灣 史 前 文 化 博 物 館 附 設 停 車 場 ( 免 收 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