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說明會系所介紹簡報大綱

Similar documents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Microsoft Word - ch07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Microsoft Word doc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簽 呈

???T????????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

前 言 民 主 黨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一、 資格條件:

untitled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4D F736F F D20AAFEA5F3322D34BB4FA55FA5ABA5DFB1D0A87CA46ABEC7B1D0AE76B875A5F4BB50A4C9B5A5B5FBBC66BFECAA6BADD7A5BFB1F8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Apr (chi)_Traditional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教育實習問與答: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6-1-1極限的概念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PowerPoint 簡報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xls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f o r u m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制 度 沿 革 之 回 顧 江 海 泉 臺 中 市 立 梧 棲 國 民 中 學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105輔系科目學分表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Microsoft Word - 中教簡章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f6_pday_ki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4D F736F F 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 A14B>

(Microsoft Word \260\352\266T\250t\245\273\246\354\275\322\265{\267\247\255z_new_.doc)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 ) 1 5 ( ) ( ) ( )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 二 ) 輔 導 員 除 有 特 殊 情 形 外, 同 時 間 以 輔 導 一 人 為 原 則, 至 多 不 得 超 過 二 人 ( 三 )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於 實 務 訓 練 期 間 對 由 資 深 人 員 擔 任 之 輔 導 員 得 酌 減 業 務 五 輔 導 重

10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第 條 通 過 ( ) 103 年 10 月 15 日 第 九 屆 第 四 次 董 事 會 議 修 訂 第 條 通 過 ( )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6 次

國 立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土 木 工 程 系 招 生 目 標 甄 選 並 培 育 具 有 將 智 慧 工 程 訊 科 技 應 用 於 土 木 建 築 等 跨 領 域 整 合 知 識 與 科 技 之 專 業 人 才 學 程 代 碼 招 生 群 ( 類 ) 別 06 土 木

玄奘大學 應用心理學系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4D F736F F 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4D F736F F D A15D3234A15EA4BBA142ADD7A5BFA175AA6BA978BFEEBFEFBFECAA6BA176>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03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查 詢 股

商 學 院 全 時 就 讀 獎 學 金 1. 獎 助 金 額 : 視 商 學 院 當 年 度 補 助 而 定 2. 申 請 資 格 : 凡 本 系 博 士 生 皆 可 提 出 申 請 修 課 計 畫 課 程 名 稱 必 / 選 修 學 分 數 計 量 經 濟 類 課 程 ( 一 ) 必 修 3 個

新北市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廚工甄選簡章

Microsoft Word - FSH Local Master Admission Regulations Chinese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Chinese

致理科技大學教師升等辦法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4D F736F F D20A4A4B0EAA4E5A4C6A46ABEC7C0B3A5CEBCC6BEC7A874BEC7B873C3D2AED1B1C2BB50BFECAA6B F F2E646F63>

96 學 年 度 開 班 雙 主 修 學 系 一 覽 表 (※共三頁:三之一頁)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者 ), 必 須 補 修 本 系 之 審 計 學, 以 60 分 通 過 標 準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入 學 時 如 尚 未 修 習 上 述 課 程, 應 在 修 業 期 限 內 補 修, 其 學 分 數 不 計 入 本 所 規 定 最 低 修 習 學 分 內 第 三 條 共 同 必 修 科 目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高 其 應 修 學 分 數 者, 應 依 其 提 高 之 標 準 3. 通 過 博 士 學 位 候 選 人 資 格 考 核 者 4. 已 完 成 論 文 初 稿 者 四 研 究 生 申 請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應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每 年 五 月 底 或

8,530 1,056 52% % % % %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 ,072 24,043 21,950 24,684 17,

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修正對照表

3037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水 生 生 物 科 學 系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生 化 科 技 學 系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食 品 科 學 系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微 生

2 2.1 A H ir@abchina.com 2

Appendix2

Microsoft Word - 附件.docx

1公告[1].rtf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Transcription:

輔 仁 大 學 管 理 學 院 會 計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Dept. of Accounting 2014.11. 1

通 過 AACSB 認 證 - 與 國 際 接 軌 輔 仁 大 學 管 理 學 院 於 2005 年 4 月 通 過 AACSB 初 次 認 證, 並 於 2010 年 4 月 通 過 維 持 認 證, 將 於 2015 年 接 受 持 續 進 步 評 鑑 國 際 商 管 學 院 促 進 協 會 (The Association to Advance Collegiate Schools of Business, 簡 稱 AACSB) 是 目 前 全 球 最 具 權 威 性, 且 最 具 備 國 際 學 術 界 公 信 力 的 商 管 學 院 教 育 評 鑑 組 織 2010 年 前, 台 灣 僅 有 輔 仁 (2005 年 ) 中 山 (2005 年 ) 政 大 (2006 年 ) 交 大 (2007 年 ) 四 校 通 過 初 認 證 2010 年 後, 大 學 國 際 合 作 頻 繁, 少 子 化 促 使 台 灣 高 等 教 育 向 境 外 招 生, 越 來 越 多 商 管 學 院 參 與 AACSB 認 證, 目 前 台 灣 已 有 11 所 通 過 認 證 的 學 校 輔 仁 亦 為 台 灣 第 一 所 通 過 初 認 證 五 年 後 再 獲 維 持 認 證 之 私 立 大 學 商 管 學 院, 率 先 與 國 際 接 軌, 實 為 國 內 管 理 教 育 獲 得 國 際 認 證 的 先 驅 此 認 證 對 於 提 升 輔 大 管 理 學 院 師 生 國 際 視 野, 具 有 積 極 且 正 面 的 意 義 2014.11. 2

系 所 簡 史 本 系 之 前 身 係 輔 仁 大 學 會 計 統 計 學 系 會 計 組, 成 立 於 民 國 五 十 八 年, 於 民 國 六 十 二 年 正 式 獨 立 為 輔 仁 大 學 會 計 學 系, 並 於 民 國 七 十 一 年 增 設 為 雙 班 為 進 一 步 培 育 具 備 專 業 倫 理 素 養 國 際 化 視 野 以 及 管 理 整 合 與 創 新 能 力 之 會 計 實 務 與 研 究 人 才, 本 系 更 於 民 國 九 十 一 年 成 立 碩 士 班 以 及 九 十 二 年 成 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目 前 本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兩 個 年 級 合 計 60 人 本 系 創 系 迄 今 四 十 餘 年 來, 碩 士 及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也 成 立 有 十 年 之 久, 始 終 秉 持 會 計 人 穩 健 踏 實 之 態 度 與 本 校 全 人 教 育 之 精 神 悉 心 辦 學 本 系 畢 業 校 友 秉 承 真 善 美 聖 之 校 訓 以 及 會 計 專 業 與 倫 理 素 養, 在 會 計 師 界 產 業 界 政 府 機 構 與 學 術 界 等 領 域 服 務 奉 獻, 均 卓 然 有 成, 深 受 社 會 各 界 好 評 展 望 未 來, 本 系 將 秉 承 過 去 的 光 榮 歷 史, 在 全 系 教 職 員 與 學 生 之 群 策 群 力 下, 進 一 步 朝 國 際 化 知 識 創 新 管 理 整 合 與 專 業 倫 理 之 目 標 持 續 努 力, 期 能 為 學 子 建 立 一 個 卓 越 的 學 習 環 境, 塑 造 高 等 會 計 教 育 之 典 範 2014.11. 3

歷 任 系 主 任 簡 介 民 國 58 年 潘 壽 山 神 父 成 立 會 計 統 計 學 系 民 國 59 年 蕭 志 潔 神 父 接 任 系 主 任 民 國 61 年 張 照 營 老 師 為 強 化 專 業 訓 練 將 [ 會 計 統 計 學 系 ] 分 別 設 立 [ 會 計 學 系 ] 及 [ 統 計 學 系 ] 民 國 70 年 林 綸 老 師 接 任 系 主 任 民 國 71 年 增 為 雙 班 民 國 77 年 蔡 博 賢 老 師 接 任 系 主 任 民 國 83 年 尤 秀 芳 老 師 接 任 系 主 任 民 國 89 年 范 宏 書 老 師 接 任 系 主 任 民 國 91 年 成 立 碩 士 班 民 國 92 年 成 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民 國 95 年 姜 家 訓 老 師 接 任 系 主 任 民 國 97 年 范 宏 書 老 師 接 任 系 主 任 ~ 迄 今 2014.11. 4

本 系 靈 魂 人 物 范 宏 書 主 任 2014.11. 5

師 資 陣 容 共 14 位 姓 名 職 級 畢 業 學 校 范 宏 書 教 授 兼 系 主 任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商 學 研 究 所 會 計 組 博 士 蔡 博 賢 副 教 授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會 計 研 究 所 碩 士 姜 家 訓 副 教 授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會 計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黃 秋 酈 講 師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會 計 所 碩 士 葉 鴻 銘 講 師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會 計 研 究 所 碩 士 侍 台 誠 助 理 教 授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會 計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洪 玉 舜 助 理 教 授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會 計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黃 美 祝 副 教 授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會 計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鄭 佳 綾 助 理 教 授 Curt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會 計 所 博 士 郭 翠 菱 助 理 教 授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商 學 院 會 計 學 系 博 士 李 啟 華 助 理 教 授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會 計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林 瑞 青 助 理 教 授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會 計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曾 怡 潔 助 理 教 授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會 計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林 彥 廷 助 理 教 授 輔 仁 大 學 商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2014.11. 6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之 學 習 目 標 培 養 進 階 會 計 知 識 及 自 我 提 升 之 能 力 培 養 整 合 會 計 與 管 理 知 識, 以 解 決 問 題 之 能 力 培 養 人 本 關 懷 倫 理 素 養 及 團 隊 合 作 能 力 培 養 國 際 化 視 野 及 能 力 培 養 善 用 資 訊 科 技 以 整 合 資 源 之 能 力, 並 瞭 解 其 風 險 控 管 2014.11. 7

課 程 結 構 (104 年 度 入 學 生 適 用 ) 畢 業 最 低 學 分 :36 學 分 ( 含 論 文 6 學 分 ), 授 予 碩 士 學 位 碩 專 一 碩 專 二 上 學 期 下 學 期 上 學 期 下 學 期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院 訂 必 修 整 合 管 理 3 必 修 高 等 管 理 會 計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3 3 高 等 審 計 學 3 論 文 6 必 選 管 理 會 計 研 討 研 究 方 法 3 3 財 務 理 論 財 務 報 表 分 析 與 企 業 評 價 3 3 系 開 選 修 稅 務 實 證 研 究 ( 與 碩 士 班 一 般 生 合 開 ) 證 券 市 場 管 理 ( 與 金 融 所 合 開 ) 會 計 專 題 講 座 其 他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課 程, 請 逕 行 查 詢 相 關 系 所 之 開 課, 自 行 上 網 選 課 2014.11. 8

修 業 年 限 ( 學 則 第 63 條 ) 碩 士 班 修 業 年 限 一 至 四 年 ; 以 在 職 生 身 份 入 學 者 得 延 長 二 年 在 校 期 間 懷 孕 生 產 或 哺 育 幼 兒 ( 三 歲 以 下 子 女 ), 未 曾 以 前 項 因 素 申 請 保 留 入 學 資 格 及 申 請 休 學 學 生, 得 視 需 要, 出 具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提 出 申 請, 至 多 得 延 長 修 業 年 限 二 年 ( 以 在 職 生 身 分 入 學 者 合 計 得 延 長 四 年 ) 修 學 年 限 ( 學 則 第 34 條 ) 學 生 休 學 一 次 得 核 准 一 學 年 或 一 學 期 休 學 一 學 年 者 得 申 請 提 前 復 學 期 滿 無 特 殊 原 因 不 復 學 者, 以 退 學 論 學 士 班 及 碩 士 班 學 生 休 學 最 多 不 得 超 過 四 學 期 (100 學 年 度 之 後 ) 2014.11. 9

學 分 抵 免 學 雜 費 收 費 標 準 如 曾 修 習 會 計 相 關 碩 士 級 學 分, 若 科 目 名 稱 相 同 內 容 相 同, 得 於 入 學 後 第 一 年 開 學 時, 依 本 校 抵 免 規 定 辦 理 學 分 抵 免 申 請, 最 多 可 抵 九 學 分, 但 核 可 與 否 由 本 系 決 定 每 學 期 學 費 40,380 元, 雜 費 13,910 元, 以 上 總 計 54,290 元 碩 士 班 第 三 年 起 修 習 學 分 數 ( 論 文 指 導 不 計 學 分 數 ), 在 九 學 分 以 下 者 ( 含 九 學 分 ) 應 收 取 學 分 費 及 實 習 費 在 九 學 分 以 上, 則 收 取 全 額 學 雜 費 每 學 分 6,115 元 2014.11. 10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歷 屆 同 學 背 景 - 報 考 學 歷 統 計 畢 業 學 校 大 學 ( 輔 大 會 計 系 系 友 人 數 ) 專 科 會 企 財 國 商 統 經 文 其 會 企 國 財 計 管 金 貿 學 計 濟 學 他 統 管 貿 稅 系 系 系 系 系 系 系 科 科 科 科 財 稅 學 年 度 系 92-96 107(24) 42 學 年 度 62 7 13 7 4 2 3 2 2 5 22 6 5 2 5 2 97 學 年 度 20(5) 10 19 2 0 1 1 0 1 1 0 0 8 0 0 2 0 0 98 學 年 度 18(4) 11 11 1 3 1 0 0 0 0 0 2 5 3 2 1 0 99 學 年 度 17(1) 13 12 0 2 0 2 0 1 0 0 0 7 2 2 1 0 1 100 學 年 度 11(0) 19 4 1 3 0 0 0 0 0 0 3 11 1 2 1 1 3 101 學 年 度 23(5) 7 11 2 2 3 1 0 1 1 0 2 1 2 0 1 1 2 102 學 年 度 22(3) 8 12 2 2 2 0 0 2 0 0 2 3 1 2 1 0 1 103 學 年 度 17(5) 13 10 2 1 0 2 0 0 1 0 1 4 0 4 2 0 3 財 務 管 理 系 銀 保 科 其 他 合 計 149 2014.11. 11 29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歷 屆 同 學 背 景 - 行 業 別 統 計 會 政 府 機 關 金 融 服 務 貿 易 業 製 造 業 合 行 業 計 所 主 稅 審 學 其 銀 證 貿 醫 保 其 資 電 鋼 紡 其 計 務 計 校 他 行 券 易 院 險 他 訊 子 鐵 織 他 處 機 部 買 電 關 賣 腦 通 批 訊 學 年 度 發 92-96 38 51 49 11 學 年 度 2 11 4 6 15 13 7 17 2 3 9 12 18 1 2 16 149 97 學 年 度 3 9 9 9 2 5 0 2 0 2 0 4 0 1 2 3 4 0 0 2 98 學 年 度 0 8 12 9 2 4 0 1 1 3 2 5 0 0 2 4 4 0 0 1 29 99 學 年 度 1 12 12 5 0 6 1 1 4 4 1 0 1 0 6 2 2 0 0 1 100 學 年 度 1 8 14 7 0 3 1 4 0 4 1 2 0 0 7 6 1 0 0 0 101 學 年 度 3 11 5 9 1 7 1 1 1 1 3 0 0 0 1 1 4 0 0 4 102 學 年 度 4 8 10 12 0 6 0 0 2 2 1 5 0 0 2 0 3 0 0 9 103 學 年 度 8 12 10 2014.11. 0 4 0 0 4 4 0 0 0 2 6 3 5 0 0 2 12

非 本 系 同 學, 為 何 選 擇 會 計 系? 1. 跨 領 域 學 習, 培 養 第 二 專 長 2. 對 會 計 有 濃 厚 興 趣 者, 畢 業 後 可 獲 得 報 考 會 計 師 之 資 格 3. 可 從 事 各 類 會 審 稅 務 金 融 管 理 財 務 分 析 等 相 關 工 作 不 怕 沒 飯 碗 ~ 2014.11. 13

歷 屆 所 友 現 況 及 發 展 北 區 國 稅 局 - 桃 園 縣 分 局 長 ( 第 一 屆 - 詹 宗 哲 學 長 ) 億 光 電 子 工 業 ( 股 ) 公 司 - 財 會 中 心 協 理 ( 第 一 屆 - 傅 慧 貞 學 姊 ) KPMG- 合 夥 會 計 師 ( 第 一 屆 - 陳 彥 富 學 長 ) 康 普 材 料 科 技 ( 股 ) 公 司 - 財 務 長 ( 第 二 屆 - 翁 志 先 學 長 ) 北 區 國 稅 局 - 淡 水 稽 徵 所 主 任 ( 第 二 屆 - 吳 榮 華 學 長 ) 輔 大 商 學 研 究 所 - 博 士 生 ( 第 三 屆 - 洪 文 傑 學 長 )( 第 五 屆 - 李 文 衛 學 長 ) 和 碩 聯 合 科 技 ( 股 ) 公 司 - 財 務 經 理 ( 第 三 屆 - 呂 文 吉 學 長 ) 藍 海 國 際 餐 飲 ( 股 ) 公 司 - 財 務 長 ( 第 四 屆 - 陳 碧 霞 學 姊 ) 北 區 國 稅 局 - 板 橋 分 局 分 局 長 ( 第 四 屆 - 曾 金 龍 學 長 ) 合 庫 大 稻 埕 分 行 - 經 理 ( 第 七 屆 - 張 鑑 堅 學 長 ) 台 北 大 學 會 計 系 - 博 士 生 ( 第 八 屆 - 陳 靜 宜 學 姊 ) 等 各 行 業 會 計 財 務 稅 務 等 專 業 人 才 2014.11. 14

104 學 年 度 重 要 招 生 日 程 招 生 簡 章 公 告 項 目 網 路 報 名 期 間 報 名 網 址 : http://exam.fju.edu.tw/stu/ 系 所 指 定 應 繳 資 料 及 報 名 費 截 止 日 日 期 103 年 12 月 2 日 103 年 12 月 26 日 10:00 至 104 年 1 月 8 日 15:00 止 104 年 1 月 8 日 會 計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詳 細 口 試 公 告 請 至 本 系 網 站 查 閱 : http://www.acct.fju.edu.tw 會 計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口 試 日 期 放 榜 ( 公 告 甲 類 系 所 錄 取 名 單 ) 請 至 本 校 招 生 資 訊 網 查 閱 : http://www.adm.fju.edu.tw/ 104 年 2 月 28 日 104 年 3 月 7 日 104 年 3 月 24 日 2014.11. 15

報 考 資 格 同 時 符 合 下 列 二 項 條 件 者 : 一 教 育 部 認 可 之 國 內 外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畢 業 生, 得 有 學 士 學 位 並 持 有 證 明, 或 具 有 教 育 部 訂 頒 報 考 大 學 同 等 學 力 認 定 標 準 之 資 格 二 專 職 工 作 經 驗 滿 3 年 工 作 年 資 累 計 計 算 至 當 年 度 8 月 31 日 止, 詳 情 請 依 本 校 招 生 簡 章 規 定 2014.11. 16

考 試 科 目 及 成 績 評 分 方 式 Ⅰ 資 料 審 查 ( 佔 總 成 績 50%) Ⅱ 口 試 ( 佔 總 成 績 50%) 詳 細 口 試 報 到 時 間 及 相 關 注 意 事 項, 請 於 104 年 2 月 28 日 後 至 本 系 網 站 查 閱, 不 另 行 通 知 2014.11. 17

報 名 應 繳 資 料 ( 請 於 報 名 時 備 齊, 恕 不 接 受 補 件 ) 一 工 作 經 驗 及 專 業 表 現 :( 佔 資 料 審 查 成 績 50%) ( 一 )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表 ( 於 網 路 報 名 時 填 寫 ) ( 二 ) 學 位 證 書 影 本 及 歷 年 成 績 單 正 本 ( 三 ) 工 作 年 資 證 明 ( 得 以 聘 書 聘 函 在 職 證 明 勞 保 投 保 等 相 關 資 料 以 玆 證 明 ) ( 四 ) 職 業 證 照 或 專 業 資 格 證 書 ( 五 ) 專 業 工 作 成 就 : 1. 個 人 職 務 表 現 及 獲 獎 紀 錄 2. 創 作 專 利 發 明 表 演 發 表 及 著 作 等 3. 其 他 足 資 證 明 個 人 專 業 工 作 成 就 之 資 料 二 學 習 知 能 與 相 關 特 殊 表 現 :( 佔 資 料 審 查 成 績 50%) ( 一 )1000 字 以 內 之 自 傳 ( 二 ) 相 關 之 特 殊 表 現 1. 一 之 ( 一 ) ( 二 ) ( 三 ) 二 之 ( 一 ) 為 必 繳 交 之 資 料 2. 以 上 資 料 請 依 順 序 裝 訂 成 冊 2014.11. 並 繳 交 一 式 兩 份, 並 於 報 名 截 止 日 前 寄 ( 送 ) 達 18

系 所 聯 絡 方 式 網 址 :http://www.acct.fju.edu.tw 地 址 :24205 新 北 市 新 莊 區 中 正 路 510 號 利 瑪 竇 大 樓 二 樓 LM206 室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秘 書 : 王 巧 君 秘 書 E-mail:076962@mail.fju.edu.tw 電 話 :(02) 2905-2682 傳 真 :(02) 2904-7925 2014.11. 19

2014.11.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