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 員 寄 語 2 3 4 5 6 9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目 錄 專 員 寄 語 2006-07 年 廉 政 公 署 工 作 回 顧 與 展 望 澳 門 廉 潔 度 在 亞 洲 排 第 4 亞 洲 行 政 申 訴 制 度 比 較 研 究 獎 勵 計 劃 評 審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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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 員 寄 語 2 3 4 5 6 9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目 錄 專 員 寄 語 2006-07 年 廉 政 公 署 工 作 回 顧 與 展 望 澳 門 廉 潔 度 在 亞 洲 排 第 4 亞 洲 行 政 申 訴 制 度 比 較 研 究 獎 勵 計 劃 評 審 結 果 公 佈 廉 政 文 摘 中 國 行 政 法 治 最 新 進 展 ( 下 )( 馬 懷 德 ) 社 會 心 聲 澳 門 大 學 教 育 學 院 單 文 經 院 長 專 訪 義 工 心 聲 廉 署 人 員 感 言 廉 署 訊 息 廉 署 動 態 新 聞 剪 報 法 例 淺 釋 Q&A 廉 政 故 事 廊 瞭 望 台 雋 語 集 2006, 艱 鉅 而 意 義 深 遠 的 一 年 廉 政 公 署 2006 年 報 已 送 呈 行 政 長 官, 並 即 將 付 梓 出 版 供 市 民 取 閱 年 報 詳 細 匯 報 了 廉 署 在 過 去 一 年 的 反 貪 行 政 申 訴 和 宣 傳 教 育 等 工 作, 並 對 各 項 工 作 作 了 扼 要 分 析, 提 出 了 看 法 和 對 策 其 中 較 引 起 市 民 關 注 的, 相 信 是 3 宗 賄 選 案 的 判 決 和 涉 及 運 輸 工 務 範 疇 的 貪 瀆 案 回 顧 2005 年 的 立 法 會 選 舉 工 作, 廉 署 當 時 竭 盡 全 力 維 護 選 舉 的 廉 潔, 然 而 選 舉 過 程 激 烈, 個 別 組 別 為 求 目 的, 不 惜 鋌 而 走 險, 令 整 個 選 舉 活 動 蒙 上 污 點, 直 接 傷 害 特 區 社 會 整 體 利 益, 輿 論 對 此 提 出 了 不 少 批 評 去 年 3 宗 選 舉 案 件 的 判 決, 一 方 面 證 實 了 選 舉 過 程 中 確 實 存 在 不 法 行 為, 另 一 方 面, 這 也 正 好 體 現 了 廉 政 監 督 機 制 的 有 效 運 作 和 社 會 公 義 的 伸 張 但 值 得 強 調 的 是, 案 件 的 判 決 不 代 表 相 關 的 問 題 已 得 到 根 本 解 決, 事 實 上, 世 上 也 無 完 美 無 瑕 的 法 律, 只 能 隨 社 會 的 發 展, 通 過 不 斷 優 化 而 達 至 相 對 的 完 善 廉 署 去 年 已 向 政 府 提 出 了 完 善 選 舉 制 度 的 研 究 報 告, 相 信 對 解 決 制 度 不 足 所 帶 來 的 問 題 有 積 極 作 用, 但 更 重 要 的 是, 公 民 意 識 的 全 面 提 升, 故 此, 廉 署 也 會 將 提 高 公 民 道 德 意 識 作 為 常 設 的 工 作 項 目 去 年 年 底 運 輸 工 務 範 疇 涉 嫌 的 貪 瀆 案, 涉 及 官 員 的 級 別 和 金 額 讓 社 會 震 驚 案 件 暴 露 了 相 關 法 律 制 度 不 完 善 所 衍 生 的 不 法 潛 規 的 深 層 問 題, 也 警 示 了 公 務 人 員 必 須 廉 潔 自 律, 尤 其 在 巨 大 利 益 面 前, 更 應 保 持 清 醒 頭 腦, 決 不 能 墮 進 貪 腐 的 陷 阱 案 件 揭 發 後, 廉 署 已 展 開 了 有 關 土 地 批 給 制 度 的 審 查 工 作, 在 2007 年 的 工 作 計 劃 中, 也 會 加 強 對 中 高 級 公 務 員 的 監 察 澳 門 廉 政 總 第 21 期 (2007 年 第 1 期 ) 2007 年 4 月 出 版 出 版 :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廉 政 公 署 編 輯 : 廉 政 公 署 社 區 關 係 廳 平 面 設 計 及 排 版 : 般 奴 設 計 承 印 : 般 奴 設 計 發 行 量 :6,000 本 如 對 澳 門 廉 政 有 任 何 意 見 或 建 議, 又 或 欲 索 取 本 季 刊, 請 與 廉 政 公 署 社 區 關 係 廳 聯 繫 2006 年 是 廉 政 工 作 較 艱 鉅 的 一 年, 也 是 令 人 振 奮 而 意 義 深 遠 的 一 年 可 以 肯 定 的 是, 本 澳 的 廉 政 工 作 正 在 不 斷 穩 中 步 進, 但 絕 不 是 一 片 坦 途, 尤 其 在 經 濟 持 續 急 速 發 展 下, 廉 政 建 設 不 但 須 要 廉 署 人 員 的 加 倍 努 力, 更 須 市 民 更 積 極 的 參 與, 對 廉 政 工 作 提 出 意 見 和 建 議 天 網 恢 恢, 疏 而 不 漏, 縱 使 法 律 或 制 度 上 未 及 盡 如 人 意, 但 有 市 民 和 政 府 一 起 共 同 努 力, 澳 門 的 廉 政 建 設 必 能 取 得 更 大 的 進 步 地 址 : 澳 門 宋 玉 生 廣 場 皇 朝 廣 場 十 四 樓 電 話 :(853)2832 6300 傳 真 :(853)2836 2336 網 址 :www.ccac.org.mo ISSN:1682-8747

廉 署 訊 息 2006-07 年 廉 政 公 署 工 作 回 顧 與 展 望 2006 年, 廉 署 收 到 投 訴 舉 報 案 件 共 840 宗, 較 2005 年 的 1,109 宗 減 少 24.3%, 較 2004 年 則 減 少 43% 當 中 包 括 刑 事 投 訴 案 件 586 宗 及 行 政 申 訴 254 宗, 立 案 處 理 共 57 宗 加 上 積 累 和 重 開 的 案 件, 去 年 須 處 理 立 案 案 件 116 宗 全 年 結 案 69 宗, 移 送 檢 察 院 案 件 18 宗 收 案 數 字 的 持 續 減 少, 估 計 與 公 共 行 政 服 務 質 量 不 斷 提 升 和 更 趨 規 範 貪 污 舞 弊 漸 趨 於 更 隱 密 有 關 廉 政 公 署 委 託 學 術 機 構 所 作 的 問 卷 調 查 顯 示, 多 年 來 表 示 沒 有 遇 到 貪 污 情 況 的 市 民 在 92% 以 上, 反 映 普 羅 市 民 遇 到 貪 污 的 情 況 已 經 不 多 在 刑 事 範 疇, 去 年 立 案 共 54 宗, 涉 及 內 容 以 公 務 員 貪 污 濫 用 職 權 和 詐 騙 為 主 當 中 以 前 運 輸 工 務 司 司 長 涉 嫌 貪 污 的 案 件 最 為 引 起 社 會 廣 泛 關 注, 為 多 年 來 涉 嫌 貪 污 犯 罪 而 被 捕 的 最 高 級 官 員, 所 涉 款 項 甚 巨, 案 中 亦 有 多 名 澳 門 建 築 商 人 先 後 被 捕 該 案 在 移 送 檢 察 院 後, 已 發 還 廉 署 作 更 深 入 調 查 去 年 審 結 的 3 宗 涉 嫌 立 法 會 的 賄 選 案, 大 多 數 嫌 犯 都 被 判 罪 名 成 立, 受 到 懲 處, 反 映 對 企 圖 通 過 不 法 手 段 進 行 選 舉 活 動 的 行 為, 必 然 會 受 到 法 律 制 裁 廉 署 收 到 的 行 政 申 訴 個 案 共 254 宗, 求 助 查 詢 753 宗 運 作 審 查 方 面, 完 成 和 跟 進 了 民 政 總 署 的 運 作 審 查 工 作, 亦 與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合 作, 就 城 市 建 築 廳 轄 下 監 察 處 的 違 法 工 程 處 理 程 序 開 展 審 查 制 度 審 查 方 面, 展 開 了 有 關 行 政 當 局 對 私 人 樓 宇 使 用 及 管 理 的 介 入 之 審 查 研 究 在 前 運 輸 工 務 司 司 長 涉 嫌 貪 污 案 發 生 後, 廉 政 公 署 亦 已 立 項 開 展 有 關 土 地 批 給 和 工 程 判 給 的 制 度 審 查 工 作 此 外, 第 三 屆 立 法 會 選 舉 結 束 後, 廉 署 隨 即 展 開 檢 討 工 作, 就 立 法 會 選 舉 制 度 及 選 舉 法 以 及 選 民 登 記 法 進 行 分 析 研 究, 提 出 修 訂 建 議, 相 關 的 建 議 書 已 提 交 特 區 政 府 參 考 廉 署 積 極 舉 辦 各 類 型 廉 政 講 座 共 366 場, 宣 揚 廉 潔 訊 息, 近 24,000 人 次 出 席 以 青 少 年 為 對 象 的 宣 傳 教 育 是 2006 年 度 的 重 點 工 作, 年 內, 廉 署 持 續 為 中 小 學 生 開 展 各 項 廉 潔 教 育 活 動, 包 括 廉 潔 新 一 代 小 學 生 誠 信 教 育 計 劃 青 少 年 誠 信 教 育 計 劃 及 中 學 廉 潔 周, 藉 此 加 強 對 青 少 年 的 誠 信 道 德 建 設 此 外, 設 於 北 區 的 社 區 辦 事 處 已 逐 漸 為 市 民 所 認 識, 去 年 社 區 辦 接 獲 投 訴 及 舉 報 求 助 查 詢 等 共 517 次, 較 2005 年 上 升 近 28% 展 望 2007 年, 廉 署 在 加 大 監 督 力 度, 維 持 有 據 必 查, 大 力 打 擊 各 種 貪 污 犯 罪 和 加 強 推 廣 行 政 申 訴 職 能 的 同 時, 並 將 力 於 公 共 行 政 制 度 上 的 研 究, 配 合 特 區 政 府 施 政, 按 輕 重 緩 急 對 存 在 漏 洞 的 制 度 和 行 政 程 序 進 行 分 析, 從 制 度 建 設 上 防 患 於 未 然 另 一 方 面, 對 公 務 人 員, 尤 其 中 高 級 公 務 員 的 監 察 亦 會 逐 步 加 強 因 應 社 會 發 展 的 需 要 及 聯 合 國 反 腐 敗 公 約 的 效 力 延 伸 至 澳 門, 廉 政 公 署 將 配 合 特 區 政 府, 就 廉 署 職 能 範 圍 內 作 出 立 法 研 究, 尤 其 關 於 私 人 領 域 方 面 的 廉 政 監 察 待 相 關 研 究 及 法 案 完 成 後, 將 送 行 政 長 官 考 慮 此 外, 總 結 多 年 的 經 驗, 廉 署 將 更 重 對 公 民 法 治 觀 念 的 確 立, 加 強 全 民 識 法 守 法 的 意 識, 推 動 公 職 人 員 提 高 自 律, 鼓 勵 市 民 對 貪 污 舞 弊 採 取 零 容 忍 的 態 度, 逐 步 消 除 誘 發 貪 污 的 僥 倖 心 理, 建 立 廉 潔 清 明 的 社 會 風 尚

廉 署 訊 息 澳 門 廉 潔 度 在 亞 洲 排 第 4 2007 年 亞 洲 貪 污 趨 勢 年 報 發 表 政 經 風 險 評 估 於 3 月 14 日 發 表 2007 年 亞 洲 貪 污 趨 勢 年 報, 對 13 個 亞 洲 國 家 及 地 區 進 行 評 估, 澳 門 的 廉 潔 度 排 名 第 4, 貪 污 指 數 為 5.11, 廉 潔 水 平 僅 次 於 新 加 坡 香 港 及 日 本 今 年 亞 洲 各 國 的 廉 潔 度 排 名 有 較 大 的 變 動, 除 了 第 1 名 的 新 加 坡 和 第 4 名 的 澳 門 排 名 沒 有 變 化 之 外, 其 他 各 國 的 廉 潔 指 數 及 排 名 都 有 新 的 變 化 2007 年 亞 洲 貪 污 趨 勢 年 報 是 經 過 廣 泛 地 調 查 之 後 得 出 的 結 論 該 調 查 在 今 年 1 月 至 2 月 期 間 以 問 卷 及 面 談 進 行 調 查 分 析 了 逾 1,400 名 分 佈 於 亞 洲 各 調 查 地 區 的 外 商 或 外 來 工 作 人 員 的 回 應, 以 10 分 為 貪 污 情 況 最 嚴 重 分 數 越 低 越 廉 潔 來 排 名, 結 果 得 分 最 低 的 國 家 是 新 加 坡 1.2 分, 其 次 是 香 港 1.87 分 及 日 本 2.1 分, 澳 門 則 以 5.11 分 於 13 個 國 家 地 區 中 排 行 第 4 亞 洲 貪 污 趨 勢 年 報 引 述 受 訪 的 行 政 人 員 指, 澳 門 輕 微 的 貪 污 情 況 較 回 歸 前 減 少, 但 所 涉 及 的 金 額 較 以 前 多 相 對 於 2006 年 4.78 分 的 得 分, 澳 門 2007 年 的 得 分 為 5.11, 較 去 年 略 高 其 他 排 名 第 5 6 位 者, 分 數 同 樣 較 去 年 上 升 香 港 則 由 去 年 的 3.13 分, 大 幅 降 低 至 1.87 分, 廉 潔 度 排 名 也 由 去 年 的 第 3 位 上 升 至 今 年 的 第 2 位 報 告 亦 指 出, 前 運 輸 工 務 司 司 長 因 涉 嫌 巨 額 貪 污 被 捕 一 事, 並 不 顯 示 澳 門 的 貪 污 情 況 有 轉 差 的 趨 勢, 反 而 顯 示 出 澳 門 政 府 有 致 力 打 擊 貪 污 報 告 內 亦 提 及, 香 港 及 澳 門 都 擁 有 相 當 強 的 反 貪 機 構, 得 以 維 持 其 政 府 部 門 相 對 的 清 廉 此 外, 報 告 亦 指 澳 門 公 共 及 私 營 部 門 的 貪 污 嚴 重 性 分 別 得 5.18 及 4.97, 顯 示 澳 門 公 共 私 營 部 門 的 貪 污 情 況 較 為 接 近

廉 署 訊 息 亞 洲 行 政 申 訴 制 度 比 較 研 究 獎 勵 計 劃 評 審 結 果 公 佈 由 廉 政 公 署 與 澳 門 基 金 會 合 辦 的 亞 洲 行 政 申 訴 制 度 比 較 研 究 獎 勵 計 劃 已 於 2006 年 12 月 29 日 截 止 申 請, 共 收 到 9 份 研 究 計 劃 書 評 審 委 員 會 由 5 人 組 成, 包 括 : 可 持 續 發 展 策 略 研 究 中 心 主 任 謝 志 偉 博 士 ( 任 主 席 ) 法 律 改 革 諮 詢 委 員 會 副 主 席 駱 偉 建 教 授 澳 門 基 金 會 行 政 委 員 會 全 職 委 員 吳 志 良 博 士 廉 政 公 署 助 理 專 員 杜 慧 芳 及 顧 問 丘 曼 玲 等 經 評 審 委 員 會 按 照 獎 勵 計 劃 章 程 所 訂 的 條 件, 尤 其 對 申 請 人 的 條 件 研 究 課 題 及 其 範 圍 研 究 設 計 等 進 行 評 分 後, 選 出 3 份 研 究 計 劃, 並 確 定 了 相 應 的 資 助 金 額 評 審 會 議 進 行 中 3 份 獲 選 的 研 究 計 劃 為 ( 排 名 不 分 先 後 ): 亞 洲 行 政 申 訴 制 度 比 較 研 究 - 對 澳 門 韓 國 及 印 度 的 考 查 ( 小 組 負 責 人 黎 耀 祥 ) 助 理 專 員 杜 慧 芳 ( 中 ) 在 簡 介 會 上 向 與 會 者 介 紹 廉 署 行 政 申 訴 職 能 亞 洲 行 政 申 訴 制 度 ( 澳 門 台 灣 地 區 與 日 本 ) 之 比 較 研 究 ( 小 組 負 責 人 李 莉 娜 ) 探 索 澳 門 行 政 申 訴 制 度 發 展 路 向 - 亞 洲 行 政 申 訴 制 度 的 研 究 比 較 ( 澳 門 二 十 一 世 紀 法 律 研 究 會 ) 會 後 各 研 究 小 組 成 員 參 觀 廉 署 展 覽 室 由 於 獎 勵 計 劃 的 研 究 範 圍 必 須 包 括 澳 門 的 行 政 申 訴 制 度, 故 廉 署 於 3 月 初 舉 行 簡 介 會, 向 入 選 的 3 個 研 究 小 組 介 紹 廉 署 行 政 申 訴 職 能, 及 介 紹 廉 署 如 何 履 行 保 護 市 民 正 當 權 益 的 職 責 簡 介 會 由 助 理 專 員 杜 慧 芳 主 持, 向 與 會 者 介 紹 處 理 行 政 違 法 及 失 當 個 案 的 各 種 介 入 方 法 及 其 優 點 系 統 式 介 入 的 制 度 審 查 及 運 作 審 查, 以 及 針 對 不 同 範 疇 而 提 出 的 修 法 建 議 等 等 該 獎 勵 計 劃 於 去 年 10 月 16 日 推 出, 目 的 是 透 過 獎 勵 學 術 研 究 的 形 式, 鼓 勵 本 地 的 專 家 學 者 對 澳 門 及 亞 洲 其 他 國 家 和 地 區 的 行 政 申 訴 制 度 進 行 深 入 比 較, 以 探 討 該 制 度 在 促 進 政 府 良 好 管 治 方 面 的 作 用, 並 藉 此 提 高 市 民 使 用 行 政 申 訴 制 度 保 護 個 人 合 法 權 益 的 意 識 主 辦 機 構 有 權 日 後 將 研 究 報 告 發 表, 或 付 印 出 版, 並 將 之 提 交 予 亞 洲 申 訴 專 員 協 會, 以 供 其 在 澳 門 以 外 地 區 出 版

廉 政 文 摘 中 國 行 政 法 治 最 新 進 展 ( 下 ) * 中 國 政 法 大 學 教 授 馬 懷 德 四 公 務 員 依 法 行 政 能 力 得 到 明 顯 提 高 1993 年 8 月, 國 務 院 制 定 了 國 家 公 務 員 暫 行 條 例 2005 年 4 月, 第 十 屆 全 國 人 大 常 委 會 第 15 次 會 議 通 過 了 公 務 員 法, 於 2006 年 1 月 1 日 開 始 生 效 公 務 員 的 依 法 行 政 能 力 是 建 設 法 治 政 府 的 重 要 保 障 為 提 高 行 政 機 關 工 作 人 員 依 法 行 政 的 觀 念 和 能 力, 政 府 建 立 和 完 善 了 公 務 員 培 訓 制 度 依 法 行 政 情 況 考 核 制 度 學 院 聯 合 舉 辦 了 省 部 級 領 導 依 法 行 政 專 題 研 究 班, 各 地 區 各 部 門 也 開 展 了 大 規 模 的 培 訓 工 作, 各 級 領 導 幹 部 依 法 行 政 意 識 和 能 力 得 到 進 一 步 提 高 例 如, 為 了 提 高 行 政 執 法 人 員 的 整 體 素 質, 山 東 省 政 府 制 定 了 山 東 省 行 政 執 法 證 件 管 理 辦 法, 先 後 培 訓 行 政 執 法 人 員 120 萬 人 次, 編 印 了 43 種 公 共 法 律 知 識 讀 本 煙 臺 市 2005 年 對 全 市 16000 名 行 政 執 法 人 員 進 行 統 一 考 試, 統 一 資 格 認 定, 統 一 上 網 公 開, 取 消 300 多 名 不 符 合 條 件 的 行 政 執 法 人 員 的 執 一 方 面, 各 地 和 部 門 積 極 開 展 公 務 員 培 訓, 法 資 格 建 立 起 公 務 員 學 法 制 度 2005 年, 人 事 部 下 發 了 關 於 在 全 國 公 務 員 中 開 展 公 共 管 理 核 心 內 容 培 訓 的 通 知, 明 確 提 出 以 增 強 公 務 員 行 政 意 識 提 高 公 務 員 行 政 能 力 為 核 心, 大 規 模 開 展 公 務 員 通 用 能 力 公 共 行 政 公 共 政 策 公 共 經 濟 和 依 法 行 政 培 訓 2006 年, 下 發 了 公 務 員 公 共 管 理 核 心 內 容 培 訓 大 綱, 將 依 法 行 政 培 訓 內 容 概 括 為 鄧 小 平 民 主 法 制 理 論 全 面 推 進 依 法 行 政 憲 法 行 政 法 律 規 範 的 制 定 與 適 用 行 政 處 罰 制 度 行 政 複 議 制 度 行 政 訴 訟 制 度 國 家 賠 償 制 度 行 政 監 察 制 度 監 察 等 九 個 專 題 各 地 區 各 部 門 逐 步 建 立 健 全 了 領 導 幹 部 學 法 制 度 中 組 部 國 務 院 法 制 辦 國 家 行 政 另 一 方 面, 建 立 完 善 了 公 務 員 考 核 制 度 根 據 公 務 員 法 的 規 定, 對 公 務 員 的 考 核 按 照 管 理 許 可 權, 全 面 考 核 公 務 員 的 德 能 勤 績 廉 考 核 分 為 平 時 考 核 和 定 期 考 核 人 事 部 於 2000 年 下 發 了 關 於 進 一 步 加 強 國 家 公 務 員 考 核 工 作 的 意 見, 全 國 每 年 平 均 95% 以 上 的 公 務 員 都 參 加 年 度 考 核 許 多 地 方 通 過 了 公 務 員 考 核 辦 法, 結 合 各 地 實 際 完 善 了 公 務 員 考 核 制 度 各 部 門 和 各 地 建 立 還 完 善 了 行 政 執 法 評 議 考 核 制 度, 重 點 考 察 執 法 部 門 和 執 法 人 員 行 使 執 法 職 權 和 履 行 法 定 義 務 的 情 況 另 外, 還 通 過 建 立 健 全 行 政 執 法 獎 懲 機 制, 創 造 * 馬 懷 德 教 授 現 任 中 國 政 法 大 學 副 校 長, 中 國 政 法 大 學 法 學 院 院 長 訴 訟 法 研 究 中 心 副 主 任 教 授 博 士 生 導 師 馬 懷 德 教 授 同 時 兼 任 中 國 法 學 會 行 政 法 研 究 會 副 會 長, 中 國 監 察 學 會 常 務 理 事, 行 政 法 學 研 究 主 編, 國 家 發 展 與 改 革 委 員 會 建 設 部 教 育 部 國 家 統 計 局 法 律 顧 問, 北 京 市 依 法 治 市 顧 問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顧 問 山 東 省 人 民 政 府 顧 問

廉 政 文 摘 有 利 於 推 動 嚴 格 執 法 公 正 執 法 文 明 執 法 的 良 好 環 境 在 行 政 機 關 領 導 的 政 績 評 價 方 面, 許 多 地 方 和 部 門 出 現 了 一 些 新 的 做 法 從 2005 年 起, 北 京 市 將 政 務 公 開 的 情 況 納 入 了 政 績 考 核 2006 年 7 月, 浙 江 省 人 大 通 過 了 浙 江 省 環 境 污 染 監 督 管 理 辦 法, 將 浙 江 省 內 各 行 政 區 域 內 環 境 質 量 水 平 納 入 領 導 幹 部 政 績 考 核 8 月, 山 東 省 政 府 公 佈 了 山 東 省 環 境 保 護 十 一 五 規 劃, 在 幹 部 職 務 晉 升 評 優 創 先 代 表 推 選 等 方 面 實 行 環 保 一 票 否 決 國 家 環 保 總 局 近 日 提 出, 中 國 將 推 行 領 導 幹 部 任 期 環 境 保 護 政 績 考 核, 克 服 單 純 追 求 GDP 的 傾 向 海 南 省 近 日 將 政 府 舉 債 情 況 納 入 幹 部 評 價 考 辦 公, 實 行 一 套 工 作 機 構 兩 個 機 關 名 稱, 履 行 黨 的 紀 律 檢 查 和 政 府 行 政 監 察 兩 項 職 能 的 體 制, 目 的 是 為 了 增 強 黨 政 監 督 的 整 體 效 能, 加 強 對 黨 政 機 關 及 其 工 作 人 員 的 監 督, 進 一 步 加 大 反 腐 敗 鬥 爭 力 度 1997 年 5 月 全 國 人 大 常 委 會 通 過 了 行 政 監 察 法 1998 年, 中 共 中 央 發 佈 關 於 實 行 黨 風 廉 政 建 設 責 任 制 的 規 定, 以 加 強 黨 風 廉 政 建 設, 明 確 黨 政 領 導 班 子 和 領 導 幹 部 對 黨 風 廉 政 建 設 應 負 的 責 任 2004 年 10 月, 行 政 監 察 法 實 施 條 例 開 始 生 效 2005 年 1 月, 中 共 中 央 發 佈 建 立 健 全 教 育 制 度 監 督 並 重 的 懲 治 和 預 防 腐 敗 體 系 實 施 綱 要 核 體 系 2005 年, 各 級 政 府 和 監 察 機 關 大 力 推 進 依 法 五 廉 政 建 設 走 向 制 度 化 根 據 行 政 監 察 法 的 規 定, 監 察 機 關 是 人 民 政 府 行 使 監 察 職 能 的 機 關, 依 法 對 國 家 行 政 機 關 行 政 廉 潔 從 政, 加 大 了 對 政 府 機 關 及 其 工 作 人 員 監 督 的 力 度 各 級 監 察 機 關 以 涉 及 國 計 民 生 公 共 服 務 公 共 利 益 等 部 門 和 行 業 為 重 點, 加 強 了 對 國 家 公 務 員 和 國 家 行 政 機 關 任 命 的 其 他 人 員 實 施 監 貫 徹 執 行 行 政 許 可 法 情 況 的 監 督 檢 查, 特 別 是 重 察 開 展 行 政 監 察 工 作, 加 強 對 行 政 權 力 的 監 督 制 約, 能 夠 促 使 行 政 機 關 及 其 工 作 人 員 嚴 格 按 照 法 定 許 可 權 和 程 式 履 行 職 責, 依 法 處 理 經 濟 社 會 事 務, 有 效 防 止 行 為 失 範 權 力 濫 用, 不 斷 提 高 依 法 行 政 的 水 平 和 能 力 我 國 行 政 監 察 機 關 的 基 本 職 責, 即 保 證 政 令 暢 通 維 護 行 政 紀 律 促 進 廉 政 建 設 改 善 行 政 管 理 提 高 行 政 效 能 黨 中 央 國 務 院 歷 來 對 行 政 監 察 工 作 十 分 重 視 1993 年, 中 央 紀 律 檢 查 委 員 會 和 監 察 部 以 及 地 方 各 級 紀 檢 監 察 機 關 合 署 對 國 土 資 源 農 業 環 保 質 檢 建 設 水 利 交 通 公 安 等 部 門 和 行 業 開 展 監 督 檢 查 各 級 監 察 機 關 共 受 理 涉 及 行 政 許 可 行 為 的 投 訴 21010 件, 追 究 責 任 2845 人 一 些 地 方 制 定 了 行 政 許 可 事 項 備 案 制 度 行 政 許 可 監 督 辦 法 行 政 許 可 過 錯 責 任 追 究 辦 法 等 配 套 制 度, 規 範 和 加 強 了 對 行 政 許 可 各 主 要 環 節 的 監 督 天 津 深 圳 蘇 州 等 地 和 農 業 部 建 立 了 行 政 許 可 電 子 監 察 系 統, 對 行 政 許 可 的 受 理 承 辦 審 核 批 准 辦 結 各 個 環 節 實 現 全 程 監 督 各

廉 政 文 摘 地 區 各 部 門 嚴 格 執 行 廉 潔 從 政 各 項 規 定, 嚴 肅 查 處 領 導 幹 部 違 反 規 定 收 送 現 金 有 價 證 券 和 支 付 憑 證 1505 萬 元, 最 終 被 北 京 市 第 一 中 級 人 民 法 院 以 商 業 賄 賂 罪 一 審 判 處 死 刑 的 1182 人, 收 繳 款 額 6213.8 萬 元 ; 查 處 跑 官 要 官 問 題, 受 到 批 評 教 育 和 誡 勉 的 334 人, 給 予 組 織 處 理 和 紀 律 處 分 97 人 ; 糾 正 和 查 處 領 導 幹 部 放 任 縱 容 配 偶 子 女 和 身 邊 工 作 人 員 利 用 領 導 幹 部 職 權 和 職 務 影 響 謀 取 非 法 利 益 的 835 人 ; 查 處 借 婚 喪 嫁 娶 等 事 宜 收 錢 斂 財 的 630 人 ; 查 處 參 加 賭 博 的 黨 員 幹 部 8338 人 2006 年 9 月 4 日, 在 國 務 院 召 開 的 加 快 推 進 政 府 職 能 轉 變 和 管 理 創 新 電 視 電 話 會 議 上, 國 務 院 總 理 溫 家 寶 明 確 強 調 要 深 入 開 展 反 腐 倡 廉, 確 保 權 力 不 被 濫 用 一 是 扎 實 開 展 治 理 商 業 賄 賂 專 項 工 作 二 是 從 源 頭 上 預 防 和 治 理 腐 敗 繼 續 深 入 推 進 行 政 審 批 政 府 投 資 監 管 國 有 資 產 監 管 政 府 決 策 等 方 面 的 制 度 改 革 三 是 發 揚 民 主, 強 2006 年 1 月, 胡 錦 濤 總 書 記 在 中 央 紀 委 第 六 次 全 會 上 發 表 重 要 講 話, 把 開 展 治 理 商 業 賄 賂 專 項 工 作 作 為 今 年 黨 風 廉 政 建 設 和 反 腐 敗 工 作 的 六 項 重 點 工 作 之 一, 強 調 要 堅 決 糾 正 不 正 當 交 易 行 為, 依 法 化 對 權 力 運 行 的 監 督 各 級 政 府 都 要 主 動 接 受 人 大 政 協 的 監 督, 強 化 社 會 監 督 和 政 府 內 部 的 專 門 監 督, 為 現 階 段 推 進 依 法 行 政 建 設 法 治 政 府 提 出 了 具 體 要 求 查 處 商 業 賄 賂 案 件 2 月 8 日, 中 共 中 央 辦 公 廳 國 務 院 辦 公 廳 印 發 了 關 於 開 展 治 理 商 業 賄 賂 專 項 工 作 的 意 見, 對 治 理 商 業 賄 賂 作 出 全 面 部 署 中 央 成 立 了 治 理 商 業 賄 賂 領 導 小 組,40 多 個 中 央 國 家 機 關 相 繼 成 立 了 治 理 商 業 賄 賂 領 導 小 組, 大 多 數 由 部 門 主 要 負 責 人 擔 任 組 長 31 個 省 ( 區 市 ) 和 新 疆 生 產 建 設 兵 團 由 省 委 副 書 記 常 務 副 省 長 或 副 省 長 全 面 推 進 依 法 行 政, 建 設 法 治 政 府 是 新 時 期 行 政 法 治 建 設 的 重 大 任 務 相 信 經 過 全 國 上 下 堅 持 不 懈 的 努 力, 一 定 能 夠 把 我 們 的 政 府 建 設 成 為 行 為 規 範 運 轉 協 調 公 正 透 明 廉 潔 高 效 的 責 任 政 府 法 治 政 府 效 能 政 府 和 服 務 政 府 ( 完 ) 擔 任 組 長 據 統 計, 目 前 全 國 檢 察 機 關 共 受 理 和 自 行 發 現 商 業 賄 賂 案 件 線 索 9000 餘 件, 正 在 立 案 偵 查 的 4367 件, 正 在 審 查 起 訴 的 1195 件, 已 向 法 院 提 起 公 訴 的 674 件 在 轟 動 一 時 的 北 京 反 商 業 賄 賂 第 一 案 中, 被 稱 為 電 腦 天 才 的 原 農 業 銀 行 北 京 市 分 行 科 技 處 處 長 溫 某 在 任 職 6 年 時 間, 先 後 索 取 賄 賂 款 1073 萬 元, 貪 污 公 款 432 萬 元, 犯 罪 金 額 共 計

社 會 心 聲 應 把 青 少 年 的 德 育 當 作 社 會 發 展 的 重 點 澳 門 大 學 教 育 學 院 單 文 經 院 長 談 道 德 教 育 2005 年 9 月 自 台 灣 來 澳 擔 任 澳 門 大 學 教 育 學 院 院 長 的 單 文 經 教 授, 雖 然 居 澳 時 間 不 長, 但 這 位 從 事 道 德 教 育 和 相 關 課 題 研 究 二 十 多 年 的 專 家, 深 深 感 覺 到 澳 門 各 界 特 別 是 教 育 界 人 士 對 品 德 與 公 民 教 育 的 重 視 單 院 長 說 : 對 於 道 德 教 育 的 重 視, 這 當 然 與 澳 門 一 向 以 博 彩 旅 遊 娛 樂 事 業 為 其 龍 頭 產 業 有 關 這 些 產 業 的 日 漸 興 旺, 固 然 為 澳 門 的 經 濟 發 展 帶 來 頗 為 顯 著 的 正 面 發 展, 但 是, 卻 也 為 澳 門 居 民 帶 來 頗 高 的 社 會 問 題 感 他 引 述 一 項 由 綜 合 生 活 素 質 研 究 中 心 ( 今 已 易 名 可 持 續 發 展 策 略 研 究 中 心 ) 發 布 的 澳 門 居 民 綜 合 生 活 素 質 現 況 調 查 (2005) 中 期 報 告, 指 出 受 訪 者 都 有 頗 高 的 社 會 問 題 感, 將 七 種 社 會 問 題 嚴 重 程 度 排 序, 位 於 榜 首 的 是 青 少 年 問 題, 其 餘 依 次 是 貧 富 懸 殊 賭 博 毒 品 色 情 老 人 和 道 德 風 氣, 且 道 德 風 氣 是 唯 一 不 被 過 半 數 受 訪 者 視 為 嚴 重 社 會 問 題 的 項 目 單 院 長 稱, 這 呈 現 了 二 種 看 起 來 相 互 矛 盾 的 結 果, 從 一 個 學 者 的 角 度 來 看, 這 樣 的 情 況 很 值 得 研 究 這 個 結 果 所 顯 示 的 正 是 澳 門 居 民 所 面 臨 的 一 項 兩 難 : 一 方 面, 因 為 歷 史 的 偶 然, 使 得 澳 門 不 得 不 以 博 彩 旅 遊 娛 樂 事 業 為 其 龍 頭 產 業, 隨 之 而 來 的 賭 博 毒 品 色 情 等 問 題, 當 然 會 比 其 他 地 區 多 一 些 但 是, 為 數 眾 多 的 澳 門 居 民 又 很 自 豪 地 以 出 淤 泥 而 不 染 的 蓮 花 精 神 自 況, 更 以 能 作 到 潔 身 自 愛, 而 不 自 陷 於 重 重 的 誘 惑 之 中 而 引 以 為 傲 他 說 : 大 家 對 於 黃 賭 毒 為 下 一 代 帶 來 的 許 多 明 顯 的 或 是 潛 在 的 負 面 影 響, 深 表 憂 慮, 這 或 許 就 是 澳 門 人 對 品 德 與 公 民 教 育 十 分 重 視 的 主 要 原 因 之 一 既 然 本 澳 的 青 少 年 學 生 所 承 受 的 各 種 誘 惑 要 比 其 他 地 區 多 得 多, 那 麼, 怎 樣 才 能 協 助 這 些 未 來 社 會 主 人 翁 抗 拒 誘 惑 擁 有 正 確 的 價 值 觀 呢? 單 教 授 說 : 家 庭 學 校 與 社 會 三 個 環 節, 環 環 相 扣, 各 個 環 節 的 相 關 人 士 皆 應 謹 慎 為 之, 各 自 發 揮 應 有 功 能, 為 培 養 家 庭 中 的 好 子 弟 學 校 中 的 好 學 生, 及 社 會 中 的 好 公 民 而 努 力 單 教 授 又 表 示, 從 道 德 心 理 學 來 看, 兒 童 或 學 生 的 道 德 發 展 應 該 是 由 無 律 而 他 律 而 自 律 要 達 到 自 律, 固 然 有 賴 學 生 個 體 身 心 的 自 然 發 展 與 成 熟, 以 及 父 母 師 長 的 引 導 與 協 助, 但 學 生 自 己 也 應 該 負 相 當 大 部 分 的 責 任 而 且, 隨 年 齡 的 增 長, 其 所 應 該 自 負 的 責 任 即 愈 多 因 此, 學 校 應 注 重 學 生 的 思 想 建 設, 常 常 提 醒 他 們 要 自 我 負 責, 培 養 他 們 面 對 問 題 和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在 學 校 推 廣 道 德 教 育, 單 教 授 認 為 老 師 們 的 言 傳 身 教 相 當 重 要, 且 宜 重 視 師 生 互 動, 透 過 正 式 課 和 非 正 式 課 ( 如 課 外 和 校 外 活 動 ), 共 同 建 立 學 生 正 確 的 價 值 觀 單 教 授 提 醒, 推 廣 道 德 教 育 最 重 要 的 是 不 要 把 它 形 式 化, 應 將 之 滲 透 入 每 一 個 科 目 中, 再 輔 以 不 同 活 動 或 比 賽, 以 一 整 套 方 式 來 推 廣, 成 效 會 更 好 最 後, 單 文 經 教 授 說 : 我 衷 心 期 盼, 澳 門 特 區 政 府 的 官 員, 乃 至 廣 大 的 市 民 群 眾 們, 在 為 本 澳 經 濟 發 展 高 度 成 長 而 額 手 稱 慶 的 同 時, 更 要 繃 緊 居 安 思 危 的 神 經, 從 政 治 與 法 制 等 的 層 面 作 長 遠 的 打 算, 把 青 少 年 的 德 育, 乃 至 全 民 的 德 育 都 當 作 社 會 發 展 的 重 點

10 義 工 心 聲 年 來 廉 潔 義 工 隊 對 協 助 廉 署 不 同 的 宣 傳 工 作 付 出 了 不 少 努 力, 以 下 是 若 干 位 義 工 隊 成 員 就 去 年 參 與 有 關 工 作 後 的 一 點 體 會 和 意 見 梁 鎂 堙 申 訴 有 道 綜 藝 晚 會 我 是 法 學 院 學 生, 深 明 法 律 保 護 個 人 權 益 的 重 要 性 廉 署 去 年 9 月 舉 辦 廉 署 社 區 活 動 日 申 訴 有 道 綜 藝 晚 會, 活 動 中 簡 介 了 廉 署 過 去 曾 為 市 民 解 決 所 申 訴 的 一 些 個 案, 顯 出 市 民 對 維 護 個 人 合 法 權 益 的 意 識 正 不 斷 加 強, 他 們 開 始 懂 得 利 用 現 有 的 申 訴 途 徑, 以 維 護 自 己 應 有 的 權 益 所 以, 如 發 現 公 共 行 政 有 不 公 平 的 地 方, 便 應 立 即 向 廉 署 申 訴 Lilie Choi 到 香 港 廉 署 參 觀 交 流 2006 年 11 月 5 日, 義 工 隊 一 行 40 人 到 香 港 廉 署 參 觀 交 流, 這 次 活 動 對 我 們 有 雙 重 身 份 的 一 群 ( 既 是 義 工 又 是 社 會 新 生 代 ) 來 說 特 別 有 意 義 活 動 中 兩 地 的 廉 潔 義 工 真 正 做 到 交 流 互 動 互 相 學 習, 義 工 們 縱 然 有 不 同 的 年 齡 背 景 文 化, 但 都 有 同 一 目 標, 就 是 盡 己 所 能 去 倡 行 廉 潔 精 神, 先 由 自 己 的 日 常 生 活 做 起, 再 通 過 各 種 方 法, 將 廉 潔 信 息 逐 步 宣 揚 開 去 林 鎮 星 社 區 辦 問 卷 調 查 協 助 廉 署 在 北 區 進 行 的 北 區 居 民 認 識 廉 署 社 區 辦 事 處 問 卷 調 查 後, 發 現 市 民 只 有 遇 到 貪 污 個 案 或 行 政 申 訴 時, 才 會 想 到 廉 署 及 其 社 區 辦 事 處, 這 或 與 廉 署 儆 惡 的 威 武 形 象 有 關 我 認 為 若 廉 署 想 進 一 步 加 強 親 民 形 象, 除 了 在 社 區 活 動 上 投 入 更 多 資 源 外, 亦 可 考 慮 與 其 他 北 區 社 團 合 作, 舉 辦 更 多 的 不 同 種 類 的 活 動, 讓 社 團 拉 動 更 多 市 民 參 與, 從 而 加 深 其 會 員 及 其 他 市 民 對 廉 署 其 他 職 能 的 了 解 高 震 遠 公 益 金 百 萬 行 2006 年 12 月 舉 行 的 公 益 金 百 萬 行, 廉 潔 義 工 隊 約 20 人 與 廉 署 人 員 結 伴 同 行, 當 中 發 生 了 一 段 小 插 曲, 就 是 中 途 有 隊 伍 企 圖 插 隊, 其 後 經 我 們 勸 喻 後, 對 方 亦 自 知 理 虧, 最 終 返 回 原 位 雖 然 只 是 小 事 一 樁, 但 也 令 我 深 深 體 會 到 公 平 守 法 的 重 要 性, 這 亦 使 我 參 加 今 次 活 動 多 添 一 層 意 義

義工心聲 梁佩珠 唱聚澳門農莊 梁鶯兒 2005年起加入義工隊 出於對廉署正直形象的敬仰 2005年中 坦白說 我以往對廉署打擊貪污的 我加入成為她的義工 在一年多的服務中 決心有丁點保留 但2005年成為廉潔義 不但為宣揚廉潔盡了一點綿力 也令我開闊 工隊一份子後 我開始慢慢改觀 看到 了眼界 廉署人員的作風 深受感動 印象最深 除參與眾多的活動外 廉署特別為我 刻的一次是 2005年中廉政專員與義工 們舉辦的 廉潔義工唱聚澳門農莊 活動同 們見面 當時坊間對廉署反賄選的成效 樣令我難忘 當日有各式活動 問答遊戲 存疑 但專員向我們重申凡事不可單看 歌藝表演 讓大家有更多機會加深認識和了 解 增進友誼 相信日後將能更好地為廉署 及義工隊作出貢獻 表面 強調廉署一定會盡力打擊賄選 事實證明的確如此 希望廉署及市民能 共同努力將澳門 淨化 除去貪污及 不公平的現象 令澳門變得更美好 黃凱蓉 教材交流 劉鳳葵 眾志成 誠 青年營 2006年9月 我參加了 眾志成 誠 青年 2005年廉署出版了一套教材套供各 營 活動目的是向年青人帶出廉潔 誠實的信 小學使用 為了收集意見 特別邀請了 息 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 是首晚廉署領導層 義工隊中的現職教師出席 交流對推動 到場與營友進行分享會 那真是整個青年營的精 青少年德育工作的意見 我作為教育界 粹所在 會上營友們提出很多問題 講者都詳盡 的一份子 當然支持廉署的相關工作 解答 加深了我們對廉署的認識 當天我們各抒己見 就本身對現今青少 每當回想起那次活動 CCAC 年的了解道出一些經驗及看法 希望可 Go!Go!Go! 的呼喊聲自然在耳邊響起 當日大 以為廉署修訂青少年德育教材的內容略 家就是以這句口號互相激勵 奮力完成每個歷奇 盡綿力 透過這次聚會 我深深體會到 項目 令我深深體會到齊心一致的力量 由此亦 廉署對青少年廉潔教育的重視 明白到 反貪倡廉的工作 單靠廉署的努力是不 足夠的 還要社會上每一個人的支持和配合 才 能取得理想的成績 Joe Ng 堅持參與義工隊活動 Christine Cheang 參演反賄選短片 我感到廉潔義工隊有很好的組織性 合作性和投入性 組織 2006年7月我曾參與廉署 廉潔之城 電視廣告的拍攝工 性是廉署因應義工們不同的條件組織參與合適的活動 發揮義工 作 不過其實早在2005年 我已有機會參演反賄選宣傳短片 的長處 合作性是由義工中選出多名組長 協助聯繫其他義工參 飾演一名正義的女孩子 劇情講述的是某公司的管理層利用誘 與活動 投入性就是每一次活動中都讓參與的義工清楚自己的工 導方式 意圖左右下屬的投票意向 劇中的我當然拒絕 我想 作崗位及活動細節 使其最快地投入角色 這樣對活動的成效有 起曾聽聞實際生活中亦有不少類似的違規情況 所以在拍攝時 很大的幫助 廉潔義工隊的工作較讓我受落 這亦是我多年來堅 感受更深刻 更投入 很希望市民看到這齣短片時 能明白廉 持參與的原因 潔選舉的重要 不要受他人影響自己的投票意向 11

12 人 員 感 言 第 三 屆 (2007) 廉 政 公 署 人 員 攝 影 比 賽 為 豐 富 廉 署 人 員 的 工 餘 生 活, 提 供 切 磋 攝 影 技 巧 和 交 流 經 驗 的 機 會, 廉 政 公 署 再 一 次 舉 行 廉 署 人 員 攝 影 比 賽, 今 年 評 委 由 區 志 強 先 生 仇 耀 中 先 生 及 施 援 程 小 姐 義 務 擔 任 現 選 刊 部 分 得 獎 作 品 及 拍 攝 者 的 心 聲, 讓 讀 者 分 享 關 駿 傑 ( 冠 軍 ) 這 張 照 片 是 一 年 前 作 歐 洲 五 國 之 旅, 在 丹 麥 一 個 火 車 站 拍 下 的 作 為 一 個 遊 客 的 我, 在 旅 程 的 終 結 時 懷 愉 快 的 心 情 隨 手 拍 下 火 車 站 一 景 在 這 次 旅 程 中, 拍 下 的 照 片 超 過 2,000 張, 拍 攝 時 每 能 覺 得 欣 慰 滿 足, 惟 照 片 當 中 令 自 己 滿 意 的 卻 不 多 正 如 平 日 我 們 所 做 的 所 有 廉 潔 教 育 工 作 一 樣, 未 必 每 個 項 目 能 立 竿 見 影, 不 過, 卻 依 然 可 以 令 我 從 中 獲 得 滿 足 感 日 落 火 車 站 關 駿 傑 火 舞 泉 花 譚 遠 新 譚 遠 新 ( 亞 軍 ) 有 朋 自 遠 方 來, 於 是 陪 同 他 們 到 那 新 酒 店 參 觀 萬 萬 沒 想 到, 這 噴 泉 居 然 會 噴 起 火! 於 是 特 意 駐 足 欣 賞, 隨 團 團 火 球 的 噴 出, 整 個 花 白 的 泉 花 一 瞬 間 全 被 染 成 火 紅 色 我 二 話 不 說 立 刻 拿 出 照 相 機 拍 下 這 一 幕 一 幕 鮮 紅 畫 面 沒 想 到 這 突 如 其 來 的 泉 花 為 我 帶 來 人 生 中 的 第 一 個 攝 影 比 賽 獎 項 回 想 起 來, 幸 好 當 時 照 相 機 隨 身, 才 能 捕 捉 到 這 美 麗 的 一 刻 我 覺 得 廉 政 工 作 亦 是 一 樣, 時 刻 要 有 充 分 準 備, 才 能 應 付 每 項 挑 戰 張 達 民 ( 世 遺 獎 ) 這 張 題 名 為 舞 動 三 巴 的 作 品, 是 在 第 十 屆 國 際 青 年 舞 真 真 假 假 青 青 青 青 ( 季 軍 ) 蹈 節 時 拍 攝 的, 身 穿 民 族 盛 裝 的 舞 蹈 隊, 在 激 情 人 群 包 圍 中 歐 遊 途 經 法 蘭 克 福, 在 機 場 等 候 轉 機 時, 偶 見 遠 處 坐 兩 個 人, 一 高 一 矮, 一 肥 一 廋, 相 映 成 趣 待 趨 前 細 看, 才 知 兩 人 乃 一 真 一 假 遠 觀 的 錯 覺 使 人 判 斷 有 誤, 也 許 這 可 以 作 為 我 們 在 工 作 中 的 一 個 借 鑑, 調 查 取 證, 豈 可 單 憑 表 象, 須 從 多 角 度 觀 察, 細 心 求 證, 方 能 找 到 真 相 舞 動 三 巴 張 達 民 翩 翩 起 舞, 贏 得 陣 陣 喝 彩 聲, 當 我 走 進 其 中 時 也 能 體 現 到 當 時 熱 鬧 的 氣 氛 當 充 滿 活 力 的 舞 蹈 隊 齊 齊 跳 舞 由 大 三 巴 巡 遊 出 來 時, 靜 止 的 大 三 巴 與 舞 動 的 舞 蹈 隊 動 靜 互 相 輝 映, 同 時 表 現 出 不 同 文 化 的 相 互 交 融

廉 署 訊 息 13 反 腐 敗 : 成 為 改 革 的 機 構 研 討 會 廉 政 公 署 與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及 澳 門 大 學 合 辦 的 反 腐 敗 : 成 為 改 革 的 機 構 研 討 會,3 月 底 在 公 共 行 政 大 樓 演 講 廳 舉 行, 有 來 自 70 多 個 政 府 部 門 及 實 體 約 170 多 名 領 導 及 主 管 人 員 參 與 主 講 者 莊 士 敦 (Michael Johnston) 教 授 是 美 國 著 名 資 深 反 貪 專 家 美 國 科 爾 蓋 特 大 學 社 會 科 學 系 主 任, 有 超 過 30 年 有 關 美 國 和 比 較 政 治 方 面 的 教 學 和 研 究 經 驗, 專 長 於 打 擊 腐 敗 及 改 革 範 疇, 著 作 量 豐 富, 曾 參 與 不 少 公 共 政 策 活 動 及 擔 當 顧 問, 當 中 大 部 分 是 有 關 反 腐 敗 方 面 的 工 作 莊 士 敦 教 授 在 會 上 指 出, 腐 敗 是 根 深 蒂 固 的 行 為, 莊 士 敦 教 授 在 研 討 會 上 具 高 度 隱 藏 性 貪 污 者 會 透 過 不 同 方 法 及 途 徑 來 捍 衛 既 得 利 益, 所 以 反 貪 工 作 阻 力 不 小 他 就 打 擊 貪 污 的 策 略 及 如 何 達 至 改 革 提 出 了 個 人 觀 點, 與 會 者 亦 踴 躍 發 問, 就 反 貪 問 題 展 開 互 動 交 流 清 茶 談 廉 潔 廉 政 公 署 向 來 重 視 與 傳 播 媒 介 保 持 緊 密 溝 通 和 良 好 關 係, 因 此 一 如 往 年, 於 3 月 份 繼 續 透 過 清 茶 談 廉 政 活 動, 跟 各 傳 媒 負 責 人 會 面 與 交 流, 闡 述 今 年 政 策, 並 聽 取 進 行 肅 貪 倡 廉 策 略 的 意 見 廉 署 舉 行 一 年 一 度 的 清 茶 談 廉 政 活 動, 與 傳 媒 機 構 領 導 聚 首 廉 政 故 事 廊 出 版 澳 門 廉 政 公 署 自 1999 年 成 立 至 今, 除 了 一 直 致 力 打 擊 貪 污 舞 弊 維 護 市 民 的 正 當 權 益 之 外, 亦 高 度 重 視 宣 傳 教 育 工 作 最 近 廉 署 將 有 關 廉 潔 奉 公 肅 貪 倡 廉 循 規 守 法 等 主 題 訊 息, 以 較 輕 鬆 易 懂 的 連 環 圖 畫 故 事 形 式 演 繹, 並 結 集 成 廉 政 故 事 廊 出 版 廉 政 故 事 廊 既 是 故 事 書, 也 是 一 本 面 向 初 中 學 生 的 德 育 教 材, 內 容 由 3 部 分 組 成, 首 部 分 成 語 及 古 代 故 事 編, 講 述 古 代 清 官 的 廉 潔 和 貪 官 的 劣 行, 讓 讀 者 可 以 史 為 鑑 ; 後 兩 部 分 則 改 編 自 廉 政 公 署 曾 處 理 的 貪 污 及 行 政 申 訴 的 真 實 個 案, 以 較 接 近 現 實 生 活 的 個 案 讓 讀 者 了 解 廉 政 工 作 本 書 凝 聚 了 本 澳 不 同 漫 畫 家 的 作 品, 包 括 : 亞 正 ( 陳 偉 輝 ) 關 英 傑 陳 培 梁 祐 桐 關 文 俊 曹 長 雄 楊 四 浩 陳 蔚 藍 及 陳 渭 泉, 繪 畫 風 格 各 有 特 色 廉 政 故 事 廊 封 面 廉 署 稍 後 將 會 安 排 致 送 該 書 予 本 澳 中 學 及 青 少 年 團 體, 希 望 透 過 廉 政 故 事 廊, 讓 青 少 年 朋 友 以 至 廣 大 讀 者, 能 細 尋 此 中 義 理, 共 同 把 澳 門 建 設 成 一 個 廉 潔 法 治 公 平 的 家 園

14 廉 署 動 態 廉 署 人 員 紀 律 監 察 委 員 會 向 行 政 長 官 呈 交 2006 年 年 度 報 告 (2007-04) 前 香 港 廉 政 專 員 施 伯 偉 (Bretrand de Peville) 來 訪 (2007-01) 新 任 香 港 廉 政 專 員 羅 范 椒 芬 率 團 來 訪 (2007-02) 為 參 與 青 少 年 誠 信 教 育 計 劃 的 菜 農 子 弟 學 校 舉 行 廉 潔 講 座 (2007-02) 蒙 古 反 貪 局 代 表 團 來 訪 (2007-03) 為 街 總 綠 楊 長 者 日 間 護 理 中 心 成 員 舉 行 廉 潔 講 座 (2007-01) 舉 辦 廉 署 人 員 攝 影 比 賽, 特 邀 評 委 區 志 強 仇 耀 中 及 施 援 程 在 評 選 中 (2007-02)

新 聞 剪 報 15

16 法 例 淺 釋 Q&A Q 仔 閱 報, 得 知 廉 政 公 署 發 出 新 聞 稿, 謂 有 市 民 投 訴 某 局 級 部 門 在 一 次 編 制 外 高 級 技 術 員 的 公 開 招 聘 中 擅 自 更 改 考 試 規 則, 令 投 考 人 權 益 受 損 廉 署 調 查 後, 證 實 確 有 行 政 違 法, 有 關 考 試 結 果 屬 可 撤 銷, 遂 向 當 局 作 出 勸 喻 惟 經 廉 署 勸 喻 後, 保 安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回 覆 表 示, 雖 然 贊 同 廉 署 觀 點, 卻 不 願 糾 正 具 體 個 案 中 的 違 法 情 況 廉 署 遂 按 照 組 織 法 的 規 定, 將 有 關 情 況 知 會 行 政 長 官, 並 通 報 具 正 當 性 提 起 司 法 上 訴 的 檢 察 院 在 Q 仔 記 憶 中, 廉 署 在 處 理 行 政 申 訴 個 案 中 從 未 採 用 過 這 一 程 序 最 後 須 知 會 行 政 長 官, 並 通 報 檢 察 院 Q 仔 覺 得 比 較 特 別, 於 是 求 教 於 A 博 士 A 博 士 : 的 確 比 較 少 見, 因 為 很 多 個 案 在 較 早 階 段 便 已 解 決 了 問 題, 廉 署 當 然 毋 須 知 會 行 政 長 官 和 通 報 檢 察 院 其 實, 當 廉 署 接 獲 市 民 就 公 共 部 門 及 機 關 的 行 政 違 法 和 行 政 失 當 行 為 而 作 出 的 投 訴 後, 會 根 據 具 體 情 況 以 不 同 方 式 處 理, 包 括 : 非 正 式 介 入 轉 介 或 開 案 Q 仔 : 為 甚 麼 有 幾 種 處 理 方 式 呢? 各 種 方 式 是 怎 樣 的 呢? A 博 士 : 當 接 獲 投 訴 後, 廉 署 會 加 以 分 析, 若 情 況 屬 實, 便 以 實 事 求 是 的 方 針, 力 求 在 最 短 時 間 內 糾 正 有 關 行 政 違 法 或 行 政 失 當 的 情 況, 替 市 民 還 以 公 道 例 如 : 當 有 關 的 行 政 程 序 仍 在 進 行 中 或 有 關 的 行 政 行 為 還 未 產 生 效 力 時, 廉 署 會 直 接 與 有 關 部 門 接 觸, 向 對 方 提 出 糾 正 問 題 的 建 議, 這 種 方 式 就 是 非 正 式 介 入 當 廉 署 以 非 正 式 介 入 的 途 徑 處 理 後, 相 關 部 門 通 常 都 會 從 善 如 流, 迅 速 糾 正 錯 誤 Q 仔 : 那 麼 轉 介 呢? 那 是 指 廉 署 將 個 案 轉 交 別 的 部 門 處 理? A 博 士 : 如 果 廉 署 認 為 適 宜 由 有 關 部 門 處 理 個 別 投 訴 所 針 對 的 問 題, 而 且 問 題 僅 關 係 投 訴 人 的 個 人 利 益, 廉 署 會 將 投 訴 個 案 轉 介 予 該 部 門 處 理, 但 會 先 取 得 投 訴 人 同 意, 而 廉 署 亦 會 跟 進 有 關 的 處 理 進 度 和 結 果 只 有 在 剛 才 所 說 的 兩 種 方 式 都 不 適 合 於 解 決 問 題 時, 廉 署 才 會 開 案 Q 仔 : 嗯? 我 還 以 為 廉 署 每 接 到 就 行 政 申 訴 方 面 的 投 訴 時 都 會 馬 上 開 案 呢! A 博 士 : 廉 署 最 終 的 目 的 是 促 使 該 部 門 儘 快 糾 正 違 法 或 不 當 行 為, 部 門 愈 快 糾 正, 市 民 的 權 益 就 可 以 得 到 最 有 效 的 保 障, 所 以, 動 輒 開 案 有 時 未 必 是 最 好 的 若 開 案 的 話, 在 結 案 後 會 視 乎 情 況 向 有 關 部 門 發 出 勸 喻 或 建 議 Q 仔 : 廉 署 發 出 勸 喻 後, 部 門 大 多 會 接 受 吧? A 博 士 : 是 的, 自 廉 署 成 立 後, 當 發 出 勸 喻 時 絕 大 多 數 部 門 都 會 接 受 Q 仔 : 這 次 的 個 案, 正 是 由 於 該 部 門 以 至 司 長 辦 都 不 接 納 廉 署 的 勸 喻, 是 嗎? A 博 士 : 是 的 廉 署 是 獨 立 的 監 督 機 關, 與 其 他 部 門 沒 有 從 屬 關 係, 因 比 廉 署 本 身 不 能 命 令 有 關 部 門 必 須 強 制 性 糾 正 錯 誤 不 接 納 廉 署 的 勸 喻 者, 須 在 90 天 內 向 廉 署 解 釋 不 接 納 的 原 因 若 不 接 納 又 無 合 理 解 釋, 廉 署 可 將 本 身 的 立 場 通 知 該 部 門 的 上 級 或 所 屬 的 司 長 以 至 行 政 長 官, 又 或 將 事 件 向 公 眾 披 露 Q 仔 : 唔! 行 政 當 局 負 有 維 護 程 序 公 正 合 法 的 職 責, 若 部 門 自 覺 配 合 廉 署 的 行 政 監 察 從 善 如 流 的 話, 就 更 能 使 廉 署 維 護 公 平 正 義 的 權 限 得 以 彰 顯 了!

廉政故事廊 17

18 瞭 望 台 為 青 少 年 營 造 良 好 誠 信 環 境 為 了 解 青 少 年 群 體 的 誠 信 現 狀, 2006 年 民 革 安 徽 省 委 員 會 歷 時 半 年, 先 後 對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上 千 名 小 學 初 中 高 中 學 生 以 及 74 名 經 理 以 上 的 企 業 管 理 者 作 相 關 的 問 卷 調 查 小 學 生 誠 信 優 於 初 中 生, 初 中 生 優 於 高 中 生 調 查 結 果 表 明, 青 少 年 的 誠 信 度 隨 其 長 大 而 呈 現 下 降 趨 勢 在 個 人 誠 信 行 為 方 面, 隨 年 齡 增 長, 誠 信 出 現 負 增 長 : 小 學 生 誠 信 優 於 初 中 生, 初 中 生 優 於 高 中 生 按 理, 隨 年 齡 的 增 長, 心 智 的 成 熟, 所 受 教 育 的 增 多, 青 少 年 理 當 越 來 越 知 書 達 理, 為 何 在 誠 信 上 出 現 了 越 大 越 不 如 的 情 況? 民 革 合 肥 市 委 主 委 李 曉 梅 介 紹 說 : 從 調 查 來 看, 家 庭 社 會 同 學 學 校 是 對 青 少 年 誠 信 意 識 和 行 為 影 響 較 大 的 主 要 因 素 調 查 中,75% 的 高 中 生 和 85% 的 初 中 生 將 社 會 不 良 風 氣 的 影 響 列 在 負 面 因 素 的 首 位 ;60% 的 學 生 認 為 商 家 誠 信 一 般 或 不 誠 信 對 社 會 有 濃 厚 認 知 興 趣 的 孩 子, 在 性 格 塑 造 和 道 德 養 成 上, 外 部 社 會 的 影 響 力 往 往 超 過 了 內 部 教 育 的 促 進 力 社 會 誠 信 大 廈 的 殘 缺, 造 成 失 信 現 象 的 惡 性 循 環 在 孩 子 們 中 間, 出 現 了 接 觸 社 會 越 多, 耳 濡 目 染 的 腐 敗 詐 騙 造 假 等 行 為 越 多, 對 他 人 對 社 會 的 誠 信 就 越 懷 疑 的 現 象 而 流 行 文 化 惡 俗 文 化 中 的 各 種 反 誠 信 宣 傳, 更 使 青 少 年 陷 入 認 知 迷 茫 培 養 青 少 年 誠 信, 需 要 全 社 會 共 同 努 力 在 採 訪 中, 不 少 專 家 教 師 都 認 為, 培 養 青 少 年 誠 信, 需 要 家 庭 學 校 政 府 和 全 社 會 的 共 同 努 力, 構 建 全 社 會 的 信 用 體 系 首 先, 家 庭 和 父 母 對 青 少 年 誠 信 品 質 的 形 成 起 舉 足 輕 重 的 作 用 父 母 在 社 會 生 活 中 缺 乏 誠 信 言 行 不 一 當 孩 子 的 面 對 他 人 撒 謊 輕 易 許 諾 卻 不 履 行 諾 言 過 度 溺 愛 縱 容 等, 都 將 影 響 青 少 年 誠 信 品 質 的 養 成 其 次, 對 於 學 校 來 說, 要 把 教 書 與 育 人 緊 密 結 合 起 來 教 師 必 須 提 高 自 身 道 德 素 養, 帶 頭 講 誠 信, 要 求 學 生 做 到 的, 自 己 首 先 做 到, 以 身 作 則 此 外, 可 以 開 展 豐 富 多 彩 的 實 踐 體 驗 教 育 活 動, 寓 誠 信 教 育 於 活 動 之 中, 對 青 少 年 學 生 進 行 誠 信 教 育 說 到 底, 最 關 鍵 的 還 是 整 個 社 會 信 用 體 系 的 建 立 如 社 會 沒 有 一 個 誠 信 公 平 的 大 環 境, 失 信 行 為 不 僅 不 能 受 到 懲 處 反 而 可 能 牟 利, 就 不 能 單 純 要 求 青 少 年 學 生 們 去 講 誠 信, 社 會 信 用 體 系 的 缺 失, 將 造 成 失 信 現 象 的 惡 性 循 環 青 少 年 是 國 家 的 未 來, 他 們 的 誠 信 意 識 如 何, 決 定 未 來 社 會 的 誠 信 度 共 同 築 牢 青 少 年 誠 信 的 壩 基, 需 要 家 庭 學 校 政 府 和 全 社 會 的 共 同 努 力 只 有 誠 實 不 吃 虧 的 社 會 大 環 境, 才 能 培 養 出 誠 實 守 信 的 學 子 ( 資 料 主 要 來 自 2007-02-26 人 民 日 報 第 04 版, 並 參 考 新 華 網 相 關 內 容 )

雋 語 集 19 古 松 三 題 本 版 作 品 由 澳 門 沙 龍 影 藝 會 提 供 王 麗 珠 攝 張 志 強 攝 王 麗 珠 攝